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止持會集卷第九
第十二異語惱他戒
若比丘妄作異語惱他者。波逸提。
第十三嫌罵戒
若比丘嫌罵。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羅閱城耆闍崛山中。沓婆摩羅子為差使。知僧臥具。及差僧食時。慈地比丘於眼見耳不聞處。自相謂言。沓婆摩羅子有愛恚怖癡。餘比丘語言。莫作是說。報言。我不面說。在屏譏嫌耳。佛知初為結戒云。若比丘譏嫌波逸提。復更於耳聞眼不見處。自相謂言。有愛恚怖癡。諸比丘語言。佛不制戒云譏嫌波逸提。報言。我不嫌是罵耳。故有第二結戒也。此是性罪。由謗讟事瞋恨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妄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若面譏嫌。齊眼見不聞處。言有愛等。若背面罵。齊耳聞不見處。言有愛等。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嫌罵比丘。說而了了者。波逸提 不了了者。突吉羅 若上座教汝嫌罵。若受教嫌罵。突吉羅(其教者。例推亦難迯此罪)。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有瞋恚心。二是僧所差人。三出言嫌罵。四說而了了。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其人實有是事。恐後有悔恨。語令如法發露。或戲語。或夢中語。欲說此乃錯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嫌而不訶責者。得越毗尼罪。
訶責而不嫌者。得越毗尼罪 亦嫌亦訶責者。得波逸提罪 嫌非訶責者。持[A2]己器中食。比比座器中食。作如是言。平等不。是嫌而非訶責 訶責而非嫌者。[A3]但言有愛恚怖癡。不以所分得物相比也(亦嫌亦訶准此可知)。
善見律云。譏嫌被僧差人。波逸提 嫌餘人。突吉羅。
摩得勒伽云。罵畜生。突吉羅。
此戒大乘同制。
第十四敷僧臥具不舉戒
若比丘取僧繩牀木牀。若臥具坐褥。露地敷。若教人敷。捨去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城中有長者飯僧。十七羣比丘取僧坐具。在露地敷。而經行望食時到。時到[A4]已不收攝。便赴食。僧坐具即為風塵土坌。蟲鳥啄壞。污穢不淨。諸比丘譏嫌。白佛結戒。此是遮罪。因臥具事由輕慢心。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取僧繩牀下明僧物僧用。若教敷下結成所犯。律云。眾僧物為僧。屬僧物者[A5]已捨與僧。為僧者。為僧作未捨與僧也。屬僧者。[A6]已入僧[A7]已捨與僧。繩牀者有五種。旋脚。直脚。曲脚入陛。無脚。木牀有五種。亦如是。臥具者。或用坐。或用臥。褥者。是坐褥也。在露地(謂無覆葢。楝非屋內)。若自敷教人敷(敷謂安布也)。若去彼有舊住比丘。若摩摩帝。若經營人。當語言。我今付授汝。汝守護看(此謂教人舉也。舉者謂好收攝)。若都無人者。當舉著屏處而去。若無屏處。自知此處必無有破壞。當安隱[A8]已。持麤者覆好者上。而去(此謂自舉也)若即時得還。應去。若疾雨疾還。不壞坐具者。應往。若中雨中行。及得還者。應往。若少雨少行(少行謂徐徐行也)。及得還者。應去(毗尼母云。如來所以教諸比丘護敷具者。見五種過一不欲令。風吹。二不令日[暻-京+恭]。三不令天雨四不令塵土坌之。五不令蟲鳥敷具上放不淨)。
結罪 是中犯者。若不作方便而行。初出門。波逸提(本因露地敷具。今制約門者。是就彼時給孤獨園祇桓太子所建之都門而言。其中寬廣不無露地。可知如依此時論。但出僧伽藍之大門為准)。若一足在外。一足在內。欲去而不去還悔。一切突吉羅 若二人共一牀坐。下座應收而去。下座謂上座當收。而上座竟不收。下座犯波逸提。復以非威儀。突吉羅(此謂下座禮失尊𢍉。所以更加一非威儀罪)。上座謂下座當收。而下座不收。上座犯波逸提(此謂上座應教下座。既自不舉。復不教舉。縱是上座。亦結本罪)。若二人不前不後。俱不收。二俱波逸提 若餘空繩牀木牀踞牀。若几浴牀。或臥具表裏。若地敷。若取繩索毳。貯放露地。不收便去。突吉羅 若敷僧臥具。在露地不收而入房坐思惟。突吉羅(思惟乃習觀坐禪也)。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私用僧物。二敷於露地。三不收而去。四兩脚出門。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如上付授。乃至少雨少行得還者。諸餘空牀等。收[A9]已而去。若為力勢所縛。若命梵二難不作。次第而去。若二人共坐。下座應收。若收[A10]已入房思惟。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善見律云。他人私物不舉。突吉羅。
摩得勒伽云。自臥具不舉。不使人舉。突吉羅。
十誦律云。諸比丘食竟。有諸白衣。即坐僧臥具牀上。應待白衣食竟。若有病者。不能久待應去。隨見者應舉 若失戶鉤戶鑰。無舉處。若八難中。一一難起不舉。不犯。
律攝云。若無苾芻。應告求寂。此若無者。囑近施主。無施主者。應觀四方。密藏戶鑰。方隨意去。若憶而不舉。得本罪 若忘念者。[A11]但得惡作罪 若路逢苾芻來者。應須指的告戶鑰處。有五種人。不堪囑授。謂無慚愧。有讐隙。年衰老身。帶病未圓人 若苾芻路中。許他舉。來至寺內。初夜不舉。乃至明相出。不損而舉。得惡作罪 若損而舉。得墮罪。
