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之興起與東方印度[A1]
一 東方與西方
印度文明的開拓者,屬於西方移入的阿利安人。印度的每一區域,都曾滲雜了阿利安人的血統;每一思想,都曾受過阿利安傳統文化的熏陶。所以說到印度文化,即無異是廣義的阿利安文化。西元前六世紀前後,阿利安文化在他的擴展過程中,曾遭遇到有力的反抗;東方的非婆羅門主義,如佛教、耆那教等,都脫離傳統的婆羅門教,建立他獨自的文化體系。此東方新宗教的勃興,自有複雜的時地因緣;而非阿利安人(與不純粹的阿利安人)承受西來的文化熏陶,喚醒自覺自尊的精神,要求宗教的種族的思想的平等與自由,實為此一時代的文化特徵。印度文化而影響中國最深切的,即屬於此。
「印度的東方」,本為一不確定的名詞。依《正法念處經》(卷六七以下)的四分法,印度東方即指東經八十度以東,北回歸線以北的地方。依一般的五分法,東印度僅有今阿薩密、孟加拉、奧里薩地方。本文,依釋迦時代東方人的看法。印度文明的重心,在恆河流域。恆河發源於雪山的南麓,東南向流到鉢邏耶伽,與閻浮那河合流。此二河的上流,即西方阿利安人創開的婆羅門教大成的地方。從此一直向東流,到瞻波以東,又斜向東南流,會合了從西藏來的布拉馬普得拉河,構成世界上最大的三角洲,流入孟加拉灣。此二河合流,即今孟加拉地方。依佛教的傳說,實為東方非阿利安文化的孕育地。恆河中流的波羅奈,即現在的貝捺勒斯,可作為東西的交界處。
二 婆羅門眼中的東方
「婆羅門乎!勿去東方!免與婆羅門之尊嚴有損!」拘羅地方的婆羅門,曾在他們的典籍中,有過這樣的告誡。因為在西方婆羅門國(即拘羅)的婆羅門看來,東方雖有阿利安人,但已失去血統上的純粹,即曾與東方的土著相混合。如摩竭陀人、毘提訶人、毘舍離人,都不能算是純正的阿利安人。波羅奈以東的民族,含有大量非阿利安的血統。因此,宗教、社會、語言等,都顯出非婆羅門文明的傾向。東方的民族,無論是阿利安、非阿利安,都沒有能像西方阿利安人那樣的尊敬婆羅門。如婆羅門進入東方,必不能維持他無上的尊嚴;最好還是不去。不過,東方情調的印度文明,正在繼長增高,婆羅門也不得不起而追求了。
婆羅門教的三大教綱,即是「吠陀天啟」、「婆羅門至上」、「祭祀萬能」。印度的東方人,對於吠陀,已缺乏堅強的信念。婆羅門教,以為吠陀是天(神)啟的,由古代聖者傳述下來。吠陀的語法,即是神的語法,即是阿利安人所用的語言。宗教與語言的密切結合,加強了宗教的信仰。然因阿利安人的散居各處,每與土著民族混合,語言上到處有很大的差別。當時,東方已不能說純粹的梵語,如不能說R而代以L。摩竭陀及毘舍離一帶的方言,近人考證的意見,以為近於拍拉喀利語;後來又分化為拍拉喀利語與巴利語等。巴利語是佛教所用的語言;拍拉喀利是耆那教所用的。因到處方言的不同,影響了婆羅門教「吠陀天啟」的權威。約在釋迦時代的前後,西方的婆羅門學者,已注意到此,開始語文的整理工作。如《式叉論》的聲調學,《闡陀論》的音律學,《毘伽羅論》的文法學,《尼祿多論》的吠陀難句釋:從西元前五世紀的耶斯卡開始,到前四世紀的波儞尼大成,種下了後來婆羅門教復興的機運。這即是根據吠陀以來的語法而加以整理完成的雅語。當時,因語言的不同,搖動了吠陀的權威。如佛教,因到處流行,雖不禁止西方信徒的使用雅語,但對於各處的方言,一樣的尊重——「聽隨國音讀誦,但不得違失佛意」(《五分律》卷二六)[A2]。釋尊與摩竭陀一帶信徒所使用的語文,在西方系(如舍衛城阿臘脾)的信眾看來,「我諸聖者不閑聲韻,逐句隨文,猶如瀉棗置之異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四)[A3]。然而這並不是佛教的遺憾,反之,對於雅語成癖的人,要加以呵斥。像《闡陀論》音律的混入佛法,還要加以嚴格的禁止(《五分律》卷二六等)。語言為婆羅門教的武器之一,但一到東方,便不能受人的尊重。
關於社會的組織,印度西方,依婆羅門四姓的規定,婆羅門至上,為一最高的特殊階級,他是從梵天口中生的,宗教的權威,支配一切,決定一切。但在東方,四姓的階級,雖也已存在;宗教師婆羅門的地位,卻已被降落,由剎帝利的士族,領導一切。這就是政治與權力第一,宗教與思想,受政治的指導。這一變遷,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階段;同時也因為東方的民族複雜,東方的阿利安人,呼吸到東方的空氣,不大願意接受婆羅門的支配。非阿利安人,也一族一村的在各自為政,且已走向王朝統一的路向。新宗教與新思想,都在東方王朝的愛護下興起,射出反婆羅門教的光芒。就是早一期的《奧義書》,所有梵我不二論、輪迴業感論的教義,也不是婆羅門教傳統學者的產物,而與東方的王朝有關。如《布利哈德奧義書》(六.二)說:「此義(輪迴),直至今日,婆羅門猶未知之,故世界政治之權,歸於剎帝利。」在這樣的社會組織下,婆羅門階級惟有屈服。為了保持尊嚴,只有不到東方去的一策。
婆羅門教主要的儀式,是祭祀。在《夜柔吠陀》中,已有祭祀萬能的傾向;《梵書》的思想更極端。祭祀,主要是犧牲的血祭,這本是漁獵時代的遺制。但在東方,一方面是農業的發達;一方面,愛護生物的思想特別濃厚。所以傳統的血祭,被看作不徹底,看作無意義,甚至看作不道德。「不殺生」已成為《奧義書》的德目之一。後來在東方興起的佛教、耆那教、阿耆毘迦外道,都嚴格的禁止殺生。這重視宗教的實質,輕視儀式,與慈悲思想的發達,直接影響到婆羅門的宗教。離去宗教,負宗教專職的婆羅門,也自然受到冷落。東方摩竭陀一帶的文明,有他的特色,無怪乎正統的婆羅門,把摩竭陀一帶,看作異教的地方。
三 瞻波中心的古印度
恆河下流,東南向流入大海。在恆河西南岸,有瞻波大城,這是古代央伽國的首府。釋尊時代的瞻波,約在現在的 Bhāgalpur 附近。然依《西域記》(卷一〇),佛世瞻波的億耳因緣等,都被寫在伊爛拏鉢伐多國,瞻波還在東面三百里的地方。從此向東看,河流,氣候,物產,都適宜於文明的孕育。東方最先出現的像樣民族,傳說在瞻波,這是早在西方阿利安文化未來以前獨自開展的。印度從來就缺乏明確的歷史,何況是古代?何況是向來被西方阿利安人忽略的東方?然依古代東方人的傳說,還能了解東方的大概。如《[A4]長阿含經.世記經》(卷二二)說:「爾時,先造瞻婆城,次造伽尸婆羅奈城,其次造王舍城。……以此因緣,世間便有城郭、郡邑、王所治名。」[A5](又見《大樓炭經》卷六、《起世經》卷一〇、《起世因本經》卷一〇。)這是佛教所傳的社會發展故事,以為此世界的城郭,瞻婆城最早,後造伽尸的波羅奈城,到最近才造王舍城。在說明世間初有夫婦的結合時,插入這開始建築房屋的傳說。這當然是印度東方民族所知道的世界,是他們的傳說。這一古代的傳說,不但透示了印度東方文化的孕育地,還說明了古代國族興起的前後。從瞻婆而開展的故事,《西域記》(卷一〇)的瞻波國中,也有說到:「在昔劫初,人物伊始,野居穴處,未知宮室。後有天女降迹人中,遊殑伽河(即恆河),濯流自媚,感靈有娠。生四子焉,分贍部洲,各擅區宇,建都築邑,封疆畫界。此(瞻波)則一子之國都,贍部洲諸城之始也。」[A6]天女的傳說,是民族起源故事的假託,以說明王族的尊貴。這一傳說,也說明瞻波是城郭的最初建築者。雖然瞻波是四國的一國,但他是城郭的初建者,又將這一故事敘述於瞻波國中,實可以看作:瞻波文化開啟,引起附近城邦的分立。四國為同母的弟兄,表示四國間血統的同源。此一傳說,直率的以瞻波為世界城郭的初建者,與西方的文化無關。傳說者的意境中,東方國族,實從瞻波一帶而開發自己的文化,這是東方的傳說。《西域記》的著作雖遲,但這一傳說,最遲在阿恕迦王時代(西元前三世紀)以前,已經存在,因為[A7]《長阿含經》(卷五)的《典尊經》已有此記載,而且還更為翔實明白。經中假託梵天王的傳說:「過去久遠時世有王名曰地主,第一太子名曰慈悲。」[A8]慈悲太子的登位為王,得六位大臣的助力不少,因此分封六大臣,總為七國。「分此閻浮提地使作七分,……王所治城村邑郡國,皆悉部分」的,是大典尊焰鬘。這一傳說,與《西域記》大體相同。現在要注意的,是開始分王造城的傳說,尤其是七國七城的偏於東方。雖慈悲王的治地,不知道是七國中的那一國,然依宋施護異譯的《佛說大堅固婆羅門緣起經》所說——「中央境土多人聚處,黎努王(即慈悲 Reṇu 的音譯)居」看來,七國的中央,無疑的是瞻波。現在把七國七城總敘出來,再分別考察他的所在地。七國,如經上說:「檀特伽陵城,阿婆(一作波)布和城,阿槃大天城,鴦伽瞻婆城,數(一作藪)彌薩羅城,西陀路樓城,婆羅伽尸城,盡汝典尊造。」[A9]
檀特(Dantapura)伽陵城(Kaliṅga),施護異譯作「迦陵誐國㮈多布囉城」[A10]。伽陵即羯陵伽,確為古代東方的大國,約擁有今 Mahānadi 河流域,延長到南北。阿恕迦王灌頂九年(西元前二六〇),曾舉兵討伐此國。《西域記》(卷一〇)說羯陵伽在烏荼國(奧里薩地方)西南二千多里。玄奘所見當時的羯陵伽,偏在 Godāvarī 河以東,決非古代羯陵伽大國的全部。《正法念處經》(卷六八)敘述南方諸國的次第,迦陵伽與耽婆婆帝相接。《起世經》等說到古代的王統(參看下節),也總是在怛摩梨多以後,接著說迦陵伽的檀特富羅城。耽婆婆帝《西域記》(卷一〇)作耽摩栗底,即現在的 Tamluk,在 Selai 河與 Hughli 河的合口處。可見古代的迦陵伽,沒有《西域記》所說的那樣深入西南;他的北部,約兼有奧里薩一帶。此國的衰落,《西域記》(卷一〇)說:「羯𩜁伽國,在昔之時,氓俗殷盛……。有五通仙,棲巖養素,人或凌觸,退失神通。以惡呪術,殘害國人,少長無遺,賢愚俱喪。人煙斷絕,多歷年所,頗漸遷居,猶未充實,故今此國人戶尚少。」[A11]此仙人毀國的傳說,《正法念處經》(卷六八)即作「復有一國,名檀荼迦,其土縱廣二十由旬,空曠無人(昔仙人瞋故令國空也)」[A12]。檀荼迦即檀特,《正法念處經》雖把他看作另一國土,但他曾為古代迦陵伽的首都所在地。他的所以毀滅,大抵是遭受地震或火山爆發的厄運。然迦陵伽的沒落,不僅是天災,還有人禍,阿恕迦王的征伐迦陵伽,實造成慘絕人寰的痛事,如《摩崖訓》(十三)說:「征服羯陵伽時,係虜十五萬,殺者十萬,死者倍之。……羯陵伽往有無數人民,殺傷、死亡、係虜,存者百一千一而已。」此古國雖已沒落,然在摩竭陀王朝統一以前,曾有過一期的繁榮。依傳說看來,迦陵伽實為東方民族南遷的一支。
