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止持會集卷第四
第六私房過量戒
第七大房不處分戒
緣起 佛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中。時優填王。與尊者闡陀。為親友知識。語言。隨意任作房舍。時近城有尼拘律神樹。人馬往來。多止息其下。闡陀伐之而作大屋。居士譏嫌。諸比丘白佛。故結此戒。
因起違諍。為防譏過。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唯除過量。無罪。其餘所犯。同上。
立緣用四。准知不繁。
此戒大乘同制。梵網經云。頭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諸難處。皆不得入也。
第八無根謗戒
若比丘瞋恚所覆故。非波羅夷比丘。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壞彼清淨行。[2]若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此事無根說。我瞋恚故作是語。若比丘作是語者。僧伽婆尸沙。
緣起 佛在靈鷲山中。時尊者沓婆摩羅子。得阿羅漢果[A18]已。自念。我宜以力供養眾僧。遂往白佛。佛令諸比丘白二羯磨。差沓婆摩羅分僧臥具。及差次受請飯食。時有慈地比丘。是眾中下座。隨次得惡房臥具。便生瞋恚言。沓婆摩羅有愛。喜者與好。不喜者與惡。眾僧云何差如是人。次日差僧受請。慈地比丘被差。次至檀越家。檀越聞慈地比丘次來受食。便於門外。敷弊坐具。施設惡食。慈地倍瞋。遂使其妹慈地比丘尼。於佛僧會時。誣謗尊者言。沓婆摩羅來犯我。世尊知而故問尊者。尊者答言。生來夢中尚無。況覺時有。佛告諸比丘。有二種人。一向入地獄。何者為二。若非梵行自稱梵行。若真梵行以無根非梵行謗之。是名為二。如來種種訶責慈地比丘[A19]已。與諸比丘結戒。此是性罪。由誣梵行事。及不忍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妄根本種類釋義 文分三節。瞋恚所覆下。明誣謗之由。若於異時下。明覺悔發露。若比丘作是語下。結成所犯之罪。律云。瞋恚者。有十惡法因緣故瞋。十事中。以一一生瞋(法數云。謂恚。恨。讒。誑。嬌。忿。怒。慳。癡。妬。於此十事而生瞋。僧祇律云。九惱及非處起瞋。第十恨者。凡夫及學人有不喜者。乃至阿羅漢有 瞋恚者。由忿心而起忿恨。忿他為瞋。自忿為恚。南山鈔云。比丘以六和表用。以慈心為體。今云瞋恚所覆。正覆此體。違背六和。致興毀謗。大經云。一念瞋心起。八萬障門開)。根者有三種根。一見根。二聞根。三疑根。見根者。實見犯梵行。見偷五錢過五錢。見斷人命。若他見者從彼聞。是謂見根 聞根者。若聞犯梵行。聞偷五錢過五錢。聞斷人命。聞自歎譽得上人法。若彼說從彼聞。是謂聞根 疑根者。有二種生疑。從見生疑者。若見與婦女入林出林。無衣裸形。不淨污身。手捉刀血污。與惡知識伴。是謂從見生疑 從聞生疑者。若在暗地。若聞牀聲。若聞草褥轉側聲。若聞身動聲。若聞共語聲。若聞交會聲。若聞我犯梵行聲。聞言偷五錢過五錢。若聞言我殺人。若聞言我得上人法。是謂從聞生疑。除此三根[A20]已。更以餘法謗者。是謂無根。欲壞彼清淨行者(欲壞彼人清淨之名。不得與僧共同法事故)。若於異時等者(若問者被他如法。比丘而來詰問。僧祇律云。若撿校者問言。汝見何事。婬耶。盜五錢耶。殺人耶。稱過人法耶。云何見。因何見。何處見。是名檢校。不如是問。是名不檢校。若不問者。是瞋恚人。過後覺語。希求清淨。自[A21]己發露無根毀謗之事。縱雖過後覺悔其罪。於一生謗說時[A22]已成。豈容露而獲免)。
結罪 是中犯者。若不見聞疑。言見聞疑。不論前人清淨不清淨。以波羅夷法謗。說而了了。僧殘。
說而不了了。偷蘭遮(此中互明。恐昧正制。故下一一列次。俾知所犯也)。
不見聞疑生見聞疑想。後忘想。言見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不見聞疑彼有疑。後言無疑。我見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不見聞疑生疑。後忘疑。言見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不見聞疑是中無疑。言有疑。見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不見聞疑是中無疑。後忘無疑。言我見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不見有見想。後忘想。言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不見有疑言無疑。有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不見有疑。後忘疑。言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不見無疑言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不見無疑。後忘無疑。言聞疑。以波羅夷法謗。亦如上 聞疑亦如是。
除四波羅夷。不論前人清淨不清淨。更以餘非比丘法謗。言犯邊罪。犯比丘尼賊心受戒。破內外道。犯五逆非人畜生黃門二根。說而了了。僧殘 說不了了。偷蘭遮。
若指印書。遣使作知相。以無根四棄及十三種非比丘法謗。知而了了者。僧殘 不了了者。偷蘭遮。
若以八波羅夷法(一婬。二盜。三殺。四妄。五染心觸摩。六染心八事。七覆他重罪。八順從作舉。是為尼八棄也)。及犯邊罪。乃至二根。非比丘尼法謗比丘尼。亦如上。
除比丘及尼。以無根罪謗餘人者。突吉羅(餘人即小三眾及優婆塞優婆夷也)。
此戒以五緣成犯。一有瞋心。二無三根。三是四棄非比丘法。四謗受具人。五說明了。若緣一闕。罪結方便。
