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不已之流[A1]
世界本來就是難得圓滿的,本來就是充滿了苦痛的;但現代世界人類的苦難,越來越多,這是大家所能深切感覺的。彼此缺乏和樂諒解的精神,老是互相瞋恨,互相鬥爭,越來越凶,弄得人類生活得毫無生趣。要消滅這世間的苦難,唯有大家來奉行佛法。依佛法去調柔人心、救濟世間,才是最好的方法。
世界所以弄得這麼糟,是受了兩種思想的毒化。這兩種的思想,雖古代早已有了,但到近代,更泛濫、更猖獗起來。那兩種呢?一、近代文明的特徵,是對於宗教信仰的情緒減低了,甚至否定[A2]它或摧殘[A3]它。這由於近代人的思想、精力,都傾向集中於物質世界的研究。對於人類自己,看作物質的集散現象,以為一死就完了。生前所作所為的一切,都不需要自己來負責,道德的精神開始沒落。近代抱著這種觀念的人太多了!依佛法說,這是不信生前、不信死後,只有現在,是撥無前生與後世的邪見者。一死就什麼都歸於烏有,只剩一堆物質,不負生前的行為責任,這是與宗教相反的。此種錯謬思想,全由於庸俗的功利觀,哲學上是唯物論。二、西洋有一類思想家,他們覺得世間的一切,時刻在鬥爭著。誰善於鬥爭,誰就能獲得生存、獲得勝利。這種鬥爭哲學所散布的思想,造成四面皆敵、緊張、驚慌、殘酷、殺害的心腸。弱肉強食的天演進化論,是這一思想的代表。自從這兩種思想廣泛地流行,人類的觀念,就起了激烈的變化。一方面,認為死了完了,生前的一切,全用不著負責。一方面,想要活下去,非向他人鬥爭不可。這種唯物的、鬥爭的思想,給予近代人類的禍害最大。要徹底的把[A4]它糾正過來,也應從兩方面著手。一、人生並非唯物的,死了並非沒有,生前的行為責任,要自己來負責。二、人生的理想,不是彼此鬥爭不已;人與人間,應有互助合作、相敬相愛的態度。養成自我負責、彼此和樂的社會風氣,才能減輕世間的苦難。這唯有佛法,才能徹底的針對這兩種錯誤思想,給予從根變革過來。現在先從佛法的立場,說明生命延續的事實。
一 有情為本
人生及宇宙,如把[A5]它看作延續的、發展的、活潑潑的、新新非故的、生生不已的,這不一定是佛教所說,其他的宗教與哲學,也每有這種見解。對於生生不已,他們常是這樣看:一、從宇宙論去看,不但人和動物如此,花草樹林、高山流水,都活潑潑的表現宇宙生命的洪流。宇宙的一切,都呈現活躍的生機,所以宇宙常在不息的發展、不息的進化中。二、從人生論去看,著重社會。從種族的繁衍、人類的互助,看出社會是生生不已的,充滿生意。這種看法,從宇宙與社會全體去看,未必能糾正上說的毒素。因為說到宇宙與社會,多少傾向於外在的、普遍的客觀化,與自己形成對立的態度。每每是著重於整體而忽視個人,成為非宗教的。
世間的一切,如作常識的分類,可分為礦物、植物、動物,或可以分為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如著重人類,更可從有心理活動的動物中,別出理智的人類。對於這些,佛法所說的生生不已之流,是出發於有心理現象的,而且是每一生命單位。每一生命單位,都是延續不息的生命之流,如長江大河的滔滔不絕般流來。生命,從來的佛典中,並沒有這一術語,一向稱為有情或命者。有情,是有情識的、有情愛的。命者,是從業報而來的,有一期壽命的個體。所以佛法所開示的生命之流,不是說生理的,而是有心理活動的,大抵與動物的含義相近。因此,草木花果、山河大地,都不是生命的核心、生命的當體。同時,佛法所說的有情或命者,不單是物理的、生理的或心理的,而是複合體的生命現象,所以也不像某些學者的偏重精神。在人說人,雖可說生命是一一人的自體,而實通於一切有情。佛法是從一切有情,去觀察他的生生不已。這一觀點,佛法與印度哲學大致相近。
二 有情為繼往開來的瀑流
