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二(之一)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念無始來。失却本心。妄認緣塵。分別影事。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疏】悟知緣塵之心是影事。又識對境之見是不動。翻思往日。認妄失真。流浪既深。睧惑難曉。幸遭嘉會。遭此良時。法乳既滋。如子遇母。不亦快哉(〔補遺〕前聞不動。稍近真明。故身心泰然。本心即是見性。分別影事。即前來窮逐之心。由前默請之後。只聞陳那客塵之義。并如來現相。並是審定前之見性。別未聞法要。故知前默請時。[A1]已認見性本真。非分別影事。不同前來見境者矣)。
(△〔幽溪云〕失却本心。合前捨父逃避。忽遇慈母。喻今始覺還家。父喻本覺權理。母喻本覺實理。本始不二。父母無殊)。
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虗實。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
【疏】前文叱責。此非汝心。蓋令識妄。仍指諸法唯心所現。此又令了所現之妄。本無自性。元是一真。一真未嘗動搖。諸法何曾生滅。佛意欲其即妄見真。遂印對境之見。元來無動。廣責認物為[A2]己。性心失真。阿難罔測佛之深旨。將謂真妄。二體全殊。生滅之外。有不生滅。若如是者。唯心之言虗設。妄法之語徒施。逐語迷旨。終成顛倒。雖懷疑念。未敢形言。故云合掌禮佛願聞等。
△〔資中疏〕由前佛言。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故有斯請也(〔雪浪云〕妄即虗。即生滅。真即實。即不生滅。現前虗妄者是生滅。真實者是不生滅。二義對顯。總發明真妄二性。以前文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及念念生滅等。元是一節。注家自分科段也。按竹菴補遺。明此中有二問。一問身心真妄。二問生滅不生滅。答文乃先答生滅。次答真妄。科段支離。如浪師所斥)。
(△〔蕅益云〕云何真實。云何虗妄。云何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云何全真是妄。全實是虗。云何全不生是生滅。發明世間諸性。云何全妄是真。全虗是實。全生滅是不生滅。發明出世間性。金沙易混。水乳難分。自非如來。孰能顯出。更約八番陶汰。廣歷四科七大。此義方了)。
(○〔合釋私謂〕經家敘阿難得悟。與法華會中舍利弗相似。彼經云。舍利弗聞佛法音。斷諸疑悔。身意泰然。今日乃知真是佛子。得佛法分。此經云。聞佛示誨。身心泰然。念無始來失却本心。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二經敘悟。有何差別。下文自敘承佛法音。悟玅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正指今日開悟。得本心也。開悟之後。乍得本心。欲契真源。須窮實相。故曰。云何世尊說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一言之下。如來印訶疊用。一席之內。慶喜慶悔交陳。垂手豎臂。方便點示。即同。屈指飛光。一種勘辨之法。自此數番洮汰。兩重印可至於心徧十方。法身頓獲。而今日開悟之能事畢矣。當知次下說法。皆在開悟[A3]已後。阿難既於悟後。發動疑情。如來正於悟中。訶責顛倒。雖謂瞪瞢瞻視。叉手悲泣。皆爾時開悟之誠證可也。誦文之師。泥八還逐破諸文。抑沒當機悟門。而影掠宗門者。判此番得悟。尚是挨門傍曰。推測之知。此則邪師惡覺。不可以不正也)。
[科01]([?∴]二明匿王引外請證不生四)。
([○@(?∴)]一引外敘疑)。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勅。見迦旃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
【疏】迦旃延。姓也。名迦羅鳩䭾。此外道執一切法亦有亦無。刪闍夜是名。毗羅胝母號。此外道起自然見。外計雖多。不出斷常二見。此二皆斷見類。故云咸言斷滅。此人異計。不知業種相生。妄謂死後。即是涅槃(〔海眼注〕未承佛誨者。釋迦。未成道[A4]已前。九十六種外道。於五印度十六大國。以邪見法。化諸國王臣民也)。
(○〔引證〕〔智論云〕王舍城中。有富樓那等六師。自言我是一切智人。與佛為對〔什公曰〕凡有三種六師。合十八部。第一自謂一切智。第二得五通。第三誦四韋陀。經所說是第一部也。迦羅鳩䭾迦旃延。即六師之第五師也。迦羅鳩䭾。此云牛領。字也。迦旃延。此云剪髮。姓也〔什曰〕其人應物起見。人問有耶。即答成有。問言無耶。答言無也〔肇曰〕謂諸法亦有相。亦無相〔輔行曰〕迦羅鳩䭾說。殺害一切。若無慚愧。不墮地獄。猶如虗空。不受塵水。有慚愧者。即墮地獄。一切眾生。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自在天瞋。眾生苦惱。自在天喜。眾生安樂〔私謂〕此與什公等注經異。彼云亦有亦無。似屬計常。此云無慚愧。如虗空。撥無因果。與今經斷見合也。刪闍夜毗羅胝。即六師之第三師也。刪闍夜。此云正勝。字也。毗羅胝。此云不作。母名也〔肇曰〕其人起見。謂道不須求。逕生死劫數。苦盡自得。如轉縷圓於高山。縷盡自止〔輔行曰〕刪闍夜說諸眾生。王者所作。自在如地。淨穢等載。三大亦然。等洗。等燒。等吹。如秋杌樹。春則還生。以還生故。斬杌何罪。此間命終。還生此間。苦樂受報。不由現業。由於過去。現在無因。未來無果〔私謂〕肇注第三師。即同疏計自然。今謂雖為眾惡。悉無有罪。現在無因。未來無果。此真斷滅見。亦與今經合也)。
我雖值佛。今猶狐疑。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願聞。
【疏】昔聞死後斷滅。今聞不滅不生。孰是孰非。猶豫不決。故云狐疑。(狐性多疑。凡遇冰處。聽水無聲。然後方行)匿王深體阿難所懷。知於生滅之外。求不生滅。心雖密請。口不形言。故引外宗。冀佛開示。近破外道斷見。令知死後續生。深引阿難悟真。不離生滅妄識。故云證知此心不生滅地(〔熏聞云〕前云此中。今言此心者。以外人謂身死斷滅。由心滅故。下文深知身後捨生趣生。即是信知心無斷滅。斯亦善權。助發機教耳)。
([○@(?∴)]二述身遷改四)。
([○@卍]一問答身常不常)。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今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
【疏】佛舉此問。欲顯生滅中有不生滅。如前頭自搖動。見無所動(〔清涼疏〕生公釋金剛身云。長壽之與金剛。共談丈六。但內外之異。長壽對凡夫之夭促。金剛對凡身之危脆〔淨名云〕如來身者。金剛之體。什曰。小乘人骨金剛。肉非金剛也。大乘中內外金剛。一切實滿。有大勢力。無病處故)。
([○@卍]二問答未滅知滅)。
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疏】前念滅。後念生。剎那變異。如火燒薪。必歸磨滅。俱舍云。以諸有為法。有剎那盡故。
([○@卍]三問答老少何貌)。
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齡。[A5]已從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
(【疏】王述無常。念念遷謝。其理必然。故印如是。欲其更敘遷謝之相。以老少相比為問。十五曰童。未巾冠也。齡。年也)。
世尊。我昔孩孺。膚腠潤澤。
(始生曰孩。始行曰孺。孺。濡也。言濡溺也。膚。布也。布在表也。文理光美曰腠。此皆童子時相)。
年至長成。血氣充滿。
(長成。謂成人之時。此從二十[A6]已上。至強壯時)。
而今頺齡。迫於衰耄。
(頺齡。即今六十有二。年齡頹朽。近於七十。古者謂年齒。齒亦齡也。年。天氣也。齒。人壽之數。耄。昏忘也。頭髮耄老然也。八十曰耄。通言之耳)。
形色枯瘁。精神昏昧。髮白面皺。逮將不久。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老少相異。云何世尊。見此相比)。
([○@卍]四問答頓漸流年)。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
(【疏】前敘相變。今問年變。由年變故。令其相變。不頓朽言。要敘漸老。念念遷移)。
王言世尊。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於此。何以故。我年二十。雖號年少。顏貌[A7]已老初十歲時。三十之年。又衰二十。於今六十。又過於二。
(據因果經及釋迦譜。匿王與世尊同日生。證知楞嚴會上。世尊年亦六十有二)。
觀五十時。宛然強壯。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
(【疏】十年為限。麤相而觀。殂。往也。落猶不住也。少壯不住。往而不遷。故云殂落。流變易改也)。
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唯一紀二紀。實為年變。
(此以一年為限。年年變改何啻十年。十二年曰紀也)。
豈唯年變。亦兼月化。
(此以一月為限。月月不同。不唯約年也)。
何直月化。兼又日遷。
(何直。猶不但也。此以一日為限。日日更訛。不但約月)。
沉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疏】[A8]已上從寬至狹。四限觀察。無常之相。猶是麤浮。未為微細。(沉思下)此至細而觀也。若以沉靜其思。審諦觀察。即剎那不停。念念流變。此即微細四相。遷流不息。凡夫心麤。殊不知覺。古德偈云。如似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安眼睛上。違害極不安。愚人如手掌。不覺行苦遷。智者如眼睛。違極生厭患。言剎那者。時之極少也。俱舍論說。時之極少。名曰剎那。時之極長。名之為劫。乃至年之與月。俱是時之分劑(又云。百二十剎那為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為一縛臘。三十縛臘為一須臾。三十須臾為一晝夜。三十晝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十二年為一紀。前限十年為限。是約一紀。舉全數耳)。
(△〔孤山云〕約麤相順觀。則以十年為限。始從十歲。增至六十有二。約細相逆觀。則始一紀。減至一年。遞減以至剎那也)。
(○〔引證〕〔法苑珠林〕新婆沙論。百二十剎那。成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成一縛臘。此有七千二百剎那。三十縛臘。成一牟呼栗多(此云須臾)此有二百六十一千剎那。三十牟呼栗多。成一晝夜。此有少二十不滿六十五百千剎那。此五蘊一晝一夜。經於爾所。生滅無常。如我義者。壯士彈指頃。經六十四剎那。有說猶麤。非剎那量。涅槃迦葉品。佛言。地行鬼疾。有空行鬼。復速地行。四天王疾。復速空行。日月神天。復速四王。行堅疾天。復速日月。眾生壽命。復速堅疾。剎那流轉。無有暫停。世尊不說實剎那量。無有有情堪能知故。又依安般經云。於一彈指頃。心有九百六十轉。仁王經云。一念有九十剎那。一一剎那中。復有九百生滅。菩薩處胎經云。一彈頃。有三十二億百千念。念念成形。形形皆有識。佛之威神。入微識中。皆令得度)。
(△〔涅槃云〕老有二種。一念念老。二終身老。復有二種。一增長老。二滅壞老)。
([○@(?∴)]三示性不滅三)。
([○@卍]一佛問不滅王答不知)。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知汝身中有不滅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疏】生滅麤相。如前可知。不生滅性。亦在汝身。汝知之否。匿王舉外敘疑。俾欲世尊明示。今蒙佛問。故答不知。
([○@卍]二許示無生廣辨無改文二)。
([?(○/○)]一許示無生)。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疏】許於正生滅時示無生理也。
△〔宗鏡〕如眾生八識之中。前眼耳鼻舌身等五識。及第八識。俱緣現量。得諸法之自性。不帶一切名言。又無二種分別計度。隨念分別。即現前不生滅性。若六七二識。落在比非二量。及具計度。隨念分別。即念念常生滅。亦是於生滅中有不生滅性。[A9]已上經文。此因匿王示疑。寄破外道斷見。有此方便。分別生滅不生滅二性。若不執斷常。見性之人。則八識心王。同一真性。皆是實相。無有生滅。是知顏性雖童耄。見性未曾虧。明暗自去來。靈光終不昧。則是現今生滅中。指出不生滅性。方知窮子衣中寶。乃輪王髻裏珠。貧女室中金。是輪王藏中物【疏】此下約觀河不變。以明見性。意顯只於生滅。了不生滅。相雖麤近。旨甚深微。一令匿王驗麤相而知捨生趣生。一使塵喜發深解而知滅元不滅。即相顯性。在此密談。頭自搖動。見無所動。是此意也。維摩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肇公云。以萬物即不遷。何但於見。下文佛答文殊。及會三科文首。分明顯會。始現其意(〔雪浪云〕佛告大王汝身見在等文。依長水注。與前舉拳飛光。及剎那剎那等。總只顯真是不動不生不滅。妄是動是生是滅。吳興謂前示見無搖動。此示性無生滅。所破則麤細有殊。所顯則即離成異。其義則迂矣)。
([?(○/○)]二徵詰廣辨三)。
([│/○]一問答見河之初)。
大王。汝年幾時。見恒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攜我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恒河水。
【疏】此以年問見者。意明年變見不變也(耆婆。此云命。西國風俗。皆事長命天人。子生三歲。即謁彼廟。謝求得也)。
(△〔志磐云〕耆婆毗首羯磨等。皆忉利天子。凡稱天而非六欲十八梵之名者。皆天子也)。
([│/○]二問答見河同異)。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於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疏】無異之語。甚好思量。一往麤浮。再思有旨(〔溫陵云〕幼壯老耄。見不變異。即生滅中。有不生滅)。
([│/○]三問答見有童耄)。
佛言。汝今自傷。髮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今時。觀此恒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
【疏】色身麤相。童耄易知。見性不遷。誠難覺了。對此辨異。令悟無生也(〔標指〕觀河之見。既無童耄。生滅去來。豈有動轉〔孤山云〕既知見性不易。可喻真性無遷。則動樹訓風。舉扇類月。故令先識見無童耄。然後直示見無生滅)。
([○@卍]三克指常性斥彼置疑)。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標出見精二字)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云何於中。受汝生死。而猶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
【疏】克指常性也。生滅但遷有為。無為不受生死。若知不變。即見無生。(而猶下)斥彼置疑也。此指與匿王所引異者。俱是外道。趣爾指也。(〔孤山〕等者。等取迦延胝子也)色身變異。可說無常。見性不遷。理非斷滅(〔孤山云〕見精即見性也。皺者為變。則顯生死無常。不皺非變。則顯涅槃常住)。
(○〔引證〕末伽梨拘賒黎即六師之第二師也。此云不見道〔什曰〕末伽梨字拘賒黎。其母名也。其人云。眾生罪垢。無因無緣也〔肇曰〕謂眾生苦樂。不由行得。皆自然耳〔輔行曰〕二者末伽棃說。一切眾生。身有七分。謂地水火風。苦樂壽命。如是七法。不可毀壞。安住不動。如須彌山。投之利刃。亦無傷害。無有害者。及以死者〔私謂〕依什肇似計自然。依輔行又似計常。然苦樂無有因緣。七法不可毀壞。則亦歸於斷滅而[A10]已。故淨覺判之曰。計斷滅者。亦是斷滅自然也。孤山云。六師三執斷。三執常。若依輔行。以大經辨。什公等同異。則六師皆執斷見也)。
([○@(?∴)]四信悟續生)。
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踴躍歡喜。得未曾有。
【疏】敘其淺悟。但云捨生趣生。鞠彼深意。必知滅元不滅。(〔海印云〕苟知滅元不滅。則知生本無生)隨宜領解。主伴同置。未即顯言也(〔熏聞云〕此且約佛與王。俱未顯談生滅與不生滅。故猶同置)。
(△〔孤山云〕前執斷滅為疑。今信趣生結益。云得未曾有。則了達不生不滅之圓理也)。
(△〔空印云〕捨生趣生。正謂如來藏。流轉與因俱也)。
(△〔融室云〕捨前陰復生後陰。故曰捨生趣生。華嚴偈曰因前五陰故。後陰相續起。於此性了知。佛法難思議)。
(△〔宗鏡云〕從死有相續。至生有時。如授經。如傳燈。如行印。如鏡像現。如空聲響。如水中日月影。如種子生芽。如人見酸口中生涎。如是後陰相續起時。無有中陰往來。傳彼向此)。
(○〔刪修〕〔雷菴論補〕世尊將示匿王不生滅地。先指恒河辨見。此正緣起。無盡何見而悉刪之)。
[科01]([○@║]二正對阿難破其常見二)。
([?∴]一阿難乘違發問)。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疏】據此觀河之見。與我見聞無殊。於王即云不滅不生。於我即云遺失真性。王之與我。孰親孰疎。苟或殊途。如何分辨。(資中文)然此問意。由來久矣。始因手自開合。見無開合。頭自動搖。見無動搖。一一佛印。皆言如是。此則如來令於妄見。即辨真見。無離生滅有不生滅。阿難罔知佛旨。猶謂生滅與不生滅別。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虗實。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匿王知其懷抱。又不發問伸誠。於是引外六師。執身死後斷滅。所冀佛親開示。即妄見真。貴引阿難。無執二別。阿難古佛。豈茲不了。蓋為今日。惑重情深。須示瞢然。確陳拒諍。故茲問也(〔熏聞云〕王解身有生滅。性無生滅。與阿難云。我頭自動。見性不動。其理似同。是故此文對前為問)。
(△〔海印云〕觀河之見。生滅中有不生滅。則前此舉拳之見。即此見性。云何責言遺失顛倒)。
(△〔私謂〕如來開示。單指見性。阿難結請。雙舉見聞。准宗鏡四十四曰。六根之中。且指見聞二性。隨用常住。最為顯了。疾入圓通。同歸宗鏡。取證首楞。奕奕連綴。從示匿王觀河。乃至示阿難見性周徧。皆圓指見性也。從勅羅睺擊鑑。乃至勅文殊揀選耳根。皆圓指聞性也。永明詮釋此章。特標眉目。葢深領阿難雙舉之旨)。
[科02]([?∴]二如來驗破執情三)。
([○@(?∴)]一驗出倒情二)。
([○@卍]一垂手以問引出常情四)。
([?(○/○)]問)。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
【疏】下指。指下也。母陀羅。此云印。(〔證真鈔云〕結印手也。佛手舉措反覆。上下偃仰。如蓮華開。如授受狀。制伏魔外。無非是印。故曰印手)此意欲明見手不同。有正有倒。以況其見亦有正倒(〔私謂〕如來大人相。九者正立手摩膝相。不俯不仰。以掌摩膝。是為輪手下指。據此則知垂順正倒。古釋良有由來也)。
([?(○/○)]二答)。
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疏】此推世人以此為倒。而我不知云何(〔融室云〕顛倒之言。因妄假立。妄既不有。倒亦何存。阿難謂如來實有顛倒之責。佛即欲顯顛倒非真。乃以輪手下指。問其倒正。倒則有正故。阿難推過世人。以此垂手為倒。故云不知倒正者誰)。
(△〔交光云〕以臂無一定倒正。但隨順世間。說下垂為倒。佛亦如是)。
([?(○/○)]三徵)。
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
【疏】若復以垂為倒。將復以何為正。
([?(○/○)]四釋)。
阿難言。如來竪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
【疏】竪手為倒。却以為正。以不順身故。比阿難不辨真妄。執妄失真。故如來責顛倒行事。既了妄本無體。合知真自寂然。遂許對頭動之見。觀河之性。即是性真。無別真也。慶喜依前不了。將謂妄外有真。遂不甘我為顛倒之人。王是無生之性。阿難既陳諍問。如來就事以驗。逆順之境不辨。顛倒之情難脫。下文即破(〔標指〕此驗出凡夫執正為倒之情)。
([○@卍]後竪臂以示比出倒見)。
佛即竪臂。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視。
【疏】既云竪臂為正。佛便竪臂。隨而責之。此即正是顛倒也。指本垂下。今却逆上。故云首尾相換。世人不依本分。以正為正。而別生異見。以倒為正。故云一倍瞻視(〔無盡云〕如來一臂。換首為尾。換尾為首。等無差別。世間之人。一倍瞻視。故有正倒紛紜之見。若悟一臂。首尾相換。見性無移。何處更有顛倒名字。集解。云。以倒為正。誤也)。
(△〔融室云〕垂為倒。竪為正。但是一手。首尾相換而[A11]已。宛轉止為一手。於一手中。添出倒正。如於一真性中。添出生佛。觀之。則是世間人一倍瞻視之謂也)。
(△〔海印云〕一臂本無正倒只以首尾相換。妄生分別。世人一類。如此瞻視。倍。猶類也)。
(△〔雪浪云〕一倍瞻視。猶言一切皆如此瞻視也)。
(△〔私謂〕垂正竪倒。古釋相同。自孤山以迷理比垂。悟理類竪。寂音諸師。執計紛如。無盡融室。但立喻因。不取辨相。從上葛藤。一往芟薙。今師掇拾牙後慧。競誇新解。可一笑也。一倍瞻視。對下文隨汝諦觀。乃聊且率略之義。於一臂中。分倒分正。隨見分別。總只是一倍瞻靦。字書。物相二曰倍。一倍。即一重也。先德以一切一類為訓。是為正解。有人曰。垂手為倒。是一重視。竪臂為倒。是二重視。則是二倍瞻視。不應云一倍也。天如補注。倍與背同。即倒義也。指倍為背戾之倍。則一倍字義。云何得通。首尾相換。注家未㭊其義。偶觀兜率悅偈云。誰得誰失。何親何疎。拈頭作尾。指實為虗。恍然有會。經文遺失本妙明心。乃至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及論中不覺心動。生三細等。正是首尾相換處也)。
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法身。比類發明。如來之身。名正徧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
【疏】若以此驗之。則知汝身與如來身。比竝類例。顯發彰明。佛身是正。汝身是倒。亦可若以佛之見手。類顯佛身。明知佛身名正徧知。若以汝之見手。比竝汝身。明知汝身號性顛倒。汝胡非是顛倒行事。正徧知者。離倒名正。窮盡法界名徧。凡夫二乘無此號者。皆顛倒故(〔智論云〕何名三藐三佛陀。三藐名正。三名徧。佛陀名知。言正徧知一切法〔什公云〕言正徧覺也。言法無差。故言正。智無不周。故言徧。出生死夢。故言覺)。
(△〔溫陵云〕臂體本一。由情執妄分。法身本同。由正倒成異)。
([○@(?∴)]二徵其倒處二)。
([○@卍]一徵倒所在)。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名去聲)字何處。號為顛倒。
【疏】隨者。猶任從也。任汝心中。諦審觀察。佛若是倒。汝名佛身何處是倒。汝若是倒。汝名自身何處是倒。此則令其識顛倒處也。名字。猶詺目也。古人於此作泯相解。遂令下經正辨顛倒。血脈不貫。便成孤起。既絕正倒。如來何故却說顛倒。學者請詳。無見榮古(〔孤山云〕令審自身。望佛正知。汝稱顛倒。過由何處。得顛倒名)。
(△〔融室云〕任汝諦觀審察。汝阿難身稱作顛倒。佛如來身稱作顛倒。即用詺目各身。何處號作顛倒之地)。
(△〔私謂〕垂倒竪正。首尾㸦換。顛倒妄見。隨見分別。一往瞻視。世間人多分如此。於一臂中。分正分倒。即於一性中。分生分佛。由是比類發明。將汝肉身。與佛清淨身。橫分正倒。不過為名為號。豈有分別實相哉。上文諸世間人。即以此為倒之世間眾生也。則知二字。語脉鈎鎻。比類發明。即一倍瞻視之行相。是世間凡夫人見相也。言隨汝諦觀乃。者微密觀照之義。與一倍瞻視正相反。七大文云。汝心麤浮。汝更諦審諦觀等。下文瞪瞢瞻佛。譯人玅巧。亦映帶瞻視之相。殆將捨離麤浮。而歸乎審諦也)。
([○@卍]二敘其罔知)。
于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疏】瞪。直視貌。(定目直視也)瞢。昏悶不了也。(目不明也。瞬亦作眴。目動也)聞徵倒處。瞢然不了。既不措其一辭。但知向佛直視(〔補遺〕顛倒所在。良由不曉諸法唯心。若知諸法唯心。汝身汝心。皆是妙明心中物。則知身心顛倒所在。向斥遺失真性。良在茲矣)。
(○〔合釋〕〔私謂〕阿難乍領屈指飛光之解。甫悟本心。旋承遺失。真性之訶。未離顛倒。失乳祗申其默請。觀河幸觸其旁機。同是願聞。重求慈誨。蓋自七心徵破[A12]已後。瞥現悟門。旋啟二性發明之機。深祈知證。解至則疑生。疑深則悟逼。師資會合。啐啄同時。如來了悟眾生無始無明。病根深重。總由執認色心。葢覆本覺。須蕩遺色身之障。方抉剔顛倒之根。欲成破除。宜彰顯示。於是。覺皇垂臂指以徵問。當機依垂竪以差別。按審既確。隨口牒定。乃有若此顛倒。首尾相換之言。首尾者。色身中之轉相也。相換者。看東忘西。四方易處。色身中之顛倒現相也。眾生妄見垂竪。臂指元無正倒。世間人因依妄見。取次瞻視。於如來清淨法身。名正徧知。於汝現在色身。號性顛倒。名乎云爾。號乎云爾。即垂竪正倒之見。一手中首尾相換云爾。故知眾生知見。不出色身。於一臂中。說倒說正。故是顛倒。於一性中。說生說佛。亦是顛倒。汝但離計名字相。捨棄世人瞻視妄見。克實諦觀。自應正識顛倒處耳。阿難於此時。緣影旋離。寂常未證。左次於悟疑之界。徬徨乎捨即之塗。忽承徵詰。遮奪浩然。倒正兼排。生佛都埽。相與魂移魄奪。心愕口呿。歸命一心。瞪瞢直視。如來乃興哀發慈。鄭重安慰。申明諸法唯心之義。窮研而直指之曰。汝之心。非肉團心。非集起緣慮心。乃真如來藏。清淨不生不滅。真空無相之心也。云何為色。依此真空本覺。迷妄成空。空暗相識。結成根身器界。是名為色。云何為身。依此頑空暗色。和合妄想。想相相雜。結成四大五蘊。是名為身。色身一成。宅舍堅固。諸緣憑為窟穴。諸趣仗為作使。執昏迷擾[1]〔攘〕之相。失本玅玅明之心。性心失真。所以無明顛倒。沉迷積劫也。覺海澄圓。廣同瀛渤。空生大覺。細比一漚。悟即漚滅空無。迷則認漚目海。汝等迷中倍人。即諸世間一倍瞻視之人。色身不有。生佛之名字焉存。生佛本同。顛倒之根因焉託。識垂竪于一臂。認百千于一漚。斯則正倒等觀。悟迷同貫者矣。當知如來說法。次第淺深。舉拳例見。屈指飛光。遠引客塵。近觀河水。並是隱映披陳。瞳矓指點。此文從空晦想相。確究色身所從來。從根塵緣趣。精研妄相所自起。如醫診病。盡呈癥結。如吏案賊。才得主名。不但瞬目揚眉。直是析骨剖肉。七處徵心[A13]已去。指示妄想攀緣。生死根本。皆總括於此。前經之鈐鍵也。八還辨見[A14]已去。宣說世界眾生。虛空國土。皆引起於此。後經之鑰匙也。是故。發海潮音。表一音演法之普慈也。呼善男子。引五位修進之堦差也。標舉五位百法。明三藏修多羅之總門也。始而曰哀愍。既而曰憐愍。用以表此番開示。甚難希有。非尋常演說之比也。葢結集者之指要如此)。
([○@(?∴)]三廣示倒相二)。
([○@卍]一興悲告語敘其常說)。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發海潮音。徧告同會。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
【疏】天鼓無思。隨人發響。海潮無念。要不失時。此表無緣慈悲。應機而說。不待請也。(〔孤山云〕機熟即說。感應無差。喻以海潮。來不過限)。
(△〔涅槃三十六〕大海有八不思議。一漸漸轉深。二深難得底。三同一鹹味。四潮不過限。五有種種寶藏。六大身眾生在中居住。七不宿死屍。八一[2]〔劫〕萬流大雨投之。不增不減)。
△〔資中疏〕色心諸緣等。總有五法。一色法。(【疏】色謂十一種色)二心法。(心謂八識心王)三心所有法。四不相應法。五無為法。(諸緣。即總指色心。或可別指二十四不相應行。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諸所緣。謂六種無為也)此五皆真心所現。如鏡中像【疏】此上五位。都一百法。攝諸法盡。皆是真心之所現起。如鏡現像。不離於鏡。無體可得。(〔標指〕五位總一百法。攝盡真妄法。彼論釋云。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分位差別故。能現影像故。有所顯示故。大乘法師云。瑜伽始五識身。歷至法界六百六十等法。提綱挈領。取此五位百法。豈非要略乎)。
