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六(之一)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然我昔。無數恒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疏】梵音阿那婆婁吉底輸。此云觀世音。從能所境智。以立名也。值佛觀法。皆其所師。師資相承。無相違耳。(〔清涼云〕梵云婆盧枳底。觀也。溼伐羅。此云自在。若云攝伐多。此云音。梵本不同。譯者隨異。而法華觀音品中云。觀其聲音。皆得解脫。即觀世音也。若其三業。攝化。即觀自在故。彼中初語業。稱名。除七災。二身業。禮拜滿二願。三意業。存念淨三毒。而今多念觀音者。以語業用多故。又人多稱故)。
(△〔別行玄云〕西土正音名阿耶婆吉低輪。此言觀世音。能所圓融有無謙暢照窮本性。察其本末。故稱觀也。世音者。是所觀之境也。万象流動。隔別不同。類言殊唱。俱蒙離苦。菩薩弘慈。一時普救。故云觀世音。對梵翻名。華語㸦出。或云觀自在。舊譯光世音。亦自在。惟千手眼大悲經云。觀世音自在。其義似足。然約境智。明感應。則今三字。詮顯無虧。此菩薩不可思議威神之力。過去無量劫中。[A1]已成佛竟。號正法明如來。大悲願力。安樂眾生。故現作菩薩)聞思修慧。諸佛通途。無有一佛。不以音聲而化群品。無有一機。不從耳根聞教解悟。由是彼佛。教從此入(〔溫陵云〕達耳之謂聞。著心之謂思。治習之謂修。三者圓明。是名三慧)。
(○〔引證〕〔瑜伽云〕三賢為聞所成地。加行為思所成地。十地為修所成地)。
(△〔清涼云〕聞思修慧。初聞即受。隨聞受持。如水不嚼。隨飲而得。次求思慧。嚼所聞以助智力。次求修慧。依聞思行。能去惑智。如藥除病)。
(◑二如教修觀)。
(△〔通釋〕初於聞中七句。長水判明聞慧。盡聞不住二句。明思慧。空覺極圓二句。明修慧。孤山判初五句明聞慧。次四句明思慧。後二句明修慈。二師並約三慧。科段小別。吳[A2]興節文為四。初入流亡所。為亡前塵。二聞所聞盡。為盡內根。三覺所覺空。為空觀智。四空覺極圓。為滅諦理。此師所判。亦無大異。准古釋三慧三空。依佛菩薩語貼釋。義門了然。今鈔准長水孤山舊文不復改作)。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
△〔宗鏡合釋〕初於聞中。乃至寂滅現前者。初從聞性入時。先亡動靜。聲塵之境。(初五句)次亡能聞所聞之心。(如是漸增二句)既心境俱亡。又不住無心境。及能覺所覺之智。(盡聞不住二句)則覺智俱空。所空亦空。故云。空覺極圓。空所空滅。始盡生滅之源。到寂滅本妙覺心之地。
△【疏】入流。猶返流也。初觀聞性。返照離緣。不隨前塵流轉起滅。故云入流亡所。(〔標指〕入流亡所。返緣歸性也)。
(△〔溫陵云〕入流亡所者。不隨聲塵。頓入法流。而亡其所入也)所緣聲相。由不動故。寂[1]入不起。起即是動。既亡動相。靜亦不生。以動靜境。是耳所取。今觀無性。本無所有。故云了然不生。即所取無相也。圓覺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虗妄境界。
(○〔孤山云〕明聞慧中。初二句標。初於聞中。謂始聞言教也。入流。謂體言入理。則是反觀聞性也。亡所。謂不滯名言。則是離緣塵也〔補遺云〕流謂照理也。聞教則照理。理明則亡詮。故曰亡所)。
(○次三句釋。所入既寂。即釋上入流也。所入之理。無文字相。故云既寂。動靜至不生。即釋上亡所也。既達聞性。惟一真寂。則不得前塵。有說無說。動靜二相。故云了然不生)。
(△〔私謂〕觀音因地。元以聞慧起修。聞慧者。從聞聖教得慧。長水云。無有一機。不從。耳根聞教解悟。非汎指一切聲塵也。孤山云。聞中。謂始聞言教。入流謂體言入理。於此中正明聞慧。又符順偈中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宗旨。今人依岳師通指聲塵。不知古釋。故表而明之)復增觀行。所緣既亡。聞相不起。此能聞相。即是[2]思慧。能所俱寂。故聞所聞盡。此遣聞慧也。一根既爾。餘根亦然。亦是前文。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圓覺云。心如幻者。亦復遠離。
(○〔孤山云〕次明思慧。如是漸增。明轉聞成思也。聞中亡所。故云聞所聞盡。此則亡言達理。即結上聞慧也〔補遺云〕所入者。所指能詮。入指所詮。聞所聞盡者。所聞是聲教。今亡能聞之根。帶所聞言之)。
(△〔吳興云〕如是漸增者。前塵既亡。內根難盡。以由亡智。有疎有親。故云漸增也。聞所聞盡者。謂能聞所聞之根。亦復不生也。此乃舉所以顯能耳。覺所覺。空所空。例亦如是)。
(△〔私謂〕如是漸增。增上增進之義也。張無盡曰。以聲為聞。則聲[A3]已入耳。云何成所以聞流動。則聞[A4]已奔聲。聲云何入。入流亡所。所入兩亡。則不可增也。以漸增為增減之義。欲改增為持。則大繆矣。入流亡所。所聞既盡。如是漸增。聞所聞者亦盡。聞所聞之根。即能聞也。前文云。無痛痛覺。亦即是此亦見見也。此三句。正顯三空。故古釋云聞所聞盡。是聞慧中能所盡。餘二例知。長水云。此遣聞慧也。正符此義)。
盡聞不住。覺所覺空。
【疏】盡聞之處。即思慧為體。名之為覺。此之覺慧。屬等六識。是則舍聞而觀於義。今亦不住此盡聞處。更修觀行。觀破此覺。及所覺聞。二俱不立。故名為空。此遣思慧。(〔吳興云〕上句遣前盡相。下句正空觀智。覺謂覺照。即智體也)即前文云。空性圓明。成法解脫也。圓覺云。遠離為幻。亦復遠離。
(○〔孤山云〕盡聞不住者。理無聞相。故曰盡聞。亦不滯理。故曰不住。此則言理俱亡。生後思慧也。覺所覺空者。正示思慧也。所覺。是盡聞之理。今覺知此理亦無。即是釋上盡聞不住〔補遺云〕盡聞不住者。指前空耳根之觀為盡聞。不著此能空。故曰不住。由不住故。能空之覺。皆空寂矣。所覺。指前耳根。相帶言耳)。
(△〔海印云〕根塵雙泯。為盡聞處。復不住盡聞之覺。聞根既泯。觀智亦亡)。
(○〔清涼云〕所覺是相。能覺是性。遠離覺所覺。名自覺聖智。楞伽云。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即斯義也)。
空覺極圓。空所空滅。
【疏】覺空之處。思慧俱盡。惟與修慧相應。觀行增微。修慧圓極。故云空覺極圓。此能空修慧。與所空覺。亦俱不存。故云空所空滅。此遣修慧。(〔標指〕空覺極圓。修慧現前也)。
(△〔吳興云〕上句顯前重空之智。下句正滅重空之理)。
(△〔補遺云〕空覺等。指前重空之觀。故曰空覺。既空之又空。無以加也。故曰極圓。言極圓者謂前重空。亡所冥理。理則圓極。今又亡其圓極之相也)即是前文。解脫法[A5]已。俱空不生也。圓覺云。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孤山云〕後明修慧。上思慧雖言理俱空。而有覺空之智。是則。俱空成境。能覺成智。今境智俱泯。故曰極圓。以極圓故。能空覺智。所覺空境。悉不可得。故云空所空滅。當知此明三慧。聞則亡言達理。思則言理俱亡。修則境智齊泯。以此尋文。文無不曉。此皆住前修行也)。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疏】生滅既滅。即結前三慧三空盡也。既展轉空。俱屬生滅。至此[A6]已極。故云既滅。無生真理。寂常妙性。了然明現。故云寂滅現前。(〔標指〕都結前三慧。皆是生滅門修證。前文云。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三空既盡。寂滅現前。藏性圓明。故發妙用)故上文云。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入無生忍。此乃圓觀聞性。無前境界。漸澄麤念。稍除細想。以至無念。如上文云。靜深不動。沙土自沉。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淨妙德。此即始從觀行。至相似覺。名生滅位。入隨分覺。證無生忍。名無生位。然此初證境界。不可思議。與佛無殊。故經云。初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入此位後。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此之觀門。即是圓修一心三觀。今為從聞思修。返照離緣。顯自聞性。麤念不起。細念不生。以至寂滅。挾空義說。是則一空一切空也。聞性顯處。中道理現。名寂滅現前耳。
(○〔孤山云〕生滅既滅。三慧俱亡也。以住前三慧。是生滅相故。寂滅現前。初住理顯也。以分證三諦。無生滅故)。
(○〔私謂〕准華嚴十地品。菩薩得入第八不動地。離一切相。離一切想。一切執著。離諸誼諍。寂滅現前。此即觀音生滅既滅。寂滅現前也。又此菩薩。於不可說三千大千世界。隨眾生身。信解差別。普現受生。於不可說佛剎眾會中。悉現其身。所謂於沙門眾中。示現沙門形。乃至應以如來身得度者。現如來形。此即觀音忽然超越。十方圓明。現身示應也。觀首古佛。現八地菩薩。[A7]已屬影響。台家諸師。執本宗六即判位。但許初住分證。長水略引其文。即曰。此初證境界。不可思議。與佛無殊。則[A8]已自拂之矣。憨山大師釋觀音三十二應。普門示現。正當楞伽三種意生身中。第三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此則由等覺入妙覺位。聖種類身。一時俱現。今以華嚴八地為準。而盡刊台家煩𤨏刊位之文。庶亦吾大師所印許也)。
(卍二具彰果德二)。
(◑一獲果德)。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疏】前寂滅現前。是斷德。本妙覺心。是智德。慈悲二力。是恩德。三德圓證。故超世間凡夫。出世三乘。此最上乘。惟佛與佛。乃能究盡也。十方圓明者。證此境界。見十法界。三種世間。無不是如。無不成佛。圓故無德不備。明故無障不盡。無緣慈悲。是佛心相。具足眾德。是德之首。勝中勝法。故云殊勝。本妙覺心。即是[A9]己心。與諸如來。無二圓滿。今日親證。故名為合。合故得樂。故同慈力。一切眾生。亦是此心。無二無別。故亦彼合。合故見其本成佛道。枉自流浪。故可悲仰。自下現應拔苦。皆由此二而流演耳(〔吳興云〕云慈力者。慈既與樂。必能拔苦。應以力字兼於悲義。云悲仰者。悲謂悲苦。仰謂仰樂。菩薩所證圓通之理。徧在眾生悲仰之中。故曰。與也同也)。
(○〔引證〕〔法華文句云〕始自人天。終至菩薩。生法兩緣。慈體既偏。被緣不廣。無緣與實體相同。慈靡不徧。如磁石吸鐵。任運相應。如此慈悲。徧熏一切。名慈悲普〔玄義云〕約慈以明應相者。或單以慈為應。經云。慈善根力。象見師子。廣說如涅槃經。或單以悲為應。如請觀音經云。或游戲地獄。大悲受大菩。或合用慈悲為應。良以悲心熏於智慧。能拔他苦。慈心熏於禪定。能與他樂。經云。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
(△〔法集經云〕觀世音白佛言。菩薩若受持一法。一切諸佛法。自然如在掌中。何者是一法。所謂大悲。釋曰。此同體大悲也。以此大悲性。徧一切眾生界)。
(△〔增一云〕有六種力。小兒以啼為力。女人以瞋為力。沙門婆羅門以忍辱為力。國王以憍傲為力。阿羅漢以精進為力。佛以大悲為力)。
(◑二明妙用三)。
([○@卍]一三十二應三)。
([?(○/○)]一標舉)。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疏】以如幻力。熏修聞思修慧。成金剛三昧。(〔證真云〕幻喻三慧體不可得。金剛喻摧堅之能)能破無始微細無明。圓證如來藏。體。依體起用。隨緣能應。入國土身。(〔溫陵云〕幻人作為。本於無作。此言如幻。三昧後云無作妙力。此之三昧。皆聞慧熏修以成。修兼於思。三慧斯備。無能沮壞。故稱金剛。依此三昧。隨緣應化。凡皆如幻而[A10]已)。
(○〔涅槃云〕菩薩摩訶薩。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安住是中。悉能破散一切諸法。見一切法。皆是無常念念滅壞。無有真實。菩薩安住是金剛三昧。於一念中。徧至恒河沙等諸佛世界。還其本處。亦不念言我能如是。於一念中。能斷十方恒河沙等世界眾生所有煩惱。而心初無斷諸眾生煩惱之想。何以故。以是三昧因緣力故)華嚴云。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今言三十二者。以能感之類。不出斯數。非所現應有限量耳。
(○〔入法界品疏〕此經或以布施攝眾生等。有十一句。方法華經三十五應乍觀似少。義取乃多。彼三十五應。各云。即現其身而為說法。但是其中或現色身及說法耳。以長者居士宰官婆羅門。共一即現婦女身而為說法。故謂之三十二應。理實四類。各各不同。明知四類有四婦女。況妙音中。有轉輪王及菩薩身。又加地獄餓鬼畜生。及諸難處。則三十五。亦未為盡。若加四婦女。各成二人。以妻女別故。則此[A11]已有三十九矣。明知觀音及諸大菩薩。各能萬類之化。皆略舉耳。以上同如來妙覺真心。故常在一切如來所。下與眾生同大悲體。故普現一切眾生之前。普現。即普門示現。然大聖久成正覺。號正法明。示為菩薩。義言等佛耳)。
(△〔私謂〕觀音大士。普門示現在法界則十一句。在妙音則三十五。在佛頂則三十二。或相或用。或因或果。或差別。或平等。或佛說。或自說。經文各殊。普現則一。清涼依妙音以釋法界。即引用智者十普。以佛說觀音說。無二無別故。孤山謂因中自行。果上化他。法華楞嚴。兩經各舉二邊。固哉此師。豈所謂分舟各月者耶)。
(○〔觀音義疏云〕經云。眾生應以佛身得度。即現佛身。為獨現佛。為兼餘身。同度彼生。又為一界獨感於佛。為兼餘界同感於佛。諸身乃至執金剛神。能應共獨。能感共獨。不可偏執。故今通就十法界應。對十法界機。一多相對。立以四句。方見經文感應之相。初機應四句。自有一界身度一界。自有十界身度十界。自有一界身度十界。自有十界身度一界也。初即三土。以現佛身。必徧三處。葢等覺下至凡夫。皆能成佛。故須三土以明其應。此一界身度一界也。若寂滅道場。稟教之徒。諸界不同。或人或天。龍神鬼等。又根性圓別兩異。同見一佛身而為說法。即是一界度多界也。若有一界之機。但見一界身現。則不得度諸時諸會。三乘八部。眷屬圍繞。共逗一緣。或諸大機共成化事。或佛自徧現而度一機。若有一人。實以十界身得度者。觀音即現十身而為說法。是名多界身度一界也。若佛身菩薩身。徧作十法界身。徧入諸道。各令得見。同其形像。而為說法。此是多界身度多界。用此四句。歷五味五時。現身皆如此。復次。約說法多少者。則多法為一人說。一人用一法為一人說。一法為多人說。多法為多人說。復次。因果相對者。或因少。果亦少。或因多果少。或因小果多。或因多果亦多。觀音明了眾生機之所趣。或示現身多少。或說法多少。或修因多少。或證果多少。逗彼機宜。必無有差)。
(○〔法華文句云〕若二乘以一心入一定。一心作一。不得眾多。又為定所縛。故不名普。若別歷諸地。淺深堦差。亦不名普。若入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不起滅定。現諸威儀。故名法門普)。
([?(○/○)]二別釋四)。
([│/○]一聖身四)。
([?(▽/○)]一佛身)。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資中〕勝解現圓。將登正覺。坐道場也。將登者。躡上進修無漏言之。秪為進修。未登正覺。是故現身。而為說法。令其勝解。現前圓滿【疏】第十地菩薩。坐華王座。垂成正覺。亦須別佛。設教聞熏。令斷最後微細無明。故觀世音現第十重受用身而為說法。言勝解者。於決定境。忍可印持。不為異緣之所引轉。此指最極根本。無分別智。將圓滿時。故名勝解。然此菩薩。登住[A12]已去。雖為因位。便能現上位身。為彼說法。以此圓證。一位即諸位。更無淺深。故能見耳。(〔無盡云〕雖在因位。[A13]已得佛之受用。台教云。從真起應。法眼稱機也)。
(△〔天如云〕只據今經。既謂超越世間。又言上合諸佛。同一慈力。則現佛說法。機應宜然。豈容以初住分真。為妨為難)。
(○〔觀音別行義疏〕應以菩薩得度者。或上地下地。三藏通別圓等。輔佛不同。若佛於實報土作佛。觀音即為實報菩薩形。或作方便同居士菩薩形。赴利鈍兩緣。節節興廢。若權若實。廣利眾生。問佛云何度佛。答等覺菩薩作佛身。度初地佛。何意不得。如人亦能度人。四明〔疏記云〕橫論四教。竪則三土。同居四教。各有教主。各有菩薩。輔翊化機。方便二教。實報一圓。各須菩薩。輔佛逗機。等覺度初地者。約別教義也。別教三賢。用於三乘所修觀法。入地證中。逈超九界。始本分合。功用同佛。然是分證。惑必厚薄。智論淺深。是故。上位現化他佛。度於下位自行之佛。取譬人中。師度弟子。須知能度之佛。或現八相。或坐華王。所度之佛。必現因身。以佛威儀。非稟法相。故四教佛。皆無師智。又今一往。且云等覺度於初地。若本下跡高。可云初地度於等覺。以示佛跡。是妙覺身。乃由極果加被故也〔證真云〕若初住能現妙覺。是本下跡高。若妙覺現菩薩等像。是本高跡下。俱高俱下。二句可知)。
([?(▽/○)]二獨覺)。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疏】麟角獨悟。出無佛世。厭喧樂靜。獨處山林。資加二位。名為有學。此後斷惑。便證無學。約自乘理智。將證未證。名寂靜妙明。(〔溫陵云〕觀物變易。自悟無生。故名獨覺。樂獨善寂。求自然慧。言寂靜妙明)菩薩現同類身。先稱本習。後令近佛。(〔別行云〕應以支佛者。如文殊二萬劫作支佛。化眾生。現身說法〔疏記云〕支佛見華飛葉落。即得道。此因少果多)。
([?(▽/○)]三緣覺)。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疏】辟支迦羅。云獨覺。亦云緣覺。前但自悟。今依教悟。觀十二緣。作流轉旋滅二種觀法。以集諦為初門。(〔溫陵云〕知迷勝性。由十二緣。自無明滅。至憂悲苦惱滅。則緣斷而勝性現。性因緣斷而顯。故曰緣斷勝性)未發真前。名為有學。理智將圓。菩薩身同。必誘令進也(〔證真云〕有學者。資加二位也。獨覺亦觀十二因緣。亦可名為緣覺。但約根有利鈍。值佛不值佛之殊。分成二類。皆言勝妙現圓者。各約自乘理智。將欲現前。得此名也〔私謂〕別序敘雲集眾。總標辟支無學。此文分列二應者。獨則寂妙自悟。緣則斷緣發真。其悟證各有不同。非有根性利鈍。值佛不值佛之殊也。廣如蒙鈔第一)。
([?(▽/○)]四聲聞)。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疏】因聞四諦聲教悟。故名聲聞也。發真之後。三果三向。俱名有學。(〔證真云〕三果[A14]已前。賢位聖位。俱為有學)未發真前。在忍位中。用有漏智縮觀。觀四諦。作三十二行相。見道一十六心。斷四諦下八十八使。分別煩惱。證生空理。故云。得四諦空。從初果後。斷三界八十一品俱生。品品皆證一分擇滅無為。(證滅諦理)故云修道入滅。(〔補遺云〕舊謂數緣滅。今云擇滅。維摩疏曰。虗空無為。數緣滅非數緣滅無為。一是涅槃。二非涅槃。證一分擇滅無為者。斷一品惑盡處。名為證一分擇滅無為。涅槃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謂斷智推令滅。故名擇滅。孤山云。數滅。即是擇也)將登無學。名勝性現圓。現身說法。令其速證。然後誘之。不滯化城。令進大果。(〔孤山云〕二乘。藏通機也。雖有菩薩而藏同人天。不斷惑故。通同二乘。所證齊故)。
(○〔別行云〕應以聲聞身者。或作三藏。或作通教聲聞。或作隨五味轉聲聞。內祕外現。莊嚴四榮四枯。引導眾生〔疏記云〕涅槃云。六人及以如來。能嚴雙樹。觀音示現聲聞。其意如是。善財所見諸善知識。如海雲善住。現聲聞身。說別圓法。二乘機扣。即說藏通。既住不思議法門。何所不說。大經四種智。觀十二因緣。得四乘果。觀音若修別觀。則次第用四智觀緣。若修圓觀。則一心用四因緣智。而於一一皆起誓願。度諸眾生。行願成。故作四種聖人。徧法界現四形聲。普應一切。今於四中。的取下智為能現法)。
([│/○]二天質四)。
([?(▽/○)]一釋梵自在對)。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疏】若有希欲心明開悟。身光清淨。生於四禪。不為欲界煩惱塵染。為現梵王。說四禪法。出入禪支。修證次第。令其離欲。生於梵世。(〔法華文句云〕梵者。此翻離欲。離下地繫。上升色界。故名離欲)。
(○〔別行云〕梵即色天主。名為尸棄。此云頂髻。瓔珞名四禪皆有王。此言梵者。應是初禪頂猶有覺觀語法。得為千界之主也。觀音修白法三昧。不取不捨。不取。故不隨禪生。不捨。故應為梵王。說出欲論。四句現身。以權引實〔疏記云〕此天依正。多是白法。觀音因時。觀於白色。即空假中。住白法界。即此是有真常我性。名王三昧。不取此禪有相。見思也。不取此禪空相。塵沙也。不取此禪非有非無。亦有亦無相。無明也。則不隨三惑生於此禪三土也。以不捨故。即能應而為凡夫梵王。同居也。即能應為方便梵。王。即阿含云。[A15]已證三果。將入方便土也。復能應為實報梵王。即仁王云。證七地故說出欲論。三惑。欲也)。
(△〔淨名曰〕若在梵天。梵天中尊。誨以勝慧。什曰。小乘中初梵有三種。大乘中有四種。梵王雖有定慧。而非出要。誨以佛慧故名勝)。
(○〔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說出欲論。即是修定。出欲淤泥。亦是愛攝)。
(△〔熏聞云〕說法。說出欲論。解脫。令離欲塵)。
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眾生愛統諸天。菩薩現為帝釋。說上品十善。令戒根清淨。生地居頂。住善見宮。為忉利王也。(〔別行云〕應以帝釋身者。此地居天主也〔疏記云〕菩薩修難伏三昧。不取不捨。就種種勝論。四句現身。以權引實。按金光明云。釋提桓因。種種善論。葢十善意耳。修十善。上符天心。諸天歡喜。求天然報。此法為勝。故言勝論)。
(△〔清涼云〕釋迦。能也。因陀羅。主也。具足應云釋迦提桓因陀羅。提桓。天也。即云能天主。撫育勸善。能為天主故。又楞伽大雲疏云。天帝名有一百八。此略舉也。一因陀羅。此云尊重。二釋迦。此云勇猛。三不蘭陀。此云降伏。以降伏阿修羅故婆沙云。釋迦桓因。華嚴天王。帝釋者。華梵兼舉也)。
(△〔淨名曰〕若在帝釋。帝釋中尊。示現無常。什曰。梵垢薄而著淺。故為現勝慧。釋愛重而著深。故為示無常)。
(△〔起世經云〕以何因緣。諸天會處。名善法堂。佛言。三十三天集會坐。則於中論微細妙法深意。指量觀察。皆是世間諸勝要法。真實正論。以此諸天稱為善法堂)。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欲身自在。遊行十方。現二天身。說法教化。即夜摩覩史天也。名自在者。慈恩云。得異熟果。隨意所念。勝下二天。下二天果。依樹而得。今隨欲得。名為自在。
(○〔別行云〕自在天。是欲界頂。具云提婆跋提。此云他化自在。假他所作。以成[A16]己樂。即是魔王也。菩薩住赤色三昧。不取不捨。應為魔王。令諸魔界。即是佛界。四句現身。以權引實)。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虗空。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名大自在。不樂異熟果。樂自樂他。變為樂具。而受用之。名大自在。然若止以他樂他化二天所配。即攝義不盡。(〔法華文句〕自在即第五天。大自在即第六天)故從慈恩。攝四天也。
(○〔別行云〕大自在。即色界頂摩醯首羅也。華嚴稱色究竟。智論云。過淨居天。有十住菩薩。號大自在。十住經云。大自在天光明。勝一切眾生。涅槃獻供。大自在天最勝。故非第六也)。
(△〔清涼云〕三乘中立此為淨土。是報身所居。約實是十地菩薩攝報之果。多作彼主耳)。
(○〔通釋〕上二天。凡有三釋。以五六二天分配者。法華文句也。以四天總攝者。慈恩玄贊也。以色欲頂二天結釋者。觀音疏義也。長水依慈恩。則攝四天。孤山溫陵依義疏。則從二頂。各有援據。未審適從。然義疏文句。出於台家。皆智者所說。義疏則曰。大自在故非第六。文句則曰。諸經多稱大自在。是色界頂天。此不應超至此。一家之書。不應自相矛楯。溫陵曰。初舉梵王。至此乃自欲天色天。而超至色頂。意兼無色。以明無剎不現。取以和會三家之說。庶可通也)。
