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55]大義釋
第十一 鬥諍經之義釋
一
(八六二)
「爭鬥與諍論,由何處發生」〔之句中〕,所謂爭鬥,若由一方面,爭鬥與諍論為同一。爭鬥即為諍論,諍論即為爭鬥。或者更由他方面,所謂諍論為爭鬥之前分而言為諍論。如王與王諍論,剎帝利與剎帝利諍論,婆羅門與婆羅門諍論,居士與居士諍論,母與子諍論,子與母諍論,父與子諍論,子與父諍論,兄弟與兄弟諍論,兄弟與姊妹諍論,姊妹與兄弟諍論,朋友與朋友諍論,此為諍論也。
「爭鬥」者云何?在家者舉他之缺點為事,以身、以語而爭鬥。出家者陷於罪,以身、以語而爭鬥。此為爭鬥。
[P.256]「爭鬥與諍論,由何處發生?」爭鬥與諍論者,由何處發生耶?由何處生?由何處已共生耶?由何處而起耶?由何處生起耶?由何處現前耶?以何之因緣耶?以何之集(因)耶?以何之生因耶?以何之發生因而問爭鬥與諍論之根本,問因,問因緣,問生成,問發生,問等起,問食,問所緣,問緣,問集,質問,乞,求,信樂。此「爭鬥與諍論由何處發生耶」〔之義〕。
「悲泣、愁及慳」〔之句中〕,所謂「悲泣」,是失親戚、失財富、由病失〔健康〕、失戒、失〔正〕見,又失任何者,又為令遭遇任何之苦法者之哭、悲泣、悲哭、涕哭、哭歎、悲嘆、泣言、涕泣、號泣、哭泣、慟哭也。
「愁」者,乃失親戚、失財富、由病而失〔健康〕、失戒,失〔正〕見,又失任何者,又令遭遇苦法者之愁、憂愁、愁心、內愁、內徧愁、內熱、內熱惱、心之燒熱、憂、愁箭也。
「慳」者,乃住處慳、〔施主〕家慳、利得慳、稱讚慳、法慳之五慳。如斯類之慳、慳悋、慳悋性、雜欲、悋、緊縮、心之堅執,此乃言慳。又蘊慳亦是慳,界慳亦是[P.257]慳,謂把持慳。此為悲泣、愁、及慳〔之義〕。
「慢與過慢及兩舌」〔之句中〕,所謂慢,於此或者由生,或由姓,或由家世,或由麗容,或由財,或由誦學,或由事業,或由技術,或由學術,或由博識,或由辯舌,或由任何之根據而生慢。
「過慢」者,於此或者由生,或由姓……乃至……或由任何之根據而慢過於他人。
「兩舌」者,於此或者為兩舌。〔即〕為分裂此處人人之間,由此處問而說於此處,令和合之人人分裂,愈益助長分裂人人〔之不和〕,悅於不和,樂於不和,喜不和,語令不和之語。此言兩舌。
又依二原因而〔人〕為兩舌。〔即〕(一)欲令被愛,(二)意圖欲令分裂。
(一)欲令被愛為兩舌者云何?「我欲被此人所愛,我欲對〔此人〕為適意,欲被信賴,欲為親密,欲為朋友」〔而為兩舌〕。如斯欲被愛而為兩舌。
(二)意圖欲令分裂而為兩舌者云何?作「云何令彼等相分開、相離、為不和、為二者、為二分、為二黨、分裂、不和合、為苦而不為樂住」而〔為兩舌〕。「如斯為意圖令分裂而為兩舌」。此為「慢、過慢及兩舌」〔之義〕。
[P.258]「此由何處發生耶?望冀為語之」者,乃爭鬥、諍論、悲泣、愁、慳、慢、過慢、兩舌之此等八煩惱由何處發生耶?由何處生耶?由何處共生耶?由何處而起耶?由何處生起耶?由何處現前耶?以何為因緣耶?以何為集耶?以何為生因耶?以何為發生因耶?問此等八煩惱之根本,問因,問因緣,問生成,問發生,問等起,問食,問所緣,問緣,質問,乞求信樂。此為「此由何處發生耶」〔之義〕。
「望冀為語之」者,冀者乃請語之、告、示、施設、確立、開顯,分別、顯示、說明。此為「此由何處發生耶?望冀為語之」〔之義〕。故彼之[1]化人言:
二
(八六三)
「爭鬥與諍論與悲泣與愁煩及慳悋由愛發生」〔之句中〕,所謂「愛」為(一)有情與(二)行之二愛。
(一)愛有情者云何?於此,彼欲彼等〔有情〕之利、欲益、欲幸福、欲為瑜伽安穩處之母、父、兄弟、姊妹、子、女、友人、同僚、親戚、緣者。此為所愛有情。
(二)愛諸行者云何?為可意之色、可意之聲、可意之香、可意之味、可意之觸。此為所愛諸行。
[P.259]然有所愛事物懼被奪而爭鬥,有將被奪時亦爭鬥,被奪之後亦爭鬥。所愛事物懼有變易事而爭鬥,有將變易時亦爭鬥,變易之後亦爭鬥。所愛事物懼有被奪而諍論,將被奪時亦諍論,被奪之後亦諍論。所愛事物懼有變易亦諍論,將變易時亦諍論,變易之後亦諍論。所愛事物懼被奪亦悲泣,將被奪時亦悲泣,被奪之後亦悲泣。所愛事物懼有變易亦悲泣,將變易時亦悲泣,變易之後亦悲泣。所愛事物懼有被奪亦愁,將被奪時亦愁,被奪之後亦愁。所愛事物懼變易亦愁,將變易時亦愁,變易之後亦愁煩。〔人人〕護、守、徧取、我執、慳悋、所愛事物。
「慢與過慢及兩舌」者,謂(一)依所愛事物而〔人人〕生慢,(二)依所愛事物而生過慢。
(一)依所愛事物生慢者云何?「我等得可意之諸色、聲、香、味、觸」,依如斯可愛事物而生慢。
