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文疏
維摩羅詰經文疏卷第二十八
維摩羅詰經文疏卷第二十八
阿閦品
爾時,世尊問維摩詰:「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乎?」
就此為二:初,明法身體用;二,明所居淨國。所以諸佛既有法、應二身,亦有性淨隨緣兩土。淨名極地大士,亦同諸佛二智非垢非淨,為是義故,不捨妙喜,而能垢淨雙遊,二身、二土利益眾生,令得解脫。下文自說「日月為除闇冥,遊於世間」,菩薩示行兩土,除諸癡惑,觀身實相,即是同佛法身無礙之慧,無若干也。方丈臥疾,託病興教,即是同佛應身方便引接。處妙喜國界,補無動尊,即是同諸佛有於淨國。居娑婆土,助釋迦揚化,即是同諸佛示有穢土。隨緣利益,淨穢雙遊,圓通無礙,同於諸佛所得權實。喻如十四、十五之月,以簡佛、菩薩異耳。就第一明法身中,為二:一,佛問其法身;二,身子問應身。
就佛問為二:一、佛問。
維摩詰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二、大士答。就答中為四:一,總答;二,別答;三,結;四,簡邪正。
就總答中,明觀身實相不殊佛,觀佛亦然者,只自觀巴家之實相與佛實相不殊,佛之實相與已無異,故《大品》云「諸法如實相,即是佛實相,無來無去故」。約此中為三:一者,尋末取本;二者,就位;三者,觀心。
尋末取本者,明大士是金粟如來,所得法身與今釋迦法身不異,故上文云「諸佛種性色,身悉皆平等」。是故得知觀己身之本實相,與佛實相一種無異,故言觀佛亦然。
第二就位者,明大士位居十地、補處之位,隣次於佛,當紹尊位。只十地之相與妙覺之尊,所得實相復有何異!
第三觀心者,上文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相中求;一切眾生心相,即菩提相。眾生如、佛如,一如無二如」。實相者,即是佛,故經言「遊心法界如虗空」,是人即能知諸佛之境界,觀己心性既是實相,即是與諸佛心相義齊,譬如人射法云云。若正觀此相,具如入不二門,亡於二邊,正顯中道,此中重明其意。所以如來問者,以上來辨「無礙慧無若干」,諸佛身智功德平等,佛欲顯大士法身與諸佛不異,是故問其「云何觀法身?」若辨法身,法身必有所指。所指之處,即是佛國,故有此問也。他解應身之佛得有封疆界域、國土之名,法身冥寂,有何國土!今解不爾,諸佛法身尚非垢非淨而能隨緣雙遊垢淨,今法身非境非智,亦雙照境智,何意不得辨於國土境界耶!故《金光明》云「不可思議智境,不可思議智照」。此不思議之境豈非是法身靈智所栖!《普賢觀》云「毗盧遮那」,是極妙法身,而言有土名常寂光,遍一切處,此豈非真國境也!
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不觀色,不觀色如,不觀色性;不觀受、想、行、識,不觀識如,不觀識性;非四大起,同於虗空。六入無積,眼、耳、鼻、舌、身、心已過;不在三界,三結已離,順三脫門;三明與無明等。不一相,不異相;不自相,不他相;非無相,非取相;不此岸,不彼岸,不中流,而化眾生。觀於寂滅,亦不永滅;不此不彼;不以此,不以彼;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無晦、無明,無名、無相,無強、無弱,非淨、非穢。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為,非無為;無示無說。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進、不怠,不定、不亂,不智、不愚,不誠、不欺,不來、不去,不出、不入,一切言語道斷。非福田,非不福田;非應供養,非不應供養,非取、非捨;非有相,非無相。同真際、等法性,不可稱、不可量,過諸稱量;非大、非小,非見、非聞,非覺、非知,離眾結縛;等諸智、同眾生,於諸法無分別。一切無失,無濁、無惱,無作、無起,無生、無滅;無畏、無憂,無喜、無厭、無著;無已有,無當有,無今有。不可以一切言,說分別顯示。
第二別答。觀三世中前際不來,如見有未來之法入於現在,可得是生是來?可得是有邊無邊?本不見有未來之生,何況更有來人現在!是故前際不來。後際不去者,若有法滅入過去,可得言來,可得云如去不如去;今不見有法入過去者,是故後際不去。今則不住者,若有法在於現在,可言在言住,可言常與無常;今不見可得法在於現在者,何得言其住故?三世求不可得!他解,金剛已前,無常、樂、我、淨;金剛已後,常、樂、我、淨。今解不如此,金剛已前常、樂、我、淨。何以故?佛性之法,本自有之,非適今也。金剛已後無常、樂、我、淨。何以故?經言「十地菩薩,更無量劫倒修凡事」,若法身起應六道,同凡夫生滅,即是亦應有無常、樂、我、淨,是故同佗不同,各隨所以。佗釋,應只是化,化是應。今解不爾,應能為化,化不能為應,如凡夫、外道、通仙、諸天、神鬼皆能有化,此不能為應。