兼制 比丘尼僧殘(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見聞疑。有根實說。戲說。疾疾說。獨說。夢中說。若欲說此錯說彼。又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於波羅夷中。一一語謗。僧殘 十三事中。一一法謗。犯波逸提 以三十事。及九十中。一一法謗。得越毗尼罪 於四可呵。及眾學法中。一一謗者。犯越毗尼心悔 比丘尼八波羅夷。十九僧殘。若一一謗。波逸提 若以三十事及百四十一波逸提。一一謗犯。越毗尼罪 以八可呵及眾學法。一一謗犯。越毗尼心悔 式叉摩那十八事。若一一謗言。更當與學戒。犯偷蘭遮(十八事者。一不分別衣。二離衣宿。三觸火。四足食。五害生種。六青草上棄不淨。七輙上高。八觸寶。九殘宿食。十壞地。十一不受食。十二損生苗。及本所受學六法。一染心相觸。二盜減五錢。三斷畜生命。四小妄語。五非時食。六飲酒。是名十八事)。沙彌沙彌尼十戒。若一一謗言。當更與出家。犯越毗尼罪 下至俗人五戒。一一謗犯。越毗尼心悔。
律攝云。若鄔波索迦(即優婆塞)。謗苾芻者。應與作覆鉢羯磨(此法於作持中明)。
此戒大乘同制。若向外人說。犯重。若向同法說。犯輕。
引證 十誦律云。夫人處世間。斧在口中生。以是自斬身。斯由作惡言。
第九取片謗戒
若比丘以瞋恚故。於異分事中取片。非波羅夷比丘。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壞彼清淨行。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是異分事中取片。是比丘自言。我瞋恚故作是語。作是語者。僧伽婆尸沙。
緣起 佛在羅閱城耆闍崛山中。時慈地比丘從耆闍崛山下。見大羝羊共母羊行婬。便以羝羊比尊者沓婆。母羊比慈地尼。往語諸比丘言。前以無根法謗。今親自眼見。時諸比丘詰問。乃自謂沓婆無此事。是清淨人。我向者從靈山下。見羝母羊行婬。以相似事。比類而說。諸比丘聞知。白佛結戒。此是性罪。由誣梵行事。及不忍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妄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三節。如上。瞋恚如上。十誦律云。異分者。四波羅夷是。是中若犯一一事。非沙門。非釋子。失比丘法。故名異分。片者。諸威儀事(善見律云。餘分者。沓婆慈地尼是人。羊是非人。以羊當人。故名餘分。餘分即異分也)。餘義同前釋結罪 是中犯者。若不清淨人與不清淨人相似名同。姓同相同。以此人事謗彼。
若不清淨人與清淨人相似。名姓相同。以此人事謗彼。
若清淨人與不清淨人相似。名姓相同。以此人事謗彼。
若清淨人與清淨人相似。名姓相同。以此人事謗彼。
若見本在家時。犯婬盜五錢。若過五錢。若殺人。便語人言。我見比丘犯婬盜殺(此謂見居家受持優婆塞戒時所作。非出家受具後事)。
若聞本在家時。犯婬盜殺。及聞自稱說上人法。便言。我聞比丘犯婬盜殺妄語。
若比丘如是以異分無根四事法謗比丘。說而了了者。皆僧殘 說而不了了者。皆偷蘭遮 其餘所犯輕重。及不犯等。並大乘同制。一一如前。
第十不捨壞僧法戒
若比丘欲壞和合僧。方便受壞和合僧法。堅持不捨。彼比丘應諫是比丘。大德。莫壞和合僧。莫方便壞和合僧。莫受壞僧法。堅持不捨。大德。應與僧和合。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緣起 佛在靈鷲山。時提婆達多為利養故。學得神通。化太子阿闍世令生信樂。大得供養。唯不如佛。心生嫉妬。即失神通。欲畜徒眾。伺候佛大眾會時。往至佛所。求佛付囑云。世尊。年[A23]已老邁。壽過於人。學道亦久。宜居閑靜默然自守。世尊是諸法之王。宜可以僧付囑我。我當將護。世尊訶責言。我尚不以僧付舍利弗目犍連。況汝癡人涕唾之身。豈可付囑。時提婆達多即生不忍心。便教阿闍世害父。遣人害佛。不遂。自往靈鷲山頂。執石遙擲世尊。由是惡名流布。利養斷絕。乃通[A24]己五人。家家乞食(通[A25]己五人者。有四伴故。一名三聞達多。此人智慧高才。故居其首。二名騫荼達婆。是調達親友。三名拘婆離。是調達弟子。四名迦留羅鞮舍。是人有姊妹七人。皆為比丘尼。有大勢力)佛制不聽別眾食。彼即作是念。未曾有。瞿曇乃斷人口食。我寧可破彼僧倫。我身滅後可得名稱。言瞿曇有大神力。智慧無礙。而調達能破。即共四比丘為伴。以五法教諸比丘言。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一盡形壽乞食。二盡形壽著糞掃衣。三盡形壽露地坐。四盡形壽不食酥鹽。五盡形壽不食魚肉。可共行之。令其新學無智比丘信樂。諸比丘聞[A26]已白佛。佛告諸比丘。提婆達多今日欲斷四聖種(即衣食臥具醫藥四依法也)。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提婆達多。汝莫斷四聖種。汝莫以五法教諸比丘。汝今莫方便受破和合僧法。堅持不捨。汝當與僧和合。當知破和合僧甚惡。得大重罪。在地獄中。一劫受罪。不可救療。世尊以種種方便。令提婆達多破僧心暫息。令僧與提婆達多作訶諫白四羯磨。若餘比丘方便欲破和合僧者。亦當以此白四羯磨訶諫。乃為諸比丘結戒。此由僧伽事。及邪智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妄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四節。若比丘欲壞和合僧下。明舉破僧之人法。彼比丘應諫是比丘下。明如法諫捨之詞。是比丘如是諫時下。明訶諫白四羯磨。若不捨者下。結成違諫之罪。律云。和合者。同一羯磨。同一說戒。僧者。四比丘。若五。若十。乃至無數。破者(即壞也)。破有十八事。法非法。律非律。犯非犯。若輕若重。有殘無殘。麤惡非麤惡。常所行非常所行事(十誦律云。常所行事者。若白一。白二。白四。布薩。自恣。立十四人羯磨)。制非制。說非說。住破僧法者。即住此十八事(住即堅持不捨。律攝云。既思眾破。攝化門徒。自守邪宗。多求惡黨。是以堅執不捨。下數句皆准律攝義釋之)。彼比丘應諫是比丘者(諫謂以直言悟人也。此諫乃別諫。非僧中羯磨。雖無羯磨。但以言遮。令除惡見)。 大德莫壞和合僧等者。 (此三句為之訶誡。意謂和合眾不可破。若破定墮地獄。受苦一劫。不能救療)大德應與僧和合等者(此是勸論之詞。以顯不破和合僧。豈但無地獄苦。抑且有大利益故)。歡喜者(謂善增益。各各情悅故)。無諍者(謂彼此見同。共相受樂。無諍訟故)。同一師學者(謂於一如來大師教中修學。不生異見。以如來教法。雖分十二。體無別故)。如水乳合者(謂以水乳和合。即同一相一味。無別色昧。喻四姓異數。出家入如來法中。同名釋子。同修解脫。行與理順。一相無別故)。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者。 (謂既同一學。行理無違。於三毒煩惱。善能調伏。令善法聚。增益安樂。如來聖教得以流通。久住世間故)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等者(僧祗律云。三諫者。屏處三諫。多人中三諫。眾中三諫。非謂但三諫而[A27]已)。
