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會疏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十八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十八
大般涅槃經梵行品之五卷第十八
北凉 天竺三藏 曇無讖 譯
晉 沙門 慧嚴 慧觀 謝靈運 重治
論義中二:先問、次答。
答為二:一、正答;二、密語。
初答意者,同在雙林之眾咸知不滅,唯世王謂滅,故須云為。
善男子!如我下,第二、明如來密語。又三:一、唱密語;二、解釋;三、結歎。唱密語如文。
何以故?我言為者,一切凡夫;阿闍世者,普及一切造五逆者。又復,為者,即是一切有為眾生。我終不為無為眾生而住於世。何以故?夫無為者,非眾生也。阿闍世者,即是具足煩惱等者。又復,為者,即是不見佛性眾生。若見佛性,我終不為久住於世。何以故?見佛性者,非眾生也。阿闍世者,即是一切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又復,為者,即是阿難、迦葉二眾;阿闍世者,即是阿闍世王後宮妃后及王舍城一切婦女。又復,為者,名為佛性;阿闍者,名為不生。世者,名怨。以不生佛性故,則煩惱怨生;煩惱怨生故,不見佛性。以不生煩惱故,則見佛性;以見佛性,則得安住大般涅槃,是名不生。是故,名為為阿闍世。善男子!阿闍者,名不生;不生者,名涅槃。世,名世法;為者,名不汙。以世八法所不汙故,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不入涅槃。是故,我言為阿闍世無量億劫不入涅槃。
解有六番:初明此語多含,即是通為一切;二云不為無為。無為三解:一云八地已上是無為眾生;二云登地已上真證乃是無為;三云此文自說無為者非眾生也,當知佛果方乃稱為無為眾生。又說理內眾生皆是無為,然非但眾師不同,經亦不定。文云為者為一切,又云為五逆,五逆與一切不同。又云為未發心者,下文又云汝於毗婆尸佛已曾發心,發心與未發心不同。又云闍王者不見佛性具煩惱人,又云闍王者名不生,不生者名涅槃,涅槃者寧不見性?他云夫密語者所解不同,今謂如來密語豈可定作深淺遠近?
如來密語下,第三、結歎不可思議。
爾時世尊下,第二、正為滅罪。文為二:先身、次心,故云先治王身然後及心。以其前言無有良醫治身心者,是故放光治身、說法治心。初治身文為二:初放光,次論光。初放光如文。
爾時,世尊大悲導師為阿闍世王入月愛三昧,入三昧已放大光明,其光清涼往照王身,身瘡即愈鬱烝除滅。
次王覺瘡愈下,是第二問答論光,有五文,於中又二:初四番論光,後一番解月愛。初四番中各有問答,前三如文。
王覺瘡愈身體清凉,語耆婆言:曾聞人說,劫將欲盡三月竝現,當爾之時一切眾生患苦悉除。時既未至,此光何來照觸吾身,瘡苦除愈身得安樂?耆婆答言:此非劫盡三月竝照,亦非火日星宿藥草寶珠天光。王又問言:此光若非三月竝照寶珠明者,為是誰光?大王當知,是天中天所放光明,是光無根無有邊際、非熱非冷、非常非滅、非色非無色、非相非無相、非青非黃非赤非白,欲度眾生故使可見有相、可說有根有邊、有熱有冷、青黃赤白。大王!是光雖爾,實不可說不可覩見,乃至無有青黃赤白。
最後番亦先問次答。
王言:耆婆!如來世尊亦見念耶?耆婆答言:譬如一人而有七子,是七子中一人遇病,父母之心非不平等,然於病子心則偏重。大王!如來亦爾,於諸眾生非不平等,然於罪者心則偏重,於放逸者則生慈念,不放逸者心則放捨。何等名為不放逸者?謂六住菩薩。大王!諸佛世尊於諸眾生不觀種性、老少中秊、貧富時節、日月星宿、工巧下賤、僮僕婢使,唯觀眾生有善心者,若有善心則便慈念。
