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贊要集卷第二十
經云除佛滅度後者。世尊化得定性人。可成堪說法。世尊化定性聲聞不得。何成堪說法。又世尊化得增上慢。即成堪說法。化他增上慢人不得。如何堪說耶。今此第三疑中。定性聲聞有二類。一者愚法。二者不愚法。今此論家偏約一分愚法者。為問經中。答言。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釋迦[A1]已入滅去。當來彌勒未下生。兩盈中間不遇我。即教化不得。若遇於我。或遇當來彌勒佛。在無一有化不得。是故我不成不堪說法人。問增上慢人對人對佛起去。豈道現前無佛。答有二解。一云。准寶篋經及善住天子問經。五千人暫時起去。後時再來。佛便化得。二云。為根未熟故不堪化。自是朽木不可凋也。現在為根生。根生不堪化。根熟在當來。彌勒即能化。是故我亦成就堪說法人也。問釋迦入滅。彌勒下生。五千之輩根熟。是他彌勒教化。如何釋迦成堪說法人耶。答佛佛道同。亦成我化。壽量品云。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問於中佛出世。名字各各不同。豈有總是世尊身。答或說燃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也(上消經了)。
言云何堪說者。論家徵。論云。謂有疑云。從佛聞法而起謗心者。此指定性聲聞。其實亦兼增上慢人。此謗不是邪見謗。但是執他為非也。但是不信。非是邪見謗也。
言此意說言等者。但說趣寂。其實亦兼增上慢者。論據趣寂中而有一分愚法也。七十八云。一向趣寂聲聞。謂從本來是寂極微劣慈悲種姓故。一向棄背利益眾生事故。於生死苦。極怖畏故。唯有安住涅槃。意樂畢竟。不能趣大菩提。此名趣寂定姓聲聞。既不聞知化菩薩事。即是愚法。問二聖惑斷。云何起謗。答執自非他。即名為謗。不要[3]耶見而起謗心。縱是邪見。亦所知法攝。亦不招生故。其實亦兼增上慢者。聞起謗心。即前唱二甚深。五千之輩便言。佛說一解脫義等。即是謗也。疏且依趣寂解也。其趣寂者。多不愚法。若愚法者。亦不聞知化菩薩事。即是愚法。何故世尊不成不堪說法人。所以疏云翻結之曰徵詞也。
言故佛答言者。意言我入涅槃去。當來彌勒未下生。中間兩盈教化不得有愚法者。我在必無也。即是約佛在日。其趣寂者多不愚法也。若愚法者亦不聞知化菩薩事。問聲聞迴心名菩薩否。答深密云。我終不說。一向棄背利益眾生者。當坐道場。皆得無上正等菩提。是故一向趣寂聲聞。若迴心向菩薩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薩。
經云所以者。釋前標經家徵也。
經言佛滅度後如是(至)難得者。答也。世尊在日尚自化不得也。況滅度後。
言以無良緣者。意言佛在尚須根熟。何況滅度後無佛為緣。
言此等經受持者。問解何義。答解二乘是權。一乘是實。不定性人當來成佛。維摩方等會下。讚嘆菩薩。毀責聲聞。聲聞之人永非法器。猶如燋糓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又四十年前說有三乘。法華會上唯一無二乘難解。故云解義者難得。不解我意故。即化菩薩事也。又云。解義即是不愚法也。設遇於佛。其根未熟。而愚法者。亦不能知化菩薩事也。自闕因力故。是此中意。鈍根即不知。
經云若遇餘佛決了者。問世尊滅度後有根熟者。如何得解此經義耶。答經云。言若遇等。問若遇餘佛。是他餘佛化。何關釋迦事。答他身即是我身也。若遇餘者。離自身外。名之為餘。當來彌勒。是釋迦之餘。或更有他方佛化來。亦名餘。或釋迦潛形密誘化。亦名餘也。問此不定性聲聞。如來涅槃後彌勒未下生。得無學果。兩盈中間懸遠。如何留身待得彌勒。且分段身得無學果。久留不得。答入滅盡定。定不折壽。如大迦葉留身久住也。問利根羅漢可入滅定。鈍根羅漢入滅定不得如何。答化有二種。[1]顯化。二隱密化。即是隨類化也。如來為大段眾生。八相成道不可故。為一人兩人。所以潛形密誘隨類化。又以神通力接引來。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相入於涅槃。以神通力接。令生彼國遇佛也。第二意不要令生彼國。但以神通力。直接引此肉身。將向他方聞法華經亦得。如大目乾連。至野馬世界。假佛神力。或即如來現同類身處修行。方便誘引。令定性者不遇法。不定性迴心向大也。問設使不定性聲聞。忽然顯化密化總不逢。為復迴心。為復入無餘。設爾何失。答二俱有過。既有種性。何入無餘。若入無餘。即玉石俱焚。即有有性不成之失。反應無性有性耶。若不入。現前無佛根熟如何。答事須迴心。一者。見迴心教。二者。種性所排也(上消經了)。
言此愚法者。若至不堪說者。此偏結前定性不遇法定性趣寂者。若遇我者。必能聞知化菩薩事。若不逢佛。即不聞知。是故我今亦成堪說法人也。
言故瑜伽云若[A2]已等者。證成不愚法也。問入滅盡定人。依何界而入。答愚法者。初起在人中。後起唯色界。生無色不入滅定。不信有藏識。畏斷滅故。若不愚法者後起通上二界。信有藏識。不憂斷滅故。
言建立者。信有義說賴耶教。名為建立。今信有藏識。例於一乘。令於一乘教上不愚法。故引此意證信者。是不愚法也。
言或復此疑者。前約趣寂解。此約增上慢人解。意云。既有增上慢人起去。云何堪成說法人耶。
言我必得者。相國云。增上慢人。創會根生未堪聞法。席將罷唱。重得聞經。不久還來。志能化得。唯即此散席[A3]已後。未滅度來。於餘會中。而能化得。問何以得知。故善住天子經寶篋經皆說(前[A4]已說了)。或不乃根未熟故。所以不及。若遇餘佛根熟。即聞化利事。同亦非不堪也(三了下四)。
言前說法異今說等者。初說三乘。後說一乘。前說法異。後說法異。豈不成妄語人也。等經言。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至唯一佛乘。疏答言。佛答言。我[A5]已至未到等。我曾證去來。四十年前證達眾生根性。有愛小乘。與說[2]小乘。有樂大乘。與說大乘。隨三乘根。說三乘教。四十年後說一乘教。悟一乘理。將教就理。故說一乘。言證解者。即一乘三乘根性異道理也(六重)。為頓[3]為說一。為漸說三。為定性說三。為不定性說一。為愚說三。不愚法說一。說一約成就。說三約未迴心。說一約理果。說三約教行。說一將教就理。說三將教就根也。
言行位未到者。未行一乘。名行未到。或即迴心。八萬劫等。為行位未到也。未至十信。名位未到。
言但當一心者。汝創發心。未知一乘之法。先權後實。初可信故。到十信初心。方信有大乘。不生疑惑。[A6]已前信未堅固。問初信與十信何別。答此約依佛生信。彼即自心生信。如初聽人。且依說人生信。若久自解。又伏生信也。
言佛語無妄者。證說一乘三乘之所以也。有兩緣。一據理極。唯一法身同故。二約不定性。究意為論。即十義中。第六法等。故由不定種性。諸佛說一乘也。故前結云。無二乘故。唯有一乘故。佛語無妄也。
言故般若論云等者。證佛語無妄。彼論有十八偈。彌勒菩薩造。天親釋彼偈云。實智及小乘。說摩訶衍法。及一切授記。以不虗說故。潞云。此經中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異語者。一不妄說。菩薩名真語。以所說菩薩是真實故。二不妄說。小乘四諦是實語。諦者實義。苦實是苦。三不妄說。大乘名如語。以說大乘法宣如故。四不妄。受記不異。所說不改。問今此經所言無妄者。即當何語。答即彼如語及不異語。即不妄語。故說大乘也。或據彼四皆有不妄。即名不誑語也。今言無妄。亦即彼不誑攝。彼論不配不誑語也。
言[A7]已有定疑分等者。牒前料簡。指四疑生處。此間四疑並不開。他定疑分中事。彼定疑分只從所證所說法。及能說法師功德上生也。因文便引來。非正要也。今於後定記分上。生得此疑。故有此語來。意顯疑處與前各別也。意言前歎二深時。舍利弗等。於自所證。心生決定。聞佛所說。遂有疑生。經言。而今不知是義所趣等。
言於定記分等者。前云定記分有四。一決定心。二因授記。三取授記。四與授記。初決定心唱止為說之所由。因記但是止重請之所由。取記許為開釋。與記正為陳說。
言於與記上生者。第一疑。佛於何出。此初疑。於與授記上生。論有六義。糅云。於遮文上生。以遮無二乘唯有一乘故。即是初說方便。後說真實。故有疑云。佛於何時中。作如是說。牟言。只為與授記。正是陳說。陳說初權後實之義。故總判為與記上生。若據文相。相生可爾。若依顯說。第五依法上生。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皆先權後實說。眾生疑云。為復一切佛。皆先權後實說。為復有不爾者。又前第二段說。初權依何等義。即今實故。總云與記上生。
言取記上生者。第二疑於取授記上生。取授記中有二。初許可攝授。經言。汝[A8]已慇懃三請等。後惡人退席。五千人等。即從坐起而禮佛而退。第二疑云。云何知是增上慢。唯於惡人退席起去上生也。不說不止決勅敬諾。
言因記上生者。定性聲聞及增上慢。定記分中有四段文。決定心。因授記。取授記。與授記。[1]決定心不配經文。通下文意。直至破四疑[A9]已來是。二因授記。重請之所由。三止之中配第二止。第三止名因授記。問何不取初止耶。答疎遠故不取也。故唯取第二第三止文也。且第二止中。若約經文。定性與增上慢。總無明文。經言。爾時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皆當驚疑。以此之故。只向驚疑兩字向上。論主開出五驚怖。五中佛心決為利益二種人悔驚怖。多事驚怖。即是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也。餘三損驚怖。誑驚怖。顛倒驚怖。非此所為也。問既不為損驚怖。即教化定性聲聞不得。如何世尊成堪說法人。此是生疑處。故於因授記上生也。
言依後解亦取記者。最後一節疏文後解。即是前來結成經文處。即是疏言或復此疑非疑趣寂故。此第二疑中。有二疑中。有義損驚怖定性聲聞。即因記上生。二增上慢人。即依取授記中。惡人退席上生。於一切上生者。此有二解。一解於與授記六段文上生。皆有破二會二也。遂有疑之前說三乘。後說一乘。先說權。後說實。前說法異。後說法異。云何世尊不成妄語。二指因授記。取授記。與授記三段文上生。皆說權實也。上來論科五分。初歎法勝妙分(爾時世尊下)。二歎法師功德分(吾從成佛[A10]已下)。三大眾定疑分(爾時大眾中有諸下)。四定記分(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須下)。五斷疑分(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下)。
言初頌頌增上慢者。且取記中二。初許可攝授。此中不頌。唯頌惡人退席。惡人退席中四。一起去。二不止。三快勅。四敬諾。餘三文不頌。唯述起去。亦不同中有無不同。起去中標釋標經。言說此語時。會中有至禮佛而退。釋經云。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等。下釋誦中。四行總述也。廣略不同也。長行先說罪根。後說慢。偈中先說慢。後說罪根。前後不同也。
經言有懷增上慢等者。有我慢去。有卑慢去。有不信去。不必五千皆增上慢也。
言出家者。既有懷。有懷言於中亦有無增上慢者。何故出家之人起增上慢。答疏言。出家之人等。
言著我自恃者。問何故在俗男子起我慢。答疏言著我自等。出家之人心求道證。有增上慢。在家男子女人不求道證。著我強故。有我慢也。
言在俗女人者。在家女人不求道證。無增上慢。著我輕故無我慢。但是隨順夫朋。亦懷不信。夫唱婦隨。朋黨於夫也。易云。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婦是職衣一鈴十語九令聽。智論二十四說。若女得解脫涅槃。亦因男子女人無自然得道。
言犯戒覆罪法等者。三頌總述此輩罪根深重一句經文也。長行罪根唯匱法業。此中加犯戒覆罪。有無不同也。
經言於戒有缺漏者。金云。破戒有六事。一破少分脩多分不修。二默自不修。教他修。三汙見他不修而歡喜故。四屬依他人方能修故。五食取為資生。六喻愚世間智者訶讚。問少分修屬食。何名破戒。答屬他非自心利湖邪命。又從多分。亦不相違也。問言懷見者。經但言戒。今何言見。答戒因於見起也。大乘正見正思惟為轂。語業等為輻。若破戒見不壞。其罪尚輕。廣百論云。諸有愚癡人。障他真實見。無由生善趣。如何證涅槃。雖犯尸羅。不壞正見。可得涅槃。
言少犯等者。問何名缺漏。答疏言少犯等。二百五十戒中。犯三十五十个名缺。犯一百个二百个。名漏。缺即淺。漏即深。猶如器物。缺則堪用。漏則不堪用。又壞戒名缺。壞見名漏。
言或煩惱漏起者。結前於戒有缺漏也。
言仍不見覺者。結前不自見其過一句經也。
言自恃高心者。諸優婆塞我慢一句經也。