第三分云。有二事破僧。妄語。相似語(相似語者。謂彷彿聖語。相似律制。實非法非律。律攝云。調達以愚癡故。心生異見。壞破僧伽。於形相等。改佛正則。自制五事。謗三淨教。勸諸愚小。習行五法。言五事者。一不食乳酪。犢子饑困故。二不食魚肉。由斯殺生故。三不噉於鹽。多有塵土故。四不截衣𦆠。廢損織功故。五不住蘭若。受房生福故 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婆沙論云。醫藥攝三中。第四出樂斷樂。修聖種故。云四聖種)。復有二事破僧。作羯磨。取籌。若一比丘乃至二人三人。雖求方便。亦不能破僧。亦非比丘尼等能破僧。若此眾四人若過。彼眾四人若過。行破僧籌作羯磨。是為破和合僧。泥犂中受罪。一劫不療。能和合者。得梵天福一劫受樂。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方便欲破和合僧。受破僧法。堅持不捨。彼比丘當諫此比丘言。大德。莫方便欲破和合僧。莫受破僧法堅持不捨。大德。當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水乳。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大德。可捨此事。莫令僧作訶諫而犯重罪。若用語者善 (用語者。是納諫言。以捨其事。而云善者。謂免本罪。但犯方便輕罪也。此即僧祗云屏處三諫也)。
若不用語者。若復令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王若大臣。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求(異道沙門即諸出家外道也。而云求者。謂求聽也。若比丘如律如法諫人者。先當語彼人云。大德。我今欲諫汝。汝當納聽我言。彼人應答云。我與汝諫)。若餘方比丘聞知。其人信用言者應求。若用言者善(而言他方比丘者。乃彼破僧者親友。所以彼此相信其說。此即僧祗云多人中三諫也)。
若不用言者。應作白。作白[A28]已應更求。大德。我[A29]已白竟。餘有羯磨在。汝今可捨此事。莫令僧為汝作羯磨更犯重罪。若用語者善。
若不用語者。應作初羯磨。作初羯磨[A30]已應更求。大德。我[A31]已白作初羯磨竟。餘有二羯磨在。汝可捨此事。莫令僧更為汝作羯磨而犯重罪。若用語者善。
若不用語者。應作第二羯磨。作第二羯磨[A32]已應更求。大德。我[A33]已作白二羯磨竟。餘有一羯磨在。汝可捨此事。莫令僧更為汝作羯磨而犯重罪。若能捨者善。
若不捨者。與說第三羯磨(此即僧祗云眾中三諫也)。第三羯磨竟不捨。僧殘 作白二羯磨竟捨者。三偷蘭遮 作白一羯磨竟捨者。二偷蘭遮 若白竟捨者。一偷蘭遮 若初白未竟捨者。突吉羅。
若一切未白。方便欲破和合僧。受破和合僧法。堅持不捨。一切突吉羅 (一切未白。謂眾僧未曾與作一白三羯磨前。若屏處三諫。若多人中三諫。不捨之時。一一皆突吉羅。今但明諫詞及訶諫語。其羯磨法俱載作持中。若不如律制諫者。縱諫不成。下三戒亦爾)。
若僧為破僧人。作訶諫羯磨時。有比丘教言莫捨。此比丘偷蘭遮 若不訶諫。教言莫捨。突吉羅 若比丘尼教言莫捨。尼偷蘭遮 若不訶諫。尼教莫捨。突吉羅 除比丘比丘尼。更有餘人教莫捨。盡突吉羅(餘人謂小三眾)。
此戒以五緣。方成本罪。一要有破僧心。二同黨滿眾。三屢諫不捨。四羯磨如法。五三番白竟。若緣有闕。犯則開輕。
兼制 比丘尼僧殘(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初諫便捨。若非法別眾作訶諫。非法和合眾作訶諫。法別眾。法相似別眾。法相似和合眾。非法非律。非佛所教。若一切未作訶諫。若破惡友。破惡知識。若破方便欲破僧者。遮令不破。若破方便助破僧者。二人三人羯磨。若欲作非法非毗尼羯磨。若為僧為塔。為和尚阿闍黎同和尚阿闍黎。為知識作損減作無住處者。及最初未制戒等。如是皆無有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知是欲破僧人者。諸比丘應語。長老。莫破僧。破僧罪重。墮惡道。入泥犁。我當與汝衣鉢。授經讀經。問事教誡。若故不止者。應語有力勢優婆塞言。長壽。此人欲破僧。當往諫嘵語令止。優婆塞應語。尊者莫破僧。破僧罪重。墮惡道。入泥犁。我當與尊者衣鉢。病瘦湯藥。若不樂修梵行者可還俗。我當與汝婦。供給所須。若故不止者。應拔籌驅出。出[A34]已應唱言。諸大德。有破僧人來。宜當自知。若如是備。猶故破僧者。是名破僧。
五分律云。我不見餘法壞人道意。如名聞利養者。調達所以破僧為利養故。調達成就八非法故破僧。利不利。稱無稱。敬不敬。樂惡隨惡知識。有四事名破僧。說五法自行籌捉籌。於界內別行僧事。復次若王若大臣。若餘六眾(七眾除比丘也)。令僧不和合而非破。若一比丘乃至七比丘不和合。亦非破。若不問上座而行僧事。是即不和。亦非僧破。若不共同食。於食時異坐。鬬諍罵詈。亦不名破。要於界內八比丘以上分作二部。別行僧事。乃名為破。是中作主者。一劫墮大地獄。不可救 彼比丘欲破僧。餘僧見聞知。差一與親厚比丘往諫。若捨者。應一突吉羅悔過 若不捨。應遣眾多比丘往諫。若捨者。應二突吉羅悔過 若復不捨。應僧往諫。若捨者。應三突吉羅悔過 若不捨。復應白四羯磨諫之。白[A35]已捨者。應三突吉羅。一偷蘭遮 若白初羯磨[A36]已捨者。三突吉羅。二偷蘭遮 若白二羯磨[A37]已捨者。三突吉羅。三偷蘭遮 若白三羯磨未竟捨者。三突吉羅。三偷蘭遮。三羯磨竟。捨不捨。皆僧殘罪。
十誦律云。破僧有二種。破羯磨。破法輪。破羯磨者。一界內別作布薩羯磨。破法輪者。輪名八聖道分。令人捨八聖道。入邪道中 若如法。如律。如佛教。三約敕竟。不捨者。僧殘。是比丘應即時入僧中。自唱言。諸長老。我某甲比丘得僧殘罪。若即說者善。若不即說者。從是時來。名覆藏日數 又云。不先輭語約敕。便白四羯磨約敕。作羯磨人。得突吉羅。未白四羯磨。便擯出去。作羯磨人。得突吉羅。未作三語約勅。於界內別請人作羯磨。得偷蘭遮。破僧因緣故。若眾僧知。眾僧得罪。
善見律云。餘戒最初不犯。此戒提婆達多最初犯。以其僧三諫不捨故。
