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衣染色的論究——為服色統一運動而寫——[A1]
一 袈裟是什麼
臺北諸山新年團拜,發起了僧侶服色統一運動,這是佛教界的一件好事!研究小組發表的〈中國僧侶服飾統一顏色商榷書〉,說我國的僧服,「都是在家人服色,我們不宜於穿用,有違佛制。……應當同南傳比丘僧服顏色一樣」。聖嚴法師的〈正法律中的僧尼衣制〉,也依律制而有所說明。但律制難明,衣色還值得研究,所以我也來略加論列。
僧眾所穿三衣,一般稱之為袈裟(Kāṣāya)。本來,衣的通名是支伐羅;僧衣的別名是僧伽梨,鬱多羅僧,安陀會。習慣的稱僧(三)衣為袈裟,義淨以為:「北方速利諸人,多名法衣為袈裟,乃是赤色義(不盡然),非律文典語」(《寄歸傳》卷二)[A2]。其實不然,以袈裟為法衣的代名,是全佛教的公意,《法句經》,《長老偈》,早就這樣稱呼了。袈裟是一種顏色,如唐慧苑《音義》(上)說:「袈裟,此云染色衣,西域俗人皆著白色衣也」[A3]。玄應《音義》(卷一四)也說:「袈裟,此云不正色」[A4]。佛制僧衣,不得用印度俗人的白色,又不得用純青純黃等正色;稱為袈裟,所以說「染色」、「不正色」。袈裟音為 Kāṣāya,與濁 Kaṣāya 音相近,所以或解為濁色。到底是什麼顏色?佛世並無一定。佛滅以後,那就要看習慣使用的顏色而定了。如北傳(有部)說袈裟是赤色(漢譯《善見律》,說末闡提「著赤色衣」,巴利原語就是袈裟);南傳(銅鍱部)說是黃色(或譯袈裟為「黃金色衣」)。
二 二類僧衣
說到服色,先要知道僧衣的二大類。一、糞掃衣:從垃圾堆、墳墓等處拾來的,早就沾染污漬或膿血的廢布,洗洗補補,縫成衣服,名為糞掃衣。佛與弟子們,起初都是穿這種衣的。這種早就沾染雜色的糞掃衣,無論怎樣的洗染,總是淺深不一,無法染成一色,所以糞掃衣是可染而不一定要染的。僧服的袈裟——染色、雜色衣,是從這樣的服色而沿習下來的名詞。二、居士施衣:自從耆婆童子供養貴價衣,佛開始許可僧眾接受居士們布施的衣(布)。印度在家人習用的是白色,這當然要經過染色,才可以穿著。說到這裡,有一論「三種壞色」的必要。在《波羅提木叉》中,說到比丘如新得衣服,要作三種壞色。[A5]各部律典對於三種壞色的解說,分為二說:甲說,三種壞色是「點淨」;乙說,三種壞色是「染淨」。
三 壞色是點淨
甲說,以化地部的《五分律》(卷九.波逸提七七)為例:「若比丘新得衣,應三種色作幟,若青、若黑、若木蘭」[A6]。佛制戒的因緣,是由於某比丘的衣服,與外道及其他比丘的衣服,堆集在一起,無法辨認。所以佛制:如比丘得到了新衣——全新的,或新近得來的,要以這三種色,在衣上作一標記(大小有限度,也不能作圖畫)。這就是「點淨」(淨是許可的合法的意思),也叫「壞色」。「作幟」,可見這並非僧衣的染色,而是作一標記,以便分別。作這樣解說的,還有南傳的《銅鍱部律》(〈大分別〉波逸提五八),大眾部的《僧祇律》(卷一八.波逸提四八),摩偷羅(舊)有部的《十誦律》(卷一五.波逸提五九),《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八.波逸提五八)。依銅鍱部律的覺音釋,這是在衣角上點色。《僧祇律》說:「當作點壞色衣」[A7]。《薩婆多毘尼毘婆沙》說:「一切如法不如法衣,不作(點)淨,著者波逸提」[A8]。「五純色衣,不成受持(不如法衣),若作三點淨著,得突吉羅」[A9]。這是說:不點淨的波逸提;顏色不如法的突吉羅。與《僧祇律》點淨,染淨的分別,完全一樣。《十誦律》也說得很明白:如新衣是青色的,應以泥色、茜色來作淨;泥色的衣,應以青色、茜色來作淨;茜色的衣,應以青色、泥色來作淨;如衣是黃色、赤色、白色的,那就應以三種色來作淨。這決非在各種顏色(黃赤等色,都不是純色,純色應先染淨)的衣服上,用三色去染成壞色,而是以三種壞色作點淨。
