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私記卷第五
○釋四相品第七
如經以四種相者。如下文云。一者自正。二者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因緣義等(云云)。
開示分別者。即如上文。願佛開微密等也。
義略不彰者。自答上因果。但明長壽修因。能護法人獲長壽因果。故云含也。
無解脫者。二乘無無餘脫也。
迦葉請開者。謂開常無常也。
是涅槃二用方便者。開於今昔方便。即顯真實。故云非常非無常也。
昔三點無常者。是縱橫常也。
即是智上意地能緣者。心數也。
而不得說於耶常者。須用無常藥治。今始得說也。
二用具足者。無常常也。
河不迴曲。猶如直繩。直入西海等也。
共成一道者。謂雙遊也。
此之四句皆覆正理者。以三覆一。以一覆三。各執不同。故引釋論證成。成今四悉之意。初四句即世界意。
四句皆方便門者。從四門入。皆得見理。即是生善也。
智臣能解者。對於不解。即對治也。
又此四句皆是正理者。四門皆得見王。無非三德之理。理即第一義悉也。
兩非方便耶者。意斥他人。今此四門皆是方便。為是門故。若能見理。皆是真實也。通是門故。若能見理。四門皆是也。
通是秘密者。約未開故。四句互治。無常治常常治無常等。四句即理。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無常等皆是法身也。
如此敷演者。於一句中別分諸句。諸句皆是一句。故云說秘也。
今之四句該括凡聖者。始自理即凡夫名字觀行。乃至究竟聖人。皆具四句也。
如分涅槃以為四相者。即一而論四也。
通途廣演名說者。從首至軸。無非說也。
至無至處名開者。即是不開而開。義之如至也。
常無所宣名說者。即是不說而說。義之如說。故經云若如來常不說法是則多聞。即其義也。
而從多判者。互有是傍。今從多從正。故云以為三密也。
不求無相者。無相之相。名為實相。更何所求也。
尚無涅槃者。一相尚無。
而四相無缺者。無名相中。假名相說。故云無缺也。
開四即俗諦者。俗名差別也。
無我即我者。中道真我也。
例如般若云云者。如前一相即四相等也。
兼明身密者。兼謂兼道通口身意故也。
若別兼者。口兼身也。化他亦爾。既有化他即是自行。今且從正從。多則化他攝。
身意亦爾者。皆具餘二故。今且從多耳。
開示分別四也者。開一涅槃不四種相也。
若佛如來者。釋迦示同諸佛。故云若佛若如也。
如來者。若以智契於如如能得果為來。此即自正。若乘如實道來成正覺。而迹應眾生。即是正他而來也。
見者正智者。五眼一心中見也。
諸因緣者。以智緣於實相之境。由智契故。則說一乘之教。由佛如來能證此理。故云自正也。
如來與佛其義不異者。佛是覺義。如來是境。智能契境。故不異也。
實相非因故非自者。自即法性。他即梨耶。共即和合。
不無因者。即犁耶是法性。即法性是犁耶。故非自他也。
了達實相故為見者。以達實相離四性故。畢竟空寂。見秘密藏也。
舉淺況深者。且舉比丘見世間火。推成觀境。況佛說十二部之深經耶。
生無從生者。四句求火不可得。即是性空。
滅無所至者。即是相空。性相尚無。全心是火。是心心尚無心。求火叵得。即是實相。不從緣生也。
抱火燒身誓不邪見者。以由先推火聚。不從緣生。智契於理。猶如抱火。見此實相。一體三寶不起邪見也。
利刀割舌誓不邪說者。猶智故。故云利刀。境智和合。名不邪說也。
況復諸佛者。以小況大。以淺況深也。
為緣異說者。答前難意。不用例開。三寶但是一體。今為化他不得為一。而明於四也。
令生善根者。令生常等理善也。此四悉釋文自對之。諸家無此文意也。
止可含蘇者。蘇譬陰入法相讚歎也。若軟強食。食俱不可。未得與生善對治之益也。
從微之著者。從歡喜乃至入第一義也。
慈是善本者。謂無緣慈。是諸法之根本。故經云誰是一切法之根本。應言慈是也。
嬰兒譬初信始生者。藏教初心未得無常等也。
讚歎歡喜者。彼解法相喜。相喜世界也。
更增成病者。增其貪慢等病也。
將無夭壽者。恐夭常壽也。
喜逸妨道者。妨世界道也。
況生善者。無常及常治也。
硬食尚消者。譬得實教之益也。
堪可切磋者。以大乘而調斥之。得對冶益也。
推此經文須作四悉者。此依經消釋。不是餘文義立之意也。
經云有所顧念者。以慈善力。恐信心不生。
經云多唅兒蘇者。唅字(胡紺反)字林從玉作琀。諸書從口作同穀。梁傳曰。貝王含謂資人含與也。亦云口中自食名之為含。以口餧口名之為唅也。
四請法多少者。四悉為多。歡喜為少也。
經云增益壽命者。先增無常壽。後增常住慧命也。
舊有四釋者。各問事中未說法合深理也。
料簡不堪者。昔說於常即是不堪。為說無常。今說於常治昔故也。經云則不供足。世界為少備機未暢故。又經云功德[A1]已備者。聞無常教。善根漸熟。亦是方等中見等持身。如來功德魏魏堂堂等也。