([?(▽/○)]二統攝鬼神對)。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其令成就。
【疏】天大將軍。即天帝所管將也。分住三十[1]三天。各領鬼神。鎮護四方(〔別行云〕如金光明。即以散脂為大將。大經云。八臂健提。天中力士。釋論稱摩醯首羅。此稱大自在。騎白牛。八臂。三眼。是諸大將。鳩摩伽。此云童子。騎孔雀。擎鷄。持鐸。捉赤旛。韋紐。此稱徧聞。四臂。捉貝。持輪。騎金翅[2]〔馬〕皆是諸天大將。未知此定是何等。光明疏云。二十八部。巡游世間。賞善罰惡。皆為散脂所[3]〔營〕)。
(○〔宣律師感通傳〕天人費氏云。一王之下。有八將軍。四王三十二將。周四天下。往還護助諸出家人。四天下中。三天下佛法大弘。東西天下。人少黠慧。煩惱難化。南方一洲。雖多犯罪。化令從善。心易調伏。佛臨涅槃。親受囑付。並令守護。天人韋琨。南天王八大將軍之一。三十二將之首。魔子魔女。輕弄比丘。將軍恓惶奔赴。應機除翦。有事至王所。王見皆起。為韋將軍修童真業。受佛囑護正法故)。
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四天王者。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於須彌山。各居一埵。所領鬼神。每王二部。共八部眾。救護國界(〔金光明云〕四天王白佛。我等四王。二十八部。百千鬼神。以淨天眼。常觀擁護此閻浮提。是故我等名護世王)。
(△〔法華文句云〕四大天王者。帝釋外臣。如武將也。居四寶山。各領二鬼。不令惱人。故稱護世。本迹者。本為常樂我淨四王。護持佛法。不令外人取其枝葉。斫截破壞。常王護東方常無常雙樹。樂王護南方樂無樂雙樹。我王護西方我無我雙樹淨王護北方淨不淨雙樹。枝幹喻常。葉喻於我。果喻於樂。茂葉喻淨。護此華果。常能利益一切眾生。故迹為四王而護世也)。
(△〔淨名曰〕若在護世。護世中尊。護諸眾生。什曰護世。四天王也。諸惡鬼神殘食眾生。護世四王。不令害也。今言道力所護。兼及十方)。
(△〔智論云〕一切山河樹木。土地城郭。一切鬼神皆屬四天王管。有不得般若經卷者。故皆隨從共來)。
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天王太子即那吒之類。輔政統攝。跨握鬼物。護世益人。菩薩身同。先令成就。後使厭離。(〔大吉義經云〕護世四王。各有九十一子。姿貌端正。有大勢力。皆名曰帝。此天王合有三百六十四子。能護十方)。
(○〔感通傳〕四天王臣佐白律師言。弟子是第一欲界南天王之第五子。王有九十一子。各御邦都。並依佛法。南方天王第三子張與。撰述祗桓圖經一百卷。北方天王第十六子。造立五精舍記。有五百卷。各在當天)。
([│/○]三人位三)。
([?(▽/○)]一帝王臣佐對)。
若諸眾生。樂為人主。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四輪粟散。皆人之王也(〔別行云〕就人王中。四種轉輪王。自有大小。(如次王四三二一天下)非轉輪者。名粟散王。自有大小。若中下品十善。報為粟散小王。眾多如彼粟故。又言粟散。如人把粟散置盤中。各得分位。王喻亦爾。何獨為福業受報。入同居土。具足化他。共修功德。慈心利物。是為王也)。
(○〔大集經云〕國王護法。增長三種精氣。一地精氣。謂五穀豐熟。二眾生精氣。謂形貌端嚴。無諸疾疫。三善氣精氣。謂修施戒信等)。
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長者十德。謂姓貴。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備。上嘆。下歸。十德具焉。名大長者(〔法華文句云〕一姓貴。姓則三皇五帝之裔。左貂右插之家。二位高。位則輔弼丞相。鹽梅阿衡。三大富。富則銅陵金谷。豐饒侈靡。四威猛。威則嚴霜隆重。不肅而成。五智深。智則胷如武庫。權奇超拔。六耆年。年則蒼蒼稜稜。物儀所伏。七行淨。行則白圭無玷。所行如言。八禮備。禮則節度庠序。世所具瞻。九上嘆。上則一人所敬。十下歸。下則四海所歸。內合如來。十種功德)。
(△〔淨名云〕若在長者。長者中尊。為說勝法。什曰。聲聞於凡夫為勝。如是展轉。佛法最勝。肇曰。凡人易以威順。難以理從。故大士每處其尊。以弘風靡之化。長者豪族望重。多以世教自居。不弘出世間勝法也)。
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於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博聞強識。不求仕宦。居財大富。秉志廉貞。故名居士(〔淨名云〕若在居士。居士中尊。斷其貪著。什曰。外國白衣。多財富樂者。名為居士。按須達維摩詰。皆西國長者。居士。如此方龐蘊)。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國。域也。大曰邦。邦。封也。邑即是縣〔別行云〕宰是主義。官是功能義。三台以功能輔政於王。故曰宰官。郡邑亦稱宰官。宰政民下也)。
(△〔淨名云〕若在大臣。大臣中尊。教以正法)。
若諸眾生。愛諸術數。攝衛自居。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婆羅門。云淨行。呪禁算藝。調養方法。皆為數術。菩薩乘機現相。獎而成之。何物不化(〔別行云〕稱為梵行。劫初種族。山野自閑。人以稱之)。
(△〔淨名云〕若在婆羅門。婆羅門中尊。除其我慢。什曰。廣學問。求邪道自恃知慧。驕慢自在。故名婆羅門。肇曰。秦言外意。其種別有經書。世世相承。以道學為業)。
([?(▽/○)]二出家在家對)。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尸羅云戒。毗尼云律。由依律法。防非止惡。故名為戒。即二百五十戒也。(〔智論云〕受戒時。自言我是某甲比丘。盡形壽持戒。故名比丘)尼。女聲。即女比丘。持五百戒也。既戒德自嚴。軌物成化。進行彌速。遠出三界(〔涅槃疏云〕尼姨女。通是二方女人之稱。別論者。在俗者為女。受五戒者為姨。出家者為尼。律中亦呼阿姨阿姊〔翻譯云〕以愛道尼是佛姨故。傚喚阿姨)。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佛為提謂長者等在家眾。受三歸[A17]已。即受五戒。為優婆塞。經說五戒者。天下大禁忌。若犯此五。在天違五星。在地違五岳。在方違五帝。在身違五藏。如是等世間。違犯無量。若約出世。則壞五分法身。一切佛法。以五戒是大小尸羅根本故。好學此者。現清淨男女。與說此法。(〔肇曰〕義名信士男。信士女〔淨名疏云〕此云清淨士。清淨女)。
(△〔涅槃疏云〕通名在家二眾。形雖在俗。元未昏娶。今持五戒。永斷俗法則於佛法有功。名曰勳士勳女。若俗。法不虧。而持五戒。後加八齋。名善宿男女〔西域記云〕唐言近事男。近事女。言親近承事諸佛法故。後漢西域傳。名伊蒲塞。注即優婆塞也。中華翻為近住。言受戒行。堪近僧住)。
([?(▽/○)]三女主童身對)。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掌理王之內政。謂之內宰。天子后妃曰女主。諸侯曰國夫人。卿大夫之婦。受命於后妃。曰命婦。大家者。后妃所師之女。如曹惠姬(〔別行云〕王家禁固。不得遊散。化物為難。如妙音即云。於王後宮。變為女像也)。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別行云〕童男女者。取妙莊嚴二子釋之。華嚴童子。算沙遊戲也)。
([│/○]四鬼神三)。
([?(▽/○)]一天龍夜叉樂神類)。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天能厭樂。龍能怖苦。樂神蕩逸。藥叉勇健。各慕出倫。非聖不拔(〔什公云〕八部皆有大神力。能自變本形。在座聽法也。今按此經。闕第六迦樓羅一部)。
(○〔別行云〕上列大威德天。今更舉二十八天。或可星宿掌人間者也。經云。諸天當自思。我等何當得人身。生釋迦如來法中。受比丘戒)。
(△〔法苑珠林云〕夫論天報。識復豐華。服玩光新。身形輕妙。而自在天上。便是魔王。無想定中。翻為外道。四空之頂。迷執不輕。六欲之間。迷惑殊重。不能受持般若。供養涅槃。憍慢轉增。我人逾盛。所以頭華萎髻腋汗流衿。寶殿歇光。羅衣聚膩。憑斯淨心。悉皆懺悔。契經說。人有三事。勝於諸天。一勇猛。二憶念。三梵行)。
(○〔別行云〕龍有四種。一守天宮。持令不落。二興雲致雨。益人間者。三地龍。決江開瀆。四伏藏龍。守轉輪王大福人藏。肇師但出三。不出天龍)。
(△〔長阿含十八〕閻浮提諸龍有三患。一熱風熱沙著身。燒皮肉及骨。以為苦惱。二惡風暴起。吹其宮殿。失寶飾衣等。龍身自現。以為苦惱。三諸龍娛樂時。金翅鳥入宮。摶撮始生龍子食之。怖懼熟惱。阿耨達池。無此三患。故名無熱惱池)。
(△〔僧祗律云〕商人問龍女言。汝有如是莊嚴受用。布薩何為。答言。我龍法有五。事苦。為生時。眠時。淫時。瞋時。死時。一日之中。三過皮膚落地。熱沙摶身。復問汝欲求何事。答言。樂人道中生。為畜生中苦。不知法故。欲就如來出家)。
(△〔清涼云〕智論云。此龍是七地菩薩。須彌藏經云。佛告須彌藏龍仙菩薩。汝于然燈佛所。為化諸龍。起大勇猛。今四生龍。有於惡毒。氣毒。見毒。觸毒。齧毒。貪瞋癡毒。云何當令如法除滅。彼菩薩言。我入其窟。入深三昧。彼當降伏。此諸龍王。安住大乘。精進修行。有大威德。是大龍王。各各佛前。率諸眷屬。不令起作如上灾禍。於佛法僧。三寶種性。久住於世。不令速滅)。
(○藥叉〔西域記云〕舊訛曰夜叉。什曰秦言貴人。亦言輕疾。(亦云捷疾)有三種。一在地。二在虗空。三天夜叉也。地夜叉但以財施。故不能飛空。天夜叉以車馬施。故能飛行。佛轉法輪時。地夜叉唱。空夜叉聞。空夜叉唱。四天王聞。如是乃至梵天)。
(△〔清涼云〕此云輕㨗。飛空速疾故。亦云苦活。此類飛空噉人故。菩薩示為其王。翻加守護。亦令愛見羅剎。不害法身慧命)。
(○乾闥婆〔法華文句云〕四乾闥王。此云齅香。以香為食。亦云香陰。其身出香。天帝俗樂之神也)。
(△〔清涼云〕此云尋香。亦云食香。止十寶山間。食諸香粖〔什公云〕天樂神也。處地上寶山中。天欲作樂時。此神身有異相。即上天也〔泐云〕帝釋宮欲作樂。燒沉水香。此神即尋香氣而往。故翻尋香氣也)。
(△〔淨名疏云〕此亦陵空之神。不噉酒肉。惟香資陰。是天帝幢倒樂神。在須彌南金剛窟住〔起世經云〕雪山右面黑山。北有香山。其中常有歌舞唱伎音樂之聲。山有二崛。七寶所成。柔軟香潔。猶如天衣。妙香乾闥婆王。從五百乾闥婆王。在其中止)。
([?(▽/○)]二無酒疑神蟒形類)。
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修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緊那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修羅醜狀而多慢。疑神。似人而戴角。蟒形田蚥。腹行之類。因多毀戒。微行惠施墮此道中。各願出類。皆從其欲(〔應法師云〕阿修羅。正言阿素洛。譯云。阿者無也。素洛云酒。亦云天。名無酒神。亦名非天)。
(△〔別行云〕此云無酒。一持不飲酒戒。由過去宿習餘力。云不飯酒。二因由好酒。見天飲甘。露四天下採華。置四海中釀。海中業力持。進失甘露退。不成酒。即令斷酒。得大力也)。
(△〔阿毗曇論云〕以不能忍善。不能下意。諦觀種種教化。以憍慢故。非善健兒又非天故。名阿修羅〔翻譯云〕新翻非天。以諂詐非天行故。依業報差別經中。具說十業得阿修羅報。一二三。身口意。行微惡。四起於憍慢。乃至九起於慢慢。十回諸善根。向阿修羅道。若約餘經。多因嗔慢疑三業。得生彼故)。
(△〔智論云〕羅睺阿修羅王。亦是大菩薩)。
(○緊那羅〔別行云〕亦呼為疑神。亦為人非人。今不取人非人釋緊那羅。此乃是結八部數耳)。
(△〔什曰〕秦言人非人。似人而頭上有角。人見之言。人耶。非人耶。故以名之。亦天伎神也。小不及乾闥婆)。
(△〔清涼云〕雜心論。畜生道攝。亦云歌神。以能歌詠。是天帝執法樂神。即四王眷屬。表菩薩。似眾生形而非眾生。常以法樂娛眾生故。歌神。即唐三藏譯)。
(△〔菩薩處胎經云〕緊那羅住須彌山北。亦在十寶山間。由昔布施之力。居七寶宮殿。壽命甚長。以瞋怒沙門故。八十四劫。常無手足。諸天燕會。與乾闥婆分番上下。天欲奏樂。腋下汗流。便自上天。有緊那羅。名頭婁磨。琴歌諸法實相。以讚世尊)。
(△〔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云〕此王以所彈瑠璃之琴。閻浮檀金。華葉莊嚴。善淨業報之所造作。在如來前調琴。及餘八萬四千伎樂。其音普聞大千世界。隱蔽欲界諸天音樂。諸山藥草叢林。悉皆徧動。如人極醉。前[A18]卻顛倒。須彌𡶅峨。涌沒不定。一切凡聖。惟除菩薩不退轉者。大迦葉等。一切聲聞。放捨威儀。誕貌逸樂。如小兒舞戲。不能自持〔法華文句云〕天帝法樂神。佛時說法。諸天弦歌般遮於瑟。而奏四教法門。緊那羅奏於別圓之樂。故使聲聞不能自安)。
(○摩呼羅伽〔手鑑云〕亦云莫呼落伽。此云大腹。田蚥蝦[A19]䗫蟒蛇等類。皆此所攝。田蚥。蟾蜍別名。即蝦[A20]䗫也)。
(△〔什曰〕是地龍而腹行也〔肇曰〕大蟒神。腹行也〔清涼云〕此云大腹行。即蟒之類。亦表菩薩。徧行而無行也。經言皆勤修廣大方便永割痴網。以此類聾騃。故令方便捨痴)。
(△〔淨名疏云〕即世間廟神。受人酒肉。悉入蟒腹。毀戒邪諂。多瞋小施。貪嗜酒肉。戒緩墮鬼神。多瞋蟲入其身而唼食之〔私謂〕高僧傳。安世高同學。以多瞋墮大蟒身。為䢼亭湖神得度。即其類也)。
([?(▽/○)]三人非人等雜趣類)。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疏】人身難得。見佛受化。非天之著樂。餘之多苦。故樂修也。(裴相云。可以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耳)有形有色蘊。如下休咎精明等。無形無色蘊。如下空散消沈等。有想有四蘊。如下鬼神精靈等。無想無四蘊。即下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等。此皆非人也。斯則形想雜類。蠢物皆沾。必一其身。乘機即化(〔吳興云〕如上及普門品。於十界中。皆闕菩薩及地獄身。智者依正法華。具現菩薩界身。又准釋論。菩薩亦化地獄。故知十界不可闕〔溫陵云〕六凡不舉三塗者。此類幽沈。未能聞法。則以施無畏力拔之)。
([?(○/○)]三結成)。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疏】以如幻力。熏聞思修。成金剛三昧。證真起用。自生如是(〔合論云〕如來神用十方。隨根成就。而言無作者。如文殊師利。回觀善財童子。如象王迴旋。隨根對現不背眾生。如應見者。皆如對面。而諸眾生各不相知。皆謂聖者獨對我語。此雜華所稱對現法身法華所稱喜見一切色身三昧也)。
(△〔法華文句云〕觀世音者。譬藥樹王。徧體愈病。普門者。譬如意珠王。隨意所與。能以一音。稱十法界機。隨其宜類。悉得解脫。如修羅琴。是名說法普)。
([○@卍]二十四無畏。有難必濟有危必救恐怖獲安。總號無畏大悲為體。文三)。
([?(○/○)]一標舉)。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疏】由前觀行。證真具德。從體起用。令眾生得一十四種無畏功德(〔疏記云〕一切依正。皆是觀音妙身妙心。一切眾生。於斯色心而自為難。求救三業。亦即觀音。是故機成。即時而動)。
(△〔溫陵云〕由我不自觀音。彼獲脫苦。由我知見旋復。彼不能燒。是故云。於我身心獲無畏等)。
([?(○/○)]二列釋四)。
([│/○]一聞聲離苦)。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疏】由我不觀所聽首聲。但觀聞性。(資中文)音聲既寂。聞性無生。塵境不拘。自然解脫。自既如是。故令十方眾生。聞我音聲。即得度苦(〔真際云〕由我不自觀音。不循前塵也。以觀觀者。用無緣之慈。觀彼世間觀音者也)。
(△〔溫陵云〕不自觀音。不隨聲塵所起知見。以觀觀者。旋倒聞機。返照自性也。此為真觀。淨觀。智慧觀。苦惱眾生。蒙其觀者。亦得解脫。則真淨慈悲。觀力加被也)。
(○〔法華普門品云〕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荊溪記云〕經云。觀世音菩薩即時等者。有人以觀世音三字。著下句上。興皇著上句末。於下句上。又足觀世音三字。二俱不然。依下句頭。亦不須足)。
(△〔私謂〕此經由我不自觀音一章。十四種無畏之總文也。法華文句。分總答別答之科。此即總答。次即別答也。以普門品證之。彼是佛說菩薩。機在持名㧞苦。此乃菩薩自說。機在同悲利[1]〔佛〕此經云。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彼經即云。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理而言之。所觀之音聲。乃十方苦惱眾生。號呼觀世音之音聲。能觀之人。則皆以觀觀者之觀世音也。由我不自觀音者。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不但自觀聲音。得解脫也。以觀觀者。觀彼一切眾生。能念觀世音之人。如節師所云。用無緣慈。觀世間觀音者也。此菩薩自敘圓通法門。如下文水火七難等。即在菩薩觀其音聲。一念返聞之中。同時拔濟。故曰。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若曰。眾生自觀其音。不但違法華明文。觀世音菩薩即時之語。以本經於我身心之義。貼文消釋。亦不相符順也。苕溪謂眾生止稱名號。罔識聞熏。此中正取眾生自觀。以通聖應。當知眾生七難三灾。身心焚灼。爾時只辦呼名。何暇作觀。菩薩同體大悲。冥機冥感。如磁吸鐵。寧復計其能觀與否。天台別答。分三業機。七難是口機應。以稱名故。三毒是意機應。令常念故。二求是身機應。以禮拜故。是則聞熏力異。過現緣差。當問觀智於從容皈命之日。不當求觀門於急難呼號之頃也。觀音此語。以佛說為證明。無可疑者。今謂普門是菩薩觀。首楞是眾生觀。順後人之臆度。以批判經宗。則亦不循其本者矣)。
(○〔法華文句云〕自有多苦苦一人。多人受一苦。一人受多苦。一人受少苦。今文百千萬億眾生。此言十方多人也。受諸苦惱多苦也。多尚能救況少苦耶)。
(△〔別行云〕譬如父母。念子心重。多智多財具大勢力。眾子在難。即能俱拔菩薩亦如是無緣慈悲重。權實二智深。聖財無量。神通力大。十界雖多應。有餘裕。又如毒龍罪報。尚能以一眼徧視一切視之皆死。何況菩薩種智圓明耶)。
([│/○]二遭難消危三)。
([?(▽/○)]一三灾惡國難)。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疏】本由四大分湛。旋令覺知。令復本聞。知見歸湛。湛性圓徧。無塵可得。塵火既歇。何物能燒。故令眾生。大火不壞(〔補遺云〕知見屬心。心屬火。知見旋復。不免火灾。內有覺觀。非心而何)。
(△〔別行云〕火有果報火。業火。煩惱火。果報火。至初禪。業火通三界。煩惱火通三乘。果報火難者。如阿鼻鬲子。八萬四千。內外洞徹。上下交炎。餓鬼支體煙起。舉體焦然。畜生燠煑湯炭。修羅亦有火難。人中焚燒現見故。若至劫盡。須彌洞然。初禪[A21]已下。無免報火。凡二十五有眾生。百千萬億諸業苦惱。持是觀世音名。火不能燒何但止就閻浮人作解耶。次明修因惡業火者。若五戒十善。多為惡業所難。故經云燒諸善根。無過瞋恚。雖生有頂。頭上火然。術婆伽欲火所燒金光明云。憂愁盛火。今來燒我。能破善業。退上墮下。皆名為火。若能稱名。得離惡業。次明煩惱火。若聲聞人。見三界因果。猶如火宅。四倒結業。煙炎俱起競相推排。求免焚灼。一心稱觀世音。乘於羊車。速出火宅。入有餘無餘涅槃。即得解脫也。復以行人修道之時。並為五住煩惱惑火之所燒害。方便未成大難恒逼。稱觀世音。方便即成。即得解脫。何者菩薩初發菩提心。見果報火燒諸眾生。即起慈悲。誓當度脫。受持禁戒。亦起慈悲。救諸業火。修無漏觀白骨流光。入火光三昧。一切處皆起慈悲。為眾生滅煩惱火。悉是因緣所生法。即空。次假。後中。見火實相。節節慈悲。誓當利物。今位補處。以本誓力。熏諸眾生。隨有機感。即能垂應)。
(△〔疏記云〕經列七難止在人中智者深窮救難之功。在王三昧。即二十五有真常我性。觀音證[A22]已。乃能徧拔眾生之苦。故知其示七難淺深。正論觀行始末之相也)。
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疏】聲能漂蕩。如水騰波。觀聽旋真。塵相不起。虗明湛寂。何物能漂。故令念者。大水不溺。(〔孤山云〕達聲無聲。水聲豈溺)。
(△〔溫陵云〕見業交則見猛火。聞業交則見波濤。今既旋復。故水火不焚溺。於聽言觀猶於音言觀也)。
(△〔別行云〕初果免見流。三果免欲流。四果免有流。圓教方免無明流。菩薩所以徧應水難者。本修別圓二觀慈悲。今日方就。王三昧力。寂而常照。眾生報水所漂。稱名為機。對事慈悲。救果報水。戒定慈悲。救惡業水。三觀慈悲。救煩惱水。一切一時。皆得解脫)。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疏】妄想生滅。能殺法身。能害慧命。苟或斷絕。真性無傷。故入鬼國。鬼不能害(〔補遺云〕九道眾生。莫非妄想。虗詐不實。乃鬼之因內滅其因。雖入其國不能害我)。
(△〔海印云〕妄想如鬼。能殺法身)。
(△〔別行云〕羅剎是食人鬼。人屍若臭。能呪養之令鮮大經云。羅剎婦女。隨所生子食之。復食其夫)。
([?(▽/○)]二鬼獄惡賊難)。
五者。熏聞成聞。六根銷復。同於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疏】熏修妄聞。成真聞性。一根亡對。諸根亦融。心水虗朗。智光無動。誰為自他。而當被害(〔吳興云〕淮南子云。光可見不可握。水可循不可壞。喻意如此)。
(△〔別行云〕非但世間殺具。名為刀杖。惡業亦能傷善業身命。煩惱六塵三毒等。皆名刀箭從地獄去即有刀山挂骨。劒樹傷身。鋸解屠膾。狼籍痛楚餓鬼自相斬刺。畜生自相觸突修羅晝夜征戰。龍王降雨。變成刀刃人中。前履白刃。[A23]卻怖難誅。復有橫屍塞外。䘖刀東市。天共修羅闘時。五情失守。皆有刀杖怖畏。失命之苦。若能稱觀世音。若應刑時。刀尋段壞。若應戰陣。立之等力。令得安和。次明修諸善因。為三毒刀箭惡業破壞善心割斷戒皮定肉慧骨。微妙心髓。法身慧命。退失墮落。失人天道。乃至正命。登難崩易。萬劫不復。起怖畏心。稱觀世音。即蒙救護。三毒不傷。清昇受樂。次聲聞人。厭患生死。即時觀三界見思。劇於刀箭。一心持觀世音。機成感徹。則能裂生死券。度恩愛河。不為煩惱刀杖所害。次通別圓變易等。五住刀箭。傷法身。損慧命。若能稱名。即蒙聖應。免離通別刀杖。脫二死地。菩薩住王三昧中。無量神力。以十三昧。救果報刀杖以二十四三昧。救三毒刀杖。以二十五三昧。救入空煩惱刀杖。救出假無知刀杖。救入中無明刀杖。一切一時。皆得解脫)。
六者。聞熏精明。明徧法界。則諸幽闇。性不能全。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傍。目不能視。
【疏】聞熏觀行。成就精明。智照既融。法界圓徧。無明邪暗永不能生。藥叉等類。咸受幽氣。故令惡鬼。目不能視(〔補遺云〕見真妙理。無幽不燭。根塵是黑暗稠林。為我所破。故曰性不能全)。
(△〔釋文〕藥叉羅剎。北方多聞天王所領二鬼。藥叉。即夜叉羅叉。此云速疾鬼。又云可惡。亦云暴惡。鳩槃荼及薜茘多。南方增長天王所領〔清涼云〕鳩槃荼。此[1]〔釋〕為陰囊。其狀稍隈。故指在音義耳。舊云冬苽鬼。亦以狀翻〔翻譯云〕此云甕形。舊云冬瓜。此神陰如冬瓜。行著肩上。坐便踞之。又云厭魅鬼。臥厭不寤者。毗舍遮。亦毗舍闍。及乾闥婆。東方[2]〔治〕國天王所領。此云噉精氣。噉有情及五穀精氣故。梁言顛倒鬼〔別行云〕有噉精氣鬼。人心中有七渧甜水。和精氣神。鬼噉一渧令頭痛。三渧閟絕。七渧盡即死。富單那及龍。西方雜語天王所領。此云臭餓鬼亦云熱病鬼)。
