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瑜伽、中觀之對抗與合流
第一節 瑜伽與中觀論師
西元四五五年,鳩摩羅笈多(Kumāragupta)王去世,笈多王朝也走向衰落。由於從北方來的白匈奴——嚈噠([A1]Hephtalites),不斷侵入,喪失了西北印度,進而危害中印度。嚈噠的入侵,使北印度的佛法,受到了慘重的破壞。北魏的宋雲與惠生,奉使去印度,時為西元五一九——五二一年。那時的乾陀羅(Gandhāra),為嚈噠所征服,「已經二世」[1]。唐玄奘西遊,西元六三〇頃,經過北印度,所見佛教的衰落情況,及摩醯邏矩羅——彌羅崛(Mihirakula)王的滅法傳說,都與嚈噠的侵入破壞有關[2]。笈多王朝外患嚴重,內部也告分裂,東北摩竭陀(Magadha),西南摩臘婆(Mālava)的分立,王朝越來越衰了。然摩竭陀那爛陀(Nālandā)寺的興建,對佛教的影響極大。依義淨《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說:「那爛陀寺,乃是古王室利鑠羯羅昳底,為北天苾芻曷羅社槃所造。此寺初基,纔餘方堵」[3]。玄奘所傳:那爛陀寺是六王次第興建,才成為八寺合一的大寺。六王是:帝日——鑠迦羅阿逸多(Śakrâditya),覺護——佛陀毱多(Buddhagupta),如來護——呾他揭多毱多([A2]Tathāgata-gupta),幻日——婆羅阿迭多(Bālâditya),金剛——伐闍羅(Vajra),戒日——尸羅阿迭多(Śīlâditya)[4]。首創者鑠迦羅阿逸多,可能就是鳩摩羅笈多的兒子塞建陀笈多(Skandagupta)。那時,在梵文學復興,印度傳統宗教復興的機運中,因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的宏揚瑜伽大乘,大乘的論學急劇開展,那爛陀寺的建築越大,那爛陀寺論議的學風,也越來越興盛了!玄奘傳說:「五印度境,兩國重學:西南摩臘婆國,東北摩揭陀國,貴德尚仁,明敏強學」[5]。義淨說到〈西方學法〉:「多在那爛陀寺,或居跋臘毘國。……英彥雲聚,商[A3]搉是非」[6]。摩臘婆是南羅羅([A4]Lāṭa),伐臘毘(Valabhī)是北羅羅,兩國的「風俗人性」相同,是正量部([A5]Saṃmatīya)流行的地區。弘揚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說的堅慧(Sāramati),在這[A6]裡(信仰「不可說我」的教區)造論。義淨說:「難陀……在西印度,經十二年,專心持咒。……可十二千頌,成一家之言」;道琳「向西印度,於羅荼國,……重[A7]稟明[A8]呪」[7]。西印度的羅荼,就是北羅羅。這[A9]裡的學風,與摩竭陀是多少不同的[8]。無著、世親引起的重論學風,一直延續下去。笈多王朝衰落時,王室都崇仰大乘,所以那爛陀寺不斷的增建。西元六世紀,中印度有伐彈那(Vardhana)王朝興起。傳到曷利沙伐彈那([A10]Harṣavardhana)——戒日(Śīlâditya)王在位(西元六〇六——六四八年)時,以武力統一了中印度,西北印度的部分地區。尊重佛法,獎勵文學,在印度歷史上,是一位難得的名王。戒日王去世,印度又陷於各自為政的局面。玄奘(西元六二九——六四四)與義淨(西元六七一——六九五)在印度所見到的,「大乘佛法」似乎還算是興盛,但已不如從前了。西元六九〇年,波羅([A11]Pāla)王朝成立,歷代都信仰佛教。達磨波羅(Dharmapāla)王建立了比那爛陀寺更偉大的超行寺(Vikramaśīla),合百零八院為一大寺,但重於「秘密大乘」,講說的大乘論義已成為附庸了。
無著與世親,仰推彌勒(Maitreya)而創開瑜伽行派([A12]Yogācāra),以中印度(後來以那爛陀寺)為中心,引起佛教界的深遠影響。世親以後,除了瑜伽行派的不斷發展,中觀派(Mādhyamika)也應時而復興起來。瑜伽與中觀二派,相互對抗,又都是內部分化。大乘論義的非常發達,從世親以後到西元七〇〇年,約有二五〇年的興盛。
瑜伽行派:世親門下,知名的大德不少,主要有安慧([A13]Sthiramati),陳那(Diṅnāga),德光(Guṇaprabha)。一、安慧是南印度人。傳說前生是聽世親說法的鳩鳥,鳩鳥死後,生在人間,七歲就來摩竭陀,從世親受學。安慧為世親的《俱舍論》作釋,名《俱舍論實義釋》。玄奘傳說:為了《順正理論》的難破《俱舍》,所以將《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及師子覺(Buddhasiṃha)的注釋,糅合而成《阿毘達磨雜集論》,以申張《俱舍》的正理。安慧的門下,如滿增(Pūrṇavardhana)也有《阿毘達磨俱舍廣釋隨相論》的著述。安慧又有(與《阿毘達磨集論》有關的)《[A14]大乘廣五蘊論[A15]》,就是[A16]釋玄奘所譯的[A17]世親造《[A18]大乘五蘊論》。這樣,西藏說他傳世親的阿毘達磨(abhidharma),可說也有部分意義。其實,安慧的著作,還有依據《[A19]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作古《寶積經》釋,就是菩提流支(Bodhiruci)所譯的《寶積經論》。為世親的《大乘莊嚴經論釋》作廣釋;《唯識二十論釋》,《唯識三十論釋》,現在都存有梵本。安慧作龍樹(Nāgārjuna)《中論釋》,趙宋惟淨等譯出,名《大乘中觀釋論》。依西藏的傳說,安慧是世親弟子,與德慧(Guṇamati)同時;玄奘的傳說,安慧是德慧的弟子。安慧屬於世親的學系,是無疑的事實,但西藏的傳說,是不足信的。不但傳說的故事——鳩鳥與七歲就到遠地受學,充滿了神話與傳奇的成分,而安慧的《中論釋》,已評論到清辨([A20]Bhāvaviveka, Bhavya)的《般若燈論》。清辨與護法(Dharmapāla)同時,而護法是陳那的弟子。安慧造(《中論釋》)論的時代,一定是在西元六世紀中。安慧是不可能親受世親教導的,所以玄奘說他是德慧的弟子,似乎更合理些。德慧也有《唯識三十論》的注釋與《中論釋》;所作《俱舍論》的部分注釋,就是真諦([A21]Paramārtha)譯的《隨相論》。德慧的學風,與安慧的確是相近的。二、陳那,南印度人,依犢子部([A22]Vātsīputrīya)出家。傳說不滿犢子部的「有我」說,離開了來親近世親。曾在東(南)方歐提毘舍(Oḍiviśa)的巖洞中專修;後應那爛陀寺眾的邀請,來那爛陀寺,廣破外道。在那爛陀寺,著作了阿毘達磨的《俱舍論釋》;唯識的《觀所緣頌釋》,玄奘譯為《觀所緣緣論》;般若的《佛母般若攝頌》,趙宋施護(Dānapāla)譯出,名《佛母般若圓集要義論》。還有有關因明(hetu-vidyā)的《因明正理門論》,玄奘譯;〈因輪決擇論〉等。玄奘所譯商羯羅主(Śaṅkarasvāmin)的《因明入正理論》,西藏傳說也是陳那造的。陳那再回到歐提毘舍,將有關因明的種種論義,[A23]匯集而成著名的《集量論》。陳那的門下,護法是南印度人,從世親的弟子法使(Dharmadāsa)出家,後來從陳那受學。護法曾主持那爛陀寺;在金剛座(大覺寺)說法三十多年。著作有《唯識三十論釋》;《二十唯識論釋》,唐義淨譯,名《成唯識寶生論》;注釋提婆(Āryadeva)的《瑜伽行四百論》頌,玄奘譯出後二百頌釋,名《大乘廣百論釋論》。護法門下,人才濟濟,如勝友([A24]Viśeṣamitra),最勝子(Jinaputra),智月(Jñānacandra),都有《唯識三十論》的注釋。玄奘去印度時,為那爛陀寺眾尊稱為「正法藏」的戒賢(Śīlabhadra),也是護法的弟子,是玄奘求學[A25]《瑜伽師地論》的老師[9]。親光([A26]Bandhuprabha),可能是戒賢的弟子。戒賢與親光,都有《佛地經》的釋論;玄奘譯的《佛地經論》,作「親光等造」。戒賢還有一位在家弟子——勝軍(Jayasena),[A27]年輕時曾從安慧學。玄奘曾從勝軍修學了二年;《唯識決擇論》可能是勝軍所造的。陳那下護法一系,是重在「唯識」的。陳那的另一弟子,是自在軍(Īśvarasena),受學陳那的因明。南印度的法稱(Dharmakīrti),精通世間的學問。到摩竭陀來,從護法出家修學。後來從自在軍聽講陳那的《全因明要集》。一用聽受,發覺陳那所說的,還有可以改進的地方;自在軍就鼓勵法稱為陳那的因明作注釋。法稱到處破斥外道,後到頻陀耶山([A28]Vindhaya)區,專心著作,作了七部量論——《量論評釋》,《定量論》,《正理一滴論》,《因一滴論》,《觀相屬論》,《成他相續論》,《論諍正理論》。法稱的著作,成為量論的權威,得到很多學者的研究與注釋。法稱等,是陳那下重因明的一系。三、德光,摩偷羅(Mathurā)或說秣底補羅(Matipura)人,從世親修學大乘。留意於僧伽的清淨,特重毘奈耶,有《毘奈耶分別文句注》,《律經》與《律經釋》等,是依《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的。玄奘門下,不滿意德光而有所譏刺[10],然從佛法來說,是一位末世難得的律師。
中觀派:龍樹系的中觀派,早期傳入我國的,知道龍樹,提婆,羅睺羅跋陀羅(Rāhulabhadra)的次第傳承。如依梁真諦所傳,羅睺羅跋陀羅已與如來藏說相結合;其他的傳承,就不知道了。據西藏所傳,與世親同時代,中印度有名叫僧護(Saṃgharakṣa)的,據說是從羅睺羅密多羅(Rāhulamitra)的弟子龍友([A29]Nāgamitra)處受學的;而羅睺羅密多羅就是羅睺羅跋陀羅的弟子。僧護與世親同時(推定為西元三六〇——四四〇年),當然不可能是西元二世紀中,造《修行道地經》的僧護。羅睺羅密多羅與龍友,事[A30]跡不詳,在西元三、四世紀間,龍樹學顯然是相當衰落了!僧護有兩位著名的弟子,佛護(Buddhapālita)與清辨,清辨或譯為「分別明」。佛護,南方人,從中印的僧護受學,著有《根本中論釋》。後來,回南方去弘法。佛護的弟子蓮華覺(Kamalabuddhi),再傳弟子月稱(Candrakīrti),南方薩曼多(Samanta)人,在南方出家,從蓮華覺受學龍樹宗義。曾任那爛陀寺座主,是一位卓越的中觀學者!他注釋龍樹論,如《根本中明句論》,《六十如理論釋》,《七十空性論釋》;又注釋提婆的《四百論》——《瑜伽行四百論廣釋》。又依《十地經》,作《入中論》(於六地中廣破瑜伽學派),有法尊的譯本。這一學系,後為西藏學者所推崇。清辨,生於南印度王族。出家後,來中印度,從僧護聽受大乘經及龍樹的論義。回到南方,造《中論》的注釋,名《根本中般若燈論》,唐波羅頗蜜多羅(Prabhākaramitra)譯,名《般若燈論釋》。清辨又造《中觀心論》與注釋《中觀心思擇燄論》;《大乘掌珍論》,玄奘譯,藏譯本缺。清辨在南印度,常隨比丘有一千多人,法門是相當興盛的[11]!弟子三鉢羅多陀(Sampraduta),再傳室利崛多(Śrīgupta)。室利崛多的弟子智藏(Jñānagarbha),歐提毘舍(Oḍiviśa)人。著《分別二諦論》;在東方——藩伽羅([A31]Baṅgala)地方,宣揚清辨的宗風。後來有觀誓(Avalokitavrata),著《般若燈論》的《廣釋》。佛護與清辨,不知道龍樹的《大智度論》,《十住毘婆沙論》,只是依龍樹《中論》等五論,提婆的《四百論》等頌文,研求弘揚,可稱為後期龍樹學。因為對立破的意見不同,漸分成二系,後來稱佛護系為「隨應破派」(Prāsaṅgika),清辨系為「自立量派」(Svātantrika)。近於「隨應破派」的中觀者,還有寂天(Śāntideva),為南印度的搜羅史吒(Saurāṣṭra)王子。為了避王位而到東印度,在般遮摩僧訶(Pañcama-siṃha)王處協助國政多年,才到那爛陀寺,從勝天(Jayadeva)出家。勝天是護法以後,繼任那爛陀寺座主的,所以寂天應該是西元六、七世紀間人。據說:寂天從文殊(Mañjuśrī)聞法,編集了《學處要集》,《諸經要集》,《入菩薩行論》(頌)。寂天在那爛陀寺,平時表現得很懶散、懈怠,所以並不受人尊敬。但在一次誦經大會中,寂天誦出了《入菩薩行論》,這是從來沒有聽說過的,這才引起會眾的尊崇。後來,寂天到羯[A32]陵伽([A33]Kaliṅga)去住。末後,他捨棄了出家身分(過在家人的生活),修秘密行。寂天的《入菩薩行論》,以發心、六度、迴向為次第。《學處要集》與《諸經要集》,也是以行持為目,廣引大乘經,也引「阿含」與「陀羅尼」來說明。在論師們專心思辨論諍的時代,顯然的表示了厭倦煩瑣思辨,而重視實踐的學風。寂天的思想,也還是屬於中觀派的。這三部論,我國趙宋時都已譯出。《學處要集》,法護(Dharmapāla)、日稱等譯,名《大乘集菩薩學論》,題作「法稱造」。《諸經要集》,就是法護,惟淨等譯出的《大乘寶要義論》。《入菩薩行論》,[A34]天息災譯出,名《菩提行經》,題作「龍樹集頌」。三部論都譯出,竟沒有傳出寂天的名字!也許是寂天的思想,誘導學者重於實行,為學眾所接受,而義理方面,沒有獨到而不成學派的關係吧!
