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3]二(之一)
二、就破顛倒漸明真見,二:一、且對匿王破其斷見,二:一、述阿難所[4]壞願[5]辨真妄。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念無始來失却本心,妄認緣塵分別影事。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悟知緣塵之心是影事,又識對境之見是不動。翻思往日,認妄失真,流浪既深[6]𣇲惑難曉,幸逢嘉會,遭此良時,法乳既滋,如子遇母,不亦快哉。
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虛實,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
前文叱責此非汝心,蓋令識妄,仍指諸法唯心所現。此又令了所現之妄本無自性,元是一真。一真未甞動搖,諸法何曾生滅?佛意欲其即妄見真,遂印對境之見元來無動,廣責認物為己性心失真。阿難罔測佛之深旨,將謂真妄二體全殊,生滅之外有不生滅。若如是者,唯心之言虛設、妄法之語徒施,逐語迷旨,終成顛倒。雖懷疑念,未敢形言,故云合掌禮佛,願聞等也。
二、明匿王引外請證不生,四:一、引外敘疑。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勅,見迦旃延、毘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
迦旃延,姓也,名迦羅鳩馱,此外道執一切法亦有亦無。刪闍夜是名,毘羅胝母號,此外道起自然見。外計雖多,不離斷常二見。此二皆斷見類,故云咸言斷滅。此人異計,不知業種相生,妄謂死後即是涅槃。
「我雖值佛,今猶狐疑,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願聞。」
狐性多疑,凡遇氷處,聽水無聲然後方行。昔聞死後斷滅,今聞不滅不生,孰是孰非猶豫不決,故云狐疑。匿王深體阿難所懷,知於生滅之外求不生滅,心雖密請,口不形言,故引外宗冀佛開示,近破外道斷見令知死後續生,深引阿難悟真不離生滅妄識,故云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二、述身遷改,四:一、問答身常不常。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今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
佛舉此問,欲顯生滅中有不生滅,如前頭自搖動,見無所動。
二、問答未滅知滅。
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世尊!我此無常變[1]壤之身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前念滅、後念生,剎那變異,如火燒薪必歸磨滅。《俱舍》云「以諸有為法,[2]有剎那盡故。」
三、問答老幼何貌。
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齡已從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
王述無常念念遷謝,其理必然,故印如是。欲其更敘遷謝之相,以老少相比為問。十五曰童,未巾冠也。齡,年也。
「世尊!我昔孩孺膚腠潤澤,年至長成血氣充滿,而今頹齡迫於衰耄,形色枯悴、精神昏昧、髮白面皺,逮將不久,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始生曰孩,始行曰孺。孺,濡也,言濡弱也。膚,布也,布在表也。文理光美曰腠。此皆童子時相。長成謂成人之時,此從二十已上至強壯時,故云血氣充滿。頹齡即今六十有二,年齡頹朽,近於七十,故云迫於衰耄。老少相異,云何世尊見此相比。
四、問答頓漸流年。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
前敘相變,今問年變,由年變故令其相變。不頓朽言,要敘漸老念念遷移。
王言:「世尊!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於此。何以故?我年二十雖號年少,顏貌已老初十歲時,三十之年又衰二十,[3]于今六十又過于二,觀五十時宛然強壯。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
十年為限,麁相而觀。殂,往也。落,猶不住也。少壯不住,往而不遷也,故云殂落,流變易改也。
「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唯一紀二紀,實為年變。」
此以一年為限,年年變改,何啻十年。十二年曰紀也。
「豈唯年變,亦兼月化。」
此以一月為限,月月不同,不唯約年也。
「何直月化,兼又日遷。」
何直,猶不但也。此以一日為限,日日更[4]訛,不但約月。已上從寬至狹四限觀察無常之相,猶是麁浮,未為微細。
「沈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此至細而觀也。若以沈靜其思審諦觀察,即剎那不停,念念流變,此即微細四相遷流不息。凡夫心麁,殊不知覺。古德偈云「如以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5]置眼睛上,違害極不安。愚人如手掌,不覺行苦遷,智者如眼睛,違極生厭患。」言剎那者,時之極少也。《俱舍論》說「時之極少名曰剎那,時之極長名之為劫,乃至年之與月俱是時之分[6]劑。」又云「百二十剎那為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為一臘縛,三十臘縛為一須臾,三十須臾為一晝夜,三十晝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十二年為一紀。」前約十年為限,是約一紀舉全數爾。
