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有無「共同佛心」與「絕對精神」[A1]
鄭崇儒先生,本著護法精神,三次來信,要我對於「共同之佛心佛性」,作一番解說,「以解世俗之誤會」。為佛法的真誠,實在可感!不能不說。
唐君毅先生誤認佛法為多元論,原是世間學者的常情。因此而推論到「佛教徒不承認諸佛之即一即多;……佛教所以恆只能成為一個人之宗教,而不能成為凝結集體社會之人心之宗教」,不免因誤起誤,越說越遠!佛法決不是多元論:諸佛法身平等;或者說即一即多,也是佛教的共說。然對於「共同之佛心佛性」(佛心與佛性,含義大有差別),卻因時因地因人,佛法中有著不同的見解,不可一概而論。唐、鄭二先生,都有「絕對精神」的確信。而唐先生以為,佛法沒有這普遍的絕對精神,所以美中不足。鄭先生崇仰佛法,所以也覺得這是非有不可。其實,如佛法而只是如此,或一定要同於世間學,成立絕對精神,那麼婆羅門教的《奧義書》,已經能充分完成其任務,不需要釋迦佛再來饒舌。再者,也應該是印度教的一流,不會被看作非正統的新宗教。佛法應該另有一番境地,另有正覺的內容。我想本著這樣的確信,略為分說。
佛教是一切人的宗教。佛陀說法,總是直從一一有情——一一人的身心說起。「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此心身相依相存的有情自體,是我們不可懷疑(世俗諦中)的事實。一切苦痛依此而有苦痛;一切問題因此而成為問題。純正的佛法,決不從宇宙論說起,而首先要肯定:世間有無量數的有情事實。無量數的有情,從無始以來,即如此如此:在生死死生的過程中活動,在因果果因的關係中流轉。《阿含經》論如此,大乘經也如此,中觀、瑜伽也如此。如來藏(佛性)與法身,是同是異?眾生的如來藏與如來的如來藏,是同是異?此是進一步的問題。佛說如來藏,並非作為「共同佛心」或「絕對精神」的說明,而是說明為「蘊界處所纏」,「貪瞋癡所染」的一一眾生。肯定眾生流轉,才能成立眾生還滅,說聖說佛。
熊十力、唐君毅先生誤解佛法為多元論,或許從此無量數的有情事實而來。「聞世諦謂是第一義」(《十二門論》)[A2],原是世人的常情,然佛法決非多元論。元是萬化的根源:從時間上看,此是最初者——最初的顯現,最初的發展者。從空間上看,此是存在的最後因素,最後本質(多即多元,一即一元)。聰明的哲學家,有的說此是超時空的存在。其實,如真的不落時空,一,多,元——這些葛藤絡索,便無處著落。純正的佛法,從來不說最初如何而有有情,而有世界,但說無始以來,一向如此。對於萬化根源的擬想,佛以無比的慧劍,一割兩斷。佛不使我們在戲論中過活,要我們把握當前的身心現實,來決定我們應如何去做。此一一有情,並沒有不變的獨體。身心是相依相存,自他是相依相存;有情是息息生滅中的一合相。身心不斷變化,自他不斷影響,而有情(未解脫來)一直形成一個個的單位,保持前後間的因果關聯(業果)。所以,無量數的有情事實,根本不能說元,也不可說是多——此是相對的個體,相對的眾多。
佛法決非多元論,不需要從「共同佛心佛性」、「絕對精神」去解說。因為大乘是佛法,小乘也是佛法;空宗、有宗、真心、妄心,都是佛法。決不因不立「共同佛心」與「絕對精神」,而佛法便不及世間的哲學。佛法是宗教,是一切人的宗教。佛法並不專為少數形而上的本體論者說法。佛法的根本問題,是無量數的有情。
那麼,我否認佛法立「共同佛心佛性」嗎?並不如此,但得慢慢說來。佛法的根本事實,是現實的,身心依存的,因果關聯的有情。說明有情——為何如此,如何活動,究竟是什麼?佛法不共其他宗教的特色,是緣起論。緣起論,也許有人解說為近於「羅素關係論」,近於「科學一層論」,然「緣起甚深」,決不如此。唯識家說緣起,著重於生起一切現行的潛能(種子)——自性緣起;中觀者所說更深細。我曾舉出了「果從因生」,「事待理成」,「有依空立」的緣起三層說;舉出了「流轉」與「還滅」,為緣起的二大律。事待理成的理,是法則,規律,而且是因果關係中的必然序列;這已經是從科學而進入哲學。「有依空立」的空,更是截斷戲論,從哲學而進入超哲學的勝義自證。何必說明這些?因為佛法是一切人的宗教,出發於人人現成的身心事實。從此現實經驗的因果事實,才能進而從事入理,依有契空。《阿含經》從緣起說到緣起寂滅;唯識宗從依他起的因果事實說起,遠離遍計所執而證圓成實性;中觀者從緣起的無自性而顯空性。所以,學佛法而不先肯定——先明白此緣起的現成的因果事實(生死流轉),儘管說心說性,都容易趨入旁途。宋儒於佛法有一番親近,何以棄佛歸儒?只是對於緣起的生死流轉,不曾痛下功夫,直下承當。從中國舊有的生生不息觀,去說心說性,說一說多,精神上與佛教迥別。總之,佛法說明一一有情,從緣起論(因果)說起,原不一定要說到「共同佛心」與「絕對精神」的有無。然從緣起而探發到緣起的空寂,緣起——事事物物的本性,卻要接觸到這一問題。