無著、世親以來,以中印度,主要是以那爛陀為中心的「大乘佛法」,也可說是相當的隆盛。在知名的大德中,依多氏《印度佛教史》所載,有一反常的現象,那就是幾乎沒有摩竭陀人。最多的是南印度人:瑜伽行派中,如安慧,陳那,僧使,德慧,護法,法稱;中觀派中,如佛護,清辨,月稱,觀誓,寂天。如加上龍樹,提婆,龍叫(Nāgāhvaya)或譯龍猛[12],重要的大乘論師,無著、世親以外,幾乎多數是南印度人了。摩竭陀以東,及東南歐提毘舍(今 Orissa,《大唐西域記》屬南印度)的,瑜伽行派有法使,優婆塞月官([A35]Candragomin)與無性(Asvabhāva);中觀派有室利崛多,智藏,寂護,師子賢等。時代遲一些的,瑜伽、中觀的綜貫者,多在東方,這是後來中觀與「秘密佛法」結合的重要原因。德光是中印度(偏西)的摩偷羅人,在迦溼彌羅弘法,波羅王朝時期,北方的迦溼彌羅與烏仗那(Udyāna),佛法還在流行,但已多數是秘密行者了。在這三百年中,在家優婆塞而主持佛法,可能出身於婆羅門族的,也多起來了。如法顯(西元五世紀初)於巴連弗邑(Pāṭaliputra),見「大乘婆羅門子,名羅汰私婆迷」,「舉國瞻仰,賴此一人弘宣佛法」[13];《方等泥洹經》(與《大般涅槃經》前分同本),法顯就是在此地得到的。西元七世紀上半,玄奘在礫迦國(Ṭakka),見「七百歲婆羅門,……停一月,學經、百論、廣百論」[14];從(西印度人)「居士勝軍論師,……首末二年,學唯識決擇論」等[15]。瑜伽行派的月官,無性,都是在家優婆塞[16]。大乘菩薩道,本重於在家者的遍及各階層,普化人[A36]群。在家而弘法的人多了,在印度,不免受到印度的傳統文化——印度神教的影響。「秘密佛教」中,更多的以在家身分主持教法,應該是與此有關的。
第二節 瑜伽學的發展
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以後,瑜伽行派([A37]Yogācāra)中,大乘不共的唯識([A38]vijñapti-mātratā)學,著重於世親《唯識三十論》(及《唯識二十論》)的闡揚。依唐玄奘所傳,為世親《唯識三十論》(頌)作注釋的,有十家:護法(Dharmapāla),德慧(Guṇamati),安慧([A39]Sthiramati),親勝(Bandhuśrī),難陀(Nanda),淨月(Śuddhacandra),火辨(Citrabhāna),勝友([A40]Viśeṣamitra),最勝子(Jinaputra),智月(Jñānacandra)。《成唯識論述記》說:親勝與火辨,是世親同時代的人。安慧是德慧的弟子;淨月與安慧同時。護法出於世親之後;勝友,最勝子,智月,都是護法的弟子[1]。玄奘所出的《成唯識論》,是以護法說為主,雜糅十家的注釋,代表當時的那爛陀寺(Nālandā)戒賢(Śīlabhadra)一系,集當時唯識學的大成。《唯識三十論》的十家注釋梵本,傳來中國的已失去了。安慧的《唯識三十釋》,有梵本與西藏譯本。近有香港霍韜晦的譯註本,名《安慧「[A41]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陳真諦([A42]Paramârtha)譯的《轉識論》,是《唯識三十論》釋的一本,不知作者是誰,也許是十家注的一種。
傳下來的唯識學,有不少的異義。從前,傳入中國的,有菩提流支(Bodhiruci)所傳的地論系,真諦所傳的攝論系,玄奘所傳的法相(唯識)系,引起了相宗新舊不同的論諍。西藏所傳的唯識學,以安慧說為主,與玄奘所傳的以護法說為主,見解不同,因而有人要分別「唯識古學」與「唯識今學」[2]。要論述唯識思想的同異,有幾點是應該先確認的。一、唯識學是以《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十七地論》為根本的。十七地中,以「五識身地」、「意地」為先,表示了一切以心識為主的佛法。關於「心意識」,如《瑜伽師地論》卷一(大正三〇.二八〇中)說:
「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意,謂恒行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唯識學的主要內容,如心、意、識——八識;種子與熏習;轉依:〈本地分〉都已明白的說到。論是彌勒(Maitreya)所傳,是唯識學所公認的。二、唯識學是在發展中完成的:如種子(bīja),《[A43]瑜伽師地論》說因有七義;《攝大乘論》精簡為種子六義,所熏四義;《成唯識論》更增立能熏四義[3]。如成立阿賴耶(ālaya)識,〈攝決擇分〉以八相來證明;《攝大乘論》說得嚴密些;《成唯識論》引(阿含)經,又以十理成立非有阿賴耶不可[4]。又如恒行意,《[A44]瑜伽師地論》點到為止;《攝大乘論》成立非別有末那(manas)不可;《成唯識論》說得更詳細[5]。唯識學,是瑜伽行者以修驗——唯識所現的信念,與「一類經為量者」的細心受熏持種說,合流而形成的;由渾而劃,由簡而詳,是論師們論究的成就。三、無著與世親,有異義與新義的成立:如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依《[A45]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立本有與新熏所成——二類無漏種子;《攝大乘論》卻依〈攝決擇分〉,立「出世心……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無漏種子新熏說[6]。如《大乘莊嚴經論》,隨順經部(sutrāntika),心所是心的分位差別;但《攝大乘論》等,又說心與心所相應了[7]。《[A46]瑜伽師地論》等都說有五色根,而世親的《唯識二十論》,為了成立(認識論的)一切唯識,別立新義:「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8]。這是說「似色現識」——如眼識「從自種子」生,名自種子為「眼處」了。陳那(Diṅn-āga)《觀所緣緣論》也說:「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9]。論師們對唯識義的闡明,可能有不同的異義。即使是為「本論」作釋,有相當見地的論師們,不一定依文作釋,總是決擇、會通(甚至修改原文),使論義更精確、更圓滿的。所以論究唯識,唯識的不同派系,應從論師的依據不同,思想不同去理解!
說到「唯識」,梵語有二。一、vijñāna-mātratā:vijñāna,是眼識、耳識等識。二、[A47]vijñaptimātratā:《大乘莊嚴經論》以來,到《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論》,都使用這一術語;元魏菩提流支(Bodhiruci)以來,到玄奘、義淨,都一致的譯為「唯識」。vijñapti,就是表色(vijñapti-rūpa)、表業(vijñapti-karman)的表,那 vijñapti-mātratā 一詞,為什麼大家不譯為「唯表」,而一致譯為「唯識」呢?玄奘所譯的《唯識三十論》中,「爾時住唯識」,及安慧([A48]Sthiramati)釋「非實住唯識」,梵本也不是唯表,而是 vijñāna-mātratā——「唯識」。又如《唯識二十論》,論題的「唯識」,梵語是 vijñapti-mātratā——唯表;而世親長行說:「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別),名之差別」[10]。心、意、識、了,雖然名稱不同,而意義是一樣的。心、意、識的識,當然是 vijñāna;論題 vijñapti,而以 vijñāna 來解說。vijñāna 與 vijñapti——二詞,應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在我國文字中,「表」與梵語的 vijñapti,意義並不一致。「表業」,或解說為:「表示自心令他知故」[11]。依佛法說:表業是思心所為主的內心,表現於身、語的行為,所以身、語行為,依內心而有善惡的差別。表——vijñapti 不是別的,是內心(思等)的表現出來。如經上說:「愚夫希欲,說名為愛;愛所發表,說名為業」[12]。表是心的表現,如將心識(思等)離去,那「表」就根本不能表示 vijñapti 的意義。總之,vijñapti-mātratā 的意義,是唯識表現,也就是「唯識現」;古譯為「唯識」,正是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所現)的意思。大乘唯識學,正為了闡明這一意義,如《攝大乘論》卷中(大正三一.一三八下)說:
「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三、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
唯識的基本意義,是一切唯識現,沒有外境(義)的存在。然唯識並非只有心識,而是表現為(能)見、(所)相二分的。「種種」,古人解說不一,依《攝論》,是意識[A49]遍緣一切而起種種行相。依《攝論》所說「緣起」與「緣起所生法相」來說:緣起是阿賴耶識與轉識的互為因緣,著重種子識的變現,就是「唯識」義。緣起所生法相,是:「彼轉識相法,有相、有見,識為自性」,著重於現行識變,就是「二性」義。所以說「唯識」,說「二性」,並不是矛盾對立而都是成立唯識的。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也是這樣。《論》中沒有明說第八識的名字(世親的解釋中有),只說「自界」,「種子」,「熏聚」(dauṣṭhulyakāya——[A50]粗重身),著重於從(雜染的)種習而現(光)一切,是「唯識」義。《論》上又說:「所取及能取,二相各三光;不真分別故,是說依他相」[13]。所取(grāhya)與能取(grāhaka),都是依他相([A51]para-tantra-lakṣaṇa),那是有見有相的「二性」了。依無著的論書,可見無著的唯識說:種子識變現一切,一切「唯識」,是依「因果」說的。「餘(阿賴耶識以外的)一切識,是其相識;若意識識,及所依止,是其見識」[14];唯識的「二性」義,是依「能所」(認識論)說的。在無著的唯識說中,「唯識」與「二性」,是意義相順而不是別異的。
無著的唯識說,從阿賴耶種子識所生的一切,說見說相,而阿賴耶識的見相,卻沒有明說,這是值得考慮的!世親的《唯識三十論》,就是在無著唯識說的基礎上,接受《[A52]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的「心意識」說;〈攝決擇分〉(《解深密經》的〈心意識相品〉)的賴耶所緣,及阿賴耶識了別色根,習氣及器世間說[15],立三類識變:阿賴耶識轉變,末那轉變,前六識轉變。約三類現行識來說明唯識,這是世親不同於無著論的要點所在。《唯識三十論》說識的轉變(pariṇāma),先說三類識。第一,「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是阿賴耶識的(含得因果)「自性」。「不可知、執受、處、了」,是阿賴耶識的「所緣」(與「行相」)。「與觸」等,是阿賴耶識的「相應」(《[A53]瑜伽師地論》作「助伴」)。《三十論》先說三類識的「自性」,「所依」,「所緣」,(心所)「相應」,善不善等「性」,苦樂等「受」,生起與不起(暫時的或捨離)等,然後說唯三類識的變現,如《唯識三十論》(大正三一.六一上)說:
「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相互)力故,彼彼分別生」。
《唯識三十論》,以「唯識無義」為主題。上一頌的「諸識轉變」,是分別(vikalpa),依此而起所分別([A54]vikalpita);所分別是非實有的,「故一切唯識」所現。這是與《辯中邊論》相同的,如「虛妄分別」,是三界的心心所法,是依他起相,是「有」的。與分別相對立的所分別——境;或依虛妄分別而引起的二取——能取與所取,是[A55]遍計所執相([A56]parikalpita-lakṣaṇa),是沒有的。依他起有的,是心心所法——分別;《三十論》也說依他起性是:「分別,緣所生」。第二頌,明種子識與前七識,互相熏生,為三類分別——識生起不斷的因,與《攝論》等相同。有分別「識」而沒有所分別的「義」,《唯識三十論》(及《辯中邊論》)可說是極端的「唯識無義」說。《唯識三十論》的研究者與注釋者,也要注意到,《攝大乘論》的「由二性」成立唯識;《莊嚴經論》的「所取及能取,……是說依他起」。對古師的論典,不但要了解他,還要會通、決擇、發展,所以對《唯識三十論》的「唯識」義,雖同樣的依現行識變說,而意見是不能一致了!