言戒中既除者。通妨。問增上慢者既得第四定。如何言犯戒。尸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答有二意。初戒中所除之增上慢者。而不犯。然律中說有二種人。一者。身是凡得四禪定。將謂是境不是二。境實心不實。如殺人作非人想簡罪。三心境俱虗。大妄語人犯重罪。四心境俱實。非是妄語。自所得法實是無學。自心亦作無學解。唯第三句。是犯重罪也。增上慢者。既是初句。故不犯重也。俱是錯計。此不犯妄語戒。不妨得四禪定名增上慢也。不曾得四禪定。又言我得阿羅漢果等。此犯大妄語戒。心境俱虗。便是尸羅不清淨。兼不得四禪定。此名邪慢。不得名增上慢。二者。約二種別立。今云。五千之中。自有一類犯重者。未必屬增上慢人。不爾。云何經言。罪根深重及增上慢。然此中增上慢。自有二類。一是得四禪定。將謂得果者。二是但於法上少得謂多得。即是增上慢。多得者謂增勝。勝上之法。疏中明者。約第一類說。疏中意緣前行言犯戒名缺漏。恐人錯會。將謂增上人亦犯妄語戒故。此料簡云。戒中既云除等。顯增上慢不犯妄語戒也。
言今言犯戒者。決定不是犯根本戒。就僧殘[A11]已下。不知是何戒。故言總想等。問增上慢人既不犯重戒。如何名缺漏。答安國言。犯小罪名缺。不好得空也。
言瑕者。深故不堪用也。
言玼者。玼則輕淺而堪用也。瑕音(胡加反)玉內有病也。
言犯戒亦爾者。身外有過。招[1]世譏世譏嫌。外人見。故如玼。玼則玉外有病也。內身起過。外人不[2]□瑕。瑕玉內有病也。人不知過深也。
言[3]法之人者。問若是玉病字。何不從玉也。答疏言。法內之人等。意言法內之人有煩惱病。如玉內病。法喻雙明也。
言籺者。糏也。攝云檢字書。不見籺字。應依切中麧糏也屑(同呼呼)。漢書云。張良常食麧即麥。糏也。牟云。應為糩。悞為籺也。化度合云。三乘之教如米外糠。一乘之教如糠外米。但得三乘之名。不知一乘之理。從所執得名也。今取五千之徒如糟如可棄也。舍利弗猶如清酒。有安神之用故。堪留五千之輩。如糠不堪任用。故可棄之。舍利弗猶如精米。能養命。故存之。五千之輩如糠輕薄。任隨風去。佛威扇三止之霜風。拂五千之華葉。讚揚希有止名一拂。恐驚時會止再拂。恐墜[4]七坑止三拂。舍利弗。如大廈之梁木。經冬轉更貞實。增上慢如枝葉扶疎。遂嚴霜而墮落。經言。佛威德故去。佛許而說驚其心。振威神而令起去也。
言以七十頌半述法及結者。此字或有者或無者。若有此給字。則不是長行結文也。長行無結文。但是偈中述三世佛法式了。後一行偈如三法諸佛說法之儀。或結三世佛法式。七偈未聞令聞。六不同中。前後不同也。
言七十半七二者。應云七十半。是一段科文也。七偈偈未聞令聞。即是向下一个七字也。二字但是結當句二段科文也。
言一頌頌無數等者。長行中言。我[A12]已無數方便。偈中言。舍利弗善聽等。
言念觀者。糅云。准論解。無此念觀。疏主何以言念觀也。下依法中。論方說有故。牟解。以因緣中攝得方便知見念觀三也。如品初言。舍利弗。吾從成佛[A13]已來。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即是因緣中方便知見念觀三等。此既有因緣。何妨有念觀等。論略不舉故攝。偈中十力念觀。即以若干諸欲性等。指為念觀功德。不是頌前。俱是別科。此處經句也。又復前總句中。因緣攝念觀。念觀中有諸門功德。故此指之。
言前後影彰者。長行言釋迦自身先權後實說。影取頌中諸佛亦先權後實說也。長行言我。頌中言諸佛。是自他互顯也。
經云眾生心所念等(至)歡喜者。此所念行道。皆遍趣行智力也。若干等者。相國云。五乘種姓各隨自乘。愛樂勝解。而起希求。故名于等。即疏言。勝解智力知也。諸佛性者。即種種界智力知也。界者。性因義也。
言先世善(至)自業者。問既知先世善惡業。合是自業智力。如何處非處智力耶。答知業者。自義自作。自作自愛。故自業智力知也。善因感善果。惡因感惡果。亦是處非處智力收。
經言佛悉知是[A14]已。能知智慧知也。五種智慧總名智慧也。一遍趣行智力。二種種勝解智力。三種種界智力。四處非處智力。五自業智力。故名五智力也。
言種種念觀者。能知五種智力。能知之知。名種種念觀也。能知眾生此之五種根性。所以將因緣譬喻言詞說法。令一切歡喜也。
言依諸處等。瑜伽第二十六。八十一。顯揚第六。對法論第十一。廣辨十二分教。問十二分教新舊梵語。云何一修多羅修妬路。今言素怛攬。二舊云祇夜。新云祇焰。唐言應頌。三舊和伽羅那。新云伽他。唐言諷誦。四舊優陀。今言塢呾羅。唐言自說。五舊優陀那。今言烏鉢達那。唐言譬喻。六舊云伊帝曰多伽。今云伊怛隸曰多。唐言本事。七舊云闍伽陀。今言闍談濫。唐本生。八云毗佛略。今云鼻佛藍。此方廣。九舊言阿浮陀達磨。今云闍啖達藍。唐言希法。十舊云優婆提舍。今云塢波提鉢底。此云論義。
言辨相者。問十二分教各以何為行相。答疏云。契經有二相等。於中偈頌長行十二分教皆是契經。依涅槃經作如是說也。
言以教貫理等者。一教為能證。貫所證理。二教攝眾生根。勸修善故。具斯二攝。名為契經。由此十二分教無有不契根理者。由此四句分別。一契理不契根。如舍利弗。錯教二弟子。鍛金[1]之作不淨觀等。二契根不契理。如勝論師。為五頂子。說六句義等。三根理俱契。即此經所說。四根理俱不契。如外道為佛弟子說自宗法。十二分教通名契經。故名通相契(上通了下別)。
言綴縎等者。綴者遭也。縎者接續義。續也。
言略說應者。長行對偈。得名略說也。所應說應法相應之義。今[A15]已略說。故名略說。所應說義。名契經也。
言此唯長行(至)偈[2]誦便非等者。問何名別相契經。答疏言此唯長行等。問何故偈文不名契經。答為有初來不藉於偈。而便生解故。偈文不名契經。不契初來根故。問偈文不契初來根。偈文不是契經攝。若爾。長行不契後來根。長行應非契。答自是後來不及於初說。非是長行。不契後來也。若爾。長行不契鈍根。應非契經。答由聞後說。方悟前文。前文名契也。若不聞前說。後聞亦不解。如聞不親。由先聞故。後即能持。又從多分說。利鈍雙霑故也。又長行文詞不斷。偈文三字五字文相斷絕。長行綴縎義強。所以偈名契經也。
言益後來者。長行說了。為後來人不迭聽長行說故。聖不再語。所以反詞作偈頌說也。
言顯前未了義者。緣長行文略偈文廣。長行文略說。以論詮義未了故。更為偈說。一則義未說了。名義未了。二者說即了。聽解未了。故為偈說也。
言或中者。處中偈也。
言或後者。後偈也。
言涅槃[1]經說初之者。即是為益後來者。再為偈。說涅槃言如佛昔與諸比丘說契經竟。爾時復有無量利根眾生。為聽法故。後至佛所。化念言。如來向者為說何事。佛[A16]已即由本經。便以偈頌益後來故也。
言記別三相者。本來只有初後二義。後唐三藏添第二深密義。
言謂於是處者。隨一方處。或是世尊說法處。或隨三乘人生死處。
言謝往等者。牟云。小乘[A17]已過去名前。未來為後。大乘[A18]已過去為後。未來為前。如經乃往古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名謝往過去也。
言記別德失者。如記彌勒菩薩亦行眾善業。得見無數佛。名德。求名利無猒。多遊族姓家。名失也。隨善因生人天。隨惡生三塗。善惡不同。故言差別也。
言生死因果者。今身造惡為因。身死[A19]已後來生惡處。名果。今身作善為因。身死[A20]已後來生善處。名果。故言生死因果也。
言又云等者。此唐三藏加也。
言有四因者。一因授記。二取授記。三與授記。以決定心論。不配經文所標。即有四種。列則不見四令名不得。並是解釋深密之義也。
言諸大人者。即彌勒菩薩等一生補處。名為大人也。
言諷誦者。謂諸經中。不述長行。謂歌諷讚誦如來法及德故。以句結成也。
言自說者。顯佛慈悲深故。亦令未來諸弟子等不請而說。
言正法久住者。但佛滅度後。正法之中。一切眾生得聖果者。有教有理有行有證。總名正法證即果也。
言正教久住者。像法之中。有教理行。而無證也。意者為末法中正教久住故。佛自說經有教也。
言緣起相等者。請是緣說是起。犯是緣制是起。事是緣說是起。
言因犯者。謂因犯制立學處也。
言涅槃經云如諸等者。因事說法。舍衛國大夫為緣。如來說法名起。
言有一丈夫者。如佛一時說小乘法。次見此丈夫來。默然不說。觀此人有大乘根性。此人曰。佛何故不平等。見我來。便不說法。即去後時。更來見佛說大乘之次。此人問世尊曰。我尋常愛捕鳥獸。得[A21]已却放有罪否。世尊即說偈言。莫輕小等。因此人說偈。名因來說也。本是因。末是果。長者。今但怖鳥之罪本。未來還感怖畏之末果。潞云。初提名本。後放名末。初將謂無罪名本。積小為罪名末。
言譬喻者。只此經七喻。並名譬喻。
言本事相者。問本說弟子過去事。何故却說爾許个佛。答但舉所說法。不取能說人也。
言如我出世者。問豈釋迦說法。唯說界經。不說餘經教。答言界經者。而是總名。一代時教所說法之總名也。華嚴涅槃即是別名。牟云。界是十八界。如來一代時所說之教。不越彼十八界。總名界經。或界者性義。教詮法性。不出真如性。故名界經。
言甘露皷者。且甘露能治眾生熱病故。大涅槃能治眾生煩惱病也。皷者驚覺之義。眾生常在生死。愚迷不覺。今者警令發心求解脫。名甘露皷。又波斯匿王。皷名甘露。國人有病苦。擊之皆愈。佛法如皷。名句文身等如甘露。佛宣說時。如杖擊之。眾生聞[A22]已。惑盡障除。如病愈[A23]已。從喻為名。曰皷也。
言法鏡者。鏡者明淨圓滿之義。如大圓鏡。無像不現。分明示人。此經之真如明淨。萬德周備。涅槃之法。具此眾德法。即是鏡理無不詮誠諦利物。鏡是即喻也。
言分別空者。分別生法二空之理。故知諸佛說教。體一名差別故也。
言本生者。囑佛。如釋迦為常不輕菩薩身。名本生也。若說三乘聖眾弟子過去。若生若死。則名本事也。涅槃經宣說菩薩往身。不說往行。說身者。作鹿但熊等也。
言說菩薩道者。即七地四地菩薩。及說諸佛一百四十不共功德。又復。此廣故。多故。極高故。時長遠故。經三大僧祇劫。方始成滿故。名方廣也。極高大故時長遠兩句。解菩薩道。唯大乘有法廣多。即通小乘有也。瑜伽論中。更加無數無限。此一句合入法廣多。通小乘有也。
言此通聲聞亦有等者。若是二理無缺。曰方。二行包弘。曰廣。唯大乘有二。方理之廣。正法廣陳。方廣通小乘有。
言取涅槃具二者。通大小乘菩薩聲聞二藏也。諸經論中𡱈大乘。名方廣。故簡之不取也。
言希法者。希奇之法。名希法。
言八眾者。二十五云。諸佛。諸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懃筞男。懃筞女等。
言共不共德者。斷惡修善所生功德。近感人天。名共。由此遠取出涅槃。名為不共。
言論義有二相者。一自說者。如來說大乘經。顯義周圓。總名論義。二弟子說者。如來在日弟子造論。亦名論義經。如有佛在。舍利弗造集異門論。諸弟子盡皆造論。亦得名論義經。如來自廣分別法相。問答徵詰。總名論義。
言摩怛[1]履迦者。此云本母。如十七地等諸教。委細分別諸法性相。而能為因生學者智慧。是生智本。故云本母。約自利解。若依小乘教戒教授名論。約利他解。大論二十五云。論義者。所為一切摩呾履迦阿毗達摩。研究甚深素呾攬藏義。宣暢一切契經宗要。是名論義相。
言又聖弟子等者。謂觀四諦理時。以智為門。智遊履處。諦即是跡。智緣名見。亦本智證真如。名見也。
言依自所證者。根本智證後得智。說名無倒分別。如在定位觀見眼根七極微成。或大種造。或從心變。如是不同。出觀時造論。種種分別。若爾天親加行位菩薩。云何造論。答此據多生。[A24]已經一大僧祇劫。廣聞思修。故堪造論。不同小乘須見諦跡。小乘初果。大乘初地。名聖弟子。見諦跡。證四諦理。名見諦跡也。
言先德者。即澤洲遠法師等是也。問古人為取十二部袟十二部類耶。答若取十二部袟。即如大般若經。有六百卷。即六十袟。攝一本經由不盡。若言部類者。即如法華經是一部。維摩經是一部。只攝得十二本經。如何収得大藏經。如來一代時教盡耶。由此道士。更加三十六部。多儞佛法兩際也。
言部袟者(直日反)。或作夾。若官品作袟。
言老之徒者。莊即莊周。老即老聃也。
言今十二分者。一本具十二分教。更無濫也。
言乃濫者。問如何不言十二分經。答恐濫通相契經。以彼通相契經。攝餘十二分教。總是契經也。又不言十二部。恐濫部袟部類。由此作十二分教也。分者支分也。問如何言十二分不增減耶。答緣所詮理。有四諦三道上下。有十二行相法輪。能詮教。所以有十二也。又依十二緣起入故。立十二分教。不增不減也。
言總為三類者。第一類六名。唯依主釋也。第二類二名。唯持業。第三類五名。通依主持業。
言應誦者(於證反)。應字屬長行。所詮理。頌字屬偈文。是能詮教。緣長行所詮義未了。所以再將偈文。詮所詮義也。應頌。頌是教。應是理之頌也。應頌之頌。此是教也。即應家之頌。依主也。亦是應當應理。即道理義。頌即是善詞。故言依主。
言諷誦者。諷者音聲出曲屈詞韻也。誦是言。即四字五字為句。名誦。如容顏甚奇妙等。是誦也。諷之誦。簡應家頌也。即可諷之誦偈。讚嘆之貌。今此簡前不頌長行。故言依主。問應諷何別。答應頌是教。諷誦是音聲屈由歌詠也。
言自說者。自屬佛身。說即所說法也。自身說法。自陳之說。簡請故說。依主也。
言緣起者。遇緣者而起。故名緣。起前人請。說名緣。如來說名起。犯是緣。制是起。事是緣。說是起。待緣而起。故名緣起也。
言希法者。希謂奇希。所詮理名希。能詮教名法。或如來不共功德。名希奇。能詮名法。又白狗聽法。魔為青牛等。對能詮教。希奇之法。依主也。
言方廣者。二空理名方。能詮教彼理詮故。名廣。方理之廣。故名方廣。二者。二理雙證。名方。包福智稱廣。方之廣。故名方廣。或二利無缺。名之為方。教與彼二利為依。名為廣。皆依主也。今此一分教中。亦方亦廣。通持業。
言論義者。此一種唯持業釋。論體即義。義字若單作。即所詮義也。論者。問答往來。故名論。因有所詮義。始有論義。即是體向上問答。名論。論即是用義之論。依主也。若言邊作言義之議。此議與論。俱是言也。所詮義為體。此所詮義上可論可議。故名論義。一體向上持二用。攝用就體。同依持業也。
