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會疏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四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四
四相品
四者,數也。相者,如經以四種相開示分別大般涅槃,顯然可見。從此立名,前諸問答皆含三德,義略不彰。此品答其願佛開微密,廣為眾生說之。問:明四相,解般若;明三密,解法身;明百句,解解脫。今解般若,從此當名,故言四相。問:願佛開微密。又云:演說於祕密。開演云何?舊釋云:昔說法身、般若、無解脫,今開涅槃、具足三德。此但解開,未明於說。開善云:四相答開密,現病答說密。此示兩文,未判其異。興皇云:豎論是開,橫論是說。昔以無常覆常,今以常覆無常,更互相覆,今昔兩覆。迦葉請開,佛明今昔兩說是涅槃,二用方便同顯非常非無常。復次,昔三點無常,今開是常;昔教直言自正、正他是為四相,今開為般若;昔直言此身納妃生子,今開是法身;昔說有為解脫即是智上意地能緣,今開為解脫。此三皆常,竝是涅槃方便。此即豎明開微密相。若橫釋者,昔欲說常而不得說,為於邪常;今始說常,二用具足。下文云:昔說有餘,江河回曲;今說無餘,河不回曲。今昔相成,共顯一道。此即橫說微密相也。是義不然。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此之四句此覆正理。釋論云:般若波羅蜜四邊不可取,邪見火燒故。又是四句皆方便門,譬王密語智臣能解。又此四句對治四執。又此四句皆是正理,故云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若爾,悉皆相覆,那獨言常與無常更互相覆不言餘二?論其方便,那獨言常與無常獨是二用兩非方便耶?論其開密,那獨言開、非常非無常不開?三句偏僻自壞,其間竝決,可自思之。今明四句悉互相覆通是祕密,四句互治通是方便,四句即理皆得開祕皆名涅槃。如是悟解名開祕密,如是敷演名說祕密。更以四句重分別之,自有開非說、說非開、亦開亦說、非開非說,就自行為開、教他為說,自他雙明則亦開亦說,不自不他則不開不說。今之四句該括凡聖,不獨在佛。又一一句各論開說,自行顯理名開,說已證名說。說中二者,分別法相名開,如分涅槃以為四相名開祕密,通途廣演名說興皇,只是此之一句。自行化他各有二者,令他同己所得名開,己法授他名說。不自不他亦為二者,至無至處名開,常無所宣名說。如是分別開祕說祕,差別之相亦無差別。舊云此品明三密不明三德,亦云此品明三德不明三密,又云只明三密即開三德,開口密是般若,開身密是法身,開意密是解脫,三據不同而為三章。今家用此三章消文,然呼為三密亦互相有,而從多判以為三密。約四相廣開般若,一則破偏,二則顯圓。何者?昔說般若無相離相,今明般若即相無相,只般若是四相,只四相是般若,即相無相不求無相。顯圓者,開於涅槃以為四相,涅槃寂滅尚無涅槃,而四相無缺,雖開四相,四相一相即大涅槃,從涅槃開四即俗諦,四相即一相是真諦,一相即四故非一,四相即一故非四,非一非四名大涅槃,不竝不別不縱不橫,方顯圓意。約十界身開法身者,亦破偏顯圓,昔說法身無我,今明無我而我,我即無我,例如般若云云。約百句開解脫者,亦破偏顯圓,昔離百非絕四句名為解脫,今解脫即百句,百句同解脫,解脫即非,非即解脫,例如前說云云。就口密為二:先正明口密,次兼明身意二密。初正明口密中文為二:初明四相,次料簡涅槃。初又二:一明一相四相,次明四相一相。初為三:初標
次列
何等為四?一者、自正,二者、正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因緣義。
三、解釋文自為四。然自正與善解是自行,正他與答問是化他。就自行中有化他意,從多則自行攝,化他亦爾。就口密中通有身意,而從多屬口,身意亦爾。標大涅槃一也,開示分別四也。就自正為二:初明佛自正,次譬比丘自正。
初云若佛如來者,即是正人。見者,正智。諸因緣者,正緣於境而有所說,即是正教。明正人中舉二號者,佛是正覺,如來與佛其義不異,此之二號自正義便,故言若佛如來。又復見者,是用佛眼照因緣境,實相非因故非自,亦不在緣故非他,不共不無因,了達實相名之為見,以見正故所說亦正。
次譬比丘者,佛境難解,舉淺況深而令易了。又為三:一、見火;二、誓;三、結。
見火聚者,火從緣生。推此火聚,火為自生?為從薪生?為從薪火生?為離薪火生?若火滅時,為至東方、南、西、北方耶?生無所從,滅無所至。火聚因緣,四不可取,邪見所燒。觀身亦然,不有、不無、不亦有無、不非有無,悉不可得,是名正見。
次便作是言下,因見立誓。
便作是言:我寧抱是熾然火聚,終不敢於如來所說十二部經及祕密藏,謗言此經是魔所說。若言如來、法、僧無常,如是說者,為自侵欺亦欺於人。寧以利刀自斷其舌,終不說言如來、法、僧是無常也。若聞他說亦不信受,於此說者應生憐憫,如來、法、僧不可思議。
我寧抱是熾然火聚,終不邪見若有、若無乃至非有非無,亦不邪說十二部經、佛、僧三寶。抱火燒身,誓不邪見;利刀割舌,誓不邪說;若聞他說亦不信受,明自正見不為邪動;於此說者復生怜憐,明其自誓不為邪行之所滅沒。比丘!正見及以正說尚復如此,況復諸佛!