(△〔別行云〕若論果報鬼難者。地獄道有弊惡大力鬼。惱諸罪人。鬼道中。力大者惱于小鬼。畜生道鬼。亦噉畜生。人中可知。諸天既領鬼。阿含云。有大力鬼。坐帝釋床。帝釋大瞋。鬼光明熾。釋還發慈心。鬼光明滅。天主既為鬼所惱。何況四王修羅道耶。次惡業鬼者。阿含云。淫亦有鬼。鬼入人心。則使人淫佚無度。當知鬼亦破善。毀損人天動不動業。次煩惱鬼者。見心為男鬼。受心為女鬼。若論此鬼。即得滿三千大千世界。非復假設之言。以見使歷三界有八十八。愛歷三界。合有九十八。豈不徧滿。此鬼惱二乘人。乃至六度通別圓等行人。大經云。惟願世尊。善良呪師。當為我等。除無明鬼。又云。愚痴羅剎。止住其中。豈非煩惱鬼耶。菩薩初發心時。見障惡鬼。惱亂世間。與起慈悲。為作擁護。成王三昧。住鬼法門。能以鬼身。廣作佛事。三障之鬼。或破或用。得自在故。一切鬼難。一時普救)。
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繫枷鏁。所不能著。
【疏】塵累相縈如禁繫。六根質礙如枷鏁。(〔蕅益云〕所既妄立。明理不踰。以為枷鎻)既而入流亡所。繫礙不成。是故念者。枷鎻解脫(〔補遺云〕音信圓銷。六用返入。言觀聽者。且舉其二。塵縛俱消。則禁繫等事。成鏁夢關空耳)。
(△〔別行云〕地獄體是囹圄。鬼及畜生。亦有籠繫。修羅亦被五縛。北方及天上自在。應無此難。降是[A24]已還。無免幽厄。若能稱觀世音。重關自開。鐵木斷壞。次名修因惡業。即名枷鏁也。若人修習善業。被惡業覆。如大山暎覆於心。使善敗壞。再增惡業。惡業即招果縛。無由可解。若欲脫此業者。應時可救。急稱觀音。能令三惡業壞。大品云。摩訶那伽。雖有罪無罪。同在三界獄中。若發定慧。是械斷。若發權實。是杻斷。若破無明。是枷斷。法身顯現。是鎻斷。入無餘涅槃。是縛斷。免三相。是離檢。出三界。是出獄。菩薩起無緣慈悲。熏諸眾生。十法界有機。即能一切一時而得解脫)。
八者。滅音圓聞。徧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疏】聲能劫心。害善為賊。聲銷意淨。慈力徧熏。平等在懷。善惡同貫。故能涉險。賊不能劫。(〔海印云〕六塵既空。慈心平等。了無自他敵對。何有劫賊)。
(△〔宗鏡云〕經過險路者。即是三界之險阻。六趣之迷津)。
(△〔智論云〕魔若魔民。及內身結使。種種罪報。皆是賊。近此諸賊故。應一念敬慎。譬如入賊中行。不自慎護。為賊所得)。
(○[A25]已上七難。法華約口機應。結勸稱名)。
([?(▽/○)]三三毒惡心難)。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眾生。遠離貪欲。
【疏】聲塵既亡。色境銷歇。貪欲念慮。擬從何生。故令眾生。遠離貪欲(〔溫陵云〕眾生以欲習合塵。故為色劫。能以金剛三昧。熏聞成性。遂能離塵。性成則欲愛乾枯。塵離則根境不偶。雖有色境。不能劫動)。
(△〔別行云〕淨住及禪經。明多欲人有欲蟲。男蟲淚出而青白。女蟲吐血而紅赤。又言有欲鬼。嬈動其心。令人倒惑。二經明蟲鬼各是有情。以共業故。資人倒惑如大經云。若習近貪欲。是報熟時。此舉多欲相也。若少欲人。蟲鬼潛伏。無多狂醉是少欲相)。
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
【疏】音聲差別。三昧能純。(〔輔遺云〕純音。中道法音也)塵既不生。根無所偶。順違之境不得。瞋恚之心自亡。故令念者。離諸瞋恚(〔溫陵云〕音聲純淨。無復妄塵。圓融無違。無能所對。無違無對。則不瞋矣)。
(△〔起信記云〕論外緣即通舉六塵。音即別指。耳所對也。首楞云。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又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斯則同諸法無行經。人音聲觀法門。何所動耶。於六塵中。唯舉聲塵者。阿含說此。以為禪[A26]刺也)。
(△〔別行云〕瞋恚多者。令世人不喜見。如渴馬獲水。如射師子母。故遺教云。劫功德賊。無過嗔恚。華嚴云。一念嗔起。障百法明門。菩薩以瞋乖慈。障道事重。大集云一念起嗔。一切魔鬼得便。涅槃云。習近瞋恚。例淫亦應。有鬼。如柰女經。瞋則有蝎蟲。是多瞋相。否是少瞋相)。
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癡暗。
【疏】消除塵暗。旋復真明。世界身心。洞然無礙。一切唯覺。誰為癡暗。故令闡提。咸生實信(〔補遺云〕阿顛迦。痴暗人也。我以消六塵。復真明。推[A27]己及之。令離暗鈍)。
(△〔別行云〕愚痴多者。邪畫諸見。撥無因果。謗毀大乘。如大經云。習近愚痴。是報熟時。此乃邪痴。習報二果。痴心習成。地獄報熟。例前亦有蟲鬼)。
(△〔圓覺鈔云〕梵語一闡提。此云多貪。是樂欲義。樂生死故。即[1]〔梵〕燒一切善根。二阿闡底迦。此云無欲。是不樂欲義。不樂涅槃故。即楞伽菩薩大悲。三阿顛底迦。此云極惡。名為畢竟。以畢竟無涅槃性故。即無性闡提。孤山云。阿顛迦亦云阿闡底迦。不樂欲涅槃者。誤之甚矣)。
(○〔合釋〕〔法華文句云〕若用一切智。斷四住塵沙等惑。如[A28]卻枝條。不名斷惑普。若用一切種智。斷無明者。五住皆盡。如除根本。名斷惑普)。
(○〔別行云〕二乘欲。樂涅槃名貪。厭生死名瞋。不達此理名痴。二乘未斷此三毒。即變易三毒相也。未斷別惑菩薩貪求佛法。於恒沙劫。未曾暫捨。多學問。無厭足。即貪相。惡賤二乘。不喜聞其名。言寧起惡癩野干心。不起二乘心。如大樹折枝之譬。豈非瞋相。無明重數甚多。佛菩提智之所能斷。佛性未了了者。皆是痴相。此三毒即為三法門。一取。即大貪法門。二捨。即大瞋法門。三不取不捨。即大痴法門。一切聖人。自行化他。無不從此三門而入)。
(○[A29]已上三毒。法華約意機應。結勸常持)。
([│/○]三隨欲應求)。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徧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十三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祕密法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疏】融通形礙。旋聞真聞。所以不動道場。涉入世界。身無限量。徧至十方。紹繼法王。種姓不斷。由三昧力。福慧具故。應求男者。皆無虗願。(〔溫陵云〕融形涉世。徧事諸佛。為法王子之力。加之即生男)。
(△〔別行云〕士有百行。智居其首。若但智而無福。則位卑而財貧。觸途壈坎。智與福合。彌相扶顯。福則財位高昇。慧則名聞博遠。故云福德智慧之男)六根圓徧。融通照明。含現十方。無二無別。唯一寶覺。名大圓鏡。復能承順微塵諸佛。受領含容無量法門。不失不壞。名為空藏。以女德坤儀。資生承順。柔明真正。相好圓備。由此念求。故能生也(〔溫陵云〕圓通含界。承順如來。受領法門之力。加之即生女)。
(△〔別行云〕女人端正。七德之初。但端正無相者。或早孤少寡。相祿不[A30]佳。貌與相扶。彌顯其德。端正則招寵愛。相則招於祿敬。故經云。眾人愛敬。若愛帶慢。何謂為德。愛而敬之。故是相也)。
(○〔證真云〕涉入世間。不壞世界。即方便智。方便屬權。權能幹事。故生於男。立大圓鏡。空如來藏。即屬實智。實智詣理。理能含育。故生於女。如淨名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即其義焉)。
(○〔別行云〕果報求男女者。如阿含。地獄界[A31]已上。乃至諸天。皆有無子之苦。無明為父貪愛為母。六根男。六塵女。識為媒嫁。出生無量煩惱子孫。此男女不勞願求。任運成眷屬也。佛為國王。經教為夫人。出生一切菩薩佛子。又善權方便父。智度菩薩母。一切諸導師。無不由是生。又慈悲心為女。善心誠實男。(據淨名文立於悲智乃類此法立諸男女)或禪定靜細為女。觀慧分別為男。次分三乘以對男女。復約照性自具男女。佛性正觀。決破無明。為福德智慧之男。中道慈悲。含覆一切。為端正有相之女。今借世間男女以表法門爾。初明五戒者。不殺不盜屬女。表定法。不妄語不淫不飲酒屬男表慧法。言定即有慧。言慧即有定譬如女人而有左手。亦如男子而有右手。文云。便生福德智慧之男。此語自具兩法門。又云。便生端正有相之女。端正無邪醜。表中道正觀。離二邊之醜。即慧義也。相即三十二相。慈心所種。即表定義也。雖具二而名女。若不得此五戒男女。則失人天道孤獨。墮在三途。歸命求救五戒完全即男女願滿。十善及四禪等。例可知。次明聲聞男女者。五停心觀。治瞋治散。此二屬女。治貪治痴治障。此三屬男。又直緣諦理正智決斷為男。出觀用法緣慈為女。五停心男女生。即得入真。出觀男女生。得入假二義既滿則不復畏二十五有也。次支佛者。緣方便道。起慈觀為女。慧觀為男。若發真緣理名男。出觀緣慈名女。支佛譬鹿。猶有迴顧之慈也。次六度菩薩。有慈悲。不斷惑。在死生利物名女。行六度方便智慧名男。次通菩薩。既斷煩惱。則有智斷緣諦理之慧為男。慈悲扶餘智入三界為女。次別教十信菩薩修福德莊嚴五波羅蜜為女。從一地二地智慧莊嚴為男。三十心名男女交處聖胎。初地時。慈智合發。名男女雙生。生此男女。不墮二乘生死兩邊之過。生大歡喜。名歡喜地。初生慈智男。女既是真因。任運能生上地男女。上地復生極果男。女是故諸佛皆以初地為祖父母。大慈大悲能成佛道。出生般若。是諸佛之祖母。故稱為大女。次圓教。以無緣慈悲。種三十二相業名女。此女端正有相。以中道智慧為男。此男質直福德。十信六根清淨。名為處胎。初住慈智。男女雙生。即男女具足。二求願滿也。復次從五戒十善。齊第六天[A32]已來。皆無禪定。番番悉是散心慧法。狂男子也。從三界定慧男女。男無破惑之功。女無出生無漏之力。此無用之男女。從二乘通教等。慧有斷惑之用。則是幹事之男女有發生無漏紹繼之德也。從二乘通教。所有定慧。不能破無明。見佛性。雖男而女。定則不能懷于中道之子。猶如石女雖女而男惟有別教登地。真明慧發。無緣悲成。此乃名為真正男女。圓教初住見中道時。定慧具足。男女相滿。方稱經文男則福德。女則端正也)。
(○[A33]已上二求。法華約身機應。結勸禮拜)。
([│/○]四稱名獲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疏】所比多眾。方便。權也。智慧。實也。下能比一名(〔熏聞云〕修法約自行。隨于何根。修習行法也。垂範約化他。即以自行作範。轉化於他也)。
(△〔疏記云〕既是現住娑婆菩薩。是故特舉為括量本)。
(○〔引證〕〔長阿含云〕一日月行四天下。為一世界。如是千日月。千須彌。千閻羅王。千忉利。千梵天。名為小千。即數小千。至滿一千。名為中千。即數中千。復滿一千。名為大千。其中須彌山王。四洲日月。各有萬億皆是一佛化境。號為娑婆世界)。
(○〔感通傳云〕宣律師問韋天曰。余聞一佛化境。三千國土。日月歲數。或言百億。或言千百億。廣略不同。何耶。答曰。如師問百億千百億者。經文分明。千百億化身。一佛化一日月。則成千百億日月。總要言之。萬億日月。為一大千。良由天竺億數有大小。應以一百小億為一大億。乃成百大億日月。故云百億)。
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徧法界。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
【疏】先出所以。觀音所修。從三慧入。是眾行之根本也。佛佛演教。皆以音聲。機機領悟。盡由聞慧。能於聲塵而亡所得。復根結而歸真際。元明心妙。一多之境融通。本湛覺圓。彼此之名平等。以一切身即一身。故云微妙含容。一身即一切身。故云周徧法界。此即福等之所以也。能令下。正比福等。謂由自證平等理故。遂令他得平等福也。由我下。結所以也。
(○〔法華文句云〕入大乘論云。法身唯一。應身則多。格六十二億應。等一法身也。智者云。圓人唯一。偏人則多。格六十二億偏菩薩。等一圓菩薩也)。
(△〔法華論云〕彼福平等。有二種義。一信力故。二畢竟知故。畢竟知者。決定知法界故。法界者。名為法性。初地菩薩。能證入一切諸佛平等身故。平等身者。謂真如法身。是故。受持觀音。與受持六十二億恒沙菩薩名字。功德無差)。
(△〔別行云〕今明一多性不可得。無有二相。一則非一。多則非多。同入如實際。是故無異〔疏記云〕一中解無量。故說六十二億。無量中解一。故說觀音。以實際之多。生觀音之一。故一無一實。以實際之一。生河沙之多。故多無多實。其理正均。故言無異。照其事理。一多融即。故言正等)。
(△〔私謂〕此中格量功德。文句以偏圓格量。別行以正等格量。一家之文。宗旨各別。今且以天親論為準。既云證入平等。非無偏圓。不須格偏等圓也。既云能知法身。非無報化。不須格應等法也。豈惟符智者之旨。沒偏用圓。而入大乘論中。法應之文。亦兼舉矣。今參合諸家之解。折衷于本論。貼文於別行。則知孤山以選根利鈍。比較勝劣。謂多偏不敵一圓。良難免於料揀。而竹庵斥長水擕李。失正途而用次意。亦非通義也)。
([?(○/○)]三結成)。
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法華玄義云〕菩薩饒潤成熟一切眾生。而無限量。譬如大雨。四方俱下。一切卉木叢林。徧令生長。華果悉皆成就。故名成就眾生普)。
([○@卍]三四不思議。德用殊絕。非言智之所能及也。即顯大圓鏡體。功德之相。然功德力用。其體一也。以內蘊曰德。外施曰用。前雖隨機現應。適時御物。㧞苦與樂。數仍有限。而未備陳自在現化。無方之德。妙妙無比。難可思議。故今述也。文二)。
([?(○/○)]一標舉)。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疏】內德不充。外用不起。以金剛三昧。熏本四無量心。由斯果證。實德現前。故成四事。俱不思議無作而現。
([│/○]二列釋四)。
([?(▽/○)]一現形說法)。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清淨寶覺。故我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祕密神呪。
〔慤疏〕妙妙聞心者。初妙。則脫黏聲境。後妙。則圓聽無遺【疏】此敘德本也。聞性本真。非麤非妙。由絕待故。故云妙妙。(下釋云。即此聞心。知妙妙者)非麤曰精。離相曰遺。(遺聞。即聞所聞盡)一根脫黏。五根圓拔。故不分隔。成一寶覺。下列所現。故我下。標也。妙容多現。不可以形量拘。祕呪無邊。不可以言說取。此則由三昧力。熏本慈無量心。現種種形。說種種呪令諸見聞。獲其妙樂(〔溫陵云〕言初獲者。指本因也)。
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囉首。(〔擕李云〕爍迦羅。有云具足〔真際云〕類拔折羅。即金剛也)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陀羅臂。(母陀羅。或云印義)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疏】首出眾聖。法身也。臂能提接。化身也。目以導明。智身也。物無虗見。見必利益。故能救護(〔孤山云〕首表法身超出兩邊。臂表解脫提拔眾苦。目表般若照了萬境。或慈或威。結現首也。或定或慧。結臂目也。人首只一。故從奇數以增。臂乃有二。故從耦數以辨。人眼二。天或三。故兼畸耦以明)。
(△〔無盡云〕由耳門入。而現首現臂現目。所謂本妙圓通也。一首二臂二目。乃至八萬四千。塵勞煩惱。數極於此)。
(△〔溫陵云〕此十一地等覺妙行也華嚴十地[A34]已前。猶依本智。長養大悲。至十一地。長養功終。純是大悲而為法體。與智圓現。故觀音手眼。通身徧身。而以大悲稱也。二十四聖。各現一門。圓而會之。咸極於此。使悟入者。不第二十五門。頓了塵勞萬法。法界理事。不離吾圓融淨覺之體。斯則無邊剎海。法法周圓。十方身土。塵塵具足矣。或曰。八萬四千。特表法耳。一身何所施乎。夫身含十虗。毛端現剎。又不啻如首臂而[A35]已。八萬四千首臂。猶人身有八萬四千毛孔。未足異也。聖人之言。即事即理。既曰不思議德。勿以凡心。思之議之)。
([?(▽/○)]二無畏眾生)。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呪。其形其呪。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疏】由如幻力。熏本等悲。故能一身現無量身。無量身現一身。十方微塵。無剎不現。說一一呪。拔眾苦惱。無畏眾生。得大自在。
(○〔引證〕〔涅槃云〕如來即是施眾生無恐畏者。若放一光若二若三。若有過者。悉令遠離一切諸惡。如來今者具有如是無量勢力。若有菩薩。得住如是無所畏地。則不復畏貪恚瞋痴。生老病死。亦不復畏惡道地獄畜生餓鬼。亦不復畏沙門婆羅門。外道邪見天魔波旬。亦不復畏二十五有。是故此地名無所畏。菩薩住無畏地。得二十五三昧。壞二十五有。如得無垢三昧。能壞地獄有等)。
([?(▽/○)]三捨寶求哀)。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遊世界。皆令眾生。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疏】由三昧等。熏本喜心。故能所遊世界。眾生見者。咸生歡喜。不惜身財。以求哀慜(按普門中。無盡意菩薩。解頸眾寶珠瓔珞。供養觀世音。佛告菩薩。當愍此無盡意菩薩。及四眾天龍等故。受是瓔珞。即其事也)。
(△〔別行云〕問經言游於娑婆。不言實報方便等。答總答中云。游諸國土。(此云所游世界)諸是不一。豈獨娑婆。大本文中。若能深觀。常見我耆闍崛山。共聲聞菩薩僧。此即娑婆而是方便。又云即見我純諸菩薩。不共聲聞。即此是實報也。即於堪忍而見二土。觀音深智。游於娑婆。豈容獨應同居機耶)。
([?(▽/○)]四所求隨欲)。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眾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疏】由圓照力。熏本捨心。既而果證。得以珍寶。上施[1]菩薩。下及眾生。亦令所求。世出世法。無不隨願。此上喜捨二段。互言皆得(〔交光云〕證於究竟。[A36]已入妙莊嚴海。佛法寶藏悉開。福慧無量。手中出無量珍寶。身中運無量神通。故能生佛等供。財施無盡。六道。並兼三塗。亦言供者。菩薩觀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悉皆生心。如佛想也。國土妻子。謂之外財。長壽身命。謂之內財。三昧。所攝法廣。羅漢菩薩。一切境位皆是〔私謂〕次長壽於三昧之下。涅槃之上。則知不為延年。取長命報。中印度寶掌和上。有願住世千歲。清辯菩薩。持觀音名。入修羅宮。待慈氏下生。皆為度人聞法故也)。
(△〔法華文句云〕供養諸佛者。若作外事供養。以一時一食。一華一香。普供養一切佛。無前無後。一時等供。於一塵中。出種種塵。亦復如是。若作內觀者。圓智導眾行。圓智名為佛。眾行資圓智。即是供養佛。若行資餘智。不是供養佛。眾行資圓智。是名供養佛。普門者。福能轉壽。如珠雨寶羅漢尚能迴福為壽。況普門示現。以不思議福。轉成種智。即福智不二。名之為轉)。
(△〔玄義云〕行有五種不同。一聖行。二梵行。三天行。四嬰兒行。謂示同三乘七方便人所修之行。五病行。謂示為六道之身。現有三障之相。此之次第五行。菩薩所修。如涅槃云。復有一行。名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大乘是圓因。大涅槃是圓果。菩薩能修此之一行。故名修行普)。
([○@卍]三總結釋成二)。
([?(○/○)]一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為第一。
【疏】圓照三昧者。即一行三昧也。(〔起信疏云〕文殊般若經。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論云。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故云緣心自在。(〔補遺云〕耳識初緣音聲。故云緣心。不循前塵。故云自在〔溫陵云〕初于聞中。入流亡所。是從耳門得圓照也)此即一經所宗。首楞嚴定。文殊所讚。得真圓通。諸佛交光。同慶此說。後學至此。幸冀留心。無謂聊爾也。復次。總上諸文。對三觀者。由泯相澄神觀。故寂滅現前。由起幻銷塵觀。故獲二殊勝。由絕待靈心觀。故四不思議。亦是即空即假即中觀也。詳文可見。
([?(○/○)]二敘嘆得名)。
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疏】眼觀耳聽。略舉六根之二也。或觀此聽聞(〔補遺云〕於聞聽中用觀。觀其聞性也)一根旋復。六用不成。故十方圓明。惟一寶覺。由此得名。亦徧一切。
(○〔法華文句云〕觀有多種。謂析觀。體觀。次第觀。圓觀。㭊觀者。滅色入空也。體觀者。即色是空也。次第觀者。從析觀乃至圓觀也。圓觀者。即析觀是實相。乃至次第觀亦實相也。今揀三觀惟論圓觀。世亦多種。謂有為世。無為世。二邊世。不思議世。有為世者。三界世也。無為世者。二涅槃也。二邊世者。生死涅槃也。不思議世者。實相境也。簡却諸世。但取不思議世。音者。機也。機亦多種。人天機。二乘機。菩薩機。佛機。人天機者。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也。二乘機者。厭畏生死。欣尚涅槃也。菩薩機者。先人後[A37]己。慈悲仁讓也。佛機者。一切諸法中。悉以等觀入。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也。揀[A38]卻諸音之機。唯取佛音之機而設應。以此機應因緣。故名觀世音)。
(○〔清涼云〕觀即能觀。通一切觀。世是所觀。通一切世。云音者。亦通所觀。即所救一切機。今別釋觀者。謂三業歸依。觀通心眼。了見諸相而無所著。徹見體性。空有無礙。一切種智。圓頓觀察。故經云。真觀清淨觀。廣大智慧觀。悲觀及慈觀。常願常瞻仰。無垢清淨光。慧日破諸暗。能伏諸風火。普明照世間。皆是觀義。世略有三。謂三世界。若山若水。縣厓邃谷。畏難之處。器世間也。無量眾生。即眾生世間。亦觀佛會所有眾生。常在一切諸如來所。即是觀察智正覺世間)。
(○〔悲華經云〕往昔過恒河沙等阿僧祇劫。此佛世界。名刪提嵐。佛名寶藏如來。有轉輪王。名無諍念。時王千子。及八萬四千諸小王等。悉皆供養如來。第一太子不眴。終竟三月供養。作如是言。世尊。今我以大音聲。告諸眾生我之所有。一切善根。盡迴向阿耨菩提。願我行菩薩道時。若有眾生。受諸苦惱恐怖等事。退失正法。墮大暗處。若能念我。稱我名字。若為我天耳所聞。天眼所見。是眾生等。不得免斯苦惱者。我終不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時寶藏佛。尋為授記。善男子。今當字汝為觀世音。於第二恒河沙等。阿僧祇劫。後分之中。當得作佛。號徧出一切光明功德山王如來。其第二子得大勢。第三子文殊師利。第八子普賢。皆同時授記。按清涼入法界鈔。引千手眼陀羅經。依無量壽經。繼無量壽。次當作佛。號寶王功德山王佛。此悲華經。是苕溪熏聞所引。並是大聖迹門。故略載之)。
([?∴]二慶說難思。正在觀音。旁兼餘聖。文四)。
[科01](卍一諸佛交光)。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彼諸如來。亦於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
【疏】耳根圓通。五根總攝。稱可諸佛。說證皆同(〔釋要云〕五體放光。表餘五根。一時解脫故)及大菩薩。阿羅漢者。即前二十五聖。說圓通人。印說皆是。無非圓通。故放寶光。流灌其頂。林木池沼。演法音者。既號圓通。彼我同暢。智周萬物。何法不宣。交光如網。圓張大教也(〔孤山云〕寶光交照。表自他之理㸦融。林木演音顯依正之性不二。印前所證。盡契佛心)。
