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348-A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序
維摩詰所說經者。蓋大乘圓頓教中通方之玅典也。曷以言之。正以如來五時施教。各有專門。如華嚴則專於頓。阿含則專於小。般若則專於空。法華則專於圓。涅槃則專於常。至若方等。則無所專。無所而不專。[A1]已為通方之時。適此經說於方等。得無所專。無所而不專之正。故曰。大乘圓頓通方之玅典也。如寶積長者之讚佛偈云。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此則專於圓。而得兼華嚴法華般若涅槃之教也。又曰。始坐佛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以無心意無受行。而悉摧伏諸外道。三轉法輪於大千。其輪本來常清淨。天人得道此為證。三寶於是現世間。此則專於小。而得攝取於阿含之小教也。又曰。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至云佛以一音演說法。或有恐畏或歡喜。或生厭離或斷疑。斯則神力不共法。此則正專於方等。而得遍攝圓頓秘密不定大乘諸教矣。故曰。無所專無所而不專也。或送難曰。此經既無所專。無所而不專。豈亦具足偏漸諸小教乎。對曰。非然也。既曰無所專。豈專於小及偏漸。然而又曰無所不專。則是破小以成大。融偏以歸圓。會漸以為頓。如須彌攝色。咸成帝青。如意雨珍。悉為寶藏。無所專。無所而不專。其在是乎。此非囈言。入經自見。讀是經者。儻一遇此。苟能以是而融會之。則若大若小。若圓若偏。莫不歸於此經了義之正轍也。關中師弟。業存成解。陳隋智者。疏[A2]已云亡。然而淨名玄義。既昭昭而可觀。性具法門。又瞭然而在目。是以不遺先見。而語義具存。第遇關鍵未開。則聊運鋼椎。肯綮不解。則稍進牛刀。將與五百長者而出色。復請釋迦善逝以解頤。題之為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意用儒童之不我。以御龜氏之二無。獨不委閱者。果以老僧之疏為奚如也。
皇明天啟五年歲次乙丑季春望前五日天台山幽溪沙門傳燈下筆於楞嚴壇東方之不瞬堂
(佛祖統紀螺溪大師本傳云天台教迹遠自安史挺亂近從會昌焚毀殘碑斷簡傳者無憑師每痛念力網羅之先於金華古藏僅得淨名一疏後因吳越王遣使十人往日本國求取教典既回王為建寺螺溪扁曰定慧賜號淨光淨光將此疏傳寶雲寶雲傳四明四明曾作略疏以流行之因知餘之教典雖流散海東淨名舊疏中國無恙)。
[1]維摩經無我疏目次
- 卷第一
- 自序
- 佛國品第一
- 卷第二
- 佛國品之二
- 卷第三
- 佛國品之三
- 卷第四
- 方便品第二
- 弟子品第三
- 卷第五
- 弟子品之二
- 卷第六
- 菩薩品第四
- 卷第七
- 問疾品第五
- 不思議品第六
- 卷第八
- 觀眾生品第七
- 卷第九
- 佛道品第八
- 卷第十
- 入不二法門品第九
- 卷第十一
- 香積佛品第十
- 菩薩行品第十一
- 卷第十二
- 見阿閦佛品第十二
- 法供養品第十三
- 囑累品第十四
維摩經無我疏目次(終)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一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肇公曰。鳩摩羅什。此云童壽。龜茲國人。東晉時。後秦姚氏據長安。尊為國師。弘始年間。秦主勅僧䂮等八百沙門。資受什旨。於草堂寺。翻譯經論。凡九十八部。合四百二十一卷。僧叡僧肇道常等筆受。此當其一。
○二釋經題為二。初列舊註二。初釋初題二。初標。
維摩詰所說經
○二釋。
什公曰。維摩詰。秦言淨名。即五百童子之一也。從妙喜國。來遊此境。所應既周。將還本土。欲顯其淳德以澤羣生。顯跡悟時。要必有由。故命同志詣佛而獨不行。獨不行。則知其有疾也。何以知之。同志五百共遵大道。至於進德修善。動靜必俱。今淨國之會。業之大者。而不同舉。明其有疾。有疾故有問疾之會。問疾之會。由淨國之集。淨國之集。由淨名方便。然則此經始終所由。良有在也。若自說而觀。則眾聖齊功。自本而尋。則功由淨名。源其所由。故曰維摩詰所說也。
肇公曰。經者常也。古今雖殊。覺道不改。羣邪不能沮。眾聖不能異。故曰常也。
○二釋次題二。初標。
一名不可思議解脫。
○二釋。
肇公曰。微遠幽深。二乘不能測。不可思議也。縱任無礙。塵累不能拘。解脫也。此經自始於淨土。終於法供養。其中所明雖殊。然其不思議解脫一也。故總以為名焉。上以人名經。此以法名經。以法名經。所以標榜旨歸。以人名經。所以因人弘道者也。
○二伸今疏二。初總標五重。
昔天台智者大師釋此經題。甞用五重玄義。謂人法為名。真性解脫為體。佛國因果為宗。權實折攝為用。生酥為教相。
○二各釋五重五。初釋名二。初釋初題。
今約教義以伸明之。初人法為名者。維摩詰。人也。所說經。法也。若依次題。則以單法為名。然初題人法中。人有能說所說之殊。若據經文。以佛為能說人。則維摩詰為所說人。今既題為維摩詰所說經。則人非指佛。雖末後歸宗於佛。今且從題。以維摩為能說人也。所說經為法者。則真性解脫。佛國因果。權實折攝。皆所說法。蓋一經所說。莫非體宗力用三法故也。然法因人說。證法名人。故以人從法。法既有三。人豈乏之。故約法名人。真性解脫。乃維摩所證法身之體也。佛國因果。乃維摩能證般若之宗也。權實折攝。乃維摩從體所起解脫之用也。法既不縱不橫。人亦絕思絕議。離人無法。離法無人。人法合標。故稱維摩詰所說經。經字二訓。曰常曰法。舊註但存一義。故以常釋經。若補足之。應曰又經者法也。三世諸佛雖異。軌之成道無差。既以之而自行。復以之而覺人。故曰經也。
○二釋次題上以人法合名。此以單法受稱。不可思議者。待偏教圓教因位。及小乘之可思議而說也。夫繫縛於三界之樊籠。沉酣於五道之昏妄者。凡夫也。而二乘[A4]已能解之脫之。蕭然於萬累之表。然而聲聞小行。如獐獨跳。曾是後羣之不顧。緣覺部黨。猶鹿戀眾。徒然於邑以何為。此能解脫於有。未解脫於空。解脫於[A5]己。未解脫於人。可思議者也。是以二乘於三界之有。竟破之以歸空。涅槃之無。竟執之以成有。惟三界破之以歸空。故於一切眾生。乃至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與之長揖。視若路人。此之所以為小乘也。惟涅槃執之以為有。故於空無相無作眼智明覺。與之膠固。甘之如醍醐。此之所以為空宗也。至於遊戲神通。淨佛國土。入泥入水。化度眾生。枯朽其心。一無所用。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如焦芽敗種不成法器。如來折之厥辭若此。尚何所堪蹈大人跡。行大人事乎。故曰。龍象蹴踏非驢所堪。弗以大海內於牛跡。凡此彈呵。皆為此輩人設也。若菩薩乘。其則不然。既能自利。復能利人。故證於空。而於空不住。回此空心以向於有。破性破相。遍習遍學。知病識藥。應病與藥。令得服行。先以神通駭動。後以智辯宣敡。然能解脫於空。未能解脫於中。或能深入於但中。未能深入於圓中。雖御牛車名為大乘。非大白牛車最上一乘。