三、應如是下。
如觀火聚,破身見定執,結成自正。舊有問云:汝開涅槃以為四相,自正、正他而為兩相,亦應開一寶以為三寶,自覺、覺他應為二寶。寶不開二,自正、正他豈為兩相?觀師答云:教門不同,何得盡例為緣異說?今若例之,自覺、覺他同就佛智,但是一寶;自正、正他約自他相,他相非自,不得為一;自覺、覺他,佛智唯佛智,不得為兩云云。
就正他,文為四:初、以歡喜正他;二、以無我正他;三、以常樂正他;四、以第一義正他。初文者,知而故問,令汝歡喜,豈非世界?以無我、無常調伏賢聖,令生善根,豈非為人?出世常樂,破世無常,豈非對治?若欲遠行,寶付善子,即第一義。尋文會義,理甚分明。夫乳養嬰兒,止可含酥,若輭強食,食俱不可。正他亦爾,從微之著,漸而正之。女人能生,譬慈是善本;嬰兒,譬初信始生;乳養,譬聞法自資;含酥,譬讚歎歡喜。讚歎逸美,益更成病,故云:多含兒酥,將無夭壽?酥尚莫多,況強輭食?喜逸妨道,況生善與對治?故須籌量含酥譬世界,故文云:如來實說,令我歡喜。又女人心疑含酥太多,不得聽法,佛為解釋,令得專心,是正他相。又嬰兒稍大,節乳與食,此譬勸進生諸功德,即為人也。文云:亦說無常、苦、空、無我。又兒長大,能自行來,硬食尚消,況復輭乳?譬功德稍著,堪了切磋、彈斥、對治,故文云:出世三味,破世三味。又兒長大,委業示寶,此譬生善破惡已周,歸宗會極,入第一義,故文云:應以寶藏付於善子。推此經文,須作四悉。就歡喜正他,文為五:一、女人默然
二、如來故問。
三,女人歎佛。
四、請法多少。
五,結其歡喜。
舊四釋:一云、正說法時,此女人來;二云、不爾,佛於于時已秊八十,呼女為姊,豈有老姊乳養嬰兒?蓋引昔事;三云、佛化為女,例如化童;四云、都無此女,假設寓言。
從世尊如是去,是生善正他。舊用此語以合上譬,又云女人稱佛以為世尊,或云是佛自稱世尊。今將此文成前起後,若消不消即是成前,說無常等即是起後。文為三:初、成前歡喜;
次亦說下,正是生善。
三、若佛下,料簡不堪對治云云。
復告女人去,是對治正他。文為二:先牒不堪。
次明對治。
若我聲聞諸弟子等,功德已備,堪任修習大乘經典,我於是經為說六味。云何六味?說苦、酢味,無常、鹹味,無我、苦味,樂為甜昧,我為辛味,常為淡味。彼世間中有三種味,所謂無常、無我、無樂,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謂常、樂、我,令諸弟子悉皆甘嗜。
以出世三味對破世三味,然鹹、酢、苦是凡夫報味,無常、苦、無我是賢聖道味,凡聖合稱為世間三味。甜、辛、淡亦是凡夫報味,常、樂、我是出世道味,合稱出世三味。此別有意云云。
復告女人:去是第一義正他。
復告女人:汝若有緣欲至他處,應驅惡子令出其舍,悉以寶藏付示善子。女人白佛:實如聖教,珍寶之藏應示善子,不示惡子。姉!我亦如是,般涅槃時,如來微密無上法藏不與聲聞諸弟子等,如汝寶藏不示惡子;要當付囑諸菩薩等,如汝寶藏委付善子。何以故?聲聞弟子生變異想,謂佛如來真實滅度,然我真實不滅度也。如汝遠行未還之頃,汝之惡子便言汝死,汝實不死;諸菩薩等說言如來常不變易,如汝善子不言汝死。以是義故,我以無上祕密之藏付諸菩薩。
善男子!若有眾生謂佛常住不變異者,當知是家則為有佛,是名正他。