附考 律攝云。凡是僧伽所有衣服。不將餘物。而襯替者。不合受用。是所替物。亦非疎破 若用僧敷具。有損壞者。不應默然捨不料理。有破穿處。應須縫補。若斷壞者。應為連接。若不堪修補者。用充燈炷。或為拂帚。或斬和泥。用塗牆壁。或填孔隙。令施福增 門人弟子每於月八日十五日二十三日。月盡日應觀師主臥具拂拭曬曝。若不為者。咸得惡作。若無門徒。自須料理 凡聽法時。不應與苾芻尼及俗人求寂。同一氈席相近而坐。授學之人亦不同座。有難緣。非犯 無夏苾芻不應共三夏者同座而坐。一夏者不應與四夏者同座。二夏以去得共大三夏者同座 若白衣舍處所迮時。雖鄔波䭾耶同座。非犯(鄔波䭾耶。此翻親教師。即和尚也)。於一牀上聽坐三人 不應一牀二人同臥。有慚愧者。無犯 若在行途。得大帔中間。衣隔同臥。非犯 若有施主。以衣物布地。延請法眾。願為蹈者。或寶莊飾師子座上。以俗人衣敷設者。苾芻應生愍念。起無常想。蹈坐非犯。為令外道生信敬故 若施主借僧褥席應與。事了應令送歸。有污應洗 若火燒寺。先出[A12]己衣鉢。次出常住貲財令無力人一處看守(言無力人者。意在能守。不能持行也)。其火若滅。不應輙入大水漂。亦應准此。
此戒大乘同學。
第十五僧房不舉臥具戒
若比丘於僧房中。敷僧臥具。若自敷。若教人敷。若坐若臥。去時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有客比丘。語舊住比丘言。我在邊僧房中。敷臥具宿。後異時不語舊比丘便去。僧臥具爛壞。蟲咬色變。舊住者久不見。客比丘到房看之。見[A13]已譏嫌。白佛結戒。此是遮罪。由敷具事不敬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於僧房中下明僧用僧物。體通四方。物局住處。去時下結成所犯。律云。僧物臥具付授護舉如上。若無人付授。不畏失。當移牀離壁。高支牀脚。持枕褥臥具置裏。以餘臥具。覆上而去。若恐壞敗。當收臥具氈褥枕舉。置衣架上。豎牀而去(前戒露地。此以僧房為異 十誦律云。房者或屬眾僧。或屬一人極小。乃至容客比丘四威儀行住坐臥)。
結罪 是中犯者。不作如是方便而去。若出界外。波逸提 一脚在界外。一脚在界內。還悔而不去。一切突吉羅 若期去而不去。突吉羅。若即還二宿在界外。至第三宿明相未出。若不自往房中。不遣使語摩摩帝及知事人。言掌護此物者。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受用僧物。二去不自舉復不語主。三兩脚出界。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作如上次第事去。若舍壞崩落火燒。若有難緣。第三宿明相出。不自往。不遣使語。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善見律云。內房敷僧臥具。若無籬障。去離一擲石外。還惡作(此以中人擲石處)。二擲石。還墮罪僧祗律云。若欲去時。房舍內當灑地令淨。枕褥曬令燥語知。牀褥人知 若在俗家宿。去時應示語。若草敷者。去時應問。此草欲安何處。隨主人語安之。若主言但去。我自料理。應少斂一角而去。
根本律云。苾芻雖在俗舍。用草敷時。亦應捨去所臥之草。白施主知彼云。留即留。若違。得越法罪 此戒大乘同制。
第十六強奪止宿戒
若比丘知先比丘住處。後來強於中間。敷臥具止宿。念言。彼若嫌迮者。自當避我去。作如是因緣非餘。非威儀。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祗園精舍。時六羣比丘與十七羣比丘。在拘薩羅國道路行。至無比丘住處村。十七羣與六羣言。汝是我等上座。應先求住處。我等當後求。六羣報言。汝等自去。我不求住處。十七羣即往求住處。自敷臥具止宿。六羣知[A14]已。乃往語言。汝等起當以大小次第止。十七羣不允。即強在座間敷臥具。十七羣高聲言。諸尊莫爾。眾中有少欲比丘譏嫌。往白世尊。此初結戒也。於是諸比丘不知先住處。非先住處。後乃知是先住處。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故復為僧。第二結戒也。此是性罪。由臥具事情生不忍。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知先比丘下恃尊強宿。作如是因緣下結成所犯。知者(或自了知。或他告知。顯非不知)。先比丘住處者(謂彼比丘先[A15]已在中。安靜止宿)。後來者(謂後至比丘。恃勢彌為。故意放肆。於彼臥具中間。更重敷[A16]己臥具。縱身其上坐臥也)。律云。中間者。若頭邊。若脚邊。若兩脇邊。臥具者。若草敷。若葉敷。乃至地敷臥具。念言等者(念言揀非口語。乃意內生不善之念。謂被迮苦所逼不樂。彼自當避我遠去。何必加以言遣)。作如是因緣非餘者(謂作如上強緣。令他自避。非為餘事因緣也)。非威儀者(謂先止者未曾遜請。後來者必欲安宿。四儀紊亂。非僧所宜也)。
結罪 是中犯者。隨轉側脇著牀。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處先有人。二心存惱亂。三強敷具竟。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先不知。若語[A17]已住。若寬廣不相妨礙。若有親舊人。教於中敷。若倒地。若病轉側墮上。若被繫閉。若命難。若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住處少。一比丘當一住間敷牀褥。尼師壇覆上[A18]已。向和尚阿闍黎。或禮拜問訊。或受經去。後比丘來。却先尼師壇。自敷尼師壇。坐[A19]已作細聲唄。先住比丘來見[A20]已。作是念。誰能斷他法。即自持尼師壇去。是後比丘波逸提。坐禪病亦如是 若後來眠他牀上。若是上座者。應語言。長老。不知世尊制戒耶。若眠比丘是下座者。應訶責。汝不善。不知戒相。汝不知世尊制戒。云何後來眠他牀上 若比丘在他處經行者。見先比丘來。應當避去(他處者。謂先有他比丘。於此處經行。後來比丘亦經行此)。若比丘夜眠時。雖振動寱語。不作擾亂意。無罪。擾亂比丘。波逸提。
十誦律云。若能敷者。波逸提 不能敷者。突吉羅 若為惱他故。閉戶開戶。閉向開向(向謂窗牖也)。然火滅火。然燈滅燈。梵唄讀經。說法問難。隨他不喜事作。一一波逸提。
附考 律攝云。大小便室不依大小。在前至者。即應先入。便利既了。不應久住 洗足之處。須依長幼 僧伽器物。下至染器。在前用者。皆待事畢。不應依年大小。奪先用者。亦不應器中。安少染汁。作留滯心。廢他所用 讀誦經時。先來[A21]已坐。不應依大小令彼起避 僧伽剃刀既用[A22]已了。應復本處。不應停留。更備後須此等。不依行者。咸得惡罪 此戒大乘同學。