若夫三藏菩薩。伏見思而不斷。歷緣假而度生。此正淨名所謂以毒器貯乎甘露。尚未階乎解脫。烏足以言思議不思議哉。葢解脫有三。曰真性。圓淨。方便淨。豎以明之。歷乎三修。則方便淨許二乘而得證。圓淨許菩薩而得入。真性惟諸佛而證知。既經歷別以修成。皆以心言而可到。乃可思議之解脫也。具而言之。乃圓頓上乘所明。初心一心中具。觀行一念中修。果位一心中證。即本有真諦泯一切法者。圓淨解脫也。本有俗諦具一切法者。方便淨解脫也。本有中諦統一切法者。真性解脫也。此性也。非修也。三諦也。非三觀也。故修也者。稱性照了者也。照了真諦。圓淨解脫。泯一切法。名之曰空。照了俗諦。方便淨解脫。立一切法。名之曰假。照了中諦。性淨解脫。統一切法。名之曰中。三諦既於一心中具。三觀亦於一心中修。三種解脫。乃於一心中證。故直圓淨非圓淨。圓淨必具方便真性。直方便非方便。方便必具圓淨真性。直真性非真性。真性必具方便圓淨。雖然一念圓修。以破惑淺深故。而所證不無次第。故空觀破見思而圓淨成。假觀破塵沙而方便成。中觀破無明而真性成。第證雖次第。而理非次第。是以觀亦無有次第。但因雖圓頓。讓果方融。故約因言。猶可思議。如不思議品室容廣座。芥納須彌。海入毛孔不嬈魚鼈。斷取世界擲置他方。使人不覺不知。演日為劫。促劫為日。而了無延促之殊。皆果地聖人之事。似非初心境界。矧維摩乃金粟如來。既與五百長者。從玅喜國以偕來。求厥本迹。諒亦位齊。題云不思議解脫。其在是乎。然而舉果正為顯因。顯因正為趣果。因有深淺。意在初心。如曰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其所汲引。寄言勤矣。圓名字人。可不慕諸。但其間宗趣。是不可不知。何也。葢題稱解脫。乃三德之一偏。三諦言之。義居於假。古人所謂不思假非偏假。此假本具一切法者。性具三千。百界千如。即空假中也。所謂真空不空非但空。圓中圓滿非但中。是故四門之初門。即是不可思議假是也。而此三千。一千屬生佛假名。一千屬生佛正報。一千屬生佛依報。居於一性。故即之彌分。派之彌合。融通無礙。各各具遍具含。乃真如不變之體。各具隨緣之用。既不變而隨緣。乃隨緣而不變。是故果上能正中現依。依中現正。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一為無量。無量為一。於一毫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葢本乎此。即題稱不思議解脫。亦本乎此。
○二辨體。
第二真性解脫為體者。三解脫義。[A6]已如前說。但釋名是總。總三法故。今明體為別。別三法故。體章既別在法身。故獨標真性為體。於諦觀證三。又別在三諦。三諦之內。又別在中道。雖在一性。而一必具三。所謂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具般若解脫。是也。譬如一主二臣。雖能統攝。而主體尊貴。自在稱王。又獨在於真性法身也。
○三明宗。
第三佛國因果為宗者。前之真性。方在理體。雖生佛不二。而眾生所具。全未涉修。是以欲證此體。以起無方大用。要在淨佛國土因果之宗。佛國清淨。果也。淨土之行。因也。故寶積長者為眾啟請。願聞得佛土清淨。惟願世尊說諸菩薩淨土之行。葢微此因果。莫能證此真性解脫故也。是則前之真性屬乎法身。今之因果屬乎般若。般若有三。實相般若。義當乎中。觀照般若。義當乎空。文字般若。義當乎假。如曰。譬如有人。欲於空地。造立宮室。隨意無礙。若於虗空。終不能成。豈非空有而等照真俗以俱融而為一經之宗要乎。
○四論用。
第四權實折攝為用者。夫至人利物。以權實為之本。折攝為之用。然而攝為本心。折非本心。故曰。四攝法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解脫所攝眾生。來生其國。第攝之不行。必先之折。如釋迦之示現娑婆。先之以折也。彌陀之誓取清泰。後之以攝也。法說苦集滅道。先之以折也。法說瓊林玉沼。示之以攝也。示以小乘法門修之得道。先之以攝也。焦芽敗種不成法器。後之以折也。凡此法門。不能枚舉。皆至人依權實之本。施折攝之用。故或惠施之所不能攝。反從而乞取之。惠施所以汲其喜。乞取所以破其慳也。或愛語之所不能攝。反從而呵叱之。愛語所以與其進。呵叱所以與其退也。或利行之所不能攝。反從而逆奪之。利行所以順其情。逆奪所以乖其志也。或同事之所不能攝。反從而不同之。同之所以引其進。不同所以使其退也。然而或以實攝。或以權折。或以實折。或以權攝。若逢場作戲。倚調賡歌。𡟎形胡語可也。妍質漢言可也。陽春白雪可也。下里巴歌可也。菩薩稱為遊戲神通者。實似乎此。
○五判教。
第五生酥為教相者。五味相生。文出涅槃。大師用判如來五時施教。一從牛出乳。喻佛初說華嚴。二從乳出酪。喻佛頓後施漸。十二年中說四阿含經。三從酪出生酥。喻佛說阿含之後。八年之內。四教並談。四從生酥出熟酥。喻佛方等之後。二十二年。說般若經。五從熟酥出醍醐。喻佛般若之後。八年之內。說法華經。并一日半夜。說涅槃經。此經說在方等。如諸大弟子被淨名彈呵。皆追敘往事。故知的在方等。大師判此時為對半說滿之時。然於其間。或有說純圓之經。或有對別對通說圓之經。而此經正當對半說通別圓滿字之教。雖亦有對通對別之義。而正在對半說圓也。然而其中。說圓之義。至為圓極。如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如來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行于非道通達佛道等義。豈有圓頓更過於此。故雖通判教相屬於生酥。乃置毒生酥。酥即殺人之教故也。初釋經題竟。
○二釋經文。準常為三。初釋序分。二釋正宗分。三釋流通分。初序分品題者。若準常途。如法華之先標序品。次標方便。以彼例此。安得無之。是知非經文之無。乃譯者之略也。是故今之所釋。依經雖標為佛國。義釋須序其通別。至於次品。方釋佛國之義也。文分為三。初依譯標品。
維摩詰所說經佛國品第一
次約義釋序。即準法華標序品第一同也。文句云。序者次也。由也。述也。此經亦然。如是等五事。冠於經首。次序也。獻葢偈讚起發之端。由序也。若問答釋疑。[A7]已入正宗。與法華異。然亦無非正說弄引。敘述也。具此三義。故稱序品也。品者。梵語稱為䟦渠。此稱為品。品是類義。此中文句。義類相從。節之以為䟦渠。故稱序品第一。
○三正釋經文二。初通序。二別序。通序為六。初所聞法體。二能持人。三聞持和合。四說教主。五所依處。六聞持伴。天台大師云。此之六事。亦名印定序。三世諸佛。經初皆安如是故。亦名通序。與諸經同故。亦名經後序。結集者所置故。亦名經前序。遺囑令安故。亦名破邪序。對破外道阿漚故。亦名證信序。令聞者不疑故。總此六說。是四悉檀意也。初所聞法體。
如是。
