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涅槃疏私記卷第十(四本)
[1]○釋德王品之四
隨事分別種種不同者。謂十功德不同也。
皆約無分別者。此之五通初地[A1]已上證得此通。故無分別也。
若十[2]善五者。十謂華嚴十種六根。五即五通也。
此中直說者。直約五通也。
何淺之有末。略斥他釋。此明四句也。
此乃一往者。且約菩薩因人五通。二往菩薩分證漏盡通也。
不如小乘十八變化之神通者。如者同也。謂不同小乘也。
天然之慧者。第一義天不思議慧也。
指此而為無漏通也者。此之無漏為本能生於五也。
是故對地亦應無失者。十德對地不同他釋淺深。故云無失也。
一一皆挾十地帶圓法門者。且作次第約別為言。若作不次第。圓須依六即判位。如前聖行文中皆約地前次第。登地同圓。故云帶耳。此之帶義不同前之兩教。前教謂帶人法隔。此之帶法人同。何者皆知常住故。以大真以修。於中且取小果。仍不證於果頭。即是帶圓修偏也。
此則與經部會者。經謂今經。皆知圓常。次不次別部。即醍醐無非常住也。
五時會者。同於法華開前四味。同成醍醐也。
與諸教會者。此經即具四機皆知常住。故通諸教也。
與逗機會者。逗漸圓機皆同一實也。又前未會者。來至今經。皆悉會之故也。
此列六名者。經文具五。約開合說。故云六也。即開不知。而令知為他心。宿命為二故也。
緣宜不同者。隨逐文便取意釋也。
即標神通者。謂神通語通。此即通中之別。以神通為總也。
故簡凡小者。凡謂外道五通。小即二乘不同也。
故知漏盡方名神通者。斥他何得。以淺深判之。今是分得初地無作道品。無漏通也。
轉修即大涅槃心者。簡異小乘不自在也。
不同外道陀驃求那者。此之外道以計定心所修而得也。
經云因無常故果亦無常者。從緣生法皆悉無常也。
源由惡心不關惡聲者。謂由心起惡令墮三途。不關惡聲令墮。今以大涅槃修聲為法界。豈令墮惡雖耶。
經云昔所不聞而今得聞。問意聲既不定。云何而今得聞也。
次答者。如經。聲無定相。只緣無定。能令惡聲。即是善聲。故云得聞也。
經云珠火之明者。菩薩初修之時。附事修相觀一室之明。乃至一國十方以為其相也。
經云不修天眼見妙色耳者。約證初地能發得故。故云不修也。
經云不作眾生為以物相者。物是依報修畢竟空依正不二。故云不作也。
乃借天眼者。意云此菩薩分得慧眼。未有真天。故借小乘天眼。助釋於見。故與小乘共也。
次知佛性下(云云)者。意明菩薩能知闡提有佛性故。後方發心與一切同也。
先橫知六道者。菩薩於一心中。具知十法界心。先約六道。次竪對二乘故也。
欲知第三心乃見十六心者。聲聞根鈍欲觀他入無漏心。從初心欲知他第三心為速疾故。[A2]已至十六心始知前十五心。猶不知也。何故觀第三心為入見道速疾臨觀不著。所以從第三觀也。
欲知第三乃見第七心者。支佛根利觀他第三[A3]已至第七心。即知七心之前及七心後。欲知更須入觀故。不同菩薩備知也。
成上梵行品(云云)者。廣破如前。何者修證不同故也。
舉一知三者。謂今但論一圓慈。以具餘三故也。
初約二諦者。如經。捨世諦慈得第一義慈。第一義慈初地[A4]已上任運而得。故云不從緣得也。
經云名凡夫慈者。菩薩之慈乃是證得。不同世間四無量心作意而修也。
經云捨一闡提慈者。謂闡提雖無現世之善有。憐妻愛子之慈也。
經又犯重禁慈乃至作五逆慈者。皆是所作惡境。於境生著。名之為慈。非謂善心之慈也。
又憐愍慈者。即世間慈也。
經云捨黃門慈者。以無至故。隨境生慈也。
女人之慈者。多生愛染。以之為慈。又畜養等諸惡之慈。皆約惡境。愛著以之為慈耳。
入初依亦是法空者。今略斥此臨證得功德。云何更取具煩惱性。生法二空來釋功德沒。是何教生法二空。故不用也。