言或諷誦亦者。諷是音聲屈曲歌諷之諷。誦是言音諷之誦。皆是音聲。只於此容顏甚奇妙偈上。持此可諷可誦二種音聲。攝此二用。就一體名持業。或諷是音聲屈曲調韻也。誦諷即是言。諷即[1]諷即是持業也。
言可諷可誦者。即教持此二用也。
言不同應頌者。通妨。問諷誦與應頌何別。答疏言。不同應頌等。意言不詮別理之頌。但可名言彼應頌。名教授眾生故。若爾讚底沙偈。豈無利他。答但是釋精進之心。非別有人聞此偈頌而能超劫。故非利生也。頌是善也。誦是習誦也。故別。
言契經者。經是能詮教。教名為經。契理之經。名契經。依主也。二者。契根理故。名為根理。是所契。今取能契。能契即經。持業也。
言記別者。記屬如來。如來說法。名能說也。別屬三乘弟子差別因果。名別。記之別。依主也。三記者記識。別者辨別。記即別名。記別持業也。
言譬喻者。譬比況。喻者曉也明也。言邊作俞。因前比況。令義明曉。曉喻之譬。或譬論之論。依主也。二喻者比況義。喻者況也。二字總是譬喻。持業也。
言本事者。過去名之為本。簡現在未來也。今取過去也。立名為本。三乘弟子差別事。本世之事。依主也。二過去世事名本。本即是事。持業也。
言本生者。說著佛過去事。為菩薩時。若生若死。名為本生。離自身外。即為本事也。生亦即是過去。本世之生。名為本生。依主也。或過去即是本。本即是生。名本生。持業也。
言應頌之中定無等者。問何以如此。答疏初後別故。問何名初後。答重頌述長行。長行名初也。應頌名後。若諷誦不對長行。但是孤起。亦名初也。
言單重者。諷誦不頌長行自然孤起。名單。應頌述長行。名重也。
言師資別者。本生名師。本事名資也。
言隨其所應有者。指前烈名中八部皆具十二分教也。
言別相即無者。只如別相契經。唯取長行名契經。契經部中。只攝得十部。便闕應頌諷誦二部。若應頌為頭。亦只是有十部。於中便無諷誦。及闕長行。別相契經也。諷誦為頭亦爾。且據別相契經為頭。只有十部。所以疏言。二偈便非。非由不也。即應頌諷誦也。
言自餘七部皆具十二者。問前行疏言。所餘八部。皆具十二。今此如何疏言。自餘七部。皆具十二耶。答此中十二分教中。除却應頌諷誦本事本生并長行別相契經。除却五分。只有七。七分中一一為頭。皆具十二分教。准此可知。
言其應頌等者。引教證差別也。應頌諷誦本事本生四教中。一教為頭。只有十一分。只證四分。一一為頭。具十一分。不證五教。一一[2]一一為頭。具十分。且四教疏中。引應頌一个為例。餘三皆然。
言舍利弗來等者。此述長行。名應頌。與鶖子授記。便是記別。
言自說者。世雄不可量等。是緣鶖子未請而說。名自說也。
言緣起者。因請而說。名緣起。
言亦有論議者。壽量品云。彌勒三請。世尊三勸。令信佛語。方說三身。故名論義。此欲述前三身義別。此名論義應頌也。形研窮至此三身盡理之處。方曰巡環研覈故。是論義經也。
言自餘三教者。即諷誦本事本生也。皆具十一。准此可悟。有言六教謬也。
言大全小九者。小[3]山九。即是遮後三分也。問此經只說九部。不說大乘有十二。爭知大乘具十二分教全。答經文雖然不說。經文亦不遮通具十二分。問何無受記自說方廣。答法華一部宗說一乘。為引一類不定性聲聞趣佛果故。彼類不聞當得作佛。迴心[A25]已後。方始得聞。故說聲聞無記別。初方便品廣讚二深。欲令聲聞起尊重意。無問無說。三請方談。故說聲聞略無自說。恐聲聞等於所聞四諦等法。生無上意。具顯彼非無上法。無上法唯大乘故。故說聲聞略無方廣也。
言小全大九者。護大乘者。菩薩是護大乘人。言大乘九部。便遮餘三部也。問小乘不說有十二分。爭知具十二分耶。答小乘雖然不說有十二分。小乘亦不遮通不具十二分也。問大乘何無因譬喻論義也。答菩薩久修無犯。[1]因犯制戒之緣[2]起。菩薩利根一聞即解。不要說喻。菩薩利根不假往復故。故無論義也。下疏言。理實亦有者。即是正法廣陳之方廣也。
言三大全小十一者。方廣一分。唯大乘有。不通小乘唯十一部。大乘具十二分也。
言四大一小十一者。即方大一者。即方廣一分也。小十一。小乘無處。唯無方廣。大乘獨有。緣此方廣一分。全與小乘不同。所以大乘中偏說具也。餘十一分。小乘亦有。只緣十一分。與小乘同有。所以大乘不說也。如鬪百雨草家。同有者即不說。偏有者即說(標了下釋)。
言自餘廣義等者。章有七門。烈名。辨名相。釋名。通別相。[A26]廢立。諸藏相攝。問答分別。今唯有二門。無彼烈名等五。相攝同此教差別。烈名同此唱初也。通別相者。以一對餘。論有無也。烈此皆取別相。不取通相。如契經中無應頌。頌中便不說契經等。具如契經別相。唯無應頌及諷誦。諷誦有具餘九。應誦無諷誦。有餘九也。[A27]廢立者。何故但十二。答有總有別。總者。涅槃云。能說法者。所宜聞故。三乘通說十二分教。以轉□法輪三周只有十二行相故。別[A28]廢立者。如是聖教直說非直說相對為問故。有契經及應頌也。單重為門故。有應頌及諷誦等。問答者。問三藏中素怛攬。與十二分教契經。寬狹如何。答四句分別。一有是三中修多羅。而非十二分中契經。為應頌。二有是十二分中契經。而非三中者。為通相修多羅。三俱為別相契經。入三藏者。四俱非。為外道教。問何長行略說。而非契經。答隨義勝故。名契經等。餘不知也。
經言鈍根樂(至)涅槃者。問何故四十年前不說大乘。而說小乘耶。答我只緣隨宜說法。識知眾生根性。頓說大乘。不得有五義故。所以先權後實。眾苦所惱亂者。四障中聲聞畏苦障。緣覺捨心。外道著我。闡提不信障。故今苦惱為說涅槃也。
言鈍根者。若說大乘。事須利根智慧。
言樂小者。若說大乘。事須此等聞得佛。大喜充遍身。
言躭生死者。說大乘須猒離生死。
言逢緣者。若說大乘。須百千萬億劫世世[A29]已曾從佛受化。
言現眾苦者。若說大乘。須眾有清淨。
言雖逢諸佛者。問十六王子時。聞法華經。何故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答疏云雖逢等。
言信解品者。昔權六。一最初發心喻。譬若有人年既幼稚。二退流生死喻。捨父逃逝久住他國或十二十。三中還見佛喻。年既長大。加復窮困。四不肯修大喻。父每念子。與子離別五十餘年。五化以二乘喻。父遙見之而語使言。不須此人勿強將來。六示大不希喻。長者有疾自知將死不久。語窮子言。最初發心退流生死。同此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化以二乘喻。即同此眾苦所惱亂。為是說涅槃。
經言我設方便者。四十年所說小乘也。令得入佛慧。與大乘為因。雖然化二乘。元來為菩薩。四十年前說小乘。元來為佛慧。未曾說汝等當得成佛道。未曾說法華經也。
言會[A30]已前汝根等者。通會四十年前意也。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也。問何故唯佛涅槃時。為說法華經時。答如來入滅。眾生戀慕。正是樂聞大乘時。經言。長者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國王大臣(云云)。正是窮子羨慕長者財物時。正是長者臨老付屬家事時。正是如來欲入涅槃時。正是眾生根熟樂欲聞法時也。
言同化城者。初知根熟。後說一乘。根熟有五。一涅槃時到者。悲感生信。又臨欲時。而命其子。眾生根熟。恐佛涅槃。聞即深信。二眾又清淨漸離染故。初說三乘。出於濁世。眾生垢重。今久化之。漸離垢名清淨。三信解堅固者。證解信解二皆生故。不外阻壞也。四了達空法者。生空[A31]已證。後聞般若。令知法空不愚法故。五深入禪定者。四禪九定遍出入故。要具此五。方堪說此經。後說一乘者。此據退性密意說之。名唯有一乘。非有情性無差別。便集根熟方說。未熟不言。名同化城也。
言說為大本者。既四十年前說二乘。正是入大乘為本故。勸住大乘中。正是經言隨順說者。初根且說九部。
經言以故說是經者。以由用也。用入大乘。故說是經。斯為本故。彼非究竟。應住大乘。
言此有五德者。今以五德。翻前五過。一心淨翻前二義。專求大乘翻樂小。除二障翻貪著生死。二柔軟翻前眾苦所惱亂。堪耐勞倦。苦不惱故。三利根翻鈍根。四五二句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翻前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問前行疏言。頓悟漸者下。言除二障。故名心淨者。若爾。地前頓悟。障垢未除。得了迴心。由[1]居智障。何名心淨。答但大乘畢竟能斷。即名心淨。非要斷盡。
言堪耐者。奴代反。五精進中。無退精進。經中言堅猛。
言磨瑩者。三慧聞思修為能練磨。菩薩心為所練磨。菩薩心上清淨無染。名瑩。
言寶規真覺者。寶重規求無上菩提也。五德中初三利他。後二自利。三周皆有。堪為說之相。初周說具此五德。成十法之子。方堪為說。中周譬喻品末十九頌。於有智者。應為說之。下周即涅槃時到。五緣具足。方始說之。
言十種法堪發菩提心者。修習善根。即順解脫分及順決擇心。通菩提涅槃之因。所發即菩提心。如造須麴為能發。假者為能發。
言志求勝法者。亦理智二種也。亦有謂真理涅槃也。問何知是真理。答寶觀真覺。故名理。
言求佛智慧者。即菩提也。
言結成勝二者。即勝人勝法。
言勸捨非妙二者。即劣人劣法。問因何有此結文。答由前言我此九部法一偈。別顯勝法也。又言有佛子心淨等一偈半。別顯勝人也。今此一偈雙結前勝人勝法也。初一行半結前勝人。後兩句結前勝法也。
經言我記如是人者。五德佛子也。
經言來世成佛道者。獲大果。
經言以深心念佛者。發菩提心。
經云修持淨戒故無缺無犯。此等之人。聞道作佛。大喜充遍身。得人天果。名小喜。得二乘果。名中憙。得成佛果。名大憙。若得人天果。名心頭憙。若得二乘果滿面憙。若得佛果菩提。遍身憙。問實得否。答經言。汝等既[A32]已知諸佛世之師至作佛。又言。心歡喜充滿。如甘露見灌。爾時舍利弗。踊躍歡喜。此結前勝人也。
經言佛知彼心行為說大乘者。別結前勝法也。
言念佛有二者。一者語念。心動於語。語呼佛名。高聲念佛。有十種功德。故言語念也。二心念者。意議與念俱時。想念於佛故。經云。心念不空過也。
言或心緣事佛者。心緣事[2]事即報佛化佛。
言願救者。願救自他。廣談法要。
二希成者。希自他身亦當作佛。
言智念理身者。即是正智證法身理。此亦有二。一求證。二滅障。求證即解脫道。滅障即無間道。緣事即定。緣理即慧。並是緣三佛之身。此為心念。
言定慧既爾者。只指向上經文。或云。智念理身慧也。又持戒故。或又相應三昧定也。潞府言。前言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未曾說汝等當得成佛道。別顯劣人也。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別顯劣法也。
經言聲聞若菩薩(至)皆成佛無疑者。只聞此法華一偈。便成佛無疑。又四十年前所行行。迴心[A33]已去為成佛因。此勸大乘也。
言無二無三者。疏主優心也。
言此據真理者。即真如妙理也。無二者。遮無二種法身故。法性真如三乘同等。若言法身。即二乘教下無。唯大乘有。在二乘位名解脫身。在大牟尼位名法身。問如何愛法身作乘。答如船依水。水得運名也。或此據真理者。即是真實道理也。通菩提涅槃也。即是能詮教名權方便。所詮智慧名真實乘。問何要第二解耶。答緣二乘人執有餘涅槃。大乘中涅槃三事具足。般若即是菩提法身。即是理也。此言二乘無者。無三事涅槃名無也。不是二乘總無。因果觀行及權方便法。一一皆有也。只有有餘涅槃。非是究竟。又羊鹿車不能廣分別法也。
言然涅槃可證等者。通外難。亦是疏主斷也。問二乘智果但假名。經說羊鹿車不上。二乘理果假義。同應彼化城亦不入。違經。答疏言然涅槃等。問化城將喻涅槃理。即許中路入化城。羊鹿二車喻生空智。何言出宅車不上。又言。二車門外方便設。二子出門不上車。化城中路方便施三百由旬城不入。答疏言然涅槃可證等。量云。羊鹿二車。是有法。定許上故。宗因云。假施設故。同喻。如化城。反量云。化城。是有法。定不入故。宗因云。假施設故。同喻。如羊鹿車。此答意一種是無真實非究竟。二乘則實得解脫。實能息苦。實斷煩惱障。實得生空理。所以化城實入。二乘無種智。劣故。二車不名登也。
言問三事稱大般者。意言城是假許實入。車是假不見登。答疏言。解脫諸苦息等。意實能息苦。故言入化城。二車權種智。二乘無故。不上於羊鹿。二乘雖有種智。少故隱而不說。二者雖有。不能廣分別法。雖亦分得。不名上車也。即得解脫將時諸苦息。不妨許入於假城。得生空智時。種智無羊鹿假車不許上。
言又解脫二乘等者。問二空種智以為車。分得生空車不上。二障盡處稱解脫。分得解脫不入城。答疏言又解脫等。意言解脫二乘有分得。分得解脫。城許入種類後智獨圓。分得生智。車不上。問菩薩亦分得種智。應不名上車。答菩薩分得法空智。實登慧也。二乘不同此例言。
言理實無別者。此約雖分有種智作用不廣。務令迴心。隱少言無。非無也。分得入城上車。道理恰齊。故言無別也。
言又惑障因果煩惱障盡。因果皆無。化城稱暫入。智障因果總不斷。二車種智不言登也。
經言終不以小乘等者。根宜未熟。所說為三。畢竟門中須歸一實。
言佛之智慧者。總標智慧。體通五種佛之智慧也。
言今此多說者。此解同初周。開佛知見。理智雙說。合鶖子忻也。捨却二乘權。取一乘實。
