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1]六(之一)
第五、返聞真實證。此門次第合次那律,以是六根之耳根故。今以圓通義廣,慶說相繼,勅簡連環,故最後說,以表臻極真實故爾。若前便說,諸佛放光慶贊此門,即餘聖無功。若不慶贊,不表此門是[2]真圓通,故今科為返聞真實也。
文二:一、正陳修證,三:一、正敘因修,二:一、遇佛稟教。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恒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梵音阿那婆婁吉底輸,此云觀世音,從能所境智以立名也。值佛觀法皆其所師,師資相承,無相違耳。聞思修慧諸行通途,無有一佛不以音聲而化群品,無有一機不從耳根聞教解悟,由是彼佛教從此入。
二、如教修觀。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
入流,猶返流也。初觀聞性,返照離緣,不隨前塵流轉起滅,故云入流亡所。所緣聲相由不[3]隨故,寂然不起,起即是動,既亡動相,靜亦不生,以動靜境是耳家所取。今觀無性本無所有,畢竟叵得,故云了然不生,即所取無相也。《圓覺》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復增觀行,所緣既亡,聞相不起,此能聞相即是聞慧,能所俱寂,故云聞所聞盡,此遣聞慧也。一根既爾,餘根亦然,亦是前文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圓覺》云「心如幻者,亦復遠離。」
「盡聞不住,覺所覺空。」
盡聞之處即思慧為體,名之為覺。此之覺慧屬第六識,是則捨聞而觀於義。今亦不住此盡聞處,更進觀行,觀破此覺及所覺聞,二俱不立,故名為空。此遣思慧,即前文云「空性圓明,成法解脫。」《圓覺》云「遠離為幻,亦復遠離。」
「空覺極圓,空所空滅。」
覺空之處思慧既盡,唯與修慧相應。觀行增微,修慧圓極,故云空覺極圓。此能空修慧與所空覺亦俱不存,故云空所空滅。此遣修慧,即是前文解脫法已,俱空不生也。《圓覺[4]經》云「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生滅既滅,即結前三慧,三空盡也。既展轉空,俱屬生滅,至此已極,故云既滅。無生真理、寂常妙性了然明現,故云寂滅現前。故上文云「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入無生忍。」此乃圓觀聞性,無前境界,漸澄麁念、稍除細想,以至無念。如上文云「靜深不動,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淨妙德。此即始從觀行至相似覺,名生滅位。入隨分覺證無生忍,名無生位。」然此初證境界不可思議,與佛無殊。故經云「初心畢竟二[5]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入此位後,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此之觀門即是圓修一心三觀,今為從聞思修返照離緣顯自聞性,麁念不起、細念不生,以至寂滅。挾空義說,是則一空一切空也。聞性顯處中道理現,名寂滅現前耳。
二、具彰果德,二:一、獲果德。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前寂滅現前是斷德,本覺妙心是智德,慈悲二力是恩德。既是圓修,三德圓證,故超世間凡夫、出世三乘,此最上乘,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也。十方圓明者,證此境界,見十法界三種世間無不是如、無不成佛。圓故無德不備,明故無障不盡。無緣慈悲是佛心相,具足眾德是德之首,勝中勝法故云殊勝。本妙覺心即是己心,與諸如來無二圓滿,今日親證,故名為合,合故得樂,故同慈力。一切眾生亦是此心無二無別,故亦彼合,合故見其本成佛道,抂自流浪,故可悲仰。自下[6]見應拔苦,皆由此二而流演耳。
二、明妙用,三:一、三十二應,三:一、標舉。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以如幻力熏修聞思修慧,成金剛三昧,能破無始微細無明,圓證如來藏體。依體起用,隨緣能應,入國土身。《華嚴》云「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今言三十二者,以能感之類不出斯數,非所現應有限量耳。
二、列釋,四:聖身,四:一、佛身。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第十地菩薩坐華王座,垂成正覺,亦須別佛說教聞熏,令斷最後微細無明。故觀世音現第十重他受用身而為說法。言勝解者,於決定境忍可印持,不為異緣之所引轉,此指最極根本無分別智將圓滿時,故名勝解。然此菩薩登住已去,雖為因位,便能現上位身為彼說法,以[1]此圓證一位即諸位,更無淺深,故能現耳。
二、獨[2]覺。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麟[3]覺獨悟,出無佛世,厭[4]喧樂靜,獨處山林,資、加二位名為有學,此後斷惑便證無學。約自乘理,智將證未證,名寂靜妙明。菩薩現同類身,先稱本習,後令近佛。
三、緣覺。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辟支迦羅云獨覺,亦云緣覺。前但自悟,今依教悟。觀十二緣,作流轉、還滅二種觀法,以集諦為初門。未發真前名為有學,理智將圓,菩薩身同必誘令進也。
四、聲[5]聞。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因聞四諦聲教悟故,名聲聞也。發真之後三果三向,俱名有學。未發真前,在忍位中,用有漏智縮觀觀四諦,作三十二行相,見道一十六心無漏道發,斷四諦下八十八使分別煩惱,證生空理,名四諦空。從初果後進斷俱生,證滅諦理,名修道入滅。將登無學,名勝性現圓。現身說法令其速證,然後誘之不滯化城,令進大果。
二、天質,二:一、釋梵自在對。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若有希欲,心明開悟,身光清淨,生於四禪,不為欲界煩惱塵染;為現梵王,說四禪法,出入禪支修證次第,令其離欲生於梵世。
「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眾生愛統諸天,菩薩現為帝釋,說上品十善,令戒根清淨,生地居頂,住善見宮,為忉利王也。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欲身自在,遊行十方,現二天身說法教化,即夜摩、覩史天也。名自在者,慈恩云:「得異熟果,隨意所念,勝下二天。下二天果依樹而得,今隨欲得,名為自在。」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名大自在。不樂異熟果,樂自樂他變為樂具而受用之,名大自在。然若止以化樂、他化二天所配,即攝義不盡,故從慈恩攝四天也。
二、統攝鬼神對。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天大將軍,即[6]天帝所管將也,分住三十二天,各領鬼神鎮護四方。
「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四天王者,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於須彌山各居一埵,所領鬼神每王二部,共八部眾,救護國界。
