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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

然種子義略有六種

述曰十義廣種子中自下第八具義多小種有六義遮餘非種於中有三初總標六義次隨六別釋後總結簡餘非實種子此即初也

瑜伽第五說有七種子今此言六故云略也 法有五聚第一遮無為第三遮心心所等即簡別盡然簡自處更立餘門第二遮等自處分別更不敘之不遮色者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假名種子 若爾如何與果俱有復如何言常恒隨轉 無性攝論不簡差別唯言內種有世親即通然彼一一皆自釋言內法如此外法如此至果俱有唯言內種即不論外勘彼一一次第明之今釋外種亦有果俱如蓮華根生蓮華等非因滅位其果方生莖同時世極成故此解稍好可細尋之

一剎那滅至方成種子

述曰顯種子義謂有為法有生滅故於轉變位能取與果有勝功能方成種子

此遮常法至能生用故

述曰此簡略也無為不然無轉變故無取與用非能生也亦顯大眾等四部化地部十二緣起非是 無為無取無與無轉變故即遮正量部長時四相非剎那滅故 若謂後時有勝功力初位無者初亦應有體一故如後時 後應無體一故如前位故體纔生無間即滅名為種子有勝功力纔生即有非要後時 又遮外道自性神我等常法為因無轉變故瑜伽第五云唯無常法為因非常法也 舊人云真如是諸法種子者非也 若爾前種應與後念現行為種或雖同念他身相望應為種子

二果俱有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此種子要望所生現行果法俱時現有 現者顯現現在現有三義名現由此無性人第七識不名種子果不顯現故即顯現言簡彼第七現在簡前後現有簡假法體是實有成種子故顯現唯在果現有唯在因現在通因果 和合簡相離即簡前法為後法種

有說種生現行之時必前後念非此剎那如何解此彼師意說如上座部心有二時即因在[3]生果在[4]滅故同在現在亦不相違此即勝軍假[5]明上座非實用之第三卷中自當廣述 若爾種望種亦應然何為料簡 瑜伽云法與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 此必異時非果俱有 若因在滅果在生相仍名俱有即有二趣並生之妨由此故知種生現時定必同世種生於種世不必同

雖必同世若與現行和合之位方成種子簡與他身現行為因不和合故

此遮前後及定相離

述曰此遮經部等因果異時上座部等亦爾種望現行定俱一身不相離故得為因也外道說大自在天生一切有情有情因緣者皆不成也

問何故種望種因果即言異時生望現為因果乃許同時起

現種異類至有能生用

述曰現行與種各異類故互不相違於一身俱時現在有能生用故且如色法現行有礙種子無礙心緣慮等准此應知果體性不相似故名為異類不相違故得同時有

非如種子至必不俱有

述曰種子望種體性相似名為[1]同類 以相違故不得俱時一身和合即第五卷瑜伽論云與他性為因 即種望現 亦與後念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 此即是種 前後相生 種相生時何故不許有同時義 難曰見分緣於見自體同時緣種子生於種自體同時

有解云種望於種為因果若許同時非因緣見分望見雖同時因果即非因緣攝 若爾種望現起類亦應然 故應更解種望於種許同時生體便無窮自類許有同時生故即一剎那有多種生都無因緣不許後種更生果故現行望種名為異類雖亦熏種後種未生果故非無窮於一剎那無二現行自體並故所生之種由此不可更生現行種望於種類亦應爾 問若爾如何本有同念得生新熏體相違故 此不同時如世第一法無漏緣增本有種子牽生後念任運自類法爾之種復能為因生於後念一新熏種新二種緣力既齊同生一現故無同念種生種失 此亦難解若本有種更生種子便一念中有四法也謂一本有二本有所生三新現行所熏四是現行如何可說三法展轉 今釋不然即本有種及現行為因緣生一新熏種故但三法 又解本有種望新熏種非其因緣現行能熏為因緣故即是本有唯望現行現行唯望新熏為因緣故由此別脫戒體不增而用增與道定戒相似道二戒既是現思故唯念念是用增非體 前解即[2]與別脫戒體用俱增義

此中雖顯與果俱有望現行說可現在時說為因義種望於種既許異時若入過去何者因義

雖因與果至無自體故

述曰其因與果有俱者謂生現不俱者生自類雖俱不俱而要現在可有因用以有體故若入過去即無因用體已滅故未來亦爾因用未生體無有故

問為因既通種與有種何故此言與果俱有

依生現果至與果俱有

述曰依生現行果之種子名為俱有不依引生自類名種 何故爾耶 能熏生故望異類故果現起故相易知故 種望於種非能熏生非異類故非現起故非易知也此中不說 故攝論第二云不生現行名為種類生現行時名為種子 勝軍如何釋非即此剎那以彼[3]計執因果同世故 云何復釋無種已生文 如彼抄會如瑜伽論第五十六別抄有文及下第四可披解也

現行能熏轉識等應名種子

三恒隨轉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要長時其性一類相續無斷至得對治道名至究竟位各各究竟故

此遮轉識至不相應故

述曰遮七轉識及色等法不得為種子此但言心實亦遮色 經部六識等能持種子亦此中破以三受轉變緣境易脫故

此顯種子自類相生

述曰即顯前種生後之義此非俱有俱種攝故攝論無此 問第七識亦至金剛心方斷何不名種 答十地等中以轉變故緣境易脫故未對治已即轉變故種子不然 若爾如何名有受盡相種子無受盡相種子名言無記種生果無量無盡可恒隨轉不善等種生果有限如何恒轉 答曰彼據生果有分限名有受盡相非種子體未得對治即滅無餘 又有分熏習名有受盡相名言熏習名恒隨轉此等種唯有自類生果恒隨轉即是與果不俱有名種此闕恒與果俱一義 若闕一義得名種子其第七識闕恒隨轉應名種子 此不應爾今於此中正以生滅恒轉二理顯種子義餘但別遮非正顯故其第七識為種不成 又說種子具有六義非顯具六即是種子 又此自類亦非種子不與果俱故無性攝論說非種子然名種類 此顯自類至對治位非得種名生果之時可名種子但若生果必俱時故若論其體自類之時亦名種子非現行故此但任運牽生後果若緣具勝種子勢增有勝與果用起之時方名種子 無性顯此二位差別果俱名種不爾名為種類 今此約非現行談其體說總名種子亦不相違 又顯種子具斯六義非說念念皆具六義故皆名種 然應分別若具六義方名種子𨷂一不成無性有情第七闕與現果俱故非是種子 若爾即未生果時恒隨轉種應不名種 由此應釋對治道起謂令不生現行等位如見道中無想定等據其體有修道方除據果不生種見道斷以盡已來無與果俱義故今言與果俱者至對治道起已來有與現行果法俱現和合之義名為種子非要此念與現和合方名種子不爾便於一界不成三界諸種子種子成就義便不成故知不約剎那而說約後能有與果俱義以顯自性 無性所言不生果時名種類者約畢竟不生當果為論如見道中無想定等

若恒隨轉得名種子應善種等生不善等

四性決定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隨前熏時現行因力故生善惡等功能決定非[1]雜亂生

此遮餘部至有因緣義

述曰遮薩婆多等善法等與惡無記等為同類因有因緣義 夫因緣者辨自體生性相隨順以善等不辨惡法等自體又不相隨順何義是因緣 又異熟因通善惡性生無記果遍行因等是異性果俱有因取異熟無間士用等果為因亦然

若要善等種方為善等因種既恒有應頓生果

五待眾緣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自種子要待眾緣和合種子轉變起取現行等諸果作用功能殊勝方成種子故種自類非因緣合不名種子

此遮外道至恒頓生果

述曰謂外道執別有一法名曰自然不待眾緣恒頓生果此方外道為計亦然大梵方等計亦爾同此所遣此中且舉一自然義

或遮餘部至非恒頓生

述曰三世有執緣體一切時有即恒非無今言待緣種方生果故遮彼執 若緣恒有應恒生果種既不許恒時生果故緣恒無

問若設有緣善等性定應善色等種生善心等果

六引自果至方成種子

述曰謂於別色別心等果各自引生方名種子非善等色種生善等心果可名種子不相應故

此遮外道至生一切果

述曰即大自在為因生一切果等皆是此計果應無別以因一故果既有異因亦應殊故非一因生一切果

或遮餘部至互為因緣

述曰薩婆多等以善色望四蘊為因四望色蘊亦得為因 此即不然唯引自果因果隨順功能同故名為因緣若增上緣等義則可爾如何色等與心為因不相隨順功能異故

問言恒隨轉名為種子第八識現行既恒隨轉為名種不 有說亦得以名一切種子識故 若謂然者此現行望自種既非因緣非能熏故如何名種 有說不得言一切種子識含藏一切法能生一切法名一切種非彼現行能生自種種雖依識現行自體是識所緣不同於識故識現行非名種子 此闕何義也 與果不俱故 其無性人第七識亦具六義應名種子 此亦不然論自解言與現行果俱現和合方成種子種子之法其相沈隱所生果法其相麁顯故與現俱方成種子第七相顯設所熏種果乃沈隱不與現行果法和合不名種子第八現識亦然無所生果故

第八門中以上明種自下第三總結聊簡

唯本識中至成種非餘

述曰簡上轉識等非名種義

此中別解上六義中言唯內種具有六義然世親攝論亦通外種此中引之解外穀麥種既能生果名種子不

外穀麥等至非實種子

述曰雖識所變假名種子非實種子現行法故 攝大乘云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外種內為緣由依彼熏習又引頌云虛空[1]大海皆真內所作分別不在外 故由內種外穀等熟彼非實種 問種亦識所變應非實種子 答曰不然內種識變已復生麥等麥等復識變以重變故故非種子如眼根等故下文云外麥等剋體非因緣生果故因緣唯內種非外種故 此等已上並攝論有自下第九雙辨內外生引二因此內外種皆有生引二因體不答有何者

此種勢力至即名引因

述曰其內外種生近果生正果名生因引遠果引殘果名引因 無性云如內識種生現識等名近果是生因望名色等是遠果是引因外種望芽是近果是生因望莖等是遠果是引因 天親云如內種子生正果名生因生殘果名引因即現在種生現在身名生因生六處等皆名生因引餘枯喪屍骸等名引因 雖生他界等勢分力故餘骸尚有如下自解外種生芽莖等為生因是正因生枯死時草等是引因勢分力故然至此位時內外種皆無或生他界等或種已久滅然由前生勢分力故引彼猶有即義說彼生因之種名引因 然今兩說生引二因俱無別體一體望別故說二也若無引因勢分力者一切死後皆應頓絕如化生死若遍四生具二因者無性理勝以化生死無屍骸故然世親論意無著大師為成引因說枯喪等故說頌言枯喪由能引如任運後滅天親解云若無引因應無枯喪果如任運後滅但是天親解略無性釋廣亦不相違此雖攝論文然對法第四卷說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瑜伽第九說能引所引俱是引因能生名生因瑜伽第十云從無明乃至受是引因有是生因 此意欲顯未潤七支去果猶遠名為引因引遠果故能潤二支及所潤有去果近故名曰生因近生果故亦即此中近遠所攝無性[2]但約已潤種中果去因為近瑜伽約潤未潤位去果近亦不相違

次第十四緣分別辨內外種因非因緣不熏別

內種必由至是因緣性

述曰內種是因緣必由熏習方能生果法爾種子必由熏長方能生果故新熏熏生方能生果有情法故

外種熏習至辨所生果

述曰無性攝大乘第二卷說如從其炭牛糞毛等如次生巨勝青蓮根及蒲非巨勝等與炭等俱生俱滅互相熏習而從彼生名無熏習如巨勝等與華等俱生俱滅由熏習故生香氣等名有熏習外種不定內則定熏 故外種子既唯現行為增上緣辨所生果

必以內種至所生果故

述曰此顯外種非無因緣從內共相種子生故如攝大乘自廣分別

自下第二解熏習義於中有三初總問次略答後廣辨

依何等義立熏習名

述曰初問起也

所熏能熏至故名熏習

述曰此標具義釋熏習名略答所問 熏者發也或由致也 習者生也近也數也即發致果於本識內令種子生近令生長故此略標有三一所熏四二能熏四三令種生長名熏習故

何等名為所熏四義

述曰此廣辨也

於中有三初辨所熏具緣多二辨能熏具緣少三釋熏習義等 初中有三初問次答後結此即初也 攝論第二亦有此文然少不同隨處應辨 然五聚法第一簡色法及七識俱心所法等第二簡佛果善等法第三簡無為及不相應俱時心所第四簡別異身同時許可熏義 攝論無者一一披對方知差別

一堅住性至乃是所熏

述曰此第二答也從無始之始至究竟之終一類之性相續不斷能持習氣乃是所熏

此遮轉識至故非所熏

述曰遮七轉識及彼心所 此中識言攝心所故即末那等皆名轉識若許持種初地見道無漏心時應失一切有漏種子 聲風等者即遮根法處色等生無色界色即無故入滅定等心亦無故名性不堅此中何故但言風及聲[3]簡斷相顯故非謂色等此中不說[4]此攝論無

若堅故可熏佛本識既堅應是善等性許亦可熏[5]此簡經部色心可熏不堅住故

二無記性至乃是所熏

述曰若法平等無所違拒善惡習氣乃可受熏無記不違善惡品故

此遮善染至故非所熏

述曰如沈麝等及如蒜薤等皆不受熏亦如捨行之人體性寬容即能納事若聰明惡性皆不能容且如善性非直唯違不善亦自違善如沈不受檀等香故惡等亦爾故不可熏而無記性不違善如捨行人不違事故 亦遮識類善等受熏第七識內並非所熏此同於後唯是無覆無記中釋

由此如來至非新受熏

述曰由此無記方受熏故如來第八無漏淨識唯在[1]因中曾所熏習帶此舊種非新受熏以唯善故違於善等如沈香等故此攝論無 簡與佛地同 說為不熏熏時何過 違拒法故有增減故善圓滿故有優劣故不可受熏

若無記性及唯堅故即是所熏本識同時想等五數及虛空等應是所熏

三可熏性至乃是所熏

述曰若法為王而體自在不依他起性非堅密體是虛疎易可受熏非如石等是可熏習若不堅[2]密有虛疎故可容種子堅密不然

此遮心所至故非所熏

述曰本識俱時心所五數體非自在依他生起故非所熏王雖要有心所方起不言依他得名王故是自在義此攝論無受熏何妨如下觸等亦如是中解亦遮無為以堅密故不受熏習如堅石等故虛空等不可熏習 若爾識上生等假法應可受熏 今依他攝自無實體依實說假故 又此應言若非堅密有體自在乃可受熏初簡無為次簡假法後簡心所此遮無為假法心所依他堅密故非所熏不是說者擬今說故 又此不言實有體者假法先無更何須簡 若爾空等無為如何若言真如即非無記言非擇等假同生等假法不論由此故應第一說善無明簡真如由此知非也亦遮熏 於假識類等

若可熏習即是所熏亦應異身得成熏習

四與能熏至乃是所熏

述曰能和合是相應義若同一時同一處所所熏之體非即能熏亦非全相離在他身上識為能熏等

此遮他身至故非所熏

述曰此遮他身許為可熏及剎那前後不相應故無和合義故非所熏異經部師前念之識熏後念類

唯異熟識至非心所等

述曰第三結也唯第八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是同時五心所等及餘轉識言異熟識者正是熏位故若言現行生種異時如何釋此故知即以此義為正 其無性人此第七識四義具足何不受熏 以染無記違善惡品今言無記唯無覆無記 此所熏中何故堅者乃名受熏 以諸色等生無色界諸轉識等入無心定等便無法持諸種子故若二俱持即成一種生二芽過如後當破 何故善等不能受熏 不含容故如沈香等如文自解 何故假法心所無為不能受熏 以無體故不自在故非可熏故不能持種 問如瓶能持物假法何不然 答曰不然總假不能持別色等能持以別成總說瓶能持瓶體即是實色等故諸不相應即色心等故如色等不能持種亦不受熏若爾本識上假物生等應能受熏 實已受熏何須假法如礙於心假法亦得如受於熏假法應得 若假說者亦得受熏唯自體分能受餘熏如上心所不能受熏如下觸等亦如是中說 何故不和合 不得為所熏 若爾便許有熏他身 熏他身有何過 即自作罪令他受果他身中有業等種子自受果故或凡夫熏阿羅漢等故要四義簡持如右此則攝論雖有未能有此差別

唯能熏四義諸論所無

何等名為能熏四義

述曰依前標問

一有生滅至乃是能熏

述曰即前六義簡無為因以有作用故方能熏猶如種子有生滅用故能生果

此遮無為至故非能熏

述曰此簡法也

二有勝用至乃是能熏

述曰勝用有二 一能緣勢用即簡諸色為相分熏非能緣熏 二強盛勝用謂不任運起即簡別類異熟心等有緣慮用無強盛用為相分熏非能緣熏 由斯色等有強盛用無能緣用 異熟心等有能緣用無強盛用 不相應法二用俱無皆非能熏 即勝勢用可致熏習如強健人能致功効 故第八俱五心所等亦非能熏若為他緣一切無過 此中總言意說如此

此遮異熟至故非能熏

述曰心所等者等彼相分或六識中異熟生無記 此舉第八異熟心心所等六識中業所引者非謂一切異熟生心法執等類皆不能熏唯業所感異熟心等二種所生無勝用故或此法爾皆非能熏以無用故