(△〔無盡云〕此所謂塵塵爾。法法爾)。
(卍二大眾蒙益)。
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疏】耳聞圓觀。頂觸智光。觀音三昧。一時同獲。此則二十四聖。同會觀音一門。皆得名為金剛三昧也。(〔補遺云〕通指圓定。名為金剛。亦首楞嚴之異名也。下文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等)。
(卍三雨華飾界)。
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虗空。成七寶色。
【疏】法身體素。天龍之所忽劣。今將顯現。如空寶嚴。萬行集成。故華間錯(〔釋要云〕百寶華者。萬行因華。莊嚴本有法身。方彰妙果也)。
(△〔吳興云〕此表大眾。於第一義天。以四十位真因之華。而嚴果德也)。
(卍四合國宣音)。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疏】根塵銷復。法界圓成。故山河不現。合成一界也。(〔釋要云〕山河不現。九界依正。一念全空。合成一界。佛界圓顯也)。
(△〔吳興云〕又表發真歸元。空界殞裂。唯一寂光土。是事希有。故詠歌之)。
(△〔溫陵云〕天雨寶華空現寶色。地隱山河。界含剎土。表證圓通性。無作妙行。自然紛披。寶明空覺。自然發現。有為習漏。當不復生。眾塵廓然。無復隔越。梵唄敷奏者。使法界永離眾苦。常得妙樂也)梵摩云淨。具云唄匿。正云婆師。此翻讚歎(〔孤山云〕以梵天之音。讚歎歌詠于三寶也)。
(○〔引證〕〔法苑珠林云〕西方之有唄。猶東國之有讚。讚者從文以結章。唄者短偈以流頌。經言以微妙音聲。歌讚于佛德也。長阿含云。具有音聲。五種清淨。乃名梵聲。十誦律云。為諸天聞唄心喜。故開唄聲也)。
(○〔宣律師云〕梵者。淨也。實惟天音。色界諸天。來觀佛者。皆陳讚誦。經有其事。祖而習之。故存本因。謂聲為梵。尋唄匿也。亦本天音。唐翻為靜。深得其理。謂眾將散。恐涉亂緣。故以唄約令無逸也)。
(○〔寄歸傳云〕西國禮敬。盛傳讚嘆。大乘小乘。咸同修習。此有六意焉。一能知佛德之深遠。二體製文之次第。三令舌根清淨。四令胷藏開通。五令處眾不惶。六乃長命無病)。
(○〔宣驗記云〕陳思王曹植。每讀佛經。流連嗟翫。以為至道之宗極也。甞遊魚山。忽聞空中梵天之響。清雅哀婉。深感神理。彌悟法應。遂摹其聲節。寫為梵唄。製轉讚七聲。升降曲折之響。梵音顯世。始于此焉。其所傳唄。凡有六契經文十者純音無塵。唯其純音無塵。是以稱觀音也。交光云。音字應是聞字之誤。此師穿鑿。背理如是)。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六(之一)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六(之二)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疏】修行之要。入實為期。今皆獲證。成無優劣。然有日劫相倍。故成前後差別。(此明但約所至。圓通無二。所入之門。不無遲速。無優劣而有前後也)或可就彼各各得所。亦無前後之差別耳(此則若約佛語。判無優劣。所入之門。亦各平等。即無前後差別也)。
(△〔補遺云〕無學有小乘四果菩薩之異。今證圓通。皆菩薩無學耳)。
(卍二應根令揀)。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疏】若以三科七大。專門獨善。隨根各入。此皆方便。若於此界。現在未來。設教通方。上中下機。咸得悟入。永為眾生成道方便者。於二十五。何門為勝。由先所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三摩提。最初方便。故今令選。通途法門。令其成就(〔吳興云〕前從證性。會同圓通。今為選根。令簡方便。性如華屋。根如入門。若得其門。方受其賜)。
([?∴]二說偈料簡二)。
(卍一奉旨伸敬)。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疏】文殊智德之主。言用莫測。斷割無疑。與奪眾心。誰不緘默。故承佛旨。敬而說偈(〔李長者曰〕普賢為智相。主萬行。觀音為大悲。治凶危。為上將。文殊為覺蒙之首。常為接信之師。互體交參。以持佛家之法)。
(△〔私謂〕承佛威神者。以文殊奉佛慈旨。選擇當根。乃是承佛威神加被。非敢以[A39]己意。差別諸聖也)。
(卍二正說偈辭四)。
[科02]([○@│]一頌真妄雙源二)。
([○@(?∴)]一略明真妄二)。
([○@卍]一惟一真源)。
覺海性澄圓 圓澄覺明妙。
(【疏】先合釋略明真妄科。次離釋本偈)將揀行門。先明真妄者。若無迷悟。豈有修行。葢迷一真。遂成諸妄。物不終否。故有悟期。悟逐根門。遂分遲速。悟所極處。名大涅槃。故下文云。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由妄有生。因生有滅。生滅名妄。滅妄名真。是稱菩提涅槃二轉依號。故先明也(〔吳興云〕欲簡圓通。先明覺性。次辨迷妄。後示歸元)。
△此顯一真性海。離名絕相。非真。非妄。不悟不迷。惟一圓常。餘無所得。即下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也。覺性周徧。甚深湛然。故如海也。下句重嘆。不可思議。絕諸對待。故曰妙也(〔吳興云〕真覺之性。譬如大海。澄湛圓融。此喻寂而常照也。復牒圓澄所喻之覺。示其本來。照而常寂。故曰元妙。此類前文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但法喻相參耳)。
(△〔溫陵云〕覺湛性海。本自圓澄。此標圓體。圓澄之覺。妙乎萬物。此標圓用。此人人本來圓通也)。
(△〔宗鏡云〕如來藏心。湛然常住。即是六七識滅。建立八識。經云。一念無明風。鼓動真如海。無明風盡。識浪不生。則覺海性澄圓。圓澄覺明妙)。
(△〔圓覺云〕眾生國土。同一法性。鈔引此釋曰。眾生國土。既本從覺海中起。即知全同覺海。覺海即法性也)。
([○@(?∴)]二因迷起妄二)。
([○@卍]一正明起妄)。
元明照生所 所立照性亡。
【疏】圓澄覺體。本來明照。妄覺不了。認為所相。所既妄立。而生妄能。從畢竟無。成究竟有。故名生所。非謂從真而生也。暗相既現。明性即隱。隱故曰亡(〔真際云〕於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有相當情無相則隱。故照性亡)。
(△〔標指〕元明照者。所謂般若無知。無所不知。眾生不了寂照於絕待本覺上。立所明強覺。覺既強立。觀慧照用即隱。因此迷真起妄也)。
(△〔吳興云〕照即能見相。所即境界相照字義通真妄。猶明覺二義也)。
(△〔定林云〕亡者。入亡而[A40]已)。
(△〔無盡云〕所不自所因照而生。照不歸元遂亡本性)。
(△〔東溟管氏曰〕無始妄想由因。只在元明照生所中。種種法界。起於一照照則起于元明。起信言不覺心動。而有其念。則念又從不覺中起也。照處即是動處。元明不能無照。即此便是最初一念矣。照必生所。此大覺之所乎。眾生之所乎。曰有所非覺。照性本從大覺中來。有所便入眾生界上。眾生依世界。世界依虗空。所之立。自虗空界也。空界既立。性還照不。曰。經言所立照性亡也。照性之亡。亡於何所。曰。亡在藏識海中。第八阿賴耶。是為無明業識。此識本從覺性中來。引出見分之識浪。相分之境風。以自覆其本性。照性安得不亡。亦有不隨照而亡者乎。曰言照性亡。不言寂性亡也。寂本無所照乃生所。所既生時。此照性即散入眾生界中。各成眾生自性。大覺不復收既散之性以為性矣。是以權謂之亡。照性亡。寂性不亡。喻如父母之生子生孫。元精雖虧。而覺性自若也)。
迷妄有虗空 依空立世界 想澄成國土 智覺乃眾生。
【疏】世界初起。頑空先現。從妄想生。故云迷妄有也。如下文云。乃至虗空。皆是妄想之所生起。(〔海印云〕由無明力。覆蔽靈明之虗空。變為頑然無知之虗空。所謂晦昧為空也)依空立世界者。世界之體。即是四輪。皆依空有。如前文云。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執持世界等。(依此頑空。結成四大幻色。即空晦味中。結暗成色也)妄想凝結。成外國土。妄心知覺。成內眾生。依正既彰。總成世界〔永明〕經云。一切國土。惟想持之。華嚴頌云。一切諸國土。想網之所現。幻網方便故。一念悉能入(〔吳興云〕身器二種。情與無情。皆妄想所成。如天親說。有分別。及無分別。皆名為識。有分別。名識識。無分別。名似塵識。想澄成國土。即似塵識也。知覺乃眾生。即識識也。宗惟識者。但謂此識不與真如同以一心為源。故說真如。無覺無知。凝然不變。不許隨緣。惟談八識。生起諸法。與法性宗。義同水火。若曉今家破四性[A41]已。隨宜而說。情通妙契。諍計成失)。
(○二貼喻釋成)。
空生大覺中 如海一漚發 有漏微塵國 皆依空所生。
【疏】虗空惛鈍。體是不覺。不覺生覺。如海一漚。起信云。即依覺故而有不覺。下文云。當知虗空生汝心內。猶如片雲點太清裏。況諸世界在虗空耶(〔海印云〕虗空廣大。於大覺心中。如海一漚。況依妄所生之世界。不益眇乎小哉)。
(△〔圓覺疏〕如來隨順圓覺。湛然真常。是虗空之體性。覺為空體者。佛頂云。空生大覺中。又云寂照含虗空)。
([○@卍]三反妄歸真)。
漚滅空本無 況復諸三有。
【疏】下文云。汝等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虗空。悉皆銷殞。云何空中所有國土。而不震裂。良以妄元無本。畢竟不生。故虗空如漚。不滅而滅。三有如幻。不無而無(〔熏聞云〕三有兼情器。婆沙以苦集滅諦。為三有體)。
(△〔無盡云〕頑空不覺而迷生。三有元無而妄起。一漚還海。海自非漚。三有歸元。真元非有)。
(△〔溫陵云〕大覺海中。本絕空有。由迷風飄鼓。妄發空漚。而諸有生焉。迷風既息。則空漚亦滅。所依諸有。遂不可得。空覺圓融。復歸元妙矣)。
(○〔合釋〕〔私謂〕古今諸師。詮釋此偈。咸謂妙德仰承佛旨。俯揀群機。義別長行。文從孤起。蒙繙閦良久。觸卷心開。頓了斯文。長偈行布。此中對敡勅命。全是開演長行。自滿慈妨難山河。洎慶喜廣明根結。迨諸聖各標觀境。盡觀音獨轉圓輪。糅合三卷之經文。參求五對之法例。宣剔微妙。揀擇精嚴。廣略兼資貫散無在。信矣哉。伽陀祗夜。精瑩雜糅。讚嘆歌詠。叶彼天音。清淨教體。煥茲聲論矣。不揆擣昧。敬荷冥加。用敢成立義門。疏通宗趣。務俾長行應頌。鈎鑽分明。名句文身。科段絡釋。後有智者。撫卷豁然。庶亦心目開明。得未曾有云耳)。
(○此偈初首。先頌富樓那問如來藏。及世尊答釋一段經文。覺海性澄圓。圓澄覺明妙。頌長行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二句。此中體用迭舉。法喻一齊。法性空明。諂之為覺海。二覺明妙。讚之以圓澄。不待詮解。而宗趣了然。葢長隱而偈顯也)。
(○偈云。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此頌長行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六句。長廣而偈略也。曰照生所。則搜及大覺起迷。無始和合之根抵處。曰照性亡。則指出無明業相。藏海葢覆之種子處。是為能所通舉。影略隱顯。長偈互有也)。
(○迷妄有虗空。依空立世界。此頌長行。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乃至起為世界。靜成虗空。虗空為同。世界為異四句。亦長廣而偈略也。此中迷妄依空。追窮無量劫來。世界安立之根元。則長廣而隱。偈略而顯。亦互相影略也)。
(○想澄成國土一句。總頌長行。世界相續一章。以長行覺明空昧。相待成搖乃至有四輪保持世界等。正是安立國土義。知覺乃眾生一句。總頌長行。眾生相續一章。以長行見色明發。明見想成等。正是建立眾生義。長離而廣。偈合而略也。業果相續。長有偈無。以偈文窄故。亦影略也)。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因空所生。此頌長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虗妄。終而復始九句。長行牒結妄相。偈文標釋覺性。亦隱顯㸦見也。偈文首標覺海次牒海漚。是中迷妄依空等。正顯覺海中。境風識浪無狀忽生之因。漚滅空無等。正顯覺海中。真如法海。妙空明覺之相。偈中法喻映望。自相影略。亦是長無偈有也)。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此頌長行。此迷無本。性畢竟空。空元無華。妄見生滅。乃至何當更出山河大地等。長顯而離。偈隱而合也。此偈先後。符順長行。次下離出。不復倫次。對文委釋。觀者詳之)。
(○今按清涼明長行偈頌。通重頌及與孤起。有十例五對。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為八。九或超間。十或頌[A42]已重頌。圓覺疏於有無八例外。加隱顯為十。清涼別明孤起。於十例中。會釋為六對。一因果。二體用。三影略。四難易。五法喻。六能所。然此六對。亦不出於十例。今依圭峰所開十例。仍依清涼經離頌合。經有頌無等例。二文相映。約而明之)。
([○@(?∴)]二修證異同二)。
([○@卍]一理同行異)。
歸元性無二 方便有多門。
【疏】同歸一理。理則無殊。行有偏圓。遲速不等。圓覺云。無上妙覺。徧諸十方出生如來。與一切法。同體平等。於諸修行。實無有二。方便隨順。其數無量。
([○@卍]二聖同凡異)。
聖性無不通 順逆皆方便 初心入三昧 遲速不同倫。
【疏】若聖人根性。或是[A43]已證聖性。若順若逆。俱得入覺。更無淺深。初心入道。故須揀選。令其速進。(〔溫陵云〕二十五聖。同一圓通。所謂無二。所謂多門。在乎聖性。順逆皆便。不容料簡。其如初心遲速異宜。日劫相倍。故須選擇)〔宗鏡〕法無遲速。見有淺深。遮障之門。各任輕重。故文殊頌(云云)。此自心之性。徧一切處。隨處得入。非獨見聞。或意銷香界而入圓通。或心開塵境而證法忍。或入水觀而悟性。或審風力而悟空。或[A44]刺足疼痛而純覺遺身。或了心無際而入佛知見。或觀煖觸而成火光三昧。或聞法音而降伏妄想。當此大悟之時。終不見有一境可生。一言可執。
(○〔合釋〕〔私謂〕偈云。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此頌長行。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於其中間亦無優劣。但汝下劣。未能於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深入。及後云。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等。長離而偈合也)。
(○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此頌長行。若能於此。悟圓通根。逆彼無始。織妄業流。得循圓通。與不圓根。日劫相倍等七句。長廣而偈略也。遲速不同倫。亦頌長行。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三句。前後差別。即明遲速之義。長後而偈先也。此中長先偈後。長後偈先。廣有多文。以類例之。不能悉舉)。
(○[A45]已下二十四偈。文殊承佛聖旨。各依諸聖所說長行。而揀別頌之也。其作頌為揀別。則皆長無偈有。雖云重頌。實則孤起。此清涼十例中。所謂超間頌也。間有雜頌長行者至文別指)。
[科01]([○@│]二頌料揀諸聖四)。
([○@卍]一依塵顯悟門六)。
([?(○/○)]一色境)。
色想結成塵 精了不能徹 如何不明徹 於是獲圓通。
【疏】優波尼沙陀。因觀不淨白骨微塵。㭊色明空。塵色既盡。妙色密圓。今此揀云。色由妄想所結。染汙真性。其體本麤。性是質礙。不能明徹。如何以此不明徹法。而取圓通(〔吳興云〕色由妄想。結成諸塵。塵質留礙。故於精明了別之性。不能通徹)。
(△〔溫陵云〕色能起想結塵。使精性不徹。此等各因六塵悟圓。而皆揀去者。彼所謂聖性無不通。此所謂初心不同倫。則凡所不取。皆以不宜初心。意取耳根獨宜也)。
(△〔補遺云〕下文並將十八界七大法。相對此土凡夫根境揀選。以諸聖人雖因是而悟圓通。若以聲色。對今初心。只成塵礙雜相。不能入圓通也)。
([?(○/○)]二聲境)。
音聲雜語言 但伊(有本作依)名句味 一非含一切云何獲圓通。
【疏】陳如悟四諦聲。妙音密圓。於是得道。今此揀云。音聲不離諸雜語言。語言即是名句文耳。(〔孤山云〕雜謂種種語言。而此語言但惟名句味耳。新翻皆云名句文)名句詮顯。各有分限。以名詮自性。句詮差分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四句是唯識論文〔釋要云〕名詮自性。如云火秖詮得火。更不含水風等。并是何火等。句詮差別。即言炭火艾火等。文即是字。為二所依。古以文為味者。字能顯二如味能顯食中之鹹淡也)故非一能含一切也。伊猶是也(〔融室云〕言有方分。一非含多。一多既殊。圓通何得)。
(△〔孤山云〕此與觀音耳根相類。而被揀者。聲是佛語。根乃自身。認塵則著他語言。觀根則了[A46]己心性)。
(○〔引證〕〔仁王云〕是名句昧。諸佛所說〔瑜伽云〕佛菩薩等是能說者。語是能說相。名句文身是所說相〔婆沙云〕名身。句身。文身。次第行列。安布聯合。為名句文。此名句師也〔慈恩云〕文身者。為名句依。而顯所表。顯有四義。一扇。二相好。三根形。次鹽。如次能顯風涼大人男女昧故。故名為顯。即喻此文身。能顯於理。若依古釋。翻文為昧。但是所顯。非能顯也)。
(△〔長慶說文云〕昧身。或曰文身。或曰字身)。
(○〔釋文〕但伊名句昧。長水訓伊為是。溫陵云。伊猶惟也。乾道紹興二本作依。或曰。語業但名句昧三。作依為正。伊字。語轉而譌也)。
([?(○/○)]三香境)。
香以合中知 離則元無有 不恒其所覺 云何獲圓通。
【疏】香嚴童子。宴晦清齋。聞香入鼻。觀此無生。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塵氣既滅。妙香密圓。今此揀云。香之一法。合有離無。既非其常。未為圓觀(〔熏聞云〕香味觸塵。皆合中知。離則不覺。簡意大同)。
([?(○/○)]四味境)。
味性非本然 要以味時有 其覺不恒一 云何獲圓通。
【疏】藥王藥上。因嘗眾味。了味無生。非即身心。非離身心。由味覺明。位登菩薩。今云。味性本無。待根方覺。無根無味。故非圓通。味時者。嘗時也。
([?(○/○)]五觸境)。
觸以所觸明 無所不明觸 合離性非定 云何獲圓通。
【疏】䟦陀婆羅。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妙觸宣明。由是證果。今明此觸。因所觸身。而得顯發。無所不顯。性非常定。故不圓通(〔融室云〕今揀其觸。由所觸明。無所觸處。則不明觸。合時成觸。離無所成。或合或離。性則無定)。
([?(○/○)]六法境)。
法稱為內塵 憑塵必有所 能所非徧涉 云何獲圓通。
【疏】摩訶迦葉。因觀世間。六塵變壞。惟以空寂。修於滅盡。妙法宣明。銷滅諸漏。今揀。雖稱妙法。乃是內塵。憑仗此修。豈越能所。(〔融室云〕憑塵作觀。必分能所。分能分所。性非徧涉)覺非能所。故非圓通(徧圓。涉通也〔真際云〕獨散徧緣。不依五根所取。稱為內塵。〔如說云〕法塵非外五塵之實質。乃五塵影子。意中獨緣。故稱內塵)。
(△〔補遺云〕法塵為所緣。意為能緣。心無並慮。如緣善心數。則不能緣惡。故非徧涉)。
([○@卍]二依根證入門五)。
([?(○/○)]一眼根)。
見性雖洞然 明前不明後 四維虧一半 云何獲圓通。
【疏】阿那律陀。因修樂見照明三昧。旋見循元。由斯得證。今云。見性雖有洞然照了之義。而又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傍觀三分之二。故云四維虧一半(〔證真云〕縱其見性。雖云洞然。奪其見相。故不見後)。
(○〔私謂〕偈云。明前不明後。四維虧一半。此頌長行。如眼觀見。後暗前明。乃至眼唯八百功德等。長云。前方全明。後方全暗。故偈言明前不明後也。長云。左右旁觀。三分之二。故偈言四維虧一半也。長但約四方而說。偈委約四維以明。則長略而偈廣。隱顯影略。亦互見也。亦清涼十例中。第四難易云。不見頌本。難為解釋者也)。
([?(○/○)]二鼻根)。
鼻息出入通 現前無交氣 支離匪涉入 云何護圓通。
【疏】周利槃特。因作數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返息循空。因是得道。今云。鼻息雖通出入。出入各據而不相交。支分既離。豈成圓觀(〔冥樞云〕入則為支。支身而[A47]已。出則為離。離身而[A48]已。有出無入。有入無出。故匪涉入)。
(○〔私謂〕鼻息出入通。現前無交氣。此頌長行。如鼻齅聞。通出入息。有出有入。而闕中交四句。長偈廣略。亦互見也)。
([?(○/○)]三舌根)。
舌非入無端 因味生覺了 味亡了無有 云何獲圓通。
【疏】憍梵鉢提。觀味之知。非體非物。還味旋知。成無學果。今云。舌入非是無端自有。由味境合。方有覺知。境滅知亡。未為通貫(〔吳興云〕舌根為舌所依。亦名舌入。今文語倒。但是舌入非無端耳〔補遺揀之曰〕由甜與苦。顯此舌根。舌非味入。則舌無知。言舌非味入。則無端者。由知為舌根也)。
([?(○/○)]四身根)。
身與所觸同 各非圓覺觀 涯量不冥會 云何獲圓通。
【疏】畢陵伽婆蹉。因觀痛覺。覺清淨心。無覺無痛。遺身純覺。獲無學果。今云。能覺身根。與所覺觸。互相假有。各無自性。義例相類。俱非圓觀。知無知異。各有涯量。互不相冥。故為所揀。(〔補遺云〕涯量。猶言邊畔)。
(△〔雪浪云〕物不觸知。身知有觸。能所相合。方成覺觀。在能非所。在所非能。既有邊涯限量。不能冥合一體也)。
([?(○/○)]五意根)。
知根雜亂思 湛了終無見 想念不可脫 云何獲圓通。
【疏】須菩提曠劫[A49]已來。心得無礙。由是觀察十方成空。空性圓明。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今謂意根雜亂思念。若以寂定湛旋。畢竟無有知見。依此修行。想念何逃。(〔講錄云〕亂思想念。俱指第六識。六以七為根。故名意根。意想無體。由雜念思量顯故。湛是澄湛。了是明了。意中湛了。想念圓脫。則意根終無見矣)亦可。若望湛覺真明。必無知見。即無知覺明也。應知有知見者。未脫妄想。
(△〔吳興云〕湛了終無見。如前精了不能徹也。以雜亂念。于湛了性。終不能見。按湛了終無見。長水二解。吳興又一解。今師多宗吳興)。
([○@卍]三依識修斷門六)。
([?(○/○)]一眼識)。
識見雜三和 詰本稱非相 自體先無定 云何獲圓通。
【疏】舍利弗曠劫[A50]已來。心見清淨。由遇佛故。見覺明圓。光極知見。今揀眼識。雜在三和之內。窮其本性。無相可得。自體不常。如何圓徧(〔證真云〕論云。二和生識謂根境和合。識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說也。根境乖時。識自無體。故云無定)。
(△〔溫陵云〕三緣和合。四性無生。窮之本自無體。故云非相)。
([?(○/○)]二耳識)。
心聞洞十方 生於大因力 初心不能入 云何獲圓通。
【疏】普賢菩薩。本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得大自在。今揀太高收機不盡。既法界為體。心聞為用。故洞十方。此由普賢因修大行之所感故。中下之機。於斯絕分。故云不能入。以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方現其身。非同觀音。觸物隨現。
(△〔孤山云〕唯以心聞。不以根聽。斯是分真所得。故非初心能入)。
(△〔溫陵云〕普賢用心聞故。能知他方沙界外事。此由修法界行。大因所生。非初心能入也)。
(○〔私謂〕初偈云。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此偈正與相應。即清涼十義中。所謂增明前說也。初心被揀。通十八界。而獨發於此頌者。以普賢行彌法界。是佛長子故。疏云收機不盡。不同觀音隨現。亦指初心言之耳)。
