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指掌疏卷第十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想陰盡者。是人平常夢想銷滅寤寐恒一。覺明虗靜猶如晴空。無復麤重前塵影事。觀諸世間大地山河如鏡鑑明來無所粘。過無蹤跡。虗受照應了罔陳習惟一精真。生滅根元從此披露。見諸十方十二眾生畢殫其類。雖未通其各命由緒。見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彼善男子。亦指透過前境人也。或始終不起愛求。常住性定。或魔來便能覺知。無壞本修。故仍云修三摩提。此中修三摩提。望想陰為終修。望行陰為初修也。三摩增進。動念既銷。而浮想亦除。名為想陰盡者。想陰既盡。則晝既無想。夜亦無夢。故曰夢想銷滅。灌頂云。晝想夜夢。皆獨頭意識。故後云寤即想心。寐為諸夢。今既無夢無想。則寤時常同寐時。寐時常同寤時。故曰寤寐恒一。以寤時無想如寐之靜。寐時無夢如寤之覺故。覺明指第八本識。[A1]已離想陰。則前六空寂。故曰虗靜。既虗且靜。故以晴空喻之。麤重前塵指色等性境。影事指法塵獨影。言無復者。謂塵依識現。識既空寂。塵亦與識而俱空俱寂也。然識之與塵既俱空俱寂。自是惟以覺明本識。觀諸世間大地山河。雖萬象俱現而無所分別。故曰如鏡鑑明。來則影現鏡中而鏡本無所䊀取。過則影滅鏡中而鏡亦無有踪跡。據此則境現識中不過虗受照應。境滅識中了然無有陳習。虗受照應故。絕六塵之雜染。了無陳習故。揀六識之偽妄。故曰唯一精真。蓋是對六說一。對雜說精。對妄說真。其實惟是第八本識。非究竟也。生滅根元。即第八識中所含七識種子。以有微細生滅名為根本行陰。一切行陰皆依此起故。前以動相所覆。雖有不見。故後文稱為幽隱妄想。今以想陰既盡。動相[A2]已銷。顯出七種。故云生滅根元從此披露。十方十二類生。生生滅滅。不出乎此。故皆能見。且能畢殫其類。畢猶罄。殫猶盡也。各命由緒。即是識陰。尚為行陰所覆。故曰未通。同生基。仍指七種。以是生滅根元。十二類生一切行陰莫不由此。故云同生基也。猶如野馬者。野馬乃田間游氣。春晴伏地可見。莊生呼為野馬。佛經多云陽𦦨。渴鹿認以為水。而實非水也。熠熠者。光如焰。以是七識種故。清擾者。狀如水。以有微細生滅義故。為浮根塵究竟樞穴者。浮根塵即眾生身也。以浮根乃四塵所成故。十二類生各各不同。轉變之機唯依行陰。故為究竟樞穴。灌頂云。樞謂門軸。穴謂停軸之處。開閉轉動之機盡在乎此。與彼行陰義相似故。此相不盡。生死難脫。故為行陰區宇。
二終破顯露妄源。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為純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按定行陰為生滅根元。故曰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者。謂定力轉深。生滅根元之性。無復清擾熠熠。入於元本澄清之際。後文所謂湛不搖處是也。一澄元習者。謂作入元澄。猶有無始生滅妄習。名為元習。若更一澄清。則元習亦無。唯餘第八識海澄停湛寂。故云如波瀾滅化為純水。是蓋以微波喻元習。泛瀾喻元性也。此相一現。則是超出行陰。故曰名行陰盡。按耳根圓通。此當空所空滅。(言前於覺所覺空時。宛爾有箇能空心生。所空覺滅。仍屬微細流注。即是第八識中七種。名為生滅根元。今於行陰盡時。性習都盡。故能空與所空而俱滅矣。所以不能復真者。以猶為識陰所覆故)超眾生濁者。本經生濁。以想行相織妄成諸趣為體。如前云知見每欲留於世間。業運每常遷於國土。相織妄成。名眾生濁。今以想陰先空。行陰後除。無復相織。故能超越。超越之後。回觀行陰之所由生。蓋即第八識中七種。幽深隱微。生滅妄想。故曰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三中間所現魔相十。
一於圓元中起計相。二於圓常中起計相。三於自他中起計相。四於分位中起計相。五於知見中起計相。六於無盡流起計相。七於先除滅起計相。八於存滅中起計相。九於後後無起計相。十於後後有起計相。
初三。
一標由示墜。二分條詳釋。三結成外論。
初。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當知者。警令覺知也。[A3]已破想陰。得正知見。故曰是得正知。不立知見。仍修深止。故曰奢摩他中。凡能到此地位。俱有決定善根丈夫之志。故稱諸善男子。定慧相資。不起十種邪求。故曰凝明正心。十類天魔無隙可乘。故曰不得其便。魔事不擾。圓通乃可增修。故曰方得精研。精心研究妙明本體。奈為行陰所障。故須徧窮。先於異生類中。究其行陰深本。次於本類之中。求其生滅根元。若生滅之根元露者。則是行陰現矣。行陰既現。不起妄計。一味精研。自可進破。今云觀彼幽清等。乃依行陰而起妄計。故致心魔作孽。而墮無因論也。言幽清者。對前想陰而言。謂想陰分別。顯而濁。行陰任運。幽而清故。圓擾者。為同生基。圓含諸動。動元者。為諸行本。是生滅元。如是觀察。執為勝性。故云起計度者。既唯於圓擾動元起計。則不擾不動處全無所知。以是墜入二無因論。正脈云。二無因論。乃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違理背正之惡見。今行現之解。適與彼同。故曰墜入。如後車蹈前車之覆轍。同墮一坑壍也。
二分條詳釋二。
一計本無因。二計末無因。
初。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乘於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此生彼。只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文具標徵釋結四意。一者句標也。是人者即指於圓元中起計度者。計此為勝。尚不見於識陰。何況本覺。故曰見本無因。謂見此行陰。從本[A4]已來無有因起故。何以句徵。是人下釋也。生機即是行陰。破者。即是露義。前文所謂生滅根元從此披露是也。亦可破字即是披字。譯後謄寫誤耳。乘於眼根等者。謂想盡行現之時。更加研究欲窮其本。因而眼根清淨。獲得八百功德。乘此極盡其量。見於八萬劫也。所有眾生等。即八萬劫中所有行陰之境。業流者。業行遷流。灣環者。灣轉循環。死此生彼者。死而在此。生而趣彼。所謂業運每常遷於國土是也。只見眾生輪迴其處者。惟見在八萬劫中之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者。見性未至極圓。分量只如是耳。豈知如來見量。竪入三世而無礙。橫通十方而無盡乎。便作是解等者。不知業相成立。轉現角分。於同分中即有生界相現。謬謂八萬劫外無因自有。拘舍離等。昧為冥諦。即同此見。由此下結也。由此計度。不達惟心所現。故非正知。謬謂八萬劫外無有生界。故非徧知。立無因論。佛道之所不攝。故云墮落外道。妄謂佛果菩提亦無有因。故曰惑菩提性。
二計末無因。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竪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初句標也。謂由昔本無因。例知今後末亦無因。又立此見。故云見末無因。何以句徵。是人下釋也。於生既見其根者。謂於眾生窮八萬劫。既見其根無因自有故。由此執為自然。故曰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等。此邪知謬悟。不信有隨緣轉變義也。恐有難云。何以知其人還生人鳥還生鳥等。故此證云。但見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竪。畜生本橫。從八萬劫無復改移。足見其各各自生。無有異因。以此為例。則知我今盡此形命。還生於我。故云亦復如是。依於是義。則知如來教我修因成菩提道是為妄語。何以故。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此外道破內宗法也。既破內宗。還欲成立外宗。故曰當知今日一切物象從昔[A5]已來皆本無因。既昔本無因。自今而後。枝末豈有因乎。此以本例末。不言可知。故謂見末無因。從外道等執為自然者。即同此見。由此下結也。破菩提為無有。故曰惑菩提性。餘俱准前可知。分條詳釋竟。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想陰[A6]已盡。行陰未破。兩楹中間。首言此類。故曰是則名為第一等也。立無因論者。成立二種無因之義而造彼論。灌頂云。於諸見中。邪見所攝。諸論師中。口力論師。無因見論等。如瑜伽唯識清涼等說。於圓元中起計相竟。
二於圓常中起計相(上科重在元字。以初云於圓元中起計度者。次云生機全破。次云既見其根。皆元義也。此科重在常字。以初云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次云咸皆循環。次云咸皆體恒。次云本來常住。次云成不生滅。皆常義也。是知圓字是行陰通體。以圓含諸動故。元常二字是行陰別義。以隨人所見。起計不同故)三。
一標由示墜。二分條詳釋。三結成外論。
初。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徧常論。
上科云奢摩中。此云三摩中。尤見其定慧相資也。凝即是定。明即是慧。不起邪求。名為正心。魔不得便。則想陰破矣。想陰既破。欲窮行陰。須於十二類生中一類一類究其根元。故曰窮生類本。行陰既現。不起妄計。一味精研妙明。自可盡破。今云觀彼幽清等。乃復依行陰而起徧常之計。故致墜入四徧常論。
二分條詳釋二。
一別為分釋。二總出其過。
初四。
一計二性常。二計四性常。三計三性常。四計一性常。
初。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是人欲窮行陰。不欲詳於十二類生一一研究。但約心之與境。以求行陰之性。故曰窮心境性。窮至無所觀處。則謂二處無因。按是人研究既略。而依之修習。唯知二萬劫中。則二萬劫外。當冥無所觀矣。十方眾生等。即二萬劫中現前所知分齊。所有生滅。兼心與境言之。以心境皆屬行陰所遷。皆有生滅故。然生滅正是無常。而彼但見其生滅滅生。循環不失。遂計心境二性以為是常。
二計四性常。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恒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是人欲窮行陰。以逐類研究為過詳。以心境研究為過略。故唯以內外四大研究。究至冥無所見處。遂以為行陰之元。而又目其為四大之性。又以不見其生滅故。名為常住。按是人研究之功。既均於詳略。而依之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則四萬劫外。便冥無所觀矣。十方眾生等。即四萬劫中現前所知分齊。所有生滅。亦兼四大言之。以內四大為眾生身根。外四大為眾生器界。皆為行陰所遷。皆有生滅故。然生滅正是無常。而彼但以四萬劫外體恒不失。遂計四大之性以為是常。蓋上科以現前循環不失為常。似約用言。而此科以過去不見生滅為常。似約體言。此二計不同也。
三計三性常。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是人[A7]已破想陰。欲究行陰。乃於六根末那執受中一一推求。故曰窮盡六根等也。不言六識而言六根者。以[A8]已破想陰。六識行相不顯。唯覺根性湛然。即於六根中求故。末那即是七識。此云思量。恒審思量故。執受即是八識。執持根器種子。領以為境。令生覺受故。心意識三字。乃重牒上之三法。據常途以集起名心。集諸種子起現行故。指第八識。今即以六根中性為心。思量名意。恒審思量我相隨故。正對末那。了別為識。各能了別自分境故。常途指前六識。今乃以第八為識。以是諸識之本。故獨得識名。言所謂窮盡末那執受者。蓋即於此心意識中究其本元由處也。要知六根末那。尚是八識現起。何況其中行陰豈更有元由。故知行陰元由。惟在第八識中。良以第八識中七種。即是根本行陰。一切行陰皆依此故。如是研窮。窮至無所覺處。不覺生滅。便謂性常恒故。此謬計過去體常也。依於此體。更加研究。名曰修習。功用既深於前。自能遠知八萬劫中。但見八萬劫中一切眾生生滅滅生。便謂循環不失。此謬計現在用常也。然是人既執過去本來常住。又於現在窮不失性。遂計心意識中三性俱常。蓋上二計常。一單約用。二單約體。此兼約體用。又上二。一單約現在。二單約過去。此兼約二際言也。
四計一性常。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今[A9]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既盡想元者。謂根本想陰[A10]已盡。然根本想陰。即是第八識中動相。動相既銷。露出行元。呼為生理。不知其更有微細流注。謬謂更無流止運轉。其意葢以生滅想心今[A11]已永滅。而行元生理自然成不生滅。殊不知行陰正是七種。實非真理。體是微細流注。實非真不生滅。不過因其心之所度。謬計行性為常。所謂似比量而非真比量也。正脈云。斯人於想盡行現之後。無復窮研之力。便計為常。比之第一尚為淺劣。何況二三。故不復立能知劫量。度其所知。必不逮於二萬劫矣。愚謂。上三似屬彼之鈍根。不能直觀行陰。故於心境四大及六根末那執受中漸次推窮。因隨其功用詳略處中而分所知劫量。此一似屬彼之利根。直觀行陰。無多推求。故不立劫量。只為計常。則墮外論矣。別為分釋竟。
二總出其過。
由此計常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不達行陰唯心所現。則亡正知。行陰所覆不見真心。則亡徧知。邊執見中常見所攝。故云墮落外道。執此為常。不信別有真常菩提。故云惑菩提性。分條詳釋竟。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想陰[A12]已盡。行陰未破。兩楹中間。次言此類。故曰此則名為第二等也。立圓常論者。謂成立四種圓常之義。而造彼論。灌頂云。唯識論邊執見中。前際四徧常論。具如瑜伽清涼疏明。於圓常中起計相竟三於自他中起計相三。
一標由示墜。二分條詳釋。三結成外論。
初。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前二皆云凝明。顯定慧相資。此一乃云堅凝。似偏屬於定。雖似偏屬於定。亦由慧力資發。故得定益深而堅且凝也。堅而且凝。邪求不作。故曰正心。心既正而魔無由入。故不得便。窮生類本者。謂窮盡眾生十二種類。以求行陰之深本也。深本既現。一味精研妙明。自可進破。而乃觀彼深本。幽而不顯。清而不濁。但見其常時清擾。為諸動之根元。既為諸動之根元。則自他身心依正等皆依之而建立。由此於自他法中起諸妄計。墜入四種顛倒見也。四種顛倒見中。皆有一分無常一分常義。合轍云。平等性中。本無自他而妄計自他。中道了義。逈絕二邊而謬執斷常。非倒見而何哉。
二分條詳釋二。
一別為分釋。二總出其過。
初四。
一觀自觀他起二計。二捨自觀他起二計。三捨他觀自起二計。四不分自他起二計。
