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會與壇經——評胡適禪宗史的一個重要問題——[A1]
一 問題的提起
前年,《中央日報》中副欄,曾有《壇經》是否六祖所說的討論。錢穆先生發表一篇有關六祖《壇經》思想的講稿。一位僑居日本的楊君,對錢稿有所批評,楊君引用胡適先生的話,以《壇經》為神會(部分為神會門下)所作。於是引起了論諍的熱潮,參加的人不少。我認為這是個大問題,值得好好的研究一下。當時我沒有參加討論,只有佩服法師居士們護法的熱忱。
胡適在巴黎、倫敦,發見了燉煌寫本中有關神會的作品。在東京,知道了燉煌本《壇經》。他加以整理、比對,而論斷為:「燉煌寫本壇經,此是壇經最古之本,其書成於神會或神會一派之手筆。」(《神會和尚遺集》一)胡適的考據,是否可信呢?考據是治學的方法之一,對於歷史紀錄(或是實物)的確實性,是有特別價值的。然考據為正確的方法,而考據的結論,卻並不等於正確。我曾不止一次的表示過:考據與法律一樣,人與人間的糾紛解決,法律是可遵循的正當途徑。法律是尊嚴的,但法官考察人證、物證,引用法律所作的判決,不一定是公平的,可能是冤屈的。明知是冤屈或不公平的,但不能憑「天理良心」的理論來糾正,更不能咆哮公堂,或對法官作人身攻訐。因為這不但不能平反冤屈,反而是觸犯刑法的。唯一可用的方法,是進行法律的申訴。對法官所採用的人證、物證,駁斥其誤解、曲解;提出更多有利於被告者的證據與理由,這才是平反冤獄,獲得公平判斷的最佳途徑。例如胡適所作的論斷,是應用考證的,有所依據的。我們不同意他的結論,但不能用禪理的如何高深,對中國文化如何貢獻(這等於在法官面前講天理良心),更不能作人身攻訐。唯一可以糾正胡適論斷的,是考據。檢查他引用的一切證據,有沒有誤解、曲解。更應從燉煌本《壇經》自身,舉出不是神會所作的充分證明。唯有這樣,才能將《壇經》是神會或神會一派所造的結論,根本推翻。否則,即使大徹大悟,也於事無補。寫中國文化史、哲學史、佛教史的作家們(除了玄學家),還是會採取胡適的論斷(因為他是經過考證來的)。所以,我不能同意胡適的論斷,而對部分反對者所持的理由,所用的方法,總覺得值得研究。
《壇經》代表六祖,還是代表神會的思想?這是個大問題。這一問題的解決,不能將問題孤立起來,要將有關神會的作品與《壇經》燉煌本,從禪宗發展的歷史中去認識、考證。神會是曹溪慧能的弟子,慧能是東山弘忍的門下,所以我擴大了視野:一方面,從東山門下——北宗、淨眾宗、宣什宗的禪風去觀察《壇經》(與神會);從南宗、北宗、宣什宗、淨眾宗——東山門下,探求到東山弘忍,雙峰道信的禪風,再進一步的研究到達摩。一方面,從《壇經》來看曹溪門下——荷澤宗、保唐宗、洪州宗、石頭宗的禪風。因為注意石頭,也就引起了牛頭宗的研究。這樣的觀察一番,得到了從達摩到曹溪禪的發展,以及禪入南方而引起的蛻變情況。一年來的研究,寫成一部《中國禪宗史》。對我來說,這是意外的,為我從來不曾想要這樣做的。因為我不是達摩、曹溪兒孫,也素無揣摩公案、空談禪理的興趣。而我竟那樣做了,只能說因緣不可思議!
經過這樣的觀察,《壇經》及神會在禪宗中的意義,有了一番理解。我覺得應該寫一篇專文,對胡適禪宗史中那個重要問題——燉煌本《壇經》是神會或神會一派所作的論斷,作一番徹底的糾正,以免「一人傳虛,萬人傳實」。胡適的這一論斷,見於〈荷澤大師神會傳〉第六段「神會與六祖壇經」(現依據胡適紀念館單刊第三種《神會和尚遺集》,以下引文,簡稱《神會集》)。他以「明顯的證據」,「更無可疑的證據」,「最重要的證據」,而得出那樣的結論。現在先對這些證據,一一的加以檢討。
二 評「更無可疑的證據」
先從「更無可疑的證據」說起。韋處厚(死於八二八)為道一(俗稱馬祖)門下大義禪師(死於八一八)作〈興福寺大義禪師碑銘〉(《全唐文》卷七一五)說:
「洛者曰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優劣詳矣!」
這幾句話,胡適論斷為(《神會集》七六):
「韋處厚明說壇經是神會門下的習徒所作(傳宗不知是否顯宗記?)。可見此書出於神會一派,是當時大家知道的事實。」
韋處厚所說的「壇經傳宗」,確實說明了燉煌本《壇經》與神會門下的某種關係。但到底什麼是「竟成壇經傳宗」?如沒有明確的理解,論斷就難免錯誤!不幸的是,胡適從來就沒有弄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原文在壇經及傳宗旁邊,加上﹏﹏符號,這是以傳宗為書名的,所以小注說:「傳宗不知是否顯宗記。」但出版後,他將「傳宗不知是否顯宗記」九字塗抹了,另在原書八頁眉批說:
「祖宗傳記,似即是韋處厚說的壇經傳宗之傳宗。亦即是獨孤沛所說的師資血脈傳。適之。」
這樣,「傳宗」不是《顯宗記》,而有點像《祖宗傳記》了。後來,他又改變了主意,用紅筆將原書(七五)「傳宗」旁邊的﹏﹏號畫掉了。這樣,「傳宗」不是一部書名,那又是什麼呢?「竟成壇經傳宗」,一直沒有確定的了解,謎一般的在東猜西猜。根本沒有弄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怎麼就說「此書出於神會一派,是當時大家知道的事實」呢!怎麼可說是「更無可疑的證據」呢?
