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五
妙法蓮華經藥草喻品第[1]五
爾時世尊。告摩訶迦葉及諸大弟子。善哉善哉。迦葉。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誠如所言。
此是如來先略述成二處領佛權實也。此應二解初約因緣者。一善哉。述其方便。火宅領實也。又一善哉。述其兩處領其權也。善說如來真實者。是述其領實也。功德者。述其領權也。又若約教者。華嚴之擬宜。領實也。三藏之誘引。領權也。方等之體信。般若之領教。俱領權實也。法華之付財。專論實也。上迦葉設譬領解。具領五時。辭致曲巧。故言善說。皆是佛法。故言真實。誠如所言者。印定述成之旨也。
如來復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汝等若於無量億劫。說不能盡。
此是述其迦葉領所不及也。云何不及。謂退進橫竪。亦橫亦竪。非橫非竪。皆所不及。所以者何。大雲普覆。徧荷清涼。大雨俱霑。無不蒙澤。咸令世間皆得知見未曾有法。汝迦葉等。即忽齊教止領二乘得益。不說人天小草。是為退所不及。又菩薩名上草。亦名小樹及大樹。敷榮鬱茂。自他饒益。而復不領。是為進所不及。又十法界。同成佛法界。那忽止領二乘。餘八法界。都不涉言。是為橫所不及。又七方便。從淺至深。皆入真實。餘五方便。都不曾領。是為竪所不及。又三世利益。未曾暫廢。是亦竪。世世徧於十方十界。是亦橫。是亦橫亦竪。領所不及。又山川谿谷。總言一地能生。未曾揀擇。攘彼受此。草木種子。皆依於地。更無餘依。一雲靉靆。無處不密。一雨一味。不隔枯榮。普潤既同。普得增長。如來平等。不可思議。實不先頓後漸。初三末一。如龍興慶雲。普雨於一切。身心不降雨。除熱得清涼。是五乘七方便。十方三世。平等廣大。甚深博遠。不可思議。無有差別。是為非橫非竪。領所不及。然不及之旨。非都頓奪。特以初心望後心。未窮極地。故云說不能盡耳。此是因緣釋不及也。又初悟即阿。亦具後荼功德。但齊教之領。未暇進領橫竪周徧。此是約教釋也。又權行是如大士。宜應如此。[A4]已上兩節經文。乃是略述成竟。
△下去是如來廣述成又二。有長行偈頌。長行又二。初述成開三顯一。次最後汝等迦葉下結歎。初有法譬合。法中又二。初先舉法王者。不虗勸信也。次於一切法下。正述開三顯一。
迦葉當知。如來是諸法之王。若有所說。皆不虗也。
此是廣述中初法說。是舉法王。勸信文也。夫人王外無所畏。內不二言。法王亦爾。眾惡[A5]已盡。發言誠諦。當知佛法雖多。不出權實。權實之外。更無別法。而言無量無邊。此意難信。故舉法王以勸迦葉所不及者。彌須信受。又為大雲譬作本。
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
此是約教明開權也。一切法者。謂七方便為橫也。對一實為竪也。若言不爾。何故二萬億佛所。初發大心。中間取小。又流轉五趣。豈非竪也。又十法界。一人尚具。況七方便耶。當知此法雖多。方便波羅蜜照之。罄無不盡。以隨其類音說之。無不逗會。為人天說戒善。為二乘說諦緣。為三藏說事度。為通說無生。為別說次第。皆為開如來藏。是名述成迦葉領其開三施權之意也。
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
此明約教。述其顯實領也。其所說者。指施權法即實也。意令眾生到此智地。究竟非二。故名為一。其性廣博。故名為切。寂而常照。故名為智。無住之本。立一切法。故名為地。地即實相也。例如大品廣歷諸法。皆摩訶衍。即大乘實相。實相即一切智地。上文云。唯此一事實。指此地也。餘二則非真。乃指七方便也。此乃約漸頓二教。述成開權顯實故也。
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之所歸趣。亦知一切眾生。深心所行。通達無礙。
此約權智。述開權以釋教也。如來觀知至歸趣者。是識藥。深心所行者。是知病。病藥俱是權法。各有歸趣。如戒善等。近趣人天。若作緣因開。低頭舉手。遠趣佛果。念處道品等。近趣涅槃。若作莊嚴。汝等所行。是菩薩道。遠趣寶所。乃至六度通別。菩薩近遠歸趣。途轍不同。如來洞了。又戒善是人天樂。諦緣六度。三乘人藥。乃至通別六度。大乘菩薩藥。如來能了。故云知所歸趣。言深心所行者。有二種深心。一著依正者。起深重十惡。障人天乘。二著所執法者。起四倒。三道。六蔽。四住。五住等。障諸聖之乘。當知深心病相不同。如來權智。照之通達無礙。此舉權智。釋權教也。
又於諸法。究盡明了。示諸眾生。一切智慧。
此以實智所照。約教實知也。一切權法。無不入實。故言究竟。佛眼所見。故言明。實智所知。故言了。能示眾生。如此圓境智。故言一切智慧也。又若此智。照此藥此病。不照彼藥彼病。又彼智照彼。不能照此。種別不同者。權智也。一智徧照一切藥一切病。實智照也。又更通上合釋。一切法者。謂十法界也。十法各各相欲不同。各獲果報。歸趣亦異。知此諸法盡者。名知病也。知一切深心所著。名知藥。藥有深淺。如大品云。如實智知貪欲心。瞋癡心。若戒善諦緣度等一切法藥。悉用如實智者。通達無礙。又權智文中。通達無礙者。約權論實。實智文中。云又於諸法。諸法者。約實論權。二文互現者。此明實是權實。權是實權也。當知二智所照。徧圓兩境。通達無礙。故能說權實二教。乃舉智釋教也。復若究竟。非權非實。非差別。非不差別。以智方便。權有差別也。悉到智地。則無差別。如地無差別。而草木若干。此若干無若干。即無若干而若干。譬如約心論法。約法論心也。心有諸數。法無諸數。又心不離法。法不離心。又約無數而數。數而無數耳。權實亦爾。此重合釋也。總前法說述成竟。
