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指掌疏卷三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復次阿難者。重呼當機示以六入義也。六入即眼等六根。既同五陰許為藏性亦須徵也。根以能生為義。偏取浮勝能生識故。非今經意。今經乃指六性。入有二義。一涉入。如下云發見居中。二吸入。如下云吸此塵象。
二別示六。
一眼入。二耳入。三鼻入。四舌入。五身入。六意入。
初三。
一比例顯妄。二出名辯偽。三承辨結示。
初。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即就也。目瞪發勞乃色陰中喻。今即就之以發明眼入。故云即。彼又雖云即彼而取義不同。以彼惟是喻。此則直就目勞說故。者字訓人。上加之字。意則顯矣。目字意取見性。以性不自顯寄根說故。勞字亦該狂華。以勞雖瞪發因境顯故。曰兼曰與曰同是等者比例發明故。此有二義。一者比例信真。言目中見性本於真性菩提。人或易信。瞪發勞相亦本於真性菩提。人皆難明。故云同是菩提。佛意以根性本真。例彼勞相亦本真也。二者比例知妄。言瞪發勞相唯是虗妄無實。人皆易知。目中見性亦惟是虗妄無實。人或難信。故曰同是瞪勞。佛意以瞪勞虗妄例彼見性亦唯妄也。二義中比例信真。乃是兼釋前疑。以前云浮塵幻化其性真為妙覺明體。今此瞪發勞相亦屬浮塵幻化。前疑未了者於此重釋。比例知妄乃是本科正義。觀下文即為辨妄可知。
二出名辨偽二。
一出名略顯。二推因詳辯。
初。
因於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象名為見性。
○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初托塵似有。明暗相傾故稱妄塵。因塵發見還緣於塵故曰居中。吸引也。謂吸引塵象為自境也。正以有此功能得稱見性。而言名為者亦顯其唯是幻妄稱相而[A1]已。
○此見下。離塵實無。若論明暗二相。恒時相續無有離時。所言離者乃指了境惟心。觀心忘境。境既不有見從何起。故曰畢竟無體。如耳根中入流亡所。動靜不生。乃至聞所聞盡正齊乎此。六結之中亦唯解得前三結。若更能覺所覺空乃至寂滅現前時則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矣。是知雖曰無體。但為頓了相妄。進達性真。非同前之識心畢竟破也。餘五入准知。
二推因詳辯二。
一總標無從。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從根出。不於空生。
正脈云。約世情根出乃為正計。餘二防轉計而[A2]已。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喑。若從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
○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
○若於空出。前矚塵象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此中有四義。初承前徵起。可知。
○二破從塵來。若謂此見從明來者是見以明為因矣。既以明為因。暗時明滅。見即隨滅。以無生因故。果其隨滅。即應不見於暗。云何依舊見暗。若從暗來等。准知。
○三破從根生。若謂此見從根生者必無藉於明暗。要知無明無暗見精本無自性。以離塵無體如上[A3]已辯故。
○四破從空出。若謂此見於空出者空出入眼。前矚塵象固其宜矣。然出必有歸。若還歸於空反當見根。既無是事知非空出。又縱許空出亦是空自能觀何關汝入。此益見其謬也。出名辨偽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處無從宛同勞相。故曰虗妄。識是菩提瞪發。不瞪則依然菩提。故曰本非等也。眼入竟。
二耳入三。
一比例顯妄。二出名辨偽。三承辨結示。
初。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雖曰譬如。只是作設若義。下皆准此。上科取瞪目發勞。此科取塞耳成勞。事義相類隨根異說故。目勞以空華為驗。如前色陰中說。耳勞以虗響為驗。故云頭中作聲。兼耳與勞等。亦是以耳中聞性例塞成勞相。顯其本真。以塞成勞相例耳中聞性。顯其惟妄也。若順耳根應云塞發勞相。因六性同為賴耶見分。有類眼見故通云瞪發。
二出名辯偽二。
一出名略顯。二推因詳辨。
初。
因於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義皆準上。唯根塵異耳。
二推因詳辯二。
一總標無從。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亦準上。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
○若從根生。必無動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
○若於空出。有聞成性即非虗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此亦有四。初承前徵起。
○二破動靜來。
○三破從根生。
○四破從空出。若謂此聞於空出者是空有聞矣。空若有聞空乃成性。空既成性即非是空。何言空出。又縱許空出。亦空自聞何關汝入。是知所謂空出者尤為謬妄。出名辨偽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耳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耳入竟。
三鼻入三。
一比例顯妄。二出名辨偽。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虗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畜縮也。鼻中氣息出入自有常度。急而畜之則乖常致變。畜之既久則自成勞傷矣。聞有冷觸即勞所現境。如目勞見空華之類。因觸分別等者。謂因於此觸分別兩孔之中孰為通而虗。孰為塞而實。如是分別不[A4]已。乃至微覺有香則分別為何等香。微覺有臭又分別為何等臭。皆由不知妄勞無實遂致展轉成妄。不知妄齅無實。亦復如是。故云兼鼻與勞等。謂兼鼻中齅性與畜成勞相同是菩提性上瞪發勞相也。比例中二義皆準上知。
二出名辨偽二。
一出名略顯。二推因詳辨。
初。
因於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二推因詳辯二。
一總標無從。二分文各破。
初。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
不於空生。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
○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
○若從空出是聞自當迴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亦分四義。初承前徵起。
○二破通塞來。云何發明等者。以香臭等觸依通塵現。通時無聞自應不能發明。
○三破從根生。聞機即指根性。以是聞所發動處故。
○四破從空出。空出入鼻能齅香臭等觸。若還空時自應迴齅。空自有聞等顯縱許尤非。出名辯偽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鼻入竟。
四舌入三。
一比例顯妄。二出名辯偽。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以舌取物曰䑛。今非取外物。惟是䑛自唇吻。熟䑛者䑛之再四。令勞者令成勞傷。苦味甜味皆勞所現境。但有病無病異故。淡性常在者相形而顯。益屬虗偽。此亦由不知妄勞無實展轉成妄。不知妄知無實亦復如是故取例云兼舌中知性。與䑛所成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二出名辯偽二。
一出名略顯。二推因詳辨。
初。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
甜苦皆動。合為一種故及淡為二也。知味性即甞性。以是甞味之知故。餘准上。
二推因詳辯二。
一總標無從。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
○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
○若於空出。虗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亦四義。初承前徵起。
○二破從塵來。
○三破從根生。
○四破從空出。虗空自味者謂虗空自能甞味。非汝口知者非借汝之口知。又空自知者又若必謂從空而出。空自能甞亦唯空自能知。尚不借口何關汝入。出名辯偽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舌入竟。
五身入三準前。
初比例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涉勢若成因於勞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兩手相觸本無外境。唯是冷熱互勝以成相涉之勢。是合覺之觸虗妄如是。又復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其益為虗妄可知。然此科與上四入不同。按上四入皆先出根勞。次顯境妄。此科則先顯境妄。次出根勞。涉勢二句即出成根勞之義。若猶誰也。言上來冷熱相涉之勢竟是誰之所成。乃因於兩手久觸。勞其能觸之根虗妄顯現。若乍然一觸冷熱各住自不能相涉矣。兼身與勞等准前可知二出名辨偽二。
一出名略顯。二推因詳辯。
初。
因於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象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
離合違順明是四塵。而言二塵者。正脈云。違順即合離中之違順。故惟二塵。葢或離或合。覺苦即是違。覺樂即是順也。
二推因詳辨二。
一總標無從。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
二分文各破。
是故當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身入竟。
六意入三準前。
初比例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勞倦睡熟皆指意根。謂意根勞倦不耐緣境則妄現眠相。意根睡熟不甘滯寂。則妄現寤相。此皆約忽寐忽覺言之。非夜寐晝覺也。以夜寐晝覺雖曰虗妄。人所難知。故取此至虗至妄者比例。令易知故。憶忘即生滅二塵。然亦眠寤皆具。如寤則歷覽法塵斯能記憶屬生。偶爾失於記憶則名為忘屬滅。眠則夢覽習塵亦名記憶。偶爾夢沈境寂亦名失憶。然睡眠既依勞現。而因眠現寤亦名為勞。況夫於中轉現憶忘真為妄之至矣。忽寐忽寤憶忘不清。故是顛倒生住異滅。唯識云。本無今有名生。生位暫停名住。住別前後名異。暫有還無名滅。正脈云。初憶名生。正憶名住。始忘為異。忘盡為滅。據此則雖曰四相。亦惟是二。以住即生際。異即滅際故。吸習中歸者。謂雖曰顛倒亦能吸取習境中歸於內。且四相歷然前後不相踰越。亦屬意中知性。故曰稱意知根。兼意與勞等。亦准前。
二出名辨偽二。
一出名略顯。二推因詳辯。
初。
因於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此中生滅二塵與上科憶忘不同。上科憶忘約勞倦忽寐忽寤時說。此中生滅約平常有記無記時言。集者招致義。謂由生滅二塵招致意根中性故。又前五向外云發。知性在內名集。集之為言止也。吸撮者引取義。內塵即是法塵。復有二相。見聞逆流即生塵之相。見聞者所見所聞。舉二塵該餘三也。五塵[A7]已謝。所餘習影反落意地故云逆流。流不及地即滅塵之相。謂見聞逆流不能及於意地。意則唯緣滅相也。正以有此功能相似有體。故立覺知之名。寤寐生滅者。寤中寐中各有生滅。離此無體明知虗妄。
二推因詳辯二。
一總標無從。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
○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誰知生者。
○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華畢竟無性。
○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此有五義。初承前徵起。
○二破寤寐來。文缺破寐來。義可例思故。
○三破生滅有。受者領以為境。即知義也。
○四破從根出。根指肉團心也。故下言身以肉屬身分攝故。破意以若從根出自應不關寤寐。但寤寐二相乃隨身肉開合。以肉根如蓮華狀開則成寤。合則成寐。設許不關寤寐。亦應不關開合。何言根生。且若離斯寤寐二體。而此覺知亦同空華無性。以不能緣生滅二種塵故。
○五破從空生可知。出名辯偽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因塵立名則名惟假有。從緣辨體則體本無生。名體既其非真意入由來虗妄。然妄不自妄依真而起。事不自事攬理而成。要知因水成波。無庸撥波覓水。果了緣金成器。自能就器得金。故云本非因緣。非自然性。約入顯示竟。
三約處顯示二。
一總徵。二別示。
初。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徵意准上。十二處謂六根六塵也。處者方所義。謂眼唯對色。耳惟對聲等。各有方所。又定在義。謂根一定在內。塵一定在外。各有定在。亦名十二入。謂取境則以根入塵。受境則以塵入根。通為能入。亦通為所入。對陰對界此為迷於色不迷於心者。開色合心。又為中根人聞中得悟者說也。
二別示六。
一眼色二處。二耳聲二處。三鼻香二處。四舌味二處。五身觸二處。六意法二處。
初三。
一現前定處。二就處辨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
教以且觀者定能見根處。樹林泉池者定所見塵處。
二就處辯妄二。
一雙徵兩計。二分文各破。
初。
於意云何。
○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首句總相徵。
○此等下分別徵也。舉根兼塵故曰此等。離色則見無可表似是色生眼見。離見則色無可憑似是眼生色相。二俱非實故爾分徵。至下乃各為詳破。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眼生色相。二破色生眼見。
初。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
○空亦如是。