答中,七子中一子遇病者,三解:一云、通譬六道眾生,以有罪者譬於一子;二云、六住菩薩并外凡為七,外凡是病者;三云、四果支佛菩薩為六,合取外凡為七。一子遇病,即譬外凡起惡者是。今明不爾,文云七子之中一子遇病,何曾的云是外凡病?又一切眾生皆是吾子,如前諸解,或進或退,收義不盡。今取圓家七方便根性為七,七子之中起逆遇者,心則偏重云云。六住二解:一云、即真解六地;二云、似解六心。
後番解月愛,先指如來所入三昧。
次問:
次釋出。
耆婆答言:譬如月光,能令一切優鉢羅華開敷鮮明;月愛三昧亦復如是,能令眾生善心開敷,是故名為月愛三昧。大王!譬如月光,能令一切行路之人心生歡喜;月愛三昧亦復如是,能令修習涅槃道者心生歡喜,是故復名月愛三昧。大王!譬如月光,從初一日至十五日,形色光明漸漸增長;月愛三昧亦復如是,令初發心諸善根本漸漸增長,乃至具足大般涅槃,是故復名月愛三昧。大王!譬如月光,從十六日至三十日,形色光明漸漸損減;月愛三昧亦復如是,光所照處,所有煩惱能令漸滅,是故復名月愛三昧。大王!如盛熱時,一切眾生常思月光,月光既照,鬱熱即除;月愛三昧亦復如是,能令眾生除貪惱熱。大王!譬如滿月,眾星中王,為甘露味,一切眾生之所愛樂;月愛三昧亦復如是,諸善中王,為甘露味,一切眾生之所愛樂,是故復名月愛三昧。
於中皆先舉月為喻,凡六番,如文。
王語耆婆:第二、滅其心罪。又二:先、明滅罪緣;次、正滅罪。初文為四:一、自未發;二、受勸而往;三、如來稱歎;四、至佛所。初明未發,有二番問答:一、王不能發;次、耆婆勸往。
王語耆婆:我聞如來不與惡人同止、坐起、語言、談論,猶如大海不宿死屍、如鴛鴦鳥不住圊廁、釋提桓因不與鬼住、鳩翅羅鳥不棲枯樹。如來亦爾,我當云何而得往見?設令見者,我身將無陷入地耶?我觀如來寧近醉象、師子、虎、狼、猛火、絕燄,終不接近重惡之人。是故,我今思惟如是,當有何心往見如來?
耆婆答言:大王!譬如渴人速赴清泉、饑者求食、怖者求救、病者求醫、熱者求涼、寒者求衣,王今求佛亦應如是。大王!如來尚為一闡提等演說法要,何況大王非一闡提而當不蒙慈悲救濟?
第二番,論一闡提,先問次答。
答中,先譬,次合。初譬中為四:一、闡提斷善,二、根緣感佛,三、善不可生,四、而為說法。就初文又二:先明起五鈍,後明起五利。初又二:初起惡,次失善。初又二:初總起惡,後別明五鈍。
初總中兩句:初是病,譬闡提有重惡;次句云夜夢者,譬無明心;昇一柱殿,譬闡提斷現未善盡,唯有過去少善所感報身,譬如大殿唯有一柱,將頹不久。
次服酥油脂下,別起五鈍。
夫愛使黏膩,譬若酥油。貪欲浸潤,譬之於脂。在口為服,在身為塗,意通身口。臥灰食灰,譬起瞋使。瞋體碎裂躁急,譬之如灰。發瞋運身,如臥灰。縱毒在口,如食灰,意通身口。攀上枯樹,譬於起慢。自舉陵人,如上枯樹。何不攀上茂華之樹?若賢聖自高,可譬茂華。以惡自高,故言枯樹。或與獼猴下,譬起疑使。疑使不定,如獼猴騰擲。從枝至枝,捨一取一,譬疑心求理,計有計無,或我無我。又獼猴似人,而實非人,譬疑謂得理,實不得理。沈水沒泥下,譬於無明。輕者如沈水,重者如沒泥。
墮墜樓殿下,第二、明失善,又二:先、失三品;次、失三乘。
初文者,墜樓譬失慧。樓是高觀,譬於智慧昇出照達,而今墜者是失慧品。高山譬失戒品。樹木譬失定品。
次象馬牛羊,譬失三乘。
案此文意,應有四乘相承,但云失三乘耳。四乘皆有墜落之言,但是文略。
身著青黃下,第二、起利使,又二:初、起利使;二、雜起惡緣。
初身著衣,譬起我見。如人計我四種不同:婆羅門計黃,剎利計赤,毗舍計青,首陀計黑。喜笑歌舞,譬起見取。於無樂中而生樂心,於無勝中而起勝想,譬之喜笑。鳥、鷲、狐、狸,譬起邪見。此之四類皆悉食肉,故譬邪見。吞噉善根,齒髮墮落,譬邊見,即斷、常兩邊,今偏言斷見。裸形枕狗,譬戒取,即持狗戒,狗為信首,故言枕狗。私謂全計五陰,故云臥糞穢中。復與亡者下,第二、雜起惡緣,值惡知識。