我們要堅定的信仰:凡是有(情識的)生命的,死去了,絕對不就是毀滅;同樣的,未生以前,也不是什麼都沒有。前一生命的結束——死了,即是後一生命的開始。如秤的一頭低下去,便是一頭高起來;生命是流水一樣的不息流去。佛弟子對於三世延續的生命觀,是這樣的堅信著。每一生命的生生不已,本來在一般宗教中,都是承認的。如耶教與回教,都宣說:信神的死了生天國,作惡的落地獄——死後還是存在的。但他們著重由現世而到未來,而佛教及印度的宗教,卻是三世論的,更注意到前生。不談生前的二世論,也許以為生前是在神那裡吧(與神別體,還是渾融無別)!不知為了什麼,生到這世界來,飽經世間的憂患,而幾乎全部走向墮落(生天的是少數吧)。現生的苦痛與快樂,聰慧與愚癡,夭壽與長壽,這種千差萬別的眾生相,既沒有過去的差別因素,那就無法說明。如說這是神的意志,這是不能滿足人心的。而且苦痛多於快樂,墮落多於上升,神也不免太殘酷了!所以唯有三世論的生命觀,才能圓滿而正確的完成這一理念。
三世流轉的生生不已,不但是生,而包含著死。生而又死,死而又生,生死死生的無限延續,是這裡所說的生生不已的意義。生生不已,也就是死死不已。但一般希求生存,所以偏說生生,這是從有情的生存欲而建立的。生死死生的三世流轉,或者想像為有一不變的主體。其實,活像大海中的波濤,被風吹得一層層的,捲起又退落,退落了又湧起來。這不但是水面的起伏,如靜心的觀察,會知道,大海的每一滴水,都在動盪不已的。說明此生生不已的變化不居,試舉兩個譬喻:一、如瀑流從山谷中流去,經過某處,如水少時,水從石罅中流出,發出濺濺的水鳴、小小的水花;或水中夾著草木流下,到此就擱著不動。如水大時,水急而為亂石所阻,便會湧起波浪,或成為急流中的漩渦。如水極大時,水反而汪洋一片,平坦而無波了。流水的形態是繁多的,只是由於水源流來的大小,或者夾著雜物。生命在三世的流轉中,也是這樣:有時極快樂,有時極痛苦;有時極聰敏,有時極愚癡;有時壽命短促,有時壽長多少劫。這種種差別,也只是前生所積集的因業不同。二、生命的生而又死的告一段落(內在當然是延續的),如燃放花筒(火花),一層層的,斷斷續續的,前後放出不同的人物花卉。有情的生命延續,看來是中斷的,而並不就此完結。是前前的業力,影響於後後的,並非一成不變。三世的生命之流,應這樣的去信解。
三世相續的生命流,不是不變的永[A6]恒,而是不息變化、繼往開來的。現有的生命,或苦或樂,或愚或智,或健康或孱弱,或人或畜,種種不同,不是別的,只是前生的業因所影響了的(當然很多是現因所成)。過去思想的正確或偏邪,行為的合法與非法,對人的有利或有損,無限複雜的活動,留下業力,影響現在。現生不是脫空的新生,而是繼承著過去、享受著過去的果實。同樣的,現在的思想、行為,對人對己的一切活動,都留下新的業力(與過去未盡的業力),等此生結束時,又重行開展一新生命。一生又一生,看來自成段落,互不相關,而實在是繼往開來的不斷過程。這樣的過去因起現在果,現在(過去)因起未來果,前前影響後後的繼往開來,國家、社會、家庭,都是如此。所以三世相續的生命觀,可說是最符事實、最容易信受的。
有些學佛的,忽略三世相續,誤解解脫的真義,消極頹喪,以為人生毫無意義,過著不能努力止惡也不想積極行善的生活。這實是嚴重的錯誤!在繼往開來的三世流中,將來會遭受不幸的後果。
三 有情為即心色而非心色的存在