此別有意注云云者。即是出世三味凡夫三味及凡聖三味也。乃至法華開前味。涅槃帶權三味。顯秘密三味也。
經云煩惱為薪者。即凡夫常邪為薪。二乘無常智慧以之為火。成今三德涅槃之食也。
初以三悉即是惡子者。今且取未證秘藏邊猶是無常破病。故名為惡。若論五味二酥之中有密入。
第一義者。不名惡也。
此乃小大通共以為四悉者。鹿苑小二。酥小大相對。法華開顯。與今經開題同兼之。常被於末代。得以無常為生差故。以常治無常。雙非常無常為第一義也。若論皆知常住以取小乘果。判為三悉耳。
知其家者。以五陰為家也。觀此是五陰淫身常住。故云有佛也。
佛舉無方之問者。方法也。不依法而假設此問。為斷肉之端。若依法用財施乃至般若。今即無施為施也。乃至般若示愚常智。以達愚亂即是度也。
於我無損而成大施者。一顯施心平等。二顯彼德名者。又不損財。故云大也。
又見福隨喜者。大論云。如賣買香及傍觀者。三人同得聞香也。
見苦者至而名大施者。此乃施命功德家多為大也。
經云聲聞天者。問音彼聞我證謂之聞。我聲到謂之問也。
經云善知我意者。我聽食肉是權教說。大乘實說是肉皆制。汝今令斷深會佛心。故上文為斷肉端也。
三云眷屬迴轉者。故戒經云。一切眾生皆是我父母。生生無不從之等。故不應食也。
四同四大五陰者。又戒經云。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等也。
精血不淨者。一切眾生皆同父母精血和合。故云不淨也。
乖菩薩化道者。菩薩與一切眾生作淨土因。以慈為本。若食其肉乖於慈心。
食肉小罪多者。食肉一臠。五百臠償之故也。
昔國王者。須闡提太子善住王子等也。
及果菜等皆他命分者。是他供身之分也。以將[A2]己分而施。故云命分也。
經云云何如來不聽食肉者。意難何故先聽。今即不聽也。
一云佛是大慈者。當來皆有成佛義。故不應食也。
初地是大慈者。若取方便位。初地性地未得大慈義當得也。
須云為我者。即不得食也。
蛇似龍者。龍於人有功。故不得食也。
若隨他語者。小乘權說為美也。若自意語大乘頓制。今日粳粮等為美。
饕餮者食財謂之饕。貪食謂之餮。自餓謂不及也。
開三遮十者。初開三種淨遮十種不得食也。
雖現食肉者。權示小教為眾生故。取其佛意。故云不食也。
與眾生隔絕者。如戒經中一切眾生見而捨去。即化不得為絕也。
皆是假名因緣之教者。若取通論。世間經書。亦以仁義禮智五常等為因緣也。外道教即取自然不從因緣。佛教以因緣為宗。故云皆是等也。
先須緣起者。衣鉢進退也。
次明戒體者。謂得戒也。
後廣出相者。謂說事相也。
判生下注云云者。緣起具如止觀中。末利夫人。假傳王教不殺厨人等也。
戒是大乘常樂等者。戒為根本。由有戒故常樂四德得存。故云深妙也。
木叉名解脫者。名別別解脫。亦名保得解脫等也。
毗尼名滅者。能滅身口上非也。
在口為誦者。優婆離一夏八十度誦出也。
又墮長養者。從微之著。長養罪也。
十善譬頓教者。最初說華嚴教也。
譬漸教者。開頓出漸。即不起寂場而化鹿苑也。
明開合意者。開頓出漸。會漸歸頓等(云云)。
非一非四得說一四者。亦應云而一而四得說四一也。
證明自正者。證是涅槃也。
因他廣衍者。問答涅槃也。
法身為別涅槃是總者。四根一相也。
涅槃為別秘藏為總者。涅槃即四故。故云秘藏總也。
或時為總者。涅槃一名也。
或時為別者。約四相故也。
有反質者。如經虗空無所有等。四名不殊既無虗妄。涅槃四相亦是貞實也。
有答。答涅槃一也。
有通者。涅槃通名四相也。
無依無正者。灰身滅智。何論依正也。
今涅槃有所師法者。以三德之體。為所師也。
今涅槃有如來者。法身常住也。
一明滅惡者。即是因。二明滅有者。有即是果。五通滅有者。如經諸有淤泥等。即通滅二十五有生處也。
悉據佛意可尋者。佛意從少之大。所以引昔為難也。
不應名同混令無常者。汝憶想涅槃名同將常。同於無常也。
所離所得與昔為異者。今教所離。離只是得。得常樂等指於三惑。即三德故也。
今涅槃中有妙有者。破二十五有。得二十五三昧之妙有也。
所謂恭敬者。妙有之法。以法為師。能恭敬人。即是於僧一體具足也。
文有二似作三難者。正難煩惱與有。次約於業。莫知所至等文兼含。故名之為似也。
良以業運者。業有所至也。
不能有至者。無當有身果也。
故得有有者。當來生處有身也。
那得妙有者。那得常住法身二十五三昧妙有也。
鐵是凡夫者。答意由如熱鐵赤色[A3]已還黑。猶如凡夫煩惱雖滅。後煩惱還生。如鐵更赤也。
亦是凡夫無常者。對於初住中道法身。名凡夫無常也。
不同二邊者。外道凡夫為有邊。二乘凡夫為無邊。如來即邊而中不同。滅[A4]已復生之。無能生中道妙有也。
凡夫滅惑還更得生者。經還約二凡夫也。
物謝於前名生於後者。物如瓶體。破[A5]已得名。名為破瓶等。如來涅槃亦復如是。破[A6]已得名。不同灰斷也。
不同汝問者。壞[A7]已更生也。
經不得言聖王命終者。如法華中。實在而言死等也。
