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十二
維摩詰所說經見阿閦佛品第十二
據經文所說。而有四義。先明觀佛方法。次明無沒無生。三明沒彼生此。第四方明見阿閦佛。將是譯人。欲令讀者取先義而見阿閦。則見阿閦時。不可以無三十八科法身觀門。亦須了如來居無沒無生。不妨示現娑婆國土有沒有生。亦欲令讀者以後言義而見我釋尊。以法身以無沒生示有沒生。既略三文。而獨標見阿閦佛。必有是意。而密隱其中也。
○二釋經文五。初明觀佛方法二。初如來問以何等而觀。
爾時世尊。問維摩詰。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乎。
肇公曰。向命文殊共來見佛。雖復舉目順俗。而致觀不同。如來逆覩其情。將顯其來觀之旨。以明佛事不可思議。故知而問也。
○二維摩答以觀佛之法二。初總竪大義。
維摩詰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肇公曰。佛者何也。葢窮理盡性大覺之稱也。其道虗玄。固[A1]已妙絕常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像測。同萬物之為。而居不為之域。處言數之內。而止無言之鄉。非有而不可為無。非無而不可為有。寂寞虗曠。物莫能測。不知所以名。故強為之覺。其為至也亦以極矣。何則。夫同於得者。得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失之。是以則真者同真。法偽者同偽。如來靈照冥諧。一彼實相。實相之相。即如來相。故經曰。見實相法。為見佛也。淨名自觀身實相。以為觀如來相。至義存於是。
燈曰。如自觀身實相者。先觀自清淨法身也。觀自既然。觀佛之身。豈不然乎。故曰亦然。第一切究竟諸佛。與夫分真菩薩。莫不具足三種身。一法身。二報身。三應身。天台大師云。法身者。師軌法性。還以法身為身。此身非色質。亦非心智。非陰入界之所攝持。強指法性為身耳。法性壽者。非報得命根。亦無連持。強指不遷不變名之為壽。此壽非長量。亦非短量。無延無促。強指法界同虗空量。此即非身之身。無壽之壽。不量之量也。報身者。修行所感。法華云。久修業所得。涅槃云。大般涅槃修道得故。如如智照如如境。菩提智慧與法性相應相冥。相應者。如函葢相應。相冥者。如水乳相冥。法身。非身非不身。智既應冥。亦非身非不身。強名此智為報身。法壽。非壽非不壽。智既應冥。亦非壽非不壽。強名非壽為壽。法量。非量非無量。智既應冥。亦非量非無量。強名無量為量也。應身者。應同萬物為身也。應同連持為壽也。應同長短為量也。智與體冥。能起大用。如水銀和真金。能塗諸色像。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能為身非身。能為常壽。為無常壽。能為無量。能為有量。今經雖曰但觀法身。乃是即應身。非應身以為法身。何也。葢如來現住菴摩羅園。雖曰猶如須彌山王處于眾寶師子之座。乃即劣現勝。而八相之迹宛然。如曰非三際五陰。實即應身。有前際入胎而來。後際入滅而去。中際八十而住。相好之色炳如。智慧心智灼爾。故大士即此而觀。一一非之。即是法身。其若離應別觀。又何異緣理斷九偏觀真常淨識之教哉。
○二別明觀法三。初正明觀法四[1]十。初以非三際觀。
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
釋迦如來應同眾生。有去來今。是以前際從兜率來降神母胎。後際從霜林入滅而去。今則八十一歲。中間正住毗耶菴園。但此應迹隨機。所見不同。大機所見。八相難思。若應小乘。八種皆劣。大示出沒。如水之波。全法界身。八皆勝玅。小乘生滅。體是無常。如火燒薪。終歸灰斷。今維摩居士。所見所觀。乃大乘圓頓之機。即應身前際來。而不見其來。後際去。而不見其去。今現在住。而不見其住。故小般若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二以非五陰觀。
不觀色。不觀色如。不觀色性。不觀受想行識。不觀識如。不觀識性。
此即應身色心。而觀法身也。葢應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色。與夫轉八識成四智之心。開之則為五陰。若凡夫肉眼。與菩薩法眼。則觀色為色。心為心。名為觀色。二乘慧眼。則觀色如心如。分真菩薩佛眼。則觀色性識性。今居士。乃以究竟佛眼。觀如來應身色心。非色。非色如。非色性。即見法身。
○三以非四大觀。
非四大起。同於虗空。
應身之色。既應同凡夫。亦必摶父精母血四大而有身。今以居士佛眼所觀。即四大非四大。色相無相。同於虗空。
○四以非六入觀。
六入無積。眼耳鼻舌身心[A2]已過。
應身雖有六入。以即法身。故思六情不積。[A3]已過者。言超之也。
○五以非三界觀。
不在三界。三垢[A4]已離。
應身雖在三界。[A5]已不同眾生而有見思之垢。況即是法身。豈為三垢所染。而必在三界哉。
○六以三脫觀。
順三脫門。具足三明。與無明等。
此雖應同二乘。順三脫。具三明。然能證入。無明實性即佛性。以其無明即是法身故也。
○七以一異觀。
不一相。不異相。
應同眾生。玄通一切。萬法一心謂之一。一心萬法謂之異。即萬而一。則不一。即一而萬。則不異。應色尚然。即應而法。豈有一異相哉。
○八以自他觀。
不自相。不他相。
應同眾生。宛爾自他。應即法身。自他圓泯。
○九以無相取相觀。
非無相。非取相。
應同二乘。則無有相。應同眾生。則有取相。觀應即法。故雙非二邊。
○十以此岸彼岸觀。
不此岸。不彼岸。不中流。而化眾生。
應同眾生。則在此岸也。[A6]已成佛道。則在彼岸也。謂在此。而又[A7]已登彼岸。謂在彼。而又應同眾生。是則不在此。不在彼。而居中流。是三皆應迹也。今觀即應即法。故不此不彼亦不中流也。
○十一以寂不觀。
觀於寂滅。亦不永滅。
觀於寂滅。全應即法也。亦不永滅全。法起應也。所謂。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即應身是也。
○十二以此彼觀。
不此不彼。不以此。不以彼。
應同眾生。故自不此也。全應即法。故自不彼也。然則方此方彼。實不以此而為此。以彼而為彼也。
