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6]四(之一)
二、破滿慈執相難性顯如來藏,四:一、致請,三:一、總述未了,三:一、展敬伸歎。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7]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善為眾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諦。」
如來說法,大眾咸坐,欲有所問,先起展敬。展敬之儀不離三業:胡跪合掌,身也;恭敬,意也;白言下,口也。如來藏心不空不有、即性即相,名第一義。是佛所證,決定無妄,審實名諦。
二、引喻述迷。
「世尊常推說法人中我為第一,今聞如來微妙法音,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聆於蚊蚋,本所不見,何況得聞?佛雖宣明,令我除惑,今猶未詳斯義究竟無疑惑地。」
滿慈子善說法要,眾推無上,今聞佛說,未盡領解,猶壞耳者對微細聲,遠逾百步,詎能明辯?第一義諦微妙寂滅,微細聲也。聞而不解與不聞等,猶聾人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逾百步也。說斯等法令我除惑,猶拘疑網未盡悔結,故引比也。
[8]二、比論得失。
「世尊!如阿難輩雖則開悟,習漏未除。我等會中登無漏者,雖盡諸漏,今聞如來所說法音,尚紆疑悔。」
開悟者,如前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也。小乘有學方斷分別,俱生全在,名習漏未除。滿慈無學斷盡俱生,此約小乘煩惱障說。問:何故無學尚紆疑悔,初果之輩解悟不疑耶?答:煩惱、所知二障差別,人執、法執輕重不同,故《正理論》云「或有於境,智不及愚。所[9]謂凡夫善通三藏,羅漢不識赤鹽。」以所知障障法界理,羅漢雖得無漏,煩惱輕故;尚紆疑悔,所知重故。阿難雖得開悟,所知輕也;習漏未除,煩惱重也。
二、別敘所疑,二:一、藏性生相疑。
「世尊!若復世間一切根、塵、陰、處、界等,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終而復始?」
前五句引所聞,即同《圓覺》剛藏云:「若諸眾生本來成佛」也。云何下五句敘疑難,即同彼云:「何故復有一切無明?」彼反難云:「若諸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成佛?」今經無此難者,意已含故。復有牒而縱之責無窮過,即同下文別答違妨也。然剛藏所問,反覆成難,文聚一處,鉤鎖相連。如來答釋亦總示云:「世界始終念念相續,一切對待皆由分別生死垢心輪迴妄見,未離妄見而[10]辨覺性,遂令覺性成諸輪轉。」乃至結云:「如是分別非為正問。」今經問既前後,答亦隨問,二經答意廣略雖別,大旨攸同。如彼經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等。此即責剛藏不了圓覺自性絕諸對待,生死涅槃猶如昨夢,遂引無明生死有為,反[11]復成疑,以難眾生本來成佛。故佛斥此正是生死垢心,分別妄見,遂令圓覺成輪轉也,由是舉喻,雲[12]駛月運、舟行岸移等。今經即以常說本性覺體妙明明妙,反而責之,以辨滿慈解惑之心。解則已知覺體本妙,無明本空,山河大地如空華相,夫何致疑惑?則能所妄分,[1]強覺俄起,三細為本,四輪成界,遂有世界、眾生、業果、相續,斯皆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故二經之意,問答竝同也。然此是法空門下疑難大節,最障修證,滿慈迹雖小聖,今經圓通述悟無非大途,故所陳難剛藏無異,學者至此請細觀之。
二、大性俱遍疑。
「又如來說,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水性周遍,火則不生。復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虛空不相陵滅?世尊!地性障礙,空性虛通,云何二俱周遍法界?」
此約世諦水火性異,難第一義性相俱融。下文答云「觀相元妄,無可指陳;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心先非水火,云何復問相陵滅義?」
三、雙結求誨。
「而我不知是義攸往,惟願如來宣流大慈,開我迷雲及諸大眾。」作是語已,五體投地,欽渴如來無上慈誨。
攸,所也。據說則本然清淨,互遍互融;據今則宛爾山河,碩乖水火。莫知所往,孰是孰非,願垂慈誨,冀無所惑。
二、許宣,三:一、敘詮。
爾時,世尊告富樓那及諸會中漏盡無學諸阿羅漢:「如來今日普為此會宣勝義中真勝義性。」
如來常依二諦說法,謂世俗諦、勝義諦。今所說者異乎常說,謂勝義勝義諦也。一真法界中道實相,無法不收、無法不遍,上聖下凡、情與非情皆成佛道,斯為極唱最後垂範也。
二、顯益。
「令汝會中定性聲聞及諸一切未得二空,迴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真阿練若正修行處。」
方便教說定性二乘、無性闡提不得成佛,如焦芽敗種等。今此會通,咸歸一乘,究竟涅槃。《涅槃經》云「我於餘經說有聲聞不得作佛,非於此經作如是說。」涅槃、佛性即如來藏,亦名一乘,亦名首楞嚴,二經同味不亦宜乎。斯則會五性、融三乘,了義極談莫斯為最。阿練若,云無諠雜。首楞嚴王,即諸佛之大寂定,名真無[2]喧雜正修行處也。
三、勅聽。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三、佇聞。
富樓那等欽佛法音,默然承聽。
四、答釋,二:一、答藏性生相疑,二:一、正答所疑,三:一、牒疑。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
二、正答,二:一、唯一真心。
「汝常不聞如來宣說,性覺妙明,本覺明妙?」富樓那言:「唯然世尊!我常聞佛宣說斯義。」
一真如心是佛常說,或名法界、或名實相、或如來藏性、或妙淨明心。一經之內尚有多名,況諸經耶?名雖有異,一體無別,皆顯法界一相,本來平等。三科七大虛妄有生、虛妄名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不動周圓,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3]死生了無所得。若了斯旨,何山河之忽起、有為之遷流耶?何致問於如來耶?故茲責問,已釋疑盡,此就真如門約體絕相以答也。性覺、本覺指體也。妙明、明妙,顯用也。顯不由他,故云性覺,性自覺故,性自明故,豈由於他?顯非有始,故名本覺,本來覺故,本來明故,豈因始有?又體無改易,故名性覺;相非生起,故名本覺。體相寂滅,心言不能及,故稱妙;靈鑒不昧,昏惑不能暗,故名明。妙明、明妙,左右言耳。或可寂而常照故稱妙明,照而常寂故曰明妙,此顯法界一相,真覺無二。《圓覺》亦云「一切覺故,圓覺普照,寂滅無二。」古人所解各隨其意,云云在彼,不能具敘。
二、起諸妄法即約生滅門隨緣成事以釋。文三:一、總問覺明。
佛言:「汝稱覺明,為復性明稱名為覺?為覺不明稱為明覺?」
此之一問,定其解惑也,解則不合致疑,惑則此非正問。[4]問意云:汝聞我說性覺妙明,為作何解?為此覺體本性自明,名為覺明?為復覺自不明,由覺他明,明與覺異,名為明覺?覺明之號由誰而立?故云汝稱等。此之二意,一正一邪,定滿慈答為得何意。得此則無疑,認邪則生妄,故此一問定其解惑也。
二、答由所覺。
富樓那言:「若此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
據斯答意,覺體自不能明,必須別假他明為其所覺。若無[5]所覺之明,但可獨名為覺,不得兼稱覺明。若欲兼稱覺明,必有明為所覺,斯則但認於邪,以為妄法生起之本。佛之本意,覺性元明,必不因他而稱明覺。覺妙明妙,覺圓明圓,明覺一相無二無別,此唯真覺更無別法,除一[6]寶相餘皆魔事。滿慈起教,示自不知,妄認所明,遂成迷倒。
三、約計敘妄,二:初、且破滿慈能所執見,三:一、破真覺墮能所。
佛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有所非覺。」
初二句總牒所計。若汝執言,必有所明方稱明覺、若無所明無明覺者,佛即破云:有所非覺也。意云:若有能所焉稱真覺?夫真覺者,離能所相。見道偈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經云「不了心及緣,則生二妄想;了心及境界,妄想則不生。」上文云「覺所覺眚,覺非眚中。」故知有所,非真覺也。
二、破妙性非湛明。
「無所非明,無明又非覺湛明性。」
初一句別牒所明。若如汝言,必有所明方稱覺明,若無所明但可名覺者,次二句破云:如來常說覺湛明性,豈得無明?若實無明,不合名為覺湛明性。
三、結示真妄二覺。
「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上句結真,下句結妄。性覺必有真明,故云性覺妙明、本覺明妙。妄謂明異於覺,是故汝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以有所明方稱覺明故。解惑之見於焉可辨。
二、正顯迷真起妄之由,二:一、通明妄覺托真之相。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
真覺之體本有妙明,不逐緣生、非由境起,本來寂照,法界一相,故云覺非所明。因此真明,無明不了,妄執為所,由是一念纔起,四惑俱生,本識初相莫不是此。《起信》云「由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1]起而有[2]於念。」又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是此真明為執所認而立所明也。此即真如不守自性為妄所見便為所相,如前燈光為眚所見便為圓影,此名無始住地無明。《纓絡經》云「四住地前[3]使無法起,故[4]寂極微細。」即此所相也。
二、廣辨三相展轉生由,二:一、立因相,二:一、別示三相,三:一、異相。
「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無同異中熾然成異。」
《起信》名為業相,故論云「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即有苦,果不[5]雜因故。此經名為異相者,異有二義:一相望論異,謂不覺則動,覺則不動,動異不動故;二當體論異,謂此業相具能所故,有生滅故。今此文云所既妄立生汝妄能者,即當體論異也。真覺妙明本非[6]能所相,無明不覺妄認為所,妄所成故,妄能隨生,能所二心不相離也。無同異中熾然成異者,即相望論異也。一真之體離言說相、離心緣相,故無同異。能所妄分,二相俄起,顯然成立,相異無相也;亦名動相,異靜心故。
二、同相。
「異彼所異,因異立同。」