([?(○/○)]三鼻識)。
鼻想本權機 秖令攝心住 住成心所住 云何獲圓通。
【疏】孫陀羅難陀。觀鼻端白。見出入息。化為光明。身心內明。圓洞世界。徧成空淨。今揀觀鼻。非為究竟。故曰權機。(〔孤山云〕數息乃調心方便。是權機也)若令攝心。必成所住。真元無住。所住便非〔資中〕經云。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有所住。著也。非觀也。真則無住。
([?(○/○)]四舌識)。
說法弄音文 開悟先成者 名句非無漏 云何獲圓通。
【疏】富樓那辨才無礙。祕密法門。微妙開示。得無所畏。今揀說法。不離聲名句文。所開悟人。須先成熟。不由無種。便能入道。若散心說。但成有漏。非曰圓通(〔融室云〕有名句身。非無漏道)。
(△〔雪浪云〕說法弄音文。謂說法但弄音聲文句而[A51]已)。
([?(○/○)]五身識)。
持犯但束身 非身無所束 元非徧一切 云何獲圓通。
【疏】優波離因持清禁。由是執身。身得自在。次第執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一切無礙。今揀持犯細行。唯檢於身。身若不生。將何檢束。故於法法。不能圓徧(〔吳興云〕波離次第執心。今但言身者。聲聞執身。亦防六聚七支之非。況今言身。識在其中矣)。
(○〔宗鏡云〕一切眾生。皆本具自性之律。首楞嚴云云。傅大士云。持戒本為制生心。我今無心過戒律。如是之教。豈須戒耶。[A52]已自知具佛性戒故。然于初心凡夫。及出假菩薩。亦不壞于事相。遮性二戒。悉皆等持。又出曜經云。身被戒鎧。心無慧劒。則不能壞結使元首。故知若不觀心。妙慧成就。則不能斷無明根本。所以首楞偈云云)。
([?(○/○)]六意識)。
神通本宿因 何關法分別 念緣非離物 云何獲圓通。
【疏】大目犍連因於修定。旋湛意識。心光發宣。得大神用。今揀神通。乃是夙因本有。由加行力之所顯發。何關修定。軌則意識。然後得生。法者。軌則義。分別者。意識也。意識念緣分別。一切不離[1]根境。故非圓通(〔熏聞云〕漏盡通。是意識內證。前五通。是意識外用。目連神通。夙因成熟。從三迦葉邊。聞法而發。非關於法分別而現。小乘神通祗是作意。謂一心秖能作一。不同大乘無記。化化通也。緣物則有。離物則亡)。
([○@卍]四依大歸性門七)。
([?(○/○)]一地大)。
若以地性觀 堅礙非通達 有為非聖性 云何獲圓通。
【疏】持地菩薩。因平心地。見內外塵。本無自性。不相觸摩。皆如來藏。今揀地性。堅礙有為。體非通達。不成聖性。故非圓通(〔補遺云〕此全以地大法相。對初心以揀。如溫陵言。持地平填。初心尚涉有為。非實聖性。此則明是揀聖。非揀根矣)。
([?(○/○)]二水大)。
若以水性觀 想念非真實 如如非覺觀 云何獲圓通。
【疏】月光童子。因作水觀。見身中水。與外香水。性合真空。一味流通。得無生忍。今謂此觀。不離尋伺想念豈是真實。如如之性。(〔溫陵云〕未離想念。難契如如)覺觀。即尋伺也(〔補遺云〕初心欲用尋伺心。想念水性能所不合。故難契如如也)。
([?(○/○)]三火大)。
若以火性觀 厭有非真離 非初心方便 云何獲圓通。
【疏】火頭金剛。觀多婬心。成智慧火。身心煖觸。無礙流通。生大寶𦦨。今謂此由多婬。生厭離故。觀成性火。此即厭求之心。豈稱圓照。(聞說欲火而生厭離。是厭有也)非是真實離念之門。初機不合。故須揀也(〔補遺云〕初心治欲。自有方便。如五停心不淨是也)。
([?(○/○)]四風大)。
若以風性觀 動寂非無對 對非無上覺 云何獲圓通。
【疏】琉璃光菩薩。因觀身心世界。皆是妄緣風力所動。風力無依。本無所有。於動見不動。即證實相。今謂風性是動。由動有寂。動寂相對。對即非真。(觀風性動。即與寂對。有對非覺)豈同圓觀。入流亡所(第十無畏云。根境圓融。無對所對)。
([?(○/○)]五空大)。
若以空性觀 昏鈍先非覺 無覺異菩提 云何獲圓通。
【疏】虗空藏菩薩。由觀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虗空無二。佛國本同。得無生忍。今謂虗空昏闇。無明所生。(晦味為空故云昏鈍)非是覺明。異於本覺。故須揀也(〔補遺云〕從迷空是無明。故為昏鈍。望今妄心。故先非覺)。
(△〔融室云〕空由迷妄所成。昏闇頑鈍。初非是覺。覺是菩提。不覺則與菩提成異。良恐初心。不觀真空。但執無記。沈空昏鈍。先無覺慧。故此揀也)。
([?(○/○)]六識大)。
若以識性觀 觀識非常住 存心乃虗妄 云何獲圓通。
【疏】彌勒菩薩。修唯識觀。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今謂識性念念生滅。攀緣不息。體非常住。若但亡境。不亡其心。還成虗妄。豈是圓通(〔孤山云〕心本無心。存之即妄)。
(△〔熏聞云〕初心以識為境。則念念流動。入道良難。以就初心觀識。不能即陰是真故)。
(△〔融室云〕揀有識性可觀。所觀識性生滅。非常住無生滅心。存心觀識。乃為虗妄)。
([?(○/○)]七根大)。
諸行是無常 念性元生滅 因果今殊感 云何獲圓通。
【疏】大勢至菩薩。由念佛三昧。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入無生忍。今謂凡是有為。皆屬行陰遷變。念性生滅。正是無常。如何以無常因。獲常住果。故非圓通(〔補遺云〕初心動念。即屬行陰無常。此念性既在凡位。元是生滅。如何以生滅因。尅圓通果耶)然念佛法門。此方最要。雖云生滅。要因想念。專注在懷。兼佛願力。且生淨土。生彼國[A53]已。進行彌速。取證有期。今顯圓根。觀音為上。抑揚之道。故須揀也。
(△〔吳興云〕勢至念佛。都攝六根。所念之境。必通三身。然子母相憶之喻。多就應身而說。是故同無常生滅也)。
(○〔私謂〕應知文殊此偈。非揀念佛法門。正揀念佛不了之人。為此土眾生。開示真實念佛法門也。念佛三昧。是真常行。非行陰無常之諸行。以念佛心。入無生忍。是不生滅之念性。非生滅之念性。都攝六根。淨念相繼。是念佛之真因。念佛現前。必定見佛。是念佛之正果。心佛眾生。因果無二。何殊感之有哉。若以無常行念佛。以無常心念佛。欣厭熾然。繫縛宛爾。口淨而心不淨。事淨而理不淨。一念淨而多念不淨。多念淨而少念不淨。不護心城。空希淨土。既植虗妄之因。定招紆曲之果。佛言。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故知淨念相繼。其行為真常。是為以不生滅心。求不生滅果。若淨念不相繼。其行為無常。是為以生滅心。求不生滅果。心土相應。生佛歷然。斯所謂因果殊感。決定不謬者也。起信開一心二門。心真如門。圓通實性也。心生滅門。即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也。論言離念相者。等虗空界。又言以無念故。本來平等。既云心體離念。則應無佛可念。既云本來平等。則亦何土可生。向後示專心方便。勸修淨土。則曰專意念佛因緣。發願往生他方佛土。又曰。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觀彼佛真如法身。畢竟得生。住正定故。是則以離念之心念佛。乃為念佛以無念之念見佛。乃為往生。今謂此中料揀念佛。是生滅無常之法。則論中初標真如法身。[A54]已尅指不生滅之果。而後勸專意念佛。乃別修生滅之因。自語矯亂。寧有是哉。吳興岳師。謂勢至喻子母相憶。但是念應身佛是故指同無常生滅。若指念應身佛。是生滅法。亦應指應身佛。是生滅身。如來廣明念佛法門。但言專念一佛。未聞分別三身。既應化不是法身。即名號有何實相。且如凡夫下品。乘華往生。帶業出纏。猛利回向。彼所念是何身之佛。彼所應是何佛之機。未知岳師作何科判也。若言此中獨顯圓根。抑揚宜爾。則彌陀為慈父。觀音勢至為二子。何以耳根一門。為大為圓。念佛一門。為偏為小。既知三身一身。即知三聖一聖。抑揚之道。吾不知其可也。雲棲。淨土師也。怵於岳師之言。而未能奮筆。不辭狂瞽。[A55]僭為疏通。敢云解圍。聊以送難云耳)。
[科01]([○@│]三頌觀音圓通三)。
([○@(?∴)]一廣顯圓門三)。
([○@卍]一標指教體)。
我今白世尊 佛出娑婆界 此方真教體 清淨在音聞 欲取三摩提 實以聞中入。
【疏】娑婆世界。耳根最利。故用音聲。以為佛事。由從耳根發識聞聲。引生第六識中聞慧。緣名句文。熏成解心種子。納為教體。故云。教體在音聞也。教體既成。然後思惟修習。入三摩提。成大解脫(偈文離苦得解脫一句。今依溫陵。截置下偈之首)。
(○〔溫陵云〕聖人設教。隨方不同。加淨名經中佛言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乃或以園林臺觀。或以虗空。或以寂無說示。如香積佛國。無文可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體。必藉音聞。欲取正定。必由聞入者。葢彼諸佛土。無非利智。故機緣默契。出乎言象。堪忍眾生。迷本循聲。昏惑障重。必藉聞熏聞修。以銷塵除障。然後可入。然以聞為入者。特得其門而[A56]已。必期於遺聞。反聞。則佛光明。菩提樹。乃至寂無說示處。皆可入矣)。
(△〔標指〕此界以音聲為佛事。真教相也。詮顯一真清淨。即真教體也)。
(△〔吳興云〕教體應具聲名句文。今言音聞者。以聲是實法。餘三是假。攝假從實。故但云音)。
(△〔荊溪云〕此土入者不假餘塵。雖有滅後色經。淨名香飯。及以法行思惟悟等。並以金口聲教為本)。
(○〔合釋〕〔私謂〕[A57]已下諸偈。承佛威神。揀選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二十四聖修行。一門圓照。開示阿難大眾。令未來學人。當依如是修習也。我今白世尊[A58]已下。乃承勅報命之詞。阿難汝諦聽[A59]已下。則奉勅宣告之文也。此中伽陀祇夜。展轉相生。其廣略隱顯。隨文參互。與夫長先偈後。長後偈先者。皆祇夜也。其長無偈有者。皆伽陀也。上來料簡十八界修行方便[A60]已覺。偈文自我今白世尊。乃至實以聞中入。凡六句。乃結上起下之辭。正明音聲教體。尅示二十五聖。修證圓通。取三摩地。總相法門。以會通十八界。料簡方便之法。以證明如來彼等修行。實無優劣之文。上半頌。孤起也。下二句。則重頌也。初頌云。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國。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者。標世尊為法王。立娑婆為化土。取音聞為教體。以攝集一頌之根本。以生起應頌諷頌多頌之節段。審此一頌。為孤起也。次頌云。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此頌長行。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乃至觀世音自敘。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等。長廣而偈略也。偈只兩句。而觀音之耳門。與二十四聖之根門。含攝映望。觀網交羅。此即集施頌。以少言攝多義者也。長云。初於聞中。入流亡所。偈云。實以聞中入。聞中二字。長偈互顯也)。
(○〔通曰〕楞嚴會上。文殊親奉佛勅。選擇圓通法門。進退揀收。迄今未有定義。良以實無優劣。如來之慈旨圓融。承佛威神。文殊之選擇諦審。單言揀。即優劣之相歷然。單言收。則選擇之文何據。孤山圓師。橫分別鈍。尅定勝劣。吳興岳師非之。謂諸聖所得圓通本根。非此土當根。乃為所揀。山家竹庵觀師扶其義曰。實無優劣。會同諸聖。彰通義也。誰當其根。從土順機。彰別義也。既云入道皆通。則根土一切融通。復云何別。若云順土各別。則人土一向違背。復云何通。今置通義。且明順土。謂觀音獨順此土之機。而諸聖咸不順者。此義何居。諸聖所居之土。在娑婆耶。不在娑婆耶。如不順此方之土。則此方諸聖。有言嘗娑婆世界草木金石者。有言於此界中有佛出世者。此委屬何方之土。諸聖所順之根。在此土耶。抑在他土耶。如不順此土之根。則他方世界。有以佛光明。菩提樹作佛事者。乃至有以香飯作佛事者。將別順何方之根。此觀自在。乃他方來游之菩薩。不應此方諸聖偏違教體。如諸聖所承事。威音王日月燈等佛是往昔娑婆之教主。不應多生修習重捨宿因。是則順土一解。牒而責之。有無窮過也。誦文之師。依語生解。顢頇籠統。義居兩楹。此揀彼收。那有明文。即揀即收。都無誠證。斯所謂張網貯風。織空為縷者矣。竊謂選擇正義。不出揀收二法。直須對決分明。然後遮表無惑。偈文自初心入三昧。乃至云何獲圓通等。此全揀也。我今白世尊[A61]已下。偈有六句。此全收也。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二句。此正揀正收也。何言乎全揀也。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故揀。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故揀。眾生迷本明。循聲故流轉。故揀。何言乎全收也。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故收。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故收。自餘諸方便。皆是佛威神。故收。即事捨塵勞。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故收。觀音固獨順此方之根。諸聖亦未嘗不順此方之土。以言乎一門圓照。即十八界齊收。以言乎迷本循聲。則耳門亦揀。今謂此之所揀。即彼之所收。一法界中。誰揀誰收。作此差別耶。何言乎正揀正收也。偈云。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以一娑婆世界。是釋迦一佛國土住此說法度生故。以此世界眾生。樂小法。剛強難化。又耳根偏利。佛用柔軟剛強雜說三語。以清淨音聞而調伏故。故曰。聲論獨宣明。所謂以聲音語言文字而作佛事也。偈云。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此娑婆國土。釋迦為法王。觀音為淨聖。二十四聖為眷屬。同居忍土。並領金言。無一門不宣聲論。無一法不歸教體。此二句文勢。緊躡上十八界中。云何獲圓通而來。故曰正揀。尅而論之。正在觀音。傍參餘聖。凡取三摩提未有不以聞中入者。故曰正收也。以從塵入言之。陳如於佛音聲。悟明四諦此以音聲為教體也。最初得解。聲徹梵天空神傳唱。此其證也。若優波尼沙陀。若香嚴童子。若藥王藥上。皆言如來教我。亦言如來印我。此亦聞中入也。跋陀婆羅於威音佛。聞法出家。大迦葉於日月燈佛。聞法修學。此亦聞中入也。以從根入言之。阿那律陀。聞訶失明。佛示照明三昧。得半頭天眼。非關眼觀也。周利槃特半偈遺忘。誦帚開悟。豁然漏盡非關鼻觀也。驕梵鉢提牛呞異舌。如來示一味心地法門。滅心入定。非關舌觀也。畢陵伽婆蹉純覺遺身。因於數聞如來說苦空法門。非但由觀身也。須菩提入寶明空海。因於如來發性覺真空。非但觀意也。此六人者。亦皆以聞中人也。以從識入。言之。舍利弗聞迦葉波宣說因緣。悟心無際。從佛口生。非聞中入而何。普賢菩薩用心聞。分別眾生知見。我說本因。心聞發明。非聞中入而何。孫陀羅難陀心常散亂。如來教我。觀鼻端白。非聞中入而何。富樓那辨才無礙。宣說苦空實相。以音聲輪。助佛轉論。非聞中入而何優波離聞佛教戒。廣說戒法。結集律藏。非聞中入而何。大目連亦聞三迦葉宣說因緣。心得通達。神通第一。非聞中入而何。以從大性入言之。持地菩薩。初毗舍如來摩頂。謂我當平心地。今聞諸如來宣妙蓮華我先證明。此於聞中。證地性圓通也。月光童子。聞水天佛教。修習水觀。得無生忍。此於聞中。入水觀三昧也。火頭金剛。承事空王。說多婬猛火。教以徧觀。諸佛呼召。名為火頭。此於聞中。入火光三昧也。瑠璃光菩薩。遇無量聲佛。開示本覺妙明。大千眾生。如一器中貯百蚊蚋。啾啾亂鳴此於聞中。證性空真風也虗空藏菩薩。於定光如來。得無邊身。純現虗空相。以音聲答問說法。此於聞中。證性覺真空也。彌勒菩薩。蒙日月燈明佛。教修習唯心識定。單傳十方唯識之宗。娑婆國之聲論。莫深於此。大勢至菩薩。蒙無量光佛。教念佛三昧。廣攝此土念佛之人。娑婆國之教體莫弘于此。如上諸聖。與觀世音菩薩。同發聞慧齊證圓通。一行三昧。無二無別。然而不能無揀者。諸聖自以多根入道。而觀音正以耳根入道。諸聖各以多根。分證耳門。而觀音獨以一根。圓證耳門。淺深遲速由此旁分。偏圓祕現因而側出。所以示有一多。各成方便也。今此會上。經文殊一番選擇。於觀音則歎大褒圓。於諸聖。則開權顯實。一色一香。總歸三昧。塵塵法法。圓照一門。以一根接諸根也亦以諸根接一根也。以一機抽諸機也。亦以諸機抽一機也。以一聖顯諸聖也。亦以諸聖顯一聖也。十八界各啟一門而觀音為一總門。總門一啟。則門門通達。不以一門閉多門也。十八界各懸一鏡。而觀音為大圓鏡。圓鏡一照。則鏡鏡交光。不以一鏡遮多鏡也。淨名中諸菩薩。廣說不二法門。蘇子瞻頌之曰。忽見默然無語處。三十二說皆光焰。蒙所謂全揀全收。亦復如是。古師以圓通揀法設楞嚴三關。若揀根順土之解。妨難盤互。此關之揵閉。終不可得而破也。不有曲說。孰資哢引。山家諸師。實唯良導矣次下讚嘆觀音。指陳修證揀收之法。次第委釋。世之君子。忽厭繁文)。
([○@卍]二褒嘆當根)。
離苦得解脫 良哉觀世音 於恒沙劫中 入微塵佛國 得大自在力 無畏施眾生 妙音觀世音 梵音海潮音 救世悉安寧 出世獲[1]長住。
【疏】初一句。總標嘆。(〔溫陵云〕初二句總嘆。觀世音言。拔苦與樂也)次二句。嘆三十二應。次二句。嘆十四無畏。兼四不思議。次二句。嘆德號。妙音是體。觀世音是用。亦是真俗二諦。亦是自利利他。梵是淨義。釋成體也。海潮要不失時。釋成用也。救世下。結嘆利益。初得世間安樂。終成究竟涅槃(〔孤山云〕智冥妙理。故曰妙音。悲化群生。故觀世音。智冥理故。無二邊染汙。如梵音清淨。悲化生故。赴十界機感。如潮不過限。救世結潮音赴機。出世。結梵音冥理)。
(△〔四明疏記云〕菩薩妙智觀故。皆成妙境。三智照故。音成三境。雙遮空有。即成妙音。雙照空有。即成世音。梵是四等。慈悲喜捨四觀照之。即成俗諦。故名梵音。稱俗照機。若熟若脫。時節不差。名海潮音)。
(○〔私謂〕上來既標顯音聞教體。此偈乃別嘆觀世音當根勝妙。以發起圓通修證之文也。偈云。離苦得解脫。此頌長行。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四句。乃至後文。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等。長廣而離偈略而合也。長行云。彼佛如來。嘆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文殊舉揚昔記。同佛嘆德。故曰良哉觀世音也(書曰股肱良哉觀音補處安養助化娑婆亦叶外典股肱之義也補遺文))。
(○於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此頌長行。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乃至是名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等。法華言游于娑婆。此言入微塵國。智者大師。用三土釋彼經。未見此經。而理相符順也)。
(○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此頌長行。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乃至是名十四施畏力。福備眾生等。皆長廣偈略也)。
(○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此二句。長無偈有。孤起頌也。普門品頌曰。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勝彼世間音。文殊葢重宣佛所說偈。極成[A62]已讚。以此信知持世菩薩。證明妙蓮華。定指今佛所說經也)。
(○救世悉安寧。此頌長行。故我能現眾多妙音。能說無邊祕密神呪。乃至八萬四千寶目。救護眾生。得大自在等。此四不思議之一也。其二能以無畏施諸眾生者。經文與此偈互攝。故不累書也。出世獲常住。此頌長行。供養十方如來。旁及法界六道眾生。求三昧得三昧。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等。此四不思議之四也。第三捨身珍寶。略而不頌者。影在第四段中故。即六對中三影略也。於讚嘆四音之後。頌四不思議者。謂三十二應。十四無畏。以是四無作妙德。為大總相法門。故於頌後牒結。以嘆德也)。
[科01]([○@卍]三廣辨圓根二)。
([?(○/○)]一正顯聞性三)。
([│/○]一圓真實)。
我今啟如來 如觀音所說 譬如人靜居 十方齊擊鼓 十處一時聞 此則圓真實。
【疏】解脫德也。如前觀音所陳三昧。所得殊勝。赴感不差。周徧皆應。十方者。十界也。擊鼓者。機動也。一時聞者。應不失也。此則應身無量。無感不應。故云圓真實。
△〔宗鏡〕此是直說如今一切眾生。日用現行。聞性三真實之體。即今聞性。具三真實。文殊簡出。現證可知。觀音入門。圓通立騐。非從行得。不墮有為。豈假功成。本來如是。一圓真實者。以聞性徧一切處。十方聲塵。應時無有前後。以同時周徧。一一皆不出自性。如水起波。波不離水。以聲性全聞。聞外無法。即是本聞。自具圓通之性。非待證聖。方有斯事。故法華偈云。父母所生耳。清淨無瑕穢。以此常耳聞。十方世界聲。又云。持是法華者。雖未得天耳。但用所生耳。功德[A63]已如是。
([│/○]二通真實)。
目非觀障外 口鼻亦復然 身以合方知 心念紛無緒 隔垣聽音響 遐邇俱可聞 五根所不齊 是則通真實。
【疏】般若德也。前四句。揀不通。口鼻下二句。經文語倒故。先舉所例口鼻。後舉能例身根。葢翻譯者。略順根次也。(〔孤山云〕口鼻身皆合中知。當移身合句居上)隔垣下四句。正顯耳根。不同前五。由是得名。通真實耳(〔標指〕由眼觀障內事。隔牕紙。不見外物。隔皮囊。不見五藏。口鼻身意。不及耳根。洞徹無礙。故曰五根所不齊)。
△〔宗鏡〕二通真實者。且眼根見性。雖即洞然。能觀前而不觀後。鼻舌身等三根。皆合中知。因能所而生起。若意知根。所緣不定。念念遷移。故五根所不齊。唯耳根圓通無礙。聽響之際。任隔礙而遠近俱聞。妙應之時。無揀擇而大小咸備。高城和上歌曰。應耳時。若幽谷。大小音聲無不足。十方鐘鼓一時鳴。靈光運運常相續。斯則處凡身而不減。居聖體而不增。常現常通。塵勞不能匿其神彩。非閒非斷。天魔不能挫其威光。不壞緣生之耳根。圓是一靈之妙性。
([│/○]三常真實二)。
([?(▽/○)]一正顯)。
音聲性動靜 聞中為有無 無聲號無聞 非實聞無性 聲無既無滅 聲有亦非生 生滅二圓離 是則常真實。
【疏】法身德也。聲於聞中。自有動靜。說為有無。非謂聞性是有無也。若以不聞聲時。號無聞者。聞性[A64]已滅。聲塵更起。遣誰更聞。是知聲有。聞性不生。聲無。聞性不滅。生滅既而徧離。由是得名常真實也(〔真際云〕如羅睺羅擊鐘)。
△〔宗鏡〕三常真實者。動靜是音聲之體性。於聞中似有似無。若無聲時。號無聞。非實無聞性。以聞性常在。若聞性隨聲塵滅。則前聲滅時。後聲不合更聞。故知聲塵自無。聞性非滅。聲塵自有。聞性非生。又非唯聞性無生。返觀聲塵。亦無起滅。以從緣而起。自體全無。如華嚴論云。一切諸法。皆如谷響。
([?(▽/○)]二釋成)。
縱令在夢想 不為不思無 覺觀出思惟 身心不能及。
【疏】如前重睡。心想不行。聞舂擣聲。別作他物。此時豈憶靜搖。應知聞性不斷。故云不為不思無也。覺觀出思惟者。此既不與念想相應。即出覺觀思惟之表。(〔資中云〕真聞。性。出覺觀思惟之外)譯人迴文不盡。故令語倒。覺觀。即尋伺也。思惟。即是徧行思也。俱是心所。皆不相應。故名為出。又覺是本覺。即聞性也。觀即是照。此即文順(〔無盡云〕夢聞擣練之聲。雖不思惟。聞性不滅。及乎覺觀。盡聞不住。覺所覺空。則身心豈能及乎。因粘上句。不為不思無。故言覺觀出於思惟耳)。
(△〔溫陵云〕五根皆待意思。有無不常。惟耳在夢。能聞杵聲。不為不思而無也。其為覺觀。乃出乎思惟。勝餘根矣)。