經云遊諸覺華者。如有樹果。即得安樂。如來亦爾。有覺之華。華表於淨。安樂表常樂。遊戲自在。故表於我。故云四德也。
第二廣開身密者。如來示九界身。名之為密。昔未開故。今皆開之。故云出種種身等。只九界不同耳。今令同得大涅槃。故云開也。
他謂一物覆一物開者。覆只是穩。開只是顯。如法身隱般若耶。法身顯解脫隱等。各隱各顯。三密不同也。
只覆於開只開於覆者。名昔論覆。名今論開。更無別故。體云只也。
於凡不解者。不解只是法身覆。故不解也。
餘何可解者。意斥法身。就覆般若解脫。亦未能解也。
他明巨細相容者。取下譬來釋如須彌入芥等。
聖人之術者。淺近之事也。
而非因緣者。皆不思議。非感而感。非應而應。大事之因緣也。故云空假中等。一心論因緣也。
無量不容一塵者。塵即法界故。故云不容也。
延促過現者。延促約劫。過現約時也。
昏怳尚然者。舉淺以況深。世間夢事尚爾。況不思議至極者哉。
經云汝不應言者。貫下三意也。
經云唯願如來說其因緣者。請說生羅睺之因緣。度煩惱之因緣也。
經云佛告下牒難總非。故云不應也。
經云能建大義者。何者大義。我今生羅睺羅。將因顯果。住大涅槃。名為大義也。
一信住二真住者。即初發心。入十信位也。證位為真也。雖非因果。涅槃體也。而能菩薩常觀涅槃行道也。而果而因。以正因性。理具因果也。
中論何故云菩薩不能者。破前初師也。
修種種行者。五行十功德也。
直舉一須彌入芥者。具釋如維摩不思議品。須彌芥子。皆法界故。乃至十方世界無非法界。故一塵具十方分。況不思議解脫之用也。
經云如陶家輪者。舉諸世界。如一團泥置於輪上也。
示過六道者。即表為天人之師。故云過也。具足而論。亦過四聖為究竟之師也。
覺未覺故者。自覺煩惱。又能覺他煩惱。此解為勝也。
能生萬物者。能眾生萬善也。
謂言死地者。秋能令萬物彫枯。喻煩惱滅也。
又葢由眾生感見不同者。進退釋之。即生亦有四果之義也。
經云迦葉以因緣下第三總結。菩薩住大涅槃。能示因緣也。
將前意難後義者。牒前佛立難中云。猶如火滅悉無所有等。今云燈滅者。但取滅同。難後示現能生種也。
因以為難者。因佛舉燈器。器是無常。何明法身也。
大乘那含不受二邊生者。初住那含。住於中道。無二邊生也。
○釋四相品下
興皇開身密未盡者。意云四相品未盡故也。
豈非開口密者。如來之言。言即是說。故云口也。
他開佛密者。菩薩因人以為他。我從得道者。通開前四味。皆說般若等也。
見少佛性者。即是初住之位。名為少也。
又四句中各開三業者。他開佛開等四句也。
無開而開如前分別者。涅槃之體不論開覆。為眾生故。如前身密中廣明種種示現等也。
法華斥小者。廣如玄文破三顯一會三顯一等。斥是廢之別名。古釋不當判為不了涅槃為了。二俱斥小。如何一了一不顯了也。
為緣顯密者。華嚴同聽異聞。二乘密聞小教等。鹿苑八萬諸天便悟大道也。
此兩文者。前開身密及此意密為兩文也。斥他不得定判。故云並也。
故是無也者。不許秘藏理也。
經云唯有密語者。語是教也。
譬如幻主者。主謂宰主。是造幻之者也。
緣有開覆者。五昧論之。約昔未見名之為覆。故今開之也。
積金是反者。將反以合順也。
初心是小富者。初住地位也。
得果大是富者。究竟果也。
義言為負者。如人雖負他財。欲還不取。亦名為負。如來亦爾一切法寶常欲施與眾生。眾生不受。義之如負也。
經云懼不速成者。即是初無大機。如法華中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等(云云)。
而無邪法者。皆是世間文字之正法也。
初述讚者。讚而復述。故云善哉等。
常無常是通者。先觀無常幻化。利根者便以常解接之也。
常是別者。初心知常。為中道故。次第修行也。
應用四意者。用今四教。分別諸經兼帶之意。及顯圓常也。
不下種是無密緣者。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不同法華三艸二木。而得增長也。
此尚不易者。至死不改。以執心重故也。
云佛智流動者。只是無常遷謝之貌也。
佛答三意者。一無積聚。二無積之積。三明積之無無積。
積聚者。雖明積聚。意在無積也。
無積之積者。即是如來法財具足。中道無為也。
積之無積者。即是聲聞修空。不畜八不淨物等也。
經云若有貪者。即是有為。聲聞僧也。若無貪者。即是無為。如來行也。
經云跡難可尋者。即是無為。如來之道。跡易尋者。即是有為聲聞僧也。
經云雖去無至者。即是聲聞。有所至處者。即是如來也。
常住無積是淨者。無二邊垢。知足是樂者。二乘未足苦也。
是無集者。無作道集等也。
道之與滅皆常樂等者。因果皆具也。
患累都除者。三惑二死。一切皆除也。
境智相應者。以智契境。稱智也。
體用成就者。法身為體。般若解脫為用也。
亦是自他具足者。法身為自。般若解脫為他也。
義理粗周者。法身等三。一一具三。為周也。
其性廣博者。非但果地法身廣博。六即之性無非博也。以性非廣非博。而具廣博也。
不待小之大者。約非小非大之大也。