即初地檀滿者。意對十地明十波羅蜜。故云初地。今十事皆是初地。何用分張故也。
以初撿心者。菩薩摩訶薩以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名之為捨也。
具此兩意者。謂通別不放逸之意也。
經云謂信根等者。以信為本。能生餘九故也。
驗三亦然者。謂根本深根廣等。皆具多義也。
餘四皆十三者。謂除根長餘根本廣深勝等四也。十是物對。十三遍對。根本等五。皆具十三譬也。
即三菩提器者。初地菩薩能受中道。乃至妙覺究竟菩提。名之為器也。
若論受果者。謂報身果也。
求慈慈於無者。謂無緣慈與樂也。
求悲悲於有者。拔九界苦也。
持戒比丘伏欲界惡者。據修善邊為伏。其實未能伏也。
以無施無報者。以無相檀大涅槃心。泯之俱淨報也報例如上答無畏之問者。此之十善業以菩提為本。亦以止行二善為因得生淨土。廣如淨名所釋。為化眾生。而取佛土凡修一戒一施。皆須迴向一切眾生作淨土因。後成佛時同生其國也。
明相以因得相似果者。亦名同類因等流果。何者布施為因。後成佛時能捨眾生。來生其國。即感果也。
義勢相關者。為煩惱餘報及餘業緣。以有煩惱。即有所潤之業也。
煩惱餘報者。即現世造業未來受報。後世猶有餘煩惱在。故云餘報即是順後受業也。
習因為煩惱者。謂習因果也。
今分習報之異者。習約現在報約隔世。故云異也。
總明凡夫者。謂二十五有業受報不同也。
即十四有者。約人間天上往反各經一。中陰成二十八有。今明離數。且約人天。仍合中陰也。
只是互現者。約離中有合。合中有離。前後不同耳。
樂論義者生五淨居者。只是樂修慧故也。
生無色者。樂修定故。禪相從來耳。即是遍沒那含也。
於中復三謂超半超遍沒[1]超者。從初禪超第四禪等。半超者或超二三禪等。遍沒者從初禪至色究竟。遍歷諸禪也。
中生不生者。中謂中陰。般生謂生槃。不生謂不生色界。即名中般那含也。
不云受無色業者。以菩薩為化眾生。約有形聞法修行。不云無色也。此果得除灰身故除也。
亦非圓意者。略斥上來。謂釋皆未與圓相應。今云轉者。若論今經羅漢支佛二果。即是菩薩之道。名開為轉耳。如法華中隨其所習各道本願也。
先明相業次明好業等者。相約麤好約細。若無此業菩提不顯故也。
經云十二大天者。此天之名不出欲色二界馬天等。即欲界天梵天。即色界鬼子母天。即是欲界天也。
文舉四譬者。如經譬如有人欲請大王等。乃至素白之衣是也。
或當主此(云云)者。文中不定對之。若欲對者。初即世界王即五陰不同故。甘露生善。能生理善故寶器除穢。即對治意。素白易染疾得菩提。即第一義故也。
不見色相是行支者。謂行能造作身口等藥。名之為相也。
不見色緣是無明滅者。無明潤業為行。作緣以相滅故。無明亦滅也。
不見色生者。生即是因。因既不生。果亦隨滅。故云色滅也。
不見十二因空者。觀此三道。即是三德是畢竟空。故云不見等也。
亦不見中者。雙照真俗即中而邊也。
次五住者者。是次第意。第五住菩薩斷界內通惑盡。能伏界外。出假化物用煩惱潤生。能入生死不以為怨令他得離煩惱故也。或作不次第。菩薩即是斷第五住。或從法身地能入生死。用煩惱潤生教化眾生也。
涅槃魔下(云云)者。今意不依他人以判八魔。菩薩為眾生。故能破界內四魔界外四魔也。
因果二法者。謂煩惱為因。二十五有生處為果。故云二法也。
私謂破二十五有中三種惑者。謂無明見思為三也。約界內見思為有邊。破二十五有生處。得二十五三昧為空邊。能斷一品界外無明證於中道。故云離也。又云有三種業方會。今經意即是謂界內有漏業。界外無漏業。中道非有漏非無漏業。即會圓意也。
直以界內下。略斥他解不得圓也。
例一切法有無常斷垢淨等者。謂界內為有。界外為無。界內為斷。界外為常。界內為垢。界外為淨。傳脫例之准。今意皆須雙非雙用方會經意也。