四 壞色是染淨
乙說,是法藏部的《四分律》(卷一六.波逸提六〇),迦濕彌羅《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卷三九.波逸底迦五八六)的解說。此外,還有《薩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六),《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二.波逸底迦五八),《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說到制戒的因緣,是因為比丘們「著白色衣(在家服色)行」。所以《四分律》說:「壞色者,染作青黑木蘭也」[A10]。《根本有部律》也說:「染壞色者,謂壞其白色」[A11]。《毘奈耶頌》說:「新衣謂是白……染色號袈裟」[A12]。論到染淨與點淨時,《四分律》說:「得新衣,不染作三種色……著餘新衣者波逸提」[A13]。「不作(點)淨,畜者,突吉羅」[A14]。以不染壞色為波逸提,不點淨為突吉羅,與甲說恰好相反。
五 應用何種染色
僧衣應該染色,不能用白色,是各部公認的。但應用什麼染色呢?依甲說:如《五分律》(〈衣法〉上)說:「青黃赤黑純色……應浣壞好色,更染而著」[A15]。《銅鍱律》(〈小品.衣犍度〉)說:「著真青衣,真黃衣,真赤衣,真茜色衣,真黑色,真紅藍色(胭脂色)衣,真落葉色衣者,突吉羅」。《僧祇律》(〈雜跋渠〉六)說:「不聽著上色衣……真緋(大紅),鬱金染(大黃),紅藍染,青染,皂(黑)色,華色——一切上色不聽」[A16](許可)。《十誦律》(〈衣法〉上)說:「真青衣及真黃、真赤、真白……比丘不應著」[A17]。這可見染色方面,只是禁止大紅、大黃等上色(五大色、五純色)。依《十誦律》,知道衣色有青、泥、茜、黃、赤、白等色(這都指非上色而說)。這只是禁止一些上色(還有綺錦、斑色衣等,各家都不許穿),其他的染色,就沒有明確的規定。如依乙說,那染色就規定為三色。即使規定為三色,僧衣也沒有統一的服色。依據律制,僧衣(袈裟)的服色,就是這樣(南傳的律典也一樣)。
法定的壞色——三種色,各部律一致,只是譯名小不同而已。舊譯的《鼻奈耶》,作青、皂、木蘭。《五分律》,《四分律》,《僧祇律》,作青、黑、木蘭。《十誦律》作青、泥、茜。義淨新譯的《有部律》及《律攝》,作青、泥、赤。(一)、青色,這並非真青色。依《大眾律》(卷一八)說,有銅青(青而黑的),空青及長養青,長養青即藍靛。(二)、黑色,或作皂色、泥色(《僧祇律》也以泥色來解說)。我國叢林習用的墨色,及淺深不等的灰色,就近於這一類。(三)、木蘭色,或作茜色,赤色,巴利語為 Kalasamam,這是帶有黑色成分的赤色,赤多黑少,就是絳色。黑色深一些,就是緇色。這三類如法的染色,都不是正色,而且也不許帶有光澤。
六 點淨與染淨
同一條戒,而甲說是點淨,犯者波逸提;染色不如法,突吉羅。乙說是染淨,犯者波逸提;不點淨,突吉羅。二派的解說不一,判罪的輕重相反。佛制是不會兩樣的,這無非學派分化,由於環境習俗不同而引起的差別。就事論事,甲說應該合乎佛的意思。點淨,在衣上作一標記,這有多大意義,而判不點淨的犯波逸提呢?在佛的時代,關係是很大的,因為當時的服色,並無嚴格規定(只是不用白色)。彼此的衣服,無可辨認,如不能確認而隨便拿一件,拿錯了是犯盜戒的。如拿了而有人來爭取,說不出證據,結果是徒然的糾紛,甚或自取其辱。如因不能確認而不敢拿,那就自己失去了衣。在古代,物資並不豐富,衣服的得來是並不容易的。而且失去了,又要去乞求,又是一件難事。這含有道德的,社會的,經濟的種種關係,所以佛特立點淨的制度。至於顏色(佛是不會想到統一的),即使不大如法,多也不過引起譏嫌而已。所以染色不如法,是突吉羅罪。從當時的環境去了解,重點淨而輕染淨,是有充分理由的!