言或唯真智者。問何要唯說智慧。答此經前五波羅蜜。為能校量。第六波羅蜜。為所校量。分別品云。於八十萬億那由他劫。行五波羅蜜。不如有人。聞如來壽量品。生一念信心功德。過前五度。百分千分百千萬億分。不及其一。故終不以小濟度眾生。此第二解同中周。唯說種智牛車。令中根四人生[1]折也。捨却羊鹿。直上牛車也。
言或此一事多說者。同第三唯取智性真如。不取智慧相。欲令二乘人捨化城取寶所涅槃。涅槃經言。師子吼是無畏義。佛性即空。空即智慧真如。是空之性。故名空。因空所顯。故名空。又真如智慧之性。亦名智慧也。此唯取初為正。即同初周。二乘無故。即是智性智相。便是三事涅槃。名一大事。二乘無故。下破古人也。
言十七偈述開示等者。長行分二。初略標(所以者何下)。後廣釋。廣釋分三。初徵。經言舍利弗云何下。次釋。諸佛世尊唯以下。後結。舍利弗是為下。今此頌中不述徵結。唯述釋文。有無不同也。
言假者佛身等者。解佛字。即同涅槃。言如來安住秘密藏中。問佛身無漏。豈名假者。答佛具有無漏三科法為體。所以名假者。如三無漏根。體豈非假也。
言恒安處者。解住義。言住大乘。大乘即菩提涅槃兩法。此解如來五薀假者身。為能住法身報身。菩提涅槃為所住。只此所住二法。即是大乘也。
言所得唯是法身者。唯法身真如理也。
言或大乘者。唯取真理也。
言正智證者。問何名為住。答疏言正智等。
言萬德具足者。唯識言自性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2]容染。而本性淨。無數量微妙功德。此約性說也。
言故佛報身如其等者。意言所證法身。向上具塵沙萬德。如者似也。能證智證。著此無為功德。遂令報身之上。還具一百四十不共塵沙有為功德。及得定慧力莊嚴。定即福。慧即智也。菩提智上平等一味。無差別故。此第二解如其所證等。總是報身智也。
言攝持一切者。即是定慧攝持一切功德菩提涅槃。還以此二度於眾生。不同疏中所得唯理也。
經自證無上道(至)此事為不可者。此顯法平等也。
言無上道(至)貫通者。問何名無上道。答正智名道勝。故名無上也。法身真理名大乘故。一言無上言貫通理二處。理智二種悉皆無上。即菩提涅槃也。
言二皆平等者。真如理也。智證理時。無能取所取自他。無物我異故。故理智二種。悉皆平等。問智證理時。為智相分。智即見分。云何言無能取所取。答正證如時。不取相故。名為無也。非取全無。故論云。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長行解云。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俱是分別戲論現故。論有三解。初云。有義此智二分俱無。攝論第六說無所取能取相故。二云。此智相見俱有。帶彼相起。名緣彼故。三云。見有相無說。無相取不取相故。雖有見分。而無分別說。非能取非取全無。瑜伽七十三說。問若無相分見分何緣。答雖無相分。而可說此帶如相起。不離如故。
言自他等者。解上無能取所取也。能取為自。所取為他。能取為我。所取為物。意言既證平等理智二法。無物我自他。豈可自證大乘與化小運也。
言又大乘者。此解可無上大乘。即是無上道。以彼大乘運用勝故。二俱是智。唯取正智。不同前解大乘是理。
言佛既證此平等(至)二別者。問世尊莫自證得大乘法。與他眾生。說小乘耶。答經云。若以小化。乃乘至於一人。我即墮慳貪。此事為不可。
言內離染者。意言如來既內離染。故得無畏。能說實法。
經言若人信皈佛者。如來不欺一切眾生。不誑眾生。問何故不欺誑眾生。答我緣向內斷諸法中惡。所以外不欺誑眾生也。
經言亦無貪嫉意者。不貪此菩薩法。與眾生。名不貪。解上不誑。亦不嫉一切眾生。成其大乘。名不嫉。解上不欺也。自證無上道。名貪也。與他人說小乘。名慳。慳即慳而不與。由斷一切法中惡故。佛於十方而獨無畏。
言由斷一切法中惡等者。雙釋無貪嫉。意言由無貪嫉。所以能師子吼。是決定說。師子吼是無畏義。
言我是一切智者。真智。一切見者。俗智。一切智者本後。一切見是五眼。又一切見。生死智力而實知故。
言平等化者。藥草言。如來于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隨其所堪。而為說法。頌中言。貴賤上下。持戒毀戒。威儀具足等。
言父聞子健恨不煞者。不是能喫飯。亦不是肥壯。但能理家事計算。名為健也。父恨不煞身。以謝子之[1]思也。
言自外何恡者。身尚不惜。豈況身外財物珍帛。而有恡耶。佛菩薩得眾生入佛法中。恨不替眾生受苦。豈況惜佛果功德無漏[2]財法耶。
言顯外莊嚴等者。問世尊為復內實離貪癡。為復妄語耶。答如人身內有冷病。面色黃黑。有熱病面色赤。我若內有煩惱病。即形憔悴。經言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如來身光縱之。即彌滿法界。任運能遍三千大千世界。於諸毛孔中。常放光明。普照有情。及器世間。復以智光。破煩惱暗。恐隱日月光。神力攝之。而照一尋也。
言實相印者。表信也。表非虗也。如世間公家文書。有印表其實也。教中若說我。表是外道邪教。若說生空理。表知小乘教。若說二空理。印知是大乘教。今明實相印。表知是大乘教也。案法菀云。了不了義經中說有三法印者。表是佛經名了義。若無三法印。即自外道。經云。名不了義。一有漏皆苦。即簡外道計苦為樂。二有為無常。即簡外道計冥性等常。三諸法無我。即簡外道計有神我等。此三法印通大小乘有。今大乘實相印者。即二空理為印大乘教。名了義經也。二空為印大乘教。如說三性三無性等。
言如小乘中說三法印者。一者諸行無常。二者涅槃寂靜。三諸法無我。初唯有為。次唯無為。後通二種。此是小乘印也。今此實相印。偏舉大乘。如王齒印。即國王有金箱王印。以辨真偽。今以三法印。印諸教法。若異此者。非佛教也。如世間人度關津。便有官家文印印之。佛法亦爾。若欲度分段生死關。即以小乘三法印印之。若欲度變易生死關。即以大乘二空印而印之。
經言舍利弗當知我本誓(至)無異者。即凡夫時發願也。問如來有三身。眾生有一身。如來出生死。眾生在生死。何言無異。即有異也。答世尊當為凡夫時。逢善知識教化。便悟昔所不知。因此修行。令身中報佛種子生現行。佛種從緣起。當時發願。願令一切眾生。還如我身。悟先所不知。故言無異也。不必事須一一三十二相也。當日發願。直至靈山會[A34]已前。一切眾生[1]共佛有異。直至今生靈山會上。得舍利弗迴心。悟昔所不知。名與佛無異也(悟知見了)。
言如我昔所(至)滿足者。前頌中所言立願。但是願令眾生一一似如來。悟先所不知大乘真智。今者果滿。靈山會上法說一乘。令鶖子悟先所不知。名如我等。又解有二意。一云。四願中當日因中發願。願無上佛道誓願成。今日成佛故。言如我昔所願。今者以滿足。滿足者。自利行滿足。利他未滿足。二言世尊因中修行入佛知見。令證不退轉地。當日發願。願一切眾生。還如我身。修入佛知見智。今得三根聲聞迴心向大決定取當來入佛知見智。故言滿足。
言今者果滿等者。意言疏有二。一今者滿自成佛也。遂昔願心。即滿足也。二云。今者果滿者。稱遂識。如人不見物。那事果否。答且稱意。即是果也。四十年前直至十六王子時[A35]已來。事總未果。今日法華會上果滿也。得鶖子迴心行入佛知見。名果滿。即是如我昔至滿足也。問阿那含是修入佛知見人耶。答化眾生入於佛道。道者因也。
言示不同意者。問示有同識三乘法身本來平等。即合一一眾生。總以大乘化之。何故四十年前說三乘法。法華會上說一乘。四十年前說不同法華會上說。問何故初說後說不同耶。答四十年前求道同不得。經言。若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有智者可爾。無智迷惑不信也。
言錯學亂行者。牟云。錯學不如不學。亂行不如不行。錯聽不如不聽。錯說不如不說。四十年前說同不得。問何名智。何名無智。答二般。一頓二漸悟菩薩不定性聲聞三乘。并定性不愚法者。總名智也。二凡夫外道兼二乘有學無學未迴心前及全性愚法。皆名無智也。
言亦如覆[2]盃水者。地下窪(於交反)如覆。一坏水。在堤塘。水淺無力。莊子云。水之積也不厚。其負大舟也無力。愚人喻坏水。說教如致坏。迷惑不信。即如膠著。牟云。但取無力。力劣不勝坳塘之水。只浮得芥[3]等之舟。若載萬斛之船。還須得大海。菩薩根器由若大海。一乘之法如萬斛之船。二乘之根如坳塘之水。二乘法如芥葉之舟。若二乘根器聞著大乘。如致坏於窪塘之水。即不勝也。為說一乘。即委之在地也。置委也。
言未曾修善本等者。問為復今生[A36]已來未曾修善本。為復過去久遠[A37]已來曾修善本耶。答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道過去[A38]已來未曾修善本者。過去繫珠之義不成。若今生四十年前未曾修善本。說經不得。今既過四十年後。法華經豈曾修善本。又問未曾修善本。為復小乘善本。若是小乘善本。如何與說大乘為因。答二說。一云。未曾修小乘無漏善本。求說法華經。不得欲到法華會聲聞人得羅漢果。有彼出世方便善本。所以說法華。問何恃小乘為因。答迴心向大。只此小乘。無漏方便善。為大乘因也。二取過去十六王子二萬佛時所修大乘。為善本。若爾者。[A39]已修善本。何名未修。答疏言。無始雖起多分等。意言過去雖逢佛[4]雖修善本。多求人天果報。未專求無上菩提。多分暗劣。名未曾修善。因總攬前來意者。不出二釋。一者持業。即取二乘所修無漏理智。此無漏善。即是大乘之本也。彼不定性人。若不得二乘者。必不能決定迴心故。故我云。以方便引導汝故。生我法中。法中皆即二乘無漏也。然後我今還欲令汝憶念本願等。故知二乘無漏。即為大乘本。昔未得故。故云未曾也。亦即初權後實之次第也。二者。無漏之本。即大乘無漏之本也。即取前方便行。能迴心後。地前有漏。助為一乘也。無始雖起。[A40]已未決定。所修之行。皆資人天之身。故云無始雖起等。今得無學所有諸行。皆資大乘無漏種。故更無人天之身可資長。故云未曾等。
言唯生得善者。設於往時加行而修。亦名生得。以彼所資是人天故。能資無漏。方名加行。故論云。菩薩前者。資粮位也。中既修習[A41]已趣見道。復修加行。
言以此為緣癡便發等者。無明發業。即是行支。熏得五果種子。愛取潤[A42]已。轉體成有。故有有支。故[1]生死二支。由有生死。起一切怨苦憂惱。苦樹增長也。
言一切苦惱苦樹增長者。即是無明發行。行支招集識等五支種子。愛取水潤。轉成有支。由有支故有生老支。一期愁惱苦樹增長。潞云。無明行是生老死樹根。識等五支是生死樹莖。愛取有是生死樹華。生老死支是生死樹果。又云。無明行如土。識等五支如樹愛取如水溉灌。生死支結果。
言由無出世方便善本者。重釋所由也。重釋前義。初說執先而惑後。此說惑先而執後。故唯識云。雖諸煩惱皆能發業。而發業位無明力增。具十一種殊勝事故。如潤生位貪愛力增。說愛名水。能發潤故。
言發業[2]明等者。唯識云。謂由迷內異熟果愚發。正能招後有果業。復依迷外增上果愚。緣境界受發起貪愛。多迷外塵妻子眷屬及資具等起。簡要云。若爾發業無明。多由迷內身起。何言今者由五欲境為緣。癡便發業。又上界無明不依五欲境發業。如何經言堅著於五欲。癡愛故生惱。答疏言今據欲等。著欲說重處。故上界三塵名輕。若據內身三界無別也。意令生猒怖故。
經言以諸欲因緣等者。以諸等一句。貫下諸句。
言純起不善等者。且修十善業。有其三品。下品修生修羅。中品生人中。上品修生六欲天及上二界。十不善業亦三品。下品生鬼趣。中品生畜生等[3]生。上品生地獄也。故分三道。隨業不同也。
言由雜業故等者。論云。由貪現在樂。起非福業了。生三惡趣。由貪未來樂故。造福業不動業。死了生人天及上二界。經中但說所趣果。有六趣也。疏中約果明因。故置雜言也。六趣即是善惡業果也。故說因業名雜也。人天中雜業。故言由雜業故輪迴六趣。又業有四。一黑黑業。因果俱黑故。二白白業。因果俱白故。三白黑業。人天總報即白。別瘖瘂等即黑。畜生總報即黑。別報端正等即白。五白貌兒。四非黑[4]黑。即無漏業等。
言備受諸苦毒者。此是問意。問有情流轉六趣四生。四生皆有苦。今者何故唯說受胎生苦。不說餘故。答疏言偏指一生現苦為論故。言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長。世世者。指多生身也。三苦。一苦苦。身是苦本。更作苦事。名苦苦。二壞苦。三行苦。五苦者。金云。一老。二病。三怨憎會。四死。五求不得苦。八苦者。生。老。病。死。五怨憎會。六愛別離。七求不得苦。八略攝一切五趣薀苦。即是五盛蔭苦。五苦迫故(上解二句經文了)。
言受胎之微等者。胎者孕也。微者劣也。若於四生他生為勝。今由攬父母[5]利令不淨。以成此身微劣劣生也。
言瑜伽論說者。即十七地中意地中說也。
言本居中有者。死有後。生有前。死生二有中五薀名中有也。又中有多名。一名中有。亦名健闥縛。即尋香。得香所資故。亦名意行。以意為依。往生處故。或名趣生。對生有起故。大乘中中有。既屬生支。欲說受胎。先論中有。言中有極長一七日。一度死。死[A43]已更生中有。中有壽極至七七日。更不得過。問中有既有命終。死時應更有中有傳識耶。若許有者。應可有無窮。若不許者。如何傳識。答中有身死不同本有也。暫時悶絕。第六分識不行。纔死便生。不捨第八識。又解但是滅相所攝。不立中有也。問於減劫中。造得輪王業。劫增方受。據此中有合長時。何言七七日。答章敬云。小乘中有一師。許多時住。從減至增。皆住也。今大乘中有。與彼不同。決定業者。往諸趣受。若不定者。往餘生中寄生也。即同類生寄生是。若諸部說十二十年等。皆不正說也。