乃是絕待不思議大者。以廣博之性。其性自絕。非絕小大。得名為絕也。
壽命無量即是竪譬者。久遠之壽。故名為竪也。
貴在正法者。所安中道也。
一人具八者。一一德中。皆具於八也。
正言總能兼別者。涅槃之名。兼於解脫也。
以別釋總者。以無瘡疣解脫釋涅槃也。
那可混濫者。以翻總也。
經云為拔毒箭者。三惑。
令其離苦者。離於二死也。
妙樂者。醍醐也。
良醫者。佛也。
得受安樂者。謂證涅槃也。只是互現由自無瘡疣。即能治他。他瘡疣盡。能令[A8]己盡。[A9]己若未盡。豈能化他。故經云自疾未能救而能聽疾人也。
身心不苦者。法身菩薩。身心不二也。
而無怖畏者。離五畏也。
恒無飢渴者。具足三德之食也。
無人天事者。無世間三苦八苦等事也。
染著之累者。二邊所不能累也。
斥昔顯今者。斥昔三德橫竪不具。顯今一德。三德具足也。
經云何等名涅槃者。此問意舉總。問答解脫處別也。
佛果有色者。未知何等色也。妙慧顯然以慧見理。同眼色非見謂有色也。
是無色色者。應現為色也。
解脫之體者。謂法身也。
為兩緣等者。一本非色。二為機宜而說於色。皆須四門三諦空不空等。名不思議也。
親師云不須分別因之與果者。意云因果一時而得。言由未了。故今斥言不然等也。
演暢者。演謂開演也。
頭首數止有八十四五等者。從初名遠離。去數文中又解脫者。名為頭首。由不合云有四五。只應合云八十四耳。
若大小合數有九十七八者。大即頭首。小眷屬。文中夫解脫者。是也。文中總有十三眷屬。并前頭首合云九十七。不合云八也。
極細為言者。此即惑數譬文解脫。合中解脫之名即無定准。今且約圓百是數方。
大師曾於靈石。一夏釋此百句解脫者。即是台州黃嚴縣西北。舊云甘露道場有甘露井。昔有羅漢飲此水行道。值孫息作逆。群賊就此。取鐘煑肉。有大方石從隔山而下。群賊迸散。因茲改為靈石寺。其石現在也。
先學自飽者。即是章安疏主之言。恨不記述也。
於一一句備於橫豎者。一句遍攝諸句為橫。諸句一一深入名豎。不二即是廣博。即無瘡疣。即到解脫處也。一句即且上三之義。義即三德。三德即是真我。真我即是秘藏。一即三故。三即一故。故云三點相即。具足無缺也。
豈可厝言者。疏主深歎不思議解脫之體。言所不洎自力不能。既不書。輙分其文耳。
經云真解脫者名曰遠離者。釋此解脫。今依大師所釋一句為本。十句莊嚴。以下釋上。今初即是遠離為本。具約四教。三惑二死。無瘠疣等三義。此之遠離。離前三教二死之惑。由遠離故名曰不生。由遠離故名曰虗無。由遠離故名曰無為。由遠離故名曰無病。由遠離故諸漏瘡疣永無。由遠離故無有鬪諍。由遠離故名曰安靜。由遠離故名曰安隱。由遠離故無有等侶。由遠故名無憂愁。就無憂愁即無瘡疣。就無瘡疣即是廣博。由廣博故到解脫處。處為所依也。一句就爾諸句倒然。展轉為頭。皆十莊嚴。乃至百句。宛轉相釋。故云萬法門也。
廣上解脫處者。一自到實諦處。二調伏令他得也。
經云譬如門閫者(苦本反)又作梱。禮記云外言不入於梱。鄭玄曰。梱門限也。
能傷法身損慧命者。如古人所釋。皆未稱今文解脫常住之體故損也。
別因斷多分者。等覺[A10]已前也。
理內涅槃者。即三道是三德。名之為內也。
理內之我者。即是正因佛性之真我也。
後方一體者。名一義異也。
今云不爾者。前後皆一體也。
一以體妙故應三者。即一體而有三妙用也。
二名義料簡故應三者。名即是一。義即有三。謂三寶異也。
則非妙非寶者。非體妙故非一。非寶故不得名三。三只一體。故云妙也。
乃是妙寶者。三名體一也。
今為破別說三為一者。破別相三。為今一體。體即三故不乖也。
經云夫涅槃者。捨於身智。明智前三師釋。第三師同此文也。
誰受安樂者。迦葉執昔涅槃。身智俱亡。故云誰受。佛以大答。涅槃無受。乃名大樂耳。
以患故吐者。即是內有見思無明之患。無明若吐。不復更受。即得安樂也。
或以虗空喻佛身或不用者。法身之體。同於虗空。不用即非喻。
或以雲雷喻佛身者。應身也。或不用者。非喻也。皆取少分。故引雪山等比也。
皆不可定說者。引二喻為顯如來說則不定。若定則非實。汝何故難作二種說也。
若言無罪其實得罪者。一體無罪。別體成逆。定不定。准此可知也。
○釋四依品第八
若唯憑法者。自依法修也。
兼得於法者。人能弘法故也。
得者人也者。此人得於廣大之法故也。亦可依止。自行法也。
又昔人雜偽者。魔作羅漢像也。
今法混大小依人簡法者。法雖通小。但取菩薩之人即可依也。
法亦不遍者。二乘之人。但有界內之法故也。捨於生死而求涅槃。故云就彼也。
今明人即秉法不捨等者。菩薩示作聲聞四果之形。不捨生死。為眾生所依。依今涅槃之法也。
用四悉檀意者。上問答不同即世界。今答得法人。即是生善。真偽不同對治。法遍不遍即第一義意也。
其出佛後者。四依菩薩。要在佛滅後。若作如來之像。恐濫魔說。故不得為佛像也。
人謂四果是真福田者。阿羅漢人。為世應供。故眾生多信受也。菩薩形無定准。法不常規。故為四果也。通論悉作。法身菩薩。能示作九界之像。如觀音妙音等。三十三身。十九說法。今從別論。四果義便耳。