初正破生色。破意以若計眼根生色相者。當其見空之時非是色相。而眼根中生色之性應即銷滅。然色性既銷則滅性顯發一切色相應都無所有。若爾。則不惟無色亦復無空。以空乃待色而顯。色相既無無所待故。誰明空質。謂縱有空質誰復能明哉。是知所謂眼生色相者謬矣。
○末句例破生空。例上應云。若復眼根生空相者。見色非空空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空相既無誰明色質。為避文繁。故總取例云。空亦如是。謂眼生空相亦如生色中破(問。據前徵詞。但云眼生色相。而此各破。必例破生空者何也。答。空亦是色。生則俱生。破須俱破。方得無疑)二破色生眼見。
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破意以若計色塵生眼見者。當其觀空之時非是色相。是生見之因[A8]已滅而是見即應銷亡。然見既銷亡則都無所見。既都無所見誰明空色。謂縱有空色誰復能明哉。是知所謂色生眼見者亦謬矣。準上科亦應云空亦如是。謂空生眼見亦如色生中破。文中無者。準上可知故。就處辯妄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見即根處。色空皆塵處。俱無處所者。以眼不生色則色無處所。色不生眼則見無處所。此且明其無內外處。即色與見等者。言不惟無處即彼二處之體亦屬虗妄。以本惟一性。此性非因緣非自然起心即錯。動念即乖。喚誰名見及於色空。眼色二處竟。
二耳聲二處三。
一現前定處。二就處辨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皷音聲前後相續。
聽即根處。此祗下皆塵處。食辦集眾故擊鼓。眾集受齋故撞鐘。今之叢林擊梆鳴牌者鎚隨國變故二就處辯妄二。
一雙徵兩計。二分文各破。
初。
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聞不自聞因聲故有。或計聲來耳邊。聲不自聲因聞故有。或計耳往聲處。二計俱非故須徵破。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聲來耳邊。二破耳往聲處。三破無來無往。
初。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
○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
○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初牒聲來耳。
○如我下法喻合辨。喻中如來乞食城中林裏則無。法中聲來阿難耳邊餘耳則無。故連葉應不俱聞。今既不爾。則法喻不齊矣。
○何況下極顯其謬。意以連葉俱聞則法喻不齊。何況眾多沙門一聞同來。尤見其不齊之甚。是知所謂聲來耳邊者謬也。
二破耳往聲處。
初牒耳往聲。
○如我下法喻合辯。喻中如來歸住林中城裏則無。法中耳往擊皷之處鐘處則無。故齊出應不俱聞。若俱聞者亦法喻不齊矣。
○何況下極顯其謬。意以鐘聲齊出則應不能俱聞。何況象馬牛羊種種音[1]嚮益應不能俱聞。今既不爾。是知所謂耳往聲邊者亦謬也。
三破無來無往。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恐聞來往不成轉計無來無往。故為此破。若謂聲亦無來。耳亦無往。則是根塵各住自不成聞。如二人一在林中一在城裏兩不相到。自不能和合成事。是知所謂無來往者益謬也。必兼此破者。以有來有往固是權宗因緣。無來無往尤屬外計自然。權宗尚破外計安留。又破有來往則生不可說。破無來往則不生不可說。生與不生俱不可說。迺成真無生義。就處辨妄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虗妄。本非四緣非自然性。
聲不來耳則耳處不現。耳不往聲則聲處不現。故云俱無處所。況復無來無往又不可說。真為徹體虗妄二處叵得。果到不可得處。自見非因緣非自然性矣。耳聲二處竟。
三鼻香二處三。
一現前定處。二就香辯妄。三承辨結示。
初。
阿難。汝又齅此爐中栴檀。
根塵可知。栴檀義翻與藥。齅之能除病故。此方所無故無正翻。
二就香辯妄二。
一顯異徵生。二分文各破。
初。
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栴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二十四銖為一兩。一銖惟四分餘也。漢張華志云。西國使獻香者。漢制不滿斤不得受。使乃私去。著香如大豆許在宮門上。香聞長安四十里經月乃歇。今則不惟香四十里。且言同時聞氣誠異香也。徵生之義可知。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從鼻生。二破從空生。三破從木生。
初。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
○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氣。
○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初約生定出。鼻不蒙煙似生於鼻。故先破鼻生。稱生當出者以生即出生義故。
○鼻非下體用相違。鼻非栴檀者肉體也。肉體不應有檀氣之用。故難以云何有也。
○稱汝下名義不符。入香為聞故曰稱聞當入。今不入而反出故難以說聞非義。然既展轉成謬。則此香不從鼻生明矣。
二破從空生。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爐中爇此枯木。
既不蒙烟又不生鼻似生於空。故次破空生。空即鼻中空也。體同大虗故曰常恒。能生則一切時生故香應常在。設許常在仍墮自然。故難以何藉爐中爇此枯木。正顯其猶待緣也。
三破從木生。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烟。若鼻得聞合蒙烟氣。其烟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A10]已聞。
香生於木常情共計也。恐阿難為避常情或計從鼻從空。今二計俱破將必還歸常情。故即破木生。若謂此香生於木者。則此香之木質不能通鼻。須是因爇成烟乃可通於鼻也。若果烟通於鼻而鼻得聞者。則鼻中合蒙烟氣。設許蒙烟仍墮因緣。故難以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即盡四十里內云何[A11]已聞。正顯其不藉緣也。就香辨妄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齅與香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香塵處。鼻根與聞性合為根處。下齅字亦兼鼻與聞。然根塵相依猶若交蘆。破一則二俱不成。香無生體如上[A12]已辨。根無所偶自然不立。故即承此結示。餘義准前可知。鼻香二處竟。
四舌味二處三。
一據常定處。二就味辯妄。三承辨結示。
初。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
日日如是曰常。二時者早食午食時也。正脈云。此中舌處不顯。寄隱遇字之中。
二就味辨妄二。
一總徵生處。二分文各破。
初。
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從舌生。二破從食生。三破從空生。
初。
初按定生舌味唯舌知。或計生於舌中故此按定。
○在汝下據一為破。一口一舌世間共許也。爾時者指遇酥時言。遇酥之時舌上覺有酥味。是舌[A14]已成酥酪味矣。石蜜者沙糖類。言一舌[A15]已生酥味。縱遇石蜜應不推遷變移轉生蜜味。如樹生果。生酸生甜應一定也。
○若不下展轉顯謬。恐聞應不推移遂計不移。若果不移失隨緣義。故以不名知味破之。言舌以知味為性。不移則常是一味。餘無所知。豈成知味之舌。此一謬也。又恐聞不移被破轉計變移。若果變移失不變義。故以舌非多體等破之。言既曰變移。遇酥則能生酥味。遇蜜則能生蜜味。若爾。則應有多舌。如多果須依多樹而生。今舌既非多體。云何多般之味一舌之知所能徧生。此又一謬也。既展轉成謬則味非舌生明矣。
二破從食生。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
○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初正破常計。常情共計味生於食故為此破。若謂味生於食者則不假舌根矣。不假舌根還同無味。以食非有識云何自知有味。是味必由舌現不應屬食生也。
○又食下兼防謬執。恐聞食非有識云何自知猶未心服。故為此防。又汝必謂食能自知不須汝舌者。即同他食一般。有何[1]千預於汝而名汝舌為味家之知。此益見其謬也。
三破從空生。
若生於空。汝噉虗空當作何味。
○必其虗空若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
○既常受鹹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鹹。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初按生徵味。食生舌生二計俱破。或計味從空生故按定令噉。意以生味必能具味具味應可噉知。故徵其當作何味。
○必其下約鹹以破。言舌向於空既鹹汝舌。面向於空亦應鹹於面。若爾。則此界中人身在虗空皆應同於海魚。全體皆鹹豈理也哉。
○既常下展轉顯謬。言設許同於海魚則應常時受鹹。故難以既常受鹹了不知淡。然鹹淡乃相待而顯。若果不識淡者則應亦不覺鹹。以無待故。既鹹淡二俱不覺是必全無所知。云何又以酥酪醍醐名為上味。就味辯妄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根塵相依破一則二俱不立。故俱無處所唯是虗妄。人惟不知虗妄所以不見真實。若果知是虗妄。忘塵遺根。即二處而見本非因緣非自然性矣。舌味二處竟。
五身觸二處三。
一據常定處。二就知辨妄。三承辨結示。
初。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
灌頂引律云。佛常戒勅弟子一日三摩其頭。默自誦云。守口攝意身莫犯。如是行者得度世。又引遺教經云。汝等比丘當自摩頭。[A16]已捨飾好著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自活。自見如是。若起貪慢當疾滅之。阿難遵制日日行之。故云汝常等也。此中塵處不顯寄隱摩字之中。以頭手皆屬身根。唯正摩時所現痛痒等相名之為觸。下云此摩所知。所知即痛痒等相也。正脈云。鼻香二處與此二處皆有取例之意。言彼以鼻不蒙煙同時俱聞。知香塵之虗妄用例諸香。此以本無外境頭手假摩。知摩觸之虗妄用例諸觸。亦是以易知例難知也。
二就知辨妄二。
一雙徵兩在。二分文各破。
初。
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此摩所知者。謂當此正摩之時自有所知之觸。既有所知之觸自有能觸之知。但不知頭之與手誰為能觸。故徵其能為在手為復在頭。此中能觸觸字宜訓覺義。
二分文各破二。
一正破兩在。二兼防謬辨。
初。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
○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
初破能在手。言一身秪有一知。若謂能觸之知在於手者頭上則應無知。云何正摩之時頭上宛然有知。得成觸相。是能觸不專在於手也。
○若在下破能在頭。若謂能觸之知在於頭者手上則應無用。又云何正摩之時手上依然有用。得名能觸。是能觸不專在於頭也。
二兼防謬辨。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
○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虗空與汝成觸。
初防頭手各有辨。恐聞頭手互無之破遂謬辯云。頭上手上各各有一能觸之知。故為此防。言一身一知世間共許。若謂頭上手上各各有者。則汝阿難有二知矣。既有二知應有二身。否則世間相違。
○若頭下防頭手共一辨。恐聞應有二身之破又謬辨云。雖頭手各各有知皆是一箇能觸之所生起。故無妨唯是一身。故為此防。若謂頭上之知與手上之知皆是一箇能觸之所生起者。則手上之知與頭上之知當為一體。若果是一體者觸塵則無所成。以有能無所故也。
○若二下防所生成二辯。恐聞觸則無成之破又謬辨云。雖頭手之知皆為一觸所生。生[A17]已則成二體。故為此防。若謂生[A18]已成二體者觸塵當誰為在。若在能摩之手非在所摩之頭。若在所摩之頭非在能摩之手。云何正摩之時頭上手上各有觸塵相現。莫是虗空與汝成觸。以補觸之不足耶。據理而論不應虗空與汝成觸。以虗空無質故也。就知辨妄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初則因所徵能。(如云此摩所知誰為能觸等)次則以能破所。(如云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等)究竟能既不存。(如各有共一皆不能成)所亦不立。(如不應虗空與汝成觸)故曰覺觸與身俱無處所。覺觸謂所覺之觸。即前此摩所知塵處也。身謂能覺之身。即上頭之與手根處也。餘可準思。身觸二處竟。
六意法二處三。
一據常定處。二就法辨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
意兼色心二根。及與知精根處也。所緣善惡等即塵處也。此中三性且指前五識所具。如前五根緣善境界識中則有善性現起。緣惡境界識中則有惡性現起。緣無記境識中則有無記性現起。名為善惡無記三性。依此三性生起善惡無記影子而成法塵。依然善惡無記各有條則。不相紊亂名為生成法則。是知法塵條則依三性生成。為意根所緣。故云汝常意中所緣等也。
二就法辨妄二。
一雙徵即離。二分文各破。
初。
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法即法塵是無表色。心指意根亦兼知性。即心離心者。言法塵既是無表依論明其為非色非心聚。然既曰非心則不即乎心。既曰非色又似不離乎心。故此雙徵。次下乃為俱破。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即心所生。二破離心別有。
初。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即心則屬有知故非塵。非塵亦屬能緣故非所。唯能無所絕於對待故不成處。
二破離心別有。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虗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初按定雙徵。謂按定離心雙徵有知與無知也。
○知則下先破有知。謂設言有知則名為心。但不知為異於汝為即於汝。若異於汝者應當是塵。而今却名心非塵。據此則同他人心量。非汝所緣亦不成處。若即於汝者應當即是汝心。而今却離心別有。云何既是汝心更有二體於汝心之外。此益見其謬也。
