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涅槃經疏私記目次
- 卷第一
- 釋序品第一
- 卷第二
- 釋純陀品第二
- 卷第三
- 釋哀歎品第三
- 卷第四
- 釋長壽品第四
- 釋金剛身品第五
- 釋名字功德品第六
- 卷第五
- 釋四相品第七
- 釋四相品下
- 釋四依品第八
- 釋邪正品第九
- 釋四諦品第十
- 釋四倒品第十一
- 卷第六
- 釋如來性品第十二
- 釋文字品第十三
- 釋鳥喻品第十四
- 釋月喻品第十五
- 釋菩薩品第十六
- 釋大眾問品第十七
- 卷第七
- 釋現病品第十八
- 釋聖行品第十九
- 釋聖行品下
- 卷第八
- 釋梵行品第二十
- 釋梵行品之二
- 釋梵行品之三
- 釋梵行品之四
- 釋梵行品之五
- 釋嬰兒行品第二十一
- 卷第九
- 釋高貴德王品第二十二
- 釋德王品之二
- 釋德王品之三
- 卷第十
- 釋德王品之四
- 釋德王品之五
- 釋德王品第六
- 卷第十一
- 釋獅子吼品第二十三
- 釋獅子吼品之二
- 卷第十二
- 釋獅子吼品之三
- 釋獅子吼品之四
- 釋獅子吼品之五
- 釋獅子吼品之六
涅槃經疏私記目次終
天台涅槃疏私記卷第一(一本)
○釋序品
釋此疏文大分為二。先通釋。次別釋。初通釋中文分為三。先論古人直消經文不分節章段。次分節下泛論分節之意。三今分下今家分文。
初云上代等者。略指梁朝[A1]已前。都不節目。所言代者。雖義立三十年。今取代更為異世義。異世弘法世世有之。故云代也。諸家分節廣略不同。有科無科。貴在得意。如法華意難。須以十卷談玄釋妙。本迹二門說於佛意。此經亦爾。須明經旨開顯及被末代。兼帶之意同顯佛性也。
次文云小山瑤者。吳興鳥程小山寺瑤法師也。
關內憑者。即關中憑法師。以此分節為則也。
盈縮非一等者具如下文。或分為二三四等。皆以蘭菊。若偏執者無三益。失一道四悉益也。
梁武等者。梁帝每下朝。戴褐帽子。被袈裟。自登座。講涅槃經。分此經文為中前中後。故下文破云。黃昏夜半復齊何文也。
開善唯序正。以流通[2]後分未來故也。
光宅是流通者。自彌天安公[A2]已來。經無大小分為三段。
靈味等者。靈味寺名。寶高法師作此分文。
問有緣起者。由純陀施食。如來開常。說常住五果無差。純陀發問。後與文殊共論以為緣起。後迦葉發三十四問。問中皆是緣起也。
答有餘勢者。正答至大眾問品一十四品。從現病品去。具論五行十功德。乃至師子德王皆有餘勢也。
河西五門者。河西朗法師。今家分文名同。
婆藪者。亦云槃逗。此云天親。造涅槃論。分為七分也。
興皇八門者。興皇寺名。朗法師時人號為伏虎朗。長干得意布等分為八門也。
而經遮論開者。經即今經。論是大論。經遮者。如下文。牧女添水乃至城中女人四度添之。故遮也。論開者。大論釋大品。以八門分別。何者。以般若波羅蜜深。故以八門分之。猶如水深難度派之令淺。如人負重折之令輕。故云開也大論如止觀記三。
今分下正解為五章。始自召請眾乃至於涅槃用。一一皆明佛性之義。又此七義解釋五章。一召請涅槃眾者。五十二眾咸集拘尸。權者宜請。實者須召也。二開演涅槃施者。開演只是法施也。三示涅槃行者。謂五行十功德也。四問答涅槃義者。師子吼以六重問答佛性之義。初明一體三寶至於六因果也。五折攝涅槃用者。從迦葉品說經末及陳如品。皆明用也。
道不孤運者。道有二種。一自行之道。二利生之道。自行從因至果。利他從果起因。
待時處伴者等。時謂二月十五日晨朝面門放光之時。亦表言教當當不絕。故從口吐也。處即俱尸那城雙林之處。三世諸佛皆同此涅槃也。伴即五十二眾也。
啟照者。啟猶開也。照即光也。
隨類發聲者。下至蛣𧏙五十二眾。咸感聲教會此拘尸也。
緣牽曰召者。遠論過去久遠。近論今生五味。堪開常住佛性為緣。實人召也。
招致曰請者。上能令下為招。致猶得也。大涅槃光咸令權實得益。乃至等覺菩薩猶得一分法身之益故也。
十方奔集者。奔踊也。法華疏云如來一命四方奔踊也。
咸為顯發者。今開秘藏佛性得暢。權實之眾皆以涅槃門修。名之為咸也。傾盡法藏。故云無恡也。
但不盡能受者。釋無恡意。約昔教論。未堪聞大也。
初初毒塗者。乳名雖同。邪正有異。初以無常之毒斷於邪常之乳。後執無常之毒。還為洗除即說真常之乳。初乳後乳名同義異也。
前同末異者。以諸菩薩先同邪常。後機成就為說無常。名為末異。初同無常。後說真常。此即二重。前同後異。皆為伺機待時也。
施常色力者。先施無常色力。今開昔無常色力常住色力施之故也。
因比丘請住者。即是三修比丘執無常教。請如來住世一劫半劫莫入涅槃也。
斥偽談真者。斥三修偽。為說勝修。名之為真。
慇懃勸問者。廣如下文。勸問戒律。有辞有[1]權。至再至三。故云慇懃也。
隨問施與者。從迦葉發問。長壽品去一十四品廣答其問。皆令無常使法無滯。名之為與也。
法雨充溢者。自行內充。化他為溢也。
滿拘尸城者。五十二眾皆於此城咸受法味。名之為滿也。
善巧方便者。如來託疾現身有病。廣說無病。五行十德悉令進修。故言前也。
迦葉推請者。下文現病品三推三請如來說法也。
融懌者。懌悅也。
說三指一者。說三種病人。一謗大乘。二作五逆罪。三一闡提。如是之病定不可治。指一者。指可差之人。若遇瞻病若不遇等悉皆得差也。
浩然無盡者。洪大也。涅槃之體遍一切處。依正不二。故云無盡也。
舉一等者。一謂佛性。諸即十方。佛性攝盡。故云蔽諸也。
