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文疏
維摩羅詰經文疏卷第二十二不思議品第六
維摩羅詰經文疏卷第二十二不思議品第六
就此一品文殊有六意:一,身子為眾念牀座;二,維摩現神力借座;三,明不思議解脫神用;四,迦葉歎仰;五,時眾得益;六,維摩述成。
就第一身子為眾念須牀座,文即為五:第一,身子生念;二,維摩問;三,身子答;四,維摩彈呵;五,天子得法眼淨。
第一身子生念欲須牀座者,身子往古大聖,迹示此念,欲為開發不思議之端。若不生念,無由得顯不思議解脫之大用也。又欲為令諸小乘未證果者,得法眼淨,或因此發菩提心;已入正位者,得成生蘇,故示此生念也。所以然者,若因此念致淨名彈呵,為借須彌之座廣說不思議解脫大用者,則諸聲聞未證果者,得法眼淨,或發大乘心;已證果者,鄙小慕大,堪聞《大品》之說,入《法華》,即得開佛知見也。若約事為言,大眾倚立已久,而維摩、文殊方論大道,言論未已,恐大眾疲怠,不染法利,若有牀座,咸得安隱坐,心無疲怠,必獲大益,故生此念也。是則因前空室,致身子今有斯念,若淨名因此彈呵,神力借座,猶此得廣說不思議解脫神用。此之神用,皆是垂迹權疾利物之功能也。若有如此之能而化物者,則除眾生實疾、生死因果,豈得不念?若眾生煩惱疾愈者,則佛、菩薩、淨名應同之疾皆愈,是則成前說果地明權實之義。淨名前現空室,今身子因此生念,意在此也。
長者維摩詰知其意,語舍利弗言:「云何?仁者!為法來耶?求牀座耶?」
舍利弗言:「我為法來,非為牀座。」
此是第三身子答也。身子即依實以所念而答「為法來,非為牀座」也。尋此答意,即有三失:一、心念牀而道為法,即是違心之失也。二、其所念聲聞經明陰、界、入、三寶、四諦等法,即是不稱理之失也。三、真法無念,而今興念者,此是捨道法、入凡夫之失也。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
此是第四正彈。文即有三:一,正約事呵彈違心之失;二,約法呵為法不稱理失;三,呵興念有捨道法矣失。
呵其違心失者,經言「夫求法者,不貪軀命」,豈辭倚久,不沾法味,身有疲怠,謂眾亦然,遂念須牀座?而今覈問,答言為法。若其為法,不惜身命,何得疲怠,念須牀座?是則今之所念,違本欲求法心也。
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識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無色之求。
此是二約法呵也。以身子雖聞大乘,既不染心,猶存小法,致身有疲怠,念須牀座,故呵其所存之小法也。就此,為四:一,約陰、入、三界呵;二,約三寶呵;三,總約四諦呵;四,別約四諦呵。
一、約陰、入、界呵者,身子是聲聞人,依三藏教門入道,陰、入、界正是其報身,因此身修禪,發欲界定、四禪、四空,住此諸禪,觀三界陰、入、界生滅四諦之理,斷三界結,今雖成羅漢,巡觀入無漏,還從此入也。今淨名用摩訶衍教意呵其入拙度、入生滅觀,求理不得,即空法性色,法性受、想、行、識,非真求法,不免還招變易生死;又以拙求,故有入、出觀,以捨道法,現凡夫事,出觀則有疲怠,故念牀座。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眾求;
此是二約三寶呵也。所以須約三寶呵者,身子是聲聞人,從聞生解,觀三空得入道,由佛說法得入僧數。若呵其非者,是過猶佛、法、一切僧亦非也,故淨名呵其不應取著不了義教所明三十二相為佛、九部經為法、羯磨得戒為事僧、見四諦得四果為理僧也。大乘究盡諸法實相智即是佛,法性即是法,智理不二為僧;又知法名佛,離相為法,無為即僧。若不識如斯一體三寶,何得著別相三寶為實也?
