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二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第二
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告舍利弗。
此乃阿難欲述如來正說。經家先提起其由也。爾時者。即現瑞後。正說之初。當爾之時也。世尊者。即指釋迦十號極之一也。從三昧安詳而起者。即出定威儀。佛常在定。何故言起耶。此有所示。往古諸佛。說此經時。必前入無量義。即入法華。今佛亦爾。此示世界悉檀慈從定起。履歷法緣。二俱審諦。說必不謬。出入稱理。增長物信。此示為人悉檀慈從定起。又佛寂而常照。尚須入定方乃說法。況復散心。妄有所說。此是對治悉檀慈從定起。入定緣理。安心實相。出定令他安心實相。此是第一義悉檀慈從定起。愍物之方。必內四悉。故定起化他。由安此四法。故言安詳而起也。疏作此釋。亦與天親論合。然唯告舍利弗。不告餘聲聞者。為智慧第一故。將欲因其破小智顯大智。有十種義。如妙玄辨。不告諸菩薩者。有五意。一為聲聞所作事故。二迴趣大菩提故。三令無怯弱故。四發餘人善思念故。五令不起所作[A6]已辦心故。當知此五意兼異他經。昔顯露教。不云聲聞得入佛智也。故知告舍利弗四字。全屬經家之語。理應更著舍利弗三字。集者省繁。此乃經家提起正說文竟。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
此文始是如來金口正說分。此初釋迦歎諸佛實智也。簡昔日三種化他權實之智。故標諸佛也。顯自行之實。故言佛智慧也。此智慧體。即一心三智。圓中自行。故屬實也。甚深無量者。即稱歎之辭也。明佛實智豎徹如理之底。故言甚深。橫窮法界之邊。故言無量也。譬如根深則條茂。源遠則流長。實智既然。下釋權智。亦應準此也。
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
此次釋迦歎諸佛權智也。所言其者。乃指上實果之前因智也。此智慧即門。門是屬權。權即是佛智為門也。蓋是自行道前方便。有進趣之力。故名為門。自十地以去名為道前。妙覺為道中。證後為道後。從門入到道中。道中稱實。道前為權。故知文意在因之位。除真如外。凡有修入者。餘皆屬權也。唯以果位真如究滿。為清涼池。此文正是以初住佛智為門。入佛果智。說此圓因開示悟入。皆名智慧門。故將此中圓因之門。立方便品名。即是自行觀智為門。即是今經圓教四門。為佛稱歎也。難解難入者。稱歎道前因位始末之辭。此約自行因果相望。因皆屬權。故佛稱歎諸佛實果之前。真因之位也。又真因之用。不謀而了。無方大用。七種方便不能測度。十住始解。解是開之異名。十地為入。舉初後。中間難示難悟可知。而別舉其聲聞緣覺所不能知者。為執重故。乃別破之耳。
所以者何。佛曾親近百千萬億無數諸佛。盡行諸佛無量道法。
此是釋迦釋上二智。初釋實智也。所以者何者。此則佛徵起釋上二智之言。須以此一句[1]示冠下權智之文。然從佛曾親近。至盡行道法。是此佛釋上諸佛實智也。良由外值佛。多稟承至要故。實智甚深也。良由內行純厚。盡行道法。故實智無量。以無量則釋橫廣。以甚深則釋豎高。此釋上諸佛實智。
勇猛精進。名稱普聞。
此二句。是此佛釋上諸佛實因權智。即釋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也。良由勇猛精進。能入難入之門。既入門[A7]已。澤被無壃。物欽勝德。入[A8]已恩霑百界。界雖有限。益物不窮。故得名稱普聞。又亦可分句。勇猛精進一句。是能入法門。此釋權智深也。名稱普聞一句。即標權智廣也。觀權文。雖無深廣之語。例實智此義則成矣。豈有不盡行道法。不勇猛精進。而能令二智橫廣豎深耶。此釋權智竟。
成就甚深未曾有法。
此二句。此佛結上實智也。稱理究竟。故言成就。到彼岸底。故言甚深。實必成就。此二句[2]可結自行權實二智。以自行不專於實故也。
隨宜所說。意趣難解。
此二句。佛結上權智也。稱機適會。故言隨宜。非七方便所知。故言難解。此結成權智也。此隨宜亦兼因果。以由因權用橫俱名權故。以用權中。復通因果故也。此之二句。亦可結化他權實二智。以利他不專於權耳。始從諸佛智慧至此。是諸佛二智歎釋結三段文竟也。
舍利弗。吾從成佛[A9]已來。
此下是釋迦自歎權實二智也。此中舍利弗。方是佛語親告。下告亦然。吾從成佛[A10]已來。正是釋迦。自歎實智。若實智不圓。則佛道不成。既云成佛。則一成一切成。即是歎究竟實智也。
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
此是釋迦自歎權智也。良由眾生理具及宿善根為感佛因。如來果滿。能應眾生之緣故。四十餘年。以三種化他權實。逗會眾生。故言種種因緣也。種種譬喻者。小乘中以芭蕉水沫等譬。大乘中以乾城鏡幻等譬也。廣演等者。能於一法。出無量義也。無數方便者。通而言之。則無量也。總而言之。則七種方便也。引導至離著者。說散十善。離三途著。說定十善。離欲界著。說三藏法。離見思著。說三教菩薩法。離涅槃著。說佛法。令離順道法愛無明之著故。
所以者何。如來。
此是佛自釋上歎實智也。欲釋上二智。即徵起。言所以有何者。此一句。亦須冠下釋權之文。如來半句。即是釋實智。良由如來從真如實相中來。乃得成佛道。故名如來。即是釋成上歎實智明矣。
方便。知見波羅蜜。皆[A11]已具足。
此方便二字。即是此佛釋上權智。何者。由於方便善巧故。能種種因緣。即釋上權智明矣。言知見波羅蜜者。即是雙舉權實知見也。一切種智名實知。佛眼名實見。道種智名權知。法眼名權見。當知權實知見。悉到事理邊底。故悉名波羅蜜也。皆[A12]已具足者。以佛權實之智。悉皆究竟也。
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
此是釋迦結上實智也。如來知見。如前解。言廣大者。結上歎釋實智橫該無際也。深遠者。亦結歎釋實智豎徹無極也。此釋迦實智既然。橫智例亦深廣耳。如此實智。非橫非竪。且寄究竟言音。往歎論其橫竪。照無限極。如函大蓋大故也。
無量無礙力無所畏。禪定解脫三昧。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
此是釋迦自結上權智也。無量者。即佛地四無量也。亦名四等。無礙。即佛地四辯也。力者即佛十力。畏者即佛四無所畏。禪者即佛究竟盡禪之實相。定者即首楞嚴本性徤相定也。解脫者亦窮八脫之源也。三昧者究竟王三昧也。上諸法門。其名或通大小乘菩薩所行。須解。今經諸法唯在佛地。究竟道前方便。自行之權。自等覺[A13]已還。皆所不及。深入無際者。結上諸權法門。竝在佛地究竟竪深也。成就一切至有法者。結成橫廣。當知一切無量。種種法門。以皆果德。究竟稱理。橫豎不二。此自行之權。全指圓因。是結上權智明矣。
△從舍利下。正用起後。將欲絕言。更舉權實為絕歎之由。文為二。初舉絕歎之由。次指絕歎之境。
舍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輭。悅可眾心。
將欲絕言。此中重舉權實。為絕言歎之由也。然前諸佛與釋迦。各有歎釋結三。乃成六重權實竟。何此由中。又明兩重權實耶。當知所歎之法。一代所無。故佛鄭重以表殷勤也。況西方重聞以表不輕。不同此土重聞生慢。乃鄭重以表勤重言。如來能善分別。巧說諸法者。即舉權也。言辭柔輭。悅可眾心者。即舉實也。問既云言辭悅可眾心。此是赴物。應是舉權。那云舉實耶。答眾心以入實為悅。如上見他土說頓。云其聲清淨出柔輭音。下身子領解。云聞佛柔輭音深遠甚微妙。據前後兩文。知是舉實智明也。問。前歎中前實後權。今何前權後實耶。然前欲寄言。故從實而舒權。今欲絕言。須卷權歸實。各有意。
舍利弗。取要言之。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
此又指權實絕言之境也。從取要言之一句。是指實境。要者莫過于實也。無量無邊未曾有法。是權境也。又舉要。是創指之[1]瑞。以此一句冠下。權實取要。不過權實二文故也。以無量無邊。是指權境也。未曾有法。是指實境也。言此二法佛悉成就者。由修道究竟。雙得權實。故言悉也。此雙指二境。其意明矣。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
此正絕言歎也。只云止者。指止之字。為絕言歎也。良由此經妙法深寂。言語道斷。體不可說。故如來絕言。但止而歎之。有三意故。一以此理妙叵說故止。二欲說妙理。止而歎之。令生欽慕。三設慈悲為說。五千在座未起。如來知五千未脫。聞不能解。傷其善根。將護物機。似止未說。知佛言音妙赴眾心。是故止而歎之。不須復說者。但對告之辭也。
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
此是佛自釋出止歎之意。上云止不須復說。今徵起云。所以者何。不須復說也。此中就佛是最上人。成就修得權實。究竟橫滿最上法故。止之不可說也。既佛自釋云佛所成就。乃是以果對其因人。自他相對。辨佛橫滿也。以佛成就。對其因人。始自三教。乃至圓人等覺。皆未成就。故又須以今經成就時會對昔。始自華嚴。終至般若。四時諸會。皆未成就也。又第一者。以今經佛修得第一。對昔人教時部。未名第一。又以今經佛修得之希有。對昔人教時部。未名希有。又以今經佛修得之難解。對昔人教時部。未名難解。既以佛自得之果。對他昔未解等。即是橫明顯佛成就等修道究竟橫滿最上人法故。故不可說也。以由今經圓中極果。一切諸經皆所不及故也。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
此是佛釋最上人。[A14]已證權實。豎深不可說故止。前句既以成就等。對他為橫滿也。今有究盡之言。此乃對[A15]已因。顯果豎深也。唯佛者即釋迦也。與佛者三世十方諸佛也。乃能究盡者。初中分獲。未盡其源。如十四夜月光用未普。未極究盡。獨佛與佛。究盡邊底。如十五日之月體無不圓。光無不徧。如此豎深。故不可說。上人修得故。止而歎之也。
諸法實相。
此是如來欲廣釋甚深境界。先標權實章也。既云諸法。即是今經妙權。既云實相。即是今經妙實理也。此權實體。以十如是。約十法界。謂六道四聖。收諸凡聖理性。無漏失也。此十界十如。作三轉讀文。即是真俗中。又是三諦之文。理無漏失。然法雖無量。數不出十界十如。始自地獄極至佛界。收無不盡。一一界中。雖復多派種種差別。不出十如。罄盡因果也。又下經云。世間相常住故。今文如是等常住。就三種世間。一一各具十界十如。一法界十如。具九法界。各具十如。成百界三千。收一切善惡依正。三世佛法無所漏失。以一中有無量法故。雖無量法。不離一心。一心既爾。乃至內外六塵。虗空大地。莫不皆然。無非實相。如何一法界。具九法界性相耶。如毗曇婆沙第七云。地獄界中。成就他化天法。小乘尚爾。況圓頓大教耶。即是其例。餘九法界亦如是。以理準知。一一界中。皆具九界十如。是但舉一法。即具無量法。無量法即一法。不可以一說。不可以多說。不可以權說。不可以實說。若因果。善惡。空有。大小。凡聖。漸頓。開合。心法。依正。一多。自在。一切諸法。互融徧入。皆是實相。如此妙法。說在今經。昔諸圓經竝未曾說。以未談十如實相故也。是知談法界者。未窮斯妙理。應須先了今經十如是。廣約十句。釋上諸法實相。明文顯此。是能開妙法。方異諸經。當知十如。乃是法華之理本。諸教之端首。釋義之關鍵。眾生之依止。發心之凭仗。權謀之用體。迷悟之根源。果德之理本。一化之周窮。五時之終卒。所以先歎諸佛能依之智。即五佛權實。權實何依。所謂妙境。若迷此意。諸教之蹊徑。任運失趣。一化之條流。於茲枯竭。天台玄疏。及以止觀。以此為主。一家用義。大括包富。莫不由茲十如實相。此是最上終窮巧妙。顯示實相三千明文也。世間之相。即三種世間諸法實相之相。當約時味部教委判麤妙。方顯此境。文廣更不具錄。今欲消通下文十句。廣釋權實明文。今具依南嶽天台三部中。釋十如文。約三法釋義。謂眾生法佛法心法之義。令經文顯然。更用文句四釋點之。初約十界。次約佛界。三約離合。四約位釋點。與論一十八重釋十如等。使一一法攝事理周足。貴文易了。此是一代極說。無嫌文繁。何名眾生十如法妙耶。如經云。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若眾生無佛知見。何所論開。當知十如實相佛之知見。蘊在眾生也。又經云。但以父母所生眼。即肉眼。徹見內外彌樓山。即天眼。洞見諸色而無染著。即慧眼。見色無有錯謬。即法眼。雖未得無漏。而其眼清淨。具足諸眼用。即是佛眼。此是今經明眾生法妙。大經云。學大乘者。雖是肉眼。名為佛眼。一根既爾。餘根亦然。又央掘云。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具足無減修。了了分明見。又大品般若云。六自在王性清淨。又云。一切法趣眼。是趣不過。乃至意亦如是。此即諸經明眾生法妙也。若佛法妙者。如經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佛法不出權實。是法甚深妙。難見難可了。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者。即佛實智妙。及佛諸餘法。無能測量者。即佛權智妙也。如是二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是名佛十如妙。佛豈別有法。只百界千如。為佛所究也。三心法妙者。如安樂行云。修攝其心。觀一切法。不動不退。又一念隨喜等。又普賢觀云。我心自空。罪福無主。觀心無心。法不住法。又心純是法。淨名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華嚴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破一心塵。出大千經卷。是名心法妙。是則心法十如皆妙也。然天台又約十界三種世間。成不思議三千實相。示人非緣生數法。即三佛性。又依南嶽讀下十句釋文。皆以如為句末。即依真諦讀文。今依南嶽通皆稱十如也。若天台作三轉。讀下十句。初云是相如是性如等。即真諦讀也。二云如是相如是性等。即俗諦讀文也。三云相如是性如是等。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即中諦義也。此約分別門示人。令易解故。明空假中。乃以得意為言。約如明空。一空一切空。點如明相。一假一切假。就是論中。一中一切中。非一二三。而一二三。如八相遷物。物在相前。物不被遷。相在物前。亦不被遷。前亦不可。後亦不可。祇物論相遷。祇相遷論物。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深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名為實相。唯佛究盡。此之十法。攝一切法也。若依義便。應作三意分別。若依讀便。當依下偈文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今且從讀便。以相為句末。非但云實相。亦須云實性實體乃至實本末。此釋略標權實境界竟。下佛以十句明文。廣釋實相。
所謂諸法。
此先徵起指法所由。故云所謂諸法也。佛既以十如轉釋諸法。當知如無別體。全依於界。須約十法界釋。方無漏失也。十法界三字。亦作三轉讀之。方稱經旨。
如是相。
夫相以據外。覽而可別。釋論云。易知故名為相。如水火相異。則易可知。如人面色具諸休否。覽外相則知其內。眾生相隱。彌勒相顯。若言有相。闇者不知。若言無相。占者洞解。當隨善相者。信人面外具一切相。心亦如是。具一切相。如來善知。近遠皆記。不善觀者。不信心具一切相。當隨如實觀者。信心具一切相。此從心法釋也。二從眾生釋相者。眾生既該十界相廣。避繁束為四番。取氣類相似。以釋其相。初四趣相者。即是惡相。表墯不如意處。即四趣眾生相也。二人天表清升。為樂即善相也。三二乘表涅槃為相。四菩薩有四種菩薩不同。初小乘三藏教菩薩。以事六度為相。次大乘初門通教菩薩。以有餘無餘為相。三大乘別教菩薩。從空出假。以恒沙佛法為相。四大乘圓頓教菩薩。佛以約中道不可分別。而論相則一切眾生皆菩提相。不可復得。此即緣因為佛菩薩相也。三約佛法者。佛界非相非不相。而名如是相。即佛法相也。故經云。眾寶莊校。即其義也。然雖有十界之相不同。來至今經。悉入佛之一實相。仍用三無差別。此之一句須見。即一而三諦。即三而一諦。三一俱不可分別。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思議。方名實相。下性等例皆如此。