若指鹹談海者。海具眾德。萬流咸會同一鹹味。即喻佛如海。一切眾生同歸涅槃佛性海中無不攝盡也。
涅槃義者。只是佛性。一切眾生皆悉有之。名為涅槃義故也。
佛性之體非善非惡等者。正因之理不當善惡。性通善惡。今約理說。名之為非也。
彌滿無崖者。體之與用遍一切法。名曰無崖也。佛性之體猶如虗空。光明色相亦遍一切。善惡二用亦遍一切故也。
囊括等者。大論云。如囊中有寶。不探示人。人無知者。佛性亦爾。如囊之寶今以示。遍於善惡。括結也。概乎略也。止觀記云。有底曰囊。無底曰囊也。
用善者。一切眾生如羅睺羅。皆是佛之真子也。
用惡者。善星比丘是菩薩之子。常求佛過作一闡提。涅槃會中以受記莂也。
二子既然者。皆是如來善惡之子。等有佛性之用也。
邪正雙用者。用是同義。又化用義也。
邪徒十外者。邪謂六師之徒。外謂十仙外道也。
中亦例爾者。大小偏圓中間三味。斥小入大。義為今昔也。
逆順相由者。逆由於順。順由於逆。故云相也。
無始而始至無終者。涅槃之體本無始終。今分五章。故云始終也。
惡盡善窮等者。惡盡分通深淺。善窮究竟極位。亦應以六即分之。名為惡盡也。
折攝既休者。一期化畢。若有未度者亦作得度因緣也。
初中後說者。謂序正流通。初即對眾。由眾有施。由施修行。修行見理名之為中。於理有用名之為後也。
通論一言一事皆施眾生者。言即涅槃之教。如下文云。若聞常住二字不墮惡道等。事即因果化人為事。謂五行為因。十德為果。眾生即是五十二眾。下至蛣𧏙。皆以佛性施之。
別對問緣者。三十四問以之為緣。一十四品佛以廣答。故云而與也。
其文既廣者。廣答其問也。
其事亦明者。純陀施常三修施四德。新伊三點。迦葉隨問施與。故云明也。
規矩者。規圓矩方。若說偏漸以之為方。說大為圓。以方助圓。法則可執。依行契理。故云行也。
此經始終明佛性者。明佛性眾佛性施。乃至佛性用故也。
別以一番問答者。下文師子吼六番明佛性義。至於六重。只因總而論六番。故云一耳。亦可五章只一章明之。故云一也。
如大地草木者。大地如佛性。眾生如草木。故須法華中三草二木。五乘七善皆因大地而得增長。故云用也。
我法亦爾者。佛性之法遍於善惡。故名通也。
別論攝惡攝邪者。惡邪不出四悉。惡邪不同即世界。迴心即生善。破惡即對治。入理即第一義也。
引證者。准文亦有通別。多文為通。一文為別也。
召請十方菩薩者。且據下位。故有召言。以權引實。但得益也。
大師子吼者。謂決定說。菩薩如師子子。吼如師子生。故云大也。
值我多有能相惠施者。如來以始終明常。純陀以八斛糖粮充滿大眾。故云多有。由施食明常。故云能相也。
專心修習者。為大涅槃心。修行五行及不次等也。
得十功德者。功德約證。五行約修。故以證義明佛性義也。
六句者。只是六番問答也。如來具答六句也。
引一處文者。明五種佛性具對五章。首楞嚴對召請眾。般若對施。金剛對行。師子吼對義。佛性對用。能四為能證。佛性是所證。能所皆相由藉故也。
然佛性非一等者。理尚無一。豈有五耶。今以五名命之。令解非五之理也。
悉是如來同行知識者。如文殊等。皆過去為師。今為弟子。或行因之時為同行。或先成當成輔佛行化。故云知識也。
周照機理者。以種智知權實攝盡。名之為周。理有二種。一所契之理。二道理之理。皆悉能照所照。以成機緣也。
發掘覺藏者。覺者佛也。佛性藏理在眾生身內。而人不知。如來示之。喻之如掘。故下文云芸除草穢等。藏以含藏為義也。
若從設教者。由智故說教。今從教邊名施也。
是五一至不傾動者。五是次第行。一不次行。以一導五。皆令調直無諸邪曲。猶如虗空。不為偏小之所傾動也。
碎散煩惱者。煩惱堅牢猶如金剛。唯有羊角龜甲能壞。惑即三惑。今從總說。故云結惑散盡也。
義者名之所以者。名是能詮。即名下之旨以為所以。所以只是涅槃之義。不出佛性三德秘藏。同歸常寂也。
此義自在者。遍一切處也。
體用相即者。別教地前是體外之用。猶未能即。圓教即體為用。從用歸體故也。
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者。安樂只是涅槃。諸法不出十界依正。悉有涅槃之性也。
皆歸正善者。攝惡歸善。攝邪得正也。
文義有據者。有文有義智人用之。有文無義常人用之。無文無義愚者用之。今分五章皆有文證。文下之義又與經合。不同土人閉眼[1]牢鑿也。
第七出異解者。先破梁武。如法華中先破光宅餘家望風。黃昏夜半復齊何文者破也。如來說經。至中夜入滅。何得專分中前中後為二也。
居士請僧者。有兩卷。未撿。
今隨法分章者。法謂經文如前。皆悉有據也。
只是用章小分者。今家以迦葉至陳如兩品為用。光宅流通但用陳如一品。故云小也。
靈味等者。四段分文。問為一。緣起二。答為三。餘勢為四。今破意者。文中正答三十四問。至大眾品。後德王師子吼乃至陳如皆有問答。何獨指前為餘勢也。
今昔有緣門者。昔即鹿苑。今即此經。以之為緣也。
得實失權者。實從鹿苑來者可爾。中問三味處處調熟。利根節節得入。要待今緣。又權能引實故也。
今言下破也。
為略廣門者。問略答廣也。
此但下破也。
今合為行章者。行通因果。何須下二。今合下破也。
混和難解者。以佛性體用不分故。
今分下破也。
地師者。前云婆藪所釋。此云地師。應據造佛地論名為地師耳。天親造千部論。何妨有此名也。
神通反示分者。從真起用。以高示下迹之。五十二眾皆約神通也。
此謂下破也。
種姓[2]斷疑者。純陀獲常住五果為種性。種性只是佛性了。斷疑者於今昔五果以難如來。如來為答。令其不疑故也。
