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十
維摩詰所說經入不二法門品第九
不二者。無生法忍也。是以法自在菩薩。首章建言。即云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不二法門。末章敘益。乃云五千菩薩皆入不二法門得無生法忍。此為定論。不可移易者也。二者。世出世間五陰國土。二種實法上。假名之數法也。夫無生玅法。雖具三千。一性融通。本非頭數。眾生自澄圓覺海。照性初亡。棄海認漚。能所斯立。於實法而妄生稱謂。緣稱謂而虗建數法。一者數之始。十者數之終。既從茲而剏立。十生百。百生千。又緣此而乘除。自此以往。不可勝紀矣。乃今窮源觀始。既迷真而逐妄。而循流遡源。必返妄以歸真。返妄歸真。要從末始。是以歸元之賓。首用觀法以不之。葢不者。空也。無也。遣也。蕩也。二者實法中之頭數也。實法頭數破。則假名稱謂忘。假名稱謂忘。則實法情偽破。實法情偽破。則生死煩惱空。菩提涅槃無生之理證矣。然有教焉。行焉。理焉。葢必先稟不二法之教。方修不二法之行。而後證不二法之理。不二之教。則空無遣蕩四義俱詮。不二之行。則惟遣蕩為功。不二之理。則惟有空無之證。門取能通之義。門隨法立。是故亦有教門行門理門焉。或曰。教行二法。能通於理。稱門可也。理為所通。曷亦稱門。答曰。理雖所通。其性無礙。遍通萬法。復可稱門。故以理為門也。或難云。二雖不矣。一將奈何。解曰。既曰不二。一與俱忘。子云存一。惑亦甚矣。又難云。二雖不矣。三將奈何。十百千萬。又將奈何。解曰。一者數之始。根本既無。末將安附。矧不二者。乃寄頭數名謂。以為遣實法。玅觀之先容。正意在實法。而不在假名也。故諸菩薩。有約二法而為言端者。如法自在菩薩言。諸仁者。生滅為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不二法門。有以三業為言端者。有以三寶為言端者。如是指數。不一而足。何當定以二乎。或曰。此與荊谿法華本迹十不二門。同異何如。答曰。此雖具教行理三。而正意在行。彼但明理。一不同也。此言不二。乃遣蕩之法。纖情而不留。彼言不二。乃融通之理。混同於法界。如曰色心不二。則色即是心。心即是色。則色心諸法。無非實相。二不同也。況彼經部屬醍醐。此經部屬生酥。純雜自爾差殊。不可雷同一轍。
○二釋經文四。初諸菩薩說入不二法門二。初維摩居士問。
爾時維摩詰。謂眾菩薩言。諸仁者。云何菩薩。入不二法門。各隨所樂說之。
什公曰。有無迭用。佛法之常。前品說有。故次說空門。復次從始會以來。唯二人相對。餘皆默然。今欲各顯其德。故問令盡說。亦云情或不同。發悟有因。令各說悟廣釋眾迷。夫勝會明宗。必以令終為美。今法座將散。欲究其深致。廣說不二。乃盡其妙也。
肇公曰。自經始以來。所明雖殊。然皆大乘無相之道。無相之道。即不可思議解脫法門。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即第一義無二法門。此淨名現疾之所建文殊問疾之所立也。凡聖道成。莫不由之。故事為篇端。談為言首。究其所歸。一而[A1]已矣。然學者。開心有地。受習不同。或觀生滅以反本。或推有無以體真。或尋罪福以得一。或察身口以冥寂。其塗雖殊。其會不異。不異故取眾人之所同。以證此經之大旨也。
○二三十一菩薩答三十一。初約生滅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會中有菩薩。名法自在。說言。諸仁者。生滅為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不二法門。
略說有三種生滅。一依報。則春秋代謝。二正報。則死死生生。三妄心。則剎那不住。前之二種。不過枝條。惟妄心一種。是其根本。破其根本。則枝條自枯。夫生滅者。相待所成之法也。法既本來不生。何處待生有滅。不生不滅。無生法忍。不二法門入矣。不觀諸空華乎。空本無華。有因翳眚。翳眚元無。華亦何有。求華生處。尚不可得。況有滅乎。是則生死涅槃。皆空中華。能知翳華皆空。則無生法忍。本成現事也。作如是說。是為教門。依此而觀。是為行門。觀之入理。是為理門。聞教觀心。離指見月。不得作前後一異見。是為入不二法門。餘三十門。舉一例諸。無繁再說也。
約教者。無生法忍。別在初地。圓在初住。破根本無明。皆能證入。然亦名通。通教菩薩。入[A2]已辦地。亦名證無生法忍。所不同者。通方破見思惑。別圓俱破無明惑。故不同也。此經說在方等。三教之人。各隨所證。判之無妨。
觀解者。觀一念心。新新不住。剎那弗停。是為二也。一念三千。剎那九世。初生即有滅。滅時即有生。生滅二法。敵體相破。即生滅。而本無生滅。即法本不生。今亦無滅也。
○二約我我所說入不二法門。
德守菩薩曰。我我所為二。因有我故。便有我所。若無有我。則無我所。是為入不二法門。
我以主宰為義。舉世間人。所執妄心。能於世間而作主宰者。皆物也。然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具惟識論中說。我所者。略如楞嚴七處所徵者是。本無有我者。略如楞嚴三處破妄心無體。金剛三際求心皆不可得。中論四句推心皆無所有。是則本無我所。所因我立。我心尚無。所將安在。我與我所既無。則無生之理。卓然獨立。是為入不二法門也。
約教判者。俱生分別二種之我。屬界內思惑。但破此我。以證無生。位在通[A3]已辦地可知。若破界外我執。以證中道無生。則位在別圓初地初住也。此經說在方等。帶通別二。正說圓教。約此三教。判位無咎。