△下去是如來作譬喻。述成迦葉領解文為二。初是譬說。次復宗稱歎。亦名結歎。初譬說有開合。開為二。一差別譬。譬上述權教智。有六。二無差別譬。譬上述實教智也。三草二木。纖濃不等。故名差別。一地一雨。普載普潤。故無差別。若觀其末派。謂各各不同。若究其根榮。莫非地雨。內合方便智照七五各異也。若實智往照。終歸一實。一實七五。七五一實。差別無差別。無差別差別。此預示。至下易曉。然又須知六譬相生。由有五陰眾生故。有五乘卉木。有五乘種子故。密雲應世。應必說法。說必有潤。潤必增長故也。言復宗者。此品大意。本述成迦葉領解。於中却廣。歎如來能知二智。似唯如來自歎。恐未了者。謂迦葉未解二智。故如來最後。云汝等迦葉甚為希有。更復前宗。以述迦葉。故云復宗。雖歎如來。意在迦葉。故名復宗。
迦葉。譬如三千大千世界。山川谿谷土地。
此是差別喻權教智六譬中。初土地譬。此有總別二釋。總釋言三千大千世界。譬眾生世間也。山川谿谷土地。譬五陰世間也。何以故。世界無別法。為山川谿谷土地所成。眾生無別法。為五陰所成眾生也。土地譬識陰。山川谿谷譬四陰。為能依也。後有草木等。又依土地等五。如眾生。機中有三乘根性。即有草木受潤增長之義也。當知土地等。非即草木。草木質斡。但名草木。草木種子。更無別名。但所能生之功名種子。所生質斡。名草木。皆植根於地。地則為本。內合習因習果。雖依五陰。五陰非即因果。要依於陰。得有習因。增長成辦。名習果。果因依陰而起。如此則山川土地譬成。草木種子受潤增長譬悉成也。總釋竟。又若一一乘。各各別顯譬者。山雖高峻。亦有洿隆等五相。乃至地雖平。亦有丘池等五相。即譬五乘五陰。山高譬菩薩五陰。川譬友佛。谿聲聞。土地譬天。谷下譬人乘五陰等。一一五陰。皆有習因習果所依。猶如山川谿谷土地。皆為種子質幹等所依也。又約正因報果義者。用三千大千世界。譬正因之理。通為一切所依。山川谿谷土地。譬眾生陰界入果報色心也。草木叢林。譬眾生習因。此三法不相離。習因依陰入。陰入不出法性。習因為緣了。陰習與正三法。而不即不離故也。問。土地與下一地。何別。而此中譬差。下譬無差耶。答。用譬各別。下譬實理。今譬報陰。故不同也。
所生卉木叢林。及諸藥草。種類若干。名色各異。
此是差別中第二所生卉木譬。卉是草之都名。木是樹之總稱。眾草成叢。眾樹成林。治病力用勝者。稱為藥。如善法中。皆能治惡。而無漏善治惑義。勝下卉木中。樹林枝斡覆蔭廣。器用大故。喻二菩薩。種類若干者。五乘七善因果種子。故言若干。即是種類。各有稱謂。即是名也。各有體相。即是色法也。
密雲彌布。徧覆三千大千世界。
此是第三密雲譬。雲有形色覆蔭也。下頌中。有雷聲遠震。覆蔭譬佛慈悲。形色譬佛應世。雷聲譬佛言教。密雲即三密也。慈悲即意密。雷聲即口密。形色即身密。彌布者徧也。既密又徧。故言彌布也。以慈悲熏。應身說法。徧十法界。故言彌布也。經律異相云。雲有五色。青者風多。赤者火多。黃白地多。黑即水多。有四電師。東身味。南百主。南阿竭羅。北阿祝藍。四電鬪諍。是故有雷。又水火風地鬬。故有雷。又有五事。無雨。當知雲譬應身。雷譬名稱。電譬放光。雨譬說法。然此中無雷電。取下頌映現合法。電必有雷。雷必有雲。雲必澍雨。今不取無電無雷之雨。及無雨之雲為譬。須以此意。合身雲等。然雲譬應色。應色非一。且泛引五色。譬應五乘也。又佛為教主。譬如電師。眾生機緣。亦如電師。相扣猶電師鬬。隨機有感。應之以光。又五事無雨者。且以無五乘機。法雨不澍。用釋有機法雨俱降。顯於密雲。問。此中六譬。本譬差別。何以密雲一雨。為無差別譬耶。答。下文雲雨。秪是此中雲雨譬耳。但今從所雨。得差別名。若爾與草木何別。答。草木唯從草木立名。雲雨乃從所顯為能。是故不同。
一時等澍。
此一句。第四澍雨譬。譬用口密八音四辨。宣澍法雨。利潤眾生故也。
其澤普洽。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小根小莖。小枝小葉。中根中莖。中枝中葉。大根大莖。大枝大葉。
此第五霑潤譬。法雲普雨七種眾生心地。所有習因種子。即生聞慧。名為霑洽。枝葉根莖者。信為根。戒為莖。定為枝。慧為葉。次第相資。故譬此也。小根莖等。即人天信戒。中根莖等。即二乘信戒。大根莖等。即菩薩信戒也。當知雖說五乘。本被一實。豈受潤時。離實地耶。然信戒等。唯有人乘。闕於定慧。以心所當之。四義足也。
諸樹大小。隨上中下。各有所受。一雲所雨。稱其種性。而得生長。華果敷實。
此是第六增長譬。文復略牒。明其草木隨分受潤也。習報兩因善法。既蒙法雨。習報兩果。各得增長也。言稱其種性者。明施權稱機。小者不過分。大者不減少。即是七種習報兩因也。華果敷實者。習報二果也。華如習果。菓如報果。此隔字對。應言華敷菓實。亦有華而未敷。菓而未實。亦可譬二因也。今取[A6]已敷[A7]已實。為兩果也。而得增長即三義。一稱其種性。即是增長之由。由設教稱機故。增長也。二各得增長。正明增長也。三華果敷榮。即增長之相也。[A8]已上六譬。是初差別喻。權教之智文竟。
