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涅槃疏私記卷第四(二本)
[A1]○釋長壽品第四
前之三品嚴觀所安者。即是曇讖譯訖。謝公治定。嚴觀二人開此一品為序等三品。故云安之。信知曇讖謝公亦有其分也。
此品存本者。緣前三品。同是壽命品。今存梵音也。
譯人左右者。今移壽安下。改命為長安上。西方左下此土安上。故云左右耳。猶如一物。東人謂西為右。人在物西謂東為左。物無別體也。
恐依上文者。今家通意。如純陀獲五事果。廣明三身四身皆是長壽之文。故云恐也。
長只常下。問出所以也。常等是能從。長壽是所從立名。故所從能也。
一同諸佛法身者。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身一智慧等。故云皆悉同等。此是釋品四悉檀意。諸佛不同即世界也。
二由物忻長惡短者。物者謂之人。亦是物機忻厭不等。宜見長壽。故令生理善。即為人悉。
三對破偏修無常之拙等者。廣如上文勝劣相治。改於偏執。即對治意也。四會前三悉同成長壽。即第一義悉也。
第三對菩薩眾者。上文純陀品對於雜眾。哀歎品對聲聞。此對菩薩也。諸問答中長壽為首。以為言端也。
佛法至三故者。佛初勸。二復告。三佛告諸比丘故也。
上疑既盡初歡則嘿者。如下經文合譬中。時諸聲聞嘿然而住。即是其文。經家次第在後耳。
後勸則推者。推諸菩薩有自行化他之功也。
上[A2]已問經者。意云純陀舉昔無常等身以問。佛以常身等答。三修中廣論勝劣。皆是問經文也。
經深律淺者。今斥不許。且約事論有深有淺。若以涅槃心修為被末代。有何深淺。故云而待勸耶。
又是今經之宗者。意亦不然。古人見有勸問戒律之言將為經宗。准今所釋。依大師判教。此經為戒律說常。亦名贖命重寶。何者如來見諸比丘。末法多有破戒。畜八不淨物。常住慧命。埋沒煩惱。恐失慧命。將此戒律用贖此命。如人在獄。多與財寶。命其得出。故非其宗。今以常住佛性。為經宗也。
今按經云於諸戒律者。既云於諸不獨問律。具問定慧。經初雖無諸字。或本有之。今取下文於諸之言也。
律儀道定俱名為戒者。定謂定共。道謂道共等戒也。
諸言不一者。通問三學也。
雙照二諦即勸問俗者。即含真為俗。廣如法華玄文七重二諦中明也。
又言莫謂如來唯修空寂者。但以空寂之言為自。還目中道空寂雙非二諦也。
具說如上者。具勸三學也。
故以戒律而為勸端者。舉戒律即具定慧。又此具乘戒故也。
如來境界者。此約理論。三世諸佛從真起應。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號如來。故云允同諸佛也。
所有諸定者。此約行論。不思議定也。
所演教誨者。此約教論。不思議教也。
是道非道者。九法界為非道。佛界名為道。故淨名云。行於非道。通達佛道等也。
無三智者。二乘聲聞未具三智。故不能問三諦等也。
三云聲聞強受寄者。意辭不堪如來強與也。
從過至現故百二十者。具約十支。未論未來生老死等。由在現在當來未起故。一支十二。故百二十也(云云)如不能居者。聲聞入滅。不能紹三寶種。令佛種久住。故云居也。
故言富人如法華中稱為長者。財寶無量。自行化他。內充外從。名之為富。緣事欲行者。此方緣謝。他方應成。故云適化也。
乘如起應者。如是法身。從法身地。起他眾生也。
百金者。百句解脫也。
漢書稱一萬為一金者。即一萬兩百金即百萬。百句解脫。具如下釋。大師於靈石寺一夏講此百句解脫。每一句作百句釋之。即一萬法門以為眷屬。與此相會也。
人中為十天中二十者。約佛在於人天之中。說法教化也。