「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天王太子,即那吒之類。輔政統攝,跨握鬼物,護世益人。菩薩身[7]同,先令成就,後使厭離。
三、人位,三:一、帝王臣佐對。
「若諸眾生樂為人主,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王,往也,人皆歸往也。四輪、粟散皆人之[8]王,以上化下,物無不從。
「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長者具有十德:謂姓貴、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備、上嘆、下歸,十德具焉名大長者。
「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於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博聞強識,不求仕宦,居財大富,秉志廉貞,故名居士。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國,域也,大曰邦。邦,封也,有功者封於是也。邑即是縣,五官六官各有所典,皆為宰官。斯則葺治邦家,移訓風俗,剖判決斷,民無抂撓也。
「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婆羅門,云淨行,呪禁、算藝、調養方法皆為數術。菩薩乘機現相,獎而成之,亦何物而不化。
二、出家在家對。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尸羅云戒,毘尼云律。由依律法防非止惡,故名為戒,即二百五十戒也。
「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尼,女聲,即女比丘,持五百戒也。既戒德自嚴,軌物成化,進行彌速,遠出三界。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五戒,謂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佛為提謂長者等在家眾受三歸已,即授五戒,為優婆塞。經說五戒者,天下大禁忌,若犯此五,在天違五星,在地違五岳,在方違五帝,在身違五[1]藏,如是等世間違犯無量。若約出世,則壞五分法身一切佛法,以五戒是大小尸羅根本故。好學此者,現清淨[2]男與說此法。優婆夷,云清淨女,亦近事女。
三、女主童身對。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掌理王之內政,謂之內宰。政者,所以政不正也。卿大夫曰家,天子諸侯曰國,天子后妃曰女主,諸侯曰國夫人。[3]命者,夫尊於朝,妻榮於室。受命於后妃,故云命婦。大家者,后妃所師之女也,如曹惠姬。宮禁國圍,聲色增逸,不資聖化,曷慕清貞。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童男、童女,貞節越俗,標格於人。菩薩處之,勸勵彌篤。
四、鬼神,三:一、天龍藥叉樂神類。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天能厭樂、龍能怖[4]苦、樂神蕩逸、藥叉勇健,各慕出倫,非聖不拔。
二、無酒疑神蟒形類。
「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脩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緊那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修羅,醜狀而多慢。疑神,似人而戴角,蟒形,田[5]𧈻腹行之類。因多毀戒,微行惠施,墮此道中。各願出類,皆從其欲。
三、人非人等雜趣類。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人身難得,見佛受化。非天之著樂,餘之多苦,故樂修也。有形有色蘊,如下休咎精明等。無形無色蘊,如下空散消沈等。有想有四蘊,如下鬼神精靈等。無想無四蘊,即下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等。此上皆非人也。斯則形想雜類,蠢物皆沾,必一其身,乘機即化。
三、結成。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以如幻力熏聞思修,成金剛三昧,證真起用,自在如是。
二、十四無畏。有難必濟,有危必救,恐怖獲安,總號無畏,大悲為體。文三:
一、標舉。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由前觀行證真具德,從體起[6]用,令眾生得一十四種無畏功德。
二、列釋,四:一、聞聲離苦。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由我不觀所聽音聲,但觀聞性,音聲自寂,聞相無生,塵境不拘,自然解脫。自既如是,故令十方一切眾生聞我音聲即得度苦。
二、遭難消[7]厄,三:一、三災惡國難。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本由四大分湛,旋令覺知。今復本聞知見歸湛,湛性圓遍,無塵可得。塵火既歇,何物能燒?故令眾生大火不壞。
「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聲能漂蕩,如水騰波。觀聽旋真,塵相不起。虛明寂湛,何物能漂?故令念者大水不溺。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妄想生滅能殺法身、能害慧命,苟[8]惑斷絕,真性無傷,故入鬼國鬼不能害。
「五者、熏聞成聞,六根銷復,同於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熏修妄聞成真聞性,一根亡對,諸根亦融,心水虛明,智光無動,誰為自他而當被害?故能觸物無滯,遊刃有餘。
二、鬼獄惡賊難。
「六者、聞熏精明,明遍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1]茶鬼及毘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傍,目不能視。」
聞熏觀門成就精明,智照既融,法界圓遍,而無明邪暗永不能生。藥叉等類咸受幽氣,明能破暗,故令惡鬼目不能視。
「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繫枷鎖所不能著。」
塵累相縈如禁繫,六根質礙如枷鎖。既而入流亡所,繫礙不成,是故念者枷鎖解脫。
「八者、滅音圓聞,遍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聲能劫心,害善為賊。聲銷意淨,慈力遍熏。平等在懷,善惡同貫,故令涉險賊不能劫。
三、三毒惡心難。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婬眾生遠離貪欲。」
聲塵既亡,色境銷歇,貪欲念慮擬從何生?故令眾生遠離貪欲。
「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
音聲差別三昧能純,塵既不生,根無所偶。順違之境不得,瞋恚之心自亡,故令念者離諸瞋恚。