阿波(Assaka)布和城(Potana),與阿槃(Avantī)大天城(Mahīssatī),施護異譯作「摩濕摩迦國褒怛那城,晚帝那國摩呬沙摩城」[A13]。阿波,在佛典中並不是生疏的。十六大國中也有:如《[A14]長阿含經.闍尼沙經》(卷五)作「阿濕波」[A15],宋法賢異譯的《佛說人仙經》作「阿說迦」[A16],又《[A17]中阿含經.持齋經》(卷五五)作「阿攝貝」[A18],宋代異譯的《優陂夷墮舍迦經》作「阿波耶」[A19]。十大王族中也有:如《[A20]長阿含經.世記經》(卷二二)作「阿葉摩」[A21],晉法立等異譯的《大樓炭經》(卷六)作「阿波」[A22],《四分律》(卷三一)作「阿濕卑」[A23]。在這些音譯中,惟《人仙經》的阿說迦,合於巴利語的 Assaka。其他,原文即顯然不同,應是 Assapu 或 Assapuka。P轉為M音,所以作「摩」。阿槃,即阿槃提,十六國中也有,尤為佛教界熟悉的地方。阿濕波與阿槃提,本為兩國,十六國中也如此。他雖是同源異流,但確已分為兩國,分頭發展到彼此不通了。上座系的律師們,把阿濕波與阿槃提看作一處,於是古代阿濕波的地位,被遺忘了,這是不可不辨的。[A24]《雜阿含經》(卷九)二五五經與(卷二〇)五四九經,說到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上座系的廣律,有摩訶迦旃延教化億耳的故事,地點即在阿槃提。巴利《大品》的阿槃提,漢譯的《五分律》(卷二一)作「阿濕波阿雲頭」[A25];《四分律》(卷三九)初作「阿槃提」[A26],下文又作「阿濕婆阿槃提」[A27];《十誦律》(卷二五)作「阿濕摩迦阿槃提」[A28];《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皮革事》(上)作「阿濕婆蘭德迦」[A29]。上座系律典把「阿濕波」與「阿槃提」看作一地,已明白可見。所以律典所說的「阿濕婆阿槃提」等,實在是指摩訶迦旃延所住的阿槃提,與布和城所在地的「阿濕波」國無關。《善見律毘婆沙》(卷二)說:阿恕迦王時,派遣傳教師曇無德到阿波蘭多迦去布教。此阿波蘭多迦,即是律家所傳的阿濕婆蘭德迦(即阿槃提)。羽溪了諦的《西域之佛教》,以為「阿婆蘭多迦,蓋指旁遮普以西,印度西陲之地」。他大概依《大唐西域記》(卷一一)所說,把阿軬荼國看為佛世的阿槃提了。鄧永齡的〈阿輸迦王傳略〉,以為「阿波蘭多迦在孟買北岸」。然詳考律家的本意,阿槃提即阿波蘭多迦,不但不在旁遮普以西,而且還應該遠在孟買的東北。如《僧祇律》(卷一)說:「有城名波羅奈,國名迦尸;時南方阿槃提國。」[A30]波羅奈即現在的貝拿勒斯,阿槃提卻在此地以南。《佛本行集經》(卷三七)說摩訶迦旃延的故鄉時,也說:「閻浮南天竺地,有一國土,名阿槃提。」[A31]《佛本行集經》屬於曇無德部,也就是出於派往阿波蘭多迦布教的曇無德之後。曇無德部與大眾部,都說阿槃提在南方,這實在是值得尊重的。阿槃提在南方的那裡?《佛本行集經》(卷六)曾說:「彼摩波槃提國(十六國之一),有優闍耶那城。」[A32]此摩波槃提,即是阿槃提,因為《佛本行集經》(卷三七)起初說摩訶迦旃延是阿槃提人。又說:「時(迦旃延家鄉的)南方有一城,名優禪耶尼。去城不遠,有頻陀山。」[A33]綜合這兩節文,知道阿槃提就是摩波槃提,是國名。優闍耶那即優禪耶尼,是阿槃提的王都,地點在頻陀山以北。優闍耶那,或譯作優禪尼,優善那。蓮華色比丘尼的故鄉,也是在那邊。他與迦旃延同樣的從那邊先到波羅奈,再到王舍城。《增一阿含經.五王品》(卷二五),說五王共論五欲的勝劣,其中有優陀延王。〈聽法品〉(卷二八)也說到五王,有「南海之主名優陀延」[A34],優陀延王,就是南方優禪尼城的王。《大唐西域記》(卷一一)中,南印度有鄔闍衍那國,這是以都城為國名,即是阿槃提鄔闍衍[A35]那城,即現在的 Ujjenī。這就是釋迦時代的阿槃提與優闍耶尼城了。從方位看,他在頻陀山北麓,在南印度,在波羅奈的西南。從地理看,鄔闍延那的「土宜風俗同蘇剌侘國」[A36](即現在的蘇拉特),而蘇剌侘國的「地土鹹鹵」[A37],與律典中阿槃提的「多有沙石棘刺」[A38],也完全相合。律家所說的阿波蘭多迦,即阿槃提,起初確是指此地而說的。等到佛法盛行到西北方,才誤以西印邊陲的阿軬荼為阿槃提,以為就是迦旃延教化億耳的地方。然這還是釋尊時代的阿槃提;七國七城的阿槃提,應該以大天城為首府。《西域記》(卷一一)說:鄔闍衍那國東北千餘里,有摩醯濕伐羅補羅。摩醯濕伐,義譯大自在(天),恰好是大天的對譯。古代阿槃提的重心,應即是此地(古代的大國,《西域記》每分為數國,如央伽即是一例),約在今中央印度的東部。阿槃提族,是沿恆河南岸,頻陀耶山北麓而西進的一支。
上座系的律者,雖把阿濕波看作阿槃提,但阿濕波的所在地,應在阿槃提以外,另行求索。道宣《釋迦譜》說:阿濕波的意義是「馬」,馬國與馬邑,確也是經中所說過的。《[A39]中阿含經.馬邑經》(卷四八)說:「佛遊鴦騎國,與大比丘眾俱,往至馬邑。」[A40]馬邑,巴利語作 Assapura 即 assa(馬)與 pura(城)的結合語,也即是阿濕波。鴦騎,即鴦伽或央伽,為恆河下流的大國,瞻波城是他的首府,所以《典尊經》說「鴦伽瞻婆城」[A41]。如《西域記》(卷一〇)的伊爛拏鉢伐羅,瞻波,羯朱嗢祇羅等國,釋尊的時代,都泛稱「央伽人間」。阿濕波(馬邑)在釋尊的時代,也是屬於央伽的。但在古代東方七國的時代,與央伽分立。據此,可推知阿濕波在恆河下流的地方了。阿濕波在東方,經中還有可以引證的。《正法念處經》(卷六七)說到東方的諸國中,除鴦伽等以外,有「安輸摩」[A42],安輸摩即阿濕波(阿葉摩)的異譯。此外,《[A43]長阿含經.大會經》(卷一二)中說:「毘波蜜神,住在馬國,將五百鬼,皆有神足。」[A44]這住在馬國的毘波蜜神,巴利語作 Vessamitta,對音應作毘沙密多。《[A45]增一阿含經.高幢品(二)》(卷一四),有釋尊降伏「毘沙」[A46]惡鬼的故事。佛把毘沙惡鬼降伏了,反成為佛教的護法神。此毘沙,應即是馬國的毘波(沙)蜜神。《增一阿含經》說毘沙鬼在拔祇國中,似乎與馬國不同。然拔祇族為恆河以北,雪山以南的主要民族(下詳),他向東伸展,確與央伽相接。此古代獨立的阿濕波國,佛世屬於央伽,或也曾屬於拔祇。他在恆河下流的東北(在河南,即不能與拔祇相關),是可以斷言的。向恆河下流的北方看,今有阿薩密(Assam),與阿濕波(阿葉摩)的原音全合,東方的古國,這是其中重要的一國。
鴦伽瞻婆城,上面已有說到。施護譯作「摩伽陀國瞻波大城」[A47]。釋尊的時代,鴦伽屬於摩竭陀,所以說摩伽瞻波城。但此東方古代的七國,遠在摩竭陀興起以前;宋施護的譯本,是後人妄改的,不可信。
「數彌薩羅城,西陀路樓城」[A48],施護譯作「蘇尾囉國勞嚕迦城,彌體羅國尾提呬城」[A49],彼此略有出入。依經中常見的國名地名來說,宋譯較為妥當。蘇尾囉即數彌;十六大國中也有,異譯作「蘇摩」[A50]、「速摩」[A51]。此蘇尾囉,即梵語須彌山(Sumeru)的音譯,古人也有譯為蘇彌羅的,即現在的喜馬拉耶山(此山,理想化為須彌山,為世界的中心;實際的即譯為雪山)。然此中所說的數彌,不指山而指山國的部族。阿恕迦王派遣的傳教師中,有末示摩等到雪山邊地(蘇彌羅是梵語,巴利語作 Himavanta),即是此國。此國即今尼泊爾(應在尼泊爾東南境),已成學界的定論。又如《長阿含經》(卷一五)的《種德經》、《究羅檀頭經》,所說六族信佛的記述中,也有此族。六族是:「釋種、拘利、冥寧、跋祇、末羅、酥摩」[A52]。此信佛的六族,並在恆河以北,沿雪山一帶。而且六族的敘述,也還是從西而東的。酥摩族即蘇彌國族,在十六國等敘述中,總是敘在末羅以後。末羅,即拘尸那城的民族,地近雪山,維遜(Wilson)以為在現在 Gorakhpur 河東三十五英里處。蘇摩國族更在其東,這很可以明白他的地位了。此雪山邊地國族的大城勞嚕迦,未詳。但此外另有一修摩,《藥叉名錄輿地考》說:「考十童子讚卷六,恆河口著名的海港耽摩栗底,即在修摩境內。」這修摩是三摩呾吒的簡稱,與雪山國族的蘇摩,決不可相混。《雜阿含經》(卷三〇)八六〇經也曾說到:「從殃伽至修摩,從修摩至分陀羅。」[A53]分陀羅在今孟加拉與奧里薩的邊界。分陀羅與殃伽之間的修摩,應該也是三摩呾吒。至於彌體羅國(即薩羅),十六國中譯作密𡁠沙,實即有名的彌絺羅,異譯作寐洟羅、彌尸羅、彌尸利、彌悉利、寐鬚羅等。依《[A54]中阿含經.梵摩經》(卷四一)所說,彌絺羅是城名,屬於毘提訶國。他的地點,依《西域記》(卷七)所說的大天捺林,可知他在毘舍離西北不到二百里,即今 Tirhut 地方。此一國族,即摩竭陀國的前身,他的領域,可能伸展到恆河以南。宋譯的彌體羅國尾提呬城,似為尾提呬國彌體羅城的誤譯。尾提呬,實即毘提訶(或作韋提希)國,此為古代文化燦爛的古國。經律中常傳說古代大天王的故事,即是毘提訶國,彌絺羅是他的政治中心。八萬四千王的古國,是東方國族中富有政治傳統的國家。解體以後,政治力量縮小到彌絺羅城(印度的政治,每每大王國解體以後,仍能保持他固有的小國,不過轉而屬於另一大王國。限度內的政治自由,仍然存在),所以在十六國中,就稱為彌絺羅國。七國七城為更古的國際局面,我以為這必是毘提訶國的彌絺羅城。
伽尸(Kāsī)婆羅城(Bārāṇasī),宋譯作「波羅奈國迦尸大城」[A55],在恆河中心,即東西的交流點。此七國七城,作一綜合的觀察,即看出他為純東方的。所謂七國分王世界的傳說,實只是早期東方人所知的世界。這一幅國際形勢圖,還在摩竭陀、釋迦、跋耆諸國族興起以前,根本沒有理會阿利安人的西方。自然,在此傳說中,還是帶有西方文明的痕跡,如剎帝利、婆羅門等名詞,但此可能是傳說中間所羼入的。從這瞻婆中心而分王造城的傳說,去理解此東方民族分布的情況。即可以看出古代東方國際的清晰面目。恆河下流為中心的是鴦伽;東北是阿濕波(向東)、蘇摩(北而西向),西南是迦陵伽(沿海岸南下)、阿槃提(沿頻陀耶山北麓西進),沿恆河西進的是迦尸(南)與毘提訶(北)。古代的迦陵伽與阿槃提,上來已證明他沒有後來那樣的深入西方與南方。阿濕波,直到釋尊的時代,還離鴦伽不遠,屬於鴦伽,似也還沒有深入到現在的阿薩密。自西方的威力東來以後,沿恆河的東方國家,受阿利安文化最深;而南系與北系,被逼得更南更北,居住於山林或沙鹵地帶。這一傳說,係東方人所傳說的古代東方,是毫無疑問的。
四 東方王族的興衰
七國七城的傳說,以瞻波為中心,為東方開始城郭時代同時存在的國族。如豎的說明國族的興起,佛典中有十大王統的傳說。這十大族的傳說,要比七國七城遲一點,傳說中已有西方的王族了。此項傳說,本為說明釋迦族的源流,直從古代的東方,說到與西方王族的關涉,至近古釋迦族的西遷而止。他所包含的時代,約始於西元前十八、九世紀,到西元前八、九世紀止。此十大族,在後出的《起世經》、《起世因本經》、《佛本行集經》、《眾許摩訶帝經》,把他敷衍為異常繁長的王統,不但埋沒了十大族的古義,反而使人疑信參半。這東方人古代史的早期傳說,實有值得注意的價值。十大王統的名稱,是:
先略說此十大王族的位置。一、伽㝹遮,二、多羅婆,這都是不大常見的國名族名。《起世經》等與此相當的,有迦那鳩闍[A56]、葛那鳩遮[A57],與多摩梨奢、多摩婆頗梨多、怛摩梨多。因此可以知道,多羅婆就是《西域記》與《法顯傳》所說耽摩栗底,在瞻波東南,為古代出海的海口。伽㝹遮,古譯義為「箭」。雖不能確定他的位置,然《起世經》等都在瞻波(《佛本行集經》作波波,誤)以後說到他;本文又說在多羅婆以前,所以推斷他也在恆河出海處的附近。現在的加爾各答(Calcutta),與迦那鳩遮的音相近,或即是此地的古代民族。三、阿葉摩,即七國中的阿濕波,上面已有詳細的考察。四、持地,依《四分律》等,知道是犍陀羅的義譯。犍陀羅,或譯作乾陀越。在古代,一直到阿恕迦王時代,乾陀羅都包括怛叉翅羅城在內。從開伯爾山隘而進入印度的,即先到此地。區域雖時有差異,大抵沿迦畢爾河東達印度河東岸,即是古代的犍陀羅了。此一王族,即是阿利安人的初來印度,從此而東入五河地方的全境。依一般的意見,約為西元前十五世紀時。五、伽楞伽;六、瞻婆,上面都已說過。七、拘羅婆,指西方阿利安人的拘羅族。拘羅族所住的地方,即經中的拘樓瘦。《[A58]中阿含經.教曇彌經》(卷三〇),說到拘樓瘦的高羅婆王(卷三一);《賴吒和羅經》,有拘樓瘦的拘牢婆王。此高羅婆與拘牢婆,都就是拘羅婆。阿利安人的進入印度,其初就有種種支族。其中,Śakuntulā 的兒子 Bhārata(意為持供獻者)以後,名婆羅達族,負起全阿利安人擴展的領導責任。漸漸南下,移住於恆河與閻浮那河的上游,即今德里一帶,自稱為婆羅達國。《西域記》(卷四)說:薩他泥濕伐羅國[A59]的大城四周,稱為「福地」[A60];此福地,即拘羅。古代婆羅達族中的拘羅族與般荼族,曾在此福地大戰。記載此大戰史的,有《摩訶婆羅達詩篇》。此兩族的戰爭,約在西元前千年。十大王統中的拘羅婆,即指阿利安人到達了拘羅地方。八、般耆羅,十六國中也有,異譯作般荼,般拏等。赤松佑之以此為與拘羅族相爭的般荼。的確,拘羅與般耆羅,在十大族與十六國中,總是連說的。拘羅族的王,稱拘羅婆;般荼羅的王,稱般荼婆。如《方廣大莊嚴經》(卷一)說:「般荼婆王,都在象城。」[A61]象城在今德里東北約五十七英里。此與拘羅族,其初是同出於婆羅達族的,經過十八日的大戰,勝利屬於般耆羅。拘羅地方,為婆羅門教的中國,即是拘羅族領導東進的時代;但不久,又被他的同族般耆羅,取而代之。九、彌私羅,即彌絺羅。在西方的傳說中,彌尸羅與迦尸,一樣的從雅利安族分出而進入恆河中流的。但東方的傳說,卻以此為由東方分流而西進的,這大抵都是事實。西方阿利安人進入恆河中部,東方人也在那裡滋長了。東西文化結合,種族互婚,造成西方式的國家;然非阿利安人的成分,依然存在。所以在西方婆羅門學者看來,彌絺羅人,不能算是純粹的阿利安人。末了,聲摩,異譯作懿師摩、一摩彌、懿摩、欝摩;即釋迦族的祖族。佛典一致的傳說,釋迦族出於褒怛那城的懿摩王族。褒怛那,即七國七城中「阿波布和城」[A62]的布和;異譯作逋多羅、補多落迦等。依七國七城的解說,阿波即阿葉摩。但在此十大王族中,阿葉摩(即阿波)以外別有懿師摩族,實是非常可疑的。依我看,懿師摩即阿葉摩一音之轉:從a而變作i,即成懿師摩、一摩(聲摩的「聲」,即懿師的師);從a而轉作u,即成欝摩。至於巴利語(懿師摩)的原音 Okkāka,當然是「阿說迦」(Assaka)的變音了。後來移入西部的釋迦族,似乎還就是 Assaka 的略去前音。釋迦族的祖族懿師摩,實即古代阿濕波族的復興,音聲微有古今的不同罷了!釋迦族,後面還要說到。
