涅槃經會疏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十一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十一
二、標所緣法,謂大涅槃。
三、列名,即次第五行。
四、結勸。謂治之即差,不治不差,是故勸也。
標不次第行為三:一、標行名。謂:復有一行。
二、標不次第人,謂如來也。
以如來因行,即因人也。
三、標不次第法,謂大乘大涅槃經。
大乘即圓因,涅槃即圓果,即因而果,具足無缺,是為一行。一切行不結勸者,是人必差,是故不勸。問:五一兩行,俱緣涅槃,是義云何?答:同緣涅槃,立行有異。一緣涅槃,次第立行,從淺至深。一緣涅槃,即以涅槃為行,於一一行,無非涅槃,而有偏圓。他不見此,而作因果束散之說,謬濫多矣。
從迦葉云何菩薩下,第二、雙釋。文為三:謂聖、梵、嬰。初聖行為二:初、雙釋;次、不次行;次、歎經。初釋五一中,初釋聖行為三:一、雙釋戒行;二、雙釋定行;三、雙釋慧行。初釋戒為三:初、雙釋戒行;次、雙釋戒果;三、雙釋行名。初釋戒行中二:先、釋次第;次、釋不次第。初釋次第戒行為二:一、建心;二、立行。建心為二:一、遇人緣;二、遇法緣。初人緣者,
若從聲聞,是遇瞻病者;若遇如來,是遇良醫;聞大涅槃,是遇良藥;聞已生信,建心欣厭,求無上道,是般若;有大正法,是法身;正行,是解脫;諸佛,是佛寶;無上道,是法寶;大眾,是僧寶。此中非無法緣,從多立名,名遇人緣,即建心也。
次法緣者。
復有方等大乘經典,我今當為愛樂貪求大乘經故,捨離所愛妻子眷屬、所居舍宅、金銀珍寶、微妙瓔珞、香華妓樂、奴婢給使、男女大小、象馬車乘、牛羊雞犬豬豕之屬。復作是念:居家逼迫猶如牢獄,一切煩惱由之而生;出家閑曠猶如虗空,一切善法因之增長。若在家居不得盡壽淨修梵行,我今應當剃除鬚髮出家學道。復作是念:我今定當出家修學無上正真菩提之道。菩薩如是欲出家時,天魔波旬生大苦惱言:是菩薩復當與我興大戰爭。善男子!如是菩薩云何當復與人戰爭?
復有方等,即是從經卷中聞於三德及三寶等愛樂貪求,即是起欣;捨離所愛,即是起厭;得法為緣,則能建心,是為可治。既遇因緣,欣厭分明,動魔愁慮。
從是時菩薩即至僧坊去,是第二、立行。文為二:一、受戒;二、持戒受。文為二:一、處師;二、受。如文。
譬中有二:先譬、次合。
善男子!譬如有人帶持浮囊欲度大海。爾時,海中有一羅剎,即從此人乞索浮囊。其人聞已,即作是念:我今若與,必定沒死。答言:羅剎!汝寧殺我,浮囊叵得。羅剎復言:汝若不能全與我者,見慧其半。是人猶故不肎與之。羅剎復言:汝若不能慧我半者,幸願與我三分之一。是人不肎。羅剎復言:若不能者,施我手許。是人不肎。羅剎復言:汝今若復不能與我如手許者,我今饑窮,眾苦所逼,願當濟我如微塵許。是人復言:汝今所索誠復不多,然我今日方當度海,不知前途近遠云何?若與汝者,氣當漸出,大海之難何由得過?脫能中路沒水而死,
初譬為五,謂四重僧殘、偷蘭波逸提、吉羅。
善男子!菩薩護持禁戒亦復如是,如彼度人護惜浮囊。菩薩如是守護戒時,常有煩惱諸惡羅剎語菩薩言:汝當信我,終不相欺。但破四禁,護持餘戒,以是因緣令汝安隱,得入涅槃。菩薩爾時應作是言:我今寧持如是禁戒墮阿鼻獄,終不毀犯而生天上。煩惱羅剎復作是言:汝若不能破四禁者,可破僧殘,以是因緣令汝安隱,得入涅槃。菩薩亦應不隨其語。羅剎復言:汝若不能犯僧殘者,亦可故犯偷蘭遮罪,以是因緣令汝安隱,得入涅槃。菩薩爾時亦復不隨。羅剎復言:汝若不能犯偷蘭遮,可犯捨墮,以是因緣可得安隱,入於涅槃。菩薩爾時亦復不隨。羅剎復言:汝若不能犯捨墮者,可破波夜提,以是因緣令汝安穩,得入涅槃。菩薩爾時亦復不隨。羅剎復言:汝若不能犯波夜提者,幸可毀破突吉羅戒,以是因緣可得安隱,入於涅槃。菩薩爾時心自念言:我今若犯突吉羅罪不發露者,則不能度生死彼岸而得涅槃。菩薩摩訶薩於是微小諸戒律中,護持堅固,心如金剛。菩薩摩訶薩持四重禁及突吉羅,敬重堅固,等無差別。
合文有六,第三篇三十、九十開作兩合云云。或可捨墮經宿懺提對首懺,為此開二。羅剎有二解:一云譬外惡知識,二云譬內顛倒心。具如止觀第四持戒清淨中。
從菩薩若能下,二、明不次第戒。文為四:一、具枝本;二、具事理;三、具輕重;四、具誓願。
前之枝本,皆屬事攝。凡人能行正法戒者,與理相應;聖人能持。
三復二種去,是具輕重戒。
復次,善男子!有二種戒:一者、性重戒,二者、息世譏嫌戒。性重戒者,謂四禁也。息世譏嫌戒者,不作販賣、輕稱小斗、欺誑於人、因他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然明而臥、田宅種植、家業坐肆;不畜象、馬、車乘、牛、羊、駝、驢、鷄、犬、獼猴、孔雀、鸚鵡、共命及拘枳羅、豺、狼、虎、豹、貓、貍、豬、豕及餘惡獸、童男、童女、大男、大女、奴婢、僮僕、金、銀、瑠璃、頗黎、真珠、硨磲、碼碯、珊瑚、璧玉、珂貝諸寶、赤銅、白鑞、鍮石、盂器、氍毹、毾㲪、扚執、茸衣、一切穀米、大小麥、豆、黍、粟、稻、麻、生熟食具;常受一食,未曾再食;若行乞食及僧中食,常知止足,不受別請;不食肉,不飲酒,五辛葷物悉不食之,是故其身無有臭穢;常為諸天、一切世人恭敬、供養、尊重、讚歎,趣足而食,終不長受;所受衣服纔足覆身,進止常與三衣鉢俱,終不捨離,如鳥二翼;不畜根子、莖子、節子、接子、子子;不畜庫藏若金若銀、飲食厨庫、衣裳服飾、高廣大牀、象牙金牀、雜色編織,悉不坐臥;不畜一切細耎諸席,不坐一切象薦馬薦,不以細耎上妙衣裳用敷牀臥,其止息牀不置二枕,亦不受畜妙好丹枕、安簧木枕;終不觀視象鬬、馬鬬、車鬬、兵鬬、若男若女、牛羊雞雉鸚鵡等鬬,亦不故往觀視軍陣,亦不故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叫、妓樂之聲,除供養佛;樗蒲圍棋、波羅塞戲、師子象鬬、彈棋六簙、柏毱擲石、投壺牽道、八道行成,一切戲笑悉不觀作;終不占相手足面目,不以爪鏡、蓍草、楊枝、鉢盂、髑髏而作卜筮,亦不仰觀虗空星宿,除欲解睡;不作王家往反使命,以此語彼,以彼語此;終不諛諂邪命自活,亦不宣說王臣盜賊、鬬爭飲食、國土饑饉、恐怖豐樂安隱之事。善男子,是名菩薩摩訶薩息世譏嫌戒。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堅持如是遮制之戒,與性重戒等無差別。