說一切有部,本以摩偷羅為中心(用的是《十誦律》),發展到北方。在北方,又以迦濕彌羅為中心而向外發展;所用的律,就是義淨譯的《根本說一切有部律》。法藏部的化區,玄奘傳說:烏仗那國有法密(即藏)部(《西域記》卷三.《慈恩傳》卷二)。烏仗那在印度西北邊省的 Swat 河流域,今屬巴基斯坦。義淨的《寄歸傳》(一)也說:法護(即藏)部「唯烏長那國,及龜[A18]茲、于闐雜有行者」[A19]。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五)說:「罽賓有二種僧:一薩婆多,二曇無德(即法藏)」[A20]。可見法藏部與有部,在北方的化區相同;所以解說三種壞色為染色的見解,也就一致了。三色,為法定的如法色,以三色來染衣,是自然的,合理的。如(甲說的)《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也就以三色為如法的染色。這樣的情形,在佛教及社會上,漸成為公認的僧侶服色,也就取得了與外道及一般衣服的辨別作用。如法(三)染色的僧衣,不但不會被誤認,盜賊也不會要,拿去既不好穿,也賣不了,當不了。僧衣染色的對外辨別,是明顯而經常有用的。在這種情況下,僅有對內(比丘)辨別作用的點淨,自然的成為次要。現代的南傳比丘,染色的重要性,事實上也重於點淨了。律文(成文法)的三種壞色,本沒有明說是點是染。而「波羅提木叉」的解說,以及「犍度」,起初都是僧團中的習慣法,傳說下來,所以出入較大。佛教界以三色為染色的多了,憑這樣的染色,就有辨別作用。這在傳統不深的北印(佛滅一百餘年才流行起來),學者就不自覺的重視染色,而以三種壞色為染淨了。律制,本是淵源於佛制,在適應環境的僧團中發展完成的。如以我們現在的處境來說,也一定重於染淨。所以迦濕彌羅有部與法藏部的解說,可說不合古舊佛制。但從現實的意義來說,也許更適合些。
七 金黃色衣
南傳佛教國的金黃色衣,研究小組諸公,把他看作律制;聖嚴法師似乎對之有點困惑。我也沒有什麼研究,姑且解說一番。金黃色衣,漢譯《中含》確有「瞿曇彌持新金縷黃色衣」[A21]供佛的記載,但與此相當的南傳《中部》(一四二《施分別經》),及宋施護譯的《分別布施經》,都沒有說金黃色,而只說是新㲲衣。然而,金黃色衣是有根據的。南傳《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說到佛在涅槃那一天,有名叫福貴(Pukkusa)的,以金色的細絹衣一雙,奉上世尊。佛受了一件,要他把另一件供養阿難。阿難將金色絹衣,披在世尊身上。佛身的金色光輝,特別顯現出來。這也是漢譯《長含.遊行經》,《佛般泥洹經》,法顯譯《大般泥洹經》所說。有部律《雜事》(卷三七)也說:「新細縷黃金色㲲」[A22],當時「以刀截縷」[A23](截縷淨)而著。這件黃金色衣,傳說很普遍,中國不是也有金縷袈裟的傳說嗎?這不但是黃金色,而且佛當時就穿在身上。四阿含經是聲聞各部共誦的,但上座部特重《長阿含》,南傳佛教就是自稱上座正宗的一派。所以《長阿含經》所說的黃金色衣,在這一學派中,是會特別受到重視的。
巴利文典的四尼柯耶「與四阿含相當」,毘奈耶,對黃金色衣,與漢譯一樣的,還沒有受到注意。而《小部》(俗稱《小阿含》)教典,對金黃色衣是相當重視的了。《小部.本生經》(一五七)說:拘薩羅王的宮女,以五百件衣(布)布施阿難。阿難分給同門弟子,染色而又割截成「如迦尼迦(karṇi-kāra)華色」的袈裟,著了去見佛。迦尼迦華,是黃色而又非常光彩的華。又《小部》的《小義釋》,說到十六學童,都著黃色(pāṇḍu)的袈裟而出家。《本生經》與《小義釋》,集出的時間遲一些,但足以說明,金黃色的袈裟,在南傳佛教中,早就受到重視了。《本生經》(一七二)的又一傳說,極有意義。如說:瞿迦梨在大眾中,升寶座讀經(說法)時,下著乾陀拘羅尼吒(kantakuranitta)草色的袈裟,上著迦尼迦華色(純黃色)的上衣。乾陀拘羅尼吒色,大概就是乾陀色(kantaka),是深黃帶赤黑的袈裟色。所著的上衣,著在外面的,就是鮮明的黃色衣。從這一傳說可推想為:淵源於佛曾受著的金黃色衣(阿難也有一件),受到一般的尊重。這種金黃色的法衣,起初是少數上座,及升高座讀經說法時穿著的(如中國的大紅祖衣,是住持主持法事,法師講經所著的一樣)。由於受到世人的尊重,普遍化而成為這一學派的特別服色。如以佛制的袈裟色,三種如法色來說,純一的黃色衣,是「於律無稽」。但傳說佛曾受著,而在佛教的發展中,建築,莊嚴,衣服,一切都著重端莊嚴麗,起人信敬,黃色衣也就演化為南傳僧團的莊嚴服色了!我覺得,律制的「如法如律」,是並不容易論定的!