《起信》名為轉相,故論云「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轉者,起也,轉前動心起,成能見故。今言異彼所異者,能異即同相,所異即異相。欲異異相,須立同名。前異於真、今異於異,待異立同;又麁顯故。亦名靜相,靜異動故。此靜待動,非絕待靜,故云因異立同。
三、無同異相。
「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
《起信》名為現相,故論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此則梨耶三境現也。今云同異發明者,由前同異二相相形顯發故,遂令心相轉麁能成外境,形對前二而立此名,非前靜相故名無同,非前動相名為無異。此則待同異之無同異,非絕待之無同異也,故云同異發明也。此之三相本識分齊,流注生滅,念念不息,非凡夫二乘之所能覺。由彼一念無明所起,《起信》名為不相應染,唯佛究盡,故文云「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二、總指釋成。
「如是擾亂,相待生勞,勞久發塵,自相渾濁。」
如是三相互相擾惱、互相雜亂,形待不息,遂成勞倦,如勞目睛則有狂華。三相虛妄染污真性,故名為塵。[A1]汩清淨體令失明潔,故名為濁。濁之麁細名相五重,如下廣辨,皆由此三而為根本也。
二、辨果相,二:一、由因引果,二:一、由細引麁。
「由是引起塵勞煩惱。」
由前三細引起四麁,謂智相相續,執取計名也。此四正是二障之體,以妄想內熏、境界外熏,因緣具足,由是方生,故云引起。染污勞累、造業受報,輪轉無窮皆由於此,即煩惱道也。下業果、眾生即後二麁。《起信》云「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此即六麁也。
二、[7]由內感外。
「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起即是動,動即異相,異名差別為世界體。世為遷流,界為方位,前後改轉隔別不同,故名世界,皆由內有異相為本,故云起為世界。靜即同相,同名不異,形前差別動亂,故名為靜即虛空之體也。虛空無差別動轉,由內有同相,對動之靜為此因故,故云靜成虛空。虛空下二句結由二相也。彼無下指現相,亦名現識,此就梨耶三相具足成就位,說名真有為法,以能成就八識、六塵及根、身、種子等。前之二相雖亦有為,三相未具,能事未辦,故成就位方說有為。又此一相名無同異,濫前所說真如覺體亦無同異,故此特指是有為法,即知非是真無同異。無同異言真妄俱有,由此揀故無相濫失。然此三相,說雖次第,起即同時,所感外器虛空及有情根一念頓現,亦非前後,不可以說之次第而責現之後先耳。
二、正明果相,三:一、世界相續,二:一、辨其相,二:一、明四輪所起,四:一、風輪。
「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執持世界。」
由前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所即影明,能即妄覺,此之覺明全是無明,無明昏鈍遍述法界,即成空昧。故下文云「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等。見即妄覺也。一明一昧,一動一靜,剎那生滅,相待不息,於內生滅即名為搖,於外即成風輪初起,是故世界之初風輪為始,虛空即為世界所依。故下文云「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也。
二、金輪。
「因空生搖,堅明立礙,彼金寶者明覺立堅,故有金輪保持國土。」
無明生滅形待不息,故云因空生搖。執認所明堅持不捨,故云堅明立礙。於內即是覺明堅執,於外即成金輪次起,故云彼金寶者明覺立堅。故知寶性因覺明有,是故眾寶皆體堅而用明也。
三、火輪。
「堅覺寶成,搖明風出,風金相摩,故有火光為變化性。」
前二句指前二性,為生火之由。於內則生滅不停、堅執不捨,於外則動搖不息、堅剛難壞,互相摩觸而有火生,如取火法鑽燧與木,一堅一動。火能鎔散,成熟萬物,故云為變化性。
四、水輪。
「寶明生潤,火光上蒸,故有水輪含十方界。」
於內則愛明堅執、[1]燥心熾盛,於外則寶潤火蒸,遂成流水也。如世蒸物必有污流,故一切業種非愛不生,一切草木非水不長。由是四性互相假藉,體不相離,同一妄心所變起故,如虛空華不離翳故。愚人不了,心外執境,顛倒見故。然小乘宗,水輪在前、金輪在後,與此不同者,而不知風輪持水即是堅礙。約相在後,舉性在初,故風輪後即說金輪。又彼但知增上業感,而不知是何因種,以教非了義,麁相說也。
二明諸相發生。
「火騰水降,交發立堅,濕為巨海,乾為洲潬。以是義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
火炎上而就燥,水降注而流濕,交互擊發,立成堅礙。火雖炎上而相擊發,終為水克,故大海廣而洲潬狹也。皆由妄性不常,前後變異,愛心多故成巨海,執心盛故成洲潬。嗔性生慢,執性生嗔,於色起愛潬中流水,違愛生嗔海中火起。水中可居曰洲,水中沙聚曰潬。
「水勢劣火,結為高山,是故山石擊則成焰,融則成水。」
外則水勢劣火,內則嗔增愛微。嗔復加慢,結為高山。
「土勢劣水,抽為草木,是故林藪遇燒成土,因絞成水。」
外則土勢劣水,內則愛增慢輕。愛能生水,水能長養,技抽草木。嗔、愛、慢三互相滋蔓,異類成形,草木山川千差萬品。
二、結相續。
「交妄發生,遞相為種,以是因緣世界相續。」
先從明昧搖動有風輪,風搖明立有金寶,金風相摩生火性,火蒸金潤有水生,水火相交,勢有勝劣,水勝火劣為海洲,火勝水劣為山石,土劣水勝為草木等。外相雖爾,皆由內心;內心無變,外豈差別?經且約外,故云遞相為種。
二、眾生相續,二:一、辨其相,二:一、明根塵創結,二:一、指前因相。
「復次富樓那!明妄非他,覺明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踰。」
明謂顯發,妄之顯發別非他緣,但由自己一念不了,能所妄分,以為過咎,覺明即能所也。所明既已成立,引生能覺之心,念念相續,莫能離念,故真明妙理為念所礙,隱而旦廢,不能踰越而顯現也。
二、結成根塵。
「以是因緣,聽不出聲,見不超色,色、香、味、觸六妄成就,由是分開見覺聞知。」
無明為因,所明為緣,展轉相形至無同異,於此一相分出根塵。根塵既偶,識生其中,根、境、識三為業之性,各自取吸不行他緣,故云不超等。即於前所明分出六塵,於前妄覺開成聞見等,由是前云覺明為咎也。
二、辨生類初因,二:一、舉類總標。
「同業相纏,合離成化。」
胎、卵有情要因父母同業相感,故云同業相纏。濕、化有情但因自己情想合離,合處濕生,離處化生,不由父母同業相感,故云合離成化。化[1]即生之總名也,皆名變化故。
二、就因別辨,二:一、攬塵成種,二:一、情想所因。
「見明色發,明見想成,異見成憎,同想成愛。」
見謂妄見,明即所明,因見有明,明能發色。因明起見,見能生想,境與想異,異即違也,乃成於憎。色同於心,同則順也,遂生於愛。異則但想無愛,同則想愛俱行,由是受胎,須資想愛。
二、結成種類。
「流愛為種,納想為胎,交遘發生,吸引同業。故有因緣,生羯羅藍、遏[2]蒲曇等。」
種謂已受愛取所潤,即異本之種也,故云流愛為種。胎即正約現行一念識心生起之時,然種即想愛俱為種,胎即想愛俱為胎,經文存略,故各舉一也。父母與子三處情想,互相交合,互相遘遇,引發吸取界趣同業,令歸一處,結成胎藏,故云交遘發生,吸引同業。自業為因,三處情想為緣。羯羅藍,云凝滑。遏蒲曇,云[3]疱胎中前二七也。若至三七,胎卵即分,故約前二未分位說。
二、分為四生。
「胎、卵、濕、化隨其所應,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
略即四生,廣即十二,如下廣辨。四生起時,業與情想相應之處,即便受生,故云隨其所應。情想合離四生皆具,今各舉一,據多分說,下經自有情想多少等。又卵殼中生多分是想,如飛鳥、魚龍皆迅疾故,故云想生。胎藏中[4]生情多想少,以情多重墜,不能輕舉也,故云情有。濕氣中生不由父母,但自情想與濕氣合,即便受生,故云合感。化亦自想懸想勝處,情愛彼境,即便化生,故云離應。
二、結相續。
「情想合離更相變易,所有受業逐其飛沈,以是因緣眾生相續。」
情想不常,剎那變易,或先胎而後卵,先濕而後化,所有受報隨業善惡,故云逐其飛沈。捨身受身無能斷絕,故云眾生相續。
三、業果相續,二:一、辨其相,二:一、正辨,三:一、欲本。
「富樓那!想愛同結,愛不能離,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是等則以欲貪為本。」
愛欲情深互相纏縛,結滯難捨,故云不離。父母生子,子復生孫,子子孫孫續生不斷,皆欲為本也。
二、殺本。
「貪愛同滋,貪不能止,則諸世間卵、化、濕、胎,隨力彊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
為貪故殺,用滋我命。以強制弱,殺害不止,故為殺本。
三、盜本。
「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噉,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不與而取,故名為盜。今非理食他,即奪其命也。以惡業故同處一世,令怨對相值,更互詶償,盡未來際相奪不止,皆盜為本。
二、釋成。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釋殺、盜也。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釋欲貪也。
三、結相續。
「唯殺、盜、婬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殺、盜、婬三[5]正是業道,皆由貪愛以之為緣,故此三種皆云貪也。業因苦果相生不斷,故云相續。
二、結答。
「富樓那!如是三種顛倒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虛妄終而復始。」
覺明妙體本有明了知性,即性覺妙明也。因本明了,迷成所相,即因明立所也,故云因了發相。此之所相由妄分別,故云從妄見生。此即總結前來三種相續,皆由迷本真明,[6]妄成所相,所必生能,展轉麁著,遂成世界、眾生、業果次第遷流,皆不離一念無明妄覺也。
二、別答違妨,二:一、滿慈伸難。
富樓那言:「若此妙覺本妙覺明,與如來心不增不減,無狀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如來今得妙空明覺,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復生?」
妙覺明心與佛同體,本來無妄,由乎強覺忽認所相,便有妄生。佛今已得妙空明心,何時忽然復起諸妄?此即牒而縱之,責無窮過也。即同剛藏云:「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