「竟成壇經傳宗」,到底是什麼意思?燉煌本《壇經》為我們提供了明確的解說,如:
「若論宗旨,傳授壇經,以此為依約。若不得壇經,即無稟受。須知法處、年月日、姓名,遞[A2]相付囑。無壇經稟承,非南宗弟子也。未得稟承者,雖說頓教法,未知根本,終不免諍。」
「大師言:十弟子!已後傳法,遞[A3]相教授一卷壇[A4]經,不失本宗。不稟受壇經,非我宗旨。如今得了,遞[A5]代流行,得遇壇經者,如見吾親授。」[A6]
「大師言:今日已後,遞[A7]相傳授,須有依約,莫失宗旨。」
燉煌本明確的說到「若不得壇經,即無稟受」;「不稟受壇經,非我宗旨」;「無壇經稟承,非南宗弟子」。所以「壇經傳宗」,是一種制度,是在傳法的時候,傳付一卷《壇經》。《壇經》不只是代表慧能的禪宗,又是師弟授受之間的「依約」——依據,信約。憑一卷《壇經》的傳授,證明為「南宗弟子」。如沒有《壇經》為憑信,即使他宣說「頓教法」,也不是「南宗弟子」。《壇經》是傳授南宗的「依約」,所以名為「壇經傳宗」。
韋處厚的〈大義禪師碑〉,代表了道一門下的意見。依碑文說:神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對神會存有崇高的敬意。即使神會不是「獨」得慧能的正傳,也是能得大法的一人(會昌法難以前,洪州門下還不會譏毀神會)。但神會的「習徒」「迷真」向俗,如「橘逾淮而變枳」一樣,「竟」然變「成」用《壇經》來作為「傳宗」的依約。失去傳法——「默傳心印」的實質,而換來傳授《壇經》的形式。所以神會是「優」越的,神會的門下是低「劣」的。這是道一門下對神會門下的批評。神會門下應用《壇經》為付法的依約(信物),所以在當時手寫秘本的《壇經》上,加上些法統,稟承,傳宗依約的文句。對《壇經》有所補充,但並不是造一部壇經。《壇經》的原本,改訂本,都早已存在了。
神會門下為什麼要用《壇經》來作傳宗的依約?也可說有他的苦衷。起初,神會對抗神秀,以慧能為六祖,當時最有力的一著,就是傳衣。如《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神會集》二八一——二八二、二八四——二八五)說:
「經今六代,內傳法契以印證心,外傳袈裟以定宗旨。從上相傳,一一皆與達摩袈裟為信。其袈裟今見在韶州,更不與人。餘物相傳者,即是謬言。」
「法雖不在衣上,表代代相傳,以傳衣為信,令弘法者得有稟承,學道者得知宗旨不錯謬故。」
神會以弘忍傳衣給慧能,證明慧能為六祖。袈裟是「信衣」,是證明「得有稟承」,「定其宗旨」的。然而神會自己,慧能並沒有傳衣給他。神會沒有傳衣為稟承,那怎能證明是代代相傳的正宗?四川的淨眾、保唐門下,看透了這一問題,所以提出了:神會沒有傳承慧能的正宗。如(七七五——撰)《曆代法寶記》(大正五一.一八五中——下)說:
「會和上云:若更有一人說,會終不敢說也。為會和上不得信袈裟。」
「遠法師問(神會)禪師:上代袈裟傳否?會答:傳。若不傳時,法有斷絕。又問:禪師得不?答:不在會處。」
「有西國人迦葉、賢者安樹提等二十餘人,向會和上說法處。問:上代信袈裟,和上得否?答:不在會處。」
神會在動亂中成功(天寶戰亂以前,神會還沒有開法);沒有幾年,又在動亂中去世。到了神會門下,沒有信袈裟,那與神秀門下有什麼差別?而四川方面,淨眾與保唐門下,正傳說信袈裟在四川,這應該是神會門下最感困擾的事了。在這種情形下,成立了「壇經傳宗」的制度。當時,《壇經》是手寫秘本,從南方(曹溪方面)傳來。神會門下利用《壇經》的秘密傳授(原本是曹溪方面的傳授,與神會無關),在傳法時,附傳一卷《壇經》,「以此為依約」。對外宣稱:六祖說,衣不再傳了。以後傳法,傳授一卷《壇經》以定宗旨。《壇經》代替了信袈裟,負起「得有稟承」,「定其宗旨」的作用,這就是「竟成壇經傳宗」。這是神會門下而不是神會,是在《壇經》中補充一些法統,稟承(惟有這小部分,與神會門下的思想相合),而不是造一部《壇經》。引用韋處厚〈大義禪師碑〉,以證明《壇經》是神會或門下所作,是完全的誤解了!
