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四
維摩詰所說經方便品第二
法華文句。釋方便品題。其義有三。初約字訓釋。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方圓。用有差會。三權是矩是方。一實是規是圓。若智詣於矩。則善用偏法。逗會眾生。若智詣於規。則善用圓法。逗會眾生。譬如偏舉指以目偏處。是舉偏法以目智。宜用法以釋方。將用以釋便。若總舉指以目圓處。宜用秘以釋方。玅以釋便也。舉偏法釋方便。葢隨眾生欲。非佛本懷。如經令離諸著。出三界苦。是故如來。殷勤稱歎方便。此義可釋他經。非法華意。又方便者門也。門名能通。通於所通。方便權略。皆是弄引。為真實作門。真實得顯。功由方便。從能顯得名。故以門釋方便。如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此義可釋他經。非法華意。又方者秘也。便者玅也。玅達於方。即是真秘。點內衣裏無價之珠。與王頂上唯有一珠。無二無別。指客作賤人。是長者子。亦無二無別。如斯之言。是秘是玅。如經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止止不須說。我法玅難思。故以秘釋方。以玅釋便。正是法華之意。故言方便品也。料簡云。初番釋者。是體外方便。化物之權。隨他意語。次釋。亦是體外方便。自行化他[1]三權。亦是隨自他意語。後釋。是同體方便。即是自行權。隨自意語。(文)今用此三義。以釋此品方便。非前第一種化他之權隨他意語。正是第二種自行化他之權。亦是隨自他意語。亦兼第三種自行之權。隨自意語。如下經云。善於智度通達方便。又云其以方便現身有疾。非以方便權略。而為弄引。為真實作門乎。又如下文。對眾說法。指婬怒癡即是解脫。煩惱生死即是菩提涅槃。非玅達於方。即是真秘乎。但與法華不同者。此點內衣無價之珠。與王頂上惟有一珠。無二無別。是正因佛性之珠。在婬怒癡衣裏。與佛輪王頂上之珠是同。不與大通智勝佛所。繫法華了因之珠同。亦非指二乘客作賤人。是長者子。無二無別。是以此經但云。高原陸地。不生蓮華。焦芽敗種。不成法器。此之所以與法華異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性具十界。佛界為實。九界為權。佛界即九界。實即是權。九界即佛界。權即是實。是為同體權實。能如此觀。是為玅達於方。即是真秘。是真方便也。
○二釋經文二。初序人名。
爾時毗耶離大城中。有長者。名維摩詰。
法華文句明世間長者。而有十德。一貴姓。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淨。八禮備。九上歎。十下歸。佛為出世間長者亦然。姓則佛從三世真如實際中生。位乃功成道著。十號無極。富而法財萬德。悉皆具滿。威則十力雄猛。降魔制外。智即一心三智。無不通達。年而果成正覺。久遠若斯。行乃三業隨智。運動無失。禮則具佛威儀。心大如海。上為十方種覺。所共稱譽。下則七種方便。悉來歸依。今維摩居士。既為毗耶離城之大長者。世間十德。悉皆圓備。又為金粟如來之所示現。而出世十德。亦復具足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即諸法實相。即是姓貴。此之理性。與諸佛等。即是位高。此心具足百界千如。即是大富。此玅心性。具足十力。即是威猛。此心即空即假即中。即是智深。此心常住。亘古亘今。即是年耆。此心清淨。了無汙染。即是行淨。此心寂滅。安如大海。即是禮備。此心圓玅。諸佛所讚。即是上歎。心即佛性。九界所宗。即是下歸。是為觀心長者十德也。
○二序功德二。初序內證十德四。初序道體三。初供佛多。
[A1]已曾供養無量諸佛。
○二植善深。
深植善本。
○三證位高。
得無生忍。
此三句經文。經家先序維摩居士所證之道體也。前品題方便。乃長者之無方大用。用微體而不立。體微用而不彰。體用俱深。是玅方便。故欲彰其用。先敘其體。其體者何。入圓初住位。圓證三德也。正以圓家初住。名為發心。破一品無明時。能發三種心。謂發一切境界心。發一切智慧心。發一切功德心。境界心即法身。智慧心即般若。功德心即解脫。此三發時。不前不後。亦不一時。故華嚴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淨玅法身。湛然應一切。慧即般若。法即法身。應一切即解脫。長者證位既高。自非深植善本。而莫能致。善根既深。自非供養多佛。而莫能植。故敘經者。約三事相從。以明長者之道體。有如此之大也。供佛多者。一以興供足福。一以聞法足慧。此猶外資也。若夫內證。則深植善本。以足定足慧。故法華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上二句正明道體。下一句正明道用。此亦圓宗大旨。不合而符也。今人則曰。吾求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而[A2]已。夥言位地。亦奚以為。又曰吾學祖師禪而[A3]已。定之與慧。亦奚以為。又曰。吾求心宗而[A4]已。供佛聞法。亦奚以為。不知回視此老。為何如品也。
觀解者。能觀心性。名為上定。上定即佛也。如此觀一念心。即一佛出世。如是時觀。百千念心皆契心性。即千百佛出世。即供佛多也。植此善根。諸善根最。即深植善根也。一念照了。名觀行即佛。與分真即佛同。即證位高也。
○二序道用四。初道用器度。
辯才無礙。遊戲神通。逮諸總持。獲無所畏。降魔勞怨。深入法門。
○二道用方便。
善於智度。通達方便。
○三道用志遂。
大願成就。
○四道用正旨。
明了眾生心之所趣。又能分別諸根利鈍。
辨才無礙下六句。明道用之器度也。葢菩薩道用。正在說法。故微辨才而不可。辨才無礙。又微神通總持而不就。能如此具足。然後可以獲無所畏。降伏勞怨也。然而雖器度逮立。苟微智度之母方便之父。不能廣施大用度脫眾生。道體道用。二皆成辨。則發僧那於始心時。眾生無邊誓願度者。今終大悲於赴難。可以度矣。煩惱無邊誓願斷者。今[A5]已斷矣。法門無量誓願學者。今[A6]已學矣。佛道無上誓願成者。今[A7]已成矣。又能明了眾生心之所趣。分別諸根利鈍。可以為大醫王。知病識藥。應病與藥。令得服行也。