第十七牽他出房戒
若比丘瞋他比丘。不喜在僧房舍中。若自牽出。教他牽出。波逸提。
緣起 佛在祗桓精舍。六羣及十七羣行處同前。十七羣入寺。掃灑房舍。敷臥具止宿[A23]已。六羣知之。即往入房令起。隨戒次坐。十七羣報言。長老實是我等上座。然[A24]已先語。今不能起。六羣強牽瞋不喜驅出房。佛為結戒。此是性罪。由臥具事瞋惱他人。制斯學處。
釋義 瞋他等者(謂情懷不悅。於他不安。惡行所為故)。牽出者(根本律云。或言驅出。或以手牽。自作使人)。
結罪 是中犯者。若自牽。若教人牽。若牽多人出多戶。多波逸提 若牽多人出一戶。多波逸提 若牽一人出多戶。多波逸提 若牽一人出一戶。一波逸提。
若持他物出。若持物擲著戶外。若閉他著戶外。盡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瞋他心。二彼是無過比丘。三牽出戶外。
兼制 比尼丘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無瞋恨心次第出。若共宿二夜至三夜。遣未受戒人出。若破戒。破見。破威儀。若為所擯(謂僧[A25]已滅擯之)。若應擯(謂比丘所犯事。是應滅擯者。僧未與作滅擯羯磨也)。若有命難。梵行難。驅逐如此等人。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若將其所不喜人。來共房住。欲令自出。若出若不出。皆突吉羅 牽比丘尼。及餘三眾出。突吉羅 若牽無慚愧人。若欲降伏弟子。而牽出者。不犯。
律攝云。若有苾芻。是鬬諍者。戒見軌式。多有虧違。如此之人瞋而或出。若無善心。亦得惡作(瞋而或出者。乃現權折伏。而非實瞋故。無罪。無善心者。謂絕憐愍。不以折伏心故得罪)。若於非僧房處。曳出清淨苾芻。得惡作罪 若破戒人大眾應共驅出。若倚門。若抱柱。咸應斫去。并推出之事殄息。後所斫截處。僧應修補 若門徒等。冀其懲惡。牽出房時。無犯。然不應令出其住處。若無破戒罪。[A26]但難共語者。應為曳韁法。而折伏之(言曳韁法者。謂暫捨置。不與共語同事。如惡馬難調。應合韁[A27]杙而捨棄之)。若於住處。龍蛇忽至。應彈指語曰。賢首汝應遠去。勿惱苾芻。若告[A28]已不去。應持軟物。而羂去之。勿以毛繩等繫。勿令傷損。於草叢處。安詳解放。待入穴[A29]已。然後捨去 若棄蚤虱等。應於故布帛上。觀時冷熱而安置之。此若無者。應安壁隙柱孔。任其自活。
僧祗律云。若駱駝牛馬在塔寺中。畏污壞塔寺。驅出者。無罪。
此戒大乘同制。
第十八重閣坐脫脚牀戒
若比丘若房若重閣上。脫脚繩牀木牀。若坐若臥。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諸比丘在重閣上住。坐脫脚牀。坐不安詳。閣薄。牀脚脫。墮下止宿比丘上。傷身血出。有慚愧比丘嫌責。佛為結戒。由臥具事及不慎威儀。制斯學處。
釋義 律云。房者。若僧房。若私房。重閣者。立頭不至者是。脫脚牀者。脚入陛(謂脚入陛孔。不以楔堅故所脫脚 薩婆多論云。凡坐臥法。一切安詳。若不審詳者。必有所傷。兼壞威儀)。
結罪 是中犯者。若坐若臥。隨脇著牀。隨轉側。波逸提 除脫脚[A30]已。若在獨坐牀。或一板牀。或浴牀。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住閣板薄。二閣下有人。三牀壞脫脚。四不安詳坐臥。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坐旋脚直脚曲脚無脚牀。若重閣上有板覆。若反牀坐。若脫去牀脚坐。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閣下無人坐。無犯。
此戒大[1]成同學。
第十九蟲水澆泥草戒
若比丘知水有蟲。若自澆泥若草。若教人澆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拘睒彌國。闡陀起大屋。以蟲水和泥。教人和。諸居士見。以無慈心。害眾生命。譏嫌。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有疑。不知有蟲無蟲。或有作波逸提懺。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復與第二結戒也。此是性罪。由用水事無慈悲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殺根本種類。
釋義 知者(或自察知。或他語知)。水者(謂河池井水。乃至漿等類)。蟲者(五分律云。有蟲水者。囊漉所得。肉眼所見)。澆者(漓也。亦是用水之異名。五分律云。用有內外。內用者飲食之屬。外用者澆灌浣濯洗浴之屬。此間為外用故。制其內用。如後所禁。此二用皆顯於慈護有情之微細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知水有蟲。用澆泥草。若以草。若土擲。有蟲中者。波逸提 除水[A31]已。若有蟲酪漿清酪漿。若漬麥漿。以澆泥若草。若教人澆者。波逸提 若以土若草。著如上有蟲等漿中。若教人者。波逸提。
若蟲水有蟲水想。波逸提 蟲水疑 無蟲水有蟲水想 無蟲水疑。盡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知水有蟲。二作有蟲想。三自教澆用。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知有蟲。作無蟲想。若蟲大。以手觸水令蟲去。若漉水灑地。教人灑。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善見律云。自澆者。隨息一一波逸提(息者止也)。若教他澆。隨語語得波逸提。
根本律云。河池水處。多有蟲魚。苾芻殺心決去水。隨有蟲魚命斷之時。皆得墮罪 若不死者。皆得惡作 若於此水處堰之令斷。於其下半。隨蟲命斷。或時不死。得罪同前。
此戒大乘同制。