三、示性不滅,三:[7]一、佛問不滅,王答不知。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8]汝知身中有不滅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生滅麁相如前可知,不生滅性亦在汝身,汝知之否。匿王舉外敘疑,俾欲世尊明示,今蒙佛問,故答不知。
二、許示無生廣辨無改。此下約王自小至長見河不變以明見性,意顯只於生滅了不生滅,相雖麁近,旨甚深微。一令匿王驗麁相而悟捨生趣生,一使慶喜發深解而知滅元不滅。即相顯性在此密談。頭自搖動,見無所動,是此意也。《維摩》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肇公以萬物即不遷,何但於見。下文佛答文殊及會三科文首,分明顯會,始現其意。文二:一、許示無生。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許於正生滅時示無生理也。
二、徵詰廣辨,三:一、問答見河之初。
「大王!汝年幾時見恒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携我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恒河水。」
耆婆此云命,西國風俗皆事長命天神,子生三歲即謁彼廟,謝求得也。此以年問見者,意明年變見不變也。
二、問答見河同異。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無異之語甚好思量,一往麁浮,再思有旨。
三、問答見有童耄。
佛言:「汝今自傷髮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今時觀此恒[9]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
色身麁相童耄易知,見性不遷誠難覺了。對此辨異,令悟無生也。
三、克指常性斥彼置疑。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云何於中受汝生死?」
克指常性也。生滅但遷有為,無為不受生死,若知不變即見無生。
「而猶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
斥彼置疑也。末伽梨是字,母名俱奢梨,此指與匿王所引異者,俱是外道,趣爾指也。色身變異可說無常,見性不遷理非斷滅。
四、信悟續生。
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踊躍歡喜,得未曾有。
敘其淺悟,但云捨生趣生;鞠彼深意,必知滅元不滅。隨宜領解,主伴同致,未即顯言也。
二、正對阿難破其常見,二:一、阿難乘違發問。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據此見河之見與我見聞無殊,於王即云不滅不生,於我即云遺失真性。王之與我孰親孰疎,苟或殊途,如何分辨?然此問意由來久矣,始因手自開合見無開合,頭自[1]動搖見無[2]搖動,一一佛印皆言如是。此則如來令於妄見即辨真見,無離生滅有不生滅。阿難罔知佛旨,猶謂生滅與不生滅別,遂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虛實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匿王知其懷抱,又不發問伸誠,於是引外六師執身死後斷滅,所冀佛親開示,即妄見真,責引阿難,無執二別。阿難古佛豈茲不了?蓋為今日惑重情深,須示瞢然,確陳拒諍,故茲問也。
二、如來驗破執情,三:一、驗出倒情,二:一、垂手以問引出常情,四:一、問。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
下指,指下也。母陀羅,此云印。此意欲明見手不同有正有倒,以況其見亦有正倒。
二、答。
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此推世人以此為倒,而我不知云何。
三、徵。
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
若以垂手為倒,復將何者為正?
四、釋。
阿難言:「如來竪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
竪手為倒却以為正,以不順身故此為[3]倒。阿難不辨真妄,執妄失真,故如來責顛倒行事。既了妄本無體,合知真自寂然,遂許對頭動之見、觀河之性即是性真,無別真也。慶喜依前不了,將謂妄外有真,遂不甘我為顛倒之人、王是無生之性。阿難既陳諍問,如來就事以驗,逆順之境不辨,顛倒之情難脫。下文即破。
二、竪臂以示比出[4]倒見。
佛即竪臂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視。」
既云竪臂為正,佛便竪臂,隨而責之,此即正是顛倒也。指本垂下,今却逆上,故云首尾相換。世人不依本分以正為正,而別生異見以倒為正,故云一倍瞻視。
「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法身比類發明,如來之身名正遍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
若以此驗之,則知汝身與如來身比竝類例,顯發彰明,佛身是正,汝身應倒。亦可若以佛之見手類顯佛身,明知佛身名正遍知。若以汝之見手比竝汝身,明知汝身號性顛倒。汝胡非是顛倒行事?正遍知者,離倒名正,窮盡法界名遍[5]知。凡夫二乘無此號者,皆顛倒故。