天台大師曰。光明舊解。如名不異。是曰無非。阿難所傳文句。似瀉水分缾。與佛一種。故不異稱如。文下之理。允當無謬。故無非曰是。略而言之。文如理是。肇師注淨名。如是者。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理會。順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傳。故建言如是也。真諦三藏云。如是決定也。數決定理決定。佛說此經。有若干文句。若多成增謗。若少成減謗。阿難傳之如潟水。不多不少。故數決定。佛說無相之理不有不無。若有墮增。若無墮減。阿難傳之無增無減。故理決定。龍樹解。如是者。信順之辭也。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此之四解。各據一悉檀。舊註語總不顯文詮何等理為如。何理為文所詮為是。既不顯了。只是世界悉檀意。肇師據信。是為人意。三藏文理決定。為對治意。龍樹信順如是。為第一義。大師云。合作通別二釋。通釋者。佛如法相而說。阿難如聞相而傳。故言如也。佛如法相而解。阿難如海相而受。故言是也。別釋者。外曰阿漚稱吉。文乖其理。故非如。理異其文。故非是。不可見阿漚在初而中後皆吉也。文如其理故言如。理如其文故言是。此破外道之邪。立三藏之正。故稱如是也。又三藏經初云。如是二諦各異故非如。理淺故非是。摩訶衍二諦相即故言如。理深故言是。此破三藏之異。立通教之同。故稱如是也。又三人同聞而各異。故非如。證入優劣。故非是。唯菩薩所聞者為如。菩薩所悟者為是。此破通教之淺。立別教之深。故稱如是也。又離邊明中之文。則非如。出二諦之外有中道。則非是。文字性離。即是於如。一切法即佛法。名之為是。此破別教之離。立圓教之即。故稱如是也。此經既是方等。通被根性不同。作種種說無咎。觀心解者。觀與境冥故為如。境即正觀故為是。經言。作此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即其義也。或問曰。佛經義解。古今通式。法門觀解。虗尚多駢。不如[A8]已之。對曰。天台淨名疏。元有此問。今引宗鏡錄所存問答。為君闡之。知余所宗。非虗謬也。彼疏問云。那忽處處對法門約觀心。作如此等說。佛意未必如此也。答曰。若言經中無對法門解釋義者。此經佛道品。普現色身菩薩。問維摩詰言。居士。父母妻子親戚眷屬等。悉為是誰。大士偈答言。智度菩薩母等。淨名既是在家菩薩。何容無有父母妻子家宅。而不依事答。悉約內行法門答者。當知諸佛菩薩。不起道法。現凡夫事。雖現凡事。皆內表道法也。如佛般涅槃處在雙樹。四枯四榮。豈可直作樹木之解。且如來誠說。皆表半滿枯榮。今在毗耶菴羅樹園。欲說不思議解脫法門。不捨道法。現迹同凡。住毗耶離。豈不表極地所住法門也。華嚴經明十城十園。豈止是世間城園也。此經下文菩薩行品云。諸佛威儀。有所進止。無非佛事。何得俱作事解。都不尋思諸佛菩薩不思議教。善權秘密表發之事。又法華經云。欲說是經。應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如來室者。乃是大慈悲心。如來衣者。即是柔和忍辱。如來座者。即是一切法空。問曰華嚴頓教大乘。可得約行明諸法門。此方等經及小乘教。何得亦約觀行明義。答曰。此經既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若不約觀行。豈稱斯文。若不以毗耶離菴羅樹園對諸法門。則不得約觀心解釋。何得於眾生心行中求諸佛解脫。若不於心行求解脫者。云何得住不思議解脫。若不住不思議解脫。云何於一毛孔見諸佛土。變現自在。如不思議品所明也。復云何得如法華經明身根清淨。一切十方國土。皆於身中現。又豈得如華嚴經頌說。無量諸世界。悉從心緣起。無量諸佛國。皆於毛孔現也。如前問言小乘不得約觀心解釋者。何故聲聞經中。佛為牧牛人說十一法。皆一一內合比丘觀心。如是等例。豈非方等及三藏經對諸法門觀心明義也。故知了義教不了義教。皆是了義。以惟一心故。又疏問云。玄義處處多明觀心。[A9]已恐不可。入文復爾。將不壞亂經教耶。答。說經本為入道。若懷道之賢。觸處觀行。豈有尋求涅槃聖典而不觀行者乎。但巧說得宜。非止不損文義。兼得觀慧分明。分別法門。非觀何逮。豈有壞亂之咎乎。
○二能持人。
我聞。
什公曰。若不言聞。則是我自有法。我自有法。則情有所執。情有所執。則鬬亂必興。若言聞則我無法。我無法則無所執。得失是非。歸於所聞。我既無執。彼亦無競。無執無競。諍何由生。此經稱我聞也。
真諦曰。我是器義。一散心名覆器。無聞慧故。二忘心名漏器。雖得而失。無思慧故。三倒心名穢器。非而謂是。無修慧故。阿難無此三過。惟是好善之器。親承有在。故言我聞。
釋論云。耳根不壞。聲在可聞處。作心諦聽。因緣和合。故稱聞。阿難與聽眾述佛遺旨。親承不謬。故言我聞。天台大師釋我有四義。謂我我。我無我。無我我。我無我而不二。配四根性人。聞亦四義。謂聞聞。聞不聞。不聞聞。不聞不聞。配四根性人。有四種阿難。謂歡喜阿難。賢阿難。典藏阿難。海阿難。為四種緣。立四種名(典藏出阿含經。餘三出正法念經)。
歡喜阿難是我我。用聞聞。親承丈六身佛。持三藏法。故言我我聞聞。賢阿難是我無我。用聞不聞。親承丈六尊特合身佛。持通教法。故言我無我聞不聞。典藏阿難是無我我。用不聞聞。親承尊特身佛。持別教法。故言無我我不聞聞。海阿難我無我而不二。用不聞不聞。親承法身佛。持圓教法。故言我無我而不二。用不聞不聞。此經雖屬圓頓。亦通三乘說聽。一音各解。故須分別。
觀解者。若作攀上厭下觀。是為我我聞聞。若作析體二種從假入空觀。是我無我聞不聞。若作從空出假觀。是無我我不聞聞。若作中道觀。是真我不聞不聞。此經以佛國因果為宗。惟是後之一種也。
○三聞持和合。
一時。
肇師云。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真諦云。高時慢心不行。下時耽荒五欲。皆是若過若不及。不堪聞法。惟有平時。不耽不慢。即是一時也。大師云。眾生感佛。佛慈赴機。機應合一之時。亦是發真見諦之時。法眼明朗照世之時。佛眼照中之時。而言一者。若前思後覺。斯亦非一。思覺妄斷豁悟之時。故言一時也。
觀解者。從假入空。與真一時。從空入假。與機一時。中道正觀。與法性一時。故云一時。
○四說教主。
佛。
佛者。真諦云。佛有三義。一切智。異外道。慈悲異二乘。平等異小菩薩。餘人無此。釋論明。佛是第九號。佛名為覺。覺世間出世間常非常數非數等。朗然大悟。故名為佛。大師云。佛者依一切智。有丈六佛。依道種智。有丈六尊特佛。依一切種智。有法身佛。三佛不得一異。非一異而一異爾。
觀解者。空觀覺知諸法一相。假觀覺知諸法種種相。中觀覺知諸法無一異相亦一異相。
○五所依處。
在毗耶離菴羅樹園。
釋此為二。初以住釋在。天台大師云。在者。暫時曰在。久停名住。一往語耳。故今以住釋在。住者。佛是能住。毗[1]離耶菴羅樹園是所住。真諦明住法有八。一住大千界內。二住依止處。毗[*]離耶菴羅樹園也。三住五分法身壽命現在也。四住威儀利物也。五天住。住禪定。六梵住。住四等慈悲。七聖住。住三三昧。八大處住。住第一義也。釋論四住。攝八法。天住梵住攝其天住定住。聖住攝其五分命住。佛住攝其大處住。又有迹住。毗耶離城。攝其界內依止威儀三住。大師云。丈六身佛。住真諦也。丈六尊特合身佛。雙住真中也。尊特身佛。雙住俗中也。法身佛。住中道也。私謂。此經佛住。初明諸住。住凡聖同居土也。次住真諦。住方便有餘土也。次雙住真中。住實報土也。次法身住中道。住常寂光土也。如下經明。舍利弗言。我見此土丘陵坑坎。荊棘沙礫。土石諸山。穢惡充滿。凡聖同居也。即螺髻梵王所見。如自在天宮。亦同居土耳。次佛以足指按地。即時世界若干百千珍寶嚴飾。舉此一節。則上之二土。皆可論也。