有情,命者,上面曾說到:不單是生理的,而是精神與肉體——身心或者說名色的總和活動。依佛法說,組成有情的要素:一、精神的,是五蘊中的受、想、行、識四蘊;二、肉體的,是五蘊中的色蘊。色法,約複合體說,有皮、肉、骨、血等三十六物。約單純的要素說,有生理機構的眼、耳、鼻、舌、身;物理基礎的色、聲、香、味、觸;以及最一般的物質因素,地、水、火、風。心法,約認識中心的分類來說,有六識:依眼根而了別(彩色、形態等)色的,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依身根而了別軟硬、澀滑等觸的,是身識。這五識,近於生理學上的「感官經驗」。第六是意識,這是對五識所取的印象,能一一的承受過來,加以再分別。意識的內容,極其廣泛:內、外、過去、未來、現在、實事、虛理,都是意識所取所了的對象。六識,是六類的心理活動,是複雜的六類活動。每一識的同時,有情緒作用的受、取像作用的想、意志活動的行(思),及許多心所法。此外,還有微細的精神活動,佛法中稱為細意識,近於心理學上的下意識與潛意識。這在一般心性浮動、向外奔放的人,是不大容易覺識的。唯有真實修行人,心地安定,才能多少覺察到。微細的心理活動,也是極複雜的。一、自我的認識:在此身心總和的活動中,由於相似(似一)、相續(似常)的生命態,不自覺的引起自我的觀念;自我是真實存在的,成為一切活動中最內在的觀念。二、不同的個性:個性雖不是絕對的,而一生的性格、興趣,重情的、重智的,始終保有一種統一性。三、經驗的保存:唯識學者別立末那識與阿賴耶識;末那是自我見相應的,而賴耶是經驗的保存者。不同的個性,可通於二者。有情與命者的分析(這裡是依人而說),大致如此。
從分析來看,有情不過如此,也許覺得這是機械的組合吧!而實在生命並不是如此。在精神與物質的和合中,現起統一的特性、形相與作用。有情統一了身心的一切,保藏了身心的一切。在一生中,身心不斷的變化,或斷或續,或多或少,而有情卻始終表現為統一的。所以,有情不單是心的,也不單是色的;離不了色與心,而並不就是色心。如想離開身心的活動,另求生命的主體,那是絕對不可能的。然在身心的總和活動中,生命——有情是不同於色,又不同於心,而是存在的。這譬如房屋:由木、石、磚、瓦、水泥等造成。離開了這些材料,當然無所謂房屋。要把這些集起來,經人工的設計與建築,才顯出房屋的形相與作用,但你不能說房屋就是磚、瓦等而已。有情也如此,在身心的統一中,現起有情的特性與作用。在不息的身心變化中,有情始終保持著身心的統一性與前後的統一性。有情不但是身心的統一,而且還統一著身心,而使他成為生命的一體。
佛法所說的生命——有情,雖然身心在不斷的變化中,彼此間起著相依的作用,互相影響,然而無始以來,一一有情都營為相對的獨立生活。一一有情,是身心和合的別別系統。不但個性、能力、生活可能大不相同,而且各起自我的妄見,在盲目的活動中,帶著損他利己的傾向。佛法所說的生生不已,是從這樣的各各有情來說,不是從宇宙或社會的全體去說。
依止身心和合而存在的有情,從生到死,有著階段性。初生時,身心互相協調,互相促進生長。假使身體或心識方面,有著不正常的病態,身心又會互相影響。到老年,身心日漸衰老,彼此更不易協調,最後是死亡。但在這一生命的結束時,準備好了的新生命,又開始新的發展。有情,就在這樣的變局下,始終起著統一的聯繫作用。
四 前生與後世
生命的三世流轉,一般人都感到難以信受,這委實是個難題!如以古今中外典籍所記載的,以證明生前死後的事實,但他們以為傳說不可信,我沒有見到。有人從廿四史中,錄出有關生前死後的故事,還是沒有受人重視。生生不已的生命奧祕,本是可依禪定,引發通力——身心所起的超常經驗,而明見過去與來生。可是一般人既沒有下過這番功夫,沒有這種超常經驗,也無法勉強他信受。對於這些人,連佛也無可奈何他。從前,有人問起前生後生,懷疑三世。佛為他說:例如那邊山頂,有一大樹,枝葉扶疏。如肯登山,就能看見。如向這邊看,向山下望,不依從指示的路徑去探求,這怎麼會見到?所以一向向外奔馳的世人,不受指導,不習禪定,不得淨智,憑他那眼見耳聞的感官知識,否定三世流轉的生命事實,說是迷信,這真如聾子的否認聲音一樣,犯了迷而不信的重病!