「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2]疑暗。」
消除塵暗,旋復真明,世界身心洞然無礙。一切唯覺,誰為癡暗?故令闡提咸生實信。
三、隨欲應求。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遍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融通形礙,旋復真聞,所以不動道場涉入世界,身無限量遍至十方,紹繼法王種姓不斷,由三昧力福慧具故,應求男者皆無虛願。
「十三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祕密法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敵有相之女。」
六根圓遍,融通照明,含現十方無二無別唯一寶覺,名大圓鏡。復能承順微塵諸佛,受領含容無量法門不失不壞,名為空藏。以女德坤儀,資生承順,柔明貞正,相好圓備,由此念求故能生也。
四、稱名獲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所比多眾。方便,權也。智慧,實也。下能比一名。
「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
先出所以。觀音所修從三慧入,是眾行之根本也。佛佛演教皆以音聲,機機領悟盡由聞慧,誰人出不由尸,何莫由斯道也。況能於聲塵而亡所得,復根結而歸真際。元明心妙,一多之境融通;本湛覺圓,彼此之名平等。以一切身即一身,故云微妙含容;一身即一切身,故云周遍法界。此即福等之所以也。
「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
正比福等。謂由自證平等理故,遂令他得平等福也。由我下結所以也。
三、結成。
「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如文。
三、四不思議德用殊絕,非言智之所能及也,即顯大圓鏡體功德之相。然功德力用其體一也,以內蘊曰德,外施曰用。前雖隨機現應,適時御物,拔苦與樂,數仍有限,而未備陳自在現化無方之德,妙妙無比,難可思議,故今述也。文二:
一、標舉。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內德不充,外用不起。以金剛三昧熏本四無量心,由斯果證,實德現前,故成四事俱不思議無作而現。
二、列釋,四:一、現形說法。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清淨寶覺。」
此敘德本也。聞性本真,非麁非妙,由絕待故,故云妙妙。非麁曰精,離相曰遺。一根既返,六根咸脫,故不分隔成一寶覺。下列所現云。
「故我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祕密神呪。」
標也。妙容多現,不可以形量拘。祕呪無邊,不可以言說取。此則由三昧力熏本慈無量心,現種種形、說種種呪,令諸見聞獲其妙樂。
「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囉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陀羅臂。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首出眾聖,法身也。臂能提接,化身也。目以導明,智身也。物無虛見,見必利益,故能救護。
二、無畏眾生。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呪,其形、其呪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由如幻力熏本等悲,故能一身現無量身、無量身現一身,十方微塵無剎不現。說一一呪,拔眾苦惱,無畏眾生得大自在。
三、捨寶求哀。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遊世界皆令眾生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由三昧力熏本喜心,故能所遊世界眾生見者咸生歡喜,不惜身、財以求哀愍。
四、所求隨欲。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眾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由圓照力熏本捨心,既而果證,得以珍寶上施諸佛、下及眾生,亦令所求世、出世法無不隨願。此上喜捨二段,互言皆得。復次,總上諸文對三觀者,由泯相澄神觀故寂滅現前,由起幻消塵觀故獲二殊勝,由絕待靈心觀故四不思議,亦是即空、即假、即中觀也,詳文可見。
三、總結釋成,二:一、結答所問。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為第一。」
圓照三昧者,即一行三昧也。謂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故云緣心自在。此即一經所宗首楞嚴定,文殊所讚得真圓通,諸佛交光同慶此說。後學至此,幸冀留心,無謂聊爾也。
二、敘歎得名。
「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
眼觀、耳聽略舉六根之二也,或觀此聽聞,一根旋復,六用不成,故十方圓明唯一寶覺,由此得名亦遍一切。
[1]一、慶說難思正在觀音,旁兼餘聖。文四:
一、諸佛交光。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彼諸如來亦於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
耳根圓通,五根總攝,稱可諸佛,說證皆同。及大菩薩阿羅漢者,即前二十五聖說圓通人,印說皆是無非圓通,故放寶光流灌其頂。林木池沼演法音者,既號圓通,彼我同暢,智周萬物,何法不宣?交光如網,圓張大教也。
二、大眾蒙益。
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耳聞圓觀,頂觸智光,觀音三昧一時同獲,此則二十四聖同會觀音一門,皆得名為金剛三昧也。
三、雨華飾界。
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虛空成七寶色,
法身體素,天龍之所忽劣。今將顯現,如空寶嚴,萬行集成,故華間錯。
四、合國宣音。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根塵銷復,法界圓成,故山河不現合成一界也。梵摩云淨,具云唄匿,正云婆師,此翻讚歎。
四、佛勅文殊料揀,三:一、佛勅文殊,二:一、指說顯同。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修行之要入實為期,今皆獲證,故無優劣。然有日劫相倍,故成前後差別。或可就彼各各得所,亦無前後之差別耳。
二、應根令揀。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若以三科、七大專門獨善隨根各入,此皆方便。若於此界、現在、未來設教通方,上中下機咸得悟入,永為眾生成道方便者,於二十五何門為勝?由先所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三摩提最初方便,故今令選通途法門使其成就。