初。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徧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從是則計我徧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不知幽清常擾。為諸動元。正是根本行陰。謬謂妙明真心。不出乎此。故即依此觀妙明心。由觀力故。運想此心廣大周徧。想久觀成。故見此心徧十方界。且以清擾不覺。妄謂湛然。徧即無礙曰神。湛即不動曰我。自計最勝曰究竟。此即外道所計二十五諦中最後一諦也。彼謂從冥生覺大。覺大生我心。我心生五微。五微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最後立一神我。謬計冥性為能生。中間二十三法為所生。神我為能受用。中間二十三法為所受用。如彼論云。神我有知。能思慮故。我以思為性。受用大等二十三法。蓋是以第八識中所含七識種子為神我也。既立神我。乃復依神我而起徧常之計。故曰從是則計等。我徧十方者。以有徧界義故。凝明不動者。以有湛然義故。湛然者。如水澄成映。故計凝明。雖水澄成映。而不見動相。故計不動。不動即常義也。既徧且常。乃為真常。此觀我而起常計。一切眾生等。乃轉依徧常而進觀眾生也。我既徧於十方。則十方一切眾生。皆在我之心中。我既凝然不動。則一切眾生皆是自生自死。此觀生而起無常之計。則我心性等。乃雙承自他以分結常無常義。
二捨自觀他起二計。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徧觀十方恒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是人者。仍指前人。前於自心[A13]已知是常。故不更觀其心。前於他法。但知眾生無常。國土常否猶未能知。故此惟觀國土。蓋觀者即運心觀想義也。想久觀成。實能徧見。然所見十方沙土有成有壞。彼但見劫壞之處。不知壞後有成。便名其為究竟無常種性。若見劫成暫爾不壞之處。不知究竟有壞。便名其為究竟真常種性。要知界性無二。成壞隨緣。若因有壞而執無常。則菩薩灰嚴土之心。若因不壞而執真常。則凡夫增戀世之志。邪見誤人。不可不知。
三捨他觀自起二計。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此中別觀。對上二科應有三義。且近對第二。謂捨他依報。別觀我之正報。我之正報。有心有身。別觀我心等。觀心也。能令此身等。觀身也。若對第一。即具二義。一謂外計我相有三。前觀神我徧界。是廣大我。此則別觀微細我及大小不定我也。二者前觀正報是我心及眾生身。此則別觀我心及與我身。亦捨他唯觀於自也。言精細微密者。即指根本行陰。是七識種故曰精。藏於賴耶故曰細。若有若無故曰微。麤心不見故曰密。前文所謂幽隱妄想是也。取喻微塵者。以微塵為世界種。其細無內。其體最微。倦眼莫覩。義相似故。若惟約此義。即是微細我也。依此運用。起惑造業。流轉十方而性無移改。此大小不定我也。雖性無移改。而業運常遷。能令此身剎那變壞。故云即生即滅。其不壞性等。乃雙承心之與身以分結常無常義。
四不分自他起二計。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色受想等今[A14]已滅盡名為無常。
所以不分自他者。以自方他。大率如是。故知凡有想陰盡者。必見行陰遷流。此一定莫易耳。行陰常流等。亦雙承上二分結常無常義。以常流則相續不斷。故計為常。滅盡則現前無有。故計無常。別為分釋竟。
二總出其過。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雖四計不同。總不出一分無常一分常義。墮落外道者。灌頂云。如僧佉論師等。智論云。諸法不應執常。常即無罪無福。無所傷殺。亦無施命。無縛無解。則無涅槃。若執無常。即是斷滅。亦無罪福。亦無增損功業因緣。果報亦失。是皆足以惑菩提性。分條詳釋竟。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想盡行現之中。三言此類。故名第三。而言一分者。意顯餘有一分為無常論故。又偏言一分者。二分論中以常為勝。顯獨重故。灌頂云。唯識論邊執見中所攝。清涼云。外道於諸邊執見中。有我及世間半常半無常四種論。於自他中起計相竟。
四於分位中起計相三。
一標由示墜。二分條詳釋。三結成外論。
初。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堅凝正心等同前。然幽清常擾。既為諸動之元。則一切時分方位。皆依之而建立。由此於時分方位。起諸妄計。墜入四有邊論。按下四計中前二約時分起計。後二約方位起計。至下自見。不言無邊論者。以彼計無邊屬自悟境。有邊屬他迷境。其意蓋為化迷成悟。偏重有邊。
二分條詳釋二。
一別為分釋。二總出其過。
初四。
一於心時分起二計。二於境時分起二計。三於知方位起二計。四於見方位起二計。
初。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心計生元等者。謂欲窮行陰。窮至初生心相。遂計為生滅之元。自爾[A15]已來。直至一報終盡。中間遷流之甲。曾不停息。生前盡後。曾不見遷流之用。不知但是自[A16]己心力不及。遂計過未無相續用者。名為有邊。現在有相續之心。名為無邊。其意蓋欲令人捨過未有邊之心。前因後果。以并撥無。取現在無邊之心。果非酧因。因不招果。依此論者。將必捨因緣而墮自然之計矣。
二於境時分起二計。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為窮行陰。至八萬劫。觀彼以為生滅之元。自爾則見眾生生滅滅生。至八萬劫前。則寂無聞見。彼但見無聞見處。冥然莫辨。邈無涯涘。不知惟是自[A17]己見聞所不能及。遂名其為無邊之性。又但見有眾生處。生滅滅生。宛有分際。不知惟是眾生業緣虗妄現起。遂名其為有邊之性。其意蓋欲令人捨現前有邊之性。離於生滅。取劫前無邊之性。證於真常。依此論者。將必怖生死而入斷滅之見矣。
三於知方位起二計。
三者是人計我徧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欲窮行陰。徧十二類。一倫生死。首尾圓照。故計我能徧知。由徧知故。自覺心量徧於一切。遂謬稱我得無邊之性。豈知夫惟滅與生。猶在行陰邊際中乎。又見彼一切人。現於我知之中。我唯知其死此生彼。各有方位。曾不能知彼之無方位知性。以是之故。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以設若能得。我自能知。我既不知。而彼但是有邊之性。且現見其死此生彼。各有方位。其為有邊可知。豈知夫行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乎。作是計者。蓋欲令人捨彼有邊之性。離於方位。取我無邊之性。成正徧知。依此論者。將必違同體而墮增上慢矣。
四於見方位起二計。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窮行陰空者。謂想陰既盡。覺行陰流。以三昧力。窮之欲空也。以其所見等者。謂正在三昧時。覺行陰滅。出離三昧時。覺行陰生。不知其是功用未純。但以其所見。用妄想心路籌度。謬謂眾生身中咸皆半生半滅。以一例諸。明其世界所有。皆一半有邊。一半無邊。以生時則覺有邊。滅時則覺無邊故。依此論者。將必惑於對生立滅。而墮閉目想空見矣。別為分釋竟。
二總出其過。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四種計度。而立有邊無邊。數論師等。為其伴侶。故云墮落外道。菩提以中道為體。邊則非中。故惑之也。分條詳釋竟。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種顛倒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行陰既為諸動根元。而於諸動之中。隨時隨處。所知所見不同。由此計度。墜入四種顛倒之見。言不死者。資中引婆沙論云。外道計天常住。名為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輙答者。恐成矯亂。故有問時。答言秘密言詞不應皆說。或不定答。佛法訶云。此真矯亂。真際云。外道計無想天為不死天。欲生彼天。輙答恐成矯亂。殊不知強言秘密。不應皆說。混以不定而答。正墮矯亂論議。灌頂云。邪分別性。故名徧計。都無實義。故名虗論。
二分條詳釋二。
一別為分釋。二總出其過。
初四。
一於四對義生矯亂。二於單無義生矯亂。三於單有義生矯亂。四於有無義生矯亂。
初。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續處名之為恒。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以理都觀用心別見。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觀變化元者。想陰既盡。行陰披露。進觀行陰為變化之元也。既為變化之元。其體即是遷流。故曰見遷流處。有遷流即有變更。故即名之為變。雖有變更。而却前後相續。故曰見相續處。有相續則無斷絕。故即名之為恒。此變恒對也。見所見處名之為生者。謂八萬劫內。能見所見處。似有眾生生。故即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者。謂八萬劫外。不見所見處。似是眾生滅。故即名之為滅。此生滅對也。相續之因者。有眾生即有生滅。此又於眾生生滅中別起中間有因之計。如前陰之行陰[A19]已滅。後陰之行陰未生。中間必有相續之因。然相續之因即中陰身。其體即是識陰。以彼不知行陰之外別有識陰。但見其性不斷處。似多出一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即指中陰相續中也。然中陰相續之中。亦有微細行陰。以彼心麤不見。但見其中所離處。似少一行。名之為減。此增減對也。各各生處者。有眾生即有差別。此又於眾生差別中別起各有生處之計。如人還生人。鳥還生鳥。一類一類各有相生之處。雖各各相生。其間亦有改形易報。以彼不知。妄謂各類定有生處。以是義故。名之為有。互互亡處者。如人不生鳥。鳥不生人。雖人不生鳥。人中亦有鳥性。雖鳥不生人。鳥中亦有人性。以彼不知。妄謂彼此定是互亡。以是義故。名之為無。此有無對也。初對猶是以行陰之理。總相觀察。故云以理都觀。但不偏執。即成正見。以於遷變處而見恒常之性。恒常處而見遷變之相故。後三對乃是用妄想心。各別異見。若更偏執。則展轉支離。以於正見中而生邪見。邪見中仍生偏執之見故。有求法人者。欲求佛法。以修三摩人也。來問其義者。問其所修所證之義。答以各別異見。恐墮偏執。故言亦生亦滅等。蓋亦者持疑兩可。意顯不墮偏執。殊不知中無主宰。正墮矯亂論議。不言亦變亦恒者。以別代總故。又四對中初對猶為近理。而反遺之。正見其中無主耳。於一切時者。牒上凡有人問之時。皆亂其語者。牒上持疑兩可之言。令彼前人者。指現前來問之人。言答者既惟蒙混。聽者意自含糊。過耳成空。豈有章句可憶。故曰遺失。又遺失章句者。不唯遺失現聞。乃并彼以向所習章句亦皆遺失。是不惟無益。而反有損也。
二於單無義生矯亂(此與下科。乃是於前有無對中。轉生偏執。此正所謂展轉支離者也)。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諦觀其心者。謂於生類中。諦觀其行陰心也。但見人不生鳥。鳥不生人等。遂於互互無處。謬謂自心無異類性。且自謂因無得證。當知彼之所謂證者。是非理謬證。非入理實證也。有人來問惟答一字者。恐招難問。不敢多說故。又欲欺人以秘密言詞。不應皆說故。但言其無者。即就其自所謬見。含糊而答之也。除無之餘無所言說者。亦不言因何說無。無是何義。正見其為矯強混亂語耳。
三於單有義生矯亂。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諦觀其心同上。但見人還生人。鳥還生鳥等。遂於各各有處。謬謂自心中有自類性。且自謂因有得證。亦謬證非實證也。惟答一字。亦同上說。但言其是者。言既各各有性。則人自是人。鳥自是鳥。例言我自是我。故但言是。却又不敢明明說出。是為何義。因何說是。故除是無說。益見其為矯亂論議。
四於有無義生矯亂(此是於上有中見無。無中見有。不敢說異。不敢說一。無理可據。矯強亂說者也)。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詰。
有無俱見者。謂於類生中。見其改形易報。如人變為鳥。鳥轉為人等。人變為鳥。則人中無人性有鳥性。鳥轉為人。則鳥中無鳥性有人性。由是於一一類中。有無俱見。豈知夫性本無二。轉變隨緣義乎。其境枝故者。謂於一性中計有計無。如一本岐而為二枝也。其心亦亂者。不敢定執為有。以有無義故。不敢定執為無。以有有義故。是名為亂。有人來問答言有即是無者。以彼不知轉變隨緣。強以一體答也。又言無不是有者。以彼不知性本無二。強以異體答也。設有難言。以何義故而說有即是無。將必答言。亦無即是亦有。設又難言。云何無不是有。將必答言。亦有之中不是亦無。總是強說。無非混言。故云一切矯亂。無理可據。無義可憑。故亦無容窮詰。別為分釋竟。
二總出其過。
由此計度矯亂虗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計度者。總相唯是四種計度。詳分則有四對。兩單一複。矯亂者矯強混亂。虗無者虗妄無據。變恒生滅有無增減一異俱不俱等。皆屬外計。此既同彼。故云墮落外道。菩提心。以如來藏心為體。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離即離非。是即非即。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此既異彼。故云惑菩提性。分條詳釋竟。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第四之次。名為第五。迷正知見。立邪知見。故曰四顛倒性。同彼外道。計生不死之天。不定答人。故曰不死矯亂。觀前種種異計。不惟如麻上生繩。仍復如繩上生蛇。故云徧計虗論。於知見中起計相竟六於無盡流起計相三。
一標由示墜。二釋相出過。三結成外論。
初。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初同前。然既曰常擾。則遷流無盡。由是於無盡流中而生計度。計無別計。即計此遷流為諸動之元。將來能生諸動。既將來能生諸動。則現前[A20]已滅者。將來必生。故曰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由此死後有相。轉計煩惱菩提二性俱常。迷唯識轉染成淨之正論。違起信不變隨緣之妙旨。故曰發心顛倒。
二釋相出過二。
一別釋其相。二總出其過。
初。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見我圓含徧國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緣隨我迴復云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云我在色。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並驅各不相觸。