言黑羺光者。上品不善業身如里羺光。骨曆羊似山羊也。中下品不善者如陰暗夜。造上品善業者。身如白衣光。中下品善者如晴明夜。如里羺光身形也。陰暗夜所見境也。如白衣光身形也。晴明夜所見境也。問誰人得見中有身。答清淨天眼升大力菩薩廣慧聲聞見也。寶積經云。地獄中有其色如燒瓦木。傍生中有如燒。餓鬼如水色。
言隨當生相。如當本有形同業所感。問中有身形大小。答抄解云。未見大乘教說。且小乘所說。欲界中有形重大小。如五六歲小兒。色界中有如當本有形。若爾。如菩薩受胎。云何母夢見白象入右脇。答此是吉祥瑞應相。非關中有。菩薩久捨傍生趣故。問中有有衣服否。答色界中有有衣服。與衣服俱生。慚愧增故。欲界中有多分無衣。無慚愧故。唯除菩薩及白淨尼。由本願力。及施袈裟。別業感故。
言所往無礙者。有所往唯至受生處。所趣無礙。山河石壁透過。問與神通何別。答全別。但於生處去則得。餘處不能也。通力普能去也。
言見[A44]己同類者。隨何處中有。皆見自身同類有情及所生處而起愛故。問一切皆具中有否。答不定。極惡人即無中有。生身入地獄。如善星等。及轉身為狼。及變為蝙蝠等。及生無色界者。無其中有。以無形故。問無色界沒。來生下界。既具中有。於何處起。慈恩答言。隨前滅[1]前處中有現前。
言造惡業者。簡要云。惡業中有。唯見不淨丘陵荊棘。造善業者。唯見珠玉之光華堂麗室清淨之處。
言眼觀不淨者。則云。攝論文。眼觀不淨為正。抄云。下淨者。設生三惡趣。亦見淨相。所以所生。若見穢相。不欣生。故受生位。事須見淨生忻也。相國云。有疏言不字悞也。撿數處論文。皆言下字。牟云。可言不淨。亦有別理。即明淨之淨。前言造惡業者。所見之境。暗如陰夜。即是此下視不明淨也。若爾。往天趣者。何不言上淨。答理實應爾。今舉重處令生猒故。
言往天趣者。頭向上。如人[2]發梯也。往人趣者。傍面而往。如人往來相也。若唯俱舍云。天首上三橫。地獄頭皈下。小乘地獄中有足上頭下。
言若造不律儀等者。難云。潤生之心。總有二位。一本有末心。二中有沒心。若生惡趣。所見不忻。云何中有而起於愛。故論云。愛非遍有。寧別立支。生[3]生惡趣者。不起愛故。答疏言若惡不律等。好煞生者。見昔同類知識同伴一處煞生。便往彼中。喜樂馳趣。亦生樂時。便被拘礙。地獄中有初見。事須見喜。後變成不喜。相識親情。悉變作牛頭阿傍也。中有亦滅。便受地獄身也。
言若餘雜業等者。局明入胎也。大寶積經五十六說。佛在誓多林。告難陀及五百苾蒭。我有法要。初中後善。所為入母胎。彼中有入母胎時。心即顛倒。作邪解心。生寒冷想。大雨大風及雲霧相。或大眾聞聲。作此相[A45]已。隨業優劣。後起十種虗妄之想。云何為十。[4]或今入宅。我今登樓。我昇堂殿。我昇床座。我入草菴。我入華舍。我入草藂林中墻孔籬間。作此念[A46]已。即入母胎。名羯邏藍。父精母血。非是餘物。由此二物和合為因。識依止住。若薄福者。欲入胎時。便聞種種紛亂之聲。自便妄見入於藂林竹葦蘆荻等中。若福多者。聞寂靜嘿妙可意聲。及自妄見昇堂殿等。
言於其父母(至)生憂生患者。牟言受生之相。汙穢難名。人子之分。非可竊誼。每見聽講者。說受胎之際。輙加戲笑。曾不反觀廉耻之人。固應不爾。此乃諸佛菩薩大悲心中。與我等眾生說。非造次而談。豈得聞之便為笑樂。男中有於父生憂。於母生喜。於父生憂如競色男。女中有於母生憂。於父生憙。於母憂如競色女。瑜伽論云。彼於爾時。見其父母共行邪行所出精血。而起顛倒。顛倒者。不謂父母行此邪行。乃見自身與彼和合。方乃受生。迷他為自。故名顛倒。所以隨於男女生憂生愛。愛心潤當生也。以此貪愛。於父母生嗔喜。然本有末位除昏昧。昏昧中愛不行故。問潤生之愛屬當生繫者。此有何意。答二意。一者。受當生者。定緣此愛。即是此愛有力於當生故。故當生攝。二云。以中有後心。方起此愛。大乘中有屬當生攝故。
言攬父母之遺者。瑜伽云。爾時父母貪愛心俱極。最後決定各出一滴濃厚精血。二渧和合住在胎中。合為一團。猶如熟乳。方為識依而住。問父母不淨為攬成身。為不爾耶。答小乘所說。即便成身。大乘不爾。託此為依。識內種子變為身故。若取前義。唯識不成。以他為自身故。心外取境故。問何故現見男女似於父母耶。答寶積經言。有四因緣。汝應善聽。如依青草。虫乃得生。草非是虫。虫不離草。然依此草。因緣和合。虫乃得生。虫作青色。如牛糞虫作黃色。依棗作赤色。依酪作白色。非離糞等體。等體非虫。和合因緣。作黃色等。能依似所依也。問老子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答世界所談。不[5]別信也。
言迷醉者。潞云。中有一剎那。及本有多剎那。總名昏醉時也。
言父母不淨等者。此意亦說本識中五根種子及四大種而生現行。五根初生。極其柔軟。如草初生牙。非說父母之不淨也。此說色身初生之位。假彼父母不淨為依。故名雜穢。此約處同時。非是互相涉入。
言若[A47]已凝結箭內等者。若者如也。箭內稀者。疏作弓箭字。像胎子作箭。從喻為名。女人受胎。如被箭中。箭能損於身。胎子能損於母。又獐鹿被箭中[A48]已。必為死因。初結生[A49]已。定為老病死因也。言甲煎之煎。外雖凝結。向內稀故。俱舍云。此胎中箭。漸次轉增。
言此云疱者。如水上泡形段也。如麻如栗許大。在其胎中。如豌豆。瘡者舉其厚薄以喻胎子。不以大小為喻也。
言堅厚者。成團而堅。如羊肝。
言支分相現者。即是一頭兩手二足。
言具根位者。唯識云。七七日後。名六處支。諸根明盛顯故。具根[A50]已前。名色支攝。
言至此初後方鈎者。意言至此七七日具根之位。方鈎三个月也。其相云何。謂如前月下旬受胎。直至後月上旬。兼中間一月。豈不是初受胎及後成就鈎著三个月也。若前月上旬中旬受胎者。即不鈎得三个月。或可但以一月。是三十日。即四十九日。長短鈎著三个月也。所剩十九日分。向前向後也。更解事須依取前月十五[A51]已後。至後月上旬四十九日。方鈎三月。前月名初。後月名後。種種成就也。
言不增減者。示產生也。意說世間懷胎。有[1]樣月生。有六年在胎者。名增。有十月不足生者。名減。今取不增不減月數之者。如是合經三十八七日在胎圓滿。更經四日即生。即是經二百七十日。於中月小大。遂鈎著十个月。故言十月滿足也。然此三十八七日行相不同。如寶積五十六云。復次難陀。如是應知。凡人入胎者。大數言之。有三十八七日。居其母腹。初七日時在腹中。如[2]糏如癰。臥在糞穢。如處鍋中。身根及識同在一處。狀如煎熬。名羯邏藍。狀如粥汁。或如酪漿。於七日中。內熱煎煑。地界堅性。水界濕性。火界[3]𤏙性。風界動性。方始現前。又云羯邏藍身。有地無水。便即乾燥。悉皆分裂。如手握乾[尸@大]麫。有水無地。便即離散。如油滴水。有地水而無火者。而便爛壞。譬如夏月陰處肉團。若無風界。便不能增長廣大。從二七日[A52]已後。合有三十八種增長。名字各各不同也。第二七日有風自起。名為遍觸。猶先業力觸彼胎時。名頞部曇。狀似稠酪。或如凝蘇。於七日[4]中。內熱煎煑。第三七日風名刀稍口。風觸彼胎子時。名曰閇尸。狀如鐵[5]筯。或如蚯蚓。第四七日風名內[6]開。吹擊胎[7]煎。名為健[8]男。狀如鞋[9]楦。或如溫名。第五七日風名攝持。此風觸胎有五相現。兩臂兩䏶及頭。第六七日風名廣大。此風觸胎有四相現。謂兩肘兩膝。第七七日風名[10]遊轉。此風觸胎。有四相現。二手二足。猶如聚沫。或如水苔。第八七日風名飜轉。此風觸胎。胎有[11]十相。手足十指初生。第九七日風名分散。此風觸胎有九相現。二眼二耳二鼻口。及大小二穴。第十七日風名堅硬。風令胎堅實。即此七日有風。名曰普門。此風吹脹胎藏。猶如浮囊。以風吹滿。第十一七日風名疎通。觸胎令胎通徹。有九孔現。若母行立坐臥等時。作事業時。彼風[*]遊轉。虗通漸令孔大。若風向上。下孔便開。若風向下時。即通下穴。如槖[12]鑰風上下通氣。風事[13]異[A53]已。即便隱滅。第十二七日風名曲口。此吹胎於左右邊。作大小[14]脉。猶如藕絲。如是依身交絡而住。即此七日有風。名曰穿[15]持。於彼胎內。作一百[16]四十節。復猶風力作一百一禁處。謂令百一病起。於此禁處。而有病生。第十三七日。以前風力。知有飢渴。母食飲時。所有滋味從臍中而入。藉以[17]滋身。第十四七日風名線口。其風令胎生一千筋。於身前後左右。各二百五十。第十五七日風名[18]連持。能令胎子作十二種脉。吸諸味故。前後左右一一復有一百道脉。相屬相連。令有八萬。前後左右此八萬脉。復有眾多孔穴。或一或二乃至九孔。一一各有毛孔相連。由如藕根有多孔隟。第十六七日風。名甘露行。此風能為方便。安置胎子二眼處所兩耳兩鼻口咽胸臆。令食得入停貯之處。能令通過出入氣息。此約後時為論。非胎能食也。第十七七日風名毛拂口。能令眼等處所通利滑潤。第十八七日風名無垢。能令胎子六處清淨。即六根也。第十九七日風。能令胎子成就四根。眼耳鼻舌。入母胎時。先得三根。為身命意。第二十七日風名堅固。此風依胎左脚。生指節[1]十二骨。依胎右脚。生十二骨。足跟四骨。髆膝久有腰踝三骨。脊有十八骨。肋數有二十四骨。依左手指節二十骨。右手二十骨。腕有[2]三骨。臂有四骨。胸肩者各有七[3]十骨。頭有四骨。頷有二骨。齒有三十二骨。頰有二骨。髑髏四骨。第二十一七日風名生起。能令胎子身上生肉。第二十二七日風名浮流。能令胎子生血。第二十三七日風名淨持。能令胎子生皮。第二十四七日風名滋[4]潤。能令胎子皮膚光悅。第二十五七日風名持城。能令胎子血肉滋潤。第二十六七日風名生成。能令胎子身生毛髮爪甲。此一一與脉相連。第二十七七日風名典藥。髮毛爪甲悉皆成就。第二十八七日風。於母胎中。胎子便生八種顛倒想。所[5]為屋。乘。園。林。樓閣。[6]洲縣。河。池想。而實無此故。此生分別。第二十九七日風名華[7]修。能令胎子令其形色鮮白淨潔。或由業力令身黧黑。或復青色。或乾燥無有滋潤。第三十七日風名鐵口。風吹毛髮等。能令生長。白黑黃等諸色。皆隨業現。第三十一七日。於母胎中。胎子漸大。如是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七日[A54]已來。增長廣大。第三十五七日。子於母胎。支體具足。第三十六七日。其子不樂住母胎。第三十七七日。胎子便生三種不顛倒想。所為不淨想。臰穢想。黑暗想。第三十八七日風名藍華。生風能令胎子轉身向下。長舒兩[8]足。轉頭向下。以趣產門。難陀。若彼胎子於前身中。造眾惡業。或墮人胎。由此因緣。將欲出胎。手足撩亂。不能轉側。便於母腹。以取命終也。
言種種眾苦者。胎子體血。乍被外風所吹。如百千刀錐攙㓨。具受種種苦。
言迫迮者。狹也。
言或由先業母食等者。談損害也。母食灰鹽。子髮稀尠。有二因由。一先業。二母食灰鹽。灰鹽者更有說。或由先業故。令母灰鹽。灰鹽者醎閟之水。有似於灰。煑彼為鹽。名灰鹽。四分律中。十種鹽中。灰鹽是西方鹽名。非此方鹽名。非是鹽中有灰。名為灰鹽。由先業力。不行忍辱。感身一切惡相。
言頑白者。不覺痛也。
言男居右脇者。問男子本位在左。女本位在右。如何今者男右女左。答今者結生之時。迷醉顛倒。男女位異。而於父母生愛染故。
言云倚腹向脊者。男即於母生愛。於父生嗔。背父向母。所以面向資也。
言倚脊向腹者。女於母生嗔。於父生愛染故。故背母向父也。
言攬父母之不淨者。有解世間人女有身。即月經不通。即緣子在胎中攬之。以資長也。亦有云子在胎中。胎衣之上有乳。令子食也。有福者感母食上味。變成於乳。流生胎中令子食也。若惡業者胎衣上乳少。表薄福也。
言現緣既爾者。現在所見緣既爾。皆是百惡所招。十業道十十相資。成百也。一个為頭。餘九助。十个總為頭。即成百也。
言三十六物者。偈曰。外相三四醜。身器二六成。中含十二穢。是名三十六。髮毛爪齒(四)。[9]睡眠涕唾(四)。垢汙大小便(四)。是名外相三四醜(二六者)。皮膚血肉觔脉(一六)。骨髓肪膏腦膜(二六)。名身器二六成。脾腎心肺肝膽膓胃赤白疾癊生熟二藏。是名中含十二穢也。
言求邪出離錯行等者。若依後科。有無並屬五見。若依初科。有無並屬邊見。且依後科解者。經言薄德少福等者。慈悲不涼厚。名少福智慧。又實尠名薄德。又不修前五度。名薄福。不修後般若度。名薄德故。上言斯人尠福德不堪受是法等。
言因起見戒取所餘惑者。深著虗妄法。即見取戒取。我慢心諂曲等。即所餘惑生。
言雖祈出要不悟等者。五見見不正。總名邪見。
言此依後科非要等者。五見見不正故。總名邪見。
言非要撥無等者。顯揚說。邪見緣撥五門。謂因果作用實事等。
言邪見煩[10]雜等者。五見見不正。總邪見。向上六十二見種行相。總名邪見。總名稠林(上解稠林)。
言若有若無等者。是五見中四見。皆執於有。若無者。五見中邪見。多撥於無。
言皆執有故者。牟言。四種見中。如邊見中斷見。豈名為有。亦言多執有故。答疏主約多分名有。猶如邪見名無。四是有。邪見是無。
言等言顯示種種煩等者。等取五見。向上差別行解不同。名種種煩雜。但是向內等也。
言依初科者解邪見者。五見之邪見也。邪見向下行相差別有十五句。名稠林也。
言此二為邊見者。三界之賴耶為體。阿賴耶識非斷非常。以常轉故。故唯識云。常遮斷轉表非常。由如瀑流。因果法爾。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今言執斷常合名為邊見也。
