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曹溪慧能大師
第一節 慧能年代考
被尊為六祖的曹溪慧能大師,在禪宗中的地位,極為重要。慧能的一生事[A1]跡,有關慧能的一切傳說,對禪宗史都有極大的關係,應作審慎的考察。從事慧能事[A2]跡的研究,先要處理的是:出生,得法,出家開法,去世的年代。這些,在傳說中是極不一致的。現在根據早期(西元八二〇年頃為止)的文獻,來作詳細的考察。
生卒年代
慧能於「先天二年八月三日滅度」,「春秋七十有六」,這是《壇經》以來的一致傳說。先天二年,為西元七一三年。依此推算,春秋七十六歲,慧能應生於唐貞觀十二年(六三八)。但在傳說中,也有引起異說的可能性,如柳宗元撰〈曹溪第六祖賜謚大鑒禪師碑〉(《全唐文》卷五八七)說:
「詔謚大鑒禪師,塔曰靈照之塔,元和十年十月十三日。……大鑒去世百有六年,……乃今始告天子得大謚」。
劉禹錫所撰〈曹溪六祖大鑒禪師第二碑〉,也說:「百有六年而謚」(《全唐文》卷六一〇)。憲宗的賜謚,是元和十年(八一五)。如元和十年為慧能去世的「百有六年」,那慧能的入滅,應該是睿宗景雲元年(七一〇)了。我以為,這不是異說,只是年代推算上的錯誤。柳宗元與劉禹錫,為有名的文學家。對於「百有六年而謚」,不一定經過自己的精密推算,而只是依據禪者的傳說,極可能是根據當時流行的《曹溪大師別傳》(簡稱《別傳》)。《別傳》的年代,極不正確,卻是當時盛行的傳說。《別傳》(續一四六.四八六[A3](卍新續八六.五二下))說:
「大師在日,受戒,開法度人卅六年。先天二年壬子歲滅度,至唐建中二年,計當七十一年」。
先天二年,是癸丑歲,《別傳》誤作壬子。從先天二年(七一三)到建中二年(七八一),只有六十九年,但《別傳》卻誤計為七十一年。依據這一(當時盛行的)傳說為依據,再從建中二年到元和十年(八一五),首尾共三十五年。這樣,七十一又加三十五,不恰是百零六年嗎?「百有六年而謚」的傳說,我以為是根據錯誤的計算,是不足採信的。
〈略序〉(《全唐文》卷九一五)說:「父盧氏,諱行瑫,母李氏。誕師於貞觀十二年戊戍,二月八日子時」。二月八日中夜,是經中所說的佛誕日(中國人換算曆法,推定為四月八日)。
得法與出家開法的年代
慧能生卒的年代,可說是從無異說的。但說到去黃梅得法,及出家開法的年代,就不免異說紛紜。研究起來,某些傳說,不外乎為了滿足宗教傳說的某種目的;由於這類傳說,才引起紛亂。如除去這些根源於信仰的傳說,得法與開法的年代,在古典的文記中,就會明白的發見出來。現在先從王維的〈六祖能禪師碑銘並序〉(《全唐文》卷三二七)說起,如說:
「臨終,遂密授以祖師袈裟,謂之曰:物忌獨賢,人惡出己。予且死矣,汝其行乎!禪師遂懷寶迷邦,銷聲異域。眾生為淨土,雜居止於編人;世事是度門,混農商於勞侶,如此積十六載。南海有印宗法師講涅槃經,禪師聽於座下。因問大義,質以真乘,既不能酬,翻從請益。……遂領徒屬,盡詣禪居,奉為挂衣,親自削髮。於是大興法雨,普灑客塵」。
王維卒於七六一年,神會卒於七六二年。王維的〈能禪師碑〉,是應荷澤神會的請求而作的。當時離慧能的去世,還不過四十多年。王維碑所傳的慧能事[A4]跡,是荷澤神會(及門下所有)的傳說。碑文有三項重要的傳說:一、「臨終密授」:在弘忍臨終那一年,才將衣法付給慧能。二、「隱遁十六年」:慧能得法以後,出家開法以前,過了十六年的隱遁生活。三、見印宗而出家開法。這三項,都是神會門下的傳說,而傳說是自相矛盾的。因為,慧能受弘忍的付法傳衣,弘忍是上元二年(六七五——神會系的傳說)去世的。如那時(六七五)付法傳衣,再過十六年的隱遁生活,才會見印宗,出家,開法;[A5]那麼出家與開法,應該是六九〇年的事。到慧能入滅(七一三),不過二十四年,這是神會門下所決不能同意的。所以,臨終密授與隱遁十六年,是矛盾的,不能並存的。自相矛盾的傳說,存在於神會門下。王維不經意的採錄,也就不免陷於不可調和的矛盾!
對荷澤門下的傳說,試分別的加以檢討。1.《神會語錄》(石井本)末所附的六代祖師傳記,是被稱為〈師資血脈傳〉的,為荷澤神會的初期傳說。《語錄》說到慧能二十二歲,去黃梅見弘忍,沒有說到十六年隱遁,也沒有說會見印宗。只是說:「能禪師過嶺至韶州,居曹溪山,來往四十年」。這是簡略的初期傳說。
2.《曆代法寶記》,有關慧能的事[A6]跡,是承受荷澤所傳的。文有二段:第一段與《神會語錄》相近,也是二十二歲去黃梅。但是說:「能禪師至韶州曹溪,四十餘年開化」(大正五一.一八二中)。「四十餘年」與「四十年」,大概是傳寫的不同。《曆代法寶記》的第二段,說到與印宗相見的情形。明白說到出家以前:「常隱在山林,或在新州,或在韶州,十七年在俗,亦不說法」(大正五一.一八三下)。荷澤門下的圭峯,完全繼承了這一傳說,如《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續一四.二七七[A7](卍新續九.五三二中))說:
「新州盧行者,年二十二,來謁(忍)大師」。
「在始興、南海二郡,得(法)來十六年,竟末開法」。
這都是二十二歲得法,到出家開法,有一長時期的隱遁,這就是隱遁十六年說。《曆代法寶記》的「十七年」,是計算或傳寫的不同而已。
3.〈略序〉——〈六祖大師緣起外紀〉:肯定「十六年隱遁」說,而多少修正了初期的荷澤系的傳說(《全唐文》卷九一五),如說:
「年二十四,聞經有省,往黃梅參禮。五祖器之,付衣法,令嗣祖位,時龍朔元年辛酉歲焉。南歸隱遁一十六年。至儀鳳元年丙子正月八日,會印宗法師。……是月十五日,普會四眾,為師薙髮」。
龍朔元年(六六一),二十四歲。到儀鳳元年(六七六),中間隱遁的時間,首尾恰好十六年。這一傳說——出家的時間,與〈光孝寺瘞髮塔記〉(《全唐文》卷九一二)相合。荷澤門下所傳的十六年隱遁說,到底有什麼根據?這是荷澤初期傳說所沒有的。原來,弘忍於上元二年(六七五)去世,慧能於儀鳳元年(六七六)出家開法,這是符合(荷澤神會所說)一代一人,主持佛法的觀念。為了這一目的,推定為儀鳳元年出家。再推算到二十二歲(六五九),中間恰好十六年,這是隱遁十六年的根據。〈略序〉修正為二十四歲去黃梅,與一般的計年法——首尾合計,更為相合。然這不是荷澤的初期傳說,因為儀鳳元年(六七六)出家,到先天二年(七一三)去世,首尾不過三十八年,就與《神會語錄》的「來往四十年」,《曆代法寶記》的「四十餘年」說不合。可見荷澤神會的初期傳說,是沒有十六年隱遁說的。
荷澤系主流的傳說,是否定臨終密授,而主張二十二或二十四歲,去黃梅參禮弘忍的。然在荷澤門下,臨終密授說也傳說起來。王維作〈能禪師碑〉,已採錄了這一傳說。傳說成熟,增入新的事[A8]跡而編集成書的,是《曹溪大師別傳》(續一四六.四八三——四[A9](卍新續八六.四九中))。《別傳》所說的事[A10]跡與年代,是這樣:
1.三十歲來曹溪
2.修道三年
3.三十四歲——咸亨五年參禮五祖
4.隱居四會、懷集間五年
5.儀鳳元年——三十九歲,遇印宗法師而出家
6.先天二年八月入滅
7.大師開法度人卅六年
《別傳》所說的年代,異常混亂!如儀鳳元年(六七六)出家,先天二年(七一三)入滅,應為三十八年,與「開法度人卅六年」說不合。又儀鳳元年為三十九歲,那咸亨五年,慧能應為三十七歲,不是三十四。來曹溪時,也應該是三十三歲,而不是三十歲。從咸亨五年(六七四)得法,到儀鳳元年(六七六)出家,首尾只有三年,也與隱居五年說不合。《別傳》的年代,為什麼這樣的混亂?那是由於採用了(〈略序〉所說的)儀鳳元年,三十九歲出家說。三十九歲出家,以前有五年的隱居,所以改得法的咸亨五年為三十四歲;並改初到曹溪為三十歲。其實,儀鳳元年(三十九歲)出家,是另一不同的傳說,與《別傳》的傳說,原是不合而且是不能調和的。如不用儀鳳元年,三十九歲出家說,[A11]那麼《別傳》的年代,完全適當(內部沒有矛盾)而另成一系,那就是:三十三歲來曹溪(咸亨元年,六七〇);三十七歲參弘忍(咸亨五年,六七四);隱遁首尾五年(六七四——六七八,實為三年);四十一歲出家(儀鳳三年,六七八);七十六歲去世(先天二年,七一三)。從六七八到七一三,恰好「開法度人三十六年」。
《別傳》是推重神會的,以神會為正傳的。但有關慧能的事[A12]跡與年代,與荷澤系主流的傳說,非常不同。對慧能的得法與出家,《別傳》是「臨終密授」與「五年隱遁」的。據《別傳》說:慧能於咸亨五年到黃梅來。得法以後,就回到南方去。慧能去了三天,弘忍就去世了,所以《別傳》的咸亨五年到黃梅,是符合「臨終密授」的目的。「臨終密授」,正是一代一人的次第付囑;在佛教的傳說中,有著古老而深遠的意義(到下「付法」中再說)。這也是符合於宗教的目的而成立,與「十六年隱遁」說一樣。《別傳》原可以自成體系,由於引用了儀鳳元年出家說,這才造成了自身的眾多矛盾。
「十六年隱遁」,「臨終密授」,「儀鳳元年出家」,這些傳說,早在神會晚年就存在了。其後,形成荷澤門下的二大流,互相矛盾。我覺得,這是根源於同一古說,為了符合一代一人相承的傳說而演變成的。所說的同一古說,就是曹溪舊傳,燉煌本《壇經》的傳說:
「五祖自送能於九江驛。登(船)時,便五祖處分:汝去努力!將法向南,三年勿弘此法」(大正四八.三三八中)。
「大師往曹溪山,韶廣二州行化四十餘年」(大正四八.三四二上)。
燉煌本所說,極為簡略,沒有明說付法傳衣,出家受戒的年月。所說的「三年勿弘此法」,是說得法三年以後,才可以弘開頓教法門。燉煌本的「三年勿弘此法」,惠昕本作:「慧能後至曹溪,又被惡人尋逐,乃於四會縣避難,經五年常在獵人中」。「三年」與「五年」,是傳說(或傳抄)的不同。《壇經》是沒有「臨終密授」說的,但《別傳》為了符合「臨終密授」的傳說,而與「五年隱遁」相結合。同時,《神會語錄》,《曆代法寶記》,說慧能二十二歲去黃梅,四十(餘)年行化。「行化四十餘年」,近於《壇經》的舊說。然二十二歲得法,到七十六歲入滅,中間有五十四年。「四十餘年行化」,其他的歲月呢!神會初期所傳,還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但後來,為了符合代代相承的傳說,指定為儀鳳元年出家,因而成立了十六年隱遁說。可是這一補充說,與神會初傳的「四十(餘)年」行化說不合。從這[A13]裡,可見神會原始的傳說,與《壇經》燉煌本相近。而到神會晚年,門下的傳說,已經異說紛紜,與《壇經》所傳不合了。
