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僧才之培養[A1]
一 弘法人才的重要
佛法要想昌明與興盛,說來原因很多。對外說,必須政治安定,社會能善意護持;對內說,必須有組織的清淨僧團,和善巧的弘化方法,如此才能使佛法普及於民間。但其中主要的,不能不說是弘法人才的問題。有了優秀的弘法人才,其他的事情才有辦法。因此,要想中國佛教能夠真正發揚光大,對於弘法的人才問題,不得不認為是首要的問題。
自從佛陀的教化播揚人間以來,弘法的任務,多屬出家僧眾。也有在家居士,聲聞中如質多長者,菩薩中如維摩詰長者、勝鬘夫人等。他們對於弘化之功績,都有很大的貢獻。但是住持佛法的重任,從來都以出家眾為主體。所以說到弘法,固然希望大心居士們多多熱心弘揚,然而根本問題,對於出家僧眾,覺得更要發心來盡力培養和造就。
培養佛教的弘法人才,決不單是對佛教有所認識,因為弘法不只是知識的灌輸。尤其是身為宗教師的出家眾,要想真能夠攝受廣大信眾,給予佛法的真利益,除佛教知識外,必須具有高尚的德行,和精勤的修持,如此才能使信眾們建立信心,進而引導他們深入佛法。佛陀教化弟子們,無非以三學、六度為修學法,學佛也即是修學這些。因此從古以來佛教優秀弘法人才的輩出,無不以三學、六度為修學內容。唯有依於佛法——三學和六度去真實修學的出家僧,才足以化導信眾,使其由仰慕而生敬信,由敬信而發心修學,由修學而深入。
二 律學中心
雖然如此,事實上,從古以來,學眾的培養,各有重點不同——或戒、或定、或慧。如佛在世時,以建立清淨僧團為中心,用以訓練僧眾,陶鑄聖賢。這主要以戒學為基本,以定、慧為進一步的修學。所以佛說:「佛滅後,解脫戒經是汝大師」[A2]。佛陀的本懷,要弟子們能依戒而住,以戒為師。所以說:有清淨如法的僧伽,就是正法住世。以戒學為基本來訓導弟子,這是將出家弟子們的生活,導入於有組織、有紀律的道德生活中。對個人說:能使戒行清淨,不犯重戒;即使少毀輕戒,即能懺悔,還復清淨,使學人身心安於清淨律儀中。另一方面,對於大眾團體生活之規律生活,漸漸熟習,了知如何出家,如何受戒,如何「布薩」,如何「安居」,乃至穿衣、吃飯、求醫藥、出入往返,一切生活方式,都契合於清淨律儀生活。要知道,佛法能否住世,不只是個人的修證問題。據說:古佛沒有依法攝僧,所以佛法不能久住。必須以大眾增上力量,而使修學者的身心易於獲得清淨,佛法由此更易延續,更能適應於社會而發揚。所以佛陀建立僧團,其方法是「以戒攝僧」。其目的是以戒學引導大眾生活於清淨律儀中,來完成僧眾的自律和化他。有關自律的一部分,即是「戒經」;有關大眾一切生活規律,是「犍度」。因此,出家眾不但要嚴守戒律而自度,更要熟習僧團中一切僧事。這些,佛陀都有極嚴密的制度,如限定收徒、傳戒之資格方法,不使師資偽濫等。佛制:比丘、比丘尼,必須依止師長,五年內不離依止,不能一晚離依止而住。在此五年內,依師學習,一方面修學戒律,一方面熟習僧團中的一切僧事;其餘才修禪觀,或去善知識處請求教授教誡,同道們相互議論等。因此,定、慧的修學,是以僧團的戒律為基礎。古說:「五夏以前,專精戒律」[A3],就是此意。然此非專學戒律,是要出家弟子們,安住於律儀僧團中,完成高潔的僧格。如五年而尚未學成,或者不知僧事,規定再住五年,必須對於戒律生活完全學成為目的。如還不成,這就叫作啞羊僧了。
律上說:僧有四種:一、真實僧,即證得果位以上的聖者。二、有羞僧,具有慚愧心,以戒定慧修學,但尚未證得聖果。三、無羞僧,雖然修學佛法,而戒行不能清淨,或犯而不知懺悔(如毀犯四根本大戒,就不名為僧了)。四、啞羊僧,對於戒定慧不能修學,不知僧團的一切僧事作法。如對僧事,不知同意(「與欲」),不知贊成(「默然」),不知反對(「說」),不知揭發(「舉」),不知懺悔法,不知滅諍法,不知羯磨法,不知如法不如法,不知清淨不清淨,不知成就不成就等,所以無資格成為僧團中的一員。像這樣的人,在清淨僧團中,只有增加團體的紊亂和不安!