通別惑盡即是還時者。證大涅槃。如歸本國。故云還也。
歸我者。身中本有一體三寶。故云歸我也。
此義稍便者。不同前釋也。
信心之子者。夫言子者。能紹繼[1]字業。既無繼嗣。大乘常住散失也。
假說此言者。不應喚佛為癡人。故云假設。
若遂寄下意云。受寄為癡人也。不應云佛也。
經云當何所問者。不問即是法寶散失也。
盛壯端正者。能自行化他。神通自在也。
一切三昧悉入其中者。菩薩證得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名首楞嚴定。此三昧中王。亦云楗相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也。
三諦一諦為母者。一實諦也。經云智度菩薩母。亦是三智即一智也。
一諦三諦為父者。同體之權方便以為父。權智也。
經云如自[A3]己有者。菩薩證得法身。與諸佛同體。故云[A4]己有也。
經云時有人來者。謂是釋迦見比丘迴心機動感佛義。之云來也。
忘我推功也者。忘我是聲聞不能推功於菩薩。善能問答等也。悉出上文。如二緣乃至久住等。是也。
又例無而意異者。菩薩久解。示同有問。聲聞新斷。故云無疑。推功不堪。即是意異也。
略舉同意者。施行義用等也。
若問命即開天行者。第一義天常住壽命。
問辨即開梵行者。智辨在說。慈悲為本。四無量心故問梵行。故約施也。
若問歸戒即開聖行等者。戒即戒聖行為戒故也。歸即嬰兒人天之善。如下文木牛木馬黃葉等譬。故屬於歸。
歸戒所妨即開病行者。病是惡故。惡是所防。戒為能防。故約行也。
莊嚴無量者。約涅槃義。即是戒定慧等以為能嚴。涅槃城以為所嚴。能嚴所嚴他用無盡。故云無量也。
無可問處者。約極理說也。
問辨即樂莊嚴者。多聞分別樂也。
問歸即我莊嚴者。[1]番除邪我。即是真我也。
四如來施主下約用。
即用常命攝惡者。命者是戒。既持戒不殺即得命也。
舉此三種以為問端者。謂壽命說辨歸戒等以為端首也。
又問命即是常命等者。通前二品。常命通前純陀。若對四德。通前哀歎也。
問辨即常語者。語只是辨也論云十二而能問答者。謂涅槃論。迦葉童子年登十二也。
即有四意者。四悉因緣也。如文中人法不同即世界悉。生善破惡等可知也。
生比丘善者。令諸比丘迴心入大故也。
折伏高心者。能令諸菩薩自謂高位。見童子能問。皆生敬重之心也。
即第九住者。是童真住位也。
十地頂者。居於眾伏之頂。同於文殊普賢。號為童子也。
如此間甲族者。謂六甲以為首。即是上族居初也。
寧許問否者。大眾如海。不審許我小小童子問否。故以先語。亦表童子之德也。
經云令汝歡喜者。以稱機故。故云歡喜也。
佛色大故智大者。謂函葢相稱也。
若論巨細不言自絕者。我以淺識小小之年。比諸大菩薩眾德魏魏。即合絕言。何能有問。故云假佛威神。
借助力。請佛加護義之如借。佛以借之。大眾助之。故云借助耳。
問之餘勢者。指後四偈是也。
為諸品生起者。即是下文諸品。從此問生也。
靈根令正者。命正法師也。
為眾依止生者。即前哀歎品末文因三修請住我以法付摩訶迦葉等文也。
初一偈合成兩問開成四問者。各對因果二雙也。
天魔一偈合成一問者。以天魔波旬同。故對下耶正品文。
若直數云何則有三十二問者。十九行偈都有三十二云何故也。
若數合偈亦合偈亦只有三十二問者。即合初偈為二。并合天魔為一。即成三十二問也。
若數開偈則有三十四問者。并開天魔成三十五問也。
救云為緣故疑者。機緣須此菩薩有疑也。
又云下諸釋不同也。
答佛往昔至心聽法者。即指過去行因也。
元本之因者。如法華中我本行菩薩道所成壽命今猶未盡。即是因也。