上從傳說自身,考察其原始說,及傳說的演變。再從傳說中的關係人物來考察:依《壇經》所說,慧能與神秀,同時在弘忍門下。神秀的事[A14]跡,如張說(約七一〇年作)〈大通禪師碑〉(《全唐文》卷二三一)說:
「禪師尊稱大通,諱神秀」。
「逮知命之年,自拔人間之世。企聞蘄州有忍禪師,禪門之法胤也。……乃不遠遐阻,翻然謁詣。……服勤六年,不捨晝夜。大師歎曰:東山之法,盡在秀矣!命之洗足,引之並座。於是涕辭而去,退藏於密」。
這是可以憑信的史實。神秀於武德八年(六二五)受具,依律制,受具應為二十歲滿(《傳法寶紀》明說為二十歲)。神秀到黃梅去,是「知命之年」——五十歲,即永徽六年(六五五)。在弘忍門下,「服勤六年」,那就是從顯慶元年(六五六),到龍朔元年(六六一),慧能與神秀共住,一定在這個時候。慧能二十二歲(六五九),或二十四歲(六六一)到黃梅的傳說,都有與神秀共住的可能。杜朏的《傳法寶紀》,說神秀「至年四十六,往東山歸忍禪師」。這雖是傳說的不同,然神秀四十六歲,為永徽二年(六五一)。這一年的閏九月,道信入滅。神秀仰慕忍大師,去黃梅參禮,不可能就是那一年,〈碑〉說較為妥當。〈碑〉文說:「命之洗足,引之並座,於是涕辭而去」。這幾句話,非常重要!經上說:「洗足已,敷座而坐」;登座是要先洗足的。佛曾命大迦葉並座,佛滅後,大迦葉就是受佛付囑的上座。引用「並座」這一典故,就是弘忍要付囑神秀,繼登祖位的意思。神秀卻「涕辭而去」,這可以作不同解說。但總之,神秀「服勤六年」,約在龍朔元年就離去了。從傳說慧能與神秀的共住黃梅,可決定「臨終密授」說(那時,慧能與神秀,都不在弘忍身邊),與事實不合。
印宗為慧能鬀髮,然後受戒開法。有關印宗的事[A15]跡,如《宋僧傳》(卷四)〈印宗傳〉(大正五〇.七三一中)說:
「咸亨元年,在京都,盛[A16]揚道化。上元中,[A17]勅入大愛敬寺居,辭不赴請。於蘄春東山忍大師,諮受禪法。復於番禺遇慧能禪師,問答之間,深詣玄理。還鄉地,刺史王冑禮重殊倫,請置戒壇,命宗度人可數千百。續[A18]勅召入內,乃造慈氏大像。……至先天二年二月二十一日示終,……年八十七。會稽王師乾立塔銘焉」。[A19]
印宗是有名的涅槃學者,也是著名的律師。他是吳郡人,屬越州的妙喜寺。印宗卒於先天二年(七一三),「年八十七」,比慧能大十一歲。慧能在廣州(即番禺)聽印宗講經,由印宗為他落髮出家。這一事實,被傳說為儀鳳元年(六七六)。然依《僧傳》(應該是依據王師乾碑文的)所說:印宗於咸亨元年(六七〇)到京都——長安。「上元中」(六七四——六七六),受請入大愛敬寺,受國家供養。印宗「上元中」還在京都,是明確的事實。接著,《宋僧傳》說印宗參禮弘忍,又到廣州見慧能。見弘忍,遇慧能,果真在這個時候嗎?「上元」是唐高宗的年號,是咸亨五年(六七四)八月改元的。到上元三年十一月,才改為儀鳳元年(六七六)。所以,儀鳳元年正月十五日落髮,實際是上元三年。印宗「上元中」在京都,上元三年正月已到了廣州,已在廣州講經。在這(六七四年八月——六七六年正月)中間,還在黃梅見弘忍,弘忍又就是上元二年八月入滅的。不過一年吧!印宗卻見到將去世的弘忍,又為慧能剃落,不太巧合嗎?有關慧能的事[A20]跡,《宋僧傳》是多有矛盾的(由於參考古代的不同傳說,而自為安排)。如〈慧能傳〉說:「上元中」,弘忍入滅時,慧能正在廣州法性寺「演暢宗風」。這可見印宗遇慧能,慧能出家,早在儀鳳元年——上元三年之前了。〈略序〉說:儀鳳元年正月,印宗為慧能落髮,二月十五日,慧能受具足戒。那年,印宗應為五十歲,為什麼印宗為慧能落髮,而沒有擔任受戒的三師或證尊呢(印宗後來是時常傳戒的)?實際上,慧能出家,為乾封二年(六六七),那時印宗還只四十一歲。可能受戒還不滿二十夏,所以另請上座們任戒師。從印宗「上元中」在京都;為慧能落髮,而沒有任戒師;及慧能於「上元中」在法性寺「演暢宗風」來說,印宗不可能於儀鳳元年為慧能落髮的。這應該是:印宗在遊化京都以前,先參禮弘忍;後來遊化到嶺南,講《涅槃經》,會見慧能,為慧能落髮。然後咸亨年中,遊化京都。
研究傳說的自身,知道「臨終密授」,「十六年隱遁」,是不可信的。研究與慧能有關的人物,知道慧能在弘忍門下,不能是「咸亨」或「上元」年中;出家也不可能是儀鳳元年。這樣,現存劉禹錫(八一八)所撰的〈大鑒禪師第二碑〉(《全唐文》卷六一〇),所傳慧能的年代,是值得注意了!〈碑〉文說:
「大鑒生新州,三十出家,四十七年而沒,百有六年而謚」。
「三十出家」,是乾封二年(六六七)。「上元中」演暢宗風的傳說,就有可能。「四十七年而沒」,是說出家以來,四十七年說法,這是從三十歲算起的。四十七年說法,與燉煌本的「四十餘年」;《神會語錄》、《曆代法寶記》的「四十(餘)年」說相合。出家以前,慧能曾有過「三年」——其實是「五年」的隱遁(有過一段時間的隱遁,是從來一致的傳說)。再以前,就是禮見弘忍得法的年間,這就是二十四歲——龍朔元年。這一年,與神秀同在弘忍門下。也與傳說的六祖墜腰石,上刻「龍朔元年」字樣相合。劉禹錫所傳的慧能年代,與《壇經》(及神會的原始說相近)所說相合,也與事實相合。比之「臨終密授」,「隱遁十六年」,「儀鳳元年出家」,要合理得多!所以慧能一生的年代是:
貞觀十二年(六三八) 慧能生,一歲。
龍朔元年(六六一) 去黃梅禮五祖,二十四歲。
龍朔二年(六六二)起 隱居五年,二十五至二十九歲。
乾封元年(六六六) 在廣州出家,三十歲。
先天二年(七一三) 慧能入滅,七十六歲。
上來除《壇經》的古說而外,都是荷澤門下的不同傳說。等到洪州、石頭門下興盛起來,對慧能的事[A21]跡,結合了《壇經》與《別傳》;年代方面——得法與出家的年代,大抵依《別傳》而多少修正,也是無法統一的。如《宋僧傳》略去了明確的年代。《傳燈錄》(卷五)以為慧能的禮見五祖,是咸亨二年(六七一);出家在儀鳳元年(六七六)。《傳法正宗記》(卷五)也說儀鳳元年出家,而從弘忍得法是「咸亨中」(〈五祖傳〉);又說「三十二歲」(〈六祖傳〉),那又是總章二年(六六九)了。依據荷澤門下的傳說而多少修正,改編,想來《寶林傳》已經如此了。
第二節 從誕生到黃梅得法
這一時期的傳記,主要的根據為:一、《壇經》:慧能於大梵寺說法,自述其幼年生活,以及去黃梅求法得法的因緣。這是自述,並非自己撰寫,記錄者或不免有所潤飾。《神會語錄》(石井本),《曆代法寶記》,〈略序〉,都繼承這一傳說而有所增減。二、《別傳》,與《壇經》的傳說不同。將這兩者結合起來,修正改編,作為慧能傳記一部分的,是《寶林傳》,南嶽門下的禪者。這一階段的慧能傳,有許多問題,引起近代學者的異議。所以在敘述事[A22]跡以後,對某些問題,略加考察。
早年事[A23]跡
大師俗姓盧,名慧能。依佛教慣例,慧能應該是出家的法名。〈略序〉說:大師初生,就有「二異僧」來為大師立名「慧能」,那是從小就叫慧能了。〈略序〉說:父名行[A24]瑫,母李氏。燉煌本說:「慈父本官范陽」,原是在范陽(今北平附近的涿縣)做官的,後來被貶遷流放到新州(今廣東新興縣)。在那[A25]裡落了籍,成為新州的百姓。慧能就是在新州出生的,那是唐貞觀十二年。然「本官范陽」,《神會語錄》等都作「本貫范陽」,所以傳說慧能的原籍是范陽。不幸得很,幼年(《別傳》說「三歲」)父親就去世了。流落他鄉的母子二人,孤苦無依,生活艱困,是可以想像到的。不知為了什麼,慧能又跟著老母,移到南海——廣州去住。長大了,就以賣柴來維持母子的生活。
一次,慧能在賣柴時,聽人讀誦《金剛經》,引起內心的領悟。問起來,知道黃梅弘忍大師,在憑墓山開化,以《金剛經》教人,使人「即得見性,直了成佛」。慧能聽了,覺得自己與佛法有緣,所以就辭別了老母,到黃梅去參禮弘忍。這是《壇經》系的傳說,慧能發心去參弘忍的因緣。燉煌本只說「辭親」而去,也許說得簡略了一點,撫育恩深的老母呢?《壇經》惠昕本說:有客人拿十兩銀子給慧能,用作老母的衣食費。《祖堂集》說:客人名安道誠,鼓勵慧能去黃梅,拿出一百兩銀子,作為老母的生活。慧能去了,老母呢!這原是不用解說的。但傳說在人間,不能不作出補充,以適應中國的民情。
慧能去黃梅求法的因緣,《別傳》有不同的傳說。「少失父母,三歲而孤」,從小就沒有父母,真不知是怎樣長大的!然離家求法,倒也可以一無牽挂。《別傳》以為:慧能先從新州到曹溪(今廣東曲江縣),與村人劉志略,結義為兄弟。劉志略的姑母,名「無盡藏」尼,常誦《大涅槃經》,慧能不識字,郤能為他解說經義。在寶林寺住了一個時期,被稱為「行者」。為了求法,又到樂昌縣西山石窟,依智遠禪師坐禪。後來,聽慧紀禪師誦《投陀經》,知道坐禪無益。在慧紀禪師的激發下,決心去黃梅參禮弘忍。依《別傳》說,慧能的參禮弘忍,與《金剛經》無關(沒有說到)。在去黃梅以前,慧能早已過著修行的生活(慧能聽《金剛經》而發心去參學,聽《金剛經》而付法,《壇經》的傳說,與神會的傳說相合。《壇經》近於神會的傳說,卻沒有神會——《神會語錄》所傳的那樣誇張。這可以解說為:曹溪舊有這樣的傳說,為《壇經》的集記者所敘述出來。神會在玄宗御注《金剛經》的時代,記錄的時間遲一些,也就多一分傳說的增附。《曹溪別傳》的傳說,慧能在去黃梅以前,曾在曹溪住,也可能有多少事實根據。如解說為:慧能二十二歲,因聽《金剛經》而發心去參學。經過曹溪,曾住了一段時期。到二十四歲,才去黃梅。這不但會通了《壇經》與《別傳》,也會通了神會門下——二十二歲說與二十四歲說的異說。不過,這只是假定而已)。
依神會所傳,大約經一個月的時間,慧能到了黃梅(今湖北省黃梅縣)的憑墓山。這[A26]裡是唐初五十多年(約六二〇——六七四)的禪學中心,傳承了達摩禪的正統。慧能見到了弘忍,自稱「唯求法作佛」。因慧能答說:「人即有南北,佛性即無南北。獦獠身與和尚身不同,佛性有何差別」,而受到弘忍的賞識。慧能被派在碓房[A27]裡踏碓,一共八個多月。「願竭其力,即安於井臼;素刳其心,獲悟於稊稗」(王維〈能禪師碑〉)。勞作與修持相結合,雖是佛法所固有的,如周利槃陀伽的因掃地而悟入,但成為此後曹溪禪的特色。