二、如來喻釋,二:一、約真如門釋;二、約生滅門釋。初門泯相顯實,故約迷方空華,以喻無明及山河等元來不起,體不可得,迷心翳眼雖有起滅,正方虛空了不移動。妄心妄境似有生滅,真妙覺明何曾變改?次門即攬理成事,故約金鑛灰木可鍊可燒,以喻果成惑滅。二門四喻雖各不同,皆顯悟後更不再迷也。初文二:一、迷除方正喻無明本空,二:一、正喻,二:一、問答迷本無因。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人於一聚落,惑南為北,此迷為復因迷而有?因悟而出?」富樓那言:「如是迷人亦不因迷、又不因悟。何以故?迷本無根,云何因迷?悟非生迷,云何因悟?」
人聚可居,故云聚落。迷人,眾生也。聚落,如來藏也。南,性明也。北,所明也。惑,無明也。南相不動,惑故見北,性明無變,迷故立所。此迷妄出,故今徵之令知無生即見,無明本空也。
二、問答悟後不妄。
佛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時,倏有悟人指示令悟。富樓那!於意云何?此人縱迷,於此聚落更生迷不?」「不也。世尊!」
悟人,善友也。指示,教行也。令悟,十方如來也。滿慈於法有疑,於喻明解,故佛舉喻以問,令解法如[1]喻。
二、合顯。
「富樓那!十方如來亦復如是,此迷無本,性畢竟空。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
迷即無明,亦名為癡,亦名不覺。不覺即覺,故云性畢竟空,約真如門昔本無迷,約生滅門似有迷覺。覺即所迷本覺,亦即始覺也。覺迷迷滅者,始覺智起,覺盡無始妄念,合本覺時更無始、本之異,唯一妙覺,豈更生妄?故云覺不生迷。
二、翳差華亡喻山河不實,二:一、約喻問答,二:一、待華愚慧問。
「亦如翳人見空中華,翳病若除,華於空滅。忽有愚人於彼空花所滅空地,待花更生。汝觀是人為愚、為慧?」
翳喻妄見,華喻山河。妄見若亡,山河自滅,故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空無華處,故云空地。
二、顛倒狂癡答。
富樓那言:「空元無華,妄見生滅,見華滅空已是顛倒,勅令更出,斯實狂癡,云何更名如是狂人為愚、為慧?」
真元無相,妄見起滅,見山河滅已是倒見,若待更起,斯同狂人。
二、反質結詶。
佛言:「如汝所解。云何問言:諸佛如來妙覺明空,何當更出山河大地?」
據汝於喻所解,不合更疑如來空覺生山河也。《維摩》云「佛為增上慢人說離婬怒癡;若無增上慢,佛說婬怒癡性即是解脫。」是知如夢勤加,空名惑絕,幻因既滿,鏡像果圓。凡是斷證,當體斯旨。
二、約生滅門釋,二:一、喻,二:一、喻果成。
「又如金鑛雜於精金,其金一純,更不成雜。」
眾生覺隱如金雜鑛,諸佛覺顯如金一純。已入果海,不重為因,故云更不成雜。然因果雖殊,覺性平等。
二、喻惑滅。
「如木成灰,不重為木。」
覺性如地,惑障如木,加行如燧,智照如火,涅槃如灰。燧動火起,木盡灰成,灰歸於地,不重為木。修行智起,惑滅覺顯,顯處唯真,不重起妄。
二、合。
「諸佛如來菩提涅槃亦復如是。」
菩提智果,涅槃斷果,雙合二喻也。然上四喻,二二同意,前就圓悟之理,生佛俱是本真,以成前文清淨本然皆如來藏,與如來心不增不減,故舉迷方、空華元來不起,非後始滅,故法合云:此迷無本,性畢竟空。又云:空元無華,妄見生滅。斯則以責滿慈見妄有滅尚是顛倒,豈況復待習漏再生也。後約不壞修證因果之相,故說消鑛出金、燒木成灰也。迷方、空華則始終元無,金之與灰燒鍊方現,意云圓頓之理雖齊,迷悟不妨成異,既有多生習障,還須背習顯真,真顯則究竟清淨,更無再迷也。若但用前二喻,則撥迷悟因果之相,便成邪見。若但用後二喻,即成眾生覺性本來不淨,失真常理,亦成邪見。道理微妙,一喻難齊,故說四事各喻一法,以盡其理也。
二、答大性俱遍疑,二:一、釋二本疑,二:一、牒疑。
「富樓那!又汝問言: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疑水火性不相陵滅。又徵虛空及諸大地俱遍法界,不合相容。」
前既伸疑,今將答釋,故此牒舉。
二、正釋,二:一、寄喻略釋,三:一、舉喻,二:一、總舉喻本,二:一、標。
「富樓那!譬如虛空體非群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
虛空,藏性也。群相,七大也。真元無相,不守自性,隨緣現相,故云不拒發顯揮揚也。
二、釋。
「所以者何?富樓那!彼太虛空,日照則明,雲屯則暗,風搖則動,霽澄則清,氣凝則濁,土積成霾,水澄成映。」
此舉七事,可喻七大,隨義對法可知。霾風而雨土也。霽雨,初止也。屯,聚也。
二、略難喻相,三:一、徵。
「於意云何?如是殊方諸有為相,為因彼生?為復空有?」
方,法也,即明等諸法。彼,即日等也。舉此諸相,以明七大相空,都無實法,虛空無相,不礙諸相顯發。
二、難。
「若彼所生,富樓那!且日照時既是日明,十方世界同為日色,云何空中更見圓日?若是空明,空應自照,云何中宵雲霧之時不生光耀?」
如文。
三、結。
「當知是明非日非空,不異空日。」
此結即離俱無生[1]也。又非日非空,顯無生處;不異空日,隨緣似有。
二、指法,二:一、相無所指。
「觀相元妄,無可指陳,猶邀空花結為空菓,云何詰其相陵滅義?」
七相無生,本自寂滅,既稱為妄,將何可指?指尚不得,仍使相陵,何異空華待令結菓?
二、性[2]元不容。
「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心先非水火,云何復問不相容者?」
七大性真,元如來藏。如來藏中無水火異,於一妙覺,約何等義說不相容?猶如虛空體非群相,說何陵滅。
三、合顯,二:一、正合前文。
「真妙覺明亦復如是,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若俱發明則有俱現。」
真妙覺明,合虛空無相也。汝以下合諸相發揮。汝心分別有空發明,妙覺明心隨現空相;地水火風於汝心中各各互發,隨心各現;心中俱發,七大俱現。又隨人各發,人各見別;多人俱發,俱現一相。此即真如不守自性,隨緣所現有種種相。上文云「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起信論》中「因熏習鏡現諸境界」,亦此意也。
二、重喻俱現,二:一、正喻。
「云何俱現?富樓那!如一水中現於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東西各行,則各有日隨二人去。一東一西,先無準的。」
七大體虛如[3]日之影,東西隨去如分七別。隨方雖異,不離一影;七大雖分,不離一妄。東可為準,西復是何?如的是一,不合各去;若知是影,一多自亡。
二、[4]正難。
「不應難言:此日是一,云何各行?各日既雙,云何現一?宛轉虛妄,無可憑據。」
一已是影,復現隨去。影復現影,何實可據而欲致難?唯一所明,復現七大,大與所妄唯一影像,無實可得,故云宛轉虛妄。
二、約義廣釋,二:一、約體用正釋,二:一、約迷悟顯用,二:一、迷成世間相。
「富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而如來藏隨為色空,周遍法界,是故於中風動空澄,日明雲暗,眾生迷悶,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汝以分別色空之心,於真覺中而現傾奪,彼真覺性隨成色空,互相陵滅。色、空,即地、空二大也。二大既爾,餘皆例然,故云是故於中等。上文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故於是中觀大觀小。」《圓覺》亦云「圓覺自性,非性性有,循諸性起,斯則眾生起無明風,鼓真如海,成八識[5]波浪,變起世間種種諸相,為相所礙,失於本心,故云背覺合塵有世間相。」
二、悟成出世用。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悟藏體也。不滅不生,無生智也。如來藏,無相理也。理智冥契,故名為合。當爾之時唯一妙心,無理智別,即始覺合本,無本始異,唯一覺故,故云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遍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虛空,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
起妙用也。前五句標二種自在。不動下二句釋一多自在也。身含下六句釋大小自在:前二句正中現依;於一下二句正中現依正,亦是依中現依正;坐微下二句依中現正,餘句含在其中,可以意得。《華嚴》十種自在亦不離此。
「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結所以也。下文云「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斯則無大小之可拘、非一多之可限,塵毛剎海俱遍俱納,以性本然,至果斯顯耳。
二、約三諦示體,三:一、約非相以明真諦。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非心、非空、非地、非水、非風、非火。」
非七大也。心即識大,亦即五陰。
「非眼、非耳鼻舌身意,非色、非聲香味觸法,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
非十八界也,攝十二處。
「非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
非十二因緣流轉還[6]滅也。
「非苦、非集、非滅、非道,非智、非得。」
非四諦及能證所[7]證。
「非檀那、非尸羅、非毘梨耶、非羼提、非禪那、非般剌若、非波羅蜜多。」
非六波羅蜜也。
「如是乃至,」
即超過因中三十七品一切因行,果上十力、四無畏、十八不[8]其等一切果德。
「非怛闥阿竭,非阿羅訶、三耶三菩,」
非如來等三號也。
「非大涅槃,非常、非樂、非我、非淨。」
非涅槃四德也。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諦、緣、觀智及道滅、六度已下皆出世法,苦集、十二緣、三科、七大皆世間也。此上總非諸相者,即約真如門,顯真諦義一切皆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以相待故,但有名字,名字即空。今次第非者,初由無明故有妄識,妄識所變即有空界,空界現故結成四大,四大起故即有根塵,根塵合故遂有諸識,根境識三為業性故,乃成十二因緣流轉生死,為對治故即有出世觀智諸法。出世利鈍不同,遂分三乘次第,會三歸一即有佛果。果有能證所證,即分菩提涅槃。涅槃具德,即有常樂我淨。是故展轉相由以立名字,各無自性,一切皆空。
二、約即相以明俗諦。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風、即火,即眼、即耳鼻舌身意,即色、即聲香味觸法,即眼識界如是乃至即意識界。即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盡。即苦、即集、即滅、即道,即智、即得。即檀那、即尸羅、即毘梨耶、即羼提、即禪那、即[1]鉢剌若、即波羅蜜多,如是乃至即怛闥阿竭、即阿羅訶、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樂、即我、即淨,以是[2]即俱世出世故。」