三世的生命流,一般人所以不容易接受,主要是過於信任五官的經驗事實,傾向於唯物論的觀點。唯物論者看來,物質是最本源的。生命所起的意識之流,只是物質所派生的,不能離物質而存在。所以肉體死亡了,意識不再現起,他們就認為徹底沒有了。然依佛法來說,物質是不息生滅的。生滅的滅,不是說毀滅而等於沒有,而是存在的另一態。一切物質現象,都在成而壞、生而滅的過程中;無論是質的集散、質與能的轉化,大家都知物質是不滅(是存在的意思,不是沒有生滅現象)的。有情的心識,並不是物質所產生,不過依物質而顯現他的作用。人死了,生理機構解體了,一向生滅不已的心識,滅而不再生起,然而並非等於沒有。因緣和合時,前滅的心識,又為緣而引起心識的生滅相續。如從物質不滅的定律,撇開唯物論的謬見,信受心識的不滅(滅而不無,滅而為緣能生的存在),那麼對於生命的延續不已,順理成章的會確信起來。有了生命延續的信念,自能樹立光明的人生觀,充滿活力,而努力於新生命的創造。
凡是存在的,離不了時間的特性。時間如箭頭一樣,一端向前指,一端向後指;時間就是前後性的別名,是離不了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任何事物,都離不了時間性的範圍。如說沒有過去而只有現在,或雖有現在而沒有未來,這是不合[A7]理的。物質離不了三世,心識與生命的存在,也同樣的貫徹三世。在沒有現起——現在的——以前,或起而即滅以後,即使覺察不到他的存在,他還是有的。不會憑空的從無而有,也不會從有而成為什麼都沒有。所以如不信生命與心識的通於三世——前後,即失去時間的特性,等於否定了生命的存在。然而生命是現實的存在,不容許否認,那怎能沒有過去與未來呢?
因果,在世俗諦中,是一般所公認的。佛法所說的因果,雖有同時的,而主要為前能起後、前前影響後後的因果。如做了一件事,說了什麼話,會引起或大或小、或是或非的影響力,這就是因果。如在家庭中,所作所說,或是正當的,或是錯誤的,每直接的影響家庭(及家庭的某人)。家人受了言行的影響,成為某種行動,就影響到社會、國家了。然而,最主要的,還是影響自己,而一般人卻非常忽略。要知每一行動,不但向外而影響於他,又必內向而影響於自己。如我國軍政的某一舉措,不但影響國際,必深切的影響自己的國家。這樣,如一家的事件,可以影響社會、影響國家,而更有關於自己的家庭。同樣的,個人的言行,當然要影響於家庭、社會、國家,而必然影響於自身。我們或善或惡的種種言行,都由內心的活動而引發身、語的活動;對他引起影響時,當下即引起自己身心的影響,成為一種潛力,成為未來的因緣。如能深信這自己身心所起的對自己的影響力,就能信解開創未來生命的動力來源。我們有意識的(或善或惡的)行動,必然影響自己,由自身受其後果。死了並非完了,生前所有的善惡業力,還需要自己負責。這就不能不承認生命的延續,從現生而向來生,否則道德的責任,便無從安立。
