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脫者之境界[A1]
一 解脫即是自由
解脫,是學佛所仰求到達的,是最高理想的實現。我們是初學,沒有體驗得,至少我沒有到達這一境地,所以不會說,不容易說,說來也不容易聽。如沒有到過廬山,說廬山多少高,山上有什麼建築,有怎樣的森林、雲海,那都是說得空洞,聽得渺茫,與實際相隔很遠的。佛與大菩薩的解脫,體會更難,現在只依憑古德從體驗而來的報告,略為介紹一二。
解脫,是對繫縛而說的。古人稱做解黏釋縛,最為恰當。如囚犯的手足被束縛,受腳鐐手銬所拘禁,什麼都不自由;除去了繫縛,便得自由。人(一切眾生)生活在環境裡,被自然、社會、身心所拘縛、所障礙,什麼都不得自由。不自由,就充滿了缺陷與憂苦、悔恨與熱惱。學佛是要從這些拘縛障礙中透脫過來,獲得無拘無滯的大自在。三乘聖者,就是解脫自由的實證者。
在自然、社會、身心的環境中,也可說有繫縛與非繫縛的。如磚石亂堆一起,會障礙交通,便是繫縛。如合著建屋的法則,用作建築材料,那就可築成遮風避雨、安身藏物的處所,增加了自由。如長江大河,疏導而利用[A2]它,可成交通運輸、灌溉農田的好工具。否則,河水泛濫,反而會造成巨大的損害。社會也是如此,身心也如此,不得合理的保養、休息、鍛鍊,也會徒增苦痛。然而使我們不得自在的繫縛力,使我們生死輪迴而頭出頭沒的最根本的繫縛力,是對於(自然、社會、身心)環境的染著——愛。內心的染著境界,如膠水的黏物、磁石的吸鐵那樣。由於染著,我們的內心,起顛倒、欲望,發展為貪、瞋、癡等煩惱,這才現生為[A3]它所繫縛,並由此造業而繫縛到將來。我們觸對境界而生起愛瞋、苦樂,不得不苦、不得不樂,這不是別的,只是內心為事物所染著,不由得隨外境的變動而變動。學佛的,要得解脫與自由,便是要不受環境所轉動,而轉得一切。這問題,就在消除內心的染愛、執著,體現得自在的境地。佛問某比丘:你身上穿的衣服,不留意而被撕破了,你心裡覺得怎樣?比丘說:心裡會感到懊喪。佛又問:你在林中坐禪,樹葉從樹上落下,你感到怎樣?比丘說:沒有什麼感觸。佛告訴比丘說:這因為你於自己的衣服,起我所執而深深染著的關係。樹葉對於你,不以為是我所的,不起染愛,所以才無動於衷。佛陀的這一開示,太親切明白了!平常的家庭裡多有意見,或者吵鬧,這因為父子、兄弟、夫妻之間,構成密切關係,大家都起著我我所見,所以容易「因愛生瞋」。對於過路的陌生人,便不會如此。我們生活在環境中,只要有了染著,便會失去寧靜,又苦又樂,或貪或恨。從我的身體、我的衣物,到我的家庭、我的國家,凡是自己所關涉到的,無論愛好或瞋恨,都是染著。好像是到處荊棘,到那裡便牽掛到那裡。聽到聲音,心就被音聲鉤住了;看見景色,心便被景色鉤了去。好獵的見獵心喜;好賭的聽見牌響,心裡便有異樣感覺。我們的心,是這樣的為境所轉,自己作不得主。求解脫,是要解脫這樣的染著。任何境界,就是老死到來,也不再為境界所拘縛,而能自心作主,寧靜的契入於真理之中。對事物沒有黏著,便是離繫縛得解脫了。煩惱染愛,無始以來,一直在繫縛我們,所以憂苦無邊,如在火宅。真的把染愛破除了,那時候所得到的解脫法樂,是不可以形容的。好像挑著重擔的,壓得喘不過氣來,一旦放下重擔,便覺得渾身輕快。又如在酷熱的陽光下,曬得頭昏腦脹,渴得喉乾舌硬。忽而涼風撲面,甘露潤喉,那是怎樣的愉快!解脫了的,把身心的煩累重壓解消了,身心所受的「離繫之樂」,輕安自在,唯有體驗者才能體會出來。總之,解脫不是別的,是大自在的實現、新生活的開始。
二 解脫的層次