前約真如不變絕相,此約隨緣成生滅門,顯俗諦也。此即不離一真,隨染幻差別成種種相,非相現相、非名現名,隨世建立,不壞假名,故名為即。
三、約遮照以明中道。
「即如來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
此約二門不二,唯是一心。雙遮真俗,故曰離即離非;雙照真俗,故云是即非即。三諦一體,是故皆云即如來藏。且法界一如,本無名相,因迷有妄,對妄說真,真妄相形,名言不息,隨名執相,顛倒何窮,是故因言遣言以至無遣。初且以非遣相,次乃以即遣非,終帶名言,未極一真之旨。離即非即、無非不非,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顯一真法界如來藏心。故《維摩經》三十二菩薩說不二法門皆以言遣相,文殊師利以言遣言,維摩大士無言遣言,方為究竟,此之三義亦復如是。又如天台釋《法華》十如是義,以一心三觀釋之,初言是相如乃至本末如,如名不異,即空義也。次言如是相等點空性相,即假義也。若言相如是等,即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也。舉一即三,言三即一,諸法性相微妙如是,唯佛與佛乃能究盡。
二、舉法喻結責,四:一、總責。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及出世間聲聞緣覺,以所知心測度如來無上菩提,用世語言入佛知見?」
境界微妙,心言叵測。凡夫著事、偏小滯空,俱所知心,莫及斯境。故《圓覺經》云「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何況能以有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二、舉喻。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
[3]琴等,眾生也。妙音,藏性也。妙指,實智也。發,起用也。
三、合顯。
「汝與眾生亦復如是,寶覺真心各各圓滿,如我按指,海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
汝與眾生,合前琴等。寶覺真心,合前妙音。按指,約喻指法,即無生智,合無相理,[4]大用現前,即前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乃至於中一為無量」等。汝暫舉心等,合前無妙指也,即前云「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而如來藏隨為色空」等。言海印者,《大集經》云「閻浮所有色像,大海皆有印文,喻佛如來法身性海,普現一切妙用之光也。」
四、結斥。
「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無上覺道如寶所,小乘涅槃如化城。但戀權乘,不求究竟,得少為足,故發塵勞。
二、釋別疑,二:一、釋滿慈疑妄因,二:一、伸疑。
富樓那言:「我與如來寶覺圓明、真妙淨心無二圓滿。」
顯體不二也。
「而我昔遭無始妄想,久在輪迴;今得聖乘,猶未究竟。」
指己猶迷。
「世尊諸妄一切圓滅,獨妙真常。」
明佛障盡。
「敢問如來:一切眾生何因有妄,自蔽妙明,受此淪溺?」
障盡者必知妄始,故此問也。由滿慈最初致疑,既是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如來遂舉性覺妙明驗其迷解。滿慈既迷性明為所明,佛遂斥云:性覺必明,妄為明覺,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等。由是展轉相續流浪,皆由虛妄之所生起。雖知能所妄立,又疑妄從何生,故此伸問妄所因也。
二、答釋,二:一、總告。
佛告富樓那:「汝雖除疑,餘惑未盡,吾以世間現前諸事今復問汝。」
雖知諸法皆妄,猶惑妄有所因,故云餘惑未盡。現前諸事,現見之事也。
二、別釋,二:一、明妄本無因,三:一、舉事問答,二:一、舉事。
「汝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忽於晨朝以鏡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嗔責己頭,不見面目,以為魑魅,無狀狂走。」
演若達多,此云祠授。本頭與鏡俱喻性覺。照面喻強覺忽生,所相妄立。愛喻堅執不捨,認相為真。既喜有相,反惡無相,故嗔己頭不見面目。真[1]無形相,不順妄情,便生驚怖。執相迷性,輪迴不息,故云狂走。魑魅,山澤之怪也。
二、問答。
「於意云何?此人何因無故狂走?」富樓那言:「是人心狂,更無他故。」
心狂而走,無別所以。故無他故,強生分別,故稱為妄,豈別有因?
二、約法正明,三:一、就名責因。
佛言:「妙覺明圓,本圓明妙。」
唯一真心,本無妄法。
「既稱為妄,云何有因?若有所因,云何名妄?自諸妄想展轉相因,從迷積迷,以歷塵劫。」
直明妄無因也。妄[2]必無因,有因不妄,妄之一字甚好思量。若了此名,自無法起,復疑有因,豈非迷倒?如初一人忽然妄說,遞遞相承從妄說妄,及推其本,遞遞皆虛,乃至初人及與後人二俱是妄,何者為因?故歷塵劫,遞相誑妄,莫之能悟。
二、引悟釋相。
「雖佛發明,猶不能返。如是迷因,因迷自有,識迷無因,妄無所依,尚無有生,欲何為滅?」
此文釋有二重:初約佛自悟釋。發明,猶開悟也。佛雖開悟,諸妄圓滅,尚不能返覺至妄本,以妄無因而可覺故,故云猶不能返如是迷因也。復將如是迷因一句連下句牒,應云如是迷因,因迷自有。意云:若約妄法展轉生起而說因者,此即因妄說因,非謂妄有初因,故云因迷自有。既識迷之無因,則知妄無依處,說何為生而復有滅?此釋約佛自悟,無妄因之可返也。次約佛為他說,不能返迷成悟也。發明,猶宣辨也。雖佛廣為滿慈宣辨,尚自不能返迷令悟,故云猶不能返。如是下,釋意如前。良由此理難明,人多惑甚,如為病眼說無空華,孰能領悟?為妄執者說無諸妄,誰肯信從?忽若了悟,自知無因,將何為妄而有生滅耶!
三、貼喻況顯。
「得菩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況復無因,本無所有。」
夢寤之人記夢中事,說雖可爾,取必不可,以所夢境畢竟無故。得菩提者返觀因時,滅諸妄惑,說雖可爾,畢竟無體可斷滅故,將何為妄而推其因?《起信》云「覺心初起,心無初相。」又云「以四相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三、[3]提喻合顯。
「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因緣自怖頭走?忽然狂歇,頭非外得;縱未歇狂,亦何遺失?富樓那!妄性如是,因何為在?」
狂故怖頭,因緣何有?頭無得失,狂自復行,惑[4]性妄有滅生,真性何曾出沒?汝觀如狂之妄,今指何處為因?
二、顯真元無得,二:一、正明,二:一、勸息妄緣。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
煩惱為緣,能潤業故。殺等為因,正是業故。分別是識,能生煩惱。三種相續是所分別,分別此三故云三緣,三即緣也。或殺盜婬三之助緣,故三之緣也。分別既亡,業因不作,於三界中狂心自歇。故《起信》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又云「以遠離微細念故,名究竟覺。念即分別也,由是一念不生即名為佛。」即斯義也。
二、顯自真體。
「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
分別不生,前後際斷,故名為歇。菩提云覺。《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故云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既云不從人得,即顯不由他緣,本自覺耳。劬勞修證,本息分別只為顯覺,今分別既亡,覺性自顯,故云何藉。然非謂全不修行,兀然空坐,苟妄想宛然自謂即是者,誤之甚矣。言肯綮者,骨邊細肉也。《莊子》云「經肯綮之未甞,而況大[5]觚乎。」若執惑有實體,不能達妄即空,四相平等,一切唯覺,便謂從麁至細斷盡無明,方至妙覺者,何異解牛不能遊刃於大窾,不能亡見於全牛,但解皮肉以至著骨,豈曰妙得牛理哉!
二、喻顯。
「譬如有人於自衣中」
五陰蓋覆也。
「繫如意珠,」
圓明覺性也。
「不自覺知。」
無明不了也。
「窮露他方,乞食馳走。」
五道流浪,輪迴不息。
「雖實貧窮,珠不曾失。」
雖流生死,覺性常然。
「忽有智者指示其珠。」
佛為開示。
「所願從心,致大饒富。」
大用現前。
「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始覺合時,本不曾動,今無始靜也。《法華》中亦有此喻,彼約結緣,此約本有,意不同耳。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1]四(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2]四(之二)
二、釋慶喜難緣起,二:一、伸疑,四:一、敘所聞。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頂禮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現說殺盜婬業,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心中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
如文。
二、正生難。
「斯則因緣皎然明白。云何如來頓棄因緣?我從因緣心得開悟。」
由無三緣,方盡三因,因緣俱滅,菩提始顯,故云皎然明白。小乘開悟皆由因緣,故引昔悟以竝今說,成此難也。
三、引他例。
「世尊!此義何獨我等年少有學聲聞,今此會中大目[3]揵連及舍利弗、須菩提等,從老梵志聞佛因緣,發心開悟,得成無漏。」
老梵志者,竝是年長。從外道來,聞佛因緣,翻邪入正,得成無學也。
四、結同邪。
「今說菩提不從因緣,則王舍城拘舍梨等所說自然成第一義。唯垂大悲,開發迷悶。」
因緣、自然依假建立,菩提真性眾相都亡,恐相濫失,故此再疑,以洗物情。
二、答釋,二:一、正破疑情,二:一、推破,三:一、標質所疑。
佛告阿難:「即如城中演若達多,狂性因緣若得滅除,則不狂性自然而出,因緣、自然理窮於是。」
若狂性因緣得除,不狂自然而出,所計不出斯意,故云理窮於是。
二、就疑互五破,二:一、雙破因緣自然,二:一、以因緣破自然。
「阿難!演若達多頭本自然,本自其然,無然非自,何因緣故怖頭狂走?」
初二句牒,本自下二句定。自,本也。然,是也。頭本如是,無有如是之頭不是於本,故云無然非自。何因下破,可知。
二、以自然破因緣。
「若自然頭因緣故狂,何不自然因緣故失?本頭不失,狂怖妄出,曾無變易,何藉因緣?」
初二句牒,次二句破。若自然頭由因緣故得成狂走,亦應自然不失由因緣故而失其頭。本頭下四句結也。今既本頭無失,狂自妄出,狂之與頭了不相觸,何曾變改而假因緣?