夫求法者,無見苦求,無斷集求,無造盡證修道之求。所以者何?法無戲論,若言我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是則戲論,非求法也。
此是三總約四諦呵也。所以淨名次約四諦呵者,身子不愜,若言三寶不實不應存著者,親聞四諦見理,何得無三寶之可存也?淨名即呵有作四諦非究竟也。文有二意:一,呵;二,釋。
一、呵,云「無見苦、斷集、造盡修道之求」者,此正是呵三藏教所明生滅四諦也。若住此四諦見理不進求者,如住化城,終不至寶所也。如此上呵須菩提云「不壞於身,而隨一相」,豈得破析觀苦,言見理也?不斷婬、怒、癡,亦不與俱,豈定斷集也?以五逆相得解脫,豈以煩惱盡以為證滅?此如化城之造作也。有師作「造詣之造」解,恐此不如作化城義解也。「不斷癡愛,起於明脫」即是於非道,通達佛道,豈可離非道而別有正道之修也!若如聲聞經所明四諦,執此為實者,此之見諦,不見大乘無生、無量、無作等四諦也。
二、釋者,經云「法無戲論,若言我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是則戲論」者,若執生滅四諦不悟有諍論者,即是界內有為緣集見論之戲論也;若實因此見真,斷界內愛論、見論者,猶是界內無為緣集之戲論也。今身子雖斷有為緣集,猶存此四諦者,即是無為緣集之戲論,非求大乘即空、假、中三諦之法,豈得見佛性?入三昧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也。
唯,舍利弗!法名寂滅,若行生滅,是求生滅,非求法也;
此是四別約四諦呵也。此猶是四諦,而淨名更歷別呵者,當是身子情猶未愜,若言四諦是戲論者,何得佛開四諦,作種種法門化眾生也?又解,當時眾生有未悟者,故須歷別呵也。即有四意:初一番,約苦諦呵;次兩番,別約集諦呵;次四番,別約滅諦呵;次二番,約道諦呵。
初呵苦諦,云「法名寂滅」者,陰、界、入等苦法,本自不生,今則無滅,即是陰滅義。若觀陰、界、入等苦法見生滅,乃是行於生滅,豈得見無生一實諦理?若不得見理,即非求法,如呵迦旋延「無以生滅心,說實相法」。若作如此求法者,既不得無生一實諦理,還招變易生死之苦也。
法名無染,若染於法,乃至涅槃,是則染著,非求法也;法無行處,若行於法,是則行處,非求法也;
此是二,次有兩番別呵集者。集為二因所成:一,習因;二,報因。習因多約煩惱,報因多約業。習報相依,煩惱業合,能招苦果,故名集諦。
今初呵習,經云「法名無染」者,如《大涅槃經》明愛有九種,能令生死相續,如染世諦,即有分段生死,名界內集;若染真諦涅槃,即有變易生死,即是界外之集,何謂得真斷集也?
次呵報因,云「法無行處」者,即是呵行業也。能觀之智,為行;所觀之境,即是處也。故經云「說智及智處,皆名為般若。」心行於境,即是行業,若凡夫行世諦,能招界內之苦;二乘行真諦之理,亦能招變易生死苦,即是集也。
法無取捨,若取捨法,是則取捨,非求法也;法無處所,若著處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法名無相,若隨相識,是則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於法,是則住法,非求法也;
此是三,次有四番別呵滅諦者。經云「法無取捨」者,一實諦真滅之理,本無取捨,而凡夫取世諦、捨涅槃,故有界內生死,不得真滅;今二乘取真諦涅槃,捨世諦生死,即受變易生死,亦非真滅諦也,猶有取捨,不見中道,非求法也。「法無處所」者,此亦呵滅諦,滅諦即是有餘、無餘涅槃,三乘行人歸心究竟之處,若著滅諦涅槃之處,即有煩惱、生死,非真滅諦,非求法也。經云「法名無相」者,此亦呵取滅諦,無相涅槃也。所以然者,凡夫取世間相,生六識,故有界內生死,不名為滅;聲聞經明無相三昧緣滅,若取滅諦相者,即生七識,亦是隨相生識,則有界外生死,非真滅求法也。經言「法不可住」者,此亦是呵住滅諦。所以然者,凡夫住俗諦,分段生死不滅;二乘住真諦有餘、無餘涅槃,即有變易生死,豈得真滅!以住真諦,得有餘、無餘滅諦,不見佛性,不得大涅槃究竟滅,豈是求法也!