在印度初期佛法時代,佛陀顯著的指出弟子們應修學的方案和程序,即每一弟子要依止師尊,精勤修學,陶練成完滿的僧格。在大眾和樂、尊師重道、淨化身心的和諧氣氛中,而自求解脫或外行教化。弟子們能「依戒而住」,使佛法能一天一天的發揚,是有其原因的。如依戒而學,完成僧格,這雖說不是佛陀的最高目的(更高的為禪定與智慧),但在社會一般的眼光中,一個組織健全,有紀律的清淨的僧團,是怎樣的值得讚歎!所以能使「不信者生信」[A4],「已信者增長」了。所以以戒為基,建立清淨僧團,佛門中之龍象才能從此中陶練出來。我們中國佛教,從前在大陸時,不是說不傳戒,只是戒期完畢,戒牒到手,到處雲水掛單,流為有養無教的一群,佛教當然衰落下來!像這樣的授受戒法,不能說沒有益處,但不能合於佛意,不能在和樂清淨僧中,培養僧才,住持佛教。
三 禪學中心
佛教最初傳入中國,原來也是沿襲佛陀在世的制度,依戒修學。不過因當時的國情,未能養成如印度那樣的依戒而住的規模。特別是當時的中國佛教,大小乘兼弘而以大乘為主,大乘重禪慧,對重戒的精神就不免輕忽了!
中國佛教能夠陶練佛門的高僧大德,培植佛教弘法人才的,在中國佛教史上,第一要推禪宗。唐代以來,使寺院幾乎一律稱為「禪寺」,可見禪宗的力量,在當時如何的壯大!禪宗以禪(定學)為中心,對於戒律或聞思經教,都是其次。禪者善能激發各人的道念,發心為生死大事而勵力參究。在禪者看來,若吾人自心清淨,自然性戒不犯,所以唐代百丈、馬祖們,離開律院,別立禪寺,使住眾們一心一意在禪思上下功夫。當時由於教法興盛,僧徒們有反求實踐的傾向,個個都傾向於參究力行。同時,禪寺中並不是完全拋棄了聞思慧,因為禪堂內有寺中的住持、首座、堂主們,隨時隨地指導清眾,每天有定時的開示,對於學者行為舉止,都有剴切的警策與指示。由於這種大眾共同熏修的關係,漸漸產生了大禪寺,演出大叢林的制度和清規。一班清眾們,安居於這有規律,淳樸生活的禪堂內,早晚參究、上堂、小參,隨時接受善知識的開示教導,為了明白生死大事,參透本來面目而發奮修持。經過數年的修學,能開悟見性的不要說,即使參不透本來面目,因為經過數年大冶洪爐的陶練,也會養成道貌岸然,威儀庠序;其心胸豁達,氣度之渾樸與嚴肅,與常人大有不同,一出山門,使人見了,油然生起仰慕的心情,因此禪宗千百年來能維持到近代。這並不單是依賴禪宗的制度的,而是以大眾參究,互相警勉的力量,作為禪宗內在活力之來源。寺內的住持,為一寺之領導者,每日帶領清眾,上堂、說法,作種種法事。有多年的禪觀功夫,經過長期的訓練,熟習禪寺的一切制度,才出來當職事。監院職事們,他們發心為大眾服務,使清眾們能夠專心修學。由於善緣具足,清眾們也就放下一切安心向道,經過大冶洪爐千錘百鍊,而成為一代的高僧、祖師。這種以禪為中心而參究的力量,在當時成為中國佛學的重心,不但影響了整個中國佛教,而且間接地孕育出中國理學的產生。原因是禪者能做到僧儀如法,內心清淨。以明淨禪心而引發出智慧,運用善巧的方便,使佛法的真義發揚光大。倘若不發展為集團的參究修學,個人的修證,也不過是個己的解脫,未必能使佛法光大,使佛法久住。
佛法到了近代,衰微不堪,禪宗失去了以禪為中心,陶冶僧才的本旨。禪寺的住持們,都以問事為目的。監院職事們,好像全寺大眾的統治者。有的專意修建,有的專心應赴。發心修學的清眾們,精神失去了依託,所以佛門禪風不能保持,禪堂的制度一切皆變了質。這證明了禪宗以禪思參究為中心,大眾熏修,互相警策,才能使大眾和樂清淨,才有佛門的龍象輩出。
四 教學中心
弘法人才的培養,是要在清淨和合的僧團中:這或以戒律,或以禪思為中心,上文已經說明。若再從佛教史去考察,還有另一方式,是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中心的。他們對於根本戒,當然嚴持不犯;其餘戒律和禪,也都能隨分隨力去修學,不過特重於聞思的慧學;從此發出的龐大力量,曾為興隆佛教之主要動力。如唐代玄奘三藏留學印度時,當時的那爛陀寺,住有千餘僧眾,每日到處公開講習教典,大家互策互勵,對於廣大精深的佛法,作一種深刻的研究。因此有些法師們,能通曉(不是泛泛的讀懂而已)五部、十部或二十部以上的經論。法師資望的高下,是以通達經論多少而定,予以不同的待遇和器重,蔚為一時的學風。