○若非下次破無知。非猶無也。謂設若離心而又無知者亦應有所在處。然此塵既非色香等五塵之色。(離合冷暖皆觸塵也)及五塵外虗空之相畢竟當於何在。今於色之與空一一推求都無表顯指示之處。莫非猶在色空外耶。但色外即空不應說人間更有空外。據此則離心不有還應是心。但心非所緣處從誰立。[A19]已於即心中辯。詳此中心非所緣二句應在上段同他心量之下。或筆授錯簡。請截此續彼則彼義既周而此文不贅矣。就法辨妄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法則者外處也。既即心離心展轉謬妄。則外處不成。外既不成對誰立心名之為內。故云俱無處所。然畢竟如何。若分別不了。則意之與法二俱虗妄。若直下無心。則意之與法本惟一非因緣非自然性矣。約處顯示竟。
四約界顯示二。
一總徵。二別示。
初。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徵意可知。十八界謂六根六塵六識也。界者依俱舍名種族義。如彼頌云。聚生門種族。是蘊處界義。葢聚為積聚。即是蘊義。以能積聚有為法故。生門即是處義。以是生長諸識門故。種族即是界義。論有二釋。一種者生本義。謂十八界為同類因各生自類等流果故。是生法本。二族者族類義。謂十八法族類自性各別不同故。以族攝類。今釋界亦二義。一者因義。謂根塵識三和合造業為生死因故。二者限義。謂根塵識三各有界限不相紊亂故。佛欲破中邊界顯空藏體。斷生死因示真如果。故先總徵。次下乃三三別示。此為心色俱迷者開色開心。又為下根人開廣得悟者說也。
二別示六。
一眼色識界。二耳聲識界。三鼻香識界。四舌味識界。五身觸識界。六意法識界。
初三。
一據權定界。二就識辯妄。三承辨結示。
初。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
如汝所明者有二義。一者單就阿難。以阿難於破識文中曾引是語。縱許其[A20]已能明故。二者通約權教。謂如汝權教所明。以根塵生識是昔權教之所說故。二義之中後義理長。以下諸界中耳聲為緣生於耳識等阿難所不曾引故。正脈云。彼所謂眼根色塵內外相對。於其中間生於眼識。內外中間故成三界矣。下皆倣此。
二就識辯妄(獨就識辨者。以根塵相對識生其中如三家比隣而住。若撤其中家界墻則左右兩家界限。俱不成矣。又按正脈。入處界三科破法有三種差別。一者約緣破。言不局本法廣破外緣也。如滅火不徑撲火。但抽去其薪火自滅矣。以火無自體也。二者更互破。言二法相依而立即須更互破之。如蛟水相依兩皆為患。除之者。驅蛟絕水之本。泄水破蛟之居也。三者從要破。此有兩種。一者二法從要破。如兩木相倚而立。但推倒一邊。二俱倒矣。二者三法從要破。如筋角膠三合為弓。而膠為其要。但除去其膠則筋角皆不成弓矣。詳前六入破法全是約緣。以塵即其緣也。十二處中眼色耳聲四處乃更互破。身觸二處則獨約根破。餘六處獨約塵破。皆二法從要破也。此十八界中破法全是三法從要。以三法中唯識為要也。然文雖從要而意實並破。非同六入正意在根。詳其結處可見)二。
一指識徵界。二分文各破初。
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
此識者指定所生之識。為復等徵其以何為界。良以根塵各有別名而識則無之。若不係以根塵則無所分別。然諸經多明係根。今以權教根塵皆能生識。則應二係不定。故雙約根塵而徵其以何為界。意以因眼所生則名眼識界。因色所生准知。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係根不成。二破係塵不成。三破兩係不成。
初。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
○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初正破係根。若謂此識因眼生者應不藉乎色空。要知既無色空無可分別。謾說不能生識。縱許能生有汝之識欲將何用。用處尚無憑何說識。是明知非因眼生。
○汝見下預防謬辨。恣聞根生之破遂謬辨云。所言因眼生者非指色根。乃指見性。故為此防。意以凡言立界必有色相可憑。縱因見生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可表示。識將從何立界。是知所謂眼識界者唯謬稱耳。
二破係塵不成。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虗空性。
○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虗空所在。
初正破係塵。若謂此識因色生者離色應不能生。要知色有變滅變滅則空。若到空無色時汝識無因則應斷滅。斷滅則並空亦不應識。而於色變滅時云何識知是虗空性。是明知非因色生。
○若色下預防謬辨。恐聞云何識空之難。遂謬辨云。識因色生。色變而識自不變。云何不許識空。故為此防。若謂色遷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是汝識自不遷矣。縱許不遷亦不成界。以離色無憑界從何立。是知所謂色識界者亦謬稱耳。
○從變下遮止矯亂。恐不遷被破。遂矯亂云。從變。又恐從變被破。遂矯亂云。不變。故遮止云。若謂從變則應變滅無體。如是則界相自無不勞費詞矣。若謂不變則應性自常恒。常恒則既從色生惟應識色。應不識知虗空所在。既皆不爾。惟是矯亂。豈真有色生之理哉。
三破兩係不成。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恐聞根生塵生二俱不成。遂計共生。故為此破。若謂此識兼於二種為因。乃內眼外色和合共生者。要先審定此識。為與根塵合耶。為與根塵離耶。若與根塵合者。則中間之識自應離而為二。半合於眼則屬有知。半合於色則屬無知。而體性亂矣。若與根塵離者。則中間之識應是眼之半分。色之半分。兩半合成有知與無知不分。如水與土和合成泥而體性雜矣。既雜且亂云何得成中界。就識辨妄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以是各生共生俱不得成之故。當知昔教所謂為緣生識者。三處都無。以中既不有內外何分。若因枝尋本。則此眼與色及色界三當體即是非因緣非自然性。正脈云。色界者色識界也。此係塵以為別名。而又略一識字下二科倣此。眼色識界竟。
二耳聲識界三。
一據權定界。二就識辯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
二就識辨妄二。
一指識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係根不成。二破係塵不成。三破兩係不成。
初。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
○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初正破係根。若謂此識因耳生者自應不藉動之與靜。要知動靜二相既不現前唯根不能成知。必至空空洞洞一無所知矣。然識因知顯。今知尚無成縱生於識有何形貌可憑。是明知其不因耳生。
○若取下預防謬辯。恐聞知尚無成識何形貌之破。遂謬辨云。意識乃憑乎知。耳識惟憑於聞。無知有聞便可生於耳識。故為此防。若取耳中聞性能生識者亦應不藉動之與靜。要知無動靜故聞性亦無所成。聞尚無成況復生識。自然不能。
○云何下兼防轉謬。恐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之破。又轉謬云。但取耳形生識有何不可。故為此防。言能生所生因果必然相類。識能分別屬於有知。耳形雜色觸塵屬於無知(耳形以四塵為體。謂色香味觸也。文中舉二餘以塵字該之)若以耳形雜色觸塵者名為生識之界。因果不類故難以云何等也。末二句乃總以結難之語。言耳生聞生二俱非理。則世間所稱耳識界者復從誰立。是惟幻妄稱相而[A21]已。
二破係塵不成。
初正破係塵。若謂此識生於聲者是識乃因聲而有。應不關乎耳聞。要知聲因聞顯。果其無聞則亦亡失聲相所在。聲相尚無云何生識。固知其不能也。
○識從下預防謬辨。恐聞無聞亡聲之破。遂謬辨云。此識固是因聲而有。而能生之聲却是因聞而有。如因祖生父。因父生子。於理極成可無詞矣。故為此防。若謂此識定從聲生但許此聲因聞而有聲相。若爾則聞聲亦應聞識。以識從聲生則聲中有識聞應俱聞也。
○不聞下展轉顯謬。有四。一不聞非界謬。設謂但能聞聲不能聞識。則是聲中無識。聲中無識自非生識之界。二聞則同聲謬。設謂聞聲實能聞識。則是識亦同聲。乃被耳所聞矣。三被聞無知謬。言耳之所聞惟識能知。今識[A23]已被聞應無能知之者。故難以誰知聞識。四人同草木謬。若謂聞識無有知者。以斯為例。則聞聲亦無有知。既都無所知則汝當終如草木。非有情類矣。
三破兩係不成。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恐聞耳生聲生二俱不成。遂計和合共生。故為此破。若計此識和合共生者。則是聲之與聞交雜而成中界。以義求之不應如是。以雜則不分不得成中故。然識界既無中位。則耳界內相聲界外相復從何成。是三處皆不成矣。就識辯妄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義準上。耳聲識界竟。
三鼻香識界三。
一據權定界。二就識辨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
二就識辨妄二。
一指識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識為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係根不成。二破係塵不成。三破兩係不成。
初二。
一徵鼻兩問。二逐一為破。
初。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齅知動搖之性。
若因句按定鼻生。則汝句徵何為鼻。為取下雙開兩問。肉形指浮塵根。後云浮根四塵是也。雙爪指勝義根。後云清淨四大如雙垂爪是也。齅知指能齅之性。動搖指所齅之香。未到識地。差別未分。但有動相。能齅能知於此者即是根性。後云齅精映香是也。
二逐一為破二。
一約以肉為鼻破。二約以齅為鼻破。
初。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肉形亦該雙爪。以麤細雖異體同四塵故。破意以若取肉形為鼻者。肉形之本質乃名為身。或取身之所知。身之所知者即名為觸。肉質既名為身即非是鼻。身知既名為觸應即是塵。是二者俱無鼻之名矣。鼻尚無名云何依之生識而立鼻識界名。是惟虗妄耳。
二約以齅為鼻破三。
一正破三義二預防謬辨。三兼防轉謬。
初。
若取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
○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
○以空為知。空則自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虗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
初總徵以何為知。齅知者齅知動搖性也。性非無體故徵以何為知。
○以肉下先破以肉為知。以肉為知者。謂以肉之所知為齅知性也。但齅知屬鼻。則肉之所知元是觸而非鼻。如我上云身知即觸。名觸即塵。豈得無齅知性乎。
○以空下次破以空為知。以空為知者。謂以鼻中之空為齅知性也。但空若有知空則自知。鼻肉自應非覺。覺亦知也。如是則應虗空是汝。汝身非知。以鼻空有知例知一切空皆有知。故虗空是汝。鼻肉非覺例知全身肉皆非覺。故汝身非知。據此二義。則今日阿難應無所在。以虗空是汝空無在汝亦無在。汝身非知縱有在亦不自覺。豈理也哉。
○以香下後破以香為知。以香為知者。謂以鼻中香為齅知性也。但香若有知。則知自屬香何預於汝。而名汝之知性。預猶干也。
二預防謬辨。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及栴檀木。二物不來汝自齅鼻為香為臭。臭則非香。香應非臭。
恐聞何預於汝之破。遂謬辯云。知雖屬香香氣却生於鼻。何言不預於我。故為此防。若謂香生於鼻例知臭亦生鼻。是必生汝鼻矣。但世間共許。臭氣生伊蘭。香氣生栴檀。今必謂生汝鼻者。則彼二種流動之氣不生於彼二物。決無是理。請試驗之。如二物不來之時汝自空齅於鼻為香為臭。臭則不能生香。香應不能生臭。是知所謂香臭氣必生於鼻者謬也(觀佛三昧經云。末利山中有伊蘭樹臭若肨屍。熏聞四十由旬。其華紅色甚可愛樂。若有食者發狂而死。牛頭栴檀發生伊蘭叢中。未及長大如閻浮洲竹笋。不能發香。仲秋月滿。卒從地生。成栴檀樹。眾人皆聞栴檀妙香。永無伊蘭臭惡之氣)三兼防轉謬。
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
○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
初防俱聞俱生謬。恐聞臭則非香香應非臭之破。遂轉謬云。我今香臭俱聞何妨香臭俱從鼻生。故為此防。言香臭異性鼻不并聞。若謂香臭二氣俱能聞者。則汝阿難一人應有兩鼻。以一鼻聞香。一鼻聞臭。方得不混。然舉世皆知一人秪有一鼻。若果有二鼻者。即今對我問道自應有二阿難。設許有二必有真偽。且二阿難中誰為汝之真體。是必有以辨之乃可云有二也。
○若鼻下防一鼻具二謬。恐聞兩鼻應有二身之破。又轉謬云。我本無二。鼻秪是一。雖秪是一無妨具足香臭二性。故為此防。若謂鼻秪是一即具香臭二性者。則香之與臭自應混而為一。無有二性矣。既無有二則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互奪兩亡二性不有。況復以香為知為鼻。真為展轉虗妄無可憑據。所謂生識立界者試問界從誰立。破係根不成竟。
二破係塵不成。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應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識。
○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
初正破係塵。若執此識因香生者。則是識決定因香而有。請以喻明當自知非。如彼因眼有見彼見不能觀眼。識亦如是。因香有故自應不能知香。且知與不知二俱有過。謂知即非從香生。自宗相違。以識因香生是自宗故。不知即非是識。世間相違。以世間共許識能知故。
○香非下預防謬辯。恐聞不知非識之破。遂謬辨云。雖曰不知無妨是識。故為此防。言既[A24]已不知。縱許是識而彼香塵現則亦非知有。如是則香界不成。且識既不知有香所謂因香立識界者。則識界決非從香建立。
三破兩係不成。
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虗妄。
夫根塵所以得成內外界者因有中間之識。今既無有中間則亦不成內外。是不惟識界無實而彼諸能聞根性所聞塵性亦畢竟虗妄。豈真有生識義哉。就識辨妄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夫中界不立則所生者本無。內外不成則能生者何有。故曰三處都無。要知妄無自性舉體全真。故仍許其為本非因緣非自然性也。鼻香識界竟。