如是性。
心法釋如是性者。性以據內。總有三義。一不改名性。無行經稱不動性。性即不改義也。性名性分。種類之義。分分不同。各各不可改也。又性是實性。實性即理性。極實無過。即佛性異名耳。初不動性扶空。次種性扶俗。次實性扶中道也。今明內性不可改。舉一即三也。如竹中火性雖不可見。不得言無。燧人乾草徧燒一切。心亦如是。具十法界一切五陰性。雖不可見。不得言無。以智眼觀見心具一切性也。二約眾生十法界法明性者。亦束為四番。初四趣定惡聚為性。黑自分性。純習黑惡難可改變。如木有火遇緣即發。大經云。有漏之法。以有生性故。生能生之。此惡有四趣生性。故緣能發之。即四趣性也。二人天性。[1]表白法定樂善聚為人天性也。三二乘性者。是非白非黑。以解脫法為性也。四約菩薩佛界。亦四。初小乘三藏菩薩。以人天善為性。次大乘通菩薩。以無漏慧為性。三別菩薩定。入生死為性。四圓頓菩薩與佛法界。以中道一切智願。猶在不失。智即了因為性也。十法界眾生性。一切諸性。悉入今經一實究竟性海中。名今經性也。三約佛法者。佛即非性。非不性。而名如是性。故經云。有大白牛。即究竟智慧了因性也。此句須約三諦義。如相中說。
如是體。
初約心法釋。如是體者。主質故名體。一切陰入。俱用色心為體質也。二約眾生法釋體。初四趣體者。攬被摧折麤惡色心。以為體質也。復次此世先[A16]已摧心。來世果報。亦摧色心。故以被摧色心。為四趣體也。二人天以升出安樂色心為體也。三二乘體。以五分法身為體者。一無作為戒體。二無漏淨禪為定體。三無漏慧為慧體。四盡知為解脫體。五無生智為解脫知見體。即二乘體也。四菩薩體。復為四。初小乘三藏菩薩。以三十二相為體。二大乘通菩薩。以勝應色心為體。三別菩薩。以變易色心為體。四圓頓菩薩與佛。以中道自性清淨心。即正因為體也。至今經須不轉十界體。即一實不可思議實相體也。三約佛法釋體者。佛法非體非不體。而名如是體。即指究竟實相正因。為佛法體。經云。其車高廣。即其義也。亦更準相中三諦說之。
如是力。
初約心法釋力者。堪任力用也。如王之力士有千萬技能。病故不能。謂之無。病差還有此用。心亦如是。具有一切諸功力故。以煩惱病故。不能運動。如實觀之。心見一切十法界力也。二約眾生法。釋力亦四。初四趣力者。有登刀上劒。吞銅噉鐵。強者伏弱。牽車挽重。皆是惡力也。二人天堪任善器受樂。為人天力也。三二乘能動能出。堪任道器。擇滅無繫為力也。四菩薩亦四。初小乘三藏菩薩。以生滅四弘為力。二大乘通菩薩。以無生四弘為力。三別菩薩。以無量四弘為力。四圓頓菩薩與佛。以無作四弘。初發菩提心。即超二乘上。名為菩薩佛力也。三約佛法者。佛非力非不力。而名為力。即指究竟菩提道心。慈善根力等。故經云。又於其上張設幰蓋。亦復如前。三諦說之。
如是作。
初約心法者。運為建立名作。若離心者。更無所作。故知心具一切作也。二約眾生亦四。初四趣作者。搆造經營。運動三業。建創諸惡。起十不善。名四趣作也。二人天作者。起五戒十善。造止行二善之作也。三二乘作者。精進勤䇿道品為作。四菩薩亦四。初小乘三藏菩薩。以事六度行為作。大乘通菩薩。以無生六度為作。三別菩薩。以無量六度為作。四圓頓菩薩與佛。以六度萬行。四弘誓願。要期為作也。三佛法作者。佛非作非不作。而名如是作。指究竟任運無功用道。故經云其疾如風。即佛法作義也。亦須約三諦例前說之。
如是因。
初心法因者。招果為因。亦名為業。十法界業。起自於心。但使有心則諸業具足。故名如是因也。二約眾生法。釋亦四。初四趣因者。有漏惡業習惡為因。自種相生。習續不斷。以習發故。為惡易成。故名四趣因也。二人天。即白業為因。三二乘。以無漏慧行正智為因。四菩薩亦四。初小乘三藏菩薩。善業為因。二通菩薩。以無漏習因為因。三別菩薩。以真無漏慧為因。四圓頓菩薩與佛。即智慧莊嚴為因也。三約佛法為因者。佛非因非不因。即指四十一位真因。故經云乘是寶乘遊於四方也。亦須準三諦說之。
如是緣。
初心法釋者。緣名緣由。助業皆是緣義。無明愛等。能潤於業。即心法為緣也。二約眾生釋緣。亦四。初四趣緣。即緣助。所謂諸惡我我所所有惡具度。皆能助成習業。如水潤種。故用報因為四趣緣也。二人天緣。以善我我所所有善具度。為人天緣也。三二乘。是行行助道為二乘緣也。四菩薩亦四。初小乘三藏菩薩。以煩惱為緣。二通菩薩。以生滅助道為緣。三別菩薩。以助假觀為緣。四圓頓菩薩與佛。即以福德莊嚴為緣也。三約佛法者。佛法非緣非不緣。而名如是緣。指一切助菩提道。經云又多僕從而侍衛之也。亦須三諦如前說之。
如是果。
初心法釋者。剋獲為果。習因習續於前。習果剋獲於後。為心之果也。二眾生法亦四。初四趣習果。如多欲人受地獄身。見苦具謂為欲境。便起染愛。謂此為四趣習果也。二人天。以任運酬善心生為果。三二乘。以證四果為果。菩薩亦四。初三藏菩薩。三十四心斷結盡為果。二通菩薩。斷餘殘習盡為果。三別菩薩。假觀成為果。四圓頓菩薩與佛。即一念相應。大覺朗然。無上菩提為習果也。三約佛法者。佛非果非不果。而名如是果。指究竟妙覺朗然圓因所剋。經云直至道場。即佛法論果。亦須舉一即三。全三是一。悉入今經一佛果法也。
如是報。
初心法為報者。酬因曰報。習因習果。通名為因。牽後世報。心即此報酬於因。二約眾生法亦四。初四趣報者。如多欲人在地獄中。趣欲境時。即受銅柱鐵牀之苦。是四趣報也。二人天。以有為自然受樂為報。三二乘論報。小乘本教。果證無生。既二乘不生。是故無報也。若爾何故發真是果。而不論報耶。然果名仍通。報名則別。是故凡夫有果。則定有報。若二乘人亦通名果。而不論報。無漏是損生。非牽生法。且據小乘本教。不說生處。故無報也。若爾三果位。亦得本教無漏。何得有七生一生。及上界生。豈非報耶。然三果去有報者。由殘思未盡為漏緣。而受生非無漏報。二乘本教。定無報義。若依大乘見。此無漏猶名有漏。以不損別惑。猶受變易之生。則無漏為因。無明為緣。生變易土。大判二乘即有報也。四菩薩亦四。初小乘三藏菩薩。猶有正使。故報在三界。二通菩薩。六地[A17]已下。斷疑與二乘同。亦不論報。三別教菩薩。約修中道行次第觀。此人雖斷通惑。自知有生。受變易報。則具十法也。四圓頓大乘菩薩與佛。報即大涅槃。果果斷德。禪定三昧。一切具足。為報果也。三約佛法者。佛法非報非不報。而名如是報。指究竟大涅槃。經云得無量無漏清淨之果報也。又佛損生義足。那得論報。唯佛一人居淨土。不受後身。則無報。約現則亦有。未來則無。
如是本末究竟等。
初心法釋者。相為本。報為末。本末悉從緣生。緣生之心空。故本末皆空。此就心法空為等也。又相本但有字。報末亦但有字。悉假施設。又本末互相表幟。覽初相表後報。覩後報知本相。初後相在。此就心法。約假論等。又相無相。無相而相。非相非無相。報無報。無報而報。非報非無報。二皆入如實之際。此就心法中論等也。二約眾生法者。亦四。初四趣。當知四趣本末皆癡為等。若惡本空故。末亦空。此就空為等也。又惡果報在本相性中。此末與本等。本相性在惡果報中。此本與末等。若先無後事。相師不應預記。若後無先事。相師不應追記。初後相在。此假事論等也。黑惡四趣。皆有中實理。心與佛果不異。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此約理論四趣等也。二人天本末。皆清升白法為等。初本空末亦空。即空等。又善果報在本相性中。此末與本等。本性相在善果報中。此本與末等。初後相在。此就假等。善中實理心與佛果不異。無非中道。即中說等也。三二乘與菩薩及佛。本末隨教說之。可解。三約佛法者。佛法非本非末。而言本末。非本非末。究竟空等。初後相在。究竟俗等。悉入中道。究竟實相中等。究竟三諦。非等非不等。而究竟等。指於實相。故標云實相也。此是如來自行權實。最為無上。[1]無相乃至無上果報。橫廣豎深。極邊徹底。而無有上。故標章言諸法實相也。唯有如來。徧照此十如法。橫豎悉周。如觀掌果。祇為凡夫如雙旨。二乘如眇目。菩薩如夜視朦朧不曉。不可得說。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見。不可宣示。止止絕言。其在此耳。且依天台廣演。南嶽師舉法。謂三種。略示不委。天台更自立四釋。明理攝徧。約十界釋。明自證極。約佛界釋。明佛化用。約離合釋。明三德徧。約諸位釋。此但語正。正必收依。故經云諸法。用十法界釋之。一一界互具九界。一中無量。無量中一。舒之則充滿法界。不知從何而來。卷之則一法不存。莫知所在。不知從何而去。但凡夫雖具。絕理情迷。二乘雖具。捨離求脫。菩薩雖具。照則不周。唯有諸佛如來。照十法界。十如因果。洞見了了。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者。良由此也。二者經云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故用佛法界釋。如自行權實。最為無上。無上相乃至無上果報。橫廣豎深。而無有上。故標章諸法實相。唯佛成就也。三經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既云難思。方能徧逗。故約離合釋。若佛心中十界十如。皆無上相。乃至無上果報。唯是一佛法界。如海總萬流。若千車共一轍。此即佛自行權實合也。若隨他意。則有九法界十如性相等。即是化他權實離也。化他雖有實。對佛皆束為權。佛自行雖復有權。望他皆束為實。隨他則開。隨自則合。橫豎周照。開合自在。雖化他開無量法。無量而一。雖合為一。一而無量。雖無量一。而非一非無量。雖非一非無量。而一而無量。唯佛究盡也。四經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須約六即位釋。如是相者。一切眾生。皆有實相。本自有之。乃是如來藏之相貌。以由眾生為菩提相。即是緣因相也。如是性即是本具性德智慧第一義空。一切智願猶在不失。語本性德。即取煩惱即菩提了因也。如是體即是本具中道。自性清淨理體也。是為三德。通十法界。界界三德。同在理性。故十法界之言。亦唯在理。六即之位。位位皆有。即理性三德。位定在凡。理即之位。合名正因也。若研此三德。入五品位。名力。入十信名作。入住[A18]已上真修緣了。名因名緣。若入佛位。菩提名果。涅槃名報。初三名本。後三名末。初後同是三德。故言究竟等。故理性三德。其文在斯。今見此文應貫諸說。初位三德。通惡通善。通賢通聖。通小通大。通始通極也。雖在惡而不沈。在善而不升。在賢而不下。在聖而不高。在小而不窄。雖在大而不寬。雖在始而非新。雖在極而非故。雖有十界相性權實開合差別若干。以平等大慧如實觀之。究竟皆等也。若迷此境。即有六界相性。名為世諦。若解此境。即有二乘相性。名為真諦。若達此境非迷非解。即有菩薩佛界相性。中道第一義諦。若以此慧等於俗諦。俗諦非迷。若等於真諦。真諦非解。非迷非解。雙非迷解。但名平等大慧。此權實不二之境。七種方便。不能以不二智。等不二之境。唯有諸佛。能以不二智。等不二境。天台四釋。冠絕古人。如此消文。方稱經旨。此十如法。為佛所歎。下文身子三請由此。十方三世諸佛開顯由此。釋迦仰同。無復異趣。大車譬此。宿世示此。久本證此。根敗適復獲記由此。菩薩除疑。損生增道。始初發心。終訖補處。竝訖於此。藥王十喻。稱歎於此。菩薩發誓。流通於此。若得此意。廣演於八年。不出乎一念。經五十小劫。詎動於剎那。例知一代逗機。居于心性。法華一部方寸。可知十方佛事宛然矚目。法界根性。覽而易通。隨宜所說。咸指藏理。論中約二十句。十八番釋上十如。與今四釋。冥會經旨。論文豐富。人莫知之。此且略撮疏文。粗消經旨。廣細委釋。具在疏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夫偈與長行。互廣略。令義易顯。如下頌十如則略。[1]欲舉不知之人則廣耳。
世雄不可量。諸天及世人。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者。
此四句。頌上諸佛寄言。歎權實二智也。初世雄者。頌上諸佛智慧也。不可量者。頌上甚深無量。此一句。頌上諸佛歎實智也。上文不分四佛。但云諸佛故。今但云世雄。即當諸佛。祇云世雄。似非諸佛。然以字義。分既云世。字可屬三世。三世必有十方。知是頌諸佛也。次三句。頌上歎諸佛權智也。此中頌之文。與上長行。而有三異。一上長行舉人。又標法云諸佛智慧。此合頌但云世雄。將人以美法。二者上諸佛二智開歎。各有歎釋結。此合頌但云人者。以人總故。人必兼法。有無雙隻之異也。有此開合之異者。蓋長行二佛權實各歎。表化緣異故也。此頌中。合上諸佛寄言歎權實二智。示二智理同。成三異。
佛力無所畏。解脫諸三昧。及佛諸餘法。無能測量者。
此四句。頌上寄言歎釋迦二智也。佛者頌上吾從成佛[A19]已來也。正頌實智。力無畏等。頌諸功德。是用權之由。即頌權智也。餘法者。即指化他之權。是實之餘助耳。正頌上歎種種因緣。即果用之權也。此但云佛力。不云吾今者。但以前文中釋迦權智。具有力無畏等。知是頌釋迦權實二智也。
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
此四句。合頌上諸佛釋歎結歎二文也。本從下二句。頌上釋歎佛曾親近。至盡行道法。即正頌實智也。既云盡行道法。須由勇猛精進。亦義兼頌釋權也。甚深微妙法。頌上結歎諸佛實智。成就甚深未曾有法文也。難見難可了。頌上結歎諸佛權智。隨宜所說意趣難解文也。
此四句。頌上釋迦釋歎結歎知見波羅蜜皆[A22]已悉具足等也。初兩句舉因具足。即釋權也。次句舉果具足。兼頌釋實智也。我[A23]已悉知見一句。頌上結釋迦二智如來知見廣大之文。既云悉知。驗知雙頌結文也。從偈初至悉見。頌上寄言歎釋結二智三文竟。
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
此二句。頌上長行絕言歎不可思議境。但舉初後。中間可知。義字兼頌究竟等三諦義也。大即大多勝。如前辨。
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
此二句。追頌上取要言之乃至佛悉成就。即絕言之由。文中所指境是也。正絕言歎文。在後頌是也。
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
此二句。追頌上正絕言歎止舍利弗不須復說文也。以由實相非方所故不可示故。非言語可道。故云言辭相寂滅也。
諸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
此二句頌總簡不入者。即七方便人也。
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
此二句頌。揀能入者。即圓教十信。故言信力堅固者。能知入也。若爾。長行明唯佛能知入。云唯佛究竟。何故頌云明初信能知入耶。若據圓入初心名字。發心便自畢竟不二。此由進舉似位。何疑。但初發互舉耳。
諸佛弟子眾。曾供養諸佛。一切漏[A24]已盡。住是最後身。如是諸人等。其力所不堪。
此六句頌。通揀二乘不知。後身者。但果縛在耳。
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
此四句。頌別舉身子利智。徧一方世界。亦不能知也。
正使滿十方。皆如舍利弗。及餘諸弟子。亦滿十方剎。盡思共度量。亦復不能知。
此六句頌。廣舉身子等滿十方。亦不能知。
辟支佛利智。無漏最後身。亦滿十方界。其數如竹林。斯等共一心。於億無量劫。欲思佛實智。莫能知少分。
此八句。頌支佛亦不能知。
新發意菩薩。供養無數佛。了達諸義趣。又能善說法。如稻麻竹葦。充滿十方剎。一心以妙智。於恒河沙劫。咸皆共思量。不能知佛智。
此十句。舉發心菩薩。不能知也。發心語通。或可六度菩薩。三僧祇。未斷惑。名發心者。或可指上人天中。自攝得六度。而發心之語。別擬大乘通別等發心。
不退諸菩薩。其數如恒沙。一心共思求。復亦不能知。