正法實義分者。中道為正法。此法即實。此實教下所詮之義。故云實義也。
方便修成分者。以五行為方便。十德為修成也。
[3]能之修成等者。破修成與入證義同。故云煩也。
今為正下釋也。
慈悲住持分者。迦葉菩薩為末代故廣立破斥。令眾得解。故云慈悲也。
顯相分者。令耶歸正。其相顯也。
持惡向善等者。釋所以也。
與河西開合之殊者。河西合。興皇開。只是開合之異耳。興皇前分八門。後釋行與位門猶合。應言第五位門第六中道門等(未詳)。
第二別釋者。今家正解。先釋通序。次釋別序。初通序中先釋義。次釋文。
初云召請章者。章謂章段。詩云。彼都人士出言成章也。
三世道同者。三世諸佛凡所說經皆安如是。異於外道阿漚二字。故道同也。
教門機別者。教即門故名為教門。前之三教時處不同。故名為別。法華雖同醍醐。此經文又被末代機。具四教。故云機別也。
經經由藉各別者。維摩合葢現變等。金剛著衣持鉢等。法華天雨四華等也。
同是勸信之辭者。既是生善之意。具足應明四悉。通別不同即世界意。對破外道阿漚二字即對治意。三世道同即生善意。所聞法體即第一義也。今且約生善邊說故也。
次釋文。初云所傳理者。理謂所聞法體。以三德秘藏為所傳。別指阿難為能傳人也。
會機會理者。圓機圓理。以機稱理名之為會。五十二眾咸知常住。名之為理也。
稟承之主者。佛是所稟教主。機是能稟之人也。
所聞之地者。地是所依。三德涅槃為所聞也。
展轉相證者。從能聞人證所聞理。乃至同聞伴處。故云展轉也。
欲使將來者。此經被末代機。將當也。
又大小諸經者。約教判也。小即三藏。大即通別。二教三藏能所傳異故也。准釋前約因緣生善。此釋約教。本迹觀心指在法華。若義立體用本迹。常觀涅槃行道亦何不通。不及彼文四釋委悉悉也。
若言解與真合者。解即能傳。所傳即真。如色即是空等也。
身灰智寂者。初小乘身灰。通教智寂。即空折空為異也。
若言稱機為如者。謂前二教空也。
事逆理順者。地前入[1]段為逆。登地證理為順。又十行出假四攝利物為逆。依理修觀為順也。
我聞等類之者。准前如是。應具四釋。文略。廣如法華中四種阿難不聞也。
世所常聞者。雖云常復須辨異也。
具如法華疏中者。彼一一文中皆約因緣約教本迹觀心四釋。不同此文義立因緣約教。四悉之名下二則無也。
今明下約廣明五章。又分為二。初總對。二一一別對也。
夫不異曰如無非曰是者。五十二眾同是三德涅槃之眾。異則定異者。五十二眾各相異也。
達斯意者者。皆是法身菩薩。詭類殊形同一佛性所聞之體。
詭類者。異怪也。即是怪異之眾。故云紛雜。雜亦異也。
精麤映奪者。人等為麤。天等為精。互相映奪。故下文云。倍勝於前等(云云)。
若以牛羊眼看者。凡夫肉眼所見。五十二眾猶如牛羊所見無別。若以佛眼觀之。住首楞嚴。無非法界也。
悟異不異者。同一佛性也。
我昔不聞者。謂前三教帶權明實也。而今得聞皆聞秘藏也。
聞二施果報等者。昔施今施聞皆常住也。故純陀引昔難今。如來引今以答二施無差也。
種種法味者。即實權之法味。亦是四教五時之法味也。
一時之行等者。此文一時異前一時。皆約圓行具一切行為一時也。一時之證明功德等故。戒定文後皆結地位。非前後證也。
於一念中者。證法身時。即能百界教化眾生。故云現五趣身等也。
歸身止息者。處是所依。表於法身。故下文云。安置諸子秘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故云處也。
駈邪引惡者。駈諸外道。離六大城皆向拘尸。邪正悉度。令入秘藏也。
若他若自者。他即諸子安置秘藏。自即不久亦住其中也。
等教三子併作三田者。如下文中聲聞菩薩及一闡提其心皆等也。三田即上中下田也。
夫眾不出八佛者。五十二眾皆有正因之性。故云不出等也。八者。過去為一。現在十方為一。六即通名為佛故為六。即為八佛也。或云過去現在為七佛。及當來為八也(未詳所出)。
更無過者者。眾生無上者佛是。故云無過也。
五果遷移者。世間五果出世五果等皆有遷移。故下文難云。是無常身是雜食身等。云何二施果報等無差別也。
江河迴曲者。前之三教迂迴巧拙不同。今教猶如直繩入於西海也。
尚不見空者。猶有[2]彰故。況於肉眼也。
況能見性者。中道佛性也。
了了分明見者。謂圓修之人亦可六即分之。謂分得了了乃至究竟了了。如殃掘經云。所謂彼眼根具足無咸修了了分明見等也。
今聞低彌神龜者。低彌謂惡魚。神龜即聖龜。在陸。今同在水。喻涅槃河中七種眾生佛性一也。
同向佛住處者。三德秘藏處也。
施與時眾者。還將三德之處。施與眾生。即是所詮之旨。能施所施無非法界故也。
引攝耶惡者。應云引邪攝惡。同歸自住處也。
如是總序三點者。從廣之狹。所聞法體具於三德。故云三點也。
我聞序般若者。能聞屬初故也。
一時序解脫者。智能梁理故也。
同聞序三點不虗者。有證信之伴故也。
我聞序樂者。多聞分別樂。即大涅槃也。
一時序淨者。修行契理。惑業皆無也。
住處序常者。法身常住也。
同聞序我者。皆是自在真我為伴也。
五序序經要義者。要義只是佛性三德涅槃常樂我淨以之為要也。
一是數方者。方法也。從一至十。皆數法故也。
世間義耳者。藏教菩薩初未斷惑同凡夫故。二乘斷惑即非世間也。
空為一者。即通教意。前教雖空。猶是折空耳。
真俗合一者。別教菩薩初住為真。十行為俗。登地證中。故云合也。
一一切者。即真而俗。一切一者。即俗而真。雙非雙照。皆顯中道。常無常。非常非無常。而常而無常等用也。准義一則具三。三即是九。九只是一。非三非一等。皆以一一之故也。