前之事理,皆名為重;息世譏嫌去,名之為輕。菩薩具持,等無差別。疐子者,舊云接音博,梨、柿之類。觀師云:此是蔕音,漢廣成侯名此。又禮記云:為士破瓜疐之,直除疐而已。意明諸子不得畜之。安黃木枕者,二解:一云其中空如鼓簧;二云其木有文,狀如黃華。波羅塞者,梁武云是雙陸。此起近代,牽道是夾食,八道行成是塞戲。
四、從善男子!菩薩願下,是具誓願。制心為誓,要期為願。文為二:先自願,次願他。初自誓有十二:初一誓內不起破戒心;
次有六誓,不受外施。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熱鐵周帀纏身,終不敢以破戒之身而受信心檀越衣服。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此口吞熱鐵丸,終不敢以毀戒之口而食信心檀越飲食。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臥此身大熱鐵上,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牀臥、敷具。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此身受三百矛,終不敢以毀戒之身而受信心檀越醫藥。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此身投熱鐵鑊,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房舍、屋宅。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鐵椎打碎此身,從頭至足令如微塵,不以破戒之身受諸剎利、婆羅門、居士恭敬、禮拜。
三有五誓,不為內根外塵所破。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熱鐵挑其兩目,不以染心視他好色。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鐵錐周徧刺耳,不以染心聽好音聲。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利刀割去其鼻,不以染心貪嗅諸香。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利刀割裂其舌,不以染心貪著美味。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復作是願:寧以利斧斬破其身,不以染心貪著諸觸。何以故?以是因緣,能令行者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迦葉!是名菩薩摩訶薩護持禁戒。
從菩薩護持下,次願與他共。
文有十種,護持一種,則通清淨戒與善法戒攝。善法攝不缺不析兩屬,遮禁邊律儀攝,離過邊善法攝。後五取其廣運無闕,皆屬攝眾生也。不退者,酒肆王宮不令戒退。隨順者,與理相應。畢竟者,一切周足。波羅蜜者,彼此窮底。一持戒心,具足一切諸戒,是名一戒一切戒。戒為法界,攝一切法,即圓戒行。
次從菩薩修治下,第二、雙明戒果。若論報因,應招報果,近感人天勝報;若論習因,招於習果,遠感常住法身。今不近不遠,以不動地為果者,舊有三釋:一云、十地中第八是不動地;二云、初地真解成就,名不動地;三云、約地經明尸羅配二地。此言不動者,即是二地。今明不爾,前雙明次第、不次第行,如上分別;今合論其果,必取證道,證道同處。言同處者,即是初地。若單就次第三學明果,則入理名住,住即不動,十住是戒果;住生功德名為行,行以自在為義,十行是定果;地能生載無所畏地,即是慧果。此次第意,若就圓明戒果者,初住是也。文意不單,宜須合辨,正是初地證道處同,以明戒果,於雙義便,至解釋中,其義自顯。釋文為四:標、譬、釋、結。初標如文。
次譬中云:不動等者,常故不動,樂故不墮,我故不退,淨故不散云云。問:釋論云:八風不動,隨藍風至,碎如腐草。此復云何?今取尋常隨藍不動,論取劫盡。
三、菩薩下,釋中三番:初番約三諦;
若言色、聲、香、味者,俗諦中善果;若言地獄等者,是俗諦中惡果;聲聞、支佛者,是真諦中人;異見、邪風者,是真諦中法。生死善惡、涅槃人法,皆不能動、不墮、不退、不散,即顯中道戒果之地常、樂、我、淨。
次番約三障以顯三身。
三毒是煩惱障,四重謗法是業障,退戒還家是報障。報障去,法身顯;業障去,應身顯;煩惱障去,報身顯。若至初地,三身現前,三障皆除。
第三番約四德
煩惱魔不動即淨德,不為陰魔所墮即樂德,不為天魔所退即我德,不為死魔所散即常德。初地具足常樂我淨為戒果者,於兩義便。
四、善男子下,是結戒聖行。
善男子!云何名聖行下,是第三,雙釋聖行名。文為三:一、標,二、釋,三、結。
釋中為三:一、舉偏圓兩人彌顯雙釋。
二、別舉定慧二法以成於戒。
三、總舉七財七覺法釋聖人。
聖人行聖法,聖法成聖人,故名聖行。若證道同者,宜取初地戒、定、慧人,七財、七覺,以釋聖行名。
第三、結,如文。
復次,善男子!第二、明定聖行。文為二:初、明次第定,二、明圓定。初文二:先、明行,次、明果。開善釋定行,作四念處觀,諸師皆隨之。此義不然,凡有二謬:違經、妨義。違經者,文云:作此觀已,得四念處;四念處已,住堪忍地。若定聖行是四念處,亦應次之入堪忍地。若未得是堪忍地者,何得是四念處耶?妨義者,今明定行用四念處。慧者,下明慧行應用八定,亦應戒行即是定行,此失不小云云。此中開十六特勝、八背捨、九想等法門,既非根本,皆有觀慧能知無常、無我。我是眾惡之本,故偏明之。諸師見作無我之觀,謂是念處,實非念處。初文為兩:一、特勝,二、背捨。初特勝為二:初、明修,次、明證。
初言修者,觀察是身,從頭至足,
次言證,又二:初正證相,次菩薩下明此證法與解俱發。
初文云:其中唯有髮毛爪齒三十六物,證此特勝。發開身倉,備見己身內外中間各有十二,合三十六云云。腦者在上,胲者在是,總舉上下。河西及招提竝云:是桃核,腦中有骨如桃梅核。扁鵲方云:是指三毛處名胲,其中有胲。
此中文略,但推無我,具論備須苦、空、無常。
二、從除去皮肉去,是八背捨觀。文為二:一、明修,二、明證。
初云修者,謂除却皮肉,正是修相。
次唯觀白骨下,證相,亦二:初、正是證相;
次復作是念下,證相之解無有味著,即得斷除一切色欲,更增其證。