○十三以智識觀。
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
苟可以智知。則應隨涅槃。苟可以識識。則應隨生死。其實應同涅槃。而不隨涅槃。應同生死。而不隨生死。今觀即應即法。即法即應。豈可以智知。以識識哉。
○十四以晦明觀。
無晦無明。
應同生死長夜。謂之晦。應同涅槃慧日。謂之明。今觀應即法身。尚何晦明之有哉。
○十五以名相觀。
無名無相。
應同娑婆。厥字釋迦。名也。名能召體。相好光明。相也。即應而法。名即無名。即法而應。相即無相。
○十六以強弱觀。
無強無弱。
應同丈夫。雄猛葢世。謂之強。應同善逝。慈柔愛物。謂之弱。然則即應而法。而強弱敦居。
○十七以淨穢觀。
非淨非穢。
應同極樂。在淨而淨也。應同娑婆。在穢而穢也。然則即應而法。則淨穢俱非。
○十八以在方離方觀。
不在方。不離方。
應同娑婆。則在方也。應必異人。則離方也。然則即應而法。法身無在而無不在。無在。故不在方。無不在。故不離方。
○十九以有為無為觀。
非有為。非無為。
應同生死。有為也。應同涅槃。無為也。然則即應而法。有無誰名。
○二十以說示觀。
無示無說。
應同世間。降生毗藍。一手指天。一手指地。東西各行七步示也。作師子吼。云天上天下惟我獨尊。說也。然則即應而法。本無示說。餘可類知也。
○二十一以蔽度觀。
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進不怠。不定不亂。不智不愚。不誠不欺。
應同眾生。而有七蔽。以七度門而破之。國城妻子。猶如涕唾。踰城出家。落紺衣皮。生忍法忍。耐饑耐寒。精進六年。形枯骨立。一心在定遊戲諸禪。以智慧力。裂愚癡網。不辜[A8]己靈。不欺眾生。然則即應而法。本無有慳。何必行施。本無有欺。何必以誠。
○二十二以來去出入觀。
不來不去。不出不入。
應示同居。有來有去。應不同凡。出禪入禪。然則即應而法。本無來去。出入之迹。可得而求。
○二十三以言語道斷觀。
一切言語道斷。
即應而法。即言說無言說。故言語道斷。
○二十四以福田不福田觀。
非福田。非不福田。
始應同凡。故不福田。修成佛道。故成福田。然則即應而法。二者俱離。故非福田。非不福田也。
○二十五以應供不應供觀。
非應供養。非不應供養。
始未福田。不應供也。後成福田。是應供也。然則即應而法。法身。則非應供。非不應供也。
○二十六以取捨觀。
非取非捨。
應同眾生。故捨生死煩惱。取菩提涅槃。即應而法。則非取非捨。
○二十七以有相無相觀。
非有相。非無相。
應同輪王。故有相也。體若虗空。故無相也。即應而法。又非有相非無相矣。
○二十八以同真際等法性觀。
同真際。等法性。不可稱。不可量。過諸數量。
此文則直以應身。同法身真際。不可稱量。過諸數量而觀也。
○二十九以大小觀。
非大非小。
應同眾生。或現大身。滿虗空中。或現小身。丈六八尺。今觀即應而法。本非其大。亦非其小也。
○三十以見聞觀。
非見非聞。
應同眾生。有相好光明之可見。有八音四辨之可聞。今觀即應而法。五眼之不能見。五耳之不能聞也。
○三十一以覺知觀。
非覺非知。
應同眾生。覺知無異。即應觀法。大覺正知。
○三十二以眾結縛觀。
離眾結縛。
應同眾生。具諸結縛。即應觀法。結縛原離。
○三十三以諸智眾生觀。
等諸智。同眾生。
即應之法。雖非三乘等智一切眾生所及。然而不等而等。不同而同。亦其惟法身乎。
○三十四以諸法分別觀。
於諸法。無分別。
應同眾生。隨機說法。故有分別也。今觀即應而法。故於諸法。而無分別也。
○三十五以得失觀。
一切無得無失。
應同眾生。得亦得之。失亦失之。即應觀法。得而不得。失而不失也。
○三十六以濁惱觀。
無濁無惱。
應來娑婆。於五濁惡世。得無上菩提示有濁惱也。今觀即應而法。尚何濁惱之有。
○三十七以作起觀。
無作無起。
應同眾生。始成正覺。作之起之。觀應即法。即作起而本無作起。
○三十八以生滅觀。
無生無滅。
應同眾生。王宮生。而雙林滅。又復八相成道。亦為大小四相所遷。則似有生滅。今觀應即法。如水之波。波相雖殊。而水之為性。元無生滅也。
○三十九以畏憂喜厭觀。
無畏無憂。無喜無厭。
應同眾生。有死苦之可畏。有老病之可憂。有出家之可喜。有塵勞之可厭。今觀應身即法。則無畏無憂。無喜無厭。
○四十以[A9]已當今有觀。
無[A10]已有。無當有。無今有。
不可以一切言說顯示。
總而觀之。應身世間。雖如上指。而有一切言說顯示。今觀即應身而是法身。寥如廓如寂如昭如。實不可以一切言說顯示之也。
○二承上結成。
世尊。如來身為若此。作如是觀。
○三顯觀正邪。
以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上觀字平聲呼。第二觀字去聲呼。謂能作如上實相法身而觀。則觀法皆正。不則成邪僻觀矣。
約教判者。若離色而別觀法身。乃成別教但中之觀。能如上解。即應離應而觀。即圓頓觀也。釋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豈非顯觀邪正中[A13]已揀偏教乎。
觀解者。觀一念心。真如不變隨緣。即是全法起應。隨緣不變。即是全應即法。如日用根塵相對。一念心起。必屬一界。於日用中時時對。數數起。苟能稱性一一觀之。莫非不變隨緣隨緣不變。則時時即法而應。念念即應而法。是為觀心實相觀佛亦然也。
○二明無沒無生二。初問何沒何生。
爾時舍利弗。問維摩詰。汝於何沒。而來生此。
什公曰。見其神德奇絕。來處必尊。故問其所從也。維摩恐人人存沒生。故下反問。以明無沒生。亦云。或有謂維摩生分未盡。故問其沒生。下答不盡善不長惡。明生分盡也。不直答者。一欲屈聲聞。二不欲自顯所從之美也。
○二答無沒無生三。初法二。初以汝得問明二。初問。
維摩詰言。汝所得法。有沒生乎。
肇公曰。逆問其所得。以證無沒生也。所得法。即無為無相法也。
○二答。
舍利弗言無沒生也。
○二結成無沒。
若諸法無沒生相。云何問言汝於何沒而來生此。
聲聞與菩薩。所證大小深淺雖異。其所證本有無沒生之理一也。汝之所證。既無沒生。而何反問於我。
○二譬二。初問。
於意云何。譬如幻師幻作男女。寧沒生耶。
幻師知幻作幻。必不謂其幻實。聖人證幻行幻。豈復存沒生見耶。
○二答。
舍利弗言無沒生也。
○三合四。初引佛說合二。初問。