(二)依可愛事物而生過慢者云何?「我等得可意之色、聲、香、味、觸。然此等〔其他人人〕不得可意之色、聲、香、味、觸」,如斯依可愛之事物而生過慢。
所謂「兩舌」,於此,或者為兩舌,由此處聞,為分裂此處人人〔之中〕而語彼處……乃至(參照本卷三頁)……如斯乃「意圖令分裂而為兩舌」……乃至……此為「慢與過慢及兩舌」〔之義〕。
[P.260]「爭鬥與諍論伴於慳」者,是爭鬥、諍論、悲泣、愁、慢、過慢、兩舌之此等七煩惱乃伴、隨伴、應、相應於慳。此為「爭鬥、諍論,是伴慳」〔之義〕。
「諍論之生時,而且有兩舌」者,乃諍論之生、發生、起、生起、現前時,〔人人〕行兩舌。〔即〕由此處聞而為分裂此處人人〔之中〕,於彼處話,由彼處聞而為分裂彼處人人〔之中〕於此處說。如斯而令和合之人人分裂,令愈益助長分裂人人,以悅不和,以樂不和,以喜不和,以語齎不和之語。此謂兩舌。
又由二原因而為兩舌。〔即〕(一)欲被愛,又(二)為意圖令分裂。(一)所謂欲被愛為兩舌者云何?「我等欲被此之人愛,為適意、信賴、親密、朋友,如斯欲被愛而為兩舌。」(二)意圖令分裂而為兩舌者云何?「云何者乃此等之人人相分、相離、為不和、為二者、為二分、為二黨、分裂、不和合,苦而不為樂住」,如斯意圖令分裂而為兩舌。此為「諍論之生時,而且有兩舌」〔之義〕。故世尊宣示:
[P.261]三
「愛在此世間,以何為因緣」者,愛以何為因緣耶?由何處生耶?由何處發生耶?由何處起耶?由何處生起耶?由何處現前耶?以何為因緣耶?以何為集耶?以何為生因耶?以何為發生耶?以何為發生因耶?問愛之根本……乃至〔四~五頁參照〕……問集、質問、乞、求,信樂。此「愛在此世間,以何為因緣」〔之義〕。
「又於此世間,人人皆為貪,彷徨於此〔貪,以何為因緣〕」〔之句中〕,又謂「人人」者,是剎帝利、婆羅門、毘舍、首陀、在家者、出家者、天、人。謂「貪」者,乃所有貪、貪婪、性、染貪、染愛、染愛性、貪欲、貪、不善根也。彷徨者,乃彷徨、住、動作、活動、護持、持續、維持。「在此世間」者,乃惡趣世間、人世間、天世間、蘊世間、界世間、處世間。此「又在此世間,人人皆為貪而彷徨」〔之義〕。
「意欲與成就,以何為因緣」者,謂意欲與(其)成就,以何為因緣耶?由何處生耶?由何處發生耶?由何處起耶?由何處生起耶?以何為因緣耶?以何為集耶?以何為生因耶?以何為發生因耶?而問意欲與成就之根本……乃至……問集、質問、乞、求,信樂。此「意欲與成就,以何為因緣」〔之義〕。
「又為諸人人,成為依趣所」者,乃為人人之依據,為洲諸,為救護所,為避難所,為歸依所之處所。人人依據〔意欲之〕成就。此「人人之依趣之處所」,故彼之化人言:
四
「愛在此世間,以欲為因緣」〔之句中〕,謂欲者是對五種欲、所有之欲欲、欲貪、欲喜、欲愛、欲愛情、欲熱惱、欲昏迷、欲縛著、欲暴流、欲軛、欲取、欲貪蓋。又其次有(一)徧求欲、(二)獲得欲、(三)受用欲、(四)貯藏欲、(五)費消欲之五欲。
(一)徧求欲者云何?於此或者有縛著,有欲求,生欲而徧求色,徧求聲、香、味、觸。此為徧求欲。
(二)獲得欲者云何?於此或者有縛著,有欲求,生欲而獲得色,獲得聲、香、味、觸。此為獲得欲。
(三)受用欲者云何?於此或者有縛著,有欲求,生欲受用色,受用聲、香、味、觸。此為受用欲。
(四)貯藏欲者云何?於此或者有縛著,有欲求,生欲,而為「應有災難時」而為財之貯藏。此為貯藏欲。
(五)費消欲者云何?於此或者有縛著,有欲求,生欲而費消財。為「此等護、守我,〔我〕之扈從」以費消諸乘象兵、乘馬兵、車兵、持弓兵、步兵。此為費消欲。
[P.263]愛成為有情與行之二愛者……乃至(六頁參照)……此成為愛有情……乃至……此成為愛諸行。
「愛在此世間,以欲為因緣」者,愛是以欲為因緣,愛以欲為某者,以欲為生因,以欲為發生因。此為「愛在此世間,以欲為因緣。」
「又在此世間,人人皆為貪,彷徨於欲〔貪,以欲為因緣〕」〔之句中〕,又「人人」者,乃剎帝利、婆羅門、毘舍、首陀、在家者、出家者、天、人。「貪」者乃所有之貪、貪婪、貪婪性、染貪、染愛、染愛性、貪欲、貪、不善根。彷徨者,乃彷徨,住、動作、活動、獲持、持續、維持。「在此世間」者,乃惡趣世間……乃至……處世間。此「又在此世間,皆為貪人人,乃彷徨」〔之義〕。