一、說偈料揀,二:一、奉旨伸敬。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文殊智德之主,言用莫[1]測,斷割無疑,與奪眾心誰不緘默,故承佛旨敬而說偈。
二、正說偈辭,三:一、頌真妄雙源,二:一、略明真妄。將揀行門,先明真妄者,若無迷悟,豈有修行?蓋迷一真遂成諸妄,物[2]不終否,故有悟期。悟逐根門,遂分遲速,悟所極處名大涅槃,故下文云「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由妄有生,因生有滅,生滅名妄,滅妄名真,是稱如來菩提、涅槃二轉依號。」故先明也。文三:一、唯一真元。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
此顯一真性海,離名絕相,非真非妄,不悟不迷,唯一圓常,餘無所得,即下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也。覺性周遍,甚深湛然,故如海也。下句重歎,不可思議,絕諸對待,故曰妙也。
二、因迷起妄,二:一、正明起妄。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圓澄覺體本來明照,妄覺不了認為所相,所既妄立而生妄能,從畢[3]竟無成究竟有,故名生所,非謂從真而生也。暗相既現,明性即隱,隱故曰亡。
「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
世界初起,頑空先現,從妄想生,故云迷妄有也。如下文云「乃至虛空皆是妄想之所生起。」依空立世界者,世界之體即是四輪,皆依空有,如前文云「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執持世界」等。妄想[4]凝結成外國土,妄心知覺成內眾生,依正既彰,總名世界。
二、貼喻釋成。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
虛空[5]暗鈍,體是不覺,不覺生覺,如海一漚。《起信》云「即依覺故而有不覺。」下文云「當知虛空生汝心內,猶如片雲點太清裏,況諸世界在虛空耶。」法喻可見。
[6]二、反妄歸真。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下文云「汝等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銷殞,云何空中所有國土而不震裂?」良以妄元無本,畢竟不生,故虛空如漚不滅而滅,三有如幻不無而無。
二、修證異同,二:一、理同行異。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
同歸一理,理則無殊。行有偏圓,遲速不等。《圓覺》云「無上妙覺遍諸十方,出生如來與一切法同體平等,於諸修行實無有二,方便隨順其數無量。」
二、聖同凡異。
「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若聖人根性或是已證聖性,若順若逆俱得入覺,更無淺深。初心入道,故須揀選取令速進。如上文云「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於其中間亦無優劣。但汝下劣,未能於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深[7]入。」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10]六(之二)
二、料揀諸聖,四:一、依塵顯悟門,六:一、色境。
「色想結成塵,精了不能徹,如何不明徹,於是獲圓通?」
優波尼沙陀因觀不淨白骨微塵,析色明空,塵色既盡,妙色密圓。今此揀云:色由妄想所結,染污真性,其體本麁、性是質礙,不能明徹,如何以此不明徹法而取圓通。
二、聲境。
「音聲雜語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獲圓通?」
陳如悟四諦聲妙音密圓,於是得道。今此揀云:音聲不離諸雜語言,語言即是名句文耳。名句詮顯各有分限,以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故非一能含一切也。伊,猶是也。
三、香境。
「香以合中知,離則元無有,不恒其所覺,云何獲圓通?」
香嚴童子宴晦清齋,聞香入鼻,觀此無生,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塵氣[11]既滅,妙香密圓。今此揀云:香之一法合有離無,既非其常,未為圓觀。
四、味境。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時有,其覺不恒一,云何獲圓通?」
藥王、藥上因嘗眾味,了味無生,非即身心,非離身心。由味覺明,位登菩薩。今云:味性本無,待根方覺,無根無味,故非圓通。味時者,嘗時也。
五、觸境。
「觸以所觸明,無所不明觸,合離性非定,云何獲圓通?」
跋陀婆羅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妙觸宣明,由是證果。今明此觸因所觸身而得顯發,無所不顯,性非常定,故不圓通。
六、法境。
「法稱為內塵,憑塵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獲圓通?」
摩訶迦葉因觀世間六塵變壞,唯以空寂修於滅盡,妙法宣明,銷滅諸漏。今揀雖稱妙法,乃是內塵,憑仗此修,豈越能所,覺非能所,故非圓通,遍圓涉通也。
二、依根證入門,五:一、眼根。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後,四維虧一半,云何獲圓通?」
阿那律陀因修樂見照明三昧,旋見循元,由斯得證。今云見性雖有洞然照了之義,而又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傍觀三分之二,故云四維虧一半也。
二、鼻根。
「鼻息出入通,現前無交氣,支離匪涉入,云何獲圓通?」
周利槃特因作數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返息循空,因是得道。今云鼻息雖通出入,出入各據而不相交,支分既離,豈成圓觀。
三、舌根。
「舌非入無端,因味生覺了,味亡了無有,云何獲圓通?」
憍梵鉢提觀味之知非體非物,還味旋知,成無學果。今云舌入非是無端自有,由味、境合方有覺知,境滅知亡,未為通貫。
四、身根。
「身與所觸同,各非圓覺觀,涯量不冥會,云何獲圓通?」
畢陵伽婆蹉因觀痛覺,覺清淨心無覺無痛,遺身純覺,獲無學果。今云能覺身根與所覺觸互相假有,各無自性,義例相類,俱非圓觀,知無知異各有涯量,互不相冥,故為所揀。
五、意根。
「知根雜亂思,湛了終無見,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須菩提曠劫已來心得無礙,由是觀察十方成空,空性圓明,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今謂意根雜亂思念,若以寂定湛旋,畢竟無有知見。依此修行,想念何逃?亦可若望湛覺真明,必無知見,即無知覺明也,應知有知見者未脫妄想。
三、依識修斷門,六:一、眼識。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自體先無定,云何獲圓通?」
舍利弗曠劫已來心見清淨,由遇佛故,見覺明圓,光極知見。今揀眼識雜在三和之內,窮其本性無相可得,自體不常,如何圓遍。
二、耳識。