此四句。揀不退菩薩。亦不能知也。通教不退。斷界內惑。是故不知別理。別教地前。亦有證位行不退。亦所不知。
又告舍利弗。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我今[A25]已具得。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此六句。頌上難解法。佛能知實相境也。初無漏不思議一句。頌上絕言之由。結要舉權實所止境也。次甚深一句。頌上最上果人橫滿不可說。即第一希有難解之法文也。次從我今下三句。頌上最上人權實豎深不可說。即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也。更明諸佛道同。同皆究竟。故云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又不思議者。不決定也。如如意珠無毫𨤲之有。能雨眾寶。實相不生。能生般若。又天台依此六句頌。結要出四種解釋十如實相。一依無漏半句為本。作十法界釋。以十界十如。收諸凡聖理性無漏。又收三諦無漏失。又收權實無漏失。二依不思議半句。為開合作本。即權而實。即實而權。是開合不思議。三依甚深微妙法二句為本。作佛法界釋。四依唯我知是相二句為本。作約位釋。當知。四釋解甚深境界。引證及與作本。皆依佛語。驗契經旨。偈從始至此。頌上寄絕二歎文畢。
△此後三行半文。孤起頌。正當略開三顯一。動舊執。生新疑。為騰疑致請之由也。
舍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
此二句頌。明彼此諸佛化道是同也。
於佛所說法。當生大信力。
此二句勸信也。佛既如實語勸信。何事聞略開三顯一。却復生疑耶。為防因疑起謗者故。須勸信耳。
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
此二句。正明諸佛顯實。即一真也。身子聞此所以疑。其實未曾聞。動昔之執。生今之疑。將非魔作佛。正由聞此語故。
告諸聲聞眾。及求緣覺乘。我令脫苦縛。逮得涅槃者。
此正明釋迦開三。即施開也。上諸佛但明顯實。此釋迦但明開三者。頌略顯互明一邊耳。此一行將明二乘之非。故言逮得涅槃者也。又初二句。明開二乘。我令二句。即擬六度菩薩乘之自行。何以知之。修六度行。即免四趣縛。未能入滅度。三祇百劫。乃得涅槃。逮之言遠及耳。又六度行。先度他。故言我令脫苦縛。後方自取無漏。故言逮得涅槃。此義推之。知是六度乘也。又據下數。推之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若不指此。將何為三。不應重數二乘。以為三乘也。
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
此二句。正斥三乘皆是虗偽也。由聞三偽一真。是諸聲聞。聞三乘皆是方便。方便即偽。既方便是偽。何故如來定起。却稱歎方便耶。故下騰疑由聞此。故乃疑歎二智方便也。
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
此二句。出立三之意。意是權引離諸苦。故非是真實。但是方便。此正頌略開三顯一經竟。
△此下即是第二騰疑致請。
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漏盡阿羅漢。阿若憍陳如等。千二百人。
從爾時大眾下。並名騰疑致請。此一節文。即是結集經家。敘千二百疑也。
及發聲聞辟支佛心。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此亦是經家。敘四眾疑也。
各作是念。今者世尊。何故慇懃稱歎方便。
此亦經家。敘其當機正疑。此是總疑佛權實二智也。
而作是言。佛所得法。甚深難解。
此疑佛實智也。
有所言說。意趣難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
此疑權智。以由聞諸佛語無異。要當說真實。從此疑生。何者。佛昔說三乘智慧。同證不差。但餘習有盡不盡耳。今總稱歎如來二智。非我所及。是故四眾。疑佛二智。
佛說一解脫義。我等亦得此法。到於涅槃。而今不知是義所趣。
此是身子自疑所得。三乘聖道。是真出要。我修此理。亦到涅槃。而今忽言皆是方便。未知何者真實。故言而今不知是義。此因上斥三為偽。而生是疑。上斥三乘皆是方便。敘疑但在二乘者。以其執重疑深偏舉。若至下除疑中。即云大數有八萬。求佛諸菩薩。亦皆有疑。故三乘僉疑。但舉二乘耳。此敘身子生疑竟。
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自亦未了。而白佛言。世尊。何因何緣。慇懃稱歎。諸佛第一方便。甚深微妙難解之法。我自昔來。未曾從佛聞如是說。今者四眾。咸皆有疑。
此一節。是身子正陳自他皆疑稱歎二智也。
惟願世尊。敷演斯事。世尊何故。殷勤稱歎甚深微妙難解之法。
此一節。是初番陳請。為自他求所決也。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慧日大聖尊。久乃說是法。
此二句。頌上疑實智也。
自說得如是。力無畏三昧。禪定解脫等。不可思議法。道場所得法。無能發問者。我意難可測。亦無能問者。無問而自說。稱歎所行道。智慧甚微妙。諸佛之所得。
此十二句。頌上疑權智。釋權如前。
無漏諸羅漢。及求涅槃者。今皆墯疑網。佛何故說是。其求緣覺者。比丘比丘尼。諸天龍鬼神。及乾闥婆等。相視懷猶豫。瞻仰兩足尊。是事為云何。願佛為解說。
此十二句。頌三乘四眾疑也。初一句。明羅漢。次一句。稱及求涅槃者。此中稱及者。此菩薩自求涅槃。又以及他。故異二乘。定是菩薩也。今皆至解說。是即疑相。其求下有八句。明緣覺請。
於諸聲聞眾。佛說我第一。我今自於智。疑惑不能了。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
此六句。明身子自疑。
佛口所生子。合掌瞻仰待。願出微妙音。時為如實說。
此四句。頌佛子疑也。以真慈悲。能紹佛種。故言佛也。
諸天龍神等。其數如恒沙。求佛諸菩薩。大數有八萬又諸萬億國。轉輪聖王至。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道。
此八句。頌總述同疑致請。夫偈頌長行。可以意推。如其非頌上。即是長出。或廣略互明。於義非急者。不能繁文。此是初番為自他。求決疑請竟。
爾時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皆當驚疑。
此一節。對上止歎中。乃是第二止也。其止意者。若更說者。恐其當機驚疑不信。故止之也。亦表下第二周之意。
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所以者何。是會無數。百千萬億。阿僧祇眾生。曾見諸佛。諸根猛利。智慧明了。聞佛所說。則能敬信。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法王無上尊。惟說願勿慮。是會無量眾。有能敬信者。
從舍利弗重白訖偈。此一節文。是身子第二騰眾宿植利根故。久植必解。更牒致請。
佛復止舍利弗。若說是事。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羅。皆當驚疑。增上慢比丘。將墜於大阬。爾時世尊。重說偈言。
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諸增上慢者。聞必不敬信。
此從佛復止訖偈。明佛第三番止。為護上慢聞說必謗墯惡故止。亦表下第三因緣周也。
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今此會中。如我等比。百千萬億。世世[A26]已曾從佛受化。如此人等。必能敬信。長夜安隱。多所饒益。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無上兩足尊。願說第一法。我為佛長子。惟垂分別說。是會無量眾。能敬信此法。佛[A27]已曾世世。教化如是等。皆一心合掌。欲聽受佛語。我等千二百。及餘求佛者。願為此眾故。惟垂分別說。是等聞此法。則生大歡喜。
從爾時重白。是身子第三述慧益多。牒疑更請。此六段第三騰疑請竟。始從定起。訖此偈。總是正說分中。初略開三顯一文竟。
次下當廣開三顯一也。此一節文。下經從爾時佛告舍利弗。汝[A28]已殷勤三請。豈得不說。下去凡有七品半經。是正廣明開三顯一。此段文有三。一為上根人法說。二為中根人譬說。三為下根人宿世因緣說。亦名理事行三。此正說經文。自古多有紛諍。今依天台評判。以十義料簡。因為十門。故撮錄此。冠下經文。使無惑矣。
一明通別者。初周別名法說。通則具三。如優曇華時一現耳。即譬說。若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即因緣說也。二中周別名譬說。通則亦三。我先不言皆為化菩薩故。又合譬。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即是法說也。於二萬億佛所。常教化汝。即因緣說。若謂此文屬法說者。可長者聞[A29]已。驚入火宅。方宜救濟。即因緣也。三下周別名宿世因緣。通亦具三。我涅槃時到。眾又清淨。令入佛慧。是法說也。有一導師。是譬說。而作三周者。從多從正。從略從傍。欲令名字不濫。各據一意耳。問。三周為三根人。一周通有三說者。一說應具三根否。答。法說非止逗上中之上。又有中下。但法說自被法說中三。餘二周亦爾。欲明所被之人。先明能益之法。故先譬三周通別也。
二明有聲聞無聲聞者。不可偏執。若從長者實智往觀。則無客作人。若就窮子根性。自謂作人。依經望論。應有幾種聲聞。一久習小。今世小道熟。聞小教證果。如論決定者是也。二本是菩薩。積劫修行大道。中間疲厭生死。退大取小。是別異善根。佛且成其小教。斷結取果。為退大未久。習小來近。理應易悟。論名退菩提者是也。三以有此二故。諸佛菩薩。內祕外現。成就引接。令入大道。論名應化者是也。四為見權實兩種能出生死。欣樂涅槃。修戒定慧。微有觀慧。未入似位。薄有所得。便謂證果。此名未得謂得。論名增上慢者是也。五者今教開前權實兩種聲聞。故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即五種聲聞也。若從小決定退大兩種。即有聲聞。若從大乘。理無灰斷永住化城。終歸寶所。實者既爾。則無有權。若增上慢。則非權實二種攝也。次明大乘應化佛道有無者。若權作應化。外現小迹。內隱大德。從隱德說。則無大乘聲聞。若自行發迹顯本。則言有大乘聲聞。彰言發迹。仍示聲聞。名為大乘也。今經開三顯一正意。為決定退大聲聞。令成大乘聲聞也。今經若未聞未記之前。則有實行聲聞也。若從開[A30]已記了說之。則此經無聲聞。後云聲聞而退即聞。安通序之義。乃集經者從昔安名。論云前二未熟不記。後二與記。天台四種相望。近遠皆記。論據在座得記。今據通途被開。既彼此聞經。必彼此與記。一開之後無所[1]間然。論涉有餘之說。無以經意靁同。為所被[2]觀實有無。故二明之也。
三明惑有厚薄者。前明實行中得入之人。三周不同。由惑厚薄故。明根有利鈍。皆論大乘根性。別惑有厚薄者。即為四句。一別惑輕大根利。一聞即悟。二惑重根利。再聞方曉。三惑輕根鈍。三聞乃決。四根鈍惑重。止為結緣眾耳。復次初品無明三重。覆初住中道。初聞法說。上根之人。三重一時俱盡。開佛知見。入菩薩位。得記。中根斷二重。下根斷一重。次譬說時。中根聞斷三重盡。開佛知見。入菩薩位。得記。下根進斷二重。次聞因緣說時。下根方斷三重盡。開佛知見。入菩薩位。得記。既三周入住。前後不同。須辨根之利鈍。惑有輕重也。
四明根轉不轉。夫眾生心神不定。遇惡緣轉利為鈍。遇善緣轉鈍為利。若先值佛聞法。自有轉下中為上。初聞法說便悟。自有轉為中。聞譬說得解。下者不轉。三周乃了。由宿生轉[A31]已成三根。致使今聞三說。前後悟入也。譬三刀斫木。利一。中二。鈍者三下。利鈍之名不失。木斷之處是同。問。三根若入初住位。猶有利鈍否。答。真修體顯。則無差降。問。若爾初住[A32]已上。更起緣修。有優劣否。答。此同位人。無復勝負。真修體融。寧得有異耶。先雖明惑厚薄。須由宿根。故明也。
五明有悟不悟。前根雖成。要須有悟。經中多明菩薩為上根。緣覺為中根。聲聞為下根。若菩薩併是上根。應併在法說中得悟。緣覺併在譬說中得解。聲聞併在因緣中得悟耶。然經中一往。釋出三根。至於悟解。義未必然。當知三周一一皆有三乘悟解。若爾今經何意。但見聲聞得解。不見支佛得入者。何耶。以由支佛乃是中根。既值佛出世。入聲聞數。隨根得悟故。不別標緣覺耳。故身子請偈云。其求緣覺者。比丘比丘尼。依此文。即知緣覺入四眾攝。又法師品云。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豈無緣覺得解耶。當知菩薩三周。亦得悟解矣。
六明有領解無領解者。若三乘同悟。何意但見聲聞領解。不見緣覺菩薩領解耶。今明無佛出世。名獨覺。既聞佛說十二因緣。乃名緣覺。既入聲聞數中。得悟領解。皆不別出也。菩薩不領解者。聲聞之人。前不明得佛。今經開其歸大之路。自恐解謬。故對佛述。菩薩不爾。故無領解。又其意有三。一菩薩本意求佛。設有異執。而執輕。終歸取佛。無有不得之慮。今聞三周之說。但是正其觀慧。故不須領解。二菩薩悟大。處處有文。二乘作佛。始自今教。逐要流傳。故略耳。胡文或有。漢略不書。三菩薩。位行深絕。諸新小菩薩。不敢領解。至說壽量竟。彌勒都總領解。初從無生法忍。終訖餘有一生在。則是今經具足。有三乘領解也。
七明得記不得記者。若三乘同皆領解。何故但見聲聞得記。不見緣覺菩薩受記耶。若緣覺既入聲聞數。故不記別也。若菩薩亦有三意。一者昔明二乘入正位。不能發心。何由得記。今既悟入大。欣斯別決。故為記劫國名也。菩薩發心求佛。行成自滿。故不欣急求。佛亦不促授。又前教處處授菩薩記。亦是逐要傳譯。如上所說。二菩薩亦有別記。如調達龍女。豈非別記耶。又法師品云。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求佛道者。如是等類。咸於佛前。聞法華經一句一偈。我皆與授記。當得三菩提。豈非三乘同記耶。三二乘昔來未曾得八相記。故記其劫國。菩薩先[A33]已曾記。故不重明耳。淺近之記。初住[A34]已得。非菩薩所欣。菩薩所欣。乃是圓極妙覺遠記耳。故壽量中。始從發心。訖一生得。妙因斯滿。極果頓圓。此乃授法身記莂。故知今經三乘具記也。
八明悟有淺深者。一往同破無明。入證初住。細尋必應明晦。初聞法說。尚入佛慧。更聞譬說。豈不重明。又聞因緣。理自增進。更聞壽量。彌復優深。如聽法人。重聞勝前。單複厚薄。方之可知也。
九明權實得益不同者。古人云。三乘實行獲益。權行止為接引影響。不論其益。天台不爾。若至壽量。權實悉得益。增道彌高。損生彌盡。隣圓際極。唯一生在。豈非權者益耶。所以初為影響。共熟實行。後說極果。則自道明。文云出入息利乃徧他國。息利在他。即是[A35]己利。實行得益。由於權引。化功歸[A36]己。權亦得益。若宜密聞久遠壽量。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何必須待本門耶。又我自欲得此真淨大法。即是自益。當知今經權實皆益也。
十明待時不待時。爾前不悟。必待法華悟者。名為待時。法華前教[A37]已解者。名不待時。何故爾。佛有顯密二說。若顯說為論。法華之前。二乘未悟大道。要須五味調熟。會在法華。故云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此即待時也。若密教為論。未必具待五味。在法華方會。爾前密有入者。故名不待時。此乃今昔大判時不時。若就三周。亦是待時不待時。迹本二門。亦是待時不待時。致有前後悟入。即此意也。問。本論中。明決定性非密非顯。二時不攝者。應是失時永不得悟耶。答。餘經或謂此為失時。今經不爾。此雖於密顯不悟。而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是經。故無失時。乃是待彼土之時耳。問。下五千起去應是失時否。答。此等應以如來滅度後弘經人受益。或在涅槃得度也。問。身子初周為四眾三根請。譬周為中下請。云何言佛各為三根人。三周說法耶。答。此語不便。請則普請。說亦普說。但上根智利。聞法得悟。中根處中。聞譬得悟。下根居下。聞三得悟。鑑物機情。理須預照。及至為說。何擇中下。聞者未悟。自在物機。汝當隨義。云何隨語。[A38]已上十門。出天台法華經疏。預出此義。貴臨經不惑。記中釋此委悉。避繁不錄。須者尋之。