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法名無為,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
此是四,次有兩番別呵滯道諦。經云「法不可見聞覺知」者,凡夫有世俗見聞覺知,則有見思煩惱,是以流轉生死,此非見思無漏道;若小乘慧眼見真,即是見;從聞生解,即是聞;十六心悟理,即是覺知義,故《大涅槃經》云「須陀洹人,以正覺道斷煩惱,亦名為佛也」。一切智知即是知也,故於見諦道說智眼,明覺也。若行如此見聞覺知,不見一實諦者,非求大乘見思無漏道,豈是真求法也!見聞覺知,即四假也。經言「法名無為」者,小乘明滅諦是無為,道諦是有為;無漏大乘明道諦、滅諦皆是無為,故《大涅槃經》云「聲聞弟子,是有為僧」,上呵羅睺羅說「有為功德之利,非為無為出家」,意在此也。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
說此語時,五百天子於諸法中,得法眼淨。
此是第五明天子得法眼淨。五百天人得法眼者,有師云「是大乘法眼」,今推此文,亦不的判大小,比准上來恐猶是小乘法眼淨。所以然者,淨名含中道入真諦,用摩訶衍通教說之,求小乘人聞此巧度之說,即得法眼淨也。又,昔來分別推求法相道理,心水波動,不得見理;今聞說「應無所求」,求心既息,心水澄清,豁然便得見理,如阿難竟夜懃劬策觀,欲盡殘結,而不得盡,放心就枕,豁然發真,三界結漏盡,此亦應然也。
爾時,長者維摩詰問文殊師利:「仁者!遊於無量千萬億阿僧祇國,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師子之座?」
此是第二維摩現神力以借座。上呵身子但為牀座,非為求法,因此說法,天人得道,未顯不思議神力。淨名若不致座,似如貧無財力,不能營辦呵責賓客;今以神力借座,用酬身子所念,以為說不思議解脫之由藉也。就此文即有六:一,問文殊有好座處;二,文殊答座處;三,現神力借座;四,燈王遣座;五,大眾歎仰;六,淨名令時眾就座。
第一維摩詰先問有座處者,欲顯不思議神力設座,必須稱賓客之心,所以先問有勝妙之座。處理而解者,文殊所將大眾是機,今淨名將欲逗機,說不思議法,必使稱會,是故先問也。
文殊師利言:「居士!東方度三十六恒河沙國,有世界名須彌相,佛號須彌燈王,今現在。彼佛身長八萬四千由旬,其師子座高八萬四千由旬,嚴飾第一。」
此是第二明文殊答。文殊知燈王有好妙座,正稱今日時眾機宜,故指須彌相世界有好嚴飾師子座答也。「彼佛身長八萬四千由旬」,表八萬四千諸波羅蜜所成圓滿之法身。「其座高八萬四千由旬」者,將表八萬四千真空無畏之境也。
於是長者維摩詰,現神通力。
此是第三明神力借座也。若如下經文淨名神力遣化菩薩,香積取飯;今此經文不見有神力變化之事,當是大士心念靈通冥感,所以須彌燈王如來稱其心念,遣座來也;或可經家脫落,不載其事也。
即時,彼佛遣三萬二千師子座,高廣嚴淨,來入維摩詰室。
此是第四彼佛遣座也。三萬二千師子座入維摩詰方丈室內,小室能容大座三萬二千座不迫窄者,住不思議神力能爾,即表果報土無鄣礙之依報也。
問曰:神力何由頓爾?
答曰:《靈鬼志》明千年狐狸以車入塚,塚口無損,車不破壞。小魅尚爾,況不思議菩薩神力也!
諸菩薩、大弟子、釋、梵四天王等,昔所未見!其室廣博,悉皆苞容三萬二千師子座,無所妨礙。於毗耶離城,及閻浮提四天下,亦不迫窄,悉見如故。
此是第五明大眾歎仰。如此大座入于小室,了無迫窄,毗耶等處,本相無毀,此是不思議希有,昔所未覩,故稱歎也。
爾時,維摩詰語文殊師利:「就師子座,與諸菩薩上人俱坐,當自立身,如彼座像。」
其得神通菩薩,即自變身為四萬二千由旬,坐師子座。
此是第二明神通皆稱座而坐也。諸得神通菩薩皆為四萬二千由旬身者,上明佛身具足八萬四千由旬,今菩薩在因以讓果,故折半也。
諸新發意菩薩,及大弟子,皆不能昇。
此是第三明新發意及弟子皆不能昇也。文即有四:第一,淨名語身子就座;第二,身子辭不能昇;第三,維摩令禮燈王如來;四,新發意菩薩、大弟子作禮,方得昇座。
第一明淨名語身子。
爾時,維摩詰語舍利弗:「就師子座。」
身子上來念須牀座,今既致座,何意不同諸菩薩坐也?