二、徵其倒處,二:一、徵倒所在。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
隨者,猶任從也。任汝心中諦審觀察,佛若是倒,汝名佛身何處是倒?汝若是倒,汝名自身何處名倒。此則令其識顛倒處也。名[6](去聲)字,猶詺目也,古人於此作泯相解,遂令下經正辨顛倒血脈不貫,便成孤起。既絕正倒,如來何故却說顛倒?學者請詳,無見榮古。
二、敘其罔知。
于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瞪,直視貌。瞢,昏悶不了也。聞徵倒處瞢然不了,既不措其一辭,但知向佛直視。
三、廣示倒相,二:一、興悲告語敘其常說。
佛興慈悲,哀[7]愍阿難及諸大眾,發海潮音遍告同會:「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
天鼓無思,隨人發響;海潮無念,要不失時。此表無緣慈悲,應機而說,不待請也。色謂十一種色。心謂八識心王。諸緣即總指色心,或可別指不相應行。心所即五十一心所。諸所緣法,謂六無為也。此上五位一百法攝諸法盡,皆是真心之所現起,如鏡現像,不離於鏡,無體可得。
問:前五無為,名體俱假,可同前法無體如影。真如無為,名假體實,為諸法性,何言無體如影像耶?答:此宗所說真如,猶是對妄而立,既因對待,還成妄法。如下經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又云「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圓覺》云「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等。」由是五位諸法唯心所現,皆同影像也。
二、顯真示妄斥其倒情,二:一、就法辨釋迷情,五:一、標指。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心現身心,如鏡現物,物不是鏡,物體虛故;鏡不是物,鏡體實故。虛實既辨,由是顛倒於茲可識。
二、責失。
「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心即是性,體遍故圓,無昧故明,[1]具法可重故名為寶,元來自爾非適今也,故云本。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稱妙。再三歎美,故疊言之。悟即是覺,圓明性也。迷即不覺,妄身心也。不覺處覺,如像處鏡,虛實可辨。今棄如鏡之本性,執似像之身心,不辨虛實,斯為大失,故云認悟中迷。前云名字何處號為顛倒,今正指此顛倒[2]處也。
三、敘妄。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聚緣內搖,趣外奔逸。」
無明體暗,故云晦昧。內有無明,外現空相,故云為空。此則最初劫濁也。下文云「迷妄有虛空。」又云「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此三細中業轉二相,亦云同異,亦云動靜。由此動靜互相待故,於此二相暗中結成形色,即根身器界也。形色既現,想處其中,色想相雜,有知覺處成於根身,想澄凝處即是器界,此則第三現相也。以有境界緣故,牽起麁識,念念分別相續不斷,故云聚緣內搖,此前二麁也。由念相續熏習不斷,遂成分離,取六塵相流趣不息,故云趣外奔逸,此後二麁分離識也。從微至著,三細四麁為煩惱道,畢於此矣。
四、顯執。
「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
世人不知元是無明展轉麁動,將此昏迷擾[3]擾之相便為真實心性,一從迷執,決定不改,謂言我心在色身內,遂起有情、無情之異,有性、無性之殊,認妄心為佛心,一何鄙[4]見!
五、結迷。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根身種子屬內,緣而執受;山河大地屬外,但緣非執受,此之三境皆是賴耶相分。又此空界從迷妄生,識所變故;能變之識全是無明,迷真而起,亦無自體,能變所變皆是鏡心所現影像。故前文云「汝身汝心皆是真心中所現物。」不知此理,却執我心在色身內,故此結示。
二、約喻結指倒相。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
如來藏有四義,故以海喻:永絕百非如海甚深,包含萬有如海廣大,無德不備如海珍寶,無法不現如海現影。其體湛寂不與妄染相應,故云澄清,即前甚深義也。百千者,即前廣大義也。不識是元清淨體,故云棄之。只取昏擾擾相以為心性,故云唯認等。全潮大瀛渤澥,皆海之異名也。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為可憐[5]慜者。」
例前結指也。棄之[6]大海是一迷也,認漚為海是倍迷也。垂手是正,執為倒,一迷也。竪手是倒,認為正,倍迷也。前舉事以驗,後引喻以況,中間以法進退相例,正指倒相,皎然明白,如何謂言是泯相耶?有智請詳。
三、廣約緣塵正顯真見。以前文中約對手觀河,示見無生,相淺意深,猶成隱密,未為顯了,不名正顯,故科云麁論漸明也。今此已下廣對緣塵,破除名相,顯此見性不落戲論,然後逐段會通,令知諸法虛妄本無所有,唯一菩提妙淨明體,分明顯會,故云正顯真見也。文四:一、顯緣心非性,二:一、阿難述悟彰疑,二:一、述悟。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
因佛廣示顛倒,顯出真心,於能詮言音,悟所詮心地。
二、彰疑。
「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7]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佛以言音詮此真性,今我領解復是緣心。所悟真性、能悟緣心,還同如來前所責言:「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有何別耶?」由是未敢認[8]為心地。心有能生可依止義,喻之地也。言圓音者,以佛一一語言遍窮生界,而其音韻常不雜亂,如《起信疏》解。