(△〔真際云〕八識心王。識自相故。五十一心所。識相應故。十一種色。識所變故。二十四不相應。識分位故。六無為。識自性故。攝所歸能。攝心歸相。故言唯心所現)問。前五無為。名體俱假。可同前法。無體如影。真如無為。名假體實。何言無體。如影像耶。答。此宗所說真如。猶是對妄而立。既因對待。還成妄法。如下經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圓覺云。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等。由是五位諸法。唯心所現。皆同影像也(〔二楞云〕言色心五位。皆如來藏心所現)。
(△〔溫陵云〕示倒無別處。唯心所現。色總五根六塵。心總六識八識。諸緣。即根識所緣諸法。心所使。即善惡業行。靜作思想。為心王之所使令也。諸所緣法。廣舉山河大地。明暗色空。真妄性相。邪正因果。按溫陵不依百論。籠統唯心。講家所宗尚。要不出五位百門耳)。
([○@卍]二顯真示妄斥其倒情二)。
([?(○/○)]一就法辨釋迷情五)。
([│/○]一標指)。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疏】心現身心。如鏡現物。物不是鏡。物體虗故。鏡不是物。物體實故。虗實既辨。由是顛倒。於茲可識(〔溫陵云〕唯心所現。如鏡中像。全體是鏡。幻妄身心。皆妙明心鏡所現。全體是心)。
(△〔熏聞云〕妙明。性覺也。真精。性識也。合此覺識。以為妙心。所謂妙明真心。即此心也)。
([│/○]二責失)。
云何汝等。遺失本妙。(牒遺失真性)圓玅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疏】心即是性。體徧故圓。無昧故明。具法可重。故名為寶。元來自爾。非適今也。故云本。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稱妙。再三歎美。故疊言之。悟即是覺。圓明性也。迷即不覺。妄身心也。不覺處覺。如象處鏡。虗實可辨。今棄如鏡之本性。執似象之身心。不辨虗實。斯為大失。故云認悟中迷。前云。名字何處號為顛倒。今正指此顛倒處也(〔定林云〕本妙。即本覺明妙也。圓妙明心。寶明妙性。皆承此本妙。妙明心。即性覺妙明所現之心。明妙性。即本覺明妙所現之理)。
(△〔溫陵云〕妙心則一。而稱謂多異者。依法隨用之異也。此明心所現物如鏡。故稱妙明真精。又明迷本逐末。故稱本妙明心。本妙者。本來自妙。不假修為也。心之與性。體用異稱。心則從妙起明。圓融照了。如鏡之光。故曰圓妙明心。性則即明而妙。凝然湛寂。如鏡之體。故曰寶明。妙性)。
(△〔熏聞云〕眾生不了真性。是在諸佛悟中而迷)。
(△〔無盡云〕本來無悟。因認而悟。本來無迷。因悟而迷。故曰認悟中迷)。
(△〔融室云〕妙心本不從迷。不迷為悟。於此悟處。妄取身心生滅曰迷。如來責云。汝執真中之妄。即是悟中之迷也)。
(△〔私謂〕前文云。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性心失真。認物為[A15]己。今言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汝身汝心。皆所認之物也。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正所謂認物為[A16]己也。經云。不知身心顛倒所在。只認物為[A17]己一句。乃正是顛倒所在。故曰。云何汝等遺失本妙。認悟中迷。汝身汝心。元是妙明心中物。汝等終日在妙明中。認物為[A18]己。遺失真性。非認悟中迷乎)。
([│/○]三示妄)。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聚緣內搖。趣外奔逸。
【疏】無明體暗。故云晦味。(〔直解云〕晦昧即根本無明。論云不覺即晦昧也)外現空相。故云為空。此則最初劫濁也。下文云。迷妄有虗空。又云。汝見虗空。徧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此三細中業轉二相。亦云同異。亦云動靜(〔孤山云〕迷性明故。而成無明。故云晦昧。由此無明。變起頑空。故云為空。即下經迷妄有虛空也)。
(△〔海印云〕圓明妙心。本無身心之相。皆由妙明心體。最初不覺。忽起動心。將此第一義空。晦昧而成頑鈍無知之虛空。所謂癡愛發生。生發徧迷。故有空性)。
△由此動靜。互相待故。於此二相暗中。結成形色。即根身器界也(〔孤山云〕空謂所變頑空。晦昧。即能變無明。二法和合。變起四大依報外色。故云結暗為色。經云。想澄成國土也(〔鶴林曰〕所現之空與能現之無明業轉二細為晦俱是黑暗故云空晦暗中))。
(△〔海印云〕依此頑空無明。凝結而成四大幻色。所謂化迷不息。有世界生)。
△形色既現。想處其中。色想相雜。有知覺處。成於根身。想澄凝處。即是器界。此則第三現相也(〔孤山云〕以四大色。雜妄想心。變起眾生正報內色。故云想相為身。想謂妄心。相謂妄色。色心和合。五陰備矣。經云。知覺乃眾生也)。
(△〔海印云〕色想和合。既有四大。復以妄見。摶取少分四大之色。攬結五陰根身。所謂見精映色。結色成根等。此眾生迷倒之由因也)。
△以有境緣故。牽起麤識。念念分別。相續不斷。故云聚緣內搖。(〔融室云〕妄有緣氣。於中積聚。斯為內搖)此前二麤也。(一智相。二相續相)由念念相續。熏習不斷。遂成分離。取六塵相。流趣不息。故云趣外奔逸。(浮根四塵。流逸奔色。此則外逸)此從二麤分離識也。(三執取相四計名字相)從微至著。三細四麤。為煩惱道。備於此矣(〔孤山云〕以妄想四心。聚四大內色。而外緣六境。心不暫停。故曰聚緣內搖。趣外奔逸)。
([│/○]四顯執)。
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
【疏】世人不知元是無明。展轉麤動。將此昏迷擾攘。之相。便為真實心性。(〔孤山云〕昏擾擾相。即內搖外逸。無明顛倒也。既失本妙。故用此相以為心性)一從迷執。決定不改。謂言我心在色身內。遂起有情無情之異。有性無性之殊。認妄心為佛心。一何鄙見(又執此心在色身內。無情有情。莫能融一。是知順九界妄心者。豈信草木有佛性乎)。
(△〔標指〕謂不如實知自性。彼我既分。色心有異。愛情取捨也)。
([│/○]五結迷)。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疏】根身種子屬內。緣而執受。山河大地屬外。但緣非執受。此之三境。皆是賴耶相分。又此空界。從迷妄生。識所變故。能變之識。全是無明。迷真而起。亦無自性。能變所變。皆是鏡心所現影像。故前文云。汝身汝心。皆是真心中所現物。不知此理。却執我心在色身內。故此結示(〔桐州注〕執妄心在身內。不知身外。乃至大地。悉在常住真心中)。
([?(○/○)]二約喻結指倒相)。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牒認倍中迷)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
〔孤山〕百千大海。喻真心非徧而徧。一浮漚體。喻妄心非局而局。背真趣妄。如棄海認漚。執妄為真。如認漚為海。全潮則徧海而湧。故云窮盡瀛渤(【疏】如來藏有四義。故以海喻。永絕百非。如海甚深。包含萬有。如海廣大。無德不備。如海珍寶。無法不現。如海現影。其體湛寂。不與妄染相應。故云澄清。即甚深義也。百千。即廣大義也。不識是元清淨體。故云棄之。只取昏擾擾相以為心性。故云唯認等)。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為可憐慜者。
【疏】例前結指也。棄之本海。是一迷也。認漚為海。是倍迷也。垂手是正執為倒。一迷也。竪手是倒認為正。倍迷也。前舉事以驗。後引喻以況。中間以法進退相例。正指倒相。皎然明白。如何謂言是泯相耶。有智請詳(〔雪浪云〕今責阿難。棄海認漚。執漚為海。此是迷中倍人。如垂手以正為倒。以倒為正。故云如我垂手。等無差別。或云引垂手之事結之。似乎垂手又是一事也)。
(△〔二楞云〕如我垂手者。汝等自認顛倒。真性元無遺失。如垂手之時。世人自認垂竪。臂指元無正倒。是為可憐愍也)。
(△〔無盡云〕迷中倍人。一倍瞻視之人)。
[科01](◑三廣約緣塵正顯真見。躡前文廣約知見辨釋第三母科。是中又生起母科四)。
(◑一顯緣心非性。二示見性無還。三約體用重明。四就疑難廣釋。第四科又生起子科五。即下廣辨諸疑五科)。
(○【疏】以前文中約對手觀河。示見無生。相淺意深。猶成隱密。未為顯了。不名正顯。故科云粗論漸明也。今此[A19]已下。廣對緣塵。破除名相。顯此見性。不落戲論。然後逐段會通。令知諸法虛妄。本無所有。唯一菩提妙淨明體。分明顯會。故云正顯真見也。初文二)。
([?∴]一阿難述悟彰疑二)。
(卍一述悟)。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
【疏】因佛廣示顛倒。顯出真心。於能詮言音。悟所詮心地。心有能生。可依止義。喻之地也。
(卍二彰疑)。
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願[1]我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疏】佛以言音。詮此真性。今我領解。復是緣心。所悟真性。能悟緣心。還同如來前所責言。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差別。有何別耶。由是未敢認為本元心地。(〔吳興云〕前破妄心。[A20]已責因聲分別之性。今重以緣心為問。欲顯真性無能所之相也。既於緣心。[A21]已離麤執。是故但言未敢認為本元心地。下文指月喻等。略揀所緣之法。能緣之心。真體可見矣)。
(△〔溫陵云〕因聞法音。悟玅明心。本來圓滿。了無遺失。故云。常住心地。然猶尚以能聞緣心。為所悟本性。此固常情疑混。根於心而難㧞者。故願佛與㧞也)。
(△〔私謂〕阿難此問騰疑。全為緣心聽法。故曰。徒獲此心者。徒獲此聽法之緣心也。近代諸師。躡上作解。皆云。徒獲此圓滿妙心。若獲妙心。即[A22]已獲法身矣。安得却言未認本元。既云悟妙明心。復云未認本元。正謂[A23]已悟而未敢認也。下文佛答。單揀緣心則問義可知)言圓音者。以佛一一語言。徧窮生界。而其音韻常不雜亂。如起信疏解(〔彼疏云〕圓音一演。異類等解。一音及圓音有二。一如來說一切法。無不顯了。故名圓音。華嚴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出無邊契經海。二如來同一切音。故云圓音。華嚴云。一切眾生語言法。一言演說盡無餘。以一切音即一音。故云一音。一音即一切音。故云圓音。若音不徧。則是音非圓。若音等徧。失其韻曲。則是圓非音。今不壞曲而等徧。不動徧而差韻。此是如來圓音。非識心思量境界)。
([?∴]二如來約喻顯釋二)。
([○@(?∴)]一指定其非)。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宗鏡〕阿難尚認緣心聽佛說法音。以為常住真心。取佛定旨。佛言。若執因緣心聽。只得因緣法。以法隨心變。境逐心生故。(〔持心梵天所問經云〕眼耳鼻舌身意。無所流間。乃曰聽經若以緣心聽法。則隨境界流。逐因緣轉。皆為不了自法。遂令內外緣分)【疏】因聲而有分別。此分別性。即是生滅。淨名云。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說既不可。聽豈可耶。緣心者。但緣語言文字。故云非得法性(〔真際云〕以能緣心緣佛法音。認為自性。非自性也。以此法音。但是所緣聲教故)。
(△〔桐洲注〕此法亦緣。以說法音。亦前塵故)。
(○〔引證〕〔宗鏡云〕問。耳聞說法時。總具幾識。答。具三識。第八先託佛無漏聲名句文。為本質了。耳識緣聲。意識同時緣名句文等。方得名聞)。
([○@(?∴)]二喻顯其失二)。
([○@卍]一執指忘月斥認能詮二)。
([?(○/○)]一喻二)。
([│/○]一指月雙迷)。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宗鏡〕三乘十二分教。如標月指。若能見月。了知所標。若因教明心。從言見性。則知言教如指。心性如月。真悟道者。終不滯言。實見月人。更不存指。或看經聽法。不一一消歸自[A24]己。但逐文句名身而轉。即是觀指以為月體。豈惟不見自性。亦且不辨教文。指月雙迷。教觀俱失。故云乃至亦亡其指【疏】指喻能詮言教。月喻所詮真理。若欲見月。須亡指以觀之。若欲見性。須亡言而體之。不能亡言。豈能見性。不能遺指。豈識月輪。圓覺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如是(〔彼疏云〕見月須藉指端。悟心須假佛教。因指見月。見月忘指。因教筌心。悟心忘教。存指則失真月。執教則失本心)。
(△〔智論云〕語以釋義。義非語也。如人以指指月。以示惑者。惑者視指而不視月。人語之言。我以指指月。汝何看指而不視月。此亦如是。語為義指。語非義也)。
([│/○]二明暗俱失)。
豈惟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宗鏡〕又既亡其指。非唯不了自心之真妄。亦乃不識教之遮表。錯亂顛倒。莫辨方隅。猶鳥言空。如鼠云即。似形音響。豈合正宗。故云豈惟亡指等【疏】言教屬有為無記。故暗。真理屬無為性善。故明。能喻可解(〔孤山云〕教是聲塵。故如暗。理是真心。故如明)。
([?(○/○)]二合)。
汝亦如是。
【疏】以法合喻。如上可辨(〔吳興云〕此指月喻。雖遣所標之指。正揀能緣之心。以阿難云。現以緣心故。由是下文唯破分別之性。但破分別。聞性自顯)。
([○@卍]二客去主留責滯緣想二)。
([?(○/○)]一約法喻順推有體三)。
([│/○]一法)。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
〔孤山〕如前文云。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汝真心。既離塵無體。自知是妄也【疏】若因佛說法。生分別心。此分別心。本無自性。故屬緣塵。隨塵有無。非是常住。但如其客。
([│/○]二喻)。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蹔止便去。終不常住。(緣上不住名客)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住名主人)。
【疏】此明緣心隨境往來。真心湛然常住。以客喻妄。以主喻真。
([│/○]三合)。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牒上常住心地)。
【疏】下經云。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二約緣塵反責無性三)。
([│/○]一例成無性)。
云何離聲無分別性。(依宗鏡應點屬上段)斯則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資中〕客喻妄心蹔止。主喻真心不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責任妄也【疏】緣心若是真性。應如其主。何得隨聲來去。以離聲時。無分別故。豈同真心。周徧法界。湛然常住〔資中〕以聲例色。相從而說。非但聲分別心。離聲無體。色分別心。離色相外。亦無其體【疏】隨聲之心既然。隨色之心亦爾。故云豈唯等(〔溫陵云〕斯則下。躡阿難之意廣明也。聲分別心。指聲上緣心。即悟佛法音者也。分別我容。謂色上緣心。即允所瞻仰者也)。
○〔宗鏡釋〕又定緣佛聲音。是自心者。若說法聲斷時。分別心應滅。此心如客。不常住故。是以若實真心。不逐他心而起分別。湛然恒照。性自了故。如掌亭人都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此須得旨。親見性時。方知離聲色諸緣。性自常住。不假前塵所起知見(〔融室云〕前云。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別有自性。故以生滅心喻客。以不生滅分別性喻主。若言無分別性。則法喻不齊。且客之與主。相因而立。因主而客。因客而主。實性妄心亦然。但客去主存。妄心有滅。而實性不滅。故合法云。若汝真心。則無所去。云何言得離聲而無分別性在)。
(△〔通釋〕云何離聲無分別性一句。宗鏡科點屬上段。尅定真心。離聲有分別性。此表句也。資中長水點屬下段。審定緣心。離心無分別性。此遮句也。科段雖有少別。總明真心是主。離分別性。其歸一也。吳江行師。依宗鏡消文。意明離分別音聲。有不生滅分別真性。即常住真心也。無分別性。即屬外道冥諦。下文所揀者也。行師揀異長水。亦有理在。然行師一向定執離塵有體。第一卷離塵分別章中。彼注即云。耳根緣塵。因聲分別。不可謂離塵別無全性在。則又不順宗鏡也。今於前義。定依永明長水古釋。融室之文。姑舍是爾)。
([│/○]二指同外宗)。
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孤山〕如是。指上聲色。乃至。例餘四塵。分別都無。謂分別六塵之心。皆離塵無性也。(〔溫陵云〕即兼舉六塵緣影。皆無自性也)【疏】前舉色聲。顯心無體。亦合徧歷香味觸法。今此超過。故云乃至分別都無。不可見。故非色。緣會有。故非空。(〔溫陵云〕一切皆無。故非色。對緣妄有。故非空。既非色空。冥然莫辨。於是外道昧為冥諦)言冥諦者。或云冥性。或云自性。(〔智論云〕外道通力。至八萬劫。八萬劫外。冥然不知。謂為冥諦。從此覺知初立。故名冥諦)梵云僧伽。此云數論。(〔唯識疏云〕僧伽。此翻為數。數即慧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起論。名為數論。本源即是迦毗羅造)立二十五諦。最初一諦。名為冥性。計以為常。(〔百論云〕迦毗羅言。一者從冥初生覺。過八萬劫前冥然不知。最初中陰初起。以宿命力。恒憶想之。名為冥諦。亦云世性。謂世間眾生。由冥初而有。即世間本性也。亦曰自然。無所從故。從此生覺。亦名為大。即中陰識也)第二十五。名為神我。亦計為常。(從覺生我心。從我心生五微塵。從五微塵生五大。從五大生十一根。神為主常覺相。居中常住。不壞不敗。攝受諸法。凡二十四諦。即是我所。皆依神我。名為主諦。能所合論。即二十五)我思勝境。冥性即變二十三諦。為我受用。我既受用。為境纏縛。不得解脫。我若不思。冥諦不變。既無纏縛。我即解脫。名為涅槃。如別處說。拘舍梨者。非即數論。是彼類耳。趣爾舉也(迦毗羅是僧佉論師。六師元祖。拘舍梨等。是其支派。故云彼類。趣爾舉也)。
(○〔宗鏡云〕若非色非空。都無分別。不見性之人。到此之時。即全歸斷滅。便同外道。拘舍離等。[A25]己眼不開。昧為冥諦。以冥寂暗昧無知。以為至極。從此復立二十五諦。迷真實心。求外道種。或有禪宗不得旨者。法學起空見人。多拂心境俱空。執無分別。將狂解痴盲。以為至道。然非因緣求法性。滅妄心取真心。則增上慢人。初學之者。不同雷同。應須甄別)。
(△〔雪浪云〕非色非空。昧為冥諦者。猶云分別都空。正是阿賴耶識。拘舍梨等昧為冥諦也。若云不見緣有。翻同正諦)。
(△〔海印云〕離外五塵。故非色。執內為我。故非空。此正八識昏昧之體。緣塵分別者。乃七識為意之根。故有分別。若離外塵無緣。即內緣八識為內自我。故外道計此為神我。立為冥初主諦。此尚非真。況分別緣塵者乎)。
([│/○]三結責非主)。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疏】真心如主。妄想如客。客有來去。主無移動。若緣法塵。無分別性。顯汝心性。隨塵各還。是則為客。云何名主(〔融室云〕聲塵因聲而有。則還於聲。乃至意識因法界有。則還於法塵。汝之心性。但如其客。汝之主人。竟何所在)。
(△〔私謂〕上言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者。此就五塵。明分別也。故結云。離諸色相。無分別性。次言如是乃至分別都無等。此就法塵明分別也。以外道冥諦[A26]已離五塵分別。然所謂分別都無。非色非空者。正屬法緣分別。昧為冥諦而不。自知也。故結云。離諸法緣。無分別性。既離六塵。都無分別性。則可還者。是客非主明矣。故結責則汝心性云云。二段文敵對標顯。非但判邪宗也)。
(△〔合釋〕宗鏡科此段。連下文阿難言為一章。則向下廣辨八還。文不孤起。學者當知)。
[科01](◑二示見性無還二)。
([?∴]一阿難承前敘難)。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唯垂哀愍。為我宣說。
【疏】心性之言。通於真妄。阿難執者是妄。如來示者是真。今以所執之生滅。疑於所示之妙明。故云。則如來說云何無還。還猶滅也(〔補遺〕八義說還。取復歸之義。長水作滅義消之。如日有明。日去明滅。是明復歸於日矣。分別之處。能生緣攬。分別心亡。緣攬隨滅。一室之空。有虛通之用。盡實以物。空亡而虛通亦滅。則虛還空矣〔私謂〕還猶去也。還之與去。皆有客義。蹔止便去。終不常住。有還義也。如掌亭人。都無所去。無還義也)。
(△〔吳興云〕此問真性云何無還。向下別指見精為不還者。前文[A27]已說。如是見性是心非眼故。然其見精。真妄猶雜。所以廣約緣廣揀出真性。披沙若盡。金體自純)。
(○〔合釋〕〔熏聞云〕此下廣揀緣塵之見二。初相待簡。二絕待簡。初一明還不還。二明物非物。三明徧不徧。四明是非是。此相待簡也。次下我非文殊等文。答絕待意也)。
([?∴]二如來約相對辨三)。
([○@(?∴)]一約權標指以許說)。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
【疏】且者權宜之辭。權指阿難能見之心。為明元也(〔孤山云〕由慶喜未了妙心無還。如來以見性類通。俾其一根反妄。六趣歸真也。見精明元。即同匿王。觀河之見。雖異緣塵。而猶帶妄。妄依真起。故曰明元)。
(△〔吳興云〕妙心無朕。發悟良難。故託見精。方便指示)。
(△〔直解云〕見精。即眼家映色之性。明淨無滓。故名見精。明元者。即精體。此點光明。元是本具。不從日月燈光借來。故曰明元。明淨。元本也。此是第八識見分。雖分為六。只一精明。故六處皆號明元)。
此見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疏】此之明元。非本真性。其猶揑目所見之月。本無所有。非月影者。非水中之影也。水中月影。從真月降。可喻妙應。感而遂通。揑目所觀。全體虗妄。從病眼生。堪喻妄見。本不可得。只就此見。權示無還也(〔孤山云〕二月由捏目而成。見精由迷真而起。既分能所。豈達一如。不捏目。則真月宛然。亡能所。則真心可了)。
(△〔吳興云〕此雖屬妄。切近於真。如第二月。取譬非遠(〔海印云〕此雖非真以元係真如所變切近於真如第二月不離月體非若水中月影端有二相也)應知此見。亦是前來緣塵分別之見。但緣塵分別之性。則破云有還。緣塵能見之性。則示云無還。如下文云。汝今徧觀此會聖眾。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此即見精也。即第二月也。即能見之性不還者也。又云。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等。即緣塵分別也)。
(△〔定林云〕見精明元者。見受識精。又受覺明。以有見根。根首為元也。既為見元。不可互用。即非妙精明心。故如第二月。所謂第一月者。本覺所現妙精明心也。所謂月影者。相見無性。見聞覺知也。若無真月。則無第二月。亦無月影。第二月依真月旁出。故如見元。月影離月別見。故如相見。相見待緣。如影待月。與俱生滅。見元雖妄。不待外緣。但無見勞。則滅此妄。見精明元。如第二月。尚不可還。則妙精明心。如一月真。其不可還明矣。見精明元。即是見性。性見覺明。妙德瑩然。而以見元譬第二月者。若背本起見。即捏所成月。若了見唯心。不背本明。即所謂彼見真精。見非眚者)。
(△〔融室云〕汝之見我。能見見精。此見雖妄。非是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月非影(故下文云非體非影)亦復一月即是真月。能見即是真精。故誡諦觀。示無還地(此見[A28]已下一十六字連作一句讀其義自見))。
(△〔私謂〕圓覺云。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圭山釋云。空本無華。天唯一月。此中二月。諸師多解。孤山謂真月喻真心。第二月喻見精。水影喻緣塵分別。則是經唯一月。此有三月也。長水謂水中月影從真月降。則是經唯一月真。此有二月真也。吳興駮非水影。却言即是月影。則是經言非是月影。却謂真是月影也。又謂屬妄切真。如第二月。則是空非無華。天別有月也。介甫竪義。略同孤山。海印懸鏡。全依淨覺。經云。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佛自料簡。故應無惑。融室引經文。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以釋此文。欲言其真。則非月體也。欲言其妄。則非月影也。見精妙性。二義具含。詮解之妙。無尚於斯)。
([○@(?∴)]二約境可還以明辨二)。
([○@卍]一明境有還二)。
([?(○/○)]一列八境)。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西國堂舍皆面東)日輪昇天。則有明曜。中夜黑月。雲霧晦暝。則復昏暗。戶牖之隟。則復見通。牆宇之間。則復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虗之中。徧是空性。鬱𡋯之像。則紆昏塵。澄霽[A29]斂氛。又觀清淨。
【疏】舉此明暗通塞。空有染淨。八種之相。皆仗因訖緣以立其像也(別本疏云。經列八種塵相。今以八字收束)。
(△〔真際云〕欲求無還之性。先指可還之相)。
(△又云。此五約心所分別處。即是見緣。此境則通〔吳興云〕七緣皆約能映色根。唯分別緣。則於七境。而起分別。經文列在中間。通上下也〔補遺云〕分別。即前塵分別。見緣。指種種異相。對下頑虗空性。有境分別。無境成空。在八相中。乃空有一雙。此之緣攬。因分別生。故下云。緣還分別。按經文八相平列。竹菴揀二師為當)。
(△〔二楞云〕大講堂。表妙明元心不動之體。以此堂中。戶牖開豁。明來明見。暗來暗見。八相皆然。妙明心地。亦復如是)。
([?(○/○)]二明各還)。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牆宇。緣還分別。頑虗還空。鬱𡋯還塵。清明還霽。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疏】此之八境。既從緣有。還從緣無。有去有來。非同真見。
([○@卍]二示見無還三)。
([?(○/○)]一標)。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
【疏】能觀八種之見。名為見精明性。既非緣生。當還何所。豈同八境。各有所歸(〔紫柏云〕八者可還。皆前塵耳。唯能見八者不可還。見精也)。
([?(○/○)]二釋)。
何以故。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疏】真見離緣。緣還見在。若隨境去。後更誰觀。境自有差。見且無別(〔溫陵云〕若見性可還。各隨一相去。則不見諸相。諸相自差。見性無別。結示無還。所謂萬象之中獨露身也)。
(△〔桐洲注〕正辨無還之見。即是見精。故曰。見精明性。當欲何還)。
([?(○/○)]三結)。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疏】八境可還。自非汝見。汝不還性。正是汝真。此若非真。孰為真耶(〔孤山云〕唯有見精。自然屬汝。的非他物。故云非汝而誰)。
(△〔吳興云〕見性不還。猶喻二月。此見屬妄。將亦須還。唯有真月。所喻真性。誠不還耳。下文云。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又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豈非此見。亦可還乎。問此還何所。答。還無明也。由無明故而有能見。無明若破。此見即還。起信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厥旨顯然矣。因無明故而有業識(即阿賴耶體)由業識故。乃有轉識。轉識即能見相也。是知無明若破。業轉俱亡)。