觀解亦復無他。即以三際四句七處三處。一一推求。則我與我所。俱不可得也。
○三約受不受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不眴菩薩曰。受不受為二。若法不受。則不可得。以不可得。故無取無捨。無作無行。是為入不二法門。
什公曰。不眴有三義。一如天。二愛敬佛身。諦觀不眴。三心無塵翳。慧眼常開。
燈曰。受義有三。從六根相對六塵。一苦受。緣違境生。二樂受。緣順境生。三平平受。緣非違非順境生。根塵屬色陰。因色而有受。受故想。想故行。行故識。故人之煩惱生死。莫大於受。能無受。則得正受。三昧名為正受者以此。雖然。正受乃待妄受而得。所謂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故曰受不受為二。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故曰若法不受。則不可得。有可得。則有取有受。既不可得。則無取無受。有取則有捨。有不受。既無取無受。即不取不受亦無有也。有受則有想。有想則有行之與識。既受與不受。二者俱無。則想行識俱無之矣。故曰無作無行。是為入不二法門也。
約教判者。有分段五陰。變易五陰。分段五陰忘。則以真空為不二法。無生法忍。通[A4]已辦地。別七住位。圓七信位。皆能入之。若曰忘變易五陰。然後入不二法門。證無生法忍。必別圓初地住人。乃能得之也。
觀解者。意根對法塵。緣過去五塵逆違境。即生苦受。緣順境。則生樂受。緣非違非順境。則生平平之受。因而生後三陰。煩惱浩浩。生死無窮。皆由之以生。若能以空觀。照了法塵。其體本空。即不生乎三受。而得正受。復了受尚不可得。何況不受。受與不受。是二俱空。則無取無作無行。是為不二法門。
○四約垢淨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德頂菩薩曰。垢淨為二。見垢實性。則無淨相。順於滅相。是為入不二法門。
煩惱生死。皆名為垢。去此因果。證入菩提涅槃。方名為淨。此偏小權乘之說。圓頓教人。見垢實性。垢之實性。了無汙染。何必去煩惱生死之垢。以取菩提涅槃之淨哉。能如是觀。則順於寂滅真如之相。是則垢之與淨。性本不二。是為入不二法門也。此正圓人。觀九界煩惱生死。修染即是性染。性染融通。無法不趣。任運攝得性淨。當體即是。不必轉移。葢真如能隨染緣。造於九界。故能觀此。順於滅相也。教屬圓頓可知。
觀解者。觀根塵相對。起念心時。於九界中。必屬一界。此即煩惱心。生死色。名之為垢。了此修染即是性染。為見垢實性。垢之實性。本自清淨。是則即染是淨。豈離垢性而別有淨相可得。作如此觀。是順真如。能隨染淨緣。寂滅相。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
○五約是動是念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善宿菩薩曰。是動是念為二。不動則無念。無念即無分別。通達此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有動即有念。有念即有動。是則動念。本是一法。今云二者。特始終麤細為異耳。若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尚何動念之有。惟圓明照生所。所立照性忘。始成乎念。照即動也。照性既忘。厥念著矣。是故動則有念。始成乎二。不念則無念。無念即無分別。則不二矣。故曰是為入不二法門。
約教判者。動之與念。三教皆得言之。若以界內見思為動為念。惟以空觀。澄其動念。此在通教可知。若以界外無明。為動為念。論品數多少。以分別圓。至於澄動。約三觀次與不次。以分別圓。此亦可知。
觀解者。觀一念心。若寂寂久。生昏睡。惺惺多。生妄想。是動之與念為二也。若寂寂時。常自惺惺。惺惺時。常自寂寂。是為不動則無念。無念即無分別。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
○六約相無相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普眼菩薩曰。一相無相為二。若知一相即是無相。亦不取無相。入於平等。是為入不二法門。
始則會萬法之眾相。歸心之一相。然雖相歸乎一。猶有一之相在。未忘緣也。必須併一而無之。始絕乎相緣。雖云無之。非是離一之外而別有其無。即一心相。體本無相。故曰若知一相。即是無相。既一相即無相。則一相亦不捨。無相亦不取。不捨不取。入於平等。是為入不二法門也。
約教判者。若以空平等觀。空其取捨。通別圓皆得言之。其若用中道玅觀。不捨一相之有。不取無相之無。分但不但。以為別圓。其義可知。
觀解者。觀一念心性具三千。皆歸於一念之一相。其念本空。元無有相。然則即一念而無念。即無念而一念。豈非若知一相即是無相。是則於一念。而亦無所捨。於無念。而亦無所取。以平等觀。觀平等理。是為觀心一相無相入不二法門。
○七約聲聞菩薩二法入不二法門。
妙臂菩薩曰。菩薩心。聲聞心為二。觀心相空如幻化者。無菩薩心。無聲聞心。是為入不二法門。
菩薩六度心。在於利人。聲聞四諦心。在於自利。此二心相。其體皆空。如幻如化。俱不可得。可得則二。惟不可得。故為不二法門也。