復作是念:骨色相異,所謂青、黃、白色、鴿色,如是骨相亦復非我。何以故?我者亦非青、黃、白色及以鴿色。菩薩繫心作是觀時,即得斷除一切色欲。復作是念:如是骨者從因緣生,依因足骨以拄踝骨,依因踝骨以拄𨄔骨,依因髆骨以拄膝骨,依因膝骨以拄䏶骨,依因䏶骨以拄臗骨,依因臗骨以拄腰骨,依因腰骨以拄脊骨,依因脊骨以拄肋骨。復因脊骨上拄項骨,依因項骨以拄頷骨,依因頷骨以拄牙齒,上有髑髏。復因項骨以拄肩骨,依因肩骨以拄臂骨,依因臂骨以拄腕骨,依因腕骨以拄掌骨,依因掌骨以拄指骨。菩薩摩訶薩如是觀時,身所有骨一切分離,得是觀已即斷三欲:一、形貌欲;二、姿態欲;三、細觸欲。菩薩摩訶薩觀青骨時,見此大地東、西、南、北、四維、上、下悉皆青相,如青色觀,黃、白、鴿色亦復如是。菩薩摩訶薩作是觀時,眉間即出青、黃、赤、白、鴿等色光。菩薩於是一一諸光明中見有佛像,見已即問:如此身者,不淨因緣和合共成,云何而得坐起行住、屈伸俯仰、視瞬喘息、悲泣喜笑?此中無主,誰使之爾?作是問已,光中諸佛忽然不現。復作是念:或識是我,故使諸佛不為我說。復觀此識次第生滅,猶如流水亦復非我。復作是念:若識非我,出息入息或能是我。復作是念:此出入息直是風性,而是風性乃是四大,四大之中何者是我?地性非我,水火風性亦復非我。復作是念:此身一切悉無有我,唯有心風因緣和合,示現種種所作事業,譬如呪力幻術所作,亦如箜篌隨意出聲。是故此身如是不淨,假眾因緣和合共成,當於何處而生貪欲?若彼罵辱,復於何處而生瞋恚?如我此身三十六物不淨臭穢,何處當有受罵辱者?若聞其罵即便思惟:以何音聲而見罵耶?一一音聲不能見罵。若一不能,眾多亦爾。以是義故,不應生瞋。若他來打亦應思惟:如是打者從何而生?復作是念:因手刀杖及以我身故得名打,我今何緣橫瞋於他?乃是我身自招此咎,以我受是五陰身故。譬如因的則有箭中,我身亦爾,有身有打。我若不忍心則散亂,心若散亂則失正念,若失正念則不能觀善不善義,若不能觀善不善義則行惡法,惡法因緣則墮地獄、畜生、餓鬼。
下去更四重,云復作是念者,只是更緣證起觀。初云除三欲者,復是證相。此似九想之證而不見修文,是修背捨而證九想,亦有其義。次觀青骨時見此大地去,復似勝處觀。觀青骨時是修相,見此大地去是證相。從菩薩作是觀時,復是修背捨相。眉間即出青黃等光,復是證相。見已即問去,緣證作於內觀外觀。若被罵辱至誰受罵者,即結內觀。若聞其罵去,即是外觀。從我若不忍去,是結觀慧。所以善識遮障長養定心,不起惡法之因,則無地獄之果。
從菩薩爾時去,是第二、明定果。此中明俱解脫人所修,定、慧雙修,故言作是觀已,得四念處。念處能斷結入位,位即堪忍地。文有標、有釋。
菩薩摩訶薩住是地已,則能堪忍貪欲恚癡,亦能堪忍寒熱饑渴、蟁蝱𧎮蝨、暴風惡觸、種種疾疫、惡口罵詈、撾打楚撻、身心苦惱,一切能忍,是故名為住堪忍地。
舊云第五地禪波羅蜜滿,是堪忍地。今明不爾。若各就別、圓,別論定果,已如前釋。若別、圓合論,還是初地。忍貪欲至饑渴,是法忍。忍蟁蝱至楚撻,是生忍。身心苦惱,是總結。
迦葉白佛下,第二、明圓定行。他云是料簡破戒應在戒行後,而在此說者,解為三:一云、出經者誤;二云、欲會兩地,令無異體,前名不動,此云堪忍,只是一地;三云、直爾持戒,未能見機,不得行殺,定能見機,可為毀戒事。此義不然,此中正是明圓定意。問:此文云:未入不動地時,得破戒不?云何乃言是圓定耶?答:若非圓戒,何得即毀而持?既持毀自在,例定亦然,即散而靜,不起圓定,而行於殺,仍是圓定。戒既可解,即戒而定,不復煩文,是故指此名圓定行。問:前明圓戒竟,乃明戒果,今明定果竟,方明圓定,何也?答:前後不定,彌顯圓定。文為三番問答:初番略;次番廣;第三、文殊述事。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菩薩未得住不動地淨持戒時,頗有因緣得破戒不?
佛告迦葉:若有菩薩知以破戒因緣,則能令人受持愛樂大乘經典,又能令其讀誦通利、書寫經卷、廣為人說,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如是故,故得破戒。菩薩爾時應作是念:我寧一劫若減一劫,墮阿鼻地獄受此罪報,要令是人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迦葉!以是因緣,菩薩摩訶薩得毀淨戒。
事乖理順,不應得惡果報。問:
佛答如文。
爾時,佛讚文殊師利:善哉,善哉!如汝所說。我念往昔於閻浮提作大國王,名曰仙豫,愛念敬重大乘經典。其心純善,無有麤惡、嫉妬、慳吝,口常宣說愛語、善語,身常攝護貧窮、孤獨,布施精進無有休廢。時世無佛、聲聞、緣覺,我於爾時愛樂大乘方等經典,十二秊中事婆羅門供給所須。過十二秊施安已訖,即作是言:師等今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婆羅門言:大王!菩提之性是無所有,大乘經典亦復如是。大王!云何乃欲令人同於虗空?善男子!我於爾時心重大乘,聞婆羅門誹謗方等,聞已即時斷其命根。善男子!以是因緣,從是已來不墮地獄。善男子!擁護攝持大乘經典,乃有如是無量勢力。
復次,又有聖行者,是第三、明慧聖行。文為二:一、明慧行,二、明慧果。就慧行文二:一、釋慧行,二、釋慧行名。初釋慧行又兩:一、釋次第慧,二、釋圓慧。次第慧為三:一、釋四諦慧,二、釋二諦慧,三、釋一實慧。他云:此是開合之義。畢竟空中說為一諦,次開一為二,又開二為四,亦得開四為一十六乃至無量。若合無量為十六,合十六為四,二一合一入空。今明雖束散開合,而名義不同,對緣悉異,大有所關。今一往對三藏緣說四諦慧,對通緣說二諦慧,對別緣說一實諦慧,於對緣義顯,次第義亦成云云。舊或以境為四諦,或以智為四諦,或苦、集、滅、道皆是境。對境說智,智即是諦。境能發智,令智無所有;智能照境,了境本無。境智相成,故言四諦。興皇云:言聖諦者,只是佛性、涅槃,非境、非智,非漏、非無漏,非因、非果,非世、出世,故名聖諦。若依諸師,各執一見,解文不當。四諦義多,那一向解?今文列出三種四諦:若言苦者逼迫相者,即有作四諦;若言解苦無苦而有真諦去,則是無生四聖諦;若從苦有無量相去,則是無量四聖諦。此三種四諦,悉是菩薩觀境。菩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者,即是無作四諦慧。能所合論,備有四種。就初為三:一、略,二、廣,三、結。略又六:初、標列,二、釋名,三、釋用,四、釋體,五、釋制立,六、更廣體。初如文。
次釋名者,以逼迫釋苦。身是苦本,眾苦所集,故是逼迫。集能生長,只是因能生果。滅者,寂滅相,生死盡也。道名大乘,因運向果。若謂四諦是三藏義者,云何言道是大乘相?若一往將對三藏者,三藏菩薩道最勝故,亦名大乘。