三身四義者。四謂四教。前之兩教同一應身。猶有勝劣。別教報身。且有自用他用之殊。圓教法身故也。
後義在今者。判屬圓也。
即土人也者。以人生此地。故言生地也。
相合似連理者。連理樹名。如人家有義。感樹而生。亦如甘棠之樹。以表德也。
似交讓者。如世間以貴賤交。枯榮相讓也。
只此一城下約教釋。種種即四見不同。具如下釋故也。准前因緣合具四悉釋之。城名不同即世界。見者生善即為人。力士發心即破惡。枯榮不二即第一義也。
慈愍示人者。無緣之慈遍法界樂。名為示人也。
寄城表常者。三德之城無能傾動故常也。
力士表我者。以自在故無所臣屬也。
吉河表淨者。亦云金沙。其沙淨故能滅罪垢。故表淨也。
樹間表樂者。樹能清涼。人多樂故。此表涅槃之樂也。
城不可壞表常者。壞是無常故。不壞表常也。
豐有表樂者。如世豐足即樂。涅槃亦爾。八味具足也。
傲敵表我者。傲必自在也。
無難表淨者。世邪八風不能染也。
力士無屬表常者。前云表我。今云表常。何者。以一家釋義圓通自在。況三德中一一德上皆具四德。廣如金光明玄。十種三法皆具四德也。
恒流表常者。恒故常也。
東雙表常者。東方屬木。木以蓊茂為義。又是諸方之首故常也。准義亦應云常無常等。且舉一邊耳。下文[1]雙出於鳥[*]喻遊之意。即其義也。
南雙表樂者。南方屬火。火能成於萬物。故樂也。
西雙表我者。西方屬金。如世人有金。用即自在也。
北方雙表淨者。北方屬水。水以淨為義。其義最顯也。中央屬土。土王四方也。
若能總別等者。前總對。後別對四德。四德只是三德。三德即佛住處也。
若謂下約教釋。
生死人者。三藏所見。以觀無常也。
二乘所見者。通教二乘也。
登地所見者。別教也。
九佛之中八佛者。八佛如前。更如現在教主成九也。
句句作此消之者。例下諸文。皆約四教釋之。文略不釋可。
私謂者。妙樂先師作此釋也。
此見不同者。約折體別也。
摩訶衍道者。大乘之道不同折教二乘道也。故大品斥云。由如隘路不容二人竝行(云云)。
戒心見道等者。戒即十戒五支戒等。心即首楞嚴定。見即次第三諦。道即三解脫道也。說此五種。如奏樂不聞也。處時二種不觀尊特之形如沒燭不見。
尚不與前佛共者。且約三藏比決。丈六之形同比丘像也。
及開顯竟者。謂法華開竟也。此經自云。八千菩薩法華中得受記莂也。
大者歎德也者。別無文。故將大字以歎之也。
通四園陀三藏者。通解內外經書也。
勝九十五種者。有九十六道經。一道屬正。故言五也。有人云外道根本六人。各有十五弟子。并於本師即九十六。此不應定為數也。
賢聖之所恭敬者。即是三藏教中賢聖也。
通達權實法門者。權即四味。實是今經。權即實實即是權也。
於畢定眾者。究竟圓乘。五時終畢。名為畢定也。
大權開顯如前者。如前文約教釋也。
不仰等者。離於四耶也。仰謂仰觀星宿。下是種植田園。方即通致使命。維是邪命自活等也。
是名破惡者。以三學為破惡也。
以資慧命者。即空智為食。空慧為命也。
亦無知者。知者亦空也。
不得怖喜者。空故無怖亦無喜也。
一切諸法中悉等者。十界之中佛性自資常住命也。
後之二僧等者。論據內凡名為有羞。今進取薄地清淨為有羞也。
餘二比丘教教有之者。破戒啞羊通四教也。
復有四義者。發起影嚮一向真實。當機進退取之。結緣一向有羞僧也。
故言眾下注(云云)者。一眾之中復有四眾。即成一十六也。具如法華疏釋也。
或數人者。約教釋也。
前後圍遶者。圍即住威儀。繞即行威儀。亦應約四教威儀不同也。
或以三業恭敬等者。以行住中皆約三業故也。
釋別序。初文云聲時表法者。聲謂聲教。時表於明生闇滅之時也。仲中也。居於孟季之間。表中道也。
滿月之日者。如下文釋月愛三昧圓滿之日也。
不待不過者。如來知時。無差機之失也。今正臨涅槃時。起圓常法。兼被末代。與機不差也。
而得度脫者。道機時熟。聞常住法而得度脫。其未度者且作得度因緣也。
神力為本者。如法華中壽量以開久遠之本。故現神力摩頂付屬也。
大聲為末者。今說圓常大涅槃教。以之為末也。
令悟非本非末者。約理[1]而證也。
又空慧為本等者謂約教釋。前之兩教折體空也。種智是別。實相約圓也。
注(云云)者。令說四教。皆是體用之本末也。
有人解無色定力者。意引文證成無色定能起欲色二界之化。豈得無身。又供養佛等今家詞。此且堪難者意許引仁王等文證其有身也。
若以三有之頂者。約教釋。無學等即前之兩教。妙覺等後之二教也。
一頂被請者。或是土佛無輔法至故請也。
此意既寬者。斥他釋。今權實四教皆遍。橫豎具足。故云寬也。
則感不一者。不一則五十二眾。
普告則應無二者。即二而不二。名之為普。不二而二。遍赴眾機。皆今得聞故云告也。
歎令崇仰者。三界之主。大慈之父。出世之師。令普[A3]崇慕仰也。
告令悲戀者。生善也。
但歎三號者。此文三號遍攝一切法。故諸經多稱之。淨名云。若我分別此三句義。無量劫不能盡也。
欲明三事者。對主親師也。
[2]允同諸佛者。十方諸佛十號之首皆稱如來。允者合也。
是為世父者。世父居尊。比出世之父。故云尊仰。是為世主者。如國之君。以忠孝為親。能生世間君臣之禮為善業。今出世之主。能生大小偏圓之善業。名上福田也。
是為世師者。夫言師者。能以軌則於他。名之為師。今出世之師能斷偏小之疑。成一切智解。故云師也。故引下純陀文無主親師。釋成宗仰之意。即是無師義也。
經云今日者。正是二月十五日於晨朝時也。
本父君師者。昔日結緣之父。名之為本也。