(○〔私謂〕偈云我今啟如來者。此頌長行。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乃至皆言修習真實圓通等。應選根之勅旨。而啟告以報命也。如觀音所說者。此頌長行。初於聞中。入流亡所。乃至忽然超越世出世間等。一十五句。以觀音所自說。聞熏聞修金剛三昧法門。正以入流亡所。一往寂滅。證合聞性三真實體。今於其所證。說圓。說通。說常。文殊代為宣說。即觀音所自說函葢不差。伏請世尊為證明也)。
(○初一偈。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此頌長行。如耳周聽十方無遺動若邇遙。靜無邊際四句也。長舉法。偈舉喻。即六對中第五。法喻不同。隱顯㸦見。成圓義也)。
(○次二偈。目非觀障外。乃至五根所不齊。此頌長行。如眼觀見。後暗前明。乃至如意。默容等。一十行文長揀優口意二根。而偈則並劣五根。二文相望。亦長無偈有也。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此頌長行。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此亦舉觀音所自說成通義也)。
(○次三偈。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此頌長行。自是聲塵。或無或有。豈彼聞性。為汝有無。聞實云無。誰知無者。是故阿難。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等。一十三句。重頌長行。彼此映徹。最為明了。初偈取喻擊鼓。此偈隱喻擊鐘。法喻隱顯之妙也。又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重頌動靜二相。了然不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重頌生滅既滅。寂滅現前。覆舉觀音所說。極成常義。所謂頌[A65]已重頌。增明前說也)。
(○後一偈云。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此頌長行。如重睡人。熟眠牀枕。乃至此性云何為汝銷滅等。二十九句。是人夢中。豈憶靜搖。其形雖寐聞性不昏。偈言不無。長言不昏。皆託夢想。顯此聞性也。是中聞舂擣聲。別作他物。或為擊鼓。或為撞鐘。即圓義也。自怪其聲。為木石響。於時忽寤。𨓏知杵音。即通義也。縱汝形銷。命光遷謝。此性云何。為汝銷滅。即常義也。長行具有三義。偈文標釋。亦離合互顯也。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即疊舉觀音所說。空覺極圓。忽然超出等文牒。結圓通實三義也)。
[科01]([?(○/○)]二正明觀行五)。
([│/○]一標示旋流)。
今此娑婆國 聲論得宣明 眾生迷本聞 循聲故流轉 阿難縱強記 不免落邪思 豈非隨所淪 旋流獲無妄。
【疏】前二句。通明此方。由聲教入。聲名句文。能詮法義。眾生由此。聞而解了。故云宣明。(〔融室云〕聲即是教。此堪忍界。以音聲為教而得宣明顯了)次四句。正顯過非。苟隨聲教。不能亡緣。入流返照。即迷本聞性。循聲轉也。故舉阿難。雖得多聞。不能亡相。為聲所轉。生滅妄想。無由得免。後二句。結非顯是。旋流者。返流也。斯則入流亡所。唯照聞性。生滅既滅。寂滅現前。故云無妄(〔標指〕聲名句文。顯詮其義。因義生解。因解起行。解行相應。旋根歸性)。
(△〔溫陵云〕聲論者。依聲論明本聞自性。以覺迷本循聲妄取淪替者)。
(△〔吳興云〕邪思。指摩登伽矣)。
(○〔引證〕〔寄歸傳云〕大聖一音。則貫三千而總攝。或隨機五道。乃彰七九而弘濟。時有意言法藏天帝領無說之經。或復順體談詮。支那悟本質之字。梵云攝施苾䭾。攝施是聲。苾䭾是明。即五論之一明。大數有五。即神州之五經也)。
(○〔私謂〕文殊奉勅揀根。十八界初心方便。料簡[A66]已畢。遂乃安立教體。發明三昧。會通諸聖。圓歸於觀音耳根一門。復次說偈。自今此娑婆國[A67]已下。乃至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凡有三偈。復次汝聞微塵佛六句。正釋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二句。聞非自然生。乃至圓通實如是。正釋旋流獲無妄句。皆正揀耳根一門。明旋機反聞之妙。尅示修證。為一期揀法之宗要也。良以眾生無始[A68]已來。盤洄五濁。多生身土。既偏結於娑婆。此土根機。又偏利於聲教。是以三賢十聖不出同居。即彼下品鈍根。亦知循響。誰不順此方之土。誰不順此土之根。但以結使弘多。習氣濃厚。不認恒常之聞性。却狥生滅之聲塵。本聞一失。即隨聞相而鈎牽。聲教不真。翻依聲論而顛倒。妄以逐妄。迷而積迷。過誤滋深淪替何[A69]已。今欲開陳方便。疏淪根門。須直指倒聞之機。乃尅示旋流之法。由循聲流轉者。即以聲音解脫。則循聲乃休復之因。以多聞畜悟者。仍以聞性蠲除。則多聞是返聞之路。斯則娑婆忍土。普現妙嚴。煩惱音聞。無非清淨所以愍茲淪轉。仗此撈攏欲證圓門。重須揀別者也。上來揀根。為揀十八界多根。故結文曰。云何入圓通。此中揀根。單揀耳門一根。故結文曰。圓通法如是。偈不牒云何。而但結如是。此互相隱顯。影略之妙也。十八界徧揀多根。只為開顯耳根。今耳門又加揀別。則娑婆國中。聲論教體。清淨宣明。無餘法矣。故結示曰。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又曰。於此門無惑。方便易成就。言此門者。一路涅槃之門也。即耳根之一門。亦即十八界之多門也。此門中即收是揀。是故。十八界悉揀。即耳根亦揀此門中即揀是收。是故。知耳根亦揀。方知十八界齊收。經云。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此所謂全揀全收者也科經者不曉大塗。定指十八界全揀。耳門全收。遮表予奪。迄今都無正義。有由然矣)。
(○〔偈云〕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應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之頌。長無偈有。此孤起也。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此頌長行。以諸眾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淨妙常。不循所常。逐諸生滅等。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此頌長行。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熏習。不能免離摩登伽等。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此頌長行。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窮流根。至不生滅等然此頌實承佛勅。加被當來。故重舉娑婆聲論。以彰教體。文多重頌。義實孤起也)。
([│/○]二諦聽返源二)。
([?(▽/○)]一結指定門)。
阿難汝諦聽 我承佛威力 宣說金剛王 如幻不思議 佛母真三昧。
【疏】金剛如幻。[A70]已見上文。三世如來。一門超出。故曰佛母。又金剛。空也。如幻。假也。佛母。中也(孤山文)。
(△〔涅槃經云〕佛性者。即首楞嚴三昧。是一切諸佛之母〔標指〕此即首楞嚴定。體上具摩訶般若解脫。三德祕藏也)。
(○〔私謂〕世尊重宣偈曰。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如幻三摩提。彈指超無學。世尊宣說此偈。乃是不可思議威神之力。故文殊承佛威力。重為開演。而囑阿難以諦聽也。經云。承佛威神。說偈對佛。下偈云。皆承佛威神。皆此義也。以此文長行未說。則為孤起。以增明如來前說。則亦為重頌也。觀音言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古佛所授。今佛所說。真三摩地。無二無別。故偈不重舉。亦影略也)。
([?(▽/○)]二斥責過誤)。
汝聞微塵佛 一切祕密門 欲漏不先除 畜聞成過誤 將聞持佛佛 何不自聞聞。
【疏】雖持法藏。不能捨聞而觀自性。故成過矣。(〔宗鏡云〕以多聞強記。是識邊際。本非實故。若因聞見性。則多聞有助顯之功。若背性狥聞。則畜聞成邪思過誤)若將世間隨聲聞相。持他佛法。不如返照自[A71]己聞性。成真三昧。故云聞聞(〔孤山云〕上聞能觀之智。下聞所觀之理)。
(△〔溫陵云〕佛佛。謂佛之佛性。聞聞謂我之聞性)。
(△〔融庵云〕佛佛。佛之佛法。聞聞。我之聞性)。
(△〔海印云〕諸佛言教。文字般若。即法身所在。法亦名佛。故言佛佛)。
(○〔私謂〕偈云。汝聞微塵佛。一切秘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此頌長行。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及何須持我佛頂神呪。摩登伽心。淫火頓歇。愛河乾枯。令汝解脫等。長廣而偈略也。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此頌長行。菩提涅槃。尚在遙遠。非汝歷劫辛勤修證。雖復憶持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如恒河沙。秪益戲論等。長顯而偈隱也)。
([│/○]三顯示觀相三)。
([?(▽/○)]一頓證旋脫)。
聞非自然生 因聲有名字 旋聞與聲脫 能脫欲誰名 一根既返源 六根成解脫。
【疏】見聞覺知之聞。隨聲而有。非本然性。(〔私謂〕非自然生。即四性非無因生也。因即聲教。是因緣所生法)如上文云。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等。若能離緣觀性。聞相不起。動靜境亡。能所不拘。故名解脫。縛既無得。脫亦不名。一根既然。六根皆爾(〔宗鏡云〕今時多迷自性本聞。但隨能所聞相。一向循他聲流轉。此聲是對因緣所生法。非真實有。但因聲而立名字。因名字而有詮表。若旋復本聞。則脫聲塵之境。所脫之境既虗。能脫之名何立。則能脫所脫皆空。若耳根歸本元。六根皆寂滅。以六根同一心故)。
(△〔吳興云〕當以三慧。旋此根境。俱令脫黏)。
(○〔私謂〕偈云。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此頌長行。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汝尚顛倒。惑聲為聞等。亦應前頌。音聲雜語言。但依名句味等。亦是後來應更頌也。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此頌長行。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為相。隨拔一根。脫黏內伏。伏歸元真。發本明耀。耀性發明。諸餘五黏。應拔圓脫等。亦如觀音所說。熏聞成聞。六根銷復。同於聲聽。乃至音性圓銷。觀聽返入。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等。此一頌證明耳根圓脫三昧。義該先後。長廣而偈亦非略也。圭峰圓覺疏。引此偈釋曰。此文是判觀音菩薩。返聞於性。餘即皆通。故得圓通也)。
([?(▽/○)]二塵銷覺顯)。
見聞三幻翳 三界若空華 聞復翳根除 塵銷覺圓淨。
〔宗鏡〕在眼曰見。在耳曰聞。若攝用歸根時。見聞如幻翳。若攝境歸心時。三界若空華。則翳滅塵銷。覺圓心淨【疏】見聞覺知。迷成翳眼。三界有法。悉是空花。見聞體虗。本不可得。復如幻喻。故起信云。三界虗偽。唯心所作。上文云。見聞覺知。虗妄病緣。故有十方。諸有漏國。翳除華滅。聞復塵銷。妙覺明心。顯然圓淨。此分證也(〔熏聞云〕復其本聞。分破無明。故名為除。覺淨。謂分真智。淨極。謂真智究竟)。
(○〔私謂〕偈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此頌世尊重宣偈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又頌長行。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見妄發。發狂不息。勞見發塵。如勞目睛。則有狂華。於湛精明無因亂起。一切世間。山河大地。生死涅槃。皆即狂勞。顛倒華相等。一十四句。長廣而偈略也。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此頌長行。根結若除。塵相自滅。諸妄銷亡。不真何待等。又四不思議中。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清淨寶覺。亦是觀音所說也)。
([?(▽/○)]三覺後却觀)。
淨極光通達 寂照含虗空 却來觀世間 猶如夢中事 摩登伽在夢 誰能留汝形。
〔宗鏡〕但以未覺悟前。於染淨中。有一毫見聞取捨之處。皆在三界無明。長夜生死夢中。纔得見性。便同覺後。自覺覺他。故名為佛【疏】淨極。謂滿淨。解脫圓也。光通達。謂滿覺。般若備也。寂照。謂真理。法身極也。三德既圓。三障永盡。如大夢寤。如蓮華開。返觀世間。欲誰留礙。此極證也(〔融室云〕所含虗空。性虗空也。楞伽及釋論。皆言性虗空故。逈無所有。唯性空耳)。
(○〔私謂〕偈云。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虗空。此頌長行。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乃至不動道場。徧十方界。心含十方無盡虗空等。一十二句。亦即觀音自說。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及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洞徹無礙也。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此頌長行得菩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況復無因。本無所有等。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此頌長行摩登伽心。淫火頓歇。得阿那含。于我法中。成精進林。愛河乾枯。令汝解脫。及如摩登伽。宿為淫女。由神呪力。銷其愛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與羅睺母耶輸陀羅。同悟宿因等)。
([│/○]四合喻根結二)。
([?(▽/○)]一設喻六根息幻)。
如世巧幻師 幻作諸男女 雖見諸根動 要以一機抽 息機歸寂然 諸幻成無性。
【疏】幻師。真性也。有隨緣義。故名為[1]幻。[2]幻法。無明也。男女。六根也。一機即幻法。機息幻無。妄滅根復。(〔吳興云〕幻師喻真如。幻作喻隨緣。真妄和合。變成六根。如幻作諸男女)或幻師。無明也。幻法。心識也。餘同前配。所幻男女。必有所依。喻真性也(〔融室云〕幻作諸男女。喻幻無明力。幻出諸眾生)。
(△〔圓覺鈔〕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即論中一識應六根也。分離識者。依于六根。別取六塵故。即是一體成多用也〔標指云〕第八識成六根。雖見諸根動者。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也)。
(○〔引證〕〔列子云〕周穆王西巡守。有獻工人名偃師者。曰。臣之所造能倡者。穆王驚視之。趣步俯仰。信人也。巧夫顉其頤。則歌合律。撫其手。則舞應節。王以為實人也。與盛姬內御並觀之。伎將終。倡者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王大怒。立欲誅偃師。偃師大懾。立剖散倡者。以示王。皆傳會革木膠漆。白黑丹青之所為。內則肝膽心肺。脾腎腸[A72]胃。外則筋骨支節。皮毛齒髮。皆假物也。而無不畢具者。合會復如初見。王試廢其心。則口不能言。試廢其肝。則目不能視。廢其腎。則足不能步。穆王始說而嘆曰。人之巧。乃可與造物者同功乎。張湛曰。此皆以機關相使。去其機關之主。則不能相制。智論曰。佛所說法。皆無有我。亦無我所。但諸法和合。假名眾生。如機關木人。雖能動作。內無有主。亦同偃師之喻也)。
(○〔私謂〕解此偈者靡不取喻幻巧。貼釋六根。以長偈類例取之。長無偈有。應在孤起之科。蒙再三繙繹。竊謂此偈。當為應頌。乃頌長行。阿難請問舒結倫次。如來取華巾綰結。次第舒解。一分問答之文。文雖孤起。義實重頌也。何以明之。西國諸大幻師。作種種幻事。大者能幻化城邑樓閣。象馬牛羊。伎樂男女。種種諸物。小者結手巾成[A73]兔。結巾為兔頭。又結出兔耳。皆所謂幻法也。如來綰疊華巾。與夫幻師幻作男女。皆是幻事。此頌取幻人幻作之男女六根。譬如來手中之解縈六結。正以幻事喻幻法也。於幻巾綰為六結。則以六結為六根。於幻人作為六根。則以六根為六結。根結無二。法喻一齊。不待比量也。偈云。如世巧幻師。幻作諸男女。長行則曰。汝知此巾元止一條。我六綰時。名有六結。巾體是同。因結有異。偈云。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長行則曰。佛言如是。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令其雜亂。終不得成。偈云。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長行則曰。當於結心。解即分散。若欲除結。當於結心。又曰。根結若除。塵相自滅。此根初解。先得人空。六結之綰成。由於一結。六根之發動。由於一機。結之與根。曾無二幻。解結之與息機。亦無二法。以是中解結一門。自說第二決定義去。牒釋多端。文長理變。撮略綱要。束歸一頌之中。取六對之例。亦所謂法喻不同者也。復次。巧幻師。喻如來藏心。長行言。清淨本然。妙覺明空者。是也。幻師幻法。喻由妄明而起能所三細六麤如以幻法。幻作男女。六根宛然。長行言。色香味觸。六種成就。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是也。根動機抽。根息幻寂。喻於了妄達空。頓息妄明。離諸能所。故曰。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長行言。此迷無本。性畢竟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又曰。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是也。復次。幻師作男女是幻。世間六根男女亦幻。慶喜登伽。豈非幻人男女乎。偈曰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機抽機息。機關在手。如來則巧幻之偃師也。重宣偈曰。非幻成幻法。即此偈幻作諸男女也。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即此偈諸幻成無性也。如幻三摩提。金剛王寶覺。佛與菩薩轉相傳授。同此如幻不思議。真三昧法門也。央掘羅經偈曰。如來所作幻。眾幻中之主。又曰。當知佛世尊。一切幻中王。若我世尊。豈非十方十界。世出世間第一大幻師乎。是二經皆以文殊。為證明也)。
([?(▽/○)]二合明六用返源)。
六根亦如是 元依一精明 分成六和合 一處成休復 六用皆不成。
【疏】初句總標。次句合幻師。次句合男女。後二句。合息機等。耳根無明若破。餘根亦破。故皆不成(〔標指〕一精明。合真性無明也。謂生滅依不生滅而起。名阿賴耶。成六根。耳根若破。餘根清淨)。
(△〔谷響云〕休。善也。善復其性也。又歇也。歇脫黏合而復其性也)。
(△〔紫栢云〕開眼與醒中色塵和合。合眼與夢中色塵和合。六根與六塵和合。若醒若夢。塵塵相受。自無始[A74]已來。無剎那頃。不和合者)。
(○〔私謂〕偈云。六根亦如是。即同舒結中長行。則汝六根。亦復如是。及六解一亡。亦復如是等。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此頌長行。當知是根。非一非六。由無始來。淪替顛倒。故於圓湛。六一義生。乃至由明暗等。二種相形。於妙圓中。黏湛發見等。文凡二十行。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此頌長行。今汝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及如來今日。若總解除。結若不生。則無彼此。尚不名一。六云何成。皆長廣而偈略也)。
([│/○]五觀成利益二)。
([?(▽/○)]一略明觀位)。
塵垢應念銷 成圓明淨妙 餘塵尚諸覺 明極即如來。
【疏】一根若復。塵垢自銷。上文云。想相為塵。乃至應時清明等。故云成圓明淨妙。此則三德圓顯。不縱橫並列。故名為妙。後二句。結成位。前句。斷德未圓。後句。智德備滿。互現可知(〔標指〕結成因果之位也。十地滿心。尚居有學。葢有佛地障。觀法身如隔羅穀觀月。為斷德未圓。下句約妙覺位。即究竟覺也)。
(△〔合論云〕淨心菩薩。以盡微細用。名受用身者。以有業識細相。謂之菩薩位中。故曰。餘塵尚諸學。若離業識。則無可見。謂之如來法身。故曰明極即如來)。
(△〔溫陵云〕細惑未盡曰餘塵。分證未滿曰諸學)。
(○〔私謂〕塵垢應念消。成圓明淨妙。此頌長行。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根塵既銷。云何覺明。不成圓妙等。又云。若棄生滅。守於真常。常光現前。根塵識心。應時銷落。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云何不成無上知覺。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此頌長行。如澄濁水。貯於靜器。器深不動。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淨妙德)。
([?(▽/○)]二尅示觀門)。
大眾及阿難 旋汝倒聞機 反聞聞自性 性成無上道 圓通實如是。
【疏】勸復顛倒聞根。返觀聞性。聞性圓成。菩提可冀。(〔溫陵云〕能旋倒妄。反聞自性。必資此性。成無上道)後一句。結指印成。
△〔宗鏡〕無始[A75]已來。皆是執聲為聞而生顛倒。如今以聲為文。背心循境。豈不是倒聞之機。若能旋聲塵之有流。復本性之無妄。則是返聞自性。得本歸元。內滅翳根。外銷塵境。能所既脫。本覺道成。寂照圓通。真實如是(〔標指〕從聞思修而見性。印成觀音也)。
(△〔補遺云〕反聞。不循塵也。聞自性者。即以耳聞之性為所聞。能聞即觀也。何不自聞聞亦然)。
(○〔私謂〕此一頌。乃文殊奉佛慈旨。揀根[A76]已畢。宣告阿難大眾。勸修策進之詞。次下三頌。尅示一門。廣明加被。迴環懾疊。以結成一頌之體也)。
(○偈云。旋汝倒聞機。返聞聞自性。此頌長行。以湛旋其虗妄滅生。復還元覺。及逆彼無始。織妄業流。得循圓通等。亦頌觀音所說。知見旋復。觀聽旋復。觀聽返入。滅音圓聞。銷塵旋明。融形復聞。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也。上云。要以一機抽。此云。旋汝倒聞機。抽機是喻。旋機是法。只此一機。偈中法喻㸦顯也。性成無上道。此頌長行。依不生。滅圓湛性成。及汝今諸根。若圓㧞[A77]已。內瑩發光。如是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消氷。應念化成。無上知覺。[A78]已上諸文。大率長廣而偈略。亦長顯而偈隱也。圓通實如是一句。古人判為結指印成。蒙謂結指者。結指十八界。云何獲圓通之文。印成者。即印成耳門。是則圓真實之義。文殊承旨簡根。其綱要實總萃於此)。