八 印度僧侶服色不同
佛世僧眾的服色,已如上說。佛涅槃後,印度佛教由僧伽的弘揚而廣大起來。印度僧眾所著的法衣,是什麼顏色?西元七世紀(後半),義淨三藏從印度傳來的僧制,專宗說一切有部。說到僧服的染色時,這樣說:「出家衣服,皆可染作乾陀。或為地黃黃屑,或復荊蘗黃等;此皆宜以赤土赤石研汁和之。量色淺深,要而省事」(《寄歸傳》卷二)[A24]。又在《百一羯磨》(卷九)中說:「乾陀色,梵云袈裟野,譯為赤色」[A25]。可見這是赤多黃少的染色。西元七世紀前半,玄奘從印度傳來的報告是:「色乃黃赤不同」(《西域記》卷二)[A26]。據玄奘所見,那揭羅曷國保存的「如來僧伽胝袈裟,細㲲所作,其色黃赤」(《西域記》卷二)[A27]。梵衍那國所見的,阿難弟子「商諾迦縛娑(即商那和修)九條僧伽胝衣,絳赤色」[A28]。這雖不足證明佛與商那和修的服色,但可代表當時北印度的袈裟色。玄奘所見的「黃赤色」,「絳色」,「赤色」,就是義淨所傳的「赤色」,「黃赤和色」,不過黃赤的成分,多少不同些而已。西元六世紀中,真諦三藏傳說:「袈裟,此云赤血色衣」(玄應《音義》卷一四)[A29]。這都是一切有部的服色。至於玄奘所傳,赤色以外的黃色,應該就是南傳佛教的金黃色了。
請注意一項事實!有部律雖以青、泥、木蘭為如法的染色,但事實上已統一為赤色(微帶黃黑)。同樣的,上座系的《銅鍱部律》,只是除去正色,並未限定三衣的服色,而事實已統一為金黃色。僧衣服色的統一,並非表示全佛教的統一,反而是表示了宗派的對立。自聲聞學派分化以來,不但義理與修持方法,都有些不同;受戒、安居、布薩,甚至衣食住等生活習慣,也都是各有家風。同一宗派,同一律典,同一服色(後來宗派多了,就不一定如此),這是銅鍱部與有部的事實,明白告訴我們的。因之,在西元二、三世紀時,傳聞印度律分五部的服色不同,我是相信的。《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說:薩婆多部著絳色,曇無德部著皂色,迦葉維部著木蘭色,彌沙塞部著青色,摩訶僧祇部著黃色。《舍利弗問經》也說到五部服色不同,但說薩婆多部著皂色,曇無德部著赤色,與《大比丘三千威儀》說相反。然而事實所見,薩婆多部確是著赤色的,所以應以《大比丘三千威儀》說為正。律分五部,是北方佛教的實際情形,所以沒有說到南方的銅鍱部。我們沒有事實可證明大眾部不著黃色,所以對此五部的服色不同,不容懷疑。這一節,我要說明一點:古代僧侶的服色統一,並非全佛教的統一,而正代表宗派的對立,各有家風。現在南傳佛教的一色黃,並非律制;並非全佛教的服色應該這樣,而是說他們——錫蘭、緬甸、泰、寮、高棉的佛教,屬於同一宗派(上座分別說系銅鍱部)。所以,中國佛教是否「應該同南傳比丘僧服顏色一樣」,還值得討論!