○三敘道量。
久於佛道。心[A8]已純淑。決定大乘。諸有所作能善思量。住佛威儀。心大如海。
維摩居士之於佛道。有本也迹也。以本言之。則道成極果。[A9]已為金粟如來。以迹言之。則現所敘得無生忍。修此佛道。如園林佳果。而有三時。曰種時。熟時。脫時。種時喻初植因。熟時喻得分真。脫時喻獲究竟。今敘迹中之本。久於佛道心[A10]已純熟。猶言全熟矣。惟其純熟佛道。方能決定大乘。否則行位雖於大乘不退。念未必不退也。諸有所作善能思量者。思者心思。量者度量。即鑒機逗根之義。非先謀後作之謂。夫逐境而思量者。凡夫也。杜視聽絕分別者。小乘也。以無分別而分別者。諸佛菩薩也。不觀之水與鏡乎。鏡淨像生。雖屢照而不疲。水澄月現。縱歷覽而不亂。下經云分別亦空。永嘉云分別亦非意。皆此謂也。住佛威儀心大如海。當以楞嚴如我按指海印發光釋之。以喻菩薩有大體而有大用可也。什公比以海有五德。法相雖然。於經正義贅矣。
○四敘敬服。
諸佛咨嗟。弟子釋梵世主所敬。
前釋長者末德。上敬下歸。義寓乎此。
觀解者。觀一心中具足三諦。即是道體。三觀能破三惑。能起三脫。即是道用。此之諦觀。乃天然性德。則豎窮橫遍。即是道量。十方諸佛之所印可。一切眾生之所歸依。即上敬下服。
○二敘外現善權二。初明隨緣善權三。初示現長者。
欲度人故。以善方便。居毗耶離。
○二明以道勝人二。初正明四。初以六度攝。
資財無量。攝諸貧民。奉戒清淨。攝諸毀禁。以忍調行。攝諸恚怒。以大精進。攝諸懈怠。一心禪寂。攝諸亂意。以決定慧。攝諸無智。
人之階位。上能攝下。勝能攝劣。下之不能攝上。劣之不能攝勝明矣。夫以富貴之高勝攝人者。勢服也。非心服也。今菩薩以六度攝人。則貧以財勝。毀禁以戒勝。恚以忍勝。懈以進勝。亂以定勝。愚以智勝。非徒勝人。而能攝之。要當以財以戒乃至以智而惠施於人乃能攝之也。故菩薩見貧窮者。則施之以財帛。毀禁者。則施之以淨法。嗔恚者。則施之以歡喜。懈怠者。則施之以精進。亂意者。則施之以禪定。愚癡者。則施之以智慧。是為以六度攝人也。然而世間庸人。固能以財施攝人使歸於[A11]己矣。終不免天刑國刑史刑者。無後五度以為之制也。所以菩薩以六度攝人。俾人雖歸於[A12]己。如羚羊之寄宿於叢樹間。而黠獵師終難以踪跡求之也。
觀解。準前六度可知。
○二以世相攝。
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有眷屬。常樂遠離。雖服寶飾。而以相好嚴身。雖復飲食。而以禪悅為味。若至博奕戲處。輒以度人。受諸異道。不毀正信。
文有八段。初以白表攝。二以居家攝。三以妻子攝。四以眷屬攝。五以寶玩攝。六以飲食攝。七以博奕攝。八以異道攝。在文可見。
○三以世道攝。
雖明世典。常樂佛法。一切見敬。為供養中最。執持正法。攝諸長幼。一切治生諧偶。雖獲俗利。不以喜悅。遊諸四衢。饒益眾生。入治政法。救護一切。入講論處。導以大乘。入諸學堂。誘開童蒙。入諸婬舍。示欲之過。入諸酒肆。能立其志。
文有十段。一以常樂佛法攝。二以一切見敬攝。三以執持正法攝。四以獲諸俗利攝。五以饒益眾生攝。六以治政救護攝。七以導以大乘攝。八以誘開童蒙攝。九以示欲之過攝。十以能立其志攝。亦在文可見。
什公曰。外國有一女人。身體金色。有長者子。名達慕多羅。以千兩金。要入竹林。同載而去。文殊[1]施利。於中道變身為白衣。身著寶衣。衣甚嚴好。女人見之。貪心內發。文殊言。欲得衣者。當發菩提心。女曰何等為菩提心。答曰。汝身是也。問曰。云何是。答曰菩提性空。汝身亦空。以此故是。此女曾於迦葉佛所。宿植善本。廣修智慧。聞是說。即得無生法忍。得無生法忍[A13]已。將欲示欲之過。還與長者子入竹林。入竹林[A14]已。自現身死。胮脹身爛。長者子見[A15]已。甚大怖畏。往詣佛所。佛為說法。亦得法忍。示欲之過。有如是利益也。
燈曰。菩薩化道。不外本迹。然有本中之本。本中之迹。迹中之本。迹中之迹。曾為金粟如來。本中之本也。示得法忍。本中之迹也。即此本中之迹。而是迹中之本。今又示現為維摩居士。豈非從迹中之本以示其迹哉。然而既為白衣矣。又乃奉持沙門清淨律行等。以至在長者為長者中尊。豈非姑現攝受眾生乎。若迹中之迹。在維摩[A16]已深入圓位。又何藉此以為助行哉。
○四以尊貴攝十一。初長者中尊。
若在長者。長者中尊。為說勝法。
肇公曰。凡人易以威順。難以理從。故大士每處其尊。以弘風靡之化。長者豪族望重。多以世教自居。不弘出世間勝法。今為說勝法。是以能攝之也。
○二居士中尊。
若在居士。居士中尊。斷其貪著。
居家守志。白珪無玷。乃可名為居士。又如什公云。外國白衣。多財富樂者。名為居士。所以大士為居士中尊。斷其貪著也。
○三剎利中尊。
若在剎利。剎利中尊。教以忍辱。
什公曰。梵音中含二義。一言忍辱。二言瞋恚。言此人有力勢。能大瞋恚。忍受苦痛。剛強難伏。因以為姓也。
肇公曰。剎利。王種也。秦言田主。劫初人食地味。轉食自然粳米。後人情漸偽。各有封殖。遂立有德者處平分田。此王者之始也。故相承為名焉。其尊貴自在。多強暴怒意。不能忍和也。故大士居之而教以忍辱。
○四淨行中尊。
若在婆羅門。婆羅門中尊。除其我慢。
若在大臣。大臣中尊。教以正法。
大臣。即今之宰輔也。若在西天。則宰執輔王以戒善。此方則宰執輔王以綱常。皆人中之正法也。今大士之為大臣。則又於人間正法外。更教以出世間之正法也。
○六王子中尊。
若在王子。王子中尊。教以忠孝。
帝王之子。上有君父。是故大士為之復教同類。以忠君孝親。不失為人子之道。
○七內官中尊。
若在內官。內官中尊。化正宮女。
什公曰。非如今內官也。外國法。取歷世忠良耆長有德者。用為內官。化正宮女也。
燈曰。既化正宮女。則如此方漢班彪之女。曹大家之類。以為宮女之內官也。
○八庶民中尊。
若在庶氏。庶民中尊。令興福力。
什公曰。昔有一賤人來入城邑。見一人服飾嚴淨。乘大馬。執寶葢。唱言不好。乃至再三。彼人怪而問曰。我嚴淨如是。汝何言不好耶。賤人曰。君宿植德本。獲此果報。威德被服。人所宗仰。我昔不種福。鄙陋如是。以我比君。猶如禽獸。故自言不好耳。非毀君也。賤人因是感厲。廣修福業。形尊悟物。所益[A18]已弘。況以道法化人哉。
○九梵天中尊。
若在梵天。梵天中尊。誨以勝慧。
梵王居色界初禪天。得世間根本定。又得四無量心。有定無慧。不能出界。故大士示生梵天。教以出世勝慧。以上上慧。均下下定也。