此十大王統的代興,我們不能過受文字的拘束。凡古史的傳說,是應該這樣去理解的。印度王族,就是東方,自然也不止十族。如依文解義,看定為前後相接而代興,把此十族看作古代王族的分化(從東方分出),即不能合於實際。此前後的代興,不過說明某一時代,何處有王族強盛;以前既不妨已有,以後也不妨存在。這如中國夏、商、周、秦的代興一樣。雖然如此,仍不失此王統的前後性。此一傳說,沒有談到南方印度,仍是以東方王族為重的;西方王族的插入,可看作東西各自發展中的異地而同時的存在。如伽㝹遮、多羅婆、阿葉摩,傳說自遠古的王統傳來。到此,東方的部落國家,才有彼此代興的現象。這三族,都在恆河下流的三角洲地帶,從種種方面看,都適宜於初民文化的啟育。這一帶民族,從何而來?還是土著?這可以姑且不管。東方阿葉摩王族興起時,西方的阿利安人,到達乾陀羅。傳說者的意境,東方的王統,實比西方的早。這約在西元前十五世紀時。東方的王族,接著有伽楞伽,瞻波;這民族的漸向西南移,也即是到了有城邑建築的國家了。瞻波中心的七國七城,比較此十大王統,也還是看出一種共同性。接著,西方的阿利安人,已進入拘羅地方,即拘羅婆與般耆羅王統,約西元前千年左右。東方民族更西進到恆河中部,有彌私羅興起,綿延的持續他悠久的王統。留於東方的,恆河東北,有懿師摩王統興起;後來沿雪山西進,即是釋迦族,這約是西元前八世紀以後的事了。東方的西進,西方的東進,發生接觸;古代十大王統的傳說,即止於此。
阿利安人的勢力,伸展到東方,直達恆河的下流;其時代,約在婆羅門教擴張大成的時代,即(從《夜柔吠陀》到《梵書》)西元前千年到八百年左右。東方獨自開展的古文化,接觸西來的勢力而衰落,接受西方式的文物制度;經過的史實,不大明瞭。然依佛典透示的消息,大體是以戰爭開始,結束以和平的合作。東方固有的宗族政治,並沒有全部被取消。這可以舉三點來說:一、化敵為友:如拘娑羅的長壽王,為迦尸的梵摩達王(即婆羅達)所敗,被俘而死。長壽王的兒子長生,以無限的容忍,饒恕他的敵人;梵摩達王被感動,長生恢復了祖國([A63]《中阿含經》卷一七〈長壽王品〉等)。梵摩達王,為西方系的國王。這一傳說,應該有古代史實作底本的。二、種族互婚:如羅摩本是阿利安族崇拜的聖人。《梨俱吠陀》已有他的名字,出於阿瑜陀的日族甘蔗王統。但傳說:央伽國大旱,國王引誘白足羚角仙人進城,才解救了旱災。國王於是乎以王女悉他嫁給他,這便是羅摩的父母。所以,《羅摩衍那》的文學,富有東方的情調。白足羚角的故事,在佛教中傳說得各式各樣的,總與仙人、女人、鹿三者有關,這是東方的故事。阿利安人的傳說(《摩訶婆羅多》與《羅摩衍那》),以為此西方王族的王子,出於仙人與東方王女的血統;這是阿利安人到達東方以後,因種族互婚與思想結合而產生的傳說(羅摩的妻子悉他,傳說是東方毘舍離的王女)。又如《西域記》(卷七)毘舍離國中,說到鹿足女的故事(這也是女人、仙人、鹿)。鹿女生千子,千子被棄而為恆河上流烏耆延王的養子。後來,烏耆延王與千子來攻伐毘舍離,由鹿女出來說明親屬的關係而和解了。這也是西方王子,出於東方血統的故事。三、接受西方法制的指導:傳說輪王威服四洲的故事,諸方小王,接受他的法制。這一國際關係的傳說,本與阿利安文明的擴展有關。以佛教的傳說來看,東方民族,以和平堅忍的精神與西方同化。阿利安人的血統與文化,遍及東方,實為阿利安人的大成功。但東方非阿利安的血統與文化,承受西方的啟發以後,要展開更高的文化,起來與西方一爭上下了。
五 奧義書與東方王朝
約在西元前七〇〇到五〇〇年,印度傳統(阿利安)的宗教,進入《奧義書》時代。《奧義書》的深奧哲理,形式是傳統宗教的發揮;然而尋繹他的思想根柢,實在是凌駕傳統宗教的產物,使印度宗教進入一更高的階段,促成一種新的機運。從區域的文化特性說,這是阿利安文明,在東方環境中洗鍊出來的成果,不能忽略他的東方性。為了說明傳統宗教的變質,關於傳統的宗教,應有簡略的敘述。起初,阿利安人到達五河地方,創開吠陀的宗教文明。古典的宗教讚歌,即使用於祭祀,頌讚天神的偉大與給予人類的恩惠,申說自己的願求。這些,經後代編集而流傳下來的,有《梨俱吠陀》十卷,《娑摩吠陀》二卷。《娑摩吠陀》係蘇摩祭的讚歌,為了實行祭儀的需要,從《梨俱吠陀》中編集出來。新作的讚歌,僅七十五頌而已。《梨俱吠陀》第十卷的創造讚歌,即有關於宇宙人生的哲學的思考。等到進入拘羅地方,阿利安人的勢力大大擴展,傳統的宗教也達於非常的隆盛。祭師階級——婆羅門,成為時代的驕子。當時的宗教,為繁瑣的祭祀儀式、神祕的咒術所籠罩。保守的、神祕的、形式的、功利的宗教抬頭,或者也可說是宗教精神的墮落。《夜柔吠陀》約產生於西元前千年到八〇〇年間。他偏重祭祀儀式,漸有祭祀萬能的傾向,天神幾乎是可以祭祀去操縱的。祭祀時,神祕的咒法也開始引用。繼承此一作風而發展的,祭祀中心的宗教,產生前三吠陀的《梵書》,規定祭祀的儀式,解釋祭儀及祭詞的意義,兼有關於哲學的說明。給予宗教行為以神學的解說,以祭祀為宗教唯一的目的。婆羅門教三大綱(吠陀天啟,婆羅門至上,祭祀萬能),種族的(四姓)嚴格劃分,都確立於此時。咒術為中心的宗教,產生《阿闥婆吠陀》。咒術,為阿利安的事火僧族——阿闥婆央耆羅傳述下來,本為阿利安人流俗的信仰。信賴咒術有非常的能力,可以利用低級的精魅,達到利己或損人的目的。《夜柔吠陀》已開始引用,現在更因宗教精神的墮落(也是文化普及到民間)而特別發達起來。《阿闥婆吠陀》是「關於本尊與行者間的感應」。從他流出的續吠陀——本續(tantra),也是「記述對於本尊諸神咒的六用法,使諸神咒所生的神驗無效等法,以及其他種種儀軌及修法等」(並見莎柯羅《人倫學》第四章第三節)。古代巫術師所掌握的醫卜星相,也屬於此。《阿闥婆吠陀》編集的年代,約與《梵書》的時代相當,在西元前八世紀頃。因此,前三吠陀的《梵書》中,《阿闥婆吠陀》還沒有顯著重要的地位。繁瑣的祭儀,神祕的咒術,使恆河上流的婆羅門教,走向沒落。另一方面,阿利安文明到達恆河下流,開化東方。東方民族在接受西方式的文物制度下,孕育新機運;恆河中流的溫和的宗教革新,發達起來——《奧義書》。
《奧義書》的思想,遠承《梨俱吠陀》的創造讚歌,經《夜柔吠陀》及《梵書》而開展的。這或者與印度的氣候有關,阿利安人自到了恆河流域,苦行與隱遁者,即漸漸的多起來。但還是屬於阿利安人的老年,擺脫人間事(他已盡了人事)去專營宗教的生活。苦行本為身心的鍛鍊,充滿精進、忍耐、嚴肅的精神。隱遁者,不再作形式的祭祀,也不為衣食住而分心;從第一義的立場,直探自我的本真。這種看來消極的宗教,不但哲理的深入,實有非常積極的作用,即對於固有的迷信儀式,能除舊更新。然而此種機運,不能在宗教傳統深固的恆河上流發展;在傳統不深的東方,開始活躍起來。《奧義書》的開展,與東方(恆河中部),及與東方王朝有關。如迦尸的阿闍世王,以「梵」教授吠陀學者跋尼迦(《布利哈德奧義書》二.一)。尤其是韋提訶的耆尼迦王庭的學者,以耶耆尼伐爾克為中心,召開哲理的討論會(《布利哈德奧義書》三.六)。東方《奧義書》的勃興,獲得王家的贊助,王族領導思想界,與婆羅門階級相抗,這是真的。但這不完全是王族與祭師間的政教相爭,是東方與西方的思想紛歧。東方由王族領導思想,使「婆羅門至上」,不能不退處第二,處於受教者的地位。《奧義書》重視真我的智識,祭祀已不成萬能,所以「行祭祀苦行者入天界,於其中輪迴;惟住於梵者能得不死」(《聖德格耶奧義書》二.二三、一)。「吠陀天啟」的教權,也不被尊重,吠陀不過是名目的學問,與真我無關。此等東方國家,在佛典(東方)的傳說中,並淵源於東方。如韋提訶王族,壯年致力政治,衰老即專心宗教,有他悠久的傳統(《中[A64]阿含經》卷一四《大天㮈林經》)。這些國家的王族,即使不是非阿利安,至少也雜有非阿利安的血統。如韋提訶,婆羅門看來,算不得純正的阿利安人。像東方《奧義書》的大學者耶耆尼伐爾克,即為西方的婆羅門學者不滿(見〈古代印度文明耆那教〉一文)。東方興起的《奧義書》,雖沒有揭起反婆羅門教的旗幟;然對於繁瑣的祭儀、神祕的咒術、階級制度等,確乎透露對立的姿態,給以相當的威脅。
《奧義書》的重要建樹,有二:一、真心的梵我論;二、業感的輪迴論。如從思想的淵源上說,這不外吠陀以來思想的發揮。然而他的結論,可能達到傳統宗教的否定。創造讚歌以來,一元傾向的創造神話,經理性化而成為宇宙的本原,為一神祕的大實在。在《奧義書》中,稱之為梵。如顯現為人格的神,即梵天。有情的生命本質,即人們的真體,稱之為我(ātman)。在生死的歷程中,人類雖似乎是迷妄的、虛幻的;然探索到自我的當體,到底與真常本淨的梵是同一的。所以直探宇宙的本體於自我中,見我即見梵,高揭「我即梵也」(《布利哈德奧義書》一.四、一〇)的梵我一體論。直探自我的本真,在以直覺的理智,照破虛妄,冥悟人生的奧祕;所以探索自我的結果,超過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現象,到達真淨常樂的唯心論。即自我的本體,為超經驗的純粹主觀,所以是「不可認識的認識者」。此認識者,一旦脫離世間的一切束縛,即完全的實現自我。此「唯一不二的主觀,即是梵界,即是最高的歸宿,最上的妙樂」(《布利哈德奧義書》四.三、三二)。論到業感輪迴論,生命在無限的相續中,依自己的行為,創造自己未來的身分。從此,人類的運命,不操縱於神而屬於自己。這本是神權的否定,因人類的自覺與自信而創說的人力論。業即人類的行為,所以說「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業,因業而有果」(《布利哈德奧義書》四.四、五)。不過《奧義書》的業力說,與真我論相結合,即「我」為自身的行為所限制、拘縛,從此生到他生,不斷的流轉於生死中。此業感說,對照於自我的真淨妙樂,特別的顯出迷妄與悲慘的姿態。這樣,業感論的悲觀,促進了自我解脫宗教的隆盛。此中的真我論,雖到達萬化同體的理境;神祕唯心的基調,不失為阿利安文化正常的發展完成(《梵書》已大體確立)。而業感輪迴說,確是時代的新聲。吠陀以來的婆羅門教,以為阿利安族,有誦習吠陀與祭祀的權利,可依宗教而得新生命,到達列祖的天國,所以稱為再生族。非阿利安的首陀族,僅此一生即歸於消滅,與宗教無關,所以稱為一生族。善人(某一階級)永生於天國,惡人(被征服者)永滅於地獄,實為(狹隘的種族的)婆羅門教的根本思想。自業感說發揚,一切有情都在隨業受報的輪迴中;首陀羅如此,阿利安人的誦習吠陀,也不過如此。反之,誦習吠陀,不能獲得永樂;如依智而悟真我,才能入於不死的梵界。即在生死的輪迴中,阿利安人可以墮落,非阿利安人可以上升;也決不是婆羅門教所說的那樣,有再生族一生族的差別。業力思想的完成者,即《奧義書》大家耶耆尼伐爾克等。《布利哈德奧義書》(三.二、一三)說:有人請問死後的歸宿,耶氏說「此不可於眾人中說,惟兩人間可傳耳」。他所說的即是業。業在當時,還是新穎而不大公開教授的,所以嘉伐利王對阿爾尼說「此(輪迴的)教義,直至今日,婆羅門未曾知之」(《布利哈德奧義書》六.二)。此業感輪迴的思想,由耶耆尼伐爾克等弘揚而確立,這也難怪西方的婆羅門,要對他不滿了。業力輪迴說,是人力而非神力的;機會均等而非種族獨佔的;自由而非命定的;道德而非祭祀的;實為融冶東方精神而起的溫和的宗教革新。一般學者,忽略東方民族的要求平等,否認阿利安民族宗教(婆羅門教是阿利安人的宗教)的特質,所以對業力輪迴,不能給以正確的評價。有人以為是印度的氣候關係;有人以為是印度土人的信仰,是低級的野蠻的(這是歐洲神學的遺毒)。以我們的理解:善人永生天國,惡人永滅於地獄,是一般的宗教信仰。他根源於人類向善向上的要求;人類無限生存的意欲,實為永生思想的根源。求生存,求進步,為人生不可否認的現實。無限生存與至善的欲求,也是人同此感的現實。天國永生論,即是此種意欲的原始形式。古代的宗教,都是種族的宗教,宗教與一切生活,是融合不分的。此等宗教下的被壓迫民族,沒有宗教的權利,他們是被咒詛的,結果是永死的毀滅。這以進步的宗教看來,是如何的殘酷不仁?「一失足成千古恨」,在人生的歷程中是很平常的。或者環境惡劣,或者意志薄弱,不能自己振作。創傷的內心,正需要宗教溫暖的安慰,引向不斷向上的道路,誰能忍受永死的宣判?所以從適合人類共欲的宗教感說,業感輪迴論,以寬容的同情,予一切人以新生的機運,實為進步宗教的合理發展。確立必能到達至善的信念;在現實的行為中,創造進步的自己。他可以與東方的土著有關,可以是被壓迫民族的不甘永久沈淪,相信從自己的行為中創造自己;決不能看作低級的信仰。