失一則弘誓不滿者。昔有弘誓之力。故今日拔與。以心普故。名為等視也。
結三號者。以子歸父。以民歸君。以弟子歸師故也。
結四等者。如世間舍能覆一切。今以無緣慈。遍覆法界。慈為根本。故云四等也。
初報令斷疑者。如下文云。若有所疑今悉可問等。勸問戒律。兼被末代之疑也。
演暢者。四十餘年未得開演。今暢佛意。五果先開也。
新伊方顯者。邪常之教。名之為舊。三點之義。名之為新也。
大覺正是遍知者。覺者知也。大者遍也。
明師即主等者。既有於師。如民之主。如子之父。一即三也。
互舉一邊者。舉後知初。故云大覺。舉初知後。故說如來。大即遍收十號也。
節節明四義者。謂四教義也。一一義中皆具主親師三。釋之不同。故云節節也。
旭旦之時者。旭者明也。謂明旦時也。
表智明生者。大涅槃日初出之時。三惑闇滅也。
面門口也者。口表說教當來不絕。門者能通因果。故光從口出也。
表佛性非即六法者。謂五陰神我正因之性不即不離。故以口表也。
大涅槃海者。佛性廣博。如海有眾德故也。
大身眾生者。即表十法界眾生所居為大也。種種龜魚即正報。珍寶即依報。十法依正不同故云種種。同一佛性。故云光遍也。經云其明雜色者表六道不同。六種之色為雜也。
濟六度者。拔三界苦也。
淨六根者。與三界樂。法華似位。華嚴真位十種六根也。
次明光處乃至放六色。
此四段文。文具四悉。釋之可見也。
高廣互現者。以廣攝高。以高攝廣。而不煩文也。
既有其中之言者。只是三千之中及十方中也。
六趣是報障者。望出世法。人天等三趣皆名障也。
障除生善者。如人心不憂惱。不成意業。若不發聲。不成口業。若不舉手。不成身業。今三業[1]受莫。機動障除也。
光召序涅槃行者。光表於教。依教修行故也。
無明愛見二互相依者。無明如地。愛見如水。水依於地。今三惑皆破。故地動以表之也。
有緣癡愛者。癡即無明。愛即煩惱。皆從緣生。故云有也。
或復一時者。文[2]難前後。意在同時也。
豈可下。斥他解也。
經云時諸眾生者。正是聲光地動之時。諸者不一。即五十二眾是也。故名為總。
經云且各裁抑者。裁謂裁量。抑即抑忍。如來何故放光地動。當往佛處。若不往即無六益也。
[3]父師父滅[4]行時不苦者。具足應言主等。文略。從親生者。故言父耳。主即是所依故也。
大劫者。八十鹿盧為一大劫。劫義眾多(云云)。
則妨後佛者。賢劫千佛今始四佛出世。何有九百九十六佛未興。故云妨也。
執手者者。悲之極也。且是喜之極也。如世人悲喜之極。皆相執手也。
請如來父者。如世間父。其父若去其舍則空。故云虗空也。請意既爾。主親師三闕一不可。故須請也。
經云速往。速往者催捉之詞也。
釋苦者。釋出主親師去世之苦也。
如是展轉者。從前向後。失一不可。如世人無主即國破。無親即家亡。無師即無決疑之地。今[5]文主既無。師當安在。法滅無寄也。三苦在懷。故云疑惑也。
有事有表者。事謂聲聞常隨世尊。故以前列。菩薩形無定准。或親或疎。故居於中。雜眾形疎去佛遠故。故在後也。有表者。若聲聞真。雜眾表俗。菩薩表中。故居孟季之間也。
今意如前。依前分[6]父。不同他解也。
駭令後問者。駭謂驚駭。動其常情也。今不以形為近遠。約機論遠。以機未發。義之為遠。故須召也。
又從多故者。或佛邊眾少。外來眾多。從多為言。故云召也。
上[A4]已定數者。八十億百千人等也。
而目一事者。子尊於父。弟讓於兄。今云弟子者。只目一人也。
美其德業者。不美其年也。故律云。所謂長老者不必在耆年。
魔王知將來事者。恐為魔王奪其坐處。故勸出家。現十八變等。
今略障存善者。善既生障必除也。
約四教分別者。從答。此是下即藏教也。又示下通意。八地出假道觀雙疏。能化眾生。故云楷模也。又別惑下別意。謂地前未斷別惑故也。憂悲下圓意。故引文證成。若作四悉。當第一義也。
俱解脫者。心解脫善得好緣也。
無容自威者。只威伏也。
經云離常住處者。即是洗漱之處。非常所居也。
第一空行者。涅槃之行。第一義空也。
開常問極者。昔教未說。名之為密。今開常宗。故云問極。極者只是佛性之義也。
能召所召玄相領悟者。主伴不二。同知常理。名之為領。其理高廣。凡所不測。名之為玄也。
尼姨女通是二方女人之稱者。西方以女為尼。以男為那。此方女也。
奉順三召如上者。上[1]父先光次聲三動。三文中各先奉次順。二文具足也。
乃是賢聖人中之龍者。謂前三教賢聖也。
現受女身至迹廣者。以九法界化名之為廣。如妙音菩薩於王後宮現為女身等。即其義也。
因果難見者。斥他釋云修習是因。得自在力作佛為果。今意但作本迹一雙。其義自顯也。
菩薩眾亦為三者。一所召。二奉。三順。就奉中復分為三。謂光聲地等。皆如上也。
[2]世多識故者。此河近城故也。
[3]為入者得福者。外道計為福河。多人浴故。入者滅罪也。
八河中大者。八河如西域記廣說也。
是佛生處者。法身生處也。
此乃四悉者。多人不同即世界。二入者得福即生善。三八河中大即對治。以大對餘小故。四是佛生處即第一義也。
釋論解菩薩十義者。一盡教化一切眾生者。一切之言通九界眾生也。華嚴云。菩薩於眾生乃至不可說皆教化之也。二供養諸佛者。十方諸佛皆能供養也。三淨佛土者。行於六度與物結緣也。四盡持一切佛法者。即權實之法。自行化他。皆能受持。令得久住也。五令佛種不斷者。於十方佛所。皆紹[4]降一體三寶也。六盡分別一切佛土者。分別淨穢四土不同具教多小等皆能分別也。七盡知一切佛弟子者。由分別故知此穢土弟子淨土弟子不同也。八分別眾生心者。謂善惡二乘大乘等心皆能分別也。九斷一切眾生煩惱者。即菩薩弘誓滿足。如有一品煩惱及一眾生不名一切也。十盡知眾生根者。謂上中下根三聚淨戒根緣不同也。又由知眾生根故能斷煩惱。由斷煩惱知眾生心。由知心故知弘弟子。乃至由供養佛故能教化眾生。逆順相由。皆依此釋也。