二、如來約喻顯釋,二:一、指定其非。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因聲而有分別,此分別性即是生滅。《維摩》云「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說既不可,聽豈可耶?緣心者但緣語言文字,故云非得法性;若能忘懷合道,離能所相,一念不生,前後際斷,斯可名為真得法性。
二、喻顯其失,二:一、執指亡月斥認能詮,二:一、喻,二:一、指月雙迷。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指喻能詮言教,月喻所詮真理。若欲見月,須亡指以觀之。若欲見性,須亡言而體之。不能亡言,豈能見性?不能遺指,豈識月輪?《圓覺》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如是。」指月俱迷,詮旨兩失,在文可見。
二、明暗俱失。
「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言教屬有為,無記故暗。真理屬無為,性善故明。能喻可解。
二、合。
「汝亦如是。」
以法合喻,如上所辨。[1]一、客去主留責滯緣想,二:一、約法喻順推有體,三:一、法。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
若因佛說法生分別心,此分別心本無自性,故屬緣塵。隨塵有無,非是常住,但如其客。
二、喻。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
此明緣心隨境往來,真心湛然常住。以客喻妄,以主喻真。
三、合。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
如下經云「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二、約緣塵反責無性,三:一、例成無性。
「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斯則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緣心若是真性,應如其主,何得隨聲來去?以離聲時無分別故。豈同真心周遍法界,湛然常住。隨聲之心既然,隨色之心亦爾,故云豈唯等。
二、指同外宗。
「如是乃至分別都無。」
前舉色聲顯心無體,亦合遍歷香味觸法。今此超過,故云乃至分別都無。
「非色非空,拘舍離等[2]昧為冥諦。」
不可見故非色,緣會有故非空。言冥諦者,或云冥性,或云自性,梵云僧伽奢薩咀羅,此云數論。立二十五諦,最初一諦名為冥性,計以為常。第二十五名為神我,亦計為常。我思勝境,冥性即變二十三諦為我受用。我既受用,為境纏縛,不得解脫;我若不思,冥諦不變,既無纏縛,我即解脫,名為涅槃。如別處說。拘舍梨者,非即數論,是彼類耳,趣爾舉也。
三、結責非主。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真心如主,妄想如客,客有來去,主無移動。若離法緣無分別性,顯汝心性隨塵各還,是則為客,云何名主?
二、示見性無還,二:一、阿難承前敘難。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唯垂哀愍為我宣說。」
心性之言通於真妄,阿難執者是妄,如來示者為真,今以所執之生滅,疑於所示之妙明,故云則如來說云何無還。還,猶滅也。
二、如來約相對辨,三:一、約權標指以許說。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
且者,權宜之辭,權指阿難能見之心,為明元也。
「此見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此之明元非本真性,其猶捏目所見之月,本無所有。非月影者,非水中之影也,水中月影從真月降,可喻妙應感而遂通。捏目所觀全體虛妄,從病眼生,堪喻妄見本不可得。只就此見權示無還也。
二、約境可還以明辨,二:一、明境有還,二:一、列八境。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升天則有明曜,中夜黑月雲霧晦瞑則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牆宇之間則復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虛之中遍是空性,欝𡋯之[3]像則紆昏塵,澄霽斂氛又觀清淨。」
舉此明暗、通塞、空有、染淨八種之相,皆仗因托緣以立其象也。
二、明各還。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牆宇,緣還分別,頑虛還空,欝𡋯還塵,清明還霽。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此之八境既從緣有,還從緣無,有去有來,非同真見。
二、示見無還,三:一、標。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
能觀八種之見,名為見精明性。既非緣生,當還何所?豈同八境各有所歸。
二、釋。
「何以故?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真見離緣,緣還見在,若隨境去,後更誰觀?境自有差,見且無別。
三、結。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八境可還,自非汝見,汝不還性正是汝真,此若非真,孰為真耶!