文為二:初以三悉即是惡子,不付寶藏;後第一義名為善子,即付寶藏,不付聲聞,故不以真諦為第一義。又取聲聞為生善者,既非獨大乘,此乃小大通共以為四悉。當知是家則為有佛者,佛是常義,又是覺義,覺即解義,此人解常,故其家有佛。
三者、能隨問答。文為二:一、正釋能問答,二、唱斷肉。
初文佛舉無方之問,須作無方之答,但約一施為端,餘事例爾。若不施名施,應不持戒名尸,乃至不智名般若云云。
佛言:若有沙門、婆羅門等,少欲知足,不受不畜不淨物者,當施其人奴婢僕使;修梵行者,施與女色;斷酒肉者,施與酒肉;不過中食,施過中食;不著華香,施與華香。如是施者,施名流布,聲聞天下,未曾損己一毫之費,是則名為能隨問答。
答:有五句,例為兩釋:一、初不知彼不食魚肉,以魚肉施,彼既不受,於我無損,而成大施。二、云先知不食,欲顯彼德,故以施之,於我無損,於彼著名。又見作福,隨喜不障,亦是大施。又見苦者,方便解之,不損一毫,而名大施。
迦葉白佛下,二、立斷肉制,有六番問答:初番唱斷肉;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食肉之人不應施肉。何以故?我見不食肉者有大功德。
佛讚迦葉:善哉,善哉!汝今乃能善知我意,護法菩薩應當如是。善男子!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時,應觀是食如子肉想。
有師十義釋應斷肉:一云皆有佛性盡應作佛;二云諸佛菩薩變化無方;三云眷屬輪回;四云同四大五陰;五云精血不淨;六云恕己不能而欲噉他;七云本自無怨橫加酷害;八乖菩薩化道;九食少罪多,既不斷肉望十方有分;十怨對無窮,若殺一生五百生償,故不應食。如食子肉者,父子同體天然之慈,垂淚而咽無酖味心。一云有其昔事,昔國王在路,饑食子肉以度險道;二云子捨身肉供養父母;三云舉譬如食子肉;四云非但食肉如子肉想,凡受施時及果菜等,皆他命分如子肉想云云。
第二云、斷大慈種,有三解:一云、佛是大慈;二云、初地是大慈;三云、性地是大慈。大慈必藉小慈為種,若食肉者,則無小慈,故言斷種。又云:只眾生是大慈種,定應作佛。華嚴詺諸眾生以為佛子,食之即是斷佛種也。
第三云:三種淨肉即是不見聞疑,有二解:一云不見為我殺,不聞疑亦爾。二云若不見不聞但令是殺,不問為我不為我,若是不疑須云為我。
第四番,明十種不淨肉者。
下梵行云:人、蛇、象、馬、猪、狗、雞、狐、師子、獼獲。獼獲似人,蛇似龍,象、馬是濟國之寶,猪、狗、狐是鄙惡之畜,師子是獸王,人是己類。九種清淨者,即是見、聞、疑,各有前後方便及以根本云云。
第五番。明美食
若隨他語,言是美食;若隨自意,不言是美。
而菩薩戒中久制輕垢之罪,為度眾生,雖現食肉而實不食。
四、明食肉怨嫌長遠。
迦葉!其食肉者,若行、若住、若坐、若臥,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生恐怖。譬如有人近師子已,眾人見之聞師子臭亦生恐怖。善男子!如人啖蒜臭穢可惡,餘人見之聞臭捨去,設遠見者猶不欲視,況當近之?諸食肉者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皆恐怖生畏死想,水、陸、空行、有命之類悉捨之走,咸言:此人是我等怨。是故,菩薩不習食肉,為度眾生示現食肉,雖現食之其實不食。善男子!如是,菩薩清淨之食猶尚不食,況當食肉?