《奧義書》時代的東方,開始復興,以溫和的宗教革新為前導。接著,將是反婆羅門的宗教,統一西方的東方王朝的來臨。
六 釋迦族來自東方
阿夷羅婆提河,即現在的哥格拉河;發源於雪山的北麓,經尼泊爾,東南流入於恆河。在此阿夷羅婆提河以北,雪山以南,有釋迦族。佛教的大師釋迦牟尼,即出於此族的迦毘羅城。釋尊時代的釋迦族,城邑很多,如天邑、黃枕邑、彌留利邑、石主邑等;迦毘羅是其中的首府。當時的釋迦族,是城邦制的國家,一城一聚;都有高度的自治權,總名之為舍夷國。舍夷,或作釋罽搜,釋翅或釋翅提,與釋迦同一語原 Sak,是以族名為國名而多少變化他的尾音(舍夷是女聲)。自佛教發揚以後,迦毘羅城的光榮,代表了舍夷國。晉法顯與唐玄奘們,也就總稱之為迦毘羅國了。西元一八九八年一月,法人 W. C. Peppa 在尼泊爾南境的 Piprava(北緯二十七度三十七分,東經八十三度八分),掘得釋迦族所供養的釋尊舍利瓶;古代釋迦族居住的區域,因此得到了更確切的決定。
經律一致的傳說,釋迦族是從別處遷來的。據說:有一位生長在甘蔗園中的懿師摩(異譯作懿摩、欝摩、一摩、聲摩、鼓摩),是瞿曇仙的子孫,所以姓瞿曇。等到作了國王,就稱為甘蔗王。甘蔗王有四位庶子,為王大夫人的讒言嫉妒,逼得與母親姊妹們離開祖國,到處流離。渡過了傍耆羅河,到雪山下,就住下了。造了迦毘羅城,漸漸的繁榮起來,這就是釋迦族起源的故事。他的所以稱為釋迦族,傳有兩種解說:一、如《阿摩晝經》(《長阿含經》卷一三)說:「聲摩王聞其四子諸母與女共為夫婦,生子端正,王即歡喜而發此言:此真釋子!真釋童子!能自存立,因此名釋。」[A65]這是稱讚四子的能力,能自己獨立的生存。釋迦的意義是「能」,父王讚他們能幹,他們就自稱為釋迦族。二、也如《阿摩晝經》說:「到雪山南,住直樹林中(註:釋,秦言立,言直)。」[A66]直樹,巴利語作 Sākasaṇḍa,與釋迦的音相同。此外,如《五分律.受戒法》(卷一五)說:「在雪山北(?),近舍夷林,築城營邑。」[A67]《佛本行集經》(卷五)說:「以釋迦住大樹蓊蔚枝條之下,是故名為奢夷耆耶。」[A68]舍夷,即奢夷耆耶,係一種樹名。釋迦族住居在舍夷林邊,因此得名。此兩說中,第二說應該是更妥當的。如《五分律.衣法》(卷二一)中說:瑠璃王「嚴四種兵,往伐諸釋。世尊聞之,即於路側坐無蔭舍夷樹下。王遙見佛,下車步進,頭面禮足,白佛言:世尊!好樹甚多,何故乃坐此無蔭樹下?世尊答言:親族蔭樂」[A69]。釋尊以枝葉零落的沒有蔭蔽的舍夷樹,象徵被壓迫的釋迦族,這是釋迦族從住處有舍夷林得名的確證。本來因住處有舍夷林而稱為釋迦族,等到釋迦族一天天繁榮起來,這才「因文思義」,稱讚釋迦族的不愧為釋迦(能),產生了「能自存立」[A70]的第一說。然從釋迦的語原來說,這實即是阿說迦(Assaka 阿濕波的巴利語)的略去前音,這已在前面說過的了。
敘述釋迦族的源流與遷徙的事跡,要算《[A71]長阿含經.阿摩晝經》(卷一三),《五分律.受戒法》(卷一五),最簡要而近於事實。其次,如[A72]《長阿含經》(卷二二)的《世記經》(異譯有西晉法立等譯的《樓炭經》;巴利語的《長部》缺此),《四分律》(卷三一)的〈受戒犍度〉,更進一步的追溯到劫初的王族。等到《佛本行集經》、《眾許摩訶帝經》,及《起世經》、《起世因本經》(此二經,也是《世記經》的異譯),所說的更遠。這些典籍,如《五分律》是屬於彌沙塞部的;《四分律》與《佛本行集經》,是屬於曇無德部的。彌沙塞與曇無德部,都出於分別說系,而《長阿含經》也是分別說系所特別重視的。其他,屬於薩婆多部的《十誦律》,屬於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都沒有說到。因此,我們可以這樣的假定:關於釋迦族的源流,起初是分別說系的學者所傳說的。分別說系,阿恕迦王時代已經成立;四阿含經的編集,此時也已完成。所以此項傳說,應該在迦王的時代(西元前三世紀)已有了,這真是可珍貴的古說!
釋迦族出於懿師摩王族,從別處遷來,這是一致的傳說。依《佛本行集經》(卷五)等說:懿師摩王住於褒怛那城。懿師摩即阿濕摩的音轉,褒怛那即「阿波(的)布和城」,這都已說過。釋迦族的故鄉,在阿濕摩的褒怛那。他屬於東方系,還可以提出種種的證據。
一、《雜阿含經》一〇二經(卷四)說:「爾時,世尊……入王舍城乞食。次第乞食,至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舍。時,婆羅門手執木杓,盛諸飲食供養火具,住於門邊。遙見佛來,……作是言:住!住!領群特!慎勿近我門!……佛即就座為說偈言:……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為領群特,業為婆羅門。」[A73]婆羅豆婆遮婆羅門,呼釋尊為領群特,並且拒絕他進門;他以釋尊為卑劣不潔的民族,是明白可見的。釋尊為他說「領群特及領群特法」,凡思想行為的不道德,即是領群特(經中所說很多)。婆羅門(淨行者)與領群特,應以思想及行為(業)去判別,不能從種族去分別。婆羅門從種族(血統、職業)的立場,自以為高貴而呵斥釋尊為領群特,釋尊卻從道德的立場去答覆他,這是經文的大意。在《別譯雜阿含經》二六八經(卷一三)中,也有此文,但「領群特」一詞,卻譯作「旃陀羅」。依包達耶那派《法經》的意見,旃陀羅族是首陀羅男與婆羅門女的混合種,多從事皮革、屠宰等職業,為一卑賤不潔的階級。所以領群特與旃陀羅,譯名雖然不同,但被視為卑賤不潔的階級,卻是完全一致的。此經,在巴利語系的聖典中,被收在《經集》一之七。關於領群特一詞,又別作 Vasalaka。考毘舍離城(異譯毘耶離),巴利語常作 Vesālī;但也有作 Vasalaka 的,如律文七百結集中「毘舍離諸跋耆比丘」[A74]的毘舍離。所以巴利語的 Vasalaka,即是毘舍離。婆羅門稱釋尊為 Vasalaka,意思是毘舍離人。依後代的解說,毘舍離的意義是「廣嚴」[A75],並無卑賤的意味。這與婆羅門口中的毘舍離,帶有卑劣不淨的意義不合。毘舍離,即今 Besarh 村,在北貝哈爾的 Muzaffarpur 區。正統的婆羅門學者,對這一帶的民族,無論在血統上、文化上,素來是輕視的。所以「毘舍離人」本意很好,但在婆羅門口中說起來,就有點輕視誣辱的意味。這如東夷的本為仁人,在從前中國人的口中說起來就有點鄙視一樣。釋尊是舍夷國的釋迦族人,這是沒有問題的。他與毘舍離一帶民族,有血統與文化上的共同性;婆羅門這才稱釋尊為毘舍離人,釋尊也不否認。漢譯的旃陀羅,是毘舍離通俗的意譯,一望而知的知道是賤族。至於領群特一名,大抵是指領群的特牛。牝牛(vasā)與毘舍離的聲音相近;釋尊的教化眾生,如領群的大牛一樣。譯者的譯作領群特,或許如此。總之,領群特一名,在婆羅門口中,是意味著種族的卑劣。
二、《[A76]長阿含經.阿摩晝經》(卷一三)說:婆羅門子阿摩晝,在佛面前說「彼釋(族)廝細,卑陋下劣」[A77]。釋尊反指他「是釋迦奴種」[A78],等他理解血統的已有混合,然後又為他解說,「滅其奴名」[A79],恢復他的尊嚴。婆羅門的輕視釋迦族,確為當時的事實。又像《[A80]中阿含經.婆羅婆堂經》(卷三九)說有兩位婆羅門族而從佛出家的比丘,被他的同族痛責:「汝等捨勝從不如,捨白從黑。……汝等所作大惡!極犯大過」[A81]!這也是種族貴賤論的謬見在作怪。
三、佛滅百年,毘舍離舉行「七百結集」[A82],這是佛教史上有名的事件。有耶舍比丘,遊行到毘舍離,對「毘舍離諸跋耆比丘」[A83]的作為,大大的不滿,引起了爭執。結果,被跋耆族的比丘擯了出來。耶舍得到了波利邑比丘一百二十人的贊助(《五分律》卷三〇),往西方去召集西方的比丘到毘舍離來集會,公決是非。當時跋耆系比丘,也四出活動,爭取同情。跋耆比丘的說辭中,有值得注意的話——「大德!彼波夷那、波梨二國比丘共諍;世尊出在波夷那,願大德助波夷那比丘」(《四分律》卷五四)[A84]。《十誦律》(卷六〇)說:「毘耶離比丘是有法語;阿槃提、達嚫那、婆多國諸比丘不是法語。一切諸佛皆出東方,長老上座莫與毘耶離中國比丘鬪諍。」[A85]「佛出東方」,「佛出波夷那」,這是毘舍離諸跋耆比丘(即波夷那比丘)的所以自信為更能窺見釋尊真諦的地方。當時東方系比丘,《五分律》(卷三〇)作「毘舍離諸跋耆比丘」[A86];《四分律》(卷五四)作「毘舍離跋闍子比丘……波夷那比丘」[A87];《十誦律》(卷六〇)與《僧祇律》(卷三三)作「毘舍離諸比丘」。波夷那比丘,是毘舍離一帶的跋耆族比丘,確實無疑。《五分律》說耶舍「往波旬國」[A88](Pāvā),此波旬即是《四分律》波夷那的異譯。《[A89]長阿含經.遊行經》(卷三)說:釋尊在臨入涅槃那一天,曾在波波城受純陀最後的供養。此波波城,在西晉白法祖異譯的《佛般泥洹經》(卷上),東晉失譯的《般泥洹經》(卷上),即作波旬國。波旬的地點,在從毘舍離到拘尸那城的中間,離拘尸那不遠。經中說釋尊為了拘舍彌比丘相爭,離開他們,去看阿那律等三比丘。阿那律們所住的地方,[A90]《中阿含經》(卷一七)的《長壽王本起經》,說是般那的蔓闍寺林,般那也即是波夷那的異譯。同樣的事實,《增一阿含經.高幢品》(卷一六)的第八經,說在跋耆國的師子園。這可見波夷那即波波,是跋耆族的一城。波夷那比丘們,當時領導跋耆族系的比丘,以毘舍離為中心,發揚佛教東方系的特色,與西方比丘對立。釋尊為舍夷國的釋迦族人,為無可懷疑的事實。而毘舍離的跋耆族比丘,偏要說釋尊出於波夷那。上面說到的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要稱釋尊為毘舍離人。如不是釋迦族與東鄰的毘舍離一帶民族,有血統與文化上的共通性,是決不會有此事跡的。考毘舍離的貴族為離車,而釋迦族中也有離車,如《五分律》卷一一說「時釋種黑離車女喪夫」[A91],可知釋迦族與毘舍離,實有血統上的關係。至於西方的波利邑比丘(異譯作婆多國、波羅利邑),有人以為是波吒釐城,這是不對的。西方系比丘,波利國比丘以外,都從西方來。《五分律》(卷三〇)提到摩偷羅的阿哹山,阿臘脾(在舍衛與拘舍彌之間,屬於憍薩羅國),拘睒彌;《四分律》(卷五四)說到僧伽賒(即《西域記》的劫比他),阿吁恆河山(即阿哹山);《十誦律》(卷六一)有摩偷羅,阿槃提,達[A92]嚫那(即德干高原);《僧祇律》(卷三三)說到摩偷羅,僧伽舍(即僧伽賒),羯鬧耆(即《法顯傳》的罽饒夷[A93],《西域記》的羯若鞠闍[A94]),舍衛,沙祗。這些,都在恆河上游與閻牟那河流域及西南一帶。波利邑,論理是不應該在東方的。《五分律》說:佛在毘蘭若邑吃了三個月的馬麥,販馬者是從波利國來的(卷一)[A95]。又說波利國比丘,要到舍衛城安居,趕不上,就在娑鞞陀(即沙祗)安居(卷四)[A96]。又說:波利比丘到舍衛城來,半路上被盜(卷四)。有估客從波利國到拘舍羅(卷二〇)[A97]。波利國在西方,也明白可見。在此東西二系的對立中,釋迦族是屬於東方的。