關於唯識——心、境有無的見解,玄奘門下所傳,共有四說,如《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大正四三.三二〇下)說:
「安惠立唯一分,難陀立二分,陳那立三分,護法立四分」。
安慧是一分說。近見《安慧「[A57]三十唯識釋」原典譯[A58]註》,的確是唯有分別,無有所分別的一分說。其實,說一分的,可以有「分別」與「所分別」的一有一無;及「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的一有二無,不過思想是相通而一致的。有一、二、三、四——四說不同,是可信的;而奘門所解,多少有點揣測,可能由於玄奘所譯《成唯識論》,是雜糅而成的。在說明「唯識」時,以(護法說)陳那三分說為主的,如《成唯識論》卷一(大正三一.一上——中)說:
(一)「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依斯二分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故」。
(二)「或復內識轉似外境,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
這二說,第一是三分說,第二是二分說。《成唯識論》是以陳那(及護法)說為主的,所以說:「變謂識體轉似二分」。二分以外有「識體」,就是三分說。如說「變謂識生轉似二分」,不就是二分說嗎?類似的文句而意義不同的,如《成唯識論》卷七(大正三一.三八下)說:
(一)「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
(二)「或轉變者,謂諸內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此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
第一是二分說;第二是一分說,與安慧釋相合。這二說,本來與卷一的二說相當,但《成唯識論》依陳那(三分)說,所以「識能變似見相二分」,引申為「識體轉似二分」,成為三分說。《攝論》的「唯識」與「二性」,就是一分說與二分說,意義本來是相通的。但著重「唯識」的,以為所分別(境)是無體的[A59]遍計所執性,一切唯是識——分別的顯現。而著重「二性」的,以為識能變似見、相分。呈現於心識——分別的對象,是相分——所分別,也是由識種所變現,與見分——分別有同樣的存在意義。如安慧說「唯識」無境——一分說,西藏相傳,這是「無相唯識」。難陀、火辨等,是「識似見相二分」的二分說,也就是「有相唯識」。三分說、四分說,都是同意「有相唯識」而發展所成的。三分說——相分,見分,自證分,是依據陳那《集量論釋.現量品》的,如《成唯識論》引偈說:「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證,即能量及果:此三體無別」[16]。量([A60]pramāṇa),是正確的認識。凡是認識,必有「所量」的境相——相分,是識所顯現的。能取相是見分,是識——(能)「量」。在能取所取時,有能知對境了解的識自體,也就是「量果」。對於心(心所)的能知方面,分為量與量果,所以成為三分。陳那以為:如沒有自證分,就沒有量果。即使能取境相,但以後的識體,由於沒有自知取境,所以不能自憶心心所了境的情形。對於這一問題,說一切有部([A61]Sarvāstivāda)等,認為念(smṛti)有憶念過去的作用,所以當時雖沒有能知自心,但後念能憶念以前的心。陳那以為:憶念是心所法,念也還是具足三分的,否則後念也不能憶知前念了。所以在所引的偈頌下,又有一偈說:憶念也有量與量果二分。在唯識學中,相分(所量)、見分(量)、自證分(量果),「此三體無別」。沒有別體而用有差別,所以可立為三分。《佛地經論》提到三分時,就說:「如是三分,不一不異」[17]。瑜伽唯識學,淵源於說一切有部及經部(sutrāntika),堅守「指不自指,刀不自割」的原則,否認一剎那中,心能自知。現在自證分與見分,是內心的二分,那就可說自證分證知見分的了境情形了。陳那的三分說,留下待解的問題:自證分能證知見分,那又有誰來證知自證分呢?自證分也是不能自知的,因而有護法的四分說,如《成唯識論》說:「若細分別,應有四分。三分如前(所說),復有第四證自證分;此若無者,誰證第三」[18]?護法的四分說,問題還沒有解決:證自證分又有誰來證知呢?如立證證自證分,那樣的一直推論下去,也不能解脫這問題的困境。好在說一切有部,傳下巧妙的論法,可以採用。如「生」能生一切,誰又生這「生」呢?有「生生」能生於「生」。那「生生」又由誰生呢?說一切有部立展轉論法:「生」能生「生生」,「生生」能生「生」;「生」與「生生」,展轉相生,解免了無窮生的過失。「得」也是這樣:「得」能得「得得」,「得得」能得於「得」。「得」與「得得」,展轉相得,難題也就解決了。四分說者採用了這一論法:「證自證分」能證「自證分」,「自證分」能證「證自證分」,後二分展轉相證知,所以四分說就圓滿了。三分,四分說,堅守「心不自知」的原則,其實是融攝了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所說:心能知他,也能自知的意義。總之,三分說是成立於依識自體,似現見分與相分的意義。說明唯識變現,實不外乎「唯識」與「二性」。三分、四分,是為了論究心識自知而引起的。
大乘經重於勝義的現證。在這一原則下,「依於法性」,「依於勝義」,顯示發心、修行與佛的果德。大乘經的出現,與論究「佛法」而發達的論書——摩呾理迦([A62]māṭrkā),阿毘達磨(abhidharma);範圍僧伽的毘奈耶(vinaya),關係不大,也就很少的論到。當然,在「大乘佛法」發揚中,也漸漸的為大乘經師所引用。特別是大乘論師,面對(聲聞部派的)現實佛教界,不能不加以考慮。對阿毘達磨等論書,龍樹(Nāgārjuna)在《大智度論》中,也只多少引用。西元五世紀初,鳩摩羅什(Kumārajīva)「常歎曰:吾若著筆作大乘阿毘曇,非迦旃延子比也」[19]!而在印度,西元四、五世紀間,過去論書的論究方法、論究成果,正融入「大乘佛法」體系中,這就是論書型的經典——《解深密經》,《阿毘達磨大乘經》,及無著所傳出的論典——《瑜伽師地論》,《大乘莊嚴經論》,《攝大乘論》,《大乘阿毘達磨集論》。瑜伽行派興起於北方,而盛行於中印度,受說一切有部與經部思想的影響極深,表現出與一般大乘經的不同,這就是充滿了摩呾理迦與阿毘達磨的特色。《大乘莊嚴經論》,是依[A63]《瑜伽師地論》的〈菩薩地〉造的。在〈菩提品〉中,以一切種智([A64]sarvākārajñatā)為佛身。廣說法界([A65]dharma-dhātu)的種種甚深,也就顯示了依無漏法界而住的佛甚深。在〈菩薩地〉的基礎上,《莊嚴論》融攝了當時眾多的大乘經。說諸佛法界後,說佛的三身:自性身(svabhāva-kāya),受用身([A66]saṃbhoga-kāya),變化身([A67]nirmāṇa-kāya);三身說,可能是依《金光明經》的。又說四智:圓鏡智(ādarśa-jñāna),平等性智([A68]samatā-jñāna),妙觀察智([A69]pratyavekṣaṇa-jñāna),成所作智([A70]kṛtyânuṣṭhāna-jñāna)。轉染為淨的一切種智,《莊嚴論》是以法界為依止的;雜染生死的顯現,也就是「唯識」現,《莊嚴論》是以(阿賴耶)種子(bīja)為依止的。《論》上說:「如是種子轉,句(器世間)、義(色等塵)、身(五根)光轉,是名無漏界,三乘同所依」[20]:這是轉捨雜染種習,轉安住於無漏法界的解脫了。依雜染種子而唯識現,依清淨法界而住(解脫身或)佛智,轉染依為淨依,在說明上,多少帶有二元的形[A71]跡。依《阿毘達磨大乘經》而造的《攝大乘論》,作了更好的安立。依阿賴耶識為依止,成立雜染生死與清淨解脫。阿賴耶(雜染)種子識,唯識現為有漏雜染;阿賴耶識中,「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性質是反阿賴耶識的,能引生出世心,雜染盡就轉所依而得法身。聞熏習依附阿賴耶識,其實是「法身、解脫身攝」,這暗示了「唯識」——唯種識顯現的底[A72]裡,就是如如法身[21],這也許受到《阿毘達磨大乘經》的影響。《阿毘達磨大乘經》的特點,就是依他起性「彼二分」,「雜染清淨性不成故」[22]。依他起性不是一成不變的,如隨染汙而轉,依他起的雜染分,就是[A73]遍計所執性;如隨清淨(離雜染)而轉,依他起的清淨分,就是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轉依([A74]āśraya-parāvṛtti)得涅槃,得菩提,《攝大乘論》的後二分——〈彼果斷分〉、〈彼果智分〉,都是依依他起通二分而說轉依的。關於圓成實性,《攝大乘論》引經頌說:「若說四清淨,是謂圓成實。自性及離垢,清淨道、所緣,一切清淨法,皆四相所攝」[23]。「所緣」是「生此境清淨」,就是聽聞「最清淨法界等流」的大乘教法。正法是佛所覺證的,依自證而施設教法,教法並不等於佛所證的,但也不離佛的自證,如攝影一樣。教法為清淨的所緣境,依此而引生清淨,名「生此境清淨」,與上文所說到的「正聞熏習」一樣。「清淨道」是菩提分法、[A75]波羅蜜多等,菩薩所修的聖道,依聖道能得圓滿清淨的佛果。「自性」是本來清淨的法界、真如等,多約在纏說。「離垢」是法界離一切障垢而顯,約出纏說。這四種清淨,總攝一切清淨法。然「所緣」是境,「道清淨」是行,如來果位所有的無量功德,在四清淨中屬於那一類?如屬於離垢清淨,那就與「不空如來藏」說相近,佛智——菩提應該是常住的。《楞伽經》說:「無漏習氣非剎那法」[24],無漏習氣不是剎那生滅的,那從無漏習氣所現起的無漏功德,當然是常住了。如不屬於「離垢清淨」,那佛果的無盡功德,就出於四種清淨之外,又與頌說不合。無著論所說的佛,當然是圓成實性。如《莊嚴經論》以一切種智為佛的「自性」;「白法所成身」,是無漏清淨善法所成身,也就是法身(dharma-kāya)的意義。佛身是轉依而得的,「佛體與最上圓滿白法相應」:「一、得極清淨出世智道,二、得無邊所識境界智道」。所以轉依成佛,是以一切種智為佛自性的。然佛一切種智所攝一切白法,與真如無別,是真如清淨所顯,不是妄分別那樣的。《莊嚴經論》廣說佛無漏法界的甚深,以「譬如染畫空」作結。說佛是這樣那樣的,其實佛無漏界是不容分別戲論的。說佛這樣那樣,是彩色的繪畫虛空那樣,了無形[A76]跡可得。這樣的佛,是圓成實性,《楞伽經》等都說正智、真如為圓成實。以此來通釋大乘經,特別是後期大乘的如來觀,容易得出佛智常住(或一得以後,常住不變)的結論。然《莊嚴經論》所說的三身:自性身是轉依所成的,「一切佛等無差別,微細難知」。而為眾所見的,在淨土中受用法樂的,是受用身;種種變化利益眾生的,是變化身。自性身重於契證清淨法界,而受用身與變化身,約自利與利他說。佛自利的受用身,剎土,眾會,佛號,佛身體等都不同。這可以釋通十方佛土的種種差別,但佛佛平等的、自利的真實身,有這樣的差別嗎?自性身是自性常;受用身是不(間)斷常,變化身是相續常,後二身是無常的,解說經說的常住佛,所以約別義而稱之為常。《論》說四智,圓鏡智「不動」,後三智與三身中的後二身,都依圓鏡智而起;圓鏡智與自性身,有相當的意義,不過自性身約無漏界為所依止說,圓鏡智約與真如無別的一切種智說[25]。無著的《攝大乘論》,在〈彼果智[A77]分〉,也立三身。「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攝論》廣說法身,法身有五相:「轉依為相」,「白法所成為相」,「有無無二為相」,「常住為相」,「不思議為相」;而但為成熟菩薩的受用身,多為成熟聲聞的變化身,是無常的。法身轉五蘊而得自在;轉識蘊得四智,那法身是以四智(等)而自在的。《論》中說「念佛法身」;說佛受用的十八圓滿淨土。《攝論》所說法身,是如智不二的,超越一切而又顯現一切,利濟一切有情[26]。從如智不二的超越性說,法身與自性身相同;法身內證而起不思議用,利濟有情,應該與自性身不同。法身常住,四智是常還是無常呢?又如《莊嚴經論》的受用身,也稱法受用身,是「自利」的,於淨土中自受用法樂;而《攝大乘論》的受用身,卻是「但為成熟諸菩薩」,意義上是不同的。《莊嚴經論》與《攝論》,都說轉識蘊得四智,而沒有對轉識為智,作詳細的敘述。漢譯本說到轉第八、七、六、前五識——四類,分別的得四種智,但梵本中缺。這是譯者波羅頗迦羅蜜多羅(Prabhākaramitra),在那爛陀寺,親近戒賢論師,而以當時那爛陀寺的唯識學,補充了《大乘莊嚴經論》[27]。《唯識三十論》,詳於三類轉變識的分別;從唯識現而論到唯識性;在行果的敘述中,泛稱佛果為「法身」,對身、智沒有明確的分別。唯識學在發展中,對佛果完成精密的敘述,那是世親以後,瑜伽唯識論者的重要任務,以適應佛教界(傾向以佛為主的佛法)的要求。