或自固身者。因見行陰無盡而身有盡。或自存想保愛。而欲堅固其身。是先雖[A21]已超見濁。而習未盡亡。遇緣則身見仍熾也。然有身必有色。是先雖[A22]已破色陰。而習未盡亡。遇緣則色陰復發也。由是依色立我。而云色是我。是先雖[A23]已得人空。而習未盡亡。遇緣則我執仍起也。此與外計四句中即色是我見同。據此則前之所謂破陰超濁。及五卷中所謂此根初解先得人空者。皆是理由頓悟乘悟併銷。若不歷事造修因次第盡。遇境瞥起。鮮有不墜入邪知謬解者矣。受想二陰等。准此可知。不應以三陰既盡。何得更執為難。或計我圓含徧國土者。妄計我性廣大。非實悟心包太虗量周沙界也。云我有色者。無我則色無由立故。此與外計四句中我大色小色在我中見同。或彼前緣隨我迴復者。前緣即是塵境。亦屬色陰。妄計隨我迴轉往復。運用使作。非實能轉物同佛。於色自在也。云色屬我者。色非我而為我所用故。此與外計四句中離色是我見同。或復我依行中相續者。行字應是色字。言此中所計之我。即以行陰為體。以相續為相。而却依於色陰。故云我依色中相續。如是而釋。方合下句云我在色。今言依行者。或相沿誤書耳。若曲順行字釋者。則是另有我體依於行中相續。行託色顯。我亦隨行而在於色。故得言云我在色。改釋則於義暢達。不改則於經珍重。知之可耳。此與外計四句中色大我小我在色中見同。皆計度言死後有相者。以行陰常流。又為諸動之元。將來必生諸動。故計此四我。皆應死後有相。對色四相既爾。對受想識亦然。故曰如是循環有十六相。言循環者謂四種我相。週而復始。對四陰故。(問。行陰未破。識陰未顯。何能對識立四句義耶。答。雖曰行陰未破。識陰未顯。不過未見其體。豈亦不聞其名。設許聞名。誰禁其比度而立。如今之談識陰者。豈盡行陰[A24]已破者哉)此上是正計後有。自下乃轉計二常。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等者。意以我有善惡二性。惡則煩惱性。善則菩提性。然我既死後有相。則煩惱性畢竟還是煩惱。菩提性畢竟還是菩提。煩惱性日進於惡。菩提性日進於善。故云兩性並驅。驅猶進也。各不相觸者。謂惡性圓滿。自然墮獄。善性圓滿。自然成佛。彼此不相妨故。信此計者。則惡性終不能盡。善性終不能純。墮獄者成有。成佛則未必然耳。(問。古釋十六句。多以神我對前四陰。如云色是我。受是我。想是我。行是我是也。今疏對前三後一。而不言對行。其意何居。答。古釋外道。八識為神我。其本體即是識陰。自應對前四而立十六句義。今疏約圓通行人。以七識計我相。其體即是行陰。故應對前三後一而立十六句義。外道與行人所見。固自各異。不必強同)別釋其相竟二總出其過。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計死後有。即墮邊見之中常見一分。故云墮落外道。況計二性各常。不信轉染成淨。豈非惑菩提性耶。釋相出過竟。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能對我相。體是行陰。并所對前三後一。皆言後有。故曰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又行陰為能有。以其性常擾是動元故。四陰為所有。依於行陰相續生故。能所合論。故總言死後有相。要知五陰不實。猶若空華。言華滅空。[A25]已是顛倒。況計更生。顛倒特甚。依斯立論。從心顛倒。豈真有天魔波旬為之惑亂者哉。於無盡流起計相竟。
七於先除滅起計相三。
一標由示墜。二釋相出過。三結成外論。
初。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初同上可思。但見行陰常擾。不見前三。遂於先[A26]已除滅之前三陰中而生計度。蓋謂三陰先有而今[A27]已滅無。例知行陰現有。將來亦應滅無。因計捨報之後。終歸斷滅。故曰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由此死後無相。轉計一切皆空。立外道毀常為斷之妄論。違佛教修因證果之誠言。故曰發心顛倒(正脈云。此與上科敵體相番。蓋上覩未滅之行陰。見其無盡。而因計前三并萬法皆當無盡。此覩[A28]已滅之前三。見其無相。而因計行陰并萬法皆當無相也)。
二釋相出過二。
一別釋其相。二總出其過。
初。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無復連綴。陰性銷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形謂身形。因色而有。今見色陰[A29]已滅。則知形無所因。此計無身也。心謂心識。繫想而有。今觀想陰[A30]已滅。則擬心無所繫。此計無心也。連綴者。領納前境。補益身心。今知受陰[A31]已滅。則謂身心無復連綴。此計縱有身心。亦不能以自全也。據此則三陰之性。皆[A32]已銷散。縱有行陰。以為能生之理。而所生者唯餘識陰。然既無有受想。則識陰亦與草木同體。以識陰假受想為用故。此質者。不惟指於色質。蓋指五陰和合而成幻質也。前三[A33]已滅。後一無用。是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況復死後。而云何更有諸相。是決言其無有意也。因之勘校者。因[A34]已滅而勘辨未滅。因現前而比校將來。自謂死後相無。理極成矣。如是循環者。從色陰而至識陰。對生前及與死後。有循環義故。八無相者。前三[A35]已滅無相。後一無用無相。生前死後。理合有八。唯除行陰者。以行陰現見。言無有過。但辨其四陰俱無。則行陰無所依託。不待言無而自諭耳。此上是正計後無。自下乃轉計皆空。言現前質空。無修因者。死後相無。無證果者。故曰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既一切皆空。則所稱涅槃因果等者。乃徒有名字。若循名責實。實無當名之義。故曰究竟斷滅。
二總出其過。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計死後無。即墮邊見之中斷見一分。故云墮落外道。況計因果皆空。不信涅槃。斷果既其不立。智果豈能獨存。故曰惑菩提性。釋相出過竟。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色受想滅。識陰無用。縱有行陰。無所依託不久自盡。故曰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又前三見無。識陰比無。行陰待無。故五陰皆無也。要知世相常住。物皆無遷。若離相求常。即物說遷。[A36]已為顛倒。況計斷滅。顛倒太煞。真為邪見覆心。依斯立論。從心顛倒。由善因而招惡果。緣覺路而撲火輪。良可愍嘆。修禪者亦知鑑夫。於先除滅起計相竟。
八於存滅中起計相三。
一標由示墜。二釋相出過。三結成外論。
初。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正脈云。於行存中者。見行陰未滅。區宇宛在也。兼受想滅者。見前三[A37]已滅。當體全空也。雙計有無者。於存計有。於滅計無也。自體相破者。以行陰之有。破前三之無。以前三之無。破行陰之有也。末言墜俱非者。以破無則成非無。破有則成非有也。此釋易明。若以愚意。與正脈稍異。言雙計有無者。謂於[A38]已滅色受想中。計先有今無。於現存行陰中。計今有先無。正以先有者今無。例知今有者先時必亦是無。是則四陰中各具有無二義。故雙計也。自體相破者。謂[A39]已滅之前三。與現存之行陰。各有自體相破之義。如[A40]已滅之前三。既各俱有無。若以自體之有。破自體之無。則無非真無。以有有義故。若以自體之無。破自體之有。則有非真有。以有無義故。[A41]已滅三陰既爾。現存行陰亦然。現在既爾。當來亦然。故曰是人墜入死後俱非。
二釋相出過二。
一別釋其相。二總出其過。
初。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虗實失措。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者。謂色受想現在是無。當來必有。雖當來必有。而亦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者。謂行陰現在是有。當來必無。雖當來必無。而亦非無。如是則從有而無者。無[A42]已還有。從無而有者。有[A43]已還無。有往復義。故曰循環。界者分齊義。言窮盡陰界者。謂如是有無無有。往復循環。從色陰而至行陰。從生前而至死後。是為窮盡四陰分趣。然生前四陰。[A44]已有四箇俱非。死後四陰。還應有四箇俱非。故成八俱非相。由是於四陰之中。隨得一陰為所緣時。皆言死後有相無相。據此則所計八俱非者。乃是以生前俱非。例出死後。其意重在死後。故後結言死後俱非。此上是正計八相。自下乃轉計一切。行者作為義。又計諸行者。謂轉計一切有作有為法也。遷者有無迭遷。謂從有至無。從無至有。訛者彼此混淆。謂有既非有。無亦非無。妄計性自爾故。增廣邪知謬解。故曰心發通悟。執定有無俱非。設有人問。孰虗孰實。然亦莫能施對。故曰失措。
二總出其過。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計度等。通指[A45]已上所計以為成過之由。後際即當來也。有無不辨曰昏。虗實失措曰瞢。無正理之可說。故云無可道故。唯邪見之是長。故曰墮落外道。菩提之性。不墮有無。不離有無。今既有無俱非。故云惑也。釋相出過竟。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A46]已滅之三陰既爾。未滅之行陰亦然。[A47]已露之行陰既爾。未露之識陰亦然。生前既爾。死後亦然。故曰立五陰中死後俱非。不言生前俱非者。此執不續。不成過故。蓋由續起後執。乃致惑菩提性。故前言其意重在死後。要知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今計有無俱非。真是從心顛倒。依此立論。違佛正說。自悞悞人。為害非細。於存滅中起計相竟。
九於後後無起計相三。
一標由示墜。二釋相出過。三結成外論。
初。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常擾則念念遷流。遷流則不住。不住則或近或遠。一定有滅。由此於後後無而生計度。謂計此報即斷。再報還斷。乃至後之又後。畢竟有盡也。七斷滅論者。清涼鈔合而為三。一執我有色。麤四大種所造為性。死後斷滅。見身死後有而無故。二我欲界天死後斷滅。三我色空天死後斷滅。初該獄鬼人畜為四。二即欲天。三即色空二天。三天合四趣為七。皆斷滅故。名七斷滅。論量此義名斷滅論。
二釋相出過二。
一別釋其相。二總出其過。
初。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捨滅。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銷滅滅[A48]已無復。
或計身滅者。妄計獄鬼人畜前身而住。身死則滅。或欲盡滅者。妄計欲天以六欲為生因。欲盡則滅。或苦盡滅者。妄計初禪以厭苦為生因。苦盡則滅。或極樂滅者。妄計二禪以欣樂為生因。極樂則滅。或極捨滅者。妄計三禪以極樂為報形。極捨則滅。其次應云或空處滅。或識處滅等。蓋四禪以極捨為報形。妄計空處則滅。空處計識處滅等准知。今不俱言而云如是等者。乃超略而總言之。如是循環者。謂如是前滅後生。生滅展轉。有循環義故。自身滅以至捨滅。自捨滅以至非非想滅。名為窮盡七際。(謂獄鬼人畜及三天七種邊際也)現前銷滅滅[A49]已無復者。謂現報[A50]已滅。滅[A51]已則轉受他報。無復更有此報。是此報則成斷滅。如現前四趣身滅。滅[A52]已轉受欲天之報。無復更有四趣之報。則四趣成斷滅矣。餘可例知。阿含亦云。有沙門婆羅門。於末劫中起斷滅論。或計我身從因緣生。必歸磨滅。(一)或計我於欲天斷滅。(二)或計我於色天斷滅。(三)或計我於無色空處斷。(四)或計我於識處斷。(五)不用處斷。(六)非想處斷。(七)與本經開合少異。
二總出其過。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死後斷滅者。謂現報[A53]已盡。將來轉受他報。不復再受此報。遂於此報生斷滅想。如末伽梨等。故云墮落外道。窮盡七際。畢竟斷滅。不復見有成菩提者。故云惑菩提性。釋相出過竟。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四陰皆為行陰所遷。行陰且斷。四陰豈能常住。故曰立五陰中死後斷滅。要知自性無定。隨業緣轉。人固可以為天。天亦可以為人。餘趣亦然。若執一報即斷。[A54]已為顛倒。況夫惑菩提性。畢竟無有。是不惟言論顛倒。乃從心顛倒而起論也。於後後無起計相竟。
十於後後有起計相三。
一標由示墜。二釋相出過。三結成外論。
初。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五涅槃論。
此與上科同一常擾。而異見不同。前以常擾則念念遷流。遷流則不住。不住則一定有滅。故於後後無而生計度。此以常擾則念念相續。相續則不斷。不斷則一定是有。故於後後有而生計度。言後後有者。謂此報即有再報還有。乃至後之又後。畢竟常住也。五涅槃論者。清涼鈔云。一見現在受若天若人諸五欲樂。便謂涅槃。二厭五欲故。現住初禪以為涅槃。三厭尋伺故。現住二禪以為涅槃。四厭諸尋伺喜故。現住三禪以為涅槃。五厭喜樂乃至出入息。現住四禪以為涅槃等。論量此義。故云五涅槃論。
二釋相出過二。
一別釋其相。二總出其過。
初。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禪性無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故。或以三禪極悅隨故。或以四禪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五處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者。謂見四趣苦極欲天樂。遂計轉四趣而依欲天。即是轉死生而依涅槃。不復更轉。縱再有所轉。而此性不壞。故名為正。以何義故作如是計。觀見圓明生愛慕故。言圓明者。四王隣於日月。忉利超日月明。[A55]夜摩自有光明。況夫兜率上升精微。化樂生越化地。他化出超化無化境。其光明益圓可知。不知其未超欲界。樂是苦因。擬之上界。光若螢火。便爾觀見生愛。羨慕無[A56]已。而計為正轉依也。或以初禪性無憂故者。謂見欲界苦。深以為憂。遂計初禪以為涅槃。以何義故作如是計。性無憂故。言無憂者。以下界麤重苦惱所不能動。不知其未出覺觀。猶帶憂懸。便謂無憂。以無憂故。計為涅槃。或以二禪心無苦故者。謂見初禪憂懸。猶有覺觀之苦。遂計二禪以為涅槃。以何義故作如是計。心無苦故。言無苦者。以初禪憂懸所不能逼。不知其待有說無。無非真無。便謂無苦。以無苦故。計為涅槃(正脈云。按前色界天中。初禪苦惱不逼。二禪憂懸不逼。苦重憂輕。序之宜也。今初禪無憂。二禪無苦。決是譯人誤顛倒也。愚謂有憂必有苦。有苦必有憂但各有輕重。無妨互出。故今疏唯隨文銷釋。然可通則[A57]已耳)或以三禪極悅隨故者。謂見二禪待苦為樂。其樂未極。遂計三禪以為涅槃。以何義故作如是計。極悅隨故。言極悅隨者。少淨天具大隨順。是隨而未悅。無量淨身心安隱。是悅而未極。徧淨天得無量樂。乃極歡悅。極隨順。不知其但是有為。便謂極樂。以極樂故。名為涅槃。或以四禪苦樂二亡等者。謂見三禪樂非常住。久必壞生。遂計四禪以為涅槃。以何義故作如是計。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言苦樂二亡者。以一切世間諸苦樂境所不能動故。言不受輪迴生滅性者。蓋彼以有苦有樂。即有欣厭。有欣厭即有輪迴生滅。今既苦樂二亡。欣厭不生。即是不受輪迴生滅之常住真性。不知其但是有所得心。功用純熟。正在生滅。便謂不受輪迴。以不受故。計為涅槃。古德云。或者不定之詞。顯非一人徧計五處。愚謂應是一人。但隨其修習時分。前後改計不定。故置或言。如初則以四趣為苦。遂計欲天為涅槃。及修習功深。又覺欲天為苦。遂計初禪為涅槃等。故初以欲界為正轉依。顯餘皆展轉改計。非正也。又通計五處皆為涅槃。但前後勝劣異故。迷謂無知。作謂誤認。言諸天本屬有漏。涅槃乃是無為。今既以諸天為涅槃。都緣不知有漏。誤作無為。以五處為安隱之鄉。乃最勝清淨者之所依住。是不唯計五處為有餘無餘。亦且計自[A58]己為羅漢為菩薩為如來耳。如是循環者。由劣向勝。生滅不停。有循環義。自欲天以至四禪。各計最勝。名為五處究竟。