○十帝釋中尊。
若在帝釋。帝釋中尊。示現無常。
什公曰。梵垢薄而著淺。故為現勝慧。釋愛重而著深。故為現無常。
○十一護世中尊。
若在護世。護世中尊。護諸眾生。
什公曰。護世。四天王也。諸惡鬼神。殘食眾生。四王護之。不使令害。
○三總結來意。
長者維摩詰。以如是等無量方便。饒益眾生。
肇公曰。法身圓應。其跡無端。故稱無量。上略言之耳。
燈曰。前釋品題。用文句三意。[A19]已上經文。是初意。即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偏圓。用有差會之義。具在品下。讀者須會通之。
觀解者。觀性具十界。俾界界現前。以觀法觀之攝之。即是以世相世道。攝得法門。亦是以尊貴攝也。
○二廣大善權三。初示身有疾。
其以方便。現身有疾。
什公曰。上諸方便。以施戒攝人。施戒攝人。則人感其惠。聞其有疾。則問疾者眾。問疾者眾。則功化弘矣。是以廣現方便。然後處疾也。
燈曰。涅槃經明五行。一聖行。戒定慧為自行因。二梵行。慈悲喜捨為因中化他。三天行。初地[A20]已上。證第一義天天然之理。由理成行。四病行。示同九道之身。現為三障之相。五嬰兒行。三乘七方便所修之行。又曰。猶有一行。是如來行。雖是一行。而具五行。今大士五行皆備。一行復成。今示有疾。即病行中報障病行也。
○二因疾致問。
以其疾故。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諸王子。并餘官屬。無數千人。皆往問疾。
肇公曰。雖復變應殊方妙迹不一。然此經之起。本于現疾。故經家別序其事。
○三因問說法二。初總標。
其往者。維摩詰因以身疾。廣為說法。
什公曰。欲明履道之身未免斯患。況無德而可保耶。
肇公曰。同我者易信。異我者難順。故因其身疾。廣明有身之患。
○二別明四。初說當厭此身二。初總示身之過患。
諸仁者。是身無常。無強。無力。無堅。速朽之法。不可信也。
世人執有四相。而壽者相居多。莫不皆信是身為常。為強。為力。為堅。不知此身四大假合而非堅。非堅則無力。無力則無強。無強則不常。以是觀之。則向之所執。乃速朽之法。則壽者之相。殊不可信也。
○二別示身之過患二。初示身為苦本。
為苦為惱。眾病所集。諸仁者。如此身。明智者所不怙。
苦事無央。大數有八。謂生老病死。此之四相。三界之中。人無能免。於其中間。更有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如此八苦常來惱人。則知此身為眾病之所聚集。豈有明智而當怙此。是以如來說法。以苦諦居先。老莊立言。亦以大患為首。
○二示身之虗偽三。初約十喻求身不可得。
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炎。從渴愛生。是身如芭蕉。中無有堅。是身如幻。從顛倒起。是身如夢。為虗妄見。是身如影。從業緣現。是身如響。屬諸因緣。是身如浮雲。須臾變滅。是身如電。念念不住。
法相有四。謂生住異滅。人多於生住而執著為有。異滅二相。生著處疎。是以經約十喻。以明身空。皆約生住而說。如聚沫等七喻。約住相不可得以明空也。如炎如幻如影三喻。約生相不可得以明空也。
○二廣釋四大性無有我。
是身無主。為如地。是身無我。為如火。是身無壽。為如風。是身無人。為如水。是身不實。四大為家。是身為空。離我我所。是身無知。如草木瓦礫。是身無作。風力所轉。
天台大師淨名疏云。是身無我為如地。此正約地種明無我也。今例作兩釋。一作破外人解。二約內觀明義。一破外人者。外人計云。若言身無神我。那得能擔輕負重。內人破言。地亦能荷負山嶽。可有神我耶。次約內觀解者。若毗曇明。眾生是假名。地大是實法。成論明。地大亦是假名。四微是實法。今明。雖復假實之殊。同是苦諦下無我行觀門所攝。如地是四微所成。若一微是主。三亦是主。若一非主。三亦非主。當知無主。若內地四微所成無主者。外地四微所成。亦無有主也。若內外地無主者。此三事所成。何得有主。若無主。即是無我。故云此身無主為如地也。又請觀音經云。地大。地無堅性。地若是有者。為自性有。他性有。共性有。無因性有。四種中隨計一性。即是有見。若謂是事實餘妄語。實即是剛義。是性是主義也。若檢四性不得。此為見地是無。是事實餘妄語。實即是剛是性是主。若見地亦有亦無。是事實餘妄語。實即是剛是性是主。若見地是非有非無。是事實餘妄語。實即是性是主。若於此四句有所計執者。即是性實是剛是主。金剛般若經云。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亦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非法相。亦著我人眾生壽者也。若不取四句。則是觀地無剛性。若無剛實。則無主無我。故說是身無主猶如地也。經云。是身無我為如火。亦作兩釋。一作破外人解者。外人計有神我。云何知耶。見身能東西馳走。及出音聲。故知有神我也。內人破曰。約火一法。破其兩計。所以者何。火燒野草。亦能東西自在。亦是我也。又燒著竹木。出諸音聲。亦是有神我也。次約內觀釋者。火為三微所成。無有定性。無性即是無火也。今身為名色所成。身無定性。若身無定性。即無我也。復次此身中諸煖。即是火。若外火無我。內火亦無我也。又請觀音經云。火大。火性從因緣生。若從緣生。即無自性。無實即無我。破性及四句。類地可知。經云。是身無壽為如風。亦作破內外觀釋。破外人者。外人計有壽者。云何知耶。若無受者。何得有出入息相續不斷。內人破曰。出入息者但風相。外風無壽者。內風豈是壽者也。次內觀解者。風相觸擊。故輕虗自在。遊中無礙。有何壽命。大集云。出入息者。名為壽命。若觀此出入息。入無積聚。出無分散。來無經遊。去無履涉。如空中風。求不可得。風既非壽。息亦何得是壽也。又請觀音經云。風性無礙。今以四句觀風。若言有性有生四句可得者。即是礙相。不得入道。若四句觀風。風不可得。即是無礙。無礙故。即是入如實之際。觀身三事。息非壽。命如風。故說是身無壽為如風。經云。是身無人為如水。此約水種破人。亦作破外人內觀解。初明破外人者。外人計有神即是人。云何知耶。若身中無神。何能慈恩潤下。曲隨物情也。內人破曰。我見水能下潤。隨器方圓。水無神無人者。而汝能恩潤順物。亦無神無人也。今明內觀解者。水為三微所成。無有定性。