三有增減至乃是能熏

述曰第七末那至無漏位亦有增減因中無漏為例並然可致上下種子故要如利根能斷於善得果亦疾餘則不然或能剛能柔乃能致果非餘中物及平等物

此遮佛果至應有勝劣

述曰佛四智品非能熏習 若佛能熏有何過失 更增新種便非圓滿諸佛有勝劣功德多少故

四與所熏至乃是能熏

述曰要同時處方是能熏如所熏說

此遮他身至故非能熏

述曰非前後剎那及與他身能熏自識不和合故 和合即是相應異名如生名起現行生種若說異時如何釋此 無性有情此第七識畢竟無有動轉之時闕無第三有增[1]減故應非能熏 此有二釋 一云此亦不然無始以來我執增長剎那剎那現種增長非是不增如邪見等雖言一品亦有異故四義具足如無分別智入見以去漸漸增長非謂體大名為增長但加明利此亦如是從無始來行相轉闇堅執不捨故名為增然極難也 二云亦有增減欲界為麁乃至非想為細地繫差別麁細不同生下上時亦有轉動有增減故 問曰既爾何故論說與有頂地下下品道一時頓斷 答曰不然豈以斷同便無九品如三界中見道煩惱一時頓斷有九品故 此障見道彼障非見何以為證 答曰若爾如修道中頓超二果從預流者至阿羅漢以欲界中初品煩惱乃至與有頂初品煩惱一時頓斷豈品類同耶 問彼由加行故令頓斷此不然者 答曰若爾菩薩第十地一時頓斷修道煩惱應無九品若以煩惱不障地故唯障無學作意留故一時頓斷者已前頓斷有得義不今此第七唯障無學不障有學故金剛心一時頓斷非無九品 問曰若爾應離此地即斷第七以九品故 答曰不然如菩薩十地所斷所知障一地通三界所斷豈無多品又如菩薩生上不斷下惑不障彼者此例應然不障有學雖離此地故不能斷要至無學方却斷下 問若有九品何故名一類 答一類有多義一三受不易二三性不易三境界不易四相續不易故未轉前名為一類非無九品名為一類由此義故却成無始乃至今日今日為增前解方成 若以無性有情第七是有性種類故有增減者 不然佛果七識因七之類亦應能熏若以有漏無漏為論不可例者亦可有性無性為例不應種類彼可名熏 論言第七與有頂地下下煩惱等者同障無學名勢力等金剛心中一時頓斷故名勢力等非謂品同名勢力等又如初地所斷所知障 乃通三界不妨欲界初品所知障通障十地十地別斷豈以多品斷故障即品多一品斷故便無品類[2]細但初能障此者證此即斷不須論品 此中前四准所熏中一皆應寄問徵起然後牒論

唯七轉識至可是能熏

述曰總結也即能緣中七轉識心所等為能熏若為相分何法為[3]即第八識為六七識之所緣故為相分熏 何分為能熏 唯自體分如自體分唯受熏故見分體故

如是能熏至熏習義成

述曰後釋熏習義 於中有三初解熏習義次顯法體多少後明因果此即初也 要俱生滅熏習義成非如種生[4]芽許異時生故不俱時有故知色法無俱有義

令所熏中至故名熏習

述曰唯華熏苣勝同生同滅故以為喻 攝論喻如內熏習等

能熏識等至因果同時

述曰下顯法體初法後喻此舉法也

如炷生焰至更互相依

述曰初舉三法喻喻三法體後舉二法喻喻因果義現二義其文可解 何故無有四法新種生現耶 心等一時不可並故又生彼緣未和合故若許生者便無窮故不可此時遂生現行

因果俱時理不傾動

述曰不同經部因果異時故說俱時理不傾動

能熏生種至得士用果

述曰下明因果能熏生種種生現時如小乘俱有因與俱有法為其因故以種望現能熏心等更互皆得即約同時士用果說本種與現唯作因緣現行望新種亦唯因緣偏望為因緣非說現行與本有種為因緣也此以[1]大乘俱有因與相似言如俱有因是因緣攝非大乘中許彼現行俱有因法是因緣義顯揚破故 然攝論第[2]三亦說為因緣即是本識同此無妨如彼俱有因體不成俱時為因故以彼俱有因義亦有現行不能熏故下四緣中自當料簡

種子前後至引等流果

述曰種子望種大乘為同類因亦如於彼現望於現非現望現為因緣攝同類因也以疎遠故非親近故此等諸文攝論皆有

此二於果至應知假說

述曰除此餘法七轉識等名為因緣彼對法第四十二緣起皆名因緣應知假說非實因緣非辨體故非親近故

是謂略說一切種相

述曰此總結上第三段也

此識行相所緣云何

述曰十門分別第八識中上已三門第一出體識自相門第二真假異熟五果果相分別第三諸法因緣四緣因相分別 自下第四第五行相所緣分別於中有二初問次答此問起也 然不可知麁細分別但無別體或約所緣或約行相明不可知故於[3]門中略而不舉後別解中即自疎出義有別故

謂不可知執受處了

述曰答中有二初舉頌答後自別解 論問起中依義為問以不可知無別體故不為問也然以唯識轉變次第先行後境 次略答中依頌而牒 下解釋中從後向前依問而解 所以者何 本頌先後法相求故心依境因方得起故 長行先後意趣求故其境要是識所變故 謂本頌中先不可知之所緣 後不可知之行相明解法相頌文穩便故不可知為初所緣行相隨後一不可知通境行故 長行之中一切諸法有心有境行相是識之見分故 先明行相由心變境次說所緣 約見及相而辨細後解不可知義故有別也 解行相所緣中有二初解所緣行相後解不可知言 初中復二先略後廣略即粗解體義廣則料簡細解 了謂了別下此為略解 此中了者下此為廣解 略中有二初解行後解境

了謂了別至為行相故

述曰此解行相識自體分以了別為行相故行相見分也類體亦然 相者體也即謂境相行於境相名為行相 或相謂相狀行境之相狀名為行相 前解通無分別智後解除彼 或行境之行解相貌此解亦非無分別智以無相故 然本但是行於相義非是行解義

處謂處所至所依處故

述曰下解境

於中有二初別解內外所緣後方總解所緣初文[4]復二初外後內 今此即是識之相分依名釋義如文可知此為外相 然下自廣隨彼處會

執受有二至及有根身

述曰下解內境與外境殊故別開說 總相而言執受義者執是攝義持義 受是領義覺義 攝為自體持令不壞安危共同而領受之能生覺受名為執受領為境也如瑜伽論第五十一五十三七十六卷同此義釋 對法第五說執受者但唯五根四塵一分不說種子及與聲處 五十六說五根全五塵一分名為執受二文不同 五十三說執受有二 一若識依執名有執受謂識所託安危事同 即顯依持而領受義 領受義者謂以為境 二以此為依能生諸受此義即顯執令不壞能生覺受 若據實理生覺受者唯是身根以餘四根味觸不離身根同聚一處亦名覺受體實非也 薩婆多等亦作此解對法唯據現行此義生覺受義 不論其聲聲體虛疎不可執之而生覺受故略不說故外道中說為無礙 五十六中唯據現行不相離大所發之聲同處不相離不異大極微而出復親領之故通十界處不言種子 五十一卷及此論等通依現種二執受義通於十界種子現行文勢雖殊義意同也 問無表色心所亦依於識安危共同雖不執令能生覺受如種子等何非執受 答非所緣故如下當說無領受義 問外器界既以為境何非執受 答非是相近不執為自體故與識相[1]遠不為依故故非執受 問既唯緣此更無餘者何故十卷楞伽說云阿𥠖耶識緣名及相猶如毛輪 答名體即聲聲是能詮說緣其名意說緣聲如言緣相意在根等不爾心等相應是彼所緣 又相者即色蘊有相顯故名謂非色四蘊第八緣初相現行及種但緣名種不緣現行亦名緣名 [2]又解相者即執受處俱名為相相即相分見分所取名者四蘊即心心所法自證分緣許自緣故 又相者即器有根身現可知故其諸種子總名為名相難可知唯以名顯故名為名 問何故彼復說第八識頓分別知一切境界 答說自一切境皆頓分別知非如餘識境漸次能了故 由是彼經復作是說自身及資具一時頓分別 與此文同並不違也 問何故辨中邊云唯緣根塵 生覺受故舊論云及識本識生似彼至卷末當解

諸種子者至分別習氣

述曰即是一切有漏善等諸法種子下解五法中此三唯有漏論說非無漏無漏種子此識既不緣但為彼依故非執受與七十六解深密同與五十一顯揚等別彼言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有何所以者此有二說 護法等說唯染無記心中有法執無記心不能起執因執心所執為所遍計熏成於種此種名妄執習氣即見相分而熏種生 又解應分別論文染無記心有遍計所執自性妄執故此種子名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無記心但是遍計計是分別心之異名故此種名遍計習氣而非所執自性妄執習氣以有漏心皆名遍計故非善等心中許有執故 或復此文但約染語以有漏中多起執故若不爾者一切色法非能熏者皆非能遍計亦不起執相分之中既無種子又此不說本識應不緣既爾第八應亦能熏有力能執故由此故知此解為勝下三性中更當分別 安惠等說有漏八識皆能遍計而起於執即以此文為證今此師意有八識種子唯自體分[3]後生現行似有能詮所詮相現說為名相現行遍計所執相似有故說自證種能生名相因緣名為名相等習氣非離自證種外別有名相種 或名與相雖無實體而別有種亦不相違 此中二解如下自知 然今此文與彼既別故此文勝通一切有漏三界三性乃至決擇分等種皆是執受阿賴耶識性所攝故 問為緣種子別功能不 答自有種子即是功能能生現行之功能故然復有別功能如心心所種子有總能生現行功能復有厭心差別功能即無想定然第八識雖緣種子不緣無[4]想定此即不緣差別功能 若爾無色界識即不緣心等廣大功能如何乃言於無色界能緣廣大執受境等 此義應思 如善種子本識雖緣然但緣體體即識性唯無記攝不緣善等餘別功能無想定等唯是善性故亦不緣無色界中雖有善種差別功能即是能生廣大之心現行法故不失無記不違本識不如善等及無想定違本識故故於無色界緣廣大功能 無想定等是種上假無色廣大功能不然故不許緣無想定等 又無色界廣大之用唯在現行種是彼因即是廣大之功能義彼第八境種子從現行為名名廣大功能非緣種上廣大別義故無有失 又種有三品此為一類緣心無三品任運緣故心唯一界種通三界性別故如第八緣異界色法相別界攝以親緣故名本識故不同意識等彼分別生故見必同界但得為境非必有用此識任運隨因緣變境有用[5]即己體故若斷未斷隨增減緣如現行法相分緣故

有根身者至及根依處

述曰身者諸大造等合聚名身或依止名身即一形之總稱以根微細不言於根但言緣身恐無根色以別根為首標其總身即顯本識緣彼五根扶根色盡總身之中有別根故名有根身 又成身者以根為主身是通名以主標首為稱於身名有根身 根通五根唯自身者 依處即是諸扶根五處不可以聲對法第五說非執受故唯為外境緣然實亦內緣又緣他五境等即非執受如外境故此中有量准作可知

此二皆是至同安危故

述曰釋執受義執受義者同安危等如前已說兩義釋之此中言總對法瑜伽顯揚俱舍等皆有執受義

執受及處[1]但是所緣

述曰總解上也

阿賴耶識至外變為器

述曰顯由親因種及業緣種變內外相

即以所變至而得起故

述曰本識行相必杖境生此唯所變非心外法本識必緣實法生故若無相分見分不生即解本頌先境後行之所以也 杖謂杖託此意總顯見託相生大乘影像即是所變緣有生心非緣無也 有處說諸識必依緣有本質方生即以名教等為本質故如下當辨此略解訖 變有二種 一者生變即轉變義如次前說變謂因果生熟差別等流異熟二因習氣名因能變所生八識現種種相是果能變故能生因說名能變 二緣名變即變現義是果能變且第八識唯變種子及有根身等眼等轉識變色等是 此中但言緣故名變下論言變准此分別 若生名變種子第八識生七識等並名為變七識生第八亦名為變緣無漏[2]生種准此應知 若緣名變即唯影像心上現者有漏諸識等各自相分是准此應思一切諸法 或復作三亦有執故名之為變即根種等具二變義外器唯一七識亦一[3]不變者依此二門三門可解 大乘緣無不生識心影像之中必定變為依他法故故行相杖之而方得起非緣本質法名緣有生心以或無故如過未等若影像心不定有者即應識起無有緣義境無體故此如我見經部薩婆多大乘皆別

已略解訖自下廣解初廣行相次廣所緣 初中有三初護法菩薩釋其了言申其正義二明四分及對小乘明行相等三總結

此中了者至有了別用

述曰即申正義解了言也 言此中者是簡持義此解第八識行相故 言異熟識於自所緣者即所變影像是親所緣相分所攝於此有了別用非於心外法等

此了別用見分所攝

述曰謂於所緣相分之上有了別有即行相故是識見分非是餘分 然行相有二 一者見分如此文說即一切識等皆有此行相於所緣上定有 二者影像相分名為行相其一切識或有或無所緣不定故如此論下所緣緣中出二所緣緣體又瑜伽等說同一所緣是也 今此且約諸識定有者說或與小乘別體者說以影像相為行相者小乘同故

然唯初解無第二者第八俱時五心所法如何可說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故須二解以影像相為行相者出集量文

然有漏識至能緣相現

述曰大段第二明四分義即分為四初立二分 於中有二初立二分後引教成 立二分中初申自義後方破他此出自義 謂安惠等古大乘師多說唯有識自證分無相見分護法出已說見相有依集量論等方顯發之故先敘宗 自體生時者識自體也 皆似所緣能緣相現者依他二分似遍計所執情計二分現也 似能緣相者大乘見分收當小乘事攝似彼行相取所緣故名似能緣 似所緣相者大乘相分收當小乘行相似彼所緣心外相分為見分所緣故名似所緣相 是心外法此中無故

彼相應法應知亦爾

述曰一如於心今此正義 不同安惠及小乘中正量部等無所緣相得名為緣 不同薩婆多等許有行相但取心外所緣無心心所自能緣故

似所緣相至說名見分

述曰此說能似攝於見

若心心所至自所緣境

述曰自下第二正破安惠正量部等 量言如緣青時若心心所上無所緣相貌應不能緣當正起時自心所緣之境此立宗也許無所緣相故因也如餘所不緣境喻也或如餘人境 又量我餘時緣聲等心亦應緣今色許無所緣相故如今緣自青等之心餘人亦爾

或應一一能緣一切

述曰謂除所緣色外諸餘法亦應為此緣色心緣無所緣相故如現自所緣色他人亦爾

自境如餘餘如自故

述曰或自境如餘境亦不緣或餘境如自境亦應緣即此二喻各通前量 或論中二量次第配之初屬上後屬下此義意言緣此自境時心上必有帶境之相如鏡面上似面相生方名所緣不爾便有如前說過除正量等外所餘部共大乘同 而真如無似境之相如下所緣緣中自會

此破所緣無訖次破無能緣見然佛地論第三四智三諍但論相分有無不論見分即與此別下第九中自當解釋

若心心所至如虛空等

述曰心所法有能緣相不爾心等應非能緣無能緣相故如虛空等

或虛空亦是能緣

述曰此返難云汝虛空等應是能緣無能緣相故如心心所 古大乘師即安惠等既如是立二分俱無論下自說 清辨亦云若約勝義諸法皆空唯有虛偽如幻化等若約世俗見相俱有許有外境故非唯識識離於境有何體用故知諸法有境無心若言心等有緣作用許有實作用便非釋子亦違聖教今且違汝一切唯境故能緣相決定是無小乘諸師此相皆有 此義意言心所生必有能緣之相如鏡必有能照之相不爾便有如前說過不同外道小乘有實作用體仍非無此中比量准之可解 若爾即鏡應名能緣 如下所緣緣中說

第一別破正量部等第二別破清辨合破安惠下引經證

故心心所必有二相

述曰故者因也因前義說

如契經說至各自然而轉

述曰引厚嚴經 上之二句明內心有外境是無 下之二句明自內心見相二分有謂即似能所緣相是 各自然而轉者謂見相分各各自然從其因緣和合而起不必須待心外之境 或計大自在天之所作故方乃得轉

今異於彼說自然言故緣龜毛心影像起此證有二分也

執有離識至自體相故

述曰下解三分 於中有二初對十九部辨相差別後申三分此等即初 除大[1]正量外皆是此也又大眾部心得自緣見分緣相與此等同自緣體者則不如是以緣自體不須別起行相以能緣見者為行相所緣見為所緣及事此等取境者彼執心外之境是所緣心上有似所緣之相名行相體即見分攝故 以大乘相見分即彼宗立名非是彼定許有見相分名也 觀所緣云帶彼相故 即是行相謂行於相見分能緣說名為事 是心心所自體相故是釋事義 不言自體事言自體相者簡大乘事謂自證分言自體事便濫彼故

心與心所至行相相似

述曰心所同所依所緣俱依一根緣一境故 行相相似俱有似境相隨是青等行相各別總相似故雖受以領納為相想以取像為相等一一心心所各有青等行相故(名為相似)

事雖數等至相各別故

述曰受等體各是一故而相狀別想等體性相狀各各別故行相言似不言等者據相似故相似等義無有差別

達無離識至見分名行相

述曰是大乘義則說相分是所緣故由無心外法以小乘行相而為所緣即是相分彼宗說相分非是所緣是能緣上所緣之相故彼之見分自體事者大乘名行相能行於相故所似即相分

相見所依至即自證分

述曰此二所依自體名事 言所依者是依止義謂相離見無別條然各別自體此二若無一總所依者相離見應有是二法故如心與所然無別體但二功能故應別有一所依體起二用時由有此體故言相見自體名事即自證分然小乘人心外有境即以為所緣大乘說無故以彼小乘行相為大乘相分大乘心得自緣別立自體分即以為事故以見分名行相即小乘事體是見分不立自證分無返緣故小二乘所說各別

然彼難云刀不自割如何心能自緣別立自證分

論云此若無者至必不能憶故

述曰謂無自體分應不自憶心心所法所以者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憶故謂若曾未得之境必不能憶心昔現在曾不自緣既過去已如何能憶此已滅心以不曾為相分緣故我今雖不令為相分緣然自證分緣故如曾相分所更境故今能憶之 量云今所思念過去不曾更心等除宿命他心智等餘心一切皆應不能憶不曾更故如不曾更色等 却證故知曾現在緣佛地第三云集量論說乃至若不爾者如不曾見不應憶念

心與心所至有差別故

述曰然心心所同所依根其所緣相各各變別故但相似緣青相分皆變青故事雖數等而相各異受等體有差別故與小乘別 然瑜伽第一說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據了別領納各各不同故相分雖不同然極相似如青為境諸相俱青相似名同 見分各異雖俱是青取像各異故名不同行相 此中有行相與見分雖各非一各據義別境據總故名之為一見據別故名為相似此卷論中據實為言故與瑜伽說不同也 又彼約疎所緣緣此約親所緣緣此心心所許時依同所緣事等亦據所緣各相似義非是相違

明三分中次文第二約三分等明心心所

然心心所至各有三分

述曰此即陳那菩薩依經立理諸論共同

何須說三

所量能量至所依體故

述曰相分見分自體三種即所能量量果別也如次配之 如以尺丈量於物時物為所量尺為能量解數之智名為量果心等量境類亦應然故立三種 若無自證分見二分無所依事故即成別體心外有境今言有所依故離心無境即一體也