如化所化,亦是暫時權有,不能卒其始終。今辨,應是應同,同其始終一期之法,名之為應。如來以無分別心任運之智,隨緣有感,應而用之,無所為礙,不勞運念。猶如明鏡,有像即現,而影像相似,更無差異也。如天仙所化,作念經營,方能有化,如畫運念,動手圖寫人形,未必全不動念。妙、不妙約此兩譬可知。不觀色者,心如幻師,幻作種種色,若知幻師是誑,則不得所幻之色。今色從心,幻師幻出尚不得,此心何處見有此色!故不觀色。不觀色如者,若見色與如異,是則泯色入如;今不見色如之別,故不觀如。性者,或言如只是性,性只是如,或有此義。今聖人不容重說一法兩唱所表,今以此性為佛性,不觀色是空俗,不觀如是空真,不觀佛性空中道,以其計中道有佛性而起順道愛生,是為頂墮,故上文云「我及涅槃,是二皆空;唯有空病,空病亦空」。今不觀性,是無順道愛,故不觀性。非四大起者,雖觀是身不於四大起惑,如凡夫不於四大起解,如二乘無惑無解,故言「不起,同虗空」,是名實相。六入者,能積聚六塵,構造生死,不同凡夫六入積聚,故眼、耳已過,過於凡夫六根境界。不在三界者,出真俗故。三垢已離者,無三種國之垢。順三脫者,緣一實相,順三脫故。「三明與無明等」,無明之源,即是實相法性,此之法性無與等者,有智能等,此名無等等。三明者,即天眼能徹照未來,漏盡達於現在,宿命窮觀過去。達無明之始,雖復十住不見其始,唯佛能知始終,既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佛窮無明之始,今知其始等無明。漏盡者,能知五住之漏。無明惑盡,故言等。「一相」是真諦之相,「異相」即是俗諦之差別,今實相非真非俗,故非一非異。不自者,遊行詣佗國名佗相,遇到父舍名為自相,此應用真修緣修、自生佗生廣破,絕離此等自佗,入於實相也。非無相者,非涅槃;非取相者,非生死、非生死非凡夫、非涅槃非二乘。「不此岸」非俗諦,「不彼岸」非真諦,「不中流」非諸煩惱惑,離此離彼之此岸,達非此非彼之彼岸。而化眾生者,此總明法身應用。「不此不彼」即是不生死、不涅槃二境,「不以此、不以彼」即觀二諦之智,境智雙明。不可智知者,散諸法故,即是真諦;不可識識者,聚諸法故,名之為識,即是生死俗諦。「無晦無明」即是解惑,解惑即是生死涅槃。名即世間,相即出世,故真諦名為實相。無強無弱者,生死是剛鑛之法,名強;智慧是扶理易悟,名弱;非強非弱,故是實相。不在方者,法性不在生死,封疆豈有於界域!故言不住。不離者,只常寂光土,亦是於方遍一切處,故言不離。「非有為、非無為」,如無盡門也。「無示無說」,如維摩詰杜口也。「不施」非是檀度之彼岸,「不慳」不同凡夫祕悋之此岸,六度例爾。涅槃審諦為誠,生死虗假為欺。「不來」乘如實道來成正覺,「不去」是乘從三界中出,到薩婆若離此去來。「不出」非二乘,「不入」非凡夫。「言語道斷」,如淨名杜口。「非福田」如呵須菩提,「非不福田」如慰喻須菩提。「非應供」如呵須菩提,「非不應供」如來正覺知名應供。「同真際、等法性」,冥契真實也。「不可稱量」,即是不思議解脫之法,乃至不動亦如也,「同眾生」,一切眾生亦如也。無分別者,入一實相,不見高下。「無失」,無三種漏,落三土也。「無喜、無厭」等,皆約三土煩惱以明。「無已有、當有」等,應約涅槃釋三世偈釋此意。
世尊!如來身為若此,作如是觀。
次、結。
以斯觀者,名為正觀;若佗觀者,名為邪觀。」
次、簡邪正。如文。
爾時,舍利弗問維摩詰:「汝於何沒而來生此?」
第二從「舍利弗問」者,舍利是起教之人,既知大士法身實相同於諸佛,復顯應身,隨緣化物,無方大用之能,故問也。此問猶狹三藏意來,若是三藏之佛,沒則不生;若三藏菩薩,猶有惑累,則有於生。若爾,問其「何沒而來生此?」就此為二:一,約彈折身子;二,佛發其所居之國。
就初彈折,為二:一,明身子問。
維摩詰言:「汝所得法,有沒生乎?」舍利弗言:「無沒生也。」「若諸法無沒生相,云何問言『汝於何沒而來生此?』」
二,答。答中為五:一,先反質;二,譬顯;三,問;四,答;五,引佛語為釋。
反質者,汝解脫之中,尚無沒生;我法身中,那得沒生!汝既不爾,何得以此為問?
「於意云何?譬如幻師,幻作男女。」
二、譬。如幻師沒生,此豈是實!若無實錄,不得謂「有沒生」。
「寧沒生耶?」舍利弗言:「無沒生也。」「汝豈不聞佛說『諸法如幻相』乎?」答曰:「如是!」「若一切法如幻相者,云何問言:『汝於何沒而來生此?』舍利弗!沒者,為虗誑法,壞敗之相;生者,為虗誑法,相續之相。菩薩雖沒,不盡善本;雖生,不長諸惡。」
第五結釋中,云「菩薩雖沒,不盡善本」,不同二乘人灰身盡智,名盡善本。菩薩不滅智,不滅智所作功德亦不滅,以此善本能益眾生,雖是不知惡、不如凡夫之積集不盡善本,不同二乘之滅沒,由善本不滅故,能應於垢淨之國,俱不長垢淨二國之善惡也。
是時,佛告舍利弗:「有國名妙喜,佛號無動。是維摩詰於彼國沒,而來生此。」
佛答淨國中,為三:一、佛說其所居隨緣淨國。
舍利弗言:「未曾有也!世尊!是人乃能捨清淨土而來,樂此多怒害處。」
二、身子稱歎。
維摩詰語舍利弗:「於意云何?日光出時,與冥合乎?」
三、大士釋出。就釋中,為五:一,問日共闇合不?