「意欲與成就,此欲為因緣」〔之句中〕,「意欲」者,乃渴愛。即所有貪、染貪、〔隨導、隨和、喜、喜貪、心之染貪、欲求、昏迷、縛著、貪求、徧貪、執著、污泥、動諂、生貪、生因、大生因、縫貪、有網、流、貪、愛著、線、染著、營務、伴侶、願、導有者、貪林、愛林、親睦、愛情、期待、結縛、望、望求、望欲、色望、聲望、香望、味望、觸望、得望、財望、子望、命望、覓、覓求、熱望、覓望、覓貪、覓欲、動貪、動轉、動欲、媚貪、善作欲、非法貪、不正貪、欲求、欲望、冀求、希望、求望、欲愛、有愛、無有愛、色愛、無色愛、滅愛、色愛、聲愛、香愛、味愛、觸愛、法愛、暴流、軛、縛、取、障、蓋、欲、結縛、隨煩惱、隨眠、纏、蔓、種種欲、苦根、苦因緣、苦生因、魔罟、魔鈎、魔境、愛河、愛求、愛羈、愛海〕、貪欲、貪、不善根。「成就」者,於此或者徧求色獲得色,〔對於色欲〕成就。獲得聲、香、味、觸、施主家、眾、住居、利得、名聲、賞讚、樂、衣服、食物、臥坐所、病者之資具藥品、經律、論、阿練若住支、常乞食支、糞掃衣支、但三依支、次第乞食支、時後不食支、常坐不臥支、隨處住支、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成就非想非非想處定。
「成就」者,乃意欲之成就也。
[P.264]「意欲〔其〕成就者,此欲為因緣」,意欲與成就者,乃此欲為因緣,以欲為集,以欲為生因,以欲為發生因。此「意欲與成就者,以此為因緣」〔之義〕。
「又為諸人人,成為依趣所」者,乃為人人之依據,為洲渚,為救護所,為避難所,為歸依所之處所。人人乃依據〔意欲〕為成就。此為「人人之依趣所」。故世尊已宣示:
五
(八六六)
「欲在此世間,以何為因緣」者,欲以何為因緣耶?由何處生耶?由何處發生耶?由何處起耶?由何處生起耶?由何處現前耶?以何為因緣耶?以何為集耶?以何為生因耶?以何為發生因耶?而問欲之根本……乃至……問集、質問、成為乞、求、信樂。此為「欲在此世間,以何為因緣耶」〔之義〕。
「或又〔見〕決定,是由何處生」者,決定是由何處發生耶?由何處生耶?由何處發生耶?由何處起耶?由何處生起耶?由何處現前耶?以何為因緣耶?以何為集耶?以何為生因耶?以何為發生因耶?而問決定之根本……乃至……問集、質問、成為乞、求、信樂。此為「或又決定是由何處生耶」〔之義〕。
[P.265]「忿與妄言與疑惑」〔之句中〕,「忿」者,乃所有心之瞋害、瞋恨、瞋恚、違背、違逆、怒、激怒、大激怒、瞋、激瞋、大激瞋、心之恚、意之激瞋、忿、忿怒、忿怒性、瞋、瞋怒、瞋怒性、恚、恚怒、恚怒性、違背、違逆、憤怒、憤慨、為心之不適意。「妄言」者,是妄語也。疑惑者乃疑也。此為「忿、妄言、疑惑。」
「或又沙門所說之〔諸煩惱〕……法,由何處生耶」〔之句中〕,「或又沙門所說之諸煩惱法」……者,乃忿、妄言、疑惑,以俱行、俱生、相合、相應、同時起、同時滅、以一所依為,令一處所緣者也。此等謂「或又沙門……之法。」又「或又……法」者,生他,以左右他之諸煩惱。此等謂「或又……法。」「沙門之說」者,令寂止惡之沙門、拒外惡之婆羅門、破壞煩惱之根本之比丘、為一切不善根之結縛脫離者之說、宣說、告、示、施設、確立、開顯、分別、顯示、說明。此為「或又沙門所說法」〔之義〕。故彼之化人言:
六
(八六七)
「可意不可意,世間之所言」〔之句中〕,「可意」者是樂受及喜好之事物。「不可意」者是苦受及不喜好之事物。「世間之所言」者是人人之所言、所語、所話、所說明,之所言說。此是「可意不可意,世間之所言。」
[P.266]「近依於彼而欲發生」者是依可意、不可意,依苦、樂,依喜、憂,依好、不好,依隨導〔貪〕、瞋恚而欲發生、生、發生、起、生起、此是「近依於彼而欲發生」〔之義〕。
「於諸色見有、無有」〔之句中〕,「於諸色」者是四大種及〔於〕四大種所造之色。
「諸色之『有』者」云何?是諸色之一切有、生、發生、起、生起、現前。此是諸色之有。
諸色之「無有」者云何?是諸色之一切盡滅、衰滅、破壞、徧壞、無常性、消失。此是諸色之無有。
「於諸色見無有、有者」,以觀、考量、度知、辨知、分別、而明暸於諸色見有、無有。此「於諸色見有、無有。」
「人人於世間,以〔見〕為決定」〔之句中〕,決定者乃(一)愛決定,(二)見決定之二決定。
(一)為愛決定者云何?於此或者未生起之財富是不生起,已令生起之財富至盡滅。彼如是思念:「謹思以依如何之因由於我未生起之財富不生起,已令生起財富至盡滅耶?」彼更如是思念:「耽溺於穀酒、果酒等放逸之原因〔故〕,於我未生起之財富不生起,已令生起之財富至盡滅。於非時徘徊耽溺街[3]衢〔故〕,使我未生起之財富不生起,已生起之財富至盡滅。我耽溺於赴祭會,為放逸之原因,我耽溺[4]賭[P.267]博,耽溺於惡友之〔故〕,於我未生起之財富不生起,已生起之財富至盡滅。耽溺於懶惰〔故〕,於我未生起之財富不生起,已生起之財富至盡滅。」如是智生而不習財富損失之六門,習財富增益之六門。如是乃「為愛決定。」或又依農耕,依商賈,依牧畜,依弓術,依仕官,又依某等之技術為活計。如是乃「為愛決定。」