化道不行,與眾生隔絕云云。
五、明執小乘食肉,謗大頓斷,起惡諍論。
善男子,我涅槃後無量百歲,四道聖人悉復涅槃。正法滅後,於像法中當有比丘,貌像持律,少讀誦經,貪嗜飲食,長養其身,身所被服麤陋醜惡,形容憔悴,無有威德,放畜牛羊,擔負薪草,頭鬚爪髮悉皆長利,雖服袈裟猶如獵師,細視徐行如猫伺鼠,常唱是言:我得羅漢。多諸病苦,眠臥糞穢,外現賢善,內懷貪嫉,如受瘂法婆羅門等,實非沙門現沙門像,邪見熾盛,誹謗正法。如是等人破壞如來所制戒律、正行威儀、說解脫果、離清淨法,及壞甚深祕密之教,各自隨意反說經律,而作是言:如來皆聽我等食肉。自生此論言是佛說,互共爭訟,各自稱是沙門釋子。
六、明食肉多起惡事。
善男子!爾時,復有諸沙門等,貯聚生穀,受取魚肉,手自作食,執持油缾、寶蓋、革屣,親近國王、大臣、長者,占相星宿,勤修醫道,畜養奴婢、金、銀、瑠璃、硨磲、碼碯、頗棃、真珠、珊瑚、琥魄、璧玉、珂貝、種種果蓏,學諸技藝,畵師泥作,造書教學,種植根栽,蠱道呪幻,和合諸藥,作倡伎樂,香華治身,摴蒲圍棋,學諸工巧。若有比丘能離如是諸惡事者,當說是人真我弟子。
七、除饑秊汙器。
爾時,迦葉復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云何得食應清淨法?佛言:迦葉!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食器為肉所汙,但使無味,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
八、結制,悉如文。
云何善解因緣義?即第四相。若通論者,預是經論,皆是假名因緣之教。若別論者,三藏事相是因緣教。今文偏指戒律者,如欲制戒,先須緣起,次明戒體,後廣出相,故名為因緣。餘兩藏少,不如此多,故不別指。就文為二番問答:初、假設因問:一、問何不頓說;二、問墮;三、問律;四、問木叉。先一是總,後三是別。
如來何故不為弟子頓說五篇七聚,令其修行,待其有犯,方始制耶?波斯匿者,此翻和悅。王多仁慈,若不醉時,恒懷愛念;若得酒時,應死判生云云。佛在其國,欲制盜戒。問王:國法,盜幾入重?王答:五錢。佛依國法,有事制立,多問於王。今標國主,意在於此。深妙義者,何不頓說篇聚戒律?戒是大乘常、樂、我、淨,故言深妙。第二、問墮而不問。戒與毗尼、誦者,義得相兼。木叉名解脫,毗尼名滅,只滅兼解脫。問:木叉兼得毗尼,律有二義:一、詮量輕重,二者、遮制。今取遮制邊,兼得戒義。戒是遮止,律攝誦者,書之在文為律,闇諷在口為誦,一體而有兩名。
二、佛答四問,更重答木叉,舊用此為五問云云。就答中不次第:初、答木叉;次、答墮;三、重答木叉;四、答律;五、答總問。初答木叉者。
知足淨命,是其義也。
次答墮者。
墮通輕重,若犯五篇,則墮四趣,墮義則通。又復墮者,偏在犯重云云。又墮者長養,此偏在輕。輕墮二途,重在地獄。
波羅提下,三、重答木义。
律者下,四、答律。
初一句直順入三滅。入戒威儀即毗尼藏,深經即修多羅藏,善義即毗曇藏。十誦唯九十,彌沙塞九十二:一、尼不病,不得往說法;二、回僧物向己。今言九十一者,亦是教門廣略。
五、或復有人破一切戒去,是答總問,何不頓說?
或復有人破一切戒。云何一切?謂四重法乃至七滅諍法。或復有人誹謗正法甚深經典,及一闡提具足成就,盡一切相無有因緣。如是等人自言:我是聰明利智。輕重之罪悉皆覆藏,覆藏諸惡如龜藏六。如是眾罪長夜不悔,以不悔故日夜增長。是諸比丘所犯眾罪終不發露,是使所犯遂復滋蔓。是故如來知是事已,漸次而制不得一時。
所以不得頓制五篇者,恐人併破。若頓制五者,恐人不堪持,所以漸漸從輕至重。具足者,具足一切惡。盡一切相者,一切善也。無有因緣者,無復佛法因緣,亦是撥無因緣。
爾時,有善男子去,第二番,假設問如來何不預說。文為二:先問何不預說。
次問:將欲陷墜,在文可尋。