附考 僧祗律云。若比丘營作房舍須水。若河若池若井。漉取滿器。看無蟲。然後用。若故有蟲。當重囊漉。諦觀之。若故有蟲。至三重。若故有蟲。當別作井。如前諦觀。若故有蟲。當捨所營事。至餘處去。蟲生無常。或先無今有。或今有後無。是故比丘日日諦觀。無蟲便用。
薩婆多論云。殺生有三種。有貪毛角及皮肉而殺眾生。有怨憎恚害而殺眾生。有無所貪利。有無瞋害而殺眾生。是名愚癡殺。此戒用有蟲水。是謂愚癡殺眾生。
第二十覆房過三節戒
若比丘作大房舍。戶扉牕牖。及餘莊飾具。指授覆苫。齊二三節。若過。波逸提。
緣起 佛在拘睒毗國美音園中。闡陀起大房。覆有餘草。復更重第三。猶有餘草。彼作念言。我不能常從檀越求索草。為更重覆不止。屋便摧破。諸居士見。共皆譏嫌。時有知足比丘。聞之白佛結戒。此是遮罪。由房舍事貪慢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作大房下明其營造。若過下結成所犯。律云。大舍者。多用物(律攝云。大住處有二種。一形量大。二施物大。此據形大。有主為作)。及餘莊飾者。刻鏤綵畵。覆者有二種。縱覆。橫覆(按西國所造室宇盡觀。板屋平頭。壁泥石灰。覆以種繫。或苫茅苫草及以板木。戶牖。垣牆圖畵彫鏤。種種奇製。嚴飾不一。今律云及餘莊飾者。乃是總句也)。彼比丘指授二節覆[A32]已(節謂節度也)。第三節未竟。當去至不見不聞處。
結罪 是中犯者。若二節覆[A33]已。第三節未竟。不去至不見不聞處。第三節竟。波逸提 若捨聞處至見處。捨見處至聞處。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作房廣求。二貪造堅固。三過覆看竟。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水陸道斷。賊難。惡獸難。水大漲。或為勢力所持。若被繫。若命難。梵行難。指授第二。至第三節未竟。不去至不見不聞處。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薩婆多論云。凡作房法有三。上中下覆房法。各自有限。若下房以中上房覆法者。以鎮重故。兼頓成故。若用草覆。草草波逸提 若中房以上房覆法者。亦以鎮重故。若用草覆。草草波逸提 若隨上中下覆法者。以頓成故。房成[A34]已。一波逸提。若不頓壘牆成。無罪。
根本律云。若起牆時。是濕泥者。始從治地築基。創起牆壁。應二三重。布其模墼。過者墮罪 若是熟磚。及以石木。或可施主欲得疾成。雖過重數。並皆無犯 (按本部與十誦。至第三節覆未竟捨去。無犯。餘部至第四節。方成其罪。今如本部之制。餘部但可通曉)。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一自往教尼戒
若比丘僧不差教戒比丘尼者。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大愛道比丘尼請佛。聽諸比丘。與尼教戒說法。敕佛阿難隨次差上座往。時次當般陀。然尊者所誦唯一偈。至往受尼禮請。說一偈[A35]已。即入第四禪。六羣尼各相向調戲言。我先有此語。般陀比丘癡人。唯誦一偈。若來教我等說[A36]已更何所說。今者默然。果如所言。有諸阿羅漢比丘尼。聞尊者所說。皆大歡喜。如是三番說偈。三番入第四禪。尊者出定。觀眾尼心。或有喜者。或有不喜者。即昇虗空。現諸神變說法而去。時六羣比丘自往教戒。不說正法。但說一切世論。乃至笑儛跛行等。六羣尼極大歡喜。羅漢尼以恭敬心故。默然無言。大愛道白佛。佛制僧中。差教授尼白二羯磨。於是六羣比丘。即出界外。更互相差往。大愛道重白佛。佛制成就十法。然後得教授尼。一戒律具足。二多聞誦二部戒相。三決斷無疑。四善能說法。五族姓出家。六顏貌端正。七尼眾見便歡喜。八堪任與尼眾說法。勸令歡喜。九不為佛出家而被法服犯重法。十滿二十歲若過(二十歲即二十夏臘)。如此等。可與尼教戒。遂為結戒。此是遮罪。由尼事貪心希望。招世譏嫌。待緣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按根本律云。具七法者。僧應差教授尼。一持戒。二多聞。三住耆宿位。四善都城語五不曾以身污尼。六於八他勝法。善能分別。七於八尊重法。善能解釋)。
釋義 律云。僧者一說戒一羯磨。差者僧中所差白二羯磨(此法於作持中明)。教授者。八不可違法。百臘比丘尼見初受戒比丘。當起迎逆問訊禮拜。請令坐(一)。不得罵比丘。不得誹謗言破戒破見破威儀(二)。不得舉比丘罪作憶念作自言。不得遮他覓罪遮說戒自恣比丘尼。不得說比丘過失。比丘得說比丘尼過失(三)。[A37]已學於學式叉摩那。從眾僧求受大戒(四)若犯僧殘。應在二部僧中。半月行摩那埵(五)。於半月。當從僧中。求索教授人(六)。不應在無比丘處夏安居(七)。夏安居訖。當詣眾僧中求三事。自恣見聞疑(八)。如此八事。應尊重恭敬讚歎。盡形壽不應違 (此八敬法。尼初求度。佛即先宣[A38]已。令半月請僧教誡。今大愛道復請者。為欲發起羯磨差往因緣故。然所教者。即此八不可違法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僧不差。或非教授日而往與說八不可違法。突吉羅 若僧差往。應尅時到。尼亦尅時迎。若尅時不到。突吉羅 尼應出半由旬迎。供給所須。若不爾者。突吉羅 若僧不差而往。與說法者。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必貪心違制。二是教誡比丘尼。三兩脚入門。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如上僧中差往尅時而至。若諸難緣留阻。不容尅時而至。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教誡尼不得從日沒至明相未出。不得深猥處。不得露現處。當在不深不露處。若講堂若樹下。不得十四日十五日。月一日二日三日。應從四日至十三日往教誡。不得教誡不和合尼眾。到[A39]已應問尼僧和合不。若和合。應遣使呼來。若不得來者。應與教誡欲。不得偏教誡。不得長語教誡。
五分律云。若不差教誡尼。語語波逸提 教誡式叉摩那沙彌尼突吉羅 若僧不差為教授故。入尼住處。隨入多少。步步波逸提 若一脚入門。突吉羅。除比丘尼病。
