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聖教論卷第九
攝淨義品第二之五異論多種者,謂十六種異論。何等十六?嗢柁南曰:
論曰:十六異論者,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自在等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因中有果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因中常恒具有果性。謂[5]雨眾外道作如是計。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於諸因中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顯示有果?答:由教及理故。教者,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聞傳授展轉至今,宣說因中先已有果。理者,謂即如彼沙門及婆羅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住尋思地、住自[6]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觀察行地,彼如是思:若從彼體此體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是此因非餘。又諸世間欲求此果,唯取此因不取餘因。又即於彼彼事中,如是如是加功營造,非於餘事。又若彼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是故因中定已有果。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又[7]應求一一果取一切因。又應於一切事加功營造為求一果。又應從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建立故、取故、作事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因果兩相為異不異?若不異者,即無決定因果二體,由此二相無差別故。而言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汝意云何?因中果體為未生相、為已生相?若未生相者,於彼因中果猶未生而說是有,不應道理。若已生相者,則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應道理。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故待緣而生。
彼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種相可得了知。一於處所可得了知,謂如瓮中水。二於所依止可得了知,如眼中眼識。三即於自相可得了知,如因自體不由比決。四於自作業可得了知。五由因變故果變可得,或由緣變故果變可得。是故常時恒時說因中有果,不應道理。由此義故,彼所立論非如理說。謂不異相故、異相故、不生相故、生相故,不應道理。
從緣顯了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諸法體自本有,從眾緣顯非緣所生。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相論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因中有果論者見諸因中先有果性從緣顯了?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復以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故。彼作如是妄思惟已,說顯了論。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無障緣故障、為有障緣故障?若無者,無有障緣而有障者,不應道理。若有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譬如黑闇,障瓮中水亦能障[1]瓮。若言亦障因者,亦應顯了俱是所障,而但顯因中先有果性而不顯因,不應道理。
汝又應說,為有性是障緣、為果性是障緣?若有性是障緣者,是則有性常不顯了,不應道理。又因亦是有,何故不是障緣?若果性是障緣者,如是一法亦因亦果,如[2]芽是種子果,是莖等因,[3]是即一法,亦顯不顯,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顯與本法,為一為異?若言一者,彼本有法常顯,已顯復顯,不應道理。若言異者,此顯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無因者,無因而顯,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果性可顯,非是因性,不顯之因能顯於果,不應道理。如是無障緣故、有障緣故、有相故、果相故、顯了一故、顯了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汝言,若法性無是則無相、若法性有是則有相,若性是無不可顯了、若性是有則可顯了者,不應道理。
今當略說,雖實是有而不可取相,或有遠故不可取、或由四種障因之所障故不可取、或極微細故不可取、或心散亂故不可取、或根損壞故不可取、或未得彼相應智故不可取。如因中有果從緣顯論,不應道理。當知聲相論亦爾。此中差別者,外聲論師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聲相本有,無生無滅,然由數宣吐方得顯了,而聲體是常。是故從緣顯了論,非如理說。
去來實有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或在此法,由不正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過去、有未來自相成就,猶如現在實有非假。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
又於此法有不如理思惟所引經教。如經中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是十二處自相故有。又如薄伽梵說:有過去業。又經中說:有過去色、有未來色,乃至識亦如是。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此若未來無者,彼時應未受自相。此若過去無者,彼時應退失自相。若如是者,諸法自相應不成就,由是諸法應性不真實。若如是者,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過去未來性相實有。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去來兩相與現在相,為不異相、為是異相?若不異相者,立三世相,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性相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墮三世法,為是常相、為無常相?若常相者,墮於三世,不應道理。若無常相者,於三世中恒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世、為計未來死滅生現在世、為計法住未來以此為緣生現在世、為計本無業用今有業用、為計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為計本相異今相異、為計未來有現在分相?