七 釋尊時代的印度國族
釋迦族為東方的,這不但考察他的故鄉,從他在東西國族中的地位,也可以明白的看出來。釋尊的時代(西元前五世紀),恆河流域諸國族的分布,最好把他分為三區:甲、阿夷羅婆提河東南流,入於恆河而東流,在此兩河的北岸,雪山以南,一直向東分布的民族。乙、此二河下流的南岸,波羅奈以東的國族。丙、波羅奈以西的恆河上流的國族。此三區中,甲與乙是東方的;甲區與釋迦族的關係最深。乙區也有大量的非阿利安人,所受阿利安的傳統文化,要深一點(沿恆河東下,交通便利些)。丙區是阿利安人東進的大本營。
甲區中,舍夷國的釋迦族,最在西北,與丙區的憍薩羅國接壤。舍夷國以東,有羅摩伽(《西域記》作藍摩國)的拘利族。拘利,異譯作俱利。[A98]《雜阿含經》(卷二一)五六五經所說的橋池人間[A99],《[A100]中阿含經.波羅牢經》(卷四)的拘麗瘦[A101],也就是拘利的異譯。拘利族的童子來聽法,佛稱他們為「苦種」。羅摩國以東,有拘尸那國的末羅族,異譯作滿羅,所以也稱滿羅國。經中常見的「力士人間」[A102],就是末羅的意譯。拘尸那向東南行,有波旬國,即波波,也是末羅族。再向東南走,到毘舍離城。城中的豪族,叫離車,異譯作「利昌」等,奘譯作栗呫婆。毘舍離一帶,大半是跋耆族,經中常稱為「跋耆人間[A103]」。如毘舍離城,或即稱之為跋耆國毘舍離(《僧祇律》卷一)。跋耆,或譯作金剛。如向阿難說偈的跋耆子比丘,《[A104]中阿含經.侍者經》(卷八),即作金剛子。比丘厭苦自殺,律中作毘舍離的跋求摩河邊;《雜阿含經》(卷二九)八〇九經,即作「金剛聚落跋求摩河側」[A105]。「金剛」,Vajji 或 vajra,都就是跋耆的對譯。在毘舍離與波旬的中間,有負彌城,釋尊曾在此說四大教法。巴利《大般涅槃經》中與此相當的,為 Bhoganagara。此負彌城,乃梵文 Bhūmi 之義譯。《[A106]中阿含經.地動經》(卷九),作「金剛國城名曰地」[A107];《雜阿含經》一三三一經的「金剛地」[A108],也是 Vajji-bhūmi 的對譯。這可見負彌城也是跋耆族了。波旬國,經中說他是末羅族,但在七百結集的事件中,說波夷那比丘也就是跋耆比丘。阿那律等三人,在這裡修行,被讚歎為「跋耆大國快得大利」[A109](《增一阿含經》卷一六)。依《西域記》卷七說:毘舍離的東北,有「弗栗恃」[A110]國,「東西長南北狹」,即在恆河北岸與尼泊爾東南的地方。此弗栗恃,即是跋耆梵文(Vṛji)的對音,古來也有譯為佛栗氏(《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五)的。這可見跋耆族分布的廣闊了。跋耆族的區域,在恆河以北,雪山以南,離車,末羅,拘利,釋迦族,都不過是他的一支。如舍夷國的釋迦族,素有不與異族通婚的習慣(《五分律》卷二一),但與東鄰拘利族的天臂城,卻是通婚的。此天臂城,[A111]《雜阿含經》(卷五)一〇八經,即作「釋氏天現聚落」[A112]。釋尊的夫人,是拘利城主善覺的女兒;釋尊的母親摩耶與姨母波闍波提,是拘利城主阿㝹釋迦的女兒;而釋尊的外祖母嵐毘尼,又是釋族的女兒。依《眾許摩訶帝經》說:天臂城也是釋迦族造的。釋迦族與羅摩伽國的拘利族,顯然為同族的別支。釋迦族與拘利族有如此的親密關係;釋迦族又被跋耆系的波夷那比丘(末羅)認為同族,釋尊又被婆羅門喚作毘舍離人。這一區民族的自成一系,實在明白可見。這一區的民族,在釋尊的時代,自然已有阿利安人雜居,且已經受阿利安文化的教育。但毘舍離(一帶)的人,還被婆羅門鄙視。當時雖已文化大啟,但還是「質勝於文」,充滿勇悍樸質的風格。如釋族,傳說為非常勇武的;拘薩羅王子毘琉璃,曾到釋族受學射法(《五分律》卷二一等)。末羅族,即有名的力士族。跋耆族曾侵害摩竭陀,阿闍世王不能取得勝利,所以築波吒利城來防禦他([A113]《長阿含經》卷二《遊行經》)。毘舍離的離車童子,阿難曾誇讚他射法的「奇特」([A114]《雜阿含經》卷一五.四〇五經)[A115]。釋尊曾讚歎他們的勤勞——「常枕木枕,手足龜坼」([A116]《雜阿含經》卷四七.一二五二經)[A117]。這一帶後進的民族,所受阿利安的傳統文化不深,所以能興起樸實無華的新宗教;向抽象的思辨、繁瑣的祭儀、神祕的咒術作戰。東方新宗教的勃興,都以這一帶地方為策源地。所以開創佛教的釋尊,也特別受這一區民族的信奉。[A118]《長阿含經》(卷一五)的《種德經》,《究羅檀頭經》,都有六族奉佛的傳說,六族即「釋種、俱利、冥寧、跋祇、末羅、穌摩」。此六族,都是屬於這一區的。除冥寧族而外,都已在上面說到過。《[A119]長阿含經.阿㝹夷經》(卷一一)中,曾說到「冥寧國阿㝹夷土」[A120]、「冥寧國白土之邑」[A121]。此冥寧,在巴利聖典中,即作末羅 Malla。六族中,冥寧與末羅並列;再從漢文異譯的「彌尼搜國阿奴夷界」(《四分律》卷四)[A122],「彌那邑阿㝹林」(《五分律》卷三)[A123]看來,冥寧的原語似乎是 Minasu;可能是末羅族的別支,即從末羅的音轉而來。冥寧族的居住地,即在釋尊出家時打發車匿回宮的地方。在拘尸那與羅摩伽之間。依《西域記》(卷六)說,屬於藍摩國的東南境。此六族,即釋尊時代甲區的主要民族;六族奉佛,實有推尊本族聖者的意味,與種族文化的共同性有關。
再說乙區:從毘舍離南行,渡過恆河,就是摩竭陀國,首府是王舍城。恆河下流,有央伽國,首府是瞻波城。但在釋尊的時代,央伽已附屬摩竭陀了。這一區域,經中沒有說到他的種種民族,但泛稱為「摩竭人間」、「央伽人間」。摩竭與央伽,似乎都是種族名而化為國名的。此區所受阿利安的文化與血統的滲雜,比甲區要深一點。然據包達耶那派《法經》的意見,摩竭陀人不是純淨的阿利安人,是首陀羅男與吠奢女的混合種。阿闍世王,經中常稱他為鞞陀提子,即是鞞陀提夫人的兒子,鞞陀提本是古國,即鞞提訶,但當時也是附屬摩竭陀的。經律中常傳說古代大天王的故事;大天王的國都,即在彌薩羅的大天㮈林中。正統《奧義書》的開展,韋提訶是大有功績的。阿闍世王的母親,即是韋提訶族人。此韋提訶人,包達耶那派《法經》,也不承認他是純正的阿利安人。東方民族西進到恆河中部,起初是韋提訶與迦尸,不久即受西方的統治,很快的西方化。自韋提訶衰落以後,摩竭陀才新興起來,他可說是繼承韋提訶的政教傳統而復活的。摩竭陀王族不但與韋提訶通婚,依《普曜經》(卷一)的「此維提種摩竭國土」[A124],與異譯《大方廣莊嚴經》(卷一)的「摩伽陀國毘提訶王」[A125]看來,即明白摩竭陀人與韋提訶族的關係。傳說摩竭陀的建國很早,甚至說西元前二千年即已經存在,然而這是難以證實的。摩竭陀大抵是韋提訶的支族,部族的早已存在,是可能的。不過在韋提訶國沒有衰落以前,他在印度古代的國際中,被視為化外(《印度哲學宗教史》),毫無地位。摩竭陀的興起,約在西元前七世紀,即尸修那伽王朝的初創,釋尊同時的瓶沙王,才是第五世。起初,摩竭陀是服屬於央伽大國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卷一)說:頻婆沙羅(即瓶沙)王子時代,起來拒絕央伽人的收稅,反抗央伽的統治。舉兵攻破瞻波城,央伽這才反屬於摩竭陀了。這新興的東方王朝,在釋尊的時代,歡迎恆河北岸(甲區)的新宗教,豎起反阿利安文化傳統的旗幟;且常與西方的憍薩羅作戰。釋尊的出家修學,即在摩竭陀。傳說當時的瓶沙王,曾勸釋尊罷道,願與釋尊共治國政。釋尊成佛後,瓶沙王即首先作了釋尊的信徒。後代佛教的開展,也在摩竭陀王朝的護持之下。恆河南岸的政治,北岸的宗教,兩者提攜而結合起來,促進印度東方的勃興,走上印度大一統的新世界。
說到丙區,這是純粹的阿利安人或準阿利安人。釋尊的時代,憍薩羅最強大。此時似已開始衰退,但迦尸還作他的臣屬。他領地相當大,如僧迦舍,沙祇,都在他的領土以內。他在東北,與釋迦族毘連;東南與摩竭陀接壤,他站在對抗東方的前線。憍薩羅東南,有婆蹉國,首府即拘舍彌。西南有阿槃提,這是系出東方而完全西化的,釋尊時已滿布阿利安族了。憍薩羅的西北,有拘羅國,拘羅以南有摩偷羅國,這都是阿利安人。恆河上流的大國,即是這些。《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卷一),說有四國;《增一阿含經》的〈五王品〉與〈聽法品〉,說有五國;《瑞應本起經》說有八國:除摩竭陀的王舍城以外,都是這一區的國家。其中與東方關涉最多的,要算憍薩羅。憍薩羅的首都,佛世在舍衛城,國王名波斯匿。釋尊晚年,憍薩羅王毘琉璃死了以後,即缺乏有力的王統。後來,希臘人與鉢顛闍利,都說憍薩羅的都城在沙祇,這是佛後的事了。
恆河流域的三大區,已作一簡略的敘述。當時的釋迦族與憍薩羅的關係,再略為說明。東方民族的西進,向西南的阿槃提,向西的迦尸,已為阿利安人所同化,不可辨認。沿雪山邊而西進的,最接近西方阿利安族的釋迦族,也已深受阿利安的文化。他的來自東方,雖沒有忘記,然在同化的過程中,甚至也自稱為憍薩羅的同族了。如憍薩羅出於日族的甘蔗王,釋迦族也自稱甘蔗王的子孫。然而並不是同族,這不過釋族或佛弟子的託辭,仰攀阿利安貴族的傳統而已。這裡有一點要附帶說明:婆羅門教的四姓制,起初確是從阿利安人的職業不同(古代職業多世襲),分為宗教的,軍政的,農工的三類;加上征服的奴隸——首陀羅,即成為四姓。然以後,阿利安人東進,稱一切非阿利安人為首陀羅(又創為種姓分化說)。然首陀羅並不都成為奴隸,他們也有政權,也有田地(現在南印度的非阿利安人中,還有此現象)。不過在接受阿利安文化熏陶以後,加以種族間的互婚,有政權的,或不免自稱剎帝利;有田地的,自稱吠奢。這如鮮卑族的高歡,自稱出於渤海的高氏一樣。釋迦族從東方來,又自稱剎帝利甘蔗王以後,這是不可通的,釋族久受阿利安文化的熏陶,政治上附屬於憍薩羅,然決非同族。這可以從釋迦族與憍薩羅族的關係去說明:憍薩羅王波斯匿登位,憑藉武力,強迫的向釋迦族索婚。釋迦族有不與異族通婚的習慣,卻又不敢得罪他,只得「簡一好婢有姿色者,極世莊嚴,號曰釋種而以與之」(《五分律》卷二一)[A126]。末利夫人冒充釋女去下嫁,完全看出了憍薩羅與釋迦族的血統不同。當時的釋迦族,處在憍薩羅的威脅之下,也是明白可見的。
在佛教的傳說中,釋尊曾自認為憍薩羅人,所以釋尊的長在舍衛城,為了「報生身恩」(見《大智度論》)。「諸釋下意愛敬至重供養奉事於波斯匿拘娑羅王」([A127]《中阿含經》卷三九《婆羅婆堂經》)[A128],這是當時的事實。所以在政治的關係上,釋迦族是依屬憍薩羅的。等到波斯匿王的兒子毘琉璃王,舉兵向釋族進攻,如真的以為是為了報復幼年被罵為「奴種」的侮辱,自不免錯誤。然種族鬥爭的事實,也可以得一明白的暗示。當時的釋族,內部沒有能做到團結為一。在此東方崛興而西方勢力未衰的時代,釋族內部有了西傾與東向的兩派。傳說琉璃王兵臨城下時,主和派與主戰派的議論不決。結果開門迎敵,但仍不免憍薩羅軍隊的殘殺。釋族中有執杖釋,曾與釋尊抗論(見[A129]《中阿含經》卷二八《蜜丸喻經》)。婆羅門中有執杖梵志。此執杖釋,大抵是被婆羅門教所同化的。當琉璃王縱兵大殺的時候,有很多的「釋(種)聞皆捉蘆(而)出言:我是提蘆釋。屯門者信,放令得去」(《五分律》卷二一)[A130]。憍薩羅所厚待的提蘆釋,大概就是執杖釋,是釋族中傾向阿利安人的一系。琉璃王利用了親憍薩羅的釋族,予釋迦族以重大的打擊。釋迦族與憍薩羅族的種族不同,很可以從此等事實中得到結論。