(二)見決定者云何?於眼之生起時,知「我我生起。」於眼之消滅時,知「我我消滅、我我離去。」如是為「見決定。」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之生起時,知「我我生起」,觸之消滅時,知「我我消滅,我我離去。」如是「為見決定。」生、令發生、起,生起〔見決定〕。
「人人」者是有情、人、摩奴之子、〔人士、補特伽羅、命者、生死者、根行者、〕摩奴所生者。「於世間」者是於惡趣世間……乃至……處世間。此乃「人人於世間,以〔見〕為決定」〔之義〕。故世尊宣示:
七
(八六八)
[P.268]「忿、妄言、疑惑」〔之句中〕,「忿」者是一切心之瞋害、瞋恨……乃至(參照一五頁)。「妄言」者是妄語。疑惑者是疑。依喜好之事物生忿,依不喜好之事物生忿。依喜好之事物生起妄語,依不喜好之事物亦生起妄語。依喜好之事物生起疑惑,依不喜好之事物亦生起疑惑。
依不喜好之事物生忿者云何?「〔彼〕已對我行不利」而生忿,「〔彼〕將對我行不利」而生忿,「〔彼〕行我不利」而生忿。「〔彼〕已行於我可愛、可意者之不利、行不利,將行不利」而生忿。「〔彼〕已行於我不可愛、不可意者之利、利行,將為行利」[P.269]而生忿。如是依不喜好之事物而生忿。
依喜好之事物而生忿者云何?喜好事物將被奪之虞而生忿,於被奪時而生忿,於被奪後亦生忿。喜好之事物將變易之虞而生忿,於變易時而生忿,於變易之後亦生忿,如是,依喜好之事物而生忿。
依不喜好事物而生起妄語者云何?於此某者依[5]枷縛之所[6]縛,為欲脫離其(枷)[7]縛而故意為妄語。依繩縛之所縛,依銷縛之所縛,依籐縛之所縛,依蔓縛之所縛,依柵縛之所縛,依村街、市、國、之縛之所縛,又依地方之縛所縛,為欲脫離其縛而故意為妄語。如是,依不喜好之事物而生起妄語。
依喜好之事物生起妄語者云何?於此或者以可意色為因而故意為妄語。以可意之聲、香、味、觸為因、以衣服為因、以食物為因、以臥坐處為因,以病者之資具藥品為因,而故意為妄語。如是,依喜好之事物而生起妄語。
依不喜好之事物而生起疑惑者云何?「我眼病應癒耶?我眼病應不癒耶?我耳病、鼻病、舌病、身病、頭病、外耳病、口腔病應癒耶?我齒病應癒耶?我齒病應不癒耶?」如是,依不喜好之事物而生起疑惑。
依喜好之事物而生起疑感者云何?「我應得可意之色耶?我不應得可意之色耶?我應得可意之聲、香、味、觸、施主家、眾、住居、利得、名聲、賞讚、樂、衣服、食物、臥坐處、病者之資具藥品與否耶?」如是,依喜好之事物而生起疑惑。此為「忿、妄言、疑惑。」
「此等之諸法,〔可意不可意〕,有二時」者,有可意不可意時,有苦、樂時,有喜、憂時,有好、不好時,有隨導〔貪〕、瞋恚時,有存在時,將有得時。此為「此等之諸法亦有二時。」
「如有疑惑者,應為智路學」〔之句中〕,智亦是智路,智之所緣亦是智路,與智俱存之諸法亦是智路。譬如聖道是聖路,天道是天路,梵道是梵路,如是智亦是智路,智之所緣亦是智路,與智俱存之諸法亦是智路。
[P.270]應學〔之學〕者,(一)增上戒學,(二)增上心學,(三)增上慧學之三學。
(一)增上戒學者云何?於此處有比丘,具戒,住於防護別解脫律儀,具足正行、行處,於微量之罪亦起怖畏,受持而學諸學處。小戒蘊、大戒蘊、戒、住立、初行、自利、律儀、諸善法得達之首先、最先,此為增上戒學。
(二)增上心學者云何?於此處有比丘,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由離生喜、樂具足初禪而住。於尋、伺止息之故,為內淨,心專一性,無尋無伺,由定生喜、樂具足第二禪而住。喜之捨離故於捨而住。有念有正知而以身受樂——彼諸聖者所說「有捨有念而樂住」——具足第三禪而住。捨斷樂故,捨斷苦故,曾滅沒喜、憂故,為不苦不樂,由捨為念之徧淨,具足第四禪而住。此為增上心學。〕
(三)增上慧學者云何?於此處有比丘,具慧,有關生滅有聖決擇至正苦之滅盡而具備慧。彼如實知解「此是苦」,〔如實知解「此是苦之集」,如實知解「此是苦之滅」〕如實知解「此是至苦滅之道」。〔如實知解「此是漏」,如實知解「此是漏之集」,如實知解「此是漏之滅」〕如實知解「此是至漏滅之道」。此為增上慧學。
「有疑惑者應為智路而學」者,有疑惑、有猶豫、有困惑、有迷惑、有疑之人,乃為證得智、為觸達智、為作證智,應學增上戒,應學增上心,應學增上慧。應顧念而學、應知而學,應見而學,應觀察而學,應於心決意而學,以信應信解而學,應勵行精進而學,應令念現起而學,應等持心而學,應以慧知解而學,以知通所知通而學,以徧知應徧知而學,捨斷應捨斷而學,以修習應修習而學,以作證應作證[P.271]而學,應行、應正行、應行受持此等三學。此為「有疑惑者應為智路而學」〔之義〕。