若言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此應有方所;又未來、現在應無差別;又應是常,不應道理。若言未來死滅生現在者,是則未來法不生於今,現在法本無今生;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滅,不應道理。
若言法住未來,以此為緣生現在世者,此應是常;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不應道理。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者,是則本有,今有便有如前所說過故,不應道理。又此業用,汝意云何?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不異相?若異相者,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若不異相者,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不應道理。
如無業用有此過失,如是不圓滿相、異相、未來分相亦爾。此中差別者,復有自體雜亂過失,不應道理。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有過失應知,謂如前所計諸因緣及所說破道理。
如是自相故、共相故、來故、死滅故、生故、業故、圓滿相故、異相故、未來分故,說過去未來實有論,不應道理。
如是破已,復有難言:若過去、未來是無,云何緣無而有覺轉?若言緣無而覺轉者,云何不有違教過失?如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世間取無之覺,為起、不起?若不起者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此不應道理。又薄伽梵說:我諸無諂聲聞如我所說正修行時,若有知有,若無知無。如是不應道理。若言起者,汝何所欲此取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若作有行者,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若作無行者,此無行覺汝何所欲?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若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若緣無事轉者,無有緣無之覺,不應道理。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若異者,諸修行人但知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此不應道理。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眾生[1]受有損害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彼法為有,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生滅,由此因緣故,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是[2]故於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是乃至識亦爾者,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說,謂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依彼果相密意說有過去。是故無過。
又復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何以故?應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一因所顯相、二體未生相、[3]三待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應生法相、六不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應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緣會相、四已生種類相、五剎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相、八現清淨相、九可喜樂相、十不可喜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應知過去亦有十二種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六不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計我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我、有薩埵、有命者、有生者、有養者、有數取趣者,如是等是實是常。諸外道等作如是計。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由二種因故,一先不思覺率爾而得有薩埵覺故、二先已思覺得有作故。彼如是思:若無我者見於五事,不應起於五種有我之覺。一見色形已,唯應起於色覺,不應起於薩埵之覺。二見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受覺,不應起於勝劣薩埵之覺。三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應起於想覺,不應起於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達羅、佛授、德友等薩埵之覺。四見作淨不淨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行覺,不應起於愚者、智者薩埵之覺。五見於境界識隨轉已,唯應起於心覺,不應起於我能見等薩埵之覺。由如是先不思覺,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覺非諸行覺,是故先不思覺見已率爾而起有薩埵覺。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又彼如是思:若無我者,不應於諸行中先起思覺得有所作。謂我以眼當見諸色、正見諸色、已見諸色,或復起心:我不當見如是等[4]用,皆[5]由我覺行為先導。如於眼見,如是於耳鼻舌身意應知亦爾。又於善業造作善業止息、不善業造作不善業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如是等用唯於諸行,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說有我。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為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耶?若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若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我有形量,不應道理。我[6]有勝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唯於此法自體起此覺耶、為亦於餘體起此覺耶?若唯於此法自體起此覺者,即於所見起彼我覺,不應說名為顛倒覺。若亦於餘體起此覺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覺因,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於無情數有情覺、於有情數無情覺、於餘有情數餘有情覺,為起、為不起耶?若起者,是則無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無情,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道理。若不起者,則[1]非撥現量,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計我覺為取現量義、為取比量義耶?若取現量義者,唯色等蘊是現量義,我非現量義故,不應道理。若取比量義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為以覺為因、為以我為因?若以覺為因者,執我所作,不應道理。若以我為因者,先已思覺得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為是無常、為是常耶?若無常者,此所作因體是變異,而執我有所作,不應道理。若是常者,則無變異,無變異法執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為無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耶?若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則常作,不應復作。若無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無動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因故我有所作?為無因耶?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發方有所作,不應道理。若無因者,應一切時作一切事,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我為依自故能有所作、為依[2]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雜染等事,不應道理。若依他者,計我所作,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非蘊性耶?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是實是常,不應道理。若於諸蘊中者,此我為常、為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道理。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道理。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若非蘊性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污。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為即見者等相、為離見者等相?若即見者等相者,為即於見等上假立有能見者等相、為離於見等上別立有能見者等相?若即於見等上假立有能見者等相者,即應見等是能見者等,而汝立我為能見者等,不應道理,以見者等與見等相無差別故。