(△〔私謂〕不汝還者。猶左傳云。不汝暇疵也。孤山云。猶言汝不還也。句法失之遠矣。房相潤文。多糅外書。此文與噬齊無及。皆糅左傳也)。
([○@(?∴)]三就實彰迷以結責)。
則知汝心。本妙明淨。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慜。
〔宗鏡〕故知一切眾生。即今見精明心。非定真妄。昧之即鹿。明之即妙。只於八種不還之中。了了見性常住。(〔孤山云〕若了見性無還。則識真心常住。以了境惟心現。能所兩亡。即是真心。如不揑目。即是真月)云何隨境流轉。失本真常。永沒苦輪。常漂死海。阿難示起疑心。寄破情執。如來微細開演。直指覺源。可謂不易凡身。頓成聖體。現於生滅。顯出真常。宗鏡明文。全證於此【疏】前將八境。以對妄見。權示無還。由是則知本妙明心。未嘗生滅。(〔熏聞云〕不汝還者。非汝而誰。正示見精明元。則知汝心本妙明淨。例顯妙精明心也。)本有真性。迷而不知。却執緣塵。自取流浪。如前文云。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然雖權指。意顯即是。以末不離本故(〔私謂〕長水云。即就此見。權示無還。次云。然雖權指。意顯即是。權指者。見精明元。第二月也。即是者。見精明性。見性無還。但一月也。若無一月真。則無第二月。故云末不離本。明暗通塞之見。各有所還。捏目一放。則第二月亦還月輪矣。月輪唯一。故云但一月真。即未可言有第一月也。故曰。不可還者。非汝而誰。而捨權指之文。別有即是也。汝自迷悶。由未敢認為本元心地故)。
[科01](◑三約體用重明二)。
([?∴]一伸問)。
([?∴]二答釋)。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疏】阿難問意。前對八境。權指妄見。有無還義。因是識得本元真性。不生不滅。為復只此。表知性常。為更有義。別得真妄。故云云何得知等(〔吳興云〕如云。雖識二月。何謂真月)。
(△〔寂音云〕阿難於是。證知妙精明體。徧滿清淨。究竟寂滅。然尚有憂。曰。何憂乎。憂此真精明體。與佛眾生平等。同時證知。不能分辨。使不相和。欲令如目前所覩之物。樅然不惑。故云云何得知等)。
(△〔私謂〕前雖[A30]已悟妙圓心地。猶未敢認。今又悟見性無還。請問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此則確指無還之真性。是常住本元心地。而決定尅認之辭也。豈有如今師所斥。阿難此時。尚未捨緣心。認有昭昭靈靈一物。現在目前。喚作本性。墮鬼窟中活計者哉。次下云。若此見性。必我非餘。又云。若此見精。必我妙性等。皆是因見性。悟真性。騰疑委辨。抑揚搜剔。而學人多方計度。殆如魘夢中人。却評泊寤人語言耳)。
(○〔合釋〕【疏】向下更約用有優劣體無差異。用約人辨。體對物論。斯則前後三義以辨真也。一顯無生滅。二明有勝用。三示無差別。故此答釋。分為二科)。
[科01]([○@(?∴)]一約用優劣以廣明)。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今汝未得無漏清淨。承佛神力。見於初禪。得無障礙。
【疏】得初果證。方斷分別。故云未得無漏。(〔熏聞云〕清淨無漏者。近謂四果。遠謂圓真。據理而言。唯圓無漏得真天眼)自無定力。假他而見。故云承佛神力。(〔融室云〕阿難但證初果。越六欲諸天。得見色界初禪。佛神力故)借通令見者。意欲阿難。信知自[A31]己。見之真用。有若是也。色界之首。梵眾梵輔大梵。俱名初禪(〔補遺云〕准小羅漢見小千。今阿難見初禪。乃小千之分齊。初果而能見者。佛之力也。若只單見一初禪。自力可辦也)。
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菴摩羅果。
【疏】阿那律(緣起具第五卷)未入道時。為性多睡。為佛所訶。因是不寢。遂失明耳。佛教修天眼。用見世事。用是修得。見三千界。如觀掌果。(〔淨名經〕阿那律答嚴淨梵王。吾見此釋迦牟尼佛土三十大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大論所明。大阿羅漢見小千界。大辟支見百佛界。諸佛見一切佛土。那律獨見大千者。以彼偏脩作意數故。於諸聲聞天眼第一。(作意憶數脩天眼。亦詳第六卷)今言閻浮者。以大千皆有閻浮。以別顯總。亦不相違(〔熏聞云〕那律見大千。而云閻浮者。且從近示。閻浮提從樹得名。無故不翻。華嚴云。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又按大論云。大阿羅漢長老阿泥羅豆。暫觀見小千世界。諦觀得二千世界。辟支佛。暫觀得二千世界。諦觀得三千世界。又云。大羅漢小用心見二千世界。大用心見三千大千世界。依諸經論。天眼所見世界。互互不同。未敢詳定)。
(○〔釋文〕肇公云。菴摩勒果。形似檳榔。食之除風冷。時手執此果。即以為喻。翻譯集。肇曰。此言柰也。略疏云。又翻難分別。似桃非桃。似柰非柰。又云生熟難分)。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
【疏】初地菩薩見百佛土。二地見千世界。乃至十地。見無量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熏聞云〕諸菩薩等。等取緣覺。大論明支佛天眼。亦見百千世界)。
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
【疏】佛具五眼三智。所見窮盡法界。[A32]已上四位。堦級所見。淺深不同。葢真見之用。隨證所得。漸明漸遠也。
(○〔引證〕〔維摩詰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見諸佛國。不以二相。肇曰。真天眼。謂如來法身無相之目也。二乘在定則見。出定不見。如來未嘗不定。未嘗不見。故常在三昧也)。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疏】隔紙膜。不見外物。隔皮膚。不見五藏。豈同前聖真見之用。斯則真見妄見。前後五重。條然可辨。而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胡不察焉(〔溫陵云〕四聖六凡。見量雖異。見性不殊。皆可即物像而決擇也)。
(△〔二楞云〕見初禪。有學人慧眼見量也。見閻浮。無學人天眼見量也。見百千。菩薩法眼見量也。見微塵。佛眼見量也。見分寸。眾生肉眼見量也。五眼不同。五量亦異。都是八識現量見精所矚。以見精緣現量境。不生分別處。即是真性今欲阿難揀擇。故先標五種現量也)。
[科02]([○@(?∴)]二約體非物以廣辨二)。
([○@卍]一正辨見體非物二)。
([?(○/○)]一標塵)。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徧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疏】分別者。差別也。或可前塵留礙。即是所分別之境(〔直解云〕昏是山林樹木。雲霧風霾等。明謂日月星辰等)。
(△〔標指〕權與汝觀須彌山半腹。四萬由旬。其中物象)。
(△〔矗民世經云〕須彌山半。高四萬二千由旬。有四大天王所居宮殿。須彌山上。有三十三天宮殿。從四天宮。至南海岸。六十四萬里〔婆沙論云〕其中有七種金。是四天王城。聚落悉在其中。下四千由旬。是日月星宿天。於中止住)。
([?(○/○)]二勅揀)。
汝應於此。分別自他。吾今將汝。擇於見中。誰是我體。誰為物象。
【疏】此標勸也。汝應於此所緣境中。試分自他。令其差別。自即見性。他即物象。將請也。誰何也。我今請汝。於所見中。詳而擇之。何者是汝見體。何者是其物象。此正勸令揀。
([?(○/○)]三正辨二)。
([│/○]一明非見之物是前塵)。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徧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疏】極。窮也。研窮汝之見性。自遠至近。所見無非物象。非是汝之見性(〔融室云〕從日月宮觀來下極輪圍。中極萬物。故曰極汝見源)。
(△〔侗洲注〕種種光者。如華嚴云。譬如日出。繞須彌山。照七寶山。及寶山間。皆有光景。分別顯現。漸漸者。次第向下觀也)。
(△〔中川云〕佛地論說。妙觀察智。有十種因。由三摩波提者。是觀察性故。此智以觀三界為性故。十因者。觀察智以觀世界眾生為建立因。觀器世間為生起因。以觀世界洲渚。日月四天王天乃至梵眾天。為分別因。經云。分別自他。正分別因也。經約順觀。從初禪而下。論約逆觀。從世界而上)。
(○〔釋文〕翻譯。彌樓。此云光明。七金山也。金色光明故。西域記云。蘇迷盧。唐言妙高。在大海中。據金輪上。日月之所迴薄。諸天之所游舍。七山七海。環峙環列。毗曇俱舍云。七寶所成。故曰妙出七金山。故名高)。
([│/○]二明非物之見是真性)。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矚。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疏】物類雖殊。見性常一。不隨境異。即是汝真。此顯真見。平等無差。汝前問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今明境自差別。見性無殊。由是得知。是汝真性(〔荊公云〕言眾生以至菩薩如來。明見有差別。而見性無殊。言日月宮以至草芥人畜。明物有差別而見性無殊)。
(△〔吳興云〕阿難所疑。未識真性。如來所答。豈不顯真。但由見性似在于內。真性必周于外。故指一切物象皆是見精所矚。矚既斯徧。性何攸局。此寄見性之徧。以顯真性之徧。然則肉眼所見。物象森羅。佛眼所觀。真空冥寂。猶恐阿難認此見性。既周外物。仍謂外境。同我能見。是故下文推破)。
(△〔海印云〕此正示見精明元也。見乃八識之光。映五塵而了境。前五識初照境時。即名現量。正屬八識精明之體。六七二識。起心分別。便落比非二量。前約八還。破緣塵分別之見。乃見分雜於緣塵之中。特分能所。各有所還。猶屬比量。今約見精而揀緣者。乃單揀相分。謂種種物像是八識所現之緣影。皆八識現量所囑。如鏡中影。影鏡不分。故須楷量以破。揀去相分之緣。而見分自泯。以識體猶存。謂之見精明元。前立二顛倒中。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今約離緣。方顯見精。追破妄緣。至是乃盡。此緣乃八識親相分。為親所緣緣。前見分所揀之緣。乃疎所緣緣。前乃變帶。此乃挾帶。結云。此妙精明。誠汝見性。亦結成識精元明之旨歸也)。
(△〔王舜鼎曰〕前言不汝還者。非汝而誰。只此一語。[A33]已喚醒認物為[A34]己之夢。猶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所以要勘辨自他。一一皆是物非汝。唯汝見精所囑。未涉比度。現量而知。正是我體。正所云不汝還者。故曰此妙精明。誠汝見性。汝今自疑非汝。只因認物為[A35]己。遂爾認見是物。下文重重勘辨。到不見吾不見之地。結云。自然非物。云何非汝。乃委破認物為[A36]己。迷[A37]己為物之病根也)。
([○@(?∴)]二廣破展轉執情二)。
([○@卍]一師資能見㸦緣破三)。
([?(○/○)]一正破)。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
【疏】汝若執言。汝能見心。同所見物。亦有差別斯則見即是物。佛之見性。亦合是物。應被汝見(〔真際云〕若汝認見為物。吾見亦同是物。汝應可見)。
(△〔融室云〕物象見性。揀擇[A38]已明。見性屬汝。終不是物。設若見精是物。則吾與汝。同見物時。吾見亦物。汝亦可以見吾之物。下文即展轉躡破)。
(△〔海印云〕由前指萬物以示見精。恐彼云。此見既在目前。歷然可見。云何是我真見。即難破云。若汝見性。同彼外物。歷然可見者。則爾我之見皆是物。如來之見。亦同外物。汝應可見)。
(△〔溫陵云〕物則可見。躡上咸物非汝之言重辨也)。
(△〔中峰或問〕此段意義重疊。詳陳曲喻。意在破其認物為見之繆。俾其知云。見不是物也)。
([?(○/○)]二轉破)。
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疏】汝若執言。我與世尊同緣物時。世尊之見。既著彼物。我見物時。便是見佛之見。經文省略。但云見吾。此牒所計也。即便破云。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意云。我若不緣彼物之時。名為不見。此不見體。汝應合見。為何不見也(〔真際云〕因前云。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等處。故有同見之難(〔講錄云〕此段皆根前文觀四天王宮云云而來當知佛與阿難同觀前境要借佛之見體審辨阿難之見性也))。
(△〔孤山云〕縱汝救云。我與世尊。同將心眼緣見之時。即是見佛之見。吾不緣境之時。此不見處。汝何不見耶)。
(△〔紫柏云〕如來以為阿難見精。既同於物。則如來見精亦物矣。如來見精。既同於物。則阿難可見如來之見矣。故曰。若同見者乃至見。吾不見之處。此如來以離物獨立之見。示阿難悟入也)。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疏】此破轉計也。汝若執言。我亦見佛不見之體。復有何失。即便破云。自然非彼不見之相(〔溫陵云〕縱使妄意謂能見吾不見者。終自非是彼不見相)意云。不見之體。[A39]已被汝見。此則何成不見之相。不見之體。[A40]已被見故(〔孤山云〕若有處可見。即是物象。祗可名見不見)。
(△〔寂音云〕有形之物。吾汝同見。可名同見。性見清淨。清淨空也。但可自見。非他能見。故曰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言非彼者。非世尊不見之相。但是阿難不見之相耳)。
(△〔中峯云〕若見不見者。謂吾當離物。了無可見之時。汝若執言。能見吾離物不見之處。則我之見。果與物等。如是則自然非彼離物不見之相也。以其離物不見之相。本無其相。不可見故)。
(△〔海印云〕縱許汝能見我不見之處。此但汝之妄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也)。
(△〔二楞云〕此正顯見能見物。不能見見。物有相有處。故可見。見無相無處。故不可見。宗鏡云。且見性者。當見之時。即是自性。以性徧一切處。分明顯露。纖毫不隔。不可以性更見於性。無有彼法迭相見故)。
([?(○/○)]三破妄)。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疏】此文之意。展轉結歸。都有五重。以顯阿難見性。經文存三而隱二意。若具論者。合云。若不見吾不見之地。(一重)亦不見吾見處。(二重)(○所隱之一)既不見吾見處。吾見自然非物。(三重)吾見既非是物。汝見亦非是物。(四重)(○所隱之二)汝見既非是物。云何非汝真見(〔雲棲云〕長水展轉五重。合論直說本意。要其歸結。總是見既非物。云何非汝真性耳。今按長水五重。取清涼逆推之法。此教家妙辨玄義。覺範訶之。謂義學之師。立存三隱二之說。雲棲此判。欲為調人。葢亦深知其不然也)。
(△〔紫柏云〕不見之相。無待而獨立者也。如來五眼所不能闚覰。況阿難乎。故曰。吾見既非是物。汝見亦非是物。此離物之見。非汝而誰。如來宛轉。預塞阿難轉計之路。使其情栝智訖。攀緣心絕。則即物無累之見。逈然現前)。
(○〔引證〕〔萬松從容錄云〕楞嚴第二。先明非見之物是前塵。次明非物之見。是真性。長水璿師。結歸五重。佛果舉阿難意。世界燈籠露柱。皆有名相。見精明元。喚作甚麼物。願令我見。佛意。我見香臺時。汝作麼生。阿難云。我亦見香臺。即是見佛見處。佛言。我見香臺則可知。我若不見香臺。汝作麼生。阿難言。我亦不見香臺。即是見佛不見。佛言。汝云不見。自是汝知。他人不見處。汝如何得知。古人到這裏。只可自知。與人說不得)。
([○@卍]二心境更觀雜亂破三)。
([?(○/○)]一正破)。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則汝與我。并諸世間不成安立。
【疏】又若汝執見性是物。亦應彼物即是於見。如是則應汝見物時。物亦見汝。斯則人物如何分辨。物體見性。自然雜亂。物即是汝。汝即是物。世間一切俱不成立。如何名為安立諦耶(〔溫陵云〕諸世間。謂眾生及器。通指有情無情也)。
(△〔真際云〕見若為物。許汝見者。汝見亦須為他所見。是則體性雜亂。自他不分。情與無情。不成安立)。
(△〔直解〕見若是物。則萬物敵對。皆有體質)。
(△〔私謂〕前文汝在門中。門能見不。又云。燈能有見。自不名燈。此言物亦見汝。此三義映望可思)。
(○〔引證〕〔清涼疏〕世界海唯約果說。世界安立海。通因通果。由起其因緣。能安法界故。亦是前二世界海。乃眾生海。於法界安立。施設眾生世界。故諸經論。皆說世諦為安立諦。然安立言。梵云奈耶。而義多含。或云理趣。或云方便。或云法式。或云法門。或云安立。故知即安立法式也)。
([?(○/○)]二顯是)。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
【疏】若汝現見物時。宛然分辨。阿難非佛。佛非阿難。此則世間顯然安立。皆汝見性。周徧了知。此周徧性。若非汝真。復是何耶。故結云非汝而誰(〔真際云〕見性雖同。各自受用。千燈一室。光豈有別。彼此相照。不相雜矣)。
(△〔孤山云〕由真理本徧故。從真所起。見聞覺知六根之性。一一皆徧。今佛對機。且論見性徧耳。既了妄徧。自知真徧。以妄全真故)。
(△〔熏聞云〕若汝見時。是汝非我。指見精也。見性周徧。非汝而誰。示真性也)。
(△〔論補云〕於八緣還盡處。曰不汝還者。非汝而誰。于自然非物處。曰見性周徧。非汝而誰)。
([?(○/○)]三斥疑)。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結問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宗鏡〕若信入之時。自然洞濫。圓明了達之際。尚不因於心念。何況就他人而求自法。取彼眼以作圓通。數寶終不濟貧。說食焉能得飽。但自親到。頓入絕學之門。唯在發明。方達無為之旨【疏】責其不認也。此是汝之真性。能性於汝。謂性一切心也(〔溫陵云〕性汝者能性於汝)前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而不自識。却從他求。豈不迷倒。(〔孤山云〕真性在汝。自不能知。翻取我言。以求其實)。
(△〔寂音云〕馬鳴言。一切如來。皆是法身。無有彼此差別。互相見故。世尊開示見不見之相者。即當了知真性。不當更求分別也)此之大意。明真見離緣。周徧法界。湛然常住。妙用無邊。平等清淨。體非差別。用釋前文。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宗鏡合釋〕見性周徧。湛然似鏡常明。如空不動。萬象自分出沒。一性未曾往還。但隨生滅之緣。遺此妙明之性。是以一切祖教。皆指見性識心。不從生因之所生。唯從了因之所了。相麁易辨。性密難明。且如正見相時。是誰為見相。以六塵鈍故。名不自立。相不自施。以六根利故。強自建立。而為緣對。若能了境本寂。識自無生。則入平等真空。方謂究竟見性。故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故知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從八還去通釋下段)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若隨物觀。局大小之所在。(辨縮舒)若就性見。絕器量之方圓。(除方空)見性即成如來。於一毫端。見十方之寶剎。(轉物)徇物即為凡庶。向真空裏。現六界之狴牢。(迷[A41]己)變易在人。一性無異。迷悟由[A42]己。萬法不遷。
[科01](◑四就疑難廣釋。躡前文約緣廣顯真見子科。重生母科之第四科。是中又重生子科有五)。
([○@║]一破見性縮斷疑。二破見性離身疑。三破因緣和合疑。四破見見非見疑。五破和合非合疑。今初文三)。
([?∴]一伸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餘。(領見性本來周徧)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徧娑婆國。退歸僧舍。秪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簷廡。
【疏】敘見近遠也。因前開示。雖了是真。[1]泊觀遠近。不無疑惑。四天宮殿。與日月齊。同四萬由旬。娑婆。此云堪忍。(楞伽翻能忍。漢言忍界。亦云忍土。一云雜會世界。悲華云。是諸眾生。忍受三毒及諸煩惱。故名娑婆)大千界之都名。今舉總顯別也。(西域記云。索訶世界。三千大千國土。為一佛之化攝也)僧伽藍摩。此云眾園(西國呼寺為僧伽藍。具云。僧伽藍摩。譯云眾園。僧伽是能住之眾。藍摩是所住之園。故佛精舍名給孤獨園)。
(△〔中川云〕地論以觀世界自相共相。為斷疑因。如大千世界。大小輪圍之所圍繞。以大輪圍為共相。如見娑婆國也。以小輪圍為自相。如但瞻廊廡也。譬如鏡智。雖知自共相而不能說。惟觀察智能說。故有縮斷等疑也)。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徧一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為復此見縮大為小。為當牆宇夾令斷絕。我今不知斯義所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疏】一界。初天也。一室。講堂也。借力見寬。自力見狹。(〔補遺〕前明以加被見初禪。乃小千之分齊。今指四天為初。則非借力)寬狹既著。縮斷堪疑。以阿難未證真如。未發真用。佛隨外相。對物辨真。既未親證。故難領會。此之疑意。亦約外相以明縮斷。乘前起難。以洗物情。
([?∴]二正破三)。
([○@(?∴)]一總斥其非)。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疏】大小內外。對待假立。俱屬前塵。能見真心。何舒何卷。故此總責。令知其非(〔孤山云〕大如一界。小如一室。內外如牆宇夾斷)。
(△〔溫陵云〕一切世間。根身器界之類。大小內外。一界一室之類。諸所事業。舒縮夾絕之類。總舉萬法。皆屬前塵。與吾靈覺。自不相涉。是故前塵大小。見無舒縮)。
([○@(?∴)]二舉喻釋義四)。
([○@卍]一雙問)。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
【疏】器喻前塵。空喻見性。空之方圓。喻疑見舒縮。
([○@卍]二雙破)。
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
【疏】方器中空。若定方者。除去方器。別著圓器。此處虗空。應無圓相。若言虗空不定方者。顯是方器。無方虗空(〔海眼注〕方器方空。圓器圓空。若定不定二俱非義)。
([○@卍]三合顯)。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疏】汝疑見性縮斷。要在一義決定。見性之義。猶如虗空。虗空豈有方圓。而可在耶。此明真見周徧。無有方所。如彼虗空。故涅槃云。有常之法。徧一切處。虗空常故。無處不徧。如來亦爾。徧一切處。是故為常。無常之法。此有彼無。如來不爾。是故為常(〔孤山云〕方圓因器。不在虗空。大小由塵。何關見性。是故責言。云何為在)。
(△〔寂音云〕空體隨器方圓。則空之體。非定不定之相也。世間前塵。大小內外。方圓器之譬也。見精。空體之譬也)。
([○@卍]四會釋)。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虗空。方相所在。
【疏】入。達解也。若欲達解無方圓義。但去器之方圓。不可更除虗空方相。若欲達解無大小義。但去塵境大小。不可說言見性寬狹(〔孤山云〕空性無動。寧有出入。因器去留。強云出入。故云若復令入無方圓等。空體無方。喻見性無二。以虗空無方圓可除。況見性無大小可還。惟言方者。義攝於圓)。
(△〔宗鏡云〕若能除器觀空。自無方圓長短。知心是境。豈有高下是非)。
(△〔海印云〕以八識現量。雖能圓現根身器界。見精未泯。猶存限量。未能圓照法界。故指內外大小成夾絕之見。若此量一破。相境兩忘。但除器方。而本無方圓之空體現前。斯則圓明妙體。普照十方。故曰。若能轉物。即同如來。乃至含受十方國土等)。
([○@(?∴)]三就疑難破二)。
([○@卍]一以延破縮疑)。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於日面。
【疏】若汝執言。縮見成小。應可引見令伸。等到日邊。挽引齊等。面猶邊也。
([○@卍]二以續破斷疑)。
若築牆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迹。是義不然。
【疏】竇。孔穴也。若執夾令見斷。應可接令相續。若相接者。應有續跡(〔溫陵云〕既非可挽。定非可縮。既非可續。定非可斷。義既不然。無容情計)。
(△〔寂音曰〕此見精之力。謂有舒縮乎。則觀月觀簷。遠近一覽同時而至其處。謂無舒縮乎。則涴缾之塵。雖微必察。翳月之滓。至大必昧。謂無斷絕乎。則觀水亦見魚沙。而見之力。但止水際。不見魚沙。謂有斷絕乎。則水及魚沙。同時俱見。無礙不礙。是知遠近舒縮隔廓絕續。全是意言。自妄分別。於明了地中。任運建立。如指第二月。是陰是晴。是圓是缺。無有是處)。
([?∴]三會通二)。
([○@(?∴)]一迷心執境)。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A43]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故於是中。觀大觀小。
【疏】迷真性之[A44]己。成色心之物。色心既成。真性即隱。故云失於本心。前文云。能生諸緣。緣所遺者。境從心變。心隨境轉。故見大小之異。內外之殊。不能離緣觀性。但知隨境生執。故有前來。種種疑倒(〔天如云〕前云認物為[A45]己。今言迷[A46]己為物。前乃就妄擇真。且言物與[A47]己異。故斥自身。皆謂之物。今將會真融妄。應知萬物皆[A48]己。而迷以為物。故云。失於本心。為物所轉)。
(△〔王舜鼎曰〕眾生認物為[A49]己。遂爾迷[A50]己為物。自失居亭之主。甘為旅宿之人。所以觀大觀小。流轉緣塵。若知是物非我。何至認物為[A51]己。若知是我非物。何至迷[A52]己為物。是以迷為物轉。悟能轉物。迷成凡小。都於大海認漚。悟即如來。普見一毛含土)。
(△〔海眼注〕古德云。見一切法有。有自不有。自心計作有見一切法無。無目不無。自心計作無。但有心分別。計較自心見量者。悉皆是妄。觀大觀小。亦復如是)。
([○@(?∴)]二悟物同真)。
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場。於一毛端。徧能含受十方國土。
〔宗鏡引鈔〕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者。心外無物。物外無心。但心離分別為正智。正智即是般若。周徧法界。無有障礙。所以如來一一根門。徧塵剎土。乃至毛端而為說法。如今但得離念。便同如來真實知見(又云。轉物者。物虗非轉。唯轉自心。以一切法。皆從分別生。因想而成。隨念而至。金剛三昧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諸分別法。是法非分別。故知一切諸法。皆從分別識生。分別若亡。法非生滅。亦如法華三變土田。唯是變心。非變土耳)【疏】若了色心。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死生。了無所得。則了妄唯真。無物可轉。為真轉物。背塵合覺。同諸佛矣。(〔吳興云〕楞伽云。未達境唯心。起種種分別。為物所轉也。達境唯心[A53]已。分別即不生。若能轉物也。則同如來者。肇師云。會萬物以成[A54]己者。其唯聖人乎)。
(△〔溫陵云〕為物所轉。如空隨器變。若能轉物。譬除器觀空)身心圓明者。身圓明。則毛端現土。心圓明。則徧照法界。此乃悟物咸真。即成妙用。故下文云。我以不生不滅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玅覺明。圓照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乃至坐微塵裏轉大法輪等。(〔吳興云〕毛含國土。正明無量為一。攝事成理。非從體起用。大品云。一切法趣一法。斯之謂也。下文理事雙顯。體用備陳。故有一為無量之言。塵中轉輪之義。真際曰。既滅前塵。形量不立。一切即一。性乃圓成。斯亦節公之知言矣〔私謂〕此經前後二文。並是華嚴周徧含容。事事無礙法界。長水言悟物咸真。即成妙用。葢[A55]已先揀岳師理事體用。一往區別之旨。請從良導。生惑岐枝)。