△下雖一地去。大段第二。一地一雨。是無差別譬。顯於一實也。此文復有三。
雖一地所生。
此明一地所生道前心地所生。終因道後智地而發。當知道前後之名。名有通別。道後定在果後。道前通至凡夫。故方便品中。亦以等覺[A9]已前。為道前。此中須以博地凡夫。無戒善者。為道前。以五乘為道中。所以道前道後真如之理。等皆是地。地體無別。然皆能生。故知眾生道前心地。奚嘗不有能生之性耶。而不能成者。必假道後極果智地。令生令成。發心[A10]已後。究竟[A11]已前。皆假智地而成熟之。然本由一地也。
一雨所潤。
此第二一雨所潤。一雲所雨。一音所宣。一乘法門。開發道中五種善根。終是一音平等之教。被物雖五。化意唯一也。
而諸草木。各有差別。
此草木差別。三草二木。稟教不自覺知。五種善根。蒙佛法雨。隨分增長。而自不知五種之因。皆依一佛性。亦不自知五乘之教。皆是大乘。亦不自知同歸佛慧。唯有如來能知故也。此是無差別譬。上譬如三千下訖此。是如來正作譬說述成竟。
△下從迦葉當知去。合上譬說也。合差別譬為二。先正合。次提譬帖合。差別譬有六。今合不次第。機應前後爾。雖不次第。今合生起。自有其由。先明如來應世。則有八音說法。說法即有受化眾生。眾生聞法。各霑道潤。得潤是同。不無差別增長。下先合差別六譬。
迦葉當知。如來亦復如是。出現於世。如大雲起。以大音聲。普徧世界。天人阿脩羅。如彼大雲。徧覆三千大千國土。
此合上第三密雲譬。亦兼合第一世界譬也。合密雲者。先舉佛身密。合雲有形。後舉佛口密。合雲有聲也。如來亦復如是。出現於世。即是正合應身出世也。如大雲起。即舉譬帖合。明如來大慈現身。覆育一切也。以大音聲者。即是舉佛口密。合雲有聲也。天人阿脩羅者。別舉三善道稟口密之益也。即是三乘根性。三十子別稟聲益也。如彼大雲。即是舉譬帖合雲有聲也徧覆三千大千者。通舉一切皆是佛子。俱蒙口密之益也。或可但合五譬。將普徧世界下。兼合上世界土地譬也。世界即是國土世間也。天人脩羅。即是假名五陰世間。假名合上世界。五陰合上山川溪谷也。
△下從於大眾中。是第二合上第四澍雨譬。先標章門次勸聽受。標章有六。
於大眾中。而唱是言。我是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今世後世。如實知之。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知道者。開道者。說道者。
此合上澍雨譬中。先標六章門也。一十號。謂如來應供等。二四弘。謂未度令度等。三三達。謂今世後世等。四一心三智。謂知者具足。五五眼。謂一切見者。六三業共智慧行。知道。謂意不護。開道。謂身不護。說道。謂口不護。亦稱為導師。謂知道者等也。當知此六種法門。始自十號。終至三業。諸教所明。一切果地。神用法門。此六攝足。故經合喻。乃略舉之。況此六門。一一互攝。此六次第者。由具十號故。有四弘。故云未度者令度也。雖用四弘。若無三達。照機不徧。三智具足。方乃名達。智必有眼。二法既以定慧為因。而獲眼智兩果。故有智必有眼。如此五科。無不三業隨智慧行。故略舉六科。以示能應。佛自稱此。以顯能澍也。
汝等天人。阿脩羅眾。皆應到此。為聽法故。
此是次勸物聽受。佛八音詮吐六種法門。從多為論。勸三善道。宜應往聽法。信受佛之語故也。
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來至佛所。而聽法。
此是第三。合上第一山川譬也。攬果報而有眾生。如依山川。得有世界等。百千萬億。即十法界眾生也。今正語七方便眾生差別。配如上說也。
如來于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
此是第四。合上第二卉木譬也。于時者。若論漸初。即鹿苑初說三乘時。若論中間。處處得論于時也。利鈍者。總判。三途因惡果苦。不能受道。名為鈍。七種方便。聞教得益。名為利。別釋。天人但受果報。不肯受道。名為鈍。三乘根性。斷惑出界。名為利。又聲聞觀生滅。名為鈍。菩薩觀不生滅。名為利。通別圓利鈍。例知也。三途放逸名怠。人天持五戒十善為精。人天不厭苦為怠。二乘怖畏無常為精。又二乘貪證。不求作佛。為怠。菩薩志求佛道為進。當知利鈍之言。通三四味十界故也。
隨其所堪。而為說法。種種無量。皆令歡喜。快得善利。
此是第五。合上第五受潤譬也。隨其所堪。即是稱會機宜。無增減之失。如人機授以十善為增。天機授以五戒為減。乃至菩薩展轉相望。增減亦然。歡喜得利。即是各蒙法雨。普皆霑潤。一時受益故也。