若離於見等上別立有能見者等相者,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若是我所成業者,此我若如種子,應是無常。若言如陶師等假立士夫,此我應是無常、應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若言如具神通假立士夫,此我亦應是無常假立,於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若言如地,應是無常。又所計我,無如地大顯了作業故,不應道理。何以故?世間地大所作業用顯了可得故,謂能持萬物令不墜下。我無是業顯了可得。若如虛空,應是無法,此不應道理。何以故?唯於色無,假立空故。虛空雖是假有,而有業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道理。世間虛空所作業用分明可得者,謂由虛空故得起往來屈伸等業。是故見等是我所成業,不應道理。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鎌、如離鎌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離見等外,於餘物上見等業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何以故?如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若言離見者等[3]相別有我者,即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為不與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耶?若與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者,即於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相應。如於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若不與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為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於諸行中有五種轉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五有變異。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於身牙河[4]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若不與彼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即所計我無流轉相而有流轉止息,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樂,及由思業并由煩惱隨煩惱等之所變異,說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為不由彼變異說為受者等耶?若由彼變異者,是即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何須計我?設是我者,我應無常,不應道理。若不由彼變異者,我無變異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不應道理。
又汝今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說為作者、為亦於餘法說為作者?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說火為燒者、[1]光為照者。若亦於餘法者,即於見等諸根說為作者,徒分別我,不應道理。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建立為我、為亦於餘法建立為我耶?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於假說士夫身呼為德友、佛授等。若亦於餘法者,是則唯於諸行假說名我,何須更執別有我耶?何以故?諸世間人唯於假設士夫之身起有情想、立有情名,及說自他有差別故。又汝何所欲?計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是善者,何為極愚癡人深起我見,又不由方便率爾而起,又能令眾生怖畏解脫,又能增長諸惡過失,不應道理。若言不善,不應說正及非顛倒。若是顛倒,所計之我體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無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言是善,於彼常住實有我上見無有我,而是善性非顛倒見,不應道理。若言不善,而一切智者之所宣說,精勤方便之所生起,令諸眾生不怖解脫,能速證得白淨之果,諸惡過失如實對治,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為即我性自計有我、為由我見耶?若即我性自計有我者,應一切時無無我覺。若由我見者,雖無實我,由我見力故,於諸行中妄謂有我。是故汝計定實有我,不應道理。
如是不覺為先而起彼覺故、思覺為先見有所作故、於諸蘊中建立是有故、由於彼相安立為有故、建立雜染及清淨故、建立流轉及止息故、建立受者作者及解脫者故、施設有作者故、施設言說故、施設見故,計實有我,皆不應道理。
又我今當說第一義我相。所言我者,唯於諸法假立為有,非實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說言與彼諸法異不異性,勿謂此我是實有體,或彼諸法即我性相。又此假我是無常相、是非恒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死法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故薄伽梵說:苾芻當知,於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無常無恒、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廣說。當知由四因故,於諸行中假設有我,一為令世間言說易故、二為欲隨順諸世間故、三為欲斷除謂定無我諸怖畏故、四為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是故執有我論,非如理說。
計常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是常住,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作、不可損害,積聚而住,如伊師迦。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說有想者、說無想者、說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是常住耶。答:彼計因緣,如經廣說,隨其所應盡當知。此中計前際者,謂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但[2]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發起常見。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為前際,於諸行剎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又見諸識流轉相續,從此世間至彼世間無斷絕故,發起常見。或見梵王隨意成立、或見四大種變異、或見諸識變異。計後際者,於想及受雖見差別,然不見我自相差別,是故發起常見,謂我及世間皆悉常住。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見,由不如實知緣起故,計有為先有果集起,離散為先有果壞滅。由此因緣,彼謂從眾微性麁物果生,漸[3]析麁物乃至微住,是故麁物無常、極微常住。
此中計前際後際常住論者,是執我論,差別相所攝故。我論已破,當知我差別相論亦已破訖。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宿住之念,為取諸蘊、為取我耶?若取蘊者,執我及世間是常,不應道理。若取我者,憶念過去如是名等諸有情類,我曾於彼如是名、如是姓,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緣彼現在和合色境眼識起時,於餘不現不和合境,所餘諸識為滅、為轉?若言滅者,滅壞之識而計為常,不應道理。若言轉者,由一境界於一切時一切識起,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為有變異、為無變異?若言有者,計彼世間及我常住,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有一想已復有種種想生,復有小想及無量想,不應道理。又先純有樂已,後純有苦,復有苦、有樂、有不苦不樂,不應道理。
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見我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見我非色。若計我俱遍無二無缺者,彼見我亦色非色。若為對治此故,即於此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見我非色非非色。又若見少色少非色者,彼見有邊。若見彼無量者,彼見有無邊。若復遍見而色分少非色無量、或色無量非色分少者,彼見亦有邊亦有無邊。若為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義異而起執者,彼見非有邊非有無邊,或見解脫之我遠離二種。
顯揚聖教論卷第九
校注
[0521005] 雨【大】,兩【宋】【元】【明】【宮】 [0521006] 辦【大】,辯【聖】 [0521007] 應【大】,因【明】 [0522001] 瓮【大】,瓫【宋】【元】【宮】 [0522002] 芽【大】,牙【宋】【宮】【聖】 [0522003] 是【CB】【磧-CB】【宋】【元】【明】【宮】【聖】,果【大】【麗-CB】 [0523001] 受【大】,有【明】 [0523002] 故【大】,以【宋】【元】【明】【宮】 [0523003] 三【大】,二【元】 [0523004] 用【大】,由【明】 [0523005] 由【大】,行【明】 [0523006] 有【大】,於【宋】【元】【明】【宮】 [0524001] 非【CB】【磧-CB】【宋】【元】【宮】【聖】,誹【大】【麗-CB】,作【明】 [0524002] 他【大】,化【宮】 [0524003] 相【大】,〔-〕【宋】【元】【明】【宮】【聖】 [0524004] 燈【大】,澄【聖】 [0525001] 光【大】,先【宮】 [0525002] 唯【大】,惟【聖】 [0525003] 析【大】,折【聖】【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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