生命延續——從前生到後世的信念,最好是大家來反省一下:自己希望未來是沒有的嗎?相信自己一死就沒有了嗎?當想到自己未來是斷滅時,心中會有一種空虛與幻滅的難過。人人都有生命延續的愛著;儘管你以為死了完了,而內心——下意識卻並不如此。年輕體健的,對於死從來就不會重視,自己會死,這簡直是不可想像的。然而如真的要死,就會現出生命愛戀的悲哀。一個病重的人,每每是不斷的發問:太陽出了沒有?天還沒有黑嗎?他在病痛纏綿中,意識到死亡的威脅,總是希望能夠轉好,希望拖過一個時間,生命又會延續下去。佛法說:有情對於生命的愛戀,是超過一切的。如現有的生命,要瀕臨死亡時,心中就引起極大的怖畏、悲哀,這特別是惡人。到了真的活不下去,又會希望未來的存在。所以,有情的延續於未來,死了並非沒有,這是一切人所同感的。有他的事實依據,有他的心理要求,不過或者解說得錯誤(如神我論等)而已。
生命是一期一期的不斷展開,生死未盡,會無限的延續下去。凡夫是不斷的流轉;聖賢是不斷的進化,一直到成佛而後已。如我國民間的祭祀祖宗,不但是兒女的紀念他,也出於父祖等還是存在的信念。如死了就是沒有,祭祖宗的慎終追遠,豈非多事!會如此普遍、如此悠久的流傳下來嗎?所以,如能反省身心,確信精神與生命的延續,體察深徹的生存意欲,相信對於三世延續的生命觀,如不是庸俗的唯物論者,誰都會自然的承認[A8]它。
五 流轉者誰
這是不易明白的道理。一般的意見,生命的三世流轉,總應該有一不變的主體——稱之為我、為靈,這才能由前生到現在,由現在到來生。如沒有不變的主體,會覺得前後是中斷了。所以佛法中,也有「不可說我」、「真我」、「真心」等通俗學派。然依佛法的特勝義,三世流轉,是成立於無常無我的緣起觀上。肯定一切的物質、精神、生命,都在息息變化中,沒有絲毫是不變的。在無常無我的身心活動中,生命是延續(不常)不斷的。因為所作的一切,雖然滅入過去,但並不等於沒有。對於身心的影響力——業力,是決定存在的。這等於說:所作所為的一切行為,轉化為「動能」而不失。等到現有的生命變壞了,似乎中斷,而存在的「動能」——業力,卻引發而開展為新的身心活動、新的生命。前一生並不就是後一生,面目全非,如從身心等去看,沒有不變的。但前因與後果,前一身心系與後一身心系,卻有著密切的關係。
譬如:一個國家,有好幾個政黨(這如此一身活動,有不同的業系),政見都有不同。現在由甲黨執政,依據甲黨的政見,而作成政治的措施。其他的在野黨,雖有多少影響,而不能實現他們的主張。等到一期任滿,各黨都大肆活動。如由乙黨獲得被選,那甲黨當然退開了,甚至改組或解散了,出現了新的政治,一切政制都有新的部署。前一與後一,彼此啣接,而內容卻大大的變化。在這樣的變革中,前一代的舉措,仍深刻的影響到現在;雖大大變化,而終究為同一國政的延續。佛法的三世延續,並非有一不變的主體,一切都在生滅不居。這只是某一業系得勢了,出現一身心和合的單位;其他的業力、新起的業力,暫不能起用。等到舊有生命告一段落,複雜繁多的業系中,另一業系感得了新的身心、新的生命。由於業力的善惡,造成了墮落與增進的不同。這樣的無常無我的生命觀,那裡會有實體的東西?