如集量論至此三體無別

述曰相唯所量見為能量自證為[1]量果此頌意言今此三種體是一識不離識故說之為唯功能各別故說言三 果是何義成滿因義見分緣相既為能量能量無果量境何益如人量物起量解也 小乘量果即是見分行相為能量外境為所量與此稍別 然有六師及敘陳那以前以後及量果體性不同如因明抄說佛地論中雖說三分無頌引證唯有長行

又心心所至證自證分

述曰明四分中自下第三說有四分於中有四初立四理二分別之三引教成四釋頌意下即初也 護法以後方始立之理極須然如文可解然諸經論唯多三分

此若無者至應皆證故

述曰此立理也第三第二心分既同應立別有能證自分量云第三分心應有能照之心心分攝故猶如見分 見分返此或無能證

又自證分至必有果故

述曰見分為能量第三為量果若第三能量立誰為量果為量如前

彼若救云第二見分為第三果

不應見分至非量攝故

述曰由此見分或時亦有非量攝故不證第三

由此見分至必現量故

述曰諸體自緣皆證自相果亦唯現見緣相分或量非量故不應言見分為果不可非量法為現量果故[2]故不可見分或緣於相是比非量返緣自證復是現量難曰見分緣相或量或非量一向現量自證分以為果何妨自證唯現量能量亦得比量或非以為果

解曰現量心自體非量果可唯現非二種非證體何得能為現量果 現量為比果比不為現果問答亦然 外內難緣縛難例亦然見緣相為縛自證應亦爾是縛無失然唯現量如五識境縛仍是現量收證自體故為是煩惱染污相故如末那章 夫證自體必現量攝故不可說見分緣相或量非量為自證果不可見分一時之中為量非量以相違故縱許見分或比非量為第三果亦不定故現量為果義即定故一心之中相違不可或量非量故立第四義亦如前

此四分中至後二是內

述曰下分別[3]此釋見分若時現量應為第三果難也但由見分似外緣外故名為外非體是外故此現量亦不緣三後二名內體是內緣內故

初唯所緣後三通二

述曰其義可知縱緣於心以心為相亦唯所緣相分之心不能緣故 問見分緣外從境名外見分緣唯所緣從唯所緣名所緣 答曰此義亦可然此文影顯故無有失為色等難皆應准思 今意欲顯由見緣外不得返緣立第四分故立外名理實非外 因論生論自證緣見應相分心不能緣慮所緣心故如相分心 此義不然自證緣見一能緣上義別分故若為相分心必非一能緣體故或別人心或前後心由此必非能緣性故見分等心故能緣慮相心不然謂第二分以第三為果自為能量第三緣見以第四為果能量可知緣第四時以誰為果不可即以第四為果如緣見分見分非果此義應思即以所緣第四為果第四緣第三為果例此同故功能應爾若更立者過無窮故唯爾所者分限足故如無色界本識見分緣種子等更無餘相種子搏附識自體分即以自證為相分緣緣彼種故然不緣彼自體分上能緣功能過如前說仍以第三自證為果此例應同

謂第二分至或現或比

述曰見分外緣故量不定

第三能緣至以無用故

述曰其第三分前緣第二却緣第四第四前緣第三何不通緣第二 非第二者以無用故設許得緣涉重緣過以無用故 或無緣彼之用不說緣之如自證分不緣於相能緣各有分限可得故然第三分得緣第四現量等定復不緣外佛即不爾

第三第四[1]至唯識理成

述曰四二分由取自體故現量攝[2]具所能緣恒但四分不減不增無無窮過 此中有難如得及生得得非得生生非生法不立第四得及生何妨見分緣相及自證不立第四分

此不應然此能緣慮有量定故彼但成就生長功能非緣慮法無量相違據功能別名為非即四用一體名為非離 又說四分能所緣異不可言即無別種生一體用異故名非離

是故契經至見種種差別

述曰下引教成 佛地論有即厚嚴經謂即內外二性此內外一切分皆有所取能取纏繞故有四分

此頌意說至是見分故

述曰下釋頌意此四分中相見名外見緣外故 三四名內證自體故唯見分有種種差別或量非量既言見分或非比故別立第四 此唯眾生四分故言纏縛及麁重二縛具故無漏心等雖有四分而非纏縛 問如諸佛及因五八識等唯現量者應但三分見分即得為三果故 答此不然內定故見分緣外用外也不得復為緣內果故一心見分用不得通緣內外法故雖緣真如真如非外以見分用外故亦不得緣 若爾內心應非外果 此義如量義准可知

如是四分至自證分故

述曰解四分中自下第四解立一[3]先以義攝次引頌成後總指例如集量頌或攝為三果體一故攝四入三

或攝為二至是能緣義

述曰如初所引厚嚴經頌能緣體一三攝為見攝論唯二亦攝入見 此言見者能緣境義通心心所非推求義推求義者唯惠能故

或攝為一至是故說唯心

述曰如第十卷楞伽經說此頌意言外境無故唯有一心由執著故似外境轉 定無外境許有自心不離心故總名一識心所與心相應色法心之所變真如識之實性四分識義用分此上四類各一別義又皆不離識故並名唯 無漏種子但具一義謂不離識故說名唯 [4]頌舊云虛妄取自心是故心現[5]外法無可見是故說唯心

如是處處說唯一心

述曰此指例也諸師因此執諸有情唯有一識此義非也至下當知今此即是例十地等一心之文三界唯爾心離一心外無別法故

此一心言亦攝心所

述曰此頌非唯一心如境更無異物亦有心所如言王者亦攝臣故

故識行相至識之見分

述曰自下辨行相中大文第三總結 故識行相即是了別却結頌中了一字也此了別體即是第八識之見分歸本所明 然安惠立唯一分 難陀立二分 陳那立三分 護法立四分 今此論文護法菩薩依四教理說四差別俱依他性非安惠等諸師知見 此四分相望為所緣各為自證及行相者所緣可知[6]逐難說者第四名行相第三名所緣亦名自體能緣自體故不可以見分為自體不緣第四故 如第三為行相第二名所緣第四名自體能緣第三以能緣法為自體故 又第三分為行相緣第四時第四為所緣所緣即自體如四緣第三返覆理齊故 第三為自體見分為行相相分為所緣如前已辨又難云第二量非量餘之二分是現量第二染非染餘之二分定非染 又量非量殊捨應異又見分解非解餘二定皆解餘一切法准難可知 又心若自緣即有因果能所作能所成能所引能所生能所屬能所縛能所相能所覺無差別過失 亦不應言二緣生識三和合生識識亦生識故 亦不應立有邪見心以邪見心自知邪故 亦不應言惡心遍體皆是不善以自知心是不善故此為正智非邪惡故 其四念住亦應無別以身等念住即法念住等故 又四諦智應無差別以苦智等即成道智等故 又宿住智亦應不成知現在故他心智亦爾以自知故 又若知他如知自者知他應是邪謂他為自故知自如他反難亦爾 又用二故體應非一如燈自照其喻不成喻無能緣等心有能緣等故即有因法自相相違喻所立不成過 又燈若性照更何須照若非明者應非能照體應是闇 諸如是等種種妨難更應思擇次第解之 然佛地第三有解燈照難餘難無解然他界無為無漏緣等依見分說非自證分又以堅執名非量非比非親證名非量自證於境雖是邪見親證自體故不作邪正等解故前諸難理皆不成如五識中貪嗔等惑雖染仍現量由他引故成染親得故現量攝 於四分中八識三惠三量因果諸門分別皆如別章

上來已廣解行相訖下廣所緣 於中有三初外境次內境後料簡 初中有二初總解釋後諸師說

所言處者至及所造色

述曰此義意言由自種子為因緣故本識變為器世間相唯外非情此即能造及所造色在外處故言外大種非心外法且諸種子總有二種一是共相二不共相[1]人為共相多人所[2]感故雖知人人所變各別名為唯識然有相似共受用義說名共相實非自變他能用之若能用者此即名緣心外法故然我此物為增上緣令多人可共受用名共相如山河等不共相者若唯識理唯自心變名不共物一切皆是他變是他物自不能用亦名不共相然今但約自身能用他不得用名為不共如奴婢等 然依諸教不共中總分為四且如瑜伽六十六卷共中有二 一共中共如山河等非唯一趣用他趣不能用 二共中不共如己田及鬼等所見猛火等物人見為水餘趣餘人不能用故餘房衣等准此可知如下廣解有根身處 不共相中亦有二種 一不共中不共如眼等根唯自識依用非他依用故 二不共中共如自扶根塵他亦受用故根即不爾下文難言雖亦變他根自識不能依他根故由此但名不共中不共今據正義不取五根為不共中共既有此四即至下文一一配屬 此中處言共相種者即共中共問曰且如色中形影假法第八緣不 答曰不緣如所造觸若緣但緣本實物[3]即觸處中第八所變唯能造非所造以無體故但緣著彼俱有四大故此由四大實不造觸處以果假故但有造五根四塵四大緣長等時并緣青等更不別緣離青等外別有長等非如意識別得緣假此無別體不可緣故盆亦爾即是若變為大小時但隨彼青等大小而緣非別有長等若從本實說亦得緣長等由此[4]觸處亦應作是說然所造觸是四大種分位差別緣所造時即緣四大假依實故如長等同

雖諸有情至各遍[5]以一

述曰此釋共果同在一處不相障礙謂外器相如小宗中眾多燈明共在一室各各遍一一自別而相相似處所無異 此如何知各各別也 一燈去時其光尚遍若共為一是則應將一燈去已餘明不遍又相涉入不相隔礙故見似一置多燈已人影多故 問曰若爾且如一人心上木更互相隔以是障礙有對法故何故眾多各變山河及大地等不相障隔同在一處 答由業相似不相似故亦由自心礙不礙故五十四說諸有對法同處一處而非無對者由隨順轉相須生故又由如是種類之業增上所感一切色者一切色根共受用故乃至廣說

彼雖說四塵等與此相似如山河等業眾人並相似及心於上共用無礙故不相障一心上木等所感業各別及心受用自有礙故遂令相隔 問曰若爾多人共感木等何故亦互相礙 答彼不礙他心上者但礙自[1]如心上燈明百千不礙與明相違無始於中有礙不礙故此義應思

誰異熟識變為此相

述曰下諸師說初問後答此為問也雖知處所本識所緣誰異熟識變為此相問能變者瑜伽[2]等說於外器皆無差別於上界等為是誰緣故今問也為凡為聖為此趣為他趣為自界為他界為自地為他地為唯自變為他亦變

自下護法菩薩假敘三計初同月藏

有義一切至共所起故

述曰此言一切即通凡聖五趣有情自他界地己及外身何以知者契經說故即立世經

第二破云

有義若爾至此雜穢土

述曰護法菩薩假為別義難破月藏無別師說諸佛菩薩若化變為我所不諱若實變為即違理雜穢種子久已[3]亡故螺髻梵王等亦是此類舉佛菩薩且論勝者

諸異生等至諸淨妙土

述曰此中言等等取二乘諸小菩薩他方者三千界外

此界者此[4]娑訶界彼應實變為他方自界諸淨妙土若佛菩薩神力所加變化所作我亦無遮且論實故 然淨妙土有別他方如極樂等亦在此界靈鷲山等有漏淨土外法異生亦不應變不能用故

又諸聖者至復何所用

述曰諸聖生上必不下生變為下土亦何所用以本變土本為身用定不能用變之何為此中且舉聖生無色就顯處說色界異地類此亦然

是故現居至變為此界

述曰此述正義由此定應現身所居及當生者本識變為現所居界及當生界 當生界者一云次生者變遠者不變二云可應生者變隨其凡聖可生者變由此即無成劫之時先器成過 以上界有情當生者變故 既爾無色當生下時亦變為下何故瑜伽論五十一云彼識不緣下外器相 彼約不定境亦不相違謂緣種子即是定境緣外器等此即不定以無色聖者不緣器故不生下故 問聖定不生無[5]間之處應不變為彼所居處長壽天亦爾 答此問言即現所居地界故得

若爾何故說一切言

經依小分至皆共變故

述曰此會經文如言一切人共見此物非他方界亦能見之約小分故業不同者即不變故 若作是說劫將壞時既無現居當生者故是不盡理此似月藏義非實月藏計似為有救狹於月藏

第三破之

有義若爾至變為此界

述曰若如前言現所居者變為土者器將壞時無現當生此土誰變即有壞器不變之過 現他欲界變為故者何故但言現所居者而不說言一切欲界同此界變又成器時他方三禪等有情當生亦有感得何故但言此界有情當生者變此便無用由汝前說現所居言一三千界成壞同者故我今破

又諸異生至此復何用

述曰謂諸異生生無色界預變無用現無身故生有頂天壽八萬劫不妨欲界數度成變之何用

設有色身至亦何所益

述曰設縱汝宗如大眾部無色有色身及身生有色上地既變無益麁細懸隔不相依持如梵王下別變為地[6]此異地身不能受用故變無用

然所變土至便變為彼

述曰變本為身身不能用變之無益故若於身可有持用便變為彼

由是設生至變為此土

述曰下述正義同現居身他三千界所依之處說名當地彼當地一切有情皆能變之非唯是一三千界變亦非異地當生者變欲界欲界同及至上亦爾

故器世間至而亦現有

述曰由自地變無過失故器世壞成而亦現有 若爾聖者於梵宮自地及地獄自地若諸異生他三千界欲界等中自地無用不能持身變之何益

今此義言現雖無用身若往彼可得持身故須變作非謂現身即令得持用言可持用故且如聖者設往地獄中豈亦不得依彼而住異生設往他方欲界亦得持身以業同故以麁細等不是懸隔

若爾如人見水鬼見於火其火外器人何故不見而名共變耶答此文言

此說一切至所見異故

述曰即當自界一切有情可共受用說名為共共中共也若別受用隨與多[1]小有情同變說名為共共中不共以人鬼等所見異故如大梵變及孤地獄隨諸有情多小變之非謂一切 問何故經說一切共變 答對法第五說此顯生無色有未離欲業種隨故無現行也 亦非一切一切

上解處訖次簡執受執受有二先解種子

諸種子者至故是所緣

述曰謂即三性有漏種子俱是所緣此識性攝故 謂性者體也體即本識種子是用如前已說諸法體用理應爾故用是體攝 又言性者謂是性類其並有漏以類同故不相違背得為所緣 又性者性也若住本識同無記性故能緣之然是識之相分所攝如前已說若據前緣器中三說若言緣種是相分者第三師正義也無色界本識唯緣內種故不緣器等若據前二師義無色亦但約緣種說以無身故實亦緣器今非彼義不可用之無色緣種亦有解云即為自體分見分緣器故彼據自體分故言唯緣種 前師問種是識自體即為相分緣真如即自證亦應相分緣答彼識性故此非識性識上功能為相分緣不同如也設佛見分緣於自證作影像緣不爾便無四分之義故下第八唯除見分非相所緣許見分亦緣自證分等但不親證影變亦得

難此解云有漏種子依自體分識即緣之無漏之種亦依自體識為緣不

無漏法種至故非所緣

述曰對治識故體性異故不相順故故非所緣四分之中依自體分非即是識自體分收性相乖故 若爾本識既不變緣何名唯識

雖非所緣至不違唯識

述曰由不離識故言唯識此意即是非離識外別有實物故名唯識如真如性識雖不變離識外無故名唯識唯識但遮心外法故 若爾心所亦不離[2]應名唯識 此亦不然心所不依識之自體別有行相不可例同然識相應亦不離識故並唯識 問有漏種中有三界種如在欲界上界善等種不離於識體即名無記性體不離於識應名欲界繫此義應思 答不然繫據縛義即法體上差別義故三界繫別然性即是體類義故同無記性仍未了知此中三性種隨識皆無記亦應煩惱種隨識非煩惱如是一切皆如理思 問大乘所緣本是心變隨心何繫地境亦隨之故如在欲界命終生上此潤生愛是上界繫依欲界身緣欲界身仍相分中所變相分是上界繫隨見心說第七緣第八相分亦然何故不如此中緣種境是異界繫心是異界繫 答曰不例如本識緣異地身異地器異地身者在下界起他界地天眼耳等此豈非是緣異地身異地器者如緣於彼無色諸天淚下如雨此非菩薩生彼化作聖說菩薩不生彼故乃是信有第八教生彼入滅定此是利根亦緣下地即利根不還阿羅漢等又下菩薩等入彼界定所變生色此並得緣故同種子相見地別此同前難何勞為證 此若不爾七識緣境下文但據由分別心不是定有實用故變本識必有實用故變他界地身相得別繫七識不爾故繫隨相若不爾者本識亦但隨心變境即天眼耳無識持故應名爛壞應非有情若一身中起二界身俱是實有第八不持非此身攝即眾生界有增減過第十卷云三性雜生故相見分不必同性如二禪以上起初禪眼身識緣上地色此亦相見別地所繫 問第七識緣但分別有無實用者即五識色等應無質礙 此中問答不緣識中自當分別 難[3]一師云若本識所變皆有實用變他根等應為識依有實用故如自眼根應設功勞他之實根心外法故所變之根便無實用若亦為他依便緣心外法此緣他法但似彼根非實有用若變自法即實有用 問如變他色等似他色等言有用變他身根等似他根等應有實用 答此亦為例變似他色等實非他有用變似他根等亦非他有用 若爾變似他色等於己實有用變似他根時於己有何用於己有實用應為自識依有實用故如變自根此應思度 若為自受用變似他根他根於己亦名有用此義不然豈於他根己能受用以無用故不變他根故知下文第二說勝[1]於不緣心等由此即無妨

二執[2]受中上解種子訖次解有根身

有根身者至及所造色

述曰身者總名身中有根名有根身 此中所言不共相種若如前說不共中不共如即自根不共中共如在身色等今此具二 然依中邊下一師說亦變他根即根亦是不共中共如色等故 今此不然變根不似他實根故若變色等似他色故