三 評「很明顯的證據」
為了證明《壇經》為神會或神會門下所作,胡適首先舉出了「很明顯的證據」,他(《神會集》七五)說:
「上文(見原書九——一二)已指出壇經最古本中,有吾滅後二十餘年……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原作「第」)佛教是非,豎立宗旨的懸記,可為此經是神會或神會一派所作的鐵證。神會在開元二十二年,在滑臺定宗旨,正是慧能死後二十年,這是最明顯的證據。壇經古本中,無有懷讓、行思的事,而單獨提出神會得道,餘者不得,這也是很明顯的證據。」
燉煌本《壇經》,確有「神會小僧,却得善(不善)等,毀譽不動,餘者不得」[A8]的讚許話;暗示二十年後,神會定宗旨的預記。然以此為「很明顯的證據」,論斷燉煌本《壇經》為神會或神會一派所作,是有問題的。問題在——「燉煌寫本壇經,此是壇經最古之本」。假定,燉煌本《壇經》,真如胡適所說的「最古本」,那裡面既有懸記神會定宗旨,神會得道的話,也許是神會或神會一派所作。但依我們所知,燉煌本是現存《壇經》各本中的最古本,而不是《壇經》的最古本。從《壇經》成立到燉煌本,至少已是第二次的補充了。燉煌本《壇經》,可稱為「壇經傳宗」本,約成於七八〇——八〇〇年間,由神會門下,增補法統、稟承等部分而成。在「壇經傳宗」以前,南陽慧忠已見到南方宗旨的添糅本,如《景德傳燈錄》卷二八(大正五一.四三八上)說:
「吾(慧忠自稱)比遊方,多見此色,近尤盛矣!聚卻三五百眾,目視雲漢,云是南方宗旨。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譚,削除聖意,惑亂後徒,豈成言教!苦哉,吾宗喪矣!」
慧忠卒於大曆十年(七七五)。在他遊方時(應在七五〇頃),已經見到將《壇經》添糅鄙談的「南方宗旨」本。南方宗旨,在現存的燉煌本中,明顯的保存下來(南方宗旨,與神會所說不同),可見燉煌本是以「南方宗旨」本為底本,增補些法統、稟承而成。慧忠知道「南方宗旨」本是添糅本,可見慧忠在先已見過《壇經》原本。從《壇經》的「曹溪原本」,添糅而成「南方宗旨」本;再由神會門下,增補為「壇經傳宗」本(詳如拙作《中國禪宗史》第六章〈壇經之成立及其演變〉中說)。胡適認定的《壇經》最古本,其實至少已增補兩次了。
傳寫中的古代書籍,每每為人增補(或者刪削),禪書也不例外。胡適作《陶宏景的真誥考》(見《胡適文存》第四集),考得《甄命授》第二卷,將《四十二章經》的一部分抄襲進去了。我們不能見到增補的《四十二章經》部分,論斷《真誥》全部從佛經中來。這正如燉煌本《壇經》,有神會門下增補的「壇經傳宗」部分,我們不能就此說《壇經》全部是神會或神會門下所造。所以胡適的「很明顯的證據」,犯了以少分而概全部的錯誤。錯誤的根源,在不知燉煌本《壇經》成立的過程,而誤認燉煌寫本為《壇經》最古本。
四 評「最重要的證據」
胡適的「最重要的證據」,舉了五個例證,是:「定慧等」、「坐禪」、「闢當時的禪學」、「論金剛經」、「無念」。為什麼最重要?原書(《神會集》七六——七七)說:
「我的根據完全是考據學所謂內證。壇經中有許多部分和新發見的神會語錄完全相同,這是最重要的證據。」
《壇經》的部分文句,的確與《神會語錄》相近,這也難怪要看作「最重要的證據」了。在沒有分別考察以前,先要說到:慧能是老師,神會是弟子,這是胡適所承認的。慧能自己沒有著作,由弟子們記集出來。神會當然是繼承慧能的,那麼《神會語錄》中的語句,部分與《壇經》相同,為什麼不說神會採用慧能的成說,要倒過來說《壇經》是神會或門下所造呢?如說:神會沒有明說是老師所說,所以是他自己說的。但這種理由,至少在佛教著作中,是不能成立的。例如嘉祥吉藏的《三論玄義》開端(大正四五.一上)說:
「夫適化無方,陶誘非一。考聖心以息患為主,統教意以通理為宗。但九十六術栖火宅為淨道,五百異部縈見網為泥洹,遂使鹿苑坵墟,鷲山荊棘,善逝以之流慟,薩埵所以大悲。」
前四句是吉藏的老師興皇朗《中論玄》的開端話。下面這幾句,是套用羅什弟子壽春僧導的話而略改數字。好像自己說的,其實是引用舊說。在佛書中,這種風氣極為普遍。有關神會的著作中(《神會集》二五〇——二五一、二二七——二二八),發見有:
「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自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敬禮初發心。初發已為天人師,勝出聲聞及緣覺,如是發心過三界,是故得名最無上。」
「過去未來及現在,身口意業四重罪,我今至心盡懺悔,願罪除滅永不起。」
前八句,見於《壇語》及《南宗定是非論》,一再引用,都沒有說明來處。其實這是引用(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九的(大正一二.五九〇上)。次四句是懺悔偈,有「四重」、「五逆」、「七逆」、「十惡」、「障重」、「一切罪」——六偈。與神秀所傳《大乘無生方便門》的懺悔偈相同。《大乘無生方便門》僅「十惡罪」、「五逆罪」、「障重罪」——三偈(大正八五.一二七三中),這應該是東山門下的舊說(東山門下都是戒禪相結合的),神會引用而敷衍為六偈,也沒有說明來源。有關神會的作品,大抵引用舊說而不加說明,好像自己說的一樣。所以以《神會語錄》所說,來證明《壇經》由此拼湊而成,就難免錯誤了!
再來分別考察。為了說明的方便,先評第三例「闢當時的禪學」(《神會集》七九——八四)。胡適引《壇經》的批評「迷人著法相,執一行三昧,直言坐(原誤為「真心座」,依明本改)不動,除妄不起心」;及「教人坐,看心,看淨,不動,不起」,比對《神會語錄》等而論斷為:
「可知此種禪,出自北宗門下的普寂。又可知此種駁議,不會出於慧能生時,乃是神會駁斥普寂的話。」
「慧能生時,不會有那樣嚴重的駁論。因為慧能生時,普寂領眾不過數年,他又是後輩,慧能怎會那樣用力批評。但若把壇經中這些話,看作神會駁普寂的話,一切困難都可以解釋了。」
普寂是慧能的後輩,慧能當然不會批評普寂的。然《壇經》所批評的,是普寂所創立的嗎?如普寂有所稟承,在慧能生前,或者比慧能更早,這種「看心、看淨、不動、不起」的禪風已經存在,那為什麼不可能是慧能的批評呢?胡適一口咬定,《壇經》所批評的是普寂,只是憑一部《神會語錄》。其實禪宗史的發展,是不能憑一部《神會語錄》而可以充分了解的。如「一行三昧」,出於《文殊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梁曼陀羅仙所譯)。四祖道信在雙峰(六二〇——六五一),引用了「一行三昧」,與《楞伽經》的「諸佛心」相統一。智者在玉泉寺說《摩訶止觀》,早就以「一行三昧」為常坐三昧。道信引用一行三昧也是重於坐的,如杜朏(約七一三頃作)《傳法寶紀》說:
道信「每勸諸門人曰:努力勤坐,坐為根本,能作三五年,得一口食塞饑瘡,即閉門坐。莫讀經,莫共人語。能如此者,久久堪用」。
從道信修學的荊州玄爽,也是長坐不臥的,如《續高僧傳》卷二〇(大正五〇.六〇〇上)說:
「往蘄州信禪師所,伏請開道,亟發幽微。後返本鄉,唯存攝念,長坐不臥,繫念在前。」
坐,原是禪的好方便,道信是重視一行三昧而常坐的。禪有常行的「般舟三昧」,常坐的「一行三昧」,又行又坐的「方等三昧」,在行住坐臥一切生活中修的「覺意三昧」;坐只是學禪的一種形式而已。但一經道信提倡,門下翕然成風,終於東山門下,極大多數以為禪非坐不可,這就是慧能所要批評的。「不動不起」,就是迷執一行三昧法相的「直言坐不動,除妄不起心」,這那裡是「出自北宗門下的普寂」!