二、單破轉計自然。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際狂何所潛?不狂自然,頭本無妄,何為狂走?」
若汝執言:既非因緣即屬自然,狂亦自然,不狂亦自然者,初破狂自然,初一句牒,次一句定,未狂下二句破,如文。不狂下破不狂自然,初句牒,頭本下破。此顯一真之體尚無真妄之異,豈立因緣自然?斯則亦顯妄無因也。
三、結歸悟旨。
「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4]無戲論。是故我言,三緣斷故即菩提心。」
本真不動,妄自強生,說誰因緣及自然性?若知因緣自然俱是戲論,分別自亡、真覺自顯,斯則正是我說三緣斷故即菩提也。
二、結示,三:一、俱盡滅生顯無功用。
「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滅生俱盡,無功用道。」
若有執言真心可得、分別可亡,斯則菩提心生、生滅心滅,但是生滅,無菩提生;無生滅滅,方無功用。如《圓覺》云「有照有覺俱名障礙,是故菩薩常覺不住,照與照者同時寂滅。」此顯地上證無生理,得無功用也。
二、縱立自然寄顯生滅,二:一、縱立正顯。
「若有自然,如是則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無生滅者名為自然。」
設若我教有自然者,豈存生滅名為自然?今汝所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何名自然?夫自然者必無生滅,故云無生滅者名為自然。
二、舉況重明。
「猶如世間諸相雜和,成一體者名和合性,非和合者稱本然性。」
舉淺況深也。世間人說生滅和合名和合性,非和合者則無生滅方名自然,豈況我教有生滅者却名自然?古人於此不言縱立認真自然,斯則不唯增戲論心,反令圓文成外道教,焉敢聞命!
三、雙非二離正示忘情。
「本然非然,和合非合,合然俱離,離合俱非,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本然,自然也。和合,因緣也。二皆不立,故云俱離。此離亦離,故云俱非。此文語略,具足應云:離合、離然之離亦復俱非也。藥病齊遣,空病亦空。《圓覺》亦云「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斯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無戲論耳。」
二、廣斥執見,五:一、斥成戲論。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非汝歷劫辛勤修證,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如恒河沙,秖益戲論。」
若執因緣、自然取佛果者,雖經劫數勤苦修習,終莫能及,故云尚在遙遠。憶持妙理,分別不亡,繫念相續,但滋生死,不能無心忘照、反聞[1]聞性,於無了知不[2]辨真實。故《圓覺》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故云秖益戲論。
二、引事驗知。
「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熏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何須待我佛頂神呪摩登伽心婬火頓歇,得阿那含,於我法中成精進林,愛河乾枯,令汝解脫。」
佛果菩提,若以因緣、自然而可取者,汝於此義甚得明了,何不免難而速證耶?何假我呪方解脫耶?應知理觀兼修,定慧雙運,豈但辨義說文而已哉!
問:阿難尚在初果,登伽何以却證第三?答:一、約權實,阿難示迹現多聞無功,故在初果;登伽實人,顯呪力功大,速證第三。二、約根行,阿難圓頓根發,前文悟解,或入信、住;登伽小機,雖得第三,望圓信、住霄壤有異。
三、結勸真修。
「是故阿難!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遠離世間憎愛二苦。」
多聞無功,豈如定力。首楞嚴王名無漏業,得此定者,一切諸法皆如幻事,豈復能生憎愛二苦!
四、舉他為證。
「如摩登伽宿為婬女,由神呪力消其愛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與羅睺母耶輸陀羅同悟宿因,知歷世因貪愛為苦,一念熏修無漏善故,或得出纏,或蒙授記。」
過去為婆羅門女,名為本性,今從昔號名性比丘尼。耶輸陀羅,云華色。出纏,登伽也。授記,耶輸也。
五、責隨塵境。
「如何自欺,尚留觀聽?」
彼尚女人,一修無漏便獲聖果,如何汝今厭離小乘,志求大道,而以世間因緣、自然戲論名相而自纏繞,隨逐根塵,為境所礙,不能超越,故云尚留觀聽。上來破執破疑顯如來藏,約信解真正為真修之本,答最初方便竟。次下約依解修行成就止觀,為入理之方便。既能信解如來藏體周遍十方,本性清淨,絕名離相,我等云何修諸方便與此相應?故此第二、明修行方便。文二:一、阿難領悟祈修,四:一、嘆佛悲深,二:一、經家總敘。
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疑惑消除,心悟實相,身意輕安,得未曾有。重復悲淚,頂禮佛足,長跪合掌,
因緣、自然前已廣破,今復重釋,纖疑不罣,故云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者,實相無相,遠離戲論,今離戲論即悟實相。重復悲淚者,喜悟藏心故,恨無行法故。
二、阿難別嘆。
而白佛言:「無上大悲清淨寶王,善開我心,能以如是種種因緣方便提獎,引諸沈冥出於苦海。」
超過一切世出世間,故云無上。佛諸功德大悲為首,故獨稱也。離垢末尼隨意出生,賑給無盡,佛亦如是,故云寶王。譬喻、言辭約事約理,故云種種方便。沈謂久淪生死,冥謂永覆無明,方便能開,提獎能出,俱稱引導。
二、敘已得失。二:一、正敘。
「世尊!我今雖承如是法音,知如來藏妙覺明心遍十方界,含育如來十方國土,清淨寶嚴妙覺王剎。如來復責多聞無功,不逮修習。」
如來藏心量遍十方,德含一切,雖信而解,非行莫臻,故此敘之,以彰得失。
二、喻顯。
「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
天王,佛也。賜與,開示也。華屋,藏體也。雖獲,信解也。門入,修行也。行能通理故云門也。
三、正請修路。
「唯願如來不捨大悲,示我在會諸蒙暗者捐捨小乘,畢獲如來無餘涅槃本發心路,令有學者從何攝伏疇昔攀緣,得陀羅尼,入佛知見。」
捐棄,畢盡也。疇昔,往日也。無餘者,無明永盡,二死已亡,究竟之無餘也。願示我等如來本昔因地發心入涅槃道,即真三昧也,故云本發心路。攀緣妄想無始本有,故云疇昔。如何攝歛折而伏之令得佛慧,故云入佛知見。
四、佇聽慈旨。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在會一心,佇佛慈旨。
如文。
二、如來廣陳修證,二:一、總告許宣,二:一、經家敘意。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緣覺、聲聞,於菩提心未自在者,及為當來佛滅度後末法眾生,發菩提心,開無上乘妙修行路,
菩提之心具悲智、願智,求佛道務在修證,苟或不明,於菩提心名未自在。
二、舉義許宣。
宣示阿難及諸大眾:「汝等決定發菩提心,於佛如來妙三摩提不生疲倦,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
妙三摩提首楞嚴定,即真如觀。欲修此觀,先須方便,方便若成,真修可冀。故以止觀二門,名為發覺初心,即最初方便也。然此二門,三世諸佛修行證道同途之法。故《華嚴》云「譬如有力王,率土咸戴仰,止觀亦如是,一切所依賴。」故此二法名為初心決定義也。一者審觀因地及與果心,起隨順行,即依真如門修止也。真如無相,向即心絕,故《起信》云「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二者審觀煩惱結解根元,起對治行,即依生滅門修觀也。生滅法相染淨不同,起智揀擇,對治令斷,故《起信》云「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鉢舍那觀義故。」修前方便未能相即,故名隨順。修之成就,即觀明止、即止明觀,止觀不二,名為正修,即成三昧也。今是初修,故名發覺。
二、別明二義,三:一、正明二義,二:一、因果同異門,三:初、標義總勸。
「云何初心二義決定?阿難!第一義者,汝等若欲捐捨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
既能信解果海無念,絕名離相,本非生滅。將契此心,須亡生滅與之相應。故上文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若異此者,即暫舉心,塵勞先起,合塵背覺,豈曰正修?