亡即死人,譬斷善盡私。謂四儀動運,無生善處,故云行住坐起。善纔欲生,邪念尋起,故云攜手。以邪自資,故云食噉。蛇,譬多瞋私。謂心所行處,常與瞋俱,故云滿路而從中過。被髮女人,譬多愛人。樹葉為衣,譬無慙愧人。乘壞驢車,譬惡法自運。正南者,三解:一云、南是離地,北是坎地,去坎就離,譬失善起惡。二云、就諸方為語,北是上方,譬斷善人從上墜下。三云、天子南面,殺活自在,此人邪見,判無因果,此心自在,身病轉增,譬諸惡向重。
以病增故下,第二、明根緣感佛。
病增,譬斷善心重。諸家親屬者,三解:一云、過去戒善感此人身,唯此善在,譬之親屬;二云、闡提斷過現善盡,而當善方生,皆應作佛,名未生善以為親屬;三云、不然,自有善感佛,自有惡感佛,闡提無善,但以惡感惡為親屬,即是遣使請醫。形體缺短者,若以善為使,此善為惡所瘵,故云缺短;若將惡為使,此惡道理自是痤陋,善根微弱,故言缺;信不具故,故言短。私云:信等不具,故云根不具足。頭蒙塵土者,五住所覆。著弊壞衣者,被無慙愧。載故壞車者,藉先世善感此人身殘缺善根。私云:冥機冥扣,故云語醫。速疾上車者,立望感應。
爾時良醫下,第三、觀善不可生。又二:初、觀察;二、許應。初又二:一、一往觀機;二、重觀察。
初觀機不得善根,佛未欲捨,故重更觀。
二、復作是念下,即是重觀,又二:先、觀現在;二、觀過去。現在為三:一、觀日,譬上根;次、觀星,譬中根;三、觀時,譬下根。時言夜者,最下闡提星劣於日,中品闡提雖復三品,俱斷善根。
初觀日中,四日譬四倒,六日六蔽,八日八邪,十二日撥無十二因緣,亦十二我見,十四日撥無十四諦,十四諦出華嚴十四相差別,示成事生起盡無生,說入道如來智等。
二、觀星之中,凡占六星,譬受六師教。
三、觀時中,凡占五時,或云斷於五乘善根。
復作是念下,第二、觀過去善根。
初文云與使俱者,一往許應感應道交,故言與俱。在路復念下,第二、更觀察,又二:初、觀現在;次、觀未來。
在路復念:若彼病者,有長壽相,則可療治;短壽相者,則不可治。即於前路,見二小兒,相牽鬬諍,捉頭拔髮,瓦石刀杖,共相打擲;見人持火,自然盡滅;或見有人,斫伐樹木;或復見人,手曳皮革,隨路而行;或見道路,有遺落物;或見有人,執持空器;或見沙門,獨行無侶;復見虎狼烏鷲野狐。見是事已,復作是念:所遣使人,乃至道路,所見諸相,悉皆不祥,當知病者,定難療治。復作是念:我若不往,則非良醫;如其往者,不可救療。復更念言:如是眾相,雖復不祥,且當捨置,往至病所。思惟是已,
初現在中云二小兒者,即是斷常有無等見。持火滅者,火無光用譬失慧品,斫樹木譬定盡,曳皮革譬失戒品。闡提雖受既不遵承,猶如枯皮遺落物者,出世善盡唯有憐愛,妻子之善聖人所棄。空器者,雖有身器無道可愛。沙門獨行,譬出世法獨一無侶。復見虎狼是噉肉獸,譬現在惡食善都盡。
復於前路下,第二、觀未來。又二:一、觀未來因;次、觀未來果。
即三途報鳥獸聲,譬聞受苦之聲。
爾時即入下,第二、正應,又二:先正應譬,次更觀察。
初譬即入宅,捨本地入生死,故言入病人舍。
見彼病人下,第二、更觀察,又二:先觀現在,後觀過去。現在為四:一、三毒;二、五根;三、十使;四、三業。初三毒者:
寒凝結譬癡,熱躁變譬貪,略無瞋。
次骨節疼痛,譬五根。
骨節是身根,目赤是眼根,耳聲是耳根,咽喉是舌根,略無鼻根。
三,其色正黑,下是十使。
黑色,譬無明使。頭不自勝,譬慢使。欲將慢自舉而不得高,體枯無汗,譬瞋使。無有潤澤,便利不通,譬斷、常二見。身卒肥大,譬我見。
四、語聲不調下,譬三業。
既云昨來,豈非過去?