有共相種至受用他義

述曰不共中共名共相種由受用他故變他身即前不共今名為共此即最初總說本識於他亦變不論根於中差別

此中有義亦變似根

述曰非唯似塵亦似根故

以何為證

辨中邊說至五根現故

述曰既言亦似他根故許變也此有何義若言受用不用他根又本識變皆有實用若許變根全無實用非他依故變何用者此亦不然為欲受用他身依處故變他根由根若無時依處亦無故如色界繫鼻舌依處根若無者依處亦無不爾彼界應無二根唯有依處莊嚴身故由為受用亦變似根又本識變皆有實用此不能生識故不能變者理亦不然色界鼻舌根雖不能生識本識亦變故生盲等亦爾故知本識定變他根然無實根用非他識依故此即安惠等諸大論師解 然即彼論舊本第四頌言及識本識生似彼此不應爾豈復本識亦起我也亦緣心乎 今正翻云識生變似義有情及了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 識者八識 生變似義即是五塵義之言境以依他法似實有故 變似有情即是五根眾生數法 情即根是名薩埵故 變似我者[3]末那緣變 及了者六識緣之即第八緣塵根二色第七緣我六識緣六塵所了法義 舊論長行義與此同彼頌翻錯譯師意存一意識義彼頌長行自違返故今此論引彼長行文彼論但言似自他身五根而現為是誰緣不定說言第八能緣自他根故

有義唯能至非所用故

述曰此護法菩薩等解唯變他根依處他根於己都無用故若無用亦變何不變七識無緣慮用而得緣故

若爾彼說自他根現文如何通

似自他身至各自變義

述曰彼說自他阿賴耶識各自變為根非自變他根一則無用不變他根二由彼論不定說言自身本識變他根故不可為證又色界化生根無處可無欲界不爾又彼色界不變根者依處便醜如木人鼻由善業殊勝所感依處極甚光淨故要假根相扶依處方好此則不爾故不為例 若爾欲界亦有感得他殊妙身而受用之何不變根扶助依處令其光潔 此理不然色界諸根自識所變[4]令則變他何以為例又彼色界只是無識識若依根根則有用今欲界者若變為根殊無實用非自他識之所依故殊不相例是義應思

何以得知變他依處

故生他地至猶見相續

述曰若生他地或上或下或入無餘彼餘尸骸猶見相續不爾應無餘屍骸義以不能變他依處故由此故知變他依處 如生色界鼻舌二根如何會釋 身為自情變無根依亦無他塵非己情何必須根有此理應思

雖知根處各變自他然他地者亦得緣不

前來且說至界地差別

述曰自下第三即總料簡 於中有二初簡前未盡顯所未明後略說此識以下總束以前義門分別上來所說界地差別唯緣自地以隨識繫能受用故

若定等力至則不決定

述曰言定等者等取通力或借識起或大願力或法威力此通諸識有五種力若第八變唯有定通

或總四力 大願即法力更無別能故 通力所變其事云何 變異地身者如除如來得有漏通者身在下界地起上天眼及大扶根塵時第八識緣彼為境即自通力緣異地身 身者通名非謂身根此有幾處謂眼或亦有聲無文別說起身根者又無用故亦無上地起下天眼以無用故亦無文故下欣上可起上上厭下不起下 通力所變餘地器者如以通力馬勝比丘上入色界見梵王等第八識緣彼身中扶根大等亦由通力色界諸天佛前聽法令此界生見彼身等能見之者雖未得通色界天等以通力故變為色身令彼得見下界見者名由通力 上地見下佛放豪光至色究竟令此悉見類亦應然 又大菩薩以神通力變為五境令餘地生得見變者可得五塵雖第八變其定之力不見第八能變異地之內身文不由定力引他地身下界起故 無色界無通佛邊聽法令他得見但是定力亦非是身以無根故 或亦名身有積聚故

八地以去及在佛身定無差一念俱起變為身者理即不遮其定通力 若作此解如上界天見下三災身在下界以上天眼等見彼地色等豈第八亦緣耶彼既不緣故知馬勝往色界處何必此第八即緣彼色等 若相離者雖見其色而第八不緣若近處者何妨第八亦變由此故知天眼耳境非必有本質 此義應思違下論文 五識疎所緣緣必有之文應更思審[1]如樞要說 餘地器者即法處實色瑜伽五十四云法處所攝勝定果色彼果彼境是實物有定心所緣名境懃求起故即名為果即通有漏及與無漏此謂聖者得威德定變為此色饒益有情 然第八識 一唯緣有漏不緣無漏如種子故雖緣無漏遂不相似體仍有漏非如有漏形狀相似 [2]又解以初禪眼耳識見上地色等不異繫故由此三識所知必同初禪繫此義應思 又解異地繫因緣變有用故 二此在色界亦通無色無色聖者亦雨淚故 三唯變色觸亦變餘塵此通五塵三十七說通能變為色味觸又淨土中變五塵故五十三說無色界定色能變一切故五十四說勝定果色唯有顯色等相以彼香等生因闕故又無用故此約色界異生及無色界波羅蜜多聲聞唯能起色不能起香以無加行心因別起亦不能令自他有用故若十地菩薩及色界波羅蜜聲聞即許起之故華嚴等云聞無色界宮殿之香法華云光音及遍淨初生及退沒聞香悉能知即菩薩等入彼定變 四為唯造色亦變大種如對法第一卷疏末解應廣如彼五十四解 五然與定力何差別二乘異生若為嬉戲通果無記即變化心可說與彼定境為異一根本境一解脫境一善心境一無記境故成差別若八地已去菩薩定之與通此亦何異通力由先加行思惟方乃得生故心引起變化事等定力但是任運生故故二別也或是根本及果所變故成別也此定及通義分為別在佛無別故皆通變及化通可引起根之與塵定即不爾唯起於塵 六又依[3]神通變根等不九十八說不變四事一根二心三心所四業果設復變作似而非真如下第十自有二解

由定力變異身器者謂即瑜伽五十四說無色天變身萬億共立毛端是平等心無色既無通即唯是定力色界亦說有亦令互相見故變異地身 [4]及器者華嚴經云菩薩鼻根聞無色界宮殿之香 阿含經云舍利弗入涅槃時無色天空中淚下如春細雨 波闍波提入涅槃時無色天佛邊側立[5]及實色中定境者是 色無色天皆由通力現身境等此有何過 以瑜伽論但說通依靜慮無色現色但定所生以惠不均故無通也無色界變色已如前辨應如瑜伽五十四等及佛地解

所變境身為相續為間斷

所變身器至[6]繫發起故

述曰內身多續少分間斷由有[7]生一念即便命終故或如蜉蝣等生已即死故若變外器多分長時瑜伽第[8]三說外器定一劫若變內身即隨壽故多分相續光多暫時少有相續故 等者等取華色華香等何以然者由擊發故聲等方生緣力盡時彼即不續 有法師云第八不緣聲以間斷故如心心所斷故亦不緣 若作此說亦應不緣等流色等以間斷故如電光等第七末那既恒相續何故不緣 問曰若爾第八恒相續如何緣斷法 答如鏡恒時明境至方影起第八任運起有境便即緣此復何妨

略說此識至所現實色

述曰總略說緣第二段也 於中有三第一依處分者十色處中五塵通外內五根唯內唯緣實境第八亦緣法處實色謂威德定所行境色如瑜伽論五十四卷彼極分別應如彼會 言隨者是攝義即是法處攝色之異名也 種子何處攝隨何處攝 雖唯意緣以與現行實法不定異故隨現行攝此中有難如理應思 問曰本識豈不緣極略等四色 答曰以假故不緣如不相應法 問曰彼何以假 無實體故如對法第一五十四等極略極逈但是第六意識分折為極微故第八不緣受所引色中若定道共色即此不緣唯以現行思為體故別解表業此亦不緣以亦思故無表色可爾是思種故既緣諸種故得緣之 若爾如二無心定等皆依種立應亦得緣 由此即是心等種上差別功能但緣種體不緣別能即不緣者無表亦爾是思種上差別功能亦是防色之別能故故知如彼亦不得緣 遍計所起色若說唯是鏡像水月此亦不緣唯第六識遍計起故若唯意緣通根塵者亦此中攝故第八所緣諸根塵等以總從別以暗從明皆本處攝故說不緣遍計所起之色又定所生色中如十一切處觀亦此中攝第八緣不 答曰不緣假想色故故此論文但緣實色不緣假故第八所緣必有用故彼無實用第八不緣 然諸法體一者有法二者無法上二法中第八何故不緣無法此任運緣非分別故無籌度故後得智等有籌度故諸六識等有分別故由此故知第八識體不緣我也第八識變變必有用故不緣無無無用故故不緣我等以無體用故 於有法中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何故此識不緣無為 若實無為因未證故若假無為無體用故皆不得緣於有為中色心所不相應行如前已辨緣實非假等

何故不緣心心所法不相應行故外人問

何故此識至為所緣耶

述曰等即等取不相應行及諸無為無法為問

有漏識變至勢力故變

述曰第二癈立也因緣生者謂由先業及名言實種即要有力唯任運心非由作意其心乃生即五八識隨其增上異熟因為緣名言種為因故變於境八俱五數即無勝力設任運生境無實用因緣變法必有實體非橫計故非無用故

二隨分別勢力故變

述曰謂作意生心是籌度心即六七識隨自分別作意生故由此六七緣無等時影像相分無有實體未必有用亦非由說分別故變境體定無亦緣有故 或初通五八全及第六少分後第七全通第六少分此解順論有用等文

初必有用後但為境

述曰初隨因緣變必有實體用即五八等所變之境後隨分別變但能為境非必有體用即七識等 今正明第八不緣心等義兼五識等不緣心等總談心等緣境道理 又解初唯第八異熟主故所熏處故能持種故變必有用後餘七識所變色觸等皆無實用似本質用如鏡中火 既爾五識應一向緣假青等應非實 問若隨因緣變必有用第八識俱觸等五法境應有用 答非報主故非自在故順第二解由此復言隨因緣者此是何義隨任運義隨種子義順第一解第八五數第六識等中報心所緣非必有用以此見分雖任運生不隨實體種子因緣變境相故但是影像種子所生如彼眼根等無見用故不能發生眼等識故 問觸等所變根無見用故非因變觸等所變色非因變故無礙用五識所變為例亦爾 答理齊亦無礙用七識所變並無用故此依第二解此二義護法等菩薩解 若瑜伽釋家亦有許觸等與識同實變即不違此文然違成業多種共生一芽之失前解為勝順下第三卷等文 又解因緣者是諸法真實有用種子若用此種子故生諸法心緣變之變必有用以能生者實因緣故其八俱五數所變之相非實種生但假種起故但為境分別變攝 分別變者心所之總名隨心心所之勢力故變不從真實有用因緣種子所生彼但為境無漏亦爾非必有用隨其所應五識相應心心所及第八識體五俱意識或定心所緣有實種生者皆因緣變餘無實用但名似色心等名隨分別勢力故變此解為正無諸妨難由能緣心任運有力彼所變相從實種生名因緣變若能緣心不任運起雖任運起而無勝力所變之相非實種生名分別變初必有用無無用者後但為境當情現故非必有用若論依他假因緣起亦是有用非是如色有礙等用稱其自相名為有用若第六報心五識俱者亦隨因緣變其境或有用 問前所說若隨分別變但為境定心及五識所變之境應全無用 答隨彼實體種子因生故境有用由此故言隨分別者此是何義隨加行義分別變者諸心心所強籌度義定心及五識有雖加行生不皆強籌度故變必有用然一念心得成二種如定心緣十八界返顯八俱具有二變性境不隨心因緣變攝獨影帶質皆分別變

異熟識變至必有實[1]

述曰顯變色等從實種生故所變法必有體用

若變心等至不能緣故

述曰相分心心所如化心等故不緣之緣便無用深密經說諸變化心無自依心有依他心 佛地論第六卷此第十亦云無自緣慮實體之心有隨見分所變相分似慮之心如鏡中火乃至廣說

問若爾何故心心所法從第八生既不能變不須生故

須彼實用別從此生

述曰須七識等受用於境從第八生非不緣故即不令起如無漏心亦從起故

若有實體第八即緣無為有體應第八緣

變無為等亦無實用

述曰若第八緣實無為者無為無用此未證故若似無為非實無為故不變也論說等言又無為中有等字故亦辨假法不相應行即前答心及心所法今解無為不相應行亦無有過此解是本故前問中何故此識不能變似心心所等既言等者故取假法及與無為

故異熟識不緣心等

述曰此總[2]結也 問若有漏識因緣有相分別之相未必體有至無漏位無分別故應不緣無因緣生故皆應緣實

至無漏位至亦現彼影

述曰於無漏位勝惠相應雖無籌度取相分別而澄淨故非如有漏體是滓濁今設無用亦現彼影即緣於無及心等影無為影等以親證故知無是無故緣無等

不爾諸佛應非遍智

述曰不知無故非遍智也由佛第八現諸法影名一切智是遍知故 若爾諸佛大圓鏡智亦應緣自相應心所是遍智故 許亦無失卷初但遮上座法蜜親為所緣不遮疎故 若爾應成心心所法不同所緣自體見分不自緣故 此亦不爾自自證分與他見分同一緣故亦無有失 又解相應心所雖不相緣亦無有失自證緣見成遍智故見分取於相應心故法皆盡故自證復能緣見分故但約見分同一所緣不說自證斯有何過

故有漏位至及有漏種

述曰此第八識不能具緣十八界故故有漏位與無漏殊境有寬狹勝劣其六七識非必有用即現比二量是有用心可應分別

在欲色界至緣有漏種

述曰第三明三界境別如護月等於無色界亦變器身此中但有護法正義總結於前三界緣也

厭離色故至此色為境

述曰無色無色厭離色故無業果故若定果色亦得緣之如前已辨於理無違即此中文若定通力同界同地異界異地緣一切處五十三云無色界定於一切色得自在故

自下第二解不可知有二初解不可知後問答辨論

不可知者至難可了知

述曰謂前頌說不可知言第一見分行相難可了知

或此所緣至名不可知

述曰此中第二相分難知內執受境即有漏種及有根身微細難知非執受境外器世界量大難知總第二段如瑜伽論五十一說於欲界中緣狹小境 此中謂約身器為小色界廣大亦約身器初禪器等小千界故身大可知空識無邊處緣無量執受境即約種子生現行識時作此行解故緣此無量行解之種名緣無量所執受境無所有處等准此應知 既緣種上差別功能故知亦緣二無心定 此理不然所言緣者從果為名非緣此種子無量行解故不緣無心定等如前已說

云何是識至行相難知

述曰謂外問言即經部等薩婆多等既行難知應非是識此行相言但言見分

如滅定中至應信為有

述曰此舉喻答此答經部彼末計許滅定有心故以例答如滅定中不離身識行亦難知 應信第八識恒體有此答上座及末經部有細意識於此可然

薩婆多等定中無識如隔日瘧答薩婆多彼不許滅定有識故以理答之

然必應許至如有心時

述曰比量如文

無想等位應知亦爾

述曰此亦所立同二計宗各解不同無不定過 此中亦有無心悶絕睡眠等位唯自所許 或皆等中 此等有識下自廣成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1]本)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

論第三卷

若解本識十門義中上來合二段已解五門訖 自下第三辨第六義心所相應門 於中有五一問起論端二舉頌正答三釋常字顯五相應所在位次四別釋五所體性作用五釋頌中相應之義 或分為二一問二答 答中有二初舉頌後廣釋 廣釋中有三初釋常字五相應位二別解五所三解相應義

此識與幾心所相應

述曰此初[3]問也

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述曰此舉頌答即第二句相應之言亦通五受下釋家解

阿賴耶識至心所相應

述曰此釋本頌相應位次即解常字第三段也 謂此本識三位名中舉初狹名釋識寬體故從無始來乃至未轉即除成佛餘一切位此說自體三位通二恒與此五心所相應

以是遍行心所攝故

述曰以此五種體是遍行心所攝故決定相應雖復不增亦不可減定俱生滅名遍行故 此在因位故亦不與餘法相應此下論中自當解釋雖復藏識二乘能斷斷已亦但五數相應故至轉位諸心所俱

觸謂三和至所依為業

述曰自下第四別解五所於中有二初別解五體性作業次總釋此得與識俱 別解各有二初總次別 總中體業二種不同顯揚論等文並同此即出體顯業

謂根境識至故名三和

述曰次下別解有二初廣前故破他 正三和體謂根體異名三不相乖返更相交涉名為隨順如識不生根境或起名為乖返又如耳根眼識香境三法乖返不名三和若相順者三必俱生既不相違故名隨順根可為依境可為取識二所生可依於根而取於境如此交涉名三和體

下解於觸由二義故亦名三和

觸依彼生至故說為彼

述曰即由二義觸名三和 一依彼生 彼即根等是觸之因依三和故亦名三和故聖教言三和生觸對法亦云依三和合 二令彼合 彼亦根等即觸之果謂觸能[4]令根等三法[5]合為依所生了別此三和合由觸故然故說觸能和合三法由此二義觸名三和非一觸體可名三故從觸之因及所和果說觸為彼三和合也 問境在未來根住過去識居現在觸如何和 答令相隨順為依為取為二所生即名三和 豈是合三令住一處方名三和 或依增上根說三和非等無間觸名三和於理無失識三常現在世無一根境住於他世來二世非實有故 問境在未來觸在現在如何說觸是彼果耶 答誰言所生即是彼果未來諸法為現取時但能為境順生心等故現識觸名境所生非要所生即是彼果 又彼境界體唯現在似於去來觸雖所生亦名為果

上來解總觸謂三和 自下釋前分別變異

三和合位至說名變異

述曰初解變異後釋分別 謂根識三和合位除未合時故言和位此三之上皆有順生一切心所功能作用名為變異謂此三法居種子時及未合前皆無順生心所[6]作用於三合位功能乃生既與前[7]珠說名變異變異即是三體上用

正解變異體即三法次解分別

觸似彼起故名分別

述曰分別之用是觸功能謂觸之上有似前三順生心所變異用功能說名分別 分別即是領似異名如子似父名分別父 此意總顯根等三法有能順起心所功能名為變異此觸亦有順生心所功能作用領似彼三是故名為分別變異 問三和之上有功能順生於觸名變異觸既似彼有功能亦自順生名分別 設爾何失 若自順生名分別應說觸觸以為緣如順生受有功能說觸用名分別故若自不順名為分別何故似生受等非似生於觸耶 答觸不似彼生觸功能不自生故如受等法不能生餘即無領似例觸應爾又分限故謂根及境能生於識亦能生餘二種功能識但生餘無自生用例觸應爾觸不似彼生識及觸二種功能無勢分故若約見自證分相生亦有似義又如受領觸不領作意等 問若似三功能名分別變異何故集論第一等云於根變異分別為體為答此問故次說云