汝豈不聞。佛說諸法如幻相乎。
○二答。
答曰如是。
○二以此反詰。
若一切法如幻相者。云何問言汝於何沒而來生此。
肇公曰。生猶化存。死猶化往。物無不爾。獨𨵃何為。
○三示沒生妄。
舍利弗。沒者為虗誕法。壞敗之相。生者為虗誑法。相續之相。
菩薩雖沒。不盡善本。雖生。不長諸惡。
什公曰。凡夫死時。起惡滅善。既生。則眾惡增長。菩薩則不然。復次凡夫善本盡。故命終。長顛倒惡心。然後受生。菩薩則不然。法化清淨。隨意所之。故無此一患。無此一患。則雖迹有去來。而非沒生之謂也。上先以性空明無沒生。今以法化自在明無沒生。求之二門。則沒生無寄。而問沒生。失之遠矣。
燈曰。論無沒無生之義。維摩居士。[A16]已示之前文矣。如曰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即繼之曰。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則尚何沒生之有。而舍利弗。乃佯為不聞。而復興是問者。將請維摩闡明雖無沒生。而不妨示以沒生。示以沒生。則雖沒生而元無沒生。是以方當賓主盤桓未竟之頃。而如來遽示以沒生之迹。而云於玅喜國沒而來生此。然而維摩既曰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則本迹法應。如水成波波還即水。厥道與如來同。德而齊旨也。
○三明示沒示生三。初如來示維摩沒生。
是時佛告舍利弗。有國名妙喜。佛號無動。是維摩詰於彼國沒。而來生此。
肇公曰。上答無生。此出生處。應物而唱。未始無益。
○二身子讚美希有。
舍利弗言。未曾有也。世尊。是人乃能捨清淨土。而來樂此多怒害處。
○三維摩示非妄合三。初立日光譬二。初問。
維摩詰語舍利弗。於意云何。日光出時。與冥合乎。
○二答。
答言不也。日光出時。則無眾冥。
○三明日光用二。初問。
維摩詰言。夫日何故。行閻浮提。
○二答。
答曰。欲以明照。為之除冥。
○三明菩薩亦然。
維摩詰言。菩薩如是。雖生不淨佛土。為化眾生。不與愚闇而共合也。但滅眾生煩惱闇耳。
○四明現玅喜國十四。初大眾渴仰欲見。
是時大眾渴仰。欲見妙喜世界。無動如來。及其菩薩聲聞之眾。
○二佛命維摩為現。
佛知一切眾會所念。告維摩詰言。善男子。為此眾會。現妙喜國無動如來。及諸菩薩聲聞之眾。眾皆欲見。
什公曰。為不修淨國及往生者。現其剎也。不遙現而接來者。將顯維摩神力故也。即事則情悅而悟深。故舉令現此事耳。
燈曰。今時禪流。多不信別有淨土可生。雖有知信。又不願往生者。翻引淨名前文隨其心淨則佛土淨語。便言心淨便是佛土淨。不必求生。請觀今文。維摩示現。及有十四那由他人發心願生。為何如品也。
○三維摩心念攝取。
於是維摩詰心念。吾當不起于座。接妙喜國。鐵圍山川。溪谷江河。大海泉源。須彌諸山。及日月星宿。天龍鬼神。梵天等宮。并諸菩薩聲聞之眾。城邑聚落。男女大小。乃至無動如來。及菩提樹。諸玅蓮華。能於十方。作佛事者。
肇公曰。屈尊為難。故言乃至。彼菩提樹及妙蓮華。皆能放光明。於十方作佛事。及華上化佛菩薩。亦於十方作佛事。皆通取來也。
三道寶階。從閻浮提。至忉利天。以此寶階。諸天來下。悉為禮敬無動如來。聽受經法。
肇公曰。欲天報通。足能凌虗。然彼土以寶階嚴餝為遊戲之路。故同以往反也。
閻浮提人。亦登其階。上昇忉利。見彼諸天。
肇公曰。嚴淨之土。福慶所集。人天之報。相殊未幾。故同路往反。有交遊之歡娛也。
妙喜世界。成就如是無量功德。上至阿迦尼吒天。下至水際。以右手斷取。如陶家輪。入此世界。猶持華鬘示一切眾。
什公曰。梵本云如斷泥。今言如陶家輪。明就中央斷取。如陶家輪。下不著地。四邊相絕也。
○四維摩現通持來。
作是念[A17]已。入於三昧。現神通力。以其右手。斷取妙喜世界。置於此土。
○五彼土菩薩求救。
彼得神通菩薩。及聲聞眾。并餘天人。俱發聲言。唯然世尊。誰取我去。願見救護。
肇公曰。大通菩薩。逆見變瑞。為眾而問。其餘天人。未了而問。恐畏未盡。故求救護。
○六無動如來告知。
無動佛言。非我所為。是維摩詰神力所作。
○七無通菩薩罔措。
其餘未得神通力者。不覺不知[A18]己之所往。
○八此彼二土如本無異。
妙喜世界。雖入此土。而不增減。於是世界。亦不迫隘。如本無異。
○九吾佛告眾觀不。
爾時釋迦牟尼佛。告諸大眾。汝等且觀妙喜世界。無動如來。其國嚴餝。菩薩行淨。弟子清白。皆曰唯然[A19]已見。
十佛令學佛之道。
佛言。若菩薩欲得如是清淨佛土。當學無動如來所行之道。
○十一經敘見土獲益。
現此妙喜國時。娑婆世界。十四那由他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十二眾願皆得往生。
皆願生於妙喜佛土。
○十三佛記當生彼國。
釋迦牟尼佛。即記之曰。當生彼國。
○十四益[A20]已還復本處。
時妙喜世界。於此國土。所應饒益。其事訖[A21]已。還復本處。舉眾皆見。
○五願得土獲通二。初佛問身子見不。
佛告舍利弗。汝見此妙喜世界及無動佛不。
○二身子願眾得土二。初願得土得通。
唯然[A22]已見。世尊。願使一切眾生。得清淨土。如無動佛。獲神通力。如維摩詰。
○二顯聞持功德二。初顯現今善利。
世尊。我等決得善利。得見是人。親近供養。
○二顯現未善利八。初聞經善利。
其諸眾生。若今現在。若佛滅後。聞此經者。亦得善利。
○二三慧善利。
況復聞[A23]已。信解受持。讀誦解說。如法修行。
○三手得善利。
若有手得是經典者。便為[A24]已得法寶之藏。
○四解修善利。
若有讀誦解釋其義。如說修行。則為諸佛之所護念。
○五供養善利。
其有供養如是人者。當知則為供養於佛。
○六書持善利。
其有書持此經卷者。當知其室則有如來。
○七隨喜善利。
若聞是經。能隨喜者。斯人則為趣一切智。
○八信說善利。
若能信解此經乃至一四句偈。為他說者。當知此人。即是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諸經顯聞持功德。多出自金口。此品之末。舍利弗欽言聞持功德者。以其聲聞智慧上首。聞之全。益之深。感之切也。正以是經之作。多為彈斥小乘。褒歎圓大。而其要者。又在游戲神通。淨佛國土。教化眾生。而聲聞在昔十二年中。於是三者。曾無一念好樂。是以如來。與維摩文殊。特於此經。恢之揚之開之示之。觀其當時。雖未全體擔荷。其於恥小慕大。獲生酥益。亦以深矣。