佛法說有二種解脫:一、心解脫,二、慧解脫。這雖是可以相通的,而也有不同。如畫師畫了一幅美女或一幅羅剎,因為人的認識起了錯誤,以為是真的美女或羅剎,於是生起貪愛或者恐怖,甚至在睡夢中也會出現在面前。事實上,那裡有真的美女或羅剎呢!這種貪愛與恐怖等,只要正確的認識[A4]它——這不過假的形像,並沒有一點真實性;能這樣的看透[A5]它,就不會被畫師筆下的美女與羅剎所迷惑了。我們的生死繫縛不自在,也是這樣,依無明為本的認識錯誤,起染愛為主的貪瞋等煩惱、憂愁等苦痛。如能以智慧勘破無明妄執,便能染著不起,而無憂無怖。離無明,名為慧解脫,是理智的。離愛,名心(定)解脫,是情意的。這二方面都得到離繫解脫,才是真解脫。
佛法的解脫,廓清無明的迷謬、染愛的戀著,所以必須定慧齊修。但外道的修習禪定,也有修得極深的,對五欲等境界、名位等得失,都能不起貪等煩惱。不知真實的,以為他是斷煩惱了,何等自在呀!其實這不是根本解決,如石壓草一樣,定力一旦消失了,煩惱依舊還生。這如勦匪一樣,倘不施予感化,兵力一旦調走,匪會再活動起來。若能施以道德的感化、生活的指導,使成為良民,地方才會真的太平。所以,繫縛我們的煩惱,必須用智慧去勘破[A6]它,而不能專憑定力。佛法重智慧而不重禪定,理由就在此。然而,一分佛弟子,僅有一點共凡夫的散動慧解,這對於解脫,不能發生多大力量。有的著重真慧,依少些未到定力,能斷煩惱、了生死,這稱為「慧解脫」。這樣的解脫,從了生死說,是徹底的;但在現實身心中,還不算圓滿。所以定慧均修,得「俱解脫」,才契合解脫的理想。
專約慧證的解脫說,人類對於事事物物,處處起執著,處處是障礙,不得自在。要破除執障而實現解脫,在修持的過程上,略可分為三階。一、於千差萬別的事相,先求通達(外而世界、內而身心)一切法的絕對真如——法法本性空、法法常寂滅。真如是絕對平等而無差別的,可是我們(一切眾生)從無始以來,一直在無明的蒙蔽中,於一一境界,取執為一一的實性。由此,我見我所見,有見無見,常見斷見,無邊的葛藤絡索,觸處繫著。如能從幻相而悟入平等無差別的法性,即能從執障中透出,而入於脫落身心世界的境地。古人說「見滅得道」、「見空成聖」、「入不二門」,大旨相同。如不能透此一門,一切談玄說妙、說心說性,都不相干。二、雖然要悟入空性無差別(或稱法界無差別),而不能偏此空寂,偏了就被呵為「偏真」、「沈空滯寂」、「墮無為坑」。原來,理不礙事,真不壞俗,世界依舊是世界,人類還是人類。對自然、社會、身心,雖於理不迷,而事上還需要陶冶。這要以體悟的境地,從真出俗,不忘不失,在苦樂、得失、毀譽以及病死的境界中去陶練。換言之,不僅是定心的理境,而要體驗到現實的生活中。三、功行純熟,達到動靜一如,事理無礙。醒時、睡時,入定、出定,都無分別,這才是世法與出世法的互融無礙,才能於一切境中得大自在。關於悟入而心得解脫,本有相似的與真實的,淺深種種,不過從理而事、到達事理一致的程序,可作為一般的共同軌轍。
三 解脫的重點
解脫,從體悟真性而來。體悟,是要離妄執、離一切分別的。在修行趣證的行程中,合理的分別是必要的。但在臨近悟入的階段,善的與合理的分別,都非離卻不可。經上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A7]論上說:先以福捨罪,次以捨捨福。佛見、法見、涅槃見,都是「順道法愛生」,對於無生的悟入是有礙的,古人所以要「佛來佛斬,魔來魔斬」。所以說:「欲除煩惱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A8]你不見:白雲烏雲,一樣的會遮礙日光?金索鐵索,一樣的會拘縛我們嗎?