經云不修淨土者。意難如來若修淨土。即不合來穢土受生。如前文無畏問淨業則生不動國等。故合不修也。
眾聖亦然者。意云非但我因中獨修淨土。十方諸佛因中皆修。故以為證也。
呵其所問者。如經諸佛世尊於中出者無有是處。如淨名中。身子見穢。梵王見淨為欲度斯下劣人。故云現穢耳。眾生煩惱是故不見也。
經云慈氏菩薩以誓願故者。重引未來證此穢即淨。由有願故我令穢耳。
信首諸根者。信等五根也。
乃是離斷離常者。復是何教斷常。若約界內未遠也。
是證道意者。又不云與圓同仍未會今經功德也。
經云二者不生邊地者。此之五事皆約初地[A5]已上證得功德。離於二死之地。名之為邊。得五功德離五怖畏故也。
後一是習果者。約現發得此宿命也。
經云其義各異者。或因布施得五功德。或因涅槃得五功德。故云異。
異是中道不共者。異於二邊不共二乘故也。
無分無果者。不同布施修因當有感果故果世間。名為無果等也。
將來學者者。略勸人師莫生他見也。
若論十地是最後終心者。此不立等覺十地。是等覺之位。故云終也。
若論三忍者。古人判初地為下忍。十地為中。等覺為上忍也。
故知等覺斷惑盡者。今意不爾。何者且如四十二品無明之惑。約圓位判。如從初住終乎等覺猶有一品在。至於妙覺前名為盡故。大論云。有所斷者有上士。無所斷者名無上士。即妙覺佛云何言盡也。
金心有解乃滿空解未足者。此是今家正釋無明為有。無明盡為空解。故云未足也。
但使與三昧相應者。此是今意。金剛三昧通證前後。初地之時亦名金心。故云相應也。
何異金剛般若者。謂降伏其心。亦通前後也。
舉體定如三昧者。即是首楞嚴定。亦云健相三昧也。
但燒草存山者。草喻煩惱。山喻初地法身功德也。
七日初出先照由乾者。日喻於智得此三昧。一心三智由如於日即證初地。故出先照無明分破。名之為燒故也。
經安住是中者。論證初地時地為所依。故云安住也。
悉能破壞一切諸法者。所有偏漸諸權法等悉皆破也。
經云乃至不見一眾生實為眾生者。行無相檀。能化所化。無非法界故也。
後七譬稱歎者。歎其能斷也。
[1]○釋德王品之五
初聞正法於位則淺者。見初聞之言謂之為淺。今論功德乃至等覺亦須聞故。故非淺也。
明義深極者。他謂深。從淺至深為一用。今意不爾。慧即真空理為體故深。今聞正法亦顯中道。同是所獲功德故也。
洞識涅槃近因者。猶聞正法能如說行。以之為近也。
寄事表於理者。求善知識名之為事。證初地時名之為理也。
例如淨名等者。謂方丈託疾世尊大慈等。名之為念。文殊承旨十方諸佛皆來說法等。為真善知識何得為淺相耶。
經云作是思惟者。即初地菩薩作是觀時。有四種法也。
要須慧品為正者。即是真了因以為慧品證住。即是如說修行。餘行即善友聽法等為緣因。同資於正也。
先總釋者。一一釋中皆具四法。名之為總。
別釋者。四法一一別釋故也。
諸佛起發者。如華嚴中菩薩住空。諸佛語言莫起二乘心等。即是善知識意也。
經云身遇眾病者。即是無始[A6]已來具足煩惱。故云眾病。病多不出十使故也。
熟譬愛者。由如熱病能起狂念愛。即是貪如火燒薪等也。
冷譬癡者。由如冷病解境不知也。
勞譬慢者。勞病長時而起於慢。
下譬嗔者。下病滑利觸境生嗔也。
瘧譬疑者。此病寒熱以不定故。名之為疑也。
寄通指別者。別謂別惑。此之利鈍名通。界外見思從別。故云寄也。
名同體異者。廣如淨名疏。淨妙五塵以為思或等。即同體見思也。
經云先王舊法者。即是過去諸佛常樂我淨之法故也。
人中信者者。即是為大涅槃。故修行之人亦得為善知識也。
經云自能修行信惑施等者。自既得於七聖財亦令他得。故云人信戒等也。
未必須爾者。或丁人中皆五也。
經云戒定慧解脫等者。此之五分即大乘戒定五分。不同於小也。
而實[A7]已潤者。謂九層之臺起於累土為得益緣也。