(△〔溫陵云〕毛端國土。本非大小。含容之理。不假神變。但除情器。則廓爾現前也)。
(△〔融室云〕身心虗幻。如性圓明。當處是諸佛成道之場。不須移步。於如性一毛端頭。悉能攝受十方國土。此文不獨為頓。實兼於圓)。
(△〔海印云〕如初地菩薩。破分別二障。即發大願。不離一毛端處。於一切毛端處。皆悉示現八相成道。轉法輪。化眾生。今相見二分既泯。識精圓明。十方國土。皎然清淨。毛含十方。更復何疑。以迷一心真如。為阿賴耶識。變起相見二分。執取而為眾生。所謂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也。今見分既泯。離一切身心執取。則相分自轉為一心真如。法法皆真。前七識一齊頓轉。元無次第先後。故能即同如來。所謂不取非無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也。此意幽潛。必須微密觀炤。乃能了知耳)然上諸文。俱約對境辨見。顯不生滅。如對手之開合。身之遷變。境之可還。物之差別。鹿相而辨。密示生滅即不生滅。尚見外境是生滅法。今此會通。令了心之與境。皆是迷[A56]己所成。無心外法。可以相對。則法法皆如。塵塵咸徧。分明顯示。令悟本真。同如來耳。下文縱有破諸疑難。一一隨文會通。皆此意也。
(經文。長水本知汝身中。有不滅耶。乾道紹興二本。並作汝知身中)。
(吾今將汝擇於見中。一本作今吾將汝。身心圓明。溫陵本作即心圓明。非是)。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二(之一)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二(之二)
[科01]([○@║]躡前就疑難廣辨科二破見性離身疑【疏】此疑因前佛令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了會通萬法之旨。便謂如來令轉前物。成我真見。物若是見。此則見性離身而有。故成此疑。文二)。
([?∴]一申疑三)。
(卍一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現在我前。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
【疏】若此物處見精。定是我之真性。顯是此性。在我眼前。[A57]已離我體。此現前見。既是真我。現今身心。須不是我。復是何物(〔孤山云〕向云迷[A58]己為物。乃至則同如來。是則所見山河。皆我妙性。故云現在我前。此領旨也(〔空印云〕此指見精現量之光徧在山河者)見必我真等。由阿難尚存能所。所見既是真性。能見復是何物)。
(△〔溫陵云〕由前云。此精妙明。誠汝見性。復有兩番難破。總明見性無殊。阿難領此。故云。今此妙性現在我前等。(雪浪解依溫陵))。
(△〔私謂〕現在我前。是阿難領旨之言。圓環二師解是也。阿難至是。[A59]已領悟見性周徧。妙精明性。現前皆是。豈有見性離身之疑。意云。向聞佛言。汝身汝心。皆是妙明心中所現物。今此妙性。既在我前。則我現今身心。又是何物乎。是則領妙性在前。欲指陳其與現在身心。如何妙合為一。而非疑此性之離身也。圓師謂尚存能所。葢古人咸疑阿難未了。故多料揀之詞)。
(卍二難)。
而今身心。分別有實。彼見無別。分辨我身。若實我心。令我今見。見性實我。而身非我。
【疏】若以現理而推。今此身心實有分別。緣於境界。彼在前見。且無別(彼列)識。(分別之別筆別切。與蹩同音。無別之別皮列切)分辨我身。彼若實有真心。令我見者。彼既真我。我應非我(〔孤山云〕若謂身無見性。而今分別非虗。若言現前是見。彼之外物。實無心智。反辨我身。若彼外物。實是我心。現今能見。則成外物是我。內身非我)。
(△〔雪浪云〕若實我心。令我今見。下文云。若實汝心。汝實見者。此問答句義。鈎鎖相應處)。
(△〔私謂〕阿難此番疑問。諸師推度多端。唯宗通謂阿難見處似窺得寂滅現前之旨。庶幾近之。葢阿難自請發明二性[A60]已來。對物徵見。重疊勘辨。乃至若能轉物。身心圓明。悟知即此見精。周徧法界。所見山河。皆我妙性矣。此番呈解。乃是屈指飛光後。第二悟門也。曰見性現前。[A61]已將悟心徧十方。手持葉物矣。曰身心何物。[A62]已將悟父母生身。塵吹漚滅矣。根身心眼。玲瓏逕漏。五陰之重擔旋捨。二執之罥繫漸除。由是佛舉手指陳。再印如是。直至僧祇獲身。即同見性成佛。大事了畢。去此不遠。而近師更起臆見。謂其誤認本性。始露病根。多見其不知量也。然則阿難謂見性現前。[A63]已了義乎。曰。以唯識通之。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此妙性現前也。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此無是非是也。故佛破云。見在汝前。是義不實)。
(卍三結)。
何殊如來。先所難言。佛能見我。唯垂大慈。開發未悟。
【疏】設使彼見。能有分辨。何殊前難。汝既見物。物亦見汝。則諸世間。不成安立(〔溫陵云〕在前之見。若實我心。則彼實我而我非我。見在物而不在身。是物能見我矣。此皆即迷情而難問也)。
[科02]([?∴]二廣破三)。
(卍一如來破其疑三)。
([○@(?∴)]一標指其非)。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
【疏】前顯諸法。故云若能轉物。不了斯旨。妄謂見在眼前。雖形其言。實無其理(〔私謂〕長水判阿難不了。直斥為妄。古師多執此見。學者須善會之)。
([○@(?∴)]二牒疑立理)。
若實汝前。汝實見者。(牒)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
【疏】設若眼前可見。應有處所可指。豈成真見。離名絕相(〔寂音曰〕見精無相。豈有處哉。以有形之萬象。現無相見精之明。喻如明珠之光。自照珠體。甚微細之智。不能分也。雜華云。破彼微塵。出大經卷。塵是有耶。則不言破。塵是無耶。則何用名以為塵。又曰。唯一堅密身。一切塵中現。身雜塵耶。不可言堅密唯一。不雜塵耶。何以言一切塵中現也。故曰若在汝前。乃至非無指示。此最深妙明了之旨)。
([○@(?∴)]三依理正破二)。
[科01]([○@卍]一約離物以推是見三)。
([?(○/○)]一推徵其體四)。
([│/○]一合觀物象)。
且今與汝。坐祇陀林。徧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前對恒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
【疏】物象差異。巨細雖殊。形相既分。必歸指示。
([│/○]二勸指見精)。
若必其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
【疏】見性若在汝前。便同物像可指。見性如何。
([│/○]三以理推徵)。
【疏】諸像雖差。不離空有。故將二事。以辨是見也(〔溫陵云〕若空若物。總舉色心諸法)。
([│/○]四使其明示)。
汝可微細。披剝萬象。析出精明。淨妙見元。指陳示我。同彼諸物。分明無惑。
【疏】披開。剝拆。析辨也。物象現前。洪纖咸見。應於此處。開析分辨。令此見精。分明出現。如諸物像。更無迷亂(〔定林云〕清淨性識。明妙性覺。合二不離。是謂精明淨妙見元)。
(△〔溫陵云〕此見本乎妙精明心。故通言精。從心首出。故曰見元。依體指用。復曰精見)。
([?(○/○)]二答釋不能)。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恒河。上觀日月。舉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
【疏】目觀手指。但是經塵。於諸物中。不辨是見(〔標指〕自日月宮。須彌半腹。觀指萬象。皆是外物。何處有見)。
世尊。如佛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象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
【疏】若如佛說。令指見精。分明無惑。至於證真大菩薩等。亦不能於諸物之中。分出其見。況我聲聞初學者乎(〔定林云〕相見為麤。性見為精。相見無性。性見無相。以無相故。無相非物。亦不離物。故不能於萬物象前。剖出精見)。
([?(○/○)]三印成難辨)。
佛言。如是如是。
【疏】印其不能分出見性。
([○@卍]二約即佛以推非見四)。
([?(○/○)]一牒前無是)。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
【疏】既不能於物中。辨出見性。斯則所指咸物。無於是見。既無是見。應即非見。故下徵之(〔釋文〕無有精見。合論云。集解作無有見精)。
([?(○/○)]二徵此有非)。
今復告汝。汝與如來。坐祇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種種象殊。必無見精。受汝所指。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疏】所指物象。既不是見。反應非見。若了唯真。更無是見非見。以不了故。隨語生執。洎乎徵詰。岡知所從。向下會通。皎然可見。
([?(○/○)]三答釋不知)。
阿難言。我實徧見。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先答不知也)何以故(何以下。釋不知所以)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是乃至若空非見。云何見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我又思惟。是萬象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
【疏】若也樹不是見。應離能見之外。見所不及。云何現今復見於樹。又若此樹即是於見。云何更名此以為樹。空例此釋(〔溫陵云〕若樹非見。何能見樹。若即是見。樹當名見。云何名樹)。
([?(○/○)]四印成難曉)。
佛言。如是如是。
【疏】如汝所見無非見者。無乃是乎(〔孤山云〕即離二見。佛皆印成者。由見性非即非離。即離求定。定不可得。則此見性。宛然空華)。
(△〔溫陵云〕色空等象如虗空華本無所有。不可定指。故下文云。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寂音云〕若空若樹二節之文。此密語也。深味而細觀之。兩者同一寂滅。何以知之。以樹見不可分故。此世尊密意。而阿難自悟明之也)。
(△〔私謂〕若空是見一節。世尊為阿難說法。若樹是見一節。是阿難自說法也。師資說聽。啐啄同時。如印印文。不差毫髮。如來歡喜贊嘆。重印如是。於大眾中。[A66]已受顯記。如來印其隨語生解。而注家責其隨語生執。則豈非後人之訶斥阿難。過於如來倍蓰耶。又如屈指飛光。如來纔有訊問。阿難隨答。無開無合。無止無動。機緣交激。真如箭鋒鞭影。若在禪門。便成就推禪床。奪拂子。一等勘驗公案。楞嚴會上只是等閒問答。平平點示而[A67]已。阿難於此經中。三關呈悟。便獲法身。永明謂與觀音入流亡所。同是頓悟。而近師循聲問影。交相貶剝。寂音言密語悟明。亦少為尊者洗發也)。
(卍二大眾失其守)。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聞佛此言。茫然不知是義終始。一時惶悚。失其所守。
【疏】能見所緣。俱為勞相。是非即離。咸是緣塵。既法空之慧未開。智障之惑難破。是見義既失。非見理復乖。終始難明。守歸何所。由是非無學者。一時惶悚(〔真際云〕向敘心境各別。相見歷然。今蒙一異推之。是非不決。心無所措。于是茫然)。
(△〔吳興云〕大眾始聞見性非物。佛印如是。終聞見性是物。佛又印如是。茫然不知終始二義。何所歸耶。下文文殊敘云。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囑。而今不知是義所歸。則知終始。定指此二義)。
(△〔寂音云〕眾生意識。處處能緣。不能緣於般若。故曰般若如大火聚也。此會一時。意識方緣是非是二者之義。而是二者之義。自體不存。如來恐其退墮。特說其五語。堅彼信力也)。
(△〔私謂〕大眾惶悚。文揀阿難。故知阿難領悟。如來印可。結集者[A68]已具有眼目。但後人不許耳)。
(卍三法王安其意)。
如來知其魂慮變慴。(變動慴懼)心生憐愍。安慰阿難。及諸大眾。諸善男子。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不誑不妄。非末伽棃。四種不死矯亂論議。汝諦思惟。無忝哀慕。
〔資中〕世間王者。尚無二語。何況法王。親證而說。故曰如所如說。佛有五語。真語。實語。如語。不誑語。不異語(無偽曰真。稱理曰實。不變曰如。心境相應曰不誑。懸見未然曰不異)。
(△〔熏聞云〕金剛五語無不妄。此無不異。由不妄故。所以不異)。
(△〔荊公云〕佛真語。與二乘共者也。實語。與菩薩共者也。如語不共。無實無虗。無虗故不誑。無實故不異。今言不妄者。妄以對真得名。所謂真。直一如而[A69]已。則無實亦妄。故如所如說。乃名不妄。如所如者。所謂如如)【疏】知時知機。應根而說。豈同外道。不死矯亂。四種矯亂。至下當辨。此意所明。是非雙離。心境俱融。顯真妙體。無戲論相。故令諦而思惟。不須心辱哀慕(〔定林云〕哀慕。猶見憐。弟子所以仰慕本師者。以聞道也。今不能思惟。恐辱其所以見憐之意耳)。
[科01]([?∴]三會通二)。
(卍一文殊旁為請問二)。
([○@(?∴)]一述意敘疑)。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諸大眾。不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是義。
【疏】大眾茫然。不知所措。雖聞安慰。令諦思惟。智慧不明。罔解所問。文殊智德。旁為發機。先敘不悟。後方請示。言二種者。謂於色空之上。辨於精見。是與非是之二義也(二種。真際謂精見色空。孤山謂是非是義。竹庵補遺。依長水疏。謂即前析精見於色空。為即為離。是非是義之二種也)。
([○@(?∴)]二騰疑請示)。
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非是疇昔善根輕尠。唯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何物。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疏】自是是非難明。非謂善根尠少。阿難前云。無是見者。無非見者。如來一一印許。意令於真法界。達無是非。及至魂慮變慴。又囑汝諦思惟。深欲令了法界一相。文殊愍眾。請佛明示。此見與緣。元是何物。無是非相(〔王舜鼎曰〕阿難云。我今身心。復是何物。文殊啟請云。願如來發明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何物。悟得此物。則物象我體。元是一箇。更無是非二相可言)。
(○〔合釋〕〔補遺云〕此中歷簡緣見。有四段文。初還不還。顯真性常住。次物非物。顯見性周徧。三徧非徧。顯見性攝法。四是非是。顯見性融妙。然則見性不還故常。常然後體徧。體徧然後攝法。攝法乃至於融妙。妙則理極。不可有加。繼之絕待而[A70]已)。
(卍二如來正與會通三)。
[科02]([○@(?∴)]一顯諸法唯真是非雙絕)。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
〔宗鏡〕若未自住三摩地中。不信心外無法。以分別智。解心不亡。但緣他境。未住自地。如首楞嚴經。自住三摩地(云云)。所云大菩薩者。即八地[A71]已上。若八地菩薩。尚心外見淨土。以智緣理。不名自住(〔首楞嚴三昧經云〕佛說是三昧。非九地[A72]已下菩薩及二乘人能知。唯受職菩薩之所能得)【疏】自住之定。即首楞嚴三昧也。諸法如幻。法界一相。起信云。諸佛[A73]已離業識。無自他相見。登地[A74]已上。分證此法。亦如佛見也(〔手鑑云〕凡諸三昧。皆有三相。謂入住出。五識對境。意從門出。遠境護根。意識却入。此通權小。今唯一心以明三相。即照之寂名入。即寂之照名出。入[A75]已未起名住。非權小所得。故復名自)。
(△〔桐洲注〕佛及大士。自住三摩地。名等持法界。觀慧地中)。
(△〔直解云〕以自覺智。常住首楞嚴大定。故云自住。所謂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
(○〔引證〕〔金剛三昧經云〕法雲地菩薩。住首楞嚴三昧。其心淡泊。安住不動。猶十五夜月。圓滿可觀。明相具足。住是三昧[A76]已。修百三昧。然後乃入金剛三昧。如牟尼珠。光光相照。入首楞嚴三昧海。所有智慧。如空中日。諸煩惱海。如微烟障)。
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疏】見謂識體。見緣即根。是增上緣。能生識故。所想相即境也。是所緣緣。牽生識故。下文云。想相為塵。識情為垢。或可見即是根。見緣即境。所想相即識。此根境識。即十八界。攝一切盡。(桐洲溫陵。皆依長水次義)即龍樹四句中。因緣所生法也。此根境識。(疏亦躡次義解)從妄心有。其體元無。如空中華。翳病故見。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此則我說即是空。雖如幻華。本無其體。世俗諦中。說名根境。即亦名為假名。(釋此見及緣一句)諸法無體。不覺故有。不覺即覺。元是菩提。起信云。念無自相。不離本覺。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下經亦云。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即亦是中道義也。文殊前問。此諸物象及此見精。元是何物等。故佛答云。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此則顯一真法界。離性離相。圓收諸法。無不是如。云何更說是見非見。(〔融室云〕見及緣既歸如體。咸沒其名。如何於妙淨體中。論是非是)即洗滌前來緣塵辨見。或見或塵。是非之相。若不以三昧遣蕩。何能契此一如。故淨名息言。意在於此(〔二楞云〕華嚴云。法性如虗空。佛法於中住。妙淨明體。本無相見二分。是業識妄現。諸佛菩薩。自住三昧。相見尚不可得。何是非之有)。
(○〔引證〕〔宗鏡云〕凡言中者。有二種中。一但中。二圓中。首楞嚴明八還義。若㭊前塵。見無還處。見性獨妙。但中也。見與見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云何于中有是非是。此圓中也。空假即中。但中也。中即空假。即是圓中。不但中也)。
([○@(?∴)]二引文殊為例二相元無三)。
([○@卍]一引例二)。
([?(○/○)]一例)。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一問真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二問是文殊)為無文殊(三問無文殊)。
【疏】佛意問云。如汝文殊。是一體性。(一問)吾欲於此。更立是名。為是文殊。(二問)復欲於此。立一無名。為無文殊。(三問)為得[A77]已否。意顯一真體上。不立是名。不立無相。是即對非以立。無即待有而稱。是非有無。戲論之見。豈會一真。前約觀門。無是非相。唯證乃真。若不指事以明。未證如何領解。故託文殊。以明一相(〔補遺云〕此有相待絕待二意。佛只問真文殊外。為有為無。有則有是非真妄之異。相待也。無則唯一文殊。是非從何而生。絕待也)。
([?(○/○)]二答)。
如是(領旨)世尊。我真文殊。(答一問)無是文殊。(答次問)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釋無是所以)然我今日。非無文殊。(答三問)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疏】先答無是。若立是者。即須對非。便有二相。故云則二文殊。次答無無。若立無者。即成斷滅。將何名為真文殊體。但於真體。無是非相。亦不可說真體全無。見之與緣。同是一真。故無二相也(長水立二問二答。吳興立三問三答。大意則同)。
(△〔真際云〕若立二身。即有是非之相。既唯一體。終無對待之名)。
(△〔吳興云〕真無是非。是非由妄。若謂色空是真見者。斯乃從妄辨真。對於無妄之真。則成二義。故曰。若有是者。則二文殊。若謂色空非真見者。其如妄境。全體是真。故曰。然我今日非無文殊)。
(△〔補遺云〕故真文殊無二文殊。絕待也。若有是者則二文殊。相待也。今日非無文殊。即前言我真文殊。欲于絕待中。示無是非之相。故覆疏之也)。
(△〔旁論云〕華嚴偈曰。若有知如來。體相無所有。修習得明了。此人疾作佛。疏曰。言疾作佛者。約文殊門。情盡理現。即名作佛。此經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乃至出指非指等。豈非情盡理現。示文殊疾作佛之門耶)。
([○@卍]二合顯)。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
【疏】此見及緣。皆是妄心分別故有。說何為是。而更立非。若了法界一相。咸是一如。即同文殊。無是非相。故云亦復如是(〔標指〕一切幻化。皆生覺心)。
(△〔補遺〕本是妙明。合上真文殊。妄為色空。合上更有文殊。色空既立對待潛生。若知本是空華。絕待于茲顯現)。
([○@卍]三重喻)。
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疏】本唯一月。未曾有二。病眼不了。二相俄生。既知第二無體。更欲名誰為是月非月(〔吳興云〕前舉第二月。別喻見精明元。今通喻色空及與聞見也。適言是月。捏目所見。適言非月。影不離真。皆言誰者。責問之詞。捏影若亡。是非何在)。
(△〔補遺〕第二月。是相待義。合二文殊。但一月。是絕待義。合真文殊)。
([○@(?∴)]三指妄顯真結成得失)。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為妄想。不能於中。出是非是。由是真精。妙明覺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疏】妄想若存。心境難脫。故不能出是非是相。若一念不生。前後際斷。唯一妙覺。湛然周徧。於中更無是相非相。指。即是見也。非指。即非見也。但文變耳(然文字法師。困於章句。竟不能通一相一味者。莫不競執空華。爭馳二月。攻乎異端。彼我天隔。苟能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辨真實。斯則隨順覺性。云何更容是非相於其間哉〔吳興云〕物為所指。見非可指。真性俱離。故云出指非指)。
(△〔定林云〕不能出是非是者。見二法故。令汝出指非指者。知一性故)。
(△〔無盡云〕種種發明。是非鋒起。孤光逈照。逈出指陳)。
(△〔論補云〕由精明妙覺明性。超彼諸所有相。故名曰出)。
(△〔溫陵云〕觀見塵而發明。如以指喻指。終沈妄想。由精真而發明。如以非指喻指。可離分別)。
(△〔雪浪云〕潤文者。借莊子齊物論之文。彼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万物一指也。正見泯絕是非。故云出指非指)。
(△〔王舜鼎曰〕出指非指。所謂見月忘指也)。
[科01]([○@║]三破自然因緣疑二)。
(◑一破自然二)。
([?∴]一伸難三)。
(卍一外計同真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
【疏】覺之緣由行相也。周徧無生。即是其緣。(〔吳興云〕覺謂菩提。緣即色空聞見等。領前文云。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
(△〔溫陵云〕覺緣。即見性。能見明暗通塞等。徧緣一切。無乎不在者。前文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身心圓明。徧含國土。即覺緣在十方界。常住不滅)婆羅門。此云梵志。或淨志。(亦云淨行。肇曰。其種別有經書。以道學為業。應法師云。承習梵天法。自云其種從梵天口生。四姓中勝。獨取梵名。金七十論。謂有外道。名劫毗羅。從空而生。自然四德。造十万偈。為六師之元祖。故曰先梵志)投灰等。即苦行外道。躶形拔髮。鞭纏棘刺。五熱炙身也。(娑毗羅脩䳕鳩行。一切投灰等是其遺種)我徧十方者。此外道不知阿賴耶識。為界趣生本。含藏種子。惑潤受生。遂計身中有一神我。常在不滅。處處受生。徧十方界。彼之所說計我。行相似濫真覺。故云有何差別(〔宗鏡云〕外道不達諸法。因緣和合成諸蘊。凡有所為。皆是蘊陰。便於蘊上。執有實我。受用自在。名為神主。於似常似一相續之中。說有神性。是外道我。若了內外和合因緣所成。唯識所變。似境所現。即第八識。任持不斷。似有相續。即佛法義。外道不知。將為實有。迷無性之理。執身見之患)。
(△〔楞伽第二〕大慧白佛。世尊同外道說我。有如來藏體。佛告大慧。我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釋曰。此難如來。若說有如來藏。是違上一切脩多羅皆應說空。即同外道說有神我。阿難今亦引楞伽義。躡大慧神我之難也)。
(△〔私謂〕迦毗羅立二十五諦。一者從冥初生覺。名為冥諦。亦云世性。亦曰自然。無所從故。第二十五諦為神我。神為主常。覺性處中。不壞不敗。攝受諸根。阿難初舉冥諦。冥諦。即自然也。次舉神我。自然之主諦也。神為主宗。覺相處中。非覺緣而何。不壞不敗。攝受諸根。非徧十方界。常住不滅而何。金七十論云。知二十五諦。為正徧知。明縛與脫。不由干我。言我解脫者。約自然脫耳。故知阿難並舉冥諦神我。皆自然計也。諸家判冥諦神我為二計。謂說神我。則濫覺緣徧界。說冥諦。則濫性無生滅。此計宗不清之過也。又按數論。二十五諦。從冥初生覺等。是因緣義。由此自性。合三德故。是和合義。又無縛脫。無轉輪生死。是自然義。數論一師。具足三法。迦毗羅是六師之元祖。冥諦是外人之總計。阿難初舉冥諦。但計神我自然。次下廣破自然和合。由是外論邪宗。乃為傾巢伐穴也)。
(卍二自語相違難)。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
【疏】佛為大慧說楞伽經。明諸因緣。破彼外道。執自然見。因緣之義。非是外道所知境故(〔真際云〕彼經第二。大慧舉佛昔說如來藏性。與外道計我何別。佛述真我。為斷愚夫畏無我句。故說如來藏性。不同外道之我。(外道計有神我畏佛說無我句故世尊有時亦說真我不全說無我)又為破外道自然。說有因緣。依世間相。分別緣起。今引次義為難)。
(△〔私謂〕外人立冥諦自然。神我常住。神我自然。即一計也。上文並列二諦。此則單舉自然。但破自然。神我不立矣)。
(○〔引證〕〔宗鏡云〕佛法正道。皆從緣生。故云心法四緣生。色法二緣起。若執不從緣生者。悉屬外道自然邪見。若能明了世間因緣之法。方乃見無生之旨)。
(△〔清涼云〕無因論師。說一切万物。無因無緣。自然生。自然滅。此則無因為自然也。一切諸法。緣會而生。緣離則滅。未有不從因生。情非情境。皆從因生。而言無因。乃成大過。謂不應生物。則合常生。石女則生兒。龜毛亦應生物。不修万行。應得涅槃。則世出世間。一時俱壞。故無因過。過莫大焉。離佛法外。千般異說。不出邪因無因。說一正因緣。無計不破)。
(卍三雙結請開示)。
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虗妄顛倒。似非因緣。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群邪。獲真實心。玅覺明性。
【疏】今觀覺性。本是無生。離諸虗妄。有似不同楞伽所說。與彼外道自然執見。如何分辨。此不知如來隨宜說法。在楞伽時。為破外道。不了業種熏習。感外增上。遂即妄計烏自然黑。鶴自然白等。(〔標指〕計執神我為常住。不知業種含藏八識之內。隨善惡業緣。受報好醜。便謂鶴白烏玄。松直𣗥曲。皆自然也。遂立自然之宗。頌曰。誰開河曲堆山原。誰削荊𣗥𦘕禽獸。世無一物能生者。是故諸法皆自然)故佛說有因緣。約世間相。緣起道理。今此直明一真法性。豈同因緣。隨他意語耶(〔吳興云〕阿難言。我今觀此覺性自然。即是觀前覺緣之性。徧十方界。湛然常住等。所言徧者。亦自然徧耳。今之覺性自然。似非昔之因緣。則與外道之自然。如何分別耶。對他相濫雖有三名。自[A78]己所疑秪一自然。自然若破。冥諦神我復何濫歟)。