判教者。若以真空。空去二心入者。通教體法。入不二法門也。若以中道。空去空有入者。別圓中道之觀。分但不但。入不二法門也。
觀解者。觀一念具六度行。菩薩心也。具四諦行。聲聞心也。觀二心相。空如幻化。求聲聞心菩薩心。俱不可得。是為觀心無此二相入不二法門也。
○八約善不善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弗沙菩薩曰。善不善為二。若不起善不善。入無相際。而通達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什公曰。一切有漏善心。及善身口業。無漏乃至涅槃。名為善。一切煩惱所作身口業。名不善也。
燈曰。若起不善念。則為三界六道輪迴生死因。若起善念。則為出三界二乘菩提涅槃果。求佛道者。不惟不起不善念。即善念亦不起。方與大道相應。六祖云。不思善。不思惡。阿那箇是明上座本來面目。亦知言也。
約教判者。若以真空。為無相際。雙非善不善念。則屬通教菩薩不二法門。若以但中圓中。為無相際。雙非善不善。空有二邊。則屬別圓入不二法門。
觀解者。觀一念心。雖具九法界性惡。佛法界性善。然而性惡與性善。體本融通。無善惡可論。是為觀心入無相際不二法門也。
○九約罪垢三法說入不二法門。
師子菩薩曰。罪福為二。若達罪性。則與福無異。以金剛慧。決了此相。無縛無解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十法界。傳傳可論罪福。惟菩薩界為罪之漸。佛法界為福之至。是為二也。經云。我心自空。罪福無主。又曰。深達罪福相。遍照於十方。此正以九界為性惡。佛界為性善。性惡融通。無法不趣。任運攝得佛界性善。故曰若達罪性與福無異。能照了此者。乃以金剛慧。決了此相。無九界之縛佛界之脫差別。是為入不二法門。
判教者。達罪性與福無異。非圓頓教。莫消此語。
觀解者。觀一念性具十界。其體融通。罪福無異。準常說可知。
○十約漏無漏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師子意菩薩曰。有漏無漏為二。若得諸法等。則不起漏不漏想。不著於相。亦不住無相。是為入不二法門。
有漏者。世間有相法也。無漏者。出世間無相法也。若生分別漏與無漏。則不見諸法平等之性。今此菩薩。了法平等。不分別漏與無漏。如是則不住於相。亦不住於無相。是為入不二法門。
判教準第八可知。
觀解者。觀心中道。雙非二邊漏與無漏相與無相。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也。
○十一約為無為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淨解菩薩曰。有為無為為二。若離一切數。則心如虗空。以清淨慧無所礙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凡夫心。有為也。聖人心。無為也。對有為而說無為。則二數法也。有為心無為心。此二數法。悉俱遠離。則爾時心如虗空。得清淨慧。為與無為。無所礙者。是為入不二法門也。
判教者。若以真空心。離為與無為。此屬通教。若以中道心。雙非為與無為。分但不但。判入別圓。
觀解者。觀一念心。屬六凡法界。即有為心。屬二乘法界。即無為心。觀佛菩薩界。以中道清淨智慧。離此二邊無所礙者。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
○十二約世出世間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那羅延菩薩曰。世間出世間為二。世間性空。即是出世間。於其中不入不出。不溢不散。是為入不二法門。
世間性空者。世間煩惱生死。即是菩提涅槃。故其性本空。惟其本空。故即是出世間菩提涅槃。是以於其中間。無菩提涅槃可入。亦無生死煩惱可出。於世間亦不溢。於出世間亦不散。是為入不二法門也。
判教者。世間性。即出世間。色即是空。非色滅空。三教皆得言之。不約修惡即性惡言。即通別也。了達乎此。圓教也。
觀解者。一心具足十界。六界世間也。四界出世間也。十界本居一念。是則世間性空。即出世間。無六凡之可出。亦無四聖之可入。不溢不散。是為觀心世出世間入不二法門也。
○十三約生死涅槃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善意菩薩曰。生死涅槃為二。若見生死性。則無生死。無縛無解。不然不滅。如是解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彌勒問疾章曰。一切諸法。即寂滅相。不可復滅。寂滅相。即生死性也。既曰不可復滅。則無生死。既無生死。則何生死之可縛。何涅槃之可解乎。
判教者。見生死性。則無生死。作色即是空解。則屬通教。若以但中為空。屬別教。以圓中為空。即屬圓教。
觀解者。觀一念生死色。即寂滅相。不可復滅。則無生死。無生死。則無縛。即生死心。是則無解。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
○十四約盡不盡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現見菩薩曰。盡不盡為二法。若究竟盡。若不盡。皆是無盡相。無盡相即是空。空則無有盡不盡相。如是入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破煩惱生死盡。為究竟盡。若破未盡。名為不盡。有盡不盡。是為二法。非入不二法門也。惟其了達生死煩惱。不問盡與不盡。皆是無盡空相。既即是空。何有盡不盡二法差別之可得。是為入不二法門。