似如一化者。文不的配。謂十二部經且約小乘。若從佛出十二部經等即非小乘。以華嚴為初。故阿含攝入方等般若之流。大乘即是今經大涅槃教也。
經云夫聽法者名初發心者。失者通於一切。彈指合掌無非佛因。謂大小諸乘皆令得此涅槃。十一空解即是開顯之意故也。
經云知陰界入真實之相者。謂三科法門皆是實相故也。
經云不病不死等者。常故不死。樂故不謁。我故不惱。淨故不沒也。
人略而文廣者。上略說中明其五人。此中但云菩薩諸佛。故云人略也。
經云真善知識者。謂證實相者名之為真。除此之外皆非真實也。
即便雙用者。宜令生善破惡故。用軟語呵責亦是觀誡二門。即四悉檀隨機皆令入道。三種之語皆是涅槃之法。故文云。麤言及軟語皆歸第一義也。
或前喻或後喻者。唯明菩薩佛等前後不同。初文即前舉。次文即後舉也。
初果無兩智者。今略破舊解。盡知無生皆是無礙。解脫羅漢所得。何以初果釋之也。
此出阿含者。河西所解脫有文證。今且依用智解。只是初果斷惑耳。
一目謂法眼者。且約能分別邊。故云法也。
二目謂法慧者。且約真俗二眼也。
上果不伏聽下果法者。意引此文。親近聽法。應須簡師故也。
五解常法者。謂信佛法僧一體三寶。名之為常也。
經云至須陀洹生大苦惱者。即是界內外二種八苦也。
二明空無常解。然於止行善上達空即常無常等雙流行也。
盡謂一切煩惱盡者。即三感俱盡也。
善性謂如來所作者。即善之極。遍於依正也。
即有善性者。用世智斷惑。名之為善。計非想為涅槃。名之為性也。
經云以還起故者。外道斷惑。世醫所治雖差還復生。故云起也。
六小見者。謂等覺菩薩猶有一品無明。名之為少。故云後身也。
第六可見者。九住菩薩謂住為地。地為所依與等覺近。故云可見當得究竟見也。
今此所明皆非佛佛性心義異故者。非佛謂非究竟妙覺果地之性心。即菩薩因心。煩惱未盡。故云義異也。
今此文不約位者。今正釋意。謂一地功德即具諸地。故不可分別。以配諸地。四者八住下至六住有五事。除一常性餘與九住同也。
善與不善異耳者。謂與八住名同。但四善上加不善耳。此意與下文并同異。謂知佛性也。
次言示道可見者。由有相故。名之為見。即是有道之相。名為別體也。
後無常等即別體者。此之無常相帶而釋。更不別開也。
經云師非師者。師是一體之法。諸師所師所謂法也。非師即別體法也。
遍通諸果皆有異義者。謂常無常等七種知見不同。故云諸果皆約非因非果而論因果。約體論用。用即雙流差別。故云異義體即無差。同虗空性也。
此前未說而有行結之言者。謂別諸釋中未法虗空。今實相文後以虗空結之。虗空猶當第七。故云行結衡音故也。
又唯有二空者。約真俗說涅槃。第一義中道空也。
此見無見者。即是真空之性見而不見。如真天眼。不以二相。見諸佛土等。雖有肉眼又攝入天眼之中。故云無見也。
經云無法可見故名為見者。不見而見為眾生故。如法華中。願得如世尊慧眼第一淨等。故名為見也。
經云若是無總名虗空者。此不名真空是所計空。空即無常亦無我淨等也。
經云眾生之性與虗空性俱無實性者。世間之法皆假因緣性不可得。故云無實也。
經又善男子如世間人下說言虗空無色者。即外人所計之空。正約事以辨也。
經又善男子而是下虗空實無有性者。結別真空性不可得也。
以光明故者。即是空之體用因有光明。得空名一體之性實不可得。為眾生故說於別體。猶如光明得見空虗之性故也。
若但空者者。外所計空也。
若因空故得見色者。即是別體之色。因真空故令眾生見。
若有障礙者。即是煩惱由如虗空礙。故不見也。
導生行心方得見空者。意云真空不可見光者。如為說於別體依之修行為色。所導令得見空也。
簡別四種者。別文有七虗空。總結前六合六為四。故云四文也。
是別德者。涅槃對四名之為別。即別而總具四德故也。
人總於法者。如來是人。真是謂將人對法。故有二樂。寂滅即涅槃之法。覺知即如來之人。人法和合名之為僧。即合上二文也。