無性即無水。三事成身。無有定性。無性即無身。無身即無人。故說是身無人為如水也。又解如小兒水中見影。謂言水裏有人。入水求人。終不可得。凡夫三事中生身見。謂身是人。深觀三事不見身相。即無人也。又如請觀音經云。水性不住。以其住者。池沼方圓。礙之即住。非水有住性也。今檢人亦如是。隨諸法。得人名。無定性。若四句檢水。有性有著。即是住義。若檢水四句無性無著。即是無住。無住故入如實際。經云。是身不實四大為家。此是總約四大破我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云。若身中無實有神我者。今現見六情依身而住。故知實有神我也。內人破曰。現見六情依四大住。無別我神之所依也。若約內觀解者。身名是一。一身不應在四我住。若一大我住。三大應無假名身。若各有者。即有四身。若即若離四句。約四大中檢身不得。故知身無有實。若不得身實。即身見破。身見破。即我見十六知見皆破也。經云。是身為空離我我所者。此是第二約空種破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有我所。若無神我。何得有所居國土人物是實所。若見實。當知我亦是實。內人破曰。若爾所是空。我亦應空。如身中空種。空種及一切外空是所。所空故。我亦空也。若約內觀解者。即是正約空種破身見也。四大造色。圍虗空故。假名為身。離空即無身。若外內空不名身。今約空種檢身不可得。即身見破。身見破。即離我我所也。經云。是身無知如草木瓦礫者。此是第三檢識種破我。是知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云。若身中無神。那得知四時氣序等事也。內人破曰。如草木瓦礫。亦由陰陽氣候。逐時轉變。似有所知。而非神知者。今身雖有知。如草木瓦礫無神知也。又外人計身內有神。神使知知之。內人破曰。若神使知知。復誰使神。知遂無使。神何須使。若無神使即無知者。無知者即如草木瓦礫也。若約內觀。的觀識種。所以者何。三事成身。命煖無知。知只是識。若謂識能知者。過去識[A21]已滅。滅故不能知。現在識剎那不住。無暫停時。亦不得知。未來識未有。未有之識。豈得有知。三世求識知不可得。離三世無別有知。故說此身無知如草木瓦礫也。經云。是身無作風力所轉。次約風動助成破識有作說無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計身內有神我。故能執作施為作一切事。內人破曰。此非神作。身有所作。皆風力轉也。若約內觀心解。妄念心動。身內依風。得有種種所作。故大集云。有風能上。有風能下。心若念上。風隨心牽起。心若念下。風隨心牽下。運轉所作。皆是風隨心轉。作一切事。若風道不通。手足不遂。心雖有念。即舉動無從。譬如人牽關捩。即影技種種所作。捩繩若斷。手無所牽。當知皆是依風之所作也。今觀此依風。不自生。亦不他生。若無生即是空。尚不能自有。令三事成身不可得。誰是作也。釋曰。夫外計內執我者。皆於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種中。及身內識煖息三事等起執。今觀六大三事內。唯是識之一大。世多堅。執以為實。我今只用於內外三世中推。自然無我無識。內外推者。只如執識實在身內者。且何者是識。若言身分皮肉筋骨等是識者。此是地大。若言精血便利等是識者。此是水大。若言身中煖觸是識者。此是火大。若言折旋俯仰言談[1]抵對是識者。此是風大。除四大外。唯是空大。何者是識。各各既無和合。豈有一砂壓無油。合眾砂而豈有。似一狗非獅子。聚羣狗而亦無。此四大種。現推無體。即是內空。死後各復外四大。一一歸空。即是外空。內外俱空。識性無寄。又內推既無。識應在外者。外屬他身。自無主宰。及同虗空。有何分別。內外既空。中間奚有。以因內外立中間故。但破內外。中間自虗。若識內外空者。應在三世。何者。因三世以辯識。因識以立三世。若無有識。誰分三世。若無三世。何以明識。以此三識。若不過去。即想未來。過未不緣。即住現在。離三際外。更無有識。故祖師云。一念不生。前後際斷。今則念念成三世。念念識不住。念念唯是風。念念無主宰。故金剛經云。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現在不可得。以現在立過去。因過去立未來。現在既不住。過未亦無生。互檢互無。徹底空寂。但有微毫起處。皆從識生。今推既無。分別自滅。分別既滅。境界無依。如依水生波。依鏡現像。無水則波不起。無鏡則像不生。故知非關法有法無。但是識生識滅。如金剛三昧經偈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是諸分別。是法非生滅。如是洞達。根境豁然。自覺既明。又能利他普照。故經偈云。究竟離虗妄。無染如虗空。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是以世間麤浮。不於自身仔細明察。妙觀不習。智眼全盲。執妄迷真。以空作有。若能善觀。即齊諸聖。
○三以六義示身過患六。初示身不淨。
是身不淨。穢惡充滿。
人身摩頂至踵。惟有三十六物。謂外相十二。髮毛爪齒。眵淚涎唾。屎尿垢汗。內相十二。皮膚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腦膜。內含相十二。肝膽腸胃。脾腎心肺。生臟熟臟。赤白痰癊。大論明五種不淨。一生處不淨。偈云。是身為臭穢。不從蓮華生。二種子不淨。偈云。是身種不淨。父母邪想生。三自性不淨。偈云。四大不淨聚。海水洗不潔。四自相不淨。偈云。常流出不淨。如囊盛穢物。五究竟不淨。偈云。諦觀於此身。終必歸死處。
○二示身虗偽。
是身為虗偽。雖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滅。
人身虗偽。毫無真實。苟不假以飲食衣服。澡浴塗拭。與諸[A22]已死。無有異也。獨不知。飲食徒以增其穢。衣服徒以掩其醜。澡浴徒以洗其垢。塗拭徒以飾其容。然此特虗偽。暫時相依而[A23]已。要當必歸磨滅。所謂養怨入丘塚。虗受多辛苦也。
○三示身為災。
是身為災。百一病惱。
此身四大合成。一大不調。則百一病生。若四大俱不調和。則四百四病俱時而生。
○四示身有老。
