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會疏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三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三
長壽品
前之三品嚴觀所安,此品存本但改命為長移壽在下,西方語倒不移亦善,譯人左右應無別意,恐依上文當知如來即是長壽。或依偈初云何得長壽?長只是常,何不用常為名?正言由常樂我淨獲此長壽,從所得立名故也。今釋長壽為四:一同諸佛法身智慧壽命皆悉同等,故言長壽。二由物欣長惡短引令樹善故。三對破偏修無常之拙,明圓勝修之常。四長短相形是對治門會,非長短之長,故言長壽。此是涅槃施中第三對菩薩眾隨問而施,凡十四品。諸問答中長壽為首,從初命品餘各隨便。其文有二:勸問、正問。初勸比丘,次勸大眾。初勸有三:佛法至三故,又表佛慇懃故。又初勸除疑,二勸受寄,三勸益物。其上疑既盡,初勸則默既不堪寄付,次勸則辭既無化力,後勸則推。初文者,
何故偏勸問戒律?河西云:佛法有兩:一、經;二、律。上已問經,今勸問律,是義不然。經深律淺,既能問經,豈不能問律而待勸耶?觀師云:律是聲聞之本,又是今經之宗,不殺為因,得長壽果,故偏勸問。是亦不然。今案經云:於諸戒律。是則律儀、定、道俱名為戒,諸語不一,豈獨律儀?又將下驗上,非偏勸問律。空者,慧也;寂者,定也。當知勸諸比丘問戒、定、慧,有人作二諦消,是亦不然。二諦文晦,三諦文明。何者?戒、定、慧三是入真之梯隥,即勸問真;本性空寂,即是問中;明了通達,即是雙照二諦,即勸問俗。又言莫謂如來唯修空寂者,如來既不專修真俗,即是勸問非真非俗第一義諦。
第二、再勸,為二:初、勸;次、辭。
正辭,辭無智慧,不能問於三號,如文。
次釋辭、釋三號,皆不思議。
如來境界深微之法,允同諸佛,故號如來。我不能問,則是辭上本性空寂。所有諸定不可思議,窮於甚深微妙禪定,能為一切而作福田,故名應供。我不能問,則辭上明了通達。所演教誨不可思議者,窮於一切言說邊底,示導眾生是道非道,號正徧知。我不能問,則辭上戒律。又釋:辭不能問於三諦諸佛境界,是不能問中;所有諸定,是不能問真;所演教誨,是不能問俗。
三、結辭中。
云無智慧者,無三智也。
次譬辭,為四:一、聲聞不堪寄,二、如來不應寄,三、聲聞強受寄,四、如來失所寄。初明不堪。
言老人者,閻浮果報將盡之秊,譬諸聲聞十二緣觀,支支十二,從過至現故百二十,過現滅故老死滅,無明滅乃至老死滅故將入涅槃。身嬰長病者,正使雖盡習氣尚存,又無明別惑未侵一毫,故言長病。寢臥牀席者,沈空滯寂失遊戲神通。不能起居者,不能入有如不能起,不紹三寶如不能居。氣力虗劣者,無常住命如無氣,無十力雄猛如無力,少真實故名虗,非勝修故名劣,餘命無幾將入灰斷。
次有一富人者下,譬如來不應付囑。
智斷圓滿,故言富人。緣事欲行者,適化多務,故言緣事;乘如起應,故言欲行。以百金者,百句解脫。漢書稱一萬為一金,既有百金,即是百萬一句解脫。既有一萬解脫以為眷屬,百句解脫即有百萬解脫而為眷屬。或經十秊、二十秊者,有三解:一云、十劫、二十劫;二云、人中為十,天二十;三云、正法為十,像法二十。是義不然。若爾,後時如何得歸會耶?今明通惑為十,別惑二十,逗緣除物,通、別兩惑名付家事。受寄者,除通、別惑,即感我歸。還時歸我者,舊二解:一云、只指釋迦,餘方應盡,此土感興,後還猶見我昔法寶;二云、彌勒下生,猶見釋迦真實之法,法身不異,故言歸我。今解通、別惑盡,即是還時,即是歸我,此義稍便。
三是老病人,下聲聞妄受。
無繼嗣者,舊二解:一云無善心實男、慈悲心女,二云無受化眷屬紹續其後。今言無常住信心之子病篤命終者,灰身入滅。
四、財主行還下,如來失所寄,法寶喪失。
癡人者,二解:一云受寄者即是癡人,不能籌量妄受人寄;二云能寄者名癡人。假設此言,若遂寄聲聞則是癡人,若不寄者則非癡人。
次世尊下,合譬。但合妄受喪失,不合前二。合後二中,先合第三。
次我今下,合第四。
從佛告下,第三、勸益物。為三:一、勸;二、推;三、讚。初如文。
次推功,為二:先譬,後合。譬又四:一、譬歎菩薩。
二十五者、即二十五三昧。盛壯端正者,是諸三昧王。多有財寶者,一切三昧悉入其中。父母者,三諦一諦為母,一諦三諦為父,法喜為妻,善心為子,道品為眷屬,十方諸佛即是宗親。
次時有人下,譬正應付囑,例上釋。
三、是時壯夫下,譬秉持受寄。
四、其人遇病者,譬不失正法;
世尊下。合譬。先舉不應。
次合應寄。
三、爾時佛讚下,即讚也。
無漏心、羅漢心者,忘我推功也。二緣者,緣聲聞不能,菩薩則能,或善能問答,或法寶久住,利益眾生,悉出上文。
從爾時,佛告一切大眾下,第二、通勸大眾問。
佛既普等,若得問人,普皆利益。又對於偏勸,故普勸也。先偏後普,明偏普不定,顯非偏非普。問:比丘寡德,慇懃三勸,菩薩不爾,何俟二三勸耶?答:佛如師子,殺象及兔,皆盡其力,終無厚薄,故皆三勸。若爾,菩薩亦應無疑而有辭讓。答:比丘皆無,菩薩皆有,以有問故,故知有疑。是故菩薩則可付囑,以慈心故,故能益他。又例作無而意異,菩薩久解,是故無疑。自謙是退義,稱佛菩薩乃是推功。問:何故約命言不可量,約辯言不可盡,若戒若歸而勸問耶?答:多有所關,略舉四意:一、如來是大富施主,隨其所求而給與之。若問命,即開長壽金剛身身密等義;若問辯,即開般若四相口密等義;若問歸戒,即開善業首楞嚴能建大義百句解脫意密等義,乃至開邪正四倒四諦如來性文字月鳥等義,涅槃施得顯也。二、如來施主方便無量,若問命即開天行,若問辯即開梵行,若問歸戒即開聖行、嬰兒行,歸戒所防即開病行,五行若立,十德自顯,涅槃行明。三、如來施主正法寶城莊嚴無量,如來能問無可問處,如來能答無能問人,百金妙寶初求付託得能問人,問命即常莊嚴,問辯即樂莊嚴,問戒即淨莊嚴,問歸即我莊嚴,能問能答具二莊嚴,雙樹涅槃其義得顯。四、如來施主慈悲無量,愍念邪僻,哀憐不善,若能問歸即用常辯攝邪,若能問戒即用常命攝惡,涅槃之用得顯。為此義故,舉此三種以為問端。問:問端通後,亦通前不?答:問命即是常修,問辯即是樂修,問歸戒即是我修。又問命即常法身德,問辯即樂般若德,問歸戒即淨我解脫德。又問命即常命、常色、常力,問辯即常語,問歸戒即常安。又文云:能如是問,則大利益一切眾生。即通前通後。問端該廣,籠括如此云云。
就第二正問,為四:一欲問,二許問,三謙問,四正問。欲問又二:初經家敘起,次自諮問發。敘中為四:一敘本位,二敘迹宗,三敘感對,四敘威儀。初本位者。
有通、有別,菩薩通位、童子別位。論云十二而能問者,即有四意:一、正法非色,不可以人幼而棄於法,重法、重人故也;二、生比丘善於菩薩道,信念堅固;三、折伏高心;四、明佛力大。若依十住,即第九住;若類文殊童子,即十地頂。聖位難知,且用十地釋童子也。
次迹宗中。
言婆羅門者,迹託高宗。姓大迦葉者,寄生貴族。如此間甲族。
三、以佛神力者,感對也。
為決定眾而為上首,感佛威加作對揚主,令五十二眾同飲甘露,非斯大器孰能為之?
四、即從座起,敘其威儀。
次而白佛言下,自諮發者。
佛雖通勸,寧許問否?是故有諮。
次佛告下,佛許,如文。
三、從爾時,迦葉去,是謙問。文為三:初、大小為一雙;次、高廣為一雙;三、借助為一雙。初文者。
如來世尊道德巍巍,純以栴檀師子難伏不可壞眾而為眷屬。如來之身猶真金剛,色如瑠璃真實難壞,復為如是大智慧海之所圍繞。是眾會中諸大菩薩摩訶薩等,皆悉成就無量無邊深妙功德猶如香象,於如是等大眾之前豈敢發問?