四舌味識界三。
一據權定界。二就識辯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
二就識辯妄二。
一指識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係根不成。二破係塵不成。三破兩係不成。
初。
阿難。若因舌生。
○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嘗舌為甜為苦。
○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不自生。云何立界。
首句按定識因舌生。意顯其不藉於味也。
○則諸下教以離味嘗舌。甘蔗甜味。烏梅酸味。黃連苦味。石鹽鹹味。其塊似石故云石鹽。細辛藥草名微有辛味。薑為辛之尤者。藥中有肉桂亦微有辛味。六味中唯少淡味。若取桂華為淡亦可。以巖桂俗稱木樨用以入味。取其淡而香也。都無有味者。約諸物不現前時諸味俱寂故。教以汝自嘗舌為甜為苦者。要必離於諸味甜苦分明。方可云識因舌生。
○若舌下苦與非苦俱謬。若謂舌性若者所生之識亦苦。苦不覺苦誰來為汝嘗舌。莫謂舌能自嘗。以義揆之舌不自嘗。如眼不自見。可為譬也。然舌既不能自嘗。孰能來為知覺之性。是知所謂舌性是苦者謬矣。若謂舌性非苦。以一例諸則一切味自應不生。要知識憑味顯。味且不生云何立識界之名是亦謬也。
二破係塵不成二。
一自宗相違破。二世間相違破。
初。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何識知是味非味。
若謂此識因味生者。如穀還生穀。則汝識應自為味。識既為味自應不能知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何汝識不然。乃能識知是味非味。是自宗相違也。量云。味生識是有法。應不知味宗。因云識自為味故。同喻如舌根應不自嘗。云何識知等。正責其違於自宗。
二世間相違破。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
○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初味多壞識過。又字重牒前計。謂又若此識因味生者但一切味非一物生。如甜味從甘蔗生。苦味從黃連生等。然多味既從多物而生是多物能生多味。以斯為例多味亦應生於多識。若爾則識應多體。世間相違。以世間共許舌識惟一故。
○識體下識一壞味過。鹹淡甘辛亦該酸苦。是六味總相。和合俱生變異乃六味別相。和合者如豆麵鹽合而為醬等。俱生者如甘蔗生來即甜。黃連生來便苦等。變異者如變生作熟則異其本味等。破意葢謂識體若一而其體應非味生。以因果不類故。若其體必從味生。須是鹹淡甘辛等六味及於和合俱生諸變異相混同而為一味。以多既成一生一乃無過故。但既同為一味應無分別。世間相違。以世間共許分別成味故。
○分別下味壞識亡過。言味性之分別既無則所生之識亦不名識。以無所識故。云何世間復名此識為舌味中間識界。尤見其與世間相違。破係塵不成竟。
三破兩係不成。
不應虗空生汝心識。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恐聞根生塵生二俱不成。遂計從虗空生。故世尊以不應遮之。言空無識性豈能生汝心識。此承上文防異計也。舌味和合等乃正破兩係。言舌味既[A25]已和合則舌不成舌。味不成味。互奪兩亡故云即於是中元無自性。是中者即舌味之中。無自性者無各別之自性也。自性尚無固知不能生識。故曰云何界生。就識辨妄竟。
三承辯結示。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舌界者舌識界也。此係根為名。下二界准知。舌味識界竟。
五身觸識界三。
一據權定界。二就識辨妄。三承辯結示。
初。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
二就識辨妄二。
一指識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係根不成。二破係塵不成。三破兩係不成。
初。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識。
覺觀即指識言。麤心分別名覺。細心分別名觀。前云分別覺觀是也。對合離二塵分為二種。所謂合覺觀離覺觀皆能緣也。破意以若謂此識因身生者必無藉於合離二塵。要知無二塵故。縱生於識起二覺觀以為能緣。惟身無境將何所識。是知所謂因身生識者謬耳。
二破係塵不成。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和合離者。
破意以若謂此識因觸生者必無藉乎汝身。要知依身知觸世間共許。誰有非依乎身知合離者。知尚無成況復能識。是知所謂因觸生識者亦謬耳。
三破兩係不成。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虗空等相。
○內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初破能生無處。恐生謬執呼其名而再告之曰。若汝謬計此識根塵共生者。是必有能觸之物與身相對。要知觸塵之中。亦有外物不來觸汝覺知惟汝自身。即知有觸者。如前所云以手摩頭頭手皆自身也。若爾則能知之身即是所知之觸。所知之觸即是能知之身。身既即觸故非身。觸既即身故非觸。既互奪兩亡。則身觸二相元無處所。是能生者不可得矣。
○合身下遮所生無體。言能生者既[A26]已無處。謾言不能生識。縱生汝識。為與身合為復離身。設言合身即為身自體性。不復名識。設言離身即是虗空等相。亦不復名識。是所生者又不可得矣。
○內外下結二俱叵得。言內外中間相待而立。今既內外不成。中間識界云何建立。中不復立內外二界性亦是空。是則能生所生二俱叵得。則汝所言識之生也從誰立界。顯唯有空言而[A27]已。就識辨妄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身觸識界竟。
六意法識界三。
一據權定界。二就識辨妄。三承辨結示。
初。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
二就識辨妄二。
一指識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係根不成。二破係塵不成。三辯兩係無文。
初。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初約能生無體破。若謂此識因意根生者應不藉乎法塵。要知於汝意中必有所思之法方能發明汝意。若無所思前法意性則無所生。是知意性離緣無形云何生識。縱生汝識無法將何所用。無用惟幻說誰從根生哉。
○又汝下約所生無性破。識心指意識。思量指意根。意根即末那故以思量為名。兼猶同也。以意識與意根同是了別性故。破意以若必謂此識從根生者。但汝意識之心與諸思量意根同為了別之性。且道為同為異。若言同意即是意根。云何為意之所生。若言異意不同意能了別。應無所識。若果無所識者與意逈別。云何為意之所生。若謂有所識者依舊同乎意根。云何分識之與意而言其與意異耶。是知惟同意與異意有了別無了別之二性尚無能成。況復名界。界又云何成立。則昔教所稱意識界者妄也。
二破係塵不成。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初約能生無體破。若謂此識因法生者此法須應有體。但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所謂色聲香味觸也。汝觀色法眼之所對。及諸聲法耳之所對。香法鼻之所對。味法舌之所對。觸法身之所對。是皆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是意根所攝。若汝意識之心決定依於法生。汝今諦觀法塵之法是何相狀。唯是五塵謝落影子生滅而[A28]已。色空皆色塵以空為一顯色故。動靜即聲塵。通塞即香塵。合離該味觸二塵。以二塵皆合時知有。離時知無故也。生滅正是法塵。五塵影子落於意地名生。落所不及名滅。越亦離也。破意以設若離於色空等五塵影子生。及五塵影子滅。還有法塵可得耶。要知離此諸相終無所得。是能生者無體矣。
○生則下約所生無形破。言如我上說法塵之所以生者。不過色空諸法等影子生。法塵之所以滅者不過色空諸法等影子滅。是別無法塵為所依因矣。所依之因既無。所謂因之而生有識心者畢竟作何形相。若知相狀不有。說界[A29]已屬虗妄云何更言有生。是益見其謬也。
三辨兩係無文。
正脈云。此闕根境合辨之科。(即今疏破兩係無文。前五科俱有。惟此科無。故正脈云闕)愚謂意法本自無相。非同前五根塵有實性境。且分文各破中又極明其虗妄無體。共生之計自然無有。亦不須破。非闕文也。就識辨妄竟。
三承辨結示。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示之義準上。夫眾生以五陰不了心色成身。分開六入之門。發明六塵之境。根塵互引十二處之內外既定。識生其中十八界之邊疆莫移。在如來藏中固為幻妄假名。於有情分上竟成堅牢巨執。計人計我而瞥起煩惱。迷理迷法而遽障所知。為生死因。礙正知見。涅槃無路可證。菩提何緣得成。今既一一破其相妄。顯其性真。了界處以不有。識陰入之本空。執盡計除相開性現。則菩提涅槃可希冀矣。會四科而歸藏性竟。
三融七大以拂情計(正脈義云。人皆知此科理趣深廣必勝前科。實多不能較其所以勝。舊註謂前近取身。後遠取物。又云。前悟一身。後融萬法。皆非也。良以四科即七大中別相。七大即四科上總相。法本無殊。但四科方談其一一皆是性真而未嘗言其一一皆周法界。如指香柴煤炭一一言其是火。而未及言一一皆可洞燒林野。至今七大方談其一一皆周法界。故總名為大。如方說出諸火每一星皆有洞燒之極量也。葢前顯法法當體真常。此乃顯法法圓融周徧。故今解以融大科之。而云拂情計者。良以阿難既聞顯見超情。顯見離見之旨。[A30]已知見性不屬因緣及自然矣。但四科該盡諸法。似不免於因緣。亦有邪知謬解隨情執自然者。而今又聞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既違昔教復動權執。故世尊以性色真空等拂之)四。
一阿難陳疑致請。二如來斥迷許示。三阿難遵教佇聽。四如來按定為說。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
○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
○惟垂哀愍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初述昔所說。和合與因緣相關故兼言之。常說者翻外計立自宗故。一切世間總該情器。情則七趣升沉。器則八相往復。故云種種變化。此等皆因地等四大互為因緣和合發明。所謂常說者即依此而說故。又雖云常說亦有深淺。如即空即假即中是也。
○云何下疑今所廢。排擯者斥逐義。謂不用也。因緣自然語雖似平。其意唯疑排擯因緣。以自然外宗雖排擯無可疑故。是知此句乃怪其並因緣俱排也。斯義者即俱排之義。屬謂攝屬。言因緣自然相待而立。不屬此即屬彼。二俱排擯故不知何所攝屬。
○唯垂下請示中道。昔說今排前後相違。自宗外計兩無所攝。進退莫決從違罔措。無任首鼠有類籓羊。故惟願如來哀愍開示。理路不偏曰中道。趣味究竟曰了義。稱實而說曰無戲論法。其意以因緣落有。自然沈空。不合中道。自然固非正見因緣亦屬權宗。俱非究竟一同兒語。一類空拳。皆非無戲論法。因佛兩擯故反是而求之。後云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等正開示此義。
二如來斥迷許示。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開示第一義諦。
○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雖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說為真可憐愍。
○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
初示以[A31]已說。爾時者阿難致請時也。告阿難言者即時而應故。先指婬室歸來。爾時自恨未全道力即是厭離聲聞等法。以聲聞等法類皆執相滯名道力難全故也。又爾時慇請奢摩等三即是發心勤求菩提。以奢摩等三即是成佛妙定。可趣菩提故也。今時指顯見[A32]已後。以十番所顯之真四科所會之性即是中道。即是了義。即是無戲論法。故總以第一義諦稱之。以一即中道不中則成二故。第一即了義不了則有前故。諦即無戲論戲論則不諦故。
○如何下斥以迷謬。如何復將等者深怪其不應爾也。世間者約二乘為學者世間。以彼不了第一義諦。口說因緣名為戲論。心思因緣名為妄想。因屬戲論妄想。故如來重重開示令其超脫此法。而阿難反問云何俱排等是以之自纏自繞。宜乎為世尊所深怪耳。汝雖多聞等者喻顯其可憐愍也。言阿難雖有多聞之慧。善解請求。不過如說藥之人。而如來開示第一義諦令其薦取正是真藥現前。及阿難纏繞因緣執權為實。宛爾不能分別。不能分別將必捨真藥而取假藥。自誤誤人。是故說為真可憐愍。
○汝今下許以開示。[A33]已說不悟多緣聽之不諦。故誡以諦聽。許以分別等者利現會故。分別者分別因緣不了令其超脫。開示者開示中道了義令其薦取。亦令當來等者益未來故。實相者指後大性義該前之所顯所會以同為一體故也。隨緣不變故名實相。不達此者縱修非真。凡當來修大乘者務須通達。故亦令也。下云如水成冰冰還成水。即略示實相之義。
三阿難遵教佇聽。
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默然者虗懷凝慮。承旨者敬候綸音。所謂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也。
四如來按定為說二。
一據執略示中道。二分門別詳七大。
初。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
○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雜和猶如虗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
○阿難。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初按妄所執。準前阿難云。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今云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雖能所倒置而其義無殊。葢是據其所說而按定之。故云如汝所言。