三、就實彰迷以結責。
「則知汝心本妙明淨,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慜。」
前將八境以對妄見權示無還,由是則知本妙明心未嘗生滅,本有真性迷而不知,却執緣塵自取流浪。如前文云「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然雖權指,意顯即是,以末不離本故。
三、約體用重明,二:一、伸問。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阿難問意,前對八境,權指妄見有無還義,因是得識本真元性不生不滅,為復只此表知性常、為更有義別得真妄?故云云何得知等。
向下更約用有優劣,體無差異。用約人辨,體對物論。斯則前後三義以辨真也:一顯無生滅,二明有勝用,三示無差別。故此答釋,分為二科:一、約用優劣以略明。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今汝未得無漏清淨,承佛神力見於初禪,得無障礙。」
得初果證,方斷分別,故云未得無漏。自無定力,假他而見,故云承佛神力。借通令見者,意欲阿難信知自己見之真用有若是也。色界之首梵眾、梵輔、大梵俱名初禪。
「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菴摩羅果。」
阿那律,此云如意,亦云無貧,過去以食施辟支佛,九十一劫天上人中受如意樂,無所劣少。未入道時為性多[1]睡,為佛所呵,因是不[2]寐,遂失明耳。佛教修天眼用見世事,因是修得,見三千界如觀掌果。《大論》所明,大阿羅漢見小千界,大辟支見百佛界,諸佛見一切佛土。那律獨見大千者,以彼遍修作意數故,於諸聲聞天眼第一。今言閻浮者,以大千皆有閻浮,以別顯總[3]亦不相違。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
初地見百佛土,二地見千世界,乃至十地見無量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也。
「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
佛具五眼三智,所見窮盡法界。已上四位階級所見,淺深不同。蓋真見之用隨證所得,漸[4]明漸遠也。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隔紙[A1]膜不見外物,隔皮膚不見五藏,豈同前聖真見之用?斯則真見妄見前後五重,條然可辨。而云云何得知是我真[5]往,胡不察焉?
二、約體非物以廣辨,二:一、正辨見體非物,三:一、標塵。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遍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分別者,差別也,或可前塵留礙即是所分別之境。
二、勅揀。
「汝應於此分別自他。」
此標勸也。汝應於此所緣境中,試分自他令其差別,自即見性、他即物像。
「[6]吾今將汝擇於見中,誰是我體、誰為物像?」
將,請也。誰,何也。我今請汝於所見中詳而擇之,何者是汝見體,何者是其物像。此正勸令[7]揀。
三、正辨,二:一、明非見之物是前塵。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遍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極,窮也。研窮汝之見性,自遠至近所見無非物像,非是汝之見性。芥,小草也。
二、明非物之見是真性。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囑,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物類雖殊,見性常一,不隨境異,即是汝真,此顯真見平等無差。汝前問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今明境自差別,見性無殊,由是得知是汝真性。
二、廣破展轉執情,二:一、師資能見互緣破,三:一、正破。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
汝若執言:汝能見心同所見物亦有差別。斯則見即是物,佛之見性亦合是物,應被汝見。
二、轉破。
「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汝若執言:我與世尊同緣物時,世尊之見既著彼物,我見物時便是見佛之見。經文省略,但云見吾。此牒所計也。即便破云: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意云:我若不緣彼物之時名為不見,此不見體汝應合見,為何不見[1]也?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此破轉計也。汝若執言:我亦見佛不見之體,復有何失?故云若見不見。即便破云:自然非彼不見之相,意云:不見之體既被汝見,此則何成不見之相?不見之體已被見故。
三、結破。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此文之意展轉結歸都有五重,以顯阿難見性。經文存三,而隱二意。若具論者,合云:若不見吾不見之處,亦不見吾見處。既不見吾見處,吾見自然非物。吾見若非是物,汝見亦非是物。汝見既非是物,云何非汝真見?
二、心境更觀雜亂破,三:一、正破。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則汝與我并諸世間不成安立。
又若汝執見性是物,亦應彼物即是於見。如是則應汝見物時,物亦見汝,斯則人物如何分辨?物體見性自然雜亂,物即是汝、汝即是物,世間一切俱不成立,如何名為安立諦耶?