原來,我們所認識的一切,都只是抽象的、幻相的,不是事物的本性。如認識而能接觸到事物本身,那我們想火的時候,心裡應該燒起來了!為了要表達我們的意境,所以用語言文字;所寫的和所說的,更只是假設的符號,並不能表示事物自身。這等於一模一樣的米袋,放在一起,如不在米袋上標出號碼,要使人去取那一袋,就會無從下手,不知取那一袋好。語言、文字、思想,都不是事物本身,所以要真實體悟一切法本性,非遠離這些相——離心緣相、離語言相、離文字相不可。《中論》也說:「心行既息,語言亦滅。」因為如此,法性不但是離名言的、離分別的、離相的,而且唯是自覺的、不由他悟的——「自知不隨他」[A9]。
再說,語言、文字,以及我們的認識,都是相對的——佛法稱之為「二」。如說有,也就表示了不是無;說動,也就簡別了靜;說此,就必有非此的彼。這都落於相對的境界,相對便不是無二的真性。所以我們儘管能說能想、這樣那樣,在絕對的真理前,可說是有眼睛的瞎子、有耳朵的聾子。我們成年累月,生活在這抽象的相對的世界,不但不契真理,而反以為我們所觸到、了解的,就是一切事物的本性,看作實在的。(從五根)直覺而來的經驗是如此,推比而來的意識知解,也不能完全不如此。對事對理,既這樣的意解為實在性,那麼一切的法執、我執,一切貪等煩惱,都由此而雲屯霧聚,滋長蔓延起來。所以如實的體悟,非從勘破這些下手不可,非遠離這種錯覺的實在性不可,非將一切虛妄分別的意解徹底脫落不可!尋根究底,徹底掀翻,到達「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A10],真覺現前,這才不落抽象的相對界,脫落名言而實現了超越主觀客觀的覺證,這才是如實的現證一切法真性。所以,法性是不二的、無差別的。無二無別的平等性,不但生活在相對境界的我們想像不到、說不明白,就是真實體驗了的,在那自覺的當下,也是「離四句、絕百非」,而沒有一毫可說可表的。
人類(眾生)有生以來,從來不曾正覺過,一向為無始來的虛妄熏習所熏染,成為生死的妄識。眾生的虛妄心識,可說越來越分化了。感情、意志、認識,使內心無法平衡。有時意志力強,有時感情衝動,有時偏於抽象的認識,使內心分崩離析、互相矛盾,有時成為無政府狀態。就是我們的認識,不但五識的別別認識形成不同的知識系統,總取分別的意識,受五識的影響而缺乏整全的認識,有時推想起來,又想入非非,不著實際。內心的分化、偏頗,純為虛妄熏染的惡果。佛法要我們息除虛妄分別、離卻妄執,就是要脫落層積的虛妄熏習,掃盡離析對立的心態,而實現內心的一味平等;不離此相對的一切,而並不滯著於一切。聖者的正覺,稱為智慧,並非世俗的知識(與意志、感情對立的知識),而是在一味渾融中,知情意淨化的統一。渾融得不可說此、不可說彼,而是離去染垢(無漏)的大覺。這與我們專在抽象的概念中、在分裂的心態中過日子,完全是不同的。那正覺現前時,智慧與真理,也是無二無別的;活像啞吧吃蜜糖,好處說不出。證見時,沒有能知與所知的對立心境,所以說:「無有如外智,無有智外如。」但這也還是證悟者描寫來形容當時的,正在證悟中,這也是不可說的;在不可說中而假設說明,只可說是平等不二,所以稱為「入不二法門」,或「入一真法界」。由此,解脫必須證悟,而悟入的重點在乎離分別。這是除了般若而外,什麼也是不能實現的。
佛教中,有一通俗的——返本還源的思想。以為我們的心識本來是清淨光明的,沒有一毫雜染;因客塵煩惱的蒙蔽,所以迷真而流轉生死。本來如此;我們現在的心體,也還是如此。如能離卻妄染,本來清淨的自心,便會顯露出來。其實,「是心非心,本性淨故」[A11],顯示心性的空寂(淨即空的異名)。本來如此,是說明他的超越時空性,並非落在時間觀念中想像為從前就是如此,決非先有清淨、後有塵染而可以解說為「從真起妄,返本歸真」的。徹底的說起來,不但不是先真而後妄,在現實中,反而是由於妄想,才能正覺。如低級眾生,也有分別影像,可是不明不利。人的意識力特強,為善為惡,妄想也特別多。他可能墮得極重,也可能生得最高。人類有此虛妄分別,而且是明確了別的意識,才會知道自己的認識錯誤;知道抽象概念並非事物的本來面目,這是一般眾生所不易做到的。由於人類的虛妄分別,發展到高度(「憶念勝」),才能積極修證,達到超越能所、不落分別的境地。如不解這一點,要遠離分別,當然趨於定門,誰還修習觀慧引發證智的法門呢!