二總出其過。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五現涅槃者。現字有二義。一者顯現。謂同一涅槃之性。五時顯現異故。二者現前。謂五種涅槃。各就現前說故。依法起見。邪見所攝。故云墮落外道。既[A59]已認妄為真。將必以真為妄。故云惑菩提性。釋相出過意。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行陰魔中。此居最後。故名第十外道。色受想識。皆依行陰遷流。行陰既常。四陰亦爾。[A60]已滅者自應還生。未滅者自應常住。是計五陰性常。即涅槃性。但隨五時顯現。各就現前說為最勝。故曰立五陰中五現涅槃。豈知迷有漏天。作無為解。其猶認雹為珠。徒勞珍藏。瓶破水傾。空遺浩歎。況復依此立論。從心顛倒。自誤誤他。可弗辨哉。結上中間所現魔相竟。
四總結以示警囑二。
一結由警惕。二囑令傳護。
初。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斯悟。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前三陰皆有所現魔境。故十種皆言現境。而此陰唯是邪悟顛狂。故十種皆言狂解。行陰未破之間妄念正念。間雜而起。故曰用心交互。以妄亂正。則正念無力。依正起妄。則妄念有力。故致現斯邪悟。若自能知覺忖量。雖逢此現前。亦不過如光如影。不久自銷。其奈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既以迷為解。必至自言登聖。由此大妄語成而墮無間獄矣。
二囑令傳護。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深孽。
○保持覆護消息邪見。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初傳示令勿著邪。覺了斯義者。謂覺了前來十種邪解義也。既能覺了。自能辨識。妄念纔萌。即當以正念拒之。故曰無令心魔自起深孽。蓋妄念即是心魔。以能害正知見故。邪解即是深孽。以能為地獄因故。書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今云自起者。正是自作孽耳。
○保持下保護令勿滯小。言如我上說。[A61]已能保持覆護。消息邪見。而為破行陰。還須教以身心體驗。於行陰遷流處。開覺乎藏海常住之真義也。枝岐者。旁出別徑。喻小乘及魔外等。言既能開覺真義。自是以不生滅為因心。直趣佛果。如長安通途。故云於無上道不遭枝岐。雖曰不遭枝岐。但識陰未超。仍須防範。故曰勿令心祈得少為足。意者以心祈速證。得少為足。則纔出行陰。又墮識陰區宇中矣。誓期成佛。故云作大覺王。還度眾生。故云清淨標指。言清淨者。謂掃清魔外。淨治修途。標指者謂標榜人天。指示真義。皆還度眾生義也。總結行陰魔相竟。
五識陰魔相四。
一始修未破識陰。二終破顯露妄源。三中間所現魔相四總結以示警囑。
初。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清擾動同分生機倐然隳裂沉細綱紐。補特伽羅酬業深脈。感應懸絕。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鷄後鳴。瞻顧東方[A62]已有精色。六根虗靜無復馳逸。內外湛明入無所入。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不召。於十方界[A63]已獲其同。精色不沉發現幽秘。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彼善男子。指超出前相人也。或始終不起妄念。或邪解便能覺知。常住性定。無壞本修。故仍云修三摩提。此中修三摩提。望行陰為終修。望識陰為初修也。三摩增進。熠熠清擾者。性入元澄。名為行陰盡者。諸世間性。謂枝末行陰。以凡屬世間有為之法。皆依行陰遷流。而行陰即世間中性故。幽清擾動。指根本行陰。深隱賴耶曰幽。離於想陰曰清。微細流注曰擾。生滅不停曰動。其體即是賴耶中七識種也。一切枝末行陰。皆依此起。故曰同分生機。前曰基此曰機者。前表生之根。此表動之始故。倐忽也。隳裂者破壞義。言行陰既盡。則諸世間性及幽清擾動之同分生機。皆忽然隳裂破壞。是本末俱盡也。沉細綱紐。指第八識。親依無明曰沉。凡小不見曰細。為六性之總曰綱。是結解之元曰紐。受生先來曰補特伽羅。謂中陰身數取趣也。捨報後去曰酬業深脈。謂業未盡脈不斷也。(脈即是命。深脈謂命根也)行陰既銷。而業不成感。空存八識。而用無所應。故曰感應懸絕。盡破此識。即是第一義天。而為涅槃之體。故曰於涅槃天將大明悟。言將者。謂纔有明悟前相。故向下說喻以形容之。如鷄後鳴等者。溫陵曰。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昏如長夜。前三陰盡。如鷄初二三鳴。雖為曙兆。未見精色。行陰所覆。未見識精如之。此行陰盡。如鷄後鳴瞻顧東方[A64]已有精明之色。(俗云東方發亮是也)識陰[A65]已露。妙性將現如之。故前文以識精為第二月。惟多一揑。放手即是第一月耳。六根虗靜等。通約四陰盡相言之。以受盡故虗。無領納故。想盡故靜。離分別故。行盡故無復馳逸。絕遷流故。內之六性既[A66]已湛然明淨。況夫色陰先盡。而外之六塵豈更昏擾。如是則內根外境。同歸湛明之一體也。既唯一體。內外相盡。故曰入無所入。謂十二入皆無所入之相。惟顯有八識為類生之命根。故曰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若知此是無明幻起。離於依計。則識陰自可頓超。其奈行人至此。觀此為受命元由。執此為本元真心。遂致識陰終不可破耳。雖不可破。而行陰[A67]已盡。果報不牽。故云諸類不召。以無行則無業。諸類果報不能召牽。唯見十方世界同一識性。故云於十方界[A68]已獲其同。精色不沉者。謂識精元明。常得現前。如東方之精色不復更沉也。發現幽秘者。謂因識精元明常得現前。[A69]已能少見佛性。但如羅縠觀月。故曰幽曰秘。如東方精色不沉。曙光漸露也。住於此境。猶為頂墮細障。故曰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二終破顯露妄源。
若於羣召[A70]已獲同中銷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隣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虗無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羣召者。羣類果報。皆有召牽八識義故。但前此行陰[A71]已盡。無業運故。雖召不召。[A72]已獲同體識性。今謂若於此中。永不見於根性。名為銷磨六門。(問。前於受陰盡時。[A73]已齊聞所聞盡。一根既爾。餘五亦然。應即銷磨六門。何至此乃云然耶答。色盡塵亡。受滅根盡。皆為暫現。非可常保。至前云內外湛明。入無所入。乃行盡識現之時。前境益覺增明。至此又是識陰將開。究竟脫落之相。良以根性即是識性。識若不盡。任說根盡。終是依鏡拂塵。難保其不復更有。要必至本無一物。方可云無處惹塵埃耳)六既非六。合時成就全體。一亦非一。開時成就大用。故云合開成就。合時成就全體。故見聞通隣。見聞者六性舉二。通隣者通開隣相。以既惟一體。則隣相不復有故。開時成就大用。故互用清淨。互用者六根齊照。清淨者過而不留。以既含多用。則境界不復留故。境界既其不留。妙性自爾圓湛。外器內根。全是自[A74]己心光。世界身心。蕩然不復更有。故云如吠琉璃內外明徹。至此則一念不生。和合相滅。故云名識陰盡。按耳根圓通此當寂滅現前。(言前於空所空滅時。宛爾有箇能滅之心。即是第八本識。然此乃是對生言滅。滅非真滅。正是識陰。今於識陰盡處。對生言滅之滅。亦復俱滅。故是寂滅現前時也)超越命濁者。此經命濁。以一識六用。同異相織為體。如前命濁文云。汝等見聞元無異性。(一識也)眾塵隔越。無狀異生。(六用也)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異失準。(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相織妄成(同異相識虗妄成立。眾生不知。執為命根)名為命濁。今以合開成就一六俱亡。無復相織。故能超越。超越之後。回觀識陰之所由生。蓋即真如體上一念無明妄動。故曰罔象。(罔象者。暗昧不明之相。即無明也)真妄和合。非一非異。故曰虗無。(既非一。又非異。明知其為虗而無也)凡夫執為命根。外道認為自性。無而為有。虗而為實。故曰顛倒妄想。無邊識陰。皆依乎此。故曰以為其本。
三中間所現魔相十。
一立所得心成果相。二立能為心成果相。三立因依心成果相。四計圓知心成果相。五計著崇事成果相。六圓虗無心成果相。七執著命元成果相。八發邪思因成果相。九圓精應心成果相。十圓覺淴心成果相。
初四。
一行盡識現。二乍現勝相。三謬解成咎。四出名警覺。
初。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A75]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掘井九仞。而不及泉。殊為可惜。故教以當知以示警覺意也。透過前之十心。不壞本定。清擾自息。故元窮諸行空。前云熠熠元性。性入元澄是也。於識還元者。行陰既盡。前七轉識。皆悉反本還元。以前七轉識。皆依行陰遷流而得成故。據此則凡有生滅之心。皆[A76]已滅盡。故曰[A77]已滅生滅。顯唯有第八本識為所依耳。此識不盡。涅槃天未大明悟。故云而於寂滅精妙未圓。寂滅即涅槃體。法身德。精即涅槃相。解脫德。妙即涅槃用。般若德。亦可云寂即常德。離生死故。滅即淨德。滅煩惱故。精即我德。有真體故。妙即樂德。具神用故。總為一涅槃也。蓋必透過識陰。始得圓滿。
二乍現勝相。
能令[A78]己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通淴能入圓元。
[A79]己身者。自[A80]己身也。若禪觀精明。不見根相。則似根隔乍合。若稍涉昏住。根相宛然。又是根隔乍開。非同上之銷磨六門。永不見於根相。以彼乃識陰將開。此則正在區宇中也。雖在區宇。而諸類不召。故亦能與十方諸類通一覺知。前云[A81]已獲其同是也。覺知通淴淴字。字書不載。或曰元是泯字。此經譯於唐。避太宗諱。故易其半。近本或作𦜩字。蓋通泯者。泯為一體。亦𦜩合義。此句乃重牒上義以起下句。言覺知既[A82]已通淴。自能證入圓滿識性而為諸類之根元耳。正脈云。大凡起執。必覩大定中殊勝之相以發其端。此科是也。後皆準知。
三謬解成咎。
若於所歸立真常因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娑毗迦羅所歸冥諦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歸即入義。上云能入圓元。蓋即以圓滿識性為所歸處也。因猶依也。計識真常。堪可依住。故曰立真常因。其計[A83]已成。作殊勝解。名為生勝解者。既作殊勝之解。將必執我為能依人。識性為所依果。故曰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娑毗迦羅。黃髮外道。以我為能歸。以冥諦為所歸。與此相類。況彼所計冥諦。乃冥然莫辨之境。而此所計圓元。亦罔象虗無之心。是不惟事義相類。而道理亦相類。故曰成其伴侶。又前云非色非空。拘舍黎等昧為冥諦。然計此者。非止一人。前後異出耳。迷佛二句。言彼既以識性為所依。自不知別有佛果菩提之可歸。既以外道為其伴。自不知本有正知正見之可守也。
四出名警覺。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識陰十相。此居其首。故曰是名第一。乍見根隔合開。遂立此識以為所得之心。纔得覺知通淴。遂計此識以為所歸之果。毫釐之差。千里之謬。故曰違遠圓通。因地不真。果招紆曲。故曰背涅槃城。自是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故曰生外道種。合轍云。向也根隔合開。圓通將近。今則圓者偏通者隔。反違遠矣。向也於涅槃天將大明悟。今則背涅槃城而不見矣。向也覺心欲發將為佛子。今則反成外道種矣。此如來所以出名而警惕也。立所得心成果相竟。
二立能為心成果相三。
一行盡識現。二謬解成咎。三出名警覺。
初。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84]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所歸覽為自體。盡虗空界十二類內所有眾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能非能執。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下九種。皆是依前乍現勝相而起異計。此科亦是以識性為所歸也。但前科於所歸識。立真常因。尚有能依所依。此科則於所歸識覽為自體。蓋是忘身觀識。久久觀成。唯見識體無邊。不見有身。故即以識心為自體也。觀行稍虧。漸見類生。遂計盡空界十二類內所有眾生。皆我[1]生中流出。而言一類者。由漸見故。轉計流不頓流。出不頓出。乃一類一類漸漸流出耳。此計[A87]已成。作殊勝解。名為生勝解者。既作勝解。將必以我能生彼。而彼不能生我。故曰是人則墮能非能執。摩醯首羅。此云大自在。即色界頂大自在天也。經律異相云。過五淨居而有八處。形有八臂。騎大白牛。資中云。三目八臂。外道所宗。竺法蘭云。西域梵志。常修梵行。事首羅天以為天尊。今云現無邊身者。謂大自在天。自計於我身中能現無邊眾生之身。而此識陰行人。計我生彼十二類內所有眾生。與彼計同。故云成其伴侶。不信別有因果。自應迷佛菩提。妄計彼天為勝。自應亡失正見。
三出名警覺。
是名第二立能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徧圓種。
識陰十相。此居其次。故名第二。乍見識體圓元。能含能生。遂立為能為因心。依此為觀。久久觀成。覽為自體。計其能為生眾生事。遂謂成就能事之果。亡失本修。故曰違遠圓通。終沉生死。故云背涅槃城。大慢天即大自在天也。自計能生一切。起祖先慢。故以大慢為名。又計自體周徧虗空。圓含一切。故以徧圓目我。今行人計既同彼。故生於彼之種類。非實能生彼天也。(正脈問。此計識為自體。流出一切。何異佛。說萬法唯識。答佛說萬法惟識。緣生如幻。生即無生。此計實生。安得一轍。又唯識正明無他心外之法。此計能生他法。宛爾顛倒何。疑之有。灌頂云。唯識無我執。此天執我能生。則違唯識矣)立能為心成果相竟。
三立因依心成果相三。
一行盡識現。二謬解成咎。三出名警覺。
初。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88]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義亦准上。
二謬解成咎。