佛德巍巍,明佛威高;師子難伏,明其眾廣。如來之身猶真金剛,佛色大故智慧亦大,智海圍繞則大眾智大。佛及大眾高廣若斯,我以蟁蚋何能當此?
第三雙者。
若論巨細,不言自絕。今假佛威神,借助智力,大眾善根,添我機辯,乃能發問。
四從即於佛前是正問,舊說三種不同:一分偈,二問數,三因起。初分偈不同者,河西云:前十九偈是問,後四偈請答。又一師云:前二十一行是問,後二行自謙。又一師云:從前至後無非是問。又一師云:縱容兩存後亦非問,乃是迦葉巧致問之餘勢,為諸品生起。又亦得是問甚深行等,是問五行十德安樂性,是問師子吼迦葉等云云。二問數不同者,梁武三十二問,河西三十四問,靈味亮、冶城、素莊、嚴旻竝用之。中寺安三十五問,開善三十六問,光宅三十七問。三因起不同者,開善云:一一問皆從純陀哀歎中生。太昌宗云:悉是臨時致問,皆不從前文生。靈根令正云:或有從前生,或不從前生,豈可一例從前生者?云何得長壽?問:從純陀品生,當知如來即是長壽生。金剛身?問:從法身、常身、金剛身生。願佛開微密?從哀歎品祕密藏生。云何得廣大?從迦葉為眾作依止生。有屬當者可從上生,無屬當者不從上生。興皇云:此問不應近自純陀,乃通論釋迦一化教門,始自王宮終于雙樹。何者?文云:生死大海中,云何作船師?即是問始,即初成道時事。後問:云何捨生死,如蛇脫故皮?此即問終,是最後涅槃時事。中間施化法門非一,欲顯發如來方便密教,應來應去種種示現,此意宏壯包羅廣大,大明覺道囊括古今。今觀此二十三偈,前十九偈雖即是問,問中有請,唯願大仙說是也。後四偈雖是請,請中有問,安樂性諸行等是也。又開合不同,如初一偈合成兩問,開成四問。云何知天魔一偈合成一問,開成兩問?若直數,云何則有三十二問?若數合偈,亦只有三十二問。若數開偈,則有三十四問。若數請偈中三問足合偈,則有三十五問。若數請中三偈足諸,云何亦有三十五問?若數請中三偈足開偈者,則有三十七問。各有舍取,致盈縮不同,意在於此。此是事數,增減在人,不勞生諍。今依河西數開偈,不數請偈,但為三十四問,答盡大眾問品。言因起遠近者,若謂諸問因上文生,聲聞未曾聞,常聞可生疑,菩薩久聞,何故致疑?又聲聞聞說,疑執已破,菩薩利根,那忽未解?救云:為緣故疑。若爾,則問不因上。又云菩薩知佛應說此法,承佛神力,預為諮問者,佛力無所不至,何乃近在兩品耶?又言問於一化始終者,與經抗行,全不相應。經問長壽之因,答:佛往昔至心聽法,持不殺戒,是長壽因。今乃取一化從王宮來,佛在何處聽法?從誰受戒?雙樹之終,復聽誰經?為受何戒?若無此事,一化不成。彼為極談,今謂不與文會,故非極談。今試出其意,云何得長壽?此問常果元本之因。佛答云:若業能為菩提因者,至心聽受,聞已轉說,我修此業,得三菩提。今復為人廣說是義。如此之因,蓋非近世,如法華中點塵數劫猶不能知。今正問此久遠之因,本若無常,果不應常;本若是常,常不可修。而未能知長壽常果所因云何。若問此義,任運自顯非常非無常之常因,獲得非常非無常之常果。因果常義既顯,果上萬德悉是雙非之因,獲得雙非之果。義雖無邊,一往結撮,是問過去本初因果、行位、誓願、功德、智慧、道品、六度等諸法門。若問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即是問一化始終、現在逗緣所施諸教。何者?若其無初,即無於後。今既問後,任運問初。既問初後,中間可知。當知一化始終,凡對無量機緣所施言教,不可窮盡。雖不可盡,一往結撮,是問現世隨他、隨自、隨自他無量法門。若問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即問來世所施方便、引導眾生、國師、道士、儒林之宗、住首楞嚴,種種示現無量無邊。雖不可盡,一往結撮,是問來世權實、曲巧、方便、誘接、荷負、度脫等諸法門。略舉三句,示斯問意不出三世,故文云:如是甚深諸佛境界,自利利他無量法門,豈出三世?若尋古始,元元不窮;若尋現世,廣廣無極;若尋來際,永永無盡。如是乃是囊括古今,大明覺道,可謂諸佛之境界,豈只近因兩品,亦非遠由一化。今敘問意,宏遠若斯,猶懼不會諸佛境界之明文,況諸師所言,寧稱佛旨?興皇嘲人云:不知兔角有無,而空諍長短;不知諸問進否,諍於問數,少多何益?今用河西於問中分二十三偈為兩:前十九偈正作三十四問,後四偈請答。初一行問佛因果。佛修因得果,不可言是現未,強可指於過去。
次一行,云何於此經問今教?今教當機而說,不可言是過未,強可言是現在。
何故言強?大般涅槃非三世攝,非謂菩提有古來今,皆以世間文字強說之耳。
後四偈請答前三意。初一偈願為諸菩薩說微妙諸行等。
前問長壽果,果必有因,因即是行,故知此偈請答過去法門。
次一行請答:現在。
前問云何開祕密,此中請答安樂性,安樂性由來未開,故知是請答現在。
後兩偈請答未來。
上問廣大依止,此請答未來法門,甚自分明。已列問數結請文竟,次示答文處。云何得長壽,凡四問,此品下文及金剛身品答。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名字功德品答。願佛開微密,四相品答。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實非羅漢等,四依品答。云何知天魔,凡兩問,邪正品答。云何諸調御,心喜說真諦,四諦品答。演說四顛倒,四倒品答。云何作善業,能見難見性,竝如來性品答。云何解滿字,文字品答。云何共聖行,鳥喻品答。云何如日月,太白與歲星,月喻品答十五問竟。云何未發心下,有十二問,皆菩薩品答。云何未發心,夢見羅剎逼令發心答。云何於大眾,而得無所畏,三偈答。云何處濁世,四華喻答。云何處煩惱,醫師等,十四譬答。生死大海中,云何作船師,風王四譬答。云何捨生死,如蛇脫故皮,金師兩譬答龍能脫骨,可譬涅槃。云何觀三寶,菴羅閻浮樹,答。三乘若無性,文殊騰疑本,無偈答。云何諸菩薩,而得不壞眾?舉護法因緣答:云何為生盲,而作眼目導?如人口爽不知六味。答:云何示多頭?常為眾生而作父母。答:云何說法者,增長如月初?如人有子始生六月。答:云何復示現,究竟於涅槃?凡七問,皆大眾問品。答:云何復示現,究竟於涅槃?放光奉供答:云何勇進者,示人天魔道?若有比丘能以如來誓願而發願者,於世最勝;不能觀了常者,是旃陀羅。答:云何知法性,而受於法樂?說二十一行偈答:云何諸菩薩,遠離一切病?三病人答:云何為眾生,演說於祕密?廣釋諸有餘偈,以無餘偈答:云何說畢竟,及與不畢竟?用云何名為無餘義耶?云何復名一切義乎?唯除助道常樂我淨善法,其餘一切皆名有餘。答:云何而得近,最勝無上道?亦取前諸菩薩遠離一切病答:上三種病人得滅罪,後近無上道。兼答此問。若有病人,若遇不遇悉得差者,此去佛最近;若遇即差、不遇不差,此則次近;若遇不遇皆不差者,此去佛遠。又云取大眾發心、如來授記以答此問。今引十證明答問竟:一者、偈中興問次第而來,長行相對次第而答,故知答問盡。二者、偈中設問竟,即自謙云:甚深微妙安樂性等非我所知,請於如來為諸菩薩自演說之。若從此意,知答問盡。三者、答若未盡不應謝恩,答問既竟時眾得益,起禮燒香散華供養,故知答問盡。四者、上來召眾雲集慇懃勸問,答若未竟寧得猗臥涅槃?既右脅息言,知答問盡。五者、付囑文殊寢而無說,大眾重請,既受請已跏趺融懌方談五行,故知答問盡。六者、對告德王賓主有異,知答問盡。七者、師子更問,問人既別,知答問盡。八者、文云如來初開涅槃經時說有三種人,三種人乃是答問之末,實非創說之初。今云初開,乃是後說之初,非初說之初。既有初說後說不同,知答問盡。九者、前問多答卷少,後問少不應答卷多,知答問盡。十者、河西面對梵文口決,曇讖指授慇懃親說,十九偈是問、後四偈非問,斯人不信孰可信耶?