[科01](○四頌勅揀告成三)。
([○@卍]一結顯同證)。
此是微塵佛 一路涅槃門 過去諸如來 斯門[A79]已成就 現在諸菩薩 今各入圓明 未來諸學人 當依如是法 我亦從中證 非唯觀世音。
【疏】前二句。總指一切諸佛。皆從此門得涅槃也。過去下。別列三世。并引文殊。皆同此證也(〔標指〕此娑婆國。以聞思修三慧。證寂滅性。三世如來。一門超出。當來同證也)。
([○@卍]二報命成就)。
誠如佛世尊 詢我諸方便 以救諸末劫 求出世間人 成就涅槃心 觀世音為最 自餘諸方便 皆是佛威神 即事捨[1]勤勞 非是長修學 淺深同說法。
【疏】前四句。頌佛令揀。成就下二句。正指圓門。顯是雅當。自餘下五句。明二十四聖。各隨所因事相而成觀行。皆是佛之威神。方便令其得道。非是久長修學。淺深二機同入之法門也。反顯觀音。即是淺深二機。同說同入。久長修學之法門耳(〔溫陵云〕佛威神加被。令即[A80]己事而捨勤勞。非始終長修。淺深同說之法也。如那律失明旋見。畢陵觸刺遺身。持地待佛銷塵。皆[A81]己事而[A82]已)。
(○〔私謂〕自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A83]已下。凡有三頌。乃文殊奉旨揀根。選擇事竣。義門成立。於是奉敡佛敕。宣告阿難大眾。以及未來。精詳報答。鄭重頂禮。結成皈命之明文。不定屬重頌。亦不定屬孤起。要是與長行相應者也。先是十方如來。異口同音。告阿難言。使汝輪轉。生死結根。惟汝六根。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唯此六根。世尊說偈。親為證明曰。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今文殊結勸。首引此偈。以明旋流聞性。圓通一門。是微塵諸佛。無上寶印。三世則過未同修。現在則從中齊證。佛說廣演以度生。我亦重宣以報命也。偈云。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以救諸末劫。求世出間人。以長行云。世尊憐愍阿難。及此會中。諸有學者。亦為未來一切眾生。為出世因。作將來眼。佛世尊詢我方便。慈旨如是。故不敢不審諦以報命也。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為最。所以報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之命也。自餘諸方便。乃至淺深同說法五句。所以報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之命也。有人曰。佛言實無優劣。偈言觀音為最。地位歷然。云何符順。答曰。以耳根方便。成就涅槃。故云觀世音為最。非謂最於諸聖也。以因修言之。如圓覺二十五輪。觀網交羅。指二十四聖為單複交絡。指觀音為如意圓修。其悟淨圓覺一也。何名為最。以地上言之。普賢為長男。文殊為幼男。普賢為上相。觀音為上相。什公有言。彌勒維摩。大小之量。未可定也。復何云最。即以比量言之。諸聖曰。如我為上。觀音即上中之上也。諸聖曰。斯為第一。觀音即一中之一也。十方如來。皆言重重主伴。法界善友莫不推勝他人。平等法會。有何優劣。文殊良恐世多目論。妄有低昂。遂乃結讚之餘。重示揀收之法。故曰自餘諸方便。皆是佛威神。以諸聖各成方便。各入圓通。皆是佛威神說法。令從聞中入三摩地故。又曰。即事捨塵勞。非是長修學。以諸聖發心悟十八界。圓通方便。即現前之事相。捨積劫之塵勞。不同偏人鈍根。劬勞肯綮。久長修學故。是中因地有遠近。則有淺深。習氣有厚薄。則有淺深。本迹有高下。則有淺深。或久遠多淫。或恒沙悟空。則有淺深。或半偈闇鈍。或曠劫辨才。則有淺深。然而同悟本心。同取三昧。同入圓門。同宣妙法。則所謂龍象齊驅。牛羊並渡者也。今判自餘諸方便[A84]已下。為別揀二十四聖之文。一則曰。除耳根圓通外。餘根入圓通者。皆是佛威神方便。令其得道。獨不曰。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乎。又不曰。雖佛發明。猶不能反乎。方便既應料簡。何謂圓通。餘根既入圓通。何當復揀。一則曰。就餘根塵之事。能捨塵勞。非正逗此土機宜。非是久長修學。淺深同說之法門也。順土之說。如上結彈廣明。今謂餘根能捨塵勞。何妨久長修學。娑婆正循流轉。豈是不逗機宜。以彼揀根破其順土。斯亦進退失據。敵對必窮者矣。此偈揀收。良非小法。期於此門無惑。非敢破斥古師。導瞽開蒙。敬須法匠)。
([○@卍]三請加宣勸)。
頂禮如來藏 無漏不思議 願加被未來 於此門無惑 方便易成就 堪以教阿難 及末劫沉淪 但以此根修 圓通超餘者 真實心如是。
【疏】如來藏。即一體三寶。是所入之理。具足無漏性功德故。願加下五句。正結願。但以下二句。勸學。最後一句。文殊指[A85]已選圓通心。真實無妄。非挾情故(〔溫陵云〕真實心要。如是而[A86]已)。
(△〔海印云〕請加。宜獨請佛。今頂禮如來藏。乃指法也。如來藏。乃三德祕藏。三身圓證。三寶圓具。一體無漏云不思議。但禮其法。三身三寶皆具也)。
(○〔私謂〕此偈末歸請加之辭。體佛慈旨。欲令阿難開悟。兼被此界末劫眾生也。偈云。頂禮如來藏。即同阿難所請。果位名目相應。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種名。稱謂雖別。清淨圓滿等。觀音亦曰。立大圓鏡。空如來藏也。歸命頂禮。不言佛身而言如來藏。佛亦自言。須菩提先汝。禮我法身也。文殊此偈。元從第四卷。富樓那請問如來藏。如來答示真覺妙明發起。偈結讚云。頂禮如來藏者。即是重頌長行。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我以妙明。不生不滅。合如來藏。乃至即如來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等。共二十五行文也。經之立頌。名蘊陀南者。即以少言攝多義故如一切有為法四句。即攝大般若八十餘科。二十萬偈。今此偈宣說將竟。結歸如來藏義。即是將富那請問[A87]已去三卷經文。含攝於此。亦將阿難所請七名。標總於此。長行。偈頌。鈎鏁交羅。斯所謂少言攝多義者。不但長廣而偈略也。由是下文云。阿難大眾。明了所歸道路。登伽頓起無學。海眾同發大心。一期獲益。莫大乎是。是則阿難餘惑未亡。權為失路之旅客。文殊大智受勅。代為接引之導師。指彼群迷。唱茲一偈。應潮音之自說。合金口以同宣。所以加被無惑。料簡超餘。撈漉沈淪。叮嚀末劫。兼我滅後之云。即同金河顧命。最後垂範也。此中長偈。脉絡昭然。偶有棖觸。怡然理順。敢云識路。聊藉問津云爾)。
[科01]([?∴]三時眾獲益)。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身心了然。得大開示。觀佛菩提。及大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遊。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普會大眾。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性比丘丘。聞說偈[A88]已。成阿羅漢。無量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疏】一會之眾。根器各異。大小不同。前文觀音說竟。諸佛放光。互來灌頂。兼灌大菩薩及阿羅漢。受彼光者。一時俱獲金剛三昧。此即顯會二十四聖。諸別觀門。一時圓入觀音修證。今此阿難及諸初心。聞說偈[A89]已。隨其位次。悟入有異。阿難等方悟圓通。從耳根入。猶未有證。故云明了其家所歸道路。(〔吳興云〕阿難偈贊。[A90]已獲法身。凡經五番。領悟彰灼。何總排未證乎。經家指妙覺菩提涅槃為家。真修耳根圓通為路。圓師判阿難增道。理必然矣〔手鑑云〕初明常住真心。洎乎七大圓融。解中之悟也。次請圓通本根。既承勅選。遂領云。是中修行。得無疑惑。行中之悟也。於解於行。坦然明白。故有了家歸路之喻。未證明矣)其天龍眾。及小有學。大乘地前。十恒河沙獲法眼淨。即人初地見道位也。(〔資中云〕莊嚴論法眼淨。初地見道也。若依圓教。即十住初心〔補遺云〕以小乘法眼淨。乃初果見道。故別圓擬之初地初住也。若依天台。破塵沙為法眼淨。當在圓家十信[A91]已上)。
(△〔私謂〕准維摩詰經。佛國品文。敘國土嚴淨後。正同今經獲益。彼云。求聲聞乘。三萬二千諸天及人。諸天及人。可知。言求聲聞乘者。即今經有學二乘。及一切新發心菩薩也。肇公注彼云。法眼淨。即須陀道也。始見道迹。故得法眼名。塵垢。八十八結也。此言遠離塵垢。獲法眼淨。當如肇公所解。資中謂初入見道。是也)性比丘尼。是三果人。今成無學。(〔吳興云〕四卷登伽方得三果。孤山准涅槃。依四依判位。恐升之太高。以第四依住十地故。祗應示作聲聞。同除四住。證阿羅漢。如涅槃中。聞常取果之比也。涅槃解圓行漸。權用小乘蘇息。即自入圓也。登伽以圓位配之。前得三果。圓七信[A92]已前。今云羅漢正入七信。所謂名偏義圓耳)。
(△又按彼經云。八千比丘。不受諸法。漏盡意解。肇公云。無著之道。於法無受無染漏盡。九十八結。漏既盡故。意得解脫。成阿羅漢也。此中性比丘尼。成阿羅漢。即同彼經。漏盡解脫。孤山依四依判位。信太高也。什公解弟子問疾云。聲聞法中。諸羅漢無漏智慧。勝菩薩世俗智慧。大乘法中。菩薩二事俱勝。今用聲聞法明大小。故先命弟子。今經敘慶喜登伽得果。並從小說。二經同屬方等。正如什公所云。用聲聞法。不須廣引天台圓教耳)未發心者。其數無量。皆發道心。即悟解大乘也。(〔吳興云〕天台釋分別功德品。發菩提心。初入十信也。仁王云。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
(△〔苑師云〕阿云無。耨多羅翻上。三藐翻正。三徧也。等也。菩提覺也。肇曰。秦言無上正徧知)。
(△〔智論云〕阿[A93]娑磨。翻云無等等。般若波羅蜜。利益眾生。能與佛等。故名無等等)。
(△〔法華文句云〕九法界心。不能等理。佛法界能等此理。故云無等而等。又究竟之理。是無等。初緣究竟理而發心。能等於理。故云無等等。又心之與理。俱不可得。將何物等何物。而言無等等耶。心之與理。俱不可說。不可說而說。說此心等。此理。故云無等等)。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六(之二)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六(之三)
[科02](○長水科大文第三。明離魔業行。從此去盡第七卷宣說神呪。今謙益判阿難請建立道場。至八卷結經名為次分之二)。
(◎大文第三離魔業行下。分二大科。以自力離魔。四種清淨明誨。為第一科。以他力離魔。道場軌則。誦呪行道。為第二科)。
(○【疏】三辨離魔業行者。前雖廣說圓通修證。凡夫始學障難尤深。況末代邪宗。紛然競起。邪言惑正。魔辨逼真。濫述既多。朋流者眾。若不甄辨。妨正修行。故以戒定慧驗之。邪元自露。故九十六種外道。皆能修禪。而無戒德。涅槃經云。魔尚能變身為佛。豈不能為四依菩薩。惑亂世間。是故佛廣說。若言聽畜八不淨物者。是魔所說。身外之物。尚不許畜。何況淫殺盜妄。根本貪嗔。嘻。世有愚人。為魔所惑。誹毀戒律。言是小乘。自稱大乘。無礙自在。下文廣破此等。並是魔業。故佛深誡。是稱決定大乘明了之教。阿難大權。愍我將來。必陷魔難。故殷勤致請。永為真誡耳)。
(○離魔有二。一自力離魔為正行。二他力離魔為助行。北峰印師云。觀理直入名正行。帶事兼修名助行。助行有二。初惑重者唯持禁戒。二習重者兼假祕呪。憨大師云。初令持四根本戒。制斷發業無明。二令持祕密神呪。熏斷俱生無明。今自力離魔。文二)。
([?∴]一阿難觀時請問二)。
(卍一敘所悟)。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合掌頂禮。心迹圓明。悲欣交集。欲益未來諸眾生故。稽首白佛。大悲世尊。我今[A94]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
【疏】圓通。即是心所行路。故曰心迹。領悟既深。得無疑惑。未來多難。更欲伸陳。悲欣者。欣今所悟。悲後行人(〔吳興云〕悲昔不聞。欣今得悟。又悲未來眾生未悟。欣現前大眾獲益)。
(卍二陳所願)。
常聞如來。說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自覺[A95]已圓。能覺他者。如來應世。我雖未度。願度末劫一切眾生。
【疏】菩薩有二類。一智增。先取佛果。後度眾生。二悲增。度生心切。故意留惑。潤生三界。今願未度而度眾生。即悲增也(〔吳興云〕菩薩四誓。度人為先。如來十號。應世為本)。
(卍三述所請)。
世尊。此諸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如恒河沙。欲攝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場。遠諸魔事。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疏】此諸眾生。根劣也。去佛漸遠。時劣也。邪師說法。難多也。此則時澆解昧。惑障猶多。修定攝心。難為進趣。況遭魔惑。邪見彌增。加行修證。如何無退(〔熏聞云〕梁肅止觀統例云。去聖久遠。賢人不作。庸昏之徒。含識而[A96]已。致使邪魔鬼惑。諸黨並熾。空有云云。為坑為穽。有膠于文句而不敢動者。有流於渀浪不能住者。有太遠而甘心不至者。有太近而我身即是者。有枯木而稱定者。有竅號而稱慧者。有奔走非道而言權者。有假於鬼神而言通者。有放心而言廣者。有罕言而為密者。有齒舌潛傳而為口訣者。凡此之類。自立為祖。繼祖為宗。反經非聖。昧者不覺。今阿難請意。深防末劫邪師正慮此也)。
([?∴]二如來廣為宣說二)。
(卍一讚請許宣)。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稱讚阿難。善哉善哉。如汝所問。安立道場。救護眾生。末劫沈溺。汝今諦聽。當為汝說。阿難大眾。唯然奉教。
【疏】道場加行。事理兩修。內秉戒根。外假心呪。內外相濟。道力易成。為汝宣揚。當善思念。
([?∴]二正為廣說二)。
([○@●]一自行離魔二)。
([○@卍]一總明三學)。
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毗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疏】諸行或對機。不同此三。決定須說。又是決定成佛之因。佛佛皆爾。故云三決定義。(〔翻譯云〕毗奈耶或毗尼。什云。秦言善治。謂自治婬怒痴。亦能治眾生惡也。圓覺鈔云。此云調伏。謂調練三業。制伏過非。南山云。正翻為律。安法師云。戒律禪定智慧三者。至道之門戶。泥洹之關要。戒者。斷三惡之干將也。定者絕分散之利器也。慧者。齊藥病之妙醫也。什云。持戒能折伏煩惱。令其勢微。禪定能遮煩惱。如四山斷流。智慧能滅煩惱。畢竟無餘。故遺教云。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
(○〔智論云〕持戒之人。能以精進。自制五情。不受五欲。若心[A97]已去。能攝令還是為於戒。能護諸根。則生禪定。生禪定。則生智慧。得至佛道。戒為檢麤。禪為攝細。戒攝心口。禪止亂心。如人上屋。非梯不昇。不得戒梯。禪亦不立。破戒之人。結使風彊。散亂其心。禪不可得。持戒之人。煩惱風輕。心不大散。禪定易得。復次持戒之人。觀此戒相。從何而有。皆從眾罪而生。若無眾罪。則亦無戒。戒相如是。從因緣有。以是悟心。不令生著。是為持戒。生般若波羅蜜。不持戒人。雖有利智。以營世務。慧根漸鈍。譬如利刀。以割泥土。遂成鈍器。若出家持戒。不營世業。常觀諸法。實相無相。先雖鈍根。以漸轉利)以定慧二門。前[A98]已說故。符律談常。同涅槃矣(〔釋要云〕從初至第四半經。總是開解。即慧學。從阿難舉喻華屋至此。是明定學。故此下唯明戒學。扶律談常者。今經圓頓。合明大乘持戒。何以但明四根本戒。以符合小乘律制。為最後誡勗。此中扶小律故。淫戒居初。部屬實故。攝心為戒。斷性亦無。即大乘持戒。不同小乘。治心口而[A99]已)。
(△〔溫陵云〕三藏中。毗奈耶律藏大小乘通攝也。小乘稟法為戒。大乘攝心為戒。法戒則無犯而[A100]已。心戒則無思犯也。此下別示四重。則十戒之初。淫殺盜妄。四波羅夷。為根本重罪。所謂其心不淫不殺者。皆使無思犯也)。
([○@卍]二別示戒學)。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
(〔標指云〕戒是根本。心起為犯)。
([?(○/○)]初淫戒分六)。
([│/○]一標示斷淫出纏)。
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疏】淫為生死根本。返之則不續矣。圓覺云。一切眾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具云。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淫欲等)當知輪迴。愛為根本。由[1]諸有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彼疏云〕皆因淫欲正性命者。此中性字。不是真靈之性。意說人中性命也。淫謂躭染愛著。但是情染。總得名淫。縱使化生。亦依業染。俱舍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淫。四州之人。同四王界。餘諸異類。心染氣傳。受性稟命。莫不由之。既性命由淫。淫復由愛。故云愛為根本)。
(△〔清涼云〕小乘四戒。淫戒最前。一者此戒。人之喜犯。二者劫初起過。此為最先。餘之三戒。亦皆次第。三者淫愛惑業。招潤生死。二乘厭離。故制在先)。
([│/○]二正辨欲為魔因)。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疏】魔不斷淫。而修禪定。魔定順惑。易得成就。功深者為上品。功淺者為中下。雖不斷欲。而修定得福。隨福優劣。故成三品。以邪定力。故得五通。以有漏福。生天魔界。隨得少定。不辨邪正。各各自謂成無上道(〔孤山云〕犯四重禁。罪在地獄。以修禪力。且落魔界。若約未來流轉。則應備歷三途)。
(△〔溫陵云〕魔亦多智修禪。帶淫修禪。必落此類)。
(△〔講錄云〕三昧。指定慧。塵勞。即見思二惑〔王舜鼎曰〕世尊言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又云。縱得妙悟。皆是淫根。痛哉斯言。妙悟尚然。況未悟乎。多智禪定尚然。況未得定慧少分乎)。
([│/○]三囑誡滅後魔惑)。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淫。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疏】末世眾生。無正法眼。多被魔惑。廣行貪淫。假稱善友。誘化無識。失正遭苦(〔標指〕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正當今日。多此魔民)。
(△〔講錄云〕愛即思惑。見即見惑)。
(△〔清涼鈔云〕一切眾生。不知善法。令其知之。不識諸惡法。令其識之。名善知識也)。
([│/○]四明誡依教堅持)。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疏】此戒雖與小乘名同。而持隨有異。(〔補遺云〕即律中受隨二戒也。初誓受於師。後隨而行之也)此則一一內防心念。輕重等持。彼則事[1]逐緣成。輕重隨戒。故云先斷心淫。論云。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與小乘。持戒全別(〔熏聞云〕先斷心淫。乃防萌杜漸之意。非謂起心。便同初篇。一例結罪。如大經云。言語嘲調。壁外釧聲。男女相追。皆汙淨戒。天台菩薩戒疏。指此為汙定共戒。又稱嘆摩觸等。皆是淫戒方便。悉犯輕垢。當知大經云。菩薩持遮制戒。與性重戒等無差別者。葢慎小過。如護夷愆耳)。
([│/○]五痛指犯淫過失)。
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秪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成故。
【疏】戒定慧法。能生法身戒根不完。徒修禪慧。豈有清淨妙體。從淫欲生。砂飯異因。孰論劫數。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婬根。根本成淫。輪轉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疏】非戒不禪。非禪不慧。戒根不淨。所翻禪慧。那得淨乎。以不淨故。雖有如無。戒定慧亡。自成流轉。終非聖果〔宗鏡〕經云。縱得妙悟。皆是淫根者。以生死根本不斷故。直須保護浮囊。方渡大海。若犯此篇。其過尤重。非唯有障大道。不出塵勞。以惡業相酬。果牽地獄。不以智眼正觀。遂陷凡夫業道。雖則一期徇意。罔思萬劫沈身。是以一切如來同宣。審宜尅骨。十方菩薩皆懼。實可寒心。
([│/○]六印定斷淫禁戒)。
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疏】真持戒人。尚無持相。豈令身心。犯乎重禁。如下文云。殺盜淫等。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二無。無二亦滅。是名妙發三摩提者(〔溫陵云〕機者。淫心所自發。如前偈云。要以一機抽)。
(△〔蕅益云〕身斷。律儀戒也。心斷定共戒也。斷性亦無。道共戒也)。
(△〔宗鏡云〕男女身會名事淫。法門解者。若心染法是淫。若關禁七支。如猿著鎖。擎一鉢油。過諸大眾。割捨樂觸。求樂於未來潔淨五欲。如銅錢博金錢。此乃增長欲事。非不欲也。若斷欲界麤敝之欲。染著色無色界禪定之樂。如氷魚蟄蟲。墮長壽天。是為一難。貪著禪味名大縛。是染欲法。非不欲也)。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疏】正云波卑夜。此云惡者。波旬訛也。
(〔翻譯云〕波旬。釋迦出世魔王名也。魔字從石。梁武謂此惱人。易之為鬼。什曰。秦言殺者。常欲斷人慧命。故亦名惡中惡。惡有三種。一曰惡。二曰大惡。三曰惡中惡。魔王最甚。諸佛欲令眾生安隱。而反壞亂。故言甚也)。
([?(○/○)]二殺戒分六)。
([│/○]一標示斷殺出纏)。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疏】相殺相償。結詶連禍。苟或止之。故不相續。
([│/○]二正辨殺為鬼因)。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疏】帶殺修禪。報為神道。功深福厚。為大力鬼。即五岳四瀆。係祠祀者。功淺福劣。列在中下。八部所管。及大海邊羅剎國類。因修定故。皆有業通。迅疾無礙。不斷殺故。受此惡趣。為天驅伇。若不修禪。及不修福。但行殺害。直入地獄。無此差降(〔婆沙論云〕鬼中好者。如有威德鬼。形容端正。諸天無異。鬼神有威德者。住山谷。或住空中。或住海邊。皆有宮殿。果報過人。四大天眾。乃至忉利天。亦有威德鬼神。應彼諸天所驅使)。
([│/○]三囑誡滅後魔惑三)。
([?(▽/○)]一鬼神誑世)。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疏】殺生食肉。是眾生冤。如何不斷。得菩提路。