二、顯是。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
若汝現見物時,宛然分辨,阿難非佛、佛非阿難,此則世間顯然安立,皆汝見性周遍了知。此周遍性若非汝真,復是何耶?故結云非汝而誰。
三、斥疑。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責其不認也。此是汝之真性,能性於汝,謂性一切心也。前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而不自識,却從他求,豈不迷倒?此之大意,明真見離緣,周遍法界,湛然常住,妙用無邊,平等清淨,體非差別。[2]用釋前文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四、就疑難廣釋,四:一、[3]見性縮斷疑,三:一、伸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餘,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遍娑婆國,退歸精舍秖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簷廡。」
敘見近遠也。因前開示雖了是真,洎觀遠近不無疑悔。四天宮殿與日月齊,同四萬由旬。娑婆,此云堪忍,大千界之都名。今舉總顯別也。僧伽藍摩,此云眾園。廡堂,下也。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為復此[4]是縮大為小?為當牆宇夾令斷絕?我今不知斯義所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一界,初天也。一室,講堂也。借力見寬、自力見狹,寬狹既著,縮斷堪疑,猶豫在懷,故云不知斯義所在。以阿難未證真如,未發真用,佛隨外相對物辨真,既未親證,故難領會。此之疑意,亦約外相以明縮斷,乘前起難以洗物情。
二、正破,三:一、總斥其非。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大小內外對待假立,俱屬前塵,能見真心何舒何卷?故此總責令知其非。
二、舉喻釋義,四:一、雙問。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
器喻前塵,空喻見性。空之方圓喻疑見舒縮。
二、雙破。
「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
方器中空若定方者,除去方器別著圓器,此處虛空應無圓相。若言虛空不定方者,顯是方器無方虛空。
三、合顯。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汝疑見性縮斷,要在一義決定。見性之義猶如虛空,虛空豈有方圓而可在耶!此明真見周遍,無有方所,如彼虛空。故《涅槃》云「有常之法遍一切處,虛空常故無處不遍,如來亦爾遍一切處,是故為常。無常之法此有彼無,如來不爾,是故為常。」
四、會釋。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虛空方相所在。」
入,達解也。若欲達解無方圓義,但去器之方圓,不可更除虛空方相。若欲達解無大小義,但去塵境大小,不可說言見性寬狹。
三、就疑難破,二:一、以延破縮疑。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於日面?」
若汝執言縮見成小,應可引見令伸等到日邊。挽,引。齊,等。面,猶邊也。
二、以續破斷疑。
「若築牆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迹?是義不然。」
竇,孔穴也。若執夾令見斷,應可接之令見相續,若相接者應有續跡。
三、會通,二:一、迷心執境。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故於是中觀大觀小。」
迷真性之已,成色心之物。色心既成,真性即隱,故云失於本心。前文云能生諸緣,緣所遣者,境從心變、心隨境轉,故見大小之異、內外之殊不能離緣觀性,但知隨境生執,故有前來種種疑倒。
二、悟物同真。
「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場,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
若了色心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斯則了妄唯真,無物可轉,為真轉物,背塵合覺,同諸佛矣。身心圓明者,身圓明則毛端現土,心圓明則遍照法界,此乃悟物咸真,即成妙用。故下文云「我以不生不滅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乃至坐微塵裏轉大法輪」等。然上諸文俱約對境辨見顯不生滅,如對手之開合,身之遷變,境之可還,物之差別,麁相而辨,密示生滅即不生滅,尚見外境是生滅法。今此會通,令了心之與境皆是迷己所成,無心外法可[1]以相對,則法法皆如、塵塵咸遍,分明顯示,令悟本真同如來耳。下文縱有破諸疑難,一一隨文會通皆此意也。
二、破見性離身疑。此疑因前佛令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了會通萬法之旨,便謂如來令轉前物成我真見。物若是見,此則見性離身而有,故成此疑。文三:一、伸疑,三:一、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現在我前,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
若此物處見精定是我之真性,顯是此性在我眼前,已離我體;此眼前見既是真我,現今身心須不是我,復是何物?
二、難。
「而今身心分別有實,彼見無別分辨我身,若實我心令我見,見性實我,而身非我。」
若以現理而推,今此身心實有分別,緣於境界,彼在前見,且無別(彼列反)識分辨我身。彼若實我真心令我見者,彼既真我,我應非我。
三、結。
「何殊如來先所難言:物能見我。」「唯垂大慈,開發未悟。」
設使彼見能有分辨,何殊前難汝既見物,物亦見汝,則諸世間不成安立。
二、廣破,三:一、如來破其疑,三:一、標指其非。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
前顯諸法唯心,故云若能轉物。不了斯旨,妄謂見在眼前,雖形其言,實無斯理。
二、牒疑立理。
「若實汝前,汝實見者,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
設若眼前可見,應有處所可指,豈成真見離名絕相?