(△〔私謂〕阿難曰我觀此覺性之自然。未敢尅定非佛說之因緣。與尅定非彼外人之自然。兩楹未決。故致似言。佛直訶云。汝猶未悟。惑為自然。此所謂決定答也。就佛訶語。阿難計宗了矣。節圓環師。貼文未順。苕溪依長水疏通為允。而寂音謂阿難掩露其詞。陽縱以同世尊。陰奪以歸宿於自然。斯則巧累儁傷。豈直心詶問之義耶)。
(○〔通釋〕真際云。與彼自然即合彼自然也。孤山云。與者類也。二師訓與字皆未當。溫陵云。似非因緣。及彼妄計之自然。阿難既判明妄計。佛何復訶惑為自然耶)。
([?∴]二正破二)。
(卍一牒疑審定)。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
【疏】示方便者。約理約事。就喻就境。一一無非顯真實性。(〔溫陵云〕即自住三摩地等文)尚此不了。迷作自然。若是自然。必須有體。如何甄別(〔寂音云〕是非是義。意處收法也。阿難聞此見精明體。出乎是非是義。則意不能取。如枯木有華。如水有塵。則迷以為自然。故曰汝猶未悟等)。
(△〔私謂〕清涼引瑜伽第七。謂見世間無有因緣。起無因見。立無因論。此則無因為自然。非別有物。佛言自須甄明。有自然體。正破其無體也。有師言。外道不了性空。計有一物為自然體。此未覈論意也)。
(卍二就緣推破二)。
([○@卍]一徵)。
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此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
【疏】自然之體。為何所在。故約四境以問。顯體無得。
([○@卍]二破)。
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慤公玄贊〕慶喜所疑唯約真體。如來何故。約相而破。然一體凝然。理無能所。既興能計。必有所緣。緣則約相方生。離相必無緣理。是以假緣推自。自且不成。相息心亡。永袪邪計【疏】若四境即是見之自體。則互相乖反。為自不成。隨屬一境。即不見三。今汝不然。云何妄執〔宗鏡〕若執此性是自然者。應須現推自然之理。且如本性。以何法為自體故知恒常之性。不逐緣生。若隨明暗幻化之法。以為自體。明暗等法。緣散之時。此性應隨斷滅(〔定林云〕凡言自者。非無所從生。又必有他為對。但一性耳。即非自然)。
[科01](◑二破因緣二)。
([○@║]一翻前為難二)。
([?∴]一伸難)。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猶未明。諮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疏】既非自然。必是因緣。因緣之義。無常生滅。此有彼無。體非周徧。豈同覺性。湛然常住。圓滿十方。行相相違。故云云何合因緣性(〔孤山云〕如佛昔說。正因緣義。未知妙見。云何符合)。
([?∴]二正破二)。
(卍一破因義)。
([○@卍]一徵)。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牒前汝見在前)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
【疏】以境為因。有此見性。故云因見。還以四境。徵其見因。
([○@卍]二破)。
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
【疏】四境相違。一三互闕。為因不成(〔標指〕若因明境有見。應不見于二境)。
(卍二破緣義二)。
([○@卍]一徵)。
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
【疏】因親緣疎。分為二門。互相違破。四義徵訖。
([○@卍]二破)。
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如文)。
(△〔孤山云〕因略空塞。緣略明暗。佛言之巧。相例可知)。
(△〔熏聞云〕如因明有見。則境親而根疎。若緣空有見。則根親而境疎。因緣皆對境破。不對根破者。以境有明暗空塞。推簡為易。根無此相。故不破之。又則阿難見性。未脫前塵。由於前塵而生轉計。如云。汝今因見。見性現前等。是故所破。並從境說)。
(△〔寂音云〕譬如寶鏡。種性清瑩。有翳有拭。有開有掩。其翳。非暗與之。其拭。非明與之。其開。非空與之。其掩。非塞與之。暗明空塞不常。種性有常。故如來示見精明性。具能容受明暗空塞四種緣塵。此寶鏡似之)。
([?∴]三會通二)。
([○@(?∴)]一亡相顯法)。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不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疏】所亡之相。通有八句。謂因緣也。自然也。是也。非也。此四是病。非因緣。非自然。非是。非非。此四是藥。經文從非因緣下三句。雙亡因緣自然之藥病。謂非因緣。非自然。非不因緣。(補句)非不自然。不因緣義。在自然中也。(〔通釋〕疏意正謂經文具足。不煩補句耳。融室廣注云。妙明見性。湛然清淨。豈屬因緣。自然。亦無不自然相。有師云。非因非緣。遣因緣也。非自然非不自然。迭遣自然也。二解意亦相通。吳興謂不言非不因緣者。以此中正破因緣。姑且置之。恐語佛未應穿鑿如此。又云。非正因緣。非外自然。又以非不非配因緣。是不是配自然。竹庵辨證。更益支離。今並不取)無非下二句。雙亡是非之藥病。謂無非無不非。無是無不是。藥病雙亡。無跡可滯。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故云離一切相。以前諸相。皆是虗妄。徧計執故。(〔溫陵云〕疊拂徧計。直示精覺也。因緣自然。是非等相。皆是妄情。徧計分別。精覺妙明。本無是事。故曰離一切相)精覺妙明。非別有體。但於諸法。遠離前來虗妄徧執。即是圓成妙覺明性。(徧計既離。則圓成實體。觸處現前。故曰即一切法。祖師謂但離妄緣。即如如佛。又云。是非[A79]已去了。是非裏薦取。皆此意也)故起信云。是故一切法。從本[A80]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唯識亦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又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下經廣辨。須預此知(〔融室云〕離一切相。心真如門。即一切法。心生滅門)。
(△〔鶴林云〕有無四句。是非四句。聖凡等一切諸法。乃至一塵。皆具四句。則無邊四句。俱不能著。故云離一切相。又恐離相沈空。從死發活。故轉拂之云。即一切法)。
([○@(?∴)]二結責滯情)。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如以手掌。撮虗空摩。秪益自勞。虗空如何隨汝執捉。
【疏】因緣自然。皆是世間戲論名相。如何以此於真覺中。舉心分別。如下云。汝蹔舉心。塵勞先起。名相手掌。摩真覺空。勞黷自為。一無所益(〔溫陵云〕精覺不可措心。如虗空不可措手)〔宗鏡〕因緣自然。皆是世間言論。有無真俗。悉是分別識心。應須親到。不俟更言。如鏡照容。直須心口相似。如魚飲水。方能冷暖自知。若不直見其事。欲以意解情求。如持兔角弓。駕龜毛箭。以無手人。擬射須彌山。似壓熱沙油。點無燈火。貯漏巵內。欲破鐵圍昏。徒役狂勞。終無是處。
(○〔引證〕〔智論云〕世間眾生。自依見。自依法。自依論議。而生諍競。戲論即諍競本。戲論依諸見生。諸有戲論者。皆是無智。何以故。各各不相受法故)。
(△〔清涼疏云〕上來體性寂滅遣有。身相具足遣無。非合不合。雙遣有無。而復謂佛是非有非無還成戲論。中論偈云。如來過戲論。而人生戲論。戲論破慧眼。是皆不見佛。青目釋云。戲論名憶念。分別有此彼。言是人為戲論。覆慧眼故。不見如來法身。又瑜伽九十五。有六種戲論。一顛倒戲論。二唐捐戲論。三諍競戲論等)。
([○@║]二引經為難二)。
([?∴]一伸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義云何。
【疏】此依俗諦。具緣能見為難。唯識說九緣。此唯出四。(〔孤山云〕今經及涅槃。但明四種。廣略異耳)約小乘義。減大五緣。心即分別緣也(〔谷響云〕唯識九緣。一空。二根。三明。四境。五作意。六種子。七分別。八染淨。九根本。加等無閒緣成十。今經因心即分別緣。因眼即根緣也)。
(△〔標指〕唯識頌云。眼識九緣生。謂種子為因緣。與五生起為增上緣。牽境為所緣緣。第八識為根本緣。第七識為染淨緣。第六識為分別緣。空緣。明緣。根緣。今所減者。種子增上所緣根本染淨五識也)。
(△〔清涼疏鈔〕言四緣者。即是小乘。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故智論云。爾時耳根不壞。聲在可聞處。作意欲聞。情塵意合。即耳識生。隨耳識生。即意識生。方能分別種種因緣。方得聞聲。釋曰。聲在可聞處。即空。二即作意。情即是根。故中論內詔六根品為六情品。古云。根含識義。目之為情。塵即是境。意即意根。加此為五。發生耳識。言耳識生。即意識生。即意識同時分別。非是緣也。若約分別聲塵。即同時意識。亦是緣也。種種因緣得聞。總結上也。言八緣者。若於前四上。復加於四。謂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五根本。依第八識。六染淨。依第七識。七分別。依第六識。八種子為因緣依。諸有為法。皆託此依。離此因緣。必不生故。分別依者。即第六識。染淨依者。即第七識。根本依者。即第八識。根即同境依故。唯識第四。由此五根。俱有所依。定有四種。謂五色根。六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同境分別。染淨根本。所依別故。如有偈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等。釋曰。眼九緣者。復加於明。闇中無見故)。
(△〔宗鏡云〕問一切之法。皆藉緣生。八識之中。各具幾緣。答眼具九緣。一空緣。謂空疎無物障礙于前境故。謂無障礙引發生起。能緣識故。二明緣。謂光明離暗相故。分明顯了。開闢引導。能緣識故。三根緣。謂自眼根。為所依故。四境緣。謂能緣識。為所緣故。牽生引發。能緣識故。五作意緣。發作心意。能生起故。於心種位。警令生現。於現行位。引心至境故。六根本緣。謂第八識與其根等識而為根株。作元本故。與前七識。為所依故。七染淨緣。謂第七識與前六。皆為染淨所依故。八分別緣。謂意識種子。分明了別于前境故。九種子緣。謂眼識種子。能生現故。若加等無間緣。於前八識。各添一緣。眼即具十緣等)。
(△〔二楞云〕世尊昔說眼識。以第八識心為根本緣。空明眼三。是增上緣。法相宗中。但說眼識從四緣生。豈說覺性從四緣生耶)。
(○〔賀中男曰〕諸家見阿難問處。一曰悟妙明心。元所圓滿。一曰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一曰必妙覺性。非因非緣。遂責阿難認誤見性為妙覺性。然則阿難前問。若此見性必我非餘。亦誤認耶。世尊明真心。先指見性。阿難因見性。悟明真心。隨順佛語。衝口成文。自是如此。阿難至此。[A81]已知有識精元明。為不生滅心。然真月未現。世尊指出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使親見如來藏性本體。乃會陰界處入。銷歸如來藏中。所謂但一月真。更無是月非月。至此識精真心。始會為一。不須暫借識精。以顯真心也)。
([?∴]二正破二)。
([○@(?∴)]一總示雙徵)。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疏】說第一義。故非諸相。今以世諦因緣為難。如說鏡體明淨。以像差別為難。於理如何(〔入楞伽云〕第一義諦。即圓成實性〔第一義空經云〕眼等以第一義諦故無。世諦故有〔肇公曰〕第一義。謂諸法一相義也。雖分別諸法。而不乖一相)。
(○〔引證〕〔止觀云〕從因緣生。不自在故空。若法實有。是不應從因緣生。何以故。若因緣中先有。因緣為無用。若因緣中先無。因緣亦無所用。譬如乳中若先有酪。是乳非酪。因酪先有故。若先無酪。如水中無酪。是乳亦非因。若無因而有酪者。水中何以不生酪。若乳是酪因緣。乳亦不自在。亦從因緣生。乳從牛有。牛從水草有。如是無邊。皆有因緣。以是故。因緣中果。不得言有。不得言無。不得言有無。不得言非有非無。諸法從因緣生。無自性。如鏡中像)。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不見。
【疏】徵審世諦。見與不見之由。
([○@(?∴)]二別答雙難二)。
([○@卍]一答)。
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
【疏】此舉由一明緣。以答見種種相。世間之法。假因託緣。方始名見。非是離相湛然之見。如下文云。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溫陵云〕因三種光而後能見。名和合相。非真見證)。
(△〔二楞云〕謂見與不見。皆由因緣。此則見性從因緣生。故躡破之)。
([○@卍]二難二)。
([?(○/○)]一正難)。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
【疏】若無明相。名不見者。暗時無明。應不見暗。若實見暗。只可說無明相。(無日月燈之明相)不可說為無見。
([?(○/○)]二反難)。
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
【疏】若汝執言。雖然見暗。只名不見者。以不見明故。此牒計也。次即破云。今雖見明。亦合名為不見。以不見暗故。若立見明為見。見暗亦合名見。若立見暗為不見。見明亦合名不見。故云俱名不見(〔標指〕一破一切破也。一成一切成也)。
([○@(?∴)]三結成俱見)。
若復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中蹔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疏】明暗自有相陵。見性未曾移動。斯則見明見暗。俱名為見。不可說言見暗之時。名為不見(〔標指〕明顯暗隱。暗顯明隱。真見湛然。云何不見)。
(△〔交光云〕暗中有見。尚不因眼。何假空明。多緣分別。顯一暗見。四緣都破)。
(△〔吳興云〕此與初卷盲人睹暗。見性是同。所破有異。前顯見性是心。且破眼根能見。今顯見性非明。應破因緣能見。破緣既廣。顯性實深。由是下文。談見見非見)。
([○@╳]三會通二。一結顯會通。二酬請廣釋。長水此科。分二。上科結釋前文會通。次科廣釋下文二見。乃上下承起之科。今將除此文次科。改立分別二見。為一科。則應以會通三科。截歸上段。而酬請諸文。別屬下科。於長水舊科。略有治定。次文詳之)。
(△【疏】)。
([?∴]三會通二。一結顯會通三)。
([○@(?∴)]一會前見性非他所成)。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四義成就。
【疏】明等四境。自屬前塵。見性未曾生滅。雖見四境。而非四境成就於見。譯人巧略。故別列而總結也。若欲經文當句中具者。應云。見明之時。見非是明成就。乃至見非是塞成就。此之四見。古今多解。不看前文。及此非字。但見成就之語。便別作意度解釋。文無連貫。旨非起盡。孤然作解。豈稱佛心。然此經意明真見。不假明暗等緣。而體常照。故下經云。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等。見性既然。聞性亦爾。故下文云。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豈得復言因空因明因心因眼耶(〔桐洲注云〕以是義故。不應說言見性具四種緣。因明等四義成就也)。
(△〔孤山云〕以明暗空塞四義推之。成就見性離塵而有也。四義成就。是結上之辭)。
(△〔天如云〕此明離緣之見。即見精也。向於八還中。指見精為不還今於下文。則遣之矣)。
([○@(?∴)]二克示見體離自見相)。
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疏】前約信解行位。明此真見。不逐緣生。不因境起。仍留真見。不亡自相。(〔熏聞引沇疏云〕前離緣塵。是相似位。即別教三賢。圓教十信也。引唯識頌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今此所明。約見道[A82]已去。直至極果。真用顯發。照真體時。體之與用。俱非見相。(今離能見。是見道位即別圓地住[A83]已上也。引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離二取相故。真實住唯識)若以上見為用。下見為體。用照體時。理智㳷然。無體可得。用相亦亡。故云見非是見。(上用下體。是第一義)若以上見為體。下見為用。體發用時。無法可照。亦不名見。(上體下用。是第二義)若以上見為真。下見為妄。真覺妄時。無妄可得。亦不名見。(上真下妄。是第三義)唯一法界。無二相故。斯則由無相境。發無緣智。以無緣智。緣無相境。境智冥合。如水投水。不可分別。說名為見。唯識云。若時於所緣等(〔孤山云〕前非所見。故離四塵。今非能見。故離見性。上見即妙明真心。如真月也。下所非者。即見精明元。第二月也)。
(△〔熏聞云〕佛意既破四緣俱非見性。欲顯真性亦非能見。故先牒能見以離四緣。即見明之時。見非是明等。後約真性以離能見。即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不能及)。
見猶離見。見不能及。
【疏】真見自體。尚離見相。無體可得。豈令見用。照所及乎。(上用下體)又見體尚無體。豈及有見用。(上體下用)又所覺之妄。尚無有體。能覺之見。豈能及乎(上真下妄)。
(△〔熏聞云〕准前文。見明之時。見非是明等。皆以能見。見於所見。能非是所也。例今見見之時。義亦如是。即以前之能見。復為今之所見。葢言真見見於見精之時。真既無妄。故曰見非是見也。見精者。映色之性也。如空中華。本無所有。真見者。了因佛性。本覺之智也。以於妙覺明心。一念不覺。境智俄分。非二成二。即見與見緣也。無明破盡。真見顯了。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但易其名。本無二體。是之謂見見。非更有如第二月之精見。為見所見也。當知見見之時。則無所見。秪是見於見中之見耳。然則若未見性。性在見中。同名見精。若能見見。性脫於見。方能見見。故下文云。覺非眚中。此實見見)。
(△〔私謂〕長水第三義。上真下妄。上見。指妙覺性。純真無妄。下文見眚非病。覺非眚中者是。下見。指見精。真中帶妄。下文眚即見勞。影見俱眚等是見猶離見。見不能及。即起信從等入妙。用究竟覺。觀照生相無明。入地菩薩。隨分覺中。所不能及也。故下文又以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結明見非是見之義。吳興依長水第三義。貼文委釋。最為詳諦。次下多解。各有新義。其流派則不出於岳師也)。
(△〔定林云〕見見然後為見。則見非是見也。知見無見。斯則涅槃真淨無漏。見見之見。離於相見。則非相見所能及也。夫相見者。相見而[A84]已。不能見性)。
(△〔中峰或問云〕如來直指靈鑑心體。破根塵相對之妄。亦破離妄絕待之真。葢真妄兩途。皆眾生無始時來之見病。見明之時。見不是明等。此乃破妄顯真。見見之時。見非是見。妄與真俱遣矣。故偈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猶非真非真。云何見所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者。真妄既遣。獨指靈鑑之體。內外圓明。離諸聞見。淨名亦云。法非見聞覺知。若求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
(△〔雲棲云〕見見。言能見。即今見物之見也。則下之見。成所見矣。見見之時。是見非尋常見物之見。故曰見非是見。以佛語例之。經云。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例云。將見見如來。何不自見見。又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例云。不自見佛。以見見者。其義了然)。
(△〔雪浪云〕上言見精。離明暗等四緣。此言妙覺明心。纖毫不立。亦無能見所見也。如云能見見於所見之時。能見且不是真見。真見尚離。見精不及。況世間和合因緣諸名相哉。雖云見見。實無能見所見。大抵推例而說。總言真覺之中。了不可得。亦無此見精也。當體會其意。不可尅定文字而論)。
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疏】此則結責以世間戲論名相。分別真見也。或可。從見猶離見下。名結真息妄。意云。真見自體。離自見相。尚不可以見之名字之所能及。云何更說屬乎因緣及自然等耶(〔直解云〕阿難說見性四緣。即和合相也)。
([○@(?∴)]三責小無識勸進大塗)。
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疏】實相無相。即見無見。識劣智昧。無法空慧。如何通達。故勸善思不怠。大行可庶幾矣(〔標指〕為未斷所知障。法執全在。實相。無是非一切所執相)。
△〔宗鏡〕應須尅[A85]己辦事。曉夜忘疲。若問程而不行。家鄉轉遠。似見寶而不取。拄受貧窮(〔溫陵云〕離緣離相。言說不及。是清淨實相。妙菩提路)。
(△〔海印云〕此正示奢摩他路。真見。即清淨實相。前之精覺妙明也)。
(○〔引證〕〔宗鏡云〕天台淨名疏云。諸經異名。說真性實相。或言一實諦。或言自性清淨心。或言如來藏。或言如如。或言實際。或言實相般若。或言一乘。或言即是首楞嚴。或言法性。或言中道。或言畢竟空。或言正因佛性。性淨涅槃。如是等種種異名。皆是實相之異稱。智論云。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類。為之立名字)。
[科01]([?∴]二酬請廣釋二)。
(○按長水此科。躡上結顯會通。引起下廣明二見之文也。北峰印師。齊此立破同別妄見科。次顯見非離合科。溫陵環師。齊此立廣明眚妄。重開慧目科。初明辨妄開示。次明再淨餘塵。則以同別章結文。有遠離和合及不和合之語。故以覺心餘塵。再辨之也。今謂同別二分。是如來指示於奢摩他。微密觀照。一經要義。似不應連綴於自然因緣。結釋會通之末。依印環二師。齊此別立一科。云三破見見非見疑。破和合章。當准舊科別開。以下文三科乃正破因緣自然。七大乃正破非和合也。此中且仍依長水科。未敢改作)。
([?∴]一承前置請)。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為我等輩。宣說因緣。及與自然。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伏願弘慈。施大慧目。開示我等。覺心明淨。作是語[A86]已。悲淚頂禮。承受聖旨。
【疏】宣說因緣等。指[A87]已聞也。[A88]已知真見。非是因緣。及自然相。(下文佛自指云。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諸和合下。述未悟也。心中猶疑。此見和合。與不和合。未得開解。(下文。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一迷悶。和合等義。尚未明白。何堪更聞見非是見。斯則醉更洪飲。孰能醒悟。故云重增迷悶。求法空智。名施大慧目。見實相理。名覺心明淨。此明真見。離緣絕相。言思不及。非二乘境界。故增迷悶。非承決擇。孰能通曉。故垂淚禮請(〔溫陵云〕諸和合相。即因日月燈有見者。不和合相。即非明暗空塞者)。
(△〔補遺云〕和合即因緣相。不和合即自然相。雖聞因緣。未曉和合相。雖聞自然。未曉不和合相。故上文云。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阿難初問因緣自然。不及和合。此中訶誡。無問自說。以和合即因緣相故。下破和合。兼言因緣。亦此意也)。
(△〔海印云〕阿難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者。以見精為八識自體。乃根本無明。即是陀那微細識。我常不開演者。今云見見非見。謂真見見此見精。乃真智照此無明。非二乘可知也。明來暗去。智起惑亡。經云。此無明者。非實有體。豈實有無明以當其智哉。意謂實有見精與真見可見。今覓見精而不可得。故迷悶耳。唯未了根本無明。故五蘊實法未消。法執未亡。[A89]己見猶存。故世界山河大地。依然礙眼。世尊答詞。不循所疑。直說二種見妄。破身心世界之法執。喻中但言知是眚者即無見咎。即此一言。的破見見之疑。因緣自然和合不和合諸相。一往冰釋矣)。
[科01]([?∴]三總告許宣)。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眾。將欲敷演大陀羅尼。諸三摩提。妙修行路。
【疏】陀羅尼。此云總持。(智論云陀鄰尼。翻為能持。亦云能遮。持善遮惡。即是万行之本)然有一字多字無字之異。若指下神呪。即多字也。若顯實相妙理。即無字也。(金剛場陀羅尼經云。無有諸法。是名一字陀羅尼法門)今此所明真覺妙心。是諸三昧。妙修行門之基址故。若不通達而修行者。皆為邪解。故指此法為通衢耳(〔融室云〕妙見非見。實能除眾生無始種種見病。見病雖生妙見性中。妙見性中。無病可得。如圓覺云。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圓覺妙心。本無幻化之相。妙心妙見。皆名大陀羅尼。諸三摩提。大陀羅尼則總持。諸三摩提則徧攝。俱為總相法門。菩薩修行。斯為正路。佛愍大眾。欲敷演此法門。則顯乎妙見非見。誠為要義)。
(△〔私謂〕依吳江行師釋經。標大陀羅尼門。為圓覺所詮總相。三摩地門。為楞嚴所詮總相。今此經云。將欲敷演大陀羅尼。諸三摩提。妙修行路。則知總持三昧。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非有兩也。言大陀羅尼者。非是揀小陀羅尼。以陀羅尼即真三摩地遍攝諸三摩地故。言諸三摩提者。一切三摩地。皆攝入三摩地。如二十五圓通。皆云入。三摩地。一路涅槃門故。准菩薩所問清淨法門經云。灌頂菩薩。能游戲無加行位。得無量陀羅尼。及諸菩薩陀羅尼。於諸菩薩首楞嚴王。三摩地中。而得自在。此得陀羅尼。入三摩地之誠證也。淨師謂二俱總相法門。訓諸三摩提諸字。作之字解。則應以長水疏義正之)。
(○〔引證〕〔智論二十八〕問。陀羅尼門。三昧門。為同為異。答。三昧但是心相應法也。陀羅尼亦是心相應。亦是心不相應。如人得聞持陀羅尼。雖心瞋恚。亦不失。常隨人行。如影隨形。是三昧修行習久。能成陀羅尼。如眾生久習欲。便成其性。是諸三昧。共諸法實相智慧。能生陀羅尼。如坏瓶得火燒熟。能持水不失。亦能令人能度河。禪定無智慧。亦如坏瓶。若得實相智慧。如坏瓶得火燒成熟。能持三世無量功德。菩薩亦因之而度得至佛。聲聞人不用陀羅尼。持諸功德。譬如人渴。得一掬水便足。不須瓶器持水。若共大眾人民。則須缾甕持水。菩薩為一切眾生故。須陀羅尼持諸功德)。
(○〔刪修〕按姑蘇神照師。承孤山之誤。齊此文判答奢摩他)[科02](次下答三摩禪那。近師疑誤接踵。今皆削正)。
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他微密觀照。心猶未了。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將來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疏】此之妙心。若欲眾生生信解者。故可詮辨。種種開示。若欲明證。親顯此境。應以微密觀照。奢摩他中。現量所得。離諸分別。方名親證。故起信中說。離言真如。是觀智境。依言真如。是生信境。今斥多聞強記。不修理觀。故於此境。心猶未了。故般若云。以無所得故。得阿耨菩提(〔融室云〕阿難增益多聞。未發靜慧。如來令於奢摩他中。至靜之地。觀照無始見病虗妄。顯發妙見)。
(△〔私謂〕佛言汝於奢摩他。微密觀照。心猶未了。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則自今[A90]已去。合明同別二業。重破和合妄想。會通三科七大。顯如來藏。重重分別開示。皆是示汝奢摩他路。微密觀照之廣文也。下經云。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微細魔事等。證知此經。於奢摩他。微密觀照。是即觀之止。含攝毗婆舍那。正所謂覺明分析也。諸師判經為兩段。差別前後觀門。此則不順經文。公違佛語矣。准解深密經云。十地斷惑分別。此奢摩他。毗鉢舍那。於如來地。對治極微細。最極微。煩惱及所知障。依此經。二法皆具觀照義。大般若經云。奢摩他無分別心。觀察妙慧。寶雨經云。此菩薩心善巧[A91]已。觀察諸法。如幻如夢。思惟諸法。皆依於心。便能修習奢摩他法。依二經。奢摩他正具觀照義。以是故。論言止一切境界。隨順奢摩他觀義故。而台家於此。必欲區分止觀。則亦誦文之過也)。