是身如丘井。為老所逼。
什公曰。丘井。丘墟枯井也。昔有人有罪於王。其人怖罪逃走。王令醉象逐之。其人怖急。自投枯井。半井得一腐草。以手執之。下有惡龍。吐毒向之。傍有五毒蛇。復欲加害。二鼠囓草。草復將斷。大象臨其上。復欲取之。其人危苦極大恐怖。上有一樹。樹上時有蜜滴。落其口中。以著味故而忘怖畏。丘井生死也。醉象無常也。毒龍惡道也。五毒蛇五陰也。腐草命根也。黑白二鼠。白[2]日黑月也。蜜滴五欲樂也。得蜜滴而忘怖畏者。喻眾生得五欲蜜滴。不畏苦也。
○五示身無定。
是身無定。為要當死。
昔世尊問諸大比丘。汝等悉悟無常。皆當各陳所見。諸比丘輩。有答一年一月一日一時剎那剎那者。皆不契佛意。末一比丘言。出息雖存。入息難保。佛讚善哉。是真悟無常者。故曰是身無常為要當死。
○六示身怨毒。
是身如毒蛇。如怨賊。如空聚。陰界諸入所共合成。
什公曰。昔有人得罪于王。王欲密殺。篋盛四毒蛇。使其守護。有五怨賊。拔刀守之。善知識語之令走。其人即去。入空聚落。便於中止。知識復言。此處是惡賊所止。若住此者須臾賊至。喪汝身命。失汝財寶。宜速捨離。可得安隱。其人從教即便捨去。復見大水。縛筏而渡。渡[A24]已安隱。無復眾患。王喻魔也。篋喻身也。四蛇四大也。五怨賊五陰也。空聚落六入也。惡賊六塵也。河生死也。善知識教令走者。謂佛菩薩教眾生離惡魔。棄四大。捨五陰。眾生從教。雖捨遠三患。而未出諸入聚落。未免怨賊。復教令乘八正筏度生死流。度生死流[A25]已。坦然無為。無復眾患也。
肇公曰。六情喻空聚。皆有誠證。喻在他經。是故涅槃經云。觀身如四大毒蛇。是身無常。常為無量諸蟲之所唼食。是身臭穢。貪欲獄縛。是身可畏。猶如死狗。是身不淨。九孔常流。是身如城。血肉筋骨皮褁其上。手足以為却敵樓櫓。目為孔竅。頭為殿堂。心王處其中。如是身城。諸佛世尊之所棄捨。凡夫愚人常所味著。貪婬瞋恚愚癡羅剎。止住其中。是身不堅。猶如蘆葦伊蘭水沫芭蕉之樹。是身無常。念念不住。猶如電光瀑水幻炎。亦如畫水隨畫隨合。是身易壞。猶如河岸臨峻大樹。是身不久。虎狼鴟梟鵰鷲餓狗之所食噉。誰有智者當樂此身。寧以牛跡盛大海水。不可具說是身無常不淨臭穢。寧團大地。使如棗等。漸漸轉小。如亭歷子乃至微塵。不能具說是身過患。是故當捨如棄涕唾也。
觀解者。能觀身如此。即是修觀也。
○二說當樂佛身二。初標。
諸仁者。此可患厭。當樂佛身。
夫法界創基。以去取為先。去取二門。以欣厭為要。苟或罔諳乎此。豈不以所當去者而取之。所當取者而去之乎。然而所當去取者。又有本有末。故其所欣厭者。亦有心有身。前示進身種種過患。且言其末。葢雖末依本生。而本又藉乎末養。故觀道之士。先能厭其生死色身之末。則能解末以斷其本也。至於此文。示其所當欣樂。則本末而兼舉。身心而兩陳。故建言乃云當樂佛身。非以言其末乎。又曰從無量功德生。非以言其本乎。如是則當合以求之。以其所欣樂之本。以治夫所厭患之本。則其所厭患之末。不必去而自去所欣樂之末。不必求而自得矣。
○二釋二。初示所生之果。
所以者何。佛身者即法身也。
肇公曰。經云。法身者虗空身也。無生而無不生。無形而無不形。超三界之表。絕有心之境。陰入所不能攝。稱讚所不能及。寒暑不能為其患。生死無以化其體。故其為物也。微妙無象。不可為有。備應萬形。不可為無。彌綸八極。不可為小。細入無間。不可為大。故能入生出死。通洞乎無窮之化。變現殊方。應無端之求。此二乘之所不識。補處之所不覩。況凡夫無目。敢措思於其間哉。聊依經誠言。麤標其玄極耳。然則法身在天而天。在人而人。豈可近捨丈六而遠求法身乎。
燈曰。佛有三身。曰法報應。法身為本有。此生佛之所公共者也。報身為修成。即今文從無量功德生是也。應身為現起。所謂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像。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是也。然而法身雖曰公共。其中須分隱顯。眾生因煩惱生死所覆。是故隱而不顯。惟諸佛修無量功德以生。是故顯而不覆。豈非報智為能顯。法身為所顯。故今文示法身。乃指所顯而言之也。下文示無量功德。指能顯而言之也。而肇公所註。法身為虗空身。約所顯言之可也。然而終不能與下章會合。使修者無所適從。又約應身而言之。應萬物不可為無。又曰在天而天在人而人。此又混融之旨。非所以寓標本勸修之意也。
觀解者。所觀一境三諦名為法身。能觀三觀一心名為報身。境觀契合能起大用名為應身。
○二示能生之因三。初總明。
從無量功德智慧生。
法華經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今言無量功德。標其定與福也。無量智慧。標其慧也。能嚴雖復無量。一言定慧與福。無斯而不備矣。
○二別明十二。初從五分功德生。
從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生。
釋籤云。佛具五分法身。一無作戒為戒身。二無漏淨禪為定身。三無漏智慧為慧身。四三種解脫為解脫身。五無生為解脫知見身。
觀解者。觀心之時。邪非不入。即戒身。妄想息滅。即定身。了了分明。即慧身。三惑圓伏。即解脫身。本自不生。亦復不滅。即解脫知見身。
○二從四無量心生。
從慈悲喜捨生。
四無量心。具如初門。一慈無量心。能與佗樂之心。名之為慈。若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令得樂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慈定。是慈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徧滿十方。名慈無量心。二悲無量心。能拔佗苦之心。名之為悲。若行者於禪定中。念受苦眾生令得解脫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悲定。是悲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徧滿十方。是為悲無量心也。三喜無量心。慶佗得樂。生歡悅心。名之為喜。若行者於禪定中。念眾生令離苦得樂歡喜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喜定。是喜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徧滿十方。是為喜無量心。四捨無量心。若緣於佗無憎無愛之心。名之為捨。行者於禪定中。念憎愛眾生令得捨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捨定。是捨相應。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徧滿十方。是為捨無量心也。