什麼是「看心」、「看淨」?這也是淵源於道信,經五祖弘忍而大為發展起來。如杜朏《傳法寶紀》說:
「自忍、如、大通之世,則法門大啟,根機不擇,齊速念佛名,令淨心。」
忍是弘忍,宏禪於六五二——六七五年。如是弘忍弟子潞州法如,宏禪於六八五——六八九年。大通是玉泉神秀,宏禪於六九〇——七〇六年。自弘忍以來,「念佛」、「淨心」——「看心」、「看淨」,成為東山門下最一般的禪法。如傳為弘忍所說的《修心要論》;傳為神秀所制的「五方便」(第一「離念門」),都是這樣,這都是慧能生前的事。到了神秀弟子普寂、降魔藏手裡,精簡為「凝心入定,住心看淨,起心外照,攝心內證」四句訣,這是見於《神會語錄》的。神會一再反對的,以四句訣為主,但《壇經》卻沒有批評這四句。慧能與法如、神秀同門,不可能批評普寂,難道不可以批評法如與神秀時代的禪風嗎?其實,東山門下「念佛」、「淨心」,流於形式的事相的禪風,北宗學者杜朏,也在慨歎批評了。如《傳法寶紀》說:
「今之學者,將(「齊念佛,令淨心」)為委巷之談,不知為知,未得為得!……悲夫!豈悟念性本空,焉有念處!淨性已寂,夫何淨心!念淨都亡,自然滿照。於戲!僧可有言曰:四世之後,變成名相,信矣!」
這位北宗學者,在慧能生前,就對當時的「淨心」方便,加以批評,慧能為什麼不能批評呢?了解禪宗的當時史實,確信《壇經》所批評的,是東山門下最一般的禪風(慧能也出於東山門下,但是深一層的禪)。神會繼承慧能,也就批評當時的禪學(所以部分與《壇經》相同),而主要是批評神秀門下普寂的禪學。慧能批評神秀(其實是東山門下的一般禪風),神會批評普寂,師資相承,與歷史是完全符合的。不知道黃梅(四祖、五祖)以來的一般禪風,但憑一部《神會語錄》以「闢當時的禪學」為例,想證明《壇經》為從《神會語錄》中抄出湊成,這怎麼能成立呢!
再評第四例「論金剛經」:原書引《壇經》及《神會語錄》,以表明「論金剛經」部分,文義大同。神會是慧能弟子,繼承師說,可說是當然的事,然胡適卻引用來證明《壇經》是出於神會的,這就不能不略加說明。《壇經》所說的,主體是「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並分別解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摩訶般若波羅蜜」,是淵源於道信(四祖)所傳的《文殊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壇經》說到「持金剛經一卷,即得見性」,並多次說到,但這只是舉當時佛教界,禪宗所通行的《般若經》,使人受持,而並非以「金剛般若波羅蜜」為主體的。慧能以「摩訶般若波羅蜜法」為主,而勸人持《金剛經》;到神會就以「金剛般若波羅蜜」為主,並把「摩訶般若」都改為「金剛般若」了。如《壇經》說:
「摩訶般若波羅蜜,最尊最上第一!無住無去無來,三世諸佛於中出。」
這四句,似乎是成語。慧能引用了,更一句句的分別解說。神會極力讚揚《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造了一部《頓悟最上乘論》,編入《南宗定是非論》(《神會集》二九七——三一一)。這部論也引用這四句,卻改為:
「金剛般若波羅蜜,最尊最勝最第一,無生無滅無去來,一切諸佛從中出。」
又如《頓悟最上乘論》,廣引《金剛般若》,《勝天王般若》,《小品般若》,而一切功德都歸於《金剛般若》,如引經說:
「是故經云: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用一切珍寶造七寶塔,高於梵天,不如誦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這一段,顯然是引用《大品》或《小品》的帝釋問部分,並非《金剛經》,而神會又把「摩訶般若」改為「金剛般若」了。慧能以「摩訶般若波羅蜜法」為主,而勸大家持誦易於奉持的《金剛經》。到神會,專提《金剛般若波羅蜜》,而把「摩訶般若」都改了,比對《壇經》與神會所說,只覺得由《壇經》而發展到神會,看不出從神會而到《壇經》的任何跡象。如真的是從《神會語錄》七拼八湊而成《壇經》,那為什麼《壇經》保持古傳的「摩訶般若」,而不如神會那樣的一切改為「金剛般若」呢?