自有如來為如來者。佛在時如來自為如來。
如來為四依者。或是古佛。輔佛行化。為四依也。
四依為如來者。或本下迹高。本高迹下。皆互弘傳也。
合則還是佛為四依者。四依四相其義是同。開合自在。只佛一人。是其可依。同上涅槃。故云還也。
初令依法後令依人者。即是昔教。依法不依人。今教依人復依法也。
地論三十心前是弟子位者。意取十信心為弟子。
三十心是師位者。即初依人也。
從初地乃至皆師位者。初地至等覺即是第四依位。故云皆也。
十二心[A13]已前是弟子位者。從十住至第二行。未斷煩惱。判為弟子。從第三行去斷四住是師位。故云十三也。
道種性終心者。十行出假之後。分別藥病是初依師也。
中論十信皆非師位者。意斥前諸師。作師弟釋。今取六住。始是初依師位也。
初有煩惱無涅槃者。初依位也。
後無煩惱有涅槃者。第四依也。
俱有煩惱俱有涅槃者。等覺猶有一品。有涅槃者。分證涅槃也。
三十心十地斷別惑作三依者者。即是名別義圓故。取三十心十地故也。即至六地為第二。七八去第三十地為第四也。
四十心共作四依者。十信初依。十住第二。行向第三。十地等覺第四也。
餘皆例爾者。行向地等。皆判三依也。又約超位。別教初依超至第二行。乃至初地。亦同圓同判三依。故云例爾等也。
弘宣佛法故者。望佛為弟子。望下為師。且據佛論。稱為弟子也。
初依唯弟子後依唯師者。且據未斷別惑。具煩惱性。稱為弟子。後為師耳。
中間亦師亦弟子者。望上為弟子。望下為師也。
此四皆得涅槃法故者。通論至觀行。今別論十信位去。故云四也。
若俱得法者。問起。既具煩惱應未得法也。
今明下答也。
得法多種者。始從名字乃至等覺。通判四依。以理同故。故不言之。
初依相似得法者。且約斷通惑說。若論具煩惱性。即取觀行五品之位也。
於有佛法處不令他緣者。一不令魔邪得便。二不令惡比丘破壞也。
於無佛法處能令興顯者。正細頺剛俗不斷。故云建立也。
無兩處皆能住持乃至憶念者。以明記為性。使令相續也。
經云安樂人天者。即四果之人。能住天上人間。作大依止也。
今案此句者。安謂案實。能多利益。歎化他也。
其事不起者。無明為事。望理為性。
其性猶存者。無明猶被伏故。不起無明。故云具煩惱性也。
一途別判者。更有通判故也。
亦有未離肉身者。准金光明經。十地菩薩猶有虎狼師子之難故也。又云一生亦有超登十地義。故皆約圓說也。
不還欲界者。阿那含人。[A14]已斷欲界九品思盡故。不還也。
不還者。約權教文有此義耳。或取[A15]已[A16]辦地也。
若細就圓判注云云者。初依十信。初果。二依十住十行。第二果。三依十迴向。同那含。四依即十地。同羅漢也。又云初住至六住第二。七八九住第三。十住者第四也。
不出戒慧二學者。定在其中。三學皆具也。
不出生善破惡者。如經轉為他說即生善。教令發露即破惡。此位未得第一義理也。
八大人覺者。大人是佛。以人大故。覺大也。
出遺教者。彼經小乘。名通大小。今此約大也。
非道下注云云者。應云遠離是道。憒閙非道。精進是道。懈怠非道等云云。
菩薩非佛者。即是身為四果。能說大乘故云菩薩耳。
[A17]已前簡後是第二人者。初依第一。第二依當八人地也。
以後簡前者。以第四簡第三簡第二。未得第二第三住處者。第四為第三住處。第三為第二住處也。亦是但得初住。未得二住三住之位也。
緣熟即能八相成道者。菩薩得記。皆須與眾生結緣行淨土行。如維摩經中布施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能捨眾生。來生其國等云云。
古來三釋者。取前舊解為一。河西為一。觀師為一等。觀師後釋。仍云易見。且云不可等耳。
即名第一人者。第二人從初人受名。故云第一人也。所以未得第二。三果也。第三四果也。
依增一集者。此達磨鬱多羅造。即是章安正釋。依此判位也。
彰此二果並有未得者。初果未得第二。第二果未得第三。故云第二第三住處也。
同是功用者。意云七地[A18]已後始入無功用位。初住初地即是功用。此約教道論也。
亦應以初果為一住處者。謂依增一所釋。望後未得第二住處。第二未得第三等耳。
經云大乘相續不絕者。分破無明。猶有後位。故云相續也。
指第四卷者。彼有三釋那含也。
不為二十五有過患所汙者。第三依人。十住之後。至十行初心出假化物。得二十五三昧。故云不汙也。
即是周旋者。遍界內外。行化他也。
捨於重擔者。二種生死陰身也。
經云斷諸煩惱者。斷字初約用功。名之為短短音。證得果了。名之為斷。
學行窮滿者。若望大乘究竟。猶未是滿。且約四果為滿也。
經云種種色像悉能示現者。即能示現者。即能現十法界身。隨應度者。皆為現身。不定慧莊嚴初地百佛世尊。乃至十地更廣也。
至功妙用者。四依破戒。名為至功。能伏魔外。故云妙用。安樂人天。名為利益也。
不依者。正是今未法眾生。所依之儀式。由迦葉問故四依出世。故云不也。
況復餘耶者。如來所說。尚須分別是善不善。善即應信。不善須降。可作不可作等。亦復如是也。