二、約義顯非。
「阿難!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維摩》云「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尚不可以生滅說,況以生滅為因而求證耶?《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1]亦諸法實相。」若不以止門相應,此生滅心終無暫息。若便以此心為修行者,因果相違,終無獲證,如上廣破。
三、正辨行相,二:一、料揀因門,二:一、舉喻總彰生滅。
「以是義故,汝當照明諸器世間可作之法,皆從變滅。阿難!汝觀世間可作之法,誰為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虛空。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終無壞滅故。」
妄心如器界,所作性故。真心如虛空,理無為故。常無常性於焉可[2]知。
二、就身廣辨虛妄,二:一、總明,二:一、示其濁因。
「則汝身中堅相為地,潤濕為水,煖觸為火,動搖為風,由此四纏分汝湛圓妙覺明心,為視、為聽、為覺、為察,從始入終五疊渾濁。」
湛覺無生,妄成所相。所既妄立,生[3]汝妄能,於所明分為四大,於能覺派成六根。六根、四大互相雜亂,於湛圓明[A2]汩成濁相,即同《起信》「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名[4]為阿梨耶識。」從此識心變起世間,即是濁義也。
二、喻其濁相。
「云何為濁?阿難!譬如清水,清潔本然。」
覺湛明性。
「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
地水火風。
「二體法爾,性不相循。」
循,順也。法爾,猶自然也。真妄染淨,性相違背,非使之然,法[5]爾如是也。
「有世間人,」
無明不了非出世智。
「取彼土塵投於淨水,土失留礙,水亡清潔,」
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也。
「容貌[A3]汩然,名之為濁。汝濁五重亦復如是。」
容貌,色心相也。[A4]汩,亂也。
二、別明,五:一、劫濁。
「阿難!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
梵云劫波,此云時分。《法華論》說「日月歲年總名為劫,乃至成住壞空不離時分。」今此經中說劫濁義,謂迷真起妄,世界未形,但有虛空及與妄見,空見一體遍法界迷,未成二別,故云不分。又空未派為四大,見未開為六根,亦名不分。故次釋云:有空無體,有見無覺。體即四大成質,覺即六根取境。既無此異,都成昏鈍,故名為濁。一念初起無明之始,時之初分,故名為劫,非劫末[6]時之劫濁也。
二、見濁。
「汝身現搏四大為體,見聞覺知壅令留礙,水火風土旋令覺知,相織妄成,是第二重,名為見濁。」
身之質礙,由見聞知織水火風,執取滯著,壅翳不通,遂現四微形相體質。身之覺知,由水火性織彼妄見,旋轉移易,還復交替,分成六根覺聞知見,如緯織經,互相參雜,故名為濁。前則業轉,今現相也。
三、煩惱濁。
「又汝心中憶識誦習,性發知見,容現六塵,離塵無相,離覺無性,相織妄成,是第三重,名煩惱濁。」
六識分別三世遍緣,憶過去境,識現在塵,誦習未來諸有境界。能分別體,從前見濁覺知所起,所分別相即是六塵所現影像,故云性發、容現。容即相也,離塵離覺,無相無性,互相交織擾亂相熏,名煩惱濁,即六麁前四也。
四、眾生濁。
「又汝朝夕生滅不停,知見每欲留於世間,業運每常遷於國土,相織妄成,是第四重,名眾生濁。」
生滅是行,行即是業,眾生執愛但欲留住,業性遷流每常運動,一去一住、一動一留,互相交織,眾法生滅,名眾生濁,即造業相也。
五、命濁。
「汝等見聞元無異性,眾塵隔越,無狀異生,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異失準,相織妄成,是第五重,名為命濁。」
命是報法,依業所引。第八識種連持色心不斷功能,名之曰命。前六見聞元一本識,由六根異,遂成分離。識用雖分,體唯一種,斯則同中立異、異處見同,同異失準互相交織,於總報體便立命根,名為命濁,即業繫苦相也。上之五重,皆由能、所妄覺影明,展轉相習,從細至麁互為形待,次第轉生,混真成濁,有此五義耳。
二、修因契果,二:一、勸揀妄依真。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遠契如來常樂我淨,應當先擇生死根本,依不生滅圓湛性成。」
迷真起妄見聞覺知,返妄歸真常樂我淨。不循生滅妙證可臻,苟順塵勞真常益背。故勸擇妄依不生滅。
二、示修定旋覺,二:一、正示用心。
「以湛旋其虛妄滅生,[1]復還元覺,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初習名止,成就曰定。初習後成,俱名為湛。《起信》云「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境界不生,見聞不起,漸澄漸伏,麁垢自遣。」《圓覺》云「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由澄諸念,覺識煩動,[2]淨慧發生,身心客塵從此永滅,便能內發寂靜輕安。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如鏡中像,此方便者名奢摩他。」若能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辨真實,是則名為隨順覺性,得無生性為因地心。由是漸修,入證登極,成圓妙果。修之次第如天台圓頓止觀廣明。
二、舉喻貼釋。
「如澄濁水貯於靜器,靜深不動,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淨妙德。」
真覺如水,見聞如濁,定身如靜器,定法如澄靜。砂如煩惱,泥如無明,地前名伏,地上名斷,究竟名精純,變現即起用。此即同前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乃至背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也。
二、根塵結解門,三:一、標義總勸。
「第二義者,汝等必欲發菩提心,於菩薩乘生大勇猛,決定棄捐諸有為相,應當審詳煩惱根本,此無始來發業潤生,誰作誰受?」
前第一義令止妄心,伏還元覺,即是修止。此第二義,令審詳煩惱,觀察對治,即是修觀。先止後觀,法應如是。無明發業,愛取潤生,六識能作,第八能受,此唯觀門分別能知。故《起信》云「所言觀義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故。」《圓覺》云「以淨覺心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同幻化,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等。
二、約義顯非。二:一、正顯。
「阿難!汝修菩提,若不審觀煩惱根本,則不能知虛妄根塵何處顛倒?處尚不知,云何降伏取如來位?」
根塵虛妄為煩惱宅,顛倒淪替莫不由斯,苟能識其根元,知其結處,則可希冀乎解棼,庶幾乎降伏耳。
二、喻釋。
「阿難!汝觀世間解結之人,不見所結,云何知解?不聞虛空被汝墮裂。何以故?空無形相,無結解故。」
文顯可知。
二、正辨行相,三:一、總標六根過患。
「則汝現前眼耳鼻舌及與身心,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由此無始眾生、世界生纏縛故,於器世間不能超越。」
六根為賊媒者,一引外賊,即六塵也;二起內賊,即煩惱也。內外惡賊能劫真性,若知根本,賊無能為。故《涅槃》云「六入空聚,當有六大惡賊必斷汝命,當即遠離。」以根塵相熏,納識成種,無始相續莫不由此,不知調伏必為所害。
二、別示根用優劣,二:一、約世界流變總明功德,三:一、釋名辨相。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世界?世為遷流,界為方位。汝今當知,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為界,過去、未來、現在為世。方位有十,流數有三,一切眾生織妄相成,身中貿遷,世界相涉。」
世界有三,謂眾生、五陰、器界也,揀非餘二,故標眾生。此一若超,餘皆解脫。前四句釋名,汝今下辨相,一切下結示。身中界也,貿遷世也,世界交織故云相涉。餘如文。
二、揀定方位。
「而此界性設雖十方,定位可明。世間[1]只目東西南北,上下無位,中無定方。」
界之體性依假施設,雖云十方,若以位次,決定明顯。東西南北,可為準的,餘皆不定。
三、流變成功。
「四數必明,與世相涉,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總括始終。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三變之義古今多解,各見其文不能具敘。今所解者,不加別法以變其數,只將今文過、現、未來進動算位,便成一千二百功德。如第一位,三世、四方宛轉十二,便成一疊,算位即是一橫二竪已成過去。第二即變過去一世以為現在,進動算位,一竪二橫,成百二十,為第二疊。第三又即變現在世以為未來,進動算位,一橫二竪成一千二百,為第三疊。能變之法既唯三世,所變之數亦止千二,故無增減。
問:經文既云世界相涉,三世四方宛轉十二,何故變數,唯約世論,不以方說耶?答:方體常定,世義流動。定故不改,動故更移。今既改十為千,變多從少,約世是順,方義不符。匪唯義不相符,抑亦疊數難合。經文明言流變三疊,豈非唯就三世說耶?
問:夫三世遷變,合從未來遷為現在,從現在世改為過去,何故此文返而說耶?答:今約從微至著,變少為多,已是十二,當為百千,故不可先約未來以對初疊,以未來未見數故,故須返對也,以變者是逆義故。下文云「生從順習,死從變流。」經文既言流變,故須逆增其數。此約眾生身中六根取境本分功能作用名為功德,非同《法華》持經所熏令成淨用。然染淨雖別,皆從本有熏力而成,故彼此文數量無異。
二、約根用優劣別示功德,六:一、眼根。
「阿難!汝復於中克定優劣,如眼觀見,後暗前明,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旁觀三分之二,統論所作,功德不全,三分言功,一分無德,當知眼唯八百功德。」
前二句總告,如眼下正示。左右旁觀三分之二者,舉一方三百方中二百,全近維二五十,一方既爾,餘皆例然。今左右觀,各得二百全分,近維[2]二五十,共成五百,及全明三百,都成八百。三分言功者,見三方也,餘皆可知。
二、耳根。
「如耳周聽,十方無遺,動若邇遙,靜無邊際,當知耳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動有分限故說邇遙,靜非涯量故無邊際。俱耳家境,故此雙顯。
三、鼻根。
「如鼻嗅聞,通出入息,有出有入而闕中交,驗於鼻根三分闕一,當知鼻唯八百功德。」
出、入、中交共成三分,一分四百,闕於中交,故[3]得八百。
四、舌根。
「如舌宣揚,盡諸世間、出世間智,言有方分,理無窮盡,當知舌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世、出世智所知之境,唯舌詮顯。能詮言句猶可分限,所詮理趣莫能盡極,故千二百。
五、身根。
「如身覺觸,識於違順,合時能覺,離中不知,離一合雙,驗於身根三分闕一,當知身唯八百功德。」
合具違、順,離但捨受,故云不知。今就知處,違順各四,故得八百。闕於離知,故少四百。
六、意根。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唯聖與凡無不包容,盡其涯際,當知意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意能遍緣三世三性世、出世法,無不具足,文顯易知。
三、令揀圓根修證,二:一、正勸令揀,四:一、總勸詳擇。
「阿難!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窮流根至不生滅,當驗此等六受用根,誰合誰離?誰深誰淺?誰為圓通、誰不圓滿?」
返妄歸真,真為流根,故云至不生滅,此則以覺心源名究竟覺也。欲得此覺,應選圓根為趣入之要,若圓聽十方,耳根最勝,意令選擇以入圓通。如下文云「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二、別示功能。
「若能於此悟圓通根,逆彼無始織妄業流,得循圓通,與不圓根日劫相倍。」
此是如來知時知機,令自選擇,樂欲相應起隨順行。如下文云「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故云日劫相倍[4]也。
三、許為發明。
「我今備顯六湛圓明本所功德,數量如是,隨汝詳擇其可入者,吾當發明令汝增進。」
具彰六根功德淺深,隨汝自意審詳選擇,欲於一根得入三昧,我當為汝開發顯明,令得增進無上聖道。
四、須揀所以。
「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於其中間亦無優劣。但汝下劣,未能於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
若約佛根無礙,六根總得圓通,即同《殃掘經》云「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具足無減修,了了分明見。」乃至六根皆作是說,故云亦無優劣。但汝下約劣根須揀,根非徑要,劫修無益,若得圓門,日[1]功倍勝,故一根返源,六根清淨。
二、詶請廣說,二:一、伸請。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深入一門,能令六根一時清淨?」
前佛所勸,意明如來藏體清淨本然,由乎強覺分成六妄。若能返照,從一根門入一性海,法界一相,更無六一之異,故云深入一門六根清淨。今[2]阿難將謂六根有實,元是一體,若是一體又何分六?故今請示一六之由耳。
二、廣釋,四:一、且破一六之見,三:一、況顯未亡法執。
佛告阿難:「汝今已得須陀洹果,已滅三界眾生世間見所斷惑,然猶未知根中積生無始虛習,彼習要因修所斷得,何況此中生住異滅分劑頭數。」
一六之情正是法執,執根是實,有一六故。阿難初果,雖破我執,尚有所餘煩惱俱生猶未斷故。況此法執是所知障,無明住地,此障最細,名為根中生住異滅分劑頭數。
二、推破一六疑情,三:一、徵。
「今汝且觀,現前六根為一為六?」
如文。
二、破,二:一、破一。
「阿難!若言一者,耳何不見?目何不聞?頭奚不履?足奚無語?」
若言一者,六用應同,眼合能聞,足應解說。今汝不然。
二、破六。
「若此六根決定成六,如我今會與汝宣揚微妙法門,汝之六根誰來領受?」阿難言:「我用耳聞。」佛言:「汝耳自聞,何關身口?口來問義、身起欽承?」
若言六異,應不相干,一處聞經,[3]二何欽問?