「心聞洞十方,生[1]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獲圓通?」
普賢菩薩本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得大自在。今揀太高,收機不盡,既法界為體,心聞為用,故洞十方,此由普賢因修大行之所感,故中下之機於斯絕分,故云不能入。以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方現其身,非同觀音觸物隨現。
三、鼻識。
「鼻想本權機,秖令攝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
孫陀羅難陀觀鼻端白,見出入息化為光明,身心內明,圓洞世界遍成空淨。今揀觀鼻非為究竟,故云權機。若令攝心,必成所住,真元無住,所住便非。經云「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四、舌識。
「說法弄音文,開悟先成者,名句非無漏,云何獲圓通?」
富樓那辯才無礙,祕密法門微妙開示,得無所畏。今揀說法不離聲名句文,所開悟人須先成熟,不由無種便能入道。若散心說,但成有漏,非曰圓通。
五、身識。
「持犯但束身,非身無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獲圓通?」
優波離因持清禁,由是執身身得自在,次第執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一切無礙。今揀持犯細行唯檢於身,身若不生將何檢束?故於法法不能圓遍。
六、意識。
「神通本宿因,何關法分別,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大目犍連因於修定,旋湛意識,心光發宣,得大神用。今揀神通乃是宿因本有,由加行力之所顯發,何關修定軌則意識然後得生。法者,軌則義。分別者,意識也。意識念緣,分別一切,不離塵境,故非圓通。
四、依大歸性門,七:一、地大。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有為非聖性,云何獲圓通?」
持地菩薩因平心地,見內、外塵本無自性,不相觸摩,皆如來藏。今揀地性堅礙有為,體非通達,不成聖性,故非圓通。
二、水大。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云何獲圓通?」
月光童子因作水觀,見身中水與外香水性合真空,一味流通,得無生忍。今謂此觀不離尋、伺、想、念,豈是真實如如之性。覺觀,即尋伺也。
三、火大。
「若以火性觀,厭有非真離,非初心方便,云何獲圓通?」
火頭金剛觀多婬心成智慧火,身心煖觸,無礙流通,生大寶焰。今謂此由多婬生厭離故,觀成性火。此即厭求之心豈稱圓照?非是真實離念之門,初機不合,故須揀也。
四、風大。
「若以風性觀,動寂非無對,對非無上覺,云何獲圓通?」
琉璃光菩薩因觀身心世界皆是妄緣風力所[1]動,風力無依,本無所有,於動見不動即證實相。今謂風性是動,由動有寂,動寂相對,對即非真,豈同圓觀入流亡所。
五、空大。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無覺異菩提,云何獲圓通?」
虛空藏菩薩由觀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佛國本同,得無生忍。今謂虛空昏暗,無明所生,非是覺明,異于本覺,故須揀也。
六、識大。
「若以識性觀,觀識非常住,存心乃虛妄,云何獲圓通?」
彌勒菩薩修唯識觀,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今謂識性念念生滅,攀緣不息,體非常住,若但亡境不亡其心,還成虛妄,豈是圓通。
七、根大。
「諸行是無常,念性元生滅,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大勢[2]至菩薩由念佛三昧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入無生忍。今謂凡是有為皆屬行陰遷變,念性生滅正是無常,如何以無常因獲常住果,故非圓通。然念佛法門此方最要,雖云生滅,要因念想專注在懷,兼佛願力,[3]旦生淨土。[4]生彼國已,進行彌速,即證有期。今顯圓根,觀音為上,抑揚之道,故須揀也。
三、頌觀音圓通,三:一、廣顯圓門,四:一、標嘆所入法。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離苦得解脫。」
娑婆世界耳根最利,故用音聲以為佛事。由從耳根發識聞聲,引生第六識中聞慧,緣名句文,熏成解心種子,納為教體,故云教體在音聞也。教體既成,然後思惟修習,入三摩提,成大解脫。
二、略歎能入人。
「良哉觀世音,於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初一句總標嘆,次二句嘆三十二應,次二句嘆十四無畏兼四不思議,次二句嘆德號。妙音是體,觀世音是用,亦是真俗二諦,亦是自利利他。梵是淨義,釋成體也。海潮要不失時,釋成用也。救世下二句結嘆利益,初得世間安樂,終獲究竟涅槃。
三、廣[5]辨圓通根,二:一、顯聞性,二:一、對辨真實,三:一、圓真實。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
解脫德也。如前觀音所陳三昧,所得殊勝,赴感不差,周遍皆應。十方者,十界也。擊鼓者,機動也。一時聞者,應不失也。此則應身無量,無感不應,故云圓真[6]實。
二、通真實。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復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般若德也。前四句揀不通,口鼻下二句經文語倒,故先舉所例口鼻,後舉能例身根,蓋翻譯者略順根次也。隔垣下四句,正顯耳根不同前五,由是得名通真實耳。
三、常真實,二:一、正顯。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法身德也。聲於聞中自有動靜,說為有無,非謂聞性是有無也。世人若以不聞聲時號無聞者,聞性已滅,聲塵更起,遣誰更聞?是知聲有,聞性不生;聲無,聞性不滅。生滅既而遍離,由是得名常真實也。
二、釋成。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如前重睡心想不行,聞舂擣聲別作他物,此時豈憶靜搖?應知聞性不斷,故云不為不思無也。覺觀出思惟者,此既不與念想相應,即出覺觀思惟之表。譯人迴文不盡,故令語倒。覺觀,即尋伺也。思惟,即是遍行思也。俱是心所皆不相應,故名為出。又覺是本覺,即聞性也。觀即是照。此即文順。
二、揀非顯是。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前二句通明此方由聲教入,聲名句文能詮法義,眾生由此聞而解了,故云宣明。次四句正揀過非,苟隨聲教,不能亡緣入流返照,即迷本聞性循聲轉也。故舉阿難雖得多聞,不能亡相,為聲所轉,生滅妄想無由得免。後二句結非顯是,旋流者,返流也,斯則入流亡所,唯照聞性。生滅既滅,寂滅現前,故云無妄。
二、明觀行,四:一、告語。
「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力,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
金剛、如幻已見上文。三世如來一門超出,故云佛母。又金剛,空也。如幻,假也。佛母,中也。二、斥失。