「沙門已知此而說法」〔之句中〕,「已知」者,為知、考量、度知、辨知、明暸而說、告、示、施設、確立、開顯、分別、顯示、說明以論〔法〕。〔即〕知、識、考量、度知、辨知、明暸、論說、告、示、施設、確立、開顯、分別、顯示、而說明「一切行是無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無我。」「緣無明而有行」……乃至……「緣生而有老死。」「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此是苦」……乃至……「此是至苦滅之道。」「此是漏」……乃至……「此是至漏滅之道。」「應知通此等諸法。」「應徧知此等諸法。」「應捨斷此等諸法。」「應作證此等諸法」及六觸處之集、滅沒、樂味、過患、出離、五取蘊、四大種之集、滅沒、樂味、過患、出離,「所有集法皆此滅法」而知、識、考量、度知、辨知、明暸、論、說、告、示、施設、確立、開顯、分別、顯示而說明。
即世尊如是說:「諸比丘!知通已而我示法,非不知通。諸比丘!有因緣而我示法,非無因緣。諸比丘!有示導(神變)而我示法,非無示導。諸比丘!我知通已[P.272]而示法,非不知通而示法,〔我〕有因緣而示法,非無因緣而示法,〔我〕有示導而示法而非無示導,〔我〕於汝等應教誡者當教訓之。而且諸比丘!汝等以『世尊是等正覺者,法是善說,僧是善行道』為滿足而宣說,為喜悅而宣說,為歡喜而宣說。」而有時行此說法時,令百千之世界震動。此為「沙門已知此而說法」〔之義〕。故世尊宣示:
八
(八六九)
「可意不可意者以何為因緣?」可意不可意者以何為因緣耶?由何處生耶?由何處發生耶?由何處起耶?由何處生起耶?由何處現前耶?以何為因緣耶?以何為集耶?以何為生因耶?以何為發生因耶?而問可意與不可意之根本……乃至……問集、質問、乞、求、為信解。此為「可意不可意者以何為因緣」〔之義〕。
「以何之無時,此等事亦無」者,是何之無時,不存在時,不能得時,無可意不可意,無出生,無生,無發生,不起,不生起,此為「以何之無時,此等事亦無」〔之義〕。
「〔可意不可意〕之無有與有此等義」〔之句中〕,可意、不可意之有者云何?及可意、不可意之一切之有、出生、生、發生、起、生起、現前。此是可意、不可意之有。
[P.273]可意、不可意之無有者云何?是可意、不可意之一切盡滅、衰滅、破壞、毀壞、消失。此是可意、不可意之無有。
此「義」者乃彼之第一義,此「〔可意、不可意〕之無有、有之此義」。
「此為何因緣,以此我當說」〔之句中〕,「此」者乃我問、乞、求、信樂處。「我當說」者是當語、說、告、示、施設、確立、開顯、分別、顯示、說明。「此為何因緣,以此我當說」者是以何為因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生因,以何為發生因,此「此為何因緣,以此我當說」〔之義〕。故彼之化人言:
九
(八七〇)
「可意不可意是以觸為因緣」者,齎樂受緣觸而樂受生起,齎彼之樂受觸之滅故,齎同類已受之樂受緣觸而生起為[8]處之樂受乃滅,乃寂滅。齎苦受緣觸而苦受生起、[P.274]齎彼之苦受觸之滅故,齎同類已受之苦受緣觸而生起為處之苦受乃滅,此寂滅。齎不苦不樂受緣觸而不苦不樂受生起,齎彼之不苦不樂受觸之滅故,齎同類已受之不苦不樂受緣觸而生起為處之不苦不樂受乃滅,乃寂滅。
「可意不可意,以觸為因緣」者,可意不可意是以觸為因緣,以觸為集,以觸為生因,以觸為發生因。此為「可意不可意是以觸為因緣」也。
「如觸之無時,此等事亦無」者,觸之無時、不存在時、不能得時、無有可意不可意、無出生、無生、不發生、不起、不生起、不現前。此為「如觸之無時,此等事亦無」〔之義〕。
「可意不可意,無有與有義」者,有見亦以觸為因緣,無有見亦以觸為因緣。此「義」者,是第一義。此為「無有與有義。」
「此〔觸〕為因緣,〔如是〕我語汝」〔之句中〕,「此」者,汝問、汝乞、汝求、汝成信樂處。「我語」者,乃我語、告、示、施設、確立、開顯、分別、顯示、說明。此為「〔如是〕我語汝。」
「此〔觸〕為因緣」者,是此觸為因緣,以觸為集,以觸為生因,以觸為發生因。此為「此〔觸〕為因緣,〔如是〕我語汝。」故世尊宣示:
[P.275]十
「觸在此世間,以何為因緣」者,觸乃以何為因緣,由何處生,由何處發生,由何處起,由何處生起,由何處現前,以何為因,以何為集,以何為生因,以何為發生因,以問觸之根本……乃至……問集、質問、乞、求、成信樂。此為「觸在此世間,以何為因緣」〔之義〕。