世親以後,到戒賢的時代,約近二百年。唯識論者,有以阿賴耶(ālaya)識與如來藏([A78]tathāgata-garbha)相結合的,是《入楞伽經》與《大乘密(厚)嚴經》,在「虛妄唯識」的假相下,顯出「真常唯心」的真義。不忘《[A79]瑜伽師地論》義,以經典形式出現的,有《佛說佛地經》及《如來功德莊嚴經》。玄奘所譯《佛說佛地經》(大正一六.七二一上)說:
「當知有五種法攝大覺地。何等為五?所謂清淨法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
大覺地,就是佛地,依此五法而成就圓滿大覺佛果的。所說「五法」,清淨法界([A80]dharmadhātu-viśuddhi)是真如(tathatā)異名,如與四智,作了各別的說明。《成唯識論》引《如來功德莊嚴經》說:「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28]。無垢識,是阿摩羅識(amala-vijñāna)的義譯。依此經說,阿摩羅識是轉染為淨的第八清淨識,攝持一切清淨無漏種子(淨無漏界);如阿賴耶識的攝持雜染(及清淨)種一樣,阿摩羅識攝持淨無漏種,現起一切無漏清淨的佛法。無垢識與圓鏡智相應,也與有漏第八識,與有漏心所相應一樣。這樣,確定了清淨法界以外的四智,是有為的清淨依他起性,與《[A81]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所說:「依他起自性,亦正智所攝」相合[29]。正智是無漏智,是依他起性,不是圓成實性所攝的。還有,佛的無漏智,與無漏識相應,也是有漏智那樣,與有漏識相應。這是與一般大乘經,從「依智不依識」,而傾向於唯智無識的不同。如與智各別,無漏智與識相應,契合《瑜伽師地論》與阿毘達磨論的見解。
在論書與論師方面,《唯識三十論》的安慧釋,不知作者名字的《轉識論》,都沒有廣說佛果。玄奘所譯的「親光等菩薩造」[30]的《佛地經論》這樣說:「無為功德,淨法界攝」;「有為功德,四智所攝」[31]。明確的區別了清淨法界與四智的不同。有漏位說一切唯識,依《大乘百法明門論》,一切法略分為五:「一切最勝故(識),與此相應故(心所),二所現影故(色),三位差別故(不相應行),四所顯示故(無為)」[32]。無漏位轉識成智,《佛地經論》也說:「四智具攝一切佛地無漏心及心法,若俱有法(不相應行),若所變現品類差別(色)」[33]。無漏位依智得名,其實也是心與心所相應的,所以:「四智相應心品,……有二十一,謂五遍行,五各別境,十一唯善」。轉染成淨的八種淨識,每一淨識都是與二十一無漏善心所相應的[34]。以上《佛地經論》的解說,是大乘而阿毘達磨化的,與《瑜伽師地論》的風格相同。無著論說的三身,《佛地經論》分別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會通了《莊嚴經論》與《攝論》的異說。《大乘莊嚴經論》,說到四智,但沒有說轉什麼得什麼智。無性(Asvabhāva)的《攝大乘論釋》,說轉八、七、六、前五識,別別的得四智[35]。《佛地經論》與無性的《攝大乘論釋》,是世親以下,陳那、護法、戒賢的系統;玄奘雜糅而成的《成唯識論》,所說轉依的意義,就是依此而作更圓滿的安立。《成唯識論》約四種義來說明轉依:一、能轉道;二、所轉依;三、所轉捨;四、所轉得。「所轉依」有二,持(染淨)種依與迷悟依,這是會通了阿賴耶識為所依,如來藏(真如、法界等)為所依的二大流。「所轉得」有二:「所顯得」是真如離障的大涅槃,約義立四種涅槃;「所生得」是大菩提,從無漏種子所生的,就是四智相應心品[36]。在如、智差別(不一不異之異),正智是有為依他起性的原則下,抉擇、會通:《成唯識論》所代表的,是西元六、七世紀間,那爛陀寺大成的唯識學。
在這[A82]裡,順便說到瑜伽唯識傳來我國的情形。《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的〈菩薩地〉,西元五世紀初,已由曇無讖([A83]Dharmarakṣa)譯出;菩薩戒以外,沒有引發多大影響。西元六世紀初,北印度的菩提流支(Bodhiruci)等來,譯出世親的《十地經論》等。《十地經論》的宏傳,形成「地論師」一系。「地論師」說:阿梨(賴)耶識是真識。《十地經論》說:「應於阿梨耶識及阿陀那識中求解脫」[37],並沒有真識的意味。「地論師」的真識說,可能是從菩提流支所譯的,《入楞伽經》的「自相阿梨耶識不滅」中來的[38]。西元五四六年,真諦(Paramârtha)來中國,譯出世親的《攝大乘論釋》等,成「攝論師」一系。真諦所譯的《攝論釋》,在世親的解說中,每有所補充、解說(所譯其他的論書,也有這種情形)。如說:「阿梨耶識,界以解為性」;「聞熏習與解性和合,以此為依,一切聖道皆依此生」[39]。持種、異熟阿梨耶識外,又立解性梨耶,所以阿梨耶有「真妄和合」的意義,這可能是從《阿毘達磨大乘經》所說,依他起性「彼二分」而來的。真諦於八識外,立阿摩羅識——無垢識,也許是《楞伽經》「八九種種識」的第九識吧!阿摩羅識的內容,是八地菩薩(及阿羅漢)捨阿梨耶所得的「轉依」;又通於初地所證得的;及眾生的本淨心[40]。真諦所譯的論典,重於阿賴耶(或作「本識」)種子識的轉變,被稱為「一能變」說。而最特出的,是對阿梨耶識為所依,如來藏為所依——兩大思想,作了疏解融通的工作。對翻譯來說,不夠忠實,但所援引的思想,是存在於當時的教界,並非他個人的意見。真諦是優禪尼([A84]Ujjayainī)人,近於摩臘婆(Mālava),伐臘毘([A85]Valabhī)。這一帶地方,正量部([A86]Saṃmatīya)盛行,當然是不可說我(anabhilāpya-pudgala)的流行區。真諦所傳,代表了中印度西部地區的唯識(唯心)學。西元七世紀初,玄奘傳來了大量的唯識經論,特別是雜糅眾說的《成唯識論》,被稱為是「法相宗」或「唯識宗」。唯識學,本是依《瑜伽師地論》為本的。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與《攝大乘論》,闡揚阿賴耶的種子識變(《攝論》說緣起與緣所生法,已有種子識變、現行識變二義)。由於會通當時流行的大乘經,也會通了如來藏與大我。依此而發展下去,就有《楞伽》、《密嚴》等傳出。世親的《唯識三十論》,依《[A87]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闡揚阿賴耶、末那、前六識——三類現行識變。陳那、護法一系,重視理性思辨,而思想復歸於[A88]《瑜伽師地論》。正智是依他起,有為生滅的;智與識相應;如與智不一。依此來論佛果——三身、四智,都作了詳密的分別;《成唯識論》再也不談如來藏了。玄奘的西行求法,主要是「誓遊西方以問所惑,并取十七地論(《[A89]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以釋眾疑」;到了那爛陀寺,從戒賢「聽瑜伽三遍」[41]。玄奘所傳的《成唯識論》,是綜集當時中印度東部——那爛陀大成的唯識學。當然是經過近二百年的發展,可說是後起的,但從瑜伽唯識的發展來說,正是復歸於[A90]《瑜伽師地論》的古義。
成立「一切唯識現」以外,瑜伽行派的卓越成就,是因明([A91]hetu-vidyā)的高度發展。在瑜伽行派以前,從辯論術而來的論理學,是稱為正理——尼夜耶(naiyāyika)與因論(hetu-śāstra)的。「正理」,本是真理的意義,其後演化為思惟論究真理的方法。大抵由於種種沙門團興起,印度傳統的婆羅門(brāhmaṇa)教徒,迫得發展辯論術。其中特重思辨以求真理得解脫的,形成尼夜耶派,有《正理經》;勝論(Vaiśeṣika)也以究理著名;數論(Sāṃkhya),彌曼薩(Mīmāṃsā)等,婆羅門教分流出的教派,都多少有論理的學風,西元一世紀起,漸漸的流行起來。尼夜耶派的《正理經》,明十六諦(或作十六句義)。一、量(pramāṇa),立現量,比量,譬喻量,聲量(教量)。量是正確的知識,可作為知識的準量。正確的知識,依此四量而得,所以《方便心論》說知四量名「知因」。二、所量(prameya),是所知的對象。三、疑(saṃśaya),四、用(prayojana):對所知見的事理,不能確定(疑);所以有求解決的作用。五、宗——悉檀([A92]siddhānta),是立者所主張的,有遍所許宗,先[A93]稟承宗,傍準義宗,不顧論宗——四宗。六、喻([A94]dṛṣṭânta),是舉例。七、支分(avayava),就是比量的五支:宗,因,喻,合,結(決定)。八、思擇(tarka)。九、決(nirṇaya),義理決定。以上,是論證的重要事項。以下,是實際論辯,論證的謬誤或失敗,如一〇、論議(vāda),彼此互相論議。一一、紛議(jalpa);一二、壞義(vitaṇḍā);一三、似因(hetu-ābhāsa);一四、難難(chala);一五、諍論([A95]jāti);一六、墮負(nigrahasthāna),論議失敗。從十六句義,可見與未來因明的關係。思惟分別與論辯,依龍樹(Nāgārjuna)的中道觀,是不能證知正理而得解脫的,所以龍樹作《[A96]迴諍論》與《廣破經》,徹底的評破了《正理經》。然思辨正理的方法,主要是為了自宗與他宗間的辯難;受一般異教學風的影響,佛教也不得不採取、修改正理派的論法,作為維護佛法的方便。魏吉迦夜(Kiṅkara)譯出的《方便心論》說:「如為修治菴摩羅果,而外廣植荊棘之林,為防果故。今我造論,亦復如是,……為護法故」[42]。《方便心論》,經錄都佚名,《高麗藏》本也如此,但《宋藏》本以下,都作「龍樹菩薩造」,是不足信的。又有陳真諦的《如實論.反質難品》,「如實」可能是「正理」的異譯。〈反質難品〉,與《集量論》所破的[A97]《成質難論》相合。傳說是世親所造,為陳那所否認。《方便心論》與《如實論》,都是佛教徒參照《正理經》的論法,多少修正,作為立正破邪的方便。《瑜伽師地論.聞所成地》,以為「五明處」是三乘學者所應該正確了解的。五明中的因明,是「於觀察義中諸所有事」。「諸所有事」,共七種:「一、論體性,二、論處所,三、論所依,四、論莊嚴,五、論墮負,六、論出離,七、論多所作法」。七事,都是有關對敵(論)方立論的事,瑜伽行派早期的修學因明,顯然還是辯論法。七事中的「論所依」,為辯論的主要依據。立論:「所成立義」,有自性與差別;「能成立法」有八:「一、立宗,二、辯因,三、引喻,四、同類,五、異類,六、現量,七、比量,八、正教量」。《顯揚聖教論》所說相同,名之為「論法」[43]。《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名為「論軌」,簡略些,內容大致相合。只有「能成立法」的前五法,作:立宗,立因,立喻,合,結,那是與《正理經》的五支作法,完全一致了[44]。傳說世親有《論軌》,《論式》,《論心》的三部著作,都已失傳!