三、釋用者。
苦者現相,是明其用。苦是果報,果報顯現;集是因相,因相微隱,故言轉相。數人云:見著見微,從微至著,即是轉相。世人苦者,皆據現事,不須相續,故言現相。集是業力,用必相續,兩心轉變,故言轉相。滅是除相者,除於所除,即除苦、集、道是能除。
復次,苦有三相下,四、釋體。
集是二十五有者,數人云:習續不斷,名之為集。論人云:招集為集。此集能習續二十五有,能招二十五有果。
復次,有漏下,五、明制立。
約有漏、無漏兩因果,立此四諦。
復次,八相下,六、更明四諦相,即是廣體。
言十力等為道者,莊嚴云:果地非道,道乃是因。而言十力者,因中分修十力、無畏。開善云:道通因果,果地以菩提為道、涅槃為滅,更無異體。義說為二。從善男子去,是第二、廣明四諦,即為四章。苦諦又三:一、略八苦,二、廣八苦,三、會通。初略者,八苦自為八章。
滅壞者,有二解:一云:老時秊疾增長,健相滅壞。一云:從生至長是增長,從長至老是滅壞。
云何為病?病謂四大毒蛇互不調適,亦有二種:一者、身病,二者、心病。身病有五:一者、因水,二者、因風,三者、因熱,四者、雜病,五者、客病。客病有四:一者、非分彊作,二者、忘誤墮落,三者、刀杖瓦石,四者、鬼魅所著。心病亦有四種:一者、踊躍,二者、恐怖,三者、憂愁,四者、愚癡。
復次,善男子!身心之病凡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業報,二者、不得遠離惡對,三者、時節代謝。生如是等因緣、名字、受分別病。因緣者,風等諸病;名字者,心悶、肺脹、上氣、𠻳逆、心驚、下痢;受分別者,頭痛、目痛、手足等痛。是名為病。
病苦應具四大,但言三者,地大轉動,不如風火,是故略之。雜病客病,即攝地大。
何等為死?死者捨所受身,捨所受身亦有二種:一命盡死、二外緣死。命盡死者亦有三種:一者命盡非是福盡、二者福盡非是命盡、三者福命俱盡。外緣死者亦有三種:一者非分自害死、二者橫為他死、三者俱死。又有三種死:一放逸死、二破戒死、三壞命根死。何等名為放逸死?若有誹謗大乘方等般若波羅蜜,是名放逸死。何等名為破戒死?毀犯去來現在諸佛所制禁戒,是名破戒死。何等名為壞命根死?捨五陰身,是名壞命根死。如是名曰死為大苦。
死者,福命有三句:一云:但失財物,身命猶在,是福盡;財物在而失命,是命盡。俱盡可解。初句不是死義云云。河西云:命者,本應千秊,止得百秊。福盡故,命亦隨亡,故言福盡非命盡。命盡非福盡者,福業本長,猶應未盡,但為命盡,不復得住,故言命盡非福盡。俱盡可解。私謂:有二義故,互盡不同:一、由過去,二、因互別,二、由費財殺害,致福命現在互損不同。放逸、破戒而命根斷者,反此,名不放逸;持戒捨命者,直名壞命。又解云:此非捨命,直是造罪,便名死屍,無復善根慧命也。謗法闡提,名為放逸;破四重禁,名為破戒。
何等名為愛別離苦?所愛之物破壞離散。所愛之物破壞離散亦有二種:一者、人中五陰壞,二者、天中五陰壞。如是人天所受五陰,分別校計有無量種,是名愛別離苦。
何等名為怨憎會苦?所不愛者而共聚集。所不愛者而共聚集亦有三種,所謂地獄、餓鬼、畜生。如是三趣分別校計有無量種,如是則名怨憎會苦。
五、六、七、八,如文。夫八苦者,前七有別體,後一總七,無復別體。今依經文,以五陰盛是其別體,善惡陰盛即是苦體,方便陰盛則非苦體云云。
次迦葉生之根本下,第二、廣明八苦。文自為八:初、生苦為三:一、明生為苦本;二、明生死相關;三、明生多過患。
初明生苦為七苦之本,又簡出一苦六苦,生亦是本。
世間眾生下,第二、生死相關,有法、有譬。法說中二:先、明凡夫貪著;
次明菩薩厭離。
譬中二:先譬,次合。初譬中二:先作厭離譬,次作貪著譬。初文為四:一、生可欣;二、死可惡;三、生死相關;四、明菩薩俱捨。
迦葉!如有女人入於他舍,是女端正顏貌美麗,以好瓔珞莊嚴其身。主人見已即便問言:汝字何等?繫屬於誰?女人答言:我身即是功德大天。主人問言:汝所至處為何所作?女天答言:我所至處能與種種金銀瑠璃、頗黎真珠、珊瑚琥珀、硨磲碼碯、象馬車乘、奴婢僕使。主人聞已心生歡喜踊躍無量:我今福德故,令汝來至我舍宅。即便燒香散華供養恭敬禮拜。
初往復有六,實無人問答,但是生境,與菩薩觀智相研,假為賓主耳。女譬生果,誑惑凡夫,令生染愛,喻之如女。菩薩之智,觀生初起,故言入舍。端正美麗,為物欣好。瓔珞者,生果之處,有多榮華。主人,譬菩薩撿責。女人答者,譬生果對智。
次復於門外下,第二、明死可惡。
復於門外更見一女,其形醜陋,衣裳敝壞,多諸垢膩,皮膚皴裂,其色艾白。見已問言:汝字何等?繫屬於誰?女人答言:我字黑闇。復問:何故名為黑闇?女人答言:我所行處,能令其家所有財寶一切衰耗。主人聞已,即持利刀作如是言:汝若不去,當斷汝命。女人答言:汝甚愚癡,無有智慧。
往復有六:死在生後,故言門外;死果誑人,故譬於女;醜陋者,死境壞果,使萬事鄙惡;死生相違,故言皴裂;血氣既盡,故言艾白主人。持刀有二解:冶城云:精懃重厭,譬之持刀。招提以智慧為刀,死若不去,修智斷之。
三、主人問言下生死相關。
主人問言:何故名我癡無智慧?女人答言:汝家中者即是我姉,我常與姉進止共俱,汝若驅我亦當驅彼。主人還入問功德天:外有一女云是汝妹,實為是不?功德天言:實是我妹,我與此妹行住共俱未曾相離,隨所住處我常作好彼常作惡,我作利益彼作衰損,若愛我者亦應愛彼,若見恭敬亦應敬彼。
生在死前為姉,死在生後為妹,終不相離,故言共俱。還入問天者,菩薩撿生,知與死俱。
主人即言下,第四、明菩薩俱捨。文為三:一、俱捨。
二俱去。
是時二女下,第二、為貪著作譬。往復有四:初、明俱趣凡夫;
凡夫乏善,故言貧家。
貧人下,第二、凡夫貪愛。
功德天言下,第三、生境撿讓凡心。
貧人答言下,第四、凡心應境。
既其欣生,所以受死。
迦葉菩薩下,合譬。先合菩薩厭。
後合凡夫貪。
復次迦葉如婆羅門下,第三、明生之過患。凡五譬:初、譬淺善。又四:
婆羅門淨行,譬菩薩初欲修般若畢竟淨道,幼童解行淺弱。饑所逼者,三途苦逼。糞中果者,苦無常中有生天果。
有智人下,二、深行呵責。
童子聞已,𧹞然有愧,即答之言:我實不食,為欲洗淨,還棄捨之。
云:非貪天樂,為欲於中修道捨之。
智者語言下,四、菩薩勸捨。
善男子下,合,但合後兩,不合前二。
復次下,是第二譬。