「或又有徧取,由何處發生」者,徧取已由何處發生,由何處生,由何處共生,由何處起,由何處生起,由何處現前,以何為因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生因,以何為發生因,以問徧取之根本……乃至……問集、質問、乞、求、信樂。此為「或又有徧取,由何處發生」〔之義〕。
「以何之無時,我執事亦無」者,是何之無時,不存在時,不能得時,我執事亦無,無耶,不存在,不能得,被捨斷,被正斷,為寂滅,安息,不得生起,以智火所燒,此為「以何之無時,我執事亦無」〔之義〕。
「以何無有時,觸乃為非觸」者,何之無有時,為非有時,以超任〔何〕時,超越時,離越時,觸乃為非觸此為「以何無有時,觸乃為非觸」〔之義〕。故彼之化人言:
一一
[P.276]「名與色為緣,〔如是〕而有觸」者,眼與色為緣而眼識生。三者之和合是為觸。眼與色於色中,除眼觸之諸相應法乃於名中。如是為「名與色為緣,〔如是〕而有觸」〔之義〕。耳與聲為緣而耳識生。三者之和合是為觸。耳與聲於色中,除耳觸之諸相應法乃於名中。如是亦為「名與色為緣,〔如是〕而有觸」〔之義〕。鼻與香為緣而鼻識生。三者之和合是為觸。鼻與香於色中,除鼻觸之諸相應法乃於名中。如是亦為「名與色為緣,〔如是〕而有觸」〔之義〕。舌與味為緣而舌識生。三者之和合是為觸。舌與味於色中,除舌觸之諸相應法乃於名中。如是亦為「名與色為緣,〔如是〕而有觸」〔之義〕。身與所觸為緣而身識生。三者之和合是為觸。身與所觸於色中,除身觸之諸相應法乃於名中。如是亦為「名與色為緣,〔如是〕而有觸」〔之義〕。意與法為緣而意識生。三者之和合是為觸。[9]基色於色中,諸色法於色中,除意觸之相應法乃於名中。如是亦為「名與色為緣,〔如是〕而有觸」〔之義〕。
「欲求為因緣,〔如是〕有徧取」〔之句中〕,欲求者是渴愛也。即一切貪、染貪……乃至(八頁參照)……貪欲、貪、不善根。徧取者,乃愛徧取、見徧取之二徧取……乃至〔後方二五五頁參照〕……此是愛徧取……乃至……此是見徧取。
「欲求為因緣,〔如是〕有徧取」者,徧取是以欲求為因緣,以欲求為因,以欲求為緣,以欲求為原因,以欲求為發生因。此是「欲求為原因,〔如是〕有徧取」〔之義〕。
[P.277]「欲求之無時,我執事亦無」〔之句中〕,「欲求」者是渴愛。即一切貪、染貪……乃至……貪欲、貪、不善根。「我執」者乃愛我執、見我執之二我執……乃至〔二五五頁參照〕……此是愛我執……乃至……此是見我執。
「欲求之無時,我執事亦無」者,欲求之無時,不存在時,不能得時,無有「我執」,無,不存在,不能得,被捨斷,被正斷,為寂滅,安息,不得生起,以智火燒之。此是「欲求之無時,我執事亦無」〔之義〕。
「色之無有時,觸乃不為觸」〔之句中〕,色者乃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之色。「色之無有時」者,由四原因而色無有。〔即〕(一)知無有,(二)度知無有,(三)捨斷無有,(四)超越無有而成。
(一)由知無有色乃無有者云何?以知色,即一切色皆知此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之色以知、觀色。如是由知無有色乃無有。
(二)由度知無有色乃無有者云何?如右已知而度知色。〔即色〕是無常、是苦、是為病、是癰、是箭、是痛、是惱、是敵、是毀、是疾、是禍、是怖畏、是災患、是動、是壞、是不恒、是無救護所、是無避難所、是無歸依所、是空缺、是空虛、是空、是無我、是過患、是變易法、是不堅實、是痛恨、是殺戮者、是非有、是有漏、是有為、是魔食、是生法、是老法、是病法、是死法、是愁悲苦憂惱法、是集、是滅沒、是樂味、是過患、是〔應〕出離而度知。如是由度知無有而色是為無有。
[P.278](三)由捨斷無有色乃無有者云何?如右已度知而對色以捨斷欲貪、除去、滅除,令滅無。即世尊如是說:「[10]諸比丘!對色有欲貪者,須捨斷彼!如是彼〔色〕被捨斷,被根絕,如截根之多羅樹,成為滅無,未來為不生起之物」,如是由捨斷無有而色是為無有。
(四)由超越無有色乃無有者云何?得四無色定者為無有色、非有、超、超越、離越。如是由超越無有而色是為無有。
「色之無有時,觸乃不為觸」者,色之無有時、非有時、超越〔色〕之時、超越時、離越時、不觸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之五觸。此是「色之無有時,觸乃不為觸」〔之義〕。故世尊宣示:
一二
所謂「如何之行者色乃成為無耶?」[11]如何之行者,是如何之行道者,如何動作者,如何活動者,如何護持者,如何持續者,如何維持者,「色成為無耶?」為非有耶?且超耶?且超越耶?令離越耶?此是「如何之行者,色成為無耶?」〔之義〕。
[P.279]「或又苦與樂,如何成為無?」樂與苦者,如何成為無耶?為非有耶?且超耶?且超越耶?且離越耶?此是「或又苦與樂,如何成為無」〔之義〕。
「如何成為無?以此請語我」〔之句中〕,「此」者,是我所問之處,我所乞之處,我所求之處,我所信樂之處。此是「此」。「請語我」者,請語,請告,請示,請施設,請確立,請開顯,請分別,請顯示,請說明。此是「以此請語我」〔之義〕。「如何成為無」者,如何成為無耶?為非有耶?且超耶?且超越耶?令離越耶?此是「如何成為無,以此請語我」〔之義〕。
「我意欲知之」〔之句中〕,「欲知之」者,其將欲了知,將欲識知,將欲別知,將欲通達。此是「將欲知之」〔之義〕。
「我意」者,是我心,我思惟,我識。此是「我意欲知之」〔之義〕。故彼之化人已言:
一三
「不成想想者,不成異想者」〔之句中〕,想想者是於自然所想之人人。彼〔修行者〕不在自然之想。異想者是狂者及所有亂心者。彼〔修行者〕不為狂者,又不為亂心者。此是「不成想想者,不成異想者」〔之義〕。
[P.280]又「不成非想者及無有想者」〔之句中〕,非想者,是滅盡定者及所有無想之有情。彼修行者不成滅盡定者及無想有情。無有想者是得四無色定者。彼(修行者)非得四無色定者。此乃「不成非想者及無有想者」〔之義〕。
「已為斯行者,色即成為無」者,於此處有比丘令捨斷樂故,〔捨斷苦故,曾滅沒喜與憂故,成不苦不樂,由捨念之清淨〕具足第四禪而住。彼如斯而心等持、徧淨、淨白而無穢,離隨煩惱,成為柔軟,而適業、住立、達不動時,為獲得空無邊處定,令心導引趣向,具有無色道。「[12]斯行者」已如斯動作者,如斯活動者,如斯護持者,如斯持續者,如斯維持者,「色即是無」,非有、且超、且超越、且離越。此是「已為斯行者,色即是無」〔之義〕。
「障礙者以想為因緣」,障礙即是障礙者,為愛障礙者,為見障礙者,為慢障礙者,以想為因緣,以想為集,以想為生因,以想為發生因。此是「障礙者以想為因緣」〔之義〕。故世尊宣示:
[P.281]一四
(八七五)
「所問於尊師,尊師回答我」,問於尊師,乞、求、所信樂,宣答我等,宣、告、示、施設、確立、開顯、分別、顯示、說明。此是「所問於尊師問,尊師回答我」〔之義〕。
「其他問尊師,望冀請語之」,其他欲問尊師,其他以向尊師乞,其他以向尊師求,於其他所信樂尊師,更向尊師〔我等〕問。「望冀請語之」,望冀請語,是請告、請示、請施捨、請確立、請開顯、請分別、請顯示、請說明。此是「其他問尊師,望冀請語之」〔之義〕。所謂「賢者等以此,〔非想非非想定〕,說是人之最高淨耶?」某沙門、婆羅門以此無色定為最高、最勝、最殊勝、秀逸、最上、勝妙,而說、語、話、說明、言說耶?「人」者是有情、人、摩奴之子、士夫、補特伽羅、命者、生者、生死者、根行者、摩奴所生者。「淨」者,是淨、清淨、徧淨、脫、解脫、徧脫。「賢者等於此」者,於此以自己之主張說是賢者,說成為[13]堅固,說是真理[14]、說有因,說有相,說有理由,說有處〔道理〕者。此「賢者等以此,說此人最高之淨耶」〔之義〕。
[P.282]「或又說他〔淨〕」或者,是某沙門、婆羅門超此無色定,超越、離越、而由此無色更向他人之淨、清淨、徧淨、脫、解脫、徧脫亦說、語、活、說明、言說。此是「或又說他〔淨〕」〔之義〕。故彼化人言:
一五
此處賢者等乃以此說人之最高淨者,乃或某沙門,婆羅門是常見論者,以此無色定,是「最高」、最勝、最殊勝、秀逸、最上、勝妙而「說」、語、話、說明、言說。「人」者,是有情、人、摩奴之子、人士、補特伽羅、命者、生者、生死者、根行者、摩奴所生者。「淨」者,是淨、清淨、徧淨、脫、解脫、徧脫。「於此賢者等」者,於此處以自己之主張說是賢,說是堅固,說是真理,說因,說相,說理由,說道理。此是「於此賢者等,以此說人最高淨」〔之義〕。
「更於彼等之某者乃善說無餘,以寂說是〔最高淨〕」者彼等沙門、婆羅門中之某沙門、婆羅門是斷〔見〕論者,懼怖有,歡喜無有。彼等「實以此若我身壞者,應斷絕滅亡故,死後無有。」說「此是無餘」,而說有情之寂、寂止、寂滅、滅、安息是[P.283]〔最高之淨〕。為善說者,以〔自己之主張〕而善說、賢說、堅固說、真理說、因說、相說、理由說、道理說。此是「更於彼等之某者乃以寂更善說無餘」〔之義〕。故世尊已宣示:
一六
(八七七)