觀解者。世俗智住俗。即住同居。空觀住真。即住方便。假觀住俗。即住實報。中觀住第一義。即住寂光。次正釋住處。毗耶離。亦名維耶離。鞞舍隷。吠舍離。此云廣嚴。西域記云。吠舍釐國。舊訛毗舍離。什師言。毗言稻田之所宜。離耶言廣嚴。其地平正莊嚴。淨名略疏云。此云廣博嚴淨。其國寬平。名為廣博。城邑華麗。故名嚴淨。有師翻為好稻。出好粳糧。勝於餘國故也。有言好道。國有道砥直。有言好道。其國人民好樂正道。自敦仁義。不須君主。五百長者共行道法。率土人民。莫不歸悅。菴羅樹園者。此因樹以名園。謂毗耶離城有此名園。五百長者建立精舍。請佛安居。常轉法輪。園中多有此樹故也。翻譯名義集云。正云菴沒羅。或菴羅婆利。肇云奈也。其果似桃而非桃。又翻為難分別。昔耆婆之母。名為菴摩羅女。生此樹中。即濕生人類也。
觀解者。觀此心俗諦。具足諸法。能生長法身嘉苗。即毗義也。觀此心中諦。性量周遍法界。即廣義也。觀此心真諦。性體清淨無染。即淨義也。觀此即真即俗即中。舉一即三。言三即一。難可分別。即菴摩羅義也。
○六聞持伴四。初得果聲聞眾。二菩薩眾。三雜眾。四修因聲聞眾。若依大小列分先後者。應先菩薩。今不然者。古師云。逐形迹親疎。聲聞形出俗網。迹近如來。證經為親。故前列也。天人形乖服異。迹非侍奉。證經為疎。故後列也。菩薩形不檢節。迹無定處。既不同俗。復異於僧。處季孟之間。故居中仲也。此約事說也。若約義者。聲聞欣涅槃。天人著生死。各有所偏。菩薩不欣不著。居中求宗。故在兩間。釋論意亦爾。今初列得果聲聞眾。
與大比丘眾八千人俱。
釋論明。與者共義。舉七一解共。謂一時。一處。一戒。一心。一見。一道。一解脫也。大者。亦言多。亦言勝。器量尊重。為天王等大人所敬。故言大。升出九十五種道外。故言勝。徧知內外經書。故言多。大師云。今明有大道故。有大用故。有大知故。故言大。勝者道勝。用勝。知勝。故言勝。多者道多。用多。知多。故言多。道即性念處。大於一切智外道。用即共念處。勝神通外道。知即緣念處。多四韋陀外道也。若約教釋者。大人所敬。是三藏中釋耳。大者。大力羅漢所敬也。多者。遍知生滅即無生滅法。勝者。勝三藏四門也。此通教釋也。又大者。體法大力羅漢所敬也。多者。恒沙佛法皆知也。勝者。勝二乘人。此別教釋也。又大者。諸大菩薩所敬也。多者。法界不可量悉知也。勝者。勝諸菩薩也。此圓教釋也。正以迹雖聲聞。心同菩薩。聞教大小。隨行淺深。初無定在也。
觀解者。空觀為大。假觀為多。中觀為勝。又直就中觀。心性廣博。猶若虗空。故名大。雙遮二邊。入寂滅海。故名勝。雙照二諦。多所含容。一心一切心。故名多也。
比丘者。肇師云。秦言淨命乞食。破煩惱。能持戒。怖魔等。天竺一名。該此四義。秦無以翻。故存本稱。什師云。始出妻子家。應以乞食自資清淨活命。終出三界家。必須破煩惱持戒自守。具此二義。天魔怖其出境也。釋論云。怖魔。破惡。乞士。魔樂生死。其既出家。復化餘人。俱離三界。乖於魔意。魔用力制。翻被五縛。但愁懼而[A10]已。故名怖魔。出家人必破身口七惡。故言破惡。夫在家三種如法。一田。二商。三仕。用養身命。出家人佛不許此。惟乞食自濟。身安道存。福利檀越。三義相成。即比丘義也。大師云。如上所說。皆三藏教意。若歷緣求真。名乞士。破障理之惑。名破惡。修此行。怖四魔。即通教義。若歷三諦求理。名乞士。除通別惑。名破惡。怖八魔十魔。即別義。若即生死求實相味。名乞士。達煩惱即菩提。名破惡。魔界即佛界者。是圓教義。
觀解者。觀一念心淨若虗空。不為二邊桎梏所破。平等大慧。無住無著。即名出家。以中觀自資。活法身慧命。名為乞士。觀五住煩惱即是菩提。是名破惡。一切諸邊顛倒無非中道。即是怖魔。
眾者。天竺云僧伽。此翻和合眾。一人不名和合。四人[A11]已上。乃名和合。事和無別眾。法和無別理。佛常與若干人俱。法華與萬八千人俱。餘經多云千二百五十人俱。今經云與八千人俱。釋論明四種僧。不依淨命名破戒僧。不解法律名愚癡僧。五方便名慚愧僧。若法忍去名真實僧。此中非三種。但是真實僧。若依四教者。此僧歷遍阿含方等三味二味座。作同聞人。今正是受如來淨名彈呵。得恥小慕大。獲生酥益。中證信僧也。
觀解者。初學中觀入相似觀。既未發真。慚第一義天。愧諸聖人。即是有羞僧。觀慧若發。即真實僧。若異此者。即前兩僧。不依觀行。名破戒僧。不解觀相。名愚癡僧。又觀數者。根塵相對一念心起。必落一界。界不孤起。必連具數而發。即十界。十界互具成百法界。界界十如是。即具千數。復以圓教八正道修之。即成八千人眾。若準諸經。舉大數後。即列眾首。今不列者。頭角弟子。皆具出於弟子品中。故不繁列也。又無歎德者。示受彈呵。故且避之。
○次列菩薩眾五。初明氣類。二舉大數。三歎眾德。四列眾名。五結大數。今初明氣類。
菩薩。
菩薩。明氣類也。具存應云菩提薩埵摩訶薩埵。什師翻譯嫌煩。略去提埵二字。菩提此言道。薩埵此言心。摩訶此言大。此諸人等。求廣博大道。又成熟眾生。故道心大道心之氣類也。此有多種。謂藏通別圓。如釋論引迦旃延子明六度齊限滿者。三藏教菩薩也。大品明有菩薩發心與薩婆若相應者。通教菩薩也。又若大品明有菩薩遊戲神通。淨佛國土。此經得不思議解脫。皆能變身登座。而復受屈被呵者。此別教菩薩也。又若大品明有菩薩發心。即坐道樹。成正覺。轉法輪。度眾生者。此圓教菩薩也。
觀解者。中道觀心。雙照二諦。名大。通至菩提果。名道。破五住塵勞。名成眾生。又觀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藏通菩薩也。亦名為假名。別教菩薩也。亦名中道義。圓教菩薩也。
○二舉大數。
三萬二千人。
法華八萬。此經三萬二千。菩薩化導。有緣即赴。形迹不定。豈拘常數。今舉大數。適如是爾。若觀解者。觀一念心具十法界。法界互融。各各具十。成百法界。又復互融互具。成千法界。復各互具互融。成萬法界。每界具假名實法國土。即有三萬。餘有二千。不妨重觀一念具足三千。略假名而惟觀實法中之五陰國土二千。若多若少。一一觀之。如是下化自心眾生。上成無上覺道。是為觀心菩薩三萬二千也。
○三歎眾德三。初略歎二德。次廣歎二德。三總結二德。初略歎二德又二。初歎自利德四。初為眾所尊。
眾所知識。
肇公曰。大士處世。猶日月之升天。有目之士。誰不知識。天台曰。聞名曰知。覩形曰識。此諸菩薩。不獨為人天之所知識。凡厥有情。咸受教化。無不聞名覩形。為眾人之所尊仰。又示身以為四教大道心成眾生之人。俾四教因人無不知識尊仰。
觀解者。若以空觀。觀生滅無生二種四諦即空。發菩提心。上求下化。乃為兩教人之所知識。以假觀觀無量四諦即假。發菩提心。上求下化。乃為別教因人之所知識。以中觀觀無作四諦即中。發菩提心。上求下化。乃為圓教因人之所知識也。
○二智行成就。
大智本行皆悉成就。
肇公曰。大智。一切種智也。此智。以六度六通眾行為本。諸大士[A12]已備此本行。
燈曰。菩薩以大智為目。以導萬行之足。大行為足。以濟大智之目。目足相假。能到涼池。若分別者。則三藏菩薩。以析一切空道種大智為本。以導事六度之本行。通教菩薩。以即空一切道種大智。以導理六度之本行。別教菩薩。以但中一切道種一切種大智。以導無量六度之本行。圓教菩薩。以一切種具足二種圓中大智。以導無作六度之本行。如此種種大智本行。皆悉成就。故為眾所知識也。
觀解者。三觀於一心中修。六度於一行中具。智導於行。行濟於智。應無所住以生其六度萬行之心。是為大智本行皆悉成就也。