元元不窮者。適去久遠適去久遠故也。
永永無盡等。廣如法華三世。九世華嚴有十種三世不同也。
強可指於過去者。法身常因常果非三世攝。以世俗故。故云強也。
請答安樂性者。現涅槃理也。
未來開者。一切眾生理中有也。
云何得長壽凡四問者。上兩問雙果。下一句問因。得大堅固力一句。結果用也。
名字功德品者。七事釋之也。
實非阿羅漢者。本是四依菩薩示羅漢像也。
能見難見性者。證分果也。此兩問一品答。故云並也。
十五問竟者。開初四問。即是云何善因果二問答也。本無偈答。猶見下文猶如樂未生云何名受樂一問。并此一問即有十三問也。
大眾重請者。是下五行中不關前義。為答問盡也。
師子[1]吼者。問佛性義也。
乃是後說之初。謂後現病品中三種病人為初也。
前問多答卷少者。即初三十四問答至大眾問品。七卷經文。故云少也。
後問少不應答卷多者。即後四偈。他人作問數。今斥意者。何得四問。答後諸經文也。
河西面對梵文等者。即是同時譯經之人。
但見年幼者。時年十二也。即是四悉之意功深淺不同世界意。
皆發奇特心者。以佛果讚因人。令生善也。
能問大事者。事即因果。少少之因能契極果也。云大耳。即對治意。
皆與理合者。推實不二。名之為合。初勸問戒乃至若歸。皆涅槃經云正體。推即是實。第一義悉也。
所擬下注云云者。今說四悉之意也。
[A7]已得非始者。非是今世。始成應迹之始。乃如法華久本初始也。
今加而讚之者。上請佛加大眾之力。今加而讚之。如一切智等無有異也。
舉初成後者。眾初成佛是其常因。成今常果能問之事也。
為眾作依止者。未來四依菩薩能為眾生依止也。
或言偏方不定教者。今家釋云。不定有二種。一秘密不定。佛以一音遍赴眾機。眾生互不相知。名之為密也二顯露不定者。眾生互知。或得大益小益不同也。
或言秘密教者。若秘密唯佛自傳。集經者不載。若不定之密非顯露攝也。
非方便道場者。自久遠實成之後。乃至中間今日。法華之前。皆名方便也。
不應下斥舊解不當也。
豎不及者。法性深故。猶如大海也。
初答長壽因者。云何二字是問因。
後問長壽果者。得長壽三字是問也。
若言開因果之秘者。開前三教因果也。
若為顯涅槃兼言因果者。謂正意[2]右涅槃體。兼明因果之用。顯非因非果也。
涅槃[3]非因果方便說因果者。涅槃之體不當因果。為眾故。故云方便說因果耳。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此約非因非果。而論因果耳。
縱容抑案者。即體之果而[4]諸論於因。即體之[5]因而修於果。非是因果調然。若調然因自是因。果定是果。不相由藉故也。
顯於正法者。秘藏之體名為正法。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至佛能用顯於理也。
但以四名為因果者。為大涅槃修因感果。即世界生善破惡入理等。顯非因果也。
前文非不明果等者。釋因果二文。經意且從多從正論因果也。
甘露妙藥者。謂常住三德秘藏。名之為藥也。
若覆器不聞則思修俱失者。應云覆漏汙雜等。則是大乘三慧不生。法文不入。名之為覆。不能思為漏。不能修名為汙雜也。廣如法華中廣開[6]推文明也。今且從聞。故云覆互非不思修。三慧俱失。故引釋論。證成三慧。專視聽法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聞法歡喜踊躍。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若無此業者。持不殺戒。[7]志心聽法為涅槃因。成長壽業也。