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虗空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沉迷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上科於所歸識。覽為自體。此科於所歸識。有所歸依。亦是亡身觀識。久久觀成。惟見有識。不見有身。遂計自身歸入識中。是我實有所歸依處也。觀行稍虧。還復見身及虗空等。遂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虗空咸其生起。況諸一切在虗空者。不待言矣。即於都起等。又轉計識陰為真常身也。地字亦是處義。然彼既以虗空等咸其生起。以[1]生心等從其流出。故即以識陰為虗空等所都起處。為身心等所宣流處也。作真常身無生滅解者。初於觀成之時。不見有身。宛若身心滅於識中。觀行稍虧。還復見身。宛若身心生於識中。有滅有生。定是無常。而彼所歸識陰。始終不見生滅。故即於彼作真常身作無生滅解也。在生滅中早計常住者。言識陰既由無明轉變。依然屬於微細生滅。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蓋必識陰盡處。乃稱常住真心。今識陰未盡。即作無生滅解。是在生滅識中早計常住。如彼見卵而求時夜。見彈而思鴞炙。不亦惑乎。此正不了常住真心不生滅性。故云既惑不生。兼亦不了識陰。猶屬微細生滅。故云亦迷生滅。真妄俱昧。故曰沉迷。恬不知誤。故曰安住。而反於彼作殊勝想。名為生勝解者。既作勝解。將必以識陰為常。而我身心為非常。故曰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自在天。即欲界頂魔王天也。涅槃經迦旃延說。一切眾生。悉是自在天作。楞伽經塗灰外道。計自在天為萬物因。今既以識陰為都起所宣流地。與彼計自在天為萬物因者相似。故云成其伴侶。既惑不生滅性。自應迷佛菩提。以不生滅性即菩提體故。既迷生滅識陰。自應亡失知見。以認妄為真即墮邪知見故。
三出名警覺。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計識能生我之身心為因。計識是我之所歸處為依。故曰立因依心。作真常身。無生滅解。故曰成妄計果。流入邪見。自與圓通違遠。死從淪溺。自與涅槃相背。未得圓滿真心。顛倒妄計為圓。故曰生倒圓種。倒圓種即計自在天之類也。立因依心成果相竟。
四計圓知心成果相三。
一行盡識現。二謬解成咎。三出名警覺。
初。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89]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准上。
二謬解成咎。
若於所知知徧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徧知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准第一相中乍現勝相文云。覺知通淴。能入圓元。入即是歸。上三同於所歸起計。而計各不同。此科乃於覺知通淴而起計也。謂乍見覺知通淴。不知其是識陰區宇。又進觀此知。能徧知諸法。遂於所知之境而計知能徧圓。故云知徧圓故。知徧則無法不在。知圓則有物皆含。由此因於徧圓之知而立謬解。十方草木本屬無情。以謬解故。皆稱有情與人無異。以是知所在知所含故。法界觀云。情與無情共一體。處處皆同真法界。今計無情與有情無異。亦略似有理。但又計草木為人。人死還成草樹。則真為邪說矣。即此二語。魔形畢露。而從古諸德。各設問難。恐濫內教唯心唯識之旨。同根同體之說。似不必也。無擇徧知者。以既執互為互成。自應無所揀擇。徧謂有知故。自謂深悟。名為生勝解者。既作勝解。將必以此理惟我能知。餘無知者。故曰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二外道名。婆吒亦云婆私吒。名義集云。䟦闍。此翻避去。善見律云。初為牧童。毗舍離王未登位時。共相遊戲。童為王蹋。泣訴父母。父母曰。汝應避去。因此立名。霰尼或云先尼。名義集云西尼迦。此翻有軍。立名之意未詳。執一切覺者。彼二外道。同執一切有情無情皆有覺知。此計草木與人無異。見同於彼。故曰成其伴侶。既與外道為侶。自應迷佛菩提。既以邪知為知。自應亡失知見。
三出名警覺。
是名第四計圓知心成虗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於所知境。計知徧圓。以此為心。故云計圓知心。不言徧知者。以圓攝徧故。又上云無擇徧知。此云計圓知心。蓋圓徧互具。影略言之也。誤為聖證。不免輪迴。故云成虗謬果。[A90]已墮邪見。前功盡棄。故云違遠圓通。凡有所修。咸資魔業。故云背涅槃城。現前既非正知。將來不出其倫。故曰生倒知種。蓋彼計無擇徧知。自以為知。即顛倒知。凡有類此者。皆其種也。計圓知心成果相竟。
五計著崇事成果相三。
一行盡識現。二謬解成咎。三出名警覺。
初。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91]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謬解成咎。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A92]已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羣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准第一相中。乍現勝相文云。能令[A93]己身根隔合開。(疏云[A94]己身者。自[A95]己身也。若禪觀精明。不見根相。則似根隔乍合。若稍涉昏住。根相宛然。又是根隔乍開。非同上之銷磨六門。永不見於根相)今此科云。根互用中[A96]已得隨順。正根隔乍合乍開義也。故環師云。識陰盡者。銷磨六門。諸根互用。今此未盡。則纔得隨順而[A97]已。正脈云。此解極是。觀中之一字。足見互用之妙。含之未發也。蓋隨者依而不背。順者向而不逆。乃略具互用之相。而未能顯著之稱。便於圓化一切發生者。圓化二字。即指根隔合開。以根隔合開。以略具圓融變化義故。妙計圓融變化發生。非止一緣。故云一切。蓋暗指地水火風為一切也。既能發生圓化。自應各具勝性。故云求火光明等。其意以光明為火之勝性。一切光明相皆依之而發生。以清淨為水之勝性。一切清淨相皆依之而發生。以周流為風之勝性。一切周流相皆依之而發生。以成就為塵之勝性。(塵即是地。眾塵成故。能生一切。有成就義)一切成就相皆依之而發生。所以求之樂之愛之觀之者。為欲增進其圓化之妙故。灌頂云。各各崇事者。尊尚曰崇。供奉曰事。或盛一爐火。或裝一盆水。或竪一幡風。或掬一杯土。四面圍繞。八方禮敬也。以此羣塵等。乃出其所以[A98]崇事之故。以此塵為發生造作本因(羣塵二字。通指地水火風皆前塵故)一切所作。皆屬無常。惟此常住。故即於此立常住解。既立此為常。將必以此為無生。既以他非常。將必以他為有生。故曰是人則墮生無生執。諸迦葉波。即指優樓頻螺等。其先事火。後歸佛化。并婆羅門。總該事水等諸外道也。勤心役身者。勤勞其心。役使其身。事火崇水者。供奉於火。尊尚於水。不言事風崇土者。可例知故。彼為求出生死。此為增進圓化。所為雖異。崇事無別。故曰成其伴侶。所立既非真常。所修寧有實果。故曰迷佛菩提。崇事無情。立常住解。故曰亡失知見。
三出名警覺。
是名第五計著[A99]崇事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正脈云。計著邪惑也。崇事邪業也。迷心者迷[A100]己一真靈覺之心。從物者從彼四大無知之物。妄求因者不當求而求。非因計因也。妄冀果者不當冀而冀。非果計果也。非因計因。不得圓通因心。故曰違遠。非果計果。不得涅槃實證。故曰背也。灌頂云。顛化種者。言佛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是知惟識唯心。為能生能化。三界萬法。為所生所化。是為生化正理。今既顛倒化理。執羣塵為發作本因。崇水事火。祠土祝風。故將來必墮顛化種中。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者之類。計著[A101]崇事成果相竟。
六圓虗無心成果相三。
一行盡識現。二謬解成咎。三出名警覺。
初。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102]已滅生滅而於寂精妙未圓。
二謬解成咎。
若於圓明計明中虗非滅羣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與上科所依境同。上科云根互用中[A103]已得隨順。即略具圓融照了之義。此科云圓明。亦圓融照了義也。但上科依於此境。計一切發生。此則計明中虗。是為異耳。言明中虗者。謂雖曰圓明不過乍開乍合。於乍開時。則計以為明。乍合時。則計以為虗故。不唯計明中虗。且計明從虗發。以虗為勝。反欲非滅其羣根中變化之性。令其永滅。其意以永滅所依諸根。唯餘罔象虗無之識為所歸依處。此正所謂迷妙用而墮虗無者也。本屬謬解。自以為勝。故曰生勝解者。既作勝解。將必以我入中虗為有歸。彼在正明為無歸。故曰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即四禪天中諸外道天也。諸外道天。類多窮空不歸。故又以舜若多名之。以舜若多翻為空故。雖所趣之空不同。而同計虗無為所歸依處。故曰成其伴侶。既墮虗無。自應迷佛菩提。既侶無想。自應亡失知見。
三出名警覺。
是名第六圓虗無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於圓明中計為虗無。依此起心。冀得真果。故云圓虗無心。窮空不歸。迷漏無聞。便入輪轉。故曰成空亡果。所謂縱若修到非非想天。報盡還來散入諸趣是也。專計虗無。則違遠圓通。終落空亡。則背涅槃城。現在既以斷滅居心。將來必墮斷滅之種。如迦旃延毗羅胝子。妄計死後斷滅之類。(正脈問。此與後之第九第十何別。答。棄有取空。見解志願皆同。但先心各別。此凡外種。伏惑取空。彼聖性種。斷惑證空。世出世間異也)圓虗無心成果相竟七執著命元成果相三。
一行盡識現。二謬解成咎。三出名警覺。
初。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104]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謬解成咎。
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於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私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上科既以識陰為所歸依處。自計識陰為圓為常。以是眾類所歸故圓。以是各命由緒故常。既圓且常。妄計得此者可以保形。可以永年。是又於圓常中轉生固身常住計也。固身常住。亦同識精圓常。內外相保。色心連持。如山如海。故云長不傾逝。傾猶頹。逝猶往也。自以此計為是。故云生勝解者。既作勝解。將必以此為可貪。餘皆非可貪求。故曰是人則墮貪非貪執。阿私陀。此云無比。長壽仙名也。而言諸者。以仙非一人。凡壽命極長。世無能比者。皆可稱之。彼既貪求長命。與此相類。故曰成其伴侶。識陰所覆。不知更求真常。故曰迷佛菩提。愛戀久生。渾忘此身如寄。故曰亡失知見。
三出名警覺。
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計識陰為各命由緒。故曰執著命元。以此為因。在愚者謂之堅固。在智者謂之虗妄。故曰立固妄因依此趣果。在迷者謂之長壽。在悟者謂之徒勞。故云趣長勞果。亡失本修。故曰違遠圓通。不出生死。故曰背涅槃城。現在既以固形為務。將來必墮妄延種中。妄延者。不依正覺修三摩提。別修妄念。存想固形。如前所說十種仙者是也。執著命元成果相竟。
八發邪思因成果相三。
一行盡識現。二謬解成咎。三出名警覺。
初。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105]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謬解成咎。
觀命互通却留塵勞恐其銷盡。便於此際坐蓮華宮廣化七珍多增寶媛恣縱其心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真無真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准前第一相中。乍現勝相文云。能令[A106]己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諸類通覺。此上三科。前二皆以根隔合開起計。而異執不同。後一仍依第二展轉生起。今此科乃以諸類通覺而起計也。因見我與諸類通一覺知。然覺知即是識陰。前文呼為各命由緒。故曰觀命互通。若於此更加研究。而識陰自可進破。乃却退留住於塵勞煩惱。不復盡窮。蓋恐其銷盡識陰。彼此命根皆斷也。便於此際等。正却留塵勞之相。言塵勞以貪欲為本。欲貪五欲。先須莊嚴依報。故即於此際坐蓮華宮。宮以蓮華名者。取其莊嚴美麗。微妙香潔。此亦約有大福德。假禪那而修邪道者言之。若不然者。蓮華宮豈易致哉。廣化者。神通變現。七珍即是七寶。媛美女也。世間無比。稱之為寶。然既能廣化七珍。使眾寶羅列於華宮之內。又能多增寶媛俾美色牽眷於左右之際。則窮奢極欲。沉酣於無明煩惱可知。是則始而欲留塵勞。終至陷溺其中。寶覺全身。從此而隳。不幾可惜乎哉。(問。菩薩留惑潤生。與此何異答。留惑潤生。原為教化眾生起見。却留塵勞。乃以識盡命斷是恐。迷悟攸分。縛解自辨)恣縱二句。正見其沉溺而不覺也。是人則墮真無真執者。謬謂必欲求真。則識盡命斷而反無真矣。吒枳迦羅。天魔之異名也。梵語吒枳。此云結縛。梵語迦羅。此云我所作。其人自謂三界結縛。唯我能作。以能變化欲境。結縛眾生故。今之却留塵勞。略同彼計。故云成其伴侶。不知別有無上菩提佛知佛見。故曰迷曰亡失也。
三出名警覺。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不知識盡真現。反恐命根斷絕。故云發邪思因。坐蓮華宮。窮奢極欲。故曰立熾塵果。圓通因心。自此永迷。涅槃妙果。緣茲永失。故曰違曰背也。不斷欲而修禪。必落魔道。故曰生天魔種。所謂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是也。發邪思因成果相竟。
九圓精應心成果相三。
一行盡識現。二謬解成咎。三出名警覺。
初。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107]已滅生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謬解成咎。
於命明中分別精麤疏決真偽。因果相酬唯求感應。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A108]已休更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上科既觀命互通。則一切凡聖邪正。皆依命根發明。此則於命根發明中而起分別等計也。然同一命根發明。而聖位則精。(謂變易精微故)凡位則粗。(謂分段粗顯故)故須分析辨別精粗之所由生也。又同一命根發明。而聖道則真。(無後有故)外道則偽。(無實果故)故須疏通決擇真偽之所由異也。因果相酬者。精粗真偽。皆是以因感果。自相酬答。既知自相酬答。而欲易粗為精。捨偽從真。故云惟求感應。感應速成。滯窒小果。故云背清淨道。清淨道指佛道也。所謂見苦等。躡上所求感應之事而指釋之。苦集是世間果因。滅道是出世果因。見之與斷者。厭果除因。證之與修者。依果立因。所謂惟求感應者以此。居滅[A109]已休者。止息化城也。更不前進者。不求寶所也。得少為足。故生勝解。於菩薩法。不生一念好樂。故墮定性聲聞。所謂不迴心鈍阿羅漢是也。四禪無聞比丘。非果計果。佛會增上慢流。未得謂得。略同此計。故曰成其伴侶。佛果菩提。抱迷絕分。滯寂沈空。灰知泯見。故曰迷曰亡失也。