答曰:「不也。日光出時,則無眾冥。」
二、答。
維摩詰言:「夫日何故行閻浮提?」
三、問日何意出?
答曰:「欲以明照,為之除冥。」
四、答。
維摩詰言:「菩薩如是,雖生不淨佛土,為化眾生,不與愚闇而共合也,但滅眾生煩惱闇耳!」
五、釋出。齊此是明人同諸佛有法、應二身也云云。
是時,大眾渴仰,欲見妙喜世界不動如來,及其菩薩、聲聞之眾。
第二從「大眾渴仰,欲見妙喜」去,即是現於淨國是大士所遊居處。就此為三意:一者,驗大士之淨國;二,令時眾起淨國之行;三,令發願往生。是故有此一段文來。就此為七:一,大眾欽渴欲見;二,佛命令現;三,奉命移取;四,佛勸時眾修行;五,大眾發心;六,利益已還本;七,身子稱歎。
今言「大眾欽渴欲見」者,聞上來妙喜之國是大士所居,是故一心渴仰。
佛知一切眾會所念,
第二佛命令現,為二:初、明佛寂照鑒知,知其有念。
告維摩詰言:「善男子!為大眾會,現妙喜國不動如來,及諸菩薩、聲聞之眾,眾皆欲見。」
二、正命令現。
於是維摩詰心念:「吾當不起于座,接妙喜國,鐵圍山川,溪谷江河,大海泉源,須彌諸山,及日月星宿,天、龍、鬼、神、梵天等宮,并諸菩薩、聲聞之眾,城邑聚落,男女大小,乃至無動如來,及菩提樹,諸妙蓮華,能於十方作佛事者;三道寶堦,從閻浮提,至忉利天,以此寶階,諸天來下,悉為禮敬無動如來,聽受經法。閻浮提人,亦登其階,上昇忉利,見彼諸天。妙喜世界成就如是無量功德,上至阿迦尼吒天,下至水際,右手斷取,如陶家輪,入此世界,猶持華鬘,示一切眾。」
二、正現神力。
彼得神通菩薩及聲聞眾,并餘天人,俱發聲言:「唯然,世尊!誰取我去?願見救護!」
三、得神通者,覺驚恠。
無動佛言:「非我所為,是維摩詰神力所作。」
四、佛稱是淨名所為。
五、不得通者,不覺。
妙喜世界雖入此土,而不增減;於是世界,亦不迫隘,如本無異。
六、入於此土無損減。
爾時,釋迦牟尼佛告諸大眾:「汝等且觀妙喜世界無動如來,其國嚴飾,菩薩行淨,弟子清白。」
第四佛勸時眾修無動如來之行。就此為三:一、勸觀彼國嚴淨。
二、時眾奉對曰見。
佛言:「若菩薩欲得如是清淨佛土,當學無動如來所行之道。」
三、正勸修行。無動行者,如〈佛國〉中答長者子所明,又如入室安慰調伏「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如盡、無盡門,即是淨土行也。
現此妙喜國時,娑婆世界十四那由佗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第五時眾發心修行。為二:一,發心;二,發願。
有十四由佗即悟者,皆是上來種種說法,種種神變,正說將竟,現此淨國,俱蒙如來勸發,是故一時便有十四由佗得悟也。
皆願生於妙喜佛土,釋迦牟尼佛即記之,曰:「當生彼國。」
第二發願者,淨行深微,不易可辦,立誓願生,於彼修行。此中佛記,即應當生。得記為二:一遠,二近。若是立誓之後,必定生彼,即是近記;若是修淨行因,必招淨土之果,如彼佛國,即是遠記。
第六,如文。
佛告舍利弗:「汝見此妙喜世界及無動佛不?」
第七身子稱歎。文為六:一、佛問見不。
二、奉答唯然。
世尊!願使一切眾生得清淨土,如無動佛;獲神通力,如維摩詰。
三、為一切眾生發願。
世尊!我等快得善利,得見是人,親近供養。
四、自蒙有寄。
其諸眾生,若今現在,若佛滅後,聞此經者,亦得善利;
五、歎聞經功德。
況復聞已信解,受持、讀、誦、解說,如法修行。若有手得是經典者,便為已得法寶之藏;若有讀誦,解釋其義,如說修行,則為諸佛之所護念;其有供養如是人者,當知則為供養於佛;其有書持此經卷者,當知其室即有如來;若聞此經,能隨喜者,斯人則為趣一切智;若能信解此經,乃至一四句偈,為佗說者,當知此人,即是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六、況出福深。就況出中,約六番往釋,如文。若依此語意,即是流通段,今明身子小乘之人,非是任持大典,故不屬流通,但為流通作於起發也。
法供養品
此品正明帝釋弘經,護持大法,即是第三流通段,凡有二品。流通是從譬得名,如洪源甘澤,從上被下,名之為流;無所壅隔,名之為通。今用此無上法寶、實相之經,被下代眾生,使無壅隔;季末有緣,皆令沾潤,此是慈悲純厚故也。
爾時,釋提桓因於大眾中白佛言:「世尊!我雖從佛及文殊師利聞百千經,未曾聞此不可思議、自在神通、決定實相經典。
此文為二:初、從此品明天帝護法,格出月蓋法之供養,明護持之利,深顯弘經之德重;二、從〈囑累品〉去,明大聖慇懃付囑鄭重,當令季、像必得宣通。就前為二:一,天帝稱歎弘經;二,如來述成其意。
就「天帝白佛」去,為三:一,歎法;二,歎人;三,發誓。