此是合上第六增長譬也。現世安隱後生善處者。即是報因感報果。合上華敷增長也。亦得聞法乃至入道者。即是習因牽習果。合上果實增長。聞是法[A14]已。合上增長之由。現世安隱。正合上增長。後生善處者。合上增長之相也。此是略釋也。廣解者。佛如大雲普覆一切。三途亦得受潤增長。如說般若方等。明地獄得益也。又諸經中。亦說龍鳥鬼神等。聞法得道。若火滅湯冷。即是現世安隱。或生天上人中。即是後生善處。於天人中修道。即是以道受樂。此約三途釋也。又若約人天。聞法持戒。福德扶身。鬼神不犯。即是現世安隱。或天還生天。人還生人。或天人互生。即是後生善處。生能悟解。即是以道受樂也。若約二乘聞法。得有餘涅槃。是現世安隱。生彼國聞經。即是善處受樂也。若約生身菩薩。聞盧舍那佛說法。得無生忍。即是現世安隱。後生淨滿世界。為法身眷屬。即是善處。以道受樂也。言離諸障礙者。即是現世安隱。任力所堪。漸得入道。即後世受樂也。當知九界。聞五乘法爾。五戒乘出三途苦。十善乘出人道八苦。聲聞乘出三界無常苦。緣覺乘出從他聞法苦。菩薩乘出內無利智。外無相好苦。是為五乘也。始從迦葉當知如來訖此。是正合上差別六譬竟。
如彼大雲。雨於一切。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如其種性。具足蒙潤。各得生長。
此是第二。提譬帖合上六意也。大雲帖合第一形聲兩益之譬也。雨於一切。帖合第二六章法門。卉木叢林。帖合第四受化。眾生利鈍。怠進習因淺深。兼得山川等也。如其種性具足蒙潤。帖合第五受潤得法利也。各得生長。帖合第六現世安隱增長譬也。合差別譬竟。
△從如來說法去。第二合無差別譬。上開譬有三。今合亦三。但不次第。
如來說法。一相一味。
此是雙標。合上一地一雨也。言一相者。眾生之心。同一真如之相也。一相即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無相。即無差別也。立一切法。即有差別也。差別如卉木。無差別如一地。地雖無差別。而能生桃梅卉木差別等異。桃李卉木雖差。而同是一堅相。若知地具桃李。即識實中有權。解無差別即是差別也。若知桃李堅相。即識權中有實。解差別即是無差別。以是義故。以一相合上一地譬也。一味者。一乘之法。同詮一理。是一雨也。即是實教。純一無雜。例一相思之。昔於一實相。方便開為七相。於一乘法。分別說有七教。佛知究竟終歸一相一味。即無差別故也。
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至於一切種智。
此雙釋上一相一味也。眾生心性。即是性德三種之相也。如來一音。說此三法之相。即成三味。是雙釋上[1]業也。言解脫相者。無生死之相。又無分段變易二邊業因。故名解脫。即於業道。是解脫德也。言離相者。無涅槃之相。又得中道智慧。能遠離二邊。無所著。故名離相。即於煩惱。是般若德。無相亦無相也。滅相者。二邊因滅。得有餘涅槃。二邊果滅。得無餘涅槃。故名滅相。即於苦道。是法身德也。此三相則以為境界緣。生中道之行。終則得為一切智果。故言究竟至於一切種智也。又究竟至於一切種智者。若得二邊滅相。即是通別二惑盡。入佛知見。以一切種智心中行般若。初發心畢竟二不別。故言究竟。此即佛之智慧。故言一切種智也。雙釋竟。
△從其有下。明聞如來法。不自覺知。即明差別義。眾生是山川假實之差別。亦是種子之差別。如來即是雲。聞法即是雨。讀誦修行即是潤。功德即是增長。此等差別。皆不能知。就文為五。
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若持讀誦。如說修行。所得功德。不自覺知。
此是第一。眾生不知。舉不知之人也。法謂聞一音之法。持說者是正明不知。持說不同。修行各異。人天作戒善之解。三乘作諦緣度解。解既不同。即是差別。所得功德不自覺知者。明五人各稟教。不知佛是一味。無差別教。亦不知七種方便。各各作解。而各執[A15]己見為實。此則不知於權。亦不識實。即是差別不自覺知。本無差別故也。
△下從如來能知去。明如來能知。略減數。舉十境。合為四意。一約四法知。二約三法知。三約二法知。四約一法知。約四法者。所謂種相體性四法是也。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眾生種相體性。
此明如來能知。眾生本有佛種相等。言種者。三道是三德種。淨名云。一切煩惱之儔。為如來種。此明由煩惱道。即有般若也。又云。五無間皆解脫相。此由不善。即有善法解脫也。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可復滅。此即生死為法身也。當知此三道。即是性種。有能生性。故名為種。此就敵對相翻論種。即事理因果。迷悟縛脫。始終理一。故名為性種也。若就類論種。一切低頭舉手。悉是解脫種。一切三乘解心。即般若種。夫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法身種。此法身種。與上性種法身。離合有異爾。諸種差別。如來能知。一切種秪是一種。即是無差別也。如來亦能知。差別即無差別。無差別即差別。如來亦能知。相體性約十法界十如釋。不具記。例種說之。如來悉能知也。
△從念何事下。約三法能知。三法者即三慧。仍有三重。一三慧境。二三慧體。三三慧因緣也。
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
此初明三慧境也。念何事。是明三慧用。念取於所念之事。即是三慧境。當知有取境之慧。方有所取之事。即所聞所思所修也。
云何念。云何思。云何修。
此明三慧體。即是能聞能思能修。念是記錄所聞之法。正是念慧之體也。