四 解脫者之心境
證得諸法真性的境地,是不可以形容的,如從方便去說,那可用三事來表達。一、光明:那是明明白白地體驗,沒有一絲的恍惚與暗昧。不但是自覺自證、心光煥發,而且有渾融於大光明的直覺。二、空靈:那是直覺得於一切無所礙,沒有一毫可粘滯的。經中比喻為:如手的捫摸虛空,如蓮華的不著塵垢。三、喜樂:由於煩惱的濫擔子通身放下,獲得從來未有的輕安、法樂。這不是一般的喜樂,是離喜離樂,於平等捨中湧出的妙樂。這三者,是徹悟真性所必具的。但也有類似的,切莫誤認。如修習禪定,在心力凝定集中而入定時,也有類似的三事。甚至基督徒等祈禱專精時,也有類似的心境現前(他們以為見到神)。佛法的真般若,從摧破無明中來,不可與世俗的定境等混濫。
得解脫者的心境,與一般人是不同的,現在略說三點。一、不憂不悔:聖者是沒有憂慮的,不像一般人的「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聖者又是不悔的;一般人對於已作的事情,每不免起悔心,特別是作了罪惡所引起的內心不安。有憂悔,就有熱惱;有熱惱,內心就陷入苦痛的深淵。解脫的聖者,已作的不起追悔,未來的不生憂慮,只是行所當行的、受所當受的,說得上真正的「心安理得」。古人有未得徹證的,睡不安枕,食不知味;一旦廓然妙悟,便能「饑來吃飯睏來眠」[A12],吃也吃得,睡也睡得。二、不疑不惑:證解脫的,由於真性的真知灼見,從內心流露出絕對的自信,無疑無惑,不再為他人的舌頭所轉。不但不為一般所動搖,就是魔王化作佛菩薩來,告訴他「並不如此」,他不會有絲毫的疑念。佛有「四無所畏」,便是這種最高的絕對自信。三、不忘不失:體現了解脫的(在過程中可能有忘失),於所悟的不會忘失,如不會忘記自己一樣。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直捷而明確地現前。禪宗使用的勘辨方法,或問答,或棒喝,都是不容你擬議的。如一涉思量,便是光影門頭,不是真悟。從前有一故事:某人有了相當的見地,善知識要考驗他是否真實的徹悟,就在他熟睡的時候,把他的喉嚨扼緊,要他道一句來。此人一醒,即衝口而答,這可見親切自證者的不忘不失。
解脫者的心量與風度,也多少有不同的。有的得了解脫,在立身處世上,都表現出謹嚴拔俗的風格。這因為他所體驗到的,多少著重於超越一切,所以流露為高尚純潔的超脫,帶點卓立不群、謹嚴不苟的風度,這大抵是聲聞聖者。有的證悟了,表現出和而不流的風格。內心是純淨而超脫的,可是不嫌棄一般人、事,或更能熱忱的勇於為法為人。這由於悟入的理境,是遍於一切、不離一切的,大抵是大乘的聖者。這是從悟境而作大類的分別,其實由於無始來的性習不同,聲聞與菩薩,都有不同類型的風格。(此下都指解脫者)如貪行人是混俗和光的;瞋行人是謹嚴不群的;慢行人是勇於負責的(世間聖者,也有「清」、「和」、「任」、「時」等差別)。如約悟境的風格來說,聲聞聖者的悟境,並不徹底,徹底的是世出世間互融無礙的大乘。
五 解脫者之生活