○三從六度生。
從布施。持戒。忍辱柔和。勤行精進。禪定解脫三昧。多聞智慧諸波羅蜜生。
肇公曰。禪四禪。定四空定。解脫八解脫。三昧三三昧。此皆禪度之別行也。諸即上六度也。波羅蜜秦言到彼岸。彼岸實相岸也。得無生以後。所修眾行。盡與實相合。無復分別也。
○四從方便生。
從方便生。
如上所解。
○五從六通生。
從六通生。
肇公曰。七住以上。則具六通。自非六通運其無方之化。無以成無極之體。
○六從三明生。
從三明生。
肇公曰。天眼。宿命智。漏盡通。為三明也。
○七從道品生。
從三十七道品生。
○八從止觀生。
從止觀生。
止定。觀慧。此釋由來舊矣。獨不知有漸次不定圓頓三種止觀。其包括者大。籠罩者遠。自非老成宿學。而莫能通。學者宜盡心焉。
○九從十力等生。
從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生。
○十從斷惡生善生。
從斷一切不善法。集一切善法生。
○十一從真實生。
從真實生。
○十二從不放逸生。
從不放逸生。
○三總結。
從如是無量清淨法。生如來身。
○三總結歸宗病本。
諸仁者。欲得佛身斷一切眾生病者。當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四聞法獲益。
如是長者維摩詰。為諸問疾者。如應說法。令無數千人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夫萬法雖多。性相而[A26]已。性相分岐。由乎悟迷。自其法身一性而觀。則生佛莫不同。自其迷悟染淨而觀。則生佛莫不異。得不以其法身之性本同。而染淨迷悟之相有異哉。故自其法身而言之。謂之眾生即佛可也。佛即眾生亦可也。自其染淨迷悟而言之。則生佛昇沉之相隔。不啻乎霄壤之懸。是則崇事於斯道者。豈可不翻迷以為悟。滌染以為淨哉。然而雖則翻迷為悟。非離迷而有悟。乃即迷以成悟。滌染為淨。亦非異染而有淨。乃即染以為淨也。如眾生苦果之身。既從無量繫縛愚癡之所生。而諸佛法身。則即繫縛愚癡。而為功德智慧矣。眾生苦報之身。從貪欲散亂愚癡繫縛無記之所生。諸佛法身。則即貪欲以為清淨等矣。眾生苦報之身。從慳悋毀禁嗔恚懈怠散亂愚癡之所生。諸佛法身。則即慳悋以為布施等之所生矣。方其迷而為眾生。居六弊此岸也。則以慳悋毀禁等為世間之一大樂境。將謂微此則不足以成世間事。不知樂是苦因。迷為染本。沉生死海。莫此為甚。及其悟。而翻向之迷。而染者以為之淨。則蕭然於萬累之表。解脫於三空之域。又不勝其樂之無央也。故維摩云。婬怒癡即是解脫。無離婬怒癡以求解脫。又曰。六十二見為如來種。眼耳鼻舌身意皆為淨土。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凡此經文。皆即迷而悟。即染而淨之明證也。讀是經者。可不務諸。
○三釋弟子品二。初釋品題。
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第三
取義題顯。具足應云弟子問疾品。準例下菩薩品。亦應加問疾二字。文無者。譯人之略也。論此中問疾。如來應即遣文殊。庶賓主兼美。砧椎相扣。今先遣弟子菩薩者。不惟顯維摩才辯殊勝。亦欲彰文殊方堪酬對。若密意者。正以此經說在方等。適當彈偏斥小。歎大褒圓。故敘如來先遣弟子及以菩薩。俾其自敘被呵之辭。彰其辭辯難思。故將敘事與說法。雜糅其間。乃結集經者之巧思也。
○二釋經文二。初長者心念。
爾時長者維摩詰。自念寢疾於床。世尊大慈。寧不垂愍。
○二如來遣問三。初遣諸弟子十。初遣舍利弗尊者二。初如來勅遣。
佛知其意。即告舍利弗。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長者示疾毗耶。則即寂而照。如來高座菴園。則即照而寂。又長者心念。則照而常寂。如來知意。則寂而常照。寂照之用。雖遞廢而遞興。法身體性。則一如無二如。所謂一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雖不念而將欲。矧念而扣。扣而應乎。是故念而即遣。疾如桴鼓也。
○二尊者固辭二。初總辭不堪。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什公曰。聲聞法中。諸羅漢無漏智慧。勝菩薩世俗智慧。大乘法中。菩薩二事俱勝。今用聲聞法。明大小。故先命弟子。舍利弗於弟子中智慧第一。故先命之。知其不堪而命之者。欲令其顯維摩詰才辯殊勝。發起眾會也。復命餘人者。欲令各稱其美明兼應辯慧無方也。
○二別釋所以二。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曾於林中。宴坐樹下。
肇公曰。夫法身之宴坐。形神俱滅。道絕常境。視聽之所不及。豈復現身於三界。修意而為定哉。舍利弗猶有世報生身。及世報意根。故以人間為煩擾。而宴坐樹下。未能神形無跡。故致斯呵。凡呵之興。意在多益。豈存彼我以是非為心乎。
○二敘其折辭三。初總折。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舍利弗。不必是坐為宴坐也。
夫舍利弗之所宴坐者。實於三界現身意也。何則。蓋三界者。此身所居之處。此心所緣之境也。眾生因六塵以起煩惱。因煩惱以召生死。其所由來舊矣。是以欲遏其流。而杜其源者。必先調身不低不昂。調息不澁不滑。調意不浮不沉。入則先麤而後細。出則先細而後麤。此入定之初門。然而圓頓定門。雖藉乎此。不必定乎此。而於三界現身意也。正以圓頓行人。先能悟法身本有一性。苟能守此。則無適而非法身。即宴坐可也。不宴坐亦可也。於三界現身意可也。不於三界現身意亦可也。如維摩之所云。云不現而現。不捨而現。又無適而[1]無非宴坐。而舍利弗徒以此身而為累。釋此而為非累。是以受大士之所折也。