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
此明三慧因緣也。即是三慧取境。聞法能所和合。是其因緣也。又三慧境智。因緣合故。得三慧法。復名因緣也。如此三乘三慧。在昔謂境體因緣有異。即是差別。若入今經圓妙三慧。即無差別。此有差別無差別。如來亦能知也。
以何法。得何法。
此約二法。明如來能知。以何法即是因。得何法即是果。五乘之因。各得其果。即是差別。眾生如。佛如。一如無二如。唯是一因一果。即無差別。差別無差別。如來亦能知。差即無差。無差即差。如來亦能知。
眾生住於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此是約一法。能知。七方便住於七位。故言種種之地。此是差別。如來用如實佛眼見之。如眾流入海。失於本味。則無差別。隨他意語。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則如來能知差別。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則如來能知無差別也。
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此是第三。舉譬帖合上眾生不自覺知也。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
此第四牒前。總結上如來能知也。一相一味等。如前[A16]已釋。當知此一相等為緣分別。即是一中無量。究竟涅槃終歸於空。即是無量中一。此是牒前重釋上無差別也。何者。此一相一味。解脫離滅。若是二乘法體。猶是差別言宣。今作大乘究竟涅槃。終歸於空。即通無差別。究竟涅槃。結前諸句。皆非二乘有餘。無餘乃是圓究竟涅槃也。常寂滅相者。結前諸句。非是小乘寂滅。乃是常住寂滅。故上文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即此義也。終歸於空者。非是灰斷之空。乃是中道第一義空也。經文舉兩究竟。初究竟至於一切種智。此舉智果。對二乘智。非究竟也。二舉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此舉斷對二乘斷。非是究竟。究竟之文。知非小乘空也。此是牒前結釋文竟。
佛知是[A17]已。觀眾生心欲。而將護之。是故不即為說一切種智。
此是第五斷物疑也。佛昔既知始末皆一。何不鹿苑即為說實。故今佛自釋疑云。觀眾生心欲。隨三悉檀。而將護之。恐其誹謗。故不即說也。從上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訖五節經文。是無差別中。第三合草木差別。不知顯佛能知。三科合上第二無差別譬文竟。
○下從汝等迦葉去。是第二復宗稱述。欲釋物疑。疑者聞佛無量功德。謂四弟子齊教領解。何必是實。恐此時眾聞佛述其迦葉所領不及。不曉佛旨。而謂迦葉所領不當。故佛自述[A18]己權實。以歎迦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雖自領[A19]已。實兼一切。雖未及佛地究竟盡了。得受記[A20]已。即分真佛。自鹿苑後。具領權實。至醍醐時。領業不虗。當知前歎釋迦。本欲稱歎迦葉。故今釋疑。稱歎復宗。然復宗者。如前文。移添於此。此更不出也。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能信能受。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隨宜說法。難解難知。
此是釋述復宗之意也。明佛於一道說三。深玄難解。而汝能信受。故亦堪歎甚為希有。章安解云。前文如來復有無量功德。汝等說不能盡。後文却云汝等甚為希有者。佛恩普被。猶如雲雨靡不覆潤。佛恩普載。猶如大地靡不生成。豈有為一機一方而[A23]已。故言汝等說不能盡。佛恩雖普。眾生日用。不自覺知。如三草二木。值根乎地。稟潤乎雨。而不能知。汝等能知始終十恩。甚為希有。未度令度等。述其佛四弘誓恩。甚為希有。眾生現世安隱。後生善處。以道受樂。述其大慈與樂恩。甚為希有。既聞法[A24]已。離諸障礙。任力所能。漸得入道。述其大悲拔苦恩。甚為希有。下輪王釋梵。是小藥草。述其知勸善除熱惱恩。甚為希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及緣覺證。是中藥草。述其知除諸熱見愛恩。甚為希有。上草小樹。是為耻小慕大。述其知遮醜之恩。甚為希有。大樹是述其莊嚴之恩。甚為希有。說最實事。一地一雨。述其知付財坐座。身心財法。自在安樂之恩。甚為希有。當知佛述其差別歎者。歎十恩文盡。若述其無差別歎者。即是一大恩也。若不爾者。迦葉於前品。云如來大恩何所主耶。須知章安但重作述前品十三偈。歎佛恩深。即是當界能知隨宜。當界事理。徧收一切。問。此中述前歎佛恩深。與古人何別。答。古人直云恩深。不辨恩之近遠。故前以十三偈。具領始末。今佛具述。方名述成。此是章安助成智者之深致也。若依此義。佛本徧述迦葉始末。時眾不解。故須除疑。是故釋云迦葉能知。若尋章安之意。何得以四伏難。與此同互耶。此明第二復宗稱歎竟。初是述成。開三顯一。二段總是長行廣述成竟。