([?(▽/○)]二勅斷權說)。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
【疏】涅槃第四。迦葉問云。云何如來先許比丘食三淨肉。佛言。隨事漸制故耳。復有七種九種。今言五者。隨經增減。以意配數。佛以方便。權許令食。非究竟說(〔擕李云〕言三種者。除人蛇象馬驢狗師子狐猪[A101]獼猴十種。若不見不聞不疑。即名為淨。今云五者。加自死鳥殘二也。涅槃復有九種。即於三淨。各開正罪。及前後方便也)。
(△〔楞伽經云〕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
(△〔涅槃云〕善男子。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應觀是食。如子肉想。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悲種。如來所制一切禁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肉。異想故。斷十種肉。一切悉斷。及自死肉。我涅槃後無量百歲。於像法中。當有比丘。貌像持律。少讀誦經。貪嗜飲食。長養其身。頭鬚爪髮。悉皆長利。雖服袈裟。猶如獵師。細視徐行。如猫伺鼠。邪見熾盛。誹謗正法。破壞如來所說戒律。正行威儀。各自隨意。反說經律。而作是言。如來皆聽我食肉。自生此論。言是佛說。互相諍訟。各自稱是沙門釋子)。
(△〔孤山云〕鹿苑以來。毗尼漸制。化道將終。於是三經俱唱斷肉。楞伽且制藏通菩薩。此經兼制三乘。涅槃更獨制聲聞。殷勤告示也)。
([?(▽/○)]三示惡根本)。
【疏】似三摩地者。鬼神定也。亦能令人知過去未來事。與善定相似。如起信說(〔論云〕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辨才無礙)。
([│/○]四明誡依教堅持)。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五別示持犯得失二)。
([?(▽/○)]一毀犯破禪)。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疏】塞耳修禪。高聲行殺。求不聞之道。彰彌露之苦。豈不悲夫。
([?(▽/○)]二舉指結過)。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歧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2]食充食。
【疏】生草不踐。非獨護譏。亦深慈念。草尚不踏。況損命也(〔熏聞云〕草本無情。外計云有。佛遮其謗。故制壞生)。
(△〔涅槃云〕佛告迦葉。若人掘地。刈草斫樹斬截死屍等。以是業緣。墮地獄否。迦葉言。應墮地獄。何以故。如佛昔為聲聞說法。汝諸比丘。於諸草木。莫生惡心。何以故。一切眾生。為惡心故。墮於地獄)。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糓。足不離地。
([│/○]六印定斷殺禁戒)。
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
〔資中〕西國指此方為東。彼尚不許雜野蠶綿。作新臥具。況有家蠶。律中若有犯者。斬剉塗埵。終不衣也【疏】絲綿裘毳。眾生身分。身既不服。真解脫者。以不遊三界。詶宿債故。(經文語倒。知之〔補遺云〕詶還宿債。只此一生。捨此則長揖三界矣。語未為倒也)服眾生分。為眾生緣。辟糓求升。尚有不至。況食況服。能出離乎。心無貪慮。身不服行。斷性苟亡。自然真脫(〔溫陵云〕謂服畜身分。則為作畜之緣。劫初之人。身有光而可飛。自食地肥。啗地餅。身漸堅重。足不離地。故取以為喻。身。血肉髓腦也。身分。裘毳乳酪等也。身服食。心貪求。故云二塗)。
(△〔含解〕絲帛傷蚕。靴履傷革。裘毳傷皮毛。酪取乳潼。故皆為身分)。
(○〔宣律師感通記云〕迦葉佛小珠函中。有遺書付囑云。我初成道。大梵天王施我絹僧伽梨。彼絲是化出。非是繰蠒。今付悉達。我成道至涅槃。唯服麤布僧伽梨。及白㲲三衣。何為惡比丘等。謗黷我云。毗尼教中開許著。我於三藏教中。雖聽用繒綵。供養佛法僧。此閻淨提及以大洲之外。千八百大國並有繒帛絲綿。遂從女口出之。非蠶口出。由不殺害眾生故。福業所感。如何謗我害生。取絲絹用)。
(○〔央掘羅經第四〕文殊白佛言。珂貝蠟蜜。皮革繒綿。非自界肉耶。佛告文殊。若習近世間物者。是方便法。若物展轉來者。則可習近。若展轉來。離殺者手。則可習近。文殊言。今此城中。有一皮師。能作革屣。若自死牛。牛主從旃陀羅。取皮付皮師。使作革屣。施持戒人。此展轉可習近不。佛言。若不受者。是比丘法。若受者。非悲。然不破戒)。
(○〔梁武帝詔〕難云若經文究竟斷一切肉。乃至自死不得食者。此則同尼乾斷皮革。不得著革屣。若開皮革。得著革屣者。亦應開食肉。通云。若是聖人。故自不著。著此皆是下行人。所以不同尼乾者。語有所含。若無麻紵之鄉。亦有開皮革義。有麻紵鄉。大慈者乃實應不著)。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三盜戒分六)。
([│/○]一標示斷倫出經)。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疏】不與而取。起心即犯。故云其心不偷。
([│/○]二正辨盜為邪因)。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疏】禪智雖現。貪盜不除。縱亡婬殺。亦落邪道。精靈妖魅。及諸邪人。皆能惑亂。令眾歸依。不惜衣食。盡命供給。若不修禪。直入地獄(〔標指〕精靈妖魅。豈越塵勞。因地不直。果招紆曲)。
([│/○]三囑誡滅後魔惑五)。
([?(▽/○)]一妖邪誑世)。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A103]己得上人法。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疏】奸欺盈抱。潛護如淳。詐偽充懷。隱藏若拙。苟求不與之利。詃惑無識之人。猛熾其貪。顯異其語。令彼愚者。驚恐喪心。頓棄家財。仍遭王難(〔熏聞云〕證真引十誦律。有六種盜心。謂苦切取。輕慢取。以他名字取。觝突取。受寄取。出息取。五分律有四種。謂諂心。曲心。嗔心。恐怖心。四分律有十種。謂黑暗心。邪心。曲戾心。恐怖心。常有盜他物心。決定取寄物取。恐怖取。倚託取。今經潛匿奸欺等。其言雖略。足以蔽諸。而偏指稱善知識者。豈非如來懸鑑後世。其徒實煩。持此經者。當以自省)。
([?(▽/○)]二正示律儀)。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捨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A104]已無返。
【疏】比丘依法循乞。不自熟食。為捨貪過。深厭自生。不戀三界。如旅泊人。一往而[A105]已(〔梵網云〕自手作食。犯輕垢罪。律文犯墮)。
(△〔標指云〕比丘乞士故不置生涯。現前殘質。不復續生)。
(△〔溫陵云〕方。法也。僧祗律。乞食謂之分衛。謂分施眾生。衛護道力。肇師明乞食有四意。一為福利眾生。二為折伏憍慢。三為知身有苦。四為除去滯著。皆循方之義也)。
(△〔私謂〕斯陀含名一徃來。阿那含名不來。今云示一往來。去[A106]已不返。則兼二位之果向也)。
([?(▽/○)]三謗毀正法)。
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言是真正大乘佛法)却非出家(非毀也)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疏】身雖出家。心不入道。假衣服以作相。販如來以造業。反毀具戒為權小。高現異儀為至極。誑妄愚者。入惡無窮。涅槃邪正品云。我滅度後。是魔波旬。漸當壞亂我之正法。乃至作比丘比丘尼。及阿羅漢等形。以有漏身。稱是無漏。壞我正法。乃至說言。無四重(四波羅夷)僧殘(十三僧殘)不定(二不定法)捨墮(三十捨墮九十墮)懺悔(四懺悔法)眾學(眾多學法)滅淨(七滅諍)等法。亦無偷蘭(偷蘭遮)五逆一闡提罪。乃至若犯如是等罪。亦無有報。如是說者。並是魔說。我佛法中。有犯如上等罪。應當苦治。若不持戒。云何當得見佛性耶(資中文同)。
(○〔釋文〕〔裨販〕張衡西京賦云。裨販夫婦。鬻良雜苦。注裨。益也。販謂買賤賣貴。以自裨益也。房相正用選賦糅文耳)。
([?(▽/○)]四別示轉業)。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挹(挹揖字通)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A107]已決定心。
【疏】殺生偷盜。執對不亡。為三界緣。障菩提路。然身苦體。能報此因。宿債苟除。世間永脫(〔孤山云〕盜者。取他依報。資於[A108]己身。令損正報。以供上聖。故能翻破無始盜業)。
(△〔無盡云〕然燈爇指。人所難行。信而行之。身不足情。存身則因果不昧。亡身則怨對何依。此佛之深旨也)。
(△〔溫陵云〕身為業本漏緣。無始[A109]已前。一切難捨。無過此身。難捨能捨。故曰於法[A110]已決定心)。
(△〔緇門警訓云〕機有淺深。教分化制。律明自殺。方便偷蘭。燒指然香。違制得吉。梵網所制。若不燒身臂。非出家菩薩。此葢小乘急於自行。期盡報以超生。大士專在利他。歷塵刦而弘濟。是以小制結過。大制令燒。藥王讚勝國城。佛頂許詶宿債。荊溪所謂順小不燒則易從大燒之則難也)。
(△〔十住斷結經云〕過去有女名提謂。孤寡多難。或告之曰。今身之厄。由前世之罪。欲滅前罪。莫若捨身。有道人。辨才曰。先身罪業。隨逐精神。不與身合。徒自燒身。何於苦惱。欲求善報〔私謂〕此經禁燒。正可以申明如來讚許燒然。詶償宿債之深旨)。
([?(▽/○)]五反結詶償)。
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疏】前云。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今云。縱成無為。必酬宿債者。此示業報不亡。成無為後。現有為身。尚還宿債。況全未離有為。而欲妄逃業果。其可得乎(〔標指〕此聖人示現自業。果不可逃。因若不作。亦無報果)。
(○〔引證〕〔興起行經〕隨羅然國。有婆羅門王。名阿耆達。請佛及五百比丘三月夏坐。時有天魔。迷惑王心。使還宮內。躭荒五欲。供養六日便止。諸比丘乞食。三日空還。有波羅國馬士。告諸比丘。正有馬麥。君能噉不。五百疋馬。日食二升。分半以給比丘。一良馬日食。四升。分半供佛。佛言。過去毗婆葉佛時。我為婆羅門。名因提耆利。博達四韋。教五百童子。王設會請佛。有一比丘。病不能行。佛及大眾食[A111]已。為病比丘請食。過梵志山。梵志聞飯香美。詢曰。此髠頭沙門。正應食馬麥。不應食此。諸童子復曰。此等師主。亦應食馬麥。時婆羅門。則我身是。五百童子五百羅漢是。病比丘。即彌勒是。以是因緣。經歷地獄。無數千歲。今雖得道。爾時殘緣。於毗蘭邑食馬麥九十日也)。
([│/○]四明誡依教堅持)。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五別示犯偷障定)。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疏】灌禪定水。於破戒巵。欲求滿果。塵劫不平。斯則內德無實。外相惑人。戒器[A112]已穿。善法多漏(〔智論偈云〕不求而自捨。世間名為賊。汝今又不與。而自一向取。此實名世間。真實盜香賊)。
([│/○]六印定斷偷禁戒)。
若諸比丘。衣鉢之餘。分寸不畜。乞食餘分。施餓眾生。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迴為[A113]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疏】此文勸離四過。謂貪慢瞋癡。配文可見。心不起瞋。身不加報。故云二俱捐捨。以觀眾生及與我身。平等無二。由是身心不加報耳。故云與眾生共。不了義說為[A114]己解者。不將佛方便說。迴作自[A115]己心中獨悟之法。以此詃惑無識初學。(〔吳興云〕圓教之外。皆不了義。今經開顯。同法華圓。則夫去實取權。誘物從[A116]己者。其亦佛法之大盜與)此文亦證不了教中。得食淨肉。必[1]得了教。一切皆斷。不執不了教。將為究竟說。執權謗實。皆此類也。楞伽云。愚癡凡夫。惡見所噬。邪曲迷醉。妄稱一切智說。暉解云。無知之人。不了如來方便說法。而乃妄稱一切智人。作究竟說(〔標指〕如來制律。比丘當具足受持。三衣六物。十三資具。除此十三物。不得闕一。餘有分寸之物。皆謂之長財。可施於眾生)。
(△〔溫陵云〕阿含稱所畜物。可以資身進道。薩婆多論。百物各可畜一。皆。不了義也)。
(△〔熏聞云〕寶雲經言。凡乞食。分為四分。一分奉同梵行者。一分與窮乞人。一分與諸鬼神。一分自食)。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四妄戒分六)。
([│/○]一標示妄語根因)。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淫。三行[A117]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提。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
【疏】妄語之因。起貪癡慢。如不斷此。故成愛見(〔融室云〕口業有四。妄語總攝。以佛法為妄。故稱為大)。
(△〔清涼鈔云〕亦令愛見羅剎。不害法身慧。命者。涅槃第一。喻羅剎乞浮囊。合以愛見羅剎。謂一切眾生。或因貪愛煩惱破戒。如有人明信因果。正見在懷。但為惑纏。遂破禁戒。名愛羅剎。二者以見不正。撥無因果。起諸邪見。斷常等見。便破禁戒。謂破無罪。名見羅剎〔融室云〕求我尊勝。貪彼供養。名愛。四果十地。妄言得證。名見。法身慧命。為二羅剎所食。故云失如來。種)。
([│/○]二正辨妄為苦因二)。
([?(▽/○)]一標列設誑)。
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A118]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
【疏】以愚癡心。起大我慢。因求尊勝。貪彼供養。此即愛見之惑。強而且盛。因起妄語。稱得三乘賢聖果證。實得道果。尚不許說。豈況未得而妄說耶。
(△〔宗鏡云〕法門者。未得謂得。凡夫痴人。於下苦中。橫生樂想。堅我慢幢。打自大鼓。執無與有諍。執有與無諍。起六十二見。破慧眼。不見於真實。備口四過。三十三天黃葉生死。謂是真金。非想自地。繆計涅槃。此非妄語。誰妄語耶)。
(○〔引證〕〔禪祕要經云〕若有四眾。於佛法中。為利養故。貪求無厭。為好名聞。假偽作惡。身口放逸。自言坐禪。此比丘犯偷蘭遮。過時不說。自不改悔。經須臾間。即犯十三僧殘。若經一日。至於二日。當知此比丘。是人中賊。羅剎魁膾。必墮惡道。犯大重罪。若比丘比丘尼。實不見白骨。言見白骨。乃至阿那般那。誑惑諸天龍鬼神等。此惡人。是魔波旬種為妄語。命終之日。疾於電雨。必定墮阿鼻地獄。壽命一劫。從地獄出。墮餓鬼中。八千歲時。噉熱鐵丸。從餓鬼出。墮畜生中。身恒負重。死復剝皮。經五百年。還生人中。聾盲瘖瘂。癃殘百病。以是證知。妄語之人。三世受苦)。
(△〔智論云〕經云。[A119]已除利養名聞。說法無所悕望。是利養法如賊。壞功德本。譬如天雹。傷害五穀利養名聞。亦復如是。壞功德苗。不令增長。如佛說毛繩縛人。斷膚截骨。貪利養人。斷功德本。亦復如是。大慈憐愍。為眾說法。不為衣食聲名勢利故說。若我以此虗妄而得供養。與惡賊劫盜得食無異。人著利養。則破持戒皮。斷禪定肉。破智慧骨。失微妙善心髓)。
([?(▽/○)]二結成招苦)。
是一顛迦。銷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沉三苦海。不成三昧。
【疏】一顛迦。即是斷善根者。其大妄語。與此罪同。涅槃邪正品云。若有說言。我[A120]已得成阿耨菩提。何以故。以有佛性故。有佛性者。必定得成阿耨菩提。當知是人。犯波羅夷罪。何以故。雖有佛性。以未修習諸善方便。是故未見。以不見故。不得成就阿耨菩提。故知略不修斷。自稱即是佛者。皆大妄語。犯波羅夷。非佛弟子(〔溫陵云〕三苦海者。三塗也)。
(△〔智論云〕妄語之人。先自誑身。然後誑人。虗實顛倒。不受善法。譬如覆缾。水不得入。妄語之人。心無慚愧。閉塞天地。涅槃之門)。
(○〔釋文〕〔翻譯云〕多羅。舊名貝多。此翻岸形如此方椶櫚。直而且高。極高長八九十尺。西域記云。南印建那補羅國北。有多羅樹林。三十餘里。其葉長廣光潤。諸國書寫。莫不采用)。
([│/○]三囑誡滅後魔惑二)。
([?(▽/○)]一應化辨真)。
我滅度後。勅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婦。奸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二密付防偽)。
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泄佛密[1]音。輕言未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
【疏】四攝利人。作種種化。初同其道。後勸佛乘。盡為益他。非貪利[A121]己。(〔釋要云〕四攝者。一布施。以財法二施。令彼附[A122]己。二愛語。以輭順之語。慰彼受道。三利行。三業利他。令生恭敬。四同事。以種種形。同其事業)真聖利物。終不可測。以承佛制。不妄漏泄。此聖真因。唯聖自證。故云密因。未學之前。不可輕說。陰有遺付者。不顯稱也。此開臨終。密有表示。遺囑弟子。如求那屈指事(〔孤山云〕非公灼惑眾。但私示於人耳。南岳之言鐵輪。杜順之示文殊。功德鎧說偈。真觀師屈指。即其事也)。
([│/○]四明誡依教堅持)。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復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五尅責犯妄過。失二)。
([?(▽/○)]一招其妄果)。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旃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
【疏】修禪定之旃檀。刻妄語之人糞。遙觀可意。近逼穢聞。欲求道香。終無得理。
([?(▽/○)]二毀其直因)。
我教比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虗假。(淨名云。直心是道場。無虗假故)云何自稱。得上人法。
([?(▽/○)]三取其惡報)。
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直。果招紆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
【疏】三乘所證。為上人法。比文舉淺況深。餘小妄語。尚不可為。況大妄耶。譬如下。初喻大妄。止成苦本。後喻求道。終無得理。如人噬臍。了不相及。春秋傳曰。若不早圖。後君噬臍(〔杜預云〕若齧腹齊。喻不可及〔敏師曰〕喻求菩提不可及也〔私謂〕天童頌云智也難知覺噬齊。注云。不及也。智不到處智不能知也。依此消文。却有理在)。
(○〔釋文〕因地不直。惟長水本作不直。他古本並作不真〔私謂〕經文上云。我教比丘。直心道場。下云。若諸比丘。心如直絃。應從直字為是。智論釋三三昧云。秦言正心行處。是心從無始來。常曲不端。得是正心行處。心則端直。譬如蛇行常曲。入竹筒則直。直心道場。是入三摩地。真實法門。如來初教阿難。直心訓問。即云。三世諸佛。出離生死。皆以直心。此中於諸比丘。叮嚀付囑。良有由也)。
([│/○]六印成斷偷禁戒)。
若諸比丘。心如直絃。一切真實。入三摩提。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
【疏】一切時中。悉無虗偽。斯真求道。豈不速至。若示相標形。詐稱得道。內懷諂曲。外規名聞。豈曰修行。故法華云。濁世惡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為得。我慢心充滿。乃至納衣在空間。假名阿練若。當知是等。盡行魔業。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合釋〕〔中川云〕[A123]已上四重。名根本煩惱。九品所斷。各有淺深。如三結斷。名須陀洹。薄貪嗔癡。名為三果。故身肉骨血。與眾生共。此斷身見也。示一往還。去[A124]已不返。此斷戒取也。是人於法。能決定心。此斷疑也。楞伽云。須陀洹身見者。謂緣起妄想。身相妄想。身見斷。貪則不生。云何不取戒。謂善見受生處行相故。云何疑相斷謂不於餘處。起大師見。為淨。不淨。故知四重。皆地上伏斷)。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六(之三)
校注
[0676k01] 四觀音圓證耳門一正陳修證二慶說難思三時眾獲益 [0676k02] 一正敘因修二具彰果德三總結釋成 [0676001] 入一本作然 [0676002] 思一本作聞 [0679001] 三一本作二 [0679002] 馬一本作鳥 [0679003] 營疑管 [0682001] 佛字恐非 [0683001] 釋疑譯 [0683002] 治疑持 [0684001] 梵疑焚 [0686001] 菩一本陸作佛諸 [0686k01] 五交光現瑞印可 [0687k01] 六文殊受勅料揀 [0687k02] 一頌真妄雙源二頌料揀諸聖三頌觀音圓通四頌勅揀告成 [0689k01] 二頌料揀諸聖 [0691001] 根一本作塵 [0692k01] 三頌觀音圓通一標指教體二褒嘆當根三廣辨圓根 [0693001] 長一本作常 [0693k01] 三廣辨圓根一正顯聞性二正明觀行 [0694k01] 二正明觀行五一標示旋流二諦聽返流三顯示觀相四合喻根結五總示觀成 [0696001] 幻一本作巧 [0696002] 巧一本作幻 [0697k01] 四頌勅簡告成 [0697001] 勤一本作塵 [0698k01] 七當機普會獲益 [0698k02] 大文第三明離魔業行一自力離魔二他力離魔 [0699001] 諸有一本作有諸 [0700001] 逐一本作燧 [0701001] 肉食一本作食 [0701002] 食一本作肉 [0702001] 得一本作至 [0703001] 音一本作因【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3 冊 No. 287 楞嚴經疏解蒙鈔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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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科躡上諸聖證門第五返聞真實證今標)。
[科01](○第四觀音圓證耳門)。
(○【疏】此門次第合次那律以是六根之耳根故。今以圓通義廣。慶說相繼。勅簡連環。故最後說。以表臻極真實故爾〔釋要云〕一圓通義廣者。正明此方便宜。備顯修證之門。廣化儀之相故。二慶說相繼者。若於那律次說。若不慶贊。不彰觀門最優。若便慶贊此門。則諸聖無功。故觀音說後。即便慶贊。以表正讚觀音。旁兼餘聖故。三勅簡連環者。觀音說竟便勅文殊料簡。連綿相接。事無斷絕故。文二)。
[科02]([?∴]一正陳修證三)。
([○@卍]一正敘因修二)。
(◑一遇佛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