○二別釋六。初示以不現。
夫宴坐者。不於三界現身意。是為宴坐。
夫法身之宴坐。以寂光為繩床。當爾之時。竪窮乎三際。橫遍乎十方。身即心也。心即身也。身即座也。座即身也。寂生滅之迹。絕去來之蹤。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是為真宴坐。舍利弗未悟乎此。徒以形骸為累。心識為煩。必於三界現身意。斯為宴坐。非真宴坐矣。
○二示非現而現。
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
夫入滅定者。心也。現諸威儀者。身也。凡夫身心渾而為一。是以身為心役。而心為身疲。身心之於三界。不亦勞乎。二乘身心泯之歸無。是以心固可同乎死灰。形固可同乎稿木。入定同虗空。泯而無用。古人之入此定者。身心廓然。於一彈指頃。經百千萬年可也。八萬四千劫可也。在定則身以心資。血脉因之以調。鬚髮因之以長。出定則心不與身合。必現十八神變。自以三昧火而茶毗之。畢歸於空無。以入無餘界。然後獲法性身焉。大乘菩薩。與諸如來。悟心為身本。而身為心迹。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惟不思議一。故從不起滅定之體。而繁興威儀之用。夫不起滅定。寂也。現諸威儀。從體以起用。則不妨即寂而恒動。會用以歸體。不妨即動而恒寂。如是則體用一源。寂動不二。而滅定與威儀未甞異也。
○三示非捨而捨。
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是為宴坐。
肇公曰。小乘障隔生死。故不能和光。大士美惡齊旨。道俗一觀。故終日凡夫終日道法也。淨名之有居家。即其事也。
○四示非住而住。
心不住內。亦不在外。是為宴坐。
夫真心周遍。內外不居。凡夫決定惑為色身之內。而六用馳騁。必攀緣于六塵之外。所謂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是也。為煩惱。為生死。皆職此之故。二乘破煩惱。出生死。必關閉六情。攝外以之內。謂之返妄歸真。然而菩薩豈不亦返妄以歸真。由能體達非內非外。而內外皆真。故方其冥心法界。而內外不居。乃以虗空為繩床。如是安心。是為真宴坐也。
○五示不動而修。
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道品。是為宴坐。
夫六十二見者。外道迷正道以行邪道者也。三十七道品者。如來以正道而破邪道者也。然而道隨解進。四機不同。修析空道品。而動破界內諸見得入涅槃者。三藏小乘之解行也。修即空道品。而不動不破界內諸見得入涅槃者。通教三乘共教之解行也。修先空次假後中道品。破而後即。即而後融。得入大涅槃者。別教次第顯中之解行也。修即空即假即中道品。達六十二見。全性惡以起修惡。即修惡而是性惡。性惡融通。無法不趣。任運攝得佛界性善。不動不破。得入無上涅槃者。圓頓教之最勝解行也。今是以圓呵藏。或可以即呵析。方等時教。隨機進否。不可以一律而拘。
○六示不斷而斷。
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是為宴坐。
煩惱為菩提之障。生死為涅槃之縛。此所由來舊矣。是故必斷煩惱而證菩提。必超生死而證涅槃。亦所由來舊矣。今維摩所說。則道異常流。乃曰不斷煩惱而入涅槃。若曰煩惱性空。而涅槃之性亦空。空不礙空。故不須斷煩惱之空。而入涅槃之空。此可以語體空之道也。若曰中道涅槃。如雲外月。生死不能障涅槃。菩提不能破生死。菩提涅槃。遠在果位。次第修證。歷別顯中。此可以語行布之道也。今曰不斷煩惱而入涅槃。當是真如不變。能隨染緣而為修惡煩惱。悟修即性。則隨緣煩惱即不變之體。指此不變。名曰涅槃。乃性惡之異名。如是則即煩惱而是涅槃。不必外煩惱而別求涅槃。是為真宴坐也。
○三總結。
若能如是坐者。佛所印可。
佛有五印。四印印小乘。生死與涅槃異。一印印大乘。即一實相。今言佛能以諸法實相之印。印諸大乘。即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也。
○三結成不堪。
時我世尊聞說是語。默然而止。不能加報。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觀解者。觀心即空。纖情不立。即不於三界現身意也。雖然即空。不妨即假。不失四儀軌則。即不起滅定而現威儀也。雖然即假。行諸道法。遡流歸元。不妨即假。現凡夫事。此心即空。內外中間求不可得。即心不住內亦不在外也。此心即中。雙遮二邊。即於諸見不動也。雙照二邊。即而修行三十七道品也。了達一念心。即修惡而是性惡。即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也。
○二遣目犍連尊者二。初如來勑遣。
佛告大目犍連。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什公曰。目連婆羅門姓也。名拘律陀。拘律陀樹神名也。以求神得故。因以為名。生便有大智慧。故名[1]大犍連。神足第一者也。
○二尊者固辭三。初總辭不堪。
目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二。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入毗耶離大城。於里巷中。為諸居士說法。
凡轉法輪。而有二義。一以[A27]己所證法。轉入他心。二隨機宜樂。方便示人。論目連所證。[A28]已破見思。[A29]已出分段。具一切智。[A30]已證真空。若以此證轉入他心。雖不能得大乘之空。豈不以自證小空。轉入人心。如法而說。法無眾生。離眾生垢之法乎。當是隨機宜樂。方便示人。即以居士所宜行法。若人乘五戒。若生天十善。若破慳之施。離欲之戒。根本之禪。不知此皆有我人眾生壽者等諸相之不忘。不惟不能導以大乘。即世間生死。猶未能脫。烏足以為稱機說法乎。
○二敘其折辭二。初總折。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大目連。為白衣居士說法。不當如仁者所說。