△下去偈有五十四行半。頌上廣述成。文中開顯有法譬。今皆頌初四行。頌法說。次五十行半頌譬說。法說復二。先舉法王。二則開顯。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是經家敘也。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
此初半偈。頌上廣述法說中。初舉法王不虗勸信也。上文迦葉當知如來乃至皆不虗文是也。
△下去有三行半。頌開。上文有二教二智。今亦具頌。初一行半。頌二教。後二行。頌二智。
隨眾生欲。種種說法。
此半行。頌上權教也。即上文云。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
如來尊重。智慧深遠。久默斯要。不務速說。
此一行。頌上實教也。上文云。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也。
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
此一行。頌上釋權智也。上文云。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乃至通達無礙。
是故迦葉。隨力為說。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此一行。頌上釋實智。隨種種緣。說種種教。悉為令得大乘正見。自此之前。皆名邪見也。上文云。又於諸法究盡。乃至一切智慧。是也。又此頌是如來四悉檀意。破有法王。即對治意。又隨眾生欲。即世界意。有智至永失。是為人意。令得正見。是第一義意。三悉檀。即頌上以智方便而為演說。令得正見。頌上到於一切智地也。頌上勸法說竟。
△下從迦葉當知去。五十行半。頌上譬說。初十行半。頌開譬。次四十行。頌合譬。上開譬有二。今初九行半。頌差別譬。次一行。頌無差別譬。上差別有六。今具頌。而不同長行開譬次第。但與合中次第同也。於初差別中。而先三行。頌上第三雲雨譬。餘臨文示。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起於世間。徧覆一切。慧雲含潤。電光晃曜。雷聲遠震。令眾悅豫。日光揜蔽。地上清涼。靉靆垂布。如可承攬。
此頌上開譬中。第三雲譬也。雲譬應身。應身隨智慧行。故言慧雲。能具十二部法。故言含潤。若應身不說法。如須扇多佛及多寶者。此雲不含潤也。身放大光如電曜。口震四辨如雷聲也。九十五種邪光不現。故言揜蔽。除九十八種熱。如地上清涼也。如可承攬者。應身降世。似同三有。有心往取。實不可得也。即上文云。密雲彌布。徧覆三千大千世界文是也。
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澍無量。率土充洽。
此頌上第四澍雨譬也。八音四辨宣澍法雨。四方俱下。一時俱聞。亦云四等也。凡有心者。皆蒙利潤。故言率土充洽也。此則成上。又成下山川譬也。即上文云一時等澍文也。
山川谿谷。
此頌上第一土地譬也。即是七方便眾生五陰。今蒙法雨。身口柔輭。如土地得澤也。即上文。迦葉。譬如三千。乃至谿谷及土地等文是也。
幽邃所生。卉木藥草。
此頌上第二卉木譬也。眾生習因差別。譬眾生久遠所植習因。隱在陰界入內。故言幽邃。今蒙法雨。悉得開發。故言所生。即上文云所生卉木。乃至名色各異等文是也。
大小諸樹。百穀苗稼。甘蔗蒲萄。雨之所潤。無不豐足。乾地普洽。藥木竝茂。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隨分受潤。
此頌上第五受潤譬也。言百穀語。通取五穀。譬五乘爾。因由百善。能生五乘穀果也。當知五乘各以百善為本。大小乘因。豈過十善。更互莊嚴。乃成百善也。問。人無百善。答。酒防意地。通說非無也。甘蔗譬定。體皆一故。乃約所緣也。蒲萄譬慧。慧約所破。非一如蒲萄爾。乾地普洽。譬未信者令信也。餘例上消之。即上文云。其澤普洽。乃至大枝大葉文是也。
一切諸樹。上中下等。稱其大小。各得生長。根莖枝葉。華果光色。一雨所及。皆得鮮澤。
此是頌上第六增長譬也。即上文云。諸樹大小。乃至華果敷實。此頌上差別中六譬文竟。
△此下如其體者。頌上第二無差別譬。上文有三。此中略不頌一地。而所生兼之故也。
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而各滋茂。
此頌上第二無差別譬也。初二句頌所生所潤。次一句頌能潤。則無差別也。而各滋茂。須差別不自覺知也。即上文云。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無差別譬竟。[A25]已上總是頌開譬竟也。
△下從佛亦如是下去。四十行。頌上第二合譬。初三十五行偈。頌合差別。次如是迦葉下五行。頌合無差別。上合差別譬。前正合。後譬帖。今文亦先合。次便舉譬帖合也。
佛亦如是。出現於世。譬如大雲。普覆一切。
此一行。頌合密雲譬也。初二句以身合雲。下兩句舉譬帖合。上文云。如來亦復如是。乃至大千國土文也。