三出名警覺。
是名第九圓精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圓觀四諦。精誠以求感應。事與願遂。故曰圓精應心。居滅[A110]已休。不進而作勝解。甘墮灰泯。故曰成趣寂果。識陰所覆。不得圓通因心。故曰違遠。偏空所蔽。莫臻究竟斷果。故云背也。現前既為敗種。灰身必墮焦芽。故曰生纏空種。謂永纏於空。而無超脫之志也。圓精應心成果相竟。
十圓覺㳷心成果相三。
一行盡識現。二謬解成咎。三出名警覺。
初。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111]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謬解成咎。
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迴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覺明即是識陰。如前云覺明真識。蓋識境至此科[A112]已極。故特舉所依覺明以顯勝也。前云能令[A113]己身根隔合開。即略具圓融之義。又云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通㳷。即略具清淨之義。發研深妙者。不知其猶是識陰區宇。依於二義。發心研究。以悟二種深妙。一者依於圓融而悟緣生無性之理。(以六根本屬緣生之法。今見其乍開乍合。因悟緣生無性理也)二者依於清淨而悟紛擾寂靜之義。(以諸類原屬紛擾之法。今見其覺知通㳷。遂悟紛擾寂靜義也)即立涅槃者。本修圓通。忽逢岐悟。謬計深妙。故即立為涅槃。不知更求性海圓融緣起無礙。及真如不動寂滅場地。故云而不前進。此正所謂中途作證。故云生勝解者。以緣生無性而立涅槃。計同緣覺。以紛擾寂靜而立涅槃。計同獨覺。故云是人則墮定性辟支。以辟支梵言。具含緣獨二覺義故。又以其不復前進。目為定性。諸緣獨倫者。緣謂緣覺。稟教觀緣之倫。獨謂獨覺。無師自悟之倫。二倫皆有不迴心者。然彼係依類直修。此是圓通誤證。因雖有異。果乃正等。故云成其伴侶。末二句准上聲聞可知。
三出名警覺。
是名第十圓覺㳷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根隔合開曰圓。覺知通㳷曰㳷。曰覺曰心皆指識陰。謂結根名覺。有覺知故。當體名心。能集起故。成湛明果者。寂靜名湛。即獨覺果。無性曰明。即緣覺果也。違遠二句亦準上聲聞可知。現前既爾。將來亦然。故曰生覺圓明不化圓種。覺即緣覺獨覺。二理圓。二智明。故曰覺曰圓曰明也。自計圓滿果德而不能化。依然為定性種耳。(問。此上十境。前八外道天仙。繫綴行人。沈溺生死。可說為魔。後二聲聞辟支。皆為佛教正乘。縱是定性。亦能超出分段。若一例判為魔境。令人不敢修習。倘遇鈍根。有失接引。豈慈悲心者之所為乎。答准華嚴經。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乃至云志意狹劣。不求諸佛大菩提法等。皆為魔業。況今云違遠圓通。背涅槃城。非魔業而何哉。要知此中。意在推重圓通。但凡與圓通而作留難者。皆為魔業。若原依別門脩習者。不在此例。如涅槃無性闡提。悉許成佛。法華微因散善。同為助顯。本經若順若逆。聖性互通。若執辭害意。不惟他經有礙。而今前後。亦有所不能通矣)中間所現魔相竟。
四總結以示警囑二。
一出由警惕。二囑令宣護。
初。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將為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初躡前出由。如是十種。魔未起時。總屬禪那善境。故先以禪那稱之。未及圓通。皆為中途。魔境一起。即是成狂。謂成就顛狂知見也。因依顛狂知見。不自覺知。故曰迷惑。由迷惑故。得少為足。故曰於未足中生滿足證。若究其所以成狂之故。非實有外魔來擾。故云皆是識陰等。謂識陰將開未開時也。用心交互者。謂用心不純。妄念與正念交互而起。由斯所以中途作證。故云故生斯位。位猶證也。
○眾生下警惕顯害。而言眾生頑迷不自忖量者。警以凡有境界現前。當自忖量也。又云逢此現前。各以所愛而取。由於先習迷心者。警以凡遇此境。當憶本修。勿任餘習也。今既不自忖量。又以先習迷心。不復更研妙明。故曰而自休息。此復有二。前八種於自所計果。擬是畢竟所歸寧地。如第一所歸果。乃至第八熾塵果是也。後二種於自所證果。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如第九趣寂果。及與第十湛明果是也。此等皆為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故云大妄語成。雖皆為妄語。而害有重輕。如前八種外道邪魔。現前福德。皆以有漏業感。所有感業既終。報盡必當墮無間獄。此約害之重者言之。若後二種。聲聞辟支。現前果證不屬有漏業感。報終不墮。惟是不成增進。此約害之輕者言之。雖害有重輕。而於三摩提中皆為魔障。以能為圓通作留難故。
二屬令宣護。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沈孽。保綏哀救銷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汝等存心者。教以留意。勿得疎忽也。秉如來道句。教以自利。以秉持如來破魔之道。則圓通可成故。於我滅後等。教以利他。良以佛滅度後。末法之世。正道衰微。邪見競興。較之如來住世。正像流行之時。猶在可愍故。普令眾生覺了斯義者。謂覺了此中途成狂十種差別義也。既[A114]已覺了。則顛狂知見。不復更生。故云無令見魔自作沈孽。言沈孽者。謂沈重罪孽。如外道邪魔。報終墮獄。聲聞辟支。智隳化城者皆是也。由狂見興。並非外來。故云自作。保綏者。保綏禪定。哀救者。哀救行人。銷息邪緣者。銷息邪見之緣。令其身心等。現前成就圓通。以成就圓通。自能轉眾生知見而入佛知見故。既[A115]已入佛知見。則隨所發行安立聖位。從此為始。漸次成就。直至成佛不遭岐路。所謂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也。總結辨相令識竟。
三遵古結勸二。
一別申三勸。二總以結囑。
初三。
一勸以取修。二勸以辨魔。三勸以用呪。
初。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
○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如淨琉璃內含寶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初舉古示勸。如是法門句。雖近承識陰。而義兼前之四陰。以四陰先開。識陰後盡。識陰盡則知前四盡故。先過去世恒沙劫中。遠指多劫也。微塵如來者。極言其佛之多故。前云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此云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良以此之盡魔。即是彼之解結。同一圓通法門也。識陰若盡。則一六俱亡。真性現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故令諸根互相為用。言此正見其識陰之當盡耳。
○從互下顯勝當修。金剛乾慧。不如正脈所說。蓋即指信前初乾慧地。良以耳根圓通。名為金剛三昧。乾慧親依此立。故特標金剛之名。而言從互用中能入者。以互用則智慧強勝。欲愛始乾枯也。圓明精心。即指乾慧位體。六根互用曰圓明。欲愛乾枯曰精心。言既入其位。必具其體也。體必兼用。故云於中發化。謂即於此圓明精心中發起神通變化。所謂獲二勝而發三用也。如淨二句約喻言之。言圓明精心。性具神化。不礙發揮運用。如淨琉璃。內含寶月。不礙洞照近遠。論悟證[A116]已齊佛果。故云如是乃超十信十住等。其意以乾慧為能超。中間諸位為所超。亦即以乾慧為能入。妙莊嚴為所入。與華嚴大同小異。以華嚴信前不立乾慧。故曰十信滿心。攝位證覺。是以信位為能超。今經十信。乃從乾慧開出。故并信位亦為所超。此小異也。大抵圓頓行人。總以最初一位即為能超。王子出胎。足為明喻。此大同也。正脈云。於地特言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聖位耳。皆以金剛利智修斷。(愚謂此金剛與前乾慧位中金剛二字不同。彼指耳根圓通。是諸位通依。故置十地之首)故言金剛十地。於等覺而復言圓明者。見始終唯此一心。但至等覺則發化之極也。(據此則交師[A117]已知等覺位中。仍是乾慧之心。但始得圓明耳。何故前於等覺位後。強開乾慧。全似不達始獲乾慧之語。所謂慣騎馬。慣跌脚者。其交師之謂歟。愚於前文既[A118]已改釋。此則復因交師之語。而附辨之)如來稱妙莊嚴海者。以萬德莊嚴。各盡其妙。皆依性海緣起。一多無礙。重重無盡故。圓滿二句乃申明能超能入之義。言縱是歷位造脩。乃至圓滿菩提。亦不過圓滿乾慧位中所有功德。究無一法從新來者。故云歸無所得。由此所以能超能入。
二勸以辨魔。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微細魔事。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
○陰魔銷滅。天魔摧碎。大[A119]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魑魎無復出生。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初舉古示勸。過去先佛。魔境中過來人也。奢摩云止。毗婆云觀。謂先佛世尊。於奢摩他止定之中。以毗婆舍那覺觀明慧。分析辨別微細魔事。歷有成證。則今之所說。亦唯遵先佛儀範。非創作也。若果能如我所說。則魔境現前。汝能諳識矣。既能諳識。不作聖解。則心垢洗除。魔不得便。自不落於邪見網中。言此正見其魔境之當識耳。
○陰魔下顯益當辨。陰魔者。指禪那現境。如色陰中之身能出礙等十。受陰中之得大光耀等十。想陰中之圓定發明等十。行陰中之幽清擾動等十。識陰中之根隔合開覺知通㳷等十。雖是善境。亦能致魔。正眼觀之。即是陰魔也。行人若能正觀分明。不久自歇。即是陰魔銷滅。陰魔既[A120]已銷滅。則觀智益精益明。縱有天魔。莫當其照。自應摧壞其心而殞碎其膽也。大力鬼神者。魔之臣屬。褫猶喪也。言天魔尚爾摧碎。何況大力鬼神。自應褫喪其魄。逃逝於十二由旬外矣。王臣既爾。至於魑魅魍魎諸小鬼神。又為魔所驅使。自應潛形晦跡。故云無復出生。據此則內障外障。以併潛銷。所以能超出諸位。直至菩提。雖曰超出直至。而於諸位功德無諸少乏。謂一悟一切悟。一證一切證故。縱是下劣二乘。如識陰魔之後二。亦能化其定性。勵志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則辨魔一事。豈可輕忽乎哉。
三勸以用呪。
若諸末世愚鈍眾生。未識禪那不知說法。樂脩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若未能誦。寫於禪堂或帶身上。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正法之際。佛道方盛。人多現量體悟。縱有魔事。不能為礙。像季之時。佛道漸衰。人猶[A121]比量倣傚。魔事雖繁。無足深憂。故特約末世言之。愚鈍者末世眾生。愚迷頑鈍。智不明而根不利也。智既不明。未識禪那中差別境相。根既不利。不知佛所說辨魔法門。自力法力。二緣俱缺。而乃樂修三昧。其猶貨賷眾寶。經過險路。自無兵杖。外絕救援。不能不為親厚者所擔憂耳。汝恐同邪者。恐其不能辨識。誤入魔隊。即同於邪也。教以一心勸者。無煩更用他術。但以此勸。即是却魔之第一法門。良以此呪既稱佛頂。則最尊最勝。既稱陀羅尼。則總一切法。持無[1]最義故。若未能誦者。謂設有眾生。至愚至鈍。無誦讀性。故教以寫於禪堂。帶於身上。示以諸魔不動者。以此呪常有金剛藏王菩薩種族。并其眷屬。晝夜隨侍。又有此呪地。十二由旬。成結界地故。別申三勸竟。
二總以結囑。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既示辨魔之法。又申結勸之義。末復教以汝當恭欽。則如來反覆叮嚀之意[A122]已深切矣。然教以恭欽者。有二義。一者此是十方如來。從始至終。究竟修進之法。當恭敬欽承而修習之。此囑以依法成自利行也。二者此是十方如來。憐愍最後末世。垂留儀範。當恭敬欽承而宣傳之。此囑以依教成利他行也。通結詳辨五魔以破三摩中障竟。
三重明五陰以破禪那中障。(禪那分中。開示菩薩萬行。重在事脩。恐彼圓頓行人。溺於理由頓悟。乘悟併銷。不耐漸脩。欲廢萬行。則成禪那中障。今假阿難請問。重明五陰邊際。末復示之以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既知因次第盡。則不廢萬行。而禪那中障可破矣)三。
一阿難領旨再問。二如來因問重答。三結勸開通傳示。
初。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
○於大眾中重復白佛。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虗妄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細開示。又此五陰為併銷除為次第盡。如是五重詣何為界。
○唯願如來發宣大慈。為此大眾清明心目。以為末世一切眾生作將來眼。
初領旨奉持。辯魔之玄音方罷。當機之神會自形。故阿難從座起也。聞佛示誨。五陰之盡相宛然。五魔之行相歷然。故當機頂禮如來。欽奉法旨。願領以自脩也。憶持無失者。謂現在憶念執持。當來無忘無失。願領以度世也。
○於大下重申三問。雖領猶疑。故重復白佛。所疑無別。惟是請益前語。故云如佛所言。五陰中五妄者。如色陰中堅固妄想。受陰中虗明妄想。想陰中融通妄想。行陰中幽隱妄想。識陰中虗無妄想。依此五種。能生枝末。故曰為本想心。三十年前曾不開演。縱有所說。亦不過略出名相。故云我等平常未蒙微細開示。此第一問請細說妄源也。又再問也。併銷者[A123]已得圓通。乘悟併銷。當體全空故。次盡者漸歷諸位。以事磨煉。次第修治故。二為字有自意未決。請示於佛之意。此第二問請定示頓漸也。如是五重者即指五陰。詣到也。問以詣何為界者是欲知銷到何等地位為色陰邊際。乃至銷到何等地位為識陰邊際。此第三問請因界淺深也。
○唯願下請利現未。如上三問。皆為救世急要。修證關鍵。故求如來發宣大慈而進示之。聞之而備悉妄源。不墮理障。不滯中途。故曰清明心目。以心地清明。則前程不誤。如目能辨道也。既得清明心目。乘願入彼末法之中。將如來語。傳示後世。故云作將來眼。
二如來因問重答。(答中二三。與問中二三。前後交互。佛語隨便耳)三。
一答五陰妄源。二答因界淺深。三答理不廢事。
初三。
一總顯由妄。二別以取驗。三指元結示。
初三。
一一切由妄。二五陰例知。三防問結示。
初。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