爾時佛讚下,第三、佛答,又二:初讚問,次答問。讚問又二:初讚,次謙。讚又二:先總讚,次別讚酬。其上別、總二請,若三十四問是歷法別請,後則總請,先酬總請,故初云善哉善哉。
所以順此讚者,世間問答酬往稱美佛不違世法,是故先讚。人但見秊幼不期智深,見問淵玄方知非淺。又若見佛讚皆發奇特心,是故須讚。他方來眾見小小菩薩能問大大事皆生敬伏,是故須讚。又此一一問皆與理合,是故須讚。皆有所擬云云。
次別讚者,即是別讚三世之問。初讚其問過去法門。
有三義:一、舉果讚因。言汝未得者,非全不得,乃是因中分證,非是果地究竟,故言未得。二、舉甚深密藏讚其所問。汝問長壽佛以一切種智為命,此之智命果地所證,故言我已得之。已得非始得已圓滿,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故云甚深密藏而汝能問,是故讚其所問之法。三、讚其被加。其上請云承佛神力,今加而讚之,故言等無有異。
坐道場者,讚其問現。
其上問云: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佛即舉三義讚之:一、舉初以成後,讚其巧問該現化之始終,故言我坐道場初成正覺。二、讚其一人以均大眾,故云有諸菩薩亦曾問我是甚深義。三、讚其現得大眾加助,其上請云及因大眾善根之力,今明功德句義無異,是為讚問現在法門。
從如是問者,則能利益無量眾生,是讚問未來。
上問言: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此言利益可解云云。舊解坐道場亦曾問者,或言是華嚴中問,翻經不盡,其文未來;或言是偏方不定教,文亦不來;或言是祕密教,非顯露攝。義皆不然。今明道場,乃是元初圓滿始坐,非方便道場。第二卷云:我已久於無量劫來,久已成佛。亦如法華成佛已來甚大久遠,昔諸菩薩曾問此義,如今不異。正對過去之問,非一化之始,不應據寂滅道場及偏方祕密。
爾時迦葉下,第二、自謙佛向,讚其上等。如來下,齊菩薩。其謙亦兩:一、謙所問橫豎不及,二、誓聞法頂戴增加。初文者。
不能飛過大海,橫不及也。不能周徧虗空,豎不及也。
次文云:頂戴守護高深,增加守護廣大。何以知然?文中次釋云:願令我得深廣智慧。
從佛告迦葉下,第二、正答問。大分為兩:初、次第答三十四問;次、大眾供養。初答者,初盡此品文是答長壽之問,又兩:初、答長壽因;後、答長壽果。更釋因果之名。一云:若有因果則墮常義,若無因果則墮斷義。若言開因果之祕故說因果,此語小勝;若為顯涅槃兼言因果,此語最勝。涅槃無因果,方便說因果,縱容抑案顯於正法,故言因果。今明若因自是因、果自是果,則墮自性;由因故果、由果故因,則墮他性;因果因緣故因、因果因緣故果,則墮共性;非因非果故因果、墮無因性,皆墮斷常。但以四悉名為因果,顯非因果故云因果。前文非不明果,後文非不明因,從多從正分此二門。初答因為三:初、誡聽;次、正答;三、論義。初誡聽者,
將說長壽甘露妙藥,若覆器不聞,則思修俱失,故須誡眾。釋論云:專視聽法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云云。
從如來所得長壽之業去,是正答。文為五雙:一、指果人、因人以標業;二、指果法、因法以勸業;三、明自行、化他以證業;四、開譬、合譬以況業;五、示果報、華報以結業。
初果人者如來,因人者菩薩。若無此業,不名菩薩;佛無此業,不名如來。此業成因,因名菩薩;此業成果,果名如來。業若定因,不得作果;業若定果,不得作因。當知此業,非因非果,能因能果。雖能因果,因果叵得,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如來境界,不可思議,精進菩薩,亦不能知。豈是凡情,闇心圖度?不能已已,輒述所聞。
次果法者,菩提也。因法者,三慧也。聽是聞慧,受是思慧,轉為人說即是修慧。若菩提無此業,不得成果;三慧無此業,不得成因。至高無頂,至廣無涯,多所成就。其相云何?若業能破業,是為破業;從無住業立一切業,是為立業;非破非立,而破而立,是為正業。如是正業,不可言三,不可言一。言一則失用,言三則傷體。即體而用,即用而體,即體而用,故言此業能為菩提之因,得菩提果。道前體用,廣為人說;道後體用,即用而體。非因非果,非自非他,故上文云:以珠力故,水即澄清。豈非即體而用?下文云:大慈大悲,名為佛性。豈非即用而體?
三、從善男子!我以修習去,是舉自行化他,證成於業。
我以修習故得菩提,即證道前體用;今復為人廣說此法,即證道後體用。然我果久,成道前之業非復今時,故知却明過去法門答初之問。
四、開譬中,先譬,次合。
譬如王子者,似譬道前,王譬菩薩,子譬羣生,犯罪譬起惡因,繫獄譬受惡果,憐愍譬天性相關,愛念譬拔惡因,躳至繫所譬拔惡果。夫王子者剎利種也,罪為獄囚,眾生亦爾同佛之性,罪業所拘流浪生死,亦有佛性亦無佛性,如王子是囚、囚是王子,為此義故慈悲與拔。
菩薩亦爾下,合譬。
菩薩亦爾,欲得長壽,應當護念一切眾生同於子想,生大慈大悲大喜大捨,授不殺戒教修善法,亦當安止一切眾生於五戒十善。復入地獄、餓鬼、畜生、阿脩羅等一切諸趣,拔濟是中苦惱眾生,脫未脫者、度未度者、未涅槃者令得涅槃,安慰一切諸恐怖者。
凡舉三法合譬:初一子地,合同體大悲,況即體而用。次四無量心,拔苦因與善因,拔苦果與樂果,大喜慶悅,大捨平等,況用不離體,即用而體。三四弘誓願,偏約四諦,苦諦則通,不但四趣,集諦亦通,不但十惡,道諦不但戒善,滅諦不但灰斷,弘誓之境,囊括則周,故用三法合譬況業。
五、舉二報結者。
聖人以慧為命,智慧自在,故壽命長,即譬果報。天上受樂,則譬華報云云。
三、從爾時,迦葉白佛去,是論義凡四番問答:初番先問,次答。問有三意:一、述不解,二、謂不應,三、正作。雖不解者。
領長壽業,非因非果,非自非他,故言深隱。
次不應者。
一子之地同體大慈,體無愛恚,云何子想?若同子想即是起愛,起愛云何同體?同體云何起愛?故云不應。
三、作難者。
破戒作逆,應須治罰。治罰乖慈,云何等視?等則無罰,云何言治?治偏乖慈,慈之與治,二俱乖體,展轉有妨,難從此生云云。
次佛以一言答其三意:
云我於眾生,同一子想,如羅睺羅者,同體之慈,是慈清淨,微妙第一;非染愛慈,是慈深隱,非但難解,亦復難說。即體而用,不妨等視如羅睺羅。既即體而用,慈亦復然。一言答三,其意在此。然迦葉問菩薩修慈,此問道前,佛以道後果慈答之。云我於眾生,亦一子想,舉後答前,前後不異。
次從迦葉復白去,是第二、問答。先問,次答。初問中舉昔事難今義。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昔十五日僧布薩時,曾於具戒清淨眾中有一童子,不善修習身、口、意業,在隱屏處盜聽說戒。密迹力士承佛神力,以金剛杵碎之如塵。世尊!是金剛神極成暴惡,乃能斷是童子命根。云何如來視諸眾生同於子想如羅睺羅?