無量阿僧祇門者。阿之言無。此云無數法。即是無量法門皆菩薩法也。故云十門為首耳。
引龍樹釋十門者。初云大莊嚴者。即以佛莊嚴而自莊嚴。定慧等度也。當捨一切所有至若內若外者。內謂[A5]己身頭目支節等。外即他身妻子奴婢等。依正盡捨故云無遺也。四其堪任者。應以人天乘為況。人天二乘三乘大乘等皆能為說到於究竟涅槃也。不得彼我者。能觀自他無有宰主等。以清淨無雜心者。即是依於般若從因至果。故云薩婆若。薩婆若此云果也。八世間所作之事者。即菩薩八重玄門。報修凡事。故云世間也。九一相門者。一相即無相。無相之相名為實相。故云畢竟空。離分別故空也。一二三四等者。法門雖多。四門攝盡。一一之中更有四門。故云增數也。
四種菩薩如別記者。具如四教中廣明也。又大論衍門三菩薩[5]討斥三藏義。故云四也。
出方便位者。謂地前菩薩也。
本際常寂者。住秘密藏也。
如大集海慧菩薩者。海慧初來。人皆見水相也。
大涅槃海者。佛性海也。
八十法門者。無盡意從法門立名也。
此約理論者。此理即是大乘之體。所乘之法不當能乘。所乘為因果所取。故云大乘。故須敬重也。
悉皆安住秘密藏中者。佛及弟子是能安人。秘藏是所安法也。
雪山八字不以為難者。能捨全身以酬半偈。約事以為難也。
日割三兩者。如下文中。有一女人。日捨其肉供養病人。為菩提故。約此亦是事行為難。若不為求菩提。唐勞無益之苦行也。
仙豫行誅者。以知機故令其發心。覺德比丘。皆為護法也。
經云一切世間者。即是二。分段變易。世間眾生五陰國土等三種世間。故云一切也。
不證涅槃者。菩薩之人。不同二乘沈空涅槃也。
憶本誓願者。初發四弘。拔苦與樂也。
垢縛得解者。由持戒故能治惑業。若無淨戒。日夜增縛也。
解未解者。如淨名云。自既有縛。能解他縛無有是處。既持戒故能解他也。
小般若者。金剛般若。以對大故。得其小名也。
即為有佛者。般若即智慧。慧是覺義名之為佛。尊重此法名之為寶。能尊重人名為弟子。即是於僧一體三寶具足故也。
即是無量法門者。法門雖多。三寶攝盡故也。
智慧為二莊嚴者。上求為慧。下化為福。即福慧為二也。
初二十一增數者。從二增。增至百千億也。
八同數者。前五數同。又有三同也。
一[1]無數眾者。即是量數也。
離欲男女者。亦可言修淨梵行優婆塞等。
善宿男女者。近佛住宿也。
復次直三歸者。下進退釋之也。
若一若二名少分者。一釋雖具受五。能持一二也。二云。本只受一二也。
求人天[2]名無分者。無出世之分也。
求涅槃少分。二乘涅槃也。只離界內生死。猶有界外變易。故云少也。
為眾生故為多分者。即是大乘能斷界內外。出假化物也。又具持五戒下約教釋。畏生死等前之兩教意為眾生下後是二教意也。
恒與禮俱。世間之法。五常之禮與五戒同也。
恒與無常俱者。亦約教釋。四教次第。對之如文。
住佛威儀乃名具足者。即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故云有本有迹。楞嚴為本。威儀為迹也。
普現眾迹者。示十界身。於一界中復具十界。若依若正咸皆不二。名之為普也。
優婆塞義若此者。問意五戒威儀有本迹權實故也。
惑者不信者。世間有疑之者。今勸之令信故也。
又此四分於大乘無分者。且約藏教二乘也。又若約衍門。方等般若密求者得少分也。今據顯露教未開權邊。聲聞無分也。通教二乘同三藏二乘也。故下文塵沙少分即別也。
若乾慧等者。且約通教菩薩在凡位中。同前無分也。
七地修方便道者。留惑潤生也。
八地道觀雙流是滿分者。且據因中為滿。若論具足。佛地始名滿分也。
十地滿分者。不立等覺義也。
又通教十地等者。通判諸教案位四分非超越位也。
一切眾生下明六即分之。約佛上釋。初理即佛。故云無分。乃至分證[A6]已前皆云無分也。初住初地據證道同。別教初地圓是初住。故云住地也。
皆有權實本迹者。約別圓住地上論。有本有權。迹示前來諸教權實也。
置而不論者。置實不說也。
小菩薩所作是無分者。方便神通。爾為一少也。
常無常等者。取增上非增以釋。增上是讚。讚之辭。非今經意者。此對治法。常治無常等。令歸非常非無常也。
是六行觀者。非小乘攀上厭下等六。此是今經勝三修治於劣修為六行耳。故引下文無常等三修文也。
經云實不實者。約諦釋。實即實諦。不實非諦。歸依非歸依者。約三寶釋。歸依即大乘一體。非歸依是外道也。眾生非眾生者。約見性不見性釋也。見性即非是眾生。不見性即眾生也。恒非恒者。約常非常釋。安非安者。約證不證釋。斷不斷者。約智釋。涅槃非涅槃者。約有為無為釋。非涅槃即是有為也。增上非增上者。約位釋也。
第二卷者。哀歎下三修文也。
不應以此歎優優塞者。不應將鳥喻雙遊文歎。意斥他人。
此是經家取後文意者。取後聞涅槃悟常等。向前歎。約實行言之也。
比丘不然俗眾豈爾者。將羅漢以竝俗眾。亦得將後向前歎也。
當知佛同行人者。其中或是古佛高位菩薩也。
解云下正解也。
病去藥存者。常等病去。無常藥存也。
病去藥亡者。即是無常病去。後常藥亦亡。顯於非常非無常之理也。
餘實行者。即住前也。
亦得有之者。實從權也。