又如一所學校,校長去了,教員解聘了,學生都畢業而去了。新的校長、教師、學生,卻還是那所學校。從前的校譽、校風,也還多少延續下來。甚至這所學校遷移到另一地帶,校舍也新建了,但還是那所學校,與從前有著深切的關係。一次次的畢業生,還稱那學校為母校。前不就是後者,後不就是前者,一切都變了,卻還是同一學校,成為不斷的延續。佛法所說的生死流轉、三世延續,要這樣去理解。
六 生命的光光之網
一般人,把宇宙和社會,看作生生不已的,從宇宙人生的觀點來看個人。佛法卻不能如此,佛法著重在一一人類,著重在一一有情識活動的有情。肯定每一人、每一有情成一生命單位,在三世的因果中,不斷的延續,不斷的死而又生。因此,有人誤會佛法是多元論,不知道佛法是:一面肯定無始以來,就有這一切有情的延續;一面又肯定此一切有情,並無不變與獨存的主體。所以,這是相對的生命單位,雖營為個別的活動,而其實是:身心在不斷變化中,並沒有什麼是此而非彼的;有情在互相關聯、互相依存中,並沒有誰可以離開其他的有情而能獨立存在的,這那裡可以說是多元?
一一有情——生命,是無常的、無我的,所以在前後延續、彼此相關的活動中,有情與有情間,現出共同的生命形態。如由於男女的結合,生男育女,父母與兒女間,成為繁衍的種族(家族)生命。又如由家族而成社會、國家,因各階層的合作與協調,延續為和諧而活躍的國家生命。但這都依於(約人類說)每一人的生命延續而成立,每人是生生不已的生之核心。這等於燈燭一樣,多少燈燭集合在一起,發現為非常明亮的光度。如光從隱蔽處現出,也許要誤會為有一大燈,放射大光,而不知這只是多少燈燭別別放射而成的光網。
自然界的山河大地、草木叢林,佛說他是無情,是沒有情識的,沒有命根的。但由於一切有情的「業增上力」,這些無情物,也現起無意識的生命形態。這些並不是生命當體,有情才是生命的核心。有情的共同業增上力,影響無情而現有生命相,這等於光明四照,一切物都籠罩在光明中一樣。
不這樣去理解,從宇宙或社會全體去說生生不已,可說是本末顛倒,錯誤之極!結果是重外而輕內,重整體而輕視個體,陷於非宗教的。他們相信物質不滅,相信社會價值,而忽視個己生命的不滅,忽視個人的道德價值。他們會著重於外界的改造,而忽略自我的革新。結果,這不是唯物論,就是唯物論的同路人。佛教的信徒,著重於每一有情的生生不已,確信每一有情的行為價值,從自作自受到共作共受。從人類的展轉增上、互助共存,實現社會的進步。由於人類(有情)自身的「和樂善生」,而全宇宙的一切,都充滿和諧活潑的生意。
七 生命的愛悅與悲哀
生命,在三世流轉中,是無限的因果網絡;每一有情,活像網結一樣。生,是任何人都喜悅的,都希望過著快意的生活,可是現實世間,並不盡如理想,橫梗在前面的,是許多困難、煩悶。老實說,人類的生命,還是苦多樂少。依佛法說,有情有情愛的特性,本不是盡善的,含有矛盾的特性。人類的苦痛、煩悶、恐怖、悲哀、失望,都是與生命俱來的。憑你怎樣的謳歌生命、讚美生命的光明遠景,而生命的缺陷,永遠是不可避免的事實。自身,無論怎樣愛護他,他還是一死了事。人事與物質的境遇,無論怎樣的和諧豐富,而夾雜在裡面的,卻到處是不自在。不如意事常八九,悲哀而又要愛好他,而且是唯一愛好的對象。人生,有情的生命,矛盾!矛盾!
在這又可愛、又討厭的生命現實中,我們第一要著,是止惡而向善,使自我在三世的延續中,趨向於進步的前途。再進一步,修學出世法——戒、定、慧,對於不徹底的、充滿缺陷的生命,作一番徹底的改造,徹底解除苦痛。把三世流轉的生命,淨化而成為究竟圓滿的生命。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15 冊 No. 15 學佛三要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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