將無世尊欲令眾生入阿鼻獄?譬如多人欲至他方,迷失正路隨逐邪道,是諸人等不知迷故皆謂是道,復不見人可問是非。眾生如是迷於佛法不見正真,如來應為先說正道,敕諸比丘:此是犯戒、此是持戒,當如是制。何以故?如來正覺是真實者知見正道,唯有如來天中之天,能說十善增上功德及其義味,是故啟請應先制戒。
佛答為二:先答陷墜之譏。
佛言:善男子!若言如來能為眾生宣說十善增上功德,是則如來視諸眾生如羅睺羅。云何難言:將無世尊欲令眾生入於地獄?我見一人有墮阿鼻地獄因緣,尚為是人住世一劫、若減一劫。我於眾生有大慈悲,何緣當誑如子想者令入地獄?善男子!如王國內有納衣者,見衣有孔然後乃補。如來亦爾,見諸眾生有入阿鼻地獄因緣,即以戒善而為補之。
後答不先之意,於中有譬有合。初譬中作輪王譬,又有三意:初說十善譬頓教;
次行惡者漸斷譬漸教。
三行聖王之法,即捨位出家,譬會漸歸頓。
合文亦爾,於中二:先正合,次舉輪寶明開合意。初雖有所說,合頓意也。
要因比丘合漸意。
乃見如來法身,合會頓意。
次舉輪寶譬三寶不可思議者,顯如來頓漸開合。
若先說不說,皆非眾生所能圖度,故不可思議。從復次自正去,是第二、明四相一相。前分別顯示大般涅槃,故明一相四相。今明是一一相,即大涅槃等無有異,故明四相一相。若定一四,豈得一四?故知非一非四得說一四。他以異體一體三寶為例,今明不爾。異體三寶是小乘,非此流例。一四四一皆大乘意,一體三寶、三寶一體可得類之,亦如上文總稱涅槃、別稱三德云云。就文為二:初正明四一,後反質釋疑。初正明者。
復次,自正者,所謂得是大般涅槃。正他者,我為比丘說言:如來常存不變。隨問答者,迦葉!因汝所問故,得廣為菩薩摩訶薩、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說是甚深微妙之義。因緣義者,聲聞、緣覺不解如是甚深之義,不聞伊字三點而成解脫、涅槃、摩訶般若,成祕密藏。我今於此闡揚分別,為諸聲聞開發慧眼。
證名自正常,破無常是正他因。問:廣衍為問答,分別三點為因緣,名異體同更非別法,故是一相。上文以法身為別、涅槃是總,今以涅槃為別、祕藏為總,是故不同。然顯名法身、隱名為藏,或時為總、或時為別,解脫與般若既等無有異,例亦應然。
次反質中,有疑,有質,有答,有通,可尋。
問:四相、一相是四悉不?答:義理應通,觀其文相亦可例作。大般涅槃即第一義,為聲聞說常是對治因。問:廣說即為人,三點而成即世界云云。
佛告迦葉去,第二、料簡。若涅槃即四相等無有異,何故料簡涅槃、不料簡四相?四相名異於昔,涅槃名與前同。昔滅因縛無依無正名為涅槃,故滅煩惱已無別涅槃,今涅槃滅煩惱已有常住法;昔涅槃滅諸有,今涅槃有妙有;昔涅槃無有依報,今涅槃有所師法;昔涅槃無正報,今涅槃有如來。若不料簡,無以取異。文為四:一、佛料簡,二、迦葉論義,三、領解,四、述成。初佛料簡為二:先假作五難:一、明滅惑。
二、明滅有。
三、明滅依。
四、明滅正。
五通滅有,皆引昔教,悉據佛意,可尋。
次若有人作如是難去,是佛作答,為三:初呵,次答,三結異。初呵有通、別,通呵是邪。
以偏難圓,故言邪難。
次迦葉下,別呵。迦葉!
不應者,不應名同,混令無常,故言不應憶想。
次答,為三:初答滅惑、滅依兩問。
文云滅煩惱者者,謂主者。既無煩惱,主者依報則無所屬,故不名物。若依昔義,指此無物以為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何以故下,即明所得畢竟是淨,寂淨是樂,無常是我。常如文,今之涅槃所離所得與昔為異。
次從滅盡諸相去,是答滅有、滅正兩問。
昔涅槃中無正報人,今涅槃中有於諸佛;昔涅槃中無有依報,今涅槃中有法為師;昔涅槃中無有諸有,今涅槃中而有妙有,所謂恭敬;昔涅槃滅煩惱已無復有法,今涅槃中有常住法,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此仍略語,若具言之,以法樂我淨常故,佛亦復然云云。
次迦葉復白去,論義,兩番問、答。初番中,先問、次答。初問中,文有二,似作三難,似約煩惱、業有。
初云煩惱火滅,如來亦滅者,由煩惱故,是故有人。煩惱既滅,何得有人而言如來常存不變?