根變異力至根之變異

述曰下會相違謂三和位引觸起時根變異力勝餘二種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異不說分別識境變異 今言等者等取雜集 復言[1][2]之第六[3]轉者顯變異是根體之用對法論中以根用勝但分別根仍不分別根功能盡唯能領似順生三受所有功能以受是觸近所生故辨中邊論第一卷云觸能分別根識三順三受故 分別生三受同對法文分別根識稍寬對法皆有順生三受相故此中通取似一切能最為盡理 又彼論中言分別者是分別義根等有能生三受分位觸能分別令三位珠分三位別故名分別今此解好 問何故三和唯根獨勝 答一由主故有珠勝能名之為主二由近故能近生心及心所也三由遍故不唯生心所亦能生心故四由續故[4]常相續[5]識不爾故境體雖能生心心所以非主故又非近故偏闕二義不名為勝心雖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不自生故非遍也[6]遍一義故非勝識皆不續識有境生故俱闕續義非得勝名唯根獨勝

問觸之功能如前可解豈不能與心等同緣唯此分量名為觸耶

和合一切至是觸自性

述曰更有餘能非觸爾所謂觸亦能和合一切心心所法不令離散各別行相同趣一境是觸自性設無觸者其心心所各各離散不能同緣今不散時皆[7]觸功力

說自性已觸業如何前解功能雖即是業舉業顯體故非業門

既似順起至所依為業

述曰即此觸數既似三和有能順生心所作用即能生起餘心所法故以受等所依為業受等心所皆依此生若無生能非所依故

何以知者

起盡經說至觸為緣故

述曰經明生滅名起盡經從彼所明以立經號若觸但能生受非餘者應餘二蘊不以觸為依無心起時無諸心所故諸心所皆觸為依

由斯故說至和合而生

述曰由前理教契經復說觸受等因二四和合而生 如經所說眼色為緣能生眼識說識依根境二法和合生經雖復言作意力故識乃得生此辨所依故今不說彼能警心依心而有非心依故此不說之 [8]問觸依三和生名分別變異識依二合生名分別根境 答准於觸理亦可然又是主故不同於觸二解並得契經復說三和故觸說觸依根識三和合生起盡經說受等皆以觸為緣故即是受等依根觸四法和合生 問若無自證可說心是二和合生既有自證心亦依心心體亦是三和合生 答今依見分別體者說同體為依非此所說若亦說者如次復以三五和合生心所法各自依故此說親現依不說疎種子若說疎依及種子者法則有多 問若諸心所皆依觸生何故瑜伽第三及五十五說以受思所依為業不說所餘心所法[9]

瑜伽但說至舉此攝餘

述曰由此思體為主勝故 一者思是行蘊主故集論初說云何行蘊謂六思身 彼自釋言為導首故 二者思能造諸業勝舉思攝餘法非但獨取思故諸心所皆依觸生

問曰[10]若爾何故集論顯揚第一五蘊等云受依為業

集論等說至近而勝故

述曰此即總舉唯受所由

何者為近復是勝耶

謂觸所取至引發勝故

述曰觸之所取可意不可意及俱相違相與受所取順益損害及俱相違相極相隣近相隣近者是相似義即可意等相與順益等相行相極相似故名為相隣如世有言此物彼物深極相似相似相隣體一名異此解即是約境相近 又觸引發受勝餘心所故觸觸苦等觸時受受於苦等受三受分位觸受相同此解即是行相相似故名為勝餘不領此可意等相及苦等位故集論等不說作依 問觸似三和名分別變異受似於觸名分別觸耶 答釋此難至受當知

然今大乘同一切有部觸體是實唯經部一師三和成觸者難大乘曰說觸是三和何得有實體為破彼計故次說云

然觸自性是實非假

述曰此立宗也

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述曰自下三因此即初也俱舍第十正理等云謂六內處六外處六識身六愛身六觸身六受身今取界身足論六六謂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 經部計愛亦是實有思分位故不同假觸 破之量云觸別有體六六法中心所性故如受愛等 若依俱舍六六法者彼計根境假非實故言心所意簡前二如順正理第十卷中廣破經部

是食性故

述曰此第二因 又此觸數定是實有四食性故如餘三食 段食香觸既許是實故以為喻四大觸實故於理無違或應心所亦通於下簡略便盡

能為緣故

述曰此第三因 又此觸數定是實有緣起支中心所攝故如愛緣取

思分位故彼亦許實諸心所支皆是實有

若就他宗十二支中設但少實即得為喻彼全不許觸少分實許少分實餘假不成無異因故

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述曰言受等者等二因之喻及初喻中[1]受等心所法或受可通初後二喻但等中喻即以三因破彼經部 非即三和亦得說為第二宗法此為宗法即無妨也 此中大乘觸別有體非即三和 經部一師說三和成觸觸即三和是假非實 又一師說三和生觸觸非三和 一切有部觸雖別有不能分別變異而生心心所等但以受等所依為業 三部不同

作意謂能至引心為業

述曰解第二[2]文可知也 初略明體次廣後破顯揚等同 何名警心 如何警心 何位警心 起已方警更何須警先已起故 未起即警應警一切心能警作意亦未生故如何能警

謂此警覺至故名作意

述曰謂作意等並未生位其作意種義警應生心之種[3]曰可起趣境非警一切心之種子彼未逢緣不定生故 作意警心有二功力一者令心未起正起二者令心起已趣境故言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正理師說作意之用在未來起此在種子義勢亦同由作動意立作意名作意種子能警心種此解依文 或現作意與識同時義說警彼應生心種令起趣境理亦無違起已方警警理難見故論不許 問作意警於心種位言能警觸等生心所現位不能生 於此難中應設功力種子之位未有三種不和之義亦無心心所合不同觸境故觸唯說現行有用 問心種能生現作意警方生心所無能警種應不生現 答由作意警心所方生理與心齊何得為難

問既爾應說

雖此亦能至俱說[4]引心

述曰即是作意遍能警覺但說心者為是主故 問心等自能生作意警方起作意無能警應種不能生 答曰受等三和生更說由觸起觸不由觸起自體應不生 問此質不定為如觸數無能生觸為如生等復有能生 於此難中復應思擇

然順正理第十一卷解作意云謂能令心迴趣異境但住此境行相微隱故今敘云

有說令心迴趣異境

述曰此敘彼計下破之云此應非遍行住此境無故彼名大地法亦遍行義故若相微隱由何知有

瑜伽第三謂心迴轉然約顯相處說非為盡理不同彼執得為盡理

集論初說於所緣境持心令住故論敘言

或於一境持心令住

述曰此敘彼計集論文意亦非盡理下破之云不異定故定行相亦能持心住境故此師亦可應非遍行若散亂心行相無故

彼俱非理至不異定故

述曰應非遍行故破正理師 應不異定故破雜集論師 已如前說由雜集師不解集論[1]約此行相以為真理故今破之 然救初云且約新起異緣勝說非非遍行救第二云據修中[2]行定勝作意說故與定別 此亦不然義不具故既說行相應盡理明理既不周故如論破與薩婆多別如俱舍第四 問何故百法等作意為初此論中所明觸為先說 答和合三法攝心心所令同取境是觸勝能警心心所令皆能起作意勝力此約和合觸乃先明彼論約警作意初說各據一門不相違也

受謂領納至起愛為業

述曰解第三數初辨自義後破外執業可知

能起合離非二欲故

述曰解起愛[3]為業謂於樂受未得希合已得復有不乖離欲於苦未得有不合欲已得之中有乖離欲欲者欣求即通三性此業可通有漏無漏今唯依無明觸所生受故此唯是愛依染分說如緣起中受緣愛故有漏受能為愛之緣故 此釋一切染[4]愛作業非第八識不生愛故 又第八俱受疎起六識中愛義亦無妨受善惡境起諸愛故如想起言疎亦起故 欲非遍行不決定起故受業用非是遍理此五數中唯受想業約勝能說餘之三業乃是遍能

然大乘中雖領於觸約領境勝以立受體 故薩婆多亦領於境及同時觸故俱舍說受領隨觸 正理論師有二種受評取領觸是受自性 故論破之

有作是說至謂領俱觸

述曰初敘彼計領所緣境名境界受領同時觸名領自性觸有苦受皆能領故

彼師評云

唯自性受至[5]共餘相故

述曰唯自性受是受自相餘心所法不能領觸無是相故若境界受通餘心心所以彼皆能領境界相故

初敘計訖二論主破云

彼說非理至俱生觸故

述曰今應問彼如何說受能領俱觸受定不緣俱生觸故不可說緣而受名領觸緣相應法如前已破又違汝宗若觸前受後後受領前觸既不緣前觸如何名為領或應觸受一念不俱

三彼復救言受領觸者似俱時觸說名為領非緣名領四論主難

若似觸生名領觸者

述曰此牒彼計

似因之果應皆受性

述曰正難於彼如果穀子似因粟故等流果等應皆受性以似因故猶如於受謂有果法不似於因如粟莖等言果似因為簡於彼或即因是果或似因之果復為簡彼論說之言第六轉攝此難體破彼返質云受領於觸即緣俱生觸領根等應緣根等 此不為例觸不唯以領根為自相令心心所同觸於境是觸之用汝宗唯以領觸為受自相何得不緣不說緣境之行相故

五彼若救言體是心所似俱因觸說名為受粟等似因體非心所等流果法及餘心所不似俱觸互闕一義故皆非受何得以餘例難同受故次第六論主復難

又既受因至何名自性

述曰觸能生受即是受因既領於因可名因受名自性受於理豈成此難名破

次下第七彼復救言如王食邑非食土田[6]土田所生諸禾稼等是王所食言食邑者從所依說以邑之體即土田故 受例亦然觸如土田受如禾稼受是觸果觸是受因受能領觸所生受體即自領義名自性受言領觸者從所依說如言食邑食彼所生

若謂如王至名自性受

述曰此牒彼計

次下第八論主復非

理亦不然至不自證故

述曰若言自緣名領自性違汝自執不自證故彼計心等不能自緣故說自緣便違自失

故次第九彼復救曰言自領者非謂自緣不拾受自相名自性受故 故次第十論主復非

若不捨自性名自性受

述曰此牒彼計

應一切法皆是受自性

述曰正破彼執由一切法皆不捨離自體相故應皆名受設彼救言要心所法不捨自性方名為受餘思[7]想等應立受名若言要有所緣領觸所生受之自體名自性受一一過難皆同前破

次第十一彼設難言受領於因不得名受觸似三和應不名觸 十二答曰此難不然觸似三和復能令心等同觸於境故[1]別名為觸汝今但執受能領似因觸名受不依境界以立受名如何以受令觸義同

故彼所說但誘嬰兒

述曰此結非也理既非勝但誘嬰兒非關智者此總結破

次第十三[2]彼復問曰言自性受汝已廣非境界既共餘如何說受別 十四論主答

然境界受至不共餘故

述曰此義如何能領順俱非境相定屬已者名境界受謂餘心等但取所緣不謂定令境攝屬己於順違等行相淺近不攝為己有故皆不名受如多人共處傍有人言汝面是奴中有奴者攝為罵己餘非奴者不攝屬己故受亦然領於境界定屬己故領境界名不通餘法何勞虛[3]搆取自性受 問受領於觸應名分別設爾無失 如是所明前三心所樂大乘者應對餘宗及餘論文知其勝劣

想謂於境至名言為業

述曰體性可知業言施設者安立之異名建立發起者亦名施設

謂要安立至種種名言

述曰此中安立取像異名謂此是青非非青等作此分齊而取共相名為安立由取此像便起名言此是青等性類眾多故名種種諸論說名為其想者從因而說說想為名從果而說如世人言汝想是何名是何等此業但是意俱之想餘識俱想不起名故設疎起名亦無失者第八識想如何起名由此故知此業不遍

思謂令心至役心為業

述曰其義可知

謂能取境至令造善等

述曰謂瑜伽論第三卷說即此邪正俱相違行因相由思了別 謂邪正等行即身語業此行之因即善惡境由了此境相故思作諸業起善惡等事故言取境正因等相是思之業 問思令心作為亦令彼心所法作不若亦令心所法作何故不說若唯令心作何故不同作意亦令心所作 行相實同作意亦令心所造作以心勝故但說作心

此別解已次下總釋俱

此五既是至決定相應

述曰釋與五俱無心起時無隨一故

其遍行相後當廣釋

述曰指遍行義及心所等緣總別相如第五卷自當廣說

上來第四已解五所自下第五解前頌中相應二字此或通五數或通捨受二處皆得 准此初答文相應屬五數

此觸等五至故名相應

述曰五十五說由四等故說名相應謂事等處等時等所依等 事處相似名之為等依定一名之為等正與此同今約見分為行相影像相分為所緣自體名事 等者相似義體各唯一境相相似故所緣事皆名為等以觸等五相託本識相生所緣既相似故名為等唯識為宗不約本質名為所緣亦非影像名為行相 時謂剎那定同一世 依謂依根俱有無間如下當辨不取種子以各別故即以四義解頌相應謂除行相

或雖不同亦兼取彼瑜伽論[4]等第一卷說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以境相似故說名為同其實各別 此約實義名所緣等 彼約相同名同一所緣 又此約影像說為相分名所緣等相各別故 彼約本質說為所緣故名為同亦不違也下此論文許有二故如樞要中釋此疑難 此中五義各有所簡 時簡前後 依簡別識 行簡依同其境各別 緣簡別見 事簡體多

雖具上義若事不等不名相應如五與意唯依事簡 或但四義唯除行相以各別故一一應思非無所以

上來已解相應門訖自下解頌唯捨受言此第四段即是第七五受分別

此識行相至捨受相應

述曰此有二文初三復次等釋唯捨俱後簡不與餘所相應之所以也 初中第一三復次釋後解外難 三復次中一一有多所以 且初釋中復有五義一極不明了是捨受相若苦樂受必明了故此中憂喜入苦樂中依三受門不[5]言憂喜 二不能分別違順境相取中容境是捨受相若是餘受取順違境故 三由微細若是餘受行相必麁 四由一類若是餘受必是易脫此行相定故成一類五相續而轉若是餘受必有間斷此恒相續故唯捨受 若許明了行相可知便應不能攝益相續 若能分別違順境相非真異熟真異熟者取境定故 若麁動者應如餘心非異熟主顯行相難知異餘識也 若許易脫即善惡趣皆悉不能互攝彼種許是善識能持惡種與理相違攝論第三亦有此解 若有間斷便非彼生亦不受熏已捨壽故性非堅故如餘心等 由此五義必具有故便能受熏持種相續 又解此識極不明了簡無惠念行相極明了故 不能分別違順境相顯唯捨受非苦樂俱及簡不與善染等並 微細之緣簡定及非異熟非異熟法相麁動故定深取所緣此任運細不深取故 一類之義簡勝解數先不定境今印定時有勝解故 相續而轉顯無有欲今有希望方有欲起此相續故無有欲也 由此五義第二正顯唯捨所由所餘四緣因簡別境等故唯與捨俱 雖有二解前解為勝顯捨受俱不應於中簡其別境等

又此相應至唯是捨受

述曰此第二復次顯是異熟總業所招故唯捨[1]

苦樂二受至非此相應

述曰顯此不與苦樂二受相應所由如八證中最初執受五因之內任運生解如五十一對法第二說 異熟生等並如前釋由六識中異熟生受待緣方起故今簡之

又由此識至為自內我

述曰常者相續義 無轉者一類義 我是一故此似我顯第七識恒緣執我

若與苦樂至捨受相應

述曰顯我不緣苦樂二受非一類故故唯捨俱生善惡趣餘受轉故第三復次也 由前三義故唯捨俱 勘諸經論唯初復次五義之中第四義解

上來依理解頌文訖自下依義釋外妨難

若爾如何至惡業異熟

述曰薩婆多等為此難也彼部難云捨受寂靜善業調順可能招之如何逼迫業亦招寂靜果此依彼宗故以為難

既許善業至此亦應然

述曰即返質答既許善業能招捨受此不善業類亦應然能招捨受

捨受不違至善惡俱招

述曰此顯所由及同法喻捨受行相不違苦樂二種品故此質解也 捨受不違苦惡業不得招 捨受不違樂善業應不感 苦樂自相違惡之業不招於苦樂 捨受不違二何妨善惡並能招如無記法二業俱感不違二故不以寂靜解捨亦通惡業感中容之行名為捨故通不善招 [2]問返詰雖然理猶未曉如何寂靜果逼迫因所招 答曰無記既寂靜何為惡業果捨雖寂靜不違二故得為惡果下同禪定[3][4]之寂靜此無所能為故通惡業感餘七轉識設起苦此識皆俱以捨不違苦樂品故 若或苦樂俱於人天中應不受苦果以相違故三惡趣中應不受樂果亦相違故 此中苦樂皆是別報故捨不違若隨所生受便轉變即易脫故過失如前

外人復難

如何此識至心所相應

述曰解受俱中自下第二釋不與餘心所相應既知唯捨已便難唯五俱

互相違故

述曰此論主答別境善等行相與識既互相違故不俱也此總答之

謂欲希望至無所希望

述曰下別答也隨何世境樂便有欲任運之識不樂觀境故無有欲

勝解印持至無所印持

述曰勝解印持曾為猶預境今得決定事 此識行相𧄼瞢闇昧 境非先不定今可須印之故無勝解

念唯明記至不能明記

述曰念相明記曾習事轉 此識昧而且劣恒緣任運現在之境 不能明記曾所受境故無有念

定能令心至剎那別緣

述曰定雖影像相分剎那新起其加行時所觀本質前後相續恒專注緣 此識任運不作加行專注本質恒緣現在影像所緣但新新起 且定行相一剎那深取專注趣向所緣此識浮疎行相不爾故非定俱 言任運者是隨業轉

