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掌珍論之真性有為空量
呂澂君因明綱要,依瑜伽宗出清辨量五過,判為似比;然此量加「自許」言簡得成,可改作云:依我宗佛法真諦言:有為是空——宗;緣生故——因;如幻——喻。清辨簡以「我宗」,謂我中觀宗自許其真諦中諸法皆空,故有為與緣生及幻皆是空;復言「佛法真諦」,謂我宗唯許諸法皆空是佛法真諦;即奪小乘及瑜伽宗等但說佛法俗諦。
對瑜伽宗宗上「真性非空不空」,可設雙關破之;詰云:「汝說非空不空,是遮是表」?若許前關,可出量違他順自云:汝所說真性非空不空,即我所說空——宗;許遮詞故——因;猶如「我所說空」——喻。依因明法,凡是遮詞,但遮非彼,不立何義;清辨所說之空,同是遮詞,故得為喻。
若許後關,可出法自相相違量云:汝所說非空不空,真性應非真性——宗;許表空與不空之二分故——因;如牛二角——喻。共許牛二角非真性,故得為喻。
然瑜伽宗不受後破,但受前破;以同清辨以非空不空是遮詞非表詞故。且瑜伽宗亦不受破,以說非空不空但遮世人執空為表,是故雙遮空與不空;不遮清辨遮詞之空,故兩相成而不相破。要之、許為遮詞,兩俱無過;許為表詞,兩俱有過。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07 冊 No. TX07n0005 第五編 法性空慧學(第9卷-第16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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