善見律云。若不說八敬。先說餘法。突吉羅 若說八敬[A40]已。後說餘法不犯。
十誦律云。比丘應誦尼戒。莫令忘失。何以故。諸女人喜忘。智慧散亂。我泥洹後。當從大僧問戒法 此戒大乘同學。必若觀機。知有大益。不犯。然在末法尤宜慎重。
附考 薩婆多論問云。教誡教授有何差別。答曰。遮無利益。故名教誡。與有利益。故名教授。又教住正念。故名教誡。教住正知。故名教授。乃至令修世間善法。故名教誡。令修出世間善法。故名教授。以是差別。
第二十二教尼至暮戒
若比丘為僧差教授比丘尼。乃至日暮者。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時難陀(薩婆多論云。此非佛弟難陀)為眾僧所差。教授比丘尼。教[A41]已默然而住。大愛道重請。乃至三教。難陀好音聲。聽者樂聞。遂至日暮。尼出祗桓。入舍衛城。城門[A42]已閉。即依城壍中宿。晨旦在前入城。諸長者見[A43]已謗。為與比丘共宿。佛知為僧結戒。因譏嫌事。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彼比丘僧所差教授。比丘尼應乃至日未暮當還(此戒非為比丘往尼寺而制。所制者是比丘尼來僧寺暮歸也。准前緣起。據後開中。可知)。
結罪 是中犯者。若教授至日暮者。波逸提 除教授。若受經。若誦經。若問。若以餘事。乃至日暮。突吉羅 除比丘尼[A44]已。若為餘婦女誦經。若受經。若問。若以餘事至日暮。突吉羅。
若日暮日暮想。波逸提 日暮疑 日暮不日暮想 不日暮疑。盡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必在僧寺教授比丘尼。二尼寺隔城。三時至日暮作日暮想。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船濟處說法。尼聽。共賈客行夜說法。尼聽。若至尼寺中說法。若說戒日。來請教授人值說法。便聽。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律攝云。雖在時中。若諸尼眾立而不坐。或復營務紛擾不息。或身有拘礙而為說法者。亦名非時 若施主本意。請法師通夜說法。或尼寺近對城門。或城門夜不關閉。或尼寺在城中。或尼眾在白衣舍。此皆無犯 其教授尼人。一被差[A45]已。盡形壽教授。更不須差。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三譏論教尼戒
若比丘語諸比丘作如是語。比丘為飲食故。教授比丘尼者。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比丘尼聞教授師來。半由旬迎。安處房舍。辦飲食洗浴處。六羣不為僧差。生嫉妬心。言諸比丘無有真實。但為飲食故教授尼。有少欲比丘。聞知嫌責六羣。白佛結戒。由懷嫉心。制斯學處。
結罪 是中犯者。言諸比丘為飲食故教授比丘尼。為飲食故教誦經受經若問。說而了了。波逸提 不了了者。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要有嫉妬心。二必教誡比丘尼。三妄語為飲食故。四說而了了。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其事實爾。為飲食供養故教授尼。為飲食故教誦經受經若問。若戲笑語。獨處語。夢中語。欲說此乃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會採 僧祗律云。若言為醫藥者。得越毗尼罪。
五分律云。若言為供養故教誡比丘尼及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 若言比丘行十二頭陀行。坐禪誦經。作諸功德。皆為供養利故。語語突吉羅。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四與非親里尼衣戒
若比丘與非親里比丘尼衣。除貿易。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三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城中。有一乞食比丘。威儀具足。時有比丘尼。見便生善心。數請此比丘。比丘不受請。異時祗桓眾僧分衣物。此比丘持衣分出門。見彼比丘尼來。欲酬前請意。彼不受。即以衣與彼尼。輙便受之。此比丘數數向人說嫌責。有少欲慚愧比丘。聞知啟白世尊。此初結戒也。後比丘不敢與親里尼衣。佛言聽與。第二結戒也。時二部僧共分衣。僧尼錯取。白佛。佛言聽貿易。此第三結戒也。因致譏嫌。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須知僧尼衣分錯者。為檀越云。此是比丘衣。此是比丘尼衣。然衣本無二式。若式有二。則不聽貿易披著。今訛傳云。僧衣邊縫向外。尼衣邊縫向內。諸部律制並無斯說)。
釋義 律云。親里者如上。衣者有十種如上。貿易者(共相換易)。以衣易衣。乃至以非衣易衣。鍼貿刀。若縷線。下至藥草一片。
結罪 是中犯者。與非親里尼衣。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必是無過非親里尼。二物非貿易及餘因緣。三衣財應量。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與親里共相貿易。與塔與佛與僧。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薩婆多論云。若與應量衣。波逸提 與不應量衣物等。突吉羅。
五分律云。若與破戒邪見親里比丘尼衣。突吉羅 與非親里餘二女眾衣。突吉羅 若為料理功業事。若為善說經法。若為多誦經戒與衣。皆不犯根本律云。若見遭難無衣服者與之。或受戒施。無犯。
此戒大乘同學。然在末法。應須審慎。
第二十五與非親尼作衣戒