先修無常治常者。即次第行人。漸入十住。修無常教。破於邪常。登地之時。修常破無常。修一分法身。得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等。廣如下文釋也。
云何推一者。斥古前後不同也。明今經以涅槃心。修次第不同也。
病治俱捨者。即是非常非無常也。
具此德行者。一行一切行。及雙遊次第之行也。
前二猶淺後一則深者。即互相治及以大涅槃心修。次第入者解頓漸行之人也。後一深者。一行一切行。行解俱頓人也。
引向涅槃者。引於漸等。至後同得涅槃也。
尚無一種者。圓一尚無。況有前二也。
真對治者。理無能所也。亦是顯發方便密教奉聲召也。文猶略。應更云順聲召。為不斷絕等也。
亦傍歎實者。用前兩治。令得入實也。
分別為樂者。出假分別法門。即是樂也。
大涅槃為苦者。證於三德。從真起應。應於生死為苦也。
名之為門者。常無常為中道雙非之門。下以能通為義。得入中道也。
以大莊嚴而自莊嚴者。自行是定慧。化他即慈悲也。
五結如文者。總結也。
見聞覺三召者。光聲地動等三也。
如何融會者。顯發是教。闍毗屬身。云何得同。上出家下釋出同意。直言顯發者。常住教也。
因事表理者。闍毗是事。舍利住世。與常住教理同也。
因然以顯不然者。然即是事。不然是理。以顯法身與常住教同故也。
滅不滅等以明三身之意也。
有種種妙法者。無非法界。故皆具一切法也。
寶葢寶座等者。以無緣慈遍覆一切。名之為葢。畢竟空理。名之為室也。
但成三業之善者。舉聲即口業。舉身即身業。懷悲即意業也。
亦成順召之文者。為前[A7]已有三順。既具三業生善。具有三順。名之為亦也。
次三恒中類如上者。如優婆塞離欲男女等。及四分不同也。
以壽為德者。德謂四德。壽即是常。以常為首也。若是無常壽之八十入滅。即無其德涅槃之壽也。
三十二卵之母者。如金藏經說。舍佉母生三十二卵。每卵生一子。力敵千人。為三十二王子等(云云)。
如上敬重大乘等者。上敬重於理。愛樂是事。事即教故云持於正法。正法只是事理不二之法也。
弘誓所作者。所作以本發心。能現九界身也。
箕帚婦禮者。是女人之德也。淺近之事。更無所指也。
三界為家大奢者。若論家者。即是其義。非今觀境耳。
果報捲局等者。此之果報猶如牢獄。不得自在也。若論果報。通於三界。今為觀境。故無奢慢也。
初是苦觀者。治於貪欲也。
五種不淨者。一種子不淨。二住處不淨。三自性不淨。四自相不淨。五究竟不淨。今文略下二。如文也。
如城[1]下是空觀者。城是假名。眾緣和合。此身亦爾。假緣而成。無有自性。故云空也。
經云樓櫓者。說文云。重屋也。亦云露屋。謂城上守禦露上無覆屋也。寮孔者泥洹經作寮(力彫反)。蒼頡篇寮小室也。
麤細兩觀者。一期生滅為麤。如經是身易壞也。念念生滅為細。經不住也。
一舉譬[2]法其事觀者。結先五也。
寧以牛跡等者。皆假設之辭。假使牛跡容海。乃至微塵麤細由有其限。是身過患。不知邊際也。
內外推求者。觀身三假性相皆空。即空三昧也。亦無空相名無相也。
菩薩緣實相者。引釋論意。實相正是今經所緣也。
與修多羅合者。事與理合。故云大乘。前之事觀。是涅槃教門之正觀也。
事觀即理觀者。護持是理故也。
是願力所為者。願力即無作四弘。故能迹現九界像也。故經云護持本願等(云云)。
能壞生死者。即是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也。
是妙對治者。廣如上文。前論次第。後論小次。不同古人將後釋前。常無常等同歸一理。故云妙也。
宜順[3]三召者。如經各相謂言。即順光召。宜應即聲召。至雙樹間即動召。亦是三業生善之意也。
一句明上求者。即是法門無盡誓願知。佛道無上誓願成等(云云)。
二折攝者。前折後攝。如經如事父母等。若未奉者。只是文中略耳。計合有之。故云若無。各於晨朝等。即是奉召之文也。順動召如經今可速往等是也。
不居物下者。物者謂之人。是王之類不居人下也。
高七樹也者。一樹七刃。一刃七尺。七樹七七四十九丈也。
只是隨宜耳者。或是隨機所見。宜應見者。高下不同。不必是王也。
經四馬等者。說文云駟一乘。穆天子傳曰。献良馬十駟。郭璞云。四馬為四。謂四十匹也。
多羅樹者。按西域記云。其樹形如椶櫚。極高七八十尺。果熟則赤。如大石榴。人多食之。東印度界。其樹最多也。
經云力能摧伏者。即是上文守護大乘意同也。
因食開常者。明受而不食。即表常住也。
經云去地七樹者。意亦同前。其經高也。
是順召者。順召有三。今以往佛即是動召。餘文略也。
而不次第者。前召後勸。准文。前勸後召也。
寡嬪淑等者。無夫曰寡。嬪者三嬪九妃之類。淑謂令淑有德之女也。
三光[A8]已上者。日月星等。天女之類也。
報得天眼者。既云諦觀。即非修得。修得天眼。能見三千界內也。
是深解大乘者。稱理而解。智契於理。故云欲聞也。
威儀具足者。如上文不起寂定現諸威儀住秘密藏也。
次善能隨順至釋如前者。如前先折。後攝四弘之意也。
或有歎德者。即八十恒羅剎中。捨離惡心更不食人是也。
經云諸天婬女者(五林反)。即美貌可愛之狀也。
悲近召遠者。謂閻浮近者皆悲。餘四天下遠者須召也。
結前三十四眾者。菩薩等四。增數二十一。同數有八。無數一。故成三十四。此土眾竟。第二中間有四。上界有十。四方有四。故成五十二眾也。
方持佛法者。方猶當也。當來彌勒出世付囑佛法也。
應赦微細戒者。謂雜碎戒也。五篇之外所有制者。皆名雜碎戒也。
汝面受佛旨者。謂教旨也。
寧得執正此事者。意云迦葉若來。微細戒須捨。故不來。為對難定也。