觀解。亦準前可知。若欲更伸明之。則觀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而本無沒生。即假故。不妨從玅喜國來生此土。即中故。即沒生而非沒生。雖非沒生。而雙照沒生。而非沒生。至於玅喜國土。則觀其本具國土一千。不動如來。則觀其一念寂然不動。而持經功德。義極於此。又何勝如之。
○第十三釋法供養品二。初釋品題。
維摩詰所說經法供養品第十三
義見於經可知。
○二釋經文二。初明法之供養二。初天帝發起四。初讚所說經。
爾時釋提桓因。於大眾中白佛言。世尊。我雖從佛及文殊師利聞百千經。未曾聞此不可思議自在神通決定實相經典。
肇公曰。說經將訖。舍利弗[A25]已慶美於上。帝釋復欣其所遇。而致歎也。此經言雖簡約。而義包羣典。坐不踰日。而備覩通變。大乘微遠之言。神通感應之力。一時所遇。理無不盡。又以會我為妙。故歎未曾有也。
○二聞者必得。
如我解佛所說義趣。若有眾生聞此經法。信解受持。讀誦之者。必得是法不疑。
○三況出修行。
何況如說修行。斯人則為閉眾惡趣。開諸善門。常為諸佛之所護念。降伏外學。摧滅魔怨。修治菩提。安處道場。履踐如來所行之跡。
○四供養護持。
世尊。若有受持讀誦如說修行者。我當與諸眷屬供養給事。所在聚落城邑山林曠野。有是經處。我亦與諸眷屬聽受法故。共到其所。其未信者。當令生信。其[A26]已信者。當為作護。
○二如來宣說五。初助喜天帝。
佛言。善哉善哉。天帝。如汝所說吾助爾喜。
○二明經力用。
此經廣說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不可思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受持福勝。
是故天帝。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供養是經者。則為供養去來今佛。
肇公曰。善其護持之意也。三世菩提不思議道。皆陳在此經。若受持護養。則為供養三世諸佛。故助汝喜。
○四校量功德四。初舉所校福。
天帝。正使三千大千世界。如來滿中。譬如甘蔗竹葦稻麻藂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或以一劫。或減一劫。恭敬尊重。讚歎供養。奉諸所安。至諸佛滅後。以一一全身舍利。起七寶塔。縱廣一四天下。高至梵天。表剎莊嚴。以一切華香瓔珞幢幡伎樂微妙第一。若一劫。若減一劫。而供養之。
○二問其多不。
天帝。於意云何。其人植福。寧為多不。
○三天答其多。
釋提桓因言。多矣世尊。彼之福德。若以百千億劫。說不能盡。
○四受持功多。
佛告天帝。當知是善男子善女人。聞是不可思議解脫經典。信解受持。讀誦修行。福多於彼。所以者何。諸佛菩提。皆從此生。菩提之相。不可限量。以是因緣。福不可量。
○五引古證成四。初所植福田。
佛告天帝。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時世有佛。號曰樂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大莊嚴。佛壽二十小劫。其聲聞僧。三十六億那由他。菩薩僧有十二億。
○二能植之人。
天帝。是時有轉輪聖王。名曰寶葢。七寶具足。王四天下。王有千子。端正勇健。能伏怨敵。
○三財法供養二。初明財供二。初輪王供養。
爾時寶葢。與其眷屬。供養藥王如來。施諸所安。至滿五劫。
○二千子供養。
過五劫[A27]已。告其千子。汝等。亦當如我。以深心供養於佛。於是千子受父王命。供養藥王如來。復滿五劫。一切施安。
肇公曰。上以財供養。校受持即法供養也。如來將成法供養義。故引成事。以為證焉。
○二明法供養二。初月葢思惟供養殊勝。
其一王子。名曰月葢。獨坐思惟。寧有供養殊過此者。
什公曰。冀或有大德諸天殊特供養。若有過此。慕欲及之。云雖[A28]己所珍。不能上悅聖心。冀所珍之外。有以暢其誠心。故發斯念。更推勝供也。
○二空聲告以法供養最勝五。初天聲告與。
以佛神力。空中有天曰。善男子。法之供養。勝諸供養。
什公曰。若財供養。則於佛無用。於眾生無益。故非所欣也。如來積劫累功。本為眾生。若奉順經典。如說修行。則稱悅聖心。乃真供養也。
○二反問法供。
即問。何謂法之供養。
○三命往問佛。
天曰。汝可往問藥王如來。當廣為汝說法之供養。
○四行詣白佛。
即時月葢王子。行詣藥王如來。稽首佛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諸供養中法供養勝。云何名為法之供養。
○五佛明告之二。初示甚深經義十二。初示佛說深經。
佛言。善男子。法供養者。諸佛所說深經。
什公曰。三藏及雜藏菩薩藏。五藏經也。上四藏。取中深義說寶相等。故得為深經也。從此至下十方三世諸佛所說。盡是廣歎佛所說深經。未明受持修行法供養義也。
○二讚微妙難見。
一切世間。難信難受。微妙難見。清淨無染。
肇公曰。深經。謂方等第一義經也。其旨深玄。非有心之所得。微妙無像。非明者之所覩。超絕塵境。無染若空。欲以有心有明而信受見者。不亦難乎。自此下美深經之旨。諸佛所說深經。即佛法身也。夫財養養四體。法養養法身。若能護持斯經。令法身增廣者。此供養之上也。
○三奪思惟分別。
非但分別思惟之所能得。
肇公曰。第一義經。微遠無相。自非明哲。孰能分別。業之差別。雖由分別。然非分別之所能得。得之者。其唯無分別乎。
○四為法持攝印。
菩薩法藏所攝。陀羅尼印印之。
肇公曰。菩薩法藏之所攝。固非小乘之理。總持印之所印。固非域中之道。總持所印。所印必真。法藏所攝。所攝必實。既藏以法藏。印以總持。豈是常人所能開發。以明法寶深固難可闚𨵦也。
生公曰。陀羅尼者。持也。若持實相不失。於諸天人魔梵之中。不復畏有不通之義。譬若以王印為信。關津諸禁莫能呵留。果是印持所印之經。則無有礙。
○五明深法力用。
至不退轉。成就六度。
○六顯功德廣大。
善分別義。順菩提法。眾經之上。
肇公曰。三藏十二部。方等為第一。
○七顯生善滅之心。
入大慈悲。離眾魔事及諸邪見。
肇公曰。魔。四魔。見。六十二見。
○八顯順緣無相。