力士無慈,碎聽戒童子,童子命斷,即昔事也。若承佛力,即如來遣害,傷慈縱毒,頓乖一子,即難今義。
次佛答中明三世之慈,為三:初明童子是昔事,若答此事擬過去慈。
童子、金剛二皆是化幻人、幻杵以害幻命,寧有實耶?設權懲惡正是大悲拔其苦因,假設濟危正是大慈與其樂果,至慈至巧非一子義。何者是耶?他解見機猶害五百,淨行尚實有害事,若將此釋都無所損。
次從迦葉去,明現世慈。本地指三業行慈,又三:
初、如來之意,於諸眾生生一子想,雖謗法、闡提、邪見、毀戒,悉如一子,況復餘人?心常平等,即意慈也。
次從譬如國王去,明口行慈,又三:一、先舉國憲,次明佛法,後結治罪。
初、國之嚴刑,以酷為本;二、佛之法網,以慈為宗。舉非顯是,佛法有三:苦擯永出眾外;四、羯磨不出眾外,唯不得為羯磨之主;十四、知事人。今通名羯磨,而實有輕重。初言驅遣羯磨,即是律中驅出羯磨。馬師、滿宿二比丘,於聚落汙他家,行惡行,佛令與驅出羯磨。出此聚落呵責者,即律中苦切羯磨。般荼盧伽比丘,喜鬬諍,鬬構兩頭,與人鬬競,至城中訴,乃以辭牒結著衣帶,數數如是,佛令作苦切羯磨。苦惱切勒置者,即依止羯磨。施越比丘,為人輕薄,數犯可悔罪,數悔惱僧,佛令與作依止羯磨。令依剛正有德之人,住持教示,不令數犯舉罪者,即律中下意羯磨。鬱多羅比丘,為質多居士菴羅寺主,恒得好食。居士後時,遇優婆斯那於舍供養,不與寺主相知。鬱多羅生嗔,語居士言:飲食雖美,但無胡麻歡喜丸耳。此居士少秊貧時,曾為此業,故以刺之。居士因之即說:譬如雞與鳥共生一子,或作雞鳴,或作鳥聲,汝或善語,或作惡語。而此比丘父母異國,故以譏之。佛知,令與作下意羯磨。僧中遣一人,將此比丘往居士所,下意懺悔。不可見即是三擯。八法之中以明三擯:一、不見擯,二、不懺擯,三、惡邪不除擯。此中無不懺之名,是滅𢷤一事,教門不同。不可見即是不見𢷤。車匿比丘數數犯罪,諸比丘勸懺悔,答言:我不見罪。佛令與不見𢷤。不懺者,還是車匿數犯人勸,答云:我雖見罪,不能懺悔。佛令作不懺擯。滅即滅𢷤。未捨惡見,即惡邪不除𢷤。事起利𣅒,言欲不障道,三諫不從,與作惡邪不除𢷤。
三、從善男子!如來所以去,是結治罪之意。
使其無復惡因,則無惡果,即是大慈施無恐畏。
三、從善男子!汝今下,即是身行慈也。
舊云:照人為一,天為二,五道為五。又云:常光為一,非常光為二,面門三,眉間四,通身為五云云。
三、從善男子!未可見法去,明未來世行慈。而言比丘糾治者,比丘護法。文為四:一、標來世,二、明持毀,三、譬,四、結。
初二可見。
善男子,譬如有王,專行暴惡,會遇重病。有鄰國王聞其名聲,興兵而來,將欲滅之。是時病王無力勢故,方乃恐怖,改心修善,而是鄰王得福無量。持法比丘亦復如是,驅遣訶責壞法之人,令行善法,得福無量。善男子,譬如長者所居之處,田宅屋舍生諸毒樹,長者知已,即便斫伐,悉令永盡。又如少壯,首生白髮,愧而翦拔,不令生長。持法比丘亦復如是,見有破戒壞正法者,即應驅遣訶責舉處。
第三譬中,言暴惡者,譬破戒人會遇;重病者,譬所犯彰露;鄰王興兵者,譬持戒糾治;病王無力者,毀禁惡止;恐怖修善者,明其得益。譬中有三,三種何異?初為各住各學行非法者,故以鄰王為喻;次為同住各學行非法者,故以宅樹為喻;後為同住同學行非法者,故以白髮為喻。又解:斷四住惑,解惑相治,如除鄰王;斷塵沙惑,除體上垢,如除毒樹;斷無明惡同體之惑,如除白髮云云。
四、若善下,結。
即判真偽,不治毀禁,壞亂佛法,佛法中怨。無慈詐親,是彼人怨。能糾治者,是護法聲聞,真我弟子。為彼除惡,即是彼親。
從迦葉白佛去,第三番、問答。先問,次答。問又為二:初、非佛旨;次、舉事難。初文者。
領前能呵責者,是我弟子;不驅遣者,佛法中怨。此則一是一非,愛憎去取,則無等視。一子之心,昇沈碩異,故仰非也。
次舉事者。
若一塗一割,等無憎愛,亦應一持一犯,咸不賞黜。既賞持黜犯,亦應治割賞塗。塗割既等,持犯應均。若治毀禁,此言則失。若不治刀割,彼言則虗。進退結難。
次佛答,為三:開譬、合譬、況顯。開譬為四:一生諸子,二付嚴師,三囑苦教,四得福無罪。
初王大臣者,譬佛菩薩。生育諸子譬生信者,生信不同,故言諸子。形貌端正譬戒能防色,聰明黠慧譬定慧防心。二三四者,有人云:一二是出家二眾,三四是在家二眾。此義不然。舊云:若二是小大,若三是三根,四是四部。此亦不然。一是一乘,二是小大,大是一乘,三是三根,上根是一乘,四是四部,四部中有一乘。若爾,一子諸子皆處處著,亦處處有,是則太亂。今以信心為子,生信不同,略為四種,謂藏、通、別、圓,各有三學,通皆得論端正黠慧。準下合文,以壞法者為子,此不相乖。三種者,信偏則破壞法性,即是可悲為子。就正信者,可慈為子。
次付嚴師者。
可教詔者,教偏入圓。威儀禮節者譬圓戒,技藝譬圓定,書數譬圓慧。學圓速成不須苦切,若不速成要當苦治。杖譬於智,藉杖故子死,如由智故偏破,偏破故如三子死,圓立故如一子成。言破偏者,非但治毀三藏,通別持毀悉皆苦治。何以故?於藏是持、於圓是犯,通別亦爾,故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圓子信常是故不死,未階究竟故言苦治。舊以四部為四子,杖殺何部?何部不死?合義不成,不會經文,今所不用。
迦葉!是父及師得殺罪不?不也。世尊!何以故?以愛念故。為欲成就無有惡心,如是教誨得福無量。
善男子!如來亦爾,視壞法者等如一子。如來今以無上正法付囑諸王、大臣、宰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是諸國王及四部眾應當勸勵諸學人等,令得增上戒、定、智慧。若有不學是三品法,懈怠、破戒、毀正法者,國王、大臣、四部之眾應當苦治。善男子!是諸國王及四部眾當有罪不?不也。世尊!
次合譬中,如來合王臣,視壞法者合諸子國王,四部合師,三品法合禮節等,應當苦治合杖死,不也者合唯福無罪云云。
三、從善男子即是況顯。
王之與師,是子則念,非子不念,成就其子,不成就他,偏念偏治,尚無有罪,況佛平等慈念,平等成就,平等治之,而當有罪?故云如來善修平等心故。王之與師,偏念偏教,尚得福無量,況復如來等念等教,寧不獲福?故舉三世功德,善修是現世,長壽是來世,宿世是過世云云。
迦葉復白去,是第四番問答。先問次答。初問又三:初、非佛旨;次、譬釋非;三、合譬結過。初非佛旨者。
領上修平等心,得三世福,謂此旨為非。
次何以故下,舉譬為三:一、如知法人但有其言。
二、還至家中,都無其行。
三、是知法人結言行相違云云。
三、合譬結過,亦為三:修習等心,合上知法。
今者世尊去,合上無行。
如來將無去,合上相違。
若言慈心應得長壽,而今短壽,必有怨心,此結言行相違。不殺命長,而今短壽,凡殺幾生,此結身行相違。口行相違,已如上說。
興皇述他釋云:迦葉恒執迹為難,佛恒用本為答。此則問答永不相關。不問本迹何以為答,而云執此生疑難耶?只約丈六一身,疑者不達,恒言無常。達者了此,即是於常。常若異此,則非常也。此釋未明常義甚多,佛以何常而為答問?無常亦多,迦葉為執何無常耶云云?次佛答為兩:初彈其麤言,次明常壽第一。
今明麤言者,汝以果討因,乃謂如來怨心殺害,汝何不以因討果?明如來命長,必無惡因,而謂有者,即是麤言。
次於諸常中最為第一者,於何等常而言第一?自有世間相續不斷名常。復有三無為常:斷煩惱得者名數緣常,事緣差者名非數緣常,無此二者名虗空常。此之四種皆悉不及如來之常。如來常者即是妙有,故言第一。此三藏義。又真諦之常對生死虗偽,謂此真常既無生死,亦無此真,亦無應照。如來常者,本自有之,無所待對,其常實照,故云第一。此約通義。又言常者,出常無常,即是非常非無常真常而已。此約別義。又如來常者,即邊而中具足三點,不縱不橫,是故此常最為第一。約圓教義。從白佛去,第二、佛答長壽果。文為二:初明佛寶常,次明三寶常。就初有二:先略問答,次論義。初問如文云云。
次佛答,舉四譬:初譬諸壽入常壽,常壽第一;次常壽出諸壽,常壽第一;三譬常壽非常非無常,故常壽第一;四常壽能出能入,故常壽第一。亦是生死壽命之河入涅槃河,涅槃河出生死河,非生死非涅槃,而生死而涅槃云云。初文者。
佛告迦葉:善男子!如八大河:一名恒河,二名閻摩羅,三名薩羅,四名阿夷羅䟦提,五名摩訶,六名辛頭,七名愽叉,八名悉陀,是八大河及諸小河悉入大海。迦葉!如是一切人中、天上、地及虗空壽命大河,悉入如來壽命海中,是故如來壽命無量。
舊解:八河譬四生,各有因果。又四生為四,人、天、地及虗空為八。今謂人中、天上、地及虗空,各有生陰、中陰、壽命,是為八河。若為論其出入,凡是一切生陰、中陰所有壽命,若長若短,皆當作佛果地壽命。如八河流必歸於海,一切諸命悉入常命,是為人義。
次言出者。
大涅槃河常命為本,能出人天地及虗空長短之壽,如阿耨池流出四河。大品云:由般若故出生剎利婆羅門等。淨名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是為出義。
三、非出入者。
若定出入,何能出入?故非出入,舉虗空歎。
四、能出能入,舉醍醐歎云云。
次就論義,文為三:一、躡宗作請,二、問世性,三、問法性。初躡宗中問,如文。
次答,為四:一、非,二、況,三、結,四、勸,可解。
迦葉,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乃至外道五通神仙得自在者,若住一劫,若減一劫,經行空中,坐臥自在,左脅出火,右脅出水,身出煙𦦨猶如火聚,若欲住壽能得如意,於壽命中脩短自任。如是五通尚得如是隨意神力,豈況如來於一切法得自在力,而當不能住壽半劫、若一劫、若百劫、若百千劫、若無量劫?