薩婆多論云。破僧輪。犯逆罪偷蘭遮不可悔。破羯磨僧。犯非逆罪可懺偷蘭遮。破僧輪下至九人。一人自稱佛。破羯磨僧。下至八人不自稱作佛。破僧輪。界內界外盡破。破羯磨僧。要在界內。別作羯磨。破僧輪。必比丘破羯磨僧。比丘尼亦能破僧輪。破俗諦僧。破羯磨僧。亦破第一義僧。破僧輪[A38]但南洲(諸佛皆出現南閻浮提故)。破羯磨僧通三天下(唯除北洲。僧眾少居故。但言三天下)。
此戒大乘同制。若僧輪未破。即是惡心瞋心僻教戒攝。僧輪若破則成逆。不通懺悔。
附考 僧祗律云。破僧者。若於中布施。故名良福田。於中受具足。故名受具足。若覺[A39]已應去。若不去者。是名破僧伴。是破僧伴黨。盡壽不應共語共住共食。不共三寶事。不共布薩安居自恣。不共羯磨。得與餘外道出家人有牀座。欲坐便坐。不得與彼令坐 (准律所言。破僧之人猶名福田。猶名善受具者。以破僧罪。是偷蘭遮。不同犯四棄失本戒體。故云猶是福田。如金杖雖斷兩處皆金。既不失戒。仍是僧伽而令篤信平等行施。初出家時。未當覺知。但以好心從之受具。受具心真。豈不得戒。如後覺知。理無共住。安有甘心作破僧伴黨。是以應去也)。
第十一不捨惡黨破僧戒
若比丘伴黨。若一若二若三。乃至無數。[A40]是比丘語[A41]彼比丘言。大德。莫諫此比丘。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彼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說。言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然此比丘非法語比丘。非律語比丘。大德。莫欲破壞和合僧。汝等當樂欲和合僧。大德。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緣起 佛在王舍城靈鷲山中。時調達伴黨。方便助破和合僧。語諸比丘言。汝莫訶調達所說。調達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調達所說我等忍可。諸比丘以此白佛。佛種種訶責調達伴黨[A42]已。令僧作訶諫白四羯磨。若有如是伴黨。相助壞和合僧者。亦當作如是訶諫白四羯磨。乃與諸比丘結戒。此戒所由之事。及起煩惱。並根本種類。皆同於上。
釋義 文分四節。若比丘伴黨下。是助破僧者返遮如法進諫。彼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說下。明諫彼非法伴黨。是比丘如是諫下。明訶諫白四羯磨。若不捨者下。結成違諫之罪。律云。順從者。有二順從(順從謂同邪違正。依隨而住。即助破伴黨也)。一法順從。以法教授。增戒。增心。增慧。諷誦承受。二衣食順從。給與衣被飲食牀座臥具病瘦醫藥。法語律語者(律攝云。語詞圓足曰法語。合理無差曰律語。又能引實義名法語。出柔輭言名律語)。我等喜樂者(彼所作事咸稱我心)。我等忍可者(彼有所說咸願受持)。大德莫作是說等者(勸其依隨正部。捨背邪黨。餘如上釋)。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作非法羣黨。語諸比丘言。大德。汝莫諫此比丘。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
應諫此羣黨比丘云。大德。莫作是語。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而此比丘非法語比丘。非律語比丘。汝等莫壞和合僧。當助和合僧。大德。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水乳。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可捨此事。勿為僧所訶更犯重罪。若隨語者善 若不隨語者。僧當作白。乃至三羯磨訶諫。捨不捨所犯輕重。悉皆同前。
犯緣同前。
兼制 比丘尼僧殘(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此中不犯者同前。
(准本律所明。自此下三戒。無有令四眾若王大臣等。及餘方比丘信語者。復求諫捨之法。唯比丘屏處別諫。屏諫不捨。僧即應作白三羯磨訶諫之。所以有異上者。上乃自立邪宗。為主破僧。是故聖慈愈切。展轉多方)。
會採 十誦律云。若一比丘被擯。四比丘隨之。名為破僧。若多知多識多聞大德明解三藏義人。不應與作不見擯。得偷蘭遮。破近僧故(所言擯者。擯有能擯所擯之人。法有是法非法之別。若能擯者。如法如律。則罪屬所擯。及隨擯人。若能擯者。非法非律。則罪屬能擯者及僧。然如法比丘雖枉受擯。決不在界內別行僧事。而破僧也 若多知多識等。不應與作不見擯者。非謂彼等有過怖愛。容恕不治。由恐擯彼一人。多人隨之。必致破僧分部。但須善權勸誘。令其見罪。是以不得輙作羯磨。若輙作者。反獲其罪。不善稱量。而無方便密護僧倫也)。
律攝云。若他諫時。心同惡黨。設令不語。亦犯眾教(即僧殘)。有言不同而心樂破。犯窣吐羅 尼眾若破。不應教授。應告彼曰。姊妹應先和合。方求教授 若苾芻尼眾不諮稟苾芻。輙自擅意。別為軌則。聚徒眾者。得窣吐羅罪 諸有被責求寂等。若餘苾芻輙供衣食而攝養者。破他門徒。得窣吐羅罪。若作好心。欲令調伏。權時攝誘者。無犯。
此戒大乘同制。如上。
第十二被擯不服戒
若比丘依聚落若城邑住。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諸比丘當語是比丘言。大德。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大德。汝污他家。行惡行。今可遠此聚落去。不須住此。是比丘語彼比丘。作是語。大德。諸比丘有愛有恚有怖有癡。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諸比丘報言。大德。莫作是語。有愛有恚。有怖有癡。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而諸比丘不愛不恚。不怖不癡。大德。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者。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緣起 佛在舍衛國。時䩭連邑有二比丘。一名馬師。二名滿宿。作非法行。自種華樹。自溉灌。自摘華。自作鬘。自持鬘與人。亦教他如是作。若彼村落中有婦女。共同一牀坐起。同一器飲食。語言戲笑。或自歌舞倡伎。或教他作[A43]己唱和。或俳說鼓簧吹貝。受僱戲笑等。時有眾多比丘。至䩭連乞食。法服齊整。