評第五例「無念」:《壇經》立「無念為宗」,神會也立「無念為宗」,正可見法門是有所承襲的。然關於「無念」,曹溪慧能的原義,可能近於神會,但燉煌本的「無念」,卻是「近於南方宗旨」的,與神會說多少有點距離。神會說「無念」,略有兩個意義:一、稱悟證的境地為無念(燉煌本也有此義);二、以「不作意」為無念,無念是不起心,沒有念的意思。神會大大應用了「不作意」一詞,這是《壇經》燉煌本所從來沒有的。燉煌本反對不念不思,如說:
「莫(若?)百物不思,念盡除卻,一念斷即死[A9],別處受生。」
「若百物不思,當令念絕,即是法縛[A10],是名邊見。」
依燉煌本的見解:「為人本性念念不住,前念今[A11]念後念,念念相續[A12],無有斷絕。若一念斷絕,法身即是離色身(死了)。」燉煌本肯定我們當前的一念(念念),念念不住,也就是本來是無住無著,解脫自在的。念是不可能沒有,沒有就是死了。這不是悟者的境地,是凡聖一如的。由於隨境而轉,念便住著了,不得解脫。只要「於一切境[A13]上不染,名為無念。於自念上離境[A14],不[A15]於法上念生」就得了。直指人類當前的一念,本來解脫,「無念」是肯定的,近於洪州門下的「觸類是道」。神會的「無念」,著重於「不作意」(否定的),不是有點貌合神離嗎?這樣,燉煌本的無念,與神會說的差別,被發現出來了。燉煌本(胡適也引用此文)說:
「無者無何事?念者何物?無者離二相諸塵勞。真如是念之體,念是真如之用。」
燉煌本說「念是何物」?念是名詞,是問「念是什麼」?所以回答說:「念是真如之用。」這就是說:念是自性所起的作用;是自性(或「本性」)的用,所以本來就是念念不住的。《神會語錄》所說不同,如說:
「問:無者無何法?念者念何法?答:無者無有云然,念者唯念真如。……言其念者,真如之用,真如是念之體。」
《神會語錄》的「念者念何法」?念是動詞,是問念的是什麼。所以回答說:「念者唯念真如。」神會說無念,偏重於遮遣的「不作意」,不像燉煌本那樣,肯定當下的一念。這是禪者的偏重與派別問題。胡適依明藏本,為燉煌本補上一句「念者念真如本性」,也許合於慧能的原意,但與燉煌本的體例不合。慧能,神會,與燉煌本的「無念」說有關,這是不會錯的。說燉煌本是神會或神會門下所造,決定是不對的。胡適在幾個名字上看來都是差不多,但在我看來,內容的差別大著呢!
這樣,第二例「坐禪」,也可以解說明白了。燉煌本說:
「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A16],為坐[A17]。見本性[A18]不亂,為禪。」
《神會語錄》是說:「今言坐者,念不起為坐。今言禪者,見本性為禪。」
燉煌本是肯定當前一念的,看作自性的作用,不可能沒有的。所以說「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是說「於自念上離境,不於法上念生」。神會但說「念不起」,還是「不作意」的意思。念是不可能沒有的,不可能不起的。但說「念不起」,依燉煌本來說,這句話是有語病的。
第五例「定慧等」:所引燉煌本及《神會語錄》,句義都是一致的,這應該怎樣解說呢?從上面以來,對胡適所列舉的證據,已一一的加以論證。「更無可疑的證據」——「竟成壇經傳宗」,是誤解了。不知「壇經傳宗」是一項付法制度,而誤解為造一部《壇經》與《傳宗》。「很明顯的證據」,確是神會門下,為了「壇經傳宗」而增補一部分。如就此而說《壇經》為神會所造,就犯了以少分而概全體的謬誤!「最重要的證據」中,「闢當時的禪學」與「論金剛經」,證明了《壇經》所說在前而神會說在後。「無念」與「坐禪」,證明了燉煌本的見解與神會不完全相同。剩下這最後的一則——「定慧等」,文句意義都相同,應該說神會繼承慧能的成說呢?還是說從《神會語錄》中七拼八湊出來的呢?我想胡適如健在人間,也不能不說是神會繼承慧能的了!總之,胡適所舉的種種證據,經審細的研討,沒有一條是可以成立的。所以,神會或神會門下造《壇經》的論斷,不能成立,不足採信!
五 提出我的「最重要的證據」
現在還要進一步的,提出我的「最重要的證據」來推翻胡適的主張。「我的根據完全是考據學所謂內證。壇經中有許多部分,和新發見的神會語錄完全不同」,足以證明《壇經》不是神會門下所造的。燉煌本《壇經》而與神會門下所說相合的,只是「壇經傳宗」的小部分而已。
一、有關慧能的:1.慧能的隱遁與弘法年代:如《壇經》(以下都是燉煌本)說:
「汝去努力,將法向南,三年勿弘此法。」
「韶廣二州行化四十餘年。」
五祖弘忍告訴慧能「三年勿弘此法」,是說得法以後,回到南方,要過三年的隱遁,然後可以出來弘法。「三年」,興聖寺本作「五年」,這或是傳寫的錯誤。弘法的時間,是四十多年。《壇經》所說極簡,意義卻很明白。這在《神會語錄》(石井光雄本)中,說慧能是二十二歲去黃梅得法的。沒有說到多少年不弘法,只是說:「能禪師過嶺至韶州,居曹溪山,來往四十年。」與《壇經》說不合,但距離還不太遠。在神會晚年,及神會門下的傳說,就與《壇經》完全不合了。神會晚年,託王維撰〈曹溪能禪師碑記〉(《全唐文》卷三二七)說:
「弘忍臨終,遂密授以祖師袈裟,謂之曰:物忌獨賢,人惡出己。予且死矣,汝其行乎!禪師遂懷寶迷邦,銷聲異域。眾生為淨土,雜居止於編人;世事是度門,混農商於勞侶。如此積十六載。」
碑中有兩個傳說:(一)、臨終密授說:五祖弘忍將去世(六七五頃),將法付給慧能。後來神會門下別派——《曹溪大師別傳》,是以此說為主的。(二)、十六年隱遁說:慧能得法以後,過了十六年的隱遁生活(與《壇經》的「三年」或「五年」說不合),才出家弘法,這是神會門下主流所採用的。這兩說,是矛盾而不能並存的,傳說在神會門下,而王維都記錄下來。不但這二說是自相矛盾的,無論那一說,都是與《壇經》「行化四十餘年」說不合。
2.十弟子分化一方:《壇經》曾這樣說:
「大師遂喚門人法海,志誠……神會。大師言:汝等拾弟子近前!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汝各為一方頭。吾教汝說法不失本宗。……大師言:十弟子已後傳法,遞[A19]相教授一卷《壇[A20]經》,不失本宗。」
法海為首(《壇經》的記集者)的十弟子,與別人不同,都是分化一方的首領,這就是傳法。在中國禪宗的開展中,黃梅四祖以來,有兩種傳法說,互相對立。(一)、一代付一人的付法說,這是印度舊有的付法說。(二)、多頭分化,如認為徹悟了的,就付法,給予分化的責任。《壇經》的十弟子說,是傳法,所以說「已後傳法」,不失本宗。但神會與法海的見解不同,神會是主張一代付囑一人的,如《神會集》(二八二——二八三、二八六)說:
「從上已來六代,一代只許一人,終無有二。」
「能禪師是的的相傳付囑人,已下門徒道俗近有數(此上應脫一字)餘人,無有一人敢濫開禪門。縱有一人得付囑者,至今未說。」
「能禪師已後,有傳授人否?答:有。又問:傳授者是誰?和上答:已後應自知。」
這是神會的一代付囑一人說。不但六代相傳,一代一人,六祖慧能以後,也是「一人得付囑」,這就是神會自己。所以法海等十弟子說,與神會及門下(門下以神會為第七祖)的見解相反,這怎麼會是神會或門下所造呢!