弟子起無明為夜者。一由正法重故。二由無明重故。其夜大闇。魔得其便也。
六卷云賊狗者。偷即是喻魔也。
其家者。即是大乘為宗也。
五屍繫者。即蛇死狗死人等。五處者。兩手兩脚及頭。魔既被繫。至於第六天憑天解之。天云此是羅漢所作。我不能解。如人倒地因地而起。汝還向彼求羅漢解之。此之降魔。四依出世。優波鞠多之所能為。從茲[A19]已後。魔更不解也。五門觀降伏見魔各有對治。故不同不淨也。
初明依法自足者。如經亦可得近大涅槃是也。
初然問者。如經非為不爾。如汝所言。未可信受也。
次正答者。我為聲聞為肉眼者。以未得中道佛眼故也。
聲聞雖天而肉者。見雖麤細。同有障故。故云肉眼不能徹見實相之理也。
雖肉而佛者。能觀實相三諦一心。故云遍照也。
四念處如弓者。四念居初。猶未有箭。故以五根喻之。乃是無作道品也。
不怖是教戒者。無作大乘戒等也。
世伎為器伎者。世間種種伎術也。
大呼者呼字(休故反)此能招彼名呼。自發其聲。
內乘大乘外憑佛力者。內有觀行。外請佛加也。
眾魔群盜等者。即是界內四魔。外四魔。乃至赤色天子魔等。是故經云。億千魔眾等也。
此弊惡魔者。弊字(裨列反)患他為弊。性惡為弊也。
見形者。三十二收如毱多所見等。
喪命失善根者。不生大乘。失常住命也。
中道之法力者。即用實相印。為法力也。
經於諸煩惱者。即煩惱魔。乃至四魔。故云諸也。
是時為用者。謂佛滅後也。
非時無益者。謂如來在世。四依無益也。
無醫無藥者。無醫喻無佛。無藥喻無法也。
時通正像末者。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末法一萬等也。
緣有濃[A20]淡者。濃者見長。淡者見短也。
持法四十秊與佛不異者。迦葉阿難。各得二十年。傳持佛法。故云四十耳。
其年六十者。意云如來三十成道。八十入滅。住世五十年。人年十歲見佛出世。故云六十[A21]秊。以始終見佛即能融會也。
於佛滅後四十年秉教者。取見佛歲之人也。
而不道百三十歲者。者釋伏難。恐人難之。定其百歲也。
迦葉是佛長子者。最高故以法付囑故也。
佛覺三昧者。阿難所未聞法。請佛加也。
粳粮譬常者。人常食故。甘蔗譬樂者其味甜故。石蜜譬我者軟硬自在故。醍醐譬淨者清淨不染故也。
懼其有盡者。不修大教也。
雖有大教者。如經甘蔗石蜜等貪惜不食也。
有所得故者。得真諦理望大不盡也。
今明大行訓之者。行即乘也。車是乘之別名。行大乘行。故云車載。不同他解也。
增長我心者。生我慢心故也。
世智辨聰外道業者。八難之數。佛法外人。名為外道也。
分擘玄毫者。如今宗所釋。或於一句演出無量義如擘。或釋無量句以為一義如分。如毫。毫者吐絲為忽。十忽為一絲。十絲為一毫。物之極四。
卷舒宇宙者卷之攝在一塵。舒之彌遍法界。一句染神。力劫不朽。故云不易可聞等也。
非輕[怡-台+藂]字(且作[怡-台+藂]音未詳待撿)。
正戒正教乃至俱興者。疏中與經文。有少迴互。經正教在前。正戒在後。惡法在前。惡人在後。疏中前列後釋。還依經次第也。
更深細為難者。後增漸少。至於八恒但增二分也。
兩兩配四依者。今不取此釋也。
何關佛法者。意斥。如經具足解釋佛之正法等也。
上說九恒者。八恒并熈連也。
上文恒河入東海四河中大者。其河長八百里。闊四十里。極狹十里。於中取方圓一肘。得八石沙。其沙如麵。故以恒河為數也。
一切眾生師父者。廣如上文。失主親師等。故云天人悲苦也。
互舉一邊者。自行生善。必能滅惡。令他滅惡。必能生善也。
經云如木頭幡者。袈裟任自毀壞。如木頭破幡無用也。
如純陀中意者。彼云雖未具戒。[A22]已墮僧數。即與文殊師利法王子等。依彼文是其真位也。
三障豎論者。斷煩惱當約果故也。
綺互說耳者。三報約現在後。亦是豎且取現謗論之。三障轉時。現報亦是橫也。
非弟子者。作惡之人。
九恒因厚者。即是四依菩薩。於無量佛所。發菩提心。故須供養也。
今文但明護法等者。意不用河西發心持戒等。護法即是持於理戒。故云即兼眾事者。事戒威儀。進止等也。
以重況輕者。身命尚捨。況事戒耶。
經云若老若少者。迦葉後難。從此句生。
初三定者。有知法人老應禮少。持持應禮破。道應禮俗。如經故先定之。然後起問也。
二旨相違者。以昔達今故。引三難也。
或言三結者。第三結三難也。
我為菩薩說如是偈者。有知法者等也。
三三之疑皆遣者。三難三結為大不為小。故云三三也。
答此一條者餘二例遣者。一條但云持禮於破老禮少。道禮俗。例之故也。
救濁者。四依出世也。
和濁者。先同後異也。
濁不濁者。正是五清也。
未得機便者。或說未當時。伴未如法等也。
如此破戒若少若在家者。即是知法之人。為護正法皆禮拜供養等也。
既釋持毀者。先同毀後時持。
如崩亡者。佛涅槃也。
儲君者。即是東宮。亦云副二也。
破戒統位者。即是為眾。作羯磨主也。
故投他國者。謂向清淨眾也。
七世素貴者。外國堪為灌頂師者。皆七世白淨無染垢堪國師也。