一天,弘忍集合門人,要大家作一首偈,察看各人的見地,以便付法。大家仰望著神秀,神秀是東山會下的教授師。神秀沒有自信,可又不能不作偈,於是將偈寫在廊下的壁上。慧能知道了,以為神秀偈沒有見性,也就作了一偈,請人寫在壁上。弘忍發見了慧能的見地,便在夜間喚他進房,為他說法,付法傳衣,繼承了祖位。弘忍為慧能說法,《壇經》燉煌本說:「說金剛經」。惠昕本等說:說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慧能言下大悟。《神會語錄》等說:「忍大師就碓上密說直了見性。於夜間潛喚入房,三日三夜共語」。《別傳》說:問答有關佛性的問題。付法是密授的,沒有人知道的。當時說些什麼,慧能也許說到,但在傳說中,禪師們大抵憑著自己的意境而表達出來。
當天晚上,弘忍就送慧能去九江驛,回嶺南。如《壇經》(大正四八.三三八上)說:
「能得衣法,三更發去。五祖自送能於九江驛,登(船)時,便五祖處分:汝去努力!將法向南。三年勿弘此法。難去,在後弘化,善誘迷人,若得心開,汝悟無別。辭違已了,便發向南」。
弘忍送行,只是送慧能去九江驛,並非送到九江驛。《神會語錄》,《曆代法寶記》,都還是這樣,而《壇經》惠昕本以下,都說弘忍上船,親送到九江驛,而且當夜回來。不知憑墓山在江北,離江邊也有一段路,九江驛在江南。當時是三更半夜,怎能去了又回?這顯然是沒有注意地理,在傳說中變為奇蹟了!在這[A28]裡,《神會語錄》等又加上一段:過了三天,五祖告訴大家:「汝等散去,吾此間無有佛法,佛法流過嶺南」。《神會語錄》等,雖主張二十二歲去黃梅,而這[A29]裡卻隱隱地保存了「臨終密授」的另一傳說。弘忍付了法,就要入滅;黃梅的學眾,就此星散。「吾此間無有佛法」,正表示了一代一人的傳法說,《別傳》正就是這樣說的。
不識字
慧能不會寫字,不會讀經,是《壇經》與《別傳》所共傳的古說。一個流落異鄉,從小孤苦的孩子,在那個時代,沒有讀過書,原是常事。但慧能沒有讀過經,怎麼聽到《金剛經》,就能有所領悟呢!一到弘忍那[A30]裡,就會說:「人即有南北,佛性即無南北」呢!而且從《壇經》看來,慧能對《金剛經》,《維摩經》,《楞伽經》,《觀無量壽經》,《法華經》,《涅槃經》,《梵網經》,都相當明瞭。所以傳說慧能不識字,或者覺得難以相信。《別傳》說:在沒有到黃梅以前,曾到過曹溪,為無盡藏尼論究涅槃佛性的問題。又去樂昌縣,從智遠禪師坐禪。這一傳說,似乎合於常情,或者於是乎解說為:曾經修學佛法,早有修持功夫。連不識字的古說,也覺得未必如此了。
從佛法來說,慧能是利根。以世俗的話來說,是宗教的天才者。在佛法中,不論是小乘、大乘,都承認有這類根性——(現生)不經聞思功夫,沒有受戒,不曾得定,就有一觸而悟的可能(原因何在,教學上自有解說)。慧能聞《金剛經》而有所悟,就是這一類根性。「不識字」,怎麼能了解經義呢?然在佛法中,不識字是可以通達佛法的。釋迦佛的時代,佛法就在耳提面命的開示中。沒有一部經可讀,可作講習與研究的範本。然而言下大悟,被形容為「如新㲲易染」的證入者,非常的多,這是《阿含經》與《律藏》所充分證明的。以中國佛教的實例來說:不識字而住過幾年叢林禪堂的,有的也會熟悉公案,了解《金剛》、《法華》等要義。不識字(或識不多)而通佛法大意,並不是不可能的。現在知識發達,與那種環境距離遠了點。大家終日在文字資料[A31]裡摸索,以為佛法在此,這就難怪要感到希奇了。慧能那個時代,「一切眾生有佛性」,「人人可以成佛」,早已家喻戶曉。正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現在不學佛法的人,也會挂在口頭上一樣。回答弘忍的話,只是常談,有何希奇!一個勞苦的獦獠,在大眾圍繞的一代大師面前,竟敢出言反詰;那種質直的,無畏的高尚品質,才是難得呢!
慧能在黃梅,並不只是踏碓,也還參預法席,如王維〈六祖能禪師碑銘〉(《全唐文》卷三二七)說:
「每(忍)大師登座,學眾盈庭。中有三乘之根,共聽一音之法。(慧能)禪師默然受教,曾不起予;退省其私,逈超無我」。
慧能在黃梅,聽弘忍的說法。在廣州,聽印宗講《涅槃經》,這都是有文可證的。後來在曹溪行化,憑自身的體驗,來解說諸經的大意,正是禪者本色!
付法
在佛法中,付法有古老而深遠的意義。佛法的三藏,尤其是定慧修持,都是重傳承的。在師資授受的傳承中,發展為「付法」說。如南方(錫蘭佛教所傳)的五師相承說,北方(罽賓佛教所傳)的五師相承說。在阿育王時代,南北都有五師相承的傳說,可推見當時是有事實根據的。《付法藏因緣傳》(此下簡稱《付法藏傳》)的二十三(或四)世說,是《阿育王傳》五師相承說的延續。付法的情形,如《阿育王傳》卷四(大正五〇.一一四中)說:
「尊者迦葉以法付囑阿難而作是言:長老阿難!佛以法藏付囑於我,我今欲入涅槃,以法付汝,汝善守護!阿難合掌答尊者言:唯然!受教」。
一代一人的付法(與悟證沒有關係),在《付法藏傳》中,是將入涅槃而付與後人的(這就是「臨終密授」說的來源)。所付囑的,是「正法」,「法藏」,「勝眼」,「法眼」(禪者綜合為「正法眼藏」一詞)。付囑的主要意義,是「守護」,「護持」。古代的「付囑正法」,是付與一項神聖的義務,該括佛法的一切——三藏聖典的護持,僧伽律制的護持,定慧修證的護持。守護或護持,都有維護佛法的純正性,使佛法久住,而不致變質、衰落的意義。這是在佛教的發展中,形成佛法的領導中心;一代大師,負起佛教的攝導與護持的責任,為佛法的表率與準繩。佛法沒有基督教那樣,產生附有權力的教宗制,卻有僧眾尊仰,一代大師的付法制。五師相承的付囑,原是表徵佛法的統一,佛法的純正。五師以後,印度佛教進入了部派分化階段。然每一部派,都以佛法的真義自居,都自覺為佛法的根本,正統,所以代表全佛教統一性的付法,雖不再存在,而一部一派間,各有自部的付囑相承。《付法藏傳》,是北方佛教——說一切有部譬喻師,與盛行北方的大乘者的綜合說。《付法藏傳》的付法,一代一人的付囑,有否百分之百的真實性,那是另一問題。而這樣的付法制,深深的影響中國佛教,是不容懷疑的事實。天臺學者,早已以《付法藏傳》,說明自宗的法門淵源了。
《付法藏傳》的付法,表示為師長與弟子的關係(一二例外),與師資相承的關係相統一。付法,本是通於一切佛法的,當然禪也不能例外。東晉佛陀跋陀羅來傳禪,也就傳入了禪法的師資相承,如《達摩多羅禪經》卷上(大正一五.三〇一下)說:
「佛滅度後,尊者大迦葉,尊者阿難,尊者末田地,尊者舍那婆斯,尊者優波崛,尊者婆須密,尊者僧伽羅叉,尊者達摩多羅,乃至尊者不若密多羅:諸持法者,以此慧燈,次第傳授」。
這一禪者的次第傳授,「持法者」也就是護持正法者。從大迦葉到優波崛,就是古傳的五師相承。僧祐所傳的〈薩婆多部記〉,雖看作律學,而實是禪法的相承。中國禪者付法說的興起,也可說早已有之了!
達摩禪的傳來中國,到了黃梅的道信,弘忍,經五十多年的傳弘,形成當時達摩禪的中心。道信為四祖,弘忍為五祖,就是遞代相承的「付法」實態。弘忍門下,如《法如行狀》(《金石續編》卷六)說:
「菩提達摩……入魏傳可,可傳粲,粲傳信,信傳忍,忍傳如」。
張說的〈大通禪師碑〉(《全唐文》卷二三一)說:
「菩提達磨天竺東來,以法傳慧可,慧可傳僧璨,僧璨傳道信,道信傳弘忍:繼明重[A32]跡,相承五光」。
法如卒於永昌元年(六八九),神秀卒於神龍二年(七〇六)。早在慧能曹溪開法的時代,被後來稱為北宗的弘忍門下,對於一代一人的遞代相承,已成為公論。但這一代一人的傳法說,不幸到法如而被破壞了。法如是弘忍門下,「始終奉侍經十六載」的弟子,開法不過四年(六八六——六八九)就去世了。法如的弟子,還沒有人能繼承法統,於是又集中到玉泉神秀處。杜胐作《傳法寶紀》,說「弘忍傳法如,法如及乎大通」(神秀)。這猶如兄終弟及,事實上破壞了一代一人的傳法體系。後來神秀的弟子普寂(六五一——七三九),在嵩山「立七祖堂」。除去法如,以神秀為第六代,普寂自己為第七代(《神會集》二八九、二九一),回復了一代一人的付法體系。但經此異動,一代一人的付法制,已不能維持,而為弘忍門下另一「分頭並弘」的傾向所替代。
從現有的史料來看,東山法門所形成的,一代一人的法統(源於印度舊說),一直受到「分頭並弘」(中國新說)傾向所困擾,如《續僧傳》卷二〇(附編)〈道信傳〉(大正五〇.六〇六中)說:
「道信……臨終,語弟子弘忍,可為吾造塔」。
「眾人曰:和尚可不付囑耶?曰:生來付囑不少」。
杜胐的《傳法寶紀》說:
「永徽二年八月,命弟子山側造龕。門人知將化畢,遂談究鋒起,爭希法嗣。及問將傳付;信喟然久之曰:弘忍差可耳!因誡囑,再明旨賾」。
二說所傳不同。道宣所傳聞的,是「分頭並弘」。凡修持得悟的,都可說有過付囑。而杜胐所傳,大家都爭著繼承祖位,終於選定了弘忍,這是一代一人的付囑制。傳說不同,代表了當時禪者所有的二項不同的付法觀念。
道信的眾多門人中,弘忍穩定了五祖的地位,東山法門更廣大起來。但弘忍門下,陷入「一代一人」,「分頭並弘」的矛盾中。當時付法的情形,如《傳法寶紀》說:
「及忍、如、大通之世,則法門大[A33]啟,根機不擇,齊速念佛名,令淨心。密來自呈,當理與法。猶遞為秘重,曾不昌言」。
「念佛名」,「令淨心」,是北宗所傳,弘忍(法如、神秀)授法的內容。如修持而有所得,就「密來自呈」,向弘忍表示自己的見地。如弘忍認為「當理」——與「正理」相應,就付「與法」。學者的密呈,弘忍的付與,都是秘密進行,非局外人所知的。這顯然有「分頭並弘」的傾向,因為「當理與法」,是決不會專付一人的。《楞伽師資記》引《楞伽人法志》(大正八五.一二八九下)說:
「如吾(弘忍)一生教人無數,好者並亡,後傳吾道者,只可十耳。……此並堪為人師,但一方人物」。
「又語玄賾曰:汝之兼行,善自保愛。吾涅槃後,汝與神秀,當以佛日再暉,心燈重照」!