3.六祖不傳衣:弘忍傳慧能,是「傳頓法及衣」。在傳法以外,又傳一領祖衣為憑信,這是曹溪門下的一致傳說。到了慧能,衣卻沒有再傳下去。不傳衣的理由,《壇經》是這樣說的:
「衣不合傳[A21]。汝不信,吾與誦先代五祖傳衣付法頌[A22]。若據第一祖達摩頌意,即不合傳衣……頌曰:吾來大[A23]唐國,傳教救迷情[A24],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
據《壇經》說:從達摩傳到慧能,已經五代(達摩不計在內)——五葉了。從此禪法大興,果實纍纍,不再是一代一人的付囑,所以衣是不用傳了,這是達摩頌的懸記。這一解說,與傳法給法海等十弟子相合。所傳的不止一人,衣止一件,所以是不用傳了。然神會及神會門下,是一代一人制,慧能只付囑神會一人,那為什麼不再傳衣呢?宗密《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續一四.二七七[A25](卍新續九.五三二中))說:
「(能)大師知其(指神會)純熟,遂默授密語(付法)。緣達摩懸記,六代之後,命如懸絲,遂不將法衣出山。」
據宗密《師資承襲圖》,這一解說是出於《祖宗傳記》的。然據賈餗(八二五撰)〈楊州華林寺大悲禪師碑銘〉(《唐文粹》卷六四)說:
「及曹溪將老,神會曰:衣所以傳信也,信苟在法,衣何有焉!他日請秘之於師之塔廟,以息心競。傳衣由是遂絕。」
大悲禪師是神會弟子靈坦。據神會下所傳,所以不再將衣傳下去,是為了避免諍執。依賈餗碑,這還是神會的意思。神會門下所傳的不傳衣的理由,與慧能付囑神會說相結合,與《壇經》的傳說不合。
4.韋據為慧能立碑:《壇經》末了說到韋據的立碑:
「韶州刺史韋據立碑,至今供養。」
《壇經》末已說到法海傳同學道漈,道漈傳門人曹溪山悟真。到了慧能再傳弟子,至少也是慧能去世後三十年頃,還只說到立碑,沒有說別的。神會及神會門下的傳說,就大為不同了。如《神會語錄》(石井本)說:
「至開元七年,被人磨改,別造文報鐫。略述六代師資授受,及傳袈裟所由,其碑今在曹溪。」
《神會語錄》以韋據為「殿中丞」,不是刺史。《語錄》只說碑文被人磨改,將六代的傳授,傳袈裟等事除去。雖說「別造文報鐫」,而碑還是韋據的碑,還是立在曹溪。這是神會所傳的早期傳說,大概因為韋據碑文,沒有說到六代相傳及傳袈裟的話,所以說是被人磨改了。但到了神會晚年改定的《南宗定是非論》,說得更不同了,如(《神會集》二八九)說:
「盛續(依《圓覺經大疏鈔》,這是「傳授」二字)碑文,經磨兩遍。又使門徒武一平等,磨卻韶州大德碑銘,別造文報鐫向能禪師碑。(別)立秀禪師為第六代,╳╳╳╳及傳袈裟所由。」
這不但說磨改,而且是「經磨兩遍」。不但除去六代相承,還別立神秀為第六代。神會下別系的(七八一作)《曹溪別傳》,也說到磨碑,韋據的官職是「太常寺丞」。從韋據官職的傳說不同,磨碑說的不同,可論斷《壇經》不是神會或神會門下所造的。
二、有關神會的:1.神會的原籍:《壇經》說:
「神會,南陽人也。」
神會於開元八年(七二〇),奉[A26]敕配住南陽的龍興寺,被尊稱為「南陽和上」。其實,神會(門下一致的傳說)是襄州(今湖北襄陽縣)人。《壇經》的集成者,不知神會的原籍,因長住南陽而就說是南陽人。這最足以證明《壇經》不是神會及神會門下所造的了。
2.神會參見慧能的問答:《壇經》記當時的問答是:
「問:和尚坐禪,見亦不見?大師起把杖打神會三下,卻問神會:吾打汝痛不痛?神會答言:亦痛亦不痛。……大師言:神會!向前見不見是兩邊,痛不痛是生滅。汝自性且不見,敢來弄人!神會禮拜,禮拜,更不言。」
這一段問答,對神會來說,沒有暗示神會的偉大,也沒有蓄意的譏諷,只是禪師平實接人的一則範例。神會是聰明人,可是不去「自知自見」,卻向外作弄聰明,要問慧能禪心見還是不見。杖打三下,正要他向自己身心去自知自覺。所以慧能責備他:「汝自迷[A27]不見自心,卻來問慧能見否?……何不自修,問我見否?」神會這才向慧能禮謝,死心塌地的在曹溪修學。
神會門下的傳說,與《壇經》不同,如《曹溪別傳》說:
慧能開示:「我有法,無名無字……無頭無尾,無內無外……此是何物?」[A28]
神會答:「此佛性之本源。是諸佛之本性。」[A29]慧能打了神會幾下。到夜間,問神會:「吾打汝,佛性受否?」[A30]神會答:「佛性不受。……雖不受,豈同木石?雖痛,心性不受。」[A31]
慧能讚許他,就付了法。
神會門下主流的傳說,又不同,如《中華禪門師資承襲圖》,引《祖宗傳記》說:
「和尚問:知識!遠來大艱辛,將本來否?(神會)答:將來。問:若有本即合識主。答:神會以無住為本,見即是主。大師云:遮沙彌爭敢取次語!遂以杖亂打。神會杖下思惟,大善知識歷劫難逢,今既得遇,豈惜身命!」[A32]
《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也說:「因答無住為本,見即是主(原誤作「性」),杖試諸難,夜喚審問,兩心既契,師資道合。」宗密所傳的問答,「無住為本,見即是主」,為神會所傳禪法的特色。這是將神會禪學的要義,作為初相見時的問答了。這種問答,都表示了神會的偉大,利根頓悟。《曹溪別傳》與《祖宗傳記》,都說神會受到六祖的讚許,成為曹溪門下的密受正法者。這裡面,慧能打神會幾下,是共同的,而神會門下的表示神會的利根頓悟,是《壇經》所沒有的。如《壇經》而是神會門下所作,那神會初見六祖的問答,是不會如《壇經》那樣的平實了!