從現前的身心事實,經修習正觀而現證到的,名為法。加上形容詞,即法性、法住、法位、法界、正法(也譯為妙法)。此法是真、是實、是諦、是如;是空、是寂、是滅(不是斷滅);因而又有真如、實性、實相、性空、空性等名詞。離二邊,名為中道,中法。勝智所證的,名為勝義。如果說本體,此法就是本體;說形而上,此法就是形而上的。
然有兩點,我們是應該知道的。一、聖弟子展轉傳來的《阿含經》、《毘曇論》;大乘初期盛行的《般若經》、《中觀論》,都是觀緣起法而深入,向上而體悟到此法(性)的。緣起與緣起法性——空寂性,即使解說為不二,然《阿含經》論,從來不說依此法性而起因果行。《中觀論》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A3]但此如有空處,才可以建屋,可以植樹。空處沒有障礙,成為可能建屋植樹的前提,而此屋此樹的體性、形態、作用,並不能從空處說明,而要依人工、材料、種子、水、土等來說明。所以在說明世間有情的無邊差別,或同或異時,都要從緣起的因果中去得到解說。法性——空性,不是一切法的動力因,質料因,不能說一切法從空性中顯現出來,發展出來。這與一般哲學家的本體論,從本體而起現象的觀念,完全不同。二、法性——空性,是一切法的本性,至少也是有情——蘊、界、處的本性。心的法性,與一切的法性,當然平等不二。然《阿含》、《般若經》論,總是在一切法上說,稱為「諸法空相」、「諸法實相」,並不專說心性。此法性為一切法的本性;到離名相而現證時,一一都是如此,所以說「遍一切一味相」[A4]。由於此是一切法性,不僅是心的,不僅是個人的,不僅是有情的,而為一切一切的大總相。所以比說為:「百卉異色,皆同一陰;[A5]高入須彌,咸同金色。[A6]」如一見法性等名詞,即解說為佛心,解說為絕對精神,這是不大妥當的。
瑜伽唯識者,以為因果相生的事實——依他(因緣)起性,都是虛妄分別性所攝,所以成立唯識。從唯識的依他起性,說到唯識性的圓成實。然此識性,是識的(法)性,並非說識即是性。識是有為生滅的,識之性是無為不生滅的。從依他離執而悟證圓成實,唯識者也說「不一不異」。然圓成實——識之性,對於依他因緣而起的一切,始終不說有什麼關係。而是說「真如凝然」;「真如非用」。一切現象界,都從種現熏生的依他起中去說,這與中觀者完全一樣。與本體起現象的觀念,完全不合。
證悟此法性時,是超越能知所知相對性的,所以說為無相、無二、平等、無差別、無戲論等。但這是說明:證智是不同一般的認識,超越能知、所知的相對性,也超越時、空、數量等觀念。如從相見道(證後所起的,對於自證的表象)而說明:所證的如,法性,是一切法的本性;當然也是心的性,並不就是心。能證的智,雖超越能知所知,而不妨解說為絕對主觀,但並不說一切一切都是絕對精神所攝。
釋迦佛所批判而反對的《奧義書》哲學,也自有一番體驗。他所體驗到的,是神秘的大實在,是萬化的本源。這不但是常,是實,是一,而且附以心的特性,所以又是知,是樂,是我。從此被稱為梵的宇宙全體來看自我,也不但是知,是樂,是我,而且是真,是常,是一。宇宙本體的梵,自己的實體名我,解說為性質一致。所證的梵,也可說真我,有著擬人的意匠,所以與梵天的創造說統一(哲學上即是從本體起現象)。釋迦佛宣說:「知法、入法,不見於我,但見於法。」[A7]內證法(性)時,法是一切法的普遍性,絕對性,是真(非虛妄),是常,是淨,是一(此一,與平常的一,定義不同),卻不是我,不是知。是一切法的本性,是事事物物的本性,並非從此而發展,而顯現,而生起一切。《阿含》、《般若經》論、《瑜伽論》——純正的、權威的印度經論,能保持緣起論的特質,不落梵我論的窠臼,只能說到這裡。在這樣的經論中,佛法當然不是多元論,而「共同之佛心佛性」,「絕對精神」並沒有建立,因為沒有建立的必要,根本不能成立。
因此,鄭先生引《阿含經》所說的「真常」,《成唯識論》的「圓成實性」[A8],嘉祥《中論疏》的「獨空」[A9],以為就是絕對精神,就是共同佛心,這對於經論本義的確認,還有一段距離。