就世性問為二:初、唱世出世兩章門。
次、難。難又二:初、難兩教無異。
次、難兩理無異。
次佛答中皆作異答。初答教者,先佛說常教外道盜,常教盜不盜異。云何不異?次理異者,佛理微妙是故不現,外道理偽是故不現。微妙與偽云何不異?答:此為四:一、先佛被盜;次、後佛認歸;三、結正;四、勸修。初先佛章有開有合。
佛告迦葉:譬如長者多有諸牛,色雖種種同共一群,付放牧人令逐水草,唯為醍醐不求乳酪,彼牧牛者𤚼已自食。長者命終,所有諸牛悉為羣賊之所鈔掠,賊得牛已無有婦女,即自𤚼𪭺得已而食。爾時羣賊各相謂言:彼大長者畜養此牛,不求乳酪唯為醍醐,我等今者當設何方而得之耶?夫醍醐者,名為世間第一上味,我等無器,設使得乳無安置處。復共相謂:唯有皮囊可以盛之,雖有盛處不知鑽搖,漿猶難得況復生酥?爾時諸賊以醍醐故加之以水,以水多故,乳酪醍醐一切俱失。
初開譬中,言長者者,先佛也。羣牛,說教也。色種種,逗機異也。同共一羣,詮理等也。付放牧人,弘經者也。令逐水草,隨機化益也。唯為醍醍,期常住也。不求乳酪,不期人天二乘無常。𤚼以自食,弘經人自益也。長者命終,先佛去世也。賊掠羣牛,佛教被盜也。無有婦女,無慈心也。𤚼以自食,有得之利也。相謂言去,欣慕深理也。我等無器,非根性也。設使得乳,無安置處。設能持戒,非常住基。唯有皮囊,天人感報。設能持戒,成諸有業。不知鑽搖,無定慧方便。漿譬人天善,初酪譬似道,後醍醐譬真道,加之以水,譬起我人知見等也。一切皆失,起見墮惡,人天善失。
凡夫亦爾去,合,又二:先略,次廣。
凡夫善者,盜佛餘法。餘是像末之世,盜竊得起,正法時不得起也。
何以故?如來世尊入涅槃後,盜竊如來遺餘善法若戒、定、慧,如彼諸賊劫掠群牛。諸凡夫人雖復得是戒、定、智慧,無有方便不能解說,以是義故,不能獲得常戒、常定、常慧、解脫,如彼群賊不知方便亡失醍醐。又如羣賊為醍醐故加之以水,凡夫亦爾,為解脫故,說我、眾生、壽命、士夫、梵天、自在天、微塵、世性、戒、定、智慧及以解脫、非想非非想天即是涅槃,實亦不得解脫、涅槃,如彼羣賊不得醍醐。是諸凡夫有少梵行供養父母,以是因緣得生天上受少安樂,如彼羣賊加水之乳。而是凡夫實不知因修少梵行供養父母得生天上,又不能知戒、定、智慧、歸依三寶,以不知故說常、樂、我、淨,雖復說之而實不知。
入涅槃後,合長者命終。雖復得是,合不知鑽搖。為解脫者,合加之以水。有少梵行,合𤚼已自食。實不知因修少梵行。生梵天者,合無婦女。雖修行生天,實不知因於佛法。
從是故如來出世之後去,二、明今佛認歸,又三:法、譬、合。初法如文。
次譬中云:輪王,今佛也。羣賊退散者,驅逐外道,徧六大城,牛無損命,認常樂等,具足還歸。付放牧者,付弘經人。即得醍醐者,自他俱契,法性常住。
三、從法輪王去,合今佛出世。凡夫不能,合驅外道。令諸菩薩去,合放牧人。
三、如來是常不變去結正。
是非可解。
四、從迦葉當知下,勸修,又二:初勸修,次簡修。初又二:先勸迦葉,次通勸云云。
次簡修者,簡昔顯今。
若修二字作滅相者,昔教灰斷法性也。若修二字常住者,是今教法性。
三、問答法性中,問為四:初、標問作請;次、舉昔難今;三、以今難昔;四、結也。初可見。
次文者。
然昔教身智兩捨,今問法性即是捨身,不言捨智者,數師言:智有二種:有漏智滅即是涅槃,無漏智滅是非數緣不取為涅槃。既有是非,故不言捨智。論師云:兩智滅皆是涅槃,而有二義:若言道能致滅,此邊則非;若言果盡,此邊即是涅槃。既有是非,故不言捨智。觀師云:不應爾,特是略耳。若無所有者,難也。故以法性難身。
三、身若存者下,以今難昔。
身若存者,是身難法性。法性是無,身即是有,有無相害,更互相難。
四、身有法性下,結其不解。
佛答為兩:先非、次譬。初非者。
我不曾言滅身滅智名為法性,此乃昔說,今則不爾,是故非之。
次譬,又二:先譬,次合。譬又二:先正譬,次譬斥非。
初云無想天者,數師云:無想初念,猶有心起,從生愛結,無想樂成,即便滅心,則有非色非心。補處論師云:心不可滅,而言無想者,爾時心細,如蟄蟲冰魚,似無細心。而言無色想者,不復緣於麤色。
次不應下,譬非。
此中具論五陰云何?住即色陰,受樂即受陰,想行即兩陰,見聞即識陰。一解云:但是四陰,後言若為行於想心,不別言行陰。
次善男子下,合譬,又二:初合正譬,次合斥非。
初合無想天成就色陰而無有色想,如來法性成就寂滅而無有滅,不應作滅不滅問也。
次汝今不應下,合彈呵云云。
從復次,善男子下,第二、通明三寶一體是常歸依。文為二:初、明三寶常,次、論義。初又三:一、勸修常,二、明得失,三、正辨歸依。
先勸作常想,後明無無常想。
次若於三法下,明得失。
舉失為誡,舉得為勸。若昔四時都不得言三法異想而不得戒。何以故?以作別體歸依故也。開善云:前已得道得戒,若不得者,今教起時,何不更受?既不更受,當知已得。若見今時一體教起,猶執昔別,不依今圓,即是不信,故言無戒。若能於是者,更重勸也。
三、譬如因樹去,是正辨歸依。又三:開譬、合譬、舉非、顯是。
迦葉下,是論義,有兩:初番問答,次番領讚。
迦葉!汝不應言有樹無影,但非肉眼之所見耳。善男子!如來亦爾,其性常住,是不變異,無智慧眼不能得見,如彼闇中不見樹影。凡夫之人於佛滅後說言如來是無常法,亦復如是。若言如來異法、僧者,則不能成三歸依處。如汝父母各各異故,故使無常。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我從今始,當以佛、法、眾僧三事常住,啟悟父母,乃至七世皆令奉持。甚奇,世尊!我今當學如來、法、僧不可思議。既自學已,亦當為人廣說是義。若有諸人不能信受,當知是輩久修無常。如是等人,我當為之而作霜雹。
皆可見云云。興皇云:樹譬常住,影譬如來,而為眾生作歸依處。迦葉難:闇中有樹無影,譬如來滅後,則不為他作歸依處。佛答:闇中有影,肉眼不見,如來常為作依,薄福不見,而言非依。
金剛身品。
金剛能譬,身是所譬。金剛四義:一、紫磨金精,世界基本;二、其體堅牢,無能侵毀;三、其用勁利,所擬無前;四、其色不定,焴爚難視。金精譬法身至極,攝一切法;體堅牢固譬常住不動,離百絕四;勁利譬寂而常照,大覺大明;不定譬無礙自在,徧一切處。然法身具足無量功德,此中正明離百絕四,堅牢常住,答上金剛之問。若從能譬,言金剛品;若從所譬,應言法身品。此則法、譬雙題,故言金剛身品。復次,上雖三十四問,通用一意,只長壽故,金剛之身即堅固力而不可壞。法身、常身,非雜食身,圓通無隔。若解長壽,即解金剛之身,乃至諸問皆悉通達。若不解長壽,亦不解金剛之身,乃至諸句為不解者更分別說。若以通當名,非無別義;若以別當名,非無通義。通不當名,則通非通;別不當名,則別非別。非通非別,而通而別。今從別意明金剛身,答第二問。有人解:長壽是法,此法附人;金剛是人,此人有壽;堅固力是用,此是人、法。體、用之異,以判通、別。今明等欲分別,何不附文?上文云:施汝常、命、色、力,安無礙辯?初已略說,今則廣說。言長壽者,即是常命;金剛身者,即是常色;堅固者,即是常力;名字功德,即是常安。言四相者,常無礙辯,後廣答問,亦不離此常住五果。五果故別,常住故通,若別若通,若束若散,皆非總非別,非束非散,自在無礙。直明通別一意,統攬理義,推之自明,故不多說。又他明長命短命、可壞不可壞、常無常等,各自兩邊,不相關涉,非長非短,非壞不壞,非常無常,在兩邊外,此則縱橫竝別,乃是一途,非經正意。今則不然,即長而短,故枯林人滅;即短而長,故榮林入滅。東方雙者,為破無常而說於常,即非短非長,雙樹中間,非榮非枯,中道法性,第一義諦,一中一切中,榮即是真,一真一切真,枯即是俗,一俗一切俗,三諦即一諦,一諦即三諦,差別無差別,無差別差別,非差別非不差別,而差別而不差別,諸佛境界具足如此不可思議,不可破壞,故名金剛身品。就文為二:初明法身果,次明法身因。上問中含兩,今答為兩章。初明身果,又兩:一明法身,二論義。