舍利弗言:「居士!此座高廣,吾不能昇。」
此是第二明身子辭不能昇也。此高廣,《法華經》明「諸法空為座」,此空理豎深橫廣,如前明「其車高廣」義也。身子內心未證此理,及諸弟子、新發意菩薩等皆未得入佛慧,不得不思議神通,寧得同大菩薩而昇也?故雖見此座而不能昇,如人見幻,雖見一為多、多為一,自不能作。身子等又爾,雖見室包乾像,而無此神力,故不能昇也。所以新發意菩薩不能昇者,若三藏教菩薩伏結,雖得五神通,既不及二乘界內漏盡,即是新發意,豈能昇也!若通教菩薩六地斷結,與羅漢齊功,得界內六神通,若望圓教,猶是新發意菩薩,羅漢既不能昇,六地豈能昇也!若別教三十心菩薩,雖得界外五通,亦名新發意,未入初住不思議解脫,豈能昇也!若圓教菩薩在十信位,雖得六根清淨,亦名新發意,未入初發心住得如來真、應二身,豈能昇座也!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為須彌燈王如來作禮,乃可得坐。」
此是第三明淨名勸禮燈王如來。所以勸禮者,身子及諸大弟子雖得羅漢,皆是小乘,未入大道;新發意等雖是菩薩,未住不思議解脫,皆內心有礙,不得自在。自力既不能昇,若禮燈王如來,承佛神力,乃可得昇也。又解,小乘歸向如來,即是迴心向大,表其至法華座當得安住實智,授記作佛,故得昇也。諸新發意菩薩若聞此不思議之說,即心開悟,或至《大品》得入,若至《法華》聞「正直捨方便」之教,皆有得入之義,故得昇座也。
於是新發意菩薩及大弟子,即為須彌燈王如來作禮,便得坐師子座。
此是四明受旨作禮,即得昇座也。得昇座者,即是承佛神力,亦是遠表將有內心稱大乘空理,故得昇座也。
舍利弗言:「居士!未曾有也!如是小室,乃容受此高廣之座,於毗耶離城無所妨礙,又於閻浮提聚落、城邑及四天下諸天、龍王、鬼神宮殿,亦不迫窄。」
此是第三正明淨名說不思議解脫大力用也。就此,文即有二:一,身子見此不思議神用,歎未曾有;二,維摩答,廣明諸佛菩薩住不思議解脫果,有大神用。
此是一明身子歎未曾有者,身子見此神力,諸座高廣直置一座八萬四千由旬,閻浮提已不容受。所以然者,閻浮提地只長七千由旬,豈得容斯一座?何況三萬二千來入此室,於毗耶離閻浮提眾生依正兩報無所妨損,了不迫窄,莫測之然,故身子歎訝也。
問曰:何得小室容諸大座也?
答曰:世諦有二種:一、思議世諦,此小不能容大;二、不思議世諦,小則容大,如尺面之鏡,萬像皆現於內也。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諸佛、菩薩有解脫,名『不可思議』。
此是第二維摩約果地三德不思議解脫。所以果地三德解脫答者,身子既覩不思議,歎未曾有,而不測是何法門;時眾未住不思議解脫,亦莫知所以然也,故淨名顯諸佛所得不思議解脫法門答也。菩薩位住此解脫,即能有大神力用,今淨名是大菩薩,住此解脫,故現此不思議之事也。就此文即有三:第一,約佛菩薩顯不思議之體;二,約菩薩明住不思議之智;三,明不思議之大力。此即是正明三德解脫,顯上問疾,明果地法身大悲權疾之用也。所以然者,上淨名現空室,唯置一牀,以疾而臥,今還重顯前意也。所言「諸佛、菩薩有解脫,名不思議」者,即是諸佛、菩薩所得真性解脫也。上唯置一牀,正表此也。菩薩住是解脫者,此是實慧解脫,智慧與真性相應,入理波若,名為住。住者,安靜休息義,實慧得見圓理,息諸方便之行。上現寢臥,正表此也。能以須彌之高廣內於芥子,即是方便解脫。上無疾方便現疾,正表此也。所以淨名重顯三德解脫者,上雖明權疾,正為利物,而未明利益物不思議無量方便,時眾豈知迹處權疾十方佛土,利物無涯之事也?故今因神力借座入室,為證迹處權疾有不思議利物之大用也。
第一所以約「諸佛菩薩有解脫,顯真性解脫」者,真性之理乃與一切眾生共有,但以諸佛、菩薩能得此理故,能有大用,如得如意珠,則能雨寶也。
若菩薩住是解脫者,
此是第二正明住不思議之智,即是實慧解脫也。所以然者,只以菩薩得實慧,能以不住法,住此真性之理也。若三藏、通教,皆不明此理;所有菩薩,皆不得此理也。別教明,登初地即住此理。圓教明入初發心住,即住此理,皆能有無方大用,如意珠也。今淨名後心住此理,工用近無等等也。
以須彌之高廣內芥子中,無所增減,須彌王本相如故,而四天王、忉利諸天不覺不知己之所入,唯應度者,乃見須彌入芥子中,是名不思議解脫法門」。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嬈魚、鼈、黿、鼉水性之屬,而彼大海本相如故,諸龍、鬼神、阿脩羅等不覺不知己之所入,於此眾生亦無所嬈。