○阿難下故申非量。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等語。乃隨情取相為言。若以性論和合固屬權宗。不和合尤墮外計。故略申二種非量。大性者四大之性。體非和合者只許不變。不許隨緣也。不計隨緣故不能與諸大雜和。諸大約相言。不能與和者謂性自是性。不隨緣以成相。如是則墮自然之計。故應猶如虗空不和諸色。量云。大性是有法。不與諸大雜和宗。因云體非和合故。同喻如虗空不和諸色。大性不爾。乃故為非量。令其自覺。若字仍指大性。和合者只許隨緣。不許不變也。不許不變故應同於諸大之相。遷變改化。始終四句。通約外器內身詳明遷變改化之狀。始終相成者謂因始有終。因終有始。遞互相成。生滅相續者謂生成滅壞。滅壞生成。前後相續。此約外器說也。生死死生者謂因生有死。因死有生。亦遞互相成。生生死死者謂生而復生。死而復死。亦前後相續。此約內身說也。是知內外四大皆變化相。大性同此者性不自性。能隨緣以成相。如是則墮因緣之計。故應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量云。大性是有法。同於變化等為宗。因云有和合義故。同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大性不爾。亦故為非量。令其自覺。
○阿難下喻明正理。言大性既不如虗空不和。又不如旋火輪轉。畢竟同於何等。故復以異喻而反顯之。如水成冰者喻大性不變隨緣。冰還成水者喻大性隨緣不變。隨緣不變故不墮因緣。不變隨緣故不墮自然。二俱不墮是名中道正理。
二分門別詳七大(問。阿難惟問四大。如來具明七大者何也。答。為欲攝法盡故。良以四大於五陰中唯攝色陰中形色。於六入中惟攝浮勝。於十二處中惟攝六塵及六根中浮勝。於十八界中亦然。至於色陰中顯色。及餘四陰。六入中之根性。十二處中之根性。十八界中之根性及識。皆不能攝。今加以空見識之三大乃一切俱攝。亦恐阿難問所不及故足之以防種疑)七。
一地大。二火大。三水大。四風大。五空大。六見大。七識大。
初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詳示中道。四雙拂二計。
初。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隣虗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隣虗即實空性。
教以觀地性者。令知地大之性即藏性也。藏性隨緣。由眾生共相無明所感。遂現麤相而為大地。如前云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由二乘析色歸空所致。遂現細相而為微塵。如般若云。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釋曰。二乘以析空觀。用假想慧。初以大地分為七分。如是從麤至細展轉以七分分之至於微塵。則世界不復有矣。若更以微塵分為七分則成極微。言極微者最極微細[A34]已到色之邊際。故云色邊際相。若更以此相分為七分則成隣虗。今不言極微析至隣虗。而言至隣虗塵析彼極微等者。乃世尊妙辯無礙詞句錯落清新耳目之意。然隣虗尚有塵名。再析則塵名亦失。故曰更析隣虗即實空性。
二先破和合二。
一正破合空成色。二取例轉顯其謬。
初。
阿難。若此隣虗析成虗空。當知虗空出生色相。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汝且觀此一隣虗塵用幾虗空和合而有。
○不應隣虗合成隣虗。
初因入定出。若依小乘必謂此隣虗塵析入空者。是色相入於空矣。若果如是。則應當了知。虗空出生色相。以有入必有出故。
○汝今下據執為難。言汝今前來問我作如是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如是則諸變化相皆和合有矣。餘者和合姑置勿論。汝且觀此一隣虗塵自應亦是和合而有。但隣虗向去無色。須是用虗空和。且道此隣虗塵用幾虗空和合而有。葢明知空無數量。本不可合乃故為難問。令知隣虗非和合有故。
○不應下。豫遮謬救。恐聞用幾虗空合成隣虗之難。遂謬救云。我言和合者自是合色成色。非謂合空成色。故為此遮。言隣虗乃色中最細。更無細者。若必合色成色。須是隣虗合成隣虗。設許爾者。則有三謬。一者合他成自理固有之。合自成自理所必無。二者合多成一事乃得順。合一成一事乃相違。三者合細成麤世所共計。合細成細世所共非。由此三謬。故以不應遮之。
二取例轉顯其謬。
又隣虗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虗空。
○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
○色猶可析空云何合。
初約空難合。言汝既以和合為宗。則一切皆應和合而有。又如小乘教中隣虗析入空者。此空必是色相合成。且道用幾色相合成虗空。夫如來以析入而難合成者。良以析色歸空是小乘之自教。諸相和合是阿難之自語。順彼自教難彼自語。令其不能施對。
○若色下比例顯謬。言我適問汝。汝既不能施對。在汝固知色合之時合色非空矣。若既知色合之時合色非空。自知若空合時合空非色。夫如是則色空俱非和合有矣。
○末二句決定結破。言色雖不能合空猶可析入。空若合而成色云何能合。此決言其色非和合以結正破之義。正脈云。虗空略有四義不可言合。一無形礙。二無數量。三無邊際。四無變動。原地大元依色聚。色依於空。空既不可合。則色非和合。色既非合地大豈和合有耶。和合之計類推可以俱破。先破和合竟。
三詳示中道二。
一正示中道。二取事驗知。
初。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徧法界。
言本非和合妄計和合者。由汝一向蒙昧元不知如來藏中有隨緣不變不變隨緣義故。性色者自性隨緣能成幻色。雖能成幻色而體終不變。故曰真空。真空者真體自空。此明如來藏中有隨緣不變義也。性空者自性不變其體元空。雖其體元空而用終不失。故曰真色。真色者依真成色。此明如來藏中有不變隨緣義也。由有隨緣不變之義故稱清淨本然。謂色不能礙由來自爾故。由有不變隨緣之義故云周徧法界。謂周匝徧滿法界無遺故。是知十界依正中凡有質礙者皆地性之徧也。然既清淨本然則不落有為。既周徧法界則不滯無為。知此義者。而中道第一義諦當下即是(問。此科本顯地大周徧。而詳示中道中却以性色真色為言者何也。答。地大元依色聚。色性尚是中道。地性可知。又上文破和合中[A35]已變地為色。故即承接言之。從文便故)二取事驗知。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上說清淨本然周徧法界。但約理具。此則約事造驗之。但見其隨眾生心欲見便見。應所知量能知便知。初無使者及與作者。非清淨本然而何。又見其循一人之業則現一人之色。循十人之業則現十人之色。乃至循千萬人之業則現千萬人之色。初無妨礙及與限量。非周徧法界而何。知此義者自不惑於因緣及自然矣。詳示中道竟。
四雙拂二計。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世間之語雖寬。據下所惑且指二乘及外道言。以彼不達如來藏中有隨緣不變不變隨緣義故。名為無知。但見現起之色循業而發無礙無限遂惑為因緣。而繫墜權宗。又或見現起之色。隨心應量無使無作遂惑為自然。而沈溺邪途。總屬妄想故曰皆是識心等。無非戲論故曰但有言說等也。地大竟。
二火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詳示中道。四雙拂二計。
初。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
○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
初火性隨緣。火性即如來藏性。體雖不變。用能隨緣。故曰無我。謂無有定宰也。寄託也。言火性雖曰無我。亦必託彼木鑽艾鏡等緣而成相故。
○汝觀下引事以證。未食須食。故欲炊爨。謂釜底進火熟食也。陽燧者取火之具。崔豹註云。以銅為之。狀如鏡。照人則影倒。向日則火出。淮南子曰。陽燧。火方諸也。王充論云。五月丙午日午時。銷鍊五方石。圓如鏡。中央窪。天晴向日出火。此不過略引一事以證。為下破和作立難之本。
二先破和合二。
一牒執舉喻。二就執為破。
初。
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樓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
欲破和合。呼其名而告之曰。若謂此火名和合有者。試以喻明自見其謬。夫眾緣和合成火。如我與汝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要知眾雖為一至詰其根本各各有身。又皆有從生氏族名字。火亦應爾。雖是一火至尋其本緣亦應各各有質。又應皆有品類名字。如某火屬鏡。某火屬艾。某火屬日等。若不爾者則和合不成。如舍利等即出其氏族名字。舍利弗此云鶖鷺子。婆羅門種。梵志族也。優樓頻螺此云木瓜林。迦葉波種。龜氏族也。阿難此云慶喜。瞿曇種。甘蔗族也。佛之始祖日炙甘蔗而生。號瞿曇氏。故瞿曇翻日種。亦翻甘蔗。後四世改為釋迦。今遡其源耳。正脈云。葢必先有分開之相以為和合之本。然後方可和合。故舉一眾和合分開各有氏族以為定例。至下文乃顯火不如是。此異喻也。
二就執為破二。
一先破各相。二後破合相。
初二。
一就執各徵其本。二逐緣一一為破。
初。
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
若此火之體性決定和合有者。自應先有分開之相。夫彼人手執火鏡(即陽燧也)於日求火。此火為有從鏡出者。為有從艾出者。為有於日來者。必三處各有火出。方合舍利弗等各各有身等喻。故此徵也二逐緣一一為破三。
一破於日來。二破從鏡出。三破從艾生。
初。
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
若謂有火於日來者應不須鏡。自能燒汝手中之艾。再既能燒艾。則來處林木皆應受焚。今既用鏡而來處林木不焚。是知此火無有於日來者。
三破從鏡出。
若鏡中出。自能於鏡出然於艾鏡何不鎔。
○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
初正破鏡出。若謂有火從鏡出者應不須對日自能於鏡出然於艾。再既能然艾即能鎔鏡。有鏡何不自鎔。夫鏡既不鎔然艾必須對日。是知此火無有從鏡中出者。
○紆汝下兼遮謬救。恐聞鏡何不鎔之破。遂謬救云。艾易然。鏡難鎔。時下既能然艾。經久自能鎔鏡。故為此遮。紆屈也。遮意以若果經久能鎔者。亦須先有熱相。今屈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經久便能融泮。惟謬計耳。融泮猶銷解也。
三破從艾生。
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
若謂有火生於艾者則艾自出火。何藉日鏡光接然後火生。今現見求火者執鏡對日。是知此火無有從艾生者。破意以三處各無火生知非和合。以不如舍利弗等各各有身等故。先破各相竟。
二後破合相。
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遊歷於此。
○日鏡相遠非和非合。
○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初詳審來方。汝又諦觀者教以詳細觀察勿使有藏火處也。鏡因手執者教以觀手。日從天來者教以觀天。艾本地生者教以觀地。如是諦審觀察曾無藏火之處。而火從何方遊歷於此。是雖智似鶖子辯擬富那不能知不能言也。
○日鏡下正破和合。言鏡等既無有火。手等又無藏火之處。恐謂日鏡和合共然於艾。故為此破。言現見日鏡相遠非和非合。豈能共然於艾。是知所謂和合有火者謬矣。
○末句預遮謬救。恐聞非和非合遂計無從自有。故為此遮。原阿難本以和合為宗。若果無從自有自宗相違。故以不應遮之。是知不了藏性者不唯和合不成。而不合更非。下文所謂但有言說都無實義者以此。先破和合竟。
三詳示中道二。
一正示中道。二取事驗知。
初。
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本然周徧法界。
猶字例前。言不惟地大。火大汝猶不知。以性相相類故。性火等同前。但以火易色即是。
二取事驗知(地大中此科不曲分。今有增益之文不便合釋)二。
一驗知清淨。二驗知周徧。
初。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
○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徧法界執滿世間起。起徧世間寧有方所。
初正以取驗。言事造之火亦是隨心應量。其清淨本然之義可知。
○阿難下兼折轉疑。恐聞隨心應量之語。遂轉疑云。地大寓目皆是可說隨心應量。火大或見不見現有方所。隨心應量之義似不極成。故為此折。言一處執鏡一處火生。是隨眾生心欲見便見也。徧法界執滿世間起。是應所知量能知便知也。然既起徧世間寧有彼此方所。則汝所謂或見不見現有方所者特生心知量之不及耳。
二驗知周徧。
循業發現。
言事造之火亦是循業發現。其周循法界之義可驗(問。執鏡火生似是循業。既[A36]已判屬上科。將指何者名為循業。答。執鏡火生約現緣說。謂求則隨心而見應量而知。循業發現約宿因說。如生則身俱煖相。處有煙炊一是暫現一是常生。似同而實異也)詳示中道竟。
四雙拂二計。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義如地大中釋。火大竟。
三水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詳示中道。四雙拂二計。
初。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
○如室羅城。迦毗羅仙斫迦羅仙及鉢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藥。是諸師等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
初水性隨緣。水性亦即如來藏性。體雖不變用能隨緣。故曰不定。流息無恒者流無常流隨緣而息。息無常息隨緣而流。正顯其不定也。
○如室下引事以證。迦毗羅此云黃色。或云黃赤色。以其髮黃兼赤故。正脈云青色。或別有所據。斫迦羅此云輪。以自執所見理圓能摧他宗故。正脈云鴛鴦。義取輪必具二如鴛鴦鳥故。鉢頭摩此云赤蓮華。池名也。以池為名者近此住故。訶薩多梵語之略。灌頂云。阿迦薩謨多羅。此翻海水。依於海水住故。乃事水外道也。略出四仙餘以等字該之。以其善用幻術故稱諸大幻師。太陰精月中水也。用以和藥。自計服之長生。空說無驗故世以幻名。又幻藥者或依此藥幻出種種境界。眩惑心目也。白月晝者正脈云。十五夜為望。望前為白月。望後為黑月。月當正午光皎如晝也。方諸者淮南子曰。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高誘曰。方諸陰燧向月則水生。許慎曰。諸珠也。方石也。正脈云。水精珠也。王充論云。十一月壬子日。夜半子時北方煉五方石為之。狀如盃盂向月得津。今云承月中水。大同此計。是皆不達藏性隨緣義耳。
二先破和合(準火大中此處有牒執舉喻之文。今不具者。例上可知故)二。
一先破各相。二後破合相。
初二。
一就水徵本。二逐緣為破。
初。
此水為復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
佛意以三處各有水出方成和合之義。故此徵云。此水為有從珠中出者。為有從空自有者。為有從月中來者。是不可以不審也。