從釋尊遊化的情形說,也看出佛教的接近東方。憍薩羅國的舍衛城,雖是釋尊久住的地方,但常受婆羅門的逼害。佛在王舍城與毘舍離,主要的是與極端的苦行者、縱欲者的新宗教抗辯(提婆達多的逼害佛教,也還是出於釋族的)。而在舍衛城,如旃闍婆羅門女的帶盂謗佛;孫陀利女的自殺誣陷;健罵婆羅門的罵佛:受婆羅門的逼害,聖典中是隨處可見的。即佛在鞞蘭若邑的三月食馬麥,也還是受了婆羅門的欺騙(鞞蘭若屬憍薩羅)。根本聖典中,雖也有波斯匿王信佛的傳說,其實是信心微薄,常常懷疑佛教:他懷疑釋尊的年輕([A131]《雜阿含經》卷四六.一二二六經);懷疑「有愛則苦生」[A132]的教說([A133]《中阿含經》卷六〇《愛生經》);見十七群比丘的嬉戲,因而諷刺末利夫人的信佛(《五分律》卷八);尤其是把佛弟子讖比丘尼留在深宮十二年,犯了佛教所認為不可容恕的罪行——「污比丘尼」[A134]([A135]《增一阿含經》卷四三〈善惡品〉)。這與瓶沙王信佛的事實對照起來,完全是另一氣象。然而在釋尊長期的教化下,舍衛城到底成了佛教的重鎮。釋尊教化的情形,雖不一定與釋迦族有必然的關係,但也可窺見釋沙門文化的接近於東方。
八 東方新宗教的勃興
西元前五、六世紀,東方印度新宗教的勃興,實為世界文化史上重要的一頁。如從阿利安的文化傳統說,從此時起,即進入修多羅時代。新宗教勃興以前,傳統宗教的動態,先略為敘述。
拘羅地方的正統婆羅門教,在東方的《奧義書》與新宗教的勃興中,沒落了。說他沒落,意思是說他不能成為印度文化的時代主流,他的保持固有壁壘與強韌的反抗,其實還是有力的進行。不過,他在東方,確乎是失敗了。拘羅地方的《梵書》,通常分為三部門,即儀規、釋義、吠檀多。吠檀多的意義,即吠陀之終極。《梵書》中的《森林書》,闡述吠陀的精義,即理智與理性的;《奧義書》從此流出,大大的在東方發展。關於儀規與釋義,即行為的與事相的,為婆羅門教祭典的重心。努力弘揚,引出吠陀支、如是所說、《往世書》、詩篇。吠陀中的祭儀、祭詞,需要解說、規定,因此直接促進吠陀六支論的產生。六論中,第一《劫波經》,有三類:即《法經》、《天啟經》、《家庭經》。繼承三吠陀的《梵書》系統,以祭司主持的祭典為對象的,是《天啟經》。根據民族的宗教習俗,以家庭祭儀為中心而規定說明的,是《家庭經》。以社會法制為中心而說明規定的,是《法經》(法論又從此產生)。這三者,包括個人、家族、社會、國家的一切生活,把他安放在宗教的基礎上,完成堅強傳統的禮教。六論中的《式叉論》、《毘伽羅論》、《闡陀論》,是發聲學、文法學(雅語即從此確立)、音律學。《尼鹿多論》是關於吠陀難詞難句的解說。《樹提論》是天文學。這雖為了研究宗教古典而產生,然對於婆羅門教的未來復興,影響極大。這一點,中國學術界,也有此現象。如漢代經學的昌明,就有許氏《說文》等出現。清朝漢學復活,也附帶的促進了《說文》及音韻的研究。此六論,淵源都很早;他的成為專科研究,約與東方新宗教同時發生,而完成得遲一點。文法音律等學科的發達,促成雅語文學的通俗化。根據吠陀、《梵書》等古代史的傳說,作成宗教化的史詩,即「如是所說」的《摩訶婆羅多詩》。作成宗教化的史話,即《往世書》的《五相書》(宇宙的創造,宇宙的破壞與再建,神統與王統的世系,古代諸王治世的情形,月族的歷史)。作成宗教的言情詩,如《羅摩衍那》。這些,都有部分的古代傳說作底本,因古典研究,文學發展而發達起來。這宗教的語文與文學,喚起了古代的宗教與民族的熱情,普遍的深入民間,成為傳統宗教的有力支持者。不過,這是情感的,通俗的,他自然與人格神的宗教合流,與低級的迷信合流;他不能成為古風的婆羅門教,轉化到印度教的階段。這雅語文學的興起,與新宗教的時代相近;但他的大開展,一直要等到孔雀王朝衰退,佛教被摧殘以後(中印法難,在西元前一八〇年頃)。
另一方面,東方《奧義書》的玄理冥悟,本已露出革新的傾向,當然還是婆羅門教的。循此作風而開展的,不免分化:有近於古典的;有注重冥悟的;有傾向有人格神的(與史詩合流),產生了多少新《奧義書》。其中,僧佉耶瑜伽的興起,更與東方的思想界有關。僧佉耶與瑜伽,本為理性的思辨與直觀的體悟,是《奧義書》一流的宗教哲學的思想方式。依此開展,才成為特殊的學派。僧佉耶(即數論)派自理性的思辨,觀察宇宙人生的開展,指出開展中的必然序列,依此說明生起與滅無。接受此思辨的成果,專從直覺體驗的方法以說明的,即是瑜伽派。此後代興起的學派,傳說數論的第三祖般遮尸訶,到彌絺羅城見耆尼迦王,為王說數論的教理(《解脫法品》)。《解脫法品》所說,雖不必是事實,然暗示了數論與韋提訶國王庭的關係。數論仰推的初祖是迦毘羅。無論迦毘羅是金胎神話的人格化,或者確有其人,他與釋迦族的迦毘羅城,應有一種關係。佛教的傳說,迦毘羅城即是因迦毘羅仙人舊住此地得名(《佛本行集經》卷五等)。《[A136]中阿含經.優陀羅經》(卷二八)與《羅摩經》(卷五六)等說:釋迦最初所參訪的阿羅邏迦藍與欝陀迦羅摩子,都是專心瑜伽的教徒(也有說為釋迦說數論教義的)。從後代傳述的數論教義看來,他輕視祭祀儀式;重視個靈(否認一元的大梵,但也有承認的);否認階級,甚至說首陀羅、女人、鬼神,都可以學數論得解脫。他雖被攝為婆羅門教的統系,實有接近佛教的地方。韋提訶王庭學者,與《奧義書》的關係很深,而《奧義書》大家耶耆尼伐爾克,也是瑜伽派的大師(他不重傳統,連祭牛也要吃)。恆河北岸的《奧義書》思潮,實透露東方的特色。此種學風,可以很早,而分化出的新《奧義書》、瑜伽、數論,完成學派的形式,組織經典,那還比東方新宗教的興起要遲得多。佛教與此學風有深厚的因緣,但他卻成為更東方的新宗教。佛教與數論等,同樣的孕育於此一學風中。如以為佛教淵源於數論,那是根本錯誤的。
上述婆羅門教兩大系統的新開展,雖然完成在後,但已在進行中。新宗教的勃興,自然有與他或正或反的關係。論到東方新宗教的興起,從時間說:在古《奧義書》中期,東方的新宗教已開始發展。如釋迦參訪欝陀迦羅摩子,已是代領他父親的門人。六師(新宗教)之一的散惹耶毘羅胝子,釋迦弟子舍梨弗與目犍連,曾從他修學,而且也已是代領徒眾了。六師之一的尼犍子若提子,即耆那教的教主摩訶毘盧,也要比釋尊大幾歲。所以在釋尊以前的數十年中,東方新宗教已風行一時,釋尊是後起之秀。古《奧義書》比新宗教要早,但新宗教的開展,並不在古《奧義書》結束以後,這是應該知道的。從地點說,新宗教以恆河南岸的摩竭陀,北岸的跋耆國為中心,比《奧義書》的東方更為東方。這些地方,素來被看作化外的邊地,半野蠻的土人,但現在是被稱為中國了。他比《奧義書》更東方,所以與西方傳統宗教的對立也更尖銳。此新宗教的勃興,原因當然複雜,與政治、文化、經濟等有關;然而主要的,在於後進的非阿利安民族的勃興。在後進民族的開化過程中,常是先有宗教的革新;以後與政治、經濟等相互推進,達於文化燦爛的階段。這在世界宗教的革新運動中,儘多實例。中國的唐代,禪宗深入南方山地,開始宗教的革新(南禪)。宋代的新政新學,都直接間接承受他的精神,即是很好的例子。傳統的婆羅門教,規定再生族(阿利安人)的四期修行法:即少年修學的梵行期,壯年主持家務的家住期,老年專心宗教生活的林棲期與遁世期。也可以終身從事宗教生活,稱為終身行者。但這是阿利安人的特權,與非阿利安人無關。然此種風氣,到達東方,東方人不願意接受婆羅門的規定,沒有四姓的差別,誰都可以從事宗教的生活。於是乎遊行乞食,專心宗教的沙門團,在東方出現。沙門,專心於宗教的思辨與體驗;因之,當時的思想界,除傳統的婆羅門而外,別有沙門。種族平等的沙門文化,必然的成為反婆羅門教的。當時的東方社會,政治傾向統一集中,王力增強;所以剎帝利至上,婆羅門退居第二。至於思想,屬於國王護持下的沙門團。釋尊與耆那教主,都出身王族。在耆那教的傳說中,摩訶毘盧起初託胎於婆羅門家。為了保持未來創教時的尊嚴(婆羅門低賤),所以又另外託生王家,這可見當時的尊重王族了。當時東方貴族的出家,是很多的,也受人的讚歎。然而沙門團中,仍以非阿利安人為多數。《[A137]中阿含經.婆羅婆堂經》(卷三九),以沙門為第四種姓,沒有說到首陀羅。此中意義的深長,不能草草略過。依《中阿含經》說,即等於否認首陀羅(奴隸)族的存在。一切在家者,不外祭師的婆羅門,武士的剎帝利,平民的吠奢族。同時,此出於剎利種姓(因傳說釋尊為剎帝利族)而成立的沙門種姓,即代替此非阿利安(被壓迫)民族的地位。沙門團的非阿利安的特質,何等明白!基於後進的非阿利安特質,沙門文化必然是自由的,平實的。不受傳統宗教的束縛,充滿思想上的自由精神,不同的沙門團,都直率的表白他自己的智見,無須乎經典的證據。後進民族文化開展中的宗教革新,對傳統宗教文化的素養,或不免不足。所以理論多平淡近情,傾向於唯物論與二元論,帶有機械論的氣味。他不能有傳統宗教高度發展下的唯心與抽象的理性論。然而新宗教的長處,也就在此。不過,新宗教的後起之秀,即釋沙門的佛教文化,又當別論。
佛教以外的沙門團,即佛教所稱為外道的,學派非常多(傳說有九十五種),著名的有六師。除說到過的散惹耶毘羅胝子與尼犍子若提子以外,還有富蘭那迦葉、末伽黎拘舍羅、阿夷多翅舍欽婆羅、浮陀迦旃延。舍衛城方面,還有一舍羅、闍祇羅。新宗教當時的論辨中心,不是祭祀,是《奧義書》中的舊問題——自我的輪迴與解脫。大家踢開傳統的教典,以自由的思考,否定它或修正它。像《奧義書》那樣的梵我一體論,一致採取否定的立場。自我,即一切眾生的當體。從自我而看到外界,即有「我與世間常或無常」;「有邊或無邊」的問題。這是考慮時空中的活動者(我與世間),常住或變化,有限與無限。從自我而看自己,即有「身命(命即自我)一異」的問題。從現在的自我,論到輪迴後世,即有「死後去不去」的問題。這些(凡十四計),即當時論辨的中心,而急急要求解決的。現在以「身命一異」為根本(依佛教說),略敘他們的答案。依[A138]《雜阿含經》(卷一一)二七二經,凡有三家:(第三家是《奧義書》的思想,現在不談)。一、有主張「命即是身」的。即離身體以外,沒有靈魂式的生命。在六師中,近於阿夷多翅舍欽婆羅派。他說「受(地水火風)四大人取命終者,地大還歸地,水還歸水,火還歸火,風還歸風:皆悉壞敗,諸根歸空。……若愚若智取命終者,皆悉壞敗」([A139]《長阿含經》卷一七《沙門果經》)[A140]。這徹底唯物論的見地,否定自我的輪迴與解脫,佛教稱之為斷見論。他蔑視道德,度欲樂的世俗生活,近於後起的順世論。它是一時的師宗,沙門團之一;應該是「現在五欲自恣」[A141]或進求禪定樂的現法涅槃論者。二、主張「命異身異」,這是當時流行的思想(數論派也如是)。凡否認大我而承認個靈的,十九會得此結論。如浮陀迦旃延,以為人生為「地、水、火、風、苦、樂、生命七要素而成」(《原始佛教思想論》一.二、三)。尼犍子也以命與非命二元為本,立六句,即「命、法、非法、時、空、四大」。這種二元的結合,大抵是機械的(後起的勝論師,也有此傾向)。他們的輪迴與解脫觀,簡直缺乏宗教的特色。如富蘭那迦葉,為一無因論者。他說「無因無緣眾生有垢,無因無緣眾生清淨」([A142]《雜阿含經》卷三.八一經)[A143]。依他,生死的雜染與解脫清淨,非人類意欲的產物,實為偶然的。因此,善惡不過是依習慣而定,無所謂善惡業果。如末伽黎拘舍羅,為一極端的必然論者。他以為一切為命數所決定的;人在命定的輪迴解脫中,像從山上滾下石丸,必須經歷一定的長度,到山下自會停止。在此命定的過程中,人類沒有絲毫可以改變的力量,所以說「無力、無精進,人無力、無方便,……定在數中」([A144]《長阿含經》卷一七《沙門果經》)[A145]。因此,在他看來,「淫樂無害,精進無功」,這都與輪迴解脫無關。佛教稱之為邪命外道,即生命派。耆那教說他從耆那教中反叛而脫離出來;指責他為婦女的奴隸,作希奇的言行以謀取衣食。他的行為,大抵是隨緣受苦,享樂,一切任其自然。浮陀迦旃延的七要素結合說,以為殺人者,生命自體並不被損害,所以也可以引申出殺人無罪的結論。阿夷多翅舍欽婆羅的唯物論,與此無因論,命定論,不滅論,在善惡業果的否定上,都可以達到類同的結論。所以在漢譯的《沙門果經》,也就給予近似的批評。這四家在行為上,都有東方的浪漫情緒。與這些相反的,是尼犍子,他以為命——自我——是本來清淨的,為前生的業緣所縛,與非命的四大結合,構成苦痛的現實界。雖說以正智、正行得解脫,卻特別的重視苦行,作「以苦斷苦」的修持,大有儘先償還宿罪,不再造業,即能早得自我解放的智見安樂的意味。《奧義書》所強化的悲觀與苦行,在當時的思想界,普遍的泛濫;新宗教的教區,也不能例外。後來佛教中提婆達多的叛佛,也即是傾向苦行。「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五分律》卷二五)[A146],確是當時的事實。尼犍子不注重反對婆羅門教,專修婆羅門教所重視的苦行;所以他不像佛教那樣的受婆羅門教的攻擊,一直維持到現在。他與前四家的行持,恰好是兩極端。