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A39]已殷勤三請。豈得不說。
此一節是如來順許。汝[A40]已等順也。豈得不說。是許也。
汝今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
此一節。是誡許也諦聽是聞慧。善思是思慧。念之是修慧。此是三慧。大經明四善法。為大涅槃因。此經一善知識。即如來也。三句即三慧。故佛誡之。是近因緣。
△此下第三簡眾許。經分為五科。
說此語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
此正是簡眾許。五千在座。故如來三止。今將許說。威神遣去。故名簡眾也。
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有如此失。是以不住。
二明簡眾所以。五濁障多名罪重。執小翳大名根深。但五濁障罪。其根猶未名深。更加執慢。方名為深。未得三果。未證無學。未得謂得。名增上慢也。有如此失者。謂障執慢三種之失也。
世尊默然。而不制止。
三明去住化儀。而不制止者。上聞開三顯一。言略義隱。猶未生謗。足作繫珠因緣。去則有益。若聞廣開三顯一。乖情起謗。住則有損。是故如來不制止也。
爾時佛告舍利弗。我今此眾。無復枝葉。純有貞實。
四歎當機之美。言枝葉細末。不任器用。此等執方便之方便。於大非器。大品云。攀附枝葉。棄於根本。是人為不黠。即是此義也。
舍利弗。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矣。汝今善聽。當為汝說。
此慶喜退座。退亦佳矣者。既以小自翳。復妨他大光。今退無謗法之愆。復無障他之過。故云佳矣。上枝葉未去。如來三止。貞實願聞。故身子四請。師弟鑑機。非徒靳固也。問。佛大慈悲。何不神力使其住而不聞。如華嚴聾啞。何不增狀毒鼓。如喜根勝意。答。各有所以。華嚴末席。始開於漸。未破小執。故在座而隔應。彼末席者。此且一往寄結集說。舊經三十七云。時舍利弗祇園林出。不見如來自在。莊嚴變化。及師子吼。妙功德等。不見諸大菩薩等。亦無智眼能見覺知。及生意念。亦不樂說。亦不讚歎。以聲聞人出三界故。此即如聾如瘂之文。於彼末會。即當漸初。然亦寄於娑婆一期。設化漸教。以說用通。今意應知。華嚴盡未來際。即是此經常在靈山。何殊十方更互主伴。至三十八入佛境界品。文殊從善住閣出。與諸天龍等。至如來所。頭面禮足。設供養[A41]已。辭遊南方。時舍利弗。承如來力。見文殊從祇洹出。而作是念。今與俱行。時舍利弗有六千弟子。從自房出。禮佛足[A42]已。至文殊所。此六千等。皆新出家。[A43]已曾親近過去諸佛。皆是文殊之所化度。舍利弗為諸比丘。廣讚文殊。文殊語諸比丘。汝等善能成就十種大心。則得佛地。況菩薩地。自古皆云華嚴時長。若爾乃是結集後教至般若來。方可得云令諸比丘。成十大心。此乃義當轉教時也。結此等文意。入華嚴中。故云時長。當知以法界論之。無非華嚴。以佛慧言之。無非法華。道理雖爾。若約次第部類不便。則鹿苑諸教。皆應結取。但大小不同。機見不等。故令教主說亦不一。驗舍利弗。[A44]已有六千弟子。故似方等般若教時。何但鹿苑耶。今文復云。未破小執。即似鹿苑之始。準下釋信解品中長者之文。但是機見著脫前後。今亦且寄漸教。大末小初。為釋。今諸佛法。久後要當說真實。正欲滅化破庵。宜須揀遣。若去住俱謗。宜如喜根強說。今去則有結緣之益。為當來得度之因。那忽令住。住則有必謗之損。那忽不遣。喜根以慈故。強說如來以悲故發遣。今汝善聽。即是結許也。從汝[A45]已殷勤。訖此三節。總許說竟。
舍利弗言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此是身子等受旨也。願樂欲。義當一請。并前為四請。
△此後正是廣說五佛開權顯實也。何名廣開耶。對上略開有三。一上經文句逗少。是文略。此中章句多。是文廣。二上總云諸佛。是人略。此中廣明五佛。是人廣。三上但略開三顯一。是義略。此中廣明六番。是義廣。有此三意。故名廣開。六番者。一歎法希有。二說無虗妄。三開方便。四示真實。五舉五濁釋權。六揀偽敦實。然此五佛章中。竝以三四為今經正意。餘四番彼此存沒。共成一意。六番故也。又略開有通有別。通則始從定起。訖此偈終。別則略開。在偈後三行半孤頌是也。
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曇鉢華。時一現耳。
此是第一總明諸佛開權顯實。章句中初佛歎法希有。法譬雙歎。時乃說之者。諸佛同出五濁。必前開三。如今世尊四十餘年。始顯真實。久久稀疎。故言時乃說之。久不說者。為昔人未堪故。時未至。故五千未遣故。今何說耶。為今人[A46]已堪。時[A47]已至。五千[A48]已去。決定說大乘。故言時乃說之。問。且如華嚴方等般若諸部圓經。皆談佛慧。何名稀疎耶。答。此約二乘鈍根菩薩。及時部說。初於華嚴而不聞。次於鹿苑而入小。後於二味而不取。今始得聞。則成稀疎。若諸利根菩薩。何甞不聞。但以增進為今經益。約教。爾前非無圓中。約時。待絕俱妙。指獨顯說。故云稀疎也。優曇華者。此言靈瑞。三千年一現。現則金輪王出。表三乘調熟[A49]已後。方說妙法。授法王記。聞此妙法。照心即中。必獲佛記。名為靈瑞。此華定表當來果位。故譬先兆也。
舍利弗。汝等當信。佛之所說。言不虗妄。
汝等當信者。勸信無虗妄法也。此理至深。理與昔異。此言至妙。言與昔反。此行至普。行與昔乖。此人至勝。勝於昔劣。至者實之極也。何故勸信。欲明昔麤即今妙。故恐物生疑。故預勸信。如何即麤。還指客作之麤。全成長者之子。故四一妙。更無所改。全成妙四。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恐物生謗。故勸信也。信無虗妄人。說無虗妄法也。
舍利弗。諸佛隨宜說法。意趣難解。
此明第三諸佛開方便。欲開顯實相。先敘所開。即所施是。意為顯實之所。故敘施權之意。初明佛道隨三種機。宜說方便教。故言隨宜。佛知物機未純。悉莫能解。故言意趣難解也。當知為實施權。意在於實。是法皆為一佛乘也。開權顯實。意在於權。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聲聞之法。是諸經王客作賤人。是長者子。治生產業。即常住之理。若昔以實為權。權名隱實。今開權顯實。實外無餘。潛之與顯。利在物情。常住本源。未甞增減。故未開之。前非但不說顯實之名。都無施權之語。故說宜權之言。即須顯實故也。須知此是法華之宗致。實教之源由。釋義之指歸。眾行之府藏。若不體之。徒施徒運。善須解此。
所以者何。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演說諸法。
此釋上施權意也。舉今佛之權能。釋諸佛之方便。以巧慧同故。借此釋彼。如我以無數方便者。諸佛開權。亦如我也。正意引諸佛證此。故且以此釋彼。意明彼此道同。悉皆施開權故。須釋出也。亦可指下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唯有諸佛。乃能知之。一節結上開權。即以是法兩字。指向說諸法。開權意者。佛意難知。唯佛能了。稟教當機。昔謂為三。諸佛知一耳。即用下是法等。結此中文。亦是法等正屬下顯實者如此。兩句意顯權是即實之權。下正顯實。實是即權之實。佛意經語。深有妙旨。此敘諸佛施開權意。
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唯有諸佛。乃能知之。
此是諸佛正廣顯中。初先標勝人法也。舉無分別法。唯是佛所知。佛以無分別智。解知無分別法。即是顯實法也。指向是法之權。即是顯實法也。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此第二標出世意也。一大事者。即是今妙法華經也。夫諸佛覺如實之相。乘此實道。出現於世。祇令眾生得此實相。唯為此事。出現於世。曾無他事。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又一則一實相也。非五非三。非七非九。故言一也。其性廣博。能博三五七九。故名為大也。諸佛出世。以此威儀法式。教化眾生。故名為事。自行化他。俱名為事也。又一即法身。大即般若。事即解脫。諸佛出世意。令眾生顯此三法即一不可決定。是祕密藏。故云唯以一大事也。因緣者。眾生有此一乘之機。能感故。故名為因也。佛承機而應。故名為緣。是為出世一乘之本意。而昔施三者。為此一弄引耳。如人欲取。先當與之。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即此義也。
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此第三重更標起者。將欲分別。更重提起。為解釋之端。又此大事。佛所尊重。故數言之。表法尊不輕易也。
△下從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至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正明總諸佛正顯實文。此之真實妙理。何人能知見之。佛乃約開等。方能知見。良以開等竝是證佛知見位也。故佛約人理教行四一。釋出今經所依諦理。實相境界也。故法華論約四義釋之。謂證不退地。知如來能證實。法身同義。及不知究竟處也。四種釋開示等。天台順經依論。四種一中。一一約位智門觀四義。消此一段。正顯實文。約橫豎。皆是顯於一實也。若云顯實。即無量法。皆一法也。廣則一切心塵。行法入理等。無非一實。此所照妙境。唯一乘實法。何四之有。理雖如是。就解釋門。太成通漫。但可覽照[A50]己心而[A51]已。消經且約四義釋之。當知此之一乘實理。理不獨顯。須以智門觀三。歷所涉位。共方顯理。故佛以位教行人四種。是能釋此實理。故天台順經論旨。四義消之。使佛出世。為令眾生佛之知見。不妨高位。不棄凡夫。罄盡經意。所以四釋者。見理由位。位立由智。智發由門。門通由觀。觀故則門通。門通故智成。智成故位立。位立故見理。見理故名為理一。是以一一四義。方見經文矣。此一乘諦境。不可知見。約於智眼。乃能知見。此之一乘。何種人能知見之。當知四眼二智。萬象森羅。不能知見。唯以佛眼種智。真空冥寂。則能知見。然四眼二智。與佛眼種智。雖體相即。顯勝須分。經云為令眾生開佛知見。不論佛果自知自見。若偏語佛果。即失眾生。若唯語眾生。則無佛知見。故不可偏取。所以眾生義兼。佛果唯極。極果知見。令物即得。故異諸經。若三教行人。雖是眾生。未有佛眼佛智。不能知見。則眾生開佛知見未成也。唯圓教名字。至相似人。乃能知見。且約解觀。猶未灼然名開。故至分真四位。方乃名開。亦是眾生。蓋分得佛眼佛智。則眾生義成。知見義亦成。故佛知見開。定在初住[A52]已去也。自非天台委出妙境眾生心佛一體無差。豈知眾生有佛知見。自古釋佛知見。約為眾生。其理不顯。唯天台大師。約教位人行。判眾生佛知見。其理宛然。所以序中瑞相。預表天雨四華。表萬善同歸。得。入四位華。以趣佛果。故至下消文。乃用四義。當以此冠。消經文。四一義顯。此下正理一也。
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
諸佛者。不獨五佛而[A53]已。須談一切十方剎塵諸佛出世。莫不皆為眾生開佛知見。一乘妙法。是佛佛之本意也。開者。一約位。即是十住。初破無明。開如來藏。見實相理。何者。性德之理。而為通別兩惑之所染著。此通別兩惑。同在一念。念體即是。是體非理。是事非是。是非一如。同體為障。難可了知。初心名字能圓信。五品能圓受。相似能圓伏。而未能斷。不名為開。內加觀行。外藉法雨。助破通別兩惑。顯出如來藏。修性知見。朗然開發。譬如日出闇滅。眼目有用。故名為開。緣修破惑。故名便得清淨也。仁王云。入理般若名為住。住於十住小白華位也。二約智者。即是圓頓道慧。見道實性。實性圓中得開。故名開佛知見也。三圓教門者。即是空門。一空一切空。故名開佛知見也。四約觀心者。觀於現前妄念。即三諦之理。不可思議。此觀明淨。名之為開也。此位智門觀四義之中。先明位者。以見理親故。是以先列。經文亦然。須曉一一位智門觀。各各具四。親疎互攝。能所映顯。方見體圓理一也。
欲示眾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示者約位釋。則惑障既除。知見體顯。體備萬德。法界眾德。顯示分明。故名為示。即是十行大白華位也。約智者。即道種慧知十法界諸道種別。解惑之相。一一皆顯示佛知見也。約門者。即是有門。一有一切有。即示佛知見也。約觀者。然上開中。明淨雖不可思議。而能分別空假中心。宛然無濫。名為示佛知見。理一也。
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悟者約位。則障除體顯。法界行明。事理融通。更無二趣。即圓頓理量不二。故名為悟。即十迴向小赤華位也。約智者。即是一切智。知一切法一相寂滅。寂滅即悟佛知見也。約門。即是亦空亦有門。一切亦空亦有。即悟佛知見也。約觀心者。即是空假中心。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名為悟佛知見。理一也。
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
入者約位。則事理既融。自在無礙。自在流注。任運從阿至荼。入薩婆若海。圓妙如理如量。通達自在。如量知見。能持眾德。如理知見。能遮諸惑。即是十地大赤華位也。約智者。即是一切種智。知一切法一相寂滅相。種種行類相貌皆識。即入佛知見也。約門。即是非空非有門。一切非空非有。即入佛知見也。約觀者。即空假中心。非空假中。而齊照空假中。名為入也。然始從諸佛開佛知見。訖入佛知見。竝是理一也。然此一節。何名理一耶。依義依文。故名理一。依義者。若無理一。眾事顛倒。悉是魔說。非復佛經。故須理一釋也。依文者。文稱佛知見。今取所知見。所見即諦也。所知即境也。境諦即實相之理。故名理一也。然開等四句。句句各別。約位智門觀。別釋者。欲顯如量知見。故且分別四位耳。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既云難易。即知初心與畢竟心。應有明晦淺深之別。猶如月體。初後俱圓。而有朔望之殊。四位知見。皆明照實相。而說開入之異耳。當知如理知見。實無分別淺深之異。以圓道妙位一位之中。即具四十一地功德。秖開即具示悟入等。更非異心也。位釋既爾。智門觀三。亦約實理。無淺深之別。須一智具四智。一門具四門。觀中一義。亦具四義。下釋人行教三。亦應準此四釋。下更不別出也。
舍利弗。是為諸佛。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此即結上理一義也。昔方便教。亦得義論開示悟入。何者。如別教。亦可三賢十聖。對開示悟入。雖證道同圓。而帶地前。非佛知見。故別知見不可即為眾生開之。通人。見地開。薄地示。離欲悟。[A54]已辦入。藏中二乘。準通可知。若約菩薩。則初祇為開。二祇為示。第三為悟。百劫為入。若兼聖位。則合第三百劫為悟。三十四心斷結為入。此之三教。義說雖有開等。而始終不明佛知見。故竝是權也。今約部簡。純一無雜。明佛知見圓融三諦一大事之實。實即理一故。結上理一竟。
佛告舍利弗。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