二逐緣為破三。
一破從月來。二破從珠出。三破從空生。
初。
阿難。若從月來。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
○流則何待方諸所出。不流明水非從月降。
初正破月來。若謂有水從月來者是義不然。以月在天珠在手相去遠矣。尚能從遠方來令珠出水。則中間所經林木皆應吐流有是事乎。
○流則下轉顯二謬。若謂林木吐流者則應隨處可承。何待方諸所出。若謂林木不流者明知此水非從月降。以遺近著遠不應理故。
二破從珠出。
若從珠出則此珠中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
若謂有水從珠出者是不藉餘緣矣。不藉餘緣則珠中常應流水。既爾則隨時可承。何待中宵。必承仗於白月晝乎。中宵半夜也。破意以既待中宵承白月晝。明知此水不從珠出。
三破從空生。
若從空生。空性無邊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
若謂有水從空生者。但空性無邊所生之水亦當無際。如是則從人洎天皆應同為滔流。俱成陷溺。不應復有餘物。乃云何於其中間復有水行陸行及與空行。是知所謂水從空生者謬也。先破各相竟。
二後破合相。
汝更諦觀。月從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盤本人敷設。水從何方流注於此。
○月珠相遠非和非合。
○不應水精無從自有。
初詳審來方。諦觀即詳審也。陟猶升也。月從天陟天無藏水之處。珠因手持。手無藏水之處。承猶擎也。承珠水盤本人敷設。盤無藏水之處。既三方皆無藏水之處。而水從何方流注於此。是不可以不審也。
○月珠下正破和合。言月等既無有水天等又無藏水之處。恐謂月珠和合共生於水。故為此破。言現見月珠相遠非和非合。豈能共生於水。是知所謂和合有水者謬矣。
○末句預遮謬救。恐以無從為救。故遮以不應。以自宗相違故。水精者順彼所計。以彼計此水為水中之精也。先破和合竟。
三詳示中道二。
一正示。二驗知。
初。
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淨本然周徧法界。
二驗知。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一處水出。徧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
○循業發現。
初驗知清淨。於中有取驗折疑二義。俱準前釋。
○末句驗知周徧亦準前。詳示中道竟。
四雙拂二計。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水大竟。
四風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詳示中道。四雙拂二計。
初。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
○汝常整衣入於大眾。僧伽黎角動及旁人。則有微風拂彼人面。
初風性隨緣。風性亦即藏性。無體者無有定體也。無定體故隨緣而動。隨緣而靜。故曰不常。
○汝常下引事以證。乞食說法等事。應著伽黎。故曰常整。入大眾者隨僧例故。灌頂云。僧伽黎唐言重複衣。清涼云。義翻和合。新者二重。故者四重。以重成故稱曰和合。三依中第一衣也。亦名雜碎衣。剪碎製成條相多故。具有三等九品。如沙彌律儀衣鉢名相中說。動衣乃有。反顯不動則無。其不常無體之義於此可見。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後破合相。
初二。
一就風徵本。二逐緣為破。
初。
此風為復出袈裟角。發於虗空。生彼人面。
袈裟此云壞色衣。清涼云。不正色衣。律以青黑木蘭三色壞正好色故。真諦云。此是三衣通名。或名離塵服斷六塵故。亦名消瘦服割煩惱故。又稱蓮華服無染著故。此中徵意亦是要其先有各相。然後可合。
二逐緣為破三。
一破從衣出。二破從空發。三破從面生。
初。
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其衣飛搖應離汝體。
○我今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
初正破衣出。風出袈裟則是袈裟中有風。故難以披風。然風以動搖為性。果其披之其衣自應飛搖。故又難以離體。破意以現見衣不離體披風之義成。不是衣中無風。則此風不出袈裟明矣。
○我今下兼防謬辨。恐聞離體之難。遂謬辯云。衣若動時乃有風出。衣若垂時風但藏之而[A37]已。豈可以飛搖離體為難。故為此防。若謂衣若垂時風但藏之者。即如我今說法會中垂衣。亦應藏風。汝且看我之衣風何所在。據實而論不應衣中有藏風地。以衣是布屬非有孔穴也。
二破從空發。
若生虗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
○空性常住。風應常生。若無風時虗空當滅。滅風可見滅空何狀。
○若有生滅不名虗空。名為虗空云何風出。
初約無衣不生破。風生於空自不關衣。故難以衣不動時何因無拂。是空無生風義也。
○空性下約因果不類破。空性常住。若生風者則應常生。以因常果必常故。若爾則無風之時空亦當滅。以果斷因必斷故。然滅風之時人人可見。若言滅空有何形狀。是知虗空無滅。風性有滅。果不類因云何從生。此必無之事也。
○若有下約名義不符破。虗空原以不生滅為義。設若有生滅者則不名虗空。今既名為虗空自應無有生滅。若有風生名義不符。故難以云何風出。以出即是生生必有滅也。灌頂云。風從空生凡小常執。故展轉詳破。
三破從面生。
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
若謂有風自生於被拂之面者義亦不成。以從彼面生當應拂汝。今既不見拂汝[A38]已知不生彼面。乃自汝整衣之時云何倒拂彼面。其不生彼面之義益可見矣。先破各相竟。
二後破合相。
汝審諦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虗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誰方皷動來此。
○風空性隔非和非合。
○不應風性無從自有。
初詳審來方。汝審諦觀者教以審辨諦實而觀。勿得過目了事也。整衣在汝汝無藏風之處。面屬彼人彼無藏風之處。虗空寂然等空無藏風之處。既三方皆無藏風之處而風自誰方皷動來此。又不可以不審焉。
○風空下正破和合。恐謂衣空面既無有風。審諦觀又無藏風之處。和合而有理應無疑。故為此破。言現見風動空澄其性相隔。無和合義故曰非和非合。衣礙風通例此可知。是皆無和合義也。
○不應句預遮謬救。準前。先破和合竟。
三詳示中道二。
一正示。二驗知。
初。
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淨本然周徧法界。
宛字有深怪意。言地火水三番詳示。風性可以類推。觀汝動靜宛然不知如來藏中不變隨緣義也。餘俱準前可思。
二驗知。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風出。徧法界拂滿國土生。周徧世間寧有方所。
○循發業現。
初驗知清淨。法界世間國土一義耳。拂動也。徧法界拂者。謂徧法界中人皆微動服衣也。滿國土生者謂滿國中皆有風生。是知此風周徧世間寧有方所。
○末句驗知周徧可知。詳示中道竟。
四雙拂二計。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風大竟。
五空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詳示中道。四雙拂二計。
初。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
○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毗舍首陀兼頗羅墮旃陀羅等。新立安居鑿井求水。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虗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虗空。虗空淺深隨出多少。
初空性隨緣。空性二字且指不變之體。由不變故是曰無形。謂無長短大小等形因色顯發。乃指隨緣之用。由隨緣故是曰因顯。謂因彼色相差別乃顯虗空各有差別。
○如室下引事以證。室羅城地廣人稠。去河近不須鑿井。故唯約遙處言之。西域貴賤族分四姓。剎帝利略云剎利。此翻田主。即王種也。婆羅門此翻淨行。守道居正潔白其操。有類此方儒道。毗舍此云商賈。行販坐賣者是。首陀此翻農夫。耕田種地者是。四姓之外別有智愚二族。故云兼也。頗羅墮此云利根。如六藝百工之類。旃陀羅此云嚴幟。如屠兒魁膾之類。新立安居興作須水。去河遙處擔運費繁故須鑿井求之。出尺尺空。出丈丈空。其因色顯發之義亦自可見。末二句迺重牒上義。為下作徵起之端。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後破合相。
初二。
一就空徵本。二逐緣為破。
初。
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
因土所出即是從土而生。因鑿所有即是從鑿具生。無因自生者。謂別無所因從自體生。猶言從徧界空出井空也。
二逐緣為破三。
一破從自生。二破因土出。三破因鑿出。
初(據義乃是破從空生。但以空是自體。故云自生。古德多作破無因釋。今疏不爾者。以與破和合義相違故)。
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唯見大地逈無通達。
破意以若計此空別無所因。從自體生者應不藉乎鑿之與土。既爾則未鑿土前即應無礙。乃何故不能無礙。不惟不能無礙具唯見大地逈然無有通達之相。是知所謂無因自生者謬矣。
二破因土出。
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虗空因土而出。
○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
初正破土出。若謂此空因土出者。則土從井出之時應見虗空從外而入。以土在外故。若土先從井出無空從外入者。云何而言虗空因土而出。
○若無下預遮謬救。恐阿難救云。空本內生實無出土入井之意。故為此遮。若謂虗空無出土入井之義者。則應未鑿土前空土元無異因。因依也。無異因者謂空土相依而住。無別所依也。無異則同者。謂既無異因則同為一體。既同為一體出則同出。故難以則土出時空何不出。
三破因鑿出。
若因鑿出。因鑿出空應非出土。
○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
初正破因鑿。若謂此空因鑿具出者。則唯鑿便能出空應當不用出土。今既必待出土成空。明知此空不因鑿出。
○不因下兼難不因。恐因鑿被破轉計不因鑿出。故為此難。若謂此空不因鑿具出者。則鑿自出土於外。云何於中見空。是不惟因鑿不成不因亦非。總以不了性具恁麼不恁麼總不是也。先破各相竟。
二後破合相。
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虗空因何所出。
○鑿空虗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
○不應虗空無從自出。
初詳審來方。佛意以三處不生是我所說。設未心服汝更審諦。所謂審諦者謂諦審而辯其從來。諦觀而象其方所。何方更有藏空處也。鑿從人手者教以觀手。隨方運轉者教以觀方。土因地移者教以觀地。既徧觀三方俱無藏空之處。試問如是虗空。畢竟因何所出。當明以告我勿顢頇也。
○鑿空下正破和合。如上三處不生。三方又無藏空之處。恐謂和合共生故為此破。言現見鑿之與空一虗一實。彼此不相為用。無和合義。故曰非和非合。如鑿空既爾土空亦然。是皆無和合義也。
○不應句預遮謬救。可知。先破和合竟。
三詳示中道三。
一比例發明。二正示中道。三取事驗知。
初二。
一以空例四取大名。二以四例空顯圓義。
初。
若此虗空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
佛意以若依上說。則此虗空既非和合而有。又非無從自出。明知其是性圓周徧本不動搖者矣。正脈云。圓周徧三字重一圓字。良以尋常論空亦言周徧。然有色法礙處即不圓融。是言周徧而非圓周徧也。今言空性周徧。色不為礙。故益之以圓義。又云不動搖者同後無生滅義。葢周徧表其非此有而彼無。此無而彼有。圓滿意也。不動表其非先無而今有。今有而後無。常住意也。此且按定下乃取例。言尋常但知地水火風名大。不知虗空亦大。今既性圓周徧。本不動搖。自應發用無限。以此取例。當知此空與彼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以同具大義故也。
二以四例空顯圓義。
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虗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
既均名五大。則空大性真地水火風亦性真。空大圓融地水火風亦圓融。以其皆是如來藏本無生滅性故。(問。取名以空例四。為其[A39]已向不知。顯圓以四例空。何所取義。答。此有二義。一者易知性真。二者易知圓融。易知性真者前云晦昧為空。後云空生大覺中。是知現前虗空親依性起若言性真則易信。至於地水火風人但見其依於虗空而不知由於性起。若言性真則難見也。易知圓融者前云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虗空。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虗空。後云虗空體非羣相。不拒諸相發揮。是知現前虗空亦自無礙。若言圓融則易信。至於地水火風人但見其相凌相滅。而不知其相涉相含。若言圓融則難見也。為此取例。葢是以易知例難見。令難見者成易知耳)此且例定下乃令觀。重呼其名者示警覺意故。言我今如是開示自可推類發明。設若汝心仍舊昏於權宗。迷於外計。不能開悟四大元如來藏者。當觀前之虗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非猶無也。佛意以有出有入則墮因緣。無出無入則墮自然。但不肯明明道破。惟令自觀自悟。必待信得虗空無出無入無非出入。元是如來藏性。則例推四大無不明矣。比類發明竟。
二正示中道。
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徧法界。
全字亦深怪意。言我前重重開示末復教以觀察。將謂因空得悟。汝竟全然不知如來藏中有性覺真空性空真覺等義也。(準上地水火風俱用本大。與空相對。今以性空真空文不可別。故以覺字易之)言性覺者覺即是動。有隨緣義。因有隨緣之義故可成頑空。雖可成頑空而體終不變故曰真空。謂頑空無體即真空故。言性空者空即是靜。有不變義。因有不變之義故常守自性。雖常守自性而用終不滯。故曰真覺。謂依性成空即真覺故。此上以文稍異前。故次第釋之。下二句準上。