經云一者受樂者。實相之體遍受一切。名之為樂。故云受也。
實相既通故有三樂者。能通涅槃如來故。對三樂也。
當來可見者。即約眾生正因之性雖有緣了。在眾生時同成正因約修而說。故云可見也。
及云却後三月是涅槃者者。探取下文共為前難故也。
三月是殷家時者。即是諸家立年不同。月有增減故用三月。即用十一月為年。故云却後三月。若依佛出世。即是周家周昭王時生。到周穆王時入滅。後至漢時方始佛法至此。若取周時。應云四月。以十一月為年故也。
二云不爾者。今依後釋十一月中魔催為定。即是二月涅槃也。
經云云何發是虗妄之言者。意結如來何故。或云却後三月入於涅槃。或云中夜或時待有多聞弟子等。虗妄不定耶。
佛隨其情者。謂隨魔意未有多聞弟子等耳。
菩薩即無者。謂菩薩與佛差別不同。故如經不說佛法。眾僧無差別相等。菩薩同僧故云眾僧。即是三寶差別。云何難同如來涅槃也。
後兩亦爾者。如經中後兩善男。是佛亦不說。佛及佛性者。菩薩猶同因性果未具。故云何得同真也。
經云我初不見弟子之中者。即是初於菩提道場之時。何故來至鹿苑。方云嘿然也。
經云譬如明燈有人覆之者。謂涅槃之燈為煩惱覆。汝言涅槃實非涅槃也。
經云槃者言織不織之義者。此之涅槃皆大小相對。織是煩惱。斷煩惱盡方名涅槃。大乘涅槃本無煩惱故云不織。乃至十一復次苦具二義故也。
織識二字經本不同者。有本作識字以識不識者。識者以了別為義也。
而復不為陰之所葢者。證得初地。不為界內外陰身之所葢也。
一根有三者。謂三受也。故成十八善。不善各具十八。故云三十六也。
經云防護不近者。見從身起。云何不近今論不著。名為不近耳。
各有即離四見為二十者。謂即陰是我。離陰是我。我大色小色住我中。色大我少我住色中等。餘四陰亦爾。故云二十也。
色界亦爾者。即是各計得禪。以之為我也。
約三世辨者。此計現在不同。或常無常等。四句為二十也。
中論觀涅槃品者。皆約過去涅槃。是常為是無常。如去不如去等。故不論現在也。
後是般若者。謂楞嚴是般若之異名也。
以有覺觀故者。覺只是知。故云知定也。
無樂定即四禪者。以有捨友故。故云無也。
乃至地前者。若約圓修以六即判之。始從名字乃至相似分得此定。故云地前也。
經云為眾生故分之為三者。故法華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也。
餘二則非真者。一實之外皆名為餘故也。
無復無知是慧解脫者。無知謂塵沙煩惱。亦云是所知障也。
經云是義不然者。謂心性無傳無解故也。
若心本有煩惱此亦不可等者。謂有無定作有定無皆不可也。何者本性淨故。本自無縛。云何言解也。
有九世尊者。難文唯八并前作非。故云九也。
經云如人[1]搆角本無乳相者。喻心性無貪也。
經今云何有者。如角本無於乳也。
前四明無所縛者。謂本性無所縛之體也。
後一無能縛者。謂無能縛貪心也。
經云何故不拔虗空判者。謂心性如空本無貪縛。猶如虗空無判。云何可拔何故不拔。反無難有也。
二明無得解者者。謂三世求心皆不可得。誰受於解。故云無也。
三明無得解道者。道者因也。如經燈本無明闇三世求滅既不可得。滅即是因本自不然。今則無滅也。
心應常貪者。何故還令得解脫也。
先據正義者。但非耶執名之為正。正義只是中道不有不無之意也。
經云善男子心亦不為貪結所繫者。真如之體本性清淨。如水為水濕性不改。故云亦非不繫等。又云非是解脫非不解脫者。為眾生說心解解性本非脫也。
經又云一切諸法無自性故者。夫有心者皆從緣生故無自性。因緣和合心得解脫也。
非貪非不貪者。無自性故。非貪緣生故。非不貪為猶中道也。
經云如尼拘陀子者。謂計因中有果。若無有果。不應生於五丈之質故也。
乳有醍醐等。亦復如是也。
尼拘陀樹者。此云楊樹也。