[科03]([?∴]三舉事開曉三)。
([○@(?∴)]一雙標二見)。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妄。當處發生。當業輪轉。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宗鏡引疏釋〕別業妄見者。分別煩惱也。同分妄見者。俱生無明也(次辯發業根由者。若分別煩惱正發業。俱生無明助發業。發者動作義。業者招惑義。俱生能潤生。分別能造業。招生過重。俱生能潤生過輕。若分別作人天業。即俱生助發。以人天業難發。要假俱生助。若分別發三塗業。不假俱生助發。以分別猛利。故不要助。若分別俱生二種。即分別麤。俱生細)【疏】一念心動。名為分別。動故有見。俱無實體。故云見妄。(〔吳興云〕以分別性。離塵無體。故云見妄)此一念動。無別所依。只迷一真。忽然而起。故名當處發生。(〔手鑑云〕處即真也。謂全真成妄。故曰當處發生)此即無始無明義也。起信云。以不達一法界故。忽然念起。名為無明。即此無明動心。名之為業。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故云當業輪轉。(〔吳興云〕妄即無明。發生即見。見即成業。業即有苦所以輪轉。為顯惑業苦三。更非異時。故曰當處發生等)。
(△〔手鑑云〕一念迷真。三業具足。俱時而有。如惡叉聚)此顯無始根本無明。亦名為業。亦名見妄。如下文云。汝見虗空。徧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名為劫濁也。妄見是一。約人分二。故有同別之名。眾生望佛。見無見殊。又眾生妄識。緣境有異。故名分別。如下文云。見我及汝并諸世間。皆即見眚。性非眚者。故不名見。起信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應知未離業識。則皆有見。無見即真。有見皆妄。故云妄見。此之妄見。約眾生界。彼彼皆然。故云同分。是知妄見則一。約人名異。故不可將常途二業而得相配。恐失經旨。(〔圓覺鈔云〕瑜伽等論。說此三千大千世界。是眾生共業所感。貴賤人畜。相依而住。名為依報。自身則各隨[A92]己業。貴賤苦樂不同。飛走類別。名為別業正報)。
(△〔私謂〕法相宗指正報為別業。依報為同分。即所謂常塗二業也。長水依起信無明不覺心動。說名為業。釋明同別有二。妄見是一。依正二報。即是不覺心動後。三細六麤之相。不應尅指二報。以釋二業。故曰不可以常塗二業而得相配。近師承用此義。葢[A93]已經長水料揀矣。宗鏡以分別俱生。分屬二業即同長水妄見是一之義。葢分別俱生雖有麤細。其為妄見一也)下文即云。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問。阿難此疑見見非見。故請開示。如來何故不便直答。而却廣明二種妄見耶。答。若不廣示妄見有見。不能顯於真見無見。若據阿難所疑。既名真見。合須有見。如何却云見見非見。而不知寂而常照。故名真見。照而常寂。故非是見。故佛廣約一人多人。對辨真妄。見無見異。應知未離無明。眚病俱名有見。眚病若亡。彼見精真。故不名見。如下細辨(〔天如云〕別業者。一人妄見也。同分者。多人妄見也。後文先引別業。且喻阿難一人眼根之妄。次連同分。廣喻十方眾生根身器界。同一妄耳)。
(△〔二楞云〕法相宗說。別業。即不共業所感根身。從棃耶識中不共種生。以是自業所感。自體受用。同業即共業所感器界。從棃耶共種所生。由共業所感。眾皆有分。經約一人一識所見根身器界為別。多人多識所見根身器界為同。以同迷覺體故。背無性。合無明。故云顛倒有微細流注。分別根身器界為親疎。故云分別見妄。下文云。立知立見。即無明本。按此即近師承用常塗之文。而略為融會也)。
[科01]([○@(?∴)]二雙釋能喻二)。
([○@卍]一別業三)。
([?(○/○)]一別徵略示)。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徵)阿難。如世間人。(趣舉一人為例)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
〔宗鏡〕夜見燈光五重圓影者。喻五見也。蘊喻燈光。此之五見。於蘊上起。妄生推度。是徧計性。情有理無。此況迷心為[A94]己之人。不知境是自心。如燈上圓光。認為他境【疏】目喻真見。(〔孤山云〕世間人喻九界眾生。目喻本具真智)眚喻業相。(赤眚喻妄心)眚因熱氣逼成。業因無明所動。燈喻法性。(燈喻本具真理)夜見喻妄見。圓影喻五蘊。(圓影喻妄境。境謂五陰)斯則由不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動。說名為業。以依動故能見。依能見故。境界妄現。以有境緣故。起心分別等。
([?(○/○)]二廣破即離三)。
([│/○]一別破二)。
([?(▽/○)]一破即燈即見)。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五句標審)此若燈色。(二義問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眚之觀。若是見色。見[A95]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名為何等。
【疏】若此圓影。是燈上現。無眚之人。應合俱見。何以獨有眚人自觀。餘無見者。影若從彼眚者見發。其見爾時。[A96]已成於影。不合名見。見圓影者。復是何物。色即影也(〔融室云〕見[A97]已成色。見影者誰)。
(△〔溫陵云〕既非燈色。又非見色。唯彼見者。目眚所成。喻分別妄見。非體非相。皆眾生見病所成)。
(△〔孤山云〕非眚人。喻佛界也)。
([?(○/○)]二破離燈離見)。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二義問影)離燈別見。(辨非離燈)則合旁觀屏悵几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燈辨非離)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疏】若離燈外。別有圓影。旁見餘物。何無影出。色若離見。別有體者。不合眚眼。見於圓影。几案屬。筵席也(〔溫陵云〕即燈見。既無實體。離燈見。又無定處。足徵妄矣)。
([│/○]三總結)。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影見俱眚。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燈非見。
〔宗鏡〕依他蘊性。緣起不無。故云色實在燈。我見體空。從妄心起。故云見病為影。影見俱眚者。能執所執。分別惑故。(〔孤山云〕色實在燈。理體本真也。見病為影。妄心成境也。影見俱眚。心境皆妄也)正證真時。了知徧計。脫體全空。故云見眚非病。分別惑亡。同一真性。離能所取。故云終不應言是燈是見。及非燈非見。即釋上來見見之時。見非是見。(有智眚人。知因目眚。終不執言圓影是有。故雖有眚。不為見病。譬圓初心。無明雖在。而達無明本自不有。則無妄境可得。大經云。雖有煩惱。實無煩惱)。
(△長水第二解同此)【疏】色。燈光也。燈實有光。不曾有影。今見影者。乃是眚病。使之然也。以此而推。所見之影。能見之見。俱為眚病。(〔溫陵云〕燈有色而無影。影由目眚之為。智有照而無妄。妄由見病而起。知影由見病之為。則燈與見。俱影病耳)見無眚病之人。自然無影可緣。說誰是燈是見非燈非見。(而見眚者。自非病也。見眚者。即見體也。見體本自無病。則影見之眚。皆為浮妄。故云。不應言是燈是見等)亦可。見是了知義。了知五影是眚所成。則無執影之病。終不說影有生處也。下文云。然見眚者。終無見咎(亦可一科。同永明古釋)。
(△〔合解云〕影見俱為眚病。然能見眚眼者。即非病眼也。設能見即病。病不見病。云何能見眚耶。教中云。無痛痛覺。又云。不病病。皆此意也)。
(△〔二楞云〕有見分。遂有相分。有相見二分。即成見病。起信云。以依動故能見。以依能見故有境界妄現。此見病為影也。所見根身器界。與能見者。皆依無明而起。此影見俱眚也)。
([?(○/○)]三重以喻顯二)。
([│/○]一喻)。
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揑所成故。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
【疏】非是真月之體。又非水中之影(〔溫陵云〕體謂真月。影謂水月〔融室云〕謂徹底是無。非月之體。非月之影)但是捺目。根識參差。故見二相。其實無體。如彼圓影。目眚所成。無體可得。揑猶月也。非形。見也。非見。形也。智人不言此月生處。是形是見。離形離見。譯人用巧。變斯文耳(〔吳興云〕上句雙是。形與非形。下句雙非。見與非見。文略而㸦顯也)。
(△〔雪浪云〕言此捏目根元。不可言是月形。非月形。離真見。即真見也)。
([│/○]二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徵)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至於三十四十五十。
【疏】水中可居曰洲。三干總號閻浮。中而復大者。是此五天也。括。結也。量。數也。國。域也。有限域也(〔標指〕此閻浮提。須彌盧南岸也。大國凡二千三百。盡屬五天竺。一佛所化之地)。
(○〔引證〕長阿含等經。四洲地心。即須彌山。山下大海。深八万四千由旬。其邊八山。其外鹹海。廣於無際。西域記云。海中可居者。大略有四。大論云。閻浮樹名。提名為洲。此洲有五百小洲環繞。通名閻浮提。法苑。珠林云。四天下中。合有四千八處。若直按閻浮提一方。如樓炭說。大國有三十六。若展別論。則有二千五百小國。又仁王般若。閻浮有十六大國。五百中國。十万小國舉數各異)。
([?(○/○)]二別示業緣)。
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秪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覩諸一切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珮玦。彗孛飛流。負耳虹蜺。種種惡相。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所不聞。
【疏】兩國。二土也。眾生穢土。以有漏識為體。煩惱造業所共感故。諸佛淨土。以無漏智為體。真如淨用之所現故。暈適。謂日月之暈。適。近也。近日月也(〔釋文〕暈。謂日月之暈。周禮十煇。煇即暈也。適。謫也。謂讁見於日月之災。孟康云。暈適。皆日旁氣也。適日將食。先有黑氣之變也)珮玦。玉器也。妖氣近日月。如珮玦之形也。(相連曰背。中斷曰玦。珮應作背。其形如背字。穴多作鐍其形如玉鐍也。如淳曰。在旁如半環。向日為抱。向外為背。有氣[A98]刺日為鐍。鐍。決傷也)彗孛飛流。此皆妖星。其光似箒。孛孛然起。絕跡而去曰飛。光跡相連曰流。(彗為埽星。又為旄頭。爾雅。彗星為攙槍。郭云。亦謂之孛。其形孛孛似埽篲。奔星為彴約。郭云。流星也)負耳虹蜺。氣負日邊。如耳之有珥也。(五行志作抱珥。抱氣向日也。珥。形點黑也)雄曰虹。雌曰蜺。即陰陽之精也。(爾雅。螮蝀。虹也郭云。俗名為美人虹。江東呼雩。蜺為挈貳。郭云。雌虹也。挈貳其別名。見尸子)所見不一。故云種種。皆是災惡所表前相。凡夫五濁同業共感。如惡相國。諸佛淨土。唯一清淨。如不見國(〔合論云〕春秋楚有雲。如赤烏。夾日以飛三日。注云。日為人君。妖氣守之。故當王身。雲在楚上。唯楚見之。故禍不及他國。又齊有彗星。齊侯禳之注云。出齊之分野。不出魯。故魯不見。此一洲兩國。同洲異覩之明證也)。
[科02]([○@(?∴)]三雙例所喻二)。
([○@卍]一總標)。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疏】進例於法。退例於喻。互相合顯。以明見與無見也〔真際〕今將同例別。以別例同。故曰進退(以別業先明。同分後說。故得進退之名)。
(△〔吳興云〕由別業中引目眚為喻。顯妄則易。以因眚見影。人皆知虗故。同分中引瘴惡為喻。顯妄則難。以因瘴覩相。事皆如實故。佛意欲引同分之妄。悉如別業之妄。故有進退合明之說)。
(△〔雪浪云〕此是總標之文。下文正是退別例同。進同例別)。
(△〔私謂〕進退合明。不過同別法喻。四字而[A99]已初文。如彼眾生。別業妄見。此進別業之法。以例同也。結云。皆是無始見病所成。此法中總舉之文也。次下即退法以合喻。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四段。貼合喻中。所現圓影。雖現似境等文。是中例明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十類眾生。皆即見眚。即含同見瘴惡之義。元我覺明。本覺明心。即含同是覺心。無漏妙心之義。是謂退別例同。故曰進退合明也。次文。如彼眾生。同分妄見。此進同業之法。以例別也。結云。俱是無始見妄所生。此合別業法中。無始見病所成也。次下即退法以合喻。例閻浮提三千洲等。合別業中。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山地等文。同是覺明。乃至和合妄死。合別業法中。元我覺明。見所緣眚等文。是中標云。例彼別業妄見一人。一病目人等。貼合別喻。見病為影。乃至目眚所成等文。諸和合緣。即同業也。不和合緣。即別業也。見聞覺知。虗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舉同分之妄。束歸別業。以明滅除生死之因。斯則進退合明之宗要也。近師支離詮釋。立四重進退。畫為圖說。今一依古人消釋。盡削繁芿矣。孤山言病目瘴惡。雖是引喻。而實能喻。以經文牒喻喻法。即是無始無明故。近師爭執。是法非喻。古人云。依理唯在子法。就名旁通於喻。法喻旁通。佛元意故。文之旨故。今不了即法作譬。而執法以破喻。斯所謂豈識喻焉者也)。
(○〔刪修〕吳興於下文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一段下。標云。進退合明。義見於此。岳師豈不知上來法喻。皆是合明。恐學者隔文未了。故云義見于此。魯庵泰師。謂是錯簡。移此文總標一科。置下科同分之上。取云何名為同分一節。連綴為一文。又取別業全科。移置本覺常住之後。北方講肆。奉為定本。末學無知。以鰕為目。使古人冐作俑之咎。不可不正也)。
[科01]([○@卍]二別例二)。
([?(○/○)]一例合別業二)。
([│/○]一舉喻例法二)。
([?(▽/○)]一能喻燈眚二)。
(▽一示妄)。
(●次下夾注牒文並依雪浪標本)。
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牒上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雖現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牒上喻中見病為影)眚即成勞。非色所造(牒上色實在燈)。
【疏】妄心變起。似有不真。眚病所生。故非色造(〔融室云〕似境之現。雖假燈光原其所成。實在目眚。故其圓影。全體是眚。此眚即是見家之勞。非燈色之所造)。
(△〔荊公云〕以動為動。故曰見勞)。
(○〔溫陵云〕圓影無實。則似境而[A100]已。故曰似現前境)。
(▽二顯真)。
然見眚者。終無見咎(牒上見眚非病)。
【疏】若知五影。因眚故見。終不執影。是實有體。既無所見。能見何立。故無見咎。此約喻釋見無見也〔宗鏡〕若知眚即是眼病。終不執影以為實有。故無見咎(〔融室云〕然其見眚之者。妙見真精。不曾為眚。故云終無見咎)。
([?(▽/○)]一所喻心境二╳一示妄)。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此是法中總舉之文)。
【疏】國土眾生。依正二報。皆是妄念分別故有。若離於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華嚴云。眾生妄分別。有佛有世界。若了真法性。無佛無世界(〔吳興云〕阿難目觀。例別業妄見也。山河國土等。即燈光圓影。見病如目眚。以法言之。即棃耶識。能見相分。以惑言之。正屬無明)。
(△〔溫陵云〕圓影無實。似境而[A101]已。器界無實。亦似境而[A102]已)。
(△〔雪浪云〕目眚瘴惡。所喻之法。要顯阿難一人。及閻浮提。乃至十方眾生。妄見惑爾)。
(△〔講錄云〕以目觀見。見分。國土眾生。相分。無始真見。一念妄動而成藏識。現此二分。故云見病所成)。
(△〔合解云〕根本無明。轉成業識。見分如眚翳。相分如燈輪。以眚眼分別圓影似枝末無明。但取初對圓影。末起念時。亦根本無明。又如淨眼見燈。根塵相對。即同阿難目見山河。從出胎來。即見此事。不知正是根本無明。循業發現。所謂俱生無明。是名難知。與眚見圖影。無二無別。故云皆是無始見病所成╳二顯真)。
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合喻中所現圓影。雖現似境)元我覺明。
【疏】見之與境。皆如空華。本無所有。故云似現前境。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故云元我覺明(〔吳興云〕上云。雖現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喻無明成事也。此云似現前境。元我覺明。示真如不變也〔直解〕唯識云。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法我相而由分別。似外境現。故云分別。即是今經見病。雖似外現。實唯本識)。
○〔宗鏡〕見與見緣。似現前境者。皆是真心變起。非實有境。見相二分。俱不離心。況是徧計。唯影無識。此釋妄見也(〔合釋〕次下經文。永明長水。分科互異。先列永明科。見與見緣似現前境二句。釋妄見科也。元我覺明見所緣眚二句。釋真覺科也。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非眚三句。結成真妄二覺科也。覺所覺眚一句。牒上妄覺也。覺非眚中一句。牒上真覺也。次列長水科。以見與見緣似現境前元我覺明三句。結配上見病所成。為顯真一科。次下寄喻重釋。見所緣眚覺見即眚二句。斥妄覺也。本覺明心覺緣非眚二句。顯真覺也。覺所覺眚覺非眚中二句。雙結真妄也。永明長水。雖分科有異。指要不殊。苕溪分科。全依長水。溫陵[A103]已後。多同宗鏡。寂音天如。則別立覺明妄覺之義。今鈔依長水分科。仍採宗鏡貼釋。學者當以經文為主。會而通之)。
([│/○]二重釋結酬二)。
([?(▽/○)]一寄喻重釋)。
見所緣眚(合喻中。終彼見者。目眚所成)[1]覺即見眚(合喻中然見眚者)。
【疏】覺猶見也。若實有所緣之境。及能緣見。皆是眚病。以能所緣。如空華故。或可見與見緣。[A104]已俱是眚。若起智覺。覺此二空。此能覺者。亦是眚也。圓覺亦云。依幻說幻。亦名為幻(〔標指〕能見所緣。俱是心病。若起覺妄之見。亦是病也)。
(△〔定林云〕覺明起見。而見所緣眚。彼所覺見。即是眚也)。
(△〔吳興云〕以隨分覺。未得究竟覺。所有真智。帶無明故)。
○〔宗鏡〕元我覺明者。本元真覺。以真能覺妄。了彼妄見。及與所緣。俱是眚故(按宗鏡古釋。與長水科異。義則未甞不通)。
本覺明心。覺緣非眚(合喻中。終無見咎)。
【疏】此顯真覺玅明。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虗妄顛倒。湛然常住。故非眚也。(〔標指〕此顯真覺妙明之緣。對物而照。故非對待之眚病)言覺緣者。覺之緣由行相也。如前云。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等(〔吳興云〕次二句。釋成何故覺見即眚。以本覺性中。覺之與緣。融融一體。非如眚人。見有能所)。
(△〔定林云〕此本覺明心。覺彼見覺。能緣所緣。而此本覺心。非是眚也)。
○〔宗鏡〕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非眚。釋成真妄二覺也。妄見即是於眚。能覺真心。不是於眚。但能覺彼妄緣。體非是眚。故云覺緣非眚(永明雙結真妄。長水單結顯真。永明以覺緣歸妄。長水以覺緣歸真。二科異同。束歸于此)。
(△〔補遺云〕見所緣眚[A105]已下四句。釋出上文見猶離見。即所離之見也。覺所覺眚[A106]已下四句。方明真見。釋出上文見見之時也)。
覺所覺眚。(牒上覺見即眚)覺非眚中(牒上覺緣非眚)。
【疏】此雙結真妄也。若能起覺。覺於所覺。俱是眚病。真覺之體。非能所中。故云覺非眚中〔宗鏡〕覺所覺眚者。牒妄覺。能所俱眚也。覺非眚中者。牒真覺非眚也(〔定林云〕覺明起見。覺有所。是名所覺。此本覺明心。覺彼所覺即眚。而此本覺明心。非眚中也。覺非眚中。即是見見也)。
(△〔融室云〕能覺是眚。能覺中之覺者。不墮眚中。故云覺非眚中)。
(○〔寂音云〕覺明者。強覺妄知違時失候。非本自妙而明也。又名妄覺。以緣此妄覺故。有所緣眚之病也。故曰元我覺明見所緣眚。以彼覺明之體。全是無明。故曰見所緣眚〔天如云〕覺明。即無明也。按二師之解。全指覺明為無明。今鈔依永明長水。揀為別解略附於此)。
此實見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結答上問)。
〔宗鏡〕此之真妄二見。俱離能見所見。故云此實見見。以證真時。無此二見故。能見所見。既不安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疏】此無能所妙覺明。心名為見見。以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故。於此豈名見聞知等。然一切眾生。自無始來。由見聞知。以為病本。分能立所。顛倒從生。今聞非見。碩乖先志。於是迷悶。由此廣示。妄故有見。真元無見。是故指云。此實見見。云何可立覺聞知見。圓覺經中無知覺明。正同此也(彼疏云。身觸為覺。心緣曰知。明顯靈妙之體。無知是遮詮。明是表詮。遮非知覺情識表是靈明真性)。
([?(▽/○)]二寄喻結詶)。
是故。汝今見我。并諸世間。十類眾生。者即見眚。(合前見所緣眚)非見眚者。(合前覺見即眚)彼見真情。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宗鏡〕何故真見不名見耶。以無眚病故。只由見病分能分別。遂見世間。自他相異。故云皆即見眚。言非見眚者。真見非是眚也。以真無見相可立。故不名眚。既不名眚。亦不名見。正明離見之意。是以有見即妄。徧計情生。如眚目人。見夜燈之圓影。無見即真。圓成智現。如明目人。見虗空之清淨【疏】分別彼此。生佛依正。皆屬見妄。無見妄者。說名真精。無境可見。故不名見。如前觀燈有圓影者。皆屬於眚。見若無眚。說名淨眼。此真淨眼。無影可見。故不名見。此則結詶前問見非是見也(〔標指〕非見眚者。即了真法性也)。
(△〔補遺云〕彼見真精。性非眚者。即真月也。以非眚故)。
(△〔柏庭云〕惟佛究竟。能見眚者。自餘眾生。皆在見眚之地)。
(△〔姑蘇云〕論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仁王經云。金剛定前。所有知見。皆不名見。惟佛頓解。具一切智。所有知見而得名見)。
[科01]([?(○/○)]二例合同分二)。
([│/○]一舉例喻法二)。
([?(▽/○)]一能喻一多理齊)。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此對同別妄見法中標文)一病目人。(合別喻見病為影)同彼一國。(合上唯一國人。同感惡緣)[1]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即見天上灾星等)俱是無始見病所生(牒別業法中。皆是無始見病所成)。
【疏】一人所見。與多人同。由眚病故。見圓影出。由瘴惡故。感災祥起。瘴即病也。將有惡病。預見此事。末一句。約法雙結。汝及眾生。一多雖殊。分別世間業果眾生。更無有異。斯則俱是無始無明。分別見妄。反顯真心。本非見也(〔合解〕一人別見。即多人同見。多人同見。即一人別見。合眾別業而為同。若盡除別業。則無同分。設即一人見灾。同分又號別業矣。揀同分一人而為別。若盡除同分。則無別業。設使一國患眚。彼眚人又號同分矣。一多何有定體。同別亦無定名。眚淨二眼。各居當洲瘴淨二相。同依當眼。大眾眾生。同見山河國土。天地日月。亘古安立。以為固然。孰知皆由無始無明。當人業惑。見妄成就。佛於此中。方便開示曰。此實見見。見眚非見。推窮至空生大覺。十方消殞。見見非見。方為了義也)。
(△〔雪浪云〕上來先舉別業法喻例定。向下以別業之喻。對同業之喻。以別業之法。對同業之法)。
(○〔刪修〕有言經文妄見所生下。應補見與見緣。乃至云何覺聞知見。四十八字。愚師無眼。妄綴經文。標以示戒)。
([?(▽/○)]二所喻心境俱妄)。
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諸有漏[2]國(合別業中。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大地。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虗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合別業法中。元我覺明見所緣眚)。
〔宗鏡〕別業妄見。如增上惡業熟。生身變為蛇虎等。此不動總報。自受別報。唯自識業變。不同業者即不見。如一人目眚。同分妄見。如同造地獄等。同受總報。同苦無間。不同其惡業者即不見。如一國瘴惡。故知苦緣樂緣。總報別報。因緣和合。當處出生。因緣離散。當處滅盡。未有一法。不出我心【疏】從一眾生。止十方眾生。以少及多。若依若正。皆不了一法界相。於無漏心。忽起見妄。而分見聞覺知。以為虗妄病緣。遂見一切差別境界。生之與死。俱不離妄。故云和合。和合者。不相離義也。故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起信亦云。三界虗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溫陵云〕前以一人例一國。此以一國例大千。合顯器界根身。無非見病和合妄起。覺明無漏妙心。即依真起妄者)。
(△〔吳興云〕真妄和合。故有生死。偏言妄者。真如在迷故)。
(△〔二楞云〕俱舍云。眼所現見。名為所見。從他傳聞。名為所聞。自運[A107]己心之所思搆。名為所覺。自內所受及自所證。名為所知。由此四種根中。積生無始虗習乃至生住異滅。分齊頭數。和合為虗妄病緣。俱時而生。俱時而死。生死根本。實基於此)。
([│/○]二息妄歸真)。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合別業法中。覺見即眚)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合別業法中。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宗鏡〕又若分別煩惱則麁。因邪思而方起。俱生無明則細。自任運而常生。雖分麤細之文。俱同妄識。眾生界中。凡有一切見聞之事。皆如一人別業之眚影。與多人同分之不祥。若能知燈影是目眚所成。識灾境乃瘴惡所起。則燈上之重光自滅。天中之兩日俄沉。如不動一心。萬緣都寂。則見聞和合之病。分別全消。根本生死之灾。俱生永絕【疏】三相應染。名為和合。三不相應。名不和合。此是麤細妄念。起信名為染心。(即論中三細六麤也)是生死本。輪迴之因。若能遠離。即滅生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菩提涅槃。二轉依果。於斯成就。故曰圓滿。即同起信。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二楞云〕諸和合緣。即發潤二種無明。以與境界。為緣。和合而起。即六識麤相。為分段生死因。不和合緣。即根本無明。背清淨覺。突然而起。即三種細識相。為變易生死因。起信所謂相應心。不相應心也)。