判教者。盡不盡相。皆歸於空。三教皆得言之。須以空中定其偏圓可也。
觀解者。觀一念即空。即盡相也。即假。不盡相也。即中。盡不盡相。皆是無盡相也。是為觀心盡不盡相入不二法門。
○十五約我無我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普守菩薩曰。我無我為二。我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見我實性者。不復起二。是為入不二法門。
我之實性。即前經六十二見為如來種。我見之我。此我既為如來種。即八自在我。應名真實之性。此我非我。故不可得。何況對我說非我。有可得哉。是則我與非我。其體不二。故為入不二法門。
判教者。若我無我。總歸於空。謂之不二。此通別教皆得言之。若以八自在我。以為實性。則唯屬圓頓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有主宰義。謂之為我。此我本非我。了無我性可得。即如來種八自在我。是則我尚不可得。何況破我無我有可得哉。如是觀之。我與無我。其體不二。是為觀心我無我不二法門也。
○十六約明無明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電天菩薩曰。明無明為二。無明實性即是明。明亦不可取。離一切數。於其中平等無二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無明。眾生煩惱黑闇之法也。明。諸佛菩提覺照之法也。此皆約修染修淨修惡修善言之。不無明暗之殊愚智之異。故明無明為二也。今自其無明實性。性染性惡觀之。修染修惡。雖有差殊。性染性惡。其體不二。不觀之水與波乎。水相波相。雖動靜有異。波性水性。濕明一也。水波海無非濕性。遍界俱是真明。明亦不可取。取則有二矣。性染性淨。一味平等。是為入不二法門。
判教者。約界內見思與三菩提。論相即。則此義通教有之。約界外無明與三菩提。論相即。惟圓頓教有。別非其分也。
觀解者。根塵相對。一念心起。或貪或嗔或癡。即是無明。以三觀智。捨此三毒。即是真明。是為二。了此無明修染。即是性染。性染融通。無法不趣。任運攝得性淨真明。觀無明實性。即是真明。明亦不取。於其中間。平等無二。是為觀心明與無明不二也。
○十七約色空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喜見菩薩曰。色色空為二。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如是受想行識。識空為二。識即是空。非識滅空。識性自空。於其中而通達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五陰雖同是眾生報得生死之法。分之則色陰屬生死。四陰屬煩惱。此五受陰中。有般若智明。是故欲成佛道者。能照五陰皆空。即度一切苦厄。此即為二也。又須了達色即是空。非色滅空。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則人之生死色法。煩惱心法。了不可得。即是菩提涅槃。般若智明。不必外五陰而求般若。是為入不二法門。
判教者。若以六凡幻色。二乘真空相即。非色滅空。此衍教初門以入不二法門也。若以九界幻色。即佛界真空。此衍門終教入不二法門也。若以十界幻色。即十界性染性善真空。非色滅空。此圓頓教色即是空入不二法門也。
觀解者。觀一念禪定心。以有念故。汙穢真理。即是色陰。領納在心。即是受陰。心緣此定。即是想陰。行用此理。即是行陰。歷歷分別。明識相應。即是識陰。若復用觀。破此五陰。即是般若真空。乃色色空為二。若能了達此色即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乃至識亦如是。於其中間。而通達者。是為觀心色即是空入不二法門。
○十八約異種空種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明相菩薩曰。四種異。空種異。為二。四種性即是空種性。如前際後際空故。中際亦空。若能如是知諸種性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楞嚴經明七大。前五大地水火風空為依報。後見識二大為正報。今不言正報。故但云五大。此五大中。前地水火風有相之物。故云四種異。後空大無相之物。故為空為不異。異與不異。故為二也。今以如來藏中。性色即真空。性空即真色。乃至性風即真空。性空即真風觀之。故四種性。即是空種性。此[A5]已約橫遍十方明不二也。即此橫遍。無異竪窮。故如前際後際空故。中際亦空。能知如是諸種性。不生滅。無去來。是為入不二法門也。
判教者。若但能解世間四種性即是空種。通別意耳。能解如來藏性色真空等義。即圓頓教也。
觀解者。觀一念識心。性具十界。五陰國土。各有地水火風四種異并空種異。為二。如此種性。皆如來藏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前際後際中際。念念皆空。即觀心觀諸種性入不二法門。