既出于世。為諸眾生。分別演說。諸法之實。大聖世尊。於諸天人。一切眾中。而宣是言。我為如來。兩足之尊。出于世間。猶如大雲。
此頌上合第二澍雨譬中。先標六章門中。初十號文也。然此十號。文略義含。何者。出世即無上士及佛也。為諸即正徧知明行足。世尊即第十號。於天人中。即調御丈夫。及天人師。如來即第一號。來善去善。兼於善逝。又出于世。即世間解。雖略義含於十。
充潤一切。枯槁眾生。皆令離苦。得安隱樂。世間之樂。及涅槃樂。
此頌上六章中四弘章也。充潤一切。即初弘誓。皆令離苦。即第二誓。離於因果苦也。得安隱樂。即第三誓。及涅槃樂。即第四誓。五乘咸有世間之樂。皆令得於第一之樂。
諸天人眾。一心善聽。皆應到此。覲無上尊。我為世尊。無能及者。安隱眾生。故現於世。為大眾說。甘露淨法其法一味。解脫涅槃。以一玅音。演暢斯義。常為大乘。而作因緣。
[A26]已上四行。頌上勸聽受也。上文云。汝等天人。乃至為聽法故文是也。此初二行。先歎佛。次為大眾下。能說人尊故所說法玅。七善無不皆歸一乘。故勸聽受。此舉無差以釋於差也。從上既出于世訖此。頌上合第三澍雨譬文竟。
我觀一切。普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之心。我無貪著。亦無限礙。恒為一切。平等說法。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常演說法。曾無他事。去來坐立。終不疲厭。充足世間。如雨普潤。
此上四行。頌上合中。第三合山川譬。七種五陰眾生。如雨澍不擇谿谷。佛平等說。故無彼此。有機為此。無機為彼。植善為愛。增逆為憎。佛事為自。魔事為他。應初為來。應後為去。入實為坐。出權為立。佛觀眾生。為若此。即是等雨山川之意。當知佛憎愛永盡。而無彼此。不於是佛機者愛。是餘機者憎。此頌上合文云。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來至佛所。而聽法文是也。
貴賤上下。持戒毀戒。威儀具足。及不具足。正見邪見。利根鈍根。等雨法雨。而無懈倦。
此二行。頌上合中第四合卉木譬也。貴賤乃至利鈍。約七方便。傳傳說之。貴賤上下。乃是約位分。持戒毀戒。是約行說。利鈍是約習辨。上云。如來于時乃至精進懈怠文是也。
△下從一切眾生。第五有十一行。頌上第五合受潤譬。為三。初一行。總明受潤。次或處人天下七行。第二明受潤。次三行。結所潤能潤文也。
一切眾生。聞我法者。隨力所受。住於諸地。
此一行。總明受潤也。下去是別明受潤。為五也。
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
此初一行。明人天。俱未斷惑。合為小草也。
知無漏法。能得涅槃。起六神通。及得三明。獨處山林。常行禪定。得緣覺證。是中藥草。
此二行明二乘。俱有斷證。合為中草也。
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
此一行。明三藏六度。志求作佛。化他勝二乘。獨為上草也。既云行精進定。於六度中。精進為最。大論云。施戒忍。世間常法。欲修定慧。必須精進。況復通進。徧入五中。為是義故。舉進攝六。故知不可下文二木。唯在三僧祗也。
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
此一行半。明通教菩薩。[A27]已斷通惑。誓扶餘習。涉有化他。比上為劣。望下為優也。既云常行慈悲自知作佛。若六度菩薩。第三僧祗。方乃定知。故不及通。但過二地。必知作佛。故與前異。乃從勝標。故名小樹也。
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千眾生。如是菩薩。名為大樹。
此一行半。明別教。自行化他也。既云轉不退輪。別人初地能轉法輪。是念不退。藏通至果。方轉法輪。豈得名為如是菩薩。故在別教菩薩。高廣為勝。故名大樹。又可約三菩薩。各作三樹。六度約三僧祗。通教約七八九地。別教約三十心。故正法華。初列則云三木二草。後頌云三草二木。此乃通方之見。
佛平等說。如一味雨。隨眾生性。所受不同。如彼草木。所稟各異。
此一行半。結所潤。舉譬帖釋所受潤也。雖明七種。七種為少。故下云如海一渧。
佛以此喻。方便開示。種種言辭。演說一法。於佛智慧。如海一渧。
此一行半。結能潤。明佛智多如海也。從上一切眾生聞我法者。訖此。是頌上合受潤也。即上文云。隨其所堪。乃至快得善利也。
△下從我雨法雨去八行半。頌上第六合歡喜增長。又二。初兩行總頌增長。又二。
我雨法雨。充滿世間。一味之法。隨力修行。
此一行。總頌上合增長譬也。上文云。是諸眾生聞是法[A28]已。乃至漸得入道。
如彼業林。藥草諸樹。隨其大小。漸增茂好。
此一行。頌上提譬帖釋也。即上文云。如彼大雲。乃至各得生長也。此頌上合增長譬竟。
△下從諸佛之法。六行半。別明增長也。
諸佛之法。常以一味。令諸世間。普得具足。漸次修行。皆得道果。
此一行半。明人天增長。普得具足。是頌上現世安隱。漸次修行。是頌上後世。以道受樂。即合人天增長也。
聲聞緣覺。處於山林。住最後身。聞法得果。是名藥草。各得增長。