○三佛威建立。
諸佛威神之所建立。
肇公曰。天澤無私。不潤枯木。佛威雖普。不立無根。所建立者。道根必深也。
燈曰。諸佛慈悲。恒欲度生。惟念化導之不廣。見諸菩薩。先修自利之行以利人。深契佛心。常生歡喜。故以威神而冥熏加被。俾其善根早立。共濟羣生於惡海。是以自度度人。三種威力。缺一不可。三力者。一諸佛威神之力。二修行三昧之力。三行者本有功德之力。前大智本行。即自力也。四教判(云云)。
觀解者。圓修三觀。全性以起修。諸佛威神之所建立也。全修而在性。本有功德之力也。
○四堪能護法。
為護法城。受持正法。
什公曰。法城。即實相法也。外為護法之城。內有受持之固。
燈曰。正法者。本覺之妙性也。護法者。始覺之圓修也。凡為菩薩。先有圓修。以為護法之城。然後如來所說正覺本有之性。方能受持而不失。是故受持本覺不失。使一切三惑過非。與夫四魔眾惡之不入。真護法也。四教判(云云)。
觀解與義釋同。可知。
○二歎利他德五。初善能說法。
能獅子吼。
肇公曰。獅子吼無畏音也。凡所言說。不畏羣邪異學。喻獅子吼。眾獸下之。獅子吼曰美玅音也。
燈曰。獅子乃百獸中王。具大筋力。能伏百獸。故百獸莫不下之。兼以音聲猛利。哮吼之時。百獸為之腦裂。獅兒增長威力。通喻四教菩薩。具足智力。以大音聲。為眾說法。羣邪為之降伏。弟子為之利益。然而圓教之人。又其勝也。
觀解。以圓頓觀觀最下惑。三障為之銷除。三智為之成就。
○二名聞遍滿。
名聞十方。
肇公曰。行滿天下。稱無不普。
燈曰。菩薩既有召德之名。必有稱名之實。名隨德廣。德共名高。十方世界。無思不服。或以一人隨機。而有四教之名。或以萬德利人。而有三乘之實。
觀解者。觀假名一千即空假中。而有召實之名。觀實法國土二千即空假中。而有稱名之實。即名聞十方也。
○三作不請友。
眾人不請。友而安之。
肇公曰。真友不待請。譬慈母之赴嬰兒也。
燈曰。不請而友。菩薩之恒心也。請而後友。菩薩之玅應也。先有不請而友之心。故其友也速。後有請而後友之應。故其友也誠。不觀之月乎。光明等照。固不待請而友之矣。水澄月現。此請而後友也。故經曰。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羣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此不請而友。請而後友之誠證也。四教菩薩。比說可知。
觀解者。法性本然。無乎不在。不請而友也。玅觀觀之。厥理斯顯。請而後友也。
○四紹隆佛種。
紹隆三寶。能使不絕。
什公曰。非直顯明三寶宣通經法之謂也。謂能積善累功。自致成佛。成佛則有法。有法則有僧。不絕之功。事在來劫。今言不絕。則必能也。又於其中間自行化人。我既化人。人亦化物。物我俱成。三寶彌隆。眾生無盡。故三寶亦無盡也。
燈曰。三寶為照世光明。必紹之隆之。寶幢常住世間。使眾生正信不斷。乃行菩薩道者之正務也。然有多種。四教果頭。法報應三身為佛寶。所說三藏十二部經為法寶。等覺[A13]已還。下至三乘聖賢。為僧寶。此別相三寶也。佛滅度後。範金刻木為佛寶。黃卷赤軸為法寶。剃髮染衣為僧寶。此住持三寶也。眾生本有佛性當處照明。為佛寶。清淨無染為法寶。處事事和。處理理和。為僧寶。此一體三寶也。若始終相從而說。由有一體三寶。故有別相三寶。復由別相三寶。故有住持三寶。此從本向末而說也。若從末向本。則由有住持三寶。方悟一體三寶。由悟一體三寶。然後修成而有別相三寶。是則佛滅度後。全藉住持三寶之假。以修一體之真。然後將來得成別相三寶之實。豈非住持三寶在所當弘乎。
觀解。以一心三觀。觀一體三寶。空觀破見思惑。是紹隆一體佛寶。假觀破塵沙惑。是紹隆一體僧寶。中觀破無明惑。是紹隆一體法寶。
○五降伏魔外。
降伏魔怨。制諸外道。
什公曰。魔。四魔。得無生忍。煩惱永斷。故降欲魔。得法身則更不得身。故降身魔。無身則無死。則降死魔。無三魔。則波旬不得其便。故降天魔也。如舍利弗與外道議論。七晝夜然後乃勝。斯其類也。
燈曰。有界內四魔。界外四魔。若界內四魔。則藏通兩教聖人皆能降之。若界外方便土中四魔。惟別教聖人。乃能降之。若界外實報土四魔。惟圓教菩薩與佛。方能降之。此經具足四教。應明三種四魔。若分別難易者。前之三教。降之較難。惟今圓教。降之最易。以魔之所依者煩惱生死。此經明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非惟降之最易。兼且化而用之。故文殊問維摩詰言。此室何以空無侍者。維摩答云。一切眾魔。及諸外道。皆吾侍也。
觀解者。空觀達見思煩惱分段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界內四魔。制諸外道。假觀達塵沙煩惱。界外變易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方便土四魔。制諸外道。中觀達界外根本無明變易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實報土四魔。制諸外道也。
○次廣歎二德。初歎自利德五。初斷諸煩惱。
悉[A14]已清淨。永離葢纏。
肇公曰。葢。五葢。纏。十纏。亦有無量纏。身口意三業悉清淨。則葢不能累也。
燈曰。五葢者。貪欲。嗔恚。愚癡。睡眠。掉悔。因是五法葢覆真性故名五葢。十纏者。一忿恚。二隱覆自罪。三意識昏迷。四五情暗暝。五嬉遊。六三業躁動。七屏處起罪不自羞。八露處起罪不羞他。九財不能惠施。十他榮心生熱惱。此之葢纏。約麤迹而言。但在欲界五趣。細而言之。上通三界。又細分法相。通二種三界。悉為四教止觀法門之所治故。是則三惑悉皆清淨。方得名為清淨永離。
觀解者。修一心三止。能伏二種三界貪嗔掉悔三葢。修一心三觀。能破二種三界睡眠愚癡二葢。又修一心三止。能伏二種三界嬉游三業躁動。及七八九十六種之纏。修一心三觀。能破二種三界忿恚。及二三四種之纏。
○二獲諸解脫。
心常安住無礙解脫。
肇公曰。此解脫七住所得。得此解脫。則於諸法通達無礙。故心常安住。
燈曰。此無礙解脫。若一往約法相判。應如肇師。此但知有別教位次耳。以別七住但破見思。故於諸法通達無礙。若齊破惑。則下可約於通教第七[A15]已辦地。[A16]已破見思。得空解脫。上可約於圓教七信位人。[A17]已破見思。得空無礙解脫。若但約圓位判。則七信準上破見思[A18]已得空解脫。於有無礙。八九十信。破塵沙惑。得假解脫。於空無礙。初住去。破無明惑。得中道解脫。於空有二邊一切無礙。菩薩之人。心常安住三種解脫。於自利化他。法皆無礙也。
觀解者。修圓頓空觀。伏破見思。心常安住空無礙解脫。修圓頓假觀。伏破塵沙。心常安住假無礙解脫。修圓頓中觀。心常安住中道無礙解脫。
○三具諸持辯。
念定總持辯才不斷。
肇公曰。念。正念。定。正定。總持。謂持善不失。持惡不生。無所漏忘。謂之持。持有二種。有心相應持。不相應持。辯才。七辯也。此四是菩薩之要用。故常不斷。
燈曰。正念正定。略舉八正之二。具足應云見。思惟。語。業。精進。定。念。命。無不皆正。又念定者。定具足也。總持者。慧具足也。辯才又定慧二門之所生也。三者器度圓滿。方可以出俗利生也。此之三法。四教菩薩皆可言之。惟觀其進解修觀破惑證真之何如爾。
觀解者。圓修三止。可以得其念定。圓修三觀。可以得其總持。二者既備。辯才雖不求而自得也。