「十人」,是「分頭並弘」的形勢。《楞伽師資記》作者淨覺,是玄賾弟子,所以特別重視玄賾,但不能不加上神秀。《傳法寶紀》,弘忍下列法如,神秀二人。淨覺《[A34]注般若波羅[A35]蜜多心經[A36]》序,弘忍下列「秀禪師,道安禪師,賾禪師」——三大師。這種「分頭並弘」,是以「當理與法」為標準的。實際上,是由於法如的早亡,造成法統的分化。切實的說,《壇經》編者法海,也是傾向於分頭並弘的,如(大正四八.三四三中)說:
「大師言:汝等拾弟子近前。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汝各為一方頭」。
法海就是十人中的第一人;傳授《壇經》的第一人。「十弟子」,原是模倣佛的十大弟子。但佛的十大弟子,只是弟子中最卓越的,沒有付法的意義。弘忍門下,與慧能門下的法海,卻在「分頭並弘」的傾向中,對十弟子給與付法傳道的意義。東山法門形成的一代一人,禪法中心的大理想,顯然是陷於支離破碎了!
中原的弘忍門下,陷於多頭分化的傾向中。神會代表了東山法門以來,一代一人的付法說,起來批評神秀的門下。如《南宗定是非論》(《神會集》二八二——二八三)說:
「從上已來六代,一代只許一人,終無有二。縱(原作「終」)有千萬學徒,只許一人承後」。
「遠法師問:何故一代只許一人承後?和上答:譬如一國,唯有一王。一世界唯有一佛出世」。
「遠法師問:諸人總不合說禪教化眾生不?和上答:總合說禪教化眾生。……從秀禪(師)……已下,有數百人說禪教化,並無大小,無師資情,共爭名利。元無[A37]稟承,亂於正法,惑諸學道者,此滅佛法相也。能禪師是的的相傳付囑人」。
神會的立場,就是印度固有的付法說;是東山法門建立起來的,一代一人的付囑制。所以神會不只是否定神秀,為慧能爭一六祖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反對「分頭並弘」,禪法陷於分崩離析的傾向。神會說:「為忍禪師無傳授付囑在秀禪師處,縱使後得道果,亦不許充為第六代」(《神會集》二八三)。這可見付囑承後,是與證悟無關的。
神會對法統的論辯,終於確定了慧能為六祖。貞元十二年(七九六),神會又被[A38]敕定為第七祖。然這種祖統說,已缺少生前的攝導大眾,構成領導中心的實際意義。因為被公認時,慧能與神會,早已去世。一代一人的法統,失去實際意義;而中國禪者,又傾向於多頭分化。終於南嶽、青原門下,不再說八祖,九祖,而以「分燈接席」的姿態,實行「當理與法」,分頭並弘的付法制,一直傳到現在。東山法門所形成的,一代一人,禪門定於一的付法理想,在中國是完全消失了。
一代一人的付法說,弘忍為止,是沒有異說的。弘忍以後,神秀門下的普寂,慧能門下的神會,都先後為此而努力。道信付與弘忍,到底弘忍付與誰呢?依《壇經》,神秀與慧能,都曾作偈以表呈自己的見地,而慧能得到了弘忍的付法。一代一人的付法,一向是臨終(不一定是將死)付囑,所以《傳法寶紀》,不是說「臨終付囑」,就是說臨終「重明宗極」,這是北宗所傳,一代一人的最好證明。然弘忍的開法,平時就「齊速念佛名,令淨心。密來自呈,當理與法。猶遞為秘重,曾不昌言」(《傳法寶[A39]紀》)。這是在平時,以「密來自呈,當理與法」,而作秘密的傳授了。「當理」(見性,悟入)就付「與法」;「當理」是不止一人的,所以這種師資間的密授,並不等於一代一人的付囑。然當時學眾,都不免有點淆混了。如《壇經》(大正四八.三三七中)所傳:
「自取本性般若之智,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A40]稟為六代」。[A41]
這是龍朔元年(六六一),神秀五十六歲,慧能二十四歲那一年的事。弘忍以「當理與法」來接引學人,與神秀門下的傳說相合。《壇經》的記者法海,也誤以「當理與法」為付囑了。「當理與法」,並不就是付囑,然而那一年,弘忍倒確有付囑這回事。上面曾引〈大通禪師碑〉說:
「逮夫知命之年,自拔人間之世。企聞蘄州有忍禪師,禪門之法胤也。……乃不遠遐阻,翻然請謁。……服勤六年,不捨晝夜。大師歎曰:東山之法,盡在秀矣!命之洗足,引之並座。於是涕辭而去,退藏於密」。
神秀是五十歲(永徽三年,六五五)來黃梅親近忍大師的。「六年服勤」,到了五十六歲(龍朔元年,六六一)那一年,弘忍「命之洗足,引之並座」,正是付囑正法的意思。這一年,也正是慧能在黃梅,踏碓八個月的那一年。據《壇經》,慧能得了法就走了;而神秀也就「涕辭而去」。這不是傳說的巧合,應有傳說所依據的事實。神秀為什麼涕辭而去,是謙辭不受嗎?還是弘忍有意付法,而後來沒有付囑,神秀這才涕辭而去呢?神秀的涕辭而去,不知道為了什麼。據《傳法寶紀》,神秀離黃梅後,「後隨遷適,潛為白衣」。六十歲左右,又一度恢復了在俗的生活,也不知道他究竟為了什麼?一直到神秀八十五歲,因法如死了(六八九),中原的學眾沒有宗主,才集合到神秀的度門蘭若來。如法如的法化延續,那神秀在佛教史上的光榮,「兩京法主,三帝門師」,怕完全要改寫呢!弘忍在平時,要學眾「密來自呈,當理與法」。而龍朔元年,在「密來自呈」(呈偈)中,發見卓越的法器,而密授付囑。從神秀的「涕辭而去」,「潛為白衣」來考察,這一次的付囑,不會是屬於神秀的!
總之,一代一人的付法,是存在於黃梅門下的。龍朔元年,慧能與神秀,同在黃梅;弘忍確曾有過付法這回事。呈是「密呈」,付是「密付」。「曾不昌言」,等到傳述出來,就不免有異說了。
傳衣
弘忍付法與慧能,同時還傳衣為憑信。開元二十年(七三二),神會在滑臺,召開論定禪門宗旨的大會。神會在大會上宣告:「外傳袈裟以定宗旨」;「其袈裟今現在韶州」,證明慧能曾受弘忍的付囑。在佛教中,傳衣也是有根源與前例的。傳衣說的古老淵源,就是受佛付囑的大迦葉,如《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三〇三中——下)說:
「佛告迦葉:汝當受我糞掃衣。……若有正問,誰是世尊法子,……付以法財?……應答我(迦葉)是」。
大迦葉受佛所付的衣,與「佛命並座」,同為迦葉為佛法子(佛的長子,繼承佛的教化事業,攝導大眾)的表示之一。禪者的付法傳衣,顯然的與此古說有關。「付衣」,在當時的佛教界,現有文記可證的,如淨覺《注般若波羅[A42]蜜多心經》,李知非的〈略序〉說:
「其賾大師所持摩納袈裟,瓶、鉢、錫杖等,並留付囑淨覺禪師」。
玄賾於景龍二年(七〇七)入京,淨覺就依止參覲,一共「十有餘年」。淨覺受玄賾的付囑,而玄賾付與衣、鉢,約在七二〇年頃。玄賾是弘忍的弟子,所以付給淨覺的衣鉢,也許說是弘忍所傳的。即使是玄賾自己的,在師資授受中附以衣鉢——「付法傳衣」,這是早在神會北上(七三〇頃)以前,禪門中早有的先例,早有的傳說。
慧能受弘忍的「付法傳衣」,決不是為了爭法統而「造出」來的。神龍二年(七〇五),中宗徵召慧能入京,現存〈召曹溪慧能入京御札〉(《全唐文》卷一七)說:
「朕請安、秀二師,宮中供養。萬幾之暇,每究一乘。二師並推讓云:南方有能禪師,密受忍大師衣法,可就彼問。今遣內侍薛簡,馳詔迎請。願師慈悲,速赴上京」!
當時,慧能沒有進京,所以奉「[A43]摩納袈裟」[A44]等為供養。王維在〈六祖能禪師碑〉(《全唐文》卷三二七),也說到這一事實:
「九重延想,萬里馳誠。思布髮以奉迎,願叉手而作禮。則天太后、孝和皇帝,並勅書勸諭,徵赴京城。禪師……竟不奉詔。遂送百納袈裟,及錢帛等供養」。
久視元年(七〇〇),則天徵召神秀進京。景龍二年([A45]七〇八),又召玄賾入京。據《曆代法寶記》(大正五一.一八四上)說:當時還請有資詵,老安,玄約。在一再徵召東山門下聲中,徵慧能入京,是並不突兀的。推引同門,也是事理之常。《別傳》還說到神龍三年(七〇七),詔修六祖所住的寺院,賜額「法泉寺」;於六祖新州的故宅,建國恩寺。建寺的事,鑒真於天寶九年(七五〇)去廣州時,得到了證實。如〈唐大和上東征傳〉(大正五一.九九一下)說:
「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則天為慧能禪師造寺也。禪師影像今見在」。
則天為慧能造寺,王維雖沒有說到,但的確是事實。慧能受則天及中宗的徵召,也是事實。徵召,當然有徵召的詔文。詔文所說「能禪師密受忍大師衣法」,王維雖沒有說到,也不能因此而否定是事實。《別傳》所引詔文,有些潤飾,但依(九世紀集成的)「壇經古本」而來的「至元本」《壇經》,所引的詔文,簡明翔實,不能因《別傳》的有所潤飾而否定一切。詔文說到「衣法」,可見慧能在世時(徵召為七〇五年),「付法傳衣」說,已為北方所知。而且,在禪宗所有文獻中,從沒有人出來否認,北宗學者也沒有否認,「傳衣」成為教界公認的傳說,這都是值得注意的事!沒有人否認「傳衣」,玄賾也在傳弟子衣鉢,這怎麼能說神會個人造出來的傳說呢!
神會於開元二十年(七三二),在滑臺大雲寺論定南宗宗旨,說到「其袈裟今見在韶州」。天寶十二年(七五三),神會被謫遷流放了。後因安史的亂事,神會又回到了洛陽。就在這個時候,慧能的傳法袈裟,被國王請入大內供養,如《別傳》(續一四六.四八七[A46](卍新續八六.五三上——下))說:
「敕曹溪山六祖傳(法)袈裟,及僧行瑫,及俗弟子(五人),韋利見令水陸給公乘,隨中使劉楚江赴上都。上元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下」。
「袈裟在京總持寺安置,經七年」。
「敕楊鑑:卿久在炎方,得好在否?朕感夢送能禪師傳法袈裟,歸曹溪。尋遣中使鎮國大將軍楊崇景,頂戴而送。傳法袈裟,是國之寶,卿可於能大師本寺如法安置。專遣眾僧親承宗旨者,守護勿令墜失。朕自存問。永泰元年五月七日下」。[A47]
上元二年(七六一)到七六五(永泰元年),是不足七年的。從《別傳》敘列的次第來說,不應該是上元二年,應為乾元二年(七五九),這是肅宗與代宗時代的事。雖年代與有關人名,各本小有出入,而到底可以看作事實。《別傳》作於七八一年,離傳法袈裟的迎請與送還,不過二十年,與本朝宮庭有關的事[A48]跡,到底是不能憑空[A49]捏造的。依此,神會說「其袈裟今見在韶州」,不能說不是事實。遠在五千里外的韶州,總不能因神會這麼一說,就預備一件,等國王來迎請!
作偈呈心
慧能與神秀作偈呈心,而獨得弘忍的付與衣法,這是出於《壇經》的,是慧能自己敘述的。這一部分,近人懷疑的不少:《神會語錄》(《曆代法寶記》)沒有說:神會宣稱慧能得五祖的衣法,也沒有說到作偈。這部分文字,有貶抑北宗神秀的意味,所以或推論為:這是受神會評難北宗的影響,為神會門下所作。
神秀與慧能的作偈呈心,是否《壇經》舊有的部分,是值得研究的。神會宣揚慧能的頓教,不是以《壇經》為教材的。《壇經》是曹溪門下所傳的手寫秘本,傳到荷澤門下手中,《壇經》已有過「南方宗旨」的添糅。荷澤門下,利用其手寫的秘傳的特性,更增飾而成為「傳宗」的依約(如下章說)。從《壇經》這一流傳演變來說,《神會語錄》(《曆代法寶記》是依據《神會語錄》的)沒有,神會批評神秀門下而也沒有說到,這只能說神會及神會門下,起初還沒有見到《壇經》,不能說那時的《壇經》,還沒有作偈的部分。
龍朔元年(六六一),神秀與慧能,同在弘忍會下。那一年,弘忍有傳法的意圖;神秀與慧能,都就在這一年走了。弘忍要學眾「密來自呈,當理與法」,與《壇經》說相近。所以,呈心,付法,我們沒有理由來否認這回事。當時有沒有作偈呈心的可能呢?「偈」,是印度文學形式之一:通稱為偈,頌,而實有好多類。在經典的傳譯中,五言,七言,四言,也偶有六言的偈頌,到唐代已有六百年的歷史了。唐代新文學——詩的日漸隆盛,中國佛教的應用偈頌,也就受影響而盛行起來。早在鳩摩羅什與慧遠(西元五世紀初)的時代,已用偈來表達心境了,如《高僧傳》(卷六)〈慧遠傳〉(大正五〇.三五九下)說:
「本端竟何從,起滅有無際,一微涉動境,成此頹山勢。惑想更相乘,觸理自生滯。因緣雖無主,開途非一世。時無悟宗匠,誰將握玄契?來問尚悠悠,相與期暮歲」!