因明的革新而大有成就的,是世親的弟子陳那。陳那的因明八論,玄奘譯出了《因明正理門論本》,《觀所緣(緣)論》。義淨譯出了《集量論》,可惜佚失了;又譯出《取因施設論》,《觀總相論頌》。呂澂依藏譯本,出〈集量論釋略抄〉,並與《因明正理門論》,互相比對印證。又譯出〈因輪決擇論〉。玄奘所譯的,商羯羅主(Śaṅkarasvāmin)的《因明入正理論》,是依《集量》、《理門》而作的,陳那因明論的特色,如《[A98]瑜伽師地論》等立三種量,陳那但立現量(pratyakṣa-pramāṇa)與比量(anumāna-pramāṇa)——二量。至教量或聖教量——每一教派的經說(如吠陀、佛經、《新舊約》),如不為對方所信受,就不能成為定量。如經教所說,正確而可以為他所接受的,那一定是符合現量與比量的。所以但立二量,不取聖教量,也就是以理為宗,而不是信仰為先的。明顯呈現而離分別的智,是現量。現量有四類:(五)根識所了;意(五俱意)也有離分別的;心與心所的自證分;瑜伽者離分別的直觀。比量是推理的正確知識,有自比量與他比量。自比量,是自己推理的正知;以自己的正知,為了使他了解而立量,是他比量。舊時是五支作法,陳那簡化為三支:宗([A99]siddhānta),因(hetu),喻(dṛṣṭânta)。如立「聲無常(宗),所作性故(因)。諸所作者,皆見無常,如瓶等(同喻);諸是常者,見非所作,如虛空等(異喻)」。比量的三支中,因三相是最重要的,三相是「(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順中論》說到「若耶須摩論師說言:……彼因三相」;因三相是「朋(宗)中之法,相對(異)朋無,復自朋成」[45]。《成實論》說:「十六種(句)義,是那耶修摩(所)有」[46]。若耶須摩或譯那耶修摩([A100]Naya-suma),是正理學徒的意思。《如實論》說:「我立因三種相:是根本法,同類所攝,異類相離」[47]。這可見「因三相」是陳那以前所舊有的,陳那是對「因三相」作更合理的論列。如〈因輪決擇論〉,就是說明因三相的正因,及不具三相的過失。在因明論理的卓見外,依佛法來說,是將重於認識論的現識變現,與重於論理學的正知——量論,結合起來;也是為了成立唯識變現,所以在認識論與論理學上痛下功夫。如唯識學中,立相分、見分、自證分;因明中,立所量、(能)量、量果——自證。又在現量中,立瑜伽者的直觀,與修持佛法的宗教經驗相結合。陳那的因明,或稱量論,不是一般的,而是以世俗的「因論」,作為成立、理解唯識現的方便。
陳那再傳弟子法稱(Dharmakīrti),造了七部量論,《釋量論》是最重要的一部。法稱的論書,文字艱[A101]澀,起初不受人尊重。後得弟子天主慧(Devendramati)與釋迦慧(Śākyamati)的精研注釋,才流行起來。玄奘沒有提到法稱,也許他的著作,還不大流行;義淨就說到「法稱則重顯因明」了[48]。法稱的論書,與天主慧等釋論,西藏都有譯本。近來法尊譯出《釋量論》;及依僧成的《釋量論疏》,略出《釋量論略解》,多少可以了解一些。《釋量論》是依據《集量論》,解說而有所修正發展的。如陳那的宗、因、喻——三支,還是傳統五支說的簡化。對他而成立自宗,或評破對方的主張,一定先要揭出自己的見解(或否定對方的主張)——宗;其次說明理由——因;然後從同類、異類兩方面,舉事例來證成——喻。宗、因、喻的三支次第,主要是適合於對他的辯論。法稱修改為近於喻、因、宗的次第:如凡是所作法,都是無常的,如瓶盆等;聲也是所作法;因而得到「聲是無常」的結論。這一次第,近於西方邏輯的三段論法,是順於自己正確推理的次第(自比量)。法稱著重於自己正確的推理,使這一方法,能普遍應用於自己對佛法的正確思惟,所以《釋量論》四品,第一品就是〈自義比量品〉。陳那在「宗過」中,有「決定相違」:如甲方以三支比量,成立自宗;乙方也成立一比量,與甲方的立義相反,而比量的三支卻都沒有過失。這就成了立敵雙方對立,相持不下的局面,名「相違決定」。「相違決定」,近於西方邏輯中的「二律背反」。法稱不立「相違決定」,以為正確的思惟,必有所決定,也就是正理定於一,所以否定了「相違決定」。然身在相對的世間,運用世間的名言分別,思惟世間的事理,陳那立「相違決定」,可能還是正確的!陳那的《集量論》初說:「歸敬為量、利諸趣,示現、善逝、救護者。釋成量故集自論,於此總攝諸散義」。一般造論的,多數先歸敬佛(法、僧),說明造論的所為——動機與目的所在。《集量論》初的一頌,上二句是歸敬為量的佛;下二句說明造論的所為。這本是造論的一般情形,法稱卻據此一頌,成立第二〈成量品〉(二八五.五頌)。〈成量品〉說釋尊開示四諦,使人如實知四諦: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佛是依此修習而成,具足大悲等功德。佛所知、所說,無不是究竟正確的,是真正的「量士夫」,可作為我們聞思的準量。在「量論」、「因論」的發展中,法稱的著作與後起的解說,在世間「認識論」與「論理學」中,應有值得研究的價值!
「量」,是認識論;「因明」,是論理學(邏輯),都只是世間的學問。在瑜伽唯識派中發展起來,對佛法的影響極大,幾乎成為學佛者必修的科目。因明為五明之一,無著、世親以來,非常重視他。由於正理派等勢力增強,學風重視辯論,瑜伽行派不能不研究來求適應,而為了成立「唯識」,應該是發展的主因。「唯心」或「唯識所現」,是瑜伽行者修驗的心境,而說明一切唯識所現,說種子識變,是不夠的,必須依現行識——分別所分別中去說明。唯識理論的誘發者,是經部。經部以為:十八界種子生一切法,是實有的,而約六根、六境——十二處生識來說,是假有的。如《順正理論》說:「(經部)上座作如是言:五識依(根)緣(境),俱非實有。極微一一不成所依、所緣事故,眾微和合方成所依、所緣事故。……極微一一各住,無依緣用,眾多和集,此用亦無,故處是假,唯界是實」[49]。在認識論中,經部是說根與外境是非實有的,但依種子(界)所生色,是實有的。如種子是依心識而相續有的,從種子識生起的色等,不也可以說非實有嗎?在認識論——能所關係中,經部以為眼識所見的色,是眼識的表象,而不是實色,瑜伽唯識者也是這樣說的;所以瑜伽唯識興起,經部就被融攝而消失了。釋尊說:「二和生識」。如眼識生起,一定要有青、黃等色為所緣;有眼根——「清淨色」,等於視覺神經的生理機構作所依,眼識才有生起的可能。瑜伽行者成立「唯識」,說色是眼識的表象,眼根是生識的功能[50]。這是但立能識、所識,而完成「唯識無義」的定律。法稱但說唯識現,沒有說阿賴耶識,可能是:阿賴耶識的行相、所緣,微細難知,在能所相關的認識論中,不容易說明阿賴耶識的所緣,是唯識所現吧!總之,成立「唯識」與量論的發展,是密切相關的。然從印度辯論術而來的,無論是正理、勝論等論法;《[A102]瑜伽師地論》的因明,陳那、法稱大成的量論,都不是推求未知的事理,發展新知,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宗教而努力——以種種論理方法,證明自宗是正確的。以因明來說,立自、破他,無非是維護佛法的方便。法稱的時代,佛教界傾向於如來果德,及對人(師長)的誠信。《釋量論》特立〈成量品〉,論證佛智的完全正確,多少是為了適應時代的要求[51]。
第三節 中觀學的復興
世親(Vasubandhu)時代,中觀者(Mādhyamika)僧護(Saṃgharakṣa),先後得到了兩位弟子——佛護([A103]Buddhapālita)與清辨([A104]Bhāvaviveka),衰落的中觀學,這才重振而開始了新的機運。後期中觀的著作,西藏的譯本不少;漢譯的僅有清辨的《般若燈論》,《大乘掌珍論》,及蓮華戒(Kamalaśīla)的《廣釋菩提心論》等。近來,法尊譯出月稱(Candrakīrti)的《入中論》,及從所譯的《菩提道次第廣論》,《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多少知道一些。衰落的中觀學,忽而興盛起來,可說是瑜伽行派([A105]Yogācāra)所激發的。瑜伽行派的根本信念,是經說「一切法無自性空」,是不了義的;三自性中,[A106]遍計所執自性([A107]parikalpita-svabhāva)是無(空)的,依他起自性([A108]para-tantra-svabhāva)與圓成實自性([A109]pariniṣpanna-svabhāva)是有(自性)的,這才是了義的(如《解深密經》說)。龍樹(Nāgārjuna)依《般若》等經造論,那時沒有《解深密經》,沒有三自性說,當然不會評論後起的經論。後起的瑜伽行派,卻以先前所說「一切法無自性空」為不了義,中觀派自然會起來聲辯。似乎龍樹的後學,興起了諍論,其實諍論的原因,應該是以「一切法[A110]無自性空」為不了義的瑜伽行者。復興的中觀學,在確認「一切法無自性空」是了義的這一點上,是一致的,與瑜伽行派對立。但在瑜伽行派的興盛中,中觀者或多或少的受到影響,也就漸漸的分化了。分化的原因,還有重要的是:一、「後期大乘」經的流行,應給以解說。二、論究《中論》,《四百論》等深觀,而不知龍樹的大論,如《大智度論》,《十住毘婆沙論》,所以在緣起([A111]pratītya-samutpāda)事的安立方面,不免無所適從而所見不同了。
佛護著《中論釋》,大體依《根本中論無畏釋》。清辨著《根本中論般若燈釋》(即《般若燈論》),論中評論了佛護釋,如《般若燈論》卷一(大正三〇.五二下、五三上)說:
「(佛護)釋曰:諸法無有從自體起,彼起無義故;又生(應)無窮故。(評曰)彼不相應,此義云何?以不說因及譬喻故;又不能避他說過故」。
「佛護論師釋曰:他作亦不然,何以故?遍一切處一切起過故。論者(清辨)言:彼若如此說過,即所成能成顛倒故,謂自俱因起體過故。或時有處隨一物起故,先語相違。又若異此,遍一切處一切起過,此語能成他起過故,此不相應」。
在解說《中論》破「自生」與「他生」等處,清辨不同意佛護的破他方法。如破「自生」,佛護以為:自(體)生(自體)是自體已有而說再生,那是毫無意義的。已有,何必再生呢?如有自體而要更生,那就該生生無窮了!這樣的破斥,不提自己的意見,只從對方的主張中(如「自生」),指出對方語意的內在矛盾,這確是龍樹的常用的破法,清辨不同意這一破法,認為要破斥他宗,應說因與譬喻,也就是要應用三支比量(anumāna-pramāṇa)的方法。如清辨《掌珍論》說:「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1]。明有為,無為空,就立了兩個具足宗、因、喻的比量。清辨(與護法時代相當)在異教的正理派(naiyāyika),瑜伽行派的因明(hetu-vidyā)立破影響下,也覺得破他是應該這樣的自立比量,所以評破了佛護。起初,佛護與清辨門下,都沒有覺得有太大的問題,到了佛護再傳的月稱([A112]Candrakīrti),作《根本中論明顯句釋》,才揭發清辨與佛護間的根本歧異。依月稱說:一般的比量,是依某些共同(「極成」、「共許」)的見地,而論究彼此的不同,到底什麼是正確的。然在中觀者的不共見地中,與中觀以外的學派,不可能有共許的,所以立量(或立或破)是不可能的,如《辨了義不了義論》廣說[2]。「一切法無自性空」,原則上是中觀派一致的。然勝義(Paramârtha)中「一切法無自性空」,而世俗(saṃvṛti)中,清辨以為緣起法是有自相([A113]svalakṣaṇa)的,自相也就是自性(svabhāva)。在彼此共許的自相有法下,可以立量。然依月稱說:《中論》說緣起無自性,無自性所以是空(śūnyatā)的。「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緣起如幻如化,也是無自性的。這不是一般人所有的共識,所以自立比量以破他,是不可能的。對無明(avidyā)所蔽的眾生,只有從對方的見解中,指出他自義的矛盾,使他「觸處難通」,從反省而理解自相有的謬誤,引向勝義的修證。《入中論》卷二(漢院刊本一八)說:
「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諦,能仁說為世俗諦,所有假法唯世俗」。
世俗,有覆障的意義。緣起如幻,而在眾生(無明覆障)心境,現起諦實相,如來也就隨世俗而稱之為(世俗)諦。在聖者的心境,緣起如幻,可說「唯世俗」而不再是「諦」了。《中論》青目釋也說:「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3]。從破他的方法中,發見清辨所說的因緣生法,世俗諦是自相有的,應「自立量」以破他,所以稱為「自續」或「自立量派」(Svātantrika)。佛護與月稱,隨他所說而難破,所以稱為「應成」或「隨應破派」(Prāsaṅgika)。這是有關勝義的觀察與二諦安立的。