(○〔刪修〕張無盡謂破。和合文。應接連破因緣之下。以起下文。庶幾文勢宛順。遂移下經破和合一分。三十二行經。綴於破因緣分。虗空云何隨汝執捉之下。由不知佛語隨意。方便善巧。說見見非見竟。即引出如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及阿難迷悶。啟請開示。則先答見見非見。而後答和合。此說法之次第也。答見見甫畢。即旁及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而後乃無問自說。詶其前問。此赴機弄引之妙也。房相潤文。深契佛旨。錯綜孤起。鋪舒匠意。而無盡計執文字。截聖經以[A108]狥[A109]己見。有識者弗予也。空印澄師。唱言移置。一如海眼。不知何據。輙謂梵夾失次。斯則妄而又妄矣)。
[科01]([○@║]四破和合非和合疑二)。
([?∴]一牒前未曉)。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疏】前文敘云。諸和合相。及不和合。心猶未開。故今牒也。然因緣自然。和合非和合。義雖無別。詮言有殊。故隨其門。一一徧破。以世間人。說能證智。是菩提心。假因仗緣。和合而生。其所證理。名為涅槃。不從因緣。但了因所了。一向偏執。有為無為。二性全別。不知如來常依二諦說法。遂成戲論。皆障一真法界。能所宛然。微細法執。故此破之(〔溫陵云〕覺元自本覺而出。即始覺也。下文所證菩提心是也。前於妙明本覺疑于因緣自然。既與辨質。而未明證道始覺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為覺心餘塵。故再辨之)。
(△〔定林云〕本覺所起妙明性。非因緣性也。則非和合可知。非自然性也。則非不和合可知)。
(△〔補遺云〕上文據楞伽請問因緣自然。下文忽疑不曉和合不和合者。良由和合即因緣相。不和合即自然相也。下破和合經云。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顯以因緣即和合也)。
(△〔王舜鼎曰〕和合。即黎耶識分。真妄和合之義。八識田中。因有無始見病。粘帶真如。未得純清絕點。却像和合。其實幻妄。本無所有。故云。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世間一切妄想和合。是和合之麤者。證菩提心。由和合起。是和合之細者。恐阿難坐在微細識中。故重破之)。
(○〔引證〕〔涅槃經云〕譬如有人。有紙墨筆。和合成字。而是紙中。本無有字。以本無故。假緣而成。若本有者。何須眾緣。譬如青黃。合成綠色。當知是二。本無緣性。若本有者。何須合成)。
(○〔華嚴偈云〕非是和合不和合。辨性寂滅無諸相。疏云應緣非不合住體非和合。又緣起修成。非不合。契真相盡。非和合。又緣即非緣。故非和合。非緣即緣。故非不合。合相離。故無諸相。非合亦離。辨寂滅也)。
(○〔大集經云〕若復有言。眼色因緣。故有我者。是義不成眼中無我。色亦如是。而和合中亦復無我。和合因緣。生於眼識。亦復無我。風中空中。亦復無我。如是推尋究不可得)。
(○〔智論云〕四大及造色圍虗空。故名為身。是中內外入因緣和合生識種。身得是種。和合作種種事。言語起坐去來空。六種和合中。強名為男。強名為女。若六種是男。應有六男。不可以一作六。六作一。既於地種中無男女相。乃至識種。亦無男女相。若各各中無。和合中亦無。如六狗。各各不能生師子。和合亦不能生。無性故)。
([?∴]二別破疑情二)。
([○@(?∴)]一破和合疑二)。
([○@卍]一指出疑情)。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牒前文破因緣用明暗四塵)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總牒)。
〔宗鏡〕此妙明性既非因緣。自然。則無有一法不從和合而生。如無所證之真如。何由發能證之妙智。則境智和合。能成見性。答。若智外有真如。則可為所證。真如外有智。則可為能證。今智外無如。如外無智。欲將何法。以為和合非和合耶【疏】執方便教。依安立說。遂疑勝義一真菩提。從和合有。生住異滅。是無常性。即違淨名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乃至無為是菩提。無住滅異滅故(〔肇曰〕菩提者。葢是正覺無相之真智乎。經云。不合是菩提。離煩惱習故。生死所以合。煩惱之所纏。離煩惱故無合。無合即菩提也)。
(△〔吳興云〕菩提心者。覺性也。上文云。如是覺元。古人以佛果菩提解者繆矣)。
(△〔海印云〕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指八識體。名和合識。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夙習妄想。妄謂菩提覺心。亦從和合起也)。
([○@卍]二正破和合二)。
([?(○/○)]一破和二)。
([│/○]一總徵)。
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疏】見若是和。和必從境。故舉此四。總而徵之(〔溫陵云〕若有所和。即涉前塵。不名妙淨矣)。
(△〔私謂〕妙淨見精。即重指見精也)。
([│/○]二別破二)。
([?(▽/○)]一就明推破四)。
(▽一明見相雜何形)。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辨。雜何形像。
【疏】明屬前境。見屬內心。齊何處所。而論其雜。見之與相。目擊可辨。若其相雜。作何形像(資中文)。
(△〔講錄云〕且汝舉眼見明。適當明相在前。從何處所。雜此見精。而與之和。能見是根。所見是相。見即如水。相即如土。兩不相雜。了然可辨。若令雜和。相失其相。見失其見。水土雜和。便成泥團。作何形狀)。
(△〔中川云〕和如水乳。合如函葢。雜如金沙。娑沙云。近是因。遠是緣。近則和合。遠則不和合)。
(▽〔二若見不見非理〕)。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
【疏】若此雜相。不可見者。應亦不見明相。若此雜相。即可見者。雜中有見應合見見(〔孤山云〕若言明非是見。故不可說其相雜形像者。故破曰。云何見明。若言明即是見。名相雜者。故破曰。云何見見)。
(△〔溫陵云〕明若非見。不能見明。疑相雜也。明若即見。誰為能見。又非雜矣。皆明前塵幻相。一無實體不可窮詰)。
(△〔講錄云〕或轉計云。見明之時。明相現前。明中亦有見精。見中亦有明相。成雜和之像者。縱許明中有見。秪謂之明。而見則失矣。故破曰。若非見者。云何見明。然則見精且無。雜何形像。縱許見中有明。秪謂之見。而明則失矣。故破曰。若即見者。云何見見。然則明相且無。雜何形像)。
(△〔直解云〕明若即見。明[A110]已成見。是則不為見明。反成見見)。
(▽三㸦徧失其和義)。
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疏】若一切處。徧是於見。則無明相可和。若一切處。徧是於明。則無有見可雜(〔孤山云〕圓滿。猶言周徧也)。
(△〔融室云〕又復見與明雜。見不圓滿。必見圓滿。有何處所。和雜於明。明與見雜。明不圓滿。必明圓滿。又不合與見雜和)。
(△〔溫陵云〕唯見與明體必圓滿。不合相和。和則間雜。非圓滿矣)。
(△〔直解云〕此約半滿義破。和是半義。半見半明。方許相和。如半桶泥。半桶水。和義得成。若各各滿桶。如何得和。故云必見圓滿等)。
(▽四俱亡立理不成)。
見必異明。維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
【疏】心境不同。能所殊體。故云必異。明見若雜。各失其義。明則非明。見亦非體。(〔孤山云〕性謂見性。見彼明雜。豈得名見。明被見雜。豈得名明)二義既失。名字亦亡。猶如微塵。與水相和。但見泥團。不名塵水。明見既失。將何名和。故云非義(和雜。既失明性兩名。則知謂見和明。不成義理)。
(△〔海眼刪修云〕見必異明。將何名和。和明非義)。
(○〔引證〕〔涅槃云〕世間法者。有字無義。出世間者。有字有義。何以故。世間之法。有四顛倒。世間知字而不知義。諸佛菩薩。所有正法。以不倒故。知字知義)。
([?(▽/○)]二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疏】明相既爾。餘境亦然。
([?(○/○)]二破合二)。
([│/○]一總徵)。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
〔資中〕上明和義。如水和土。今明合義。如蓋合函。
【疏】和則如水雜塵。合則如函與蓋。故成二門。
([│/○]二別破二)。
([?(▽/○)]一就明推破二)。
(▽一正推破)。
若明合者。至於暗時。明相[A111]已滅。此見即不與諸暗合。云何見暗。
【疏】見與明合。暗相現時。明相必滅。既與明合。應隨明滅。不應見暗。設使不滅。亦不見暗。以此不與諸暗合故。合即有見。不合無見。如鼻聞香(〔海印云〕若與明合。明滅則不當見暗。以見隨明滅故。設使不滅。多一轉語)。
(▽二破轉救)。
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既不見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疏】彼若救云。我此見性。雖不與暗合。無妨見暗。斯有何失。故此牒云。若見暗時。不與暗合。隨即破云。與明合者。應非見明。若許不合有見。即應合必無見。復云何言見與明合。了明非暗。故知見明而無合義。和合見性。既而不成。菩提證心。因和合有。從茲破矣(〔融室云〕暗若即明。可言見暗即是明合。了別明相。實非是暗。安得見暗而言明合)。
(△〔海印云〕若與明合。則暗謝自不當見明。以見隨暗謝故)。
(△〔海眼刪修二科〕若明合者。應非見暗。若合於暗。應非見明。明暗現前。云何成合)。
([?(▽/○)]二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如文)。
([○@(?∴)]二破非和合疑二)。
([○@卍]一述所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疏】由前破菩提心。不從因緣和合而得。便計離緣。別有體性。執菩提心。有別異相。從分別生。還成法執。障一真性。故今破之。淨名云。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真際云〕若和合不成。即非和合。形對必然故也。此計真妄二法。了不相觸。名非和合)。
(△〔二楞云〕不和合者。不與万法為侶也。若果不和合。應無生死。所以破者。生滅與不生滅非異相故。如我下。先明出計。緣塵境也。心指業識。念慮指分別事識)。
(○〔引證〕〔百門義海云〕達無生者為塵是心緣。心[A112]為塵因。因緣和合。幻相方生。由從緣生。必無自性。何以故。今塵不自緣。起待於心。心不自心。必待於緣。由相得故。則無定屬。緣生則名無生。非去緣生說無生也)。
([○@卍]二破所計二)。
([?(○/○)]一破非和三)。
([│/○]一牒計總徵)。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總牒別徵如文可解)。
([│/○]二就明推破二)。
([?(▽/○)]一非和宛成其畔)。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
【疏】若見明時。明見不和。明之與見。應分邊際。汝今細審。於見於明。齊何處所。而論邊畔(〔溫陵云〕非和則異。故必有畔。求畔不得。非非和矣)。
(△〔交光云〕體不相入。故為非和。如塼石並砌。兩不相入。中間必有邊畔。倘許有畔。即對見明。索其指出)。
([?(▽/○)]二不及畔義全乖)。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疏】如或定不相和。見應緣明不及。尚自不知明相。約何以分畔義(〔融室云〕若使明之際畔。由不與見和。其中必無見者。則見與明。了不相及因知彼為明畔。則顯此為見畔。彼畔不立。此畔何成)。
(△〔溫陵云〕相及乃有畔。畔義不成。非非和也)。
(△〔交光云〕縱有邊畔。如塼石不相入。見中無明。明中無見。今以見望明為畔。故單言明中無見)。
([│/○]三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二破非合三)。
([│/○]一總徵)。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
(四義徵訖)。
([│/○]二別破)。
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疏】若見明時。不與明合。明見二性。應相乖異。如牛之角。敵對各立。曾不相應。(〔孤山云〕角猶隅也。物在隅。則不相對)亦如耳根。對於明緣。何曾相觸。耳但聞聲。不緣明故。(性既乖角。何殊以彼耳根。對彼明境)若以此例見。須不知明相所在。若非明相。亦不顯見。明見既無。如何分別。合與非合。二種義耶(〔吳興云〕非和。約體不相入。故以畔際推之。非合。約性自差別。故以乖角破之。則和親而合疎也)。
(△三例餘)。
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
(○〔吳興云〕中論破計不出四性。謂自他共無因也。初破自然。即無因也。次破因緣。即自他共也。如以明暗通塞。推於因緣。正約他性。又阿難所執空明心眼四種因緣。空明即他。心眼即自。又佛說同別二種見境。見亦自也。境亦他也。既有自他。必含共性。但由共性。難破。是故更作和合而說。然則非和合義。亦從自他開出。為防末習。委曲推簡耳。問此與前七處徵心。四性何別。答七處四性。都未涉真。但破第六識心分別較計。今自然等。皆依覺性。破妄顯真。微密觀照。於茲見矣)。
(○大科一破阿難認妄迷真顯如來藏中第一正約心見破顯科竟)。
(經文。無有精見離一切物。宋本並同。合解云。集解作無有見精。未見其本)。
(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流俗本云。無非文殊。乃依交光妄改)。
(雖似現境。長水溫陵本同。乾道淳熙本。並作雖似前境。按經文。喻中云雖似現境。合中云似現前境語有差別。應以長水為正)。
(如耳與明。了不相觸。長水及宋本並同。乾道本却註云。如見與明。一本云如耳與明。則知古本或作如見與明也。今詳疏義應從長水)。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二(之二)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二(之三)
([○@●]大科破阿難認妄迷真顯如來藏。是第一大文之首科。出生子科二)。
([○@│]一正約心見以破顯。二總約諸法以會通。上科說竟。此科下重生起母科有三)。
[科01](◑一正就三科辨性。二重約七大會相。三承前開示獲悟。從此去盡第三卷經文。為正說之前分)。
(○【疏】[A113]已上。破妄顯真。唯約心見二門。歷緣對境以辯。雖有會通。止就一門而顯。次下備約三科七大。一切法上。即妄顯真。即相顯性。廣斥世間虗妄分別。說有因緣及自然性。而不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豈唯心見。是藏性耶。故次前段。有此文來)。
(△〔孤山云〕大章第二。總破諸法。前文展轉破執。不出心見。及以聲塵。雖涉餘法。非是正意。今方歷三科七大。巡歷檢破。總別推尋。無法可得。常住真心。於茲顯矣。奢摩他路。於茲辨矣。不歷僧祇而獲法身。其在茲焉)。
(△〔溫陵云〕卷初發明覺性。廣辨真妄。乃至重開慧目。再淨餘塵。至此身心洒落。真妄兩忘。顯示如來藏性。使知根塵器界。法法圓明。物物顯現。是為造悟修證大本也)。
(△〔資中疏曰〕前雖總明真性。離緣絕相。而未廣明一切浮塵。諸有境界。皆如幻化。故二乘人雖知無我。仍計五陰等法。實有體性。諸小菩薩。未得空色一如。是名法執。今自徵心辨性[A114]已來。齊此廣破人執。此下陰界處入等。廣破法執偈贊云。不歷僧祗獲法身。由前廣破人法二執。故分見如來藏心也)。
(△〔吳興云〕余愛沇師善分義趣。但未知人法。各有性相耳。洎下富樓那章。秪是顯前之二空。故曰。令汝會中未得人空。迴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
(△〔海印云〕經文徵心辨見。通破麤細二種我執。二種妄見及破和合。乃通破麤細二種法執。以楞嚴大定。圓斷五住煩惱。齊了二種生死。分別俱生二執。一時頓斷。不比諸教有先後也。從初審發心。至二卷見猶離見等。正破五蘊八識。以顯人空。屬分別我執。其破識蘊。即帶破俱生我執。次下重破和合。例破世界本空。以顯法空。乃正破俱生法執〔私謂〕大師此文。全依圓覺普眼章。自破見顯心[A115]已上。先明二空。自會緣入藏[A116]已下。全彰法界。科段與資中略異。而總顯二空之大意同也。長水於前段。不分人法二空。於後段不立空不空二藏。以此經圓彰法界。顯如來藏。不須從古人科段差別耳)。
(○文三)。
(◑一正就三科顯性二)。
([○@║]一會緣入實以總標四)。
([○@(?∴)]一總指咸真)。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玅覺明體。
【疏】總指諸相。前文雖就眼之一門。顯真見體。離緣絕相。非生非滅。略會見之與緣。元是菩提玅淨明體。而未明三科諸法。皆如幻化。故此指也。浮虗不實。塵翳真性。故曰浮塵。段託虗偽。妄設情名。稱幻。無而忽有。畢竟無體。稱之曰化。當處出生。隨處滅盡。謂剎那不相到也。此剎那性。亦不可得。([A117]已上同資中文)此諸幻相。本無所依。但是迷真。忽然而起。故云當處出生。生即無生。本自寂滅。故云隨處滅盡。(〔孤山云〕諸法不實。如幻如化。處謂真體。幻生幻滅。不離於真。波起波息。不離於水。故曰當處出生。隨處滅盡)楞伽經云。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彼之無生。即此之滅盡也。以妄見取。似有浮相。畢竟無體。猶如幻事。故云幻妄稱相。無體之處。元是菩提玅覺明性。故云。其性真為玅覺明體。(去來妄見生滅。故曰幻妄稱相。幻是妄故。故名幻妄。其性等者。波為水相。水即波性。波水一如性相名失。為開示故。云相云性。而此相性。即非相性)問。幻相不實。畢竟無體。何得復云。其性真為妙覺明體。答。譬如空華。由依翳病。觀空故有。離空無別華相。空華雖無自性。然以虗空為所依體。若翳病差。華相雖滅。空性不滅。諸法性相。亦復如是。幻相雖滅。真性不動。問。若如是者。斯則真如即萬法。萬法即真如。何得一體。立真立妄。答。亦如空華。翳者妄見。若無翳目。唯見晴空。而無華相。故知萬法雖真。唯證乃知。非是識心之所能見。以凡夫人。心識麤動。唯見世間麤動之相。執此麤相。為相所礙。不見真性。故前文云。迷[A118]己為物。故於是中觀大觀小。故今廣破。執喪空明。由是悟入佛之知見。故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當現前。前文亦云。若能轉物。即同如來。皆斯義也。
([○@(?∴)]二別列諸妄)。
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
〔宗鏡〕覺皇隨順世法。曲徇機宜。欲顯無相之門。先明有相之理。因方便而開真實。假有作而證無生。於四俗諦中。立第二隨事差別諦。說三科法門。今欲會有歸空。應當先立後破。須知窟穴。方可傾巢【疏】諸法名數。不能盡言。但舉三科。自攝一切。故云乃至。三科者。謂蘊處界。今於處中。別出六根。故有六入。此之三科。乃是世間虗妄分別。幻因緣合。假名為生。幻因緣離。假名為滅。實無有體。可生可滅(〔孤山云〕諸經皆列三科。謂陰處界。以對愚根樂。各有三故。而今有四。更加六入。秪是破十二處中。內六處耳)。
(○〔引說〕〔俱舍偈云〕聚生門種族。是蘊處界義。愚根樂三故。說蘊處界三〔清涼釋曰〕聚謂積聚即是蘊義。謂是生死有為果相。種族是界義。謂是愛著生死因門。(論有兩釋一族者謂種族也是生本義謂十八界為同類因各生自類等流果故是法生本二族類義十八種法種類自性各別不同故)生門是處義。謂諸識內外緣相然不離色心。(謂六根六境是心心所生長門處)論下半偈。明起教不同。謂愚有三。一愚心所為我(大毗婆沙云若迷心不迷色則合色開心數)二愚色。(若迷色不迷心則合色開心為十二入)三雙迷心色。(若心色俱迷則心色俱開為十八界)如次配三。言根有。二者。謂上根聞略得悟。故說五蘊。中根聞中。說十二處。下根聞廣方了。說十八界。言樂三者。謂樂略說蘊。樂中說處。樂廣說界)。
(△〔止觀云〕陰界入三。並可為境。以寬縵難示。故從指的。略二界就陰。如去文就尺。略四陰從識陰如去尺就寸。以由界入。所攝寬多。陰唯有為。有為之中。義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復含心及心所。今且觀心王。置於心所。則一念心十界。三科如丈。一界五陰如尺。唯在識心如寸。若達心具一切法[A119]已。方能度入一切色心。如一一尺。無非是寸。及一一丈無非是尺。是故丈尺全體是寸)。
([○@(?∴)]三斥迷圓實)。
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
〔宗鏡〕此心是凡聖之宅。根境之元。凡夫執作賴耶之識。成生死苦惱之因。聖者達為如來藏心。受涅槃常樂之果。此阿賴耶識。即是真心不守自性。隨染淨緣。不合而合。能含藏一切真俗境界。如明鏡不與影像合。而含影像。故名藏識。此約有和合義邊。若不和合義者。即體常不變。故號真如。若有不信阿賴耶識。即是如來藏。別求真如理者如離鏡覔像。即是惡慧。如起信真如生滅。二門無礙。唯是一心者。所以楞嚴云。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如今人隨情執重。故多認阿賴耶。不信者如來藏。不知云阿賴耶。則有名無體。以情執有。不究竟故。若證聖時。其名即捨。若云如來藏心。則有名有體。以本有非執故。至未來際不斷故。如以金作鐶。鐶體虗。金體露。現如來藏作賴耶。賴耶相虗。藏性現。憑虗則妄執所宜。從實則佛所印可(〔私謂〕永明廣明阿賴耶。是如來藏心。故云。首楞嚴經。以如來藏為宗如來藏即阿賴耶。此一經之樞要也)【疏】殊不知者。斥其異乎能知也。一切諸法本自不生。今則無滅。非三世法。故無去來。生滅去來。既不可得。如來藏性。元自常住。本不曾動。周徧湛寂。眾生迷倒。為物所轉。殊不覺知。是迷圓實也(〔孤山云〕此明九界即見佛界。迷故不知。一一界中。咸具陰等。而此妄想即是。真理。故無生滅去來等相)。
(△〔補遺云〕前文示常住真心體徧諸法。今將廣約諸法。故於此唱如來藏名。顯常住真心也)。
(○〔引證〕〔起信疏云〕楞伽云。如來藏名阿賴耶識。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無斷絕。又云。如來藏為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記云〕大海如棃耶。波如無明七識。水即如來藏。以從無始時來。真妄和合未曾捨離。循環諸趣。生死無窮藏性於中。隨而攝受。而其體性未嘗去來。故云。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如來藏具三種義。一隱覆。有二義。一者藏如來故。名如來藏。即煩惱為能藏。如來為所藏。故云。一切眾生。即如來藏。如來之藏。依主釋也。二者如來自隱不現。法身無相。名如來藏。如來即藏持業釋也。二含攝。有三義。一體含用。二聖含凡。三因含果。前二持業。後一依主。三出生。謂十地證真名藏。能成佛果名如來。亦持業釋)。
(○〔勝鬘云〕生死二法。名如來藏。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
(○〔如來藏經云〕一切眾生。貪瞋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身。乃至常無染汙。德相具足。如我無異)。
(○〔尼犍經云〕王名嚴熾。有大薩遮來入其國。乃說大王。當知依煩惱身。觀如來身。何以故。此身即是。如來藏故。一切煩惱諸垢藏中。佛性滿足。如石中金木中火。地中水。乳中酪。麻中油。禾中子。藏中金。模中象。孕中胎。雲中日。是故我言。煩惱之中。有如來藏)。
([○@(?∴)]四結顯超情)。
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宗鏡〕十二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一日一夜。凡幾起念。念念織幾十二因緣。成六趣無窮之生死。是以生死無體。全是如來藏。第一義心。迷悟昇沈。了不可得【疏】了。畢竟也。迷悟。生佛也。亦真妄也。生佛真妄。去來生死。一切對待。情謂故有。一真如性。尚無此名。況有諸法對待相耶。情忘體現。畢竟無得(〔融室云〕真如性中。去無所至。來無所從。迷實無始。悟亦無終。生無四大可合。死無五陰可壞。了無所得。斯之謂與)。
(△〔二楞云〕中論疏云。常則人天定位。故無往來。無常則六趣各盡一形。亦無往來。又常則凝然不動。即無往來。無常則念念變易。令誰往來。是則常與無常。俱不相到。皆無往來。故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鶴林講義曰〕生滅去來。具一切十法界相。去來。即生滅也。俱通心色。色有依正。如世界成住壞空。各二十劫。乃至一期剎那。一一俱有生滅去來。於世界中。一切諸法。乃至一塵一毛。生住異滅。一一如是。如非非想處。八萬劫中。乃至剎那。一一皆生住異滅。一切諸天如是。人生胎中五位。至于老死如是。六道眾生。乃至一蚊一蟻。亦如是。聲聞緣覺菩薩。無明未盡。有流注細相生住異滅。但除佛界也。約心者。一切眾生。皆有八識。從本[A120]已來。生滅不停。前五於一時中。有無邊生住異滅。何況過去。第六攀緣極於過去。第七過去劫未甞間斷。第八如急流水。生滅極微。一切色心種子。皆依生滅。更難窮也。言常住妙明。不動周圓者。以諸法即如來藏如來藏不動故。諸法即是不動李長者以無明即是不動智故。周即入一切法。圓即攝一切法。攝入不礙。不可思議。即華嚴理徧於事。事徧於理門也)。
([○@║]二破執顯真以別釋四)。
(◑一破五陰二)。
([?∴]一總徵)。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宗鏡〕只如五蘊初科。四大元始。以何為義。答。蘊者藏也。亦云五陰。(【疏】梵云塞健陀。此云蘊。古翻為陰〔音義云〕漢來翻經為陰。僧叡改為眾。唐三藏改為蘊)陰者。覆也。即蘊藏妄種。覆蔽真心。雜集論云。蘊者積聚義。(蘊是積聚。陰是葢覆。積聚有為。葢覆真性)又荷雜染擔。如肩荷擔。此約俗諦以釋。若論真諦。無一法可聚。以各無自體。亦無自性故(〔止觀云〕陰者。陰葢善法。此就因得名。又陰是積聚。生死重沓。此就果得名。行人受身。誰不陰入。重擔現前。是故初顯。婆沙中云。陰是何義。答聚義。略義。積義。總義。如種種雜物。以為一聚。色乃至識。聚在一處。故名為聚。乃至含于三世內外。故名為總。中間諸名。准此可知。問五取蘊與陰。有何差別。答蘊通漏無漏。取蘊唯有漏。蘊之與陰。新舊異談。蘊與積聚。與陰義同。言重擔者。五陰是擔。生死重沓。故名為重)。
(○〔涅槃德王品云〕菩薩斷除五陰。所謂陰者。能令眾生。生死相續。不離重擔。分散聚合。三世所攝。求其實義。了不可得〔師子吼品云〕以煩惱鎖。繫縛五陰。離五陰[A121]已。無別煩惱。離煩惱[A122]已。無別五陰。如柱柱屋。離屋無柱。離柱無屋。眾生五陰。亦復如是。有煩惱故。名為繫縛。無煩惱故。名為解脫。如拳合掌。繫縛等三。合散生滅。更無別法。眾生五陰。亦復如是)。
(○〔仁王般若經云〕眾生識初一念。識異木石。生惡為無量惡識本。生善為無量惡識本。初一念。金剛終一念。於中生不可說不可說識。成眾生色心根本。色名色葢。心名識葢。想葢。受葢。行葢葢。者陰覆為用。身名積聚。大王。此一色法。生無量色。眼得為色。耳得為聲。鼻得為香。舌得為味。身得為觸。堅持名地。水名潤。火名熱。輕動名風。生五色處。名五知根。如是一色一心。生不可說無量色心)。
△【疏】此陰有五。攝有為盡。何所不該。(〔手鑑云〕然色等蘊。通於無漏出世之義。謂諸佛五蘊。因滅無常色獲常色等。兼通無為。今但取有漏有為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何所不該者。以五陰攝於百法。但除六無為故。頌曰。色攝十一全。受想各當一。八王識蘊收。七十三行攝。無為非積聚。不在蘊門攝。故曰五蘊攝有為盡)前文總標。乃至五陰等。皆如來藏。今此別徵。逐科推檢。令知虗妄。本非因緣及自然有。元是藏體。妙真如性(〔起信云〕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谷響云〕然此五中一色四心。(合六塵五根為一色法受想行識諸心心所名為四陰)三數一王。名隨部執。(受想行識前三心所後一心王合為四陰俱屬于心)心王了其總相。心所了其別相。以識創起。但緣青等總相。次取境像即想心。次領納前境即受心。次起煩惱造作即行心。凡夫妄想。計為實有。今經顯破。五陰元空也)。