禪者是直觀的,與藝術者的意境相近。所以禪者的文學,不是說理的,條理嚴密的散文,多數表現為詩偈的形式。慧可早就是「乍託吟謠」;答向居士書,就是七言十句的偈頌(大正五〇.五五二上——中)。在燉煌本的《壇經》中,發見說話部分而含有偈頌一類的句子。可以舉證的,略有三則:
「摩訶般若波羅[A50]蜜,最尊最上第一!無住無去無來,三世諸佛從中出」[A51](大正四八.三四〇上)。
「解義離生滅,著境生滅起(原作「去」),如水有波浪,即是於[A52]此岸。離境無生滅,如水永(原作「承」)長流,[A53]故即名到彼岸,故名波羅蜜」[A54](大正四八.三四〇上)。
「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愚癡佛眾生,智慧眾生佛。……我心自有佛,自佛是真佛。自若無佛心,向何處求佛」(大正四八.三四四下)。
1.是脫落了兩個字的七言四句偈。《壇經》舉此四句,而又一一的解說,有引用成語的意味。在《壇經》的別本,及《壇語》中,都是七言四句。2.是五言八句,是完整的偈頌體。3.燉煌本沒有「偈曰」字樣,而書寫者卻寫成每行二句的偈頌形式。在至元本中,這不是偈。此外,如無相懺悔的「前念後念及今念,念念不被愚迷染」等,也是偈。這可以看出,《壇經》的說者——慧能,在說話中,雜有可以諷誦的偈頌,這對於不識字的禪師,是非常適合的。總之,這類偈子,是沒有必要去設想為後起的。
關於神秀作偈部分,雖說是慧能所說,但由學人記錄下來,總不免多少有失原意(一切都是這樣,並不限於作偈部[A55]分)。然大體說來,燉煌本的敘述,並沒有嚴重誣辱的意味,如(大正四八.三三七中——下)說:
「門人得(五祖)處分,却來各至自房,遞相謂言:我等不須呈心,用意作偈,將呈和尚。神秀上座是教授師,秀上座得法後自可依(原作「於」)止,請不用作。諸人息心,盡不敢呈偈」。
「上座神秀思惟:諸人不呈心偈,緣我為教授師。我若不呈心偈,五祖如何得見我心中見解深淺。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求法即善(原作「即善求法」),覓祖不善;却同凡心,奪其聖位。若不呈心,終(原作「修」)不得法。良久思惟:甚難甚難!甚難甚難!夜至三更,不令人見,遂向南廊下中間壁上,題作呈心偈,欲求於法」。
「偈曰: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莫使有塵埃。神秀上座題此偈畢,歸房臥,並無人見」。
「大師遂喚門人盡來,焚香偈前。人眾入見,皆生敬心。汝等盡誦此偈者,方得見性(原作「姓」)。依此修行,即不墮落。門人盡誦,皆生敬心,喚言善哉」!
「五祖遂喚秀上座於堂內,問(原作「門」):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應得我法)秀上座言:罪過!實是神秀作。不敢求祖,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小智慧識大意否!五祖(原作「褐」)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凡夫依此修行,即不墮落。作此見解,若覓無上菩提,即未可得。須入得門,見自本性。汝且去,一兩日來思惟,更作一偈來呈吾。若入得門,見自本性,當付汝衣法。秀上座去,數日作不得」。
這部分文句,並沒有嚴重的貶毀意義。文意是;大家都仰望著神秀,神秀在當時教授師的地位,是不能不作偈的。神秀以為:如不作偈,五祖就不知自己見解的淺深。神秀是有意求法,卻無意求祖,所以說:「求法即善,覓祖不善」。求法是印證自己的見解淺深,求授與更深的法門;而求祖,卻是莊嚴的神聖責任,多少有點權威名望的功利意味。所以,如為了求法,應該作偈;為了求祖,那是不應該的。作,還是不作,是神秀的猶豫所在,所以說:「甚難甚難」。「當理與法」的求法,代代相承的付法,這是神秀所能明了分別的(《壇經》的記錄者,多少有點淆混不清)。
神秀所作偈,與神秀思想是吻合的。「身是菩提樹」,與《大乘無生方便門》的「心色俱離,即無一物是大菩提樹」、《大乘五方便》的「身寂則是菩提樹」相合。「心如明鏡臺」,也與《大乘五方便》的:「淨心體猶如明鏡,從無始以來,雖現萬像,不曾染著」相合。神秀五方便的「總彰佛體」,也名「離念門」,主要是依《大乘起信論》的。著重「離念」,所以有「時時勤拂拭」的「加行」話。弘忍對於這首偈,要人焚香讀誦,也是相當推重的。而神秀卻說:「不敢求祖」,只求五祖的開示。張說〈大通禪師碑〉,說弘忍曾「命之洗足,引之並座」,是付囑的表示,而神秀卻「涕辭而去」,去了還一度「潛為白衣」。要將佛法付給神秀而中止,應有當時的實際原因。我以為:除慧能偈意的深徹而外,主要為神秀沒有擔當祖位的自信。「求法即善,覓祖不善」,與張說——神秀門下的傳說,沒有太大的矛盾。
總之,燉煌本《壇經》,這部分的文句,即使記錄者略有增損,但還沒有過分貶黜的敵視意味。惠昕本以下,對神秀作惡意的形容,那是南嶽、青原門下,後代禪者的事了。
第三節 南歸與出家
大庾嶺奪法
慧能在黃梅得法,當夜就走了。過長江,到九江驛,然後直回嶺南。東山門下,知道衣法付與慧能,有些人就向南追來。其中有名慧明的,一直到大庾嶺上,追到了慧能。慧明曾任四品將軍,有軍人的氣質。當時,慧能就將衣給慧明;慧明是「遠來求法,不要其衣」。是的,傳衣是表徵了傳法,但有衣並不就有法。慧明要的是法,慧能便為慧明說法(說法的內容,古說不明。後來才傳說為:「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慧明言下大悟。慧能就要他向北去化人,慧能這才平安的回到嶺南。
大庾嶺奪法一幕,《壇經》以外,《神會語錄》(石井本),《曆代法寶記》,《曹溪別傳》,都有記錄。慧明後來住袁州的蒙山(今江西[A56]新余)。《別傳》作「濛山」,《曆代法寶記》作「象山」,都是蒙山的訛寫。《曆代法寶記》說:慧明的弟子,也還是「看淨」的,似乎沒有能擺脫東山的一般傳統。慧明本是弘忍弟子,因為奪法,聽慧能說法而作為慧能弟子,一向沒有異說。但存心否定《壇經》為六祖說的學者,找到了一位湖州佛川慧明。以為蒙山慧明,根本是虛造的,只是影射佛川慧明而故意造出來的。佛川慧明,《宋僧傳》(卷二六)有傳(大正五〇.八七六上——下)。清晝〈唐湖州佛川寺故大師塔銘并序〉(《全唐文》卷九一七)說:
「俗姓陳氏。陳氏受禪,四代祖仲文有佐命勳,封丹陽公。祖某,雙溪、穀熟二縣宰。父某,蘭陽(「陽」應為「陵」字的誤寫)人也」。
佛川慧明的四代祖,當陳氏(霸先)受禪時,有過功勳而被封丹陽公;姓陳,但不是帝裔。而蒙山慧明:「姓陳氏,鄱陽人也。本陳宣帝之孫,國亡散為編氓矣」(《宋僧傳》):二人的先世不同。蒙山慧明是鄱陽人(今江西鄱陽縣),住於江西的袁州。佛川慧明是蘭陵人(今江蘇武進縣),住在浙江的湖州,這是分明不同的二人。佛川慧明卒於建中元年(七八〇),年八十四。慧能去世時(七一三),還只十七歲,不可能是慧能的弟子。清晝的碑文說:
「降及菩提達摩,繼傳心要,有七祖焉。第六祖曹溪能公,能公傳方巖策公,乃永嘉覺、荷澤會之同學也。方巖,即佛川大師也」。
碑以方巖策為佛川大師,顯然是傳寫的錯誤。據《宋僧傳》及碑文,都說佛川慧明是從方巖策公而頓明心地的。方巖策即婺州玄策,是慧能弟子,所以碑文有脫文,應為:「方巖即佛川之師也」;或「方巖即佛川大師之師也」。《神會語錄》成立於神會生前(卒於七六二);《曆代法寶記》作於七七五頃。《壇經》有關慧明爭法部分,比《語錄》更簡要,成立更早。慧明奪法的傳說,決不是後起的。《初期禪宗史書之研究》,以為佛川慧明生前,《神會語錄》就影射佛川慧明,造出慧明奪法的故事。然神會為慧能的祖位而努力,佛川慧明有什麼不利於南宗慧能呢!佛川慧明是慧能的再傳,神會的後輩,神會有什麼必要,要影射一位後輩,誣說他與慧能爭法呢?其實,這不是神會影射佛川慧明而偽造奪法說,而是存心要否定《壇經》為慧能所說,不能不將韋據、法海、慧明等一起否認而引起的幻想呢!