順因緣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命。空無相為作無起。
什公曰。若法定有。則不生滅。若法全無。亦不生滅。不生不滅。則與因緣相違。深經所說。非有非無。非有非無。故順因緣法也。
肇公曰。法從因緣生。緣生則無自性。無自性則無主。無主則無我人壽命。惟空無相無作無起。此深經之所順也。
生公曰。此則因緣法矣。
○九顯有大功能四。初能令坐於道場。
能令眾生坐於道場而轉法輪。諸天龍神乾闥婆等所共歎譽。
○二能令入佛法藏。
能令眾生入佛法藏。攝諸賢聖一切智慧。說眾菩薩所行之道。依於諸法實相之義。明宣無常苦空無我寂滅之法。
肇公曰。不依實相辨四非常者。非平等教也。依實相。乃曰明也。
○三能拔毀禁眾生。
能救一切毀禁眾生。
什公曰。小乘法中。五逆罪及犯四重禁。則皆棄而不救。大乘深法。則無不救也。
○四能怖畏魔外。
諸魔外道及貪著者。能使怖畏。
肇公曰。毀四禁。犯五逆。小乘法所不能救。眾魔外道。貪著豪恣。小乘法所不能滅。能救能滅者。其唯大乘方等深經乎。
○十顯聖賢共歎。
諸佛賢聖所共稱歎。
○十一顯背苦示樂。
背生死苦。示涅槃樂。
○十二顯諸佛所說。
十方三世諸佛所說。若聞如是等經。信解受持讀誦。以方便力。為諸眾生分別解說。顯示分明。守護法故。是名法之供養。
肇公曰。如是等經。盡諸佛法身也。若聞斯經。能信解護持宣示分別。令大法增廣者。名法之供養。成法身也。
○二如說修行二。初總示。
又於諸法如說修行。
什公曰。上章明奉順經典真法供養也。如說修行。通舉六度也。十二因緣以下。明得無生忍以實智慧隨順實法也。
燈曰。既曰又於諸法如說修行。則知十方三世諸佛。所示修行法門。莫不本於諸大乘經也。今之末世。大成可笑。講者既不覽教照心。惟逞風力狂慧。及其老也病也倦也。一念無常。操修無本。臨岐倉皇而覔路。東西馳走以無門。方事參禪。精力[A29]已弊。方事念佛。妄想紛馳。厭契經為無用之物。束之高閣。排講肄為童蒙之堂。恣其喧譁。良由生來學問無頭眾源失本。甘心老死。悔亦奚為。至于爭趨教外別傳。心麤氣大。尚輕諸佛。況復眾經。參話頭而經年不悟。力量不充。拚死力而曉夜勞神。嘔心咯血。既無愛養心識之善資。復乏策發神解之玅術。病魔一入。湯藥不暇。救死孜孜。誰言出死。以由末世學佛者雜濫。無正師承。不本契經故也。
○二別明六。初隨緣離邪得果。
隨順十二因緣。離諸邪見。得無生忍。決定無我。無有眾生。
肇公曰。不悟緣起。故有邪見之迷封我之惑。若如說行。則得明慧。明見十二因緣根源所由。故能斷諸邪見。得無生忍。無復吾我眾生之想也。見緣如緣。謂之隨順。明白有無。謂之決定。皆智用之別稱也。
○二因緣果報無違。
而於因緣果報。無違無諍。離諸我所。
肇公曰。無違無諍。即隨順義也。五受陰身。及家屬所有因緣果報。即我所也。若能明見因緣果報之性。順而無違。則離諸我所也。上直觀因緣。知無造所。故離我見。今觀因緣果報。知無屬者。故離我所見也。
○三常能無違四依四。初依義。
依於義。不依語。
肇公曰。至義非言宣。尋言則失至。且妙理常一。語應無方。而欲以無方之語。定常一之理者。不亦謬哉。是以依義不依語者。見之明也。
○二依智。
依於智。不依識。
肇公曰。六識。識六塵而[A30]已。不能分別是非。分別是非。其惟正智乎。是以行者。依智不依識也。
○三依了義。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肇公曰。佛所說經。自有義旨分明。盡然易了者。應依。亦有應時之經。詭言合道。聖意難知。自未了者。不可依也。
○四依法。
依於法。不依人。
什公曰。佛言。我泥洹後。當依止四法以為大師。所謂四依法也。明此四法可依止可信受也。依於法不依人者。法謂經教也。當依經法。不可以人勝故背法依人也。法有二種。一文字語言。二義法。莫依語也。義亦有二種。一識所知義。二智所知義。識則唯求虗妄五欲。不求實利。智能求實利。棄五欲。故依智所知義。不依識所知義。為求智所知義。故依智也。智所知義。亦有二種。一了義經。二不了義經。不了義經。如佛說殺父母無罪。未分別。是不了義也。若言無明是父。愛是母。生死根本。故名父母。斷其本。則生死盡。故言殺之無罪。既分別。是了義經也。復次若佛言。佛是人中第一。涅槃是法中第一。如是等皆名了義也。是故當依了義經。莫依不了義經。
○四順法無入無歸。
隨順法相。無所入。無所歸。
肇公曰。法。即下因緣法也。上順因緣。知法無生。今順因緣。知法無盡也。法從緣而有。從緣而無。其有。不從未來來。其無。不歸入過去去。故曰無入無歸也。
○五修行因緣還滅。
無明畢竟滅故。諸行亦畢竟滅。乃至生畢竟滅故。老死亦畢竟滅。
什公曰。此即四依中如實法也。上十二因緣。明如說修行隨順因緣故得無生法忍。今明行四依。依十二因緣如實相也。
作如是觀。十二因緣無有盡相。不復起見。是名最上法之供養。
肇公曰。滅盡義一。既曰畢竟滅。而曰無盡者。何耶。夫滅生於不滅。畢竟常滅。則無不滅。無不滅。則滅無所滅。滅無所滅。即是無盡義也。又曰。上觀因緣無生。離常我等諸見。今觀因緣無盡。離斷滅等諸見。
○六聞法獲益。
佛告天帝。王子月葢。從藥王佛。聞如是法。得柔順忍。
什公曰。柔謂軟鈍也。於實相法。未能深入。軟智軟信。隨順不違。故名柔順忍也。
○七解衣供養。
即解寶衣嚴身之具。以供養佛。
○八願行法供。
白佛言世尊。如來滅後。我當行法供養守護正法。願以威神。加哀建立。令我得降伏魔怨。修菩薩行。
什公曰。四魔合為三怨。一煩惱。二天魔。三外道也。如來滅後。月葢道力未具。若不加威神。則為魔所壞。不能降伏。故請加威神。
○九佛為授記。
佛知其深心所念。而記之曰。汝於末後。守護法城。
○十出家證果。
天帝。時王子月葢。見法清淨。聞佛授記。以信出家。修習善法。精進不久。得五神通。具菩薩道。得陀羅尼無斷辯才。
什公曰。是聞持也。
○十一滅後流通。
於佛滅後。以其所得神通總持辯才之力。滿十小劫。藥王如來。所轉法輪。隨而分布。
○十二所化者眾。
月葢比丘。以守護法勤行精進。即於此身。化百萬億人。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立不退轉。十四那由他人。深發聲聞辟支佛心。無量眾生。得生天上。
○十三結會古今三。初寶葢因果。
天帝。時王寶葢。豈異人乎。今現得佛。號寶𦦨如來。