復次,迦葉!譬如有人,四衢道頭器盛滿食,色、香、味具而欲賣之。有人遠來,饑虗羸乏,見其飯食色、香、味具,即指問言:此是何物?食主答言:此是上食,色、香、味具。若食此食,得色、得力,能除饑渴、得見諸天,唯有一患,所謂命終。是人聞已,即作是念:我今不用色、力、見天,亦不用死。即作是言:食是食已,若命終者,汝今何為於此賣之?食主答言:有智之人終不肎買,唯有愚人不知是事,多與我價,貪而食之。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不願生天、得色、得力、見於諸天。何以故?以其不免諸苦惱故。凡夫愚癡,隨有生處皆悉貪受,以其不見老、病、死故。
有人譬佛,四衢譬四生,初受身器譬經教,盛滿飯食譬佛說五戒十善招人天果。言而賣者,以此化生。遠來譬從惡道中來,饑羸乏弊譬重苦。問言者,實有此事不?食主答言:譬佛答唯有一毒,不免無常,即死滅也。更復重審:若無常者,如來何故令人修之?故言何以賣之。佛還答言:深智令捨,愚淺凡夫一往接之。
三、四兩譬可見。
譬如險岸下,是第五、譬生死果。
復次,迦葉!譬如險岸上有草覆,於彼岸邊多有甘露,若有食者壽命千秊,永除諸病安隱快樂。凡夫愚人貪其味故,不知其下有大深坑,即前欲取,不覺脚跌墮坑而死,智者知已捨離遠去。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尚不欲受天上妙食,況復人中?凡夫之人乃於地獄吞啖鐵丸,況復人天上妙餚饌而能不食?迦葉!以如是譬及餘無量無邊譬喻,當知是生實為大苦。迦葉!是名菩薩住於大乘大涅槃經觀於生苦。
上有草覆,譬生死中有假名我及相續。常多服甘露,譬虗妄樂。深坑,譬三途。脚跌,譬命根斷。
第二觀老,第三觀病,二文可解。然生定在死前,病不必在老後。今文先老後病者,少時病者猶有望差,老時若病催死,則疾如將崩更拆,故在老後明病。
迦葉!云何菩薩於是大乘大涅槃經觀於老苦?老者能為𠻳逆上氣、能壞勇力、憶念進持、盛秊快樂、憍慢貢高、安隱自恣、能作背瘻、懈怠嬾惰、為他所輕。迦葉!譬如池水,蓮華滿中,開敷鮮榮,甚可愛樂,值天降雹,悉皆破壞。善男子!老亦如是,悉能破壞盛壯好色。復次,迦葉!譬如國王有一智臣,善知兵法,有敵國王拒逆不順,王遣此臣往討伐之,即便擒獲,將來詣王。老亦如是,擒獲壯色,將付死王。復次,迦葉!譬如折軸,無所復用。老亦如是,無所復用。復次,迦葉!如大富家多有財寶,金、銀、瑠璃、珊瑚、琥珀、硨磲、碼碯,有諸怨賊若入其家,即能劫奪,悉令空盡。善男子!盛秊好色亦復如是,常為老賊之所劫奪。復次,迦葉!譬如貧人貪著上膳、細耎衣裳,雖復希望而不能得。善男子!老亦如是,雖有貪心,欲受富樂,五欲自恣而不能得。復次,迦葉!如陸地龜,心常念水。善男子!人亦如是,既為衰老之所乾枯,心常憶念壯時所受五欲之樂。復次,迦葉!猶如秋月,所有蓮華皆為一切之所樂見,及其萎黃,人所惡賤。善男子!盛秊壯色亦復如是,悉為一切之所愛樂,及其老至,眾所惡賤。復次,迦葉!譬如甘蔗,既被壓已,滓無復味。壯秊盛色亦復如是,既被老壓,無三種味:一、出家味,二、讀誦味,三、坐禪味。復次,迦葉!譬如滿月,夜多光明,晝則不爾。善男子!人亦如是,壯則端嚴,形貌瓌偉;老則衰羸,形神枯悴。復次,迦葉!譬如有王,常以正法治國、理民,直實無曲,慈憫好施。時為歒國之所破壞,流離逃迸,遠至他土。他土人民見而憫之,咸作是言:大王!往日正法治國,不枉萬姓,如何一旦流離至此?善男子!人亦如是,既為哀老所壞敗已,常讚壯時所行事業。復次,迦葉!譬如燈炷,唯賴膏油,膏油既盡,勢不久停。善男子!人亦如是,唯賴壯膏,壯膏既盡,衰老之炷何得久停?復次,迦葉!譬如枯河,不能利益人及非人、飛鳥、走獸。善男子!人亦如是,為老所枯,不能利益一切作業。復次,迦葉!譬如河岸臨險之樹,若遇暴風,必當顛墜。善男子!人亦如是,臨老險岸,死風既至,勢不得住。復次,迦葉!如車軸折,不任重載。善男子!老亦如是,不能咨受一切善法。復次,迦葉!譬如嬰兒,為人所輕。善男子!老亦如是,常為一切之所輕毀。迦葉!以是等譬及餘無量無邊譬喻,當知是老實為大苦。迦葉!是名菩薩修行大乘大涅槃經觀於老苦。
迦葉!云何菩薩摩訶薩修行大乘大涅槃經觀於病苦?所謂病者,能壞一切安隱樂事,譬如雹雨傷壞穀苗。復次,迦葉!如人有怨,心常憂愁而懷恐怖。善男子!一切眾生亦復如是,常畏病苦,心懷憂慼。復次,迦葉!譬如有人形貌端正,為王夫人欲心所愛,遣信逼呼,與共交通。時王收得,挑其一目、截其一耳、斷一手足。是人爾時形容改異,人所惡賤。善男子!人亦如是,先雖端嚴,耳目具足,既為病苦所纏逼已,則為眾人之所惡賤。復次,迦葉!譬如芭蕉、竹葦及騾,有子則死。善男子!人亦如是,有病則死。復次,迦葉!如轉輪王,主兵大臣常在前導,王隨後行。亦如魚王、螘王、螺王、牛王、商主在前行時,如是諸眾悉皆隨從,無捨離者。善男子!死轉輪王亦復如是,常隨病臣,不相捨離。魚、螘、螺、牛、商主、病王亦復如是,常為死眾之所隨逐。迦葉!病因緣者,所謂苦惱、愁憂、悲歎、身心不安,或為怨賊之所逼害,破壞浮囊、發撤橋梁,亦能劫奪正命根本,復能破壞盛壯好色、力勢安樂、除捨慙愧,能為身心焦熱熾然。以是等譬及餘無量無邊譬喻,當知病苦是為大苦。迦葉!是名菩薩摩訶薩修行大乘大涅槃經觀於病苦。
文釋病苦,而云身心安隱者,解有二:一云:只安隱是病。如大廋、小廋,父子分別,十秊後得相見,白日相慶,過夜即死,此安隱是病。
第四、觀死苦,又二:先正觀死;次夫死者下,傷痛。初文者。
迦葉!云何菩薩修行大乘大涅槃經觀於死苦?所謂死者,能燒滅故。迦葉!如火災起,能燒一切;唯除二禪,力不至故。善男子!死火亦爾,能燒一切;唯除菩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勢不及故。復次,迦葉!如水災起,一切漂沒;唯除三禪,力不至故。善男子!死水亦爾,漂沒一切;唯除菩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復次,迦葉!如風災起,能吹一切,悉令散滅;唯除四禪,力不至故。善男子!死風亦爾,悉能吹滅一切所有;唯除菩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彼第四禪,以何因緣,風不能吹、水不能漂、火不能燒?佛告迦葉:善男子!彼第四禪,內、外過患一切無故。善男子!初禪過患,內有覺觀、外有火災;二禪過患,內有歡喜、外有水災;三禪過患,內有喘息、外有風災。善男子!彼第四禪,內、外過患一切悉無,是故諸災不能及之。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安住大乘大般涅槃,內、外過患一切皆盡,是故死王不能及之。復次,善男子!如金翅鳥,能啖、能消一切龍、魚、金、銀等寶;唯除金剛,不能令消。