三、有關禪法內容的:論到禪法的內容,論證是不大容易的,這裡從容易了解的說。如「無念」,《壇經》重於念是自性所起的作用;神會重於「不作意」的無念。《壇經》以「摩訶般若」為主,而神會一律改為「金剛般若」。這兩點,已如上面所說。現在就胡適自己所知道的,略加評論。《神會集》(八九)說:
「大概壇經中幾個重要部分,如明藏本的行由品,懺悔品,是神會用氣力撰著的,也許是有幾分的歷史的根據的。尤其是懺悔品,《神會語錄》裡沒有這樣有力動人的說法,也許真是慧能在時的記載。此外,如般若、疑問、定慧、坐禪諸品,都是七拼八湊的文字,大致是神會雜採他的語錄湊成的。付囑品的一部分大概也是神會原本所有,其餘大概是後人增加的了。」
為什麼知道《壇經》是神會(或門下)所造?主要是因為般若、坐禪等品,部分與《神會語錄》有近似的文句。那麼,懺悔品——見自性(三身)佛。自性懺悔,自性歸依等,就是「受無相戒」部分,不但《神會語錄》裡沒有這樣有力動人的說法,而是在現存有關神會的作品中,幾乎沒有這一類思想。神會在《壇語》中所說的戒,是一般的「齋戒」;懺悔偈與北宗相同。《語錄》中部分的文句相近,被作為從《語錄》中七拼八湊所成。而《語錄》中沒有這類思想,沒有這種有力的文字,那胡適憑什麼證據,不說這與神會無關,而說這是神會用氣力寫成的?到這裡,胡適的考據法——「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七分證據不能說八分話」的信條,顯然已拋到九霄雲外,滑進了愛這麼說就這麼說的境界。而且,既覺到「也許是有幾分歷史根據的,也許真是慧能在時的記載」,為什麼還要說沒有根據的話,一定要說是神會用氣力撰著的呢!
胡適所列舉的證據,早已一一證明其誤解。而從《壇經》自身——有關慧能與神會的事跡,論證為與神會及神會門下的傳說不合。所以,問題可以總結的宣告:
一、《壇經》決非神會或神會門下所造。
二、神會門下補充了一部分——壇經傳宗。
六 何必大吹大罵
胡適為了中國哲學史,接觸到中國的禪宗史。在巴黎、倫敦,發見了有關神會的作品,比對燉煌本《壇經》而作出神會造《壇經》的結論。他的結論是不足取的,但在禪宗史的研究上,仍舊是有貢獻的。胡適說「一千多年中,幾乎沒有人知道神會在禪宗史上的地位,歷史上最不公平的事,莫有過於此事的了」(《神會集》七三——七四),這不能說不是實話,憑他的努力,神會北上努力於南宗的事蹟,被發掘出來,這不能不說是難得的!尤其是有關神會的作品,他一再搜求,校正發表,對禪學及禪宗史的研究,給以參考的方便。考據,原不是以絕對的姿態來表示自己,任何大學者,也可能會有錯誤的。在研究的立場,即使是錯誤的,能引出問題,或搜集資料,對後來的研究者,也還是有所幫助的。所以,我並不以胡適論斷的錯誤而輕視,覺得在禪宗史的某一環節上,胡適是有了良好的貢獻!
他的論斷錯誤,是不幸的。一個主觀的因素,引他踏上錯誤的歧途。他在海外發現有關神會的作品,如哥倫布發見新大陸一樣的使他狂喜。他在《荷澤大師神會遺集》的〈自序〉中說:
「幸而他的語錄,埋藏在敦煌石窟裡,經過九百年的隱晦,還保存二萬字之多,到今日海外歸來,重見天日。使我們得重見這位南宗的聖保羅的人格言論,使我們得詳知他當日力爭禪門法統的偉大勞績,使我們得推翻道原契嵩等人妄造的禪宗偽史,而重新寫定南宗初期的信史:這豈不是我們治中國佛教史的人最應該感覺快慰的嗎?」
他是怎樣的歡喜!他不是佛教徒(還是十足的非宗教者),但就是這點古籍重光的收穫,使他欣慰。使他佩服神會精神的偉大,不滿神會的功績被埋沒,而立意要為他表揚一下。對於神會,他是多少有點感情了。然而,他雖然找到了有關神會的作品,(民國十九年前)還沒有見到東山門下與雙峰的禪書,對南嶽、青原門下,也沒有認真的去認識一下。這樣孤立的、片面的研究,使他過高的估計了神會。神會在他的心目中,越來越大,再也沒有記得禪宗裡還有別人,使他落入神會造《壇經》的歧途(大有非神會就沒有人會寫的樣子)。他的「南宗的急先鋒,北宗的毀滅者,新禪學的建立者,壇經的作者——這是我們的神會」!這種革命時期的宣傳標語,與實際距離太遠。而「在中國佛教史上,沒有第二個人有這樣偉大的功勳,永久的影響」,更是吹得離了譜。我想,假定神會讀到他的文章,也會被吹得哭笑不得的!