言等者。等取身見見取。或取三見也。問若依初科。只合等身見。何故兼等見取戒取耶。答六十二見依邊見邪見生也。其身見是邊邪二見之根本也。見取戒取又是色見之眷屬故。亦等三見也。問戒取如何亦名見。答依見執戒。亦名見眷屬也。
言由六十二見等者。問疏中自言若依初科等。今准初科。一頌半明起身邊邪見成六十二見。後之二頌方言因見戒取所餘惑生。此既依初科。只合等取身見。何言兼等戒取耶。答疏言。由六十二見等。其實只合等於身見。依初科故。意言六十二見但五見中邊邪二見差別之相。若論其體。即是染慧一分為體故。
言以餘二見等者。指見取戒取二。為邪見之眷屬。身見是邊見之根本(上解兩種重科之所以也)。
言六十二見章者。釋此六十二見。准疏合有四門分別。今於四門。復添三門。最初一門最後二門。疏內疏外合以七門。一總名所見因。二配屬部名。三別陳行相。四三際分別。五攝歸二見。六迷諦所起。七諸部同異。初一門最後二門。疏內無也。且明所因者有二。初佛說因。二見起因。佛說因者。長阿含二十卷。梵動品云。佛遊摩竭提國。行至竹林園中說法時。有梵志。名善念。彼有弟子。名梵摩達。師及弟子[1]當共隨佛後。伺求其短。善念以無數方便毀法僧。梵摩達[*]當讚三寶。師徒二人各懷異見。是事故。諸比丘等。於其食[A55]已。諸講堂中。作如是語。甚奇世尊。有大神力。威德具足。盡知眾生志意所趣。佛在靜室。以天耳眼聞知。而故問曰。向何所說。時諸比丘具陳上事。世尊告曰。若毀三寶。汝等不得懷忿結心。意言於彼若起此意。自陷溺故。讚三寶。汝等不應生憙心。自陷溺故。有沙門婆羅門等。於本劫末劫。見種種無數隨意所入。盡入六十二見中。唯佛知此見起處。如是縛。如是執。雖知不著故。即得寂靜無餘解脫(解脫因也)。二見起因者。瑜伽論云。謂彼一切薩迦耶以為因。因緣雖有親疎。皆因我見。諸見方起(一行了)。二配屬部名者。依瑜伽八十云。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見。以為十計。一四遍常論。謂二四八十劫。見生死遍常是。二四一分常論。梵餘至恚一分是。三十六有想論。有色有邊至純樂等有想是。四無想論。有色有色等生無想是。五俱非論。即俱非二字是。六七斷滅論。人欲色至斷滅是。七無因論。從無想至無因是。八四有邊論。憶上下至有邊等是。九四不死矯亂論。怖無知至矯亂是。十五現涅槃論。人欲天至涅槃是。
言二四八十等者。第三別陳行相。計既有十。隨分十段。言二四八十劫。見生死遍常。四遍常論第一段。遍常二字通四句也。謂伊師迦者。僧佉之類。坐得四禪根本定。起宿住通。緣過去境。有下中上也。下品宿住通憶得二十劫。中品宿住通憶得四十劫。上品宿住通憶得八十劫。彼諸外道。見火灾壞世界了又却成。成了又却壞。便作是念。將知世界但是隱顯而有。故知是常不是無常。上二四八十劫。便是前三遍常。宿住通次下第四遍常。法菀云。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為前際。現一切眾生。此界滅。彼界生。此落滅。彼落生。元來不斷絕。但是隱顯而有。不是無常。故執世間及我但是常(四遍常了)。
言梵餘大種心等者。四一分常論。一分是常。一分無常。計梵王是常。餘是無常。餘是梵輔梵眾也。謂初禪梵王壽命六十劫。世界初成。最在前來。獨住劫。方有梵眾也。從上界生。到初禪來。早見梵王在初禪。梵王若來若去。梵輔梵眾皆不知。便計梵王是常我等無常也。二大種心者。大種是常。心是無常。或心即是常。大種無常。三謂有外道。從戲忘天沒。來生此間。散觀此在彼天中正遊戲。次五衰相現。即便起執。在彼天中。不遊戲者是常。我等遊戲即是無常。四忿恚。謂彼諸天。五衰相見。將死不久。被諸天子強力之者。遷置林中。領諸天徒。共為歡樂。有是事[A56]已。有憤恚生。角眼視之。身便致死。來生此間。返觀不憤恚者。在彼天中。便執彼天不憤恚者是常。我等憤恚即是無常。金云。此是欲界四空居天攝。牟云。四句分別。一自害非他害。即欲界四空居天。二他害非自害。下二天忉利天四天王被修羅害故。三自他俱害。即人中。四自他俱不。即是上界(四一分常了)。
言有色有邊等者。有想十六論想者。能取之相名有相。論其處所。即欲界全。色界一[1]心。除無想天。無色界中除有頂天。計無色界有細色。我有色計色蘊為我。我無色計四蘊為我。離色計我。句數分別者。一我有色。死後生有想。二我無色。死後生有想。三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生有想。四我非有色非無非色。死後生有想(上有色四句下有色四句)。一我有邊。死後生有想。如獸主外道。執色為我。體有分限。如指節量等。若非色所依所緣亦有心限。二我無邊。死後生有想。勝數外道。我若色非色。遍一切處。三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生有想。離繫子外道所執之我。隨身大小量不定故。有卷有舒。四我非有邊非無邊。死生有想。
言各死生想地者。疏主結也。
言一種小無量等者。一我有一想。死後生有想。下三無色唯一空想。或唯識想名一想。二我有種種想。死後生有想。在欲色全。除無想天。心境多故。見解殊異。三我有小想。死後生有想。遍出外道計。執小色為我所。我與彼合。名為小想。謂在下地。除無想天。若大眾等四小色通三下無色。四我有無量想。死後生有想。計執空識之想也。計小分為我所。合名無量想。一我有純樂。死後生有想。色界中下三禪。二我有純苦。死後生有想。在地獄。三我亦有樂亦有苦。死後生有想。[2]在鬼畜。生人欲天。四非有樂非有苦。死後生有想。第四禪[A57]已上。
言即有色邊等者。無想十六論也。一我有色。死後生無想見也。得定生彼。遂作是計。二我無色。死後生無想。執命根為我等。三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生無想。執色為根。總以為我。於此二中。起於一我想。四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生無想。唯依尋伺。想不明了(上色四句下邊四句)一我有邊。死後生無想。由彼定心。時分促故。於四薀中。隨計一薀。以為所緣。執我有邊故。二我無邊。死後生無想。執色為我。遍一切處。三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生無想。執色為我。有卷舒故。四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生無想。
言生無想俱非者。一我有色。死後生非想非非想。執色為我。見諸有憶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執。不說自得定。唯依尋伺。二我無色。死後生非想非非想。執無色薀。以為我等。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計。三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生非想非非想。四非有色非無色。[3]死後生非想。非非想(有邊四句)。一我有邊。死後生非想非非想。二我無邊。死後生非想非非想。三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生非想非非想。四我非有邊。死後生非想非非想。
言人欲天二句者。第六七斷滅論也。一人中。二欲天。三色界。四無色界。開之為四。總計七處。人中欲天為二。四禪合為一。名三。四無色開為四。謂有外道。計此七處死了斷滅更不復生故。名七斷滅也。問何故欲界開人天。答趣異故。若爾。無色應合色界。應開以天趣故。答慈恩云。據實應爾。然彼無色無形。修定加行。難可得成。彼執若起。必是加行。以更不見上地法故。故別計斷滅。不同色界也。
言無想天沒二句者。二無因論也(第七段)。尋伺計無因有二意。一從無想天沒。即是定中起宿住通觀察。二尋伺不定。約俱於靜處思惟也。初無因者。謂有外道。從無想天死。下生人中。修得宿住通。却觀彼天。只視著出心[A58]已後事。不能觀他出心[A59]已前無心之果。只觀著有心時事。視他無心位不著。便執我及世間無因而有二由。尋伺不憶前身。作如是執。現見世間空無果執。大風卒起。忽然還靜。瀑河彌漫。歘成空竭。牛頭上有角。馬足下安蹄者。烏羽翼一般。山鷄毛衣五色。便有一切諸法。無因而生。皆是自然而有也。問亦有不知欲界[A60]已前多身。應計無因。何唯說二。答無想天出心[A61]已前。微細難知。故計無因。餘地前因分麤劣故。故不計之。若爾。豈不見無想天身耶。答前位色身。亦是其果。但不知此何因有。意說彼無身所遠故不能知。極知以十劫故。又彼空中無心。不見此身因故。
言憶上下傍等二句者。第八段四有邊論也。謂有外道執有四種。緣著之處。則執有邊。緣不著處。即執無邊也。一外道得定。上見色究竟天。又下見無間地獄。便憶得世間上下有邊。便執有世間住有邊想。若有一類一向傍憶無邊。便於世間住無邊想。二者傍見鐵圍山。便計傍即有邊也。上下不見邊際。便計上下無邊。三者由憶持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也。即憶持上下有邊傍無邊也。四者。非有邊非無邊。即是劫壞也。劫若未壞。即說有邊。劫既壞了。何處說有邊耶。
言壞劫二字者。結前第四句。非有邊非無邊也。
言有邊二字。結上下傍俱也。等者。等取無邊。
言怖無知二句者。第九四不死矯亂論也。一不死是天。以天長壽。外道執為常住不死。名不矯。應言不死無矯亂論。今佛法中。毀責之言矯亂也。謂外道求無想天涅槃。都無所得。恐有人問。鑒我身上無知。所以懷怖也。我今不知死與不害。儻有人問我。我不得定答。若定答者。他人鑒我無智。則此輕笑。如有人問云。無想天增上勝道為害耶。[1]為耶。答我彼天法。事須自證方解。若擬請說者。我天法秘密。都無言說。此名怖無知也。二言以諂者。有人問云。彼天法如何。答先以言詞。裨補前人。汝大有福德。大有伎藝。灾伊求問。事不得必。若問來問西持東答。皆不答問之事。語言非我淨天一切秘密。皆不許記別。故說矯言故。云行諂也。如律師也。三言懷怖者。[A62]已有小得。心未決定。常懼於他有所詰問。定答恐錯成邪見故。不答。恐知我昧劣。被他所知。由是[2]由因緣不得解脫。以此怖心而為其室。常以此法為自安處。故名懷怖畏也。四言戇等者。謂於內身都無悟證。若答恐成妄語。若不答。恐前人鑒我無知。諸人問我。彼如何。我當返問云。汝意言好耶惡耶。答言我道彼天法不思議。返答言一如汝所說也。上來四。一怖無知。二行諂。三懷怖。四愚戇。以此四論矯亂前人。得生不死天故。名四不死矯亂也。
言人欲天二句者。第十五現涅槃論也。欲界人中及六欲天。合為一涅槃。四靜慮別開為四涅槃也。謂有外道。見人天中受快樂。人中乘服衣輕。天中寶座金臺。外道曰。此身現世受樂。即是涅槃。涅槃者樂義。一見於欲界人天虗妄五欲樂。便計樂以為涅槃。二猒此五欲。生於初禪。計為涅槃。三從初禪生二禪。計為涅槃。四從二禪生三禪。計為涅槃。五從三禪生四禪。計為涅槃。問何欲界合人天為一。色界即開為四。答欲界人天同受五塵。故合也。四禪同是定境。開也。又四定所猒離法。各自不同故。問何不計無色為涅槃答無身受樂故。
言此證見中等者。第四三際分別也。問意六十二見中幾見過去。幾見未來。幾見現在。二際中攝。答疏言邊一分等。意言初五部十八見通過去前際中收也。何者。是一四遍常論。二四一分常論。三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論。上下有邊。一傍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五四不死矯亂論。此之五部。合十八見。皆前際攝。問既言三際分別。何言只說前後際。不說現在。答言中間際者。即前後際攝也。問四遍常論中。前三遍常在前際。可爾。第四遍常見未來生死。又上下有邊傍無邊。及四不死矯。此之七法見現在法。何言前際過去收。答雖是現在。不通過去。前際中收。緣是過去之後。亦名過去。過去之果。亦過去也。
言所餘四十四等者。十六有想論。無想俱非十六論。七斷滅論。五現涅槃論。此之五部。合四十四見。皆具後際。未來收。問此中五現涅槃。是現在法。如何言是後際中收耶。答雖是現在法。是後際之前。亦後際。問既言三際分別。何言唯說前後。不說中際耶。答中際者即前後際攝也。前際之後。後際之前。是故中際前後際攝也(三際分別了)。
言此六十二見經論(至)誰幾見者。問詞也。即梵網六十二見經及長阿含等經。瑜伽顯揚等論也。初一行偈六部四十見。皆以邊見為體。後偈四部合十五見。皆以邪見為體。且初一四遍常論。二四一分常論。三有想十六論。四無想八論。五俱非八論。此前五部合四十見。是常見之一部。七斷滅論即斷見。合此常斷二見。共四十七見。皆邊見為體也。後偈四部合十五見。即是二無因論。邊無邊論。四句上下有邊是一。傍無邊是二。并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是[3]又。四不死矯亂是四。五見涅槃論為五。皆[A63]已邪見為體。
言誰幾見者。誰即六十二見中隨指一見。幾者。五見中幾見所攝也。
言七斷滅皆邊見者。於中四十見是常見。七見是斷見者。問如一分常見中無常者。是何見攝。答非五見攝故。慈恩言。此雖非斷。然堅執故。亦是染慧所攝。非五見收。