這一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中心的僧團,在西元五、六、七世紀間,成為國際佛教中唯一的最高學府所在。國內外的佛教徒,能不辭跋涉之苦而前往參學;學成後,再各化一方,傳播法音。他們是在信、戒的基礎上,聞思教學,以睿利的明智,對於傳下的大小乘義理,修持方法,作一番更深刻的鑽研。對空、有學派思想,作進一步探討,思辨和抉擇,而後將深奧的佛法,予以廣大的闡揚。在這勇猛精勤的修學中,無疑的對於佛法的信念,有著更深的建立。堅貞卓絕的宗教精神,從此引發,為佛法的發揚光大而努力。這是那爛陀寺的學術精神,也可說:是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主,對於佛教文化發揚給予重大的貢獻。
聞思經教的慧學,在組成清淨僧團,及僧眾們之信念與造詣,也許不如以戒律或禪思為中心的,來得較為堅強和深厚;但對於普遍發揚佛教文化,摧伏邪外之巨大力量,卻有它不可磨滅之功績。這如以聞思教學為中心的西藏佛教,自阿底沙從印度傳入西藏,成為甘丹派,奠定了西藏佛法的特質。中國元代時,由於藏僧重視政治權力,不能重視教學,有的專重修證,以神通攝眾;甚至娶妻畜子,一切俗化了,佛教落入衰微與紊亂狀態。明初宗喀巴大師起來革新,也可說復古——阿底沙大師的舊傳:僧徒須嚴謹律儀,才恢復寺院的清淨,重聞思經教的慧學。在依於信、戒的聞思中,團結僧眾而發生龐大力量,挽回了西藏佛教的厄運,成為一般所說的黃教。黃教在西藏,可以與中國唐代的禪宗相媲美。凡學佛者,進住寺院,除禮拜、念誦、懺悔等而外,重視研究經教,尤其是對於佛教的「戒律」、「因明」、《俱舍》、「中觀」、《現觀莊嚴論》——五大部,成為造就僧才必修之課程。他們不只修學,而在同一寺內或寺與寺間,乃至在全藏中心地的拉薩,舉行辯論大會,眾多義學的僧眾,聚集問難辯論。若對此五大部之義理,能答辯無礙,即考試及格,被稱為格西(法師)。由或全藏,或一地區,一寺院的論辯考驗不同,所以有一等格西、二等格西等差別。西藏政治中心的拉薩,也成為佛教的中心。對於佛法有造詣的格西們,專門從事教學,培養僧才。因此,西康、蒙古、青海,甚至內地的佛徒,以仰慕藏地佛教的心情,不遠千里去修學。學成後,再回本土,弘傳其所學。使藏文系的佛法延續發揚,其得力處,不能不歸功於聞思教學為中心的教派。
近代中國佛教,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重心的,要算是虛大師所創辦的佛教教育。依大師的意見:建立僧伽,是以律儀為基礎的,希望佛教青年,能從佛學院之初級(重律儀)、中級、高級次第修學。在此數年中,先對出世間學有一深刻了解。平時,早晚大眾共修,以堅定佛法之信心。這樣,不但可以培養成一些弘法人才,同時也能使他們處理僧事。再於高級之上,設立專修處,供他們專精於某一宗——或禪或淨等,作一番修持,希望能做到行解相應,而成為真正的佛教人才。所以大師的建僧方式,大體與宗喀巴相近,也是以信戒為基,以聞思慧為中心的。可惜大師之理想,至今從未實現,而只是一些補習教育。雖有不少學僧,多少能為佛教而盡力,但不夠清淨嚴肅,不易達成整建僧團,引導信眾的目標。就是對於教理的修學,也還差得太遠。有些人誤會大師所辦之僧教育,與社會學校一樣,實在是未能了解大師的本意。總之,虛大師訓育僧才之思想,確是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中心的。
五 現代的弘法人才
從上來的例證,我們可以獲得這樣結論:要使佛法昌明發達,即需要弘法人才。要有佛教弘法人才輩出,必須佛徒們養成向學的風氣。這不外以戒、禪、慧為修學訓導之中心,決不能離此修學而有所成就。當然有些出類拔萃的僧才們,不須良好的修學環境,自能發心自修,德學成就,成為一代之高僧,但這非具有深厚的善根和宿慧不可。這究竟是少數中之極少數,不能以此為標準來希望佛教復興。因此,希望佛教弘法人才的產生,須以念誦、禮拜等來增長信念,進而彼此間和樂共修,組成清淨僧團,培養向學的風氣。這樣才能發生一種巨大力量,使衰微的佛教能振興起來!弘法利生是每一佛子之天職,熱心佛教的大德們,應考慮到復興佛教的力量,究竟是在那裡?