次佛答言:鐵是凡夫,如來不爾。今明凡夫二義:外道世智斷惑,還更得生,即是凡夫無常;二乘斷通惑已,復生別惑,亦是凡夫無常。如來不爾,不同二邊,是故名常云云。
迦葉復言去,是第二、問答。此問還躡前兩意:先問、次答。初問中意者:
凡夫滅惑還更得生,故是無常;如來既滅亦應還生,猶是無常。
次佛答中二:初彈非,次轉譬。初彈不應。
何者?佛非兩凡夫,久盡通別,豈生煩惱?故言不應。次轉譬答。
善男子!如彼然木滅已有灰,煩惱滅已便有涅槃。壞衣、斬首、破缾等譬亦復如是,如是等物各有名字,名曰壞衣、斬首、破缾。迦葉!如鐵冷已可使還熱。如來不爾,斷煩惱已畢竟清凉,煩惱熾火更不復生。迦葉當知,無量眾生猶如彼鐵,我以無漏智慧熾火燒彼眾生諸煩惱結。
凡夫體熱如鐵難融,佛智猛盛如火然木,滅已有灰,滅煩惱已則有涅槃。壞衣、斬首、破缾,物謝於前名生於後,煩惱滅已獲得涅槃,不同汝問。
三、迦葉下,領解,如文。
四、述成者。
後宮統化之境,譬閻浮提。後園是賞翫之所,譬常樂我淨云云。
迦葉復問:我已度去,是第二、廣開身密。六道殊形,為遮皆聖所作,餘人不能,今皆開顯法身之密。前開般若為四相,合四相為涅槃,涅槃即是法身、解脫。此已一周開口密已,今更開法身,出種種身,合種種身,只是涅槃、般若、解脫。他謂一物覆,一物開,一物顯,一物隱,故各開各顯,永不相關,理豈然乎?只覆於開,只開於覆,成論人謂此是權巧,於凡不解,今明若此不解,餘何可解?地人云是法界用,今明豈離體而有用?他明巨細相容,是聖人之術事,今明何有一術而非因緣?因緣即空、即假、即中,唯應度者乃能見之,寧非因緣?因緣妙慧,能以一塵容於無量,無量不容一塵,延促過現,引擲此彼,自在無礙。莊周達體,化為胡蝶;又識已夢,往至天涯。昏怳尚然,況復至德者哉!就文為二:初、開身密,次、論義。初、開密為兩:一、問,二、答。問為四:一、領旨,二、正難,三、結問,四、請答。初如文。
次難者。
耶輸,此言名聞。羅睺,此言宮生云云。
三四如文。
答為三:初總非,次誡聽,三正答。初如文。
次是大涅槃下,誡聽。
若有菩薩去,是正答。正答又二:初通舉菩薩住大涅槃有八復次,後別舉釋迦。初文又二:初七復次正釋,後一總結。
若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須彌山王如是高廣,悉能取令入於芥子。其諸眾生依須彌者,亦不迫迮,無往來想,如本無異。唯應度者,見是菩薩以須彌山內芥子中,復還安止本所住處。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能以三千大千世界入於芥子,其中眾生亦無迫迮及往來想如本無異,唯應度者見是菩薩以此三千大千世界內芥子中,復還安止本所住處。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能以三千大千世界入一毛孔,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斷取十方三千大千諸佛世界,置於針鋒如貫棗葉,擲著他方異佛世界。其中眾生不覺往反為在何處,唯應度者乃能見之,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斷取十方三千大千諸佛世界,置於右掌如陶家輪,擲置他方微塵世界,無一眾生有往來想,唯應度者乃見之爾,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斷取一切十方無量諸佛世界悉內己身,其中眾生悉不迫迮,亦無往反及住處想,唯應度者乃能見之,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初中舊解,菩薩住大涅槃為三:一云是佛應為菩薩,示作因人為能住果,故言住大涅槃。二云不爾,若是佛者,還是佛在涅槃,何謂菩薩住涅槃?住者有二種:一信住、二真住。既是因人,但是信住。有人難此兩解:若其是佛應為菩薩,此還是佛住於涅槃,不關菩薩。若是信住,何能作於如是大事?夫涅槃體逈出因果,雖非因果而能因果。若將因人來望涅槃,云涅槃是因,因人住故。若將果人來望涅槃,云涅槃是果,果人住故。例如正性,非因非果、而果而因云云。今明圓菩薩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故上文云一切眾生皆悉安住祕密藏中,圓教菩薩何以不能住大涅槃?所以明菩薩者,舉因以顯果。因尚若此,何況於果?此義自成,何故言佛應作菩薩?復何故云菩薩不能作諸變現?下文云菩薩住大涅槃修種種行,何意不能住大涅槃種種神變?故不用彼解。此七復次竝從少至多,初直舉一須彌入芥乃至十方入塵,展轉相望彌顯不可思議之妙。
次總結,可知。
次於此三千去,廣辨方便之處,又為三:初、總明三千施化;二、別明閻浮施化;三、總結諸方便。
就別約閻浮,又為四:一、此生應現;二、明餘生;三、重明此生;四、重辨餘生云云。