○四具足十度。
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及方便力無不具足。
什公曰。上言道念不斷。然後具行六度。六度具足。則自事[A19]已畢。自事[A20]已畢。則方便度人。度人之廣。莫若神通。神通[A21]已具。乃化眾生。如是次第。如後淨國中說也。
燈曰。菩薩度人之法。略言六度。廣則有十。六如餘經所說。十如華嚴所說。因開合不同。故廣略有異。不可以六為少以十為多也。如方便及智兩波羅蜜。乃從般若開出。願力兩波羅蜜。乃從禪度開出。今文云及方便力者。舉方便力。以及收二度也。故略言其六。[A22]已收其十。然有事六度。理六度。無量六度。無作六度。今經具足四教。亦舉一以全收也。正明菩薩渡人。如海導師。必得[A23]已完堅固之舟。可以濟多人於惡海。惡海者。三界之內。皆羅剎鬼國也。其羅剎食人之法有六。一慳悋為羅剎因。非布施而莫度。及至愚癡為羅剎因。非智慧而莫度。苟未自度而欲度人。自他俱溺。其理必然。故菩薩之欲度人。先以六舟航而度六此岸。從此達彼岸。只一彼岸。以因望果。故夥言其六。[A24]已到彼岸。不生住著。恒來此岸。方便度人。謂之此岸彼岸。及以中流。三皆不住。方名大菩薩也。蓋前六度。謂之具度。更以方便權謀。方能度生。故又有方便波羅蜜也。乘夙願力。誓願度生。故又有願波羅蜜也。自利利人。力皆具足。故又有力波羅蜜也。須以智力以濟之。故又有智波羅蜜也。
觀解者。修一心三止觀時。於一念中所具依正。悉皆能捨。即施度也。三惑惡覺悉能防止。即戒度也。達煩惱生死。即菩提涅槃。不為二邊所辱。即忍度也。念念照了。不為三惑所雜。心心趣入。即精進也。三止止其動。而無三種分別。即禪度也三觀照其昏。而無三種睡眠。即智度也。具足巧度。能度在纏一念十界眾生。即方便度也。發弘誓願。不度不休。即願度也。三觀若成。具大力用。能破惡生善。即力度也。如此進修。能竪大智慧光明幢。即智度也。
○五得無起忍。
逮無所得不起法忍。
什公曰。有識以來。未甞見法。於今始得。能信能受。忍不恐怖。安住不動。故名為忍。
燈曰。逮。及也。至也。至無所得。證理圓極。入法性流者。若有一法可得。皆不足以為真證。故心經曰。以無所得故。心無罣礙。惟無所得。而法爾證得法忍故。又曰。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忍葢菩提之異名也。依仁王經說而有五忍。一伏忍。別在十信。圓在五品。二信忍。別在十住。圓在七信。三柔順忍。別在行向。圓在八九十信。四無生忍。別在十地。圓在初住。五寂滅忍。別在玅覺。當圓二行。圓至玅覺。今諸菩薩不起法忍。於五忍攝屬何忍。於諸位攝屬何位。據下歎位云。近無等等佛自在慧。則前之四忍。俱[A25]已證得。以後望前。得無生法忍無疑矣。
觀解者。圓修三種止觀。圓伏五住煩惱。即伏忍。信一切諸法。即信忍。住此忍辱之地。心不卒暴。即柔順忍。達念念無生滅相可得。即無生忍。此心微玅。不見有五住煩惱。二種生死可得。即寂滅忍。
○二歎利他德十九。初轉不退輪。
[A26]已能隨順轉不退輪。
肇公曰。無生之道。無有得而失者。不退也。流演圓通。無繫於一人。輪也。諸佛既轉此輪。諸大士亦能隨順而轉之。
燈曰。輪有轉義。北有車乘之輪。南有水磑之輪。又有汲井之輪。皆互有高下。喻生死之輪。六道互有高下。此輪皆有退轉。有凡夫之自轉。不必佛菩薩為之轉也。惟化度眾生。使之出三界而不退。故諸佛菩薩。以[A27]己所證不退菩提之輪。而轉入他心。故凡說法。謂之轉大法輪也。但不退之位有三。一位不退。二行不退。三念不退。約四教分別。不生三惡道。為位不退。不生邊地。諸根完具。不受女身。即行不退。常識宿命。即念不退。此名阿鞞䟦致。三藏義也。若六心[A28]已前。輕毛菩薩。信根未立。其位猶退。七心[A29]已上。從初地至六地。不退為凡夫二乘。名位不退。雖正使[A30]已盡。而未能遍修萬行。其行猶退。至七地名行不退。而猶起二乘念。故有念退。至八地道觀雙流。入法流水。名念不退。此名阿鞞䟦致。乃三乘共地之義耳。地師云。十住是證不退。十行十迴向是行不退。十地是念不退。此是別教義。若華嚴初住。得如來一身無量身。具三不退。此圓教不退。此經具四教不退。而正意在圓。
觀解者。修一心空觀。一空一切空。能階位不退。修一心假觀。一假一切假。能階行不退。修一心中觀。一中一切中。能階念不退。
○次解法知根。
善解法相。知眾生根。
肇公曰。諸法殊相無不解。羣生異相無不知也。
燈曰。善解法相。猶良醫之識藥也。知眾生根。猶良醫之知病也。苟識藥而不知病。猶富商之張藥肆。藥雖多。而奚以為。苟知病而不識藥。猶貧醫之熟方脉。病雖知。亦奚以為。惟富商與貧醫合業。以富藥而濟貧醫。以貧醫而行富藥。既病無不知。而藥無不授。即下文所謂為大醫王。善療眾病。應病與藥。令得服行。兩文相濟。然後可稱大菩薩也。
觀解者。知空觀者。真空不空非但空。此空本具一切法。知假觀者。不思議假非偏假。此假本具一切空。知中觀者。圓中圓滿非但中。此中本具二邊法。若如此者。空不惟破。乃即破而即立。假不惟立。乃即立而即破。中不惟非破而非立。乃即破而即立。是名善解法相。知眾生根者。知一念心具十種法界。有生樂欲善根益。以十界性相差別觀之。知十法界眾生有生善善根益。以或止或觀。隨便宜觀之。知十法界眾生有破惡善根益。以止對治浮病而安之。以觀對治沉病而起之。知十法界眾生有入理益。以十法界道觀。雙遮雙照而統御之。
○三葢眾無畏。
葢諸大眾。得無所畏。
什公曰。梵本云眾不能葢。眾不能葢。明其超出。今言葢眾。其言亦同也。菩薩自有四無所畏。非佛無畏也。恐畏之生。生於不足。無不足。故無所畏。能說而不能行。亦所以畏也。今能說而能行。故無畏。唯能說而又能行。故名無畏也。
燈曰。菩薩四無所畏者。準智論。一總持無所畏。二知根無所畏。三決疑無所畏。四答報無所畏。又一切智。漏盡。說障道。說苦盡。皆無所畏。今謂。前云念定總持辯才不斷。即總持決疑答報無所畏。知眾生根。即知根無所畏。第其間法相。亦有四教之殊。準說可知。若此四法為眾所葢而不能葢人。則有所畏。既能葢眾。故無所畏。或難曰。吾聞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而釋氏偏言無畏。何也。對曰。論菩薩豈亡三畏。如畏自心辜負[A31]己靈埋沒佛性之不得道。即畏天命也。恭敬佛師。如畏君父。即畏大人也。每遵聖教而不敢違。即畏聖人之言也。今言無畏者。直是理直氣壯。當仁不讓於師。矧於千百人中。踞獅子座。縱無礙辯。契理契機。而有所畏乎。
觀解者。以一心三止觀。以觀十界三諦。不畏三惑之所葢覆。即葢諸大眾。得無所畏也。
○四三德莊嚴。
功德智慧以修其心。相好嚴身。色像第一。
肇公曰。心以智德為嚴。形以相好為飾。嚴心所以進道。飾形所以靡俗。
燈曰。菩薩須修三法。一修功德以資解脫二修智慧以資般若。三修相好以資法身。故能登圓初發心住時。發一切功德。發一切智慧。發一切境界。如此之發。不前不後。亦不一時。能於百佛世界。現八相成道。進道靡俗。必至於是。則與諸佛分得其真。然而有三藏菩薩之三法。通教菩薩之三法。別教菩薩之三法。今明圓教。望前可知。