三取事驗知。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處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
○循業發現。
詳示中道竟。
四雙拂二計。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空大竟。
六見大(正脈云。即根大也。總攝六根但舉眼根為例。然亦唯取根中之性非取浮塵。故惟言見不言根也)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詳示中道。四雙拂二計。
初。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分析。
初見性隨緣。見覺者見性覺體也。體本不變故曰無知。無知者無局眼之知也。既無局眼之知何以稱見。故曰因色空有。謂因隨色空等緣而有局眼之知。見性之名葢緣斯立。
○如汝下引事以證。今者在林等即約目前事證故。朝明夕昏者晝間之明暗也。中宵等俱如水大中釋。則光便暗者夜間之明暗也。據此則是明暗等相現前因而有見於中分析。所謂因色空有者於此可見。文中言明暗等者等色空故(正脈云。此中全約見之與塵為同異等以破和合之妄執。然其別名塵相。二三開合不定。應先總釋不過色空明暗之四互為隱顯耳。如總言色空是合明暗以對空。只言明暗是開色攝空也。若言明暗空是開色以對空。對言見空是空攝色而對見也。至文再指庶不惑矣。今且明此科。初言因色空有即是合明暗以對空。末言此明暗等因見分析。又開色以攝空也)。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後破合相。
初二。
一就見徵本。二逐緣為破。
初(此中徵本非徵其本從何來。但徵其與明暗等本來是同。本來是異等。則各相定矣)。
此見為復與明暗相并太虗空為同一體。為非一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見是根性。明暗太空皆見所緣塵。正脈云。此中乃開色對空也。佛意以凡言和合者或本同眾物。迺分彼少分共合而為一體。今徵其為同一體是也。又或各是一物乃分為多分別合而為多體。今徵其為非一體是也。又或一分同彼諸物。一分異彼諸物。乃取同合異。今徵其或同非同是也。又或一分與諸物異體。一分與諸物同體。乃取異合同。今徵其或異非異是也。至下逐緣為破。四義不成。則了無和合相矣。
二逐緣為破四。
一破為同一體。二破為非一體。三破或同非同。四破或異非異。
初。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虗空元一體者。
○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明時無暗。若與暗一明則見亡。必一於明暗時當滅。滅則云何見明見暗。
○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
初按定同體。此中亦開色對空也。
○則明下正破一體。此下皆開色攝空。欲破一體且約二塵言之。故曰則明與暗。二體相亡者謂明暗二體彼此互相凌滅。不並存也。暗時無明明時無暗者正申明二體相亡之義。然既二體相亡則不可說見與一體。以此見若與暗一當明來暗亡時則此見應與暗而俱亡。以既為一體應同亡也。若此見必一於明當暗來明滅時則此見當與明而俱滅。滅則都無所見云何明來仍復見明。暗來仍復見暗。是明暗任殊而見性本無生滅。
○若明下。結示不成。意以若果明暗任殊而見性無生滅者。自然顯其非是一體。故難以一云何成。
二破為非一體。
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
○汝離明暗及與虗空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虗空是見元同龜毛兔角。
○明暗虗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
初按定非一。此亦開色攝空。
○汝離下正破非一。非一則兩不相到故教以離塵析見。作何形相。葢必離塵有見乃可說與塵非一故。離明暗等。元同龜毛等者。正明其離塵無見。以龜毛兔角皆有名無實也。
○明暗下結示不成。此與正破中皆開色對空。故云明暗虗空。異猶離也。意以此見果與三事俱離自應無所表示。故難以從何立見。
三破或同非同(或字雙貫同與非同。其義即是或同或異。葢非同即異耳)。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元無云何或異。
明暗相背。同此則異彼。同彼則異此。故曰云何或同。此亦開色攝空。離三元無有見。則不能異彼。故曰云何或異。三字亦是開色對空。正脈云。悉是上義。但撮合一處耳。
四破或異非異(文中首破非同。即或異也)。
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
空見本無邊畔。明知無有異體。故曰云何非同。(非同即是或異)此以空攝色而對見也。見暗見明者明暗任殊。性非遷改者見無生滅。此則明知不是一體。故曰云何非異。(非異即是或同)此則又是開色攝空。破意亦是撮合上文義耳。先破各相竟。
二後破合相。
汝更細審微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隨黑月。通屬虗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
○見覺空頑非和合。
○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初詳審來方。佛意以四義不成。[A40]已知無和合相矣。設不信者汝更細審。謂微細審詳也。此是隨標隨釋。審諦者審辨諦細。務令來處分明。審觀者審實觀詳勿致有所遺漏。此又重明微細審詳之義。明從太陽者教以向晝而觀。日出日沒其間必周悉也。暗隨黑月者教以向夜而觀。日沒日出其間必詳盡也。通屬虗空者教以對空而看。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用目悉循歷也。壅歸大地者教以憑地而視。遐邇高低曲直邪正著眼須徧到也。如是審諦審觀既無各相又無藏見之處。而如是見精畢竟因何所出。勿放過也。正脈云。此亦開色對空而加通壅。盡其詳耳。
○見覺下正破和合。恐謂空等和合而有。故為此破。言見有覺知空屬頑昧無和合義。故曰非和非合。明等對見例此可知。
○不應句預遮謬救可知。先破和合竟。
三詳示中道三。
一比例發明。二正示中道。三取事驗知。
初二。
一以見例五取大名。二以五例見顯圓義。
初。
若見聞知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虗空并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
六性中文惟舉三。義實通攝。以元是一精明故。佛意以若依前說。則見聞知等明是性圓周徧本不動搖。此按定也。當知下取例。良以地水火風久稱大名。虗空前[A41]已新許。而見聞知等曾不知其為大。今既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發用自應無限。以此取例。當知此見與彼新許之空及久稱大名之地水火風均名六大。以皆徧皆常故。
二以五例見顯圓義。
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性沈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為非生滅。為非同異。
言既均名六大則見聞性真。而空與地水等亦性真。見聞圓融而空與地水等亦圓融。以其皆是如來藏無生滅性故。(問。上科以四例空意取兩重易知。今以五例見何所取義。答。此亦二義。一者空等屬八識相分。見等是八識見分。雖相見皆依自證而起。而見等現有知覺。於性最親。若言性真則易信。至於空惟頑虗地等無情於性較踈。乍言性真固難信也。二者見聞等性。自顯見是心[A42]已來於不失無還無礙等科中。業[A43]已顯其為圓融周徧。今復言之。自應易信。至於空等圓融雖[A44]已新許而現見空處無地。地中無空。水火亦然。乍言圓融固難信也。據此亦是以易信例難信耳)此例定也。阿難下令觀性有二義。一者準上性即是心。沈謂沈於權宗。淪謂淪於外計。二者變文。性即藏性。沈淪者謂無始沈淪於見聞覺知中也。是等皆足以障蔽悟門故曰不悟。佛意以如我上說原為教汝因見悟五。設若汝性沈淪不悟見聞覺知本如來藏者。應當觀此見聞覺知為有生。為有滅。為同塵。為異塵。若果有生有滅有同有異則墮因緣。為非生滅。為非同異。若果非生非滅非同非異又墮自然。捨此諸途自信見聞覺知便是如來藏性。餘之五大亦可類悟。如來教以當觀非無謂也。(問。此之非生非滅與上本無生滅為同為異。同則此不應掃。異則異在何處。答。上言本無生滅乃由來自無。非教執無。此言非生非滅乃遣有立無。是執無耳。不執則是正見。執之則墮邪宗。毫釐之差。千里之謬不可不辯)。
比例發明竟。
二正示中道。
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徧法界。
佛意以我今如是開示汝所以終不悟者。想汝[A45]已向曾不知如來藏中有性見覺明等義也。言性見者謂如來藏中有依性成見之義。雖依性成見。而從緣無性當體即是本覺妙明。所謂雖隨緣而不變也。言覺精者謂如來藏中有覺體精真之義。雖覺體精真而依理成事。其用亦可轉明為見。所謂雖不變而隨緣也。正以隨緣不變故曰清淨本然。不變隨緣故曰周徧法界。此亦以文異於前故具釋之。
三取事驗知二。
一驗知清淨。二驗知周徧。
初。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齅甞觸覺觸覺知妙德瑩然。徧周法界。圓滿十虗寧有方所。
言事造之見。但見其隨眾生心欲用便用。應所知量欲周便周。初無使者。及與作者。其清淨本然之義可見。此正以取驗也。如一見根等乃折其轉疑。恐轉疑云。空等在境可說隨心應量。見等在根似乎各有方所。隨心應量之義未必極成。故為此折。如一見根欲用便用。見周法界欲周便周。如此。例知五根亦然。故次下即約五根言之。聽即聞性。齅甞觸。謂齅觸甞觸二性俱以觸名者。合中方知有類身根故。覺觸即身之覺性。覺知即意之知性。妙德者在根雖千二八百。約性則實無具缺。如後云。總括始終。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是也。瑩然者清淨義。與見性體同。體同則用亦應同。故亦曰徧周法界。如是則超越六根圓滿十方太虗。隨心應量寧有一定方所。所謂見等在根似有方所者。亦生心知量之不及耳。
二驗知周徧。
循業發現。
循一人之業則現一人之見。循十人之業則現十人之見。乃至循千萬人之業則現千萬人之見。其周徧法界之義可知。(問。前折疑中[A46]已帶周徧之義何必又驗。答。前約一人此約多人。設若一人周徧不容多人。是周徧而非圓周徧也)詳示中道竟四雙拂二計。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義並準上(問。此大既惟根中之性前[A47]已十顯。況入處界中一一融會於藏性之中至此何勞更融耶。答。十顯惟指一見。今則通會六性。又十顯中不失無還無礙等科。雖[A48]已略具圓融周徧之義而未大彰顯。今則內融五根。外融六大。理具事造。一一詳明。方盡圓融至極之義)見大竟七識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詳示中道。四雙拂二計。
初。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汝今徧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
初識性隨緣。識性無源者謂識性即是藏性。無別根源也。既即藏性識云何起。故曰因於六種根塵妄出。六種根塵謂六根六塵也。根塵為緣識生其中故曰妄出。出而云妄者無實體故。正脈云。是惟約於前六。所以無七八者以八即前之根大。而七亦即是意根故也。
○汝今下取事以證。汝今徧觀句根也。此會聖眾句塵也。此且略標根塵。下乃詳明。用目循歷句乃約色根緣境。循循謂歷序歷覽也。其目周視等又約根性緣境。周視者周徧瞻視也。雖周徧瞻視而了無作意。故曰但如鏡中無別分析。言鏡中照物但得其總相。無有差別分析。根性照境亦爾。故以為喻。此上即是根塵為緣之義。汝識於中者。謂汝識瞥起於根塵之中次第標指等。即是眼識及隨眼意識。然眼識名隨念分別但對性境。初起一念不帶名言。親緣文殊等同時有隨眼意識。名計度分別。亦對性境次起第二念計執名字標指文殊等名言。如眼家既爾。餘五亦然。至於意家獨頭意識緣獨影境亦在所生例中。大抵眼根但對文殊等境了無作意。眼識初起一念。不帶名言。同時意識雖帶名言。而無種種計執。至於獨頭意識。則於獨影境上種種計度分別以至不可挽矣。此上即是識生其中義也。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後破合相。
初二。
一就識徵本。二逐緣為破。
初。
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虗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此中見即是根。相即是塵。四徵中生見生相。是徵其為異。以根生有知。相生無知。二體不同故為異。為生於空是徵其為同。以虗空體同。識生於空其體亦應同故。又生見生相是徵其為有。謂設許為異須有二體也。為生虗空是徵其為空。謂設許為同須空諸相也。末言無因突出是徵其非同非異。無因者不因見不因相是非異也。不因空是非同也。亦是徵其非空非有。葢以一句總翻上之文與義耳。(文謂生見生相生空。義謂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突字從穴從犬。如犬匿穴中伺人不防而出。今明無因而出其勢相似。故云突然。又此徵意。雖為破和合亦兼破非和合義。以若無因突出即墮非和合也。
二逐緣為破四。
一破因見生。二破因相生。三破因空生。四破無因生。
初。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
若謂汝識生於見中者自應不藉於相矣。設如無有明暗及與色空等相還能有見耶。要知四種必無元無汝之見性。以前云見覺無知因色空有故。是則能生之見尚且無體。況曰生識。識將從何發哉。
二破因相生。
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
若謂汝識生於相中者自應不從見生。要知不從見生則既不見明。亦不見暗。以識非見生應無見故。據此則明暗不矚即應無有色空。以色空藉明暗顯故。是彼相尚且無有況曰生識。識又從何發哉。
三破因空生。
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辯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若謂汝識生於空中者自應非藉於相。亦非藉於見矣。要知非藉於見則無以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是則離根並塵亦亡。而識無所緣。非藉於相則滅所緣。而見聞等無處安立。是則離塵并根亦失而識無所依。無所緣則無用。無所依則無體。體用既無識將安在。況夫處此二非惟是一空。空則同乎無有。設許空是顯色。得名為有。亦非同物類可別。是則縱發汝識欲將何所分別。但為虗名而[A49]已。