業若定因不得作果者。此約九界之業。不得佛果也。
不得作因者。九界之果。非佛圓因也此之權因。因果則定故也。
非因非果等者。一切眾生即大涅槃。即非因果而能因果也故縱容抑安體非因果。依之以辨因果者。即非因果。
而果等。故云縱容也。
精進菩薩亦不能知者。且約事中。三藏菩薩名為精進。若通論。謂通教菩薩別教地前皆知圓理。故云亦不能知也。
不能[A8]已已輙述所聞者。此是疏主用大師之義。立述歎之辭。意云。一者值大師涅槃不親面授。二者此法淵玄。輙申記述。廣如涅槃玄文造疏緣起(云云)。
若業能破業者。即不思議業能破九界之業故也。
從無住業立一切業者。陰界即秘藏。陰界即無住。秘藏即陰界。立是一切業也。
言一則失用者。一是用家之體。即一而三。故言三則傷體者。三是體家之用。即三而一故。體用相即。方名不二。為涅槃體也。亦是約三諦論業。故云三一等也。
道前體用廣為人說者。即是初住[A9]已上等覺之前。此之道前即一而三。自行化他之體用。異方便之道前也。
以珠力故者。佛性之力。佛性是體。澄清是用。故云即體而用也。故以引文。證於體用也。
我以修習者。即舉過去久遠之因果也。
故知却明過去法門者。略斥他人不作三世消文也。
似譬道前者。未定判也。
譬起惡因者。即是起十不善業。破等因也。
惡果者。三途果。
天性相關者。佛性天然之理同也。
亦有佛性亦無佛者。如王子時則有佛性。造惡墮獄起一闡提。即無佛性。此緣了佛性也。故下文合如王子等也。
況即體而用者。舉淺況深。一子之地尚爾。況極果耶。
經云大慈大悲等者。即無作四弘無量心也。
拔苦因者。九界因也。
與樂果者。大涅槃果也。
遍約四諦譬者。即四種四諦同成無作之境也。
不但四趣者。無作四諦通界內中。以為現境。拔九法界苦。故云通也。
不但十惡者。三惑遍除也。
不但戒善者。無作道品遍學恒沙法門也。
不灰斷者。證於滅理三德涅槃。住秘密藏也。
即譬果報者。謂大涅槃之果報也。
經云我未能解者。正故作難。將未解以難之。求於生解也。
治偏乖慈者。重難善者治惡者。則治故云偏。
二俱乖體者。等視與惡治愛皆乖也。
展轉有妨者。慈治互違也。
以一言答其三意者。一切眾生如羅睺羅。同是佛子。即答一體之慈等三意也。
非染愛慈者。答上第二等視治罸二意也。
慈亦復然者。意云體是等視同一子想。用是治罸即無緣之慈。遍法界用。治罸在何。治罸皆等也。
前後不異者。因之與果。體無別故也。
至慈至巧者。至慈是體。至巧是用。皆慈能令化耳。
他解見機猶害五百淨行者。即如下文。仙預國王殺五百婆羅門以見機故。廣如下文。
若將下文通。今難令其發心。故云無損也。
心常平等者。如經悉生悲心。即是等也。
舉非顯是者。舉國法非。顯佛法不同。即是也。
十四知事人者。是律中脫其三十五事等。廣如律中。
鬱多羅比丘為質多居士者。鬱多羅即是菴羅寺主。二人共為親友。故云為也。為字平聲。十誦律中說。四分名善法比丘。先與居士相知。恒受供養。後居士請優婆斯那。於舍供養。四分云。舍利弗目連二法將。居士辨百領食。後善法比丘見生嗔[1]議之。唯少[2]難歡喜丸等。[3]具居士昔家貧。三世為此業。居士有宿力命復[*]議比丘。如雞與烏共生一子等。其比丘母各是別圓。如雞烏共處也(云云)。
常光為一者。尋常光也。
非光者。皆有所表也。
各住各學者。各住伽藍。各別學業。五部不同也。
斷四住惑者。真俗各異也。
斷塵沙惑者。塵沙能障化道。令諦理不明。如宅中毒樹也。
此言則失者。佛於經中。自言塗割平等。今復治罸。其言則失也。
彼言則虗者。應引他經以難也。
生信不同者。用四教機別也。