顯神呪力者。為後代得益。傳持之人。顯其功大也。
佛為利根者。如來在世。利根得益。迦葉為佛滅後鈍根得益。故非違拒等也。
初人天者。文不列之。義有故也。
他方遠國者。無邊身等十方來也。
百億四天下者。此佛世界也。
樹神示半身者。似人形。不作樹形。斥他義也。
今言不爾者。准西域記也。
隨類各解者。即四機所見不同。三根悟入亦別也。上神如彼菩薩。但見其榮。下根如諸聲聞。但見其枯。中根於[1]神榮之間。得入非枯非榮也。故引文云唯諸菩薩等也。
天上天下者。上以表空。不居於世也。
不復[2]御居者。御傳也。廣雅云。御使也。
又堂本地架者。如淨名云。譬如虗空造立宮室。終不能成。今忽然空現。表空中藏具有三諦空有之法也。
即是修因者。華表其因。踰世界者。此之妙華表於真因。撥世出之果。故云踰也。
引兩處者。一能除垢。二除熱悶。喻客塵無明也。
故[3]有去留者。乘如而來。機息而去。所應度者皆[A9]已度訖。其未度者亦作得度因緣也。
一往下士所見者。二往不然。亦有上中下士等見。具如前也。
此之三相者一其林變白。二堂閣在空。三堂下流池。三相雖異。皆表非枯非榮。上中下等。皆覩如來涅槃之相也。
利益多人者。涅槃之教。帶於四機。及被末代。故云多也。
去下陵空者。去下表除三障。陵空表生三善也。
翻倒見性者。破常無常等八倒。見中道佛性也。
歸中會極者。歸中道法身。會三德涅槃究竟之極也。
再更抵掌者。如來至此。[A10]已現六重之瑞。故云再耳。如人[4]興手於掌。表再三慇懃也。
而意同前者。相雖有別。意同聲光動等三種之相也。
從四天下即是召遠。至大自在摩醘首羅。第四禪也。
前論佛力者。意答伏難。前文既云無色。此云何至色頂耶。故以難起。答意前是佛力所加耳。此自力獻供之事。故不同前也。
此是大菩薩光者。即十地[A11]已上權示首羅之身。權引於實耳。
魔名煞者。釋名也。能煞行人菩提心人也。
惡中之惡者。能惱菩提心人也。
經云開地獄門等者。此之魔王。皆是大權菩薩。示作魔王。住不思議地。故能如此。豈是實行能為也。
經云罥索者。罥字(古犬反)係取也。爾雅云。大者曰索。小者曰繩。別大小之名也。
偶爾得之者。意云此鬼是先佛所說。非魔本有。引喻奉國王等。即是先佛法王之寶。還獻於今佛法王也。
呪是密語者。問此土不翻。可名密語。五天盡解。何得名密。答意者。五天雖誦。不解其義。名之為密。非誦為密也。
有人下。他難也。難意約理。前解約事。從理入道。事即不能也。
今解下。答意不得一向。事表於理。即能得道也。
前四別者。別對四悉也。
後一通者。通前四義。皆第一義理也。
十地菩薩迹現其中者。如華嚴經。欲界六天對於六地。色界四禪天為四。故云十地也。
私謂此是大千之中者。此是三十大千之中心也。此與法華稍異(未詳)。
香飯奉光召者。食是色法表可見故。故與光同也。又是觸法。能觸身故。以觸表觸。召義同也。
還是經初三種之瑞者。即是經初大聲普告等三瑞也。前[A12]已說竟今復說之。名之為還。及其林變白等三。即成九重之[5]於。前之抵掌。猶是再耳。今之三相。更表慇懃也。
問此眾下。意問權也。
答中意不在權者。今論實人。不應難權也。
昆蟲能知者。小蟲也。
首羅驚怖者。前云十地菩薩。此即下地不知佛力也。
不見而見者。身無邊故名為不見。故去來故名之為見也。
巨細相容者。約應身論。法身量同虗空。毛等為細。虗空巨也。
非苦非樂者。謂法身之體。不妨大小苦樂之應。故云不相障礙等也。
現此事者者。表今佛入涅槃不思議之理也。
小分無邊者。他解。如阿彌陀佛。此云無量壽。其實有量。以有觀音補處故也。
今云即邊無邊等者。約三諦釋。雙非雙照。可以意知也。
若有定者下。斥舊解為小分也。
裏而非裏者。身在鏡外故。非裏為裏者。身在鏡內故。即裏而非裏者。像本非實故。亦是非內非外。而能內外也。
經云如錐頭針鋒等者。一一針鋒乃至一塵等無非法界故。故能容無邊身大眾。如華嚴中塵剎互融等。況佛涅槃之處不思議邪。
應集不集者。迦葉阿難及闍王等也。不應集者。毒蛇蝮蠆之徒。皆是不思議不來而來也又集者。為聲光所召。不集為當來作大利益。故俱表不思議也。
慈不慈者。闡提雖無現生之慈。即涅槃會能生善根。亦有於父母妻子之慈。約正因之性。皆不思議。或示權迹。引於實人。令不作闡提之業也。
總有九瑞者。前結竟經。初能召中三。謂聲光地動等。次所召中三。謂雙林變白等。三無邊身來復現三瑞。故云九也。
告成三意者。亦成上聲光地動等三意。亦表主親師等之三意。聲即表師去。光即表主亡。動即表親沒。三事若息。三障則生。故以三業悲戀等也。
但作一收者。收光入口具於三故。故云一也。亦表三只是一。無非中道之光也。
及風皆口出者。風是動義。聲光及風皆從口出。故云例然。如文。
顛倒無由得轉者。動表破於無明。無明即顛倒。今既動息。故云無由也。
到涅槃彼岸者。此即[1]於二死彼此之彼岸也。
涅槃經疏私記卷第一(一本)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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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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