(○〔華嚴頌云〕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一切世間中。莫不從心造〔宗鏡釋云〕種種五陰者。十法界五陰也。十種陰界不同。故名五陰。世間眾生不同。攬五陰。通稱眾生)。
(○〔大莊嚴法王經云〕世間諸法。皆稱堅實。以此五種為喻。一色如聚沫喻。二受如水泡喻。三想如陽燄喻。四行如芭蕉喻。五識如幻事喻〔宗鏡云〕以般若照見五蘊皆空。聚沫之色既虗。水泡之受何有。陽燄之想非實。芭蕉之行唯空。幻識倐爾無依。空大湛然不動)。
([?∴]二別破五)。
[科01]([?(○/○)]一色陰)。
(○〔宗鏡云〕楞伽佛告大慧。當善四大造色先觀色陰。從四大所造。展轉相因而生。四大中既無主宰。誰能合集以成色乎。以此觀之。色陰即空。色陰既空。四大何有)。
(○〔清涼云〕色以變礙為相。俱舍中色有二義。一變壞義。論曰。始自色根。終乎無表。世尊何故說為色耶。答可變壞故。名為色蘊。釋曰。變者。顯剎那無常。壞者。顯眾分無常。問云。誰能變壞。謂手足觸故等。即便變壞。廣說乃至蚊虻等觸。二變礙義。論曰。有說變礙。故名為色。釋曰。變謂變壞。礙謂質礙。若爾。極微應不名色。無變礙故。此難不然。無一極微。各處而住。眾微聚集。變礙義成)。
(○〔百法論〕色法十一。釋曰。色。根塵總名。聲香味等俱名色。此色陰但指根塵。不同相宗通說)。
([│/○]文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唯一晴虗。逈無所有。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疏】喻真性本空也。目喻智。空喻理。以果海無別色聲。唯如如[1]理及如如智獨存。(〔孤山云〕淨目。喻本具真智。晴空。況本具真理。唯一晴空。即理智一如也。逈無所有。絕九界妄色也)其人下。喻迷真起妄也。故。事也。瞪。直視貌。不由別事。只因自不動目。直視於空。目睛勞倦。遂見華相。或見毛輪第二月等。故云一切。色陰亦爾。以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動念。現六塵境。即色陰起也(〔孤山云〕其人。喻眾生也。背真合妄。故曰無故。不動目睛。妄心取著也。瞪以發勞。妄惑潤業也。於妙性中。現九界色。故曰於空見狂華等)。
(△〔定林云〕以空頑故。非有現有。而為色空)。
(△〔熏聞云〕此須兼帶上下文相顯之。既以狂華喻於色陰。下文即云。是諸狂華。不從空來等。正喻色陰。不從因緣等生也。以能喻之文既悉。故所喻之文甚略。說在中間。真語巧妙也。餘四倣此)。
([│/○]二約喻廣破二)。
([?(▽/○)]一標無生)。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
【疏】空元無華。妄見生起。說誰出來。真元無色。妄分質礙。復何從所(〔融室云〕狂華若從空來。色則屬自然生。若從目出。屬因緣有)。
(△〔熏聞云〕非空。破他性非目。破自性。約法言之。應以心境而分自他。餘四陰中。皆有自他二義。葢四性中存略而破也。唯行陰有離自他意。似破無因。問經破人法二執。何故須破四性。於四性中。多破自他。答荊溪云。四性為諸見本自他復為共無本。所以然也)。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虗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阿難體。不容阿難。
【疏】破空生也。見華既從空生。不見應從空入。空無內外。何出入之有。設有出入。即是實色。不合名空。既非虗空。云何華出。見實物時。無華生故。如阿難體。是其實色。見汝體時。豈容更有阿難出耶(〔孤山云〕譬空有實體。則不容空華)。
(△〔融室云〕如彼空室。可容阿難。阿難自體。寧容自體)。
(○〔引證〕〔般若經云〕如實知色來無所從。去無所趣。雖無來無去。而生法相應。是名如實知色生。雖無來無去。而滅色相應。是名如實知色滅。如實知色無生無滅。無去無來。無染無淨。無增無減。常如其性不虗妄。不變易。是名如實知色真如。菩薩修行般若時。如實知色。色自性。乃至知識如聚幻等。是為能學五蘊)。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即此華性。從目出故。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去既華空。旋合見眼。若無見者。出既翳空。旋當翳眼。又見華時。目應無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疏】此下破目出。如人從屋。出必有入。目既有見。能出於華。華應有見。(〔孤山云〕謂眼既有見。華亦應見〔釋要云〕從目出故。當合有見者。母有故。子亦有也〔直解云〕若從能見之目出。則受眼家氣分。當應有見)從目出去。能華於空。自空歸目。合見於眼。若此華性。雖從目出。而無有見。斯但為翳。既從目出。去翳虗空。歸目之時。合應翳眼。(〔溫陵云〕若華從目出。則得目之性。故應有見。今旋時既不見眼。又不翳眼。非目出矣)若汝執言。實不成翳。無妨見華。既無翳目。而能見華。見晴明空。應是翳眼。云何見空。號清明眼(〔孤山云〕又見華時下。重約華從眼出破也。若以無翳見有空華。則見無空華。復是何眼〔釋要云〕若見華是好眼。應見晴空。却是病眼。何以觀晴空時。號清明眼)。
(△〔起信疏云〕如不見空華。誰是病眼。記云。須知見空華者。是病眼。若眼明淨。必不見華。楞嚴云。若無翳目。乃至號清明眼)。
([│/○]三結成虗妄)。
是故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若知。華相即空。則顯色陰本如來藏【疏】華無所出。色陰不生。本妙真常。何曾起滅。而說因緣自然。真為虗妄(〔私謂〕四科首文。標示藏性每科末文結歸虗妄。注家於此。咸有補綴之詞。今觀此中之文。全用四性觀推檢。廣明五陰等。一切浮塵幻妄稱相。乃至因緣別離虗妄。名滅等文。其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之義。至七大文中。會歸如來藏。清淨本然。周徧法界等文。方乃鋪陳舒展。渾圓具足。結成標文。云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之語。經文前破後立。總別相望。義科章門。脈絡皎然。勿致疑於標結異詞。而用影㸦消釋也)。
([?(○/○)]二受陰)。
(○〔清涼云〕聖教說受。開合不同。或總名受。即徧行數。或分為三。謂苦樂捨唯識云。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領順境相。適悅身心名為樂受。頑違境相。逼迫身心。說名苦受。領中容境相。於身於心。非逼非悅。名不苦不樂受。或分為五。謂苦樂憂喜捨。唯識云。諸適悅受。五識相應。但名為樂。意識相應。若在欲界初二靜慮近分名喜。但悅心故。若在初二靜慮根本名喜。悅身心故。若在第三靜慮近分根本名樂。安靜尤重。無分別故。諸逼迫受。五識相應。但名為苦。意識俱者。有義唯憂。逼迫心故。有義通二。人中天者。但名為憂。非尤重故。傍生鬼趣。名憂名苦。雜受純受。有輕重故。捺落迦中。唯名為苦。純受尤重。無分別故。三中苦樂各分二者。論云。適悅身心。相各異故。由無分別。有分別故。尤重輕微。有差別故。四不苦不樂不分二者。論云。非逼非悅。相無異故)。
(△〔智論云〕眾生以何因緣故。貪著此身。以樂受故。所以者何從內六情外六塵和合故。生六種識。六種識中。生三種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一切世間繫縛。受為主。以受故。生諸結使。樂受生貪欲。苦受生瞋恚。不苦不樂。受生愚癡三毒。及業因緣)。
(△〔析玄云〕六根各具五受)。
([│/○]文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違順。其人無故。以二手[1]掌。於二手中。妄生澀滑。冷熱諸相。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疏】喻一真也。宴靜。調和。適。悅也。骸。體也。忘生。忘形也。身肢安靜。恬然暢適。而無苦樂二境相逼。忽然如其無形一般。斯葢但以捨受相應。不覺此形之有生也。(〔證真云〕忘生。猶忘形也。謂身肢安悅。不興苦樂憂喜諸受相應。恬然靜住。似無形命)李陵云。每一念至。忽如忘生。(〔私謂〕忽如忘生。如國覺云。百骸調適。忽忘我身也。疏引李陵書。葢捨其義而掇其詞)其人下。喻起妄也。性無違順喻真性寂然。妄本無因。故云無故。真妄和合。如兩手相摩。領納違順。如妄生澀滑。([A123]已上資中文)阿賴耶識。變起世間。故云生澀滑等。或可二手及空。喻根境識。根境識三。和合生觸。觸是受因。從此領納。故知受陰無明妄念。迷真和合。假託而生。故下破之(〔荊公云〕以覺迷故。無所生所。而為受陰)。
(△〔二楞云〕受是徧行心所。諸識中皆有受相。前五離三合二受用偏多。以前五根。對前五塵。發起前五識領納違順之境。故以觸言。觸亦徧行心所。以觸緣受故)。
(○〔引證〕宗鏡云。徧行五者。唯識云。謂觸作意受想思觸謂三和者。謂根境識三事和合分別為體。受依為業。又即三和是因。觸是其果。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觸若不生時。餘受一心所。亦不能生。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前境。是觸自性也。即諸心所緣境時。皆是觸功能自性也。即此觸似彼三和。與受等為所依。是觸之業用也)。
(△〔清涼云〕觸通身心。寒熱飢渴。必與心俱。故屬徧行。寒是冷觸。熱即火大。能造觸也。俱舍說此之四觸。亦是心所。論云。食欲名飢。煖欲名冷。飲名渴釋曰。煖欲名冷者。熱准於冷。冷熱相翻。義亦有欲。故此四種。皆為意業)。
(△〔止觀云〕觸是四大。動輕是風。痒煖是火。冷滑是水。重澀是地。體用相添。則有八觸)。
([│/○]二約喻廣破二)。
([?(▽/○)]一標無生)。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
【疏】冷煖本無。手合故有。故云幻觸(〔桐洲云〕能觸即身。所觸即境。故言幻觸)受陰不實。妄緣假生。故無來處。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不應虗空。選擇來觸。
【疏】破空生也。虗空平等。無所不在。豈能選擇。不觸乎身。而觸於掌(〔溫陵云〕空體常徧。不應有擇)。
若從掌出。應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即觸入。臂腕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蹤跡。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要名為觸。
【疏】[A124]已下破掌出。若此澀滑從掌而出。掌未合時。何無澀滑。(〔溫陵云〕掌當自出。不應有待〔融室云〕幻觸若自掌出。孤掌即出。應非待合)若汝執言。掌雖生觸。須待合時。此觸方出。若爾。合既觸出。離應觸入。若觸入時。所經之處。應亦覺知觸入蹤跡。(〔融室云〕兩掌合時。所出之觸。則屬掌知。二掌離時無覺。即是觸入掌中而去。隣近之臂腕骨髓。應亦知其蹤跡)若實覺知。觸常在體。應須常知。何待合知(必曰有其覺心。知觸之出。知觸之入。則自有一覺知之物。於身中往來。何待掌合而知。要得名為冷煖諸觸也)。
(△〔溫陵云〕若從掌出。出必有入。然合而觸時。掌雖有知。離而入時。臂且不覺。既無定入。全一虗妄)。
([│/○]三結成虗妄)。
是故當知。受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疏】既知幻觸。能生於受。推其觸性都無。故知受陰虗妄。
([?(○/○)]三想陰)。
(○〔清涼云〕想以取像者。唯識云。想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雜集云。搆了相是想相。由此想故。搆了種種像類。隨所見聞覺知之義。起諸言說)。
(○〔宗鏡云〕想謂名句文身熏習為緣。取相為體。發言議為業。又想能安立自境分劑。若心起時。無此想者。應不能取境分齊相。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種種名言。皆由於想。是想功能)。
(○〔大乘廣五蘊論云〕想即思想之義。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和合積聚。故名想蘊。六想謂意識著色想色。著聲想聲。乃至著法想法等)。
([│/○]文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酢音醋)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酸澀。想陰當知。亦復如是。
【疏】想以想像為義。想像不實。從虗妄有。故以說酢水生。思崖酸起為喻。因說親酸。因思想峻。故有水酸。以想喻想。近取譬耳(〔定林云〕談說酢梅。但有名言。思蹋懸崖。初無實事。而能令心真受酸澀。此足知為妙真如性)。
(△〔溫陵云〕說梅思崖。無實相也。口水足酸。由心成相也。凡想如之)。
(△〔二楞云〕分別緣慮曰想。亦是徧行心所。以能安立。自境分齊故。前五隨念。第六計度。七八憶持。皆能安立自境。而第六意識偏多。以能緣慮三世境故。以是融通妄想故。按諸師以五陰分配八識。古師則不然者。以一一陰各通八識。一一識各具五陰。不應剋定某陰是某識也。今鈔略存二楞一解)。
([│/○]二約喻廣破三)。
([?(▽/○)]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非從口入。
【疏】以水喻想。今推酢說。說既不有。水從何生。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若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若獨耳聞。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疏】因人說梅。梅何有說。故非梅生。若因人說。水便口流。口既流水。應合聞說。何用耳聞。口若不聞。唯耳聞者。耳既聞說。亦合流水。故云此水何不耳中流出。說不得梅。梅不至口。耳自聞說。水却口流。說梅與水。二俱叵得(〔溫陵云〕人談梅而口水。梅不能談。計梅出者妄。耳聞梅而心想。口不能聞。計口入者妄。耳聞梅而耳無水。計說計聞。皆妄也)。
([?(▽/○)]三類思崖)。
想蹋懸崖。與說相類。
【疏】類說應云。如是崖想。不從崖生。不從足入。若崖生者。崖合自思。何待人想。若從足入。足應有思。何須心想。若獨心思。此酸只應心中自有。何以足心却有酸澀。
([│/○]三結成虗妄)。
是故當知。想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疏】說酢思崖。水酸形體。想像虗偽。能所俱空。元是菩提妙覺明性。何因緣自然之有耶(〔楞伽經云〕佛言。前聖所知。轉相授受。妄想無性)。
([?(○/○)]四行陰)。
(○〔清涼云〕行以遷流者。俱舍云。造作遷流二義名行。雜集云。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謂於善惡無記品中。驅役心故。釋曰。俱舍二義。今取遷流。欲訶毀故。約經而言。思即行蘊。唯識云。云何為思。謂令心造作為性。於善惡等役心為業。謂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
(○〔廣五蘊論云〕行即遷流造作之義。謂因意識思想諸塵。造作善惡諸行。和合積聚。故名為行蘊)。
([│/○]文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暴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疏】行以遷流造作為義。剎那無常。念念遷謝。生死死生。如旋火輪。無有休息。故以暴流波浪相續。無踰越義。以為喻也(〔孤山云〕前念滅。後念生。後不至前。故云不相踰越)。
(○〔引證〕〔唯識云〕如暴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暴流。雖風等繫。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恒相續。又如暴流。漂水上下。水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恒相流轉)。
(○〔宗鏡云〕一前流不自流。由後流排故流。則前流無自性。故不知後。二後流雖排前流。而不到于前流。亦不相知。三後流不自流。由前流引故流。則後流無自性。故不能知前。四前流雖引後。而不至後。故亦不相知。生滅前後者。謂前滅後生。互相引排。此即豎說。如壯與老。謂此流水剎那生滅。前剎那滅。後剎那生。此彼前後者此即橫說。猶如二人。同行挾徑。後人排前。前人引後。分分之水。皆有前後。乃至毫滴。有前毫滴後毫渧故聚多成流注。則無性矣。小乘亦說當處生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而不知無性緣起之義耳)。
(△〔二楞云〕遷流曰行。即徧行心所之思。以能驅役自心。造善惡等故。即是業行。於百法中攝法最多。八識皆有遷流。末那遷流最勝。以念念不斷故。八識皆有思。末那思最勝。以恒審思量故)。
([│/○]三約喻廣破二)。
([?(▽/○)]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空水。
【疏】即空即水。離空離水。求暴流體。俱不可得。行陰亦爾。本無生處。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虗空。成無盡流。世界自然。俱受淪溺。
【疏】破空生流也。流從空生。空體常在。流應常生。虗空性徧。流亦應徧。斯則但見暴流。應無世界。又如何分水陸空行耶(〔講錄云〕虗空無盡。瀑流有盡。喻真如寂然無盡行陰遷流有盡)。
若因水有。則此暴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今應現在。
〔資中〕若因其水。別有流性。因果性別。則暴流性。應不是水。能有是水。所有是流。二相若殊。俱應現在【疏】破水生流也。流從水生。水與暴流。兩體應異。水為能生。流為所生。如樹生果。果不是樹。二俱現在。(如因樹有果。能生之樹。與所有之果。歷然見在)今且不然。如何因水耶(〔溫陵云〕有所有相。謂流應離水。別自有體相也)。
若即水[1]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
【疏】破流即水也。流相漂動。水性澄清。若此漂動。便是水相者。至澄清時。應非是水。暴流漂動。[A125]已是水故(〔二楞云〕暴流盡則水澄行陰盡而心淨)。
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
【疏】破離空離水也。離空有流。空且無外。何離之有。若離水有。水外求波。故應非理。流既無生。行陰元寂(〔溫陵云〕空非有外。水流其間。水外無流。流終依水)。
(△〔荊公云〕識精。水也。其性為空。行如水流。依此空水。若無空水。則流無所生。若無識性。則行無所起)。
(△〔二楞云〕離空離水。則無流相。以行陰除真如業識。無自體故)。
([│/○]三結成虗妄)。
是故當知。行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如文可解)。
([?(○/○)]五識陰)。
(○〔清涼云〕識以了別者俱舍云。識謂各了別。論云。了別名識。此有六種了別不同故名為識雜集云。了別相是識相。由此識故。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等。種種境界)。
(○〔持世經云〕佛言。諸凡夫於見聞覺知中。計得識陰。貪著見聞覺知法。為識陰所縛。以心意識合繫故。馳求往來。從此世至彼世。從彼世至彼世。皆識陰所縛故。不能如實知識陰。是顛倒不實。虗妄相應。因見聞覺知法起。此中無有實識者。是諸菩薩。如實觀時。知識陰從虗妄識起。從本[A126]已來常不生相。知非陰是識陰。像陰是識陰。幻陰是識陰。譬如幻所化人。識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識性亦如是。如幻性。虗妄緣生。從憶想分別起。無有實事。如機關木人。識亦如是從顛倒起。虗妄因緣。和合而有)。
(○〔毗婆沙云〕遠行是心業。即第八識。續生心也。第八名藏識)。
([│/○]文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缾。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宗鏡〕此破識陰也。缾喻於身。空喻於識。若執有識。隨身往來者。此處識陰滅。往彼處生時。如將此方虗空。遠餉他國。(意云。無有是處。明虗妄也)【疏】頻伽。好聲鳥也。缾形似彼。(〔溫陵云〕缾作鳥形。有名無實。喻眾生妄身也)識陰無形。在有情身。如缾盛空。(此則缾喻于身)遠餉他國者。阿賴耶識。(此則空喻于識)為業所使。隨處受生。此陰若滅。彼陰續生。如人擎空。遠餉千里(〔標指〕第八識。是三界生滅根業)。
(△〔孤山云〕業牽識走。如缾擎空行。捨身受身。喻以遠行。現行如此國。中陰生陰。悉如他國〔纂要云〕或可以缾喻業。業能繫識受身。如缾能含空。以將缾人。喻貪愛煩惱。受業潤生也)。
(△〔吳興云〕法句經云。精神居形內。猶雀藏缾中。(彼經以雀喻識心)缾破則雀去矣(彼偈云雀來入缾中羅穀掩缾口穀穿雀飛去精神隨業走)今以人喻業。以缾喻身。以空喻識。人擎缾空而行。猶業持身識而去。中陰生陰。皆有色心。並由業力之所任持也)。
(△〔私謂〕缾身空識。多師分配不一。要不外永明古釋耳。雷菴受師。指後文識陰區宇。謂缾為識之區宇。結彈岳師不應以人喻業。人依業識業識。依身。根身為小缾。器界為大缾。人之與身。豈非皆識陰之區宇耶)死有至時。諸根不通。如塞兩孔。(〔真際云〕塞其兩孔。喻六七二識。我法二執。塞二空理也)。
(△〔融室云〕兩孔。即理智二法)。
(△〔海印云〕缾喻中陰身。兩孔。喻人死見聞塞絕)。
(△〔荊公云〕性覺真空。空徧法界。所妄既立。明理不踰。則此識生。如缾盛空。與外空有間。然實無間。妄分別耳)。
([│/○]二約喻廣破二)。
([?(▽/○)]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虗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疏】虗空非出入。喻識無往來。既無往來。將何為識。而了別耶(〔孤山云〕非從彼方。來入此方〔補遺云〕謂非將彼空。來入此方也)。
(△〔二楞云〕以真如不動。由七八二識遷流。似有往來。故約彼此而說)。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缾中。既貯空去。於本瓶地。應少虗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空出。
〔宗鏡〕若此陰實滅。於本瓶地。應少虗空。若彼陰復生。如開孔倒瓶。應見空出。故知虗空不動。識無去來【疏】彼方。瓶來方也。名本瓶地。空若彼方來於此方。本瓶來處。應少虗空。本處既無所少。應知非彼方來。瓶[1]到之地。名為此方。若此方空。入於瓶內。先合見空從瓶而出。方知空入。出空既無。入空何有。空既無出入。識何曾往來。又此方入者。入此方也。其文易解(〔孤山云〕若瓶盛空。從彼入此。何故彼方不見空少。此方不見空出。若從彼來。彼應減少其空矣。若從此入。必見其出瓶之相)。
([│/○]三結成虗妄)。
是故當知。識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標指〕空無出入。識陰不生。本妙真常。何曾起滅。如執因緣自然。皆是虗妄)。
○〔宗鏡合釋〕大智度論。明乾闥婆城野馬谷響等。無智人亦如是。空陰入界中。見吾我及我法。淫瞋心者。四方狂走。求樂自滿。顛倒欺誑。窮極懊惱。若以智慧知無我無實法者。是時顛倒願息。故知色陰如勞目睛。忽現空華之相。受陰如手摩觸。妄生冷熱之緣。想陰如人說醉梅。口中自然水出。行陰如水上波浪。觀之似有奔流。識陰如瓶貯虗空。持之用餉他國。斯則非內非外。不即不離。和合既不成。自然亦非有。若此況是實。則五陰不虗。既並世相而非真。審知陰入而無體。唯是性空法界。如來藏心。無始無終。平等顯現(又云。如人被械得脫。而作戱論。是械是脚。何者是解脫是人可怪。於脚械外。別求解脫。眾生亦如是。離五陰滅。更求解脫。故知有識則繫縛。無識則解脫。如離五陰空。別求解脫者。如離此方空。別求他方空)。
(○〔合論云〕此去至阿難說偈。皆世尊以甚微細智。入世間解。極談無生。問。何謂無生。曰。雖生而不生是也。世尊說五陰等行相竟。必曰本非因緣非自然性。夫一切諸法。既非因緣而生。又非自然而生。非無生之意乎)。
(○〔溫陵云〕身心萬法即如來藏妙真如性。道嫌揀擇。理忘情謂。凡有言說。皆為戱論。擬心動念。盡涉疑倒。大覺將與覺之。故此卷之初。權且明正倒。辨緣影。擇見精。示真量。一就其迷倒情計。拂心眼之塵翳。洗肺腸之濁垢。使心境洒落。真妄兩忘。然後融會入如來藏。遂知根塵處界。法法無非妙真如性。此二三卷經大旨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二(之三)
校注
[0556k01] 二就破顛倒漸明真見二一破匿王斷見二破阿難常見 [0557k01] 初匿王引證不生四一引外述疑二述身遷改三示性不滅四信悟續生 [0559k01] 二破阿難常見 [0559k02] 如來騐破執情一騐出執情二徵其倒處三廣示倒相 [0561001] 攘疑擾次同 [0561002] 劫疑切 [0562k01] 三廣約緣塵正顯真見四一顯緣心非性 [0562001] 我經作佛 [0564k01] 二示見性無還 [0565k01] 三約體用重明 [0566k01] 答釋分二一約用優劣以廣明二約體非物以廣辯 [0566k02] 二約體非物以廣辨二二正辨見體非物二廣辨展轉執情 [0568k01] 四就疑難廣釋五一破見性縮斷疑三一伸疑二正破三會通 [0568001] 泊疑洎 [0570k01] 二破見性離身疑一伸疑二廣破三會通 [0570k02] 二廣破三一如來破其疑三二大眾失其守三法王安其志 [0571k01] 依約離物以推是見二約即物以推非見 [0572k01] 三會通二一文殊旁為請問二二如來正為會通 [0572k02] 一顯諸法唯真是非雙絕二引文殊為倒二相元無三指妄顯真結成得失 [0573k01] 二破自然因緣疑二一破自然二一伸難二正破 [0574k01] 二破因緣一翻前為難三二引經為難一伸難二正破三會通 [0577k01] 二酬請廣釋二今擬改立一科云四破見見非見疑 [0578k01] 初許敷演大總持法 [0578k02] 二示觀焰奢摩他路 [0578k03] 一雙標二見二雙釋能喻三雙例所喻 [0579k01] 一雙釋能喻二一別業三一別徵略示二廣破即離三重以喻顯 [0580k01] 二同分二一通列外報二別示業緣 [0580k02] 二雙例所喻二一總標二別例 [0581k01] 二別例二一例合別業二一例舉喻結二重釋結酬 [0581001] 覺即見眚異作覺見即眚 [0582k01] 二例合同分二一舉喻例法二二息妄歸真 [0582001] 此眾上異有彼見圓影眚妄所生二句 [0582002] 國下異有及諸眾生一句 [0583k01] 四破和合非和合疑一破和合二破非和合 [0585k01] 一總約諸法會通三一正就三科顯性二重約七大會性三承前開示獲悟 [0587k01] 一色陰科一寄喻總標二約喻廣破三結成虗妄餘四陰並同 [0587001] 一本無理字 [0588001] 掌下異有於空相摩一句 [0590001] 性異作相 [0591001] 到異作倒【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3 冊 No. 287 楞嚴經疏解蒙鈔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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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01](◑二就破顛倒漸明真見。躡前文廣約諸見辨釋第二母科。是中又生起子科二)。
([○@║]一且對匿王破其斷見。二正對阿難破其常見)。
([?∴]初中又二。一述阿難所懷願辨真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