觀解者。修空觀以資智慧。修假觀以資功德。修中觀以資色像。難者曰。修空假以資二法可爾。中觀以資色像。恐不其然。葢色像外嚴。事屬於假。何以謂之法身。對曰。謂色為假。此屬凡情。以色屬法。乃憑聖智。故勝鬘讚佛云。如來玅色身。世間無與等。無比不思議。是故今頂禮。又云。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一切法常住。是故我皈依。又起信云。如來色性。即是智慧。如是類證。廣諸契經。抑色為假。豈是大乘。
○五捨諸飾好。
捨諸世間所有飾好。
什公曰。色相瓔珞飾好[A32]已備。故不外飾也。
燈曰。世間二種莊嚴。一外。二內。西天貴人。身嚴瓔珞。[A33]已僭諸天。此土女人。飾極寶玉。又僭帝胄。然而總不及夙修多福。相好莊嚴。故輪王十善。相幾同佛。第明暗有差。然有界內二種莊嚴。界外二種莊嚴。又有劣應佛二種莊嚴。合身佛二種莊嚴。破十二品無明。報身佛二種莊嚴。破四十二品無明。報身佛二種莊嚴。展轉相望。以為世間飾好。惟圓教佛。乃能捨諸飾好。今此菩薩相好嚴身。或貴分真之飾好。盡捨一切諸嚴飾爾。
觀解者。圓修空觀。破見思惑。捨人天之飾好。圓修假觀。破塵沙惑。捨二乘之飾好。圓修中觀。破無明惑。捨偏菩薩之飾好。
○六名稱高遠。
名稱高遠。踰於須彌。
肇公曰。名自有高而不遠。遠而不高。前聞十方。取其遠也。今踰須彌。取其高也。高謂高勝也。
燈曰。名。召體之名。稱。稱名之實也。菩薩稱名之實。豎徹三身之底。故曰高。橫亘四德之邊。故曰遠。踰於須彌者。喻仰之則聳而彌高。望之則秀而彌遠。不以高而不遠。稱既如是。名亦復然。當豎出乎三土。橫滿沙剎。故四教因人。莫不瞻之仰之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性。具足三千。二千實法。即性體清淨。性量周遍。稱名之實。高遠踰於須彌也。一千假名。同實法清淨周遍。即召體之名清淨周遍。踰於須彌也。
○七深信堅固。
深信堅固猶若金剛。
肇公曰。七住[A34]已上。無生信不可壞也。
燈曰。肇公判位。多附通教及以別教。今判深信堅固為七住。以別教七住。名不退住。葢入於無生畢竟空界。此與通教第七[A35]已辦地齊。[A36]已破見思。登行不退。今謂。此經菩薩。如下文所歎。近無等等佛自在慧。約圓教等覺釋之。亦不為過。葢此深信。大約言之。其所信之理有三。曰空假中。如肇師判。但信空理而[A37]已。既非圓空。則其所信之理淺。直須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方得為深。當知此諸菩薩。圓融三諦之理。皆能深證深信。故喻如金剛。能壞於三惑。不為三惑之所壞也。
觀解者。一心三觀。徹照三諦。能伏五住。能破三惑。故能深信堅固。喻若金剛也。
○八智斷玅用。
法寶普照而雨甘露。
肇公曰。法寶光無不照。澤無不潤。潤生死也。喻海有神寶。能放光除冥。亦因光而雨甘露。潤枯稿也。
燈曰。法寶普照者。菩提智德之大用。此之大用。能照眾生三惑之暗冥。而雨甘露者。涅槃斷德之大用也。此之大用。能拔眾生二死之枯槁。喻如只一摩尼而有二用。即照幽冥。即雨甘露。即雨甘露而照幽冥。圓教初住。具此體用。別教初地。然後能之。前之二教。無此真實體用也。
觀解者。三種止觀。即智明而惑盡。即惑盡而智明。如珠照明雨寶。俱體俱用也。
○九言音逾眾。
於眾言音微玅第一。
肇公曰。殊類異音。既善其言。而復超勝。
燈曰。四教菩薩說法言音也。大論云。迦陵在㲉。聲逾眾鳥。喻圓初心居說法品。稱理宣演。[A38]已勝偏乘。況深位乎。
觀解。言者心之聲。音者言之響。形端則影直。聲和則響順。以上上觀。觀下下惑。一音普說。羣情等悅。即於眾言音微玅第一也。
○十緣起斷邪。
深入緣起。斷諸邪見。有無二邊。無復餘習。
肇公曰。深入。謂智深解也。解法從緣起。則邪見無由生。有無二見。羣迷多惑。大士久盡。故無餘習也。
燈曰。緣起之義。有世出世間。世間者。六道之法。莫不從十二因緣之所生。能解乎此。則外道邪見無由生。出世間者。藏通二教則以空觀為因。真諦為緣。能生三乘涅槃之法。能解乎此。則世間有見無由生。別教以假觀為因。俗諦為緣。能生菩薩之法。能入乎此。則二乘空見無由生。圓教以中觀為因。中諦為緣。能生佛界之法。能入乎此。則二邊但中之見無由生。又若通以世間因緣。為所觀事境。圓教菩薩。以三種止觀而深入之。則一切邪見。斷盡無有餘也。苟不然者。無足以稱深入矣。
觀解準義可知。
○十一說法無畏。
演法無畏。猶師子吼。
什公曰。上明一切時無畏。此明一切說法無畏。上師子吼。明德音遠振。此明能說實法。眾咸敬順。猶師子吼。威攝羣獸也。
燈曰。藏教菩薩。雖能說諦緣度析空之法。不畏邪外。望通即空。而猶有所畏。通於三藏。雖無所畏。望於別教菩薩能從空出假及知但中。而猶有所畏。別菩薩。於前二而無所畏。望圓頓人能即空即假圓中圓滿非但中。而猶有所畏。惟圓頓人。能說諦緣度三。皆稱無作。故演法無畏。猶師子吼也。又能說不能行。作文字法師。望觀心人。猶有所畏。今能說能行。故無所畏。又能行不能說。望大法師。猶有所畏。今能行能說。故無所畏猶獅子吼。故大論云。多聞實智慧。是所說應受。又曰。所行如所說。今此菩薩不惟能說。能兼乎修行破惑。證智入真。[A39]已入深位。故演法無畏猶獅子吼也。
觀解者。三止名為默。杜視聽。絕分別故。故曰止止不須說。我法玅難思。三觀名為說。朗智慧。具辯才故。故曰說即般若。智在說故。獅子具足二力。能伏眾獸。使降[A40]己故。能摧眾獸。使眾安故。故喻止觀而能伏破三種結惑。所謂說時默。默時說。大施門頭無壅塞。是以圓修行人。即觀而止。即止而觀。
○十二說法益眾。
其所說法。乃如雷震。
肇公曰。法音雷震。開導羣萌。猶春雷動於百草也。
燈曰。凡雷震具三種益。一能肅物。俾生誡謹。二能致雨。潤澤百穀。三能驚蟄。各遂生意。喻圓頓諸菩薩說法之時。戒能肅眾。使生敬畏。先以定動。令生渴仰。後以慧拔。俾起根力。
觀解者。一心止觀。能防非止惡。即肅物義。寂而常照。即定動義。照而常寂。即慧拔義。
○十三過量無量。
無有量[A41]已過量。
肇公曰。既得法身。入無為境。心不可以智求。形不可以像取。故曰無量。六住[A42]已下。名有量也。
燈曰。虗空無丈尺。丈尺顯虗空。即器觀空。空則有量。除器觀空。空則無量。喻諸菩薩等覺[A43]已先。所證三德。猶有量也。[A44]已至等覺。雖不如佛。然而[A45]已過十地之量。故三德無有量也。
觀解者。以空假中觀三諦理。歷別不融。此則有量。空即假中。融即而觀。則無有量。
○十四法寶滿集。
集眾法寶。如海導師。
肇公曰。引導眾生。入大乘海。採取法寶。使必獲無難。猶海師善導商人。必獲夜光也。
燈曰。此正言集。傍亦兼導。如海導師尚能導眾集寶。矧[A46]己所集必多於眾。然眾未必盡得摩尼。而[A47]己必得之。菩薩亦然。故薩埵入海。求心摩尼。自益兼人。其濟也廣。第眾生。所求者不一。而摩尼所雨隨意。應以人天。應以三乘。應以圓道。莫不滿願而後[A48]已。
觀解者。所謂玅心體具。如如意珠。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常智無緣。常境無相。無緣而緣。無非三觀。無相而相。三諦宛然。常如是觀。是集眾法寶如海導師也。
○十五了達深法。
了達諸法深玅之義。
肇公曰。如實義也。
燈曰。諸法者。十界十如權實之法也。深玅義者。諸法即實相也。又諸法屬權。實相屬實。權實不同。義則麤淺。權實相即。義則深玅。菩薩以權實相即之智。以達權實相即之法。能具乎此。方能善知眾生之根性也。