「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
雖持法藏,不能捨聞而觀自性,故成過矣。若將世間隨聲聞相持他佛法,不如返照自己聞性成真三昧,故云聞聞。
三、正示,二:一、正明觀行,三:一、法,三:一、脫塵旋根。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
見聞覺知之聞,隨聲而有,非本然性。如上文云「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即因聲而有分別」等。若能離緣觀性,聞相不起,動靜境亡,能所不拘,故名解脫。縛既無得,脫亦不名。一根既然,六根皆爾。
二、塵銷覺顯。
「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花,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
見聞覺知迷成翳眼,三界有法悉是空華。見聞體虛本不可得,復加幻喻,故《起信》云「三界虛偽,唯心所作。」上文云「見聞覺知虛妄病緣,故有十方諸有漏國。翳除華滅,聞復塵消,妙覺明心顯然圓淨,此分證也。」
三、覺極無礙。
「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
淨極,謂滿淨解脫圓也。光通達,謂滿覺般若備也。寂照,謂真理法身極也。三德既圓,三障永盡,如大夢[1]寤,如蓮華開,返觀世間,欲誰留礙?此極證也。
二、喻。
「如世巧幻師,幻作諸男女,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
幻師,真性也。有隨緣義,故名為巧。幻法,無明也。男女,六根也。一機即幻法,機息幻無,妄滅根復。或幻師,無明也。幻法,心識也。餘同前配。所幻男女必有所依,喻真性也。
三、合。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
初句總標,次句合幻師,次句合男女,後二句合息機等。耳根無明若破,餘根亦破,故皆不成。
二、觀成利益。
「塵垢應念消,成圓明淨妙,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
一根若復,塵垢自消。上文云「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故云成圓明淨妙。此則三德圓顯,不縱橫竝別,故名為妙。後二句結成位,前句斷德未圓,後句智德備滿。互現可知。
四、勸修。
「大眾及阿難,旋汝倒聞機,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圓通實如是。」
勸復顛倒聞根,返觀聞性,聞性圓成,菩提可冀。後一句結指印成。
四、結顯同此證。
「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過去諸如來,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
前二句總指一切諸佛皆從此門得涅槃也。過去下別列三世,并引文殊皆同此證也。
二、重明差當。
「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以救諸末劫,求出世間人。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為最。自餘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捨塵勞,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
前四句頌佛令揀,成就下二句正指圓門,顯是雅當。自餘下五句明二十四聖各隨所因事相而成觀行,皆是佛之威神,方便令其得道,非是久長修學淺深二機同入之法門也。反顯觀音即是淺深二機同說、同入,久長修學之法門耳。
三、結願勸學。
「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願加被未來,於此門無惑,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難,及末劫沈淪。但以此根修,圓通超餘者,真實心如是。」
如來藏即一體三寶,是所入之理,具足無漏性功德故。願加下五句正結願,但以下二句勸學,最後一句文殊指己選圓通心,真實無妄非挾情故。
三、時眾獲益。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身心了然,得大開示。觀佛菩提及大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遊,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普會大眾、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性比丘尼聞說偈已,成阿羅漢。無量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一會之眾根器各異,大小不同。前文觀音說竟,諸佛放光互來灌頂,兼灌大菩薩及阿羅漢。受彼光者一時俱獲金剛三昧。此即顯會二十四聖諸別觀門,一時圓入觀音修證。今此阿難及諸初心聞說偈已,隨其位次悟入有異。阿難等方悟圓通,從耳根入猶未有證,故云明了其家所歸道路。其天龍眾及小有學,大乘地前十恒河沙獲法眼淨,即入初地見道位也。性比丘尼是三果人,今成無學。未發心者其數無量,皆發道意,即悟解大乘也。
三、[1]辦離魔業行。前雖廣說圓通修證,凡夫始學障難尤深,況末代邪宗紛然競起,邪言惑正,魔辨逼真,濫述既多,朋流者眾。若不甄辨,妨正修行,故以戒定慧驗之,邪元自露。故九十六種外道皆能修禪,而無戒德。《涅槃經》云「魔尚能變身為佛,豈不能為四依菩薩惑亂世間?故佛廣說,若言聽畜八不淨物者,是魔所說。」身外之物尚不許畜,何況婬盜殺妄根本貪嗔。世有愚人為魔所惑,誹謗戒律言是小乘,自稱大乘無礙自在,下經廣破。此等竝是魔業,故佛深誡,是稱決定大乘明了之教。阿難大權,愍我將來必陷魔難,故慇懃致請,永為真誡耳。
文二:一、阿難觀時請問,三。一、敘所悟。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合掌頂禮,心迹圓明,悲欣交集,欲益未來諸眾生故,稽首白佛:「大悲世尊,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
圓通即是心所行路,故云心迹。領悟既深,得無疑惑;未來多難,更欲伸陳。悲欣者,欣今所悟,悲後行人。
二、陳所願。
「常聞如來說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自覺已圓,能覺他者,如來應世。』我雖未度,願度末劫一切眾生。」
菩薩有二類:一智增,先取佛果,後度眾生;二悲增,度生心切,故意留惑潤生三界。今願未度而度眾生,即悲增也。
三、述所請。
「世尊!此諸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如恒河沙,欲攝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場、遠諸魔事,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此諸眾生,根劣也。去佛漸遠,時劣也。邪師說法,難多也。此則時澆解昧,惑障尤多,修定攝心難為進趣,況遭魔惑,邪見彌增,加行修證如何無退?