惠唯簡擇至不能簡擇

述曰德等事者等失俱非餘文可解 此之別簡行相周通於佛起別境於理亦無失

故此不與別境相應

述曰此總結也

已說別境非此識俱 次簡善等不俱所以

此識唯是至亦不相應

述曰異熟必非通善染故十一二十亦定不相應 等者等取餘善等法即不定四既通三性亦在其中

然有難曰染非異熟可說不相應不定中無記何非此識並 為答此[1]問故次說云

惡作等四至定非異熟

述曰非異熟者非真異熟不遮異熟生亦有惡作等下不定中自當分別非一切時常相續故非此相應

上來第七唯捨門訖 下第五段即是第八何性俱門

法有四種至何法攝耶

述曰此最初問 法有四種何法所攝 大乘亦有自性善等如本釋中此三種性或各分二一世俗二勝義有為善法名世俗善招世出世可愛果故麁重生滅非安隱故無為善法名勝義善最極寂靜性安隱故 諸極惡法名世俗不善能招麁顯非愛果故諸有漏法名勝義不善自性麁重不安隱故 有為無記法名世俗無記不能招愛非愛果故自性麁重濫不善故 虛空非擇滅名勝義無記不招二果無所濫故 或各分三善有三者 一感愛果善謂有漏善法 二性[2]巧便善謂有為善法 三性安隱善謂無為善法 不善三者 一感非愛果不善謂極惡法 二性非巧便不善謂染污法 三性不安隱不善謂有漏法 無記三者 一相應無記謂諸無記心心所法 二不相應無記謂無記色不相應行 三真實無記謂虛空非擇滅 或各分四善有四者 一自性善謂信等十一唯善心所 二相應善謂信等相應心心所法 三等起善謂諸善色不相應行種子善者准義亦爾 四勝義善謂善無為 不善四者 一自性不善謂無慚等十唯不善心所 二相應不善謂無慚等相應心心所法 三等起不善謂不善色不相應行種子亦爾 四勝義不善謂有漏法 無記四者 一能變無記謂諸無記心心所法 二所變無記謂無記色法種子亦爾 三分位無記謂無記不相應法 四勝義無記謂虛空非擇滅 如對法第三末第四卷初諸門解善等皆以此義通釋於彼此中一一如理應知

此識唯是至異熟性故

述曰下答有三初總答次別答後釋無記名此總答也若善惡性必非異熟

下別答之

異熟若是至應不得成

述曰別有三釋此為一因證唯無記攝論第三卷[3]未自解善趣既是善應不生不善恒生善故即無流轉由集故生死流由苦故生死轉惡趣翻亦然既恒生惡應無還滅由道故還由滅故滅

第二因云

又此識是至俱作所依

述曰此識既是果報之主為善染法之所依止既恒是善應不為惡依是惡亦應不為善依互相違故何得與二俱作所依

第三因云

又此識是至應不受熏

述曰如前已說唯無記性可受熏習

薩婆多等若復難言無熏習識亦有何過

無熏習故至俱不成立

述曰此論主答得等如前破 若無熏習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既無熏習即無種子種子若無即是無因因既無故其果亦無

故此唯是無覆無記

述曰此總結也

自下第三釋無記等義

覆謂染法障聖道故

述曰何名無覆覆謂覆障體即染法 覆義如何 障聖道故

又能蔽心令不淨故

述曰合以二義解其覆字 即覆者覆蔽也蔽心令不淨故名為覆

此識非染故名無覆

述曰總結釋也

記謂善惡至可記別故

述曰何名無記記謂善此有二義可名為記一善有可愛果不善有不可愛果可記別故二善惡法體勝無記法可調和故或𢤱戾故可記別也 世尊記此當得此果體性如是可記別故說名為記

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述曰此結釋名 總是第八何性俱門自下第六段諸心所法例同於心非是分別識自體門

觸等亦如是者至必同性故

述曰此四說中第一第二第四說同護法等一師多復次義不違也 義雖有四文段有三牒前頌第八句也 初師唯以五心所法例同心王無記性矣次無記性後有亦如是故如文可知

自下即是第二師說

又觸等五至亦如是言

述曰此師意說例於識體五種義同一異熟二所緣行相俱不可知三緣三種境四五法相應五無覆無記前雖已有本識八門隨其所應故但有五於十義中此別開不可知為一門 然但有四除自相一切種及行相并捨受俱因果不斷轉捨時位在例後明此例以前如其所應亦如是故 問本識五法俱觸等亦如是觸雖不與觸自相應五法是同隨應相例本識行相即是了別觸隨所應應例行相令心心所同觸前境是觸行相故餘例難亦然 答餘門通故可咸相例行相既言了別何得觸等例同 此不成救與識相應既言觸等觸等亦應與自俱故 此理不然隨所應有觸非觸俱相應有五法五法相應例得同了別在識不通餘何得觸等例行相了別行相在於識亦令觸等例皆同與捨相應不在受亦應受等例成失此上二說義雖未周以理而言亦無妨難

有義觸等至無簡別故

述曰此難陀論師等多人為此解初許觸等受熏後被難已轉計方言緣種名一切種 此第三說例上五門并不可知即有其六謂從異熟乃至無記除識自相行相受俱頌言觸等即是自相故不須例 此論體例若正義無違或合為一[1]邪宗謬義假作別師非必異說今此別師

第四師破

彼說非理

述曰第一非也

所以者何

述曰第二彼問有何所以

觸等依識不自在故

述曰三論主答既非心王故不自在前第二卷於可熏中有自在義 世親攝論四外別立有自在義方能受熏

如貪信等至能持種子

述曰染中舉貪等取嗔等善中舉信等精進等既如貪等故不可說觸等同識能持種子此乃不例一切種門 問所熏有心及心所心所不自在故不受熏能熏之中有心所心所不自在故非能熏 答心所有增減義具可能熏心所不自在故非所熏攝 問何故受熏則遮心所及其能熏心所亦得 答為因據有力心所亦能熏受熏須報主心所非所熏 問心所為因能熏言有力心所為果有力言所熏 答心所能熏無過失心所亦能熏心所受熏過失多心所非所熏 問何故能熏即言無失為所熏者過失便多 答為因之日有力而是能熏為果之時無力乃非所熏 問何者名過失 答頓生六果失 問何故心所受熏後時頓生六果心所能熏後果不頓生六 答心所受熏即能熏心心所一念便熏成六種後生現時頓生六果心所能熏相分見分但隨己數而熏非一一法皆有六種即所熏無頓生六果唯熏心王一體法故若六法受熏便有三十六種見相分種各自生己現行本識等即有頓生六果之過 問如緣本識增上緣中熏成種時同時心所亦熏成本識種緣彼心所亦爾何故心所能熏[2]所熏無頓生果之妨 答即能熏心王緣本識及五數熏成種子此種後時生本識及五數現行能熏心所不熏彼本識及五數種此相分熏種但生自相分現行非親生彼本識等故故無此妨 問心所能熏何不同彼心王能熏俱生於彼本質之法心所能熏即生自相分現行不生本質耶 答若能熏之心是一緣本識及五數所熏有六故即熏六个能熏之[3]心後種生現行頓生六果妨不可論其本質生與不生所熏六種乍可論其本質影像其所熏不然 此亦不然受熏例應爾心所生影像心王生本質由是義故如實義者如緣本識熏種之時能熏心聚共熏成一本識之種此增上緣本有種子為因緣故無頓生六果之妨多種生一芽因緣便無此事增上緣等理亦無失 又設能熏各各熏一本識種子雖為六種六種共生一果亦無妨難能持之識體是一故 論所言如貪信等不能受熏此對難陀亦熏心所非對經部經部說心所亦非所熏故如攝論云是能依故不自在故若對彼宗有立已成之過由大乘異師亦有說心所是所熏故今以為喻 量云第八五數應非所熏是能依故不自在故如貪信等 若爾七識應是所熏既是自在及所依故 此亦不然因明者說但遮能依心所體是所熏不表七識心王是所熏法觸等五法既非所熏如何同識能持種子 又以不能持諸種子為第二宗於理無失文有宗二因喻唯一

四第三師言受熏何失 五論主牒破

又若觸等至有六種體

述曰即一有情能熏所熏隨是何法有六个種以六法體為所熏故一所熏有一種故

六外人復言六種何失

若爾果起從何種生

述曰此即第七論主復徵若爾果生從何種起

八外人復云皆從彼起 九論主復云

理不應言至生一芽故

述曰成業論中廣破此義量云別能持中六種種子應不共生一果因緣性故如六能熏能熏雖有六現不是因緣共生一果種 若爾雜集第八卷如何通彼許多因生一果故如五無間業受一期報故 成業論中自解此妨可許多緣生一果體不許多因能生一果因緣辨體無此事故前立量中已有因緣因果言故

十外人轉言熏種雖多生果之時但從一種 此下十一論主復非

若說果生至便為無用

述曰初二句牒下二句難此就見分能熏為論 問既爾護法等如何釋此文新舊之種若隨用一舊新種中一無用故又能熏有六熏成六種共生一果為難亦爾此乃自違不勞他[1]語 答曰新舊因緣能熏有六熏成六種勢力齊等俱逢緣合可許此類共生一果如一麥中有多極微可許同生一芽等果非許一一微各各生果故 若爾成業難多種生一芽何為會釋 彼破經部色心二法各各有種共生一果如二麥等共生一芽非此所許今五數中各有種子共生一果故是所非若一識中同類種子共生無妨 故此文言若一種生餘無用等不爾此言深為自害若能持是一多同類種許共生一果若能持是別雖同類種不許同生[2]

十二外人云次第生果 十三論主復難

亦不可說至勢力等故

述曰同熏之種一生果時餘亦應生熏習同時勢力等故如生果種故不可說心種先生餘觸等種次第生果此中比量易而可知

十四外人復云六果頓起

十五論主復難

又不可說六果頓生

述曰此即總非

有何過失

勿一有情至俱時生故

述曰若六果生便有此失 彼若救言如摩醯首羅面有三目復有龍王有八萬眼有六種體於理何違 難此不爾不可說心中之種生此眼心所中種能生彼眼即應一念有六本識又無多眼者彼如何通故唯心王持種於理為善 又如人二眼識但是一多眼龍王何必識多 又若許爾即一有情有六本識便為六身非為一體

次第十六彼復轉救

誰言觸等至持諸種子

述曰外人轉計此即不例同於本識持種受熏名一切種

故第十七論主復問

不爾如何至名一切種

述曰問觸所由

次第十八外人復云

謂觸等五至名一切種

述曰此解似種 本識變種能生果故名為真種觸等與識同一所緣故彼亦能變為種子不能生果名為似種

十九問彼何故須然 二十彼答

觸等與識所緣等故

述曰此顯三因觸等似種若不緣種心所法所緣便有不同之失

無色觸等有所緣故

述曰生無色界既不緣色不緣種者此何所緣

親所緣緣定應有故

述曰若但緣本識相分之種自不須變即無親所緣緣自無相分故便非唯識心外取故若託彼變但是疎緣不於觸等之上現影像故

此似種相至生現識等

述曰無實用故不能生現識[3]根境等 等者等取諸根境等

此如何等

如觸等上至非識所依

述曰心所所變似眼根等不能為依親生五識親生五識者心王所變故色等亦爾亦非實礙此六眼根等同時同處不相障礙

亦如似火無能燒用

述曰此顯同喻鏡中之火名為似火無燒用故

此上並是第三師救 次二十一論主難云

彼救非理至而相例故

述曰謂若是觸等緣似種相名一切種即是第四緣境之門在第三門一切種後執受處中方應相例如何於前一切種中乃例緣境

由此前說至有重言失

述曰此顯正義由此理故前句所說一切種言定目本識有彼受熏能持種義不目緣種似種等義故不可以觸等五數緣種為例 若不是說受熏持種名一切種爾者本頌乃有重言之失上解一切種已言緣種下解執受中復言緣種故 若彼救言緣種子者名一切種執受處中說有根身無重過者理亦不然世親攝論第一引阿毘達磨經言執受有二一五色根及根依處二相名分別習氣 種子可執復是所緣與身別明此有何位故所說非也

二十二第三師問若不如我所說義者亦如是言應有簡別以不許例持諸種故 次二十三論主復答

又彼所說至定不成證

述曰此總非也

勿觸等五亦能了別

述曰此下正難 了別唯是識行相故

觸等亦與觸等相應

述曰上勿字流至此勿觸等五與觸等相應以說本識觸等相應故不爾如何觸等相例

由此故知至非謂一切

述曰由此理故故知頌中亦如是言隨所應說若前若後性相求故應可例有隨理無違即便相例非謂一切皆令例之此例幾門即有六門前第二師例同五門今加斷捨隨所應故餘不例者准義可知以隨文便中間相例故亦可許例於捨位欲顯初後皆有例法及非例法故中間說觸等相例若最後句方說例者恐謂一切皆[1]合例故 上來雖有多文非是正明本識例彼觸等義門分別 下第七段即是第九解本識因果法喻門是本頌中第九句恒轉如暴流也 於中有二初問後答將欲解文寄問徵起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

述曰此為問也前解自相唯阿賴耶今分別中依自相說

非斷非常以恒轉故

述曰此第二正答所問 於中有三初解本頌次破外執後勸歸信 初中有三初解法次解喻後總結 解法中有二先舉所明因果之法後廣解釋此即初也 舉頌二字正答前問經部師等持種色無色無心有時斷滅 僧佉自性雖為法種仍體是常 為簡彼宗言非常斷

恒義如何

恒謂此識至常無間斷

述曰下廣解也先解恒義 一類者常無記義 相續者未曾斷義

何義要須中無間斷

是界趣生施設本故

述曰此意即是依此識故施設三界五趣四生是引果故識是界生之本也下自當知 言施設者安立[2]異名識若斷滅非界故此恒言正遮於斷即重顯上一類義也若善染等體非一類趣生應雜許雜起故由此識是一類無記不可雜起

性堅持種令不失故

述曰此言顯上相續之義此義可知 言性堅者四義受熏即初堅義乃至金剛此不斷故故能受熏若不堅者如六七識應不受熏 復言持種令不失者簡經部等色心受熏而能持種於無色界入無心時此種便失 此識不爾種不失故故不可斷此解恒義

轉謂此識至前後變異

述曰此遮常一此簡自性及我為常為一以諸有情起分別心計為我故 言有生滅等簡彼一常故

因滅果生非常一故

述曰因果性故簡一非我也 有生滅故簡常非自性也

一之法無因果故

何不是常常有何過

可為轉識熏成種故

述曰顯可熏義不能受熏是為過也不為轉識熏成種過常阿賴耶應不受熏以是常故如虛空等若不受熏即無生死涅槃差別

此上解轉總釋頌中恒轉二字四義受熏即皆具足一無記二堅三可熏非常一是四相應可為識熏是 下釋如暴流三字有三義喻

恒言遮斷至因果法爾

述曰下解譬喻 於中有二先舉法生滅喻後廣解之此即初也一切因果皆非斷常故言法爾

如暴流水至令不出離

述曰暴謂卒暴即汎暴水前能引後名曰非常後水續前稱為非斷生人天喻[1]居惡趣如溺本識能持業煩惱等漂溺有情以水為喻

又如暴流至而恒相續

述曰又識持種三界生故一浪因至一浪生多浪因至多浪起故名暴流以水為喻如下文說

又如暴流至恒相隨轉

述曰此第三喻漂水下魚水上之草喻內習氣外觸受等內外法也

如是法喻至非斷常義

述曰此合法喻釋其大意

謂此識性至恒轉如流

述曰果生故非斷者後法續故 因滅故非常者不恒住故此解法義令同於喻餘文可解

上來大乘自述己義成立因果 自下第二破斥諸部

過去未來至緣起正理

述曰此下有三 初[2]牒說一切有部正量等難破彼宗執 二破上座部師三破經部 初文有十此即初也[3]有部正量等彼皆過未有體性故 此意難言若如我等過未有體未來續故不斷往過去故不常汝過去無可許非常未來既無後法應斷現不住故當無體故如是豈成緣起正理

過去未來至緣起正理

述曰此即第二論主[4]反質過去未來汝執實有可許非斷未來續故與我不同如何過去說恒有故不是常義前言我宗斷不成緣起理今汝既是常常豈緣生理

豈斥他過己義便成

述曰第三外人[5]反云論主遭難不能出理而行返質[6]斥他過己義便成

下第四答

若不[7]摧邪難以顯正

述曰此論主答黑山既傾白日斯現故須破也

次出正理

前因滅位至低昂時等

述曰我宗因果前因滅位後果即生中間無隔因果不斷如秤兩頭低昂時等由彼低時此昂時故

如是因果至方成非斷

述曰前生後滅相續如流豈假去來是有方成因果不斷不籍去來因果足不斷故謂但一種在現在時流入過去此之種子後念即起剎那剎那恒時現在而是無常因果不斷

下第五難

因現有位至誰離斷常

述曰[8]外難云如一種子因於現在有作用時後果未生果法未來既體是無不可定其所生之果

此說因者是誰之因無果可屬因定能生彼故問果亦爾現為因即無果現為果即無因因果既無斷常誰離初但難斷今亦難常

若有因時至豈離斷常

述曰論主[9]反質即第六也此為彼部未來有故其果之體未來已有現在為因之時果已先有果已先有何待於因若果本無可待因有果先已有何待於因 量云未來果法應不待因體已有故如已生果 因義本欲生果果有不待於因因義不成有果義亦應無 量云所言果法應非是果以先有體故由如於因 汝所言因應不是因先有體故猶如於果 無因無果豈離斷常 言我不離汝豈離耶 初隨返質唯難於常今隨雙難亦破於斷

因果義成至非預我宗

述曰此即第七外人解質未來因果雖先有體名因果時要依作用不依於體未有作用名未來正有作用名現在作用已息名過去現有因用果用未生因義既成果義便立故所詰難非預我宗 預者關也

體既本有至亦本有故

述曰此第八論主難體既本有用亦應然以體用無別故 量云所計作用未來應有不離體故猶如於體 所計體法應未來無即是用故亦如作用 汝去來法應是無為許有法體無作用故如無為法 又相未相法應是無為許有法體非相遷故如無為法 設彼救前難言未來用體雖皆具有緣不合故用不起者 應難彼云既言諸法[1]本來皆有所待[2]之緣亦應本有緣既許本有未來應起用 量云未來一切法用應常起因緣具故如現在法若言緣等或未來無即非未來有一切法又說未來有生相用過去說有與果用者未有用應名現在 彼救不然今言用者謂取與用 難云等無間緣過去取果婆沙正說即應過去有[3]半作用有取果用故又言未來世有三法作用光明生相及苦法忍婆沙正文應名現在 彼與果用滅復滅失取果之用生復生過若言與果但是功能非謂作用即阿羅漢末後之心應不名現在無取果用故又若此心初無作用應名已滅如何後時更復言滅又彼功能改名作用而復何異 若言非是無學末心不能取果彼後念緣闕故果不生者此亦非理違汝宗故汝說後心非無間緣故廣如婆沙第十文說終心後果既定不生如何定知現在之法有能生用 若言後果若緣不闕定從此生者因既緣不闕故有作用何不能生果若因不能生果即是無用故