○二千子因果。
其王千子。即賢劫中千佛是也。從迦羅鳩孫䭾為始得佛。最後如來。號曰樓至。
○三月葢因果。
月葢比丘。則我身是。
○四結成供養。
如是天帝。當知此要。以法供養。於諸供養為上。為最第一無比。是故天帝。當以法之供養供養於佛。
判教者。藥王如來。為月葢王子所說法之供養。其間如法修行。最要旨歸。在於隨順十二因緣還滅之觀。天台大師。判四諦十二因緣六度。不獨局於三乘各自攝屬。一一通於四教。秪如十二因緣。即有四種。一思議生滅十二因緣。此可通於藏教三乘人修。二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此則通於通教三乘人修。三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此則局於別教菩薩人修。四不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此則惟在圓頓教佛界人修。今經說在方等。斷非藏教。所修之法。是則約義。通於衍門三教。而正意在圓可知。
觀解者。觀一念心。具足十二因緣。[A31]已如前說。而復觀此。攝為三道。觀苦道即法身。是為中觀。觀惑道即般若。是為空觀。觀業道即解脫。是為假觀。
○大段正宗分竟。此下入第三流通分。四明大師云。流名下注。通名不雍。令正法之水。從今以注當。聖教筌蹄。不雍於來世。故有第三流通分也。為二。初品題。二經文。今初先列品題。
維摩詰所說經囑累品第十四。
囑者。付囑。累則連累。金口吐宣。雖則貴重。謙言下付。有若累焉。弟子則曲躬低頭。合掌承命。再三加意。畢世流通。
○二釋經文三。初如來囑累三。初直以法付。
於是佛告彌勒菩薩言。彌勒。我今以是無量億阿僧祗劫。所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付囑於汝。
什公曰。不付阿難。以其無有神力不能廣宣。故不付也。維摩非此土菩薩。故不囑也。文殊遊無定方故不囑。囑彌勒者。以於此成佛故。佛自以神力宣布。欲成彌勒功業故也。
燈曰。阿難付在後章。使其記憶結集。以傳正像末法之中。以遂流通。今之注釋。是其功也。
○二令廣宣流布三。初命無令斷絕。
如是輩經。於佛滅後末世之中。汝等當以神力廣宣流布。於𨶒浮提。無令斷絕。
肇公曰。城高則衛生。道尊則魔盛。自非神力。無以制持。故勸以神力也。
○二釋當有大機。
所以者何。未來世中。當有善男子善女人。及天龍鬼神。乾闥婆羅剎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樂于大法。若使不聞如是等經。則失善利。
什公曰。若不聞此經。或墜二乘。則失大乘善利。
○三明必多信樂。
如此輩人。聞是等經。必多信樂。發希有心。當以頂受。隨諸眾生。所應得利而為廣說。
肇公曰。法之通塞。損益若是。故勸彌勒。頂受廣說。
○三揀機遠惡三。初令當知二相二。初標。
彌勒當知。菩薩有二相。
○二釋。
何謂為二。一者好於雜句文餝之事。二者不畏深義。如實能入。若好雜句文餝事者。當知是為新學菩薩。若於如是無染無著甚深經典。無有恐畏。能入其中。聞[A32]已心淨。受持讀誦。如說修行。當知是為久修道行。
○二告復有二相二。初標。
彌勒。復有二法。名新學者。不能決定於甚深法。
○二釋。
何等為二。一者所未聞深經。聞之驚怖生疑。不能隨順。毀謗不信。而作是言。我初不聞。從何所來。二者若有護持解說如是深經者。不肯親近供養恭敬。或時於中說其過惡。有此二法。當知是新學菩薩。為自毀傷。不能於深法中調伏其心。
肇公曰。一毀法。二毀人。
○三告復有二法二。初標。
彌勒。復有二法。菩薩雖信解深法。猶自毀傷。而不能得無生法忍。
○二釋。
何等為二。一者輕慢新學菩薩。而不教誨。二者雖信解深法。而取相分別。是為二法。
肇公曰。因其所解。而取相分別。雖曰為解。未合真解。此學者之內患也。
○二會眾流通四。初彌勒流通五。初遵命遠惡。
彌勒菩薩聞說是[A33]已。白佛言。世尊。未曾有也。如佛所說。我當遠離如斯之惡。
肇公曰。一生大士。豈有如斯之惡。聞而後離耶。發斯言者。為未離者耳。
○二遵命奉持。
奉持如來無數阿僧祗劫所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三與其念力。
若未來世善男子善女人。求大乘者。當令手得如是等經。與其念力。使受持讀誦為他廣說。
什公曰。以神通加其念力。令不忘也。問曰。昔時魔常來下壞亂學人。今何因不來答曰。優婆掘恩力故。佛在世時。有外道薩遮尼犍。大聰明。能論議。心大憍慢。知佛法尊妙。意欲出家。問佛言。我若出家。智德名聞。如佛不。佛言。不得。又問得如舍利弗不。佛言。不得。如是一一問五百弟子。乃至問得如羅睺羅不。答言。不得。於是尼犍言。我出家既不得如佛。又不得如弟子。何用出家。又問。後當得不。佛言。後世無諸大人。然後當得。尼犍命終[A34]已。佛泥洹後百年。阿育王時生。出家學道。得阿羅漢。有大名聲。教化國人。令得阿羅漢者。除度夫不度婦。度婦不度夫。不在數中。但取夫婦俱時得羅漢者。以算子數之。積算滿屋。後泥洹時。以算子燒身。不假餘物。未泥洹時。嘗於林中坐禪。見一餓狗。饑羸將死。常與諸比丘共分食與之。狗遂腹脹欲死。諸比丘。各各繩床圍繞守視。誦經說法。狗以善心。視諸比丘。又聞法音。命終[A35]已。生第六天。有大威德。與魔王共坐。時狗[A36]已臭爛。彼魔心念。何因有此大人與我共坐。觀其本緣。乃知是狗。即大瞋恚。是優婆掘比丘。使是臭狗與我共坐。當作方便令其毀辱。時優婆掘林中坐禪。入滅盡定。魔以天上嚴餝華鬘。繫額上[A37]已。廣說四眾將共視之。此比丘於空閑處嚴餝如是。云何名為清淨有德。須臾優婆掘從定起。覺頭有華鬘。知是魔為。即指云。汝是魔王。即取死狗。變為華鬘。極大嚴餝。語魔言。汝以鬘供養。我還以鬘報。汝可著之。便以神力。繫鬘著魔王頸。繫[A38]已還成死狗。胮脹蛆爛。甚大臭惡。魔以神力去之。而不能得。至帝釋。帝釋不受。自還六天。乃至梵天。皆悉不受。不能為解。語言。汝自還去求彼比丘。魔即至優婆掘所。求解臭鬘。優婆掘即與要誓。汝從今日。乃至法盡。莫復來下壞亂學人。又我雖見佛法身。不見色身。汝今為我變作佛形。若能如是。當解汝鬘。魔即受其誓。便語比丘言。我作佛時。莫向我禮。於大林中。變為佛身。相好具足。放大光明。作諸弟子。皆如舍利弗等。大眾圍繞。從林間來。優婆掘歡喜踊躍。忘其要誓。即為作禮。魔言。云何違要。而向我禮。優婆掘言。我自作佛意禮耳。於是臭鬘。自然得解。魔言。佛真大慈悲。我種種惱佛。佛不報我。而今比丘。見報如是之甚。比丘言。佛大慈大悲。自能容忍。我小乘之人。不能如是。魔不來因緣。略說也。