今言天帝欲護持大典,修習勝門,有持此經,故志存覆育,即是以法供養法身。如《釋論》云「迦毗羅,生身生處;摩伽陀,法身生處」。為報恩,多在二國之中;為報法身,多在摩伽陀國說法護持,即是法供養也。復次,天帝共與梵王同請說法,如來受請,觀機知不堪大乘,仍開小教;小教既興,次應說大。今時此不思議解脫猶是酬其昔請,《釋論》云「說般若,猶是酬梵王、天帝之請。天帝既蒙酬請,歡喜護持」。若是言「天主得阿那含,不應流通大教」者,此是三藏中謂為那含;《華嚴》說「天主住十不可思議法門」,豈不堪弘通此法!復為天主,率化群下,最為風靡!就歎法中,先歎不思議解脫之用,次歎實相之法。非法無以成人,非人無以顯法,故須雙歎。百千經者,即是初教《阿含》等,《阿含》中亦授彌勒之記,何妨對文殊。復次,通教、別教之中,未曾聞此圓教法門、具足之道,體用難思,昔所未曾聞。
如我解佛所說義趣,若有眾生聞此經法,信解、受持、讀誦之者,必得是法不疑。
就歎人中,為二:初、釋聞經功德。
何況如說修行!斯人則為閉眾惡趣、開諸善門,常為諸佛之所護念;降伏外學,摧滅魔怨,修治菩提,安處道場,履踐如來所行之跡。
次、況出如法行者。「閉眾惡趣」是止善,「開善門」是行善。行即是觀,止即是定。就此中為約因、果兩判。為佛護念者,明其修止行兩因,深契道理,是故加於可加,故言護念。但佛普護眾生,眾生無瘡,毒不得入,若修此止行之因,即是信心瘡義,亦得護念。觀心者,只止觀調心,名之為覺。一切邪念紛動,即用止觀二法觀之,不令緣念得起,是則常為覺心所護。「降伏外道」即是伏見思兩惑、六十二見諸邪計之道,得菩薩道已,能降煩惱魔,如前說;乃至四魔、十魔。故上文云「即是始坐道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已於諸法無罣礙,悉能摧伏諸外道」,即是發心修學圓觀之人,入初發心時,即能八相成道,名之為佛。「降魔勞怨,度脫一切,修治佛道」者,即是外化為八相之佛,而內心於法身中,修治道地滿,殘餘佛法,安處道場。如光嚴中辦道場相,履佛之跡,行佛所行,住佛所住,諸佛如是來,我亦如是來,皆是隣果往歎。
「若有持、讀者」去,即是第三發誓弘宣。
佛言:「善哉!善哉!天帝!如汝所說,吾助汝喜。此經廣說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不可思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第二從「佛言善哉善哉」去,即是述成天帝上三段:第一,述其歎法;第二,述其歎人;第三,述其發誓。
就第一吾助爾喜者,明此經是三世佛不思議菩提,即是述其歎法。言「三世佛不可思議菩提」,即是實相之法,佛由此實相,能得菩提也。
是故,天帝!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供養是經者,則為供養去、來、今佛。天帝!正使三千大千世界如來滿中,譬如甘蔗竹葦、稻麻叢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或以一劫,或減一劫,恭敬尊重,讚歎供養,奉諸所安。
第二從「男女受持是經,則為供養去、來、今佛」去,是述其歎人。就此為四:初,格量功德;二,問;三,答;四,正格量。
就前格量中,為二:一、格現在供養佛。
至諸佛滅後,以一一全身舍利,起七寶塔,縱廣一四天下,高至梵天,表剎莊嚴;以一切華香、瓔珞、幢旛、伎樂,微妙第一,若一劫,若減一劫,而供養之。
二、格滅後起塔。
於天帝!意云何?其人植福,寧為多不?」
第二問,如文。
釋提桓因言:「多矣。
第三答,為二:一、答多矣。
世尊!彼之福德,若以百千億劫,說不能盡。」
二、釋其不可盡。所以大乘經中多格量供養生身不及法身,何故如此?正言生身之福,不動不出;法身功德,能動能出,出離生死,故言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於實名了因,於餘名生因,生因是緣因,福德不動不出,不至菩提,功德有盡;於實名了因,實即實相,了因照了,與實相相應,能趣菩提,功德不盡,同虗空、等法界,豈得與前福德不動不出有限之法為量!供養生身,名為生因,不趣菩提;供養法身,實名了因,能趣菩提,是故格量不可限極。《金剛般若》云「住相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不住相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東方虗空,不可思量;南、西、北方,亦難測度,法供養為最」。復次,《大品》云「實相是三世諸佛之母」,母得病,諸子憂愁。若實相之法,不廣被眾生,約眾生故言實相病。若止供養一佛,於餘佛無功德;若謗一佛,於餘佛無罪。若供養佛母實相之相,即於三世十方佛所,俱得功德;若毀謗佛母,則於諸佛為怨。是故述天帝云:「諸佛菩提,皆從是生。菩提之相,不可限量。」