善男子,死金翅鳥亦復如是,能啖能消一切眾生,唯不能消住於大乘大般涅槃菩薩摩訶薩。復次,迦葉,譬如河岸所有草木,大水暴長,悉隨漂流入於大海,唯除揚柳,以其耎故。善男子,一切眾生亦復如是,悉皆隨流入于死海,唯除菩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復次,迦葉,如那羅延,悉能摧伏一切力士,唯除大風。何以故?以無礙故。善男子,死那羅延亦復如是,悉能摧伏一切眾生,唯除菩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何以故?以無礙故。復次,迦葉,譬如有人,於怨憎中詐現親善,常相追逐如影隨形,伺求其便而欲殺之。彼怨謹慎堅牢自備,故使是人不能得殺。善男子,死怨亦爾,常伺眾生而欲殺之,唯不能殺住於大乘大般涅槃菩薩摩訶薩。何以故?以是菩薩不放逸故。復次,迦葉!譬如卒降金剛暴雨,悉壞藥木、諸樹、山林、土沙、瓦石、金、銀、瑠璃一切之物,唯不能壞金剛真寶。善男子!金剛死雨亦復如是,悉能破壞一切眾生,唯除金剛菩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復次,迦葉!如金翅鳥能啖諸龍,唯不能啖受三歸者。善男子!死金翅鳥亦復如是,能啖一切無量眾生,唯除菩薩住三定者。何謂三定?空、無相、願。復次,迦葉!如摩羅毒蛇,凡有所螫,雖有良呪、上妙好藥,無如之何,唯阿竭陀星呪能令除愈。善男子!死毒所螫亦復如是,一切醫方無如之何,唯除菩薩住於大乘大涅槃呪。復次,迦葉!譬如有人為王所瞋,其人若能以耎善語貢上財寶,便可得脫。善男子!死王不爾,雖以耎語、錢財、珍寶而貢上之,亦不得脫。
何等是死苦?若氣未絕,由生非死;若氣絕已,不復覺苦。若受地獄,即是後身,非關死苦。此事難知。例如責滅,為當未滅時是滅、滅已時是滅?進退難定,似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云云。今只取將絕、未絕,名為死苦。至論菩薩未全免死,而言唯除菩薩住於涅槃者,三解:初名佛為菩薩;二云金心菩薩一轉成佛;三云初地菩薩雖未免生死,志求涅槃,不為生死所亂。今明初解是應菩薩,此不會經。次金心一轉,此正是死,何故被除?後解:菩薩雖不為死所亂,而不免死,何故被除?被除者,是圓教菩薩。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不可復滅。生死非生死、亦非涅槃,生死尚不能生死、生死,何能生死、非生死?如此菩薩即是被除,不為生死所害。文云:如金剛雨能破一切,此雨復能破金剛不?若不能破,利義不成;若其被破,堅義不成云云。死傷一切如金剛雨,唯有菩薩不為所傷。後喻金剛,當知金剛碎散,不能傷磐峙金剛,則菩薩不為死所死。摩羅毒蛇者,河西云:黑蛇毒觸人衣即死,餘人觸此衣亦死。阿竭多星者,此星八月出,若有人得此星呪者,能消其毒。
次夫死者下,有十句傷痛,最為可悲,若離即成二十句。
善男子!夫死者,於險難處無有資糧、去處懸遠而無伴侶、晝夜常行不知邊際、深邃幽闇無有燈明、入無門戶而有處所、雖無痛處不可療治、往無遮止到不得脫、無所破壞見者愁毒、非是惡色而令人怖、敷在身邊不可覺知。迦葉!以是等譬及餘無量無邊譬喻,當知生死真為大苦。迦葉!是名菩薩修行大乘大涅槃經觀於死苦。
於嶮難處病,其苦最重。無有資粮者,謂乏善法。去處懸遠者,其路無窮。而無伴侶者,孤魄獨逝。無隨去者,於十二時常無休息,晝夜常行,無前無後,故無邊際。如萬仞坑,故言深䆳。以內昏故,而外不照,故無有燈明。死為窮道,眾路地塞,故言入無門戶。又云:死亦不從六根而入,故無門戶。必有來處,故言而有處所。當時怳忽,故言雖無痛處。而良醫拱手,故言不可療治。賢聖所不能制,故言往無遮止,到不得脫。初死儼然,非是刑害,故言無所破壞。而親友悲泣,故言見者愁毒。更非虎狼禽獸所噉,故言非是惡色。無有不畏死者,故言令人怖畏。此即陰身之後,故言敷在身邊。而不測其好惡,故言不自覺知。若依此義,命絕中陰,是為死苦。
第五,觀愛別離苦。
迦葉!云何菩薩住於大乘大涅槃經觀愛別離苦?愛別離苦能為一切眾苦根本。如說:
愛因緣故則生憂苦,以憂苦故則令眾生生於衰老,愛別離苦所謂命終。善男子,以別離故能生種種微細諸苦,今當為汝分別顯示。善男子,過去之世人壽無量,時世有王名曰善住。其王爾時為童子身,太子治事及登王位各八萬四千歲。時王頂上生一肉皰,其皰柔耎如兜羅綿、細耎劫貝,漸漸增長不以為患。足滿十月,皰即開剖生一童子,其形端正奇異少雙,色像分明人中第一,父王歡喜字曰頂生。時善住王即以國事委付頂生,棄捨宮殿、妻子、眷屬,入山學道滿八萬四千歲。爾時,頂生於十五日處在高樓沐浴受齋,即於東方有金輪寶,其輪千輻轂輞具足,不由工匠自然成就而來應之。頂生大王即作是念:我昔曾聞五通仙說,若剎利王於十五日處在高樓沐浴受齋,若有金輪千輻不減轂輞具足,不由工匠自然成就而來應者,當知是王即當得作轉輪聖帝。復作是念:我今當試。即以左手擎此輪寶,右執香爐,右膝著地而發誓言:是金輪寶若實不虗,應如過去轉輪聖王所行道法。作是誓已,是金輪寶飛升虗空徧十方已,還來住在頂生左手。爾時,頂生心生歡喜踊躍無量,復作是言:我今定作轉輪聖王。其後不久復有象寶,狀貌端嚴如白蓮華七支拄地。頂生見已復作是念:我昔曾聞五通仙說,若轉輪王於十五日處在高樓沐浴受齋,若有象寶狀貌端嚴,如白蓮華七支拄地而來應者,當知是王即是聖帝。復作是念:我今當試。即擎香爐,右膝著地而發誓言:是白象寶若實不虗,應如過去轉輪聖王所行道法。作是誓已,是白象寶從旦至夕周徧八方,盡大海際還住本處。爾時,頂生心大歡喜,踊躍無量,復作是言:我今定是轉輪聖王。其後不久,次有馬寶,其色紺豔,髦尾金色。頂生見已,復作是念:我昔曾聞五通仙說,若轉輪王於十五日,處在高樓沐浴受齋,若有馬寶,其色紺豔,髦尾金色而來應者,當知是王即是聖帝。復作是念:我今當試。即執香爐,右膝著地而發誓言:是紺馬寶若實不虗,應如過去轉輪聖王所行道法。作是誓已,是紺馬寶從旦至夕周徧八方,盡大海際還住本處。爾時,頂生心大歡喜,踊躍無量,復作是言:我今定是轉輪聖王。其後不久,復有女寶,形容端正微妙第一,不長不短,不白不黑,身諸毛孔出栴檀香,口氣香潔如青蓮華,其目遠視見一由旬,耳聞鼻嗅亦復如是,其舌廣大出能覆面,形色細薄如赤銅葉,心識聰哲有大智慧,於諸眾生常有耎語。