○十九約眼色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妙意菩薩曰。眼色為二。若知眼性於色不貪不恚不癡。是名寂滅。如是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若知意性於法不貪不恚不癡。是名寂滅。安住其中。是為入不二法門。
夫根塵為偶。猶陰陽之匹配。夫婦之偕交。育生識子。其來久矣。若劫初人種之未偶。忽然而有之化生。何生生之有哉。六根亦然。能知眼性。則不緣於色。不緣於色。則三毒無所因。識子無所緣矣。故學道者。貴知根性。若止觀之引央屈摩羅。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了了分明見。具足無減修。五根之中。皆如是說。又如楞嚴。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皆明若知眼性於色不貪恚癡。是名寂滅。入不二法門之意也。
判教者。此固圓頓法門。若約義往判。亦得通通別兩教人修。
觀解者。觀見即是觀心。更說觀心贅矣。
○二十約布施迴向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無盡意菩薩曰。布施迴向一切智為二。布施性即是迴向一切智性。如是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迴向一切智為二。智慧性即是迴向一切智性。於其中入一相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此以藏教事六度。迴向理六度一切智為二也。向也葢事六度。第六亦屬於事。故其智慧。亦須迴向一切智。若圓理六度。即布施[A6]已。不住色聲香味觸法。矧智慧乎。今以六度迴向智性。既入一相。應同般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
判教者。但觀其所入一相。為空為中。為但不但。判衍門三教可知。
觀解者。觀一念具足六度。[A7]已如前說。將此六度。迴向一切智。又能了達六度性。即是所向即一切智性。於其中不見有六度心與一切差別。即是觀心入一相不二法門。
○二十一約空無相無作二法證入不二法門。
深慧菩薩曰。是空是無相是無作為二。空即無相。無相即無作。若空無相無作。即無心意識。於一解脫門即是三解脫門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人之一心。本來自空。亦本無相無作。此三解脫法亦本自一體。隨義之所在。而立異名。人之不得證者。以意識緣塵分別為之不空。為之有相。為之有作耳。是以能得無心意識。即得三解脫。此之脫門。既是一體。則得一而即三。舉三而即一。是為入不二法門也。
判教者。三解脫。四教皆得言之。今正意在衍。第觀以空以中。而為通為別為圓不同耳。
觀解者。觀一念心。三際四性。一一推檢。了不可得。本來自空。亦無相貌。誰造作者。如是觀時。心意識不行。空即無相。無相即無作。於一解脫即三解脫。是為觀心三脫不不二法門。
○二十二約三寶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寂根菩薩曰。佛法眾為二。佛即是法。法即是眾。是三寶皆無為相。與虗空等。一切法亦爾。能隨此行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法者。本覺也。佛者。始覺也。眾者。始本和合也。此真三寶也。方其本覺在迷。未有始覺之時。則三寶俱隱而不現。所謂百千萬劫。不聞有三寶之名是也。及其了悟本有覺性之後。用始覺智。照了本覺。始本一合。始本俱忘。當爾三寶。一時出現。豈非佛即法耶。法即僧耶。是三寶皆無相。與虗空等。於一心既然。於一切法亦爾。以其無非本覺故也。
判教者。此義衍門皆得言之。而正意極在圓頓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即性具性體性量。所觀即是本覺法寶。能觀即是始覺佛寶。始本相契。即是一合僧寶。
○二十三約身身滅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心無礙菩薩曰。身身滅為二。身即是身滅。所以者何。見身實相者。不起見身及見滅身。身與滅身。無二無分別。於其中不驚不懼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身與身滅。二乘灰身入無餘寂滅涅槃也。一苦一樂。一有一無。故為二也。身即是身滅者。所謂見身實相也。此於苦道能見法身。故不起見身及見身滅。豈不身與身滅無有苦樂之二。亦不於身身滅以起分別。根劣之人。見此實相。鮮不驚懼。惟上根利智之士。悟此法身本有之事。故不驚不懼也。
判教者。身身滅為二。二乘之見解也。若身身滅不二。衍門初終二教。亦能入之。所謂色即是空。非色滅空是也。若曰見身實相。苦道即法身。乃圓頓根性之悟門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具足五陰。照了色陰。苦即法身。身與滅身。無二。無分別。是為觀心身身滅入不二法門。