○乃至虗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初真本無法。精真者不變之體。妙明者隨緣之用。此約真心體用言之。具此體用在迷不迷。名曰本覺。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是為圓淨。本無眾生及諸器界。故云非留死生及諸塵垢。死生即眾生果。塵垢即是惑業。為眾生因。此既不留。則真中無眾生矣。無器界義。下文意含。
○乃至下法由妄生。乃至二字。超略微塵世界。以微塵為器界因。世界為器界果故。言真中既無眾生。則死生塵垢。皆因妄想。不唯死生塵垢。即微塵世界。乃至所依虗空。皆因妄想生起。據此則五陰由妄不待言矣。
二五陰例知。
斯元本覺妙明真精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迷頭認影。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迷因緣者稱為自然。彼虗空性猶實幻生。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斯指五陰。言既一切皆由妄想。況夫五陰。故曰斯元本覺妙明等也。本覺同上。上言精真妙明。此言妙明真精。意顯體用互融。非一非異之義。此其所依之真也。既元一真。五陰何有。蓋始由一念妄動。真妄和合而成阿賴耶識。依於此識。轉出能見見分。依於能見見分。轉出所見相分。相分之中。空界先形。故曰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是空見不分。色陰與劫濁並起。性摶四大。受陰與見濁並起。根塵織識。想陰與惱濁並起。知見欲留。業運常遷。行陰與生濁並起。體中相知。用中相背。識陰與命濁並起。總以不了惟心。用諸妄想。於境取相。展轉妄成。故曰如演若多迷頭認影。蓋是以演若迷頭。喻眾生不了唯心。認影狂走。喻其間用諸妄想。於境取相。展轉而起陰濁相也。然諸器世間。既曰妄以發生。則本無所有。豈有能生之者。故曰妄元無因。是知現前五陰。唯是妄想。二乘不知。謬計因緣。故云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至於外道邪見。撥無因果。名為迷因緣者。既迷因緣。將必謬計自然而有。故曰稱為自然。其實因緣自然。皆為戲論。故約彼虗空性而況顯之。前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是知虗空猶實幻妄所生。況復世界眾生。乃至現前五陰。又在虗空之中。豈有真實。故知說因緣。說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如前所謂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是也。
三防問結示。
阿難。知妄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
○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初防問。(恐承上問云。現前五陰。既以妄想而有。若說妄想以為因緣。似屬有理。何故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故世尊以此防之)佛意以若知妄想有所起處。可說妄想以為因緣。若妄想元無起處。則當體全空。若更說此妄想為因緣者。則元無所有矣。因緣自教。尚無所有。何況外宗不知因緣推自然者。益見其妄之至也。
○是故下結示。(前於五陰文中。發明五陰為五妄想成。恐未深信。故就此結示)謂以是因緣自然。二俱非是之故。所以如來前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雖有堅固虗明等五種異稱。而同是妄想。杳無實體可跟究也。總顯由妄竟。
二別以取驗。
(前明五重妄想。皆約根本細相言之。但細相深遠。人所難知。今因阿難重請微細開示。乃取現前易知者為例。而驗證之)五。
一驗色由妄。二驗受由妄。三驗想由妄。四驗行由妄。五驗識由妄。
初。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懸崖不有酢物未來。汝體必非虗妄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酢出。
○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初示體由想。佛意以根本色陰。微細難知。且約現前色陰言之。故曰汝體。以體是有質可見。即色陰也。先惟父精母血。赤白和合。故是因於父母想生。如前云。心著行婬。男女二根自然流液。即其驗也。汝心非想等者。言父精母血。所以能攬為自體者。亦由自[A124]己想心與父母想心。感應和合。傳續命根。設若自[A125]己無想。有應無感。則不能續命。赤白將潰。而自體不能成矣。如前云。異見成憎。同想成愛。留愛為種。納想為胎。即其驗也。
○如我下引喻顯妄。如我先言者。先於想陰中曾舉此喻。今復引之也。言上雖由想傳命。猶有赤白可攬。若言其妄。似為難知。故復引想酢涎生想高酸起二喻以比例之。蓋上以易知而例難知。此又以至易知者。而例上之易知者也。心想酢味。喻由想傳命。口中涎生。喻攬滴成體。心想二句例知。然懸崖不有。知足酸之是虗。酢物未來。信口水之唯妄。以此為例。則現前色體。亦與口水足酸至虗至妄。通為一倫。故以必非等而反難之。謂設若汝體。必不與口水足酸虗妄通倫者。汝體由想。口水足酸不應由想。足酸且置。口水如何因談酢出。是知口水由想。既同汝體。汝體虗妄。亦應同於口水。現前之色陰既爾。而前之根本色陰。例此可知。
○是故下指色結名。佛意原以根本色陰難知。舉現前色體為例。又恐色體難知。復引二喻為例。既[A126]已喻明。即就色體結之。是故當知者。承上色體口水虗妄通倫之故。結示阿難教以當知也。汝現色身。指現前色體言之。元無所有。舉體惟是妄想所成。故直名妄想。居五陰之首。故名第一。而言堅固者。澄凝不化之義。根本色陰。亦猶是也。
二驗受由妄。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澁。
○由因受生能動色體。
○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虗明第二妄想。
初就喻顯妄。上科先舉易知。次引最易知者為喻。此科承上義便。即就最易知者為能例。次以易知者為所例。總以比例發明。顯其虗妄。而文勢各別也。即此所說者。謂即就此上所說之喻為能例故。二喻之中。單取心想登高之喻。故曰臨高想心。謂本未臨高。唯是想心。喻受陰中本無實境。唯是受心也。唯是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澁。喻唯是受心能動色體。現於違順苦樂中庸等相。是知違順苦樂中庸等相。一同酸澁。惟是虗妄。下文自見。
○由因下以法貼合。由因受生者。謂受陰中本無實境。推其由因。惟是有受心生。此合臨高想心。能動色體者。謂於色體上現於違順苦樂中庸等相。此合能令汝形真受酸澁。
○汝今下指受結名。順與益。現前樂受也。違與損。現前苦受也。二現者。苦樂二種現行。驅馳者。來往相交之相。蓋苦樂相交。即中庸受也。例彼酸澁。元無所有。其體唯是妄想所成。故以妄想名之。居色陰之次。名為第二。言虗明者。離身無有。唯是覺知虗明。根本受陰。亦若是也。
三驗想由妄。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
○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寤即想心。寐為諸夢。
○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初融即未分。前明根本想陰。屬於賴耶中六識種子。前文所謂動念是也。微細難知。故今唯約現前想陰言之。現前想陰。即是六識中念慮。前文所謂浮想是也。念慮一動。五根俱馳。故曰由汝念慮使汝色身。此且言融即未分之時。唯是虗妄念慮。無實體也。
○身非下體通諸識。身屬色法。念屬心法。故曰身非念倫。既非念倫。不應隨念。故難以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下乃約體通諸識以釋之也。想以取像為性。隨境生取。其像非一。故云種種取像。由種種取像。能令種種心生。如隨其所取之像。生起眼識緣色。耳識緣聲等。此體通五識也。心既生[A127]已。根亦隨之趣境。故曰形取。由此能令色身時常與念慮相應。所謂隨念所使者以此。又此念慮。寤即想像之心。此乃通於散位獨頭。寐即為夢之念。此又通於夢中獨頭。不言通於隨念者。攝於五識之中。以五識既生。明了隨念。亦與之而俱生故。不言通於定中獨頭者。以此經三摩。非思惟影像之定。獨頭不現行故。
○則汝下指想結名。則汝想念者。約現前想陰融即未分言之。搖動妄情者。約現前想陰體通諸識言之。同一虗妄念慮。無有實體。故名妄想。居受陰之次。名為第三。言融通者。即以其融即未分體通諸識故也。根本想陰。雖在第八識中。其融即未分體通諸識之義亦若是焉。又此與上二。雖同名妄想。而義有少異。言上二陰以妄想所成名妄。此想陰以體即是妄名妄也。
四驗行由妄。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銷容皺日夜相代曾無覺悟。
○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覺。
○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初示相幽隱。根本行陰。微細難知。今約現前行陰驗之。故云化理不住。化理指現前行陰。以是現前身中遷流變化之理性故。體屬生滅。故云不住。雖云不住。而前滅後生。亦唯運運密移。非顯然可見者也。既非顯然可見。何以知有。以有相可驗。如人初生之時。甲漸漸長。髮漸漸生。及乎垂老之年。氣漸漸銷。容漸漸皺。誰其使之。殆行陰為之也。日夜相代者。一日一夜之間。生滅滅生。迭相更代。曾無覺悟者。從古及今。習矣不察。如波斯云。變化密移我誠不覺。梵志云。吾猶昔人非昔人耶。皆斯意耳。
○阿難下顯體虗妄。此若二句謂此行陰設若不是汝心。彼應自遷。無關於汝。云何能令汝體遷變。如必二句謂如果必謂是真汝心。既能遷變汝體。即應自覺。汝今云何無有覺知。是知是汝非汝。二俱叵得。則徹體虗妄明矣。
○則汝下指行結名。則汝諸行。即指現前行陰。念念不停。是其相也。仁王云。一念之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中有九百生滅。則念念不停可知。徹體虗妄。故以妄想名之。又以其密移不覺。故冠以幽隱之號。根本行陰。亦復如是。
五驗識由妄三。
一由本標末。二辨定非真。三指識結名。
初。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
離於諸想曰精明。無復生滅曰湛不搖。是乃於想行盡後。別覺有箇精明湛不搖處。所謂根本識陰是也。體通如來藏性。眾生位中。離此無別真體。故權宗目為恒常。而今經前亦暫許。亦以其微細難知。指在現前。故曰於身不出見聞覺知。所謂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也。然此固以根本難知。指在現前。亦是以凡夫小乘。不知見聞覺知。與識精同體。故依本標末。乃曲為引進意也。
二辨定非真。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
○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
○若非想元寧受妄習。非汝六根互用開合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初縱許反難。承上既名恒常。必計精真。故就此縱許。若實是精而不雜。真而無妄之性者。自不容習種妄染。於中積聚。此定理也。何因者。反難之詞。昔年者。遠指往日。覩親見也。奇異之物。親見必偏留心。是習種[A128]已納識田中矣。經歷年歲者謂轉更經歷多年多歲。初時猶憶。久而便忘。又久之則憶忘俱無。渾然置之於無何有矣。於後者即於憶忘俱無之後。前異者。仍指昔年奇異之物。忽然覆覩者。不料而又見也。記憶宛然者。習氣內熏力故。曾不遺失者。種子依然在故。據此則受熏持種。似非精真。故以何因等而反難之。
○則此下顯妄非真。精了即是精明。亦即現前見聞覺知。同一無分別性。名湛不搖。然既許同體。無妨即約根本言之。念念受熏者。謂前念後念。受熏持種。無有停[A129]已也。分劑頭數。無量無邊。故云有何籌算。據此則決非精真。故特呼阿難之名而教以當知此湛非真也。如急流水者。正脈云。須取無波平流之急水。恬安也。望如恬靜者。以其無波浪之參差。無飛湍之上下故。流急二句明其正因流急。故不可見。非真無流。喻意蓋謂阿賴耶識。所以名恒常者。但是以凡小粗心望之。其實念念受熏。微細生滅。無暫停寧。只緣其中分劑頭數。不可籌算。似若不動。非真恒常。以妄想根元猶未盡故。
○若非下示以應修。若非想元等者。謂設若此中無有妄想根元。寧受妄習所熏。此決言其猶有微細妄想故也。欲盡此想。須待寂滅現前。六根互用。合開成就。一六俱亡之時。故約非汝等而反顯之。正以見圓通應修。六結須解耳。
三指識結名。
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虗無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佛承上而告之曰。未得六根互用。不盡想元。故汝阿難。亦未盡想元人也。何以見其未盡想元。如汝現在見聞覺知性中。能串穿習幾。(習謂習氣。幾微也。即是種子。以微而未顯故)令不遺失者。則是湛然明了之賴耶識內一分無明。故曰罔象。蓋是以賴耶中無明為能串。六根中習幾為所串耳。和合真如。非一非異。故曰虗無。居四陰之後。故曰第五。凡夫計為命根。二乘認作涅槃。無而為有。虗而作實。故曰顛倒。對前四行相粗顯。故曰微細。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故曰精想。據此則識陰盡者。但盡其妄。不盡其真。經初首取根性。良有以也。總結別以取驗竟。
三指元結示。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通名五受陰者。隨業所感。受此五陰。陰覆真性故。又依此五種。受現世報。酬前世業。作將來因。自相陰覆。難出離故。亦名五取蘊。謂取以為身。假集聚故。又依此五種取境起業。集聚有為無為漏無漏種。為來世因故。所以五陰不盡。不出輪迴。觀其所由。五種妄想以為其本。故曰五妄想成。此酬阿難細說妄源請也。答五陰妄源竟。
二答因界淺深。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
○唯色與空是色邊際。唯觸與離是受邊際。唯記與忘是想邊際。唯滅與生是行邊際。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初按定問意。意謂汝今既問如是五重詣何為界。意是欲知從識至色。相因界限。及其中淺深義耶。