三、依理正破,二:一、約離物以推是見,三:一、推徵其體,四:一、令觀物象。
「且今與汝坐祇陀林,遍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前對恒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
物象差[2]異,巨細雖殊,形相既分,必歸指示。
二、勸指見精。
「若必其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
見性若在汝前,便同物像,可指見性如何。
三、以理推徵。
「阿難當知,若空[A2]是見,既已成見,何者是空?若物是見,既已是見,何者為物?」
諸像雖差,不離空有,故將二事以辨是見也。
四、使其明示。
「汝可微細披剝萬像,析出精明淨妙見元,指陳示我,同彼諸物,分明無惑。」
披,開。剝,折。析,辨也。物像現前,[3]纖洪咸見,應於此處開析分辨,令此見精分明出現,如諸物像更無迷亂。
二、答釋不能,二:一、述已不能。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恒河,上觀日月,舉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
目觀手指但見緣塵,於諸物中不辨是見。
二、引他況已。
「世尊!如佛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像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
若如佛說,令指見精,分明無惑,至於證真大菩薩等,亦不能於諸物之中分出其見,況我聲聞初學者乎。
三、印成難辨。
佛言:「如是如是。」
印其不能分出見性。
二、約即物以推非見,四:一、牒前無是。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4]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
既不能於物中辨出見性,斯則所指咸物,無於是見。既無是見,應即非見,故下徵之。
二、徵此有非。
「今復告汝,汝與如來坐祇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種種像殊,必無見精受汝所指。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所指物像既不是見,反應非見。若了唯真,更無是見非見,以不了故隨語生執,洎乎徵詰,罔知所從,向下會通皎然可見。
三、答釋不知。
阿難言:「我實遍見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何以故?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是乃至若空非見,云何見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我又思惟:是萬像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
先答不知也,何以下釋不知所以。若也樹不是見,應離能見之外見所不及,云何現今復見於樹?又若此樹即是於見,云何更名此以為樹?空例此釋。離之既不可,即之又難明,進退研之,未知所適。
四、印成難曉。
佛言:「如是如是。」
如汝所辨,無非見者無乃是乎,故云如是。
二、大眾失其守。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聞佛此言,茫然不知是義終始,一時惶悚,失其所守。
茫然者,暝昧不明也。是見義既失,非見理復乖,終始難明,守歸何所?而不知能見所緣俱為勞相,是非即離,咸[1]是緣塵。既法空之慧未開、智障之惑難破,由是非無學者一時惶悚。
三、法王安其意。
如來知其魂慮變慴,心生憐愍,安慰阿難及諸大眾:「諸善男子!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不誑不妄,非末伽梨四種不死矯亂論議。汝諦思惟,無忝哀慕。」
變,動。慴,懼也。世間王者尚無二語,何況法王親證而說,故云如所如說。佛有五語:謂真語、實語、如語、不誑語、不異語。無偽曰真、稱理曰實、不變曰如、心境相應曰不誑、懸見未然曰不異也。知時知機,應根而說,豈同外道不死矯亂。四種矯亂,至下當辨。此意所明,是非雙離,心境俱融,顯真妙體無戲論相,故令諦而思惟,不須[2]心辱哀慕。[3][4]三、會通,二:一、文殊旁為請問,三:一、敘其不悟。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諸大眾不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是義。」
大眾茫然不知所措,雖聞安慰令諦思惟,智慧不明,罔解所問。文殊智德旁為發機,先敘不悟,後方請示。言二種者,謂於色空之上辨於精見是與非是之二義也。
二、出其因由。
「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像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非是疇昔善根輕尠。」
自是是非難明,非謂善根尠少故此惶悚。疇昔,往日也。
三、為其請問。
「唯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物像與此見精元是何物?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阿難前云:無是見者、無非見者,如來一一印許,意令於真法界達無是非。及至魂慮變慴,又囑汝諦思惟,深欲令了法界一相。文殊愍眾,請佛明示,此見與緣元是何物,無是非相。
二、如來正與會通,三:一、顯諸法唯真是非雙絕。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
自住之定即首楞嚴三昧也。諸法如幻,法界一相,《起信》云「諸佛已離業識,無自他相見。登地已上分證此法,亦如佛見也。」
「見與見緣并所想相,」
見謂識體,見緣即根,是增上緣,能生識故。所想相即境也,是所緣緣,牽生識故。下文云「想相為塵,識情為垢。」或可見即是根,見緣即境,所想相即識,此根境識即十八界,攝一切盡,即龍樹四句中因緣所生法也。
「如虛空華,本無所有。」
此根境識從妄心有,其體元無,如空中華翳病故見。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故空華。」此則我說即是空。
「此見及緣,」