後期中觀學,在「後期大乘」經論流行的時代,引起種種新的問題。「佛法」所開示的,是生死的解脫。「後期大乘」的《勝鬘經》,提出了兩類生死。生死是煩惱(kleśa),業([A114]karman),(生死)苦(duḥkha)的延續。《勝鬘經》在一般的煩惱——四種住地(與一般所說,見所斷、修所斷煩惱相當)外,別立無明住地([A115]avidyā-vāsa-bhūmi)。在有漏的善惡業外,別立無漏業(anāsrava-karma)。在一般的生死,一次又一次的分段生死外,別立意生(成)身(manomaya-kāya)的不可思議變易死([A116]acintya-pariṇāma-cyuti)。無明住地為緣,無漏業為因,得意生身的變易生死[4]。這是在共三乘所斷的五趣生死外,別有大乘菩薩不共的生死,究竟解脫,才能成佛。說明大乘的不共,有二乘共斷的煩惱障([A117]kleśâvaraṇa),佛菩薩所斷的智(所知)障([A118]jñeya-avaraṇa)。在離執證空方面,聲聞離我執,證補特伽羅無我(pudgala-nirātman),或名生空——補特伽羅空(pudgala-śūnyatā);大乘更離法執,證法無我(dharma-nirātman),也就是法空(dharma-śūnyatā)。這些論題,解說上或多少差別,卻是「後期大乘」所共說的。對於這,清辨的《般若燈論釋》卷一一(大正三〇.一〇六中——下)說:
「二乘之人見(人)無我故,煩惱障盡,乘彼乘去,是名說……斷煩惱障方便已」。
「為大乘者,說二無我為最上法,說斷智(所知)障方便已」。
清辨所說的,顯然是隨順「後期大乘」的:二乘得人無我,斷煩惱障;大乘得二無我,更斷所知障。然月稱的見解不同,如《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七(漢院刊本二八)說:
「如明顯句論云:……由內外法不可得故,則於內外永盡一切種我我所執,是為此中真實性義。悟入真實者,慧見無餘煩惱過,皆從薩迦耶見生,通達我為此緣境,故瑜伽師當滅我」。
「由我不可得故,則其我所我施設處(法)亦極不可得。猶如燒車,其車支分亦為燒毀,全無所得。如是諸觀行師,若時通達無我,爾時亦能通達蘊事我所皆無有我」。
無我,《入中論》說:「無我為度生,由人法分二」[5]。無我也就是空性,由於所觀境不同,分為二無我或二空。無我與空的定義,同樣是(緣起)無自性,所以能通達無我——我空的,也能通達無我所——法空。反之,如有蘊等法執的,也就有我執。這樣,大乘通達二無我,二乘也能通達二無我。不過二乘在通達人無我時,不一定也觀法我(如觀,是一定能通達的),「於法無我不圓滿修」。經說二乘得我空,大乘得法空,是約偏勝說的。無明障蔽,對補特伽羅與所依蘊等法,起諦實相,不知是沒有自性的,這是生死的根源,也就是十二支的無明。執我、法有自性,是煩惱障的根源,那什麼是所知障呢?《入中論釋》說:「彼無明、貪等習氣,亦唯成佛一切種智乃能滅除,非餘能滅」[6]。二乘斷煩惱,佛能斷盡煩惱習氣(所知障),確是「佛法」所說的。月稱的見解,與龍樹《大智度論》所說,大致相同。
後期的「大乘佛法」,是以如來藏我([A119]tathāgatagarbha-atman),自性清淨心([A120]prakṛtiprabhāsvara-citta)說;阿賴耶識([A121]ālayavijñāna)為依止說;二流合成的「真常唯心論」為主流的。後期流行的特出思想,代表「初期大乘」的中觀者,怎樣在保持中觀思想下,去應付、處理這新傳出的思想呢?清辨造《中觀心論》及釋論《思擇燄》,在《中觀心論》的〈入抉擇瑜伽行真實品〉中,對瑜伽行派作了廣泛的批評。《大乘掌珍論》所說:「入真甘露已具分別」[7],就是指《中觀心論》說的。清辨的《般若燈論》,也批評了「三自性」,但漢譯本的譯者,傳承瑜伽學的波羅頗蜜多羅(Prabhākaramitra),卻把他略去了。《十地經》說:「三界唯心」,清辨以為:經意是遮破外道所說,離心別有作者、受者——我,不是說外境非有。《楞伽經》說:「外境悉非有,心似身、財、處,現為種種義,故我說唯心」。清辨解說為:這是說外境不是自性有的;依境而有種種心,似彼(境)行相而生。經上所說的(唯心),都不是「唯識變現」的意義,徹底否定了瑜伽行派的唯識說[8]。實踐的方法,依《辯中邊論》說:「唯識無義」,是依妄分別識(及心所)的有,遮遣外境的非有;再依外境的非有,識也就不可得——境空心寂。這樣,境無與識有,都歸於無所得,平等平等,也就是契入真如。這一進修次第,真諦(Paramârtha)所譯《十八空論》,稱之為「方便唯識」,「正觀唯識」[9]。清辨的《般若燈論》[10]說:
「若先許唯識,後仍[A122]遍捨者,與其以泥汙後而洗,初即勿觸遠離為妙」。
「先即同修,無須慳[A123]吝」!
依清辨的意見,「識」終歸是無所得的,那為什麼不直捷了當的,觀境與識都是虛妄無實,要分成先後次第呢!月稱對唯識說,也作了詳細的評判。經上所說的「唯心」,如《十地經》,是為了遮破外道的作者、受者;《楞伽經》說,是為了遣除外境的執著。《入中論》引經說:「如對諸病者,醫生給眾藥,如是對有情,佛亦說唯心,此教顯彼是不了義」[11]。醫生的應病與藥,當然是隨宜方便;以治病為喻來說「唯心」。顯然唯心(唯識)是不了義教。又廣引《楞伽經》說,「為除愚夫無我恐怖」,佛說類似神我的如來藏。結論說:「是故如是行相契經,唯識師計為了義者,已由此教,顯彼所說皆非了義」[12]。如來藏與阿賴耶識,來自不同的思想系,但在稍遲的「後期大乘」經中。聯合起來,發展到如《密嚴經》所說:「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惡慧不能知,(如來)藏即賴耶識」[13]。瑜伽行者對於這一經說,似乎沒有去解說。《入中論釋》依此而說:「隨一切法自性轉故,當知唯說空性名阿賴耶識」[14]。說如來藏是不了義,如來藏就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當然也是不了義了。月稱以為,成立阿賴耶識,是為了眾生的業果相續。其實業入過去,並不等於消滅,過去業是能感報的,所以立阿賴耶識是沒有必要的(為鈍根,可以這樣方便說)。業入過去而是有的,是「三世有」說,但這是三世如幻有,與薩婆多部([A124]Sarvāstivāda)的三世實有說不同。陳那([A125]Diṅnāga)立自證分,能證知見分,後起心才能知前心的了境。月稱以為:「念」有憶念過去的作用,所以立自證分是多餘的;而且有「心能自知」的過失。瑜伽行者成立「唯識」的種種譬喻,《入中論》一一的給以評破,成立緣起的心與境,勝義中都是空的,而世俗中都是有的——無自性的有。在世俗安立方面,如三世有,念能憶知過去,有心有色等,近於薩婆多部,不同的是一切如幻,沒有自性,所以有的稱他為「隨婆沙行」。《入中論》卷二到卷五,對瑜伽行者的依他起性自相有,及唯識無境說,作了最徹底的批評。
瑜伽行者所宗依的《解深密經》,立三自性([A126]trividha-svabhāva),說[A127]遍計所執(我法)是空的;依他起、圓成實性是有的。這一理論體系,是說一切有部的,「我及我所無(空),有為,無為有」的大乘化。《解深密經》依三自性立三無自性([A128]trividha-niḥsvabhāva),解說《般若經》等一切法無自性。這一思想,容易為經部等所接受,所以在三時教中,稱此第三時教為「普為發趣一切乘者」。約這點說,是有誘導二乘入大乘作用的(經部等多就大乘化了)。第二時教是:「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到第三時教,才是「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15]。後期的中觀者,依緣起有,說一切法空無自性,與瑜伽行派所宗的《解深密經》不合,那當然要對《解深密經》的三性說,作一番解說了。清辨是說世俗諦中有自相的,所以《般若燈論》中說:能遍計與所遍計,都是世俗依他有的。說遍計所執「相無自性」,是約勝義說的。依他起的「生無自然性」,是無自性生,也是「勝義無生」。「故於勝義,若色自性,若色生等空,為圓成實」[16]。這樣的解說《解深密經》的三自性、三無自性,那是說瑜伽行者的解說錯了!月稱《入中論》卷三(漢院刊本三一)說:
「如是行相諸餘經,此教亦顯不了義。(釋)如是行相經為何等?謂如解深密經,於[A129]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三自性中,[A130]遍計執無性,依他起有性」。
《解深密經》的三自性說,月稱論定為不了義的,與瑜伽行派的見解相反。《辨了不了義論》解說為:如於一切法空無自性中,能安立生死業果與解脫,那《般若經》與《中論》所說,當然是究竟了義的。如不能於無自性中,安立生死業果與解脫的,對一切法無自性空的教說,會引生極大斷見的,那就應如《解深密經》,也就是如瑜伽行者這樣說了[17]。約根性的利鈍來會通,似乎比清辨的解說好些,因為這是與《解深密經》說相合的。《解深密經》說:「已種上品善根,已清淨諸障,己成熟相續,已多修勝解,已能積集上品福德智慧資糧」——五事具足的根性,聽了第二時教的:「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能夠深生信解,如實通達,速疾能證最極究竟。對這樣根性,當然無所謂「隱密」,也就用不著再解釋深密了。由於一般根性,五事不具足,引起不信,毀謗大乘,或顛倒解說等過失,這才說三自性、三無自性的第三時教,再來解釋一番[18]。這一解說,確是《解深密經》說的,也許瑜伽行者不以為然,但約應機設教來說,中觀與瑜伽,應該是可以並存的。
第四節 對抗與合流
後期中觀派(Mādhyamika)的清辨(Bhavya)與月稱(Candrakīrti),在所造的論書中,評破了瑜伽行派([A131]Yogācāra)。瑜伽者的唯識(vijñapti-mātratā)說,依他起([A132]para-tantra)與圓成實(pariniṣpanna)有自相說等,月稱認為是不了義的,是為劣機所作的方便說;清辨是徹底的加以否定,認為不合經文的意義,瑜伽行派的對策,是為龍樹(Nāgārjuna)的《中論》,提婆([A133]Āryadeva)的《四百論》作注釋。如安慧([A134]Sthiramati)的《中論》注釋,漢譯名《大乘中觀釋論》。與安慧同時的德慧(Guṇamati),也有《中論》注釋,已經失傳了。護法(Dharmapāla)為《四百論》作注釋,玄奘譯名《大乘廣百論釋論》,但僅是後二百頌的注釋(西藏有全譯)。由於月稱的《四百論釋》,糾正護法的曲解,護法的弟子提婆設摩(Devaśarman),又作《中論》的注釋。龍樹與提婆,在大乘佛教界,有崇高的聲譽,後起的瑜伽行者,是不適宜進行批評的,所以為龍樹、提婆論作釋,似乎表示意見的和同。如破外道與聲聞部派,當然依文解說;如有關大乘法義,與中觀者所見不合的,當然要依《解深密經》的了義說,來抉擇《般若》、《中論》等「隱密」教了。如護法的《大乘廣百論釋論》,解說「虛妄分別縛,證空見能除」,廣敘依他起有與依他起空(可能指安慧與清辨)的雙方論辯,然後提出:「心境有三:一者、有言有相心境;二者、無言有相心境;三者、無言無相心境」[1],這就是三自性說。第二,依他起離言而為言所依,「親證為先,後方起說」,所以依他起有性,卻不能說自相實有。這樣,為龍樹、提婆論造釋論,似乎推崇前輩,其實是評中觀者而表達自宗的意見。這就是傳說中的「空有之諍」。中觀與瑜伽者的論諍,不只是文字(筆墨)上的論諍,還採取印度當時流行的公開辯論。據多氏《印度佛教史》說:南印度清辨的弟子們,不滿意安慧的《中觀釋論》,到那爛陀([A135]Nālandā)寺來,與安慧的弟子爭辯[2]。安慧的在家弟子月官([A136]Candragomin),到那爛陀寺來,與月稱作了七年的長期論辯[3]。德慧的《中論》註,破斥清辨;清辨的弟子三鉢羅多陀(Sampraduta),與德慧在南方的婆羅保梨(Balapurī),也作了長期的論辯[4]。到底是誰勝利了呢?佛法是否能專憑口舌以定成敗呢?在這重認識論(「量論」)、重論理學(「因明」)的時代,對內對外,愛好口舌的論諍。論辯的結果,往往是敗者被誣辱,被驅逐(或自殺),或改變信仰。以「佛法」的精神來說,可說是走向歧途了!傳說:瑜伽行派大成「量論」的法稱(Dharmakīrti),與婆羅門鳩摩羅梨羅([A137]Kumārila)辯論得勝,鳩摩羅梨羅就改信佛法。法稱又與商羯羅([A138]Śaṃkara)辯論,商羯羅失敗,投河自殺。商羯羅轉生,十五六歲時,又與法稱辯論失敗而自殺。到第三生,十二歲時,再與法稱辯論失敗,終於歸信佛教[5]。法稱的論辯法義,真是高明極了!然在印度歷史中,鳩摩羅梨羅與商羯羅,是復興印度教的著名人物,西元七五〇——八五〇年間在世。法稱是西元七世紀人,是不可能與這二人辯論而使之信佛的。反之,印度教復興,使「大乘佛法」衰落的,鳩摩羅梨羅與商羯羅,正是重要人物。憑法稱辯論的神話傳說,是不能改變印度佛教沒落的事實!