經云一者微細二者麤大者。謂計微塵是常身是無常。從微細因下破因既無常果亦無常何得言無也。
經云以時節故則生貪者。謂外計時中有貪。廣如百論時來眾生就時者。則催促也。
經云以不知心因緣者。即是全迷心性。如水成[A8]氷。執迷為有不免輪迴。若遠緣生。皆無自性即不隨也。
經云善男子譬如枷犬下。下有兩重譬前譬。一切凡夫。次譬斷結外道故也。
經云如人涉路值空曠處者。喻斷欲界煩惱盡。名之為空。
而復還來者。雖至非想。還生欲界。故云來也。
經云即是貪起於貪愛。名為愛人不能知貪從緣生。故各作定執。即非佛弟子也。
經云諸佛菩薩經云中道者。佛能體遠貪愛之心皆是中道。何者以四句推之皆無自性。無自性故非有。從緣生故非無。以雙非故經於中道也。
經云修習貪心者。是即未有觀行。凡夫起貪起滅也。
經云以是義故者。以是上來如是義故。皆約因緣說心解脫也。
又云心性本淨本不者。謂為或所覆。此據方便教有一機緣宜作此說。若論圓教本性清淨。猶如靜水為風所動。水即成波。波之與水其體不變也。
經云日月之性終不與彼五翳和合者。即喻佛性不與五住。煩惱相合雖有無明而不能合也。
經云若是貪心即是貪性者。謂全貪是性。氷即水故全性是貪。水即氷故達此貪性。畢竟清淨故無和合也。
譬難行苦行者。謂修八正道之苦行也。
釋得解境即四念處者。明一色三心合為色心。即此色心即具四德。故云解境也。
一起倒故縛者。謂四倒八倒等。廣如經文也。
經云非我見乘乘見非乘者。人天之乘計為一乘。一乘三乘見於非乘也。
經云有總別定相者。總即是心。別即心心所法也。
經云畜二沙彌者。昔有沙彌。同共被賤死入鐵被地獄。亦由師不能訓致此墮苦。若依之修行不結其過也。
[1]○釋德王品之六
始於信心至三十七品者。古釋見此信心謂之為淺。今約初地證信之信此亦不淺也。
乍淺乍深者。謂聖行為淺。梵行為深。此亦非今意。故云不然也。
證中功德淺深非一者。初地[A9]已上位位之中皆有淺深故也。
答亦有此義者。一往望之似前深後淺。若論證位道品亦深即圓無作。故云超施也。
信由內發得見聖性者。內謂證得名之為發。慧眼明了故云見性也。
直起中懷等者。心從理解不假外緣。名之為直也。
戒是性戒者。具是大乘也。
全具菩提者。能成正覺也。
聞於不說者。究竟之理具足多聞也。
一信三寶者。謂分得一體三寶也。
二信因果者。證五事果。亦是非因非果之因果也。
三信二諦者。第一義諦以之為真。界內真俗以之為俗也。
四信一乘者。涅槃之體是所證。是乘高廣具足無有餘乘也。
五信三諦者。不思議境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之三諦也。
只是一體隱顯為異者。謂法身為隱。應身為顯也。
准此一條例通四法。一乘既通極位四法無非真實。故云亦爾也。
到於彼岸無施無受者。即是具足檀波羅蜜二施。果報等無差別故也。
此信堅固者。謂四不壞信也。
彌著彌亡者。著即是廣。亡即是深。窮於法界之邊名之為著。證於究竟之底名之為亡。即竪而橫。即橫而竪。亦即非橫非竪。而論橫竪。故云般忽云淺也。
以解因緣故不諂者。謂緣生之法無自性故。故云不諂也。
左右解之者。謂善惡之性只是一體。或見其惡。或生少善。故左右耳。
初中第二者。謂初雙中第二雙也。
經云優陀延山日從中出者。謂日實不從山出。今借山為喻。日喻佛性。在煩惱山起善之時。名之為出。至于南方者。正猶行因也。我不至西者。即是果滿。故不還東也。
第二知恩報恩者。謂有慚愧人有恩不報。豈成人也。
口辨通敏者。敏猶達也。謂才智過人也。
今推前知六雙制後五句者。如經轉于無上法輪等文。如下次第釋之也。
不生生是新者。般若生也。世諦死時此故新德滅也。
以新破新者。以智德新破。破愛取有之新也。
以故破故者。斷德之故破無明故也。