在日常的生活方面,解脫了的聲聞聖者,偏重禪味,而漠視外界。他們的生活態度是自足的,「少事少業少希望住」[A13],對於人事,不大關心。簡樸、恬澹,有點近於孤獨。以財物為例,聲聞聖者覺得這是毒蛇般的東西,不可習近,有不如無。如果是大乘聖者,一定是拿財物去供養三寶、濟施貧病,利用[A14]它而並不厭惡[A15]它。傳說:阿育王巡禮聖跡,到薄拘羅尊者的舍利塔時,聽隨從的人說:這位尊者,生平無求於人,也不與人說法。阿育王嫌他與世無益,只以一錢來供養。那知當此一錢供於塔前時,錢即刻飛出。阿育王讚歎說:少欲知足到一錢也不受,真是希有!由此可以想見聲聞聖者淡泊自足的生活。他們的內心是充實的,而外面好像是貧乏清苦。大乘聖者的生活態度,是富餘豐足,也希望別人如此。功德不嫌多,心胸廣大,氣象萬千;於人、於事、於物,從來不棄捨他,也不厭倦他。凡夫雖也是所求無厭的,但都是為著自己,菩薩是為了一切眾生。所以菩薩的生活態度,不像聲聞聖者的拘謹,在一般人看來,多少有點「不拘小行」。
無論是聲聞與菩薩,由信慧深入而來的堅定精進,都是非常有力的。一般所看為艱苦的、根本不可能的,而在聖者們,卻能克服他。尤其是菩薩,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在寧靜恬悅的心境中,勝過了一切。
平常說「八風不動」,利、衰、苦、樂、稱、毀、譏、譽,對於解脫的聖者,是不會因此而動心的。就是到了生死關頭,都能保持寧靜而安祥自在的心境,不為死苦所煩擾。經中有「歡喜捨壽」[A16]的話,即是最好的例證。一般所說的「預知時至」,凡夫也可以做到的。臨死時身體的不受死苦,在定力深湛的,也不是難事(反而,定力不深的阿羅漢,還是不免身苦)。「坐亡」、「立脫」,那種要死就死、撒手便行的作略,非根除我、我所執的聖者不可。然而,並非每一聖者,都表現這樣的作略。
經上說:佛入涅槃時,佛弟子中煩惱未斷的,痛哭流涕;而煩惱已盡的解脫者,只有世相無常的感覺,默然而已。依一般的眼光來看,一定要說:哭的人對;那無動於衷而不哭的,不近人情。其實,真得解脫的,不會為此而哀哭的。如因死而哭,一切眾生不斷的死,哭都來不及了。中國的莊子,一般人都說他達觀。他在妻死的時候,內心的矛盾痛苦,無法舒洩,於是才鼓盆而歌。這便是內心不得解脫自在的證明,如真的解脫,固然不必哭,又何必鼓盆而歌呢!
六 解脫與究竟解脫
二乘聖者及菩薩,從證悟而得的解脫,還有不圓滿處。如犯罪的,手足被杻械束縛久了,一旦解脫下來,手足的動作,總有點不自在。二乘聖者,雖斷盡煩惱而證解脫,但煩惱的習氣,還時時發現。這種習氣,雖不礙於生死解脫、不礙於心地自在,而到底還是一種缺點。因為無始來的煩惱,多而且重,深刻影響於身心,所以雖由智慧而破除了煩惱,身心仍不免遺剩有過去煩惱的慣習性。這種慣習性,就是習氣。聲聞聖者有這種習氣,事例很多,如畢陵伽婆蹉有慢習、大迦葉的聞歌起舞等。這些習氣,菩薩已能分分的銷除,但須證得佛果,才能純淨。煩惱與習氣銷盡,才能到達究竟圓滿的解脫境地——佛地。
佛與大地菩薩,解脫的境地太高。二乘的解脫,與學菩薩行者的少分解脫,已使我們可望而不可及,足夠為佛弟子的讚仰處,而攝引、鼓舞著學佛法者的向前邁進!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15 冊 No. 15 學佛三要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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