東方的新宗教,還在矛盾動搖的發展中。傳統的西方宗教被否定,新的還不能建立,所以活躍而缺乏堅定性。與婆羅門思想關涉較深的尼犍子,卻更極端走向苦行。富蘭那迦葉等,到達倫理善惡的懷疑論。正面看,不免有世道人心的憂慮;反面看,這是婆羅門傳統道德破壞的過程。革新的功績,也不能忽略。革新的過程中,照理是龐雜的,多少有點極端。在理論的探索中,緣起法的相待性,也被重視起來。[A147]《雜阿含經》(卷三四)九六九經,傳說當時的人,有「我一切忍(肯定的),我一切不忍(否定的),我於一切一忍一不忍」(總合的)的三見。佛弟子摩訶拘絺羅,起初即是「我一切不忍」的懷疑論者。散惹耶毘羅胝子,為一[A148]詭辯論者。他對於當時的問題,作這樣的答覆:「如汝問有他世否,如我知定有,我當作如是說;但我不作是說。我亦不以為如是;亦不以為不如是;我亦不非之;亦不言非有非無他世。」(巴利《沙門果經》)這是不以為甲,不以為乙,不反對是甲是乙,也不說是非甲非乙的。依漢譯,他的答覆是:如此的,不如此的,非如此不如此的。總之,他對於是、非、是非三句,跟著他人的意見而說;自己不反對別人這麼說,自己卻不這麼說。他的真意,無法明了。傳說舍利弗目犍連起初跟他修學時,問他是否得道,他說「吾亦不自知得與不得」(《大智度論》)[A149]。他見到緣起法的相待不定性,所以說不知,不說;耆那教稱他為不知主義。拘舍黎以為都可說,可以從三方面去說:可以是,可以非是,可以亦是亦非是;與散惹耶恰好對立。尼犍子立或然主義:以為同一事物,可以從七方面說:如一、瓶是實,二、瓶非實,三、瓶亦實亦非實,四、瓶不可說,五、瓶實不可說,六、瓶非實亦不可說,七、瓶亦實亦非實亦不可說。他的七分說,即此三者的亦可說亦不可說。不像散惹耶的不可說,拘舍黎的可說。新宗教的思辨,都能多少了解事事物物的相對性,變動性,不能不說他是新宗教的特色。依佛教的歸納起來,還是三見而已(這種相待動變的論式,在佛教的東方系中還保存確當的理解。西方系的因明學,卻全然不同)。
九 釋迦的真諦
釋迦牟尼的創設佛教,為東方新宗教的大成功,給予人類非常的影響,尤其是亞洲。釋尊的佛教,自有獨到的深見。然而他也曾熏陶於印度的文明(釋迦族鄰接西方,所以釋尊的了解西方,不是六師們可及的),也需要適應印度的文明。他於時代的一切,攝取精英,吐棄糟粕;在這些上,特別的容易看出釋迦的真諦。
對於西方傳統的婆羅門教,釋尊的說教,雖是溫和的,而實在幾乎全部的否定他。婆羅門學者,以為古聖傳述梵天的吠陀。依釋尊的批判,「若三明(三吠陀)婆羅門先無有見梵天者,又諸舊大仙三明婆羅門阿咤摩等亦不見梵天者,當知三明婆羅門所說非實」(《長阿含經》卷一六《三明經》)[A150]。否認傳說吠陀的梵天,即是從根本上否定一切。關於創造的神話,釋尊稱之為「尊祐論」,以為此種思想,不免影響人類的努力與責任心(《中阿含經》卷三《度經》)。重天輕人的思想,在當時非常流行。釋尊的見解,天上不過是長壽富樂,他的前途只是沒落(傳說帝釋天見佛聽法,後在天宮的聲色欲樂中,什麼都忘了)。不能進求真理與自由的享欲,實在值不得羨慕。這樣,「人身難得」[A151]的名句,被提出了。人間才是更好的,連天神也在羨慕,所以說「人間,於天(神看來)則是善處」(《增一阿含經》卷二六〈等見品〉)[A152]。這因為真理與自由,惟有在人間才能實現。「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等見品〉)[A153]。明確的讚歎人間的優越,引導人類從求生天國的思想中解放出來。這個傾向,必然的到達反他力的結論;祈禱天神的價值,徹底掀翻。《[A154]中阿含經.伽彌尼經》(卷三)以為:「梵志(即婆羅門)自高,事若干天,若眾生命終者,彼能令自在往來善處,生於天上。」[A155]這等於投石水中,站在岸上祈求,妄想大石的浮起來。我們的前途,決於自己的行為(業),決不因天帝與祭師的祈禱而有所改變,所以說「奉事日月水火,唱言扶接我去生梵天者,無有是處」(《長阿含經》卷一六《三明經》)[A156]。婆羅門教的祭祀萬能,特別是血祭,釋尊是反對的。「若邪盛大會,繫群少特牛、水特、水牸,及諸羊犢小小眾生,悉皆傷殺;逼迫苦切僕使作人,鞭笞恐怛,悲泣號呼。……如是等邪盛大會,我不稱歎。……作是布施供養,實生於罪」[A157]。這種殘殺犧牲,凌虐奴僕的大祭祀,簡直是作惡,那裡值得讚歎?這所以當時的人,都以為「沙門瞿曇(即釋迦)呵責一切諸祭祀法」[A158]。至於《阿闥婆吠陀》以來的咒法,占卜星相等一切迷信,「沙門瞿曇無如是事」(《長阿含經》卷一四《梵動經》)[A159]。以釋尊的見解,這純是無知的迷信。所以,如「見(真)諦人信卜問吉凶者,終無是處。……(就是)生極苦……乃至斷命……從外(道)求……一句呪,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呪令脫我苦……終無是處」(《中阿含經》卷四七《多界經》)[A160]。這種迷信,凡能見真理的人,決不接受,甚至說「幻法,若學者,令人墮地獄」(《雜阿含經》卷四〇.一一一八經)[A161]。總之,因神權而引起的祭祀、咒術,給予徹底的廓清。假借神權而確立的四姓階級,[A162]《中阿含經》(卷三七)《欝瘦歌邏經》、《阿攝惒經》等,以種種理由,發揮種族平等的思想。《阿摩晝經》(《長阿含經》卷一三)等,以為印度的種姓,只是社會的分工,無所謂優劣。假託神權的階級制,「如有人強與他肉,而作是說:士夫可食!當與我直」(《中阿含經》卷三七《欝瘦歌邏經》)[A163]。這種人為的階級制,沒有接受的義務。這樣,西方系正統的婆羅門教,不是一切抹煞了嗎?不!相反的,婆羅門教的積極成分,即有關人生道德的,釋尊盡量的融攝他,不過使他從神祕的宗教與不平等的階級中解放出來。修多羅時代的西方,如《家庭經》、《法經》、《摩訶婆羅多》等,都重視國民的道德,想使人類有一種堅定而合理的生活。他們稱之為「法」,即「達磨」。法,是人生正常的生活;社會習慣,善良風俗,凡合於正確的軌律,都是法。後來,前彌曼薩派,即宣稱他祭祀的宗教為「法」。釋尊的宗教,也稱為法(內容不止於此)。正法中心的佛教,雖不是祭祀的;然他的重視人生道德,破除神權與人為的階級,再度確定人生行為的正軌,引導人類進入合理的生活中,實與西方系有共同的傾向。如五戒(佛教特別禁酒)、十善等,是「世間常道」,釋尊繼承這道德的傳統,使他深化,不能說與西方系無關。釋尊的說教,不但繼承阿利安人的寶貴傳統,還巧妙的淨化他。婆羅門教的祭祀,要用三火,佛也教他們供養三火。然佛說的三火,是供養父母名根本火,供養妻兒眷屬名居家火,供養沙門婆羅門名福田火(《雜阿含經》卷四.九三經)。他們禮拜六方,佛也教他們拜六方。然佛所說的六方,是親子、師生、夫婦、朋友、主從、宗教師與信徒間的合理的義務。這些,肅清神教的祭祀儀式,把人類合理的生活,確立於社會的正常關係上,實為根本佛教的特色。
《奧義書》的思潮,釋尊所受的影響最深。理性的思辨與直覺悟證,為佛教解脫論的重心。佛教解脫道的重智傾向,即由於此。然而,深刻的了解他,所以能徹底的批判他。釋尊把理性的思辨與直覺證悟,出發於現實經驗的分析上。《奧義書》以為自我是真常的,妙樂的;釋尊卻處處在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A164]。古人說「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A165],很可以作為釋尊根本佛教的注腳。他們以為是常住的,妙樂的,唯心的,是自我的本體。釋尊看來,簡直是幻想。反之,自我的錯覺,正是生死的根本。因為從現實的經驗出發,人不過是五蘊、六處、六界的和合相續,一切在無常變動的過程中,那裡有真常妙樂的自我?完整的佛教體系,出發於經驗的分析,在此上作理性的思辨,再進而作直覺的體悟;所以說「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A166]《雜阿含經》卷一四.三四七經)[A167]。重視經驗的事實,佛教這才與《奧義書》分流。至於輪迴說,原則上是接受的。不過初期的業,側重於善惡的行為;關於業的體性,還少有去考慮他。《奧義書》時代流行的苦行與瑜伽,傳說釋尊修學的時代,曾從阿羅邏伽藍摩、欝陀迦羅摩子專修瑜伽,繼而捨棄它;又專修苦行六年,又捨棄它;然後到佛陀伽耶自覺成佛。這明顯的表示不滿。瑜伽或禪定(二者大抵相近),為攝持身心,以達於內心澄靜的直觀,為證悟的重要方法,佛教中當然有此。修習禪定,每能引發身心的超常經驗,佛教也不否認。然而修習禪定,容易走上神祕的迷信,誇張神通,他的流弊也是不可說的。釋尊把他安放在正確的見解、純潔的行為上,認為專修瑜伽,不能證悟真理與實現解脫。反之,解脫不一定要深入禪定;照[A168]《雜阿含經》(卷一四)三四七經所說:慧解脫阿羅漢,是不得深禪的;當然也沒有神通。即使修得超常的經驗——六通,也不許「向未受戒人說」[A169]。如虛偽宣傳自己有神通,那就犯波羅夷罪,要把他逐出佛教的僧團。總之,釋尊深入《奧義書》與瑜伽,認識他的長處,更能了解他的危險,所以能採取他的精意,又能防範他。佛教的解脫道,屬於理智證悟的宗教,實繼承此種學風而來。
釋尊到東方修學,接觸東方的時代精神;佛教的真精神,是屬於東方的。如注重現實經驗;重視變化;尊重自由思考;主張種族平等;反對吠陀權威,這些,都與東方的新宗教,採取同樣的立場。然也有不同:一、抨擊極端的縱欲與苦行,如《[A170]中阿含經.拘樓瘦無諍經》(卷四三)說:「莫求欲樂極下賤業,……莫求自身苦行,……離此二邊,則有中道。」[A171]倡導不苦不樂的中道,為釋尊徹始徹終的教說。二、「命則是身」[A172]的唯物論,「命異身異」的二元論,加上「色(心)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A173]的梵我論,一一加以破斥,代以不落兩邊,無常無我的緣起論。三、新思想的缺點,在破壞舊的而不能確立新的;見到變動而不能見到變動雜多中的條理,不能確立崇高的理境,傾向於庸俗的功利的世界。這一點,釋尊起來糾正他,指出真實的事理,中道的實踐,究竟的歸宿,給以「法性法住法界常住」的性質,也就是真理與道德的建設。釋尊從自覺獨到的境界裡,綜合東西印度的文明,加以洗鍊,完成折中東西的新宗教。以我們看,道德的,理智的,平等自由的特質,為印度各系所偏到的,惟有在佛法中,才完整的統一起來。
要理解釋迦的真諦,更應該從佛教確立的體系去認識。釋尊所倡導的新宗教,稱為達磨,意譯為「法」。法的本義,是「持」,有確定不變的意味,引申為秩序、條理、軌律。佛教中,凡事理的真相,行為的正軌,究竟的歸宿,都叫做法。這些法,是本來如此的,一定如此的,普遍如此的,所以讚歎為「法性、法住、法界(界是類性)」。釋尊在現實經驗的基礎上,以思辨與直覺,洞見此本然的,必定的,普遍的正法,這才大轉法輪,化導有情(泛稱一切有情識的生物,但主要的是人類)。依佛法,維持人類的現狀,或進步的淨化世間,到達解脫,都不可不依事理的真相而了解,依行為的正軌而進修,以究竟的歸宿為目標:「法」是人生向上的指針。事理的真相,是理智的真;行為的正軌,是道德的善;究竟的歸宿,是理智與道德的最高實現,稱為正覺。