此是第三明不思議之大用也。正以實慧與真性合故,得有斯莫測之用,此如《大智論》云「水銀和真金,能度諸色像;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就此文即有二:一,略別明不思議用;二,總廣明不思議用。
一、略別明不思議用者,此止出十六事,八雙相對也。
初一雙,山海相對,亦是依正相對,以明不思議莫測之用也。經云「以須彌高廣,內於芥子,而無增減,亦不迫窄,不覺不知」者,其不思議解脫者,迹居依報之境,得自在也。此義難解,有師言「神力能爾」,今謂不思議性非天人、脩羅、佛之所作,神力何能爾?有師言「小無小相,大無大相,故得入也」,今謂小是小,大是大,是自性,小大不得相入者;小大、大小,既是佗性之小大,何得入也?今解,《華嚴經》明「一微塵有大千經卷,觀眾生一念無明心即是如來心」,若見此心,則能以須彌入芥子無相妨也。下諸不思議事,窮劫說不能盡,皆是此意耳。所以然者,此經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若觀眾生心行得諸佛解脫,住此解脫,則能現如是種種不思議事也。所以然者,諸方便教二乘得偏真之理,解脫是思議解脫,如得頗棃珠,不能雨寶。大乘圓教明菩薩中道圓真真性解脫,即是不思議解脫,如得如意珠,能雨大千寶也。見眾生心行真性,得芥子須彌真性,一如無二。若得芥子真性之小,能容須彌之大;得須彌真性,則須彌之大不礙芥子之小。舉此一意,可以例下諸事也。而言「其中眾生,不覺不知;唯應度者,乃能見之」者,眾生既不見小、大真性之理,豈覺知也?其有得度之機,神力加之,即得見此事也。又,若能觀此真性,入觀行即、相似即,因此必得如來滅度,故言「乃能見之」,故《法華經》明六根清淨云「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知」也。經言「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者,海水對須彌也。又解云「海水入一毛孔」者,正報得自在也。若會海水不思議真性,即是一毛不思議真性者,能以水入一毛孔,於正報之身無所妨損也。
此是第二一雙,擲世界去還相對也。若菩薩住世界真性解脫之理,即能如此也。
又,舍利弗!或有眾生,樂久住世界而可度者,菩薩即演七日以為一劫,令彼眾生謂之一劫;或有眾生,不樂久住而可度者,菩薩即促一劫以為七日,令彼眾生謂之七日。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一切佛土嚴飾之事,集在一國,示於眾生;又,菩薩以一切佛土眾生置之右掌,飛到十方,遍示一切,而不動本處。
此是第四雙,彼土現此、此土現彼相對。若菩薩住依報國土真性解脫,即能如此也。
又,舍利弗!十方眾生供養諸佛之具,菩薩於一毛孔皆令得見;又,十方國土所有日月星宿,於一毛孔普使見之。
此是第五雙,供養物、國土所有相對。「於毛孔普使見之」,若會依正真性解脫者,即能如此也。
此是第六雙,風火相對。若會風火真性,即能如此也。
又,於下方過恒河沙等諸佛國土,取一佛土,舉著上方,過恒河沙無數世界,如持鍼鋒,舉一棗葉,而無所嬈。
此是第七雙,明舉世界上下相對。若會依報國土真性,即能如此。但經略,不將上著下,義推必有其事也。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能以神通現作佛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帝釋身,或現梵王身,或現世主身,或現轉輪王身;又,十方世界所有眾聲,上、中、下音,皆能變之,令作佛聲,演出無常、苦、空、無我之音,及十方諸佛所說種種之法,皆於其中普令得聞。
舍利弗!我今略說菩薩不可思議解脫之力,若廣說者,窮劫不盡。」
此是第二總結廣明不思議大用無量也。若住真性解脫,真性即諸法性,法性無量無邊,則不思議大用亦無量無邊,豈是窮劫之所能說!即是三土垂迹權疾利物,與虗空等也。成法身果地,大悲權疾,其義孱然也。
爾時,大迦葉聞說菩薩不可思議解脫法門,歎未曾有。
此是第四大迦葉稱歎也。就此文即有二:一,大迦葉稱歎希有;二,語舍利弗說可歎之事。
一、大迦葉稱歎希有者,迦葉聞說不可思議解脫大用莫測,二乘所得思議解脫無如此事,亦是昔所未聞,故稱歎未曾有也。
謂舍利弗:「譬如有人,於盲者前,現眾色像,非彼所見;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不能解了,為若此也!