中觀者說一切法無自性空(niḥsvabhāva-śūnyatā),是究竟了義的;瑜伽者說一切法無自性空,是不了義的。如上文所說,「大乘佛法」內部,諍論不已。依一般思想進展的情形,雙方對立,論諍不已,總會有第三者——折中、綜貫的思想出來。「大乘佛法」的折中綜貫者,首先是聖解脫軍(Vimuktasena)傳出的《現觀莊嚴論》。聖解脫軍,傳說生於中印、南印的交界處,耆婆羅(Jvāla)洞窟附近,是(世親弟子)覺使(Buddhadāsa)的外甥,從雞胤部([A139]Kukkuṭīka)出家。解脫軍的傳承,極不明白。有的說:從世親(Vasubandhu)聽受《般若經》,般若論義是從僧護(Saṃgharakṣa)學的。有的說:解脫軍是陳那(Diṅnāga)的弟子,般若論義是從清辨學習的。傳說《現觀莊嚴論》是彌勒(Maitreya)造的,所以一般就說解脫軍是世親的弟子。《現觀莊嚴論》是「中本般若」經的論,分八品,七十義,但與「中本般若」的二萬五千頌本,有些地方不大合適。後來,解脫軍在波羅奈([A140]Vārāṇasī),遇到奔陀伐彈那(Puṇḍavardhana)地方的寂鎧([A141]Śāntivarman)優婆塞;寂鎧從奔陀伐彈那,到南印度的普陀洛(Potala),從觀自在([A142]Avalokiteśvara)菩薩處取來的二萬頌《般若經》,是分作八品的。聖解脫軍這才造了一部《二萬五千頌般若經現觀莊嚴論釋》。也有人說:寂鎧到普陀洛去,共有三次,第三次才取到了二萬頌的《般若經》;取經的旅程,充滿了神秘的氣息。後來,聖解脫軍在東方一小王國中,三十年弘揚《般若》[6]。聖解脫軍的事[A143]跡,闇昧而富傳奇性:一、師承不明確。二、八品《般若經》的來歷太離奇。二萬頌、八品的《般若經》,末後有〈彌勒問品〉,說三性,是其他經本所沒有的。三、玄奘與義淨,都沒有說到解脫軍與《現觀莊嚴論》,西方來的大德也沒有說起。四、聖解脫軍以後的傳承,在多氏《印度佛教史》中,直到達磨波羅(Dharmapāla)王時(西元七六六——八二九年在位),說到師子賢(Siṅhabhadra)從[A144]遍照賢(Vairocanabhadra)受學《現觀莊嚴論》,那已是義淨去印度後一百年了。如解脫軍真是世親弟子,那從解脫軍到[A145]遍照賢,三百年間的傳承不明!傳說解脫軍是陳那弟子,從清辨受學,可能與護法、月稱同一時代(西元五、六世紀間)。解脫軍在東方弘傳(奔陀伐彈那也在恒河東岸,與東印度相鄰接的);《現觀莊嚴論》在東方興盛起來,這是值得注意的!從傳說佛身說,是從二身、三身而進展到四身的。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立三身:〈敬佛品〉的三身,是自性身,受用身,化身;〈菩提品〉的三身,受用身作「法食」——法受用身(dharma-saṃbhoga)[7]。法受用身,泛說受用,如《攝大乘論》所說:「大乘法樂為所受故」。但《攝論》又說:「但為成熟諸菩薩故」[8],那又偏重在他受用了。《楞伽經》說三身,也不一致。經立法(性)佛(dharmatā-buddha),從法(性)佛而頓現的報佛(niṣyanda-b.)與化佛——三(身)佛。報佛,又名為法性所流佛(dharmatā-niṣyanda-b.)。niṣyanda 是「等流」的意思,不應該譯作「報佛」的[9]。但在經初的偈問中,又立變化佛,報佛([A146]vipākaja-buddha),真如智慧佛([A147]tathatā-jñāna-buddha)[10]。vipāka 是異熟,通俗譯為報,與等流不同。而真如智慧佛,如智不二,也比法(性)佛的含義要廣些。約法身說,有約法性及如智不二的差別;約修行(色究竟天)成佛說,有從法性等流所起(符合如來藏說),及福智莊嚴的報得(符合阿賴耶識為依止說)不同。《楞伽經》後出的〈偈頌品〉,立四身:「所有法、報(等流義)佛,化身及變化」;「自性及受用,化身復現化」[11]。化身(nirmāṇa-kāya),而《楞伽經》又依化身而立變化(nairmānika),大抵化身如釋尊,變化是隨類現身了。以護法說為主的《成唯識論》立四身,是分別「受用身」為自受用與他受用。《楞伽經.偈頌品》所立四身,是分別化身為化身與變化身。《現觀莊嚴論》立四身,是分別法(性)身為自性身與智法身。用意不同而安立各別,但同樣是從三身而進入四身說。這應該是同時代所成立的,所以推定《現觀莊嚴論》,成立於西元五世紀末(或六世紀初),應該是非常可能的!傳說《現觀莊嚴論》是彌勒造的,與瑜伽行派應有相當的關係,但思想是歸宗於中觀派的。如論文是攝《般若經》義而造頌的,卻多了(經文所沒有的)二頌,如《論》[12]說:
「無滅自性中,謂當以見道,盡何分別種,得何無生相」?
「若有餘實法,而於所知上,說能盡彼障,吾以彼為奇」!
後一頌,顯然通於評責瑜伽行派,說依他起是有自相的。師子賢努力《現觀莊嚴論》的弘揚,作《二萬五千頌般若合論》,《八千般若現觀莊嚴光明釋》,《般若經論現觀莊嚴釋》等。弘揚《現觀莊嚴論》,也是弘揚《般若經》。在波羅王朝時代,《現觀莊嚴論》大大的發揚;傳入西藏,成為學者必修的要典。
傳說為彌勒造的《現觀莊嚴論》,有綜貫瑜伽與中觀的意趣,但自成一家。勉強說綜合中觀與瑜伽的,是寂護,或譯靜命([A148]Śāntarakṣita)系。寂護是東印度人,從智藏(Jñānagarbha)學,造了一部智藏《二諦分別論》的釋論。智藏是東(南)方歐提毘舍([A149]Oḍiviśa)人,在藩伽羅([A150]Baṅgala),從室利崛多(Śrīgupta)聞法。室利崛多,智藏,寂護,都是東(南)印度人,都以為依他緣生法,在世俗諦中是自相有的,所以可依自立比量來破他,也被稱為自續——自立量派([A151]Svātantrika),可說是繼承清辨的學風。寂護的主要著作,是《中觀莊嚴論》(頌),及自己的注釋。寂護的弟子蓮華戒([A152]Kamalaśīla),著《中觀莊嚴論精釋》,《中觀光明論》等。西元七四七年,寂護應西藏乞栗雙提贊王(Khri-sroṅ-lde-btsan)的禮請,與弟子蓮華戒到西藏,奠定了西藏佛教的初基。師子賢也是寂護的弟子,弘揚《般若》與《現觀莊嚴論》。西元六六〇年開創的東方波羅(Pāla)王朝,崇信佛法,寂護這一綜合學派,發展起來。但那時,印度教越來越盛,「大乘佛法」在各處衰落下來。在東方波羅王朝的護持下,維持了一段較長時期。不過已進入「秘密大乘佛法」時代,「密主顯從」,「大乘佛法」與「秘密佛法」深深的結合而流傳。
寂護是自立量派,在世俗自相有中,取「唯識」說,所以不同於清辨,而被稱為「隨瑜伽行」。《中觀莊嚴論釋》[13]說:
「應觀何義為世俗事?唯心心所為自體耶?抑為亦有外法體耶?此中有依後義者,如說:經說唯心,破作者、受者故。有餘思云:雖諸因果法,亦皆唯有識;諸自所成立,亦皆住唯識」。
心外有法體的,是清辨說。「有餘思云」,是寂護自己的意見。寂護在世俗諦中,成立唯識似外境現;進觀勝義,那是心也無自性了。如《中觀莊嚴論》說:「由依止唯心,當知無外事;次由依此理,當知心無我」。這是比較容易會通「後期大乘」的「唯心」說。寂護以為:世俗唯識而勝義皆空,也是龍樹的意見,如《中觀莊嚴論》引(《六十頌如理論》)文說:「此中皆無生,亦皆無有滅,故知生滅法,當知唯是識。宣說大種等,皆是識所攝,彼離智所見,豈非皆顛倒」[14]!這樣,世俗唯心,勝義心空,瑜伽行與中觀的綜合,是龍樹的本意。不過這二頌,在宋施護所譯《六十頌如理論》,文意並不是這樣的[15]。
「隨瑜伽行中觀派」的寂護,對瑜伽行派法稱(Dharmakīrti)的七部量論,是相當推崇的,曾為法稱的《論議正理論》作註釋。法稱是瑜伽行中的「隨理行」者,從量論——認識論的論究中,論定唯識是究竟的,寂護深受法稱的影響,雖遠源於清辨的中觀自立量派,而在所造的《中觀莊嚴論》,也是以認識論來論法義淺深的。自世親造《俱舍論》,眾賢(Saṃghabhadra)造《順正理論》,有部——薩婆多部([A153]Sarvāstivāda)與經部([A154]Sautrāntika)的思想,經論辯而明確。瑜伽行派以這二部為聲聞法的代表,如世親的《唯識二十論》,陳那的《觀所緣(緣)論》,都評破了這二家(其實部派思想複雜,這只是代表當時的重要思想而已)。中觀派與瑜伽行派,又論諍不已,形成當時佛教界的四大思想——有部見,經部見,唯識見,中觀見。《中觀莊嚴論》,就是以這樣的次第,敘述評論,而以中觀最為究竟的。有部與經部,繼承「佛法」的現實立場,主張外界(物質(色)世界)是存在的。有部以為:心識的認識外界,外界的形相是存在於外界,而不是存在於心識中的。這一見解,被稱為無形象(行相)知識論(anākārajñāna-vāda)。經部以為:外界是存在的,但心識不能直接認知外界,在心識的認識中,識上現起色等行相(形象)而後了解;行相是識的一分,所以知識到的,只是識自身的一分。這一見解,被稱為有形象知識論(sākārajñāna-vāda)。寂護以為經部的有形象論,勝過有部的見解。寂護依瑜伽行派的觀點:知識與外界物質——心與色的本質是不同的,心識不可能認識與自己相異的對象,所以對承認外界存在的部派,都批評為不能成立。瑜伽行派是心外無物的唯心論,但也分為二派:陳那、護法、法稱等,是有形象論([A155]sākāravāda),也稱為形象真實論([A156]satyākāravāda)。外界是不存在的。剎那的心體,表現為所知的形象(相分),這是二分說。或所了的形象(相分),與能了的作用(見分),及覺知了境作用的識自體(自證分),是一心的三分說。了別的相與見,也是(從種子生的)依他起性,不能說是沒有的,所以也被稱為「有相唯識」。安慧等是無形象論(anākāra-vāda),也稱為形象虛偽論(alīkākāra-vāda)。這是唯識無境,或唯有虛妄分別而沒有能取所取;在唯識現中,唯有識體而已。在這一次第中,寂護是以瑜伽唯識為優越的;顯然以形象虛偽論,是更勝於形象真實論的。寂護對有部,經部,唯識有形象論、無形象論,一一的加以批判,更上一層的,當然是極無自性的中觀了。在寂護的批判中,表示了後後的勝於前前。依此而論,「隨瑜伽行」的寂護,應該是:世俗諦中,是無形象的唯識說;勝義諦中,是自立量派的中觀說。寂護真的是這樣綜合了瑜伽與中觀——二大乘嗎?在「隨瑜伽行中觀派」的發展中,有的更分為二系:與形象真實派一致的中觀者,如寂護、蓮華戒、解脫軍;與形象虛偽派一致的中觀者,如師子賢。後者又分為二系:如急達里(Jitāri)是有垢論者,迦姆波羅(Kambala)是無垢論者。這些傳說,是比較遲些的。
在修行次第中,寂護引《入楞伽經》的三頌(一〇.二五六——二五八頌)來表示。依《空之哲學》所引,略述如下:
「瑜伽行者體會到唯有心,便不以外界為有。住於真相中,更超越了唯心」。
「他超越了唯心,更超越了都無顯現;安住於無顯現的瑜伽中,見到了大乘的真理」。
「不用勉力(無功用)所達到的,是寂靜,依本願而清淨。由於沒有顯現,故能體會到最高智慧的無本體性」。
對於這三頌,蓮華戒有解說。著作《般若波羅蜜多論》的寶作寂([A157]Ratnākaraśānti),也引用這三頌而有所解釋;文句與意義,都與蓮華戒有所不同。《入楞伽經》的〈偈頌品〉,是後起的(宋譯本缺)。我國魏、唐二譯,大致相同,而與寂護、寶作寂所引的,卻不一致。經文與論師的意見,都在變化發展中。但可以肯定的,這三頌的次第修行,是唯心(也就是唯識)觀,與《辯中邊論頌》說,非常的接近。如說:「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由識有所得,亦成無所得,故知二——有得,無得性平等」[16]。頌文大意,是唯心(唯識)觀:依唯心而境不可得;進而(與境相對的)心也無所得。心境不現時,有空相(無顯現的)顯現;進一步,空相也泯寂了,就是「都無顯現的瑜伽」——空(所顯)性。寶作寂強調,作為最高真實的空,不是別的,正是清淨光輝心的本質[17]。從佛教思想發展來說:《般若經》說一切法空,一切如幻。也說到心清淨([A158]prabhāsvarā,可譯為光明、清淨),但「是心非心」,不落有、無,一切法也是這樣。龍樹的《中論》,一切是緣起即空性,一切如幻化。「隨瑜伽行」的中觀者,脫離了法法平等的立場。瑜伽行派以虛妄分別識為依止,說唯識現。一分說,二分說,三分說,都是生滅識。也說到心性淨,如《大乘莊嚴經論》卷六(大正三一.六二三上)說:
「已說心性淨,而為客塵染;不離心真如,別有心性淨」。
「不離心之真如,別有異心,謂依他相,說為自性清淨。此中應知!說心真如名之為心」。
說心清淨,是約心的真如性說,沒有依他起的心,而可說為清淨的。《辯中邊論頌》也說:心性本淨,是「空性異門」[18]。「後期大乘」別有如來藏([A159]athāgata-garbhat),自性清淨心([A160]citta-prakṛti-prabhāsvaratā)一流,瑜伽行派以空性(śūnyatā)去解說,其實如來藏與自性清淨心法門,是別有見解的。《楞伽》與《密嚴經》等,使如來藏與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相結合,到達:「如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常住無始終,離四句言說」;「如來清淨藏,世間阿賴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差別」[19]。這不只是空(所顯)性與心性的統一,而是空性與真心的統一。世俗安立是:不離如來藏的阿賴耶識,變現一切。(法稱以後,重在認識論的唯識,所以每泛說六識了)。顯示勝義,空性與真心——無垢識、無垢智的統一。晚期的印度佛教,偏重論議,只說中觀派與瑜伽行派,而不知「如來藏我」、「清淨心」,正發展為經典,潛流、滲入於二大乘中。被稱為瑜伽行的中觀者,努力弘揚般若,而主要是傳為彌勒造的《現觀莊嚴論》。追隨「隨理行」的瑜伽者;引《楞伽經》來表示觀行次第,以中觀的空為究竟。返觀「初期大乘」的《般若經》與《中論》,距離是太遙遠了!嚴格地說,這不是中觀與無著、世親的瑜伽行的綜合,而是傾向真常唯心的,(還不是「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的主流)與「秘密大乘」更接近的一流。
校注