學佛的主要目的,在乎依緣起而體見法性。證法性,名為法身;才能現證涅槃,成大菩提。此法性,是常住的;涅槃是常住的;菩提是「非去來今」[A10]的。常住,那麼眾生位中,當然也還是如此。這才從眾生位中,點出真常:或者說常住真心,或者說自心清淨,或者說佛性,說如來藏。此一體系,中國佛學者稱為法性宗(不是三論宗);日本佛學者稱為卻來門(這是從上而下的)。這是以法性為本,從形而上的本體來開示一切。如智不二,心境不二——其實是攝境歸心,攝如歸智為宗本的,與絕對精神的形而上學,很有相同的地方。此一體系,由於這一不同,所以不但輕視《阿含經》論,而且輕視《中觀》、《瑜伽》(有時摘取一二句,莊嚴自己的法門)。在天臺的教學中,三論是通而帶圓;唯識是以別為主。在賢首的教學中,唯識是始有,三論是始空。唯識是法相,三論是破相,終、頓、圓三教才是法性宗。在禪者看來,唯識宗是唯識而不是唯心。大體說,此一體系,是重在不空(真如具德用)的,重在唯心的。
依《寶性論》,此從真如無差別而來。佛果的真常,從眾生位中看出,所以重在清淨一邊。換言之,如來藏是一切法空性(見《楞伽經》),是眾生位中(身心,特重在心)的空性。從此來說明一切,有二大特點:一、這是因空所顯性,真實不空,與一切無漏功德性相應。二、這是雜染位中的本淨心性;有漏雜染依附他,覆蔽他,現起一切,而他並不是雜染。在理論上,這一定要成立二種根本。真常淨心,為一切功德所因;顯現出來,便是佛。虛妄染心,不離如來藏,卻從來與如來藏不相應,成為雜染生死因。此如來藏說,雖是不離身心——蘊界處的空性,但在攝境歸心的唯心觀中,此是即心即性的。向下說,為無始來的虛妄雜染所熏(迷本),名為阿賴耶識。此即心即性的,為迷妄所依而自性本淨的,是絕待的真常心。眾生、菩薩、佛,依如來藏說,並無差別,所以到達「心佛眾生,三無差別」[A11]。《華嚴經》說「性起」,說「如來智慧德相」,說「唯心」[A12],都是。大概的說:《起信》、《楞嚴》的根本義,都不能離此,賢首與禪,承此而發揮完成。都是從相對的二元(妄、真;著重在真),而達到絕待真心——絕對精神的最高峰。「一即是多,多即是一」[A13],出於《華嚴經》。所以,唐先生以為佛法不許作如此說,是錯的。鄭先生需要此絕對精神或共同佛心,佛教中,特別在中國的賢、禪二家,明顯的說到,所以不必為此而憂慮。
佛教中法門無量。傾向於本體論、形而上學的,據此而輕視中觀與唯識。然中觀與唯識者,卻另有一番見地。中觀者如月稱菩薩等說:如來藏,只是法空性的別名,為了引攝一分計我者(常住不變清涼自在的我,為輪迴與解脫的主體;這當然是印度的梵我論者),所以方便的說為如來藏,說他「譬如伎兒,變[A14]現諸趣」。其實,是「無我如來之藏」[A15]。所以說如來藏心,是不了義教。據此來觀察,雜染的一切法,依如來藏而有,等於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生死雜染的一切法,還是依無始來的雜染熏習為因。如眾色映於明珠,明珠上現有眾色。明珠並不曾變成眾色,明珠也不會產生眾色,所以如來藏空性,決非萬化所從生的本體。說如來藏為真我,為生死涅槃的主人翁,當然是權說非真。唯識者以為:如來藏是法空性(也有說是依他淨分)。無漏種子雖是法身所攝(與如來藏相應不離),等到現起時,還是有為生滅。換言之,雜染、清淨一切法,都不能說從此法性而生起。由於一分中國佛學者,傾向於絕對精神,生起一切,所以唯識者索性反對《起信論》。近代的呂澂,索性說「楞伽體用未明」。
鄭先生引述了史蒲朗格與愛因斯坦的意見,認為非有形而上的本體不可。佛法,不能說沒有本體,沒有形而上的,問題在不一定與世間一般哲學的本體論,或形而上學相同;也不一定要成立絕對精神。依我所理解的,佛法的勝義自證,決非玄學的擬議,假設;也決非幻境,定境。我覺得,佛法是宗教(當然不是神教),是最不同於哲學的。純正的佛法,既不是二元、多元,也不是一元(龍樹說「破二不著一」)[A16];既不唯此,也不唯彼。從本體生現象等等,佛法中少有此方便說。有人以為我把佛法作哲學講,其實我不會哲學,不願意佛法變為哲學,想把佛法不共世間的特質,多少揭發。不過條理了一下,說得清楚了些,不免如刀上舐蜜,傷鋒割舌而已!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20 冊 No. 20 無諍之辯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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