佛告天帝:「當知!是善男子、善女人,聞是不可思議解脫經典,信解、受持、讀誦、修行,福多於彼。所以者何?諸佛菩提,皆從此生;菩提之相,不可限量。以是因緣,福不可量。」
第四正格量中,亦述其上歎信、法兩行。「聞是不思議之經信解」是述成上信行人,「修行福多」即是述上法行。
佛語天帝:「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時世有佛,號曰藥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曰大莊嚴,劫曰莊嚴,佛壽二十小劫,其聲聞僧三十六億那由佗,菩薩僧有十二億。
第三述其發誓弘經,護持流布。從「過去藥王佛」去,文為四:一,明過去法供養之因由;二,明王子月蓋;三,結會古今;四,結釋述成。
就因緣由藉中,為三:一、明有佛。
二、明有王勑示諸子,令興供養。
於是,千子受父王命,供養藥王如來,復滿五劫,一切施安。
三、明諸子奉勑宣行。
其王一子,名曰月蓋,獨坐思惟:『寧有供養,殊過此者?』
第二從「其王一子,名月蓋」去,文為九:第一,王子獨坐思惟,求勝供養;二者,空中警覺;三者,仍問勝法;四者,天勸問如來;五者,往請於佛;六者,佛為解說;七者,聞法得順忍;八者,佛記其護法;九者,出家為道,為法供養。
以佛神力,空中有天,曰:『善男子!法之供養,勝諸供養。』即問:『何謂法之供養?』
天曰:『汝可往問藥王如來,當廣為汝說法之供養。』
即時,月蓋王子行詣藥王如來,稽首佛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諸供養中,法供養勝。云何名為法之供養?』
佛言:『善男子!法供養者,諸佛所說深經,一切世間難信難受,微妙難見,清淨無染,非但分別思惟之所能得。
就第六佛為說,文為二:初,明勝妙之法;第二,從「若聞是等經信解」者,明供養之心。
今就勝法中,為四:一者,從「佛言」去,明最妙之法;二,「菩薩法藏」者,明約法論因;三者,從「能令眾生,坐於道場」去,是約法論果;四者,從「諸佛賢聖」去,是為佛所歎,印其因果。
今釋第一所說深經者,然實相之理非深非淺,為深淺兩緣於非深非淺之中作深淺二說。淺者即是三藏、通、別之經,深者即是圓極之教,故言深經。深經相貌,即如大士上來所說「觀身實相」之義,即是清淨深經也。難信者,如一微塵之中有三千大千之經,則人無信者。實相之理只在心中,無勞遠覓,近而不識,說之不信,故云難信。難受者,若有所受,則有所行;若無所受,則何所行!信受實相,則能修行;若不信受,不能修習。微妙者,即是不思議解脫之異名,亦是「三德微妙,我法妙難思」。清淨無染者,不為三種見思所染,猶如虗空,無諸淨穢。非思量分別能得者,動念運想,所不能契;無念無分別,自然流入薩婆若海,亦非三藏、通、別方便之人所能測度。
菩薩法藏所攝,陀羅尼印印之,至不退轉,成就六度,善分別義,順菩提法,眾經之上。入大慈悲,離眾魔事,及諸邪見。順因緣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命,空、無相、無作、無起。
第二明因。菩薩法藏所攝者,明菩薩法藏聞持前行,三德祕密之藏不縱不橫,無所積聚,乃名為藏,含受諸法,悉入其中。陀羅尼印者,陀羅尼名為能遮、能持,持善不失,遮惡不起,不起不失,名之為印。至不退轉者,即是遮持諸善,無有退者,亦是無生法忍不退之位。成就六度者云云。「善分別,順於菩提」即是「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眾經之上者,在三藏、通、別教等諸經之上故。「入大慈悲」即是起無緣之慈,如上三十種慈。「離眾魔」去,即是離八魔、十魔等,亦是離三種之愛。天魔屬生死,為愛流轉;菩薩離此,故名離魔。及邪見者,亦是三種方便中一切諸見,自此之前皆名邪見,實相之中皆離此等諸見。順因緣者,因緣之性即是實相,順此實相深觀諸法,具生、法二空因緣,即法空也,緣實相修三空三昧。
能令眾生,坐於道場,而轉法輪,諸天、龍、神、乾闥婆等,所共歎譽;能令眾生,入佛法藏,攝諸賢聖一切智慧;說眾菩薩所行之道,依於諸法實相之義;明宣無常、苦、空、無我寂滅之法,能救一切毀禁眾生;諸魔、外道,及貪著者,能使怖畏。
第三約果明。坐道場者,若能如此圓觀實相,入涅槃般若,名為住。住發心住時,即能八相成道,隨緣作佛,故云「初發心時,即坐道場」。轉法輪者,是圓頓、漸三教,故言轉法輪。天龍共歎者,既坐道場為佛,利益一切,人天敬仰。入佛法藏者,安處諸子祕密藏中也。圓教攝四十二賢聖,偏教攝二十七賢聖,皆佛法藏也。一切智慧者,皆令稟偏圓之人,得入佛慧,《法華》云「如是之人,我今亦令入於佛慧」。說眾菩薩所行之道者,菩薩以實相為道,雖復稟餘教,終引歸實相。依實相義者,若因若果,無得離於實相,約此實相辦於偏圓之教。故《法華》云「若深智者,為說此法」,即說於實相。又云「若不解此法,於如來餘深法中,示教利喜」,即是說偏漸之教。「宣說無我、苦、空、寂滅等能救毀禁」者,方便教中,皆乖圓極,名為毀禁;若入圓中,無復方便之過,亦為小乘中毀重之者,無懺悔處。若是大乘,能有無生正觀洗浣,故言救諸毀禁。諸魔外道怖者,斷除愛、見兩種之心,故無五怖。