是則太亂者。大小一乘無分別故也。
則破法性者。是前三學也。
舊以四部為四子者。或云比丘等。或云人天龍鬼等為四部。故斥云杖煞何部等也。
偏念偏治者。前三教子也。
經種種孝順者。如說長壽因也。
經云父母是良福田者。治破戒人。由如父母。身有佛性。得為良田也。
言行相違者。三業皆違也。
身行相違者。說長壽因。而命短八十入滅也。
心行相違者。慈怨相違也。
口行相違者。同一子想。有治不治也。
佛以何常而為問者。斥他解。如下文四種常也。無常亦四也。並世間未斷命常也。
汝以果討因者。即生滅無常之果。討現在因也。
汝何不以因討果者。以長壽之因。明涅槃長命果也。
非數緣常者。即是闕緣非擇滅無為之常。三即虗空無為常也。
即是妙有者。三藏離斷常之妙有為常也。
亦無照應者。偏真理涅槃。未能應用故也。
本自有之者。偏真之理本自有之。色即空故。故無對也。
出常無常者。出前兩教之常。故云出也。到登地時。單明非常非無。未有照用。故云直即一因逈出一果不融等也。
初明佛寶常次明三寶常者。即初佛寶亦具一體三寶也。
佛答四譬者。諸家無此釋也。
是生死壽命之河入涅槃河者。一切眾生即大涅槃故。
涅槃河出生死河者。修因至果故也。
非生死非涅槃等約體而論。皆有照用。故云而生死等也。
今謂人中天上地及虗空等者。人即四洲。天即六天。地謂地居及虗空等。一切眾生皆有生陰中陰也。
皆當作佛者。有論人云。眾生一分不作佛。以無所化機也。今文意皆當得也。
如阿耨池流出四河者。阿之言無。亦言無煩熱池也。四面各出一河。遶池一匝。流入一海。廣釋如[1]法疏記。
由般若故等者。實相般若能生四種之姓也。亦攝九界眾生也。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無明無住即秘藏是。秘藏無住即無明是。故云立一切法也。若三道是無住。即理能生一切法也。
若定出入何能出入者。九界為出。涅槃為入。如此出入即非出入。為眾生故出。同入秘藏。名之為入也。
經云於眾生壽命第一者。即是九法界之眾生。皆得第一也。
能入醍醐者。味中之上。能令前之四味同入醍醐。涅槃第一之壽也。
躡宗作請者。迦葉躡上說常壽之宗。而作難請住也。
經云如注大雨者。即四辨。亦如止觀評四種法師。今此即有慧有聞。故云大雨也。
初難兩教無異者。如經所言。世間亦說等。說即教也。
外道理偽是故不現。但有盜常之名。無其義。名之為偽。故不現也。
色種種者。諸教不同。
同共一群者。諸教理同也。
隨機化益者。偏圓機也。
不求乳酪者。人天名乳。以初對初。色未變故。二乘如酪。皆是無常故也。
弘經人自益也者。末代不受。起於非常。故自食也。亦是化功歸[A10]己也。
無慈心也者。外道不為無上菩提大慈為本。只為世間耶常。是故無也。
有得之利者。不為化他心有所得也。
我等無器者。即是機中論。其實未知也。
設能持戒者。皆為生天。故云常住也。
漿譬人天者。漿是酪之所棄。由不及酪也。人天之果。大乘所棄故也。
酪譬似道者。修於四種等也。
醍醐譬真道者。非想涅槃也。
我人知見等者。等取十六知見也。
有少梵行者。謂修戒等也。
實不知因者於佛法。謂從禪定解脫而得也。
經云雖復說之而實不知者。雖知其名。不知其義。
如輪王譬今佛者。即是初成為大機所感。還說常教也。
牛無損命者。不損常住命也。
具足還歸者。常名常義具足不失。名之為歸也。
經云一切眾生無有患苦者。無有二死因果之苦也。
付弘經人者。即是如來去世。法付四依菩薩也。
經云以是義故者。結耶歸正。皆名真常故也。
經云非是餘法。是謂非外道等法也。
經云知如來身者。謂常身法身。不同世間梵天等身也。