此明人一。若就昔方便說。謂教化三乘人也。理實而言。但化菩薩。佛意所觀。即是[A55]己子。無非人一。如彼窮子。自謂客作賤人。今日開顯。自知是子。實非作人。故名人一也。
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
此明行一也。諸有等者。諸謂三乘眾行。名之為諸。常為等者。昔設諸行。為圓故諸。即是一事。此行何所至到。唯趣佛之知見。即行一意也。
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
此明教一也。即圓頓之教。名一佛乘。純說佛法一乘教也。自偏小三教。皆名有餘之說。俱不了義。非一佛乘。言無餘乘者。須約部消。何者。既云無餘。則[A56]已簡偏小。又云若二若三者。約部純圓故也。當知無餘之外。復無二三。無餘乘者。今教無華嚴中帶別方便有餘之說也。若無二者。即無般若中之帶二也。無三者無方等中所對之三也。既無三昧。無鹿苑小則可知。今以教部消經。妙義顯矣。
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
此即總結上顯實一段文也。當知一切十方諸佛。皆為開示一佛上乘故也。始從如是妙法時乃說之。訖此。是總明諸佛章開權顯實竟。
舍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
此明第二過去佛章。正明施開權教之法。然此過去章。及下未現二佛章。文理亦如前總佛章。具足六義。此但有開權顯實二義。闕歎法希有與說無虗妄二義。義有指前即具。又後闕舉五濁釋權。與揀偽敦實。此二指後釋迦章中。即三世佛章。具足六義。經為避繁。前後顯映。至下釋現在未來二章。準此可解。此明過去開權也。
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諸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是法者。即指權是也。實此正明過去顯實文也。言須過去之中。自具三世。且舉其總耳。此顯實例上具四一者。一佛乘即是教一。從諸佛聞法。是誰聞法。法被眾生。兼得人一。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所知即是理一。能知即行一。文雖不次。四一兼足。過去佛章竟。
舍利弗。未來諸佛。當出於世。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
此明第三未來佛亦先施開權法也。未來佛章。亦須自論三世。亦且舉總耳。如前說也。
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此明未來佛。後乃顯實。但具二章。須具六義。如前說。
舍利弗。現在十方無量百千萬億佛土中。諸佛世尊。多所饒益安樂眾生。
此一節。明第四現在佛開顯章。此中正是化主。初標佛出之意。如前諸佛章中。唯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此亦如是。唯為饒益安樂眾生。而出於世也。
是諸佛。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
此明現在十方佛。亦先施開權法也。
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此明現在佛正顯實也。一佛乘則教一。眾生所被人一。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所知理一。能知是行一。文具四一。現在章竟。
舍利弗。是諸佛但教化菩薩。欲以佛之知見。示眾生故。欲以佛之知見。悟眾生故。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
此一節。總明上諸佛入理。上文諸佛但有教行二文。義兼四一。此總出人理。三世四一義足。焉知此文是總耶。以初文云是諸佛等。故知是總。三世佛開顯畢。
舍利弗。我今亦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力故。而為說法。
此明今釋迦正施開權法也。我即現在釋迦。自指所謂也。先三後一。如上四佛不異。故言亦復如是。知諸眾生至本性。即感也。言眾生有種種欲者。即是五乘根性欲也。現在名欲。此欲由過去之根。宿種難轉。隨習不捨。名為深心所著。即是其根也。隨其本性者。即未來名性也。根者以能生為義。由根習種。成於現欲。欲以取境為能。以能取於五乘教故。習欲成性。故性望欲。性名未來。未來望今。名為本性。然以根欲性三。為感佛機也。以種種因緣。預測即應。隨宜開三乘權法故。
舍利弗。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
此正明釋迦顯實也。如此即指權為實。故名顯實。何者。在昔施權。尚無權名。何況有實。故今開權。權即是實。故云如此。當知述其施權。意在開也。此是顯實也。佛乘是教一。種智所知理一。一切是行一。能稟是人一。當知如上五佛開權顯實。佛佛出世。莫不皆為一佛乘故。三世既然。十方亦同。十方若同。則塵剎一切國佛。皆先施方便。次乃顯實。斯經約部。純圓無雜。故云無有餘乘若二若三。是知今經永超一代。諸大乘經。皆所不及。經文旨趣。灼然明白。當依佛語。顯實文竟。
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
此明釋迦第三舉五濁釋權。將舉五濁。先標其意。由上佛佛雖明開權顯實。而未明隱實施權之意。當知一乘妙法。其法清淨。湛一如空。尚無帶二帶三之權。況有鹿苑單三單五之權。祇為五濁障重根鈍。實不得宣。我若讚佛乘。眾生沒在苦。作是思惟時。十方佛皆現。梵音慰喻我。須施單五單三之權。方施帶二帶三之權。故言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說於帶二帶三。單五單三之三。恐不了所施之意。故先以一實。況無二三也。
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
上[A57]已標施權意。今欲釋出。先唱數。為下釋之本。
所謂劫濁。煩惱濁。眾生濁。見濁。命濁。
此即列五濁名。
如是。
此即指體也。五濁體相不可具頒。但云如是也。然五濁之體者。劫濁以何為體。劫無別體。劫是長時。但約四濁。立此假名也。如下云劫濁亂時。即其義也。眾生濁亦無別體。攬見慢果報上。立此假名。文云眾生垢重。即此義也。煩惱濁。指五鈍使為體也。見濁。指五利使為體也。命濁。指煖息識三相續不斷。故曰連持色心而為體也。此略出濁之體也。
舍利弗。劫濁亂時。眾生垢重。慳貪嫉妬。成就諸不善根故。
此略舉其濁相也。初經云劫濁亂時者。即劫濁之相。何故劫乃得濁。以由四濁增劇。聚在此時。故名劫濁。劫有大中小三。亦空成壞住四種。俱名為劫。四劫之中。空成壞三。而無劫濁。濁在住劫。悲華經云。於住劫中。從八萬減至三萬。亦未有濁。至二萬歲。為五濁始。廣明劫義。淺近易知。出經論文。不煩具錄。若瞋恚增劇刀兵起。貪欲增劇饑餓起。愚癡增劇疾疫起。由此貪瞋煩惱癡等故。起小三災。由三災起故四濁增。煩惱倍隆。由劫濁。由劫煩惱二濁故。致諸見轉熾。由前三故。眾生乃濁。攬麤弊惡五陰。成惡眾生。表惡名穢稱。成濁眾生。由前四故。其命則濁。積年成壽。年摧壽減。年壽相逼。故曰命濁。當知四濁與劫。更互相由。故名劫濁。如水奔昏。風波鼓怒。魚龍攪撓。無一憀賴。時使之然。是名劫濁相。經云眾生垢重者。即眾生濁。由攬五陰色心。立一宰主。譬如黐膠無物不著。流宕六道。處處受生。如貧如短。名長名富。是為眾生濁相也。經云慳貪嫉妬者。即煩惱也。貪海納流。未曾飽足。瞋𮓸吸毒。撓諸世間。癡闇頑嚚。過於漆墨。慢高下視。陵忽無度。疑網無信。不可告實。由此五鈍使故。是為煩惱濁相。經云成就諸不善根故者。即是見濁相也。以無人謂有人。有道謂無道。十六知見。三世一世。或六十二。或六十五。乃至徧一切處。及一切法。猶如羅網。又似稠林。纏縛屈曲不能自出。是為見濁相也。命濁者。朝生暮殞。晝出夕沒。波轉煙迴。瞬息不住。是為命濁相也。然濁相眾多。不能具說。且依略釋。粗陳大綱。當知五濁竝以煩惱見為根本。皆從二濁。成於眾生。從眾生有連持命。此四經時。謂為劫濁也。問。若云為眾生有五濁。而障於大者。且如華嚴中。有未除五濁凡夫。而得聞大法者。何耶。答。此應四句分別。一大乘根利。障重以根利故。重障不能障。此土華嚴初聞大者是。二根利障輕。三根鈍障輕。他方淨土聞大乘者是。四根鈍障重。如此土身子之流。除濁方聞大故。故云五濁障大也。五濁遮鹿苑方等般若等。如天台疏委釋。根遮障重。四悉及一十四門分別。須者當尋彼疏明矣。
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此總結上第三施權意也。
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羅漢。非辟支佛。
從此至下決了一節。總是釋迦第四揀偽敦實。此明不聞不知。揀非真弟子。如世弟子。隨順師法。繼嗣傳燈。若不聞不知。則無法可順。何謂弟子。如來昔說五濁開三。汝隨順得涅槃。得聞得知。名為弟子。今五濁既除。為汝說一。若不聞不知此一乘法。自謂[A58]已證。則非真弟子也。問。前經文。佛自云唯有諸貞實。即是真弟子。今何言非真弟子耶。答。前云貞實。即真弟子也。今言非真弟子者。以大逼小。小謂是真。大判非真。故以大敦逼時眾。令信受解。若自謂真。則不聞不知也。不聞者即不聞教一。不知即不知行一。非真非理一。非弟子即非人一也。此乃以大乘。密而斥之。故云非佛弟子等。
又舍利弗。是諸比丘比丘尼。自謂[A59]已得阿羅漢。是最後身。究竟涅槃。便不復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知此輩。皆是增上慢人。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
此明若不志求。不信此者。成增上慢也。上以不聞知。斥非真弟子。今以不信為增上慢。此敦其現座時眾。即席必信。何者。汝等若保小真。自謂後身。身尚有變易。處處受生。實非後身。汝自謂究竟。猶有餘二百由旬。實非究竟。未得謂得。豈非增上慢耶。若真羅漢。須信此法。濁除根利。知非究竟。既信今實。知身非後。不起上慢也。知非究竟。信於究竟。即信理一。無增上慢。即成行一。信即信教。是為教一。是佛弟子。則是人一。揀偽敦實文竟。
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
此明開除。若佛在世正說是經。不信不受。非真羅漢。成增上慢。若佛滅後。方得羅漢者。偏執權經。不信圓法。聽許非增上慢也。
所以者何。佛滅度後。如是等經。受持讀誦。解其義者。是人難得。
此明佛滅後。好人難得。深經難解。亦不成上慢。佛雖入滅。此經尚在。不信不受。應是上慢耶。即開除。佛滅度後。雖有此經。解其文義者。此人難遇。致令羅漢不信不解。亦應聽許非增上慢也。
若遇餘佛。於此法中。便得決了。
此即釋疑。若佛滅後。解經人難遇。得羅漢者。即永入涅槃。一向不聞。永不成佛耶。即釋疑云。是人雖生滅度之想。捨命[A60]已後。便生界外方便。有餘之國。值遇餘佛。得聞此經。即便決了。釋論假設問云。羅漢受先世身。身必應滅。住在何處。而具足佛道。答。羅漢三界漏因緣盡。更不復生三界。出三界外。有淨佛土。無煩惱名。於是國土佛所。聞法華經。具足佛道。故法華云。有羅漢。若不聞法華。自謂得滅度。我於餘國。為說是事。汝皆作佛。論既引經為證。今釋經還用論解。又南岳師云。餘佛者。四依也。羅漢若遇之。聞經決了。又羅漢修念佛定。見十方佛為說此經。便得決了。當知羅漢念十方佛者。則從[A61]已發大心者說。若唯釋尊。乃因小感大。亦是機發。使之然耳。小乘中諸部不同。亦有信有十方佛者。即小乘人。修第四禪邊際定力。見十方佛等。念佛觀成。感佛為說此經決了。又凡夫行人。苦禱懺悔。見十方佛為說。亦得決了。
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
此明釋迦第五用無虗妄者。止物謗心。以勸信也。此勸信釋迦實說。故云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但云佛者。即釋迦佛也。
諸佛如來。言無虗妄。
此勸信諸佛實說。故云諸佛言無虗妄。諸佛道同。彌加信受也。
無有餘乘。唯一佛乘。
此結成上之實說。言無虗妄。故云唯一佛乘。當生實信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比丘比丘尼。有懷增上慢。優婆塞我慢。優婆夷不信。如是四眾等。其數有五千。不自見其過。於戒有缺漏。護惜其瑕疵。是小智[A62]已出。眾中之糟糠。佛威德故去。斯人尠福德。不堪受是法。
此頌上許答中。五千拂席者。正頌揀許。然上慢。我慢。不信。此之三失。四眾通有。但出家二眾。多修道得禪。謬謂聖果。偏起上慢也。在俗矜高。多起我慢也。女人智淺。多生邪僻。不自見其過者。有上三失覆心。藏疵揚德。不能自省。是無慚人也。若自見過。是有羞僧也。於戒有缺漏者。即大論大經十戒之中。即前不缺不穿不破不雜等。即律儀之戒有缺。故云缺也。漏者定共道共有失。名之為漏。護惜其瑕疵者。以無道定等故。內起惡覺。如玉含瑕。以無律儀故。外動身口。如玉露瑕。覆罪自得。故名護惜也。是小智等者。不得學與無學之智。而但有世間小智。妄謂有漏以為無漏。小中之小。故言小智也。眾中之糟糠者。是五千等。但有世間之禪如糟。無無漏禪定潤之酒。五千但有文字之解如糠。而無理慧之米。以無無漏禪定及以理慧二德加之。三失覆心。佛威令去。是人尠福。不堪聞法。故須揀遣。
此眾無枝葉。唯有諸貞實。
此二句。頌上眾[A63]已清淨。枝葉譬其非好器。悉不任用。故佛遣之。
舍利弗善聽。
此一句頌上誡許。即前誡令善思念之。[A64]已上頌上許說竟。
△下當頌上如來正答。五佛開權下文頌前諸佛門。與長行凡有四異。一彼此互無者。上長行諸佛中。有歎法希有。而無五濁。頌中但有五濁。而無歎法。二前後間出。上先歎法。次明不虗開權顯實。今先開權顯實。後明不虗。三開合不同者。上勸信與不虗合說。今頌中分。勸信在前。不虗在後。中隔五濁文也。四上以釋迦方便。釋成諸佛之權。偈中以釋迦之實。釋成諸佛顯一。故頌與上長行。有此四異。雖有此異。不出六義也。六義是同。於理無妨。事須辨之。故此先明。貴臨下文不惑矣。
諸佛所得法。無量方便力。而為眾生說。眾生心所念。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A65]已。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或說修多羅。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并祇夜。優波提舍經。
此四行一句。頌上諸佛正施權。言諸佛所得法者。修道得於諸權法也。自行因滿所感權法。正當自行體內權也。無量力便力[A66]已下。頌上諸佛隨宜說法乃至演說諸法文也。此中廣頌隨宜之相。即是照九界機。說七方便法也。諸佛所得。即法體亦不可說。以方便故為眾生說。成化他權也。眾生心所念者。現起希望名念。念則且語內心。種種所行道者。化他權行法門不同名種種也。若干諸欲性者。說七被九。七九之中。隨何等機。聞何等法。遇機便逗。不可定判。故言若干諸欲也。現在欣樂名欲。過去所習名性。或可習欲成性。成性生習欲也。先世善惡業者。七方便通途傳傳為善惡也。佛悉至舍經者。佛以權智。照諸方便性欲。然後以諸因緣譬喻。隨其所宜。設九部經也。或說十二部。文中且出九部爾。當知五佛章章。皆立一施之言。於今乃成二意。一者騰昔施權。二為顯實之所。不指所開。無由說實。況指權是權意。今當機知非究竟。既顯實[A67]已。權全是實。唯一佛乘也。
鈍根樂小法。貪著於生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眾苦所惱亂。為是說涅槃。