二、如來廣為宣說,二:一、讚請許宣。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稱讚阿難:「善哉!善哉!如汝所問,安立道場,救護眾生末劫沈溺。汝今諦聽,當為汝說。」阿難、大眾唯然奉教。
道場加行事理兩修,內秉戒根,外假心呪,內外相濟道力易成。為汝宣揚,當善思念。
二、正為廣說,二:一、自行離魔,二:一、總明三學。
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毘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諸行或對機不同,此三決定須說。又是決定成佛之因,佛佛皆爾,故云三決定義。
二、別示戒學。以定慧二門前已說故,[2]符律談常同涅槃矣。文四:一、離欲因,二:一、正辨是非,三:一、標示。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婬,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婬為生死根本,反之則不續矣。《圓覺》云「一切眾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二、正[3]辯,二:一、舉過顯非,二:一、欲為魔因。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魔不斷婬而修禪定,魔定順惑,易得成就,功深者為上品,功淺者為中下。雖不斷欲而修定、修福,隨福優劣故成三品,以邪定力報得五通,以有漏福生天魔界。隨得少定,不辨邪正,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二、未來多惑。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婬,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末世眾生無正法眼,多被魔惑,廣行貪婬,假稱善友,誘化無識,失正遭苦,宜深察之不令得便。
二、結成明誡。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婬,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此戒雖與小乘名同,而持隨有異,此則一一內防心念,輕重等持。彼則事[4]遂緣成,輕重隨戒。故云先斷心婬。故論云: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與小乘持戒全別。
三、誡勸,二:一、重彰過患,二:一、喻顯。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5]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秖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成故。」
戒、定、慧法能生法身,戒根不完,徒修禪慧,豈有清淨妙體從婬欲生?沙飯異因,[6]孰論劫數。
二、結失。
「汝以婬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婬根,根本成婬,輪轉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非戒不禪,非禪不慧。戒根不淨,所習禪慧那得淨乎?以不淨故,雖有如無。戒定慧亡,自成輪轉,終非聖果。
二、勸令除斷。
「必使婬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真持戒人尚無持相,豈令身心犯乎重禁?如下文云「殺盜婬等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二無,無二亦滅,是名妙發三摩提者。」
二、結歸邪正。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正云波卑夜,此云惡者。波旬,訛也。
二、離殺因,二:一、正辨是非,三:一、標示。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相殺相償,結詶連禍,苟或止之,故不相續。餘如文。
二、正辯,二:一、舉過顯非,二:一、殺為鬼因。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1]方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帶殺修禪,報為神道。功深福厚為大力鬼,即五岳、四瀆係祠祀者。功淺福劣列在中下,八部所管,及大海邊羅剎國類。因修定故,皆有業通,迅疾無礙。不斷殺故,受此惡趣,為天驅役。若不修禪及不修福,但行殺害,直入地獄,無此差降。
二、未來多惑,三:一、正明。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殺生食肉是眾生冤,如何不斷得菩提路?
二、辨異。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
《涅槃》第四,迦葉問云:「云何如來先許比丘食三淨肉?」佛言:「隨事漸制故耳。」復有七種、九種,今言五者,隨經增減,以意配數。佛以方便權許令食,非究竟說。
三、示過。
「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似三摩地者,鬼神定也。亦能令人知過去未來事,與善定相似,如起信說。
二、結成明誡。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三、誡勸,二:一、重彰過患,二:一、順明口過,二:一、喻顯。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塞耳修禪,高聲行殺,求不聞之道,彰彌露之苦,豈不悲夫。
二、況顯。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岐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
生草不踐,非獨護譏,亦深慈念。草尚不踏,況損命也。
二、反顯身過,二:一、正明所離。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
絲綿、裘毳,眾生身分,身既不服,真解脫者,以不遊三界詶宿債故。經語甚倒,知之。
二、反喻所以。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
服眾生分,為眾生緣。辟穀求[2]昇,尚有不至,況食、況服能出離乎?
二、勸令除斷。
「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
心無貪慮,身不服行,斷性苟亡,自然真脫。
二、結歸邪正。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三、離盜因,二:一、正辨是非,三:一、標示。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不與而取,起心即犯,故云其心不偷。
二、正辯,三:一、辨其邪行,二:一、盜為邪因。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禪智雖現,貪盜不除,縱亡婬殺,亦落邪道。精靈、妖魅及諸邪人,皆能惑亂令眾歸[3]附,不惜衣食,盡命供給。若不修禪,直入地獄。
二、未來多惑。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姦欺,稱善知識,各自謂[A1]己得上人法,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姦欺盈抱,潛護如淳,詐偽充懷,隱藏若拙。苟求不與之利,詃誘無識之人。猛熾其貪,顯異其語,令彼愚者頓棄家財,仍遭王難,故云耗散。
二、示其正修,二:一、正示行緣,二:一、明正行。
「我教[4]比丘循方乞食,令其捨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
比丘依法循乞,不自熟食,為捨貪過,深厭自生,不戀三界,如旅泊人一往而已。
二、斥邪行。
「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身雖出家,心不入道,假衣服以作相,販如來以造業,反毀具戒為權小,高現異儀為至極,誑妄愚者,入惡無窮。《涅槃.邪正品》云「我滅度後,是魔波旬漸當壞亂我之正法,乃至作比丘、比丘尼及阿羅漢等形,以有漏身稱是無漏,壞我正法,乃至說言:無四重、僧殘、不定、捨墮、懺悔、眾學、滅諍等法,亦無偷闌、五逆、一闡提罪,乃至若犯如是等罪亦無有報。」如是說者竝是魔說,我佛法中有犯如上等罪應當苦治。若不持戒,云何當得見佛性耶!