行步庠序。低目直前。不左右顧視。諸居士見。反以為非。不施飲食。諸比丘詢知其故。具以白佛。佛敕舍利弗目犍連。往作驅擯白四羯磨。二尊者受勅往彼。集僧[A44]已。為彼二人。作舉作憶念與罪羯磨。時彼二人言。眾僧有愛恚怖癡。更有餘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而獨驅我。二尊者還舍衛。以此白佛。佛令僧與作訶諫白四羯磨。為諸比丘結戒。此由受用鄙事故。而行污家。由家慳惱。制斯學處。乃初篇殺根本種類。若謗僧愛恚怖癡。乃妄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六節。若比丘依聚落下。明舉所為之非。諸比丘當語是比丘等下。明驅擯之法。是比丘語彼比丘作是語下。是非法人反謗如法僧。諸比丘報言下。明諫捨謗擯。是比丘如法諫時下。乃訶諫白四羯磨。不捨者下。結成違諫之罪。律云。村者有四種。如上(村即聚落也)。城邑者屬王(城者。以城盛民也。邑者。都邑也周禮以四縣為都。四井為邑)。家者有男有女(是俗居之宅)。污他家有四種事。一依家污家。若比丘從一家得物。與一家。所得物處聞之不喜。所與物處思當報恩。即作是言。若有與我者。我當報之。若不與我者。我何故與。是為依家污家 二依利養污家。若比丘如法得利。乃至鉢中之餘。或與一居士。不與一居士。彼得者即生是念。當報其恩。其有與我者。我當報之。若不與我。我何故與。是為依利養污家 三依親友污家。若比丘依王若大臣。或為一居士。或不為一居士所為者。即思當報恩。其為我者。我當供養。不為我者。我不供養。是為依親友污家 四依僧伽藍污家。若比丘取僧華果。與一居士。不與一居士。得者作念。其有與我者。我當供養。不與我者。我不供養。是為依僧伽藍污家 行惡行者。自種華樹。教人種華樹。乃至受僱戲笑。如上所說。亦見亦聞者(此顯見聞疑性。性者實也)。今可遠此聚落去。不須住此者(此乃驅擯之語)。是比丘語彼比丘作是語大德諸比丘有愛等者(因如法驅擯。反生謗語。有愛謂愛念之者。當驅而不驅。有恚謂瞋恚之者。不當驅而即驅。有怖謂於迯去者。不敢治罰。有癡謂無有智慧。有污家輩。不善分別可擯不可擯者)。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依聚落住。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如法比丘應諫此污家惡行比丘言。大德。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大德。污他家。行惡行。可捨此事。莫為僧所訶更犯重罪。若隨語者善。
若不隨語者。僧應作白。乃至三羯磨。捨不捨。所犯輕重。皆同於上。唯異未白前反謗僧言。有愛恚怖癡。一切突吉羅。
此戒以四緣成罪。一親近白衣住。二作污家行。三心有貪瞋。四謗諫不捨。若緣不具。唯治方便。
兼制 比丘尼僧殘(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初語時捨。若非法別眾。乃至一切未作訶諫前(不捨不犯本罪)。若與父母病人小兒姙身婦女牢獄繫人寺中客作(不犯污他家)。若為三寶種華樹。摘取貫華作鬘。自持供養。教人為供三寶種華等。若走避恐難。跳躑坑渠。若同伴行在後。還顧不見嘯喚(不犯行惡行)。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十誦律云。若言諸比丘隨愛瞋怖癡行。得四偷蘭遮 若言有驅者。有不驅者。呵罵僧故。得波逸提 若未作驅出羯磨時。言諸比丘。隨愛瞋怖癡行。突吉羅。是不應約勅(言不應約敕者。非謂棄而不諫。應當集僧作白三羯磨呵諫也)。
薩婆多毗婆沙云。凡出家人無為無欲。清淨自守。以修道為心。若與俗人信使往來。廢亂正業。非出家所宜 又復若以信物贈遺白衣。則破前人平等好心。於得物者。歡喜愛敬。不得物者。縱使賢聖無愛敬心。失他前人深厚福利 又復倒亂佛法。凡在家人。應以飲食衣服供養出家人。而出家反供養白衣。仰失聖心 又亂正法。凡在家人常於三寶。求清淨福田。割損身肉。以種善根。以出家人信物贈遺因緣故。反於出家人生希望心。破他前人於三寶中清淨信敬 又失一切出家人種種利養 若以少物贈遺白衣。縱使起七寶塔。種種莊嚴。不如靜坐清淨持戒。即是供養如來真實法身 若以少物贈遺白衣。正使得立精舍猶祗桓。不如靜坐清淨持戒。即是清淨供養三寶 若以少物贈遺白衣。縱令四事供滿閻浮提一切賢聖。不如靜坐清淨持戒。即是清淨供養一切賢聖 若有強力。欲破塔壞像。若以贈遺。得全濟者。當賣塔地華果。若塔有錢。若餘緣得物。隨宜消息 若有強力。欲於僧祗作破亂折減。若僧祗中隨有何物。賣以作錢。隨緣消息 若僧常臘。若面門臘。若有強力。欲作折減。隨此地中所可出物。以消息之(僧常臘即常住僧物。面門臘即現前僧物。毗婆沙中并自恣物。佛塔物。通稱為臘。未詳何義。或取以時受用意)。父母是福田。則聽供養 若僧祗人以為僧祗役故。此則應與 一切孤窮乞丐。憐愍心故應與第三分云。比丘不應為白衣剃髮。除欲出家者(僧畜剃髮刀。名曰戒刀。若非出家求度。豈可泛用。今時不禁。由不知律故也)。
第四分云。比丘不應禮白衣。及白衣塔廟。不應故左遶行(白衣塔廟即在家人之墳墓祠堂也。故左遶者。謂有心故慢而左逆遶之。西域凡作禮時。皆從右遶為順。以表恭敬也)。不應與人卜占。亦不應從人卜占。不應事餘種種外道法 不應誦外道安置宅舍吉凶符書呪術 不應自作伎樂。若吹貝供養塔。聽令白衣作 不應畜鸚鵡等鳥。不應畜狗(律攝云。為防守故。隨意養狗)。不應乘象馬車乘輦輿捉持刀劒。老病者聽乘步挽車(即輩輿也)。若男乘(男畜也)避難。聽乘象馬 於聖法律中。歌戲猶如哭。儛如狂者。戲笑似小兒 不應向暮至白衣家。除為三寶事。病比丘事。或檀越相喚 常喜往返白衣家。有五過。一數見女人。二漸相附近。三轉親厚。四生欲意。五或犯死罪(犯四棄不可救。故名死罪)。若次死罪(若犯僧殘前四。並初二兩篇從生。偷蘭還可救。故云次死)。
五分律云。不應以僧果餉白衣。若乞應與。
十誦律云。比丘有五不應行處。童女。寡婦。婦。婬女。比丘尼 又有五不應行處。賊家。旃陀羅家。酤酒家。婬女家。屠兒家。
根本雜事云。五非處不應住立。唱令家(即優俳戲樂之家。婬聲美色。能惑人道意也)。婬女家。酤酒家。王家。旃陀羅家善見律云。檀越請比丘送喪。不得去 若比丘自念。我往看葬。作無常觀。因此故。我或得道果。如是去。無罪。
根本尼陀那云。苾芻不應賣藥。若善醫方者。起慈愍心。應病與樂。不得受他價直 諸雜類人既出家[A45]已。不應輙顯昔時伎業。亦不得畜工巧器具 若先是醫人。聽畜針筩及盛刀子袋 若先書生。聽畜墨瓶。