四破無因生。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若謂此識無因突出者自應識月之識不因月有。故難以何不日中別識明月。葢必日中無月。突生識月之識方可言無因生故。先破各相竟。
二後破合相。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
○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
○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初詳審來方。言如我上說固知非和合矣。設不信者汝更細詳。謂微細詳審也。見託汝睛者教以勝義浮塵內外詳察也。相推前境者教以明暗色空同異審辨也。又根是有知。塵是無知。皆可狀成有。也須向可狀處看過。太虗渺漠晴空寂然皆不相成無。更須向不相處推求。然既微細詳審都無藏識之處。而如是識心緣慮畢竟因何所出。試親親切切。道一句看。
○識動下正破和合。溫陵曰。識有分別名動。見無分別名澄。既動澄相乖自應非和非合。如見與識既爾。聞聽覺知可例。故云亦復如是。
○不應句預遮謬救可知。先破和合竟。
三詳示中道三。
一比例發明。二正示中道。三取事驗知。
初二。
一以識例六取大名。二以見例識顯圓義。
初。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
佛意以如我上說此之識心本無所從。非和合有矣。此且按定下乃取例。良以地水火風久得大名。虗空[A50]已許。見聞又許。唯此識心一向許從緣生。執和合有不知為大。今既本無所從非和合有。應當了知此了別之識與前[A51]已許之見聞覺知同一圓滿湛然。以皆性非從所。若此則兼彼空地等五均名七大。宜因彼知此也。
二以見例識顯圓義。
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心麤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
言既均名七大。則不惟六識性真圓融而見等六精亦皆性真圓融。以其皆是如來藏無生滅性故。(問。上科以五例見。亦取兩重易知。今以見例識何所取義。答。此亦有意。良以見等六精似各有體。言其本如來藏猶覺難信。惟此六處識心。來無所從。去無所至。既無自體全妄全真。若言其為如來藏性固易信也)此亦例定下方令觀。見聞亦該六精以同體故。了知即是識心以前云此識了知故也。佛意以見聞等六精前[A52]已許其為如來藏性。汝等自應[A53]已悟。設若汝心麤而不細。浮而不深。依然不能開悟見聞等者。只須發明此了知之識本如來藏。設不能者汝應再觀此六處識心為同屬空生耶。為異屬見生相生耶。設許為同。還須觀其為空果能空諸相耶。設許為異。還須觀其為有果其有二體耶。設若同異空有叵得。即須觀其為非同異。為非空有。果係無因生耶。據此仍是取前所破各相而再問之。如來可謂眉毛拖地矣。比列發明竟。
二正示中道。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徧周法界。
佛意以我前教汝再觀依舊不悟。由汝素不留心。元不知如來藏中有性識明知等義也。性識者自性隨緣能成妄識。雖能成妄識而其體不變。故曰明知。明知者識不能昏了了常知。此明如來藏中。有隨緣不變義也。覺明者覺性不變明不由識也。雖明不由識而其用不無。故曰真識。真識者依真成識對境便熾。此明如來藏中有不變隨緣義也。前云清淨本然。此云妙覺湛然者以前六大宛似有體。惟是不礙清淨。故曰清淨本然。今識大明知無實。自應全識全覺。故曰妙覺湛然。徧周法界准前可知。
三取事驗知。
含吐十虗寧有方所。
○循業發現。
初驗知湛然。言事造之識唯恐不到究竟地位。果到究竟地位。得大自在。有時含十虗於一念。有時吐一念於十虗。寧有一定方所。自脫境界羅籠。肇公云。干難殊對而不干其慮。萬機均赴而不勞其形。所謂妙覺湛然者即此可證。不言隨心應量者以心即是識。量亦識量。今[A54]已名大別無心之可隨。量之可應故。
○末句驗知周徧。亦準上。詳示中道竟。
四雙拂二計。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釋義同前。正脈問。此經首先正破識心。如七處曲搜。三迷決了。名義皆妄畢竟無體。乃至顯見文中。又復旁兼相形而破。未嘗少假寬容。何後於十八界即許其為藏心真性。至此愈稱其周徧法界。含吐十虗。是即性之全體而同彼開顯見性之極量。何前乃妄之至而後則真之極乎。答。前約初心悟修。須從方便決擇真妄。捨生死根本取涅槃妙心。則識須破盡。決定不用。後約圓解普融無法不真。無法不如。乃至剎塵念劫無非一真法界。何況識心不融法界。此固至極之論無可議者。然愚亦有說。夫識之所以為患者要在不知是妄。良以不知是妄必至認以為真。認以為真遂不復更求真本。因將如來藏心日汩沒於情塵之中。從迷積迷浩劫不返。若果知其是妄不認為真。還須會歸如來藏性。如不然者必至全體灰泯。反將含吐十虗之妙覺明用永沈幻果。塵劫莫升。所以妙成二智。絕分於焦芽敗種者。豈曰無故。是知前之所以正破旁破者務令了識是妄。後之所以會性融相者務令達妄即真。得旨忘筌微智者不是不與道也。總結上來如來極顯真體竟。
三會眾同信空藏(任說周徧惟是空藏。為其方是會相歸性。全彰理法界也。任說了知。唯是信心。為其但是隨順佛語。非[A55]己智分也)二。
一承示啟信。二讚佛發願。
初二。
一通敘承示。二別明啟信。
初。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
正脈云。通承破妄顯真義來。良以此大開解功夫非近。今當總前撮其大要。令知微妙之實。破妄心有三。一七破以密示無處。二重徵以顯呵非心。三縱奪以決其無體。是所以破妄心者可謂極微細而盡精妙矣。顯真心亦三。一示見等尅就根性以指其實體。二示陰等廣融諸相以明其一體。三示地等極顯圓融以彰其全體。是所以顯真心者亦可謂極微細而盡精妙矣。故經家通敘於此。為向下啟信之本。
二別明啟信三。
一信通真實。二信圓真實。三信常真實。
初。
身心蕩然得無罣礙。
○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徧十方。
初知妄本空通承破妄義來。身指妄身。心指妄心。蕩然者灰壞義。罣礙者羈縛義。良以一切眾生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執我我所總成罣礙。今承破妄之示。信知六識元空。四大無主。頓覺現前身心。蕩然灰壞。自是離我我所無能羈縛。何罣礙之有哉。
○是諸下知真本徧。(徧者自內而外遐邇皆通。即通真實)通承顯真義來。良以頓根人只知近具根中不達遠該萬法。狂慧凡夫動言遠該萬法不知近具根中。一為自棄家寶。一為向外馳求。各據封疆自成畛域。今聞十番妙示。四科玄談。又復混融七大一一徧周。因信如來藏心通乎遐邇徧於方域故云各各自知等也。
二信圓真實。
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一切世間諸所有相皆即菩提妙明元心。
○心精徧圓含裹十方。
初信萬法唯心。良以一切眾生自想相為身[A56]已來。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今因心徧十方乃見十方虗空在於心內。以喻言之。如觀手中所持葉物。(葉即貝葉。物如菴羅果等)然虗空既在心內況一切世間諸所有物。如山河大地有情色身等依於虗空住者豈不皆即菩提妙明元心。是乃向所不知者今始知矣。
○心精下信心包萬法(包者巨細并容。即圓真實)良以一切眾生自結見為根以來。聽不出聲見不超色豈知心精徧圓(心精即見聞等六。離於妄見故稱心精)含裹十方。今了萬法惟心自信心包萬法。故云含云裹也。
三信常真實。
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虗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
○了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初了色身無常。良以六十二見身見為本。既未脫於見網豈知身是生滅。今因知心徧圓之後。迴視七尺之軀渺乎微矣。倐焉歸盡故以虗空微塵巨海浮漚喻之。虗空喻心精徧圓。一微喻幻身渺小。既小且渺如有如無。故以若存若亡喻之。湛海喻真心不動。浮漚喻色身無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故云起滅無從。此亦向所不覺者今始覺矣。
○了然下知真心常住。了然者諦信無疑。自知者不假他力。具上二種真實曰妙心。妙非外得即性自具。曰本妙心也。常住者無始自爾。翻前若存若亡。不滅者盡際恒然。翻前起滅無從。良由身見未除無始寶愛。遂令見聞覺知受制於地水火風。本妙真常於中而枉受生滅。豈知雲駛而月自不運。舟行而岸未曾移。今為了身是妄因而信性元真。故云了然自知等也。按後揀選圓通。獨推耳根聞性具三真實。由此觀之則三真實義未許觀音獨證。然亦各各具足。但眾生迷之。觀音悟之。而此眾則信之也。承示啟信竟。
二讚佛發願二。
一敘禮標偈。二正陳偈詞。
初。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讚佛。
禮佛謝前。合掌請後。得未曾有者慶快寓於中。說偈讚佛者智辨流於外也。又不了義教素所習聞。今是了義之教故曰未有。西域記曰。偈者梵音略也。或偈他。梵音譌也。正音伽陁此云諷頌。謂諷功頌德也。灌頂云。法益受深。感報實切。故說偈讚。
二正陳偈詞四。
一讚佛恩深。二發願圖報。三誓成三德。四結申不退。
初。
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初句讚能說佛。證通真實曰妙湛。以通則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曰妙湛。證圓真實曰總持。以圓則無法不包。無物不攝。故曰總持。證常真實曰不動。以常則不生不滅無去無來故曰不動。阿難初信此理例知佛必久證。故即以此讚之。又以佛證此理為世所推。故益以尊稱。次句讚所說法。首楞嚴義見題中。纔說奢摩便稱首楞嚴者。以是三法總名隨便皆可稱故。又以能總統諸法故益以王稱。法華云。諸佛出於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復難。今經亦爾。故云世希有也。銷我二句明所受益。倒想即六識心也。倒有二義。一體即是倒以因迷妄有故。二用亦是倒如無我計我無法計法等。正以其體用俱倒故以顛倒稱之。無始與俱略言億劫耳。今因破妄以來密示知其無處。顯呵知其非心細推知其無體。故全銷也。法身即如來藏也。法亦二義。一體即是法可軌可持故。二用亦是法依此成佛依此說法故。正以其體用俱法故以法身稱之。按小始終實諸教。雖淺深不同率皆由於三祇煉行。因滿成佛方能契證。今由顯真以來指見知其在[A57]己。會科知其該法融大知其互圓故即獲也。然雖曰銷曰獲。不過知無知有尚未歷於觀行。豈能造乎事修。葢由阿難信心猛利懸解懸會如此。非真能到此地位。若以圓頓二教會之亦無不可。
二發願圖報。
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恒沙眾。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初句願成佛果。今字語略應云今而後也。言阿難既信法身本有自知成佛有分。故發願於自今而後歷事造修。得究竟果。坐大寶華。說諸法門成寶華王也。次句願度眾生。言雖成寶生不捨慈門。還入塵勞行度生事。必將如是恒沙眾生一一度盡願無終窮也。將此二句迴向報恩。言既成佛果又入塵勞度生是曰深心。將此深心又復迴奉塵剎眾生。皆共成佛。是則名為報佛恩於萬一耳。
三誓成三德。
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
初誓成恩德。伏請者伏俯而請。表請之誠故。證明者證知分明。明誓無妄故。良以上科發願度生是成佛以後事。又思未成佛前亦須以度生而為資糧。故請佛作證也。五濁者。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也。乳峰云。劫濁者。約後四濁立此假名。而無別體。四濁增劇聚在此時即其相也。見濁者五利使為體。諸見熾盛為相。煩惱濁者五鈍使為體。三灾招感為相。眾生濁者攬五陰見慢果報為體。惡名穢稱為相。命濁者色心連持為體。催年減壽為相。然此與經後所說不同。彼約根本。此約枝末。細相麤相異故。按教中人壽二萬歲時即入劫濁。展轉增劇至人壽百歲時諸惡熾盛。剛強難化。轉名惡世。法華云。劫濁亂時眾生垢重。成就諸不善根是也。然此世人多怯入今願先入有二義。一倡先率眾勇猛心也。二苦重救先悲愍心也。泥洹涅槃梵音輕重之異。一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證者廣大心也。此則與眾生有大恩德成就化身。大雄二句誓成斷德。能摧眾生深惑曰大雄。能除深惑種習曰大力。能與二嚴之樂曰大慈。能拔二死之苦曰大悲。欲求智斷二德須憑加被之力。故約智斷之義稱之。希求也。細惑指所知障言。言倒想既銷從此加功用行。煩惱障自可斷除。其如所知細惑無緣可滅。故希更審除。謂求佛更為審辯斷除細惑法耳。此則於無明有大斷德成就法身。末二句誓成智德。無上覺即究竟菩提。令我早登者願佛慈悲加持速得成佛之義。於十方界者即徧入華藏。坐道場者即具嚴說法。成寶華王也。此則於菩提有大智德成就報身。三德既具。三身[A58]已圓。自後倒駕慈航還入塵勞。度脫眾生皆共成佛。方了圖報佛恩願耳。
四結申不退。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溫陵曰。舜若多此云空。爍迦羅此云堅固。謂空性無體尚可銷亡。我心堅固終無退轉。灌頂云。銷有二義。一空決不可銷。下云空非可作無壞滅故。今言空尚可銷心必不動。如虗空可量。無盡佛德義也。二發真歸元。虗空銷殞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理實空可銷亡心不可殞。如劫壞之時海涸山崩。而如來藏心豈傾竭耶。又云。密部爍迦羅斫羯羅并翻金剛。心如金剛。寧有壞哉。正脈云。總承前上求下化而深誓其心。即虗空有盡我願無窮也。從阿難請定以來至此說法當為一周。名破妄顯真周。總結為銷倒想。說空藏[A59]已竟。
楞嚴經指掌疏卷三
校注
[0087001] 嚮當作響 [0088001] 千疑干【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6 冊 No. 308 楞嚴經指掌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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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約入顯示(諸經無此。故世間法惟三科。今經加此成四。若以尋常六入似是開色合心。以前五皆色。後一是心。今則不爾。以六入皆約根性言之。乃開一心法為六種根性也)二。
一總徵。二別示。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