九 中國僧眾服色沿革
中國佛教,與北印度及西域的佛教,有特深的關係(晉宋間,始漸接觸中印的佛教)。起初,出家者的名字,都加上師長的國名,如于、支、竺、安、康、白(龜茲),什麼都隨師學習,服色當然也跟著改了。其中北印度最盛大的學派,有部僧侶來中國的最多,也就與我國初期佛教的關係最深。《大宋僧史略》(卷上)說:「漢魏之世,出家者多著赤布僧伽梨」[A30]。這應是據《牟子理惑論》的「披赤布」而說。這是說一切有部的服色,但在中國,僧侶穿「緇色」,早已為社會所公認。緇色是「紫而淺黑」[A31],「淺赤深黑」[A32];如黑色再多一些,近於黑色。所以說到在家與出家,就說「緇素」、「緇白」、「黑白」。在北方,羅什的時候,已經如此。如姚興令道恆、道標罷道說:「苟心存道味,寧係白黑」(《弘明集》卷一一)[A33]?一直到北周時,還因「黑衣當王」[A34]的讖語,引起破壞佛教事件。在南方,宋文帝時,慧琳作《黑白論》;人稱慧琳為「黑衣宰相」。這都可為那時的僧侶,都著緇色衣的證明。梁簡文帝作〈謝敕賚納袈裟啟〉(《廣弘明集》卷二八),顏色是「鬱泥」[A35],似乎也是緇色。這種緇衣,實從有部的赤衣演化而來。赤衣並不是大紅,也是紅中帶(黃)黑的。黑少紅多,那種深紅(被喻為血色)的顏色,可能不為中國僧眾所歡迎,所以加深黑色,成為緇色。依律制,這是如法的染色,似乎比有部的更好些。不過,中國的僧服,不可能統一。律部傳來了《四分》、《五分》、《僧祇》、《十誦》;五部服色不同,也傳聞於中國了。在印度的聲聞學派,不但律制(寺院組織,衣食制度等),就是義理、修持,都各有特色。在中國,一方面是大乘盛行,一方面是缺乏一貫堅定的宗派意識。所以,會隨西來的服色不同而改變;也會探求律典,自行決定。緇白、黑白,雖成為公論,而據《僧史略》(卷上):「後周忌聞黑衣之讖,悉屏黑色。著黃色衣,起於周也」[A36](時在西元六世紀中)。緇衣外又多一黃衣,但不知是否如南傳一樣的黃色!
「滿朝朱紫貴」,正紅與紫色,是受人尊敬的士大夫的服色。據《事物紀元》:唐武后時,法朗等譯《大雲經》,並賜紫袈裟。這種賜紫的制度,一直沿用到宋代。紫色不屬正色,雖西方僧眾很少穿他,但也不違律制。唐時,印度佛教,除了黃色外,已統一為赤色。《四分律》南山宗的道宣律師,在《釋門章服儀》中說:「木蘭一染,此方有之。赤多黑少,若乾陀色。……今有梵僧西來者,皆著此色」[A37]。可見他雖然推重法藏部的《四分律》,而服色卻順俗而同一切有部。不過,三壞色中的木蘭,其實與赤絳並不相同(參五部服色可知)。木蘭色不如赤絳色的深紅,反而是黃赤雜和而帶黑色,也可說近於中國的緇色。儘管中國談律,以後都說南山,而服色卻並不尊重道宣的規定。到宋初,從贊寧的《僧史略》看來,僧侶服色,到處不同(也許是唐末衰亂,彼此割據所造成的不統一)。如說:「今江表多服黑色赤色衣。時有青黃間色,號為黃褐,石蓮褐也。東京(汴京)關輔,尚褐色衣。并部幽州,則尚黑色」[A38]。正黑色,贊寧也說是不如法的。大概是誤解「緇白」、「黑白」的本意,以為緇色就是正黑色吧!
元世祖時,「賜講經僧紅袈裟」(《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一)[A39],可說是大紅祖衣的來源。到明初,國家對佛教有一番整理的意願,曾分僧眾為三類:禪僧、講僧、瑜伽僧(密宗、應赴僧)。規定為:「禪僧衣黃,講僧衣紅(承元制),瑜伽僧衣葱白」。明代重禪,也重黃色。舊有佛著金縷衣的傳說,而黃色又是王家的服色。所以不但規定禪僧衣黃,太祖還賜遂初法師「金縷僧伽梨」;成祖賜雪軒禪師「金襴衣」(《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卷三)[A40]。然而,這些已早成陳跡!現在服色紛亂,雖不一定「有違律制」,但如能統一服色,表現中國佛教的統一,到底是一件好事。至於什麼顏色更適合些,那應該要在尊重律制,尊重傳統的原則下,而後審慎的決定他!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21 冊 No. 21 教制教典與教學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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