五年法難
「三年(五年)勿弘此法」,慧能曾有一期的隱遁,是《壇經》以來一致的。原本是五(三)年,為了符合弘忍(六七五)入滅,慧能(六六七)出家的繼承不斷的理想,才形成十六年隱遁說。這五(三)年(六六二——六六六)中,慧能回到了嶺南,到底有什麼障礙?《壇經》,《神會語錄》,《曆代法寶記》,都沒有說明。《別傳》(續一四六.四八四[A57](卍新續八六.六三下))才這樣說:
「能大師歸南,略(疑「路」之訛)到曹溪,猶被人尋逐,便於廣州四會,懷集兩縣界避難。經于五年,在獵師中」。
此後,《壇經》惠昕本,《祖堂集》等,大抵採用《別傳》所說,然詳情也不大明白。弘忍付法時曾說:「自古傳法,氣如懸絲;若住此間,有人害汝」。禪者傳法有爭,弘法還有難,這並不是誇張虛構的。付法(傳衣表示傳法,爭衣實際是爭法),如是「當理與法」,得法的人多,當然皆大歡喜,不會引起嚴重的紛爭。但一代一人的付囑制(或繼承一個寺院),在名位心未盡的,就不免引起紛爭。付法而有爭執,早在神秀門下傳說開來,如《傳法寶紀》說:
「門人知(四祖)將化畢,遂談究鋒起,爭希法嗣。及問將傳付,信喟然久之曰:弘忍差可耳」。
大家爭論而希望繼承祖位,正是一代一人的繼承。道信雖說「弘忍差可耳」,而部分弟子未必完全同意。道宣《續僧傳.道信傳》說:「生來付囑不少」(大正五〇.六〇六中),就是分頭並弘者的傳說。道信在破頭山建寺,經常五百餘眾。而弘忍卻在東面的憑墓山,另建寺院,這可能是原住僧眾,部分不接受領導,而不得不獨自創建吧!以慧能的年齡及身分——二十四歲的在家行者,如公開付法,想不爭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禪師而弘法有難,如《高僧傳》卷二〈佛陀跋陀羅傳〉,被長安的僧眾所驅擯而到廬山(大正五〇.三三五上)。卷一七〈玄高傳〉:覺賢的弟子玄高,在麥積山率眾修禪。有人「向河南王世子曼,讒構玄高,云蓄聚徒眾,將為國災。……乃擯高往河北」(大正五〇.三九七中)。《續僧傳》所說的更多,如卷一六〈僧可(慧可)傳〉:「天平之初(五三四——)……時有道恒禪師,先有定學,王宗鄴下,徒侶千計。……恒遂深恨謗惱於可,貨賕俗府,非理屠害,初無一恨。幾其至死,恒眾慶快」(大正五〇.五五二上)。卷一七〈慧思傳〉:「眾雜精[A58]麁,是非由起。怨[A59]嫉鴆毒,毒所不傷;異道興謀,謀不為害。……以齊武平之初(五七〇——),背此嵩陽,領徒南[A60]逝」[A61](大正五〇.五六三上)。卷四的那提三藏,為嫉忌者三次毒害(大正五〇.四五九上),道宣為之慨歎不已。菩提達摩傳禪,也「多生譏謗」;或說為人毒害(《傳法寶紀》)。弘法,特別是弘闡禪法,超越時流,是最容易受譏謗,受誣控,受毒害,受驅擯的。慧能以前諸祖,及慧能門下的神會,所遇的法難都很重。這可見一種獨到的法門的弘開,是太不容易了。慧能受法而有有爭、有難的傳說,應有事實的成分。
出家與受戒
慧能過了五年遁跡於勞苦的生活,終於因緣成熟而出家了。〈瘞髮塔記〉及〈略序〉說:那年的正月初八日,慧能到了廣州的法性寺。法性寺,就是宋代以來的制旨寺,近代的光孝寺。印宗正在講《涅槃經》,慧能在座下參聽。「因論風幡語,而與宗法師說無上道」。印宗非常欣奇,問起來,才知東山大法流傳嶺南的,就是這一位。於是非常的慶幸,在正月十五日,普集四眾,由印宗親為慧能落髮。二月初八日,以西京的智光律師為授戒師,取邊地五師受具的律制,為慧能授具足戒。這一年,〈略序〉等說是儀鳳元年丙子。這是符合弘忍入滅,慧能出家開法的先後啣接而來的,其實那年是乾封二年(六六七),慧能三十歲。受戒後,就在法性寺「開單傳宗旨」,普利群生。
燉煌本《壇經》,《神會語錄》,《曆代法寶記》的〈慧能傳〉部分,沒有說到在法性寺出家。在法性寺聽經,為印宗所發見,所讚揚,因緣成熟而出家受戒,為當時極普遍的傳說。至於出家年歲的不符,那只是傳說的不合而已。慧能在廣州出家說法,從燉煌本「韶廣二州行化四十餘年」來說,可說相符。曾在廣州行化,應指在法性寺出家說法而言。
傳說中的慧能出家受戒的年月,出於〈瘞髮塔記〉,這是著重於慧能與法性寺戒壇的關係,如該記(《全唐文》卷九一二)說:
「昔宋朝求那跋陀(羅)三藏,建茲戒壇,預讖曰:後當有肉身菩薩受戒於此。天監二年,又有梵僧智藥三藏,航海而至,自西竺持來菩提樹一株,植於戒壇前。立碑云:吾過後一百六十年,當有肉身菩薩來此樹下,開演上乘,度無量人」。
〈略序〉依〈瘞髮塔記〉,對寶林寺與慧能的關係,記述得更詳。認為寶林寺也是智藥三藏創開的,並預言說:
「可於此建一梵剎,一百七十年後,當有無上法寶於此演化」。
《別傳》承受智藥三藏創開寶林寺的傳說,而對法性寺的戒壇,改正為求那跋摩所建;菩提樹是真諦三藏持來的。《別傳》更著重於寶林寺與唐帝室的關係,寺中所藏六祖袈裟的事。〈瘞髮塔記〉重於慧能的出家受戒,源於廣州法性寺的傳說;《別傳》重於寶林寺,可說是寶林寺方面的傳說。這些傳說,在王維〈能禪師碑〉時代,都已存在。曹溪頓禪,由神會而震動中原;江西、湖南、江東,也大大的開展。在慧能頓教的開展中,不應忽略了嶺南——廣州、韶州,慧能所住所化地區的餘風。
第四節 行化四十餘年
從廣州到韶州
慧能在廣、韶二州,行化四十多年(六六七——七一三)。禪者的生活,是平淡的,安定的,所以傳述下來的事[A62]跡,並不太多。弘化而有記錄可考的,有廣州法性寺,韶州(城內的)大梵寺,當然還有曹溪的寶林寺。〈略序〉說:慧能受戒後,就在法性寺的菩提樹下,開單傳宗旨(《別傳》作四月八日)。依〈略序〉次年春,慧能去曹溪山的寶林寺,「印宗法師與緇白送者千餘人」。曹溪屬韶州,與廣州相去七百多里。慧能得印宗的讚揚,受到廣州方面緇素的崇敬。依佛教常例,不能憑慧能自己的意見,或廣州方面的擁護,而到曹溪寶林寺,成為寶林寺的主導者。《別傳》說:慧能沒有去黃梅時,曾經在曹溪小住。從黃梅回來,又到過曹溪。〈略序〉說「歸寶林」,也有到過曹溪的意思。從廣州經大庾嶺而到黃梅,一定要經過韶州。慧能在往來時,可能在曹溪小住,有多少相識的人。過去,「雖猶為惡人所逐」,不能安定的住下來。現在出了家,受了具足戒,在廣州受到緇素的崇敬,曹溪僧眾也就表示歡迎了。這應該是慧能回曹溪的原因。
《壇經》但說慧能住曹溪山,沒有說到寺院的名稱。〈略序〉與《別傳》,明說是梁天監年間開山的「故寶林寺」。〈略序〉說:
「師遊境內山川勝處,輒憩止,遂成蘭若一十三所。今曰華果院,隸籍寺門」。
慧能住在曹溪山,並不定住在寶林寺;住過的地方,就成立多少別院。依中國佛教一般情形來判斷,名山大寺,都有主體的大寺;此外有許多茅蓬,別院,屬大寺所管轄。〈略序〉的「隸籍寺門」,就是屬於寶林寺的意思。慧能所住的故寶林寺,如《別傳》(續一四六.四八六[A63](卍新續八六.六三二中))說:
「又神龍三年十一月十八日,[A64]敕下韶州百姓,可修大師中興寺佛殿及大師經坊,賜額為法泉寺」。[A65]
中宗神龍元年(七〇五)二月復位,[A66]敕於天下諸州立(或改名為)中興寺。到三年(七〇七)十一月,稱為中興寺的古寶林寺,又賜名而改為法泉寺,這是佛教向來的傳說。然《唐書.方伎傳》說:「慧能住韶州廣果寺」。又唐宋之問有〈自衡陽至韶州謁能禪師〉詩,〈遊韶州廣界(或作「果」)寺〉詩。日僧圓珍(八五三——八五八)從唐請去經籍的《智證大師[A67]請來目錄》,中有〈大唐韶州廣果寺悟佛知見能禪師碑文〉。這麼看來,慧能確是住在廣果寺的。然佛教所傳的寶林寺(改名法泉寺),並沒有錯。〈唐大和[A68]上東征傳〉,是鑒真東渡日本的行程實錄。天寶七年出發,沒有成功,卻漂到了南海,這才經廣州,韶州而回到楊州。經過韶州的情形,如《傳》(大正五一.九九一下)說:
「乘江七百里,至韶州禪居寺,留住三日。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則天為慧能禪師造寺也,禪師影像今見在。後移住開元寺……是歲天寶九載也。……後遊靈鷲寺,廣果寺,登壇受戒。至貞昌縣,過大庾嶺」。
天寶九年(七五〇),鑒真在韶州經歷的寺院,法泉寺是則天為慧能造的,與《別傳》所說相合。法泉寺以外,別有廣果寺。可見慧能的住處,是不止一處的;〈略序〉的「蘭若十三所」,應有事實的根據。慧能在曹溪,住的寺院不一定,所以《壇經》等只泛說曹溪山。法泉寺與廣果寺,是規模大而居住時間多的兩寺吧!
慧能到韶州大梵寺說法,是《壇經》所明記的。刺史韋據等到曹溪寶林寺,禮請慧能出山,在城內的大梵寺說法,聽眾一千餘人,是當時的盛會。慧能「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授無相戒」,記錄下來,就是《壇經》的主體部分。雖經過不少增損,但慧能頓教的內容,特色,及其淵源,仍可依此而有所了解。韋據,是當時的韶州刺史,傳記不明。州刺史一類的官吏,在國史上沒有記錄的,本來很多。但否定《壇經》為慧能說的學者,韋據當然也與法海、慧明等同一命運,而被認為沒有這個人了。韋據為慧能造碑,是《壇經》所說。《神會語錄》作「殿內丞韋據」,《曆代法寶記》作「太常寺丞韋據」,《別傳》作「殿中侍御史韋據」。同說韋據立碑,而韋據的官職不同,可見這不是展轉抄錄,而是同一傳說的傳說不同。張九齡(曲江人)撰〈故韶州司馬韋府君墓誌銘〉說:韋司馬(名字不詳)「在郡數載」,「卒於官舍」,「開元六年冬十二月葬於(故鄉)少陵」(《全唐文》卷二九三)。這極可能就是韋據。開元七年(七一九)葬,韋司馬在郡的時間,正是慧能的晚年及滅後。唐代官制,每州立刺史,而司馬為刺史的佐貳。韋據任司馬,或曾攝刺史,《壇經》就稱之為刺史吧!