三、結。
「是故應知,非一終六、非六終一,終不汝根元一元六。」
初[4]三句結前互破,後二句顯無一六。根體元無,何一六之有乎?
三、釋成一六俱妄,二:一、釋成。
「阿難!當知是根非一非六,由無始來顛倒淪替,故於圓湛一六義生。汝須陀洹雖得六消,猶末亡一。」
圓明藏體非一六之異,無始顛倒六根強生,聞說解六又執是一,一六形待虛妄相生,沒於四流遷改不息。知見移易,變一為六,故云淪替。雖得六銷,猶未亡一者,據汝所解,雖欲除六而不除一,以執六根是一體故。又初果人不取六塵,名為六銷;執根有體,名[5]朱亡一。《般若》云:「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涅槃》亦云「須陀洹人雖生惡國,以道力故不作諸惡,不因六塵所惑,不造新業。」或認六塵銷處見惑不生,執一無為果體,故云猶未亡一。
二、喻顯。
「如太虛空參合群器,由器形異,名之異空;除器觀空,說空為一。彼太虛空云何為汝成同、不同?何況更名是一、非一?則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復如是。」
太虛,如來藏也。群器,六塵也。異空,六根也。法界藏體非一非六,由塵發知成六根異;塵若不緣,根無所偶,六既不立,一亦不成。尚非同異之名,豈安一六之相?
二、廣明根結之由,二:一、別明,六:一、眼根。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於妙圓中粘湛發見。」
本一圓常妙湛明性,所相妄現,分明暗殊,明暗相形,動覺湛性,性相和合,執成妄覺,故云粘湛發見。斯則所既妄立,生汝妄能也。
「見精映色,結色成根。」
見精,即妄覺也。能所相熏,互相交織,根結便成,故云結色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既覺明相雜,粘湛合成,由是名為清淨四大,即勝義根也。
「因名眼體。如蒲萄朵,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勝義根色屬不可見,而有對礙,故寄世俗根所依處蒲萄之相,表顯勝義。奔取本境明暗之相,故云流逸奔色。下之五根大意皆然,故不細釋,例如此知。
二、耳根。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於妙圓中粘湛發聽,聽精映聲,卷聲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耳體。如新卷葉,浮根四塵流逸奔聲。」
聽精,即妄覺也。既動靜互相擊發,鼓真成妄,失真湛性,遂發聽精,卷彼聲影,結影成根,聲性虛散,故須卷攝以成聽義,既卷成根,還如卷葉。
三、鼻根。
「由通、塞等二種相發,於妙圓中粘湛發嗅,嗅精映香,納香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鼻體。如雙垂爪,浮根四塵流逸奔香。」
通塞相發,覺明映香,於妙圓湛結成鼻處,香氣上騰,根垂下取,如雙垂爪。
四、舌根。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於妙圓中粘湛發,甞甞精映味,絞味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舌體。如初偃月,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恬變交參,妄真粘合,心境相結,攬以成根,約所依相,如初偃月。
五、身根。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於妙圓中粘湛發覺,覺精映觸,摶觸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身體。如腰鼓顙,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離合觸摩,湛圓隨妄,覺觸相待,摶取成根,能造所造二具八法,是不可見,寄所依處如腰鼓顙。
六、意根。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於妙圓中粘湛發知,知精映法,攬法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見,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妙圓無動,生滅妄陳,[1]和湛[2]成知,知還攬法,根境既結,奔趣無休,以六根中隨一攝故。如前五根亦名四大,居在身中不彰外相,如幽室見。然此意根本由生、滅妄塵所結,妄塵不離,妄覺影明。若以有色、無色為諍論者,猶邀空華結為空果,故此所明六皆四大,無相違也。
二、總結,二:一、結由迷發現。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粘妄發光。」
性覺之體本有真明,由彼妄覺影明忽起,遂令真覺隱於精了,失真照性,妄覺影明自相粘執,熏變擊發,結成六種知見之光,故此六根由迷發現,發現之相廣見上文。
二、結離塵無體。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無通、無塞嗅性不生,非變、非恬甞無所出,不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由境有根,如風起浪,境風不息,識浪奚窮?故離塵境無根識耳。
三、正示入一之門。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為相,」
不隨六境也。
「隨拔一根,脫粘內伏,伏歸元真,發本明耀,耀性發明,諸餘五粘應拔圓脫。」
[3]圓脫,圓銷也。執境成根,因根有礙,執心不起,諸境自亡。既不相纏,自然圓脫,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淨極光通達。」故云伏歸元真,發本明耀。《楞伽》云「不了心及緣,則生二妄想,了心及境界,妄想則不生。」妄既不生即發明耀,皆斯義也。
四、結顯真覺之理,二:[4]略標示。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見聞覺知由塵所發,畢竟無體;今非此等,斯揀妄也。明不下顯真,謂真妙覺明不循根境,即不逐緣生、不因境起,了然自覺,即是性明。《圓覺》亦云「無知覺明不依諸礙」,此亦揀非知覺,顯是真明,豈依根塵而始顯發?故云寄也,由是寄故,互相為用。
二、廣釋,成四:一、約人辨用。
「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
阿那律陀,云無滅,白飯王子,以多睡故如來呵之,從此精進,七日不眠,則失雙目。佛令修天眼,繫念在緣,四大淨色半頭而發,見障內外明暗皆矚,照三千界如觀掌果,故云無目而見。
「跋難陀龍無耳而聽,」
跋難陀,云賢喜,與難陀龍常護摩伽陀國,雨澤以時,國無饑年。瓶沙王年設大會報龍之恩,人皆歡喜,從此得名。難陀,云歡喜,為目連所降。無耳而聽,未詳緣起。
「殑伽神女非鼻聞香,」
殑伽,亦恒伽,此云天堂來。此河從無熱惱池南面銀象口出,流入東印度。主河之神是女,故云神女。非鼻聞香,未見其緣。
「驕梵鉢提異舌知味,」
正云笈房鉢底,此云牛相。[5]今經云「我有口業,於過去世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呞病。」呞者,牛凡食後常事虛哨,時人稱為牛呞也。異舌者,未見別緣,或可既云牛相,即其牛舌也。而能辨了人所食味,故云異舌知味。
「舜若多神無身覺觸,如來光中映令暫現,既為風質,其體元無。」
舜若多,云空,即主空神也,無色界天亦是此類,隨其所主亦無色質。既為風質者,此約體不可見,故云元無。以佛力故故能暫現,亦顯有定自在色,無業色也。無色界天淚下如雨,正是此事。
「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中摩訶迦葉,久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得滅盡定大小俱有,然修意不同,謂滅六全,盡七染分。摩訶迦葉入鷄足山待彌勒佛,《俱舍》即云已入涅槃,餘說入定。聖說雖爾,若例今經付囑阿難,故知入定、涅槃俱不可測。既知身在,已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妨作用。故《維摩》云「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即斯義也。然上所說,欲顯真覺不假根塵,且引六人略以為比,於中有業報者,有修得者,有發真者,修得、發真全是真用,業報所感以淺況深,俱是不由於根而覺知無失耳。
二、就法融體。
「阿難!今汝諸根若圓拔已,內瑩發光,如是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消,氷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三界萬法皆由無明妄念而得分別,今六根既拔,塵無所粘,妄念不生,性明內瑩,故得浮塵、幻相、器界、虛空一體圓成,歸無上覺。故下文云「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又云「汝等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銷殞。」況諸世界在虛空耶!斯則萬法融真,一切常住,無情成佛復何怪耶!若謂無情不能起行,無成佛義,斯則何異猶邀空華結為空果,法空智塞,我相見深。無情若使不成,心外有法宛爾,空談圓實,心語相違,豈不謬哉!
三、舉事例顯。
「阿難!如彼世人聚見於眼,若令急合暗相現前,六根黯然,頭足相類。彼人以手循體外繞,彼雖不見,頭足一辨知覺是同。」
此則近以世人六根隔越不相通用,尚有知覺同者,豈況真覺須假根塵耶?六根無辨故云黯然,頭足不分故云相類。若以手摸頭足,明辨與見無異,故云知覺是同。
四、指妄結真。
「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根塵既消,云何覺明不成圓妙?」
初二句指妄,謂從根境緣所生見,故云緣見。不明下結真,謂不逐緣生,不由境起,湛然常照,明不能發、暗不能昏,純一真覺,內瑩清淨,此體發現,根塵識心一時圓妙。故前文云「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二、別破疑情,三:一、真識斷滅疑,二:一、阿難伸疑,二:一、牒所聞。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說言,因地覺心欲求常住,要與果位名目相應。」
如文。
二、敘疑難,四:一、舉果常住。
「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種名稱謂雖別,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
菩提,云知覺,即智果。涅槃,云寂滅,即斷果。離偽妄無遷改,故曰真如。照察不變,名為佛性。菴摩羅,云無垢,離障所顯,即白淨無垢識也。不與妄染相應,含藏無量功德,名空如來藏。能現身土,離倒圓成,鑒周萬有,名大圓鏡智。七名雖別,一體無殊,堅固凝然,常住不動如金剛也。
二、顯因無常。
「若此見、聽離於明暗、動靜、通塞畢竟無體,猶如念心離於前塵本無所有。」
離塵無體,六根皆然,故前舉見聽,後指意根,猶[1]如者,指辭也。
三、進退成疑。
「云何將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欲獲如來七常住果?世尊!若離明暗見畢竟空,如無前塵念自性滅,進退循環微細推求,本無我心及我心所,將誰立因求無上覺?」
因緣所起,自體本無,故云畢竟斷滅。進退推求無我心者,以分別不亡,真覺難顯,但有斷滅,不覺妙常,故云將誰立因求無上覺。
四、結難求示。
「如來先說湛精圓常,違越誠言,終成戲論,云何如來真實語者?唯垂大慈,開我蒙悋。」
如來說有湛精圓常,洎今所推唯是斷滅,明言雖有,考實元無,若此相違,真實何在?豈不同於兒戲之論耶?