是女以手觸王衣時,即知王身安樂病患,亦知王心所緣之處。爾時,頂生復作是念:若有女人能知王心,即是女寶。其後不久,於王宮內自然而有寶摩尼珠,純青瑠璃大如車轂,能於闇中,照一由旬。若天降雨,渧如車軸,是珠勢力,能作大蓋,覆一由旬,遮此大雨,不令下過。爾時頂生,復作是念:若轉輪王,得是寶珠,必是聖帝。其後不久,有主藏臣,自然而出,多饒財寶,巨富無量,庫藏盈溢,無所乏少,報得眼根,力能徹見一切地中所有伏藏,隨王所念,皆能辦之。爾時頂生,復欲試之,即共乘船,入於大海,告藏臣言:我今欲得珍異之寶。藏臣聞已,即以兩手,撓大海水,時十指頭,出十寶藏,以奉聖王,而白王言:大王所須,隨意用之,其餘在者,當投大海。爾時頂生,心大歡喜,踊躍無量,復作念言:我今定是轉輪聖王。其後不久,有主兵臣,自然而出,勇健猛略,䇿謀第一,善知四兵,若任鬬者,則現聖王,若不任者,退不令現,未摧伏者,能令摧伏,已摧伏者,力能守護。爾時頂生,復作是念:若轉輪王,得是兵寶,當知定是轉輪聖王。爾時頂生,轉輪聖帝,告諸大臣:汝等當知,此閻浮提,安隱豐樂,我今已有七寶成就,千子具足,更何所為?諸臣答言:唯然大王!東弗婆提,猶未歸德,王今應往。爾時聖王,即與七寶一切營從,飛空而往東弗婆提,彼土人民,歡喜歸化。復告大臣:我閻浮提,及弗婆提,安隱豐樂,人民熾盛,悉來歸化,七寶成就,千子具足,復何所為?諸臣答言:唯然大王!西瞿陀尼,猶未歸德。爾時聖王,復與七寶一切營從,飛空而往西瞿陀尼,王既至彼,彼土人民,亦復歸伏。復告大臣:我閻浮提,及弗婆提,此瞿陀尼,安隱豐樂,人民熾盛,咸已歸化,七寶成就,千子具足,復何所為?諸臣答言:唯然,大王!北鬱單越猶未歸化。爾時,聖王復與七寶一切營從,飛空而往北鬱單越。王既至彼,彼土人民歡喜歸德。復告大臣:我四天下安隱豐樂,人民熾盛,咸已歸德。七寶成就,千子具足,更何所為?諸臣答言:唯然,聖王!三十三天壽命極長,安隱快樂。彼天身形端嚴無比,所居宮殿、牀榻、臥具悉是七寶。自恃天福,未來歸化。今應往討,令其摧伏。爾時,聖王復與七寶一切營從,飛騰虗空,上忉利天。見有一樹,其色青綠。聖王見已,即問大臣:此是何色?大臣答言:此是波利質多羅樹。忉利諸天夏三月時,常於其下娛樂受樂。又見白色猶如白雲,復問大臣:彼是何色?大臣答言:是善法堂。忉利諸天常集其中,論人天事。於是,天主釋提桓因知頂生王已來在外,即出迎逆。見已,執手升善法堂,分座而坐。彼時,二王形容、相貌等無差別,唯有視眴為別異耳。是時,聖王即生念言:我今寧可退彼王位,即住其中為天王不?善男子!爾時,帝釋受持、讀誦大乘經典,開示、分別、為他演說,唯於深義未盡通達。以是讀誦、受持、分別、為他廣說因緣力故,有大威德。善男子!是頂生王於此帝釋生惡心已,即便墮落,還閻浮提,與所愛念人天離別,生大苦惱,復遇惡病,即便命終。爾時,帝釋,迦葉佛是;轉輪聖王,則我身是。
善男子!當知如是愛別離者極為大苦。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尚憶過去如是等輩愛別離苦,何況菩薩住於大乘大涅槃經,而當不觀現在之世愛別離苦!
從離緣生,即是壞苦。若論壞苦,因中說果,即指樂受為體。今亦如是,即指恩愛,是別離苦。文中明捨所愛身者,若命斷時,為死苦者,已屬前世。今取離所愛身,及所愛親屬,并依報等,是愛別苦。釋論云:離他人易,離親屬難;離親屬易,離父母難;離父母易,離己身難;離己身易,離己心難。頂生者,是溼生實論。人在天邊,猶如乞兒在於王側,云何而言二王相似?然頂生是應,故得類天;若實報者,是則不及。天王壽長,故眴疎;人王壽短,故眴數。金輪至重,餘不能昇,王以德力,應重則輕。髦尾者,古人讀此為䰒尾。不然,短者單作毛,長者髟下作類。如呼多技人為髦士,取其德長。劉孝標稱任昉為海內髦傑,即是此字。昔魏王珠照十二車,況頂生珠,寧不照一由旬?此言大如車轂。又經云:衣帶中者,在其德力,不在大小。寶女者,能生千子,乃名寶女。法顯傳云:王妃生肉如瓜,有千㼑,一㼑一子者是。釋論云:劬嬪是寶女,不孕。二文既異,如何會通?此各為時所重云云。
第六,觀怨憎會苦。
善男子!是菩薩摩訶薩觀於地獄、畜生、餓鬼、人中、天上皆有如是怨憎會苦。譬如人觀牢獄繫閉、枷鎻、杻械以為大苦;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觀於五道一切受生悉是怨憎合會大苦。復次,善男子!譬如有人常畏怨家枷鎖、杻械,捨離父母、妻子、眷屬、珍寶、產業而遠逃避。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畏怖生死,具足修行六波羅蜜入於涅槃。迦葉!是名菩薩修行大乘大般涅槃觀怨憎會苦。
既從合會緣生,生即是苦。前境逼心,心領境逼,憂惱故苦,故名怨憎會苦。
第七,觀求不得苦。
還約前愛離怨會,於愛求會而離,於怨求離而會,二求不遂,即是求不得苦。
第八、總結上七苦,即是五盛陰苦。
爾時,迦葉下,第三、會通苦諦者,昔阿含等經皆言三受中有樂受,今言五陰皆苦,都無樂義,今昔義乖。開善分此中四番問答為四章,觀師分為二,後三番子章只是作難。今先問,次答。就初問為三:一、總非;二、作五難;三、結。初領旨仰非。
何以故下,作難。初第一與第四問同據樂緣,第二問別據樂體,第三與第五問同據樂因。初據樂緣者。
佛昔於阿含告釋摩男云:色若定苦,不可求色;色若定樂,不應厭色。但今單難無樂,不應求色;若求紅、黃,當知有樂。今日何緣全言無樂?
今具舉六根,對於六塵以為樂緣。
如佛說偈下,是第五、重據樂因與第三同。舉樂因而復異者,前舉善為樂因,只言世間之善,今具舉聲聞、菩薩出世之善,名為樂因。就五偈為四:初、兩偈明聲聞之善為樂因;
次一偈明菩薩之善為樂因。
三,一偈重結小乘。
四一偈,重結大乘。
明菩薩畢竟,不同佛畢竟,乃是分畢竟。
世尊!如諸經下,三、結非。
諸經即指昔教,如佛今說,故指此教無樂唯苦。
佛告迦葉下,第二、如來答。大分為二:初、歎其所問;
次善男子!一切眾生下,正答。答又二:初總答,後別答。總答中二:初答,後論義。初文者。
昔隨他意以下苦為樂,今隨自意故一切皆苦。前迦葉作五難相次而來,世尊一答五難玄解,今昔兩說不復相違,實非是樂,謬情所計橫生樂想。
迦葉白佛下,第二、論義還難。佛解下,苦之義,又為兩:初、正難;後、領解。就初為三:一、謬領難;二、顛倒難;三、據事難。謬難者。
如人受千罰,初受一鞭,應生樂耶?