○唯色下依次而說。正脈云。有相為色。無相為空。是知但盡乎色名淺。兼盡於空名深。若離色守空。祖家謂之墮一色邊。唯識謂為空一顯色。猶未出乎色陰邊際。故凡一切空忍皆非究竟。蓋必空色俱亡。乃為色陰盡也。觸兼苦樂二受。離即捨受。是知但盡於觸名淺。兼盡於離名深。若斷觸守離。如梵志以不受為宗。猶未出乎受陰邊際。故凡一切背捨皆非究竟。蓋必觸離俱亡。乃為受陰盡也。有想為記。無記為忘。是知但盡於記名淺。兼盡於忘名深。若捨記認忘。祖家謂之無心猶隔一重關。尚未出乎想陰邊際。故凡一切無想。皆非究竟。蓋必記忘俱捨。乃為想陰盡也。散心粗行為生。定心細行為滅。是知但盡於生名淺。兼盡於滅名深。若離生住滅。本經謂之熠熠清擾。猶如野馬。尚未出乎行陰邊際。故凡一切滅定。皆非究竟。蓋必生滅俱亡。乃為行陰盡也。湛即第八本識。前云湛不搖處是也。言湛入者。謂依此第八本識。旋有念而入無念。乃由湛而入故。合湛者謂守於無念。住於第八本識。乃合湛而住故。是知由湛而入。但盡有念為淺。不復住於合湛。兼盡無念為深。若由湛而入。即合於湛。古德謂之最後頂墮。猶未出乎識陰邊際。故凡異熟未空。皆非究竟。蓋必由湛而入而不合於湛。乃為識陰盡也。據此則五陰各有邊際。盡除仍分淺深。及其淺而即住。果終不圓。盡其際而不知。功或浪施。道眼貴在無翳。果覺必期圓證。此阿難所以問以詣何為界。而如來兼以淺深答之。
三答理不廢事。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理則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我[A130]已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初正答。此五陰元。仍指根本五陰。以是現前五陰之元故。重疊生起者。謂因無明不覺而有識。識即有作名行。行必有動名想。由動則有見分虗明名受。由見則有空色相形名色。乃一重一重相疊而生起也。據此則生因識有。從細向粗以至於色。如人著衣。必從內向外而漸著故。滅從色除。由粗及細而至於識。如人脫衣。必由外及內而漸脫故。[A131]已得圓通。即齊佛果。故曰理則頓悟。五陰妄想頓然俱空。故曰乘悟併銷。但無始習氣。遇事便興。要必令遇事不興。非可頓除。是須安立聖位。歷事造修。方可除滅。故曰因次第盡。知此意者。自然不滯妙悟。不撥禪那聖位。而解行俱圓矣。
○我[A132]已下斥問。據前綰巾以示倫次文云。六結不同。一巾所造。令其雜亂。終不得成。是結解定有倫次。今陰盡亦然。以陰盡即在結解中故。前所[A133]已說。故云我[A134]已示汝劫波巾結。前阿難亦云。是結本以次第綰生。今日當須次第而解。於彼既知。於此即應理會。故責以何所不明再此詢問。(問。前示六結在圓通以前。此答漸修在圓通以後。何故仍取前之六結為喻。答。五陰行相。即在六結之中。六結既解。五陰斯盡矣。三摩中如是而悟。禪那中如是而修。次第正等。故無妨仍取六結為喻。但三摩中盡除。唯用定力研磨。禪那中盡除。兼用事行修治。定力研磨。唯是伏妄達空。事行修治。實能斷妄證真。此前後異也。若剋就聖位而論五陰盡相者。色陰盡。應在信滿入住之時。以信滿入住。離幻色。生佛家故。受陰盡。應在住滿入行之時。謂住滿入行。離妄受。趣真修故。想陰盡。應在行滿入向之時。謂行滿入向。離妄想。向三處故。行陰盡。應在由加入地之時。謂由加入地。數量銷滅。漸入不動地故。識陰盡。應在出地等妙之間。謂出地入等。猶有微細念相。至金剛道後。則異熟識空。而入妙覺位矣。細詳本經文義。理合如是。要知圓頓教乘。前後位次。淺深開合。不得全同。不可以他經及古德所判為難也)如來因問重答竟。
三結勸開通傳示。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令識虗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現前五陰。以五重妄想為根元。根元不除。五陰終不能盡。故教以汝應將此妄想根元等也。心得開通者。了知唯心所現惟識所生。離心無體。離識無性也。自修有據。應思利他。故教以傳示將來。偏言末法者。以末法執重。五陰難除故。唯及脩行人者。以不知修行。不足以語此故。令識虗妄者。令識唯心無體。唯識無性也。根元既唯虗妄。枝末豈是真實。認妄為真。浩劫流轉。知而不隨。故曰深厭自生。五陰既盡。不生滅性現前。即是涅槃真體。故曰知有。自是隨所發行。安立聖位。進求無上菩提。故曰不戀三界。重明五陰。意在斯焉。自阿難請談七趣以來。至此說法。復為一周。名破障銷礙周。即總前三分。為一首楞嚴王也。按常途首楞嚴。翻為究竟堅固。以不動不壞為義。今經精研七趣。唯是自業所招。詳辨五魔。都緣邪思所致。重明五陰。總以妄想為根。自業所招。七趣成而密因壞。邪思所致。五魔起而了義亡。妄想為根。五陰覆而萬行頹。密因壞則正信不堅。了義亡則正解不固。萬行頺而真修必墜。是始終不堅而有壞也。今知自業所招。業不造而七趣空。邪思所致。思無邪而五魔遁。妄想為根。想離妄而五陰銷。七趣空則密因本具。而正信堅矣。五魔遁則了義現前。而正解固矣。五陰銷則萬行無滯。而真修成矣。真修既成。妙證必剋。據此則生信發解起行證果從始至終。究竟堅固。不動不壞。題中首楞嚴三字。義統乎此。自阿難請定以來。歷談至此。為正宗分。
三流通分(正宗既畢。現前之利益[A135]已成。真教當傳。未來之津梁須寄。俾法海以分流。引利水而通潤。恩沾沙界。化滿塵方。功在流通。故殿於後焉。又序分如首。正宗如身。流通如足。觀其首則生平可品。辨其身則膂力堪評。無足不行。身首空備。敘正既釋。流通宜詳也)三。
一較量化他功德。二顯示自修利益。三時眾領教喜散。
初三。
一舉例問福。二答以無盡。三較顯化功。
初。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所有虗空盈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虗度。於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如上開通傳示。功德自應無盡。故承言若復有人。謂設若更有一等人也。一方虗空。尚不可以思量。況復滿十方空。則空之無盡可知。如是虗空。各有七寶。縱使不盈。亦不可算數。況復盈滿七寶。則寶之無邊可知。以此珍寶。但奉一佛。其施[A136]已廣。況復持奉微塵諸佛。則財施之廣大可知。於此諸佛。但能以身承事。以財供養。[A137]已為甚難。況復心無虗度。則施之外盡其儀。內竭其誠可知。欲假此福以較流通功德。故問以於意云何。以此施佛因緣福德不可思議。佛不自說。欲借當機之口以曉諭會眾。故問以得福多不。
二答以無盡。
阿難答言。虗空無盡。珍寶無邊。
○昔有眾生施佛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
○況復現前虗空既窮佛土充徧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初按定前施。前云滿十方空。故虗空無盡。又云盈滿七寶。故珍寶無邊。
○昔有下另引劣例。施佛七錢獲輪王位者。如達磨顯宗論云。無滅尊者。(即阿那律)昔於殊勝福田。(諸福田中唯佛為勝)因以七錢施設食供。後異熟報。七返生於三十三天。七生人中為輪轉王。最後生在大貴釋種。餘於阿含等經。茲不俱引。
○況復下況顯福多。言昔有眾生。所供者唯一佛。所施者唯七錢。較前最為微劣。捨身之後。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有人。虗空既[A138]已窮盡十方。佛土又復充徧虗空。於中皆施珍寶。若論其所施。雖窮劫思之議之。尚不能及其分量。如是之福。云何更有邊際。此決言其福無邊而德無際也。
三較顯化功。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虗妄。
○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
○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初示說應信。因下弘經之功甚少。滅罪獲福勝前。人所難信。故預示佛語無虗。顯應信也。
○若復下舉人障重。若復有人等者。謂設若更有此人。一身具足小乘四種重罪。大乘十波羅夷罪也。此是罪之極重。於中犯一一罪。即應墮獄。況復俱犯。自應速墮。故云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等。謂先生此方阿鼻。具足一劫。劫盡更生他方阿鼻。如是從一方至一方展轉更生。故云乃至窮盡十方無間。無間者即阿鼻之華言也。靡不經歷者顯十方俱經。諸獄備歷。總不離地獄中故。
○能以下明持功少。能以一念者謂於臨墮之時。一念頓悟此法門也。既[A139]已頓悟。又願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禪定者。令其同[A140]己。據此則續佛慧命。端賴此人。若但論其化迹。則其功為甚少。以時惟一念。經唯一法。開示者惟未學故。
○是人下轉苦為樂。罪障者即指如上所說四重十棄。應念者應其頓悟一念。言正當頓悟之時。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何障不銷。何罪不滅。所謂百劫積集罪。一念頓蕩除。如火焚枯草。滅盡無有餘也。變其所受等者。言不唯自銷罪障。且能將此法門。開示未學。轉魔界為佛界。故曰變地獄因。成安樂國。
○得福下得福勝前。前之施人。即指滿空珍寶奉上塵佛人也。此人但以一念。將此一法。開示未學。似乎得福無多。而乃云超越前人者。略有三義。一約佛不以奉[A141]己為喜。惟以度生為喜故。二約行不以自利為重。唯以利他為重故。三約福前是有漏之福。此是無漏之福故。譬如一顆如意。勝似海寶千般。一粒還丹。壓倒醫方萬品。則超越前福。無足異也。百倍千倍等者。言超越前福。不但一倍二倍。若少說則超越百倍千倍。若處中而說。則超越萬倍億倍。如是展轉多說。乃至算數所不及倍。譬喻所不及倍。總言前人之福。任說無邊無際。逈不能及於此福之少分耳。又此中更有言外況顯之意。言極重罪人。一念弘經。尚能滅罪獲福如此。況復輕罪無罪長時流通者。其福德詎可思議。總結較量化他功德竟。
二顯示自修利益。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呪。如我廣說窮劫不盡。
○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初誦持利益。如上較量。[A142]已知化他功勝。故此復約自誦自持者言之。能誦此經者。文義雙持。能持此呪者。心口相應。古德云。法音經耳。功報彌劫。一句染神。咸資彼岸。況夫顯經則文義雙持。密呪則心口相應。成究竟堅固之因。總徹法底源之奧。以因驗果。功德難思。故曰如我廣說窮劫不盡。
○依我下出其所以。言既能文義雙持。心口相應。自能依我教言。起自利行。如教行道。成化他功德。則顯密雙修。自他兩利。如風帆揚於順水。若獅弦奏於羣音。自然直成菩提。無復魔業。此功德所以無盡。而稱讚所以靡窮也。
三時眾領教喜散。
佛說此經[A143]已。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及諸他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并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佛說經[A144]已者。以自阿難請定[A145]已來。如來歷談四分。仍復較量化功。稱讚持福。以示結勸流通之意。所謂所應說者皆[A146]已說訖故。然其中亦有諸佛作證而說。及諸菩薩助化而說。捨伴從主。故通言佛說也。四眾之中敘分唯列比丘。餘三或是後來。今則俱出者。以如來凡說法處。必有四眾為內護故。天人脩羅。八部舉三。餘亦應有。以如來凡說法處。必有八部為外護故。敘分不出者。非所急也。至觀百靈護呪中有梵釋四王。藥义大將等。其必具可見。他方菩薩。敘分中咨決先來眾。及音感後至眾也。不言此土菩薩者。以此土菩薩。類皆分身無數。徧十方剎。攝在他方中故。他方二乘。乘通隨喜。揀非此土常隨。此土常隨。攝在四眾中故。聖仙童子者。內證聖道。外現仙跡。不壞童真。或因隨喜面來。或因護呪而至。故敘分不例。初發心大力鬼神者。[A147]已發菩提之心。乘大神力。降魔制外。而為外護之眾故。皆大歡喜者。既聞正宗。而知佛道可成。喜非尋常。深生慶幸也。作禮而去者。又聞嘉讚。而知付囑有在。去不徒去。作禮領命也。總結流通分竟。
迴向偈曰。
大佛頂首楞嚴經指掌疏卷第十(終)
No. 308-B
夫惟楞嚴指掌一疏。拈華古剎達老和尚愍念後昆愚暗。大慈悲心之所註疏。而命名指掌者。示世界悉檀之益。楞嚴經方等部攝。五教並談。斷證歷三漸次等位。生酥毒發轉成醍醐妙味。上根利機徹底擔荷。尠有愚暗難領家珍。老人徹底悲心。發揮實際理地。如是玄奧關節處。一一剖劂發揮顯露。文辭明淺。義理奧深。命名指掌者。指其明淺。掌其奧深。指者指示。掌者掌握。經文七處徵心八還辯見示其明指也。非汝而誰示其知掌握也。法身本具。報身修顯。掌握性德本具法身。非生非滅。亦不一異。不變隨緣。隨緣不變。眼見耳聞。動手抬足。俱是涅槃妙心根本實智性德法身之所顯露。楞嚴王三昧無記化化禪之所妙用也。指明知覺立知則生死無明根。知掌握知覺無覺斯即涅槃果德。此理人人本具。各各不無。自家屋內親生母。當人未能承當識認。反向他家拜異娘。老人發揮指明。因地不真。老人與 釋迦老子同一鼻孔出氣。指示述明。不生不滅為本。修因用始覺之智。還復本覺之理。掌握圓成果覺也。疏立十門。通入華屋一門。經談二十五聖方便多門。掌握皈源居士不二法門。設三觀漸次去泥純水。示十因六報四重明誨。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決定階次。五十種陰魔示其邪正真偽。去邪去偽。掌正握真。楞嚴經出塵之寶筏。佛果之規範。當會阿難尊者。大權示現。鑒末劫之機。離此法範。無有出塵之期。 釋迦老子。大圓鏡智。徹照無量劫。以此無緣大慈。愍念當來愚暗眾生。示其有所掌握也。迷其指。失其掌。無聞比丘生限地獄。明其指。觀其掌。阿難尊者不歷僧祇獲法身。不信其指。不識其掌。寶蓮香比丘尼淫火燃身。順其指。睹其掌。性比丘尼見佛即證須陀洹果。時有學釋居士道眼圓明。讀此註疏而悟因果由心造。向(余)嘆曰。達者通徹理具法身體大。天者天然性德實相理諦。達天老人以名召德。非此達天老和尚未能述此疏。非此疏未能發揮此經。非此經未能識此西來大義。非明西來義焉能認得本人本具主人公也。指示本來人掌握主人翁而命此名也。楞嚴註述疏演最多。文富義奧。上根利智尚且蚊齩鐵橛。況愚暗之流。藥無貴賤應病者。良老人以文字般若指示觀照般若。以觀照般若掌握實相般若。真為末劫良劑。寔應愚暗之輩。指掌一疏實是開楞嚴經之鑰。楞嚴經是開我愚暗輩之鑰。理雖頓悟。事必漸除。躐等皆為邪偽魔眷。菩提道果無因。三塗有分。生遭王難。死墮地獄。我佛釋迦金口印定也。指掌註疏不可不多分布於世。儒釋俱能讀誦。上上根逢關即過。下下根亦能臻其域。(余)聞布施中法施最為第一。因自揣力有未足。不得不布聞同志儒釋善男信女。輕金重法。捐助印刷。流通此疏。汪洋大海無縫寶塔。(超)述此䟦以為開指掌之鑰云爾。
時在大清光緒二十有八年歲次壬寅清和月八日都城通明寺四蓮室愚暗沙門了凡真超氏沐手虔䟦
校注
[0332001] 生當作身 [0333001] 生疑身 [0339001] 最疑量【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6 冊 No. 308 楞嚴經指掌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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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陰魔相四。
一始修未破行陰。二終破顯露妄源。三中間所現魔相。四總結以示警囑。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