○二十四約身口意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上善菩薩曰。身口意業為二。是三業皆無作相。身無作相。即口無作相。口無作相。即意無作相。是三業無作相。即一切法無作相。能如是隨無作慧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身行住坐臥。執捉步履。口歌咏語言。意思惟卜度。皆有作也。三業本空。即是實相。皆無作也。三業雖三。無相則一。故身無作相。即口無作相等。三業正報也。一切法依報也。依正雖異。無作理同。故三業無作。即一切法無作。能如是隨無作而知智慧。是為入不二法門。
判教者。此義亦通衍門。惟無作相。或空或中。以判偏圓耳。
觀解可知。
○二十五約罪福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福田菩薩曰。福行罪行不動行為二。三行實性即是空。空則無福行。無罪行。無不動行。於此三行而不起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三種之行。有淺近者。如什公云。福行欲界善行。能得樂報也。罪行十不善道。能得苦報也。無動行。色無色界禪定行也。有圓頓者。了三德性。離三惑染。身口諸業。順理無作。名為福行。迷三德性。為三惑染。身口諸業。違理有作。名為惡行。能了達此。常在於定無不定時。名不動行。我心自空。罪福無主。動與不動莫非三德。尚何福行罪行不動行。差別之有。是故日用。於此三法。悉皆不起。是為入不二法門。
判教者。此義亦通三衍。惟作後釋。爾乃成圓。
觀解者。觀九界念。名為罪行。觀佛界念。名為福行。一念空寂。一切俱遮。名不動行。如是三行真實之性。即是空。空則無有三行。於此三行。悉無所起。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
○二十六約彼我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華嚴菩薩曰。從我起二為二。見我實相者。不起二法。若不住二法。則無有識。無所識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從我起二者。因有我。則有彼。故成二也。見我實相。則悟真我。真我無我。形待斯泯。故不起二法。彼我立。則有分別事識生起。二法忘。則無有識。故是不二法門。
判教者。但忘事識。見偏真我。即屬通教。見中道真我。而二識忘。即屬別圓。
觀解者。觀心之時。有能所可得。因我起彼。是為二。照我中道。入絕待忘緣之觀。是為觀心不二法門。
○二十七約有所得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德藏菩薩曰。有所得相為二。若無所得。則無取捨。無取捨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一切諸法。無非實相。迷亦無所捨。悟亦無所取。凡亦無所失。聖亦無所得。是以能悟此者。而於諸法。無取無捨。入不二法門。心經亦云。以無所得故。菩薩得無上菩提。
判教者。無所得義。如心經解。通收衍教。此與之同。
觀解者。觀一念心。無非諸法實相。一一圓成。了無所得。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
○二十八約明闇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月上菩薩曰。闇與明為二。無闇無明。則無有二。所以者何。如入滅受想定。無闇無明。一切法相。亦復如是。於其中平等入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闇迷時煩惱黑闇。明悟後智慧真明。有迷悟闇明。故為二也。昔本無迷。今亦無悟。無闇無明。胡二之有。故取喻如二乘入滅受想定。六根盡廢。心想都滅。雖經晝夜。不覺晦冥之異。豈惟心然。諸法亦然。亦無迷悟闇明之異也。
判教者。無迷悟闇明之義。三教皆得言之。惟觀其不二為空為中。以定偏圓耳。
觀心者。觀一念無明心。即是真明。本無明闇之殊悟迷之異。一味平等。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也。
○二十九約樂涅槃不樂世間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寶印手菩薩曰。樂涅槃。不樂世間為二。若不樂涅槃。不厭世間。則無有二。所以者何。若有縛。則有解。若本無縛。其誰求解。無縛無解。則無樂厭。是為入不二法門。
小乘之所以樂涅槃厭世間者。以其見有世間生死之繫縛。出世間涅槃之解脫。故於此以生欣厭。是故為二。今大乘菩薩。解生死世間。即是出世涅槃。本自無縛。何用求解。則無欣厭之異。故為入不二法門。
判教者。生死涅槃。無二之旨。亦有三界內外之殊。若夫約界內二法入不二者。通教也。界外入不二者。分但不但。以為別圓也。
觀解者。觀一念生死心。即涅槃心。生死涅槃。無有二相。無縛無解。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
○三十約正邪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珠頂王菩薩曰。正道邪道為二。住正道者。則不分別是邪是正。離此二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邪道者。九十五種心行邪逕。皆名邪道也。正道者。佛所說教。不問人天三乘等教。皆名正道也。又邪正者。無分內外。惟論其心。所謂以妄想觀諸佛。佛亦成邪。以正智觀眾生。眾生亦玅。作此說者。雖甄正之功不無。而混融之旨未得。故入直道者。須邪正分別併忘。斯可入也。