略舉五身明法身義。舊解:法身、常身是當體得名,不可壞身、非雜食身從離過得名,金剛身從譬得名。又言:四身更互相成,常身故不壞,不壞故常身,非雜食故成法身,法身故不雜食,故金剛譬之。今明四句皆當體、皆離過、皆法、皆譬,亦得相成。何者?金剛有四能成顯法身,法身有四德成於譬意。金剛立世喻法身,體堅喻常身,勁利喻不壞身,不定喻非雜食身。正用此意標品,豈可作餘釋耶?
從迦葉白佛去,第二、論義。文為三:謂問、答、領解。初問中二:先問、次釋。初問者。
舉所見,難所不見。既應入滅,是無常身;病苦所侵,是破壞身;碎為舍利,是塵土身;受純陀供,是雜食身。既不見四身,亦不見能譬金剛之身。
次何以故去,是釋初無常身,餘例可解。
次從佛告去答,又為三:初非其所問,次正答,三結勸。初如文。
次正答中具百非者。然此百非,若單數則一百六十句,若複數則一百句。既言百非,理應複數。然百非之中,或有雙非兩捨,或一存一亡,雖不常住,非念念滅。即雙非之意,非身是身,即一存一亡。然古舊相承,不解百非,唯釋非身是身一句。今出七家。一云:非身者非是食身,是身者是法身。又云:非身者非生身,是身是法身。又云:非身非金剛前身,是身是金剛後身。此三家悉用俗為非,以真為是。又非身者法身冥如,是身者應現十方。又云:非身者真諦,是身者俗諦。此二家以真為非,以俗為是。又云:非身者非真身,是身者是好身。此一家漫漫,不知何者為非,何者為是。雖復漫漫,終有是非。興皇云:法身不為是之與非,是所不能是,非所不能非。絕百非,非百是,無是無非,能是能非,故言是身非身。觀師云:是身非身,因緣相成。法身非身,不妨是身。終日是身,而復非身。終日非身,而復是身。文云:是空離空,雖不常住,非念念滅。此兩家是一意。今未能精識眾家旨趣,且為書之。天台大師明三種四句:一單,二複,三具足。單四句者,謂是非,亦是亦非,非是非非。複四句者,是是是非非是非非亦是是非亦非是非非是是非非非是非是是不是是亦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是。前句約非,次句約是,亦應前單後複。具足者,是是是是是是不是是是是亦是是亦不是是是是非是是非不是是是,名具足有句。非是非不是非亦是亦不是非非是非不是非是是非不是是非亦是是亦不是是非非是是非不是是是,名具足無句。餘兩具足句,類之可解,不復能作。但依天台大師止觀文中三四句相,則易可見。私云:既云但依止觀,文則易見。今比望彼文,是非各作三種四句。先約是者,是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單也。是是是不是不是是不是不是亦是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複也。是是是不是是亦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是不是不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亦是亦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不是。次約非中亦三四者,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單也。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非不非不非,複也。非非非不非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不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亦非亦不非亦非亦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仍存章安先釋,不敢擅易。然雖是非各別成句,不非即是,不是即非,為成三四,故須互對。將此三種四句,望前諸師所非為非,何四句未非?何四句非?此等諸四句,彼但出四句之見,未出絕言之見,那即結為法身耶?今言非身者,非如此等諸見所得雜食之身、無常塵土之身,故言非身。即非而是,是於法身、常身、金剛之身。然佛身非是非非,能為物現,非身是身。又解:除一法相者,不二也。如來身者,實是雙非,而言法身者,蓋為緣耳,故云除一法相。大品云:除為薩婆若心。古來非唯不釋百非,亦不出其意,何故唱百為非?何所屬當?今試言之。夫如來身離於百非,佛身既權實不同,百非亦淺深有異。百非者,下文云:具足百福,成於一相。如是展轉,具足成就三十二相。言百福者,持不殺戒,有五種心,謂下、中、上上、上上、中上,乃至正見,亦復如是。是五十心,名初發意。決定成就是五十心,名百福德。如是百福,成於一相。又云:一善具十,是為百福。釋論云:大千人應失眼失命,有能救得其眼命者,是為一福。如是百度,名百福德。對百福論百惡,百惡為非。從百惡感得四趣雜食無常塵土之身,名為非身。從百福感得如來相好之身、法身、常身、金剛之身。五分清淨,名法身。得三無為,名曰常身。八十億魔不能壞,名金剛身。故名是身。此乃三藏佛身離百非也。又百福所感三十二相清淨之身,悉是有為。有為果報,賢聖所呵。釋論云:毒器不任貯食,食則殺人。有心行行,不任得道。故知迦葉正難於此。我今唯見雜食無常塵土之身,當知百福為非福,性空故為是。故曰:凡有相者,悉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以空法為法身,空無生空為常身,空不得空便是金剛身。是為通教佛身離百非。又空中無法,無是無非,亦復無身,豈可以空為是?若不是者,即為非也。二乘得空,何故不是?佛身如空,不可窮盡,無相無礙,普能顯現,乃可稱是。二乘不能現者,但是偏空,非時取證,名雜食身。此空可破,即無常身;此空須棄,是塵土身,故空為非身。諸佛得空,能現身者,是中道空,中道即是法身、常身、金剛之身,是名別教佛身,離百非也。又非百惡入百福,非百福入百空,非百空入百中,次第淺深,縱橫竝別,皆為非也。次第取證,即雜食身;前後勝劣,是無常身;差別隔礙,是塵土身,故別非也。佛身圓妙,無復若干,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不一不異,具足無缺,名大涅槃。惡即中道,無二無別,一切諸法,悉安樂性,百惡尚中,況百福空,而不即中?即中之法,法身、常身、金剛之身,乃可稱是,是名圓佛,離百非也。離前三非名佛身者,他經中意。第四即非名佛身者,今經正意。古來諸師,全不料簡,雖唱百非,不知何非?徒言法身,未知是何?此釋大意可見。此既諸佛境界,玄妙難測,鑽仰彌難。更又一解,初人天身一句,即具九十九句功德,後涅槃句,亦具九十九句功德,中間亦然。何者?一句既是法身,故備諸功德。依經又三番,前三句為一番,明非人天身,似如非俗入真,
入真之意,即俗即真,雙非兩捨,如放金剛,到金剛際乃止。
次八十句為一番,明非身是身,似如非真出俗。