二、如來為斷,二:一、斥迷許說。
佛告阿難:「汝學多聞,未盡諸漏,心中徒知顛倒所因,真倒現前實未能識。恐汝誠心猶未信伏,吾今試將塵俗諸事當除汝疑。」
分別見妄能所強生,為顛倒因。迷常執斷,名為真倒。今以現事驗令知悉,無執斷滅,故云當除汝疑。
二、約事廣明,二:一、約聲塵顯其倒情,二:一、問答,二:一、約根問答,二:一、問答有無。
即時,如來勅羅睺羅擊鍾一聲,問阿難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俱言:「我聞。」鍾歇無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俱言:「不聞。」時羅睺羅又擊一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又言:「俱聞。」
二、問答所以。
佛問阿難:「汝云何聞?云何不聞?」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鍾聲若擊,則我得聞;擊久聲消,音響雙絕,則名無聞。」
擊鍾三問,審定稱聞,欲轉問宗,又令重釋。一則斥成嬌亂,一則顯其性常,令知生滅之中有不生滅,不因聲滅、不因聲生,生滅圓離即常真實,斯則了然常住,何斷滅之有乎?
二、約塵問答,二:一、問答有無。
如來又勅羅睺擊鍾,問阿難言:「爾今聲不?」阿難、大眾俱言:「有聲。」少選聲消,佛又問言:「爾今聲不?」阿難、大眾答言:「無聲。」有頃,羅睺更來撞鍾,佛又問言:「爾今聲不?」阿難、大眾俱言:「有聲。」
少選猶少頃也,有頃猶頃[2]剋也,皆時之少分也。三問三答只是定其言聲。
二、問答所以。
佛問阿難:「汝云何聲?云何無聲?」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鍾聲若擊,則名有聲;擊久聲消音響雙絕,則名無聲。」
問聲有無,令釋所以。前答聞之有無,亦以鍾聲起歇為釋,今答聲之有無,亦以鍾聲起歇為釋,將驗其情,隨言印順耳。
二、斥破。
佛語阿難及諸大眾:「汝今云何自語矯亂?」大眾、阿難俱時問佛:「我今云何名為矯亂?」佛言:「我問汝聞,汝則言聞。又問汝聲,汝則言聲。唯聞與聲報答無定,如是云何不名矯亂?」
斥破意者,此聞若因聲有,則不離聲。若離聲有,此是真聞。汝今但執隨聲之聞,此聞既不離聲,只合是聲,不合名聞。又言是聲、又言是聞,既隨言印順,故成矯亂。
二、就聞性破其斷見,三:一、正破,三:一、破其執斷。
「阿難,聲銷無響,汝說無聞,若實無聞,聞性已滅同[1]于枯木。鍾聲更擊,汝云何知?知有知無,自是聲塵或無或有,豈彼聞性為汝有無?聞實云無,誰知無者?」
初二句牒其所計,若實下五句破其斷無。若實此聞隨聲而滅,則汝一身應如木石,再擊鍾時如何聞響?知有下五句對釋無生,有無之知自屬聲境,且不關聞,故云自是聲塵[2]或有或無,聞性常然未曾起滅,故云豈彼聞性為汝有無。聞實下二句反結有性,聞若實無,證無者誰?既若知此是無聞者,驗知不滅,豈隨聲無?
二、顯其本常。
「是故阿難!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聞性不動其猶鏡明,聲之生滅正如影像,豈由影像有去有來,令其鏡明為生為滅?故下文云「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三、結斥垂勸。
「汝尚顛倒,惑聲[3]為聞,何怪昏迷以常為斷,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
鏡明不動,影像隨形,苟見像之去來而曰鏡之起滅者,倒之甚矣。聲聞無辨,斷常遂迷,故此結勸,不可更言離聲無性。
二、釋成,三:一、引睡人釋成不斷。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於彼睡時擣練舂米,其人夢中聞舂擣聲,別作他物,或為擊鼓,或為撞鍾,即於夢時自怪其鍾為木石響。於時忽寤,遄知杵音,自告家人,我正夢時惑此舂音將為鼓響。阿難!是人夢中豈憶靜搖、開閑、通塞?其形雖寐,聞性不昏。」
睡人六識歸種,思覺不行,但任運聞,即真聞性。若唯約喻,睡人應無聞性,但約不隨根起,非由作意,故是真聞。如下文云「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故知即顯真聞,不須約喻。
二、例死者釋成不斷。
「縱汝形消,命光遷謝,此性云何為汝[A5]銷滅?」
形命雖遷,真常不動,妄識尚在,況乎聞性隨汝消謝?
三、結斥迷倒不循妙常。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淨妙常,不循所常,逐諸生滅,由是生生雜染流轉。」
隨塵生滅,逐念流動,無始至今未甞停息,不能於妙常寂,絕念而遊於真覺明,亡緣而照,雜染流轉,生之又生,區區若是,何由取證?
三、結勸。
「若棄生滅,守於真常,常光現前,根塵識心應時銷落,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4]清明,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若能亡緣內照,不逐前塵,塵既不緣,根無所偶,返流全一,六用不行,淨覺現前,寂照[5]明露,斯則守於真常,根塵銷落也。想相即境,情即是根,根境識三俱能染污,障翳般若。於無生法不能明了,故名塵垢。今既遠離,於法明見,即是證無生忍,故云法眼應時清明,於大菩提斯可希冀耳。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6]四(之二)
校注
[0873006] 四之一【大】,七【甲】 [0873007] 掌恭【大】,恭掌【甲】 [0873008] 二【大】,三【甲】 [0873009] 謂【大】,論【甲】,甲本冠註曰論當作謂 [0873010] 辨【大】*,辯【甲】* [0873011] 復【大】,覆【甲】【宮】 [0873012] 駛【大】,駃【宮】 [0874001] 強【大】,疆【甲】 [0874002] 喧【大】,諠【甲】 [0874003] 死生【大】,生死【甲】【乙】 [0874004] 問【大】,〔-〕【甲】 [0874005] 所【大】,明【甲】 [0874006] 寶【大】,實【甲】【乙】【宮】 [0875001] 起【大】,動【宮】 [0875002] 於【大】,其【甲】【乙】 [0875003] 使【大】,便【甲】 [0875004] 寂【大】,最【甲】【乙】【宮】 [0875005] 雜【大】,離【甲】【乙】【宮】 [0875006] 能【大】,〔-〕【甲】 [0875007] 由【大】,因【宮】 [0876001] 燥【大】,懆【宮】 [0877001] 即【大】,即四【甲】【乙】 [0877002] 蒲【大】,蒱【宮】 [0877003] 疱【大】,胞【甲】 [0877004] 生【大】,生者【甲】 [0877005] 甲本冠註曰正是義海作種惡 [0877006] 妄【大】,立【甲】 [0878001] 喻【大】,喻也【甲】 [0879001] 甲本冠註曰也義海作處 [0879002] 元【大】,無【甲】 [0879003] 日之【大】,之日【甲】 [0879004] 正【大】,止【宮】 [0879005] 波【大】,〔-〕【甲】 [0879006] 滅【大】,滅法【甲】 [0879007] 證【大】,證也【甲】 [0879008] 其【大】,共【甲】【乙】【宮】 [0880001] 鉢【大】,般【甲】【乙】 [0880002] 即俱【大】,俱即【甲】【乙】 [0880003] 琴【大】,琴瑟【甲】 [0880004] 甲本冠註曰大用上蒙鈔有發光即三字 [0881001] 無形【大】,形無【甲】【乙】 [0881002] 必【大】,心【甲】 [0881003] 提【大】,指【甲】【乙】 [0881004] 性【大】,但【甲】 [0881005] 觚【大】,軱【甲】【乙】【宮】 [0882001] 四之一【大】,七【甲】 [0882002] 四之二【大】,八【甲】 [0882003] 揵【大】,犍【甲】 [0882004] 無【大】,為【宮】 [0883001] 聞【大】,自【校異-甲】 [0883002] 辨【大】*,辯【甲】* [0884001] 亦【大】,〔-〕【甲】 [0884002] 知【大】,知矣【甲】 [0884003] 汝【大】,於【甲】 [0884004] 為【大】,〔-〕【甲】 [0884005] 爾【大】,〔-〕【甲】 [0884006] 時【大】,〔-〕【甲】 [0885001] 復【大】,伏【甲】【乙】 [0885002] 淨【大】,靜【宮】 [0886001] 只【大】,秪【甲】 [0886002] 二【大】,一【甲】【宮】 [0886003] 得【大】,唯【甲】 [0886004] 也【大】,〔-〕【甲】 [0887001] 功【大】,劫【甲】【乙】 [0887002] 阿【大】,可【宮】 [0887003] 二【大】,云【甲】 [0887004] 三【大】,二【甲】 [0887005] 朱【大】,未【甲】【乙】【宮】 [0888001] 和【大】,粘黏【宮】【乙】 [0888002] 成【大】,我【甲】 [0888003] 圓【大】,一【宮】 [0888004] 略【大】,一略【甲】【宮】 [0888005] 今【大】,〔-〕【甲】 [0889001] 如者【大】,者如【甲】 [0889002] 剋【大】,刻【甲】 [0890001] 于【大】,於【甲】 [0890002] 或有或無【大】,或無或有【甲】 [0890003] 為【大】,無【甲】 [0890004] 清【大】,法【甲】 [0890005] 明【大】,則【甲】 [0890006] 四之二【大】,八【甲】【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9 冊 No. 1799 首楞嚴義疏注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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