判教者。離邪正之二。通教體色即空。忘緣之觀。亦得言之。即藏教入真道者亦能忘之。第觀其所忘邪正。與夫所入不二法門。空乎。中乎。往判其教。無不中規也。
觀解者。觀根塵對起。念屬九界修惡。皆邪道也。念屬佛界修善。正道也。是為二。達此修惡。即是性惡。修善。即是性善。性之善惡。體本融通。是則惡即善也。善即惡也。如此觀時。則不分別邪正。以入忘緣之觀。是為觀心入不二法門。
○三十一約實不實二法說入不二法門。
樂實菩薩曰。實不實為二。實見者尚不見實。何況非實。所以者何。非肉眼所見。慧眼乃能見。而此慧眼。無見無不見。是為入不二法門。
實者。真空也。不實者。幻有也。實見者。[A8]已證真空之人也。真空既空。何所可見。故尚不見實。幻有本無。今又證實。何況非實而可得乎。故徵釋云。非肉眼所見。慧眼乃能見。而此慧眼。無見無不見。夫無見無不見。豈有二乎。
判教者。約慧眼所見。通齊[A9]已辦地。別齊七住。圓齊七信。皆有此義。若夫有佛世尊。得真慧眼。不以二相見實不實。無見無不見。惟在圓頓也。
觀心者。觀一念心。具足十界。九界為不實。佛界為實。得諸法實相如實見者。尚不見佛界之實。何況九界非實。以佛界實。即九界非實。九界非實。即佛界實。不以二相觀一念心。是為真慧眼。無見無不見。觀心不二法門也。
○二文殊師利菩薩說入不二法門二。初諸菩薩以入不二法門問。
如是諸菩薩。各各說[A10]已。問文殊師利。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
○二文殊師利菩薩以言遣言答。
文殊師利曰。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
三十一菩薩。所說入不二法門。[A11]已涉言說。以之示人。問答相酬。皆眾生心識之可到者。文殊菩薩欲泯情識。故以言而遣之。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然後可為入不二法門也。其中下一識字。是其主意。判教觀心。具如次章明之。
○三維摩居士說入不二法門三。初文殊以入不二法門問。
於是文殊師利。問維摩詰。我等各自說[A12]已。仁者當說。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
○二維摩居士以無言遣言答。
時維摩詰默然無言。
○三文殊菩薩讚歎其美。
文殊師利歎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
○四五千菩薩聞法獲益。
說是入不二法門品時。於此眾中。五千菩薩。皆入不二法門。得無生法忍。
生公曰。文殊雖明無可說。而未明說為無說也。是以維摩默然無言。以表言之不實。言若果實。豈可默哉。
肇公曰。有言於無言。未若無言於無言。所以默然也。上諸菩薩。措言於法相。文殊有言於無言。淨名無言於無言。此三明宗雖同。而迹有淺深。所以言後於無言。知後於無知。信矣。
燈曰。夫窮源捨掉。末路遺鞭。此道理之必然。眾情之同是者也。原夫無生實際。至大廓如。迎之無前。隨之罔後。心思所不能到。言說所不能詮。其來舊矣。是以生死萬法。以心識為之本。言說為之詮。言說既形。文字競立。外其道者。既夥言而惑性。循乎道者。或多岐之亡羊。萬派千岐。紛紛原路。不有太覺。孰與指歸。此三十三大菩薩之所說法門。皆大覺之經常。無生之捷徑。或以言而言其道。或以言而遣其言。或以無言而遣其言。夫至于無言遣言。道亦至矣。文殊不云乎。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道至于是。可謂窮源。惟讓一默與維摩。維摩所以得專其美矣。然而既曰離諸問答。是則維摩言緒[A13]已露其鋒。亦不能辭文殊之一拂。但其間所示。雖復殊途。而其所用則成功不異。葢因倒因起。假路還家。道以言傳。非言說而無以指其要。言為糟粕。非遣言無以得其醇。遣言猶言。非默然無以會其致。是以會而歸之。殊途同轍。豈不以三十三門。門門須用其三。始則各依一門而修之。中則以無言而遣之。末則以默然而會之。無生之門。然後可得而入也。然則文殊菩薩。乃獨歎美於維摩者。亦必以默然而始會其極。非以默之可獨取。而言之可盡廢也。第其間關涉教義。理致精微。句味雖隨著於前。懸解試詳之於後。庶令慕道之賓。得旨而修造焉。重釋此義。其文為四。一明無生義。二明門義。三明不二法義。四明入義。無生之理。其猶天王賜以華屋。故首明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故次明之。雖得其門。須得入門之法。故第三明之。門名能通。通乎出入。故第四明之。智者因喻得解。知余所說。非繁芿也。
一明無生義者。仁王經明五忍。一伏忍。二順忍。三信忍。此在別圓地住之前。置而不論。四無生法忍。位在別圓初地初住。前釋雖曰義通三教。今正約圓教。以初住去。至等覺。皆無生法忍位也。五寂滅忍。別圓俱在玅覺。然別教但論破十二品無明。所謂以我家之真因。為汝家之極果。亦且置而不論。惟約圓玅覺位。為寂滅忍也。然此二忍。乃約破生住異滅根本無明。即以所破之惑立名。故初住始。破生相無明。故曰無生。玅覺破滅相無明。故名寂滅。今經明菩薩所證之法。故約無生法忍。為不二法門所入之理。故首章法自在菩薩。說入不二法門。乃云得無生法忍。章末結益。乃云五千菩薩得無生法忍。故知不二法門。所入堂奧。且以菩薩所證無生法忍。以為定體也。