此戒大乘同制。污他家即因利求利。經理白衣等戒。行惡行即邪業覺觀邪命自活等戒。言僧有愛恚怖癡。即謗僧戒所攝。
引證 緇門警訓云。但以邪心有涉貪染。為利賣法禮佛。讀經斷食。諸業所獲贓賄。皆曰邪命物。正乖佛化(斷食者。或一七乃至七七日。禁咽絕䬸。或唯飲水。或用糠麩。縱然忘身為眾。自無所求。尚非正行。何況存貪顯異。而云苦修。此則正乖佛制也)。
戒疏發隱云。有四正命。一深山草果。二常行乞食。三檀越送供。四隨大眾食。以此四法清淨活命。無所染污。
佛藏經云。或有比丘。因以我法出家受戒。於此法中。勤修精進。雖諸天神諸人不念。[A46]但能一心勤行道者。終不念衣食所須。所以者何。如來福藏難盡。如來滅後白毫相中百千億分。其中一分供養舍利及諸弟子。設使一切世間人皆共出家。隨順法行。於白毫相百千億分。不盡其一。
第十三不捨惡性戒
若比丘惡性不受人語。於戒法中。諸比丘如法諫[A47]己。自身不受諫語。言諸大德。莫向我說若好若惡。我亦不向諸大德說若好若惡。諸大德。且止。莫諫我。彼比丘諫是比丘言。大德。莫自身不受諫語。大德。自身當受諫語。大德。如法諫諸比丘。諸比丘亦如法諫。大德。如是佛弟子眾得增益。展轉相諫。展轉相教。展轉懺悔。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緣起 佛在拘睒彌國美音長者園中。時尊者闡陀惡性。不受人語。語諸比丘言。汝莫語我好惡。且止。莫有所說。何用教我為。我應教諸大德。何以故。我聖主得正覺故(而云我聖主者。自謂佛是我家之佛也)。譬如大水初來漂諸草木積在一處。亦如大風吹諸草木集於一處。諸大德亦如是。種種姓。種種名。種種家出家集在一處。是故諸大德不應教我。我應教諸大德。我聖主得正覺故。諸比丘具陳白佛。佛令僧與彼作訶諫白四羯磨。為諸比丘結戒。此由惡性故。遂生惱根。自損損他。制斯學處。乃初篇妄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四節。若比丘下。明惡性違教。彼比丘諫是比丘下。明諫捨惡性。是比丘如是諫時下。明作白羯磨。訶諫不捨者下。結成犯罪。律云。惡性不受語者。不忍不受人教誨。以戒法中如法諫者有七犯聚。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偷蘭遮。突吉羅。惡說(諸部不言七聚。唯本律明之。於突吉羅中。開出惡說)。自身不受諫語者(得如法諫誨之時。仍守惡性。自用戾情。不納他言。乃作不共語也)。諸大德莫向我說若好若惡者(謂利益事不須勸喻。非利事勿相遮止。此以慠慢不忍善言)。我亦不向諸大德說若好若惡者(此欲彰[A48]己無事及人。而人亦勿以事及我。皆是遮他諫語)。且止莫諫我者(是預為遮止他人未出之言。勿令說也。愈顯自心不忍不納)。莫自身不受諫語者(是教誡之詞)。自身當受諫語者(是教授之言)。大德。如法諫諸比丘。諸比丘亦如法諫大德。如是佛弟子眾得增益等者(此是勸喻獲益之語。由互相諫故。佛弟子眾得善法增長熾盛。由熾盛故。正法得以久住世間。由正法久住故。能使聖種不斷。諫謂遮無利益。教謂令獲善利。懺悔謂改往修來)。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惡性不受人語(餘言如上)。比丘應諫此比丘言。大德。莫自作不可共語。當作可共語。大德如法諫諸比丘。諸比丘亦當如法諫大德。如是佛弟子眾得增益。展轉相教。展轉相諫。展轉懺悔。大德。可捨此事。莫為僧作訶諫更犯重罪。若隨語者善。
不隨語者。僧應作白。乃至三羯磨訶諫。捨不捨犯罪輕重。皆同於上。
此戒以四緣具足成犯。一稟性麤獷。二無慚慠慢。三不忍違諫。四羯磨[A49]已成。若緣有闕。但結方便。
兼制 比丘尼僧殘(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初語時捨。非法別眾。乃至若一切未作訶諫前。若無智人訶諫時。語彼如是言。汝和尚阿闍黎所行亦如是。汝可更學問誦經。若戲語。疾疾語。獨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十誦律云。若諸比丘不舉不憶念。自身作不共語。突吉羅。是不應約敕 舉者。比丘應語。長老。汝作某罪。當發露。莫覆藏。當如法除滅 憶念者。比丘應語。長老。汝憶念某時某處作如是罪不此戒大乘同制。若惡性戾情。則遠捨利生。自障本慧。
引證 第四分云。佛告諸比丘。我為汝等。說八種惡馬。及八種惡人。或有惡馬。授勒與鞭。欲令其去。而更觸躓不去(一)。或反倚傍兩轅。而不前進(二)。或顛蹙倒地。既傷其膝。又折轅𨍮(三)。或更却行不進(四)。或更趣非道。破輪折軸(五)。或不畏御者。亦不畏鞭。方便咋銜。奔突不可禁制(六)。或雙脚人立吐沫(七)。或反蹲臥(八)。是為八種惡馬。
或有比丘。舉彼見聞疑罪。便言。我不憶我不憶(一)。或不言犯。不言不犯。默然而住(二)。或言長老亦自犯罪。云何能除他罪(三)。或言長老自癡。猶須人教。而欲教我(四)。或說餘事答。反生瞋恚(五)。或不畏眾僧。亦不畏犯。不受舉罪者語。便捉坐具。置肩而出。不可訶制(六)。或左抄衣。在眾中舉手大語。乃令汝等教授我耶(七)。或言長老亦不與我衣鉢臥具醫藥。何故教我。彼即捨戒。取於下道。至比丘所。作如是言。我[A50]已休道。於意快耶(八)。是為八種惡人。如彼惡馬無異。佛所慈愍。
附考 薩婆多論云。經中說但自觀身行。諦視善不善。而律云展轉相教者。佛因時制教。言乖趣合。不相違背。佛以前人心有愛憎。發言有損。若鈍無智。若少聞少見。出言無補。若為利養名聞。有所言說者。是故但自觀身行 若為慈心有利益。若聰智利根。發言有補。若廣聞博見。有所弘益。若為利益眾生。闡揚佛法者。則應展轉相教 又為新出家。愛戀父母兄弟妻子。是故言但自觀身行。若久染佛法力。能兼人者。則應展轉相教。
然此十三僧殘罪雖有救。制悔不易。例前似輕。准後極重。其間有覆無覆。與夫更與本日治。或三增四五。或二復加三。乃至重重稱量。展轉治法。皆於作持中詳明 (二十三僧殘法竟)。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四
音義
根本律云。時摩竭陀憍薩羅二國中間。大曠野處。有五百羣賊。殺害商旅。由斯兩界人行路絕。時影勝王聞知[A51]已。命大將。往彼屏除羣賊。其將至彼。方便降伏。羣賊求哀請活。大將愍之。慈心向彼。即於二界中間。築一新城。總集諸人。共住於此。從斯[A52]已後。名曠野城。
螺髻梵志西天外道或以螺為髮。或以髮塠髻如螺也。梵志是一切出家外道通稱。若有承用其法者。亦名梵志。