若比丘與非親里比丘尼作衣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時有比丘尼。欲作僧伽黎。持至寺中。迦留陀夷善知作衣法。即與裁縫之。作男女行欲像。尼來即襞衣。授與之語言。此衣不得妄解披看。亦莫示人。若白時到(謂檀越請僧白時到赴供也)。著此衣在尼僧後行。尼如其教。諸居士見。拍手高聲大笑。大愛道問知其故。遂白諸比丘。諸比丘轉白世尊。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畏慎不敢與親里比丘尼作衣。佛聽。此第二結戒也。因致譏嫌。制斯學處。
釋義 律云。親里如上。衣有十種如上(律攝云。作衣者謂割[A46]刺浣染)。
結罪 是中犯者。與非親里比丘尼作衣。隨刀截多少。波逸提 隨一縫一鍼。波逸提 若復披看牽挽熨治以手摩捫。若捉角頭挽方正。若安帖。若緣。若索線。若續線。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尼非親里。二心欲戲弄。三自手作衣。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與親里比丘尼作。若為塔。若借著浣染治還主。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取衣時突吉羅。
薩婆多論云。若尼遣使持衣財來與作衣。突吉羅 若使人與作。突吉羅 若與作不應量衣。突吉羅 若浣。隨一一事。突吉羅。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六與尼屏坐戒
若比丘與比丘尼在屏處坐者。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迦留陀夷顏貌端正。偷蘭難陀比丘尼亦爾。彼此皆有欲意。時迦留陀夷清旦至偷蘭難陀所。在門外。共一處坐。諸居士見。咸共嫌之。有知足慚愧比丘。聞[A47]已白佛結戒。因招譏嫌。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一處者。一是比丘。一是比丘尼。屏處者。見屏處。聞屏處。見屏覆者。若塵若霧。若黑暗中。不相見。聞屏覆者。乃至常語不聞聲處是。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獨在屏處。與比丘尼坐者。波逸提 若盲而不聾。聾而不盲。突吉羅 立住者。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屏處。二唯一尼。三身同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比丘有伴。若有智人(智人謂在家知善惡語之男子也)。若行過卒倒地。或病轉倒。或為勢所持繫閉。若命難。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與餘二女眾屏處坐者。亦波逸提。
薩婆多論云。經行[A48]已還坐。波逸提 隨起還坐。隨得爾所波逸提。
律攝云。此言坐者。據起犯緣。設餘威儀。亦皆同犯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七與尼同行戒
若比丘與比丘尼期同一道行。從一村乃至一村。除異時。波逸提。異時者。與估客行。若疑畏怖時。是謂異時。
緣起 此戒有三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六羣比丘與六羣尼。在拘薩羅人間遊行。諸居士見皆譏嫌。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不先與尼共期。卒道路相遇。畏慎不敢共行。佛言不共期。不犯。故加期同一道行。此第二結戒也。時有僧尼二眾。俱欲至毗舍離國。以比丘不敢同行。諸尼在後。為賊所劫。因是復開異時。故有第三結戒也。此是遮罪。由譏嫌故。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與比丘尼下明其所犯。異時下明其隨開。律云。期者。言共去至某村某城某國。道者。村間有分齊行處(言同一道行顯非異路也)。異時者(謂在難緣有商客同行不犯)。疑者。疑有賊盜劫處。畏怖者。有賊劫盜(十誦律云。疑有二種。一疑失衣鉢。二疑失糧食。尼之衣食。比丘應取持去。至安隱處。應還與言。姊妹汝等隨意。不得共行)。
結罪 是中犯者。若與尼期同一道行。乃至村間分齊處。隨眾多少界多少。一一波逸提 非村若空地行。乃至十里。波逸提 若減一村減十里。突吉羅 若多村同一界行。突吉羅 方便欲去共期莊嚴。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共期。二躬同道行。三村里越制。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共期大伴行。若為力勢者所持。若命難。若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共隨車伴行。止息。發去時喚尼。來勿使不及伴。波逸提 若言去去。勿使失伴。無罪 乃至問路檀越家亦爾。
薩婆多論云。不期而偶共同道。當使相去。語言。不聞聲處。若相聞[A49]已還。突吉羅 若尼與比丘期。比丘不許。若比丘與尼期。尼不許。若相聞語聲。突吉羅 若與式叉摩那沙彌尼議共道行。同尼也 此戒大乘同學。
附考 律攝云。凡苾芻苾芻尼將行之時。預先一日。應白和尚阿闍黎。我今有事。詣彼村坊。聽不(坊者邑里之名)。隨師。不應違逆。若無二師。應白上座。所有臥具囑他守護 苾芻有讐隙者。不應共行。若有因緣。須共行時。應懺摩[A50]已同去 凡涉路時。應為法語。勿出惡言。或為聖默然。勿令心散亂 若至天神祠廟誦伽陀(舊云偈也)。彈指而進 苾芻不應供養天神。若路次止息處。或泉池取水之處。皆誦伽陀。其止宿處應誦三啟。汲水繩索。亦應持行 若有機緣。與尼同行。尼食。苾芻應持。食時更相授與 有病苾芻共舁去。若人少者。尼亦助舁。若至村落。為覓醫藥。若乞食時。令人看物。持食來與。若尼有病。准此應知。
第二十八與尼同船戒