次根緣對。
凡五句:初一失出世善,後四失世間善。一失信三寶之善,二失慧施之善,三失少食無廉讓之善,四失弊惡之善,五失慈孝之善。既云三寶,知是出世,餘是世間。四善如文。本性弊惡,今和善者,但有憐妻愛子和純之善,弊惡是剛烈護法之善。
醫聞是已,即前嗅之,優鉢羅香、沈水雜香、畢迦香、多伽羅香、多摩羅䟦香、鬱金香、栴檀香、炙肉臭、蒲桃酒臭、燒筋骨臭、魚臭、糞臭,知香臭已。
初文者,嗅之譬一往為說,和七香、五臭。七香譬七漏,五臭譬五欲。
觸身下,第二、譬窮源之說。
轉復相近,如觸身唯見三毒。
語瞻病者下,第二、息化。
使到譬復更感佛,善既不生,故言我事未訖。
大王世尊下,第二,合譬。文為三:一、正合,二、簡闡提,三、往三途救拔。此初,正合,略合大意。若望前譬,唯合後兩,不合前二:初合第四而為說法,次合第三觀善不可生。
一、闡提輩下,第二、料簡闡提。
大王!一闡提輩分別有二:一者、得現在善根,二者、得後世善根。如來善知一闡提輩能於現在得善根者則為說法,後世得者亦為說法,今雖無益作後世因,是故如來為一闡提演說法要。一闡提者復有二種:一者、利根,二者、中根。利根之人於現在世能得善根,中根之人後世則得諸佛世尊不空說法。
而此中言現在生或後世生,若即事為言,三世皆無;若方將遠望,有生善義。又二:初因時教化,次果時濟拔。
譬如淨人下,第三、往三途拔救也。
王語耆婆下,第二、受勸而往,如文。
王語耆婆:若使如來審如是者,明當選擇良日吉星,然後乃往。耆婆白王:如來法中無有選擇良日吉星。大王,如重病人不擇良日時節吉凶,唯求良醫;王今病重,求佛良醫,不應選擇良時好日。大王,如栴檀火及伊蘭火,二俱燒相無有異也;吉日、凶日亦復如是,若至佛所俱得滅罪。唯願大王,今日速往。爾時,大王即命一臣,名曰吉祥,而告之言:大臣當知,吾今欲往佛世尊所,速辨供養所須之具。臣言:大王,善哉!善哉!所須供具一切悉有。阿闍世王與其夫人,嚴駕輦乘一萬二千巨力大象,其數五萬,一一象上各有三人,齎持旛葢、華香、伎樂,種種供具無不具足,導從馬騎有十八萬,摩伽陀國所有人民尋從王者五十八萬。
爾時,拘尸城所有大眾滿十二由旬,悉皆遙見阿闍世王與其眷屬尋路而來。
爾時佛告下,第三、如來稱歎。又為四:一、王疑;二、佛為決定;三、持一切問;四、佛答。
爾時,佛告諸大眾言:一切眾生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近因緣者,無先善友。何以故?阿闍世王若不隨順耆婆語者,來月七日必定命終墮阿鼻獄,是故近因莫若善友。阿闍世王復於前路聞舍婆提毗流離王乘船入海,遇火而死;瞿伽離比丘生身入地,至阿鼻獄;須那剎多作種種惡,至於佛所,眾罪得滅。聞是語已,語耆婆言:吾今雖聞如是二語,猶未審定。汝來耆婆,吾欲與汝同載一象。設我當入阿鼻地獄,冀汝捉持,不令我墮。何以故?吾昔曾聞,得道之人不入地獄。爾時,佛告諸大眾言:阿闍世王猶有疑意。
以能除智,除可除罪。
三、爾時下,持一切問。
佛說一切無定,云何為王而作定說?