我讀胡適有關禪宗史的文章,有一點難以理解,就是他筆下的刻薄,有時刻薄得出乎常情。例如說到天寶安祿山兵起,他說「當日備受恩寵的北宗和尚也逃散了」(《神會集》六八)。後來又在上眉批,加上一筆:「也許靠攏了。」這是用心刻薄的流露,與考據無關。他不是說和尚「捏造」,就說「作偽」。在古代,禪宗在傳說中,傳說是有流動性的。附會與作偽,都不能說沒有。然作偽與附會不同;附會與傳說的變化不同。沒有確實的證明,是不宜籠統的,任意的看作捏造與作偽的,我總覺得胡適的心是有問題的。最近,讀到他給浩徐先生的信(《胡適文存》第三集一二五——一二六),才恍然明白。他在信上說:
「浩徐先生:……我自己自信,雖然不能殺菌,卻頗能捉妖、打鬼。這回到巴黎、倫敦跑了一趟,搜得不少據款結案的證據,可以把達摩、慧能,以至西天二十八祖的原形都給打出來。據款結案,就是打鬼。打出原形,就是捉妖。這是整理國故的目的與功用,這是整理國故的好結果。」
整理國故(中國固有文化),研究禪宗史,原來只是為了捉妖、打鬼。對禪宗史來說,只是想到禪宗史裡捉蝨子,找縫罅,以發現捏造與作偽為目的。這是什麼治學態度!存著這樣的心理,考據也好,歷史學也好,都如戴起凹凸鏡,非弄得滿眼都是凹凸歪曲不可。這也難怪胡適禪宗史的離奇,以及到處流露惡意了。古書中有老妖、老鬼會嚇人,我也相信是有的。但近代人的作品,不也一樣是妖鬼亂竄?不也會嚇人而使人盲從嗎?讓我順手列舉幾則出來:
胡適於四十一年九月,寫了一篇〈六祖壇經原作檀經考〉(《胡適手稿》第七集九一——一〇〇)。考據了一回,抄了幾段經文,認為《檀經》是「以清淨心為人演說名為法施」的意思。文中說:「那位不懂得檀經原意的和尚,妄改作土的壇。」到了四十八年二月二十,他又批著:「後來我看了神會壇語的兩個敦煌本,我也不堅持檀經的說法了。」話說得那麼輕鬆,橫豎那位不懂得檀經原意的和尚,罵已被罵定了。
四十九年一月六日夜,胡適寫了一篇〈能禪師與韶州廣果寺〉(《胡適手稿》第七集一〇三——一一一)。引唐宋之問「自衡陽至韶州謁能禪師」,及「韶州廣界(果)寺」詩。日本從唐國取去的〈大唐韶州廣果寺悟佛知見能禪師之碑文〉。《舊唐書.方伎傳》:「慧能住韶州廣果寺。」這些證據,只能證明慧能住過廣果寺,而胡適一心要打鬼、捉妖,竟否定佛教所傳的大梵寺、法興寺、寶林寺,都是偽造的。他說:
「這些和尚們,作偽書是用不著考據的。捏造地名、寺名、人名,豈不更方便,更省事嗎?」
胡適的「考據」多嚇人!我同意,古代的和尚,是不像胡適那樣考據的,他們是自身的經驗,聽人的傳說。慧能住在廣果寺,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當時的韶州,只有一個廣果寺嗎?慧能一生只住在廣果寺嗎?我敢斷定:胡適也是用不著考據的。別的我不知道,寶林寺是慧能住過的地方。寶林寺是古名,中宗初改為中興寺;神龍三年(七〇七),下[A33]敕要當地為慧能修造寺院,並賜額「法泉寺」。這是傳說極為紛亂的《曹溪別傳》的傳說。傳說雖然紛亂,而慧能住寶林寺也就是法泉寺,卻非常確實。現存〈唐大和上東征傳〉[A34],是鑒真東渡日本的行程實錄。如《傳》(大正五一.九九一下)說:
「乘江七百餘里,至韶州禪居寺,留住三日。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則天為慧能禪師造寺也,禪師影像今現在。後移開元寺。……是歲天寶九載也。……後巡遊靈鷲寺、廣果寺,登壇受戒。至貞昌縣,過大庾嶺。」[A35]
天寶九年(七五〇)鑒真在韶州遊歷的寺院中,法泉寺是則天為慧能造的,與《別傳》所說相合。法泉寺以外,別有廣果寺,可見慧能的住處,是不止一處的(舊傳有十三處)。和尚的寺院多,書也不少。見到一小部分,就武斷的抹煞一切,就考據而論,已經是偏激、武斷,何況還大罵和尚不要考據,捏造、作偽。當時韶州有多少寺院,慧能住過幾處寺院,胡適又何嘗考證過!考據而心裡有鬼,與法官問案而胸有成見一樣,是難得公平正確的。
我以為,史的考據,是為了明瞭事實的真相。文獻既不一定充分,而誰也不能遍讀一切書。所以在考據論斷時,先要不預存成見(心裡沒有鬼),客觀的,平實的表示自己的意見。誰能保證自己不會錯呢!無論是對古人,對現代人,落筆不要過分的肆無忌憚,大吹大罵,說話要為自己留點餘地才得!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20 冊 No. 20 無諍之辯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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