如此間授璽者。如此國法授於玉印。令知國事。夫傳國法要須三事。謂金箱玉印檀書。檀書即是貴書也。若無此三不名正統也。
烏迴者。十誦文。西音此云僧正。綱統之主也。犍利吒西音此云僧都。非謂一寺都維那。亦是統領主也。
童子因位者。四依出世皆是因人也。
無令入大者。如鹿苑中以有此意。方等般若猶未彰灼。名為微密等也。
隱在破戒之下者。破戒陰身之內也。
任汝開化者。能示眾生佛性。即是開化也。
經云先王所有等者。即是釋迦在世常住之教也。
經云即持歸家者。先明流轉生死。今示佛性。歸大乘家亦是能觀五陰。即是涅槃。名五陰為家也。
更與餘藥者者。即是無常。鹹苦對治之藥也。
推尋事理者。事即無常事戒。理即常住秘藏也。
佛海死屍者。事理皆無分也。
下根悟也者。如經無所覺知。譬極重無明悟時。還應從地而起也。
分別決定者。若約小乘持之與犯。皆名決定。初篇無懺悔處。大乘實相不決定說。但使迴心。一體三寶。無生懺悔。廣如下文闍王中說唯大說。只有受法無捨法也。
經云聞其所作者。即是清淨之眾。實行之人歎也。
不失婆羅門法者。如上文為護法。故不名破戒。不失淨行之法也。
什物者。什謂雜也。亦云會數之名也。八不淨等。非是篇什與之也。
體戒俱失者。體即戒體。體下戒者。防護身口。名之為戒也。
四依示同破戒者。住地菩薩示迹和光。大乘無心本非破也。
四句如別記者。如淨名疏菩薩。四句七門解釋也。
經云而自滲浴者。亦是懺罪之意也。
凡愚執事者。知事者執破戒。為清淨等也。
梁武此文為定者。依此經文也。
昔依四法今依四人者。迦葉舉昔以難今。昔既不依。今何得依故有難生也。
或言於昔雖了望今未了者。此釋稍通也。
以法常故故法可依者。謂此要對辨大乘常住法也。
悟若生著者。昔教多執未詮於體。故不令依也。
了語下義者。三德之義體無著也。
識著智解者。識能分別故。故多生着智能詮理。故以可依也。
經云如是四法應當證知者。請答其人。令會其法也。
非四種人者。結難只合依法不依人也。
依法即是依人者。今是有法之人。有人必有於法。以人法不二故也。
不依無法之人者。昔人不知常住之法故。故云無法也。
人法不異者。人即如來法是涅槃。故云不異也。
結還依智者。智知於法故也。
經云法性者即是如來者。法性通因果。如來唯是果。果即涅槃。故云常住不變也。
昔人既破昔法亦除者。但舉如涅槃即是人法俱破也。
若了悟者不須除法者。今約開顯法即秘藏也。
舉下況上者。即是五品外凡熈連二恒之人。況於四依猶如如來也。
不為利養所轉者。觀行之人事理不二。涉事不能壞也。
經云是名定義者。恐人不信。故以結成。今是常住。昔是無常。不應依止。雙結為定也。
又不得是三寶者。今經一體三寶也。如經如來法僧等常也。
生凡夫之過者。如經。經理白衣為其執役等。不生一毫之善。長他煩惱愛染之事。故云過也。
大乘兩緣者。如經如來深密藏處。及出大智海等。初約聲聞生疑。次約嬰兒無知。是則菩薩能了也。
經未得果實者。謂未得常住果實也。又云秋收冬藏等名為果實也。
經云故以方便說大乘法者。謂同體之方便。不同體外方便故也。
又明依義即是依法者。釋兼明依法之意也。
第一偏明依義者。具明三德。即是一體三寶。光明即般若。不羸劣法身。質直義者。謂是解脫也。
經云而亦可見者。以大涅槃修因至果為見也。
經眾僧即常不畜八不淨物者。課乘戒俱急也。
經以微妙語說無常者。謂不應說也。
則無常住一體之僧者。境智和合名之為僧。能分別故。名不和合也(二本舉)。
二緣得畜者。即依律文饑饉世有淨施時。若約今文更加建立。即具三緣也。
○釋耶正品第九 六卷云分別耶正品 二末
耶魔多種者。乃至別教地前緣修之人。猶未免魔持世菩薩不免魔謀等(云云)。
耶惡者。耶中加惡惡之極故。故云耶惡也。
闡提謗法等者。闡提是因四趣是果。故云果也。
二十五有因果者。煩惱業是因。陰天等果也。
往昔苦行等者。示現受身苦行等。事實非耶。攝望小得名也。
棄捨二邊者。別教但中望於圓。中亦同邪攝。故云三昧魔等也。
清昇者。修於五戒十善得生人天。為魔眷屬也。
邪漸所到之處者。歷別修行處。即但中第一義意也。
兩法兩人者。謂魔經律為兩法。持魔經律是為兩人也。
四依有廣大之德者。如來滅後能持正法建立大乘。住秘密藏。即是德也。
邪正有分別之能者。令邪歸正。為末代之規矩也。
多明形亂者。魔作羅漢如來形像等。非不說法從多為名耳。
多明聲亂是魔經律等。此亦有形意。亦二文互舉也。
如百論迦毗羅者。外道之根本。自謂為佛者。即是佛寶。所說即法寶。弟子即僧寶。引證耶三寶也。
聖人有無漏威儀者。答意云魔但効其身。不知於心也。
不生生是佛說者。本寶不生而示現生也。
躶𨈚者。謂身柔不正。即是耶也。
𨈚(毗音)。
三十二相并業者。業因相果也。
以癡意亂德刀割香塗其心等者。名之為癡。取於中庸亂佛真常四德也。
持戒是緣因注云云者。亦應云以緣資了以了資正。至果之時。三因具足也。
大赤則遮者。五大正色也。
○釋四諦品第十