此一行半。結施權意。乃是長頌。上無此出。互現要列也。前世根鈍。今世無機。不堪聞大。故言不行深妙道。前世貪著障重。今世眾苦所惱。唯可聞小。故為是說涅槃也。此頌上諸佛施權文竟。
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未曾說汝等。當得成佛道。所以未曾說。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以故說是經。
此下是頌上諸佛顯實。此初三行。頌上理一。令得入佛慧。頌上一大事因緣也。決定說大乘。總頌上開示悟佛知見也。入大乘為本。頌上入佛知見也。經文多云是說。那云是理。此是以能顯所。準前可知也。
有佛子心淨。柔輭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為此諸佛子。說是大乘經。我記如是人。來世成佛道。以深心念佛。修持淨戒故。此等聞得佛。大喜充徧身。佛知彼心行。故為說大乘。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
此四行半。頌上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以明人一。上直云教化菩薩。頌中廣出諸方便人。皆成實人也。言有佛子心淨。至故為說大乘者。即別教之人。為此佛子說大乘經。得記心喜。即成圓教真實之人。聲聞若菩薩者。聲聞須該兩教。兼得藏通緣覺。以緣覺有值佛者。若菩薩者。亦是藏通等諸菩薩。聞佛所說。乃至一偈。皆成佛無疑。即是七種方便人。到今經無非佛子。即是頌人一也。又誠言成佛無疑。當知此是極聖誠說。彌須信受三乘作佛。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說佛智慧故。
此一行三句。頌上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等也。若十方佛唯說一法。即是教一。假名引導。即方便教也。教本一實。故三是假。為物假設三藏等權。今既顯實。重舉所除以示佛慧。經牒假名三教。顯佛慧一教。教一之[1]方轉明。更取上文。無有餘乘者。顯唯一。無別教中圓入別之餘也。無二者。無通教中半滿相對之二也。無三者。無三藏中三也。如此等二三。皆是假名字引導於眾生。今但一佛圓教乘也。此指乳及二蘇三味等。竝為所除罄盡矣。
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墯慳貪。此事為不可。
此三行三句。頌上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即頌行一也。事即是行。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即是頌上常為一大事之意。佛自住至度眾生。頌上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後一[2]行釋不以小乘度之意。此四節頌上諸佛顯實經竟。
若人信歸佛。如來不欺誑。亦無貪嫉意。斷諸法中惡。故佛於十方。而獨無所畏。
此頌上諸佛勸信。上云汝等當信佛之所說。此一行二句。舉果人內心勸信。明佛心清淨。無明慳垢眾惡[A68]已斷。淨心中說。是故可信。
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
此一行。舉果人外色。更勸信。佛外色身相炳著。光好端嚴。內無闇惑。外有光明。則口無欺誑。為眾所尊。說大乘印。則可信受。舉果勸信畢。
舍利弗當知。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
此一行。舉本因時昔誓勸信也。
如我昔所願。今者[A69]已滿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
此一行。明昔願今滿也。我昔誓願。非但自誓菩提。亦誓眾生同入佛慧。今酬願故說。是亦可信。今菩提既滿。眾生亦入。汝既自證佛慧。亦驗我願不虗。結成舉因勸信也。問。佛初立誓。誓度一切。今眾生尚多。願云何足。答佛有三世益物。今且從一期現在。總而說之。但令眾生得入佛乘。即名願滿。經云如我無異。頌勸信畢。
若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無智者錯亂。迷惑不受教。
此去長頌五濁。上明五濁。在釋迦章後。今頌文在總佛門末。至釋迦門中。又更重出。意明諸佛同出五濁。須皆先三後一也。此一行。總明五濁障大。若論濁不障大。遇者蓋令入於佛道。眾生根鈍。無智不受。故云障大。言眾生者。中含經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對他。得名也。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從自立稱。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即是功能彰名。故云眾生也。正法念經云。十種眾生。謂長短方圓三角。青黃赤白紫。如是等眾生。若與佛相遇。眾生以苦惱自煎。諸佛以大悲濟物。悲苦相對。故言相遇。又佛如。眾生如。一如無二如。天性相關。故言我遇眾生也。盡教以佛道者。夫佛大悲。恒愍眾生。若以人天教。我則墯闇惑。止免青黃赤白紫方圓楞角等生死。非教佛道。若遇眾生。令修小乘。我則墯慳貪。此事為不可。祇出二十五有。若遇眾生。教令通別。我則墯偏僻。失佛知見。竝非佛道。來至今經。普令眾生得實相妙慧。體達一切皆是佛法。無非正道。此名盡教以佛道。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云無智等者。但眾生根鈍罪重。不肯受教。不可如願也。過去有佛。號住無住。發願。使[A70]己國眾生。同日同時成佛。即日滅度。又賢劫前有佛。號平等。亦願。[A71]己國及十方眾生亦同一日成佛。即日滅度。今日有佛。復有眾生。云何通耶。佛言。止止。我前所言得人身者耳。復問云。頗有發願令五道眾生。同日成佛不。佛言。不可以非器身。成無上道。要先化三趣。令得人天身。然後乃可如願。三趣非善道。何能成佛。如人求寶聚。不於空中求。若爾。龍畜等那有成佛者耶。此當乘戒緩急四句。辨之無惑。此明總五濁畢。
我知此眾生。未曾修善本。堅著於五欲。癡愛故生惱。以諸欲因緣。墜墯二惡道。輪迴六趣中。備受諸苦毒。
此去別明五濁。此二行。明眾生濁也。善本。真如實相也。不依此種善根。故不感大也。堅著五欲。即諸惡之本。從癡有愛。則我病生。備受苦毒也。
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長。薄德少福人。眾苦所逼迫。
此一行。明命濁也。受胎之微形者。形即五陰。陰名世。壽命連持諸陰入世。從初薄酪。乃至老死。故名世世增長。是命濁相。受胎之相。委如疏引受陰身經說。
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二。
此一行。別明見濁。五見交加。如稠林密茂。若有是常見。若無是斷見。因此二見。生六十二。或云。外道計我。有四句。五陰一一四句。為二十見。約計三世。成六十。及根本二見。為六十二見等。如大品中說。
深著虗妄法。堅受不可捨。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
此一行。頌上煩惱濁文也。
於千萬億劫。不聞佛名字。亦不聞正法。如是人難度。
此一行。頌劫濁也。長時無佛法。即劫濁。又上來四濁。集在時中。故名劫濁。如是人難度者。五濁障故。不信一乘。則不可度。由劫濁使然。
是故舍利弗。我為設方便。說諸盡苦道。示之以涅槃。
此一行。明權為說小。由上五濁障故。
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子行道[A72]已。來世得作佛。
此一行半。明即終令入大。折三界妄盡。滅色取空。則非真滅。若體達無明本無常寂。即是真滅。本無雖寂。若不修道。無由契會。故言佛子行道[A73]已來世得作佛也。此頌上五濁章竟。
我有方便力。開示三乘法。
此頌上不虗中。初二句。先明釋迦開三。故云我有等。
一切諸世尊。皆說一乘道。
此次二句。即明諸佛後顯實。彼此互現耳。
今此諸大眾。皆應除疑惑。諸佛語無異。唯一無二乘。
此一行。正明諸佛皆先權後實。誠言不虗。勿生疑也。頌總諸佛章竟。
△此下二十七行半。頌過去佛門。
過去無數劫。無量滅度佛。百千萬億種。其數不可量。如是諸世尊。種種緣譬喻。無數方便力。演說諸法相。
此初二行。頌上過去佛章開三施權文也。
是諸世尊等。皆說一乘法。化無量眾生。令入於佛道。
此去頌上過去佛顯實。上顯實中。只有教理兩一。兼得人行。今頌中有二十五行半。具頌四一。初一行。略頌上三文也。皆說一乘法。即是頌教一。化無量眾生。頌人一。令入於佛道。即理一。所趣是理。能趣是行。兼得行一。此略頌竟。下廣約五乘顯一。
又諸大聖主。知一切世間。天人群生類。深心之所欲。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
初此一行半。總明五乘。以顯一。天人群生類。是舉諸乘以明人一。更以異方便。舉諸行以顯行一。兼得教一。第一義即是理一。異方便下。正因佛性。即第一義理也。若用圓妙正觀。此即實相方便。不名為異。若用七方便觀。助顯第一義者。名異方便。令開歸一方便也。
若有眾生類。值諸過去佛。若聞法布施。或持戒忍辱。精進禪智等。種種修福慧。如是諸人等。皆[A74]已成佛道。
此去別約五乘顯一。此二行別開菩薩乘。若作五乘釋者。此菩薩但是六度菩薩乘。若作七方便釋者。兼得通別菩薩乘。何者。三教大乘。皆行六度。而運心有異。若相心行六度。即三藏菩薩。無相即通教菩薩。非相非無相。次第行六度。即別教菩薩。今但列六度。未知定判屬誰。尋上文云更以異方便者。非獨五乘中六度菩薩。即七方便中。三教菩薩方便也。若五乘之稱。但有鹿苑。七方便名。通於三味。六度之行不局一教。故知此文可通三教菩薩也。若昔聞法者。皆[A75]已成教一。昔六度行。皆[A76]已成行一。如是諸人等。皆[A77]已成人一。皆[A78]已成佛道。即[A79]已成理一。若菩薩不開。何須引昔令成教一。今正語昔聞權者。故須開。
此一行。開聲聞緣覺。皆入一乘。何以得知是開聲聞緣覺。大品歎阿羅漢心調柔輭。又淨名云。住調伏心。是賢聖行。是以知之。昔善輭心。皆成行一。諸眾生是人一。成佛道是理一。兼得教也。此開二乘竟。此下當開人天乘。成佛道也。
諸佛滅度[A82]已。供養舍利者。趣萬億種塔。金銀及玻瓈硨磲與碼碯。玫瑰瑠璃珠。清淨廣嚴飾。莊校於諸塔。或有起石廟。栴檀及沉水。木櫁并餘材。甎瓦泥土等。若於曠野中。積土成佛廟。
從佛滅度[A83]已供養舍利去。竝是人天成緣因種也。此三行半。約造塔明天乘。因時至心傾財捨寶。果時自然受樂。故是天乘也。金光明云。以佛舍利如芥粟許。置小塔中。三十三天。[A84]已有自然果報。即是天業義也。
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A85]已成佛道。
次一行。明童子戲沙作塔。即是人業。因時汎汎悠然作善。果報時須作意勤求得樂。故是名人業。至今開此人業。即成佛道緣因種也。問。天人小善。應住果報。云何皆言[A86]已成佛道。答。此應明三佛性義。故大經言。復有佛性。善根人有。即是人天小善低頭舉手。為山始簣。合抱初毫。昔方便未開。謂住果報。今經開方便行。即是緣因佛性。能趣菩提。如火𦦨向空。理數咸滅。水流趣海。法爾無停。但由願智未資。便封果報。故待今開。方是緣因。若據佛化意。何待此開。苟順凡情。立以近稱。今開近執。法界本如。豈由凡情。局彼流𦦨。應知曾昔酬者。其因[A87]已謝。未酬者毫善不亡。若曾發心。如水寄海。酬局因者。如果酬華。故今於彼未酬之因。開其局情。及曾趣向權乘道者。今以一實觀一大弘願。體之導之。悉成佛道。若不然者。徒云說開。若不觀者。則應善體自至菩提。何須佛說修菩薩行願耶。問。若爾何故天親法華論。云童子戲沙等。謂發菩提心。行菩薩行者。所作善根。能證菩提。非諸凡夫及決定聲聞未發心者之所得耶。答。論中乃從開竟說之。非語本善。故知定性聲聞。及凡夫未發心時。縱有宿善。如恒河沙。終無自成菩提之理。故云非其能得。若未開頃。則往[A88]已成非。今若被開。宿作成種。故知善體本妙。隨執者心。是故今經開人天宿作小善。咸遂佛因。童稚戲沙。亂心歌詠。指微即著。如凡夫度海不可思議。經中分明廣會五乘。毫善不漏。橫收童稚之廣。豎顯微著之深。經旨佛心罄無不盡。若恐童子事微不稱佛道。散心一唱。如何消融。舉手低頭。須應理釋。下去諸文。竝準此意。
若人為佛故。建立諸形像。刻雕成眾相。皆[A89]已成佛道。或以七寶成。鍮鉐赤白銅。白鑞及鉛錫。鐵木及與泥。或以膠漆布。嚴飾作佛像。如是諸人等。皆[A90]已成佛道。彩𦘕作佛像。百福莊嚴相。自作若使人。皆[A91]已成佛道。
此四行。約志心造像。明天業今開成佛也。
乃至童子戲。若草木及茟。或以指爪甲。而𦘕作佛像。
此一行明人業也。
如是諸人等。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皆[A92]已成佛道。但化諸菩薩。度脫無量眾。
此一行半。結成上之顯實。如是諸人等。成人一也。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即成行一。皆成佛道。即理一。既[A93]已成佛。復能四一。但化諸菩薩。即是教一也。
若人於塔廟。寶像及𦘕像。以華香幡蓋。敬心而供養。若使人作樂。擊鼓吹角貝。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A94]已成佛道。
此三行半。約諸塵供養佛像。以明天業也。
若人散亂心。乃至以一華。供養於𦘕像。漸見無數佛。
此一行。約散心。用塵供養。重明人業。
或有人禮拜。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
此一行。約身業供養。明人天報。禮拜一句。五體著地。是上禮即天業。合掌低頭。是中禮。即是人業也。
以此供養像。漸見無量佛。自成無上道。廣度無數眾。入無餘涅槃。如薪盡火滅。
此一行半結成。非但顯實自成佛道。亦能開權。薪盡涅槃也。
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A95]已成佛道。
此一行。約口業供養。例上約專散。具天人業也。南無此云度我。五戒經云歸命。那先經云。人臨死時。一稱南無佛。得免泥犂。報恩經云。華林園第三大會。九十二億人。是釋迦遺法中。稱南無佛人。得見彌勒。今開此善。即成緣因。
於諸過去佛。現在或滅後。若有聞是法。皆[A96]已成佛道。
此一行。明了因種子。若至心聞一句。是天業。散心聞一句。是人業。若例上。皆有相無相。非有相非無相。至心散心等。五乘種子。今皆開入一實。然亦須知開之所以。若心麤境妙。但開其心。如以相心持法華經。及聞一句一偈等。若境麤心妙。境[A97]已隨轉。不須論開。若心境俱麤者。必須俱開。亦可但開其心。境無不轉道理必須知善體性。方乃名開。總而言之。心境竝開。尚開久遠四惡麤智。况人天智。若不開之。則佛知見。永埋四惡。長沒人天。問。何意約過去佛門顯實中。廣明開五乘耶。答。三世佛皆有開五乘權。但未來未起。現在始行。於證義弱。過去開權[A98]已久。受化之人。皆成四一。竝於十方。施權顯實。證義事強。搆之虗言。不如驗之以實。故開彼過去微善。正擊現在執心。過去既爾。我豈不然。故廣明五乘也。此釋過去佛章竟。
△此下有六行半。頌未來佛章。
未來諸世尊。其數無有量。是諸如來等。亦方便說法。一切諸如來。以無量方便。
此一行半。頌上未來佛中施權文也。
度脫諸眾生。入佛無漏智。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此去竝是顯實也。此一行。頌上人一文也。
諸佛本誓願。我所行佛道。普欲令眾生。亦同得此道。
此一行。頌上行一文。