至我至處者。我及諸子同入。
秘密。藏名之為處也。
有漏智滅即是涅槃者。擇滅涅槃也。
無漏智滅是非數緣者。釋智無常故智滅。非數緣者以身為緣。身灰無漏智不行為闕緣。礙當生故。不取為涅槃也。即非擇滅也。
既有是非者。有漏滅。無漏智非滅也。
此邊則非者。不取智邊也。
既有是非者。身是涅槃。智非涅槃也。
觀師云不應爾者。身智俱滅也。
故以法性難身者。法身常身也。法性是無常。身是有。云何得知也。
經云夫法性者。是通之語。辭不云滅也。
今則不爾者。涅槃之體本生滅。今滅者為緣故滅。而言涅槃耳。身智滅也。
從生愛結者。會此定故。名為愛也。
無想樂成者。即得定果也。
非色非心補處者。即報法也。
似無細心者。謂有心在。以心細故。故云似也。
不別言行陰者。取下文意。但有四陰也。
成就色陰者。云法性不滅也。
而無有色想者。今而無有滅也。
經云如來滅法者。應身示滅法身不滅也。
經云種種方便者。於一身中現十界身。一一身示生滅。無非秘藏。故云不可思議也。
三法異[1]相而不得戒者。此約今經一體三寶。作如此說。是故經云。終不能證。證聲聞緣覺等。此即大乘聲聞。若涅槃經前何不證得。云不得戒也。
故下難云。何不更受等也。
清淨三歸者。今經一體三寶。為清淨之言也。
經云若能於是不思議者。即是一體三寶。故云則有歸處也。
經云因樹則有樹影者。樹即法身一體。影即所歸三寶也。
經云如汝父母各各異者。如樹無影。一體不成。則不生子。若樹有影。能生大乘法王之子。紹繼長壽。父母之季不可不知也。
○釋金剛身品第五
金剛四義者。即四悉檀釋此金剛。從一至四。并下譬遍一切處。以合四悉也。
世界基本者。世界初成。金輪居下。有金剛臺。如來成道座此說法。故云基本也。
其用勁利者。能壞一切也。
故言金剛身品者。金剛是能譬。法身是所譬。亦是能所雙題為品也。
上雖三十四問通用一意者。此約開論。由金剛故長壽。由金剛故能說此經。由金剛故能天魔。乃至下文請益。皆由金剛也。然此初之一問。義含於四。云何問因。長壽問果。金剛問果。復以何因緣重問因。堅固力一句只是果家之用。若但論因果。但有二問也。
若解長壽即解金剛等者。以即金剛。通得稱長壽故也。
更分別說者。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故說金剛身。以為喻也。
非無別義者。即通而別。別即金剛也。次文即別而通者。一一問中皆具金剛也。
通不當通。則通非通。各各別故也。
非通非別者。涅槃之體也。
而通而別者。涅槃之用也。
今從別意者。即通而別。答此問也。
法附人[2]者。明有法之人。
此人有壽者。有壽之法也。
力是用者。人法體家之用。
初[A11]已略說者。指純陀品也。
名字功德即是常安者。聞此名字。心能安於諦理也。若不深觀二字。何得七劫不墮等也。
若束若散等者。束而言之。只是常住五果。若散而言之。散在諸文也。
在兩邊外者。中在兩外也。
榮即是真一真一切真者。畢竟空也。
一俗一切俗者。不思議俗也。皆云一切三諦互融也。
不可破壞者。一句即諸句。故不可破。諸句即一句。故不可壞也。
初明法身果次明法身因等者。謂前長壽。前因後果此答前果後因者。欲明因是果家之因。果是因家之果。因果不二。而論因果。前後不定。名不思議也。
從離得名者。只約可壞雜食。能離得名也。
今明四句者。只是具如前釋品。金剛四義也。
皆當體者。一句具四義也。
正[1]意用此者。今取法喻標品為名也。
病苦所[2]取下。文意現背痛等為病也。
是塵身者。明佛滅後舍利住世。同於塵土也。