摩尼犍大龍王摩尼正言末尼。即如意珠也。此云離垢。謂龍王腦中有此珠。若人得之。毒不能害。火不能燒。犍大正言犍達。此云香。梵語那伽。此云龍王也。
佛圖即浮圖。是佛塔廟也。
拼音崩。
拘[目*焱]彌國西域記云。憍賞彌國。舊曰拘睒彌國。訛也。中印度境。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里。土稱沃壤。地利豐植。氣序暑熱。風俗剛強。好學典藝。崇樹福善。
瞿師羅國此是長者名也。此翻美音。由過去世作狗子時。以聲吠請辟支佛。至家供食。故生生中報得好音。是長者身長三尺。佛亦化身為三尺。以化彼令歸正法。西域記云。具史羅舊云瞿師羅。訛也。城東南不遠。有故伽藍。[1]其史羅長者舊園中有窣堵波。無優王之所建立。高二百餘丈。如來於此數年說法。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迹。復有如來髮瓜塔。長者因緣。根本律廣明。
優填王或云憂陀延。又云優陀延那。唐言出愛。佛初降誕時。大地震動。普放光明。時憍閃毗國百軍大王。初誕一子。見此光明。便作念云。我子福力有大光明。如日初現。普照世間。宜與名曰光明。若詳其王功德。於賓頭盧經廣明。
闡陀按薩婆多論云。又名闡那。是佛異母弟。優填王妹兒。生大豪族。出家為道。多住拘睒彌國。性悷自用。作種種過惡。多在此國。又云。此國是闡那所生處。白淨王安一宮室。闡那母常在此中。有一妹亦適此國。以是因緣。多住此國。又以此中利益眾生。
尼拘律樹又云尼拘盧陀。此云無節。又云縱廣。阿含云。其身圓正。其葉青滑長廣。子似枇把。子子承蔕如柿。然其種類耐老。諸樹中最能高大者。
佛磔手磔音窄。磔者張也。律攝云。佛張手者。中人三張手。謂佛一張手當一肘半也。
五分律云。修伽陀磔手者。方二尺。修伽陀此云善逝。是佛十號之一號也。尺者度也。周制寸尺。唐即於周一寸上增二分。一尺上增二寸。蓋周尺一尺。唐是八寸五分。言二尺即唐尺一尺六寸。方與中人三張手相當也。
沓婆摩羅子沓婆或作達婆。或作陀婆。又曰陀驃。陀驃翻云主。摩羅此云力士。或云壯士。根本律云。波波國中有一壯士大臣。名勝軍。大富多財。受用豐足。所有貲產。如毗沙門王。雖非王種。時諸壯士作灌頂法。扶以為王。後生一兒。色相端美。天然淨潔。彼國之法。若天然淨潔者名實。此兒亦爾。淨潔過人。復是壯士大王之子。應與立字。名實力子。善見律云。沓婆是比丘名。摩羅是王名。此王子出家。故名沓婆摩羅子。此大德年七歲出家。鬚髮落地。即成羅漢。得三達智。具六神通。以本願故。為僧差使。
慈地比丘是六羣比丘中第一惡者。於生生中。與摩羅子。常為怨惡。
檀越或云檀那。寄歸傳云。梵云陀那鉢底。譯為施主。陀那是施。鉢底是主。略去那字。取上陀音。轉名為檀。更加越字。意道由行檀捨。自可越度貧窮。
羝音低。牡羊三歲曰羝。性善抵觸。
提婆達多略言調達。或云提波達兜。提婆翻名天。達多此云授。亦云與。亦云施。三義皆一。謂父母從天乞子。天授與之。故名天授。或翻天熱。以其生時人天等眾心皆驚熱。是佛堂弟。阿難親兄也。或云是佛從兄。身有三十相。出家誦通六萬法聚。學滿十二韋陀典。十二遊經云。調達四月七日食時生。身長一丈五尺四寸。
阿闍世此翻未生怨。母懷之日。[A53]已有惡心於瓶沙王。未生[A54]已惡。故因為名。舊翻無指。生時相者云。凶王。令升樓撲之。不死。但損一指。故為名也。內人將護。呼為善見。涅槃經云。提婆達多語善見太子言。國人罵汝。為未生怨。善見言。何故名我為未生怨。誰作此名。達多言。汝未生時。一切相師占言。是兒生[A55]已。必殺其父。是故外人悉號汝。為未生怨。一切內人護汝心故謂善見。普超經云。阿闍世從文殊懺悔。得柔順忍。命終入賓吒羅地獄。即入即出。生上方佛土。得無生忍。彌勒出時。復來此界。名不動菩薩。後當作佛。號淨界如來。
涕吐之身提婆達往至阿闍世太子。所以神通力。飛在空中。或現身。或隱身。或現半身等說法。或身出烟出火。或變身作嬰孩。身著瓔珞。在太子抱上轉側。欶太子指。時太子阿闍世見此變恐懼。提婆達知太子恐懼。即語言。勿懷恐懼。太子問曰。汝是何人。答言。是提婆達。太子言。汝實是提婆達者。還復汝身。尋復其身。見[A56]已即增信樂。太子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并增供五百釜飲食。諸比丘以此因緣白佛。佛告諸比丘。汝等各自攝心。莫生貪著提婆達利養也。何以故。正使太子日日如是問訊供養。唯增益提婆達惡心。譬如男子打惡狗鼻。而令彼狗更增兇惡。此亦如是。故佛訶責云涕吐之身也。
四聖種一衣服知足聖種。二飲食知足聖種。三臥具知足聖種。四醫藥知足聖種。婆沙論以醫藥攝前三中。第四出樂斷樂修聖種。即住阿蘭若也。聖者佛獨覺聲聞。彼從此生相續不斷。故名聖種也。又正法名聖。此能住持。令久相續。故名聖種。
立十四種人羯磨即是立人作寺主。作知庫分衣。乃至分粥等白二羯磨差使也。
不截衣𦆠𦆠音織。衛餘曰𦆠。即機頭麤者。
馬師滿宿馬師梵語阿濕婆。滿宿云富羅婆娑。善見律云。馬師滿宿。於六羣比丘中。最是上座。本是田夫。同作田辛苦。共相論言。我等作田辛苦。可共出家。於佛法中。衣食自然。一是舍利弗弟子。一是目犍連弟子。出家受具足[A57]已誦戒竟。五臘滿。二人共議。意共同好種華等事。即往豐熟處住。婆沙論云。馬宿井宿。恒造惡行。佛常教化。都不信受。佛記二人。命終生龍趣中。彼亦自見。於十指端。有十道水。將欲流出。便作是念。我等決定當生龍中。佛復記彼二人。[A58]已種獨覺菩提。於當來世。定成獨覺。
俳說上音牌。戲也。又俳優雜戲也。又俳者樂人。所為戲笑以自怡悅也。漢書云。詼笑類俳倡。詼音奎。謿調也。
倡妓倡者俳也。妓者女樂也。
鼓簧吹貝簧者乃笙竽。管中金葉也。然笙竿皆以竹管。植於匏中。而竅其管底之側。以薄金葉障之。吹則鼓之而出聲。所謂簧也。故笙竽皆謂之簧。小笙十三簧。大笙十九簧。竽二十六簧。長四尺二寸。貝乃海中螺貝也。
受僱傭賃也。
嘯喚上音笑。蹙口而吹聲也。
贓賄金玉曰貨。布帛曰賄。凡非理所得財賄。皆曰贓。
餐餐平聲。熟食也。一曰吞食。
闡陀此云車匿。薩婆多論又云闡那。是佛異母弟。優填王妹兒。生大豪族。出家為道。多住拘睒國。性悷自用。因惡性不捨。眾僧作梵罰。雜阿含經云。佛般泥洹未久。闡陀詣鹿野苑中諸比丘所。而請教授。諸比丘為說五蘊無常。彼未解。後於阿難所。請教聞法。阿難為說法要。得聞悟證果。
躓音至。頓足不前進也。
蹷音厥。跳走也。
轅音袁。車前曲木。上鉤衡者。
𨍮音隔。車軸也。
咋銜上音責。嚙也。下音醎。馬口中勒也。
校注