未來世諸佛。雖說百千億。無數諸法門。其實為一乘。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
此一行。頌教一也。初行三句。指七方便。一切權說同成了因。其實為佛乘一句。明說權之意。諸佛兩足尊一行。明說一之所由。由知無性而修淨緣。令得成就。能演此乘也。言知法常無性者。實相常住無自性。乃至無無因性。無性亦無性。是名無性。此即一實理上。本自不思議之二空也。言佛種從緣起者。中道無性。即是佛種。立本無性。為本性德。故知今種即性家之種。種者能生為義。即十界界如理性。俱性竝種也。若迷此理者。由無明為緣。則有眾生起。即是性種從迷緣。故起於眾生。即是真如隨於染緣也。若解此理者。由教行為緣。則有正覺起。即佛果種。從淨緣起。欲起佛種。須一乘教。此即頌教一。又無性者。即正因佛性也。佛種從緣起者。即是緣了。以緣資了。正種得起。一起一切起。如此三性名為一乘。故云教一。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A99]已。導師方便說。
此一行。頌理一也。是法者。眾生。正覺。染淨之法。皆名是法。法不出如。染謂眾生。淨謂正覺。眾生正覺。是能住法。染淨一如。是所住位。分局定限。故名為位。位無二稱。同立一如。不出真如。故唯局此。此局即通。徧一切故。局之極也。通之盛也。相殊性一。故眾生正覺。一如無二如。悉不出如。皆如法為位。故言是法住法位也。世間相常住者。出世正覺。以如為位。亦以如為相。位相常住也。世間眾生。亦以如為位。亦以如為相。豈不常住。世間相既常住。豈非理一也。當知相可表幟。位可久居。眾生正覺相位無二。顯迷即理。理即常住。佛[A100]已證常。眾生理是。故眾生正覺相位常住。染淨相位既同一如。是故相位其理須等。佛依世間。修成極理。驗知世間本有斯理。問。位可一如。相云何等耶。答。位據理性。決不可改。相約隨緣。緣有染淨。緣雖染淨。同名緣起。如清濁波。濕性不異。若同以濕性為波故。皆以如為相也。若同以波為濕性故。皆以如為位。所以相與常住。其義雖同。染淨既分。如位須辨。今且以悟顯迷。將淨顯染。則淨悟得於常事。迷染但名常理也。又世間之名。通收依正。常住之稱。不礙二途。故云理一也。若單約眾生。釋世間者。即陰界入也。此乃的示理境所在。故以陰入對正因說。九界陰入位。本常住。即正因也。然此正因不即六法。緣了不離六法。正因常故。緣了亦常。故言世間相常住也。即是眾生性德。正因六法。與修得緣了。不即不離。是故修六性六。一體無殊。當知陰入。祇是常住也。言於道場知[A101]已。此舉果釋成開權顯實。道場朗然。斯理久暢。物情障重。方便施三。今說時既至。悉開是實。此未來佛開權顯實竟。
△此下有四行半。頌現在佛章也。
天人所供養。現在十方佛。其數如恒沙。出現於世間。安隱眾生故。亦說如是法。
此去頌上現在佛開顯也。此一行半。是佛為化之意。正為安隱眾生也。
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
此一行頌上顯實。知第一寂滅。即頌理一。其實為佛乘。或頌教一。或頌行一。即正顯實也。
知眾生諸行。深心之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及諸根利鈍。以種種因緣。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
此二行。頌上開權文也。現在佛章竟。
△此下畢卷。頌上明釋迦佛章也。
今我亦如是。安隱眾生故。以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
然此釋迦一章。有頌上本下之義。蓋迹門大意。正是開三顯一。前直說法。上根悟解。更有中一之機。未悟如來善權。更為作譬。譬此法說開三顯一。令得悟了。前法說中。既略廣開三顯一。後譬說中。亦應略廣許三賜一。因緣周亦應引三入一。故下之譬說。既譬此中法說之文。須於此法說中。示其作譬之本。頌上本下。承躡有由。法譬相成。聖說符契。譬不孤起。法亦齊等。三周之文雖異。一乘之唱無差。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此之謂也。又復須知。此之一章。頌上凡有兩殊。本下則有四義。且頌上有兩殊者。初偈與長行。有無之殊。長行有五。一開三。二顯一。三五濁。四真偽。五不虗。偈亦有五。但長行有真偽。偈則無也。偈有歎法。長行則無。此是映顯互現耳。二者是次第之殊。長行先開三後顯一。偈先顯一後開三。此偈與長行之殊也。言本下者。四義。初是開合義者。開三顯一。為下總譬本。二偈合而不開。次離五濁文。為下見火中三譬之本。開而不合。不虗為下不虗譬本。不合不開也。二明取捨者。以別見火等四譬四段經文。為下六譬之本。取而不捨也。若歎法一章。非六譬本。故捨而不取也。三論總別者。初開三顯一。總敘釋迦一化教門。從五濁去。皆屬別譬也。四本迹義者。總敘佛教。總含本迹。從五濁去。別明本迹。五濁一章。正明居法身本。見眾生苦。起大悲。從一乘化不得者。垂迹也。又須當知。承上本下。若作略廣二頌。及約廣頌中。更開四意。頌上本下。俱通三周及信解中。文義不闕也。若於四中。細開為下譬者。但在法譬二周。不通信解及因緣文也。蓋由下文。譬喻及因緣等。皆譬上法說為要。上下文義相冠。故須依天台進退盈縮三節分經。深有妙旨。非是謾作。此預敘示。至下消文。以此照之。今義可曉。然上從今我。至佛道一行。是頌上釋迦顯實章中。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文也。今我亦如是。如於諸佛之是。同以一實教化眾生。此總頌上顯實也。安隱者。涅槃祕藏。是安隱處。佛自住其中。亦安置眾生。入祕密藏也。安隱處即頌理一。眾生頌人一。種種法門入於佛道。即頌行一。宣示即是頌教一也。
我以智慧力。知眾生性欲。方便說諸法。皆令得歡喜。
此一行頌上開權。我今亦如是。乃至言辭方便力而為說法文也。言智慧力者。即權智力也。知眾生性欲者。鑑小機也。方便說諸法者。正施權也。皆令得歡喜。隨宜稱機也。然上二行偈文雖略。收佛一化。開權顯實。原始要終。罄無不盡。故稱略頌。此明頌上竟下總譬六義作本者。初今我亦如是。我即釋迦是一化之主。為下長者譬本也。二安隱者。即大涅槃常樂住處。此處寂靜。無五濁障。故名安隱。即對不安隱。不安隱即三界生死。行化之所。有五濁障。名不安隱。即為下火宅譬本也。三眾生者。即五道受化之徒。為下五百人譬本也。四又安隱者。即是安隱法。還對不安隱法。不安隱法。即五濁法。為下火起譬本也。五種種法門。即對不種種。為下唯有一門譬本也。六知眾生性欲。即是五道根性。有三乘差別之機。為下三十子譬本也。向上即是頌略。向下即是總譬本。本末相承。文義整足。此上二行。亦名合而不離。為下總譬本故。略頌權實文竟。
舍利弗當知。我以佛眼觀見。
此去畢卷。是釋迦章中。第二廣頌上權實。大分六段不同。是第一頌上五濁開三。別四譬中。初見火中。自分為三。初十一字。明能見眼。為下能見人。長者譬本。下文長者在門外立。以下驗上知。佛在法身之地。以常寂眼。圓照群機。若根利濁輕。則以盧舍那像。說一乘法。若根鈍濁重。則脫瓔珞。以老比丘像。驚入火宅。方便開三。祇是于時鑑機。故言我以佛眼觀見也。問。觀色法應用天眼。若分別根機。應用法眼。云何言以佛眼見耶。答。佛眼圓通。舉勝兼劣。故言佛眼也。又四眼入佛眼。故皆名佛眼也。
六道眾生。貧窮無福慧。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深著於五欲。如犛牛愛尾。以貪愛自蔽。盲瞑無所見。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深入諸邪見。以苦欲捨苦。
此二行三句四字。是五濁開三中。第二明所見五濁也。六道因果報。如上疏廣釋。言六道眾生貧窮無福慧者。貧故由無福。癡故由無慧。癡貧眾生。聚在一處。故名眾生濁也。入生至不斷二句。此頌上命濁也。深著至所見一行。頌上煩惱濁也。不求至苦法二句。頌上劫濁也。深入至捨苦二句。此頌上見濁也。或云五熱炙身。欲望捨苦。反得苦報。或云諸見即是受。則有三受。見家之受。三受皆苦。行此苦因。望欲捨苦。豈可得耶。此明頌上竟。若為下譬作本。此二行三句四字。是別四初中。第二所見五濁。為下所見火譬本。
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
此二句。是初五濁開三中。第三悲濟也。初舉能見眼。次明所見火。今此二句。明大悲熏心。應入三界。施設方便。引趣佛慧也。若作譬本。為下長者驚入火宅譬本。始從我以佛眼觀。至此三段。總是頌上五濁開三顯一文竟。上所明三譬本。總是四譬中。初見火譬中三譬文竟。
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
我始下有十七行半。是廣頌中第二大科。頌上施方便化意也。此科有六行半。明念用大擬不得。是別四第二寢大施小也。此一行半。明用大擬宜。始坐道場者。至理無時。假時化物。為化之初。故言始也。若事釋者。初在此處。修治得道。故言道場。坐此樹下。得三菩提。故名道樹。感樹覆恩。故觀察。念地載德。故經行。道成賽澤之時。欲以大法擬宜眾生。故言始也。又觀心十二因緣之大樹也。深觀緣起。自成菩提。欲以無漏法林之樹。蔭葢眾生。故言觀樹也。經行者。大乘三十七品。是行道法。自以道品。履一切地。得成佛道。欲以此法。化度眾生。故起經行表之也。問。樹地無有分別。豈須報恩耶。答。未曾有經云。祇以通化傳法。名報恩耳。言三七日思惟等者。明佛在法身之地。寂而常照。恒以佛眼。洞覽無遺。豈始至道場淹留。三七方思此事。言三七日者。明有所表。表佛初欲三周說法。故假言三七耳。初七思法說。次七思譬說。後七思因緣說。皆無機不得。是故息大施小也。此唯就圓教大乘為釋。以今經是終窮極教故。且依之。若通途約大乘釋者。初七思惟欲說圓教大乘。次七思惟說別教。後七思惟說通教大乘。皆無機不得。是故息大。說三藏三乘。為方便之化也。因果經云三七日。四分律并薩婆多。皆云六七。興起行等經云七七。五分八七。大論五十七。地論等皆二七。此竝機見不同。不須和會。此明用大擬宜畢。此下明無機。
眾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
此去至請我轉法輪三行。明無機。此半行。眾生障重。
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
此半行。明機不堪聞。
爾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護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并餘諸天眾。眷屬百千萬。恭敬合掌禮。請我轉法輪。
此二行明諸梵雖請說大。佛知無機。所以不說。問。焉知梵王請說大耶。答。據下佛酬云若但佛讚乘。驗知請大也。明無機畢。
我即自思惟。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
此一行半。明無機強說。聞則有損。故息化。
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
此半行。正明無機息化。若作本下者。即為寢大捨凡譬本也。故下譬此云。是長者作是思惟。我身手有力。當以衣裓。若以几案。從舍出之。視父而[A102]已。譬此中也。即是四譬第二開三譬中。初譬捨几也。即頌上施方便化。念用大擬宜不得竟。下去有十一行。明念同諸佛。用三乘化。擬宜可得也。
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三乘。
此一行。正明三乘擬宜。頌上於一佛乘方便說三。言尋念者。念彼雖無大機。不容永捨。要以方便而誘濟之。非是如來都不知方便。思後方能。意欲引同諸佛。亦先以方便開三。諸佛皆爾。我豈不然。故云尋念。使物必信。尋念表之也。
作是思惟時。十方佛皆現。梵音慰喻我。
此去六行半。明有小機。上欲大化。於彼無機。故諸佛不歎。今欲說小曲會根緣。若不先小。則大小俱失。若先用小。則終必大益。巧逗機緣。念同往聖。所以十方佛歎也。此上三句。乃是釋迦自敘諸佛現在佛也。由念方便力故現。現由擬法會機二義故現。
善哉釋迦文。第一之導師。得是無上法。隨諸一切佛。而用方便力。
此一行一句。明諸佛正歎釋迦。能隱實設權。故云。善哉。為一施三。引入佛慧。即是第一導師。得是無上法者。即是得實智微妙第一也。而用方便力者。隨諸一切佛。隱實用權故。諸佛稱歎也。
我等亦皆得。最妙第一法。為諸眾生類。分別說三乘。
此一行。明諸佛亦隱實用權也。
少智樂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別說諸果。
此一行。雙釋上隱實施權二義也。為眾生少智不堪聞大。所以隱實。而復樂小。所以施權。故釋上二義也。
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薩。
此半行雙結二義。雖復說三。終為顯實也。從作是思惟。訖此明諸佛歎畢。
舍利弗當知。我聞聖師子。深淨微妙音。喜稱南無佛。
此一行。明釋迦發言酬順。既聞諸佛歎。釋迦對曰。乃稱南無。南無此云敬從也。此佛對佛。不同上文機稱南無義也。
復作如是念。我出濁惡世。如諸佛所說。我亦隨順行。
此一行。即念順物機。是釋迦酬順竟也。
思惟是事[A103]已。即趣波羅柰。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
此一行半。正明施教也。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者。即是前法說中道無性佛種之理。非數。數是三權。權則可說。一實寂理。即不可說。今以方便作三乘說也。又此妙法非生非滅。而以方便作生滅說也。又小真之理。亦非說示。以方便故。作四門說。大理亦爾。雖方便可說。佛意在大。眾生於實。竝非其宜。故思方便。作生滅等。為五人說無常有門。言五比丘者。如前通序中略釋也。
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羅漢。法僧差別名。
此一行。機受行悟入也。機會名受。隨聞觀轉。即煖法去名行也。入世第一位名悟。獲初果名入。轉佛自證心中化他之法。度入他心。名轉法輪。陳如初得見諦。即斷見惑。分證滅諦。亦是分得有餘涅槃。涅槃之音。起由於此。得成無學。由弟子受行。煩惱斷處。涅槃名生。音者聲教。眾教之始也。能說三乘法者名佛。所說三乘即法。見諦羅漢名僧。三寶是以現世間也。
從久遠劫來。讚示涅槃法。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
此一行釋疑也。由上佛說尋念施權。機則證果。故此一偈雙釋二疑。先疑佛不能自鑑機。尋念諸佛。始知根性。故即釋云。非我不知用方便法。特欲引同。故念諸佛。非始念方知。從久遠劫來。先自見汝等樂其小道。[A104]已為讚示令盡眾苦。所以聞小即得解脫。釋其疑師也。二疑諸弟子。云何凡夫眾生。一世暫聞即證羅漢。乃即釋云。從久遠劫來。為其讚示。今稱本習故。速得證果。此釋弟子疑也。若本下者。始從尋念訖此。為下設三車施小譬本。故下譬云。爾時長者即作是念。此舍[A105]已為大火所燒。乃至爭出火宅。譬此中法說文也。從我始坐道場。訖此。總是廣頌上施三方便化竟。
舍利弗當知。我見佛子等。志求佛道者。無量千萬億。咸以恭敬心。皆來至佛所。曾從諸佛聞。方便所說法。
此去六行。頌上顯實也。此二行頌上人一也。若作本下。即是為下第三等賜大車譬中。初大機動索車本也。志求佛道者。即是索大也。索有三意。一大機有感果之義。機中論索。二情中密求。為得為不得。即此意。三發言索。即是殷勤三請也。當知昔教之中。[A106]已有二求。但未發言。至於今日。具此三索。從強屬口。機情亦殊。若在昔。但潛伏居懷。於今乃助彰於口。應知此文義涉二酥。但是機情求佛爾。問。下文索三小車。今文佛道求大。何得以大為小本耶。答。下口雖於索三車。而情求於大。將昔許三。以求異意耳。曾從諸佛聞方便所說法。此中初味調伏。受行三藏六度通別等三教方便。由此調熟故。使障除機發。而求於大也。