一、明小乘聞不能解者,以小乘人無大乘三無漏根故,雖聞不可思議解脫,不能解也。大迦葉自作盲者,譬顯斯義,即有二意:一,開譬;二,合譬。「於盲者前,現色像」者,盲雖不見,非不聞有色之事,此喻二乘無大乘三無漏根,聞說不可思議解脫神力,既不見真性之理,不知神用意趣。何所因由?如盲不見色,雖聞異說,莫知因起,故言「不能解了,若此也」。所以然者,二乘雖得慧眼,以取證故,法眼根壞,雖聞說不可思議事,不能發起識,得見其事,如世盲人,肉眼根壞,雖對眾色,不能發識,有所見也。
智者聞是,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是第三明迦葉自責聲聞於此無分也。一切聲聞永絕其根者,種子不能生牙也。「聞此皆應號泣,聲震三千」者,此明無有三界之用,因於大千世界永無不可思議益物之事,故傷歎自責也。大迦葉此意欲折諸入正位小乘人成生蘇,入《大品》成熟蘇,至《法華》成醍醐也。
一切菩薩,應大欣慶,頂受此法。若有菩薩信解不可思議解脫法門者,一切眾魔,無如之何。」
此是第四明大迦葉慶諸菩薩得益也。即有二:一、慶勸頂受,如文。二、明得此真法大士住此法門,即知魔幻,故言「菩薩信解法門者,一切魔無如之何」也。
大迦葉說是語時,三萬二千天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是第五時眾聞法得益也。天人得益,正由聞淨名說不可思議大用,亦是迦葉自歎㢡勸,故皆發菩提心也。
此是第六淨名述成大迦葉也。上迦葉云「此法門者,魔不能壞」,今大士述成,此意有二:一,述魔不能壞;二,明住不可思議菩薩能成就行人。
一、魔不能壞者,作魔王者,多是住此法門,擊諸初學方便教菩薩及修圓道初學之者。若是真道不可壞,如金剛寶缾無能破者,亦如野猪揩金柱,轉益光色。若修道魔來,更增功德智慧也。
又,迦葉!十方無量菩薩,或有人從乞手足耳鼻、頭目髓腦、血肉皮骨、聚落城邑、妻子奴婢、象馬車乘、金銀琉璃、車渠馬腦、珊瑚虎魄、真珠珂貝、衣服飲食,如此乞者,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方便力,而往試之,令其堅固。所以者何?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有威德力,故行逼迫,示諸眾生,如是難事。凡夫下劣,無有勢力,不能如是逼迫菩薩。譬如龍象蹴蹈,非驢所堪,是名『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智慧方便之門。』」
維摩羅詰經文疏卷第二十二
此下五品經文次問疾品來者,即是入室大段第二重決前〈問疾品〉也。所以然者,前〈問疾品〉約權疾辨果實疾明因,所說既略,利根之徒如八千天子已發無上道心,其諸未悟之流,為此更廣辨果明因,決前權疾義,故次有此五品來也。就此,第二大段五品,即分為二:第一、此〈不思議〉一品正為決前問疾品,約權疾明果也。第二、從〈觀眾生品〉至〈香積〉四品正為決前〈問疾品〉,約實疾明三教慰喻、三觀調伏之因。
今略用三意,通釋此一品文義:第一,明此品來意;第二,略釋不思議;第三,入文帖釋。