諸佛、賢聖,所共稱歎。背生死苦,示涅槃樂,十方三世諸佛所說。
第四諸佛稱歎。即契於實相,初心即能作佛,故為諸聖之所嗟歎。背生死者,背三種生死也。示涅槃者,即是示百句解脫也。十方佛所說者,一切佛道同皆共說此實相也。
若聞如是等經,信解、受持、讀誦,以方便力,為諸眾生分別解說,顯示分明,守護法故,是名法之供養。又於諸法,如說修行,隨順十二因緣,離諸邪見,得無生忍;決定無我、無有眾生,而於因緣果報無違無諍,離諸我所。依於義,不依語;依於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於法,不依人。隨順法相,無所入、無所歸。無明畢竟滅故,諸行亦畢竟滅,乃至生畢竟滅,故老死亦畢竟滅。作如是觀,十二因緣無有盡相,不復起見,是名最上法之供養。』」
第二從「若聞如是等經」者,是明供養之心。就此為二:一,明信行;二,明法行。若聞說實相之法,即於聞中生解,通達無礙,名信行供養之心。若聞、不聞,如法修行,觀因緣空,斷諸妄見,見實相理,得無生忍,是名法行供養之心。復約四依釋之,於法行不了不可,是名依人;諸佛之教,本為逗物根宜,不可定執,故不依語。識是具煩惱法,不可依識。經是三方便教,非實故不可依,了義是可依。人是生身,故不可依。達無明源底者,知本來不生,是故畢竟無滅。觀因緣無有盡者,即是癡如虗空不可盡。
佛告天帝:「王子月蓋,從藥王佛聞如是法,得柔順忍。
第七聞法得柔順忍者,即為二:初,得順忍之益;二,解寶衣報恩供養。
若作圓教明柔順忍者,柔是柔伏,即是圓教之十信鐵輪之位,六根清淨中若發真明入理,即是得無生忍也。
即解寶衣,嚴身之具,以供養佛,白佛言:『世尊!如來滅後,我當行法供養,守護正法。願以威神,加哀建立,令我得降伏魔怨,修菩薩行。』
解衣供養為二:一、供養。二、發願行法供養,請威神加被,使得降怨,宣通大法。
佛知其深心所念,而記之曰:『汝於末後,守護法城。』
天帝!時,王子月蓋,見法清淨,聞佛授記,以信出家,修習善法,精進不久,得五神通,逮菩薩道,得陀羅尼,無斷辯才。於佛滅後,以其所得神通、總持、辯才之力,滿十小劫,藥王如來所轉法輪隨而分布。
第九明出家修道,行法供養。就此為二:一,明出家護法。
月蓋比丘,以守護法,勤行精進,即於此身,化百萬億人,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立不退轉;十四那由佗人,深發聲聞、辟支佛心;無量眾生,得生天上。
二,明化人多少。「百萬億發菩提心」是用圓教所說,「十四由佗,發二乘心」是用方便誘引,用此圓、偏兩法,導利眾生,故是法之供養。
天帝!時王寶蓋,豈異人乎?今現得佛,號寶𦦨如來;其王千子,即賢劫中千佛是也。從迦羅鳩孫䭾為始得佛,最後如來號曰樓至。月蓋比丘,則我身是。
第三結會古今,如文。
如是,天帝!當知此要,以法供養於諸供養為上為最,第一無比。是故,天帝!當以法之供養,供養於佛。」
第四述成上發誓弘經、護持宣布,亦護行經之者,悉使和安。
囑累品
於是,佛告彌勒菩薩言:「彌勒!我今以是無量億阿僧祇劫所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付囑於汝。
就此,文為三:一者,佛付囑彌勒;第二,付囑阿難;第三,大眾聞經歡喜。今就第一付彌勒中,為二:初,佛付囑;第二,彌勒受旨。
就佛付囑中,為三:第一,正付囑此經;第二,釋;第三,簡得失。
今就第一付囑中,為二:一,付囑尊經;二,命神通守護。
「以無量僧祇所集付汝」者,若按迦旃延所解,三藏中明三阿僧祇習學佛法,百劫種相,佛道現前。此則是三藏小乘淺近之法,修學研行,劫數為少。若按《釋論》彈於此義,佛法無量,豈是三僧祇所學能遍?乃經無量億僧祇習塵沙佛法,諸深法門乃可圓滿。大乘深妙,是故學劫亦多。今言「無量劫所集」,故知是大乘妙典付之彌勒。
如是輩經,於佛滅後,末世之中,汝等當以神力,廣宣流布,於閻浮提,無令斷絕。
第二當以神力廣宣,令無斷絕,即是命令守護。但以此大法付囑彌勒者,正明其是次紹尊位,智斷方圓,與物有緣,神通具足,堪能弘護,令不斷絕。若末代眾生去聖既久,非唯神根闇濁,亦乃鄣礙多興。如多寶處,必饒怨賊,道高魔盛,妨難是生,若不得聖力冥扶,則外難侵逼;若蒙神光加被,亦使心解開通。內因外緣既整,法寶則無斷絕,是故命以神力,加諸眾生堪聞之者。此中應引優波毱多為魔所惱,令無數人不得悟道,遂令受化之者為魔所惑,用神力縛於魔,一切聞經得益,不可稱計,亦恐是用神力弘經意云云。
所以者何?未來世中,當有善男子、善女人,及天、龍、鬼神、乾闥婆、羅剎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樂于大法。