言皆邪見所攝者。慈云。此十類皆邪見攝。非我見後起故。十類者。一遍常。二一分常。三十六有想。四無想十六。五俱非。六七斷滅。七二無因。八邊無。九四不死。十五現涅槃(五攝歸二見了)。第六迷諦所起。第七諸部同異。疏外別解二門也。且迷諦所起者。然諸說法不過二種。一者世間法。二出世間法。世間法者。謂苦集二諦因果。是染分依他。出世間法者。謂滅道二諦因果。圓成實性。俱是淨分依他。說此二法。總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悉皆都盡。諸外道等智慧狹劣。不能了知此二因果。便迷四諦。起六十二見。第一迷滅諦。起五現涅槃論。執於欲界及四靜慮。以為涅槃論。第二迷於道諦。起四不死矯亂論。夫道諦者。道理正真。外道迷此二。不識道理。有人問義。作此矯亂。諂惑於人故。三迷於集諦。起二無因論。且佛法凡說苦果。皆集為因。[1]來有苦生不從集起。外道迷此集諦。執一切法無因而生。自然而有。四迷苦諦。即餘七部五十一見是。不了此苦從集因生。遂便起執(明迷諦了)。第七同異者。且涅槃經中。緣於五蘊。起六十二見。且色蘊中。作十二句。謂一我有色。二我無色。三我亦有色亦無色。四我非有色非無色。第二重。一我有邊。二我無邊。三我亦有邊亦無邊。四我非有邊非無邊。第三重。一我有常。二我無常。三我亦有常亦無常。四我非有常非無常。三四成十二。色蘊既爾。餘之四蘊各有十二句。五蘊合成六十。外神我二種。合成六十二見。
言神我二者。神是能執。我是所執。二各別也。故成二種(上章門分別了)。
言由執神我者。簡要言。神我即身見也。執身有我。起我見[A64]已。次起邊見。部見依止此邊邪二見。以為根本起六十二見。其見戒取但是眷屬。不親能生得六十二見也。
言後起見等者。論云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鬪諍所依為業。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
言執見等者。准論取及所依蘊。見戒俱行。色心等眷屬。五蘊性也。
言著此妄法等者。若依初科。妄法唯是見取。即戒取是一偈因起見取戒取所餘惑生也。若依後科。妄法即是一偈半。別明起五見也。
言我慢自恃者。恃(時止反)矜(居凌反)鄭云。言矜謂自大也。誇(苦花反)大言也。篾輕懱。
言以具如是躭欲者。躭欲二字。結上一行半猶處俗塵五欲沉沒經文也。着邪二字。結前二偈半求邪出離錯學亂行故。不同四十年前求說示佛知見。不得在家着欲。出家外道亂以錯學。經言。以諸欲因緣等四行經是。
言四親近行者。即四攝法也。以屬如來。四親近行屬於眾生。一由佛有布施故。所以眾生親近善友。二由愛語故。聽聞妙法。三由利行故。如理思惟。四由[2]事故。如說修行。又四中。初一生福。後三生智。智中分三。初聞。次思。後修慧。
言既無[3]四聞慧者。聽聞正法。聞慧為初因。初因既無聞慧。思修二慧亦不可得。今無四行。三慧不生。如是惡人甚為難度。
經我為設方便者。四十年前說二乘。名設方便。與大乘為方便。盡苦道者。有餘涅槃。息分段苦。名盡苦道言由如此故者。正解經中是二字也。問既有苦依身。何名涅槃息苦。答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也。
經言我雖說涅槃等者。指四十年說小乘有餘涅槃也。
言是亦非真滅者。不是真滅。有所知障在。未永滅故。問何名真滅。答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經言佛子行道[A65]已等者。但能迴心向大。盡是佛因。約大乘根熟。迴心向大。斷所知障。言來世作佛。從當為名。
言勸捨解脫等者。意言令取佛果。法身真理也。此言勸捨。捨彼執心。非捨二乘涅槃之體。論云。二乘所得二轉依果。唯永離煩惱障縛。無殊勝法。名解脫身。我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
言法從無始等者。解經諸法從本來。顯爾法身真理。從無始來。自性寂靜。即是本來自性清淨涅槃。體非新有。本來有故。即寶所也。乃為真滅。
言故行道[A66]已者。道即是智。於十地中。道數數[1]彼。名行道[A67]已。於當來世作佛。圓鏡智證。證此本性寂滅法法身理也。
言我本智慧等者。如來智上方便也。解經中我有方便等二句經。不同前後二乘是大乘之方便也。此中則引四十年前說二乘法。法華會上說一乘法。將四十年前法。法華會上一乘一處著。名三乘。此三乘總是當來成佛方便也。
經言今此諸大眾(至)無二乘者。不唯我獨自說一乘一切佛皆說一乘。若不說一乘。則不要先權後實說。既先權後實說。明知說一乘也。若說初權不說實。諸佛語有異。既說權必說實。故佛語無異也。前佛後佛。究竟令一切眾生得一切種智。此語無異也。問偈中既言除疑。長行何處是除疑處耶。答長行云。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虗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正與彼同。汝等行位未到。勸勿生疑。即是除疑也。所以疏主言既云唯一等。
經言天人等者。若依初解。群生即不定性人。若依後解。即是頓語異方便。若初解。異即方便。即初權後實。若依後解。異彼方便。即頓悟說一乘。依主釋。前解持業。
言為不定性者。秀云。不定性迴心聲聞。名不定性。即漸悟業。
言為定性者。頓悟菩薩於大乘中。種性定故。更無二乘。雜種性故。若為不定性。初說三乘。後說一實。若為定性。頓說一乘。無前後故。
言故以異方便者。今為頓悟。直說一乘。名異方便。異前方便。名異方便。方便雖一。所望別故。或可方便有大小故。直說一乘。名異方便。說二乘故。名小方便。假以言教。詮於理故。不因言教。無由顯理。故知言教。顯理之方便。由是大乘言教。亦名方便。異於小教。名異方便。牟言。頓說一乘為所異。頓說為正直。漸說為方便。今言異方便者。所異即方便。持業。異於彼方便。依主。屬主聲。但不得言能異即方便。能異頓說。非方便故。故經言。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然此不取所異即方便。以是頓教故。
言助顯一乘者。何名助顯第一義。答紀國云。因亦得歸於大。名助顯第一義。二乘權教助顯一乘義。故言助顯第一義。後依頓悟菩薩。解頓教大乘。名異方便。此教不同小乘。異於小乘方便教。名異方便。問如何大乘名方便。答能詮教是詮理之方便也。教能詮顯。即助顯一乘第一義故。
言真如等。即四智菩提也。頓教大乘。故不得通取方便也。
經言禪智等者。等字向內等限齊。只等六度也。又解等字。等取四攝四無量色。後解為勝。
言逢佛聞法者。此明眾生逢過去佛聞法。修於無量法門諸行。名種種福德。植諸善根。名佛之因。引攝之次第。兼表一童之善。必積至佛果菩提也。有不作福慧者。義亦可通。既通結上文六度四攝等。無非福慧也。
言有善剛強者。是生死中善。非是順理益於物。四句分別。一善而非耎。二乘有智。無大悲心故。二耎而非善。是凡夫緣妻兒脊屬。雖有悲慜心。無於世加行善意。三亦善亦軟。是菩薩心。四非善非耎。外道之徒。
言順理益物者。二乘人順理不益物。凡夫益物不順理。交他人喫肉飲酒。資益前人。後入地獄。菩薩亦益物亦順理也。
言後文且者。問何不佛在日行善耎心。滅後行耶。答緣佛滅後之人。行善耎心難作故。故偏舉之。又行六度。是總行。此善耎心。是別行故。非是佛在日作此諸行。而非佛因。在日易修故。
言准上六度者。問前唱經文。過去佛在日。眾生行六度。言得佛道。及至滅後。唯行善耎心。不言六度。莫佛滅度後行六度。不是成佛因耶。疏答言。准上六度。佛滅度是總行。善耎心是別行。行此總行。亦成佛道。非是佛滅度後修行六度。不得成佛。在日滅後。總別二行。皆佛因故。
言八珍嚴瑩(烏定反)。與序品別。又七寶中。此無彼珊瑚磨尼。彼無此頗梨玫瑰。亦與下觀音別。彼有虎珀。
言佛地論數七寶者。即開琉璃與珠。別成七寶。今此經中既有玫瑰。即琉璃與珠合為一也。若琉璃是一。珠是一。即成八珍。若琉璃與珠合為一个琉璃珠。又有玫瑰。即成七寶。
言赤真珠者。赤虫吐出。名赤真珠。體赤名真珠。問經中唯言七寶。何得疏科八珍。答八珍之中。含得七寶也。
言青白間色者。即碧色。赤白為紅。青黃為綠。赤黑為紫也。皆不正色。青黃赤白為正色也。
言瑪瑙有多者。梵云遏濕摩揭撿婆。此云杵藏。或云胎藏。取堅實義。似馬腦故。以是玉類故。字玉邊作。或可石類。故石邊作。
言玫瑰赤色者。火齊珠。即玫瑰之異名。齊字去聲呼。玫琅玕出崑崙山。問玫瑰一種是石。有何差別。答若勝劣一處說。曰玫。若唯圓好。曰瑰。唯取勝也。
言增一者。四。一長。二增。三中。四雜。
言未曾起塔者。所得之果。即是梵福。
言補持者。若修補破寺。有二功德。一令本造寺功德不斷運運增長。二者。令自功德亦得生長。若別造寺唯得自利功德。無利他功德。
言三和合者。問聖既無諍。寧說和合耶。答金云。但說和合。聖之弟子聖之眾非說和合。聖即眾也。當日提婆達多。[1]問佛邊索門徒不得。便領五百愚夫。夜摩後別布以說。或此總是凡夫比丘。聖之弟子也。問言聖無學無諍者。如[2]如何無憂王殄諍。答當日聖人其實無諍。只是大天有諍。餘聖眾無諍。雖然執非。元來不違如來教也。和合得不成梵福也。和有二義。一理。二事。事中二。一者。眾僧有諍事。以理勸喻。二者。眾僧無食。欲擬離散。施食令住。
言佛初成者。由此因故。死還作梵王也。
言當得菩提者。感其梵福果。佛亦名梵王。
經言或有起石廟者。如國家有宗廟。欲令子孫昌[3]感令佛遺身起塔者。令增眾生福田。
言九物等。一石。二栴檀。三沉水者。即沉香。四木櫁。五餘材。謂諸木等。六塼。七瓦。八泥。和況作[斬/糸]疊成塔也。九云築基階也。
言靈廟者。切韻(眉召反)宗正作[4]廣。廣者貌也。
言白虎通者。昔日有白虎殿。集諸賢士。於此殿中。通解一切字。又云。此是人姓白名虎。通造玉篇也。
言聚沙為佛者。如佛在世時。無量童子在路弄砂。謂言是麵。或取灰來。謂是麨。忽遇佛來。無量童子兩手掬沙。為麵為麨。奉獻世尊。世尊慜其志誠心。為其納受。摩頂而去。乘此福報。得鐵輪王。此約有種性發心行行者。供養皆成佛。童子即七歲。
言非諸凡夫等者。簡無種性人及決定種性。簡定性聲聞。[5]升有種性未發心者。設使供養。不成佛也。以凡夫唯為[A68]己身。二乘求自果故。供養不成佛也。
經言若人為佛故者。為由作也。只作佛像也。
言建立諸形像者。即畵繡土木為佛像也。
言為求作佛等者。問造作佛形像有何意。答疏言為求作佛等。意言一為求當來成佛故作佛像。二為思敬佛故作佛。如佛往忉利天安居。為母說法。時優填王思敬佛[A69]已。既無神通。遂令巧[6]近。及[7]諸目連昇忉利天。以栴檀木。圖刻如來形。瞻仰禮敬。世尊答贈斯畢。安居後從忉利天。三道寶階却歸閻浮。于時栴檀像亦起迎禮世尊。世尊摩頂授記。汝來世而為眾生。廣作福事。像教因此而興。
言又說者。為第二解也。若人為佛故(去聲呼)。建立諸形像。通佛及金剛師子等。皆是為佛也。
言世世者。為造像故。形貌端正。由此因。[8]滅得眼目明淨也。
言後生梵天者。讚時久建布十類劫中。或二十劫為一劫。謂梵眾天。或四十劫為一劫。或六十劫為一劫。隨應[9]皆。
言多四天下十[10]陪者。既言四天下大海。即取第八鹹海。不取前七也。有二意。一由今生造像。來生宿習力更造功德。多鑄像寫經。多大海四天下十陪。因今少為因。後更多造。頭數多也。二身中。多於大海四天下十陪也。
言二偈十物者。一七寶。二鍮石。三赤白銅。四𨭛。五鉛。六鍚。七䥫。八木。九泥。十膠漆布。將此十物作佛。料簡者。赤銅白銅俱是銅類合也。若合赤白銅為一者。銀與鍚不同。故別開也。若鈆鍚類同者故合為一者。則開赤白銅也。膠漆布用時一處用。不別開也。鉛鍚二說。一鉛鍚。是一般故合也。二者各別言。銀鉛之間。有說上者為銀。下者為鉛。非上非下者為鍚。尚書云。青洲貢鉛也。問云優婆塞戒經說。不許用膠作像。此如何許。答一云。不許皮膠。唯許用木膠。二開遮不同。用亦無失。
經言百福莊嚴相者。因中修百福。為能莊嚴。感此相故。是所莊嚴。如來三十二相。而有總別因。若是總因。六度萬行也。若是別因者。如來三十二相。每修一相。皆與百福莊嚴。俱舍云。修妙業。其相云何。頌云。贍部男對佛。佛思思所成。餘百劫方修。各百福嚴飾。長行解。修相好業。唯在此洲。覺慧勝故。以男簡女。唯對於佛。觀佛起思。思所成攝。三無數劫外。餘百大劫修妙相業。諸佛因中。法應如是。然三十二相業。各百福莊嚴。百箇善思。名為百福。如修足下平滿相時。先起五十思。修治身令清淨。次起一思。正牽引彼。復起十五思。令其圓滿。譬如農夫先治畦壠。次下種子。後以童水而覆治之。此相既然。餘相准說。五十思者。為十善業道。各具十思。且初不煞思時。五思者。一離殺思。二勸導思。三讚歎思。四隨喜思。五迴向思。乃至正見亦爾。今言百福莊嚴者。即彼百福所招之三十二相也。
言必帶悲心者。七最勝中。第三意樂最勝也。唯識論云。修六度時。要具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悲慜一切眾生。四事業最勝。具行一切事業。緣施等事。五巧便最勝。無相智人之所攝受。三輪清淨。六迴向最勝。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不為二障間雜。三時無悔。