○二別釋二。初指所說法體。
夫說法者。當如法說。
如法者。指所詮之法體也。法體清淨。湛若虗空。離諸過。不可說。必欲說之。當如法說。所謂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斯言得矣。
○二明法離諸過四。初正明諸過二。初約所離明離。
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法無壽命。離生死故。法無有人。前後際斷故。
眾生我壽命人。謂之四相。此為外道六十二見之本。能無四相。則諸見皆離。夫眾生。以五妄想之垢而成。法既離垢。則眾生之相本無。我以妄想主宰得名。法既離乎我垢。則我之妄相本無。壽命以一生一死中間住持得名。法既離乎生死。則壽命之相本無。人以前後兩際相續得名。法既前後際斷。則法之人相本無。此約所離以明離也。
○二約能離明離四。初明法無諸相。
法常寂然。滅諸相故。法離於相。無所緣故。法無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說。離覺觀故。法無形相。如虗空故。法無戲論。畢竟空故。法無我所。離我所故。法無分別。離諸識故。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不屬因。不在緣故。
法體本自寂湛玅明。如大火𦦨聚。一切諸相所不能到。無能無所。絕諸緣塵。一切名字所不能召。斷諸種種語言覺觀。虗妄本無。故言說之本玄離。法性本空。故體如虗空。法畢竟空。故無戲論。法性絕待。故無能所。法性非識。故無分別。法性之王。故無比待。玅性天然。故非因緣。此約能離以明離也。
○二明法體真實。
法同法性。入諸法故。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
法同法性。猶言法即法性也。入諸法者。入者徧也。猶觀經法界身入諸眾生心想中之入。此言法性即諸法。諸法即法性也。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此言真如法性。能隨染淨緣。具造十法界。以不變而隨緣。即隨緣而不變。故法常隨於如而不變。不隨染淨緣之所變也。實際者。中道真常實際也。實際理地。即邊而中。本無二邊。故不為諸邊所動。
○三復明無相。
法無動搖。不依六塵故。法無去來。常不住故。
此明法性常住也。夫有動搖。則有生滅。有生滅動搖者。為緣塵而有分別故也。既不依於六塵。則何動搖之有。去來者。為有所住故。法本不住。則何去來之有。
○四直言無相。
法順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下。法常住不動。法離一切觀行。
一切好醜增損等諸相。皆從虗妄相想中生。法性真實。何有一切虗妄相哉。
○二明法不可說。
唯大目犍連。法相如是。豈可說乎。
諸法真實。離諸妄相。無名無字。言語道斷。無言無說。離諸覺觀。即欲說之。無從置喙也。
○三明無說而說二。初法。
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大經云。生生不可說。生不生不可說。不生生不可說。不生不生不可說。既不可說。亦不可思。此以四教所詮之理皆不可說也。又云。有因緣故亦可得說。法華所謂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雖不可說。要當如法而說。法本無說無示。說者亦宜以無說無示以為說示。法本無聞無得。聞者亦宜以無聞無得以為聞得。如是則終日說示。而本無說示。終日聞得。而本無聞得。所謂說時默默時說。大施門中無壅塞是也。
○二喻。
譬如幻士為幻人說法。當建是意而為說法。
幻士喻能說人本無說示。幻人喻能聽人本無聞得。能建是意。以為說示聞得。則如此說經。莫不契合法性。是為如法說也。
○四示說法之要二。初鑒機運悲。
當了眾生根有利鈍。善於知見。無所罣礙。以大悲心讚於大乘。
夫機有利鈍。說有進否。大不宜小說。小不宜大說。廣不宜略說。略不宜廣說。先善於知見之不謬。後運以大悲而不倦。知時知機。或偏或圓。方便善巧畢歸大乘。此如來菩薩說法之大機會處也。
○二念報佛恩。
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後說法。
佛恩難報。惟說法利生。俾三寶紹隆世間。眾生正信不斷。可以報之。
○三聞法獲益。
維摩詰說是法時。八百居士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三結成不堪。
我無此辯。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論居士所說之法。對病而設。即以目連內證小空。而破其所說人天小教。亦無所不可。或進而之於通。之於別。之於圓。亦無所而不可。今約八百居士聞法獲益。既發無上正等菩提之心。判歸圓頓宜矣。
觀解者。觀一念心。同三諦法性。隨於真如。不變不遷。住此真常實際。不為二邊所動。寂然不動。離四句。絕百非。如是如法而觀。即如法而說。是為念報佛恩。紹隆一體三寶也。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四
校注
[0622001] 三異本作之 [0624001] 施疑師 [0628001] 抵疑祗 [0628002] 日疑月 [0631001] 無字疑衍 [0633001] 大疑目或是大下脫目字歟【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9 冊 No. 348 維摩經無我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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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釋方便品二。初釋品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