佛告下,答,又二:初且然問,後正答。
然其第三一罰之意,明實於下苦而生樂想。若得免多罰,於一罰甘受亦以為樂。
從以是義故下,正答。
但答其第三據事難時,前謬領倒難自然懸去,我實不云下是重苦、下是輕苦,汝何謬領故不答?竝亦不然,其下樂而生苦想,故不須答。正答第三應受千罰,初得一下即聞放脫,寧非下苦生樂想耶?如人應刑聞百鞭放,亦是於下苦中而生樂想云云。
次番領解,先領後述。
或謂此文是一難,謂言此人不於一罰而生樂想,但於脫多生樂想耳。此是得意領解,不名為難。
佛述言:實不虗者,隨情之說。昔云有樂,此是隨情。今言無者,道理如然。
迦葉有三受三苦下,第二、別答五難。但有三文:第一、答前第二樂體之問,第二、答前第三、第五樂因兩問,第三、答第一、第四樂緣之問。此初,答第二樂體問者,又三:第一、出兩教,第二、點三受,第三、結虗實。此初,先出兩教。
一、三受教,二、三苦教,可見。
善男子!苦受下,是第二點三受者。
但昔教亦點三受,謂苦苦點苦受,壞苦點樂受,行苦點捨受。此乃小乘之教,其義未極,止是單點,成論人所用。今此極教,則複點此。初苦受具三苦。苦苦者,心緣苦境,苦境逼心,心境合舉,故是苦苦。樂不長有,蹔時而住,樂緣既謝,即是壞苦。無常所侵,即是行苦。餘二受各二苦。或云各一苦,故文云二。今解不然,前既複點,今云何單用壞苦點樂受,用行苦點捨受?故知一受具二苦,樂受亦具壞行兩苦,捨受亦具壞行二苦。樂舉體可壞,即壞苦,而復有無常所切,復具行苦。捨受亦二,捨必離壞,故是壞苦,而復未免無常,是行苦。但此二苦,不須境逼,故無苦苦。
善男子!以是因緣下,第三、結虗實。又二:一、結昔說妄樂。
非實為凡夫言樂,菩薩不爾。皆苦文云生死之中實有樂受,下文復云生死之中實無有樂者,皆是隨情之所妄計。梁三藏師計生死有樂無樂,竝皆諍論如前云云。
善男子!生死之中下,二、結今說實苦可尋。
迦葉白佛下,第二、答前第三、第五據因之難,又二。此初,迦葉重牒問以求答。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諸佛菩薩若隨俗說,是虗妄不?如佛所說:修行善者則受樂報,持戒定樂身不受苦,乃至眾事已辦是為最樂。如是等經所說樂受,是虗妄不?若是虗妄,諸佛世尊久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菩提道,已離妄語。今作是說,其義云何?
或謂別是新難,今則不然,還是牒前偈中世出世善之問,更飾其辭,非別問也。
佛答意者,我說善能感樂,遠得菩提之樂,不言生死中樂。初言菩提根本即是佛果生因,又言長養菩提即是佛果了因。舊云一向不得有於生因,今謂有因緣亦得說之。
善男子!譬如世間下,第三、答第一、第四、據樂緣問。又二:先正答,次舉解惑結。正答又兩:先明為樂緣,後明為苦緣。緣既不定,故無樂也。
善男子!譬如世間所須資生能為樂因,故名為樂。所謂女色、耽湎飲酒、上饌甘味、渴時得水、寒時遇火、衣服、瓔珞、象、馬、車乘、奴婢、僮僕、金、銀、瑠璃、珊瑚、真珠、倉庫、糓米,如是等物世間所須能為樂因,是名為樂。
善男子,如是等物亦能生苦。因於女人生男子苦,憂愁悲泣乃至斷命;因酒甘味乃至倉庫,亦能令人生大憂惱。以是義故,一切皆苦,無有樂相。
後出諸珍寶等,竝皆是苦。且舉一事,如多畜寶,初謂是樂,為之失命,復是極苦。
善男子下,第二、舉解惑結,又三:初、結菩薩解苦;
次結二乘不解,故隨情為說。
三、重舉菩薩結也。
日東 天台沙門本純 分會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十一
聖行品上
次第釋名。枝本說不說次第者,河西明前略廣門,說涅槃果五行,修涅槃因十德,聚功獎勸行因。舊云:五行辨因,十德明果。開善云:五行明有行,十德明空行。義皆不然。河西以望果行因,文乃承躡,義不相干。何者?前明圓極之果,五行是梯橙之因,方圓非類,於義不允。若舊以五行是因,不應言佛之所行,故名聖行。若十德是果,復不應言菩薩修行大涅槃經,得十事功德。又且五行非圓因,十德非極果,不成次第。開善五行是有,是亦不然。聖行是開空法道,梵行修十一空,住平等地,天行是第一義理,嬰兒行不來不去,病行是如來密語,豈可偏據有行義耶?言十功德是空義者,是亦不然。十是數法,昔所不得不聞不知,今得聞知,以聞一句半句,見少佛性,何獨偏據為空行邪?今明次第者,上因食論不食,廣明大般涅槃施竟,今因病說不病。病有三種:一不可治,二應須治,三不用治。不可不用,皆不須方一,須用方治。治又為兩:一者次第,二不次第。服此方法,名為修行。修故有證,證十功德。功德是不病,不病故體顯,體顯則見性,見性故徧法界用,攝惡攝邪。攝惡邪竟,付囑焚身,分布舍利。若取斯義,善成次第。次釋名者,文云:聖者,諸佛菩薩之所行故,故名聖行。此含兩意:菩薩所行,即次第行;諸佛所行,即非次第。乃是復有一行,是如來行。通解聖行,其義未顯,今當別釋。何者?聖名為正。菩薩所行前淺後深,真不知俗、俗不知中,偏而非正,但通稱聖行未為別意。若復有一行是如來行,一行一切行、一智一切智,故知圓行名正名聖。故上文云:是大乘經名為佛乘,如是佛乘最勝最上,圓根性人行於佛乘修如來行。法華云:佛子行道已,來世成正覺。即此義也。經文有兩:通釋、別釋。人多從通不識別意,今從別釋名故名聖行。梵行者,梵者淨也,涉有同塵塵不能染,就功能立名。天行者,就諦理立名。嬰兒行者,就譬喻立名。病行者,就所治立名。如來行者,就圓人立名。通稱行者,不住名行,自證不著令他不住,故稱為行。文列五行,一行而聖行在初,從初立名故稱聖行。品枝本者,有人言:病是根本,從病開四。是義不然,彼見病行其文在前而言是本,此是讀文何關推義?何者?病同他惡乃是枝末,云何以末而為本耶?文云:菩薩住於大般涅槃,專心修習五種之行,則涅槃為本。言涅槃者即是天行,緣於涅槃自修名聖行,緣於涅槃化他名梵行,涅槃理顯乘理自進名天行,乘理化物同善名嬰兒行,同惡名病行。豈不以天行為本而棄本從末?有師言:五行通是病行,引文云:是五種人有病行處,唯佛無病。是義不然,五人有病修於聖行以治自病,何能病行?唯佛無病能作病行。若五行次第從淺至深,則病行居後。若論一行即是五行,則一病行備於五行。迦葉推佛,佛因無病即是聖行,推果無病即是天行,大悲熏心即是梵行,如彼小兒即嬰兒行,及常患者即是病行。一即具五,名為圓行,是如來行。餘之四行亦復如是。若判通、別,亦以天行為通,餘行則別。雖作此釋,不可一向云云。有師言:五行為因,一行為果,是義不然。俱稱為行,云何偏判?有師言:五行別,一行總,一五、五一束散之異,其理乃爾,其行不然。諸佛境界非是二乘、菩薩所知,上能束散於下,下不能卷舒於上云云。此品列五行名,說三不說二。何者?天行是眾行,眾聖之本,其意可見,故遙指雜華。私謂:以雜華中自始之末,偏、圓菩薩事、理、行、願、因、果義足,不可卒備,不如指經以令因指往尋。覩彼廣文,不逾一理。初住已上天之行故,故名天行;行即天故,故名天行;為天修行,故名天行;因天行進,故名天行;遠指於天,故名天行。有通、有別,思之可知。病行前已現說,道後自彰,故不說二,但說於三。私云:既不說二,還成現品未有。若爾,應云結前起後。病、無病相,結前說常,酬迦葉請,說行因、果。起後不然,則云說四不說一也。就文為三:初雙標五一,次雙釋五一,後單結五行。標中,先標次第行為四:一、標人,謂菩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