我於三千大千世界,或閻浮提示現涅槃,亦不畢竟取於涅槃;或閻浮提示入母胎,令其父母生我子想,而我此身畢竟不從愛欲和合而得生也。我已久從無量劫來離於愛欲,我今此身即是法身,隨順世間示現入胎。善男子,此閻浮提林微尼園,示現從母摩耶而生,生已即能東行七步,唱如是言:我於人、天、阿脩羅中最尊最上。父母人天見已驚喜生希有心,是諸人等謂是嬰兒。而我此身無量劫來久離是法,如是身者即是法身,非是肉、血、筋、脈、骨、髓之所成立,隨順世間眾生法故示為嬰兒。南行七步,示現欲為無量眾生作上福田;西行七步,示現生盡永斷老死是最後身;北行七步,示現已度諸有生死;東行七步,示為眾生而作導首;四維七步,示現斷滅種種煩惱、四魔種性,成於如來應供正徧知;上行七步,示現不為不淨之物之所染汙猶如虗空;下行七步,示現法雨滅地獄火,令彼眾生受安隱樂,毀禁戒者示作霜雹。於閻浮提生七日已示現剃髮,諸人皆謂我是嬰兒初始剃髮。一切人、天、魔王波旬、沙門、婆羅門,無有能見我頂相者,況有持刀臨之剃髮?若有持刀至我頂者,無有是處。我已久於無量劫中剃除鬚髮,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現剃髮。我既生已,父母將我入天祠中,以我示彼摩醯首羅。摩醯首羅即見我時,合掌恭敬,立在一面。我已久於無量劫中捨離如是入天祠法,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現如是。我於閻浮提示現穿耳,一切眾生實無有能穿我耳者,隨順世間眾生法故,示現如是。復以諸寶作師子璫,莊嚴其耳,然我已於無量劫中離莊嚴具,為欲隨順世間法故,作是示現。示入學堂修學書疏,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具足成就,徧觀三界所有眾生,無有堪任為我師者,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入學堂,故名如來、應供、正徧知。習學乘象、槃馬、角力種種技藝,亦復如是。於閻浮提而復示現為王大子,眾生皆見我為太子,於五欲中歡娛受樂,然我已於無量劫中捨離如是五欲之樂,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如是相。相師占我:若不出家,當為轉輪聖王,王閻浮提。一切眾生皆信是言,然我已於無量劫中捨轉輪位,為法輪王。於閻浮提現離米女五欲之樂,見老、病、死及沙門已出家修道,眾生皆謂悉達太子初始出家,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出家學道,隨順世法故,示如是
初此生中言摩耶者,賢劫經翻極妙,瑞應翻曰妙,又翻大智母。十方各行七步者,河西云:象王初生即行七步,如來示同象王行故。冶城云:示過六道故行七步。大善權經云:各行七步應七覺分,覺未覺故。南方言作上福田者,河西云:梵本以南方為右,右是便手,明佛法以淨戒為便,故為上福田。開善云:南是陽方,能生萬物,故言福田。西方示七步者,河西云:西方是後,故曰生盡為最後身。開善云:西是秋方,謂言死地。北方者,河西云:梵本言勝,故云已度生死。東方是諸方之首,生長為義。
從我於閻浮提示現出家,是第二辦餘生。
若依一方,示現出家,即生成佛。今言四果,故是餘生。又蓋由眾生感見不同,若作今生者,亦有此事。二乘之人,咸言如來是阿羅漢。釋論云:聲聞法中,阿羅漢地,名為佛地云云。
為欲度脫去,即是第三重辨此生成佛之事。
為欲度脫諸眾生故,坐於道場菩提樹下,以草為座摧伏眾魔,眾皆謂我始於道場菩提樹下降伏魔宮,然我已於無量劫中久降伏已,為欲降伏剛彊眾生故現是化。我又示現大小便利出息入息,眾皆謂我實有便利出息入息,然我是身所得果報無是諸患,隨順世間故示如是。我又示現受人信施,然我是身都無饑渴,隨順世法故示如是。我又示同諸眾生故現有睡眠,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具足無上深妙智慧,遠離三有進止威儀,頭目腹背舉身疾痛,木鏘償對盥洗手足,澡面漱口楊枝自淨,眾皆謂我有如是事,然我是身都無此也。手足清淨猶如蓮華,口氣淨潔如優鉢羅香,一切眾生謂我是人,我實非人。我又示現受糞埽衣、澣濯、縫治,然我久已不須是衣。眾人皆謂羅睺羅者是我之子、輸頭檀王是我之父、摩耶夫人是我之母,處在世間受諸快樂,捨如是事出家學道。眾人復言是王太子、瞿曇大姓,遠離世樂求出世法,然我久離世間愛欲。如是等事悉是示現,一切眾生咸謂是人,然我實非。善男子!我雖在此閻浮提中數數示現入於涅槃,然我實不畢竟涅槃;而諸眾生皆謂如來真實滅盡,而如來性實不永滅。是故,當知是常住法、不變易法。善男子!大涅槃者,即是諸佛如來法界。我又示現閻浮提中出於世間,眾生皆謂我始成佛,然我已於無量劫中所作已辦。隨順世法故,復示現於閻浮提出家成佛。