「知彼等是依著者」〔之句中〕,「彼等」者,是諸惡見者。「〔知〕是依著者」,乃知是常見依者,知是斷見依者,識、考量、度知、辨知、明暸。此是「知彼等是依著者」〔之義〕。
「牟尼有觀慧,知〔彼之〕依著」〔之句中〕,「牟尼」者,是以智云牟那……乃至〔後方一〇六頁以下參照〕……超越著與網此是牟尼。牟尼知彼等是常見依者、斷見依者、常斷見依者、識、考量、度知、辨知、明暸。「觀慧者」是賢者、具慧者、覺慧者、智者、辨知者、有慧者。此是「牟尼有觀慧,知彼之依著」〔之義〕。
「知而解脫者,不至為諍論」〔之句中,「知而解脫者」〕,是「知、識、考量、度知、辨知、明暸、由究竟無取解脫而脫者」,「解脫者」是徧脫者、善解脫者。是知、識、考量、解知、明暸「一切行是無常」,由究竟無取解脫而為脫者、解脫者、徧脫者、善解脫者。是知、識、考量、辨知、明暸「一切行是無常」「一切法是無我」……乃[P.284]至(二二頁參照)……是知、識、考量、度知、徧知、明暸「所有集法皆是滅法」,由究竟無取解脫是脫者、解脫者、徧脫者、善解脫者。
「不至為諍論」者,不行爭鬥,不行口論,不行異執,不行諍論,不行確執。即世尊如是說:「汝[15]長爪〔中部七四經〕!如是心解脫之比丘,任何人亦不雷同,任何人亦無諍論。唯於世間之所說不執取言說。」此是「知而解脫者,不至為諍論」〔之義〕。
「種種之諸有,慧者不還來」〔之句中〕,「種種之有」者,是種種有之業有、再有。〔即〕於欲有之業有,於欲有之再有,於色有之業有,於色有之再有,於無色有之業有,於無色有之再有、再三之有、再三之趣、再三之生起、再三之結生、再三之身體生起。「〔種種之有〕不返來」,是不歸來、不執、不執取、不住著。「慧者」,是慧者、賢者、見慧者、覺慧者、智者、辨知者、有慧者。此是「慧者種種之有不還來」〔之義〕。故世尊宣示:
第十一 鬥諍經之義釋畢
校注
[0004001] 化人(nimmito)本經世尊自化作為化佛,對彼之化佛而質問,對彼之質問回答而言說法者。今之化人即是此化佛。 [0012002] 本偈雖由 Thag 530 引用而成者,但與引用原文多少有字句之相違。 [0017003] 街衢(visikhā)在底本及暹羅本雖有(visikkhā)是誤寫。 [0017004] 賭博(jūta)底本之 iuta 是誤植。 [0019005] 枷(andu)底本及暹羅本之 addu 是誤寫。 [0019006] 被縛(baddho)底本及暹羅本雖有 bandho 是錯誤。以下皆是同樣。 [0019007] 縛(bandhanassa)底本之 bhandhanassa 是誤植。 [0025008] 所之(yā)在底本及暹羅本雖有為 Sā,今從異本。 [0029009] 基色(vatthu-rūpa)是意識所依之色法(物質)。普通謂之心基(hadaya-vatthu)。非指心臟耶?此語在巴利阿毘達磨特有之術語,多出於阿毘達磨以後之書中。例如在 Dhamma-Sangaṇi P. 125 基是(Vatthu),是眼識乃至意識之所依以指色法,不只是心基,眼根乃至身根亦包含在內。在 Tikapaṭṭhāna PP. 164; 171 基為(Vatthu),於現在同樣唯指意識所依之心基。在 Milinda-pañha P. 2 81 心基(hadaya-vatthu)用為心臟。有關基色詳細之說明 Visuddhi-magga P. 447 參照。 [0031010] 以下之文由 S. III. 27 之引用。Mnd. 53;雜阿含七七經(大正二、一九c)參照。 [0032011] 底本於此之前雖有 Kathaṁ Sametassā ti 之句,今以譯文之便宜,而為省略。 [0034012] 底本於此之前雖有 Evaṁ Sametassā ti 之句,今為譯文之便宜,而為省略。 [0036013] 說是堅固(thira-vādā)在底本雖有 dhira-vādā 倣照大義釋一、一九五頁之例改正。以下亦然。 [0036014] 說是真理(ñāya-vādā)在底本雖有 ñāna-vādā 倣照大義釋一、一九五之例改正。以下亦然。 [0039015] 以下之文由 M. I, 500 之引用。【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46 冊 No. 22 大義釋(第11卷-第16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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