德音遠播
慧能四十多年的禪的弘化,引起了深遠的影響。弟子們的旦夕請益,對頓教的未來開展,給予決定性的影響而外,更影響到社會,影響到皇室。雖然僻處蠻荒,但影響也可說「無遠勿屆」了。王維〈六祖能禪師碑銘并序〉(《全唐文》卷三二七)說:
「既而道德遍覆,名聲普聞。泉館卉服之人,去聖歷劫;塗身穿耳之國,航海窮年。皆願拭目於龍象之姿,忘身於鯨鯢之口。駢立於門外,趺坐於[A69]床前」。
「故能五天重[A70]跡,百越稽首。脩蛇雄虺,毒螫之氣銷。跳殳彎弓,猜猂之風變。畋漁悉罷,蠱鴆知非。多絕腥羶,效桑門之食。悉棄罟網,襲稻田之衣」。
這雖經文人詞藻的潤飾,但到底表示了:慧能的德化,不但百越(浙東、閩、粵、越南等)氏族,連印度,南洋群島,都有遠來禮敬請益的。慧能弟子中,有「西天竺堀多三藏」,就是一項實例。佛道的影響,使猜疑、凶猂、殘殺、凶毒的蠻風,都丕變而傾向於和平仁慈的生活。慧能弘化於嶺南,對邊區文化的[A71]啟[A72]迪,海國遠人的向慕,都有所貢獻。所以王維稱譽為:「實助皇王之化」。
慧能在嶺南弘化,竟引起了中原皇室的尊重。〈能禪師碑銘并序〉又這樣說:
「九重延想,萬里馳誠。思布髮以奉迎,願叉手而作禮。則天太后,孝和皇帝,並勑書勸諭,徵赴京城。禪師子牟之心,敢忘鳳闕;遠公之足,不過虎溪。固以此辭,竟不奉詔。遂送百衲袈裟,及錢帛等供養」。
王維所傳述的,其後《曆代法寶記》,《曹溪別傳》,都有所敘述。雖然年月參差,莫衷一是,而對皇室禮請及供養的事實,並沒有實質的改變。《曆代法寶記》說:長壽元年二月二十日,「[A73]勅使天冠郎中張昌期,往韶州[A74]漕溪,請能禪師,能禪師託病不去」[A75]。到萬歲通天元年,「再請能禪師」,能禪師還是不去,所以請袈裟入內道場供養(請袈裟是虛偽不實的)。「則天至景龍元年十一月,又使內侍將軍薛簡,至曹溪能禪師所。……將磨衲袈裟一頒,及絹五百匹,充乳藥供養」(大正五一.一八四上——中)。長壽元年(六九三),萬歲通天二年(六九七),神秀等還沒有入京,就先請慧能,似乎不可能。何況還雜有迎請袈娑的虛偽傳說!而景龍元年(七〇七),則天又早已去世了。《別傳》以為:神龍元年正月十五日,高宗大帝詔[A76]敕,「遣中使薛簡迎請」(續一四六.四八五[A77](卍新續八六.五一下))。神龍元年(七〇五)正月,則天讓位,二月復國號為唐,這決不是高宗大帝時代的事。依王維〈能禪師碑〉,可見當時所傳,則天與中宗——孝和皇帝,都有徵召的傳說。這可能就是《曆代法寶記》,長壽元年及景龍元年,再度徵召六祖的意思。年月的傳說紛亂,難以定論。《別傳》所傳的迎請詔,慧能辭疾表,[A78]敕賜磨衲袈裟等文字,都有過潤飾的痕[A79]跡。然傳說中的事實,王維碑明白說到,是不能看作虛構的。依碑文及《曆代法寶記》說:極可能為:則天晚年(長安年間),曾徵召慧能。到中宗景龍元年十一月,派薛簡再請。《別傳》所傳神龍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九月改元景龍元年),詔修寶林寺等,似屬同一時間的事。
《別傳》有一獨自的傳說:神龍三年十一月十八日,[A80]敕韶州百姓修中興寺,賜額為「法泉寺」。慧能新州的故宅,建為國恩寺(續一四六.四八六[A81](卍新續八六.六三二中))。〈唐大和上東征傳〉說:「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則天為慧能禪師造寺也」(大正五一.九九一下)。鑒真和上在天寶九年(七五〇),經過韶州,證實了法泉寺與唐室有關。則天崇信佛道,中宗、睿宗,都仰體母后的德意,而信佛護法。賜額「法泉寺」,即使則天已經去世,而民間傳為則天所造,也還是合於情理的。總之,皇室的禮請慧能,[A82]敕建寺院,致送供養,都是事實;而傳說的年月紛亂,是很難決定的。
第五節 入滅前後
末後的教誡
傳為慧能所說的,除大梵寺說法,弟子的問答機緣外,都是晚年的末後說法。依《壇經》所傳,有三部分:一、為「十弟子」說,如(大正四八.三四三中)說:
「吾教汝說法,不失本宗。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說一切法,莫離於性相。若有人問法,出語盡雙,皆取法對,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
這是指示為人說法的方便。三科法門,即陰、界、入。在界法門中,說明「自性含萬法」——十八界;自性起十八邪,起十八正,與「性起」說相通。三十六對,分外境無情的五對,語言法相的十二對,自性起用的十九對,這是經中所沒有的分類法。這三大類,大概是依器界,有情(如凡聖、僧俗、老小等),法,即影取三世間而立的。「三十六對法,解用通一切經」。一切不離文字,也就是一切無非相依相因的對待法。所以「出語盡雙」,「出外於相離相,入內於空離空」,「出沒即離兩邊」,而能「不失本宗」。三科,及三十六對中的「有為無為」,「有色無色」,「有相無相」,「有漏無漏」,與阿毘達磨的自相(三科),共相(對法)有關。這是以當時論師的法相為對象,擴大分類而引歸自宗的。禪師們好簡成性,三科三十六對,大概也嫌他名數紛繁,這所以一向少人注意!
二、先天二年(七一三)七月八日(那時實還是延和元年,到八月才改為先天的),慧能與大眾話別。大眾都涕淚悲泣,慧能為大眾說〈真假動靜偈〉,直指離假即真,「動上有不動」。「眾僧既聞,識大師意,更不敢諍,依法修行,一時禮拜,即知大師不久住世」。「告別」,到這已圓滿了。
在告別而大眾悲泣中,有一段話(大正四八.三四三下)說:
「唯有神會,不動亦不悲泣。六祖言:神會小僧,却得善不善等,毀譽不動,餘者不得,數年山中更修何道」?
慧能對大眾而獨讚神會,應該是荷澤門下「壇經傳宗」時所附益。
接著,上座法海[A83]啟問:「大師去後,衣法當付何人」?在本章論「傳法」時,說到法海對於「付法」,是「當理與法」的;是「十弟子」分頭並弘的。「吾滅度後,汝各為一方頭」,這就是付囑,而現在再問「衣法當付何人」,顯然是前後矛盾!在這一問答中,說到付法(大正四八.三四四上)是:
「法即付了,汝不須問。吾滅後二十餘年,邪法繚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立宗旨,即是我正法」。
這明顯是暗示神會,於開元二十年(七三二)頃,在滑臺大雲寺,召開定南宗宗旨大會的事。《神會語錄》作「我滅度後四十年外」。《壇經》大乘寺本,作「有南陽人出來……即是吾法弘於河洛,此教大行」,更明顯的暗示神會在洛陽提倡南宗,這分明是荷澤門下所附益的。
說到傳衣,《壇經》(大正四八.三四四上)說:
「衣不合傳。汝不信,吾與誦先代五祖傳衣付法頌。若據第一祖達摩頌意,即不合傳衣。聽吾與汝頌,頌曰:第一祖達摩和尚頌曰:吾來大唐國,傳法救迷情。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
燉煌本歷敘六代祖師付法頌;末了,還有能大師的二頌。《壇經》的別本,缺二、三、四、五祖頌,及末了的能大師二頌。這更近於《壇經》古意,燉煌本的增廣,連文字也重複不順。《壇經》原意,可能僅有達摩頌,是用來證明「衣不合傳」的。其他,是神會門下,為了「壇經傳宗」而附入的。達摩頌說:「吾來大唐國」,這分明是唐人所作(後來有人發見了問題,才改為「吾本來茲土」)。「五葉」,就是五世。神會在洛陽,請「太尉房琯,作六葉圖序」(《宋僧傳.[A84]慧[A85]能傳》)。李邕作〈大照禪師塔銘〉說:「今七葉矣」(《全唐文》卷二八〇)。大家還要一葉一葉的傳下去。本頌只說「五葉」,相信是曹溪門下,「分頭並弘」者所作。到了弘忍,佛道隆盛,從此「百實皆成」,不用再一代一人的傳承了。這一頌,被解說為:從初祖傳二祖,一直到五祖傳六祖——五傳而「衣不合傳」的明證。這是《壇經》引達摩頌的原意,而荷澤門下,引申為付法傳衣偈,增為六代付法頌,以證明「傳宗」的可信。到慧能而「衣不合傳」,《壇經》原意為佛道隆盛,分頭弘化,(衣只一件,所以)不用再傳衣了。而荷澤及門下的意思,卻並不如此。神會《南宗定是非論》(《神會集》二九三)說:
「因此袈裟,南北僧俗極甚紛紜,常有刀棒相向」。
賈餗撰〈楊州華林寺大悲(靈坦)禪師碑銘並序〉(《全唐文》卷七三一)說:
「及曹溪將老,神會曰:衣所以傳信也,信苟在,衣何有焉!他日請秘於師之塔廟,以熄心競。傳衣繇是遂絕」。
圭峯《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續一四.二七七[A86](卍新續九.五三二中))說:
「緣達摩懸記,六代後命如懸絲,遂不將法衣出山」。
荷澤與荷澤門下,都以避免諍執,為不傳衣的理由,這是與《壇經》的舊傳不合的。荷澤下與《壇經》的舊傳不合,可見「傳衣」的傳說,是曹溪門下的舊說,而不是神會個人偽造的。
三、慧能是八月三日入滅的。那天食後,慧能又與大眾話別。法海問起:「此頓教法傳受,從上已來,至今幾代」?這才有七佛來四十世的敘述。這是繼六代傳法偈的意趣而擴展的。這一祖統說,是荷澤門下所立(荷澤神會還只說東西十三代),與六代傳法偈相結合,為「壇經傳宗」的重要部分。
法海又[A87]啟請大師,留什麼法令後代人見性?慧能更說「見真佛解脫頌」——「自性真佛解脫頌」。然後要門人,「莫作世情哭泣,而受人弔問,錢帛,著孝衣」,這都符合律制。最後的教誡(大正四八.三四五上)是:
「如吾在日一種,一時端坐。但無動無靜,無生無滅,無去無來,無是無非,無住(無往),但能(原作「然」)寂靜,即是大道」。
入滅
先天二年(七一三)八月三日,夜三更,慧能「奄然遷化」了。「端身不散,如入禪定」。這幾天,曹溪有「異香氤氳,山崩地動,林木變白,日月無光,風雲失色」等異徵。王維〈能禪師碑〉,《神會語錄》,《曆代法寶記》,《曹溪別傳》,都傳說相近。
早在先天元年(其實是延和元年),慧能命人「於新州國恩寺造塔」。傳說中的禪者,因襲性極[A88]強。道信將入滅,命弟子弘忍造塔,是道宣《續僧傳》所說。《傳法寶紀》(弟子沒有名字),《曆代法寶記》(「弟子元一」),都有命弟子造塔的記錄。到弘忍,也命弟子玄賾等起塔(見《楞伽師資記》,《曆代法寶記》)。到慧能,也在故鄉——新州的(龍山)國恩寺建塔,如《曆代法寶記》(大正五一.一八二下)說:
「至景雲二年,命弟子立楷,令新州龍山造塔。至先天元年,問塔成否?答:成。其年九月,從曹溪僧立楷、智海等問和尚:已後誰人得法承後,傳信袈裟」?
此說與《神會語錄》大同。惟《語錄》為玄楷;而造塔為「立楷智本」二人。這一段,與燉煌本《壇經》相同,惟年月參差(這就是傳說不同)。弘忍造塔,沒有半個月就完成了,後來就全身不散的葬在塔中,塔只是塔龕,不可擬想為大塔。智海等問和尚,與法海問相同,可見傳說中的智海與法海,實為一人。
慧能在新州造塔,據《別傳》,慧能於延和元年(七一二)歸新州國恩寺。到先天二年八月入滅,約有一年時間,慧能住在國恩寺,是在新州國恩寺入滅的。入滅後,新州國恩寺,與韶州法泉寺(寶林寺),曾有一番辯論。結果,慧能的遺體,從新州迎回曹溪安葬,那是十一月十三日。慧能的塔院,由弟子令滔管理;從上傳來的袈裟,也留在塔院供養。塔院,並非本寺,而是附屬於本寺的別院。
弟子的到處弘化
慧能卒後一百零年,柳宗元撰〈賜謚大鑒禪師碑銘〉就說:「凡言禪皆本曹溪」。曹溪禪的發達,成就,晚唐以來,一般都重於洪州、石頭。洪州、石頭,誠為晚唐來的禪宗主流,但曹溪禪風的發展,到籠蓋教界,決不只是洪州、石頭門下的功績。近人胡適之,從燉煌出土的有關神會的遺著,而說「凡言禪皆本曹溪,其實是皆本於荷澤」(《神會集》九〇)。又有對於南宗的發展,特重「江南般若系統」,偏重於江東佛教的影響。這些片面的,過分的偏重,都是不能正確了解曹溪禪開展之全貌的。從曹溪門下的各方面開展去看,大體可分「嶺南」,「江南」,「中原」——三區,試從此略窺曹溪禪開展的一斑。
一、「嶺南」:慧能弟子的分頭開展,大體上都向故鄉(廣義的)去的。慧能在廣韶行化四十餘年,在慧能入滅後,嶺南方面的弟子,多數留在廣韶——嶺南區域,這是當然的事實。佛教的史傳,對邊區一向是疏略不備。嶺南方面弟子的漠漠無聞,決不是從此衰落不堪。確認嶺南方面弟子的繼續發展,在《壇經》與禪宗史的研究中,為一必要的前提。
慧能在日,韶州學眾,經常有千餘人。晚年受皇室的尊敬,[A89]敕修寺院。肅宗時,又迎請傳法袈裟到宮內供養。這對於慧能遊化區的佛教,是莫大的鼓舞。元和十年(八一五),憲宗賜六祖謚為「大鑒禪師」。柳宗元〈賜謚大鑒禪師碑〉(大正四八.三六三中)說:
「元和十年十月十三日下,尚書祠部符到都府,公命部吏洎州司功掾,告于其祠。幡蓋鐘鼓,增山盈谷;萬人咸會,若聞鬼神。其時學者千有餘人,莫不欣勇奮厲,如師復生」。
到那時,曹溪山還是千百眾的道場。嶺南方面,應不乏傑出的師僧,不能因傳記疏略不備而漠視,或否認其真實存在的。
《壇經》的「十弟子」,只是晚年隨侍在側的,而且是曹溪法泉寺的弟子。依《傳燈錄》(卷五),志誠,法達,智常,神會,志徹,都是外來的。惟「韶州法海」,「廣州志道」,是嶺南人,一直在廣韶一帶行化。此外,「曹谿令韜」,即守護衣塔的行滔。「廣州吳頭陀」,「羅浮山定真」,「廣州清苑法真」(或疑為十弟子中的法珍),都是十弟子以外的。《壇經》的原始部分,是法海(或作智海)所記所集,為手寫祕本而展轉傳授。其傳承,燉煌本為:法海——(同學)道漈——(門人)悟真。「悟真在嶺南曹溪山法興(「興」,疑為「泉」字草書的誤寫)寺,見今傳受此法」。惠昕本作:法海——志道——彼岸——悟真——圓會。《壇經》是曹溪山僧傳出來的。原始部分,經一番補充而成「南方宗旨」。傳入中原,流到荷澤門下,演變為「壇經傳宗」。《壇經》的記錄傳出,為慧能門下,曹溪山僧對禪宗的重要貢獻!