由斯汝義至緣起正理

述曰第九曲結申正義也

謂此正理至皆假施設

述曰自下申其正義今明諸法自相離言離言所以如前已說所有因果及餘法言皆假施設 此是立宗

觀現在法至對說現因

述曰謂大乘中唯有現法觀此現法有能引生當果之用 當果雖無而現在法上有引彼用用者功能行者尋見現法之上有此功[4]觀此法果遂心變作未來之相此似未來實是現在即假說此所變未來名為當果對此假當有之果而說現在法為因 此未來果即觀現法功能而假變也

觀現在法至對說現果

述曰其因亦爾觀此現法有酬前之相即熟變相等觀此所從生處而心變為過去實非過去而是現在假說所變為現法因對此假曾有過去因而說現在為果

假謂現識似彼相現

述曰何者為假識緣於此現法之時尋所從生說之為因說現為果尋現世法及所生法變似未來之相現名為因未來為果故言假也而實所觀之法非因非不因非果非不果且如於因性離言故非定是因有功能故非定不因果亦如是

如是因果至應順修學

述曰此結勸學即第十文有因故非常有果故非斷故離二邊契會中道勸諸智者應順修學此答於前生滅分位法也 中道者無漏真智之異名也以理合智故名契道如下自解 此性離言假說曾當名為因果非謂實有此即無有二邊之過除遍計所執說依他性有故言非因非不因等 因此總敘大乘真義法唯現在識變有三世 諸義不同如瑜伽論五十一卷六十九卷顯揚第[5]對法第三中邊第一皆說三世依種子立約曾當義說其世也 六十六卷對法第四及第十三薩遮尼乾子經皆說有六通三[6]乘差別宿命智緣過去生死智緣未來他心漏盡緣現在三世等雖非種子亦有三世 今於此中復約識變曾當因果以說去來 諸經論說雖多不同總束而言莫過三種 一道理三世即依種子曾當義說有去來世當有名未來曾有名過去現有名現在於現法上義說三故 二依神通其智生時法爾皆有如此功力[7]異生聖者功能各殊既非妄心所見皆實但由智力非是妄識之所變也前第二說由澄淨故亦現彼影由多修習此去來法法爾能現隨其勢分多少時節理實能緣及所緣法唯在現在 三依唯識此義雖通然前二外別有異體多分分別妄心所變似去[8]實唯現在 此中論文法體離言但唯有識 或復更釋雖有唯識道理二種無別神通恐濫妄緣故分三種

約此三義解諸違文皆並攝入此所會義餘不過此設立四減三皆為妄說今猶未盡此中所明粗陳梗概如別抄中廣引誠說

有餘部說至恒相續義

述曰自下第二其上座部於此起救 於中有三一總立宗二出所以三結救意此即初也此中亦同勝軍論師種子等法前果後因俱時而生彼謂因果恐有斷過被他如先有因時無果等難已復以大乘假說現在之三相用不同時起前法至生後法未起至住之時後法未生至異之時後果方生恐因果斷故此之義意同此中破 又有二趣並生過故前人等趣至異之時後天等趣已至生故 彼言以是次生時勝前法變異無多力能但名一趣隨所當生彼得趣名非於前趣故無此過者不然阿賴耶識分二趣故及違此文勝軍論師雖有此義云立亦得然自不[1]亦無章疏現行於世

謂現在法至生滅二時

述曰下出法體有三一直顯上座等云色法遲鈍有三相用時經一世謂生更無異時心法迅速但有二時謂生及滅此二相即法辨離法無別體然俱現在彼無過未故 此中且舉心心所法為論故言極迅速者猶有二時

生時酬因至而體是一

述曰下顯因果不斷之義二於一法辨 法生時酬因即後法為果在現在法滅時引果即前法為因在現在此是二法為二時 今此所論即一法體生時為果滅時為因為果之時與前法俱為因之時與後法並此是一法然現在二時前後位別故此之二時俱現在有時雖有二前後位別而體是一無別法體即於一法而辨二時為因為果

前因正滅至而俱是有

述曰三於二法辨前因正滅後果正生此二法辨相接不斷因滅果生二俱現在故 體相雖殊果二法故 而俱是有並現在世同時有故

如是因果至捨此信餘

述曰此總結也雖無去來足為因果非同餘部薩婆多等立有過虛妄計度法增常過不同大乘是假施設法減斷過既離斷常過又無前諸難謂難有部果既本有何待前因難大乘云因是誰因果誰果等既無諸失誰有智者捨此勝義而信於餘不了義耶

彼有虛言至而有二時

述曰下破有七今總非云彼虛言等 何容一念而有二時此第一難念者剎那之異名時者生滅之兩位剎那迅速即有前後極微至小應有二分

生滅相違寧同現在

述曰此第二難義意可知

已下[2]徵滅

滅若現在生應未來

述曰此難令同薩婆多等以滅現在生未來故生滅二法定不俱時相違法故如明闇等

有故名生至寧非過去

述曰此令同大乘滅是過去故

彼若救言誰言於滅滅即是無同薩婆多滅體是有今難之云

滅若非無生應非有

述曰以生違滅滅即非無以滅違生生應非有生既不成無滅體如何有滅若現在非無生應現在非有

生既現有滅應現無

述曰生既現在有滅無應過去令同大乘滅二法定不俱世相違法故如解[3]惑等

又二相違至見有是事

述曰此立比量又生與滅二[4]法相違如何同體如苦樂等不同一體 故量云滅二法體應非一以相違故如苦樂等 彼宗現在一法之上辨生滅故

生滅若一至寧[5]體同說

述曰生滅若一法生之時應即滅故故無二時滅若是異不應說體同二若即者此法滅時此法應生即是生故如生二若異者生體非滅體以是異故如苦樂等

故生滅時至理必不成

述曰生滅二時俱在現在一世而有雖復相違而體同者理必不成此總結破上座等訖大乘生非定一法有無異故非定異法即生法滅非別法滅故無有過

經部師等至能持種故

述曰破諸部計自下第三經部師等既見上座被徵便曰雖無去來不同一切有滅異世不同上座師而色心中諸功能用即名種子前生後滅如大乘等為因果性相續不斷甚為勝義 今破之言理亦不成彼不許有阿賴耶故經部師等等自類中非唯一故破之量云經部所說持種色不能持種非第八故如聲電等 過未無體及無本識於無色界色久時斷入無心時心久時滅何法持種得為因果因果既斷名為不然彼不許有第八識故

由此應信至緣起正理

述曰第三總結有為諸法[1]從緣而生名為緣起勸彼應信大乘正理

此識無始至當究竟捨

述曰此第八段於中有二初問次答此即問也即解頌中第十句第十門也 答中有二初略舉頌答後廣解之

阿羅漢位方究竟捨

述曰此正舉頌總答問也

謂諸聖者至名阿羅漢

述曰下廣答也 於中復二初略釋後廣釋此即初也 謂諸聖者即通三乘 斷煩惱障究竟盡者彼位若是永害隨眠皆在金剛心時斷已皆成阿羅漢果三乘並然 若伏斷永不起此言斷者即通八地已去下有三師此既總文亦為三釋 若據正義唯初二釋順此論文此據位全除二乘金剛心少故不說八地菩薩隨應二釋 此中唯依斷煩惱障盡名阿羅漢非據所知障害煩惱賊故非是縛故又依除分段生以名無生非所知障故

其相如何

爾時此識至說之為捨

述曰由於彼位此識之中煩惱麁重永遠離故說之為捨非體亦無此麁重言顯煩惱種對法論等說種子麁重故雖煩惱現行亦名麁重無堪任性[2]亦名麁重然今[3]但取種子非餘由種斷時現行執藏發潤之惑皆不起故說名為捨此執藏名唯約縛說法執非縛故不說斷又畢竟無現行麁重亦說為捨通八地故若說習氣四位不成

問阿羅漢名通在幾乘幾位中有

此中所說至無學果位

述曰下正廣解於中有二初廣阿羅漢後廣捨位 初有三師第一師中有五一釋頌文二問三答四徵五釋 阿羅漢者此正云應應者契當之義應斷煩惱應受供故應不復受分段生故若但言應即通三義故言如來應不言應供若著供字唯得一義便失二義顯阿羅漢通攝三乘唯無學位餘位未滿非可應故

問何故有學非阿羅漢三無學得阿羅漢名

皆已永害至分段生故

述曰阿羅漢言應即殺賊應供無生三義故也 何故不言離所知障 所知障體不障解脫無能發業潤生用故 何故不言離變易死 二乘無學有變易生此非由煩惱所招起故已離繫縛得解脫故無分段死 有學亦是殊勝福田如見道出等供養獲現福何故不得名應供耶 非一切時堪受供故望自乘無學非是圓滿故

云何知然

述曰第二外人問曰何知此識三乘皆捨阿羅漢號通在三乘故論總問云何知然

決擇分說至阿賴耶故

述曰第三此答初問也捨通三乘決擇分中第一卷說四句分別 謂有成就轉識非阿賴耶識謂三乘無學不退菩薩不入無心位 有成就阿賴耶非轉識謂七地以前二乘有學一切異生入無心位 有俱成就謂此第二句不入無心位 有俱不[4]謂第一句入無心位然今但引初句三人

集論復說至及如來故

述曰又如雜集論第十[5]四卷集論第七說 若諸菩薩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故 佛既得名阿羅漢者二乘無學不說自成答第二問阿羅漢名通三乘有佛亦由斷所知障故亦名如來二乘不然不可為難如阿羅漢號便令通二乘十地菩薩不能少斷俱生煩惱金剛定時方頓斷盡一者故留二不障地 其所知障分分除之故煩惱障即言頓斷所知障不然此師意說不退菩薩雖不起現我愛執藏暫時伏離種猶有故未名為捨三乘無學我愛種盡乃名為捨

外人復問

若爾菩薩至阿賴耶識

述曰第四徵也由前立宗煩惱種盡方名為捨菩薩煩惱種子未除如何名捨違聖教故為此難也前引決擇分四句之中初句有四人三乘無學及不退地以去菩薩此先不論故今為難 不退有二種一已得不退二未得不退前初地得後八地得故言不退 初地已去證不退八地以去行不退初地已去尚有相續趣求所得未能念念轉轉增進初說迴心名不退者即地前位皆名不退不退起煩惱故而義有別亦不相違由是不退總有四種一信不退即十信第六心二證不退入地已[6]三行不退八地以上四煩惱不退謂無漏道所斷煩惱一切聖者 今說迴心名不退者即第四不退以得證淨故亦名信不退然未至彼位 若十住第七心等亦名住不退即應有五[1]直往者唯四不退

彼說二乘至阿賴耶識

述曰第五釋也彼說四人三人據決定菩薩即迴心已必定不退起諸煩惱從初發心二萬劫乃至成佛已來皆名不退又趣菩提轉名菩薩非直往者是第四人煩惱種子未永害故 若現行一分無故名捨分別一分無應亦名捨又見道以去第七不起執藏之時應亦名捨 以全未捨故 若不爾直往八地已去簡非不退以不能捨阿賴耶故 若爾入地諸菩薩等應亦名退以全未捨阿賴耶故

問既爾此文何故不說不退菩薩

即攝在此至不違此義

述曰彼攝在此阿羅漢中從本說故故彼決擇之文不違此中說義三乘有學金剛心位雖斷煩惱我執種無以時少故彼論不說此亦不論二乘有學迴心向大不名不退起煩惱故

下第二[2]

又不動地至永不行故

述曰此即護法菩薩亦假為二義於理無違即同前師也下文有二初述不退菩薩體後顯名捨

此義意言三乘無學直往菩薩八地已去亦捨此識名不退者行亦不退於未得法亦復不退四理證知一者一切煩惱永不行故八地以去無漏相續無現執藏故可說捨

[3]駃流中任運轉故

述曰此第二理十地論第十卷說第八地已上菩薩於無相海任運而轉諸佛勸等乃至廣說剎那剎那真俗雙運以無功用故任運轉

能諸行中起諸行故

述曰此第三理十地論說初地至六地名為少行第七地名大行八地已去名為廣行 前六地一行中修一切行是故名少第七地雖亦然以能即空方便智發起有中殊勝行勝前六地故立大名前五地中雖合此難合真俗雙行然極用功方始能起此第七地雖未任運少用功力即能現前故與前異立其大名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名為廣 然舊地持云勝解行已去名少初地至六地名大七地已去名廣以見道前一行中修一行故名少次六地中於一行中修一切行故名為大七地已去真俗雙行名為廣所望不同不相違也 今菩薩地瑜伽[4]四十八卷說初劫名波羅蜜多第二劫名近波羅蜜多第三劫名大波羅蜜多 此約波羅蜜多別亦不相違 然初地已前於六波羅蜜一行中修一行初地已去於六波羅蜜一行中修一切行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七地已前唯於六度唯有修一以一切行而莊嚴之八地已去於萬行中具修萬行然所修願智度漸次勝前別立其名非唯修此今第三證與彼文同

剎那剎那轉增進故

述曰此第四理謂八地後無漏相續無有漏間又彼亦無[5]未得之退故能念念增進諸行勘十地地持及菩薩地等彼謂從此八地已去於初剎那能得過前二阿僧祇所行功德智惠一倍第二剎那更倍前念如是展轉勝進倍前

[6]位方名不退菩薩

述曰此四因中初因簡解行地已前十地菩薩能伏煩惱畢竟不行非第七識今通七識 第二因簡前六地 第三因簡第七地 第四因簡一切地由四因故直往菩薩八地已去方名不退捨賴耶名

然此菩薩至為自內我

述曰上解不退下解捨名也第七識等煩惱我執現行無故

由斯永捨至名阿羅漢

述曰此師意說無現執藏[7]瑜伽說[8]此即名為捨以阿賴耶是藏義故此亦說彼名阿羅漢三義具故如前應知 問若現不執即名為捨七地以前亦有不執入無漏心等應皆名捨 答此不然非竟畢故畢竟不行方名為捨故 問若爾二乘金剛心應名捨此識 答實亦應[9]名捨以時促故彼瑜伽等略而不論亦不違理初師名捨斷種名捨此第二說若斷若伏畢竟不行說之為捨故七地前不得捨名

下第三解

有義初地至所顯理故

述曰下文有六一正釋二破三救四徵五會六難申正義 初中有二初出不退體後辨捨由五因故證入地菩薩亦捨此識名此第一因即難陀論師等作如是解文中易解無勞解釋

已得二種殊勝智故

述曰此第二因二智即是正體後得

已斷分別二重障故

述曰此第三因二障名重以猛利故

能一行中起諸行故

述曰此第四因即唯約六波羅蜜論不爾即與一切行中修一切行無有差別以一一行中皆能修集一切行故

雖為利益至不退菩薩

述曰即第五因名為不退此如攝論十地菩薩觀為利益不動染心而方起惑非不知而起即瑜伽論七十七八云要知方起非不知而起

然此菩薩至名阿羅漢

述曰上釋不退下辨捨捨中有二初理辨捨後引證此初也煩惱分別少分捨故捨執藏名其文易解

故集論中至名阿羅漢

述曰下引證也集論第七雜集十四亦有此文十地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等雖有不為失無漏智力如呪藥故如阿羅漢已斷煩惱無過失故此中亦名為阿羅漢故攝此菩薩在阿羅漢中

彼說非理至阿賴耶名

述曰第二破也六識我見四地不行七地以前第七我見猶現行故為此難也前第二師作如此難

若彼分別至諸論所說

述曰若彼已下乃至為捨第三[1]牒前師救意 則預流下乃至所說正是第四徵難[2]此下難中以預流果例同彼菩薩應捨賴耶名然聖教不說若謂菩薩雙斷二障法我亦除非預流者此唯人見名為執藏非於法執若不爾者其阿羅漢應名不捨阿賴耶識以有俱生法我見故故知但以人執為藏不以法執

第五段第三師會云

地上菩薩至例此菩薩

述曰十地菩薩所起煩惱不為過失非預流等以預流等所起煩惱皆不正知為過失故如瑜伽論七十七八說菩薩起煩惱有三一名無染污相謂正知故起等

彼六識中至預流等同

述曰下第六段論主難云彼入地菩薩前六識中所起煩惱雖由正知不為過失間斷起故相貌麁故可由正知而方故起其第七識一類無斷任運現行非相麁顯於有學位除無漏心滅盡定外有漏心時執藏此識寧不與彼預流等同有時執故預流等唯入人空觀無漏心時此識不行有漏心時即便現起與此菩薩同不名捨何故菩薩即名為捨

由此故知彼說非理

述曰此結非也第八地去諸菩薩等無漏相續一切煩惱皆不現行雖有種子現行皆盡可得名捨非七地前煩惱不起如何說捨彼決[3]擇分七十七八及菩薩地四十八說八地已去一切菩薩一切煩惱不現行故故此釋非前二師是也

然阿羅漢至為自內我

述曰下結正義且如初釋直往菩薩八地已去非是此中阿羅漢攝有種染故三乘無學方名為捨

第二師釋直往菩薩八地已去是此中攝故總說言阿羅漢捨斷種永伏現行煩惱皆已盡故並名為捨

由斯永失至第八識體

述曰不復執藏說名為捨非是第八識體全無名捨識也

全無第八於理何違

勿阿羅漢至無餘涅槃

述曰無第八體即阿羅漢無識持種於金剛心正斷此時即便應入無餘涅槃以有漏果盡無識持種故勿阿羅漢得有此事故不得捨第八識體此中說捨唯約執藏以過重故不約能所藏以為捨也

然第八識至立種種名

述曰上來已廣阿羅漢訖下正解捨 於中有二初列異名後頌以下方正明捨一切有情皆有此體故隨別義立種種名名非一故於有情中有成就此名不成就此名如下分別

謂或名心至所積集故

述曰梵云質多此名心也攝論第一云由種種法積集種子等即積集義是心義集起義是心義以能集生多種子故或能熏種於此識中既積集已後起諸法故說此識名為心義心識中心之心也何以得知心是此識攝論等云心體第三離阿賴耶識不可得故對法第二亦有心義與此不同彼攝法異據一邊說

或名阿陀那至令不壞故

述曰梵云阿陀那此云執持執持諸種有色根故此通凡攝論第一云為取所依唯在凡夫一染義說非通諸聖雜集論等第七十[1]解深[2]密同此亦能持根依然據勝說約根為論至下自知

或名所知至為依止故

述曰所知者即三性與彼為依名所知依即攝論第一所知依品是此所知依阿賴耶識之別名也故中邊云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 是故三性法皆依此識有