若比丘與比丘尼共期同乘一船。上水下水。除直渡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三制。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六羣比丘與六羣尼。共乘船上水下水。諸居士見皆譏嫌。此初結戒也。於是諸比丘不期而尼來。畏慎。佛言不期無犯。此第二結戒也。復有眾比丘及尼。欲同渡恒水。從此岸至彼岸。比丘不允同船先渡。尼眾在後。天大暴雨。江水泛漲。船到彼岸未還間。日[A51]已暮。尼眾即在岸邊止宿。為賊劫奪。因開除直渡不犯。故有第三結戒也。此是遮罪。譏過同前。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結罪 是中犯者。若期同上水下水入船。波逸提 若一脚在船上。一脚在地。若方便欲入而不入若共期莊嚴。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期行。二身[A52]已入船。三順水上下。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共期若直渡彼岸。若入船。船師失濟。上水下水。或為力勢持縛。或命難。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薩婆多論云。與式叉摩那沙彌尼。共期載船。同尼犯也 尼與比丘議載船。突吉羅。
根本律云。若篙棹柁析隨流而去。或避灘磧。或柁師不用其語。此皆無犯。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九尼讚得食戒
若比丘知比丘尼讚歎教化因緣得食食。除檀越先有意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三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城中。有一居士。請舍利弗目犍連食。於夜辦具。種種美食。晨旦露地敷眾多好坐具。偷蘭難陀比丘尼先至其家。毀謗二尊者。是下賤人。讚調達等五人。是龍中之龍。言語之頃。二尊者至。偷蘭難陀見[A53]已。語居士言。龍中之龍[A54]已至。居士語比丘尼言。向者言下賤人。今云何言龍中之龍耶。自今[A55]已去。勿復來往我家。二尊者食竟。還白世尊。世尊呵責調達部黨。汝等云何遣尼勸化得食。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不知有勸化無勸化。後乃知或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故開不知無犯。此第二結戒也。又羅閱城有大長者。是梨師達親友。待梨師達至。供養眾僧。後梨師達至城。有比丘尼。往語長者。因即設齋。梨師達恐犯戒。不受食故。更除檀越先有意者。此第三結戒也。因不敬事。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知比丘尼下明其所犯。除檀越先有意者明其隨開。律云。教化者。阿練若乞食人。著糞掃衣。作餘食法不食。一坐食一摶食。塜間露地坐。樹下坐。常坐隨坐。持三衣(此十二頭陀行)。讚偈多聞。法師持律坐禪也(以如是過分讚美其德。令檀越生信敬心。希冀其惠施也)。食者從旦至中得食。
結罪 是中犯者。彼比丘知比丘尼教化得食食。咽咽波逸提 除此飯食[A56]已。教化得餘襯體衣燈油塗足油。一切突吉羅。
知教化教化想。波逸提 教化疑 不教化教化想 不教化疑。盡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知尼讚歎。二讚歎想。三自有貪心。四食[A57]已入咽。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不知。若檀越先意。若教化無教化想。若比丘尼自作。若檀越令比丘尼經營。若不故教化而乞食與。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以餘四眾讚歎因緣得食食。突吉羅(餘四眾除比丘尼是)。
薩婆多論云。若不曲讚功德。但說布施沙門福德甚大。食者無罪。
僧祗律云。若有如是讚歎食。當展轉貿易。不得捨食而去。若比座垢穢不淨。不喜與貿者。當作是念。此鉢中食。是某甲比丘許我當食(此謂自具慚愧不退信心故開)此戒大乘同制。是邪命自活。
第三十婦女同行戒
若比丘與婦女共期同一道行。乃至村間。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祗桓精舍。有毗舍離女。嫁與舍衛國人。後與姑共諍。還詣本國。時阿那律從舍衛。至毗舍離。彼婦女欲隨行。尊者許之。夫主追至。謗打尊者幾死。尊者下道。在一靜處。結跏趺坐。入火光三昧。夫主待其出定。禮拜懺悔。尊者為說法而去。還告眾僧。眾僧白佛。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不共期。道路相遇。有畏慎不敢共行。佛知開聽。故有期同一道行之語。此第二結戒也。由道行事譏謗煩惱。制新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結罪 是中犯相輕重及不犯等。與尼同行戒無別。此唯以白衣婦女為異。故不重釋。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期約。二自身同行。三限滿村里。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別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會採 根本律云。若他遺女人引道。或迷於道路女人為指授。無犯。
此戒大乘同學。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九
音義
謂比丘受頭陀法者。不數數食。及小食等。唯受一坐食法。於一坐中。食令滿足。更無坐食。設未滿足。有因緣起者。亦無更坐食。故名一坐食。