如來之身非身是身,不生不滅,不習不修,無量無邊,無有足迹,無知無形,畢竟清淨無有動搖,無受無行,不住不作,無味無雜,非是有為,非業非果,非行非滅,非心非數,不可思議常不可議,無識離心亦不離心,其心平等無有亦有,無有去來而亦去來,不破不壞,不斷不絕,不出不滅,非主亦主,非有非無,非覺非觀,非字非不字,非定非不定,不可見了了見,無處亦處,無宅亦宅,無闇無明,無有寂靜而亦寂靜,是無所有不受不施,清淨無垢,無爭斷爭,住無住處,不取不墮,非法非非法,非福田非非福田,無盡不盡離一切盡,是空離空雖不常住,非念念滅無有垢濁,無字離字,非聲非說亦非修習,非稱非量,非一非異,非像非相諸相莊嚴,非勇非畏,無寂不寂,無熱不熱,不可覩見無有相貌。如來度脫一切眾生,無度脫故能解眾生,無有解故覺了眾生,無覺了故如實說法,無有二故不可量無等等,平如虗空無有形貌,同眾生性不斷不常,常行一乘眾生見三,不退不轉斷一切結,不戰不觸,非性住性,非合非散,非長非短,非圓非方,非陰入界亦陰入界,非增非損,非勝非負,如來之身成就如是無量功德。
出俗之意,即空即中,一出一切出,隨應度者,皆得見聞。
後十七句為一番,明無有知者,無不知者,似如雙非二邊。
無有知者、無不知者,無有見者、無不見者,非有為、非無為,非世、非不世,非作、非不作,非依、非不依,非四大、非不四大,非因、非不因,非眾生、非不眾生,非沙門、非婆羅門,是師子、大師子,非身、非不身不可宣說,除一法相不可算數,般涅槃時不般涅槃。
即邊入中,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雖此分別,亦不一向。若一向者,不成微妙。微妙者,即入即出,即中又即出,即入即中又即中,即出即入,不一二三而一二三。
三、如來下,結勸,又二:初、結。
如來法身皆悉成就如是無量微妙功德。迦葉!唯有如來乃知是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迦葉!如是功德成如來身,非是雜食所長養身。迦葉!如來真身功德如是,云何復得諸疾患苦、危脆不堅、如坏器乎?迦葉!如來所以示病苦者,為欲調伏諸眾生故。善男子!汝今當知,如來之身即金剛身。
如是乃名微妙法身具足功德。餘四身亦如是結。非聲聞、緣覺所知,結成常身;二乘無常,不能知常,非長養,結成非雜食身;真身不同坏器,結成不壞身。結金剛身如文。又結不壞身云示病苦,為調眾生者,即是示破壞身。若例此文,亦應示非法身,鹿、馬等;亦應示無常身,朝生暮殞等;亦應示雜食身,為獵師食肉等;亦應示非金剛身,芭蕉、泡沫等。明五句法身,即、入、非身、意也;示五非法之身,即、出、是身、意也。即入即出,即出即入,即是微妙功德之意;非入非出,是不可宣說之意也。依入五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依出五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是為一千。又即入即出,即出即入,又是二千;非即入,非即出,非即出,非即入,又是二千,總為五千句。文云如是無量微妙功德,豈止五千?約此經文,聊作五千。
次從汝今日去勸也。
勸自行化他如文。
三、從白佛去,是領解。
領上兩勸云云。
從唯然世尊去,是第二,答法身因。因有得果之能,能名為力,即是答得大堅固力之問也。
迦葉前疑無常速朽,聞佛百非非於雜食塵土等身,然後方顯常身不壞,悟解歡喜,而猶未知法身所因,云何更騰疑牒?問:金剛身是騰前所因?云何是起後?
佛答為三:一、正答;二、領解;三、勸修。初有略、廣。略為二:初、明護法;次、引證。初文者。
護法不壞,今得常住不壞之身,取相似因而為答問。
次我於往昔是略引證。
從善男子!護持正法去,廣答,又二:初廣明護法,次廣引證。初又二:一、在家,二、出家。
在家護法,取其元心所為,棄事存理,匡弘大教,故言護持正法。不拘小節,故言不修威儀。護法有四句:出家在家共不能護者,無名行比丘,無勢力俗人是也。在家出家獨不能護者,還是兩種各各不能。出家在家獨能護者,佛及仙豫是也。出家在家共能護者,今文是也。昔是為今,非今非為昔,是今昔俱非,今昔俱是。昔時平而法弘,應持戒勿持仗。今時嶮而法翳,應持仗勿持戒。今昔俱嶮,應俱持仗。今昔俱平,應俱持戒。取捨得宜,不可一向。
次從迦葉白佛去,是出家人護法,有問有答。
問中棄理存事為難。
佛告迦葉:莫作是語言禿居士。若有比丘隨所至處供身取足,讀誦經典,思惟坐禪,有來問法即為宣說,所謂布施、持戒、福德、少欲、知足。雖能如是種種說法,然故不能作師子吼,不為師子之所圍繞,不能降伏非法惡人。如是比丘不能自利及利眾生,當知是輩懈怠嬾惰。雖能持戒守護淨行,當知是人無所能為。若有比丘供身之具亦當豐足,復能護持所受禁戒,能師子吼廣說妙法,謂修多羅、祇夜、受記、伽陀、優陀那、伊帝目多伽、闍陀伽、毗佛略、阿浮陀達磨,以如是等九部經典為他廣說,利益安樂諸眾生故,唱如是言:涅槃經中制諸比丘不應畜養奴婢、牛、羊非法之物。若有比丘畜如是等不淨之物,應當治之。如來先於異部經中說:有比丘畜如是等非法之物,某甲國王如法治之,驅令還俗。若有比丘能作如是師子吼時,有破戒者聞是語已,咸共瞋怒害是法師。是說法者設復命終,故名持戒自利利人。以是緣故,我聽國主、羣臣、宰相、優婆塞等護說法人。若有欲得護正法者,當如是學。迦葉!如是破戒不護法者名禿居士,非持戒者得如是名。
答中,棄事存理為答,如文。
二、從善男子!過去久遠去,是廣引證。文為四:一、護法本緣;次從爾時,有一去,明護法行;三、從尋即命終去,是護法果報;四、從爾時,王者去,是結會。前二如文。
善男子!過去久遠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於此拘尸城有佛出世,號歡喜增益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爾時,世界廣博嚴淨,豐樂安隱,人民熾盛,無有饑渴,如安樂國諸菩薩等。彼佛世尊住世無量,化眾生已,然後乃於娑羅雙樹入般涅槃。佛涅槃後,遺法住世無量億歲,餘四十秊佛法未滅。
爾時,有一持戒比丘,名曰覺德,多有徒眾眷屬圍繞,能師子吼,班宣廣說九部經典,制諸比丘,不得畜養奴婢牛羊非法之物。爾時,多有破戒比丘,聞作是說,皆生惡心,執持刀仗,逼是法師。是時,國王名曰有德,聞是事已,為護法故,即便往至說法者所,與是破戒諸惡比丘,極共戰𩰖,令說法者,得免危害。王時被創,舉身周徧。爾時,覺德尋讚王言:善哉!善哉!王今真是護正法者,當來之世,此身當為無量法器。王於是時,得聞法已,心大歡喜。
尋即命終生阿閦佛國,而為彼佛作第一弟子。其王將從人民眷屬,有戰𩰖者、有隨喜者,一切不退菩提之心,命終悉生阿閦佛國。覺德比丘却後壽終,亦得往生阿閦佛國,而為彼佛作聲聞眾中第二弟子。若有正法欲滅盡時,應當如是受持擁護。
第三中云阿閦者,道行云無怒,放光云妙樂,無怒、妙樂二名相成。淨名云:無動王前生是第一,比丘後生是第二。又約四依,王是初依,第一比丘是第二依。為聲聞者,非小乘也,乃是大乘聲聞。舉此二人定以何人為證?舊取王能護為證,或雙取為證。
第四,如文。
次迦葉白佛:如來常身猶如畫石,是領解。
我以常解,解佛常身,耿耿不沒,喻如畫石。
三、以是因緣下,勸修,又二:初、通舉因果以勸四眾;
次別勸在家開執刀仗,文即為二:先勸。
次簡又四:一問,二答,三領,四述。就問為二:初問師之有無,二問戒之持犯。問者:
問:其與持刀仗者隨,猶有師德,為無師德?