或名種子識至諸種子故

述曰即與諸法為種子義前第一名心是積集種在其中義今此取能生諸法義故二差別攝論無此一名如雜集第二瑜伽七十三皆有此名

此等諸名通一切位

述曰此言等者如小[3]乘名根本識如攝論第二卷初亦名第八識亦名為意[4]寶性論等眾名如別抄說此通有無漏及若凡若聖名一切位即是相續執持位名

或名阿賴耶至自內我故

述曰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與雜染法互為緣故我見緣故 此文雜染能所藏中唯有能藏令雜染等法不失故 我愛緣之為執藏義即識為所藏 又始終為論此能執藏亦通無漏始終為論此為所藏不通無漏諸佛位中非所藏故我執已盡又不熏故此中名藏[5]故不取能藏唯在因中以得其名故略不論染為能藏義

此名唯在至執藏義故

述曰此在異生二乘有學七地已前菩薩現行我愛緣故 若爾二乘金剛心時有學所攝何故不除 略故不說初師第三隨理應說非無學位及不退菩薩以彼非有雜染品法執藏義故此中長讀文勢亦遠謂非無學及不退菩薩有此雜染執藏之義即無學聖不退菩薩無此我愛執藏位名

或名異熟識至異熟果故

述曰此意顯是引果義故有漏無記名為異熟與因異故從異熟因所生起故無漏是善非名異熟非與因異及異熟因生故

此名唯在至無記法故

述曰此名唯在異生二乘有學無學及第十地已還菩薩皆有此名有漏果故 金剛心菩薩云何猶有異熟識名有漏皆捨故 由此義故種子生現異時說云此心菩薩未捨此識以此文證如來地方捨故若不爾者爾時已捨何不名佛及不說此位已捨此識既不名佛及不說捨明圓鏡智此時未生入如來地方捨此識智方生故 若說金剛心已捨此識今此但約多分為論亦不相違其如來地純無漏善無無記故如佛地論第三四等諸諍中說此小乘名窮生死蘊有分識等與異熟識分位相似生死盡故若約斷縛說即二乘無學無有此名彼二乘無學已斷生死縛故前解為勝八地菩薩分段生盡不名捨此異熟識故更無死此生彼處故此准能緣以分三位 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位名染污末那緣阿賴耶 二法我見相應名不染末那緣異熟識 三但為末那緣阿[6]陀識若平等性智相應通緣三位七地以前緣阿賴耶執藏之義未捨故緣餘二可知仍加緣無垢識以能緣從所緣分三所緣亦從能緣分三

或名無垢識至所依止故

述曰唯無漏依體性無垢先名阿末羅識或名阿摩羅識古師立為第九識者非也然楞伽經有九種[7]如上下會此無垢識是圓鏡智相應識名轉因第八心體得之

此名唯在至第八識故

述曰今顯此識唯如來有無漏善法不可熏故即顯無漏諸法種子皆是因中已熏滿足佛果已去更無熏習前佛後佛無差別故功能齊故若受熏時功德異故如佛地論有為無漏皆不受熏是無漏故如涅槃等金剛心菩薩等既有二說若已起者時少故不說

如契經說至圓鏡智相應

述曰此即如來功德莊嚴經頌也證無垢識圓鏡智俱此頌易知故不須釋 界者性義等如下當解然此本識三位差別下第七識三位別中自當別對巨細[8]料簡 何故此中不說根本識有分識窮生死蘊名攝論第二說阿賴耶識為性心為性阿陀那識為性阿賴耶為性此末一名是薩婆多阿含經中愛喜之名彼經不說有識言故此中不說小乘之名 答此等在後證中說故所以此中略而不論又前第一解通名中心等通故等中亦等更不須顯准義令知 然此位總有三謂我愛執藏位等如前卷說准此名知

問名有眾多此論頌中偏說阿賴耶何不說餘者

阿賴耶名至此中偏說

述曰雜染執藏過失重故有漏二位名最初捨故以二義故此中偏說 唯說阿羅漢捨不說捨異熟識等此據捨縛若據異熟識捨時即阿賴耶同故以體說異熟識捨[1]說依縛異熟捨位

異熟識體至涅槃時捨

述曰前言識名通局不論捨之位次 阿賴耶名以下方明眾名捨之位次 將得菩提捨異熟名無間解脫將得正得二釋此中皆名將得然准下說此為二義 一云種生現同時有二護法云金剛心與異熟識俱生解脫道是菩提與圓鏡智俱起如世第一法捨異生性正捨名捨菩提在未來故名將得 二云亦種生現行同時義金剛心生異熟識滅菩提在當解脫道時得與成熟既無別體其時已捨異熟識菩提[2]將成[3]故名為將得其種生現異時同前初師初得名得得已成就金剛心與異熟識俱生解脫道在未來各為將得爾時捨異熟識異熟識雖在現在名為正捨如世第一法捨異生性等義說成就與得差別實無別體 此並護法弟子種生現時二家異說 問何故前明識名通局次第不同今者次第與前乃別 答彼約寬狹先寬後狹此約斷位性相求故故與前別 二乘正入無餘時捨若是菩薩金剛心捨不行名捨非斷縛義

無垢識體至無盡時故

述曰以大乘人不入寂滅故如決擇分有餘依地問佛及聲聞無餘何別彼言不別者彼答[4]苦依盡真如為論非謂入寂為同答也阿賴耶識上已說捨不須重說

心等通故隨義應說

述曰謂此心等隨染愛藏隨是何乘金剛心位及或八地已去方捨若異熟位亦捨心者即二乘入涅槃時捨無漏心者無有捨時 心言等者謂所知依執持識等 或心義者菩薩因中二乘無學實有熏習佛無熏習前有熏習熏習之種如來亦有亦得名心

然第八識至執受處境

述曰前來八段十義解本頌訖此下第二總料簡之此識因果三乘而論總有二位一有漏位即十地菩薩二乘無學已前諸位唯無記性異熟所攝雖無學等已斷諸業先業招故舊業勢分亦名異熟 唯與觸等五數相應但緣前說執受根身種子處境 處謂處所此有三門謂性前十門中與佛不同此中分別同者不論 謂自相果相及捨三門次前已說有言有漏位即顯前二及後一門其因相一切種不可知了捨俱恒轉通因果故此中不說唯性境因果不同故今分別然受相應恐濫因位故無漏位標舉簡之欲顯一類無改易故

二無漏位唯善性攝

述曰此唯如來地非菩薩二乘果未圓滿功德劣故四智未得故此無漏位唯是善性如來無有異熟法故非業煩惱所招身故一切功德皆圓滿故無有不善

與二十一至各五善十一

述曰實通說有二十一謂不放逸及不害體假有故若實而論唯有十八不放逸捨皆三善根精進少分不害無嗔善根分故謂遍行別境此二各五并善十一故二十一也

何故與遍行心所相應也

與一切心恒相應故

述曰觸等五法與一切心恒相應故無漏亦有

何故有別境

常樂證知所觀境故

述曰由此有欲欲無減故樂境相故

於所觀境恒印持故

述曰故有勝解勝解印持佛於境無疑恒有印持故勝解無減

於曾受境恒明記故

述曰由斯有念謂於曾習境有明記憶故念無減也

世尊無有不定心故

述曰故得有定於一切時恒入定故無有散心定無減也

於一切法常決擇故

述曰故言有惠非少於境不知而說亦非誤知恒時決擇故定有惠惠無減也故五別境亦得相應若在因位一心一時不緣過如來不爾故念欲俱 又彼如來雖起念欲追欣前後所有境相然恒緣彼現世等法而作證解一一而知故念欲俱也

何以有善等十一

極淨信等常相應故

述曰善十一數法爾一切定心必俱如來既得四證淨故必信等俱

無染污故

述曰貪等本六及隨煩惱二十二法性是染故必不俱有

何故不與不定相應

無散動故

述曰惡作睡眠定心必無唯散心有 尋伺二種多發身語門是麁動攝如來身語任運現行恒時湛然故無尋伺 此尋伺通無漏等不下不定中自當解釋然不說佛亦有尋伺 [1]問不放逸依他假如來之智說相應伺依思或依惠如來應亦有 答曰不放逸等止於惡因果俱得有伺唯因位如來故說無 問佛惡已除有不放逸佛雖果滿應有尋伺 答此發身又非任運佛已果滿故不須之惡須深防功德雖滿須不放逸等 問佛豈不發身語等耶許通無漏於理無[2]何故不許 不爾便違十地等說下自當知

此亦唯與[3]至平等轉[4]

述曰亦如本識因中唯與捨受相應恒任運轉故不作分別故非有易脫故不可動搖故如佛地論說不可動搖非如餘智 依何靜慮而起此智 或說通四無色色界六地遊觀無[5]漏通此地故起現行者唯第四定多依天住故此智多分起大悲故大悲唯在第四靜慮此為德本功德多依第四定故如集論第七雜集十四說 有說通下六定無理遮故色界有遍緣心非無色故無色設遍不能念念遍緣一切故唯色界六地中有然恒處彼第四定者以殊勝故雖下地有仍唯捨受捨受寂靜無動搖故不變易故六十三說阿賴耶識與捨受俱於三受位俱行不絕所餘[6]三受當知思惟之所引發非是俱生時時作意引發現前彼俱生受極微細故難可分別此言三受即苦謂餘中者此佛地中類因捨受故不得起樂喜二受此乃思惟所引發故 有說唯是第四定有餘地總無 六十九說如來功德多依第四如入見道 以此准知此三說中第一解勝雖色無色皆有此智修彼種增必不現起如三類邊所有等智不易脫故無動搖故設通十地無漏地有於理無妨此唯遊觀於理無違此總第二辨相應門

以一切法至一切法故

述曰此辨緣境緣十八界有為無為鏡智[7]遍緣一切法故心等自性及相應法皆悉能緣見分亦現自證分影及相應影故名遍[8]如第二卷已解佛地第四下第十卷諸門分別下第七解轉何界識生鏡智等 上來總以十門分別第八識訖此隨頌文若相應法例本識者即十一門若別隨釋即有無量一一如前別門解釋總是第一諸門分別釋頌文訖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9](末)


校注

[0309003] 生字祕作滅 [0309004] 滅字祕作生 [0309005] 明字同學作朋 [0310001] 同【大】自【考偽-大】 [0310002] 與【大】當【甲】 [0310003] 計【大】許【甲】 [0311001] 雜【大】離【甲】 [0312001] 波字論作陂 [0312002] 但【大】俱【甲】 [0312003] 簡【大】間【考偽-大】 [0312004] 校者曰千手院本云除此攝論無四字而次行此簡經部等十二字在于此(註[05]參照) [0312005] 校者曰千手院本云除此攝論無四字而次行此簡經部等十二字在于此 [0313001] 因【大】同【甲】 [0313002] 密【大】*蜜【甲】* [0314001] 減【大】滅【甲】 [0314002] 細【大】知【考偽-大】 [0314003] 障字祕作礙 [0314004] 芽【大】可【甲】 [0315001] 大【大】小【考偽-大】 [0315002] 三【大】二【考偽-大】 [0315003] 門【大】問【考偽-大】 [0315004] 復【大】後【甲】 [0316001] 遠【大】違【考偽-大】 [0316002] 又【大】文【甲】 [0316003] 後【大】復【甲】 [0316004] 想【大】相【甲】 [0316005] 故【大】〔-〕【甲】 [0317001] 但字論作俱 [0317002] 生字秘無 [0317003] 不字義演作所 [0318001] 眾【大】乘【甲】 [0319001] 量【大】〔-〕【甲】 [0319002] 故【大】〔-〕【甲】 [0319003] 之【大】之有三初內外次諸量後廢立此初也【校異-原】 [0320001] 校者曰或異本至唯識理成五字作皆現量攝四字具所能緣四字作論故心心所至唯識理成述曰廢立十四字案古來存之歟 [0320002] 校者曰或異本至唯識理成五字作皆現量攝四字具所能緣四字作論故心心所至唯識理成述曰廢立十四字案古來存之歟 [0320003] 分【大】分有三【甲】 [0320004] 頌舊【大】舊頌【甲】 [0320005] 在字經作生 [0320006] 逐【大】遂【甲】 [0321001] 人【大】者【考偽-大】 [0321002] 感【大】惑【甲】 [0321003] 著【大】者【甲】 [0321004] 准【大】唯【甲】 [0321005] 以字論作似 [0322001] 者如心上【大】心上者如【考偽-大】 [0322002] 等【大】等論【甲】 [0322003] 亡【大】已【甲】 [0322004] 娑【大】婆【甲】 [0322005] 間【大】問【甲】 [0322006] 此【大】〔-〕【校異-原】 [0323001] 小【大】*少【甲】* [0323002] 識【大】識亦不離識【甲】 [0323003] 祕一上有第字 [0324001] 於字義演作又 [0324002] 受【大】處【校異-原】 [0324003] 末【大】未【甲】 [0324004] 令【大】今【甲】 [0325001] 校者曰依義蘊義演之釋者如樞要說四字次下有又解有用故四十三字(註[02]參照) [0325002] 校者曰依義蘊義演之釋者如樞要說四字次下有又解有用故四十三字 [0325003] 神字義蘊作體 [0325004] 及【大】變【考偽-大】 [0325005] 及【大】乃【考偽-大】 [0325006] 繫字論作擊 [0325007] 生【大】至【甲】 [0325008] 三【大】二【考偽-大】 [0327001] 有字論作用 [0327002] 結【大】絕【甲】 [0328001] 本【大】本終【甲】 [0328002] 基【大】大乘基【甲】【乙】【丁】 [0328003] 問【大】門【甲】 [0328004] 令【大】合【乙】【丁】 [0328005] 合【大】令【乙】【丁】 [0328006] 作【大】功能作【乙】 [0328007] 珠【大】*殊【乙】* [0329001] 根【大】於【甲】【丁】 [0329002] 之【大】三【甲】【乙】 [0329003] 轉【大】囀【丁】 [0329004] 常【大】常常【甲】 [0329005] 有【大】有有【甲】 [0329006] 遍【大】偏【甲】 [0329007] 觸【大】觸自性【甲】 [0329008] 問【大】門【甲】 [0329009] 也【大】已【甲】 [0329010] 若爾【大】〔-〕【甲】【乙】【丁】 [0330001] 受【大】愛【乙】【丁】 [0330002] 數【大】段【乙】 [0330003] 曰【大】子【考偽-大】 [0330004] 引【大】則【甲】 [0331001] 約【大】將【乙】【丁】 [0331002] 行【大】得【丁】 [0331003] 為【大】〔-〕【乙】 [0331004] 愛【大】受【甲】 [0331005] 共【大】苦【丁】 [0331006] 土【大】云【甲】 [0331007] 想【大】相【甲】【乙】 [0332001] 別【大】可【甲】 [0332002] 彼【大】破【甲】 [0332003] 搆【大】〔-〕【甲】 [0332004] 等【大】〔-〕【乙】 [0332005] 言【大】會【乙】 [0333001] 並【大】受【考偽-大】 [0333002] 問【大】門【甲】 [0333003] 禪之【大】〔-〕【考偽-大】 [0333004] 之【大】定【丁】 [0334001] 問【大】門【甲】 [0334002] 巧【大】功【乙】 [0334003] 未【大】末【乙】 [0335001] 邪【大】耶【甲】【乙】【丁】 [0335002] 所熏【大】〔-〕【考偽-大】 [0335003] 心【大】以【甲】 [0336001] 語【大】詰【丁】 [0336002] 果【大】一果【考偽-大】 [0336003] 根境等【大】〔-〕【乙】 [0337001] 合【大】令【丁】 [0337002] 異【大】果【甲】 [0338001] 飄【大】漂【考偽-大】 [0338002] 牒【大】辨【甲】 [0338003] 有【大】一切有【乙】 [0338004] 反【大】變【乙】 [0338005] 反【大】變【甲】 [0338006] 斥【大】升【甲】 [0338007] 摧邪【大】權耶【甲】 [0338008] 外【大】外人【乙】 [0338009] 反【大】變【甲】 [0339001] 本【大】未【乙】 [0339002] 之字論作因 [0339003] 半【大】互【甲】 [0339004] 用【大】能【丁】 [0339005] 十【大】九【考偽-大】 [0339006] 乘【大】世【考偽-大】 [0339007] 異生【大】〔-〕【甲】 [0339008] 相【大】見【丁】 [0340001] 遵【大】導【甲】【丁】 [0340002] 徵【大】微【甲】 [0340003] 惑【大】或【甲】 [0340004] 法【大】〔-〕【甲】 [0340005] 體同說三字論作說體同 [0341001] 從【大】徒【甲】 [0341002] 亦【大】之亦【甲】【丁】 [0341003] 但【大】位【甲】【乙】 [0341004] 成【大】成就【丁】 [0341005] 四【大】三【乙】 [0341006] 往【大】住【甲】【丁】 [0342001] 直【大】*宜【甲】* [0342002] 說【大】說駃【甲】 [0342003] 駃【大】〔-〕【甲】 [0342004] 四【大】三【甲】 [0342005] 未【大】末【甲】 [0342006] 位【大】倍【甲】 [0342007] 瑜伽說此【大】〔-〕【乙】【丁】 [0342008] 此【大】之【甲】 [0342009] 名【大】〔-〕【乙】【丁】 [0343001] 牒【大】假牒【甲】 [0343002] 辭【大】詞【丁】 [0343003] 擇【大】釋【甲】 [0344001] 三【大】*六【考偽-大】* [0344002] 密【大】蜜【甲】 [0344003] 乘【大】乘中【乙】 [0344004] 寶【大】實【甲】 [0344005] 故字祕牒文無之 [0344006] 陀【大】陀那【丁】 [0344007] 識【大】識彼說真識為第九名無垢識【丁】 [0344008] 料【大】*斷【甲】* [0345001] 說依縛【大】依縛說【乙】 [0345002] 將字祕作約 [0345003] 熟字祕作就 [0345004] 苦【大】〔-〕【乙】【丁】 [0346001] 問【大】門【甲】 [0346002] 防【大】妨【考偽-大】 [0346003] 至平等轉故【大】〔-〕【乙】【丁】 [0346004] 故【大】故本【甲】 [0346005] 漏【大】滿【甲】 [0346006] 三【大】二【乙】【丁】 [0346007] 遍【大】通【甲】 [0346008] 智【大】知【丁】 [0346009] 末【大】末終【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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