二、別示轉業,二:一、正示方法。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
殺生、偷盜執對不亡,為三界緣,障菩提路。然身苦體能報此因,宿債苟除,世間永脫,故云長揖。
二、反結酬償。
「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前云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今云縱成無為,必酬宿債者,此示業報不亡,成無為後現有為身,尚還宿債。況全未離有為而欲妄逃業果,其可得乎?引證酬業如別處說。
三、結成明誡。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三、誡勸,二:一、喻顯不斷。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灌禪定水於破戒巵,欲求滿果,塵劫不平。誰之過矣,豈不慎乎!斯則內德無實,外相惑人,戒器已穿,善法多漏耳。
二、勸令除斷。
「若諸比丘衣鉢之餘分寸不畜,乞食餘分施餓眾生,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迴為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此文勸離四過,謂貪、慢、瞋、癡,配文可見。心不起嗔,身不加報,故云二俱捐捨。以觀眾生及與我身平等無二,由是身心不加報耳,故云與眾生共。不了義說為己解者,不將佛方便說迴作自己心中獨悟之法,以此詃惑無識初學,此文亦證不了教中得食淨[1]肉,必至了[2]教一切皆斷,不執不了教將為究竟說也,執權謗實亦此類也。《楞伽》云「愚癡凡夫惡見所噬,邪曲迷醉,妄稱一切智說。」暉解云:無智之人不了如來方便說法,而乃妄稱一切智人作究竟說。
二、結歸邪正。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四、離妄因,二:一、正辨是非,三:一、標示。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婬,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提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
妄語之因起貪癡慢,如不斷此,故成愛見。
二、正辨,二:一、妄為苦因,二:一、對辨,二:一、顯偽作,二:一、標列設誑。
「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
以愚癡心,起大我慢,因求尊勝,貪彼供養,此即愛見之惑強而且盛。因起妄語,稱得三乘賢聖果證,實得道果尚不許說,豈況未得而妄說耶。
二、結成招苦。
「是一顛迦銷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一顛迦,即是斷善根者,其大妄語與此罪同。《涅槃.邪正品》云:「若有說言:『我已得成阿耨菩提。何以故?以有佛性故,有佛性者必定得成阿耨菩提。』當知是人犯波羅夷罪。何以故?雖有佛性,以未修習諸善方便,是故未見。以不見故,不得成就阿耨菩提。」故知略不修斷,白稱即是佛者,皆大妄語,犯波羅夷,非佛弟子。
二、明真化,二:一、列化事。
「我滅度後,勅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婬女、寡婦、姦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四攝利人,作種種化。初同其道,後勸佛乘,盡為益他,非貪利己。
二、誡明言。
「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泄佛密因,輕言[3]末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
真聖利物終不可測,以承佛制,不妄漏泄。此聖真因,唯聖自證,故云密因,未學之前不可輕說。陰有遺付者,不顯稱也。此開臨終密有表示,遣囑弟子,如求那屈指事。
二、結責。
「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
二、結成明誡。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復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三、誡勸,四:一、喻其不斷。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
修禪定之檀形,刻妄語之人糞。遙觀可意,近逼穢聞,欲求道香,終無得理。
二、舉其防微。
「我教比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虛假,云何自稱得上人法?」
三乘所證為上人法。此文舉淺況深,餘小妄語尚不可為,況大妄耶。
三、重喻大過。
「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1]直,果招紆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
初喻大妄止成苦本,後喻求道終無得理,如人噬臍了不相及。《春秋傳》曰「若不[2]早圖,後君噬臍。」
四、斷成[3]叵益。
「若諸比丘心如直絃,一切真實,入三摩提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
一切時中悉無虛偽,若斯人也,真求道歟,豈不速至乎!若示相標形,詐稱得道,內懷諂曲,外[4]規名聞,豈曰修行?故《法華》云「濁世惡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為得,我慢心充滿,乃至衲衣在空閑,假名阿練若,當知是等盡行魔業。」
二、結歸邪正。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校注
[0903001] 六之一【大】,十一【甲】 [0903002] 真【大】,真實【甲】 [0903003] 隨【大】,動【校異-甲】 [0903004] 經【大】,〔-〕【甲】 [0903005] 不【大】,無【甲】【乙】 [0903006] 見【大】,現【甲】【乙】 [0904001] 此【大】,〔-〕【甲】 [0904002] 覺【大】*,覺身【甲】* [0904003] 覺【大】,角【校異-甲】 [0904004] 喧【大】,誼【甲】 [0904005] 聞【大】,聞身【甲】 [0904006] 天帝【大】,帝釋【甲】【乙】 [0904007] 同【大】,國【宮】 [0904008] 王【大】,主【宮】 [0905001] 藏【大】,臟【甲】【乙】 [0905002] 男【大】,男女【校異-甲】 [0905003] 命【大】,餘【甲】 [0905004] 苦【大】,若【甲】 [0905005] 𧈻【大】,蚊【宮】 [0905006] 用【大】,相【宮】 [0905007] 厄【大】,危【宮】 [0905008] 惑【大】,或【甲】 [0906001] 茶【大】,荼【宮】 [0906002] 疑【大】,癡【宮】 [0907001] 一【大】*,二【宮】【甲】* [0908001] 測【大】,側【宮】 [0908002] 不【大】,無【甲】 [0908003] 竟【大】,究【宮】 [0908004] 凝【大】,礙【宮】 [0908005] 暗【大】,惛【校異-原】,𣇲【宮】,昏【甲】【乙】 [0908006] 二反【大】,三返【宮】【甲】 [0908007] 入【大】,入也【甲】【乙】 [0908008] (首楞…一)十二字【大】,〔-〕【宮】 [0908009] 六之一【大】,第十一【甲】 [0908010] 六之二【大】,第十二【甲】 [0908011] 既【大】,倏【甲】 [0909001] 于【大】*,於【甲】* [0910001] 動【大】,轉【甲】 [0910002] 至【大】,〔-〕【宮】 [0910003] 旦【大】,直【考偽-原】,直【甲】【乙】 [0910004] 生【大】,往【甲】 [0910005] 辨【大】*,辯【甲】* [0910006] 實【大】,也【甲】 [0911001] 寤【大】,覺【甲】 [0912001] 辦【大】,辯【甲】 [0912002] 符【大】,扶【校異-原】,扶【甲】【乙】 [0912003] 辯【大】*,辨【宮】* [0912004] 遂【大】,逐【甲】 [0912005] 砂【大】*,沙【甲】* [0912006] 孰【大】,寧【甲】 [0913001] 方【大】,力【宮】 [0913002] 昇【大】,升【宮】 [0913003] 附【大】,依【校異-原】 [0913004] 比【大】,化【甲】 [0914001] 肉【大】,內【宮】 [0914002] 教【大】,義【甲】 [0914003] 末【大】,未【甲】【乙】 [0915001] 直【大】,真【甲】,直【校異-甲】 [0915002] 早【大】,旱【甲】 [0915003] 叵【大】,巨【宮】 [0915004] 規【大】,現【甲】,規【校異-甲】 [0915005] 末題新加 [0915006] 六之二【大】,十二【甲】【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9 冊 No. 1799 首楞嚴義疏注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3-06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Z 先生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