言以華施者。謂念。擇法。精進。意。輕安。定。捨。於境明記。名為念。觀察德失故。名擇法。熾然[1]後善。名為精進。於意適悅。以得名憙。調暢身心。為輕安。專注所緣。名為定。遠離沉掉。平等寂靜。目之為捨。問擇法是慧。別名覺支。餘非慧收。何得名覺。答念支覺法所依止故。擇法同體而是覺故。精進是覺出離支故。由是慧與非慧。總名覺支。問何故此七名之華。答見道位中。修七覺支。同開華結果。以似華故。
言以香施得五分法身香故者。香能除臰惡。今此定慧解脫知見。此五分法身能除煩惱臰法故。
言以幡施者。幡能旋轉。發人善心。如陀羅尼。能轉橡惡業。得善業故。往生經言。幡一轉時輪王位。
言以蓋施者。若以華蓋施於佛者。得四無量慈悲喜捨。覆陰四生故。
言黃帝世伶倫等者。問因何有樂興焉(五用反)。答疏言黃帝世等。皇帝世使伶倫氏。於大處之西崑崙之北。嶰[2]答之中伐竹。雌雄各六。以制十二管。聽鳳鳥之鳴。以定十二律。謂六律六呂。伶倫即樂官。善調音律。正月律中大簇。御注月令。律者侯風之管。以竹為之。中猶應也。為吹灰。管長八寸。空徑三分。闊九分。高誘云。可物起初生簇地而出。故名大簇(蒼豆反)二月律中夾鍾。管長七寸四分。高誘云。是月萬物去陰而生。故云夾鍾。三月律中沽洗。管長七寸一分。高誘云。沽故也。洗新也。是月陽氣陰氣散。在外在中。蒼生去故就新也。四月律中中呂。六寸六分。高誘云。陽氣所以族陽成功。故曰中呂。五月律中蕤賓。六寸三分。是月陰氣萎蕤在下。蒙主人在內。陽氣在外。蒙賓在外。六月律中林鍾。六寸七分。七月律中夷則。五寸六分。夷者像也。則者法也。太陽在內。太陰氣發。萬物凋傷。應法成性。八月律中南呂。五寸三分。陰氣內藏。陰呂於陽。任真成功也。九月律中無射。四寸九分。陰氣上昇。陽氣下降。萬物隨陽而盛。無射(音亦)出見。十月律中應鐘。四寸七分。陰夜於陽。轉成其功。十一月律中黃鐘。九寸。黃鍾者律之始也。高誘云。陽氣取於下。陰氣盛於上。蒔於黃眾之下。故曰黃鍾。十二月律中大呂。八寸四分。意言既使伶倫伐竹定十二律。音樂之道。自此而興。故云作樂。
言五聲八音等者。五聲者。宮商角徵羽也。漢書云。五聲滌蕩人之邪意。主甚正性也。宮者中也。中央以暢四方。唱始施生。為四方之本也。商者章也。萬物成就可章故。角者觸也。物觸地而生戴荒角。徵者祉也。物盛大曰恥也。羽者宇也覆也。韓詩外傳。陽樂名大護。護者救護為義也。聞其宮聲。使人溫良而寬大。聞商聲。使人廣而好義。聞角聲。[1]惻隱而仁愛。聞徵聲。使人樂養而好信。聞羽聲。使人恭儉而好禮。問何但於五。答以蒙五行。
言干戚者。鄭玄云。干楯也。戚斧也(武僲執也)。羽者翼也。旄牛尾(文所執也)。又云。謂左手執傍排。名之為干。右手執矛楯。名之為戚。執此二種。以作儛。有雄猛之勢。名為儛樂也。羽毛者文樂也。左手執杖。以鳥羽餝之。左手執以獸毛。執此二種作儛。儒雅業好。名文樂。此是湯時樂。先武後文。治國之次第也。
言八音克諧者。謂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以象八卦。八節也。音者。毛詩序云。情發於聲。聲成於文。謂之音。即宮商角徵羽。上下相應。名成文也。問何但說八。答國[2]話云。金以動之。絲竹以引之。匏形如大虫。以宣之。土以讚之。革木以節之。物得其當。即是克能也。諧和也。即上下相應。方曰音。即是和義。樂記云。凡亦所起。由人之心。心之動也。使物之然也。故云治世之音。鄭衛之音。又桑間滌上之音。亡國之音也。若論大樂。無聲冲和之性。難取其像。難得其形。故假金石尅諧。述天地生成之力。絲竹之流。皇帝聖化之風。一金。謂鍾磬等。二石。謂石磬等打作聲。絲。謂絃索之類也。竹。謂簫笛之類也。瓟者。笙向上以似醬杓子吹者瓟也。土者。謂塤簷土作燒成。吹之有聲也。革者皷也。木者。謂踧語一踧。二語。踧者。木似漆桶。於中着舌。而撼之有聲。眾樂一時動也。二𭸷者。狀如伏虎形。皆上二十四齒。表二十四氣。以竹[筣-禾+(棣-木)]。[筣-禾+(棣-木)]之齒上有聲。眾樂一時止(上解總名)。
言皷者。動之出聲。曰皷鳴也。若壹邊皮者。此所擊之皷也。若能擊名皷。皷擊也。今取所擊之皷也。凡出聲曰皷。不唯音聲。場康打者名皷。今取一切物打著有聲。皆是鼓故。名凡出聲也。易云。皷之以雷運。
言角者。曲形而似牛角。吹之有聲。
言貝者。海中水族類也。涅槃云。吹貝知時。知曲終時也。西天凡音聲。皆吹貝作聲也。
言簫管者。簫是管也。舜作。以像鳳翼。簫簫而有聲。釋名簫[A70]肅也。管聲[A71]肅肅而清。廣雅云。二十四管無底。或十六管有底。無者為調。有云。簫長二尺也。
言箾者所角反。意言此字亦通簫音。而非此字。若取所角。即以笇擊人。曰箾。以音同故。引々々也。
言笛者。七孔籥。籥者笛。笛總名。亦名直也。聲正。風俗通云。笛者。漢武帝丘仲所造。笛滌也。所以滌蕩邪穢。納於雅正也。籥字切樂器也。爾雅大籥。籥謂產注。如笛。三孔而短小。廣雅云。七孔也。初學記云。笛一定。諸絃歌等。皆從笛起。即今漢振以笛為先。若胡部以笙為先。長一尺四寸。七孔表七曜。五孔表五行。三孔象三才。一切諸樂盡遂他笛聲。笛聲不遂諸聲也。樂之正聲也。
言琴禁者。白[3]善通云。禁也。所似止婬邪正人心也。琴伏義所造。本置五絃。大為君小為臣。大小相應。如君唱臣和。至父王加一。武王加一。變宮反以令君臣之恩。故令第六名為文絃。第七為武絃。記文神農所造也。廣雅云。琴三尺三寸六分也。
言箜篌者。說文。師延所作靡靡之樂。後生桑間。滌(音同)上水流聲。作此箜篌。初造得成。來進諸侯。聽一日不定。乃至多不足。諸侯盡來。所以空諸侯之國。名曰空侯。此音美麗。聽之不去。空餘侯國。名曰空侯。二云。空侯國。侯國進來。餘國無故。空侯國有故。名曰空侯也。通云。一曰坎侯。漢武帝祠太山。一令樂人侯調。依琴作坎。侯言其坎。坎應節也。侯者姓。二十四絃像二十四氣也。
言琵琶者。本胡中樂。馬上所彈。牟云。推手前為琵。却引手名琶。中空外實。因此立名琵琵。即像天地氣也。盤圓柄直。陰陽之序也。長三尺五寸。三尺像三才。五寸像五行。二孔像日月。四絃像四時也。
言鐃如鈴者(女交反)。形似鈴可鈸。許大小。鉦者鉦(諸盈反)鐃也。似鐃大於鈴也。大者曰鐃。小者曰鈴。
言軍法者。古時軍法。十人之中。一人執之。驚餘九人。可行即行。可止即[1]步。長司馬執鐸。即隊頭也。挃之出聲。以為麟。令鐸即鈴。論語云。天將天子以為木鐸。
言五人為伍者。五五二十五人。為兩也。五人為一五。五箇五為二十五人。謂之兩(良長反)。軍法二十五人立司馬。[2]女今時一隊頭也。司馬者。即隊頭。是古時云司馬。兩司馬執鐸。鐸者三孔圓曰鐸。其迬銅。其舌木。柱之作聲。呼喚二十五人。鐸大於鐃。因鐃故引為證。因非此中義。
言銅鈸者。以兩扇銅。左右相拔。名為銅拔。作鈸字無所從。
言發菩提經等者。發菩提心云。音樂女色壞亂淨心。此如何供養。答疏言發心經云等。邪婬之樂損壞淨心。故不可施。其正之樂讚德長善。何妨供養。只如此方鄭衛之聲。謂之邪樂。雲韶大復。謂之正樂。正則修身立德。邪則亡國破家。又彼經恐受施者壞淨心。所以遮不許。此經將供養佛。故無有失。
言如金藏中者。意言如金藏論中許有音樂供養等事。
言歌唄者。歌唄即法中音樂也。謂聲中名句。讚詠佛德。即同詩頌歌盛德之形容師。一曰。歌者而陳德也。動而天地應焉。四時和焉。星辰理焉。萬物育焉等。法中論。歌唄讚佛德。即是因中將此音樂聲歌讚佛德。果中得梵音聲相。如世尊三十二相中梵音聲相。最為殊勝。能說法度眾生也。
言當得大士等者。如妙音菩薩因中好設樂以供養。至果位善說法以利生也。
言婆[3]娑者(蒲賀去呼)。有作師。謬矣。
言陳思王等者。問此方因何有梵唄。答疏陳思等。按曆帝記云。魏文帝曹丕。是魏武帝操之子。在位七年。武帝有二子。號曹丕。二名曹植。字子建。[4]況曹丕主封。弟曹植為陳思王。陳思郡名也。美貌有文。兄丕每禮重偏。置甄一閣。遂被甄妃后凌逼不從。自齧其臂。德困沐髮。兄見妃后臂齧損。問得事由。便欲殺之。令行七步。詩成即不煞。如不成即煞。詩曰。煑豆[5]然豆。以其豆子釜中治。一種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詩既成[A72]已。遂免煞之。除為何東候也。初封河東。王歿後。封為陳思王也。十歲屬文。下筆成詠。略無所改。每讚佛經。輙連嗟翫。以為真道之宗極也。遂製轉讀七聲。然降曲折之響。故今諷詠成寧章焉。
言巖岫等者。其王登相。洲西魚山之間。巖岫之所。聞念經。遂擬彼聲而作梵。從山為名。名[6]惡梵。爾雅云。山有奧穴為岫。聞穴之中念經也。
言遒[7]𪎑者。字[袖-由+犬]反。婉者(於洗反)。有作酋字。合單作。不用着之遶。單作乃至長遶之義。即是引聲。若着之遶。訓為盡義。疏取盡。此言盡者。氣和暢屈皆盡。其高下之分也。音者朗也。即是巖穴之中念經聲。清美盡朗。故建谷流響。
言冥合西等者。冥(莫經反)闇也夜也。闇合西域故。契者切約也。糅云。凡欲誦經。皆先有三數聲。讚詠佛德及經功德。然後念經。後念經說。亦有三數聲。迴向發願等。前三後三。三數同故。總名啟。啟者開也。中間正說。即是七聲也。有三。三寶為三啟。七聲者。三寶向上更加四諦。名七聲也。
言俱胝耳者。攝云。西域云室縷頻沒應俱胝。唐言二百億。古云億耳者。訛也。西域傳云。南天竺伊爛拏鉢伐多國。昔有長者。豪貴巨富。晚絕有繼嗣。時有報者。後妻遣使報其父。父聞歡喜。遂賜金錢二百億。即二萬貫錢也。十貫為一萬。百貫為一億。千貫為十億。萬貫為百億。二百億者二萬貫也。子因此立名二百億。如人家男女。初生稱時。五斤六斤七斤。便為名也。[8]伯乎成立生長。足不履地。於其足下。一莖毛長一尺餘。光潤細軟。色若黃金。後頻婆羅王聞之欲見。追詔長者。自家至城。穿渠通漕。以滿芥子。御舟安止。送於子。冀免蒙舟蹶之患。於是先禮世尊。世尊示以加趺。呈王事。王善其禮。因而教歸。遂投如來。[9]此家得道果。至能作梵唄聲也。此言俱胝。亦是信義。耳者助句之詞。等言。等取放牛難陀。亦有聲能作梵。
經言若人散亂(至)華者。且說有發心者。縱散亂心。亦得見佛也。
言與前四事等者。問與前四事供養中華供養何別。答前據定心。此約散心。或別。前禮供養。兼諸物。此唯時華供養。設施一華。雖復心輕物少。即此微一之功。皆成佛道也。
言略言供養盡等者。意言餘像亦得成佛[1]也。道或是金銀銅鐵泥木等佛像。餘皆成佛。
經云漸見無數佛者。如四依菩薩。供養二十六恒沙佛也。
經言或有禮拜舉手等者。西域記云。致敬之禮。其儀有九。一發言慰問。二俯手示敬。三舉高揖。四合掌平恭。五屈一膝。六長跪。七[2]年膝據地。八五輪俱屈。九五體投地。今舉一手。即當第三高揖。此經中有五。一禮。二合掌。三舉手。四小低頭。[3]一稱南無佛。即是第一發言慰問。
經言自成無上道者。此明供自身作佛。經言廣度無等者。復化眾生。方得入滅。成轉法輪。
經言入無餘涅槃(至)火滅者。問如何佛示現順同小乘人。入無餘涅槃。又復初權後實。三世軌儀。何故更入無餘。重增定性之病。答無餘雖同。薪火之喻各別。小乘薪喻藏識。火喻身智。入無餘時。藏識既斷。能依身智亦復滅無。如彼薪無火亦隨滅。若約大乘。眾生善根如薪。如來身智如火。眾生善根若在。前類佛出世間。由如有火。眾生滅盡。有類薪無。佛入涅槃。如同火滅。
經言若人散亂心等者。意言不說在定及以多稱。散心尚爾。豈況在定及多稱。
言我常稱五十三者。過去有三千人。常稱五十三佛名。一千在過去莊嚴劫[A73]已成佛。一千人即在此賢劫成佛。即拘留孫佛為首是。一千人在未來劫成佛是也。
經言若有聞是法者。若有有種性人。聞是法華經者。成佛道。非無種性人聞而成佛。
經言一切諸如來者。即未來中一切也。
言佛及眾生二俱合說者。糅云。一切諸如來。即能化也。若有聞法者。即化也。在此一處明故。
言合說於此說者。上下同故。今謂不爾。此中意未來諸佛度諸眾生。入佛無漏智。此即佛說也。一重。所化眾生既自成佛。轉為他說一乘妙法波若。聞者無一不成。此即未來諸佛所化之眾生成佛之時亦爾。合說一乘妙法也。一重。疏言眾生即是得成佛之眾生也。由如釋迦化鶖子。作華光。華光又合堅滿成華足安行。成轉法輪故。
言二俱合說若不爾者。上四句。[A74]已言度諸眾生入無漏智。下二句。何須更言無一不成佛。故此屬第二重佛所化之人也。合者應當義。初權後實。化不定性。佛佛皆然。亦是眾合義。兩重能化皆是佛。兩重所化皆是眾生。在此一處明。故言合說也。
經言諸佛本誓願等者。釋先權後實之意。問何故佛出。事須先權後實說耶。答經。諸佛本誓願。至亦同得此道也。亦如華光出世。雖非惡時。以本願故。說三乘法也。
言明悟三性者。由此悟三性。能說權實。云何悟三性。而能說權實。由明悟依他圓成是有。所以第一時說有。由悟遍計性是無。所以第二時說空。由雙悟前二性。所以第三時說不空不有。
法華經玄贊要集卷第二十
弘舉記
乹符六年孟冬月三十日於永嘉開元寺法華寫過伏以事務煩通兼且手拙檖至謬劣也通鑒大德覓契于慧璩記了。
貞永元年(壬辰)潤九月二十六日 春日山邊於四恩院書寫畢。
執筆 長盛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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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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