[0358001] 往下一有看字 [0358002] 若一作彼 [0367001] 其疑具【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9 冊 No. 709 毗尼止持會集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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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佛在王舍城靈鷲山中。聽諸比丘作私房舍。時有曠野國比丘。聞佛聽許。即私作大房。功力繁多。常行求索。居士厭避。復有一比丘。欲起房舍。自斫樹。樹神作念。欲打比丘。恐違道理。乃往白佛。佛讚慰之。示別所棲。時大迦葉至曠野城。居士遙見。各自避去。迦葉問知其故。具陳白佛。佛集僧而為結戒。由依住處事諍恨住處鄙業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自求作屋下。明其正制。若比丘有難處妨處下。結顯違犯。律云。自求者。彼處處乞索。無主者。彼無有若一若兩若眾多施主自為[A3]已者。自求索自為作也。當應量作者。是中量長佛十二磔手。廣七磔手(磔手者。張指一跨也。長者縱量。乃房之深處。廣者橫量。乃房之寬處。佛身長丈六。一磔手。准今小尺。一尺六寸。則深有一丈九尺二寸。寬有一丈一尺二寸。若太大則煩勞。太小則逼狹。令離二過。故制此量也)。難處者。有虎狼師子惡獸。下至蟻子。若不為此諸蟲獸所惱。應修治平地。若有石樹荊棘。當使人掘出。若有陷溝坑陂池處。當使人填滿。若畏水淹漬。當豫設隄防。若地為人所認。當共斷無使他有語。是名難處。妨處者。不通草車迴轉。是防處(僧祇律云。非妨處者。四邊各容十二桄梯。桄間各一拳肘。令作事者。周帀來往。塗治覆苦。以二尺為一拳肘)。彼作屋比丘。看無難無妨[A4]已。到僧中。具儀三乞。爾時眾僧當觀察此比丘為可信不可信。若可信即當聽使作。若不可信一切僧應到彼處看。若眾僧不去。遣僧中可信者往看。若彼處有難有妨。若無難有妨。若有難無妨。皆不應與處分。若無難處無妨處。應與處分白二羯磨(此羯磨法於作持中明)。故云。彼比丘當指授處所。無難處。無妨處。既與羯磨[A5]已。彼作房時。應知初安。若石若土。墼泥團。乃至治訖。斯為如法。
結罪 是中犯者。若僧不處分。一僧殘 過量作。一僧殘 有難處。一突吉羅 有妨處。一突吉羅若無難處。是有妨處。一突吉羅 若有難處。是無妨處。一突吉羅。
若僧不處分。一僧殘。不過量作。無犯 有難有妨 無難有妨 有難無妨。皆如上。
若僧[A6]已處分。無犯。過量作。一僧殘 有難有妨 無難有妨 有難無妨。皆如上。
若僧[A7]已處分。不過量作。皆無犯 若有難有妨 無難有妨 有難無妨。得罪如上。
若作而不成。僧不處分。及過量作。各得一偷蘭遮。
有難有妨 無難有妨 有難無妨。得罪如上。
若使他作屋成。僧不處分。及過量作 若僧[A8]已處分。過量作 若僧不處分。不過量作。得僧殘。皆如上 有難有妨 無難有妨 有難無妨。得罪如上。
若為他作屋成。僧不處分。過量作 僧[A9]已處分。過量作 僧不處分。不過量作。皆得偷蘭遮 有難有妨 無難有妨 有難無妨。得突吉羅如上。
若作而不成。僧不處分。及過量作。有難有妨處。一一皆犯突吉羅。
若作屋以繩拼地。應量作者。過量作者犯 若教人案繩墨作。彼受教者。言如法作。而過量。彼受教者犯 彼教人案繩墨作。即如法作。不還報。作者犯 若教人案繩墨作。即如法作。教者不問如法作否。教者犯。
若僧不處分。作不處分想。僧殘 不處分疑。不處分作處分想。處分作不處分想。處分疑。皆偷蘭遮。
若過量想疑。亦如是。
若難有難想。難疑。有難無難想。無難有難想。並疑皆突吉羅 若妨處想疑。亦爾。
此戒具六緣。方成本罪。一無主自作私房。二不求眾僧處分。三作不處分想。四違制過量。五過量想。六房[A10]已作成。若緣有闕。罪結方便。
兼制 比丘尼偷蘭遮(同制別學比丘尼。因難事起。故不聽住阿蘭若)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如量作。減量作。僧處分作。無難無妨處作。如法拼作。若為僧作。為佛圖。講堂。草庵。葉庵。小容身屋。及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作房時若授磚泥團。及壘磚等。盡越毗尼罪 若戶牖[A11]已成時。偷蘭遮 乃至作成時。僧殘 若房主比丘不捨戒。不死不與僧。若比丘於此房中。若熏鉢。若讀誦。若思惟(謂修定坐禪也)。一切受用。得越毗尼罪。
十誦律云。若比丘語餘比丘。為我作舍。語[A12]已便去後作未成。行還自成。是舍不如法。作犯(當仍請指授。與量相應。無諸難妨。斯則何咎。由依前人違制規模故爾。成犯)若得先成舍。無犯根本律云。若於不淨處。有諍競處。無進趣處。自作使人。作小房時。於此三中。隨有過。皆得窣吐羅。一不淨處者。若有蛇蠍蟲蟻窟穴是。二諍競處者。若近王宮。及以天祠。或長者宅。外道家。苾蒭尼寺。或有好樹須伐是。三無進趣處者。若有河井。或臨崖坎是。
摩得勒伽云。乞房[A13]已不作。偷蘭遮 物不現前而作房。偷蘭遮。
善見律云。若長中減一磔手。廣中益一磔手。若減廣益長亦不得。何況長廣俱過量 若二三人共作屋。若一比丘一沙彌悉不犯。何以故。人無一屋分故。若段段分人。得一屋分。得僧殘罪。
此戒大乘同制。梵網經所謂惡求多求。菩薩戒本經所謂多欲不知足也。
引證 佛因比丘自求作屋故。種種訶責[A14]已。告諸比丘。往昔此恒水側有一螺髻梵志。常居此水邊。顏貌憔悴。形體羸瘦。時我詣彼。與共相見。而問其故。彼報我言。此水中有一龍王。名曰摩尼犍大。自出其宮。來至我所。以身遶我。頭覆我上。時我作念。龍性暴急。恐害其命。以此憂患。致使形容如是耳。時我語梵志言。汝欲使此龍常在水中不出至汝所不。彼答我云。實欲使此龍不來至我所。我即問梵志。彼龍有瓔珞不。答言。龍頸之下有好瓔珞。佛語梵志言。若此龍出水來。至汝所時。當起迎語言。龍王。且止。持汝頸下瓔珞與我來。并為說偈云。
時彼梵志受我語[A15]已。後時龍王從水中出。梵志遙見。往迎而為說偈。爾時龍王復以偈報梵志云。
於是龍王即時還宮。更不復出。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又一比丘所住林間。於半夜後。眾鳥悲鳴相呼。而亂定意。我教彼比丘語眾鳥云。我今急須汝兩翅。與我來。時羣鳥出林。更不復還。汝等比丘當知。乃至龍畜飛鳥尚不喜人乞索。而況人乎。多求無厭。豈不怨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