四、佛言下,答。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我今定為阿闍世王作決定心。何以故?若王疑心可破壞者,當知諸法無有定相。是故,我為阿闍世王作決定心,當知是心為無定定。
善男子!若彼王心是決定者,王之逆罪云何可壞?以無定相,其罪可壞。是故,我為阿闍世王作決定心。
王自謂可除不可除,我為其除,除其不定為定。
爾時大王下,第四、到佛所。又四,一王來至。
二,佛慰問。
爾時世尊出八種聲告言:大王!時阿闍世左右顧視:此大眾中誰是大王?我既罪逆又無福德,如來不應稱為大王。爾時如來即復喚言:阿闍世!大王!時王聞已心大歡喜,即作是語:如來今日顧以愛言,真知如來於諸眾生大悲憐憫等無差別。即白佛言:世尊!我今疑心永無遺餘,定知如來真是眾生無上大師。
總喚猶惑,別喚歡喜。
三,迦葉騰述。
四王獻供如文。
爾時佛告下,第二、正是滅罪。為二:前略說法,次廣說法。初略文又二:初略說,次領解。略說又三:初許誡,次正說,三結。
正說中,先標二十事,次釋。
釋中為十雙:初明無無漏真法,次明無有漏似解,此真似為一雙。
次初通明有生死惡因,後明墮三途惡果,為一雙。
三:初明無道前智慧方便,次明無道前修定之力,為一雙。
四:初明四倒生死唯苦無常,後明不脫八難倒難為一雙。
五,怨讎為一雙。
六、初不免三途苦果,後不免苦因子果兩縛為一雙。
七,無始無終為一雙。
八,空有為一雙。
九,因果為一雙。
十,癡逸為一雙。
今約三諦釋二十觀:一、無無漏無善根者,此無真諦中真似之法。生死未調深坑怖畏者,此俗諦中因果有畏。兩句佛性者,此無中道。道前慧定方便四倒是煩惱道,八難是苦道,怨家諸有是業道云云。
凡夫之人下,第三、結得失。
大王!凡夫之人當於此身常作如是二十種觀,作是觀已不樂生死,不樂生死則得止觀。爾時,次第觀心生相、住相、滅相,定、慧、進、戒亦復如是。觀生、住、滅已,知心相乃至戒相終不作惡,無有死畏、三惡道畏。若不繫心觀察如是二十事者,心則放逸,無惡不造。
作二十種觀者為得,不觀為失,如文。
阿闍世言下,第二、領解。
世尊自我招殃下,第二、廣說,又三:一、世王起執,次、佛廣破,三、王奉教行。初起執有四:一、執重罪,二、執父王,三、執無辜,四、執定墮。
堅執此四,妨於入道,故須破之。
佛告下,第二、佛破,又三:初、別破;次、總破;三、結勸。初別破,即破上四執,但不次第。初破第四定墮,又三:初、正破者。
殺無定相,如普賢觀云:一切諸罪業,皆從妄想生,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若達妄想,則罪業釋然,無業故無墮。
次世王領。
三,如來述成。
大王!如汝所言下,第二、破第二父王之執。雖雙牒父王無辜,而先破父王。先明因緣假有故無父,次明念念生滅故無父。
大王!如汝所言,父王無辜橫加逆害者,何者是父?但於假名眾生五陰妄生父想。於十二入、十八界中,何者是父?若色是父,四陰應非;若四是父,色亦應非。若色、非色合為父者,無有此處。何以故?色與非色性無合故。大王!凡夫眾生於是色陰妄生父想,如是色陰亦不可害。何以故?色有十種,是十種中唯色一種可見、可持、可稱、可量、可牽、可縛。
初中於於諸法,推求撿覓,父不可得。若就世諦,天性尊重,父子昺然。若就真空,諸法平等,無有差別。既無父子之殊,寧有能殺所殺之色?色有十種者,即五根、五塵,乃至應有四大,文略亦是相攝。五塵成四大,四大成五根,四大成五根,即是四大攝十色,五塵成四大,即十色攝四大,故不廣說。
雖可見縛下,第二、明念念生滅故無罪。
雖可見縛,其性不住;以不住故,不可得見、不可捉持、不可稱量、不可牽縛。色相如是,云何可殺?若色是父,可殺、可害獲罪報者,餘九應非;若九非者,則應無罪。大王!色有三種:過去、未來、現在。過去、現在則不可害。何以故?過去、過去故,現在、念念滅故。遮未來故,名之為殺。如是一色,或有可殺、或不可殺。有殺、不殺,色則不定;若色不定,殺亦不定;殺不定故,報亦不定。云何說言定入地獄?
大王!一切眾生下,第三、破其第一定重之執。
大王!一切眾生所作罪業凡有二種:一者、輕,二者、重。若心、口作則名為輕,身、口、心作則名為重。大王!心念、口說、身不作者,所得報輕。大王!昔日口不教殺,唯言別足。大王!若敕侍臣立斷王首,坐時乃斷猶不得罪,況王不敕,云何得罪?王若得罪,諸佛、世尊亦應得罪。何以故?汝父先王頻婆娑羅曾於諸佛種諸善根,是故今日得居王位。若佛、世尊不受其供則不為王;若不為王,汝則不得為國興害。汝若殺父當有罪者,我等諸佛亦應有罪;若諸佛、世尊無有罪者,汝獨云何而得罪耶?