就佛答又兩:初正答,後結歎。正答中二:初答戒之有無,次答師之有無。初文二。初正答者。
是無戒人與護法相隨,而護法者非無戒人,如文。次既自持戒,云何化他?更問此事。
佛答:與護法者俱。如文。
從迦葉!夫護法者去,二、答有師無師之問。先略後廣。
迦葉言:夫護法者,謂具正見,能廣宣說大乘經典,終不捉持王者寶蓋、油缾、穀米、種種果蓏,不為利養親近國王、大臣、長者,於諸檀越心無諂曲,具足威儀,摧伏破戒諸惡人等,是名持戒護法之師,能為眾生真知識,其心弘廣,譬如大海。
次通舉三眾。
迦葉!眾有三種:一者、犯戒雜僧;二者、愚癡僧;三者、清淨僧。破戒雜僧則易可壞,持戒淨僧利養因緣所不能壞。云何破戒雜僧?若有比丘雖持禁戒,為利養故,與破戒者坐起行來,共相親附同其事業,是名破戒,亦名雜僧。云何愚癡僧?若有比丘在阿蘭若處,諸根不利、闇鈍𧄼瞢、少欲乞食,於說戒日及自恣日,教諸弟子清淨懺悔。見非弟子多犯禁戒,不能教令清淨懺悔,而便與共說戒自恣,是名愚癡僧。云何名清淨僧?有比丘僧,百千億魔所不能壞。
三、明淨眾能壞前二眾。
從善持律去,廣明持律能壞前二。
善持律者,為欲調伏利眾生故,知諸戒相若輕若重,非是律者則不證知,若是律者則便證知。云何調眾生故?若諸菩薩為化眾生,常入聚落不擇時節,或至寡婦及淫女舍,與同住止經歷多秊,若是聲聞所不應為,是名調伏利益眾生。云何知重?若見如來因事制戒,汝從今日慎莫更犯。如四重禁,出家之人所不應作而故作者,非是沙門、非釋種子,是名為重。云何為輕?若犯輕事如是三諫,若能捨者是名為輕。非律不證者,若有讚說不清淨物應受用者,不共同止。是律應證者,善學戒律不近破戒,見有所行隨順戒律心生歡喜,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說,是名律師善解一字。
律中明六種五法:一、學人,二、無學人,三、神解,四、畜弟子,五、訓誨,六、事用。此中正是神解五法,得離依止,堪為師位。四事與律問答小異,一事則異。律謂為誦木叉,此中名隨時教化。神解五法者:一、是調伏眾生,二、知輕,三、知重,四、是律應證,五、非律不證。云何調伏?調眾生時,不得選擇時節處所,又不得一向漫調云云。知重可見。知輕者,即十三,前九無諫,後四有諫。兩諫不從,未結具方便罪;三諫不從,方結正罪。非律不證者,知他犯律,不應證之。如有人云:佛入凡夫中作五欲,便自忘是聖人。後遇善知識語云:汝是聖人,那作此事?只覺自是聖人。又佛入地獄,代眾生受苦,實受割㓟之痛。如此等言,餘皆不證,聖人豈然?又云:彌勒!應為五百,我是一人。斯言皆不可證。善解一字者,即律一字,應約律字解五名也。如止觀云云。
善持契經,明去廣持經。
亦復如是。例律應有五事:一、隨時教化,二、知有餘,三、知無餘,四、非經不證,五、是經應證。
二,佛法無量,是結歎。
迦葉下,第三、領解。
佛讚下,第四、述成云云。
學人五法者,謂信、戒、定、慧、多聞,從五停心至那含也。無學人五法,謂五分法身,齊第四果。神解五法如前。畜弟子五法者,一謂十夏,十夏是長宿,堪畜弟子。二持戒纖毫不犯,今時不犯,初篇即名不犯,後可悔故。三多聞大小內外精通者,若不能具,會須一藏,無者不可。四能除弟子憂悔,若退戒還俗,應說苦切之事。五能除弟子惡邪,弟子既無衣食勢力,即欲越濟,應為除其惡邪。餘兩五法不論云云。
名字功德品
夫世間名字有同有異,同者俱是體上之稱,異者名召於體、字歎其德。佛法亦爾,隨順世間強分同異,以大般涅槃為名,其餘稱歎不可思議諸佛境界正法門等悉皆是字,而此名字通有功德。今先分別名之功德,文中舉七善七譬釋此經名,謂語善、義善、文善,純備具足是獨一善,清淨是行善,梵行是慈善,金剛寶藏是備具善,冶城取上中下足為十善,開善合為八善。今依七譬釋七善文,又餘經及下文皆言七善,不勞足之。初譬明大是廣義,所謂八河入海;又是深義,所謂一方深奧祕密;又大是極義,所謂悕望永斷;又是第一義,所謂象迹為最;又是勝義,所謂秋耕為勝;又大是寂義,所謂善治亂心;又大是具足義,所謂八味具足。皆一一敘之,名大般涅槃。此即名功德。次稱歎字功德。功德有三:一、是諸佛之師。文云:無量無邊諸佛世尊之所修習。二、是菩薩之門。文云:菩薩修是大般涅槃,得正法門,能為良醫。三、杜眾生四惡之趣。文云:眾生聞此經名,墮四趣者,無有是處。然涅槃功德,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略舉三條,釋字功德。六卷,名受持品。此從能持人得名,此文從所持法得名,互舉一邊。此品答上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之問。文中明諸佛修習已到彼岸,菩薩得聞,則是中流。眾生聞名,發足此岸。然涅槃之河,非彼此中。而彼此中,一問,三答。答過所問。就文為四:一、勸持,二、問,三、答,四、領解。初為二:一、勸持,
二,受持。
受持功德,不墮四趣者,舊云:聞經修行,登於性地,是則不墮。二云:為作遠緣,起惡則墮。但藉此緣,後能反本。又云:聞經理解,與聞慧相應,理數不墮。興皇云:聞經名者,下文自云:名無名故,聞不聞故。如此聞名,無生正解,尚超人天,寧墮四趣?當知所得功德,超度有流,是佛境界。二乘不知,今皆不然。聞經得解,自是生解功德,何關歎於聞經功德?此不相應,但持五戒。五戒小善,尚不墮惡,況復修行?夫大涅槃,是深廣極勝第一寂靜具足之名。信此為受,不忘為持。如此聞名,自不墮惡,不俟深解。
二、白佛去。是問為二:一、問名功德;
二、問持功德。
向聞勸持及以聞名,既猶未了,是故更問。
三、佛答其二問,即為兩章答名,為三:初、判名;次、明七善;三、明七譬。初文可見。
次七善者:
舊釋序、正、流通為初、中、後善。招提云:萬德是初善,萬善是中善,萬果為後善。果與善殊,此不可用。經約行施是初善,持戒為中善,得報為後善云云。
三、七譬者。
善男子!所言大者,名之為常。如八大河悉歸大海;此經如是,降伏一切諸煩惱結及諸魔性,然後要於大般涅槃放捨身命,是故名曰大般涅槃。善男子!又如醫師有一祕方,悉攝一切所有醫術。善男子!如來亦爾,所說種種妙法祕密深奧藏門,悉皆入此大般涅槃,是故名為大般涅槃。善男子!譬如農夫,春月下種常有希望,既收果實,眾望都息。善男子!一切眾生亦復如是,修學餘經常希滋味,若得聞是大般涅槃,希望餘經所有滋味悉皆永斷,是大涅槃能令眾生度諸有流。善男子!如諸迹中,象迹為最;此經如是,於諸經三昧最為第一。善男子!譬如耕田,秋耕為勝;此經如是,諸經中勝。善男子!如諸藥中,醍醐第一,善治眾生熱惱亂心,是大涅槃為最第一。善男子!譬如甜酥,八味具足;大般涅槃亦復如是,八味具足。云何為八?一者、常,二者、恒,三者、安,四者、清涼,五者、不老,六者、不死,七者、無垢,八者、快樂,是為八味。具是八味,是故名為大般涅槃。若諸菩薩摩訶薩安住是中,復能處處示現涅槃,是故名為大般涅槃。
他解:六譬釋大,後一譬釋般涅槃。今觀文,初譬釋大,後六譬釋般涅槃。然通釋名,不分別也。問:此中以常釋大,應以大釋常,便為不異?答:一往名異,其意則同。以非常非無常故常,非小非大故大,故互相釋。降伏諸結者,即煩惱魔。魔性者,天魔。放捨身命者,即陰、死兩魔。餘五譬可見。最後譬中云八味者,以譬四德:開常出恒,不為緣生故常,不為緣滅故恒;開樂出安,外無能壞為安,內無所受為樂;無垢與清涼,同皆是淨;不老不死,同皆是我。問:云何是酥之八味?有人用八功德水為?答:此不爾。水、乳體別,本不相關云云。輭、輕屬觸,不臭是香,飲時無苦,調適是功德,云何併之而作味釋?有人以六味為?答:此亦不然。苦、辛、鹹、酢,酥中永無,對義不便,數又不足。今謂乳、酪時淡,其味不足;醍醐時濃,味已純一。酥居季、孟之間,兼備眾味,可得為譬。酥有生、熟,去酪近,即酪、漿二味;乳是其本,即五味也。就甜、淡、膩,即為八味。
二、善男子下,答奉持問。
上答名則廣,今答持何略?既廣達名字,受持功德亦復不少,故不多說。
四、白佛下,領解也。初、領名。
涅槃經疏卷第四
日東 天台沙門本純 分會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三
涅槃經疏卷第四
頂法師 撰
天台沙門湛然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