此一行半。明顯二乘增長也。住最後身。有二解。一云。二乘此身若不值佛。未必無後。由見佛故。成最後身。即是增長義。此約小釋也。若約大論。二乘得有餘涅槃。住最後身。得佛五味調熟。得入法華。聞大乘得解。即是增長。小說最後。且任小教。權名為無。非永無也。若得法身等覺一轉。當入妙覺。是故乃云最後身也。
若諸菩薩。智慧堅固。了達三界。求最上乘。是名小樹。而得增長。
此一行半。別頌通教增長。堅固。是體法慧。了達三界。是斷惑盡。
復有住禪。得神通力。聞諸法空。心大歡喜。放無數光。度諸眾生。是名大樹。而得增長。
此之二行。是別頌別教增長。別頌合上差別譬竟也。
△下從如是迦葉去。有五行。頌上合第二無差別譬。又為二。
如是迦葉。佛所說法。譬如大雲。以一味雨。潤於人華。各得成實。
此一行半。頌合上無差別之差別也。譬如大雲。如一味雨。即頌合上一味雨無差別并別。潤於人華。各得成實。即是頌上差別。
迦葉當知。以諸因緣。種種譬喻。開示佛道。是我方便。諸佛亦然。今為汝等。說最實事。諸聲聞眾皆非滅度。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此三行半。即是差別無差別也。迦葉當知以諸因緣下。即是明權。權即差別。合上所生也。今為汝等者。即是顯實。實即無差別。合上一地也。非滅度者。未度變易也。獨言二乘。為其保證強也。人天不計果為涅槃。菩薩不向中間取證也。是菩薩道者。菩薩行道。亦須斷通惑。汝[A29]已斷盡。即是菩薩道。法華論謂。發心退[A30]已還發。前所修善不滅。同後得果。又二乘智斷是菩薩道者。二乘執其果。故斥言是菩薩道。道即因也。問。菩薩亦有果。信解云。得道得果。大品云。有法是菩薩道。無法是菩薩果。何故不言是菩薩果。答。此義應得。今言若道若果。皆是佛因。因即是道也。頌合上無差別譬竟。始從品初長行及偈。訖此。總是為第二中根作譬說中。第三如來述成四大弟子領解段文畢。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五
校注
[0119001] 經卷第三 [0120001] 自疑至 [0124001] 業一作義【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0 冊 No. 600 法華經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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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題[A1]已如初釋。藥草喻別目。今當委解。此品。是為中根譬說中。第三述成段文也。初約世界悉檀釋者。夫此品中。具有山川雲雨等。何故獨以藥草標名者。須知土地是能生。雲雨即能潤也。草木是所生所潤也。以所生所潤。通皆有用。而藥草用彊。又土地約今。草木兼昔。當知藥草有通有別。通言。昔之藥草。俱能治病。別則唯在今經。方名是藥之草。故名藥草。是藥之草。名為瑞草。又此藥草。若從所述義邊。無非是藥。若從迦葉能領。中草為名。則秪應云中草品耳。應知三草二木。是瑞非瑞。在昔雖元一地所生。一味之澤。而不自知。故至今經。忽蒙開顯。莫非祥瑞。乃使彈指散華通成妙因。生無生。慧。咸成種智。故從用彊。名藥草品也。地雨復是述其領實。故不別說有漏諸善。悉能治惡。無漏為最。無漏眾中。四大弟子。以譬領佛譬。深會聖心。故今佛又以藥草。述成領解。經讚善哉甚為希有。述其得解。以喻其人。故稱藥草喻品。須解品名。言通意別。故云藥草。言別意通。且指聲聞。佛意雖通。述其得解。別在迦葉。述其不及。及以復宗。若通若別。皆成藥草。世界釋竟。若為人釋者。夫藥草叢育日久。經二萬億。猶在方便。今始開顯。一蒙雲雨。草木敷榮。牙莖豐鬱於外。力用充潤於內。譬諸無漏。住最後身有餘涅槃。更不願求無上佛道。今得聞經。自乘佛乘。兼以運人。文云。我等今日。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內外自他。具勝力用。故稱藥草喻品。為人釋竟。若對治釋。并第一義者。夫藥草者。世藥三品。下治四大。中益五藏。上可還年。譬昔除四住病。但養五分身。還真理年。駐變易色。俱非藥王。是此藥草。至今經時。蔭以無緣慈雲。灑以無私法雨。使其遠種獲益無偏。使其無常微草乃成常住藥王。自行兼人。悉除三惑。但成常身佛大仙也。譬諸無漏。聞經破無明惑。開佛知見。文云。我等今日。真是佛子。無上寶聚。不求自得。佛子所應得者。皆[A2]已得之。面於佛前。得受記莂。嘉著而稱微。故言藥草喻品也。此約對治第一義釋畢。[A3]已上四解。總是約因緣釋也。二約教釋者。草木即三教也。地雨即圓教。待絕判之。以顯今妙。若本迹釋者。本住智地。曾施雲雨。迹為草木。引彼增長也。觀心解者。例上可解。此品是都述其周徧領解。始天性結緣。中間追誘。終於付財。自微[1]自著。無量無邊諸大恩德。釋品題竟。此品文為二。初略述成。二廣述成。略述又二。初一雙述善哉。二明領所不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