○四皆我建立。
世尊。若後末世。有能受持讀誦為他說者。當知是彌勒神力之所建立。
○五佛助爾喜。
佛言。善哉善哉。彌勒。如汝所說。佛助爾喜。
○二菩薩流通。
於是一切菩薩合掌白佛。我等亦於如來滅後。十方國土。廣宣流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復當開導諸說法者。令得是經。
○三天王擁護。
爾時四天王白佛言。世尊。在在處處。城邑聚落。山林曠野。有是經卷讀誦解說者。我當率諸官屬。為聽法故。往詣其所。擁護其人。面百由旬。令無伺求得其便者。
○四慶喜流通二。初佛令廣宣流布。
是時佛告阿難。受持是經。廣宣流布。
○二慶喜奉命流通。
阿難言。唯。我[A39]已受持要者。
○三請問何名此經。
世尊。當何名斯經。
○四佛說此經名字。
佛言。阿難。是經名為維摩詰所說。亦名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如是受持。
○二會眾信受。
佛說是經[A40]已。長者維摩詰。文殊師利。舍利弗。阿難等。及諸天人阿修羅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經佛之所說。才得首尾。一一品中間則維摩居士所說居多。是故佛說經名。而云是經名為維摩詰所說。今結經分。特云佛說是經[A41]已者。歸宗有在。名分不踰也。猶如世道。一以名分為之主。苟非然者。則君臣之大義乖。父子之天性絕也。佛所說經。雖稱方外。然於生佛師弟賓主之間。宛有尊崇之名分在。是以雖菩薩弟子嘉賓之話言長。而結集者。必以佛為三界之師主。萬派朝宗。統歸佛海而[A42]已。又不特此也。將一期佛事。化道圓成。非惟聞法者喜。即贊成助揚者亦喜。故維摩文殊舍利弗等。同皆歡喜。而信受奉行也。大論釋般若經。歡喜而有三義。一能說人清淨。佛無礙智。無有錯謬。名為清淨。今遇此人。誰不歡喜。二所說法清淨。能令眾生得證三昧離虗設故。名為清淨。聞如是法。豈不歡[A43]喜。三依法所得果清淨。如聞品獲益。得無生忍。得如是果。豈不歡喜。判教觀心悉如上說。
夫釋經有科。則綱可提。而領可挈。余[A44]已舉之經前矣。綸文得貫。則旨易憶。而趣易持。余將似之疏後焉。是經三軸。凡十四品。都二萬六千三百餘言。中間所談法相。雖然至豐。而說之時節最促。若法華七軸。猶該乎八載。楞嚴十軸。猶自夏以[1]狙冬。而此經久近。才自旦以至暮耳。其間所說。誠能籠罩五時。恢敡八教。方等通方。信通方也。首敘發起。五百獻葢。即事表法。大關慈悲。一經所明。孰能逾此。作通部經緯之首。抽一繭組織之絲。稱為由序。實有由也。正宗之初。首說菩薩佛國淨土之行。則一經所詮。莫非此旨。弁冒文身。偉哉大觀。經家末敘。總稱佛說。信哉曾不外乎佛說也。第興起之由。又必有乎鴻漸。是以維摩託現疾。方便以念如來。迦文鑒勝法當弘。以遣問候。若弟子品。菩薩品。文殊問疾品。皆其事也。始則誇敘昔日談鋒之不可當。辭不堪任。若聲聞之十折。若菩薩之四彈。莫不令恥小以慕大。回偏以向圓。雖聲聞所修之行。孰非淨土之因。菩薩所入之門。孰非佛國之行也。末則讚美此上人者難為酬對。承佛聖旨而往詣。維摩知文殊之將來。則先空室去侍。以生言端。唯置一床。以致借座。才一相見。啟齒不凡。維摩則曰。文殊師利不來相而來。不見相而見。文殊則曰。若來[A45]已更不來。若去[A46]已更不去。來者無所從來。去者無所至。所可見者。更不可見。莫不契以法身無像。感應相交。拂迹玄宗。語默同致者也。觀其賓主。竟日盤桓。其間話言。雖復無量。要其所歸。經家品第。則義聚者十有其一。曰文殊問疾。曰不思議。曰觀眾生。曰佛道。曰入不二法門。曰香積佛。曰菩薩行。曰見阿閦佛。若夫法供養囑累。此則歸宗佛後。所明持經功德。囑累流通之事。非賓主一期之類例也。若求其品中所談法相。如文殊問疾。則其辭有乎六。一則正問其疾。二則問其病之始末。三則問其室空無侍。四則問其疾之相因。五則問其云何慰喻有疾菩薩。六則問其有疾菩薩云何調伏其心。維摩一一答之如經。此問疾品之大略也。若夫不思議品。其中所談法相。則有乎四。一則寄借座以明不思議。二則舉眾事以明不思議。如芥納須彌。毛含大海等。三則舉現種種色身明不思議。四則總結智慧方便之門。此其間。又初則迦葉讚歎自鄙。二則天子聞讚發心。三則大士讚顯。多作魔王。多現惡乞。四則明菩薩本心。此不思議品之大略也。若夫觀眾生品。其間所談法相。總有其二。一則正明觀乎眾生。二則兼明餘義。正觀眾生。則有其四。初明所觀眾生。文殊所問。則曰菩薩云何觀乎眾生。維摩則以譬如幻師。見所幻人。菩薩觀眾生。為若此。凡以二十九喻答。文殊則反問。菩薩觀生如是。則云何行慈。維摩則以當為眾生說如斯法答。即是行真實慈等。凡舉三十一種慈。以為慈無量心。繼此則備明悲喜捨三無量心。以廣能被之心。於是文殊又問。生死有畏。菩薩當何所依。答云。當依如來功德之力。又問功德之力當於何住。答云當住度脫眾生。又問欲度眾生當何所除。答云除其煩惱。又問欲除煩惱當何所行。答云當行正念。又問云何行於正念。答云當行不生不滅。又問何法不生。何法不滅。答云不善不生。善法不滅。又問善不善孰為本。答曰身為本。身孰為本。曰欲貪為本。欲貪孰為本。曰虗妄分別為本。虗妄分別孰為本。曰顛倒想為本。顛倒想孰為本。曰無住為本。無住孰為本。曰無住則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此正明觀眾生之大略也。繼此又兼明餘義。初則天女現身散華。有著衣不著衣異。以致弟子去華。而天女為其說法。廣如經說。乃至相與酬酢。凡致四番問答。初明真解脫義。二明所得所證。三明三乘何求。四明諸法無有定相。一一廣說如經。此觀眾生品之大略也。若夫佛道品之大要。而有乎二。一文殊問維摩云何通達佛道。一維摩問文殊云何為如來種。維摩總答文殊則曰。若菩薩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若其別答。