作恩為他舟航者。令他度生死大海也。
無復可畏者。菩薩至初地時能離五種怖畏故也。
此明其始者。謂初接下斷結之時也。
此明其終者。謂成佛後過諸魔界。今約菩薩地前能破四魔。登地分破八魔。故云勝也。
提名不具者。不具信等五根也。
佛性非信者。謂性德中道非修德信等五根也。
經眾生非具者。眾生即是闡提。故云非具也。
言極惡欲之邊者。以惡極故更無過者。故云為邊也。
一生得善者。如人生來不信戒。施常自慳貪。藉過去微善。故云生[A10]已得善等也。
二方便善者。即修德之善也。
而有是理故非無者。謂有當得之理也。
計性義與外道同者。即是計因中有果義故也。
兼答第五難善即足者。難善即是難其佛性。佛性不定須具眾善。即兼十二部經也。
經云非佛法僧我所作也者。若云是佛法僧非是我作。即是闡提邪見之人非直心也。
並取其相者。謂取現牛拘行等為戒也。
死後生天者。復報得天也。
經云不作難戒者。即十三[A11]已下九十等戒。名之為雜也。
經云不生憍慢者。即是菩薩輕重等持若生憍慢。即是闡提非持戒也。
經云歎說善道不說惡道者。道是因義。唯說善因。不說惡因也。
數義者。即是數論有部說也。
今見佛力發昔修定者。謂過去曾修此定見佛即發宿習。故云得生也。
既未識機者。如教二弟子數息不淨等觀。皆有差機之失。如來知機即得羅漢也。
浣人厭穢者。是彼論文先修不淨。後作背捨等也。
前一就文言後四就義理者。文言即是十二部經。通於大小名為多聞義。理謂方廣大乘修寂嘿理也。
而義要者。謂詮理之義也。
但貴其理以為多聞者。若知如來常不說法。以為多聞者。謂理攝十二部故也。
經云難忍能忍者。約所忍之境。為大涅槃也。
經又難施能施者。妻子是外身。頭目是內身。能以內外依正不二。布施為大涅槃。名之為難也。
經修空三昧故者。即是畢竟空也。
初舉凡夫者。如經。以相似相續故。五陰之法本性自空。凡夫橫計色等為常。名為相似。計有一期念念生滅。名為相續。不知空性。故云失也。
經云菩薩具足五事者。即是具足五陰。能了此法。性本空寂也。
經云當知是人非是沙門等者。即是地獄之人。與而言之。且云是魔眷屬也。
當知本空具有者。若無空性修亦不得。故云本空也舉內法為譬者。謂生住滅滅還自滅。故云內也。
若無可見不應言見者。言見即倒也。
只滅其謂情者。眾生情謂一切不空。今滅其情見。故云不空作空也。
當知為緣者。為眾生說有為賢聖。故說無為緣不定。皆悉空也。
今明不爾等者。謂無作道品能攝六度。具如止觀道品相攝文中廣明也。
經云若不信者輪迴生死者。謂四果支佛及方便位菩薩不修大般涅槃。猶有界外生死。故云輪迴也。
始終不異者。舉初功德即具於後。後亦具前功德。故云不異也。
此解大失[A12]已如前難者。功德約證從初。皆以涅槃常住為體。何得最後第十功德始云具體。故云大失也。
經云五種鹽者。謂印鹽赤綠白等不同故也。
[1]涅槃經疏私記卷第十
校注
[0108001] 經卷第二十二 [0108002] 善疏作若 [0109001] 超疑剩 [0111001] 經卷第二十三 [0113001] 搆疏作[□@□] [0114001] 經卷第二十四 [0116001] 插入尾題【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7 冊 No. 660 涅槃經疏私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卍新續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CBETA 掃瞄辨識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