混高下之心,泯分別之見。
大王頻婆下,第四、破其第三無辜之執,又二:先、引昔事。
大王,頻婆娑羅往有惡心,於毗富羅山遊行射獵,周徧曠野悉無所得,唯見一仙五通具足,見已即生瞋恚惡心:我今遊獵所以不得,正坐此人驅逐令去。即敕左右而令殺之。其人臨終生瞋惡心,退失神通而作誓言:我實無辜,汝以心口橫加屠戮。我於來世亦當如是,還以心口而害汝命。時王聞已,即生悔心供養死尸。先王如是尚得輕受不墮地獄,況王不爾而當地獄受果報耶?先王自作還自受之,云何令王而得殺罪?
次牒執破之。
大王眾生狂惑下,第二、總破,又三:初、舉四狂等袪其定執實有;次、如王宮中下,破其無慈不等;三、譬如涅槃下,破其滯邊失理。初四狂中二:先法,次譬。
大王!眾生狂惑凡有四種:一者、貪狂,二者、藥狂,三者、呪狂,四者、本業緣狂。大王!我弟子中有是四狂,雖多作惡,我終不記是人犯戒。是人所作不至三趣,若還得心亦不言犯。王本貪國興此逆害,貪狂心作云何得罪?
法中貪狂猛盛,倒亂尤甚;藥狂迷悶,衝突水火;呪狂所咀,縱橫非法;業狂業持,令其失心。王無三狂,但有貪狂,貪狂所作,貪之過耳。
次譬中二:先醉、次幻。初醉又二:先譬、次合。
初舉醉人。譬若本時相瞋,寄酒後罵者,不名為醉。若從此義,作罪得罪。若其醉後,全無所知,都無避就,如此作罪,是則無罪。
王今下,合。
王亦如是,猶如醉人。
次大王譬如幻師下,次舉幻化等九譬破其實有,皆先譬次合。初譬正舉幻化以破實有。
大王!譬如幻師,於四衢道幻作種種男女、象馬、瓔珞、衣服,愚癡之人謂為真實,有智之人知非真有。殺亦如是,凡夫謂實,諸佛世尊知其非真。
大王!如人有怨詐來親附,愚癡之人謂為真實,智者了達乃知虗詐。
大王!如人執鏡自見面像,愚癡之人謂為真面,智者了達知其非真。
大王!如熱時𦦨,愚癡之人謂之是水,智者了達知其非水。
大王!人如夢中受五欲樂,愚癡之人謂之為實,智者了達知其非真。
殺亦如是,凡夫謂實,諸佛世尊知其非真。大王,殺法、殺業、殺者、殺果及以解脫,我皆了之,則無有罪。王雖知殺,云何有罪?
大王,譬如有人主知典酒,如其不飲則亦不醉,雖復知火亦不燒然。
如王宮中下,第二、破其無慈不等。
大王!如王宮中常敕屠羊,心初無懼,云何於父獨生懼心?雖復人獸尊卑差別,保命、畏死二俱無異,何故於羊心輕無懼,於父先王生重憂苦?大王!世間之人是愛僮僕,不得自在,為愛所使而行殺害。設有果報乃是愛罪,王不自在,當有何咎?
重死者何?人重死而輕生,今不言故重於死,莫問人獸,皆以死苦為重,故言保命重死,人獸無異。若就結戒者,人犯重,獸犯輕,此就往業,善惡別論,不可相類。若就施食,此就施心,同緣實相故等,此復別論。
大王!譬如涅槃下,第三、破其滯邊失理。又二:先、舉涅槃為譬;
次將殺來合譬,凡三番,合如文。
殺亦如是,雖非有非無而亦是有。慚愧之人則是非有,無慚愧者則為非無,受果報者名之為有。空見之人則為非有,有見之人則為非無,有有見者亦名為有。何以故?有有見者得果報故,無有見者則無果報。常見之人則為非有,無常見者則為非無,常常見者不得為無。何以故?常常見者有惡業果故,是故常常見者不得為無。以是義故,雖非有非無而亦是有。大王!夫眾生者名出入息,斷出入息故名為殺,諸佛隨俗亦說為殺。
三番破竟,結勸其觀云云。
大王!色是無常下,第三、結勸觀行。又二:先、勸作無常等觀;
大王!色是無常,色之因緣亦是無常,從無常因生色云何常?乃至識無常,識之因緣亦是無常,從無常因生識云何常?以無常故苦,以苦故空,以空故無我。若是無常、苦、空、無我,為何所殺?殺無常者得常涅槃,殺苦得樂,殺空得實,殺於無我而得真我。
次若殺無常下,勸作常樂等觀。
爾時阿闍世下,第三、奉行。又二:前明觀行,次辨發心。初觀行為三:一、正作觀;二、諮佛;三、自慶。