十七羣比丘時羅閱城中有十七羣童子。共為親友。最大者年十七。最小者年十二。最富者八十百千。最貧者八十千。有一童子。名優婆離。此翻上首。最為大者。時諸童子要共出家。即往僧伽藍中。求為見度。諸比丘即度令出家。與授具足。多習嬉戲。少學禪誦。唯優婆離童子先斷煩惱。證阿羅漢果。此非持律優婆離尊者。
啄音捉。鳥食物也。
帔音轡。裙屬。又衣帔也。
䆿音義。睡語也。
懲音呈。止也戒也。
堰音燕。壅水也。
墼音吉。土墼未燒塼坯也。
般陀或云槃陀伽。或云周羅般陀。具云周利槃陀伽。此云小路邊生。又翻繼道。以其兄生路邊。弟生繼於道邊。故名繼從。其兄後來出家。不久即得阿羅漢。其弟後厭俗。是兄出家。兄教一偈。四月不得。忘前失後。兄自念言。此人於佛法無緣。當遣還家。即牽袈裟。驅令出門。門外啼哭。不欲還家。佛以天眼。觀見般陀應可度緣。往至其所。問知安慰其心。即以少許白氎與般陀。捉此向日而曝。當作如是念。取垢取垢。世尊教[A58]已。入聚受請。時臨日中。觀般陀將得道果。即說偈言。入寂者歡喜。見法得安樂。世無瞋最樂。不害於眾生。世間無欲樂。出離於愛樂。若調伏我慢。是為第一樂。般陀遙聞此偈。即得阿羅漢果。此據善見律略錄。彼教授尼即此一偈。
薩婆多論云。尊者小路。於昔迦葉波佛法中。具足持彼佛三藏。由法慳垢覆蔽其心。曾不為他授文解義。及理廢忘。由彼業故。今得如是極闇鈍果。
大愛道比丘尼增一阿含經云。我聲聞中第一比丘尼久出家學。國王所敬。所謂大愛道瞿曇彌是。瞿曇是其姓也。
難陀文句云。亦名放牛難陀。此翻善歡喜。亦翻欣喜。文句記云。從初慕道為名。歡喜中勝。故云善也。本是放牛之人。因問佛放牛十一事。知佛具一切智。出家獲阿羅漢果。
根本律云。難鐸迦尊者。佛遣彼為尼眾說法教誡。時五百苾芻尼聞法。得阿羅漢果。
薩婆多論云。往昔惟衛佛出現於世。為眾生說法。彼佛滅後。有王起牛頭旃檀塔。種種莊嚴。此王有五百夫人。供養此塔。各發願言。願我等將來從此王邊。而得解脫。爾時王者。今難陀是。爾時五百夫人者。今五百比丘尼是。以是本願因緣故。應從難陀而得解脫。
襞音碧。襞摺壘衣也。
熨治尉音畏。謂以火申繒。從上而按下也。俗謂之火斗。是也。本作尉。今俗作熨。非。
舁音于。亦音預。對舉也。
磧音迹。水渚有石者。
黎師達此云仙授。亦云仙與。又云仙施。三義皆一。謂從仙人求得之子也。
火光三昧即第四禪定。
校注
[0418001] 成疑乘【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9 冊 No. 709 毗尼止持會集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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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拘睒毗國瞿師羅園中。闡陀犯罪。諸比丘問言。汝自知犯罪不耶。即以餘事報言。汝向誰語。為說何事。為論何理。為語我。為語誰耶。是誰犯罪。罪由何生。我不見罪。云何言我有罪。諸比丘譏嫌白佛。佛令僧為作餘語白。乃初結戒云。若比丘餘語者波逸提。後便觸惱。眾僧喚來不來。不喚來便來。應起不起。不應起便起。應語不語。不應語便語。佛令僧復為作觸白。此第二結戒也(餘語觸惱二種單白羯磨法。於作持中明)。此是性罪。由違煩事嗔恚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妄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餘語者。汝向誰語。乃至我不見。犯此罪(餘語。即異語也 僧祇律云。異語惱他有八事。一者作羯磨時。比丘和集作折伏。乃至別住羯磨二者如法論時。說非常非斷。是名如法論 三者論阿毗曇時。九部修多羅。是名阿毗曇 四者論毗尼時。廣略波羅提木叉。是名毗尼 五者不異論。不得離所論。更論餘事。是名不異論 六者不異人。不得離先問人。更問餘人。是名不異人 七者停論當說法時。語言住後當更論。是名停論 八者異語惱他。如尊者闡陀異語惱他。是名八事)。
結罪 是中犯者。若僧未作餘語白。便作餘語。汝向誰語等者。一切盡突吉羅 若作白[A1]已。作如是餘語者。一切盡波逸提。
若僧未作觸惱白。喚來不來等。一切盡突吉羅 若作白竟。作如是觸惱僧者。一切盡波逸提 若上座喚來不來。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自身有過。二覆藏違諫。三僧曾作白。四語默觸惱。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重聽不解。或人語有參差。汝向誰說。乃至我不見此罪(不犯異語)。若欲作非法。非毗尼羯磨。若僧。若塔寺。若和尚同和尚。若阿闍黎同阿闍黎。若新舊知識等。若為作無利益羯磨。不與和合喚來不來。若一坐食。不作餘食法。若喚起不起。或舍崩火燒。惡獸賊難等教莫起便起。若惡心問上人法說。是不與說(不犯觸惱)。若小語。疾疾語。夢中語。獨自語。欲說此錯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僧中問異答異。得波逸提 若多人中。和尚阿闍黎前。諸長老前。問異答異。得越毗尼罪。
律攝云。若於僧伽及尊重類。稱理之教。垢心違。亦得墮罪 非稱理教。作違惱言。得惡作罪 若向不解語人而違惱者。亦惡作罪 若差知眾事。以垢惡心。應作不作。不應作而作。皆得墮罪 若無垢心。得惡作罪。
根本律云。若苾芻見獵人逐麞鹿等入寺內。彼問。頗見有鹿。從此過不。不應言見。若是寒時。報言。可入溫室向火。若是熱時。報言。可入涼室飲水。若彼云。我不疲倦。為問走鹿。應先自觀指甲。報言。我見指甲。若更問者。應觀太虗。報言。我見太虗。若彼云。我不問指甲及太虗。然問可殺有情。於此過不。即應徧觀四方。作如是念。於勝義諦。一切諸行本無有情。報言。我不見有情。此皆無犯 若餘問時。不如實答。得墮罪。
五分律云。若輕三師及戒。一一波逸提 輕餘比丘。突吉羅 師令掃地不掃。教順掃而逆掃。皆突吉羅(不恭敬戒。諸部皆有。唯本部無。大意與此同。今故採集。以入其中。俾不漏過也)。
此戒大乘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