[3]例餘可解者舉一例諸。無常既爾。諸身可存也。
是好身者。謂三十二相等身也。或云直是好身。對非身為惡也。
能是能非者。只論真應有是非也。
不妨是身者。應化身。
終日是身而復非身者。離三世故。
終日非身而復是身者。應眾生故也。
雖不常住非念念滅者。示歸涅槃無常。不同世間生滅故也。且為書之。後當破也。
餘兩具足句類之可解者。若依天台大師止觀。具足四句者。此中句數稍似不同。具足餘句。應云亦有亦無有。亦無無等第三句也。廣如彼文。是只是有。非只是無讀者。應依止觀中作。始與此相應。此意未詳也。
未出絕言者。單四句解絕言也。
即非而是者。如今家釋意。非是非外之是。開此非身。即是常身法身等。如法華中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即客作人是長者子故。
又解除一法相者。一相之外皆名為二。皆是非身。不名法身也。
葢為緣耳者。法身尚無。豈有餘二。故云除也。
百非亦淺深有異者。前三教為淺。圓教為深故也。
[4]又善具十者。一一善皆以九為方便。十善即具百也。
五分清淨者。小乘五分也。
清淨之身悉是有有者。三藏菩薩具足二十五有煩惱之身。故云有有果報等。為大論所呵也。
食則殺人者。此是無常之毒。能常住慧命也。
有心行行者。謂事六度菩薩。有所得心行行也。
福性空故為是者。離四性故空也。
通教佛身離百非者。謂修十善離百惡等。與前但巧拙不同耳。
又非百惡入百福者。圓教開前三教百惡入圓福。名開為非也。
前後勝劣者。空假中次第離惡故也。
差別隔礙者。身未互融。一身即三身故也。
他經意者。離空假中。外別明佛法身者。別教為他。約教道不同故也。
不知何非者。是何教中非也。
鑽仰彌難者。今約圓釋。猶恐不惻諸佛境界。鑽之彌堅。仰之彌難耳。
即俗即真者。此約三諦。真中亦然也。
即邊入中者。空假二邊皆入中道。無復邊名也。
即出即入即中者。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也。
即入即出即中者。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也。
即中即入即出者。一切中無假空而不中也。即一而三。即三而一。即非三一而三而一等。乃名微妙耳。此是章安用大師義意。釋此圓經百非之文。具歷諸教。於一一法上。更作三番釋之。融即自在。豈有諸解。得同[5]季耶。示破壞身塵土之身也。
為獵師食肉等者。約未制前三種淨等。具如下文釋也。
經云安樂之身者。非是破壞離食等身也。
騰疑牒問者。騰法身之果。問其因也。
取相似因者。只是同類因等流果。由護法故。得不壞法。因得常住法身。不壞法果也。
取其元心所為者。本為護法。執持刀箭。如是之人雖受五戒。而破於事而為存理。名為不受。反威儀等。皆為守護清淨比丘故。
經云清淨比者。即是為大涅槃時。具足戒之人也。
無名行比丘無勢力俗人者。即是無勢力俗人。無名行比丘皆不成護正法也。
第二句各各不能者。如前無勢力無名行等故。云還是也。
昔是為今非等者。昔時手應持戒勿。持仗等。為今非者。今為護法而不持戒。執刀仗等。故云今非也。
棄理存事為難者。迦葉意既云。離於守護獨處空閑是事。守護是理。事即是真比丘。若有下即是為正法當知是輩等正難也。
答棄事存理者。佛答取少欲知足小乘九部等名之事。能師子吼廣說妙法。即大乘九部為理。師子吼者。名決定說。能說眾生佛性也。大乘九部無緣喻議三也。小乘九部無廣問記三也。
經云如是破戒者。即是答前空閑比丘。雖名持戒為不護法。名破戒也。
無怒者。此是淨土無貪嗔癡諸惑也。