觀解可知。
○十六善知眾生。
善知眾生往來所趣。及心所行。
肇公曰。六趣往來。心行美惡。悉善知也。
燈曰。六趣往來。果也。心行美惡。因也。若觀因知果。見果知因。如曰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此為勸信之言。猶若蓍龜之卜。非善知也。菩薩洞明諸法權實相即。善惡交差。殃掘魔羅雖是惡人。佛性相熟。即便得度。善星比丘雖是善人。惡性相熟。授記地獄。如是了達。方稱善知。
觀解者。觀一念心性具十界。交差互融。雖起惡念。以玅觀觀之。即成佛境。雖起善念。以緣塵分別而隨之。即是眾生。
○十七隣佛功德。
近無等等佛自在慧。十力無畏。十八不共。
什公曰。諸佛智慧。無有等者。而此與佛等。復次實相法。無有等比。唯佛與等。菩薩隣而未得。故言近也。
燈曰。法華釋籤云。淨名所歎菩薩。皆是等覺。位隣玅覺。故云近無等等。葢佛名無等。無等中最。故云等等。等覺近之。舉彼所近。故云佛自在慧。以此而觀。前之所歎。皆等覺德。其可以通別七住[A49]已上功德而擬之乎。
觀解者。觀本具菩薩法界與本具佛法界相隣。故云近無等等佛自在慧。又觀[A50]己法界即佛法界。故云近無等等佛自在慧。
○十八離惡現惡。
關閉一切諸惡趣門。而生五道以現其身。
肇公曰。法身無生而無不生。無生故惡趣門閉。無不生故現身五道也。
燈曰。惡趣之門。五道啟而不關。二乘關而不啟。菩薩無惡道因故亦關。具慈悲心故亦啟。關者永斷於修惡。啟者繁興乎性惡。性惡之惡。本自無染。故雖現惡而非惡。故諸菩薩。於惡道之門。恒關而恒啟。恒啟而恒關。
觀解者。觀修惡即性惡。無修惡可得。名關閉一切諸惡趣門。以三止觀。治諸修惡。而為性惡。生五道以現其身。惟其如此。故能果地以現其身也。
○十九能治眾病。
為大醫王。善療眾病。應病與藥。令得服行。
肇公曰。法藥善療。諭醫王也。
燈曰。前善解法相。名為識藥。知眾生根。名為知病。既能識藥而又能知病。然後應病而與法藥。令其服之行之。玅宗所謂諸法因緣須究本末。見思重數。如塵若沙。以大悲心。徧觀徧學。名為知病。諸法諸門。破性破相。一一對治。無不諳練。是名識藥。隨惑淺深。知機生熟。神通駭動。智辯宣揚。四悉當宜各令獲益。如是授藥。方肯服行。
觀解者。法華玄義云。修從假入空時。先觀正因緣法。此法內外親疎隔別。必須殷勤欣悅無斁。此即世間悉檀。起初觀也。若欲觀假入空。須識為人便宜。若宜修觀。即用擇精進喜三覺分起之。若宜修止。則用除捨定三覺分起之。念隨兩處。是為隨宜善心則發。若有浮沈之病。須用對治悉檀。若心沈時。念擇進喜治之。若心浮時。念捨除定治之。若善用為人。善根則厚。若善用對治。煩惱則薄。於七覺中。隨依一覺。恍然如失。即依此覺分研修。能發真明。見第一義。是為用四悉檀。起從假入空觀。成一切智。發慧眼也。若從空入假觀。巧用四悉檀。取道種智法眼亦如是。若修中道第一義觀。巧用四悉檀。取一切種智佛眼亦如是。若一心三觀。巧用亦如是。是為觀心為大醫王。善治眾病。應病與藥。令得服行也。
○三總結二德三。初歎自利德二。初正報莊嚴。
無量功德皆成就。
肇公曰。無德不備也。
燈曰。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等。此身莊嚴也。雖是菩薩。亦具三身。今此莊嚴。是歎報身。諸佛究竟。菩薩分得。法華所謂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微玅淨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八十種好。用莊嚴法身。天人所戴仰。龍神咸恭敬。能莊嚴即報。身所莊嚴即法身。天人戴仰等即應身也。
觀解者。以一心玅觀。照一境三諦。能照即報身。所照即法身。境觀契合。能起應用。即應身。
○二依報莊嚴。
無量佛土皆嚴淨。
肇公曰。羣生無量。所好不同。故修無量淨土。以應彼所好也。
燈曰。一切佛土。有橫竪二義。橫而言之。則凡聖同居。有種種差別。略如西方極樂國土。東方藥師國土。有凡夫聖人同處其間。其土清淨。種種莊嚴是也。竪而言之。有四不同。一凡聖同居淨土。為伏惑斷惑人所居。二方便有餘淨土。為[A51]已斷見思二教果人。兩教因人所居。三實報莊嚴淨土。為別圓破無明惑菩薩所居。四常寂光淨土。為圓教極果所居。今無量佛土嚴淨。既讓極果。則前之三種淨土。為此菩薩悉皆嚴淨也。
觀解者。觀[A52]己一念。具足三千。國土一千。屬乎依報。以三觀伏乎三惑。即嚴淨同居土。以三觀圓破見思。即嚴淨方便土。圓破塵沙無明。即嚴淨報土。三惑究竟。即嚴淨寂光土。
○二歎利他德二。初見聞獲益。
其見聞者無不蒙益。
○二功無虗棄。
諸有所作亦不唐捐。
燈曰。凡夫之心。用諸妄想。雖有善行。所作皆虗。故功德唐捐。菩薩之心。念念在道。凡有善行。無不皆實。故功無虗棄。故般若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菩薩無住生心。故功不唐捐也。
觀解者。能以圓觀觀心。任其所作。一切眾事。莫非無住生心所在。故功不唐捐。
○三結其總歎。
如是一切功德皆悉具足。
(卷第一終)
校注
[0576001] 目錄新作 [0581001] 離耶疑寫倒次同【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9 冊 No. 348 維摩經無我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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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釋此經。先定序品有無。次方入經疏解。夫經之有品。則義趣不紊。品之有序。則理緒可抽。矧通別二序。羣帙攸同。若法華之先敷六瑞。金光之預夢金鼓。故得一期宣演。大綱可提。則序品之設。諸經之所同尚者也。獨此經之初。即冠以佛國一品。而入經敷演五事之後。長者獻蓋。而神用叵測。伽陀讚頌。而雜糅翩翩。豈非通別二序爛然可別。今不安者。要非集經之罔立。疑是翻譯之脫訛。蓋品之名第。或自唱如梵網。或結集置如大品。或譯人添如羅什。今欲義增。復慮獲罪。將欲[A3]已之。似於疏釋有乖義門。故於經文。仍其舊貴。而於疏解。乃義立之。即四明大師甞亦有云。淨名經以佛國因果為正宗。既無序品。諸師乃將佛國半品而為序分。是則古人亦約義分之。準常科為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為二。始於如是等五事。通序也。次於爾時毗耶離城有長者子名曰寶積。訖偈讚稽首如空無所依。別序也。止此方次以正宗佛國品。即寶積白佛願聞得佛國土清淨。如是則不惟見序分正宗二義了然。即佛國品題。宜冠此文如指諸掌。
○次入經疏解。準常為二。初釋經題。二釋經文。釋題為二。初釋譯人。二釋經題。常途則先釋經題。次釋譯人。今此異者。以其舊註先標譯人後釋經題。今既仍存舊註。是故然也。初釋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