第二釋者,從「所以者何?未來世」去,即為二:初,明末代亦有得道之機;次,明不聞斯經,則失善利。
前明末代有得道之機者,但凡夫緣悟不同,或見法王,面前得益;或因去世,渴仰生悟,故經言「應以滅度得度者而現滅度」。如為治狂子故,實在而言死,留諸香藥,色味芬芳,悔懊心生,服藥令愈。若不見佛,剋責精進,愧不值佛世,因是入道,得出煩惑,故佛去世後一百年,許十萬出家,九萬得道,當知佛後之機亦復無量。此應引毱多,佛在之時求出家,覓智齊身子,佛言不得,即退還外道法中,佛因記之「此人得道之機,在佛滅後巳,為阿難弟子,度人無量,得道恒沙,時人敬譽,為無相佛」,即是釋未來世中,天、人、龍、鬼有發心之緣,樂于大法,必得度脫,不可不弘如此勝教,使其聞也。
若使不聞如是等經,則失善利。如此輩人,聞是等經,必多信樂,發希有心,當以頂受,隨諸眾生所應得利,而為廣說。
第二從「若使不聞是經,則為大失」者,但聞三藏方便之說,則失大乘毒鼓之利。《普賢觀》云「法將滅,五百歲時,一心修此法華三昧,即得六根清淨」,故知末代亦能有入大乘之機,若不聞此經,永失法利,故須宣通。
彌勒!當知菩薩有二相。
第三從「菩薩有二相」者,是簡得失。就此為二:一,簡得失;二,廣舉非釋。
就簡得失中,為三:一、標相。
何謂為二?一者,好於雜句文飾之事;二者,不畏深義,如實能入。
二、略釋。
三、約人釋。約人若是三藏教中,多就因緣歷別事相之中以明諸法,若依此學者,是新發意人。諸大乘經別圓之說,無依無猗,離諸心識。言深經者,即是「貪欲即是道,恚癡亦復然,如是三法中,具足一切法。若離是三法,而求菩提者,譬如天與地」,指此三毒之性能通達三毒實相不可得,猶如虗空,而能出生一切佛法。彼經云「深達此法者,亦不破於戒;深達此法者,亦不著無礙」。行人多謂三毒是道,而著此無礙,毀於正戒、正見。何謂是達?於三毒之性,其達此者,無毀無著,乃稱經意。實相之法,非因非果而說為因果,故言是因非果。如佛性是果非因,如大涅槃;今三毒之性,亦非因非果,而說為因果。說為因者,即言三毒,是道具足一切佛法;說為果者,一切眾生常寂滅相,不可復滅。若能聞此貪欲之中辨因果二道,無著無毀,不生恐畏,當知是久行菩薩。如此菩薩,但好實相深法,不復樂於文華才藻、綺飾之言,釋於貞幹之法。以此往推,知是久行菩薩也。若樂言辭,發言藻麗文字章節,乃當一往悅於聽者,終成添水之乳,翳於實相,非久行所行。以此簡知是新發意菩薩,如即時人數論,分別問答,言有眉眼,亦聞大乘無猗之說,謂為晃蕩,不生信樂。此中應引須達請佛為老母說法,老母十方背佛,佛十方現形,要不信受。後阿難化為輪王,方便引接,心地歡喜,信伏心生,還歸於佛,聞法修道。何故如是?此是往日沙彌和上多說實相甚深之語,聞不能解,不生信慕;闍梨多說因緣諸法,事相教化,事會其心,心生愛翫,由是緣故,今聞我語,了不入心,機在阿難,迴心入道。阿難雖復令其生信,終歸於我乃能得道。故知文飾之法乃是悅耳之緣,非究竟之旨,方便引入為進悟之漸,故所不論耳。實相深法能作得道之要,毒鼓之譬,此之謂也。約此彰新發心、久行二種之人,但看飾辭、直語,則知得失。
彌勒!復有二法,名新學者,不能決定於甚深法。何等為二?一者,所未聞深經,聞之驚怖生疑,不能隨順,毀謗不信,而作是言:『我初不聞,從何所來?』二者,若有護持、解說如是深經者,不肯親近、供養、恭敬;或時於中說其過惡。有此二法,當知是為新學菩薩為自毀傷,不能於深法中,調伏其心。
第二從「復有二法,所未聞經」去,是明廣舉非。就此為二:前明二法,釋前新學毀謗不近;後明二法,釋前久學不應輕慢取相。
就前毀謗不近中者,此中如喜根菩薩但說實相之法,明一切中有安樂性。勝意稟三藏法,威儀無缺,持戒頭陀,忽聞喜根所說,與其學習,相違其心,大驚恠,毀呰誹謗,不肯信受,即時作法,擯此喜根,擯法亦成,即入地獄。此是新發心人稟方便教,毀謗般若,不信深經。如此之人,須深淺知。二者,或時不謗此法,然於持法之者,無敬近心,亦復有時說其過惡,此亦是失相,皆非久行調伏心者。
彌勒!復有二法,菩薩雖信解深法,猶自毀傷,而不能得無生法忍。何等為二?一者,輕慢新學菩薩,而不教誨;二者,雖解深法,而取相分別,是為二法。」