王前生是第一比丘者。如舍利弗等是也。後生是第二者。目連是也。故為左右面二弟子也。亦云轉法將等。
或雙取為證者。雙取勝也。
喻如𦘕石者。迦葉領佛常身。猶如𦘕石耿耿不沒。若無常身。猶如𦘕水隨沒也。
通舉因果者。如經護持正法為因。得無量報為果也。
而護法者。非無戒人者。此約比丘也。
經云不[1]得持王者寶葢油瓶等者。為譏謙故。若有投者。王謂比丘。貪愛此物也。既自持戒云何化他者。意云與持刀杖者遊行。即是無戒。若是持戒不應遊行。故有問也。
[2]律遇強緣者。經律自行。要假外有勢力者及有內解。始能護法也。
此中正明[3]五法神解者。謂神智明解也。
隨時教化者。只是說經也。
不得選擇等者。有機即化也。
漫調下注(云云)者。即是不知機也。如舍利弗二弟子。皆有差機之失故也。
未結具方便罪者。但結偷蘭。未結根本也。
語云汝是聖人那作此事者。如嵩頭陀。為傅大士發迹之時。大士於雞停塘正泙魚。語云。汝是當來補處。那得在此。語云。頭有天冠照之。即見光𦦨。大士於是歸心。故云只覺自聖人也。
五名如止觀者。一名戒。防止為義。二名毗尼。滅惡為義。三名木叉。此云解脫。四名誦。背文闇持曰誦。五名律。謂能[4]證詮量涯重。故云律之一字也。
會須一藏者。於經律論等三中。解一即堪為師也。
即欲越濟者。謂度生死。今欲反戒還家。故云越也。
○釋名字功德品第六
開善合為八善者。合上中下為一善。并前七善即成八也。
今依七譬釋七善文者。從於八河入海次第對之。乃至八味具足。亦是備具善也。
悕望永斷者。此是極上之味。如食乳糜。更無所須也。
善治亂心者。即是梵行慈善。四無量心能修定。故云善治。若不修定。即是空亂意眾生。非此大乘定也。
一是諸佛之師者。常住秘藏之理。為佛師也。
二是菩薩之門者。門是能通。一切菩薩修大涅槃教。從因至果。證三德理。名為正法。為大良醫也。
三杜眾生四惡之趣者。聞此名字。深信功德。惡不能染。故云杜也。
此文從所持法作名者。謂名字功德也。
互舉一邊者。彼論人此論法。舉法知有人。舉人必具於法。故云互耳。
而彼此中者。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發心為中依。今觀生死即涅槃故。故云非彼[5]此中者。
一問三答者。問彼岸為一也。三答者。答彼此中三也。
登於性地者。通教菩薩本自不墮。何假聞經也。
為作遠緣者。別時意趣。即時未免也。
名無名等者。入內凡位也。
超度有流者。有謂三有。流即四流也。
信此為受者。如法華中。初隨喜人深信諦理。順涅槃心三德之解。名之受也。
念念相續名之為持。五品六根於慈可獲。豈只聞經而矣哉。
經云及諸魔性者。名不改。煩惱等魔惱亂行人。種種扇動。廣如止觀中說也。
萬德為初者。意斥他云。果中萬德何却為初也。
經云上中下語者。即是上文第一語善。義即義善。文即文善。純備即獨一善。清淨即行善。梵行即慈善。滿足即具善也。
故互相釋者。常故即大。大故即常。大之與常一體名異耳。
乳是其本者。乳是一。生熟為二。酪漿為二。即成五味也。
涅槃經疏私記卷第四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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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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