釋尊的開示正法,通常歸納為四諦。鹿野苑初轉法輪,即是依四諦而說的。四諦是苦、集、滅、道。這四者,「如如,不離如,不異如,真實審諦不顛倒,是聖所諦」(《雜阿含經》卷一六.四一七經)[A174]。是真實正確的,所以稱為諦。一、苦諦:佛法出發於有情的現實經驗;現實人生有不可否認的缺陷、苦迫,考察它而要求超脫它,即是佛教的中心論題。現實人生的苦迫,因為身心常在變動的過程中,所以引起「生苦、老苦、病苦、死苦」[A175]。人在社會中,不能沒有自他的交接,所以引起「愛別離苦,怨憎會苦」。人的衣食住行,依賴於外界的物資,所以引起「求不得苦」。這些苦迫,如作根本的看法,即可「略說為一,五陰(蘊)盛苦」[A176]。五陰即有情身心的總稱;一切苦迫,到底依身心和合的存在而存在;有情與苦,實為不可分的。然佛說有情是苦,不否認人生有福樂,而且還稱讚它——「福報是受樂之應,甚可愛敬」[A177](《增一阿含經》卷四〈護心品〉)。這因為從世間情意的立場,當前的情感,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的「捨受」,不能說一切是苦(佛法不承認苦與樂為純主觀的,如《雜阿含經》卷三.八一經說),福樂比苦痛要好得多。如從解脫的理智的立場,從高一層看,一切在變動不居的否定中;福樂的可愛,到底必歸於滅無。這樣,「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雜阿含經》卷一七.四七三經)[A178]。充滿苦迫的有情,到底是什麼?釋尊的觀察,詳於心理的分析,有五蘊說(色、受、想、行、識)。詳於生理的分析,有六處說(眼、耳、鼻、舌、身、意)。詳於物理的分析,有六界說(地、水、火、風、空、識)。都不出色(物質)心(精神)的和合相續。像神教者常住不變清淨妙樂的自我(靈魂),根本沒有。這無常無我的色心和合相續論,依「識緣名色生,名色緣識生」(《雜阿含經》卷一二.二八八經)[A179]的緣起論的觀點,決不能看為二元的。即心與身,為相待的關係的存在;不相離而又是不相即的。二、集諦:即苦果的因緣。釋尊承受印度主意論的思想,確認苦迫的原因是愛。愛是意欲的,染著的,為有情活動的特質;在有情(凡夫)的一切活動中,深刻的表現出來。此意欲的愛,表現於時間的關係中:他「顧戀過去」而同時又「欣求未來」。戀戀於過去的美夢,憧憬於未來的光明,又牢牢的「耽著現在」。愛又表現於自我與環境的關係中:他以自我(常樂的)的愛著為根本,又染著外界的一切。把這二者綜合起來,即看出愛欲的清晰面目。所以,集諦是「愛,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喜樂愛」[A180]。欲愛的活動——業,有善的也有惡的;決定自己未來的身分,有苦的也有樂的。然依理智究竟的觀點,愛欲的活動,都不過是未來的苦因。就是當前的境界,也是有愛即有苦;如深著自我而為無限的追求,必將引起個人與社會間更深刻的苦迫。《雜阿含經》(卷二〇)五四五經等,都曾明確的指出,所以歸結到「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雜阿含經》卷三二.九一三經)[A181]。三、滅諦:世間的個人福樂,社會的和樂繁榮,當然值得稱讚。但他到底是「不可保信」[A182]的;一切的一切,在回憶中消失了。生死是這樣的連續下去:生天的還要墮落,成仙的要死,自殺的如「老牛敗車」,反而更糟了。依佛法,生死的根源是愛欲,所以如能「斷除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就能「究竟苦邊」(《雜阿含經》卷一.二四經)[A183]。苦迫的徹底解脫,稱為滅,就是涅槃,涅槃即苦與集的消散。在理智的直覺中,現證一切空寂;廓然無我的智覺,無著無礙,實現解脫的自在。這重在現生的體驗,不是寄託希望在未來,所以說「出家是捨非時樂,得現前(自證的)樂」(《雜阿含經》卷三八.一〇七八經)[A184]。四、道諦:世間苦迫,從情意的愛欲而來;解脫愛欲的涅槃,必以理智為中心的聖道,才能實現。道即八正道:正見,即正確的知見,對事理的真實,有明確堅定的理解。一切修行,都以此正見為根本,如《雜阿含經》(卷二八)七八八經說:「正見人,身業如所見,口業如所見,若思若欲若願若為悉皆隨順,彼一切得可愛可念可意果。」[A185]正見是實踐的眼目,思想行為,一切都照著正見的指導,才能到達理想的目的。正思惟,即依正見所見的,加以思慮,決心去實現他(正思惟,或譯正志,正欲)。正語,是確當的言論。正業,是身體的正當行為。正命,是正當的生活。經濟的來源與消費,都需要適合,正當。正精進,即強毅而必求貫徹的身心努力。正念,即對於正見正志所認識而決定的,能專心的繫念;這就是在正知正行的基礎上,進修瑜伽。因正念而到達身心平靜,即正定。在正定中(佛教雖主張不一定要深入四禪,然至少也要有身心平靜的境地),現覺真諦而實證涅槃的解脫。這八者,在家與出家的信徒,在「正語、正業、正命」的內容上,雖有多少不同,然同為到達解脫者必經的歷程。此解脫行的必然正軌,任何人不能例外,所以稱之為「古仙人之道」[A186]。不但解脫,即世間的正行,如要完成人格,成一世間的賢者,也到底不能違反此原則,不過多少降低他的內容而已。這在經中,就稱之為「世間正道」、「相似八正道」。上面所說的四諦,概括一切;他的所以被稱為諦,即重在事理的真實。確見此四者的確實如此,即是「知法入法」[A187]的聖者了。
四諦,是概括的分類,更可以統攝在兩大理性以下,即緣起法與聖道法。聖道,即八正道,是佛法的宗要。有聖道的篤行,才可以體證真理而實現解脫的自由;佛法也就依聖道的篤行而久住人間。正道的最初是正見,正見所見的,即是事理的真實。正道的最後是正定,正定所證入的,即究竟的歸宿——涅槃。佛法以正道為中心,統攝真諦與解脫,明白可見。然聖道,「是古仙人之道」,所以不僅是實踐,而且是實踐的理性。以正見為眼目,以純潔的行為(語、業、命)為基礎,為解脫所必經的正軌。確見此本然必然而普遍的理則,所以肯定的說「得八正道者,得初沙門,得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除此已,於外道無沙門」(《雜阿含經》卷三五.九七九經)[A188]。緣起法,是從事理的真相統攝一切。緣起法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A189]。即世間法(苦與集)的存在與生起,一切都是依於因緣,依因緣的存在而存在。緣起法所開示的因果法則,如《增一阿含經.六重品》(卷三〇)說:「如鑽木求火,以前有對,然後火生;火亦不從木出,亦不離木,……皆由因緣合會然後有火。」[A190]所以,果必待因而後生;果雖不離因,也不就是因。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定律,建立意欲為本的世間因果。十二緣起的因果相續,是流轉門。然流轉的緣起法,不是個別的因果事相,是在無限複雜的因果幻網中,洞見因果的必然系列。個別的因果事相,名為緣生法。因果事相中,看出他必然的系列,即有情流轉的必然階段;因果事相,總不出此必然的理則。此緣起法與緣生法,如《雜阿含經》(卷一二)二九六經說。凡能悟入此因果必然的理則,名為得法住智。緣起法,是依因託緣的存在。凡是依因緣的和合而有而生的,也必然依因緣的離散而無與滅;這本是緣起法含蓄著的矛盾律。所以翻過來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A191],雜染苦迫的消散,稱為還滅門。滅,即是涅槃的寂滅。此緣起法的生起,是有為法;緣起法的寂滅,是無為法。有為與無為,如《雜阿含經》(卷一二.二九三經)說。能悟入無為寂滅的,名為得涅槃智。滅,決不是斷滅,不是壞有成無,這是緣起法本性的實相。因為因緣和合而有,因緣離散而無;可以有,可以無,理解到他的沒有真實性,如《[A192]雜阿含經.第一義空經》說。這樣,佛教的三大真理,被揭示出來,即「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A193]。有情的緣起,即身心和合相續的歷程。緣起的存在,必歸於滅無;所以有情的相續活動,是無常的。息息變動的身心和合,沒有常恆、獨存的自我,所以說無我。不但沒有常存不變的個我,也沒有宇宙本體的大我,擬人的創造神;這都不過是小我的放大。徹底的說,一切的一切,物質也好,精神也好,都是依因緣而存在,所以也一律是無常的,無我的。從無常,無我的觀察,確立涅槃寂滅。一切法的歸於滅,為一切法的本性;如大海的每一波浪,必歸於平靜一樣。佛弟子的證入涅槃,不過是行其當然,還他個本來的面目。一般人,不了解無常,錯覺自我的存在,流為一切意欲的活動。如勘破諸行的無常性,諸法的無我性,即能斷愛離欲,現覺涅槃的空寂。如《雜阿含經》(卷三)八四經說:「無常則苦;苦則非我;非我者,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此即破三種我)。如實知,是名正觀。……如是觀察,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A194]佛教的涅槃,不建立於想像的信仰上,建立於現實人生的變動上,是思辨與直覺所確證的。上面的緣起與聖道,總貫一切佛法:而此二者更統一於因緣的法則中,所以說「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A195];「我論因說因」(《雜阿含經》卷二.五三經)[A196],即是釋尊正法的特質。
┌苦諦───┐ ┌緣起而緣生─┤ ├─世間因果 │ └集諦───┘ ┌緣起法──┤ │ │ 法──因緣─┤ └緣起而寂滅─┬滅諦───┐ │ │ ├─出世因果 └聖道法─────────┴道諦───┘
十 結論
東方的宗教,特別是佛教,推進了東方後進民族的發揚。王朝可以興衰,東方人的強大,一直在前進。這時候,西方在惡運中沒落了。宗教的思想分化(後起的六派哲學,都在此時漸漸的分化);宗教制度與社會秩序,在東方崛興中動搖;佛教的傳布,衝過恆河上流,到達印度河流域了。外患又一天天嚴重起來:西元前五一八年,波斯王達理士,侵入西北印度;五河地方曾被異族統治。拘羅地方也缺乏有力的王統。接著,西元前三二六年,馬其頓王亞歷山大,侵入印度,一直到恆河上流。婆羅門領導的政權,遭受嚴重的打擊。當時,東方吠舍離人旃陀羅笈多起來,收攬五河地方的人心,驅逐亞歷山大王遺留的戍兵;然後回兵東向,創開統一印度的孔雀王朝,定都在東方政教中心的波吒釐。五十年後,阿恕迦王即位,摩竭陀中心的大帝國,達到非常的隆盛。佛教也進而為印度的國教,弘通到印度以外。印度歷史的光榮,不能忽略印度的東方!
印度缺乏明確的歷史,尤其是東方。一般人,專憑西方婆羅門文化的傳說,不知東方人自有古代史的傳說,這是應該考慮的。佛教起於東方;他的根本聖典,在西元前三世紀的阿恕迦王時代,已明確編定。佛教的傳說,與《摩訶婆羅多》、《羅摩衍那》、《往世書》等比起來,有的還要早得多。在東方人傳說的東方中,如東方印度初民文化的自發性;東方民族的西進;釋迦族的起源於阿濕摩,都是值得重視的。恆河以北,雪山以南,這一帶民族的共同性,也在佛教的根本聖典中,明白的表顯出來。這在印度民族文化與佛教文化的特色中,是怎樣的值得研究!本文不過根據古典,對此重要論題,作粗略的提出,以引起學界的注意罷了!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16 冊 No. 16 以佛法研究佛法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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