三、世尊!我昔曾聞下,歡喜自慶,又三:初、明蒙佛覆蔭;
次須彌山王下,明仰同佛解。
三、我見世間下,正是自慶。
無根信者,本時五根未立,今遂得信故曰無根。世尊我若不遇下,第二、辨其發心。又三:一、偏明王發心;二、夫人眷屬發心;三、辭退王發心。又三:一、王發心;
二,如來印。
三王重發心。
二、爾時,摩訶陀國下,通明王及眷屬。發心又三:一、發心,二、供養讚歎,三、如來述成。正發心又三:一、國人,二、王夫人,三、王慶喜。
國人發心令王罪輕者,以是滅罪之疎緣故。何以故?由眾生病故菩薩病,眾生病愈菩薩亦愈。若依此文,從毗婆尸佛所發心不墮。若依世王經,以於七十二億佛所發菩提心。
次偈口業供養。偈有十五行半,為二:初九行半稱歎,次六行發願。就九行半又三:前七行半歎口密,次一行歎意密,三、一行歎身密。初口密又三:初三行歎實語,次一行半歎輭語,三、三行歎義語。
實語對虗語,輭語對麤語,義語對綺語,應有和合語對兩舌語,無者文略。又實語兼和合語。
二、如來為一切下,歎意業大慈之德。
世尊大慈悲下一行,歎身為物示現。
我今得見佛下,第二、六偈,發願懺悔。即五悔意:初一行,明迴向;
次一行,明勸請。
次一行,明隨喜。
次一行,明懺悔。
後兩行發願,初行願悉發始心。
次行終見佛性。
爾時世尊下,第三、述成。又三:一、述其現世。
世王經中,明佛為說,文殊為說,王之重罪,如須彌山,一切皆滅,所不滅者,如芥子許,猶入賓吒地獄,雖復在中,而無苦痛,又為受記成佛,名惟首陀惟沙耶,此言淨其所朗。
三辭,退如文。
天行懸指雜華。
嬰兒行品。
此是第三明嬰兒行。有師言:借譬得名,權智為體,化物為用。今明涅槃非大小,亦得論大小,小即嬰兒行,大即如來行。權智為體,可施黃葉,此不得在如來之行。文為三:初明嬰兒,次釋嬰兒意,三結嬰兒果。上聖梵兩行皆爾,此不應無。就初為二:一明圓行嬰兒,二明偏行嬰兒。他解不起不語是本地嬰兒,此義不然。汝云嬰兒是化他行,本地化誰?今明本地非大非小,能起大小兩化,作大小嬰兒。就圓嬰兒為二:一譬,二合。譬為四:一不能起,二不能住,三不能來,四不能語。
不起,譬常不起邊中諸法之相。不住者,譬淨不著生死涅槃。不來,譬我不從淺至深動搖彼此。不語,譬樂寂滅涅槃不可言說。此圓嬰兒從初發心,常觀涅槃四德行道,故言不能起住來去語言,呼此嬰兒為如來行。佛作此行引上根者,能化所化皆行四德,悉如來行,故名如來嬰兒行。上聖梵兩行,皆先釋次第行,後釋圓行。今品先明圓行,後明次第,當是前後赴緣自在。
從如來亦爾去,是合向四譬,合前三為三,如文。
三祕密之言,眾生不解,故不能語。
四、明隨類不同,隨他言音於我非語,非語故不能語。
是究竟樂,說即無說,是常祕密,不解是淨,隨類是我。不能語中還具四德,餘三譬亦應如是。
從又嬰兒者能說大字去,是第二明偏行嬰兒。文為五:一大字嬰兒,二無知嬰兒,三不作嬰兒,四黃葉嬰兒,五欣厭嬰兒。初大字中二:有譬,有合。
初譬中言大字者,婆和是也。正取和字而為大字,即是六度菩薩嬰兒。此菩薩三僧祇劫百劫種相志求作佛,此佛是有為半字無常之佛,故知是和字嬰兒。合文自釋,文甚分明。
二、從又嬰兒者,不知苦樂下,是無知嬰兒,有譬有合。
譬中舉六字,無苦樂是不取捨,無晝夜是無憎愛。尋譬文似自行,合文中合菩薩化他,當是互現。前後皆以如來合譬,中間兩種以菩薩合譬,亦是互出。佛與菩薩皆能具行諸嬰兒行,下文云迦葉及九十三萬人悉皆得此五行云云,無知是通教。菩薩嬰兒達幻化相,苦樂平等,怨親不二,合文分明。三、從又嬰兒者不能造作去,是不作嬰兒,有譬有合。
辟支佛乘。
初譬中云不作大逆不作小乘,此是別教菩薩嬰兒。次合文云無五逆二乘等心,即是非生死非涅槃,行於中道菩薩之行。