[0321001] 《洛陽伽藍記》卷五(大正五一.一〇二〇下)。 [0321002] 參閱拙作〈北印度之教難〉(《妙雲集》下編九《佛教史地考論》三一一——三二一)。 [0321003]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大正五一.五中)。 [0322004] 《大唐西域記》卷九(大正五一.九二三中——下)。 [0322005] 《大唐西域記》卷一一(大正五一.九三五下)。 [0322006]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大正五四.二二九上)。 [0322007]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下(大正五一.六下——七上)。 [0322008] 真諦三藏是優禪尼(Ujjayainī)人,毘鄰伐臘毘。真諦所傳的唯識學,有溝通如來藏說的趨向,也介紹正量部,疑與西部學風有關。 [0325009] 窺基傳說,護法年三十二就死了。然從護法的不少著作,濟濟多士的不少弟子,及玄奘與義淨,都說他著有《雜寶聲明論》二萬五千頌的事實看來,窺基的傳說,是不宜採信的! [0326010] 《大唐西域記》卷四(大正五一.八九一中——下)。 [0327011] 多氏《印度佛教史》(二〇六)。 [0329012] 龍叫,就是《楞伽經.偈頌品》所說的龍猛。多氏《印度佛教史》,說龍叫闡明「唯識中道」,其實是如來藏說。《印度佛教史》作者多羅那他,屬「覺曩巴派」,是依《如來藏經》、《入楞伽經》等真常唯心論,自稱唯識中道。 [0329013] 《高僧法顯傳》(大正五一.八六二中)。 [0329014]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二(大正五〇.二三二上)。 [0329015]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四(大正五〇.二四四上)。 [0329016] 本節人地事跡,多參考多氏《印度佛教史》第二三章——二六章(寺本婉雅日譯本一九一——三〇三)。 [0331001]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本(大正四三.二三一下——二三二上)。 [0332002] 呂澂〈安慧三十唯識釋略抄〉(《內學》第三輯一一五——一二〇)。 [0332003] 《瑜伽師地論》卷五(大正三〇.三〇二中)。《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五上)。《成唯識論》卷二(大正三一.九中——一〇上)。 [0333004] 《瑜伽師地論》卷五一(大正三〇.五七九上——下)。《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五中——一三七上)。《成唯識論》卷三、四(大正三一.一五中——一九上)。 [0333005] 《瑜伽師地論》卷一(大正三〇.二八〇中)。《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三下——一三四上)。《成唯識論》卷五(大正三一.二四下——二六上)。 [0333006] 《大乘莊嚴經論》卷一(大正三一.五九四中——下)。《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六中——下)。 [0333007] 《大乘莊嚴經論》卷五(大正三一.六一三中)。《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三下)。 [0333008] 《唯識二十論》(大正三一.七五中)。 [0333009] 《觀所緣緣論》(大正三一.八八八下)。 [0334010] 《唯識二十論》(大正三一.七四中)。 [0334011]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三三(大正二九.五三一下)。 [0334012]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二引經(大正二七.六三四下)。 [0335013] 《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大正三一.六一三下)。 [0335014] 《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三九上)。 [0336015] 《瑜伽師地論》卷五一(大正三〇.五七九下——五八〇上)。 [0339016] 《成唯識論》卷二(大正三一.一〇中)。〈集量論釋略抄〉(《內學》第四輯一一)。 [0340017] 《佛說佛地經論》卷三(大正二六.三〇三上——中)。 [0340018] 《成唯識論》卷二(大正三一.一〇中)。參閱《佛說佛地經論》卷三(大正二六.三〇三中)。 [0341019] 《高僧傳》卷二(大正五〇.三三二下)。 [0342020] 《大乘莊嚴經論》卷五(大正三一.六一四中)。 [0342021] 《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六中——下)。 [0342022] 《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四〇下、一三九下)。 [0343023] 《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四〇中)。 [0343024] 《大乘入楞伽經》卷五(大正一六.六二一下)。 [0344025] 以上,見《大乘莊嚴經論》卷三(大正三一.六〇二上——六〇七中)。 [0345026] 以上,見《攝大乘論本》卷下(大正三一.一四九上——一五一上)。 [0345027] 宇井伯壽《大乘莊嚴經論研究》(九——一一)。 [0346028] 《成唯識論》卷三(大正三一.一三下)。 [0346029] 《瑜伽師地論》卷七四(大正三〇.七〇四下)。 [0346030] 《佛地經》有戒賢釋,親光釋。「親光等菩薩造」,那是糅合而為一本了;玄奘又糅合十師釋而成《成唯識論》。玄奘的一再糅譯,顯然有「定於一」的用意。 [0346031] 《佛地經論》卷三(大正二六.三〇一下)。 [0347032] 《大乘百法明門論》(大正三一.八五五中)。 [0347033] 《佛說佛地經論》卷三(大正二六.三〇一下)。 [0347034] 《佛說佛地經論》卷三(大正二六.三〇二中——三〇四上)。 [0347035] 《攝大乘論(無性)釋》卷九(大正三一.四三八上)。 [0347036] 《成唯識論》卷一〇(大正三一.五四下——五七上)。 [0348037] 《十地經論》卷八(大正二六.一七〇下)。 [0348038] 《入楞伽經》卷二(大正一六.五二二上)。 [0348039] 《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三一.一五六下)。卷三(大正三一.一七五上)。 [0348040] 參考拙作〈真諦三藏阿摩羅識之研究〉(《妙雲集》下編三《以佛法研究佛法》二七九——二八八)。 [0349041] 《慈恩三藏法師傳》卷一(大正五〇.二二二下)。卷三(大正五〇.二三八下)。 [0351042] 《方便心論》(大正三二.二三中)。 [0351043] 《瑜伽師地論》卷一五(大正三〇.三五六上——三六〇下)。《顯揚聖教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五三一上——五三五中)。 [0352044]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七(大正三一.六九三中——下)。 [0353045] 《順中論》卷上(大正三〇.四二上)。《順中論》傳為無著所造。對正理派的宗、因、喻等,取徹底否定的態度,與無著的思想不合。 [0353046] 《成實論》卷二(大正三二.二五六上)。 [0353047] 《如實論》(大正三二.三〇下)。 [0354048]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大正五四.二二九中)。 [0355049]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大正二九.三五〇下)。 [0356050] 《唯識二十論》(大正三一.七五中)。《觀所緣緣論》(大正三一.八八八下——八八九上)。 [0356051] 以上陳那、法稱的「量論」,曾參考呂澂所譯〈集量論釋略抄〉,〈因輪決擇論〉,及〈因明正理門論本證文〉(《內學》第四輯一六五——二七〇)。法尊所譯《釋量論略解》(臺灣佛教出版社出版)。 [0362001] 《大乘掌珍論》卷上(大正三〇.二六八中)。 [0362002]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四(漢院刊本二五——二八)。 [0363003]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二下)。 [0364004]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大正一二.二一九下——二二〇上)。 [0365005] 《入中論》卷五(漢院刊本二〇)。 [0365006] 《入中論》卷六(漢院刊本二〇)。 [0366007] 《大乘掌珍論》卷上(大正三〇.二七二上)。卷下(大正三〇.二七五上)。 [0366008]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三(漢院刊本一五——一六)。 [0366009] 《十八空論》(大正三一.八六四上)。 [0366010]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三引文(漢院刊本一八——一九)。 [0367011] 《入中論》卷三(漢院刊本三一)。 [0367012] 《入中論》卷三(漢院刊本三二——三三)。 [0367013] 《大乘密嚴經》卷下(大正一六.七四七上)。 [0367014]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五引文(漢院刊本一四)。 [0368015] 《解深密經》卷二(大正一六.六九七上——中)。 [0368016]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三(漢院刊本一二——一五)。 [0369017]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五(漢院刊本一五——一六)。 [0369018] 《解深密經》卷二(大正一六.六九五中——六九六上)。 [0372001]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一〇(大正三〇.二四六上——二四九下)。 [0372002] 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二〇六)。 [0372003] 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二二四——二二五)。 [0372004] 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二三〇)。 [0373005] 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二四九——二五五)。 [0374006] 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二〇八——二〇九)。 [0374007] 《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三(大正三一.六六一中)。卷三(大正三一.六〇六上——下)。 [0375008] 《攝大乘論本》卷下(大正三一.一四九上——下)。 [0375009] 《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大正一六.五九六中)。《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一(大正一六.四八六上)。 [0375010] 《大乘入楞伽經》卷一(大正一六.五九一下)。《入楞伽經》卷一(大正一六.五二一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一,作四佛(大正一六.四八一中)。 [0375011] 《大乘入楞伽經》卷六(大正一六.六二七中);卷七(大正一六.六三一下)。《入楞伽經》卷九(大正一六.五六八下、五七四中)。 [0376012] 《現觀莊嚴論略釋》卷三(漢院刊本三六)。 [0377013]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三(漢院刊本一九)。 [0377014]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三(漢院刊本一九——二〇)。 [0378015] 宋施護所譯《六十頌如理論》,此二頌作:「若生法滅法,二俱不可得,正智所觀察,從無明緣生」;「大種等及識,所說皆平等,彼智現證時,無妄無分別」(大正三〇.二五四下、二五五中)。 [0380016] 《辯中邊論頌》(大正三一.四七七下)。 [0380017] 有關「隨瑜伽行中觀派」,參考吳汝鈞所譯,梶山雄一《空之哲學》第四章(〈中觀與空義〉三四三——三七五)。李世傑所譯,一鄉正道〈瑜伽行中觀派〉(《中觀思想》二三九——二九五)。 [0381018] 《辯中邊論頌》(大正三一.四七八上)。 [0381019] 《大乘密嚴經》卷下(大正一六.七四七上)。【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34 冊 No. 32 印度佛教思想史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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