第二舉輕慢取相,《大品》明「菩薩若於同住新發心人生輕蔑想,謂『此人無所知曉』,起此一念慢心,却損無數劫功德,更還受罪;如其罪報竟,方能發心」,乃復今日德行,以此而言輕慢之心,大為罪過,非唯障礙得無生忍,乃更到受罪殃,是故簡為非。復次,有菩薩雖解深法而取相,分別階梯漸次,格級升降,約截明義,取相分別,生決定想,復是動念之法,非究竟道。何以故?諸法實相,清淨湛然,尚無一相,何況有二、三、四、五?無言無示,言之者失當,示之者乖宗,以此分別思量之心,何能契會寂滅之法?如三時、四時、五時,半滿、四宗、六宗等義,皆名法師,探採經意而制立名目、判釋義門、欲言當理,皆非一極無言之術。今家正意則不如是,圓融法界,冥契真極,不欲令心與眾生乖諍,雖復立此四教,直欲通釋諸經之文,非是將此欲窮源底,終不定執四教之義。或時三教、二教、一教、無教、八教,出沒不恒,多少無定,轉變自在,隨人消釋,不令此心介爾有著,自執己見,非佗所解。若作如此,但是諍論,非入道法,如南岳師說偈「狗見影便鬪,鬪之不肯罷,遂至渴而死云云」。今約之簡非,約營道之意,但行人心路不同,雖復種種,不出二條:一、聖說法;二、聖默然。須識己心,便宜方便,若有時沈塞,於默然之道,不得開心入,少時應須聽法,或近善知識所,能開人心;或從經卷,尋求義理,曉發此心。或時聽法紛動,不能靜攝,尋經討義,於事紛紜,覺於心神,無深利益,即應冥目束體,自靜其心,入默然道。語、默兩行調伏其心,研麤和適,善能取與,簡擇真偽。如是時中,任修寂靜;如是時中,任修智慧。譬如天地或晴或雨,調節陰陽,是則萬物得生。若純雨不晴,則種子爛壞;若純晴不雨,牙𭉨乾枯,竝不能發生萬物,要須調適,然後乃善。行者如是一向默然,則沈昏闇塞;若純用分別,諸見競興,此則權、實不合,導師不生。善巧運為,豁然入道,夜見電光,則入聖法。是為學道之者,善識是非,簡別邪正也。故《大論》言「時雨數數墮,五穀數數生;法雨數數雨,善法數數生」。若不將聖說、聖默數數調御,實相穀不生也。若偏著知見,終無入理,故云「雖讀百千經,邪見長諸非,吾我毒甚盛,雖謂懷常子,石女終不生」。若於聖說法中,能聞即悟,通達諸法,自在明了,即是信行;聞不得悟,四念思惟,深徹深照,得其邊底,是名法行。聖默然中亦有信行、法行,如是禪觀之時,隨觀一境,則遍通諸境,心地開明,無纖芥之疑礙,如空中風,是名法行;若策觀之時,不能得悟,加功慊倒,婁婁不曉,若從善知識聞,若經卷中聞,豁如空中無雲,表裏洞徹,此是信行。又從受化為語,如聞而行,是聖默然;如行而聞,是聖說法。又從化後為語,如行而聞,是聖說法;如聞而行,是聖默然。
第二彌勒白佛者,正明奉命受旨。就此為三:一,彌勒受旨;二,諸菩薩受旨;三,四王受旨。
就初,為二:初,受旨;次,述成。
初中,又二:初、明受誡旨。
奉持如來無數阿僧祇劫,所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從「奉持如來無數劫」去,是受勸旨。就此中為二,對上二種:一者、奉通經旨。
若未來世善男子、善女人,求大乘者,當令手得如是等經,與其念力,使受持、讀誦、為佗廣說。世尊!若後末世,有能受持、讀、誦、為佗人說者,當知是彌勒神力之所建立。」
二者,奉神力護持旨。此中自云「與其念力……而建立之」,若人依安樂行而有所說法,冥空益其念力,亦如人說法時,思量只至一條、二條,比至說時,即見三兩節意,或可是心入義門,而能明識;或是冥空助念,加被其人。
佛言:「善哉!善哉!彌勒!如汝所說,佛助爾喜。」
第二佛述成。
於是,一切菩薩合掌白佛:「我等亦於如來滅後,十方國土,廣宣流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當開導諸說法者,令得是經。」
第二眾菩薩受旨發誓。
爾時,四天王白佛言:「世尊!在在處處,城邑、聚落、山林、曠野,有是經卷,讀、誦、解說者,我當率諸官屬,為聽法故,往詣其所,擁護其人,面百由旬,令無伺求得其便者。」
第三四王受旨發誓,如文。
第二命阿難宣經者,阿難迹居小道,後得羅漢之身,入無餘之時,則生分永盡,何得奉宣大經?此意止令傳持無謬,結集法藏,故命宣經。若就本而為語,能持十方一切佛法,豈容灰滅不能宣布此經!就文為三:一、奉受命;二、問經名;三、佛答。二種名要者者,即是實相,實相總攝諸法,得要即得諸法也。
第三大眾聞經,皆大歡喜也。
維摩羅詰經文疏卷第二十八終
No. 338-C
此經一部疏,合三十四卷,上《玄》、《文》三十一卷,是天台智者大師為楊主出,至〈佛道品〉、〈不二法門品〉下,有三卷疏是補處頂法師往前私記,接成一部,流傳後代,故以記之耳!維大周如意元年,歲次壬辰八月,天宮寺僧義威傳寫,誓願受持,以期佛慧,為報三寶,往江南法華寺,斯文乃盡。爾年六十,處處霄夕,至死無倦。
大唐開元二十二年十二月,會稽郡法華寺僧道儀,往浦陽清泰寺,依天宮寺本寫訖。
天寶十三載福嚴寫。
阿之言無,閦之言動。淨名以不思議之力,接妙喜之界,令此間四眾見無動世尊及所居之國,因此為名,稱無動品。但此部經文凡三處現於佛國:如〈佛國品〉答長者子,意因身子之疑,現於淨國;二者,入室論道,其事將訖,藉身子念食,現香積之界;三者,出室還佛所,復宗辨道,明菩薩行,顯淨名所居妙喜之國。當知三處說法,除眾生惑累,緣縛既盡,淨土業成,現相正當表此。上文辨菩薩之行明佛國之因,此品仍現妙喜,示佛國之果,因果之門以明出室復宗之唱,成上佛國因果之義。證知此經用佛國因果為宗,其文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