四、從又嬰兒者,啼哭之時,下是黃葉。嬰兒有譬有合。
又嬰兒行者,如彼嬰兒啼哭之時,父母即以楊樹黃葉而語之言:莫啼!莫啼!我與汝金。嬰兒見已,生真金想,便止不啼,然此黃葉實非金也。木牛、木馬、木男、木女,嬰兒見已,亦復生於男女等想,即止不啼,實非男女。以作如是男女想故,名曰嬰兒。
如來亦爾,若有眾生欲造眾惡,如來為說三十三天常、樂、我、淨,端正自恣,於妙宮殿受於五欲,六根所對無非是樂。眾生聞有如是樂故,心生貪樂,止不為惡,勤作三十三天善業,實是生死無常、無樂、無我、無淨,為度眾生方便說言語常、樂、我、淨。
初譬中云楊樹譬妄常,黃葉譬妄淨,木牛馬譬妄樂,木男女譬妄我。次合文中合於天上常樂我淨,此中義推應有人中四倒常樂我淨,文略不出。
五、又嬰兒者下,欣厭嬰兒直法說無譬。文為二:初、略標;二、釋。
厭生死時說於二乘,即是標。
然實無有者,是釋又二:初、略釋,二、廣釋。
初略者,知生死過,是識苦集;見涅槃樂,是識道滅。
次廣者,有斷、不斷,此約集諦。正使有斷,習氣不斷。有真、不真,此約苦諦。生死中無涅槃則不真,離生死有涅槃此則有真。有修、不修,此約道諦。四倒惑等是不修,四念處等是修。有得、不得,此約滅諦。利使、鈍使名不得,見道、修道名為得。然此中先明道、次明滅者,若鈍根小乘望果修因滅前道後,中乘利根道前滅後,此亦無在。問:此中偏明五種嬰兒,上何不明五梵行、五聖行?答:彼之兩行依文則無,義推則有。所言義者,以大涅槃心修於三品,即別菩薩聖行。諸佛說已,聲聞、緣覺則能奉行,則是二乘聖行。二乘既能奉行,例知六度通別人天等亦能隨分隨說奉行,故則有也。梵行中九品增修,即是別菩薩梵行。慈為一切善法根本,自然攝得聲聞六度通教人天等四無量心一切梵行。何以知然?此嬰兒行同他小善,小善不一故具列五。偏嬰兒行、聖行正是自行,但明次第不次第,故不列餘行。梵行是淨行化他,但列佛菩薩次第不次第梵行。六度通教雖有化他,一是具惑、二是半惑,非淨梵行故不列。二乘及以人天皆無化他,故不列之。有無之意大旨如是。
從善男子!如彼嬰兒下,第二、釋嬰兒譬意。文為三:一、牒譬,二、合,三、釋。
善男子!如彼嬰兒於非金中而生金想;如來亦爾,於不淨中而說為淨。如來以得第一義故則無虗妄,如彼嬰兒於非牛馬作牛馬想。若有眾生於非道中作真道想,如來亦說非道為道。非道之中實無有道,以能生道微因緣故,說非道為道,如彼嬰兒於木男女生男女想。
初牒金譬妄淨,木牛馬譬妄樂,非道譬妄常,木男女譬妄我。
二合
如來亦爾,但合木男女一意,餘三可解。
三、若佛如來下,釋。
既知是妄,何以誑彼眾生?若不以妄引,墮邪因果無由得出。今以妄引破彼邪因,則因縛眾生想破;破彼邪果,則果縛眾生想破,是名破眾生相。眾生相破,由此妄引人天嬰兒。其意既爾,顯餘可解。
若於眾生中下,第三、明嬰兒行果。
若於眾生作眾生想者,但是嬰兒,非嬰兒行。以於眾生不作眾生想故,能破眾生相,即嬰兒行成。以行成故,止不啼哭;以果成故,得大涅槃。果之文分明若此,古來不見如何如何。前聖行、梵行立果,近在初地;今嬰兒行立果,遠到涅槃。近遠互現,勿起偏執。又初地亦具常、樂、我、淨,亦呼為大涅槃云云。
善男子下,是大段第三,單結次第五行。文為三:一、總結,二、迦葉領,三、佛述。如文。
涅槃經疏卷第八
日東 天台沙門本純 分會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十八
梵行品之五
起卷是第三正明滅罪,又二:前為住世,後為滅罪。前文又二:一為住世,二論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