心喜說真諦者。謂四真諦也。又真謂真實說一實諦也。
止在界內者。謂佛說道滅。治界內苦集也。
何足為喜者。意斥他釋。雖量與無量大小相對兩緣。仍別方等中意佛猶未暢。何喜之有那也。
那言三是有為一是無為者。苦集有為有漏。道諦有為無漏。滅諦無為無漏。故云三諦有為。滅諦無為也。
不無三相者。不無變易三相所遷也。又云只苦集道為三也。
無為不成者。為三相所遷故。故云不成也。
無作亦壞者。同是無為有三相故。
別為一緣者。謂為別教機緣也。
義不相會者。今明一實四諦常住秘藏開。前三種四諦同歸大乘無作故。佛心喜也。
苦是逼迫相注云云者。具足應云。集無和合相。道是不二相。滅無有為相等也。
至第四時約理者。古人將般若為第二。方等為第三。法華第四。不知涅槃。法華味同醍醐故也。
入觀之時亡名絕相者。古釋用三十七品。觀道諦時皆證滅理。故云無此四事。事只是諦。四諦為入觀之方便耳。
但緣一滅者。引之為證。如見道十六心。後一剎那時。唯緣滅理用忍智為方便也。
聖行具明四種四諦者。彼文約次第修行。兼於地前別教故也。
佛性實相者。佛性約性德。實相約修德。修性不二。故云遍一切也。
能於四事明了實相者。觀此苦集等。無非實相。無非三德。故云諦也。
微密法身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即涅槃名滅諦。涅槃即生死名苦諦。菩提即煩惱名為集諦。名之為諦也。
倒而非諦者。如下文四倒釋也。
名苦聖諦者。能觀此苦即是法身故也。
於不淨中者。於諸菩提之中即是般若。故云真智也。
於斷滅中識如來藏者。能斷三惑三死名之為滅。生死即涅槃也。
名道聖諦者。道名能通通前二死結業。即是解脫煩惱即菩提也。
元為說此者。時開顯意覆相。今開昔三藏。唯覆二蘇帶覆論開法華明開與今。同說一實諦也。
塗乳獲洗者。昔塗今洗獲得真常也。
不次第之殊者。滅諦居中也。
苦有三種者。一約凡夫是苦。二約二乘非實。三約菩薩是實也惑於本際以不知故者。六道不知二乘及偏等。亦不能知也。
經云一經於耳即生天上者。且約華報後解脫時。即是報果證得法身也。
經云無所利益者。證法身時。百佛世界教化眾生。自他俱益。故云多也。
經云以是因緣者。即是斷滅正法之因緣。由畜八不淨物故。故不知法性之因緣也。
經云是我弟子者。亦應云。若不修習非我弟子也。
○釋四倒品第十一
倒者惑也者。為不解諦故。故起常無常等之惑也。
日月迴轉者。引上哀歎品文。三修比丘執無常之相。倒斥其無常為說真常迴過還之。是汝無時之醉。實非迴轉。故云況顯惑義況是喻之別名也。
羅籠自繞者。執見之人。如籠貯鳥不能得出。如蠶自傳。二乘如籠作無常解。凡夫著我如蠶自爛。
而致毀傷者。常等倒皆損常住法身慧命也。
偽藝無實者。謂外道耶常夢囈無實。如下文廣釋也。
眾多者下注云云者。但是不正皆名為倒。故云眾多也。
但涅槃佛性者。涅槃舉果佛性舉因眾生身中具此因果而多迷。故得此倒名理非倒諦等也。
從解惑因緣者。二乘為解。凡夫為惑。此之解惑。感佛而執而成倒也。
執字亡旨者。凡夫執字如虫食木偶得成字。二乘亡旨不知方偶取瓦礫故也。
傳付後佛者。即是當來彌勒出世。故云通亘前後。亦前文眾多之意。倒通三世故也。
離倒無諦者。病是倒藥是諦。達此藥病無非秘藏。故云無也。
緣宜別者。惑宜說於諦宜說於倒。故云四倒也。
欲對四諦便相成故者。若不解四諦即成四倒。若解四倒即解於諦。故云相成也。
近論三品相成者。由有耶正故明四諦。由四諦故立四倒。名若解耶無倒解正無諦。為此相成也。
四諦別明正解者。即如來自說心喜說真諦等。名之為別也。
如偏識人入者。若只解於諦如識人非入。若不解倒如將人字為入字。非但不諦入字。亦不識人字也。
單知杌人者。若解諦倒只識杌人不知人處無杌。杌處無人。即是邪正具足。若單明諦倒不名正善等。亦名偏解。如人大才身聾頑單譏於頑不取其才。即是偏取也。若其全取即成具足。由如如來正善具成就。即能作善業等也。
作善業者。如來性品中說能見性也。
雙解耶正倒諦者。如人識人識入解杌解人。故云俱通也。若俱迷人杌亦成於倒也。
次第相成者。由耶正故說於四諦。為不解諦者。說其四倒。若解諦倒。明為善業見如來性。四品相成意於此也。
非苦為苦者。非苦即涅槃。苦者聲聞通於凡夫。有苦而無諦也。
謂佛行苦者。以念念無常為行苦也。以苦細故由如一睫毛致之於掌上等(云云)。
經云無有一法是不淨者者。妄計為淨也。
通取一切倒心等者。自鹿苑來涅槃之前。未見佛性常住之人。皆名邪也(云云)。
涅槃經疏私記卷第五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7 冊 No. 660 涅槃經疏私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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