則以三惡之果示。則以色無色界示。則以三惡之因示。則以六弊示。乃至則以諂偽。以憍慢魔道。以諸煩惱。以二乘。以貧窮。以資生。以訥鈍。以邪濟。以遍入諸道。以般入涅槃示。末結答云。菩薩如是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第二文殊答維摩云何為如來種。則曰有身為種。無明有愛為種。貪恚癡四顛倒為種。以要言之。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為如來種。曰何謂也。若見無為入正位者。不能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濕淤泥乃生此華。如是見無為入正位者。終不復能生佛法。煩惱法中。乃有眾生。起佛法耳。乃至二乘自鄙無分。獲彈斥益。此佛道品之大略也。若夫普現色身菩薩。問居士言。父母妻子。親戚眷屬。吏民知識。悉為是誰。奴婢僮僕。象馬車乘。皆何所在。維摩則以偈答。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一切眾導師。無不由是生。凡數十餘偈。以明法門眷屬。末偈結云。誰聞如是法。不發菩提心。除彼不肖人癡冥無智者。此雖品中之緒餘。是亦佛道之正宗也。若夫入不二法門品。維摩詰謂眾菩薩言。諸仁者。云何菩薩入不二法門。各隨所樂說之。法自在說。生滅為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不二法門。次以我我所二法說。乃至三十一以實不實二法說。如是諸菩薩。各各說[A47]已。問文殊師利。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文殊師利言。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於是文殊師利。問維摩詰。我等各自說[A48]已。仁者當說。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師利歎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為入不二法門。古德云。三十一菩薩。以言遣法。文殊師利。以言遣言。維摩則以無言遣言。以至無遣。此不二法門之大略也。若夫香積佛品。則文之大段。而有十三。一乞食香積。二彼眾問佛。三彼佛答眾。四彼佛與飯。五菩薩偕來。六化人授食。七香飯遠聞。八維摩命食。九聲聞念少。十誡其小智。十一眾食不儩。十二受食獲益。十三彼此問法。十四聞品獲益。此香積佛品之大略也。若夫菩薩行品。則先歷事故。然後正說行門。先歷事故。其事有六。初俱歸佛所。二如法慰問。三佛顯難思。四眾聞香氣。五問香住久如。六明佛事廣多。正說行門之初。則香積菩薩。讚請法門以還其國。如來則告以盡不盡解脫法門。何謂為盡。謂有為法。何謂無盡。謂無為法。如是菩薩。不盡有為。不住無為。何謂不盡有為。謂不離大慈大悲。深發一切智心而不忽忘。云何謂菩薩不住無為。謂修學空無相無作。不以空無相無作為證等云云。又云具福德故。不住無為。具智慧故。不盡有為云云。此菩薩行品之大略也。若夫見阿閦佛品。則其文有五。初明觀佛法身。首則如來以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而問。維摩則答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乃至以三際觀乎法身。謂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次以非五陰觀。以非四大觀。乃至不可以一切言說分別觀。繼此則第二明無沒無生。第三明示沒示生。第四現玅喜國。第五願得土獲通。以至明聞持功德。此見阿閦佛品之大略也。若夫法供養品。大意廣明財供不如法供。如寶葢輪王及以千子。相繼行施。先以財供。以施藥王如來。至滿五劫。其子之供。亦滿五劫。有一王子。名為月葢。獨坐思惟。寧有供養殊過此者。佛以空聲而告之曰。法之供養。勝諸供養。往問藥王。則告以二種法之供養。一甚深經義。二如說修行。廣說云云。此法供養品之大略也。若夫囑累品。初則如來囑累。二則會眾流通。會眾流通而復有四。初彌勒流通。二菩薩流通。三天王擁護。四慶喜流通。繼之以眾皆歡喜。信受奉行。此囑累品之大略也。是則維摩一經而有二始。一序始。一正始。此之二始。莫不冠葢全經。弁戴始末。以序始言之。長者獻蓋。括其表法。正意大義既如此。傍通曲引又如此。觀像得意離指見月之賓。覽其序。可以見全經之始末矣。以正始言之。則一經所說。何非佛國淨土之行。如首標淨土之因。其義有四。一隨所化眾生而取佛土。一隨所調伏眾生而取佛土。一隨諸眾生應以何國入佛智慧而取佛土。一隨諸眾生應以何國起菩薩根以取佛土。則一經所明。豈能外此四義乎。至於別出淨土之行。則首明三心。次明九行。則一經所明。豈能外此三心九行乎。又至於淨土生起之行。則曰隨其直心。則能發行。隨其發行。則得深心。乃至第十二。隨其心淨。則一切功德淨。則一經所明。豈能外此十二種次第生起之行乎。是故讀是經而能了乎此者。如長山之蛇。擊其首尾中間。而互相照映。又如溟渤之水。甞其一滴。而具飲百川。此又不可思議解脫經。文字三昧之不可思議者也。
淨名無我疏成。歡喜踴躍而說偈。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十二(終)
校注
[0720001] 十下疑脫一字 [0731001] 狙疑徂【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9 冊 No. 348 維摩經無我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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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釋見阿閦佛品二。初釋品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