輸頭檀,亦云閱頭檀,此云白淨,亦云淨飯云云。瞿曇者,善見婆沙翻為滅惡,阿含云純淑。
我又示現去,第四、重辨餘生云云。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不持禁戒,犯四重罪,眾人皆見,謂我實犯,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堅持禁戒,無有漏缺。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為一闡提,眾人皆見是一闡提,然我實非一闡提也。一闡提者,云何能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破和僧合,眾生皆謂我是破僧,我觀人天無有能破和合僧者。我又示現於閻浮提護持正法,眾人皆謂我是護法,悉生驚怪,諸佛法爾,不應驚怪。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為魔波旬,眾人皆謂我是波旬,然我久於無量劫中離於魔事,清淨無染,猶如蓮華。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女身成佛,眾人見之,皆言:甚奇!女人能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來畢竟不受女身,為欲調伏無量眾生故現女像,憐憫一切諸眾生故,而復示現種種色像。我又示現閻浮提中生於四趣,然我久已斷諸趣因,以業因故墮於四趣,為度眾生故生是中。我又示現閻浮提中作梵天王,令事梵者安住正法,然我實非,而諸眾生咸皆謂我為真梵天,示現天像徧諸天廟亦復如是。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淫女舍,然我實無貪欲之想,清淨不汙,猶如蓮華。為諸貪淫著色眾生,於四衢道宣說妙法,然我實無欲穢之心,眾人謂我守護女人。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青衣舍,為欲誘化,令住正法,然我實無如是惡業墮在青衣。我又示現閻浮提中而作教師,開化童蒙令住正法。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諸酒舍博奕之處,示現種種勝負爭訟,為欲拔濟彼諸眾生,而我實無如是惡業,而諸眾生皆謂我作如是之業。我又示現久住塚間,作大鷲身度諸飛鳥,而諸眾生皆謂我是真實鷲身,然我久已離於是業,為欲度彼諸鳥鷲故示現如是。我又示現閻浮提中作大長者,為欲安立無量眾生住於正法。又復示作諸王、大臣、王子、輔相,於是眾中各為第一,為修正法故處王位。我又示現閻浮提中疫病劫起,多有眾生為病所惱,先施醫藥,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令其安住無上菩提,眾人皆謂是病劫起。又復示現閻浮提中饑餓劫起,隨其所須供給飲食,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令其安住無上菩提。又復示現閻浮提中刀兵劫起,即為說法令離怨害,使得安住無上菩提。又復示現為計常想者說無常想,計樂想者為說苦想,計我想者說無我想,計淨想者說不淨想。若有眾生貪著三界,即為說法令離是處。度眾生故,為說無上微妙法藥。為斷一切煩惱樹故,種植無上法藥之樹。為欲拔濟諸外道故,演說正法。雖復示現為眾生師,而心初無眾生師想。為欲拔濟諸下賤故,現入其中而為說法,非是惡業受是身也。
如來正覺如是安住大般涅槃,是故名為常住無變。如閻浮提,東弗于逮、西瞿耶尼、北鬱單越亦復如是;如四天下,三千大千世界亦復如是。二十五有,如首棱嚴經中廣說,以是故名大般涅槃。若有菩薩摩訶薩安住如是大般涅槃,能示如是神通變化而無所畏。
迦葉復言去,第二、論義,有兩問答。
二、舉譬答。
三、反責。
迦葉奉答,因以為難。
佛答文四:一、呵問。二、定宗。三、會譬。四、料簡。
初二如文。
復次,善男子!言燈滅者,是阿羅漢所證涅槃。以滅貪愛諸煩惱故,譬之燈滅。阿那含者名曰有貪,以有貪故,不得說言同於燈滅。是故,我昔覆相說言:譬如燈滅,非大涅槃同於燈滅。阿那含者非數數來,又不還來二十五有,更不復受臭身、蟲身、食身、毒身,是則名為阿那含也。
三會燈滅,云:是羅漢涅槃,永滅不生;如來涅槃,滅而不滅,無生而生云云。
若更下。四、料簡中云那含不受生者,一云不受欲界生,大乘那含不受二邊生也。
大般涅槃經卷第四。
日東 天台沙門本純 分會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四
涅槃經疏卷第五
頂法師 撰
天台沙門湛然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