我即作是念。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今正是其時。
此一行頌理一。為說佛慧。即是上一切種智知見也。
舍利弗當知。鈍根小智人。著相憍慢者。不能信是法。今我喜無畏。於諸菩薩中。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此二行頌教一。但說無上道。若作本下。我即作至無畏。為下[1]觀喜免難本。然上二行一句。明障除佛喜。蓋如來為佛慧故出。為昔機障重。未發大心故。不得即說。而中間二味。雖障除又未得說。今大機發。故云正是說時也。昔時小智。恐聞其謗法墯惡。故未曾說。今根利志大。聞必信解。故佛歡喜也。無畏者。不畏機熟。謗大起罪。墯惡故。言無畏也。即是為下歡喜免難本也。從於諸菩薩至上道。即為下等賜大車譬本。此二譬本。總是三等賜中第二第三本也。
菩薩聞是法。疑網皆[A107]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
此一行頌上行一。既悉亦當作佛。故云行一。即是受行悟入。六度通二菩薩。初聞略說。動舊執。致新疑。今上聞五佛開權顯實。新舊兩疑俱遣。非獨菩薩。二乘亦除疑盡。而云聲聞作佛者。昔教不說二乘作佛。今行與授記。授記不獨二乘。除疑豈獨菩薩。乃互存兩備矣。問。菩薩何故疑耶。答。如來昔說六度三祇未斷惑。一斷即入真。通教說菩薩斷正使留習。習盡即成佛位。今初聞略說。如來斥云悉是方便。則疑我向所稟。昔真昔成。教理安在耶。又疑三乘同學一道。菩薩既得記[A108]已。今亦斥云非。別菩薩。中實在後。初帶方便。聞斥亦疑。今日開顯。聞法華妙。掃蕩諸疑。無復遺芥。作佛無疑。當知此中通記千二百人。故知法說獲益。不獨身子。故下身子領解中云。佛於大眾中。說我當作佛。聞如是法音。疑悔悉[A109]已除。故千二百皆記成佛。但身子領解。諸皆亦然。此頌行一畢。若作本下。此之行一。乃是第三等賜中第四。為下諸子得一大車歡喜譬本。故下譬云。是時諸子各乘大車。得未曾有。非本所望。即譬此文。從我見佛子等志求佛道訖此。頌第三顯實文竟。又從上我以佛眼觀至此。亦名離而不合作譬本。
如三世諸佛。說法之儀式。我今亦如是。說無分別法。
此去五行半。頌上歎法希有。此一行。頌上如是妙法。妙法者權實也。如三世者。引同諸佛用權。權是引物之儀式。說無分別法。引同諸佛顯實。實則言語道斷。豈存儀式。又權實本無分別。為鈍根小智。分別權實。今還悟入。一三不二。即知佛說三一無分別也。諸佛皆爾。何獨我耶。皆顯權實不二。
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
此舉人難。上亦舉曇華。頌中還說。諸佛興出世兩句。久久懸遠。時有佛出。舉人難也。六四二萬佛。卒難值故。
正使出于世。說是法復難。
此二句。舉說法難。如今佛出世。四十餘年。始顯真實。
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
此二句。舉聞法者難。如五千之流。梵音盈耳。起席而去。聞豈不難乎。
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
此二句。舉信受者難。初周普說。唯身子等前達。中下雖聞。猶未能了。
譬如優曇華。一切皆愛樂。天人所希有。時時乃一出。聞法歡喜讚。乃至發一言。則為[A110]已供養。一切三世佛。是人甚希有。過於優曇華。
舉曇華譬上四難。但合聞者難。餘例可解。頌上歎法文竟。
汝等勿有疑。我為諸法王。普告諸大眾。但以一乘道。教化諸菩薩。無聲聞弟子。
此去頌上不虗。此一行半。勿於可信人而生疑也。況汝。王者。凡為人王。言則不二。況佛是法王。豈容虗說。是可信也。
汝等舍利弗。聲聞及菩薩。當知是妙法。諸佛之祕要。
此一行。勿於可信法起疑也。夫方便可是權假。真實寧應是妄。聞法王說法。勿生疑也。然昔權教引物而施[A111]已復廢。終歸真實。今[A112]已說實。故勸勿疑。始從汝等勿有疑訖此。頌上不虗竟。為下不虗譬本。正文也。故下譬云。於汝意云何。是長者等與諸子珍寶大車。寧有虗妄否。譬此中文也。亦為不離不合譬本也。
以五濁惡世。但樂著諸欲。如是等眾生。終不求佛道。
此去畢經。頌上揀眾敦信也。此一行。頌上揀非佛弟子。何者。若樂諸欲。是行魔業。上云。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乃至非辟支佛。著於涅槃。尚非佛弟子。此文著生死。那為佛弟子。以生死涅槃。上下互揀非耳。終不求佛道者。頌上揀增上慢。蓋上慢者。未得謂得。是故其人不求佛道。乃頌上揀非佛弟子顯矣。亦可釋祕要。為障重之人。終不能解。故使如來祕不妄宣。
當來世惡人。聞佛說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墯惡道。
此一行。頌如來滅後解義者是人難得也。上云。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所以者何。佛滅度後。如是等經。受持讀誦解義者。是人難得也。亦可明不善人勿為說是經也。
有慚愧清淨。志求佛道者。當為如是等。廣讚一乘道。
此一行。頌上若遇餘佛便得決了。始從五濁訖此。是總頌上簡眾。此亦明善人當可為說。
舍利弗當知。諸佛法如是。以萬億方便。隨宜而說法。其不習學者。不能曉了此。
此一行半。敦信於權。雙結二義。初一行結祕要。明此法如是。先以萬億方便。然後乃示真實。次兩句結弘經體。其不習學者。不能曉了。此正結不善者勿為說也。兼對習學者則能曉了。乃可為說也。
汝等既[A113]已知。諸佛世之師。隨宜方便事。無復諸疑惑。心生大歡喜。自知當作佛。
此一行半。敦信於實。實權無疑。自知作佛。頌上敦信竟。又始從如三世諸佛。為非離非合譬本。始從方便品初訖此。是初正法說文竟。餘四在後。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二
校注
[0040001] 體上應有為字 [0042001] 示一作亦 [0042002] 可上應有亦字 [0043001] 瑞疑端 [0046001] 表字恐衍 [0047001] 無下應有上字 [0048001] 欲疑歎 [0052001] 間一作不 [0052002] 觀疑權 [0061001] 方疑文 [0061002] 行下應有半字 [0068001] 觀應作歡【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0 冊 No. 600 法華經入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12-16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卍新續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CBETA 掃瞄辨識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釋此品題有略廣。略為二。先略。次料簡。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方圓。用有差會。三權是矩是方。一實是規是圓。若智詣於矩。則善用偏法。逗會眾生。若智詣於規。則善用圓法。逗會眾生。譬如偏舉指。以目偏處。是舉偏法以目智。宜用法以釋方。將用以釋便。若總舉指。以目圓處。宜將祕以釋方。妙以釋便。舉偏法釋方便。蓋隨眾生欲。非佛本懷。如經令離諸著。出三界苦。是故如來殷勤稱歎方便。此義可釋他經。非今品意。又方便者門也。門名能通。通於所通。方便權略。皆是哢引。為真實作門。真實得顯。功由方便。從能顯得名。故以門釋方便。如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可釋他經。非今品意。又方者祕也。便者妙也。妙達於方。即是真祕。點內衣裏無價珠。與王頂上。唯有一珠。無二無別。指客作人。是長者子。亦無二無別。如斯之言。是祕是妙。如經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以祕釋方。以妙釋便。正是今品之意。故言方便品也。料簡者。初番釋是體外方便。化物之權。隨他意語。次釋亦是體外方便。自行化他之權。亦是隨自他意語。後釋是同體方便。即是自行權。隨自意語。初釋方便。非能入。非所入。次釋方便。是能入。非所入。後釋方便。是所入。非能入。故知名同。其義大異。世人不見此意。浪釋方便品。問。方便與權云何。答。四句分別。自有方便破權。權破方便。方便修權。權修方便。方便即權。權即方便。方便破權者。四種皆是祕妙方便。此方便破隨他意權。權破方便者。權是同體之權。破於體外之方便。相修相即亦可解。三句可釋他經。第四句今品意也。故正法華名善權品。權即方便。無二無別。低頭舉手。皆成佛道。方便善權皆真實也。略釋竟。廣釋者。破古文廣。略而不注。如天親列十七名。第十三名大巧方便。又大乘方便經明方便十種。第九名善巧。移二乘。令入大乘。方便波羅蜜。當知今品是如來方便。攝一切法。如空包色。若海納流。豈可以諸師一枝一流。釋法界之大都耶。今明權實者。先作四句。謂一切法皆權。一切法皆實。一切法亦權亦實。一切法非權非實。一切權者。如文云諸法如是性相體力本末等。介爾有言。皆是權也。一切法實。如文如來巧說諸法悅可眾心。眾心以入實為悅。又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又云如來所說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又云皆實不虗。又大經。四句皆不可說。一切法亦權亦實者。如文所謂諸法如實相。是雙明一切亦權亦實。例如不淨觀亦實亦虗。一切法非權非實者。文云非如非異。又云亦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實不實法。非虗非實如實相。若一切法皆權。何所不破。縱令百千種師。一一師作百千種說。無不是權。如來有所說。尚復是權。況復人師。寧得非權。如前所出。悉皆權也。若一切法實者。何所不破。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但一究竟道。寧得眾多究竟道耶。如前所出諸師。皆破入實。寧復保其巢窟耶。若一切法亦權亦實。復何所不破。一切悉有權實。那得自是一途。非他異解。一一法中皆有權實。不得一向權一向實。若一切法非權非實。復何所不破。何得紛紜強生建立。直列名尚自如此。遙觀玄覽。曠蕩高明。為若此。況論旨趣耶。今就有權有實句。更開十法。就十法中。為八番解釋。一列十名。二生起。三解釋。四引證。五結十。為三種權實。六分別三種權實。照三種二諦。七約諸經判權實。八約本迹判權實。一列名者。謂事理。理教。教行。縛脫。因果。體用。漸頓。開合。通別。悉檀。即是十種名也。二生起者。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者理也。一切法者事也。由理事故有教。由教故有行。由行故縛脫。由脫故成因果。由果故體顯。體用故有漸頓之化。由開漸頓故有開合。開合故有通別之益。分別兩益故有四悉檀。是十章次第也。三解釋者。理是真如。真如本淨。有佛無佛。常不變易。故名理為實。事是心意識等。起淨不淨業。改動不定。故名事為權。非理無以立事。非事不能顯理。事有顯理之功。是故殷勤稱歎方便。理教者。總前理事。皆名為理。例如真俗俱稱為諦。諸佛體之而成聖。聖者正實也。欲以[A1]己法。下被眾生。因理而設教。教即權也。應知非教無以顯理。顯理由教。是故如來稱歎方便。教行者。依教求理。則生正行。行有進趣深淺之殊。故行名權。教無進趣深淺之異。故教名實。非教無以立其行。非行無以會教。會教由行。故如來稱歎方便。縛脫者。為行。違理則縛。縛是虗妄。故稱權。為行順理則生解。解冥於理。故稱實。非縛無由求脫。得脫由縛。如因屍渡海。屍有濟岸之力。故稱歎方便。因果者。因有進趣暫用。故名權。果有剋終永證。故為實。無果因無所望。無因果不自顯。是以二觀為方便道。斷惑成因。得入中道解脫之果。若非二觀。豈契中道。果由因剋。故稱歎方便。體用者。前方便為因。正觀入住為果。住出[1]體用。體即實相。無有分別。用即立一切法。差降不同。如大地一生種種芽。非地無以生。非生無以顯。尋流得源。推用識體。用有顯體之功。故稱歎方便。漸頓者修因證果。從體起用。俱有漸頓。今明起用。用漸為權。用頓為實。若非漸引。無由入頓。從漸得實。故稱歎方便。開合者。從頓開漸。漸自不合。亦不合頓。故名為權。漸令究竟。還合於頓。故名為實。由開故合。開有合力。從開受名。故稱歎方便。通別益者。通則半字無常之益。別則滿字常住之益。然常益道長。憙生退沒。故化城接引。生安隱想。然後息化。引至寶所。若無半益。不得會常。半有顯滿之功。故稱歎方便。四悉檀者。三是世間。是故為權。第一義是出世。是故為實。非世不得出世。由三悉得第一義。是故如來稱歎方便。當用四句。釋十番權實。三番是他經意。一番是此品意。四引證者。此十義通大小教。亘一切法。且引今經。不如三界見於三界。三界是事。不如三界見者。理也。諸法寂滅。不可言宣。是理。方便力為五比丘說。是教。若聞此經。是善行菩薩道。證教行也。又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佛子行道[A2]已。來世得作佛。又種種因緣。而求佛道。但離虗妄。名為解脫。未得一切解脫。盡行諸佛所有道法。道場得成果。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除先修習學小乘者。窮子初逃。中間客糞。後則付財。初息化城。後引寶所。種種欲。種種性。相憶念等。此通引一部為證。今別引一品。雖不次第。十文具足。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者。一切事理境智等。悉名為實。施設詮辯。阿含言教。悉是智慧門。此證理教論權實。難解難入。一切聲聞支佛不能知者。即是縛脫論權實。所以者何佛曾親近。至名稱普聞。即是教行論權實。成就甚深。至意趣難解。即體用論權實。吾從成佛[A3]已來者。成佛即是果。果必有因。即是因果論權實。種種因緣譬喻。至令離諸著。即是漸頓論權實。所以者何。如來方便知見。皆[A4]已具足。是開合論權實。諸佛為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是為利益論權實。取要言之佛悉成就。即是三悉檀成就也。止止不須說。即第一義悉檀。是四悉論權實。所以者何。佛悉成就第一希有。至諸法實相。即是理。所謂諸法如是相者。即是事。是為事理論權實。此一段長行。明五佛權實。佛佛皆爾。次引法華論五種甚深。八種示現。五種成就。證此方便品題。委如疏文。五結權實者。此十種通四教。合四十權實。每教自行化他。自行化他各三種。三四成百二十種權實。委如疏記。別結三語。結成四句。結成三番。歷五時。最後結云。上兩意用方便。從方便。此一意即方便。即真實。真實即圓因。圓因即自行之方便。如此自行方便。今始證入。上釋品云。方便者即是真實。從自行方便得名。故言方便品。六分別照諦。七約諸經判權實。乃至第八本迹。廣如疏文。若從佛迹說。是化他之權實。亦稱方便品。若從身子迹權。亦是方便品。從身子迹入實。亦是方便品。為諸義故。稱方便品。釋題竟。從此下訖分別功德品十九行偈。或至偈後現在四信弟子文盡。名正宗分。此據第九疏。準南北二師。作此兩解。無失故竝存之。天台正取一部三分分節。即正宗一段義也。若作本迹各三。從此下訖授學無學人記品。是迹門正說分。今且逐近。就迹門正說一段。消經更為兩。一從此下。略開三顯一。二從告舍利弗汝[A5]已下。廣開三顯一。略又為二。初從爾時世尊下。是略開三顯一。二從爾時大眾下。是動執生疑。略開有長行偈頌。長行為二。一寄言歎二智。二絕言歎二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