景慕慧能,稱之為「生佛」、「肉身菩薩」,所說為《壇經》的,正是嶺南的僧俗。從充滿信仰的熱忱中,傳說出慧能(及身後)的事[A90]跡。關於出家,受戒的,是廣州法性寺所傳。慧能與曹溪的關係,在曹溪的修建,受皇室尊敬供養,[A91]敕建寺院,迎請袈裟,這都是曹溪的光榮,而經常傳於人口的。這些,流入大江南北,為荷澤門下所接受的,如〈瘞髮塔記〉,〈略敘〉,《曹溪大師別傳》。這些傳說,稍後為江南——洪州門下所承受而改編的,是《寶林傳》。《寶林傳》敘述從佛,一代一代的二十八祖,又傳到東土六祖——曹溪寶林寺慧能。這些傳說,部分過於傳說性,不免沖淡了史實性。然而傳說,對宗教來說,正是感召人心,宗教活力的源泉之一。淵源於慧能舊日遊化區的傳說,從禪宗的發展來說,影響力的巨大,是難以想像的!
二、「中原」:這是以當時的政教中心——京、洛為中心,而向南北延[A92]伸。在禪宗的開展中,東山下的法如在嵩山,神秀在當陽開法,引起則天的徵召。以神秀為首的弘忍弟子,紛紛入京洛,而京洛成為北宗的化區。禪者,誠然是帝闕不異山林,然在一般來說,弘化京洛,不免與政治的關係密切,而多少沾有貴族的氣息。曹溪禪本富於平民的,勞動者的特色,但在發展中,京洛的中原,也還是教化的重點之一。神會在南陽時代,就開始了定慧不二——頓禪的闡揚。開元二十年(七三二),在滑臺召開論定宗旨的大會。天寶四年(七四五),神會入東京洛陽。神會採取了敵前挺進的姿態,抨擊北宗,不免引起了北宗的反擊。以《壇經》一再告誡的「無諍」的曹溪禪風來說,神會的敵對態度,是不足取的。然而頓禪在京洛的迅速生根而發揚起來,不能不說是神會的勳績!胡適整理了這方面的資料,使當時南北相抗的局面,明確的顯示出來。然如以為曹溪禪在中原的流行,開始於神會,一切功德歸於神會,那就未必然了!
司空山本淨,天寶三年(七四四)十二月,應召入京,為慧能門下第一人。本淨入京,比神會到洛陽,還早一年呢!在神會受皇室尊敬時節,傳說為慧能的另一弟子南陽慧忠,又於上元二年(七六一),應肅宗的禮請而入西京(長安)。此外,在北方弘禪而與神會同時的,如《曆代法寶記》(大正五一.一八六上)說:
「天寶年間,忽聞范陽到次山有明和上,東京有神會和上,太原有自在和上,並是第六祖師弟子,說頓教法」。
無住於天寶八年(七四九)出家受戒。聽說六祖的三位弟子,弘頓教法,還是出家以前,七四六——七年間的事。當時,今河北省的范陽,山西省的太原(《傳燈錄》作「并州自在」[A93]),都有曹溪弟子弘開頓教的蹤[A94]跡。更早些,慧能弟子淨藏(《傳燈錄》作「嵩山尋」,尋為藏字的誤寫),於慧能入滅(七一三)後,就來嵩山的會善寺,天寶五年(七四六)去世,如〈嵩山(會善寺)故大德淨藏禪師身塔銘〉(《全唐文》卷九九七)所說。而慧能弟子曉了,也在匾擔山弘闡曹溪禪,如北宗弟子忽雷澄,作〈曉了禪師塔銘〉(《全唐文》卷九一三)說:
「師住匾擔山,法號曉了,六祖之嫡嗣也。師得無心之心,了無相之相。……師自得無無之無,不無於無也。吾今以有有之有,不有於有也。……師住世兮曹溪明,師寂滅兮法舟傾。師譚無說兮寰宇盈,師示迷途兮了義乘。匾擔山色垂茲色,空谷猶留曉了名」。
忽雷澄以為:曉了「得無心之心,了無相之相」。曉了是「得無無之無,不無於無」,而自己是「以有有之有,不有於有」。雖意味為實質相同,而明顯的表達了曹溪禪與北宗的區別。曉了傳曹溪禪入中原,時間不詳,約與神會同時。
三、「江南」:泛指五嶺以北,長江以南一帶。江西、湖南為中心,是慧能弟子中,南嶽、青原的主要化區。還有現今的福建、浙江,及安徽、江蘇的南部。對禪宗的發展來說,這是最主要的一區。今有傳記可考的,弟子青原行思(七四〇去世),得法後,就回本州,住青原山的靜居寺。弟子有石頭希遷(七〇〇——七九〇),大大的在湖南發揚起來。又弟子南嶽懷讓,景雲二年(七一一),離慧能到南嶽去,天寶三年(七四四)去世。傳有入室的弟子六人,其中,道峻住楊州大明寺,神照在潮州,而道一(七〇九——七八八)晚住江西的洪州(今南昌縣)。道一與希遷的弘揚,人才濟濟,曹溪禪達到非常隆盛的境地,不是神會門下所可及了!
慧能弟子而在東南的,是永嘉玄覺,婺州玄策,還有事[A95]跡不明的「會稽秦望山善現禪師」,「義興(今江蘇武進縣)孫菩薩」。永嘉,即今浙江的永嘉縣。天臺學盛行於浙東,玄覺(如《永嘉集》)也受到天臺的影響,傳說與天臺左溪玄朗為同門。《永嘉集》(第九)有玄朗「招覺山居」的書。玄覺的覆友人書,並不同意玄朗的見地。《傳燈錄》說玄覺得左溪玄朗的激發,才往韶州參慧能,不如《祖堂集》(及《宋僧傳》)所傳,得玄策的激發,而同往曹溪為妥。玄覺的參訪曹溪,留下「一宿覺」的禪門佳話。玄覺回來,住永嘉開元寺,於先天二年(七一三)就去世了。對東南的佛教,投下了重大的影響。李邕(六七八——七四七)為玄覺撰碑。婺州玄策,或作智策,神策,大策(策,或寫作榮),與玄覺為友。〈湖州佛川寺故大師塔銘并序〉,稱之為「方巖策公」。玄策晚年,「却歸金華(即婺州),大開法席」。玄策的弟子佛川慧明(六九七——七八〇),就在湖州(浙西),被稱譽為「南宗傳教菩薩」。玄覺與玄策,都在浙東,天臺宗的化區。而六朝故都——金陵為中心的,一向盛行三論宗的地區,在曹溪頓禪(及北宗禪)的光輝下,激發而牛頭禪大盛起來。
南北對抗中的插曲
曹溪與玉泉的禪風,為一事實的南北對立。引發對立而明朗化的,神會是重要的一人。在南北對立中,神會傳說了有關慧能,而實為貶抑北宗的三事——盜首,磨碑,盜衣。如《南宗定是非論》(《神會集》二八九)說:
「開(元)二年中三月內,使荊州刺客張行昌詐作僧,取能和上頭,大師靈質,被害三刀」。
「盛續碑銘,經磨兩遍。又使門徒武平一等,磨却韶州大德碑銘,別造文報,鐫向能禪師碑。(別)立秀禪師為第六代,╳╳╳╳及傳袈裟所由」。
開元二年(七一四),為慧能滅後第二年。刺客張行昌,詐作僧人,想取能和尚頭;在靈質(遺體)上砍了三刀。這一傳說,《別傳》預言「五六年後」,有人要取大師首(《傳燈錄》也這樣說)。而事實的發生,《傳燈錄》作「開元十年」,《宋僧傳》作「開元十一年」,《別傳》作「開元二十七年」。原始的傳說,應在「開元初年」。刺客張行昌,《別傳》等作張淨滿。不說北宗所使,而是新羅僧的指使。張行昌在大師的靈質上砍了三刀;《傳燈錄》等也說「見師頸有傷」,這是一項事出有因的傳說。《傳燈錄》卷五(大正五一.二三六下)說:
「門人憶念取首之記,遂先以鐵葉、漆布,固護師頸」。
以鐵葉(或說「鐵環」)固護師頸,是《別傳》,《宋僧傳》所同說的。原來,凡身死而色身不散的,一切都維持原狀,惟項上筋斷,不能維繫頭部的重量,所以頭必下垂,或有折斷的可能,不論漆或裝金,必先以布纏頸漆固,頭才能正直如平常一樣。六祖的頸項,以鐵葉(一般用漆布就夠了)漆布纏固,可能初有脫落可能。這是事實;或者不明鐵葉漆布護頸的原因,而有有人盜頭的傳說。在南北對抗中,容易被傳說為北宗所使了。
《傳燈錄》有張淨滿盜首事件,而在「志徹」問答中,又說刺客張行昌,在慧能生前,為北宗所使來行刺。「行昌揮刃者三,都無所損」。一事而化為二事,刀砍不傷,傳說得更離奇了!傳說就是這樣的。
《壇經》燉煌本但說:「韶州刺史韋據立碑,至今供養」。神會及其門下,才有磨改碑文的傳說,如《神會語錄》說:
「至開元七年,被人磨改,別造文報鐫,略除六代師資授受,及傳袈裟所由。其碑今在曹溪」。
《神會語錄》(及《曆代法寶記》)所說,可補《南宗定是非論》的缺文。《語錄》只說被人磨改,將六代師資傳授,及傳袈裟事除去。雖說「別造文報鐫」,而碑還是韋據碑。仍在曹溪,與《壇經》說相合。這是神會的原始說,指北宗磨改碑文,而說得空泛。但晚年改定的《南宗定是非論》,卻不同。圭峯《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續一四.二七七[A96](卍新續九.五三二下))說:
「傳授碑文,兩遇磨換。據碑文中所敘,荷澤親承付囑」。
《南宗定是非論》的「盛續碑文」,依圭峯說,「盛續」應為「傳授」二字的訛寫。依《神會語錄》,只說被磨改,被略除六代相承及傳衣,而《南宗定是非論》,在「經磨兩遍」以外,又說武平一磨碑。不但除去六代相承,而別立神秀為第六代。圭峯進一步說:原碑還說到「荷澤親承付囑」。磨碑的傳說,應是韋據所立碑文,沒有說到「付法傳衣」,為了避免北宗的反詰,而有北宗人磨碑別鐫的話。荷澤的原始說,還簡單,到晚年門下的傳說,更具體的說是武平一磨改,但更顯得不可信了。
還有盜衣的傳說,如《南宗定是非論》說:景龍三年(七〇九),普寂禪師的同學,西京清禪寺廣濟,到韶州來。夜半進六祖房,想偷傳法袈裟,被慧能喝了出去。大家追問,怕有所損害,含糊了事(《神會集》二九二)。《圓覺經大疏鈔》,也說「法信衣服,數被潛謀」,那又不止一次了。慧能生前,有關偷取傳法袈裟的事,《壇經》沒有說,《神會語錄》也沒有說,這是荷澤門下的傳說。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40 冊 No. 38 中國禪宗史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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