最後,要說到兩點:第一、今日是知識發達的時代,佛教徒要想降服魔外,高建法幢,這必須對深奧的佛法,有一番深入,才能以深入淺出的善巧方便來施化,使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長。眾生根性不一,當然可以種種法門,或者不需語言文字,以身教感召別人。但約廣大人心和現代風尚說:弘法者對於廣大精深的佛法,必先要有明確的深刻的理解。從深廣的義理中,不但能條理嚴密的發揮深義,更能提出簡要的綱宗,使大眾可以對佛法有一正確扼要的觀念,如此才能使現代人士易於接受。大師曾以唯識學——適應現代科學方法來教化他人,就是因為這個。實際上,佛教任何義理,都可以此方法表達出來。
第二、一個身為宗教師的,要教化他人,除了對佛法具有深刻了解之外,對於一般世間知識,也應有廣泛的涉獵,這倒不是說對於現代知識都應該專心研究。如中國佛教史上的道安、慧遠大師們,對於中國學術都有很好的造詣;出家學佛後,才能引導當時社會一般的知識界歸向佛法。印度的馬鳴、龍樹、無著、世親諸大論師們,那一位不是當代有名的大學者?對於流行的四吠陀典和十八大論等,都有過研究,這才能以佛法融通世學,批評世學,從相互比較中,顯出佛法之精深與高妙,使人們易於崇信而接受。以其他宗教之牧師、神父們來說,他們要作一個傳教師,都是在一般大學知識以上,再予以數年的宗教教育,才能到處傳道,發生良好的效率。雖說他們以物質來引誘,但傳道人才之造詣,有他們的長處。不要以為過去唐代禪宗之發揚,專於著重自身的熏修,無須了解其他。不知禪者的力求實踐,不重聞思經教,正因為那時的教學,已極為發達普及,而我們現在是怎樣呢?當時的對手,是儒、道,禪者多少有些認識,而現在世間的學術,又是怎樣呢?在現代,對於無邊佛法的義理,不能隨分隨力的聞思修學;對世間知識太欠缺,要想弘法利生,確實是件難事!
有些熱心的佛徒們,為了佛法能夠深入民間,提倡一些最簡單的道理,最簡單的修持;或者利用歌唱、幻燈,這自然是引導信佛的大好方便!但從遠大處著想,要使社會人士對於佛法有真確的信解,要攝受現代的知識人士,那麼單憑這些通俗的說教,是不能達成佛教中興的目的。必須依上面所說的集體修學——戒、定、慧中心的修學法,造就高深的僧才,才能成功。
以現代說:佛法之自修、化他,虛大師的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中心,不能不說是正確的。過去大陸的佛教已成過去,現實又因人力、物力關係,不能理想的培養弘法人才。但大家能認清這一發生佛教大力量的根本辦法,到底是有益的。如注意「信心堅強」,「戒行清淨」,以念誦、懺悔等來培養宗教情操,而將自己安立於僧團中,安立於聞思經教的慧學中,不求速成,以待時節因緣,才是現在佛教無辦法中的辦法。(印海記)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21 冊 No. 21 教制教典與教學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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