第一明此品來意者,〈問疾品〉明疾有二種,一權,二實。權疾即是果地法身應用,是則有本迹、有所居,各有其土,故淨名空室、現疾而臥表土、表本、表迹;文殊覩相,知有所表,故因疾往復,論決果地依、正;義意雖顯,而不思議垂迹權疾、依正莫測之用猶未具明,故因身子覩室空,念欲須床座,淨名因致須彌燈王之座入室,小室能容大座,其數甚多而無妨礙,即顯不思議垂迹權疾所居神用莫測,因此廣論果地從本起迹,迹中變用依、正自在,重廣顯前權疾。若垂迹同眾生疾,能如是不思議變現利物;若眾生疾愈,即諸佛菩薩淨名之疾亦愈,故有此品來重顯前權疾不思議也。
第二略釋不思議義者,即有二意:一,明三德解脫不思議;二,明本迹所居土不思議。
一、明三德解脫不思議者,即有三種:一,真性解脫不思議;二,實慧解脫不思議;三,方便解脫不思議。故淨名云「諸佛菩薩有解脫,名不思議。若菩薩住此解脫,能以須彌之高內于芥子,乃至種種變現莫測」,即是三種解脫不思議義也。所以然者,「諸佛菩薩有解脫,名不思議」者,即是真性解脫之理不思議也;「若菩薩住此解脫」者,即是實慧解脫不思議也;「能以須彌內於芥子,種種示現」,即是方便解脫不思議。但四教皆明三種之理,悉有不思議義,而不思議義有二種不同:一者,相待不思議;二者,絕待不思議。所明即是相待之不思議。所以然者,三教既是隨佗意語,約斷結明解脫,即是相待不思議也。圓教是隨自意說,約不斷結明解脫,即是絕待不思議也。相待即是有思之不思,絕待即是無思之不思,若有思之不思,覈理而言,皆是思議也;若絕待明不思議,即是無思之不思,具足不思議也。今明此品正以絕待不思以釋不思議也。所以三教亦明三法皆是相待不思議者,如三藏教明佛果見真斷正習盡,所得神用變化,凡夫、二乘及諸菩薩之所莫測,即是不思議也;若待通教體法解脫,還是思議也。若通教所明八地以上見真斷正使盡,侵除習氣,道觀雙流,二乘、下地之所莫測,即是不思議;若待佛地,猶是思議也;通教若待別教,還是思議也。若別教明登地見真一實諦、斷無明、得三德解脫,三乘通教菩薩、別教三十心所不解量,即是不思議;若待上地,是思議也。此三教即是更相形待,明下地望上地,所不能思上地,非是當位絕待之不思議也。今明圓教明絕待不思議者,十二因緣、三種非道即是三德解脫之佛道,若菩薩能行此十二因緣、三種煩惱,不破三法而解住三種解脫之道,即是不思議絕待三德之解脫也。是則非但下地不能思上地,名不思議;乃至十地諸佛、菩薩,亦不思下地及一切眾生十二因緣、三道,此即是絕待之不可思議也。故《文殊般若》云「佛界不可思議,眾生界不可思議,二界不可思議,無有異也」,是義,前釋此經一名「不可思議解脫」以具明,今不重述也。
二、約依報佛土明不思議者,前品空室表土,文殊見相,往伏問於佛國,但明常寂光土畢竟空寂,此但是法身本土不可思議,未顯應身迹居不思議相。今用神力致座,廣明迹居淨、穢國土,現不思議事,須彌、大海、地、水、火、風、十方佛國集在一國,示一切人,如是等皆是於依報佛土現不思議莫測之相,具出下文。若迹居分段依報國土塊然之有,尚爾無礙不思議者,迹居有餘土、果報土,豈當可測量?皆是不可思議也!
問曰:此經十四品皆明不思議義,今何得獨此一品標不思議名?
答曰:雖復品品皆是明不思議,但此品廣出不思議變用莫測之事義顯,故別以不思議用標品題也。如《摩訶波若》從始至終皆明波若,而佛言「欲求波若,當於〈須菩提品〉中求」,而須菩提對佛、釋提桓因、舍利弗問難論,一向皆入真空實相,即是波若正意,故勸〈須菩提〉中求也。此品別受不思議名,其義亦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