二明門義者。門者譬喻也。譬如宅第。欲臻堂奧。必因門入。佛之法門。亦復如是。道因門入。故譬之以門。然有教門行門理門。三者不同。[A14]已如前說。今正明行門。故曰入不二法門。但門依理立。厥理有四。故能入之門。亦立為四。義雖有四。理則惟三。所謂三諦。一俗諦理。立一切法。設有門而入之。二真諦理。泯一切法。設空門而入之。三中諦理。雙照空有二邊法。設亦有亦空門而入之。雙遮空有二邊法。設非空非有門而入之。今品所入之門。即空門也。以云入無生法門故。雖是空門。義亦兼四。如所指二法。即有門也。所入不二法。即空門也。其間亦有空有雙忘。如生死涅槃。二俱不立。則雙非門也。既有雙非。豈無雙亦。一往且以空門而為之主。天台大師。每於四句之外。又立無言句。以收忘言之旨。須知無言之旨。亦有等降。不獨圓教。前之三教。亦復有之。又不獨佛教。西天外道。此土儒道二教。亦復有之。如論語云。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此孔氏之無言也。道德經云。道可道非常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此李氏之無言也。犢子云。世諦有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中。此西天外道之無言也。身子云。吾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此小乘三藏教之無言也。三乘同以無言說道。體法入真。此通教之無言也。大集無言童子。此別教之無言也。如來掩室於摩竭。淨名杜口於毗耶。此圓頓教之無言也。今人好以無言會道。為最上乘。不可以不知。此故涅槃經云。生生不可說。生不生不可說。不生生不可說。不生不生不可說。四教四門之外。各有無言句信矣。
三明不二法義者。不二法。即所入之無生也。謂如是之法。乃入不二之門也。今是無生之門。故云不二。涅槃既云生生不可說等。生不生。今經此文既有三十三人。各說所入不二法門。準例餘處餘經。亦有所說。生生所入不一法門。不生生所入亦[1]二亦不一法門。不生不生所入非二非不二法門。略如前經。有慧方便解。無慧方便縛。有方便慧解。無方便慧縛。慧即不二。方便即不一。自行即入不二。利他即入不一。如是之義。布在諸經。四句收之。罄無不盡。謂不二法門。不一法門。亦不二亦不一法門。非不二非不一法門。學者無得守隅害方可也四明入義者。入者。觀法也。準仁王纓絡楞嚴圓覺等經。大智度等論。明文了義。觀法有三。一空觀。二假觀。三中觀。此經約義亦有其三。[A15]已如前釋。今文入義。即空觀。以用不義盡不遮之故也。準前不二。既約四句分別。今之入義。亦有其四。一者入觀。即纓絡從假入空觀也。二者出觀。即纓絡從空出假觀也。三者亦入亦出觀。四者非入非出觀。即纓絡從空假入中道觀。雙照二諦。故是雙亦入出。雙遮二諦。故是雙非入出。以此而觀。故知入義。亦有四句也。入字既是能觀之觀。必有所觀之境。即下門字是也。然有事理二境。理境。即不二義。事境。即三十一人所說二法。此三十一法。不外摩訶止觀所觀十境。一陰入界境。二煩惱境。三病患境。四業相境。五魔事境。六禪定境。七諸見境。八上慢境。九二乘境。十菩薩境。如第一生滅。第二我我所。第三受不受。第四垢淨。第五動念。第六一相無相。此皆陰入界境也。第七菩薩心。菩薩境也。聲聞心。二乘境也。第八善不善。第九罪福。業相境也。第十有漏無漏。半屬陰入境。半屬二乘境。第十一有為無為。亦半屬陰入。半屬二乘。第十二世間出世間。[2]十三生死涅槃。同前兩屬。第十四盡不盡。第十五我無我。第十六明無明。第十七色空。第十八四種異空種異。此五境半屬事境。半屬理境。第十九眼色陰入境。第二十布施事境。迴向一切智。理境。第二十一空無相無作。二乘境。第二十二三寶。陰入境。兼於理境。第二十三身身滅。陰入兼理境。第二十四三業。業相境。第二十五罪福行同上。不動行。禪定境。第二十六從我起二。陰入境。第二十七有所得。陰入境。第二十八闇明。陰入境。第二十九樂涅槃不樂世間。陰入境。第三十正道邪道。陰入境。第三十一實不實。兩屬事理陰入界境。十雖不全。要而言之。所觀無非事理兩境也。何獨此中。如圓覺楞嚴。三觀法門。無非陰入界境。然觀此文。雖有一二兼乎餘境。其實陰入界境居多。葢後之九境。待發方觀。不發不觀。惟初一境。初心行人。觸處現前。故明境居多。[A16]已能曉此。則判教觀心。皆可知也。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十
校注
[0706001] 二上疑脫不字 [0706002] 十上當有第字【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9 冊 No. 348 維摩經無我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卍新續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CBETA 掃瞄辨識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九釋入不二法門品二。初釋品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