雖如幻華,本無其體,世俗諦中說名根境。即亦名為假名。
「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諸法無體,不覺故有,不覺即覺,元是菩提。《起信》云「念無自相,不離本覺,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下經亦云「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即亦是中道義也。文殊前問,此諸物像及此見精元是何物等,故佛答云: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此則顯一真法界離性離相,圓收諸法,無不是如,云何更說是見非見?即洗滌前來緣塵辨見,或見或塵是非之相。若不以三昧遣蕩,何能契此一如?故淨名息言,意在於此。
二、引文殊為例二相元無,三:一、引例,二:一、問。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文殊?」
佛意問云,如汝文殊是一體性,吾欲於此更立是名為是文殊,復欲於此立一無名為無文殊,為得已否?意顯一真體上不立是名、不立無相,是即對非以立,無即待有而稱,是非、有無戲論之見,豈會一真。前約觀門無是非相,唯證乃知,若不指事以明,未證如何領解?故託文殊以明一相。
二、答。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先答無是。若立是者,即須對非便有二相,故云則二文殊。次答無無,若立無者即成斷滅,將何名為真文殊體?但於真體無是非相,亦不可說真體全無。見之與緣亦復如是,同是一真故無二相也。
二、合顯。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
此見及緣皆是妄心分別故有,說何為是而更立非?若了法界一相咸是一如,即同文殊無是非相,故云亦復如是
三、重喻。
「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本唯一月,未曾有二,病眼不了,二相俄生。既知第二無體,更欲名誰為是月非月?
三、指妄顯真結成得失。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為妄想,不能於中出是非是,由是精真妙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妄想若存,心境難脫,故不能出是非是相。若一念不生,前後際斷,唯一妙覺,湛然周遍,於中更無是相非相。指即是見也,非指即非見也,但文變耳。然文字法師,困於章句,竟不能通一相一味者,莫不競執空華、爭馳二月攻乎異端,彼我天隔。苟能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辨真實,斯則隨順覺性,云何更容是、非是相於其間哉。[1]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二(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二(之二)
[2]三、破因緣自然疑,二:一、破自然,二:一、伸難,三:一、外計同真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
覺之緣,由行相也,周遍無生即是其緣。
「與先梵志娑毘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遍滿十方,有何差別?」
婆羅門,此云梵志,或淨志。投灰等,即苦行外道,裸形[3]披髮,鞭纏棘刺,五熱炙身也。我遍十方者,此外道不知阿賴耶識為界趣生本,含藏種子,惑潤受生,遂計身中有一神我常在不滅,處處受生遍十方界。彼之所說計我行相,似濫真覺,故云有何差別。
二、自語相違難。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
毘楞伽,此云能種種現。佛於彼山為[4]大惠菩薩說《楞伽經》,明諸因緣,破彼外道執自然見,因緣之義非是外道所知境故。
三、雙結請開示。
「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虛妄顛倒,似非因緣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群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今觀覺性本是無生,離諸虛妄,有似不同楞伽所說,與彼外道自然執見如何分[5]辨?此不知如來隨宜說法,在楞伽時,為破外道不了業種熏習,感外增上,遂即妄計烏自然黑、鶴自然白等,故佛說有因緣,約世[6]間相緣起道理。今此直明一真法性,豈同因緣隨他意語耶?
二、正破,二:一、牒疑審定。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
示方便者,約理約事,就喻就境,一一無非顯真實性。尚此不了,迷作自然,若是自然必須有體,如何甄別。
二、就緣推破,二:一、徵。
「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此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
自然之體為何所在?故約四境以問,顯體無得。
二、破。
「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若四境即是見之自體,則互相乖反,為自不成,隨屬一境即不見三。今汝不然,云何妄執?
二、破因緣,二:一、翻前為難,三:一、伸難。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猶未明,諮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既非自然,必是因緣。因緣之義無常生滅,此有彼無,體非周遍,豈同覺性湛然常住、圓滿十方?行相相違,故云云何合因緣性。
二、正破,二:一、破因義,二:一、徵。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
以境為因,有此見性,故云因見。還以四境徵其見因。
二、破。
「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
四境相違,一三互闕,為因不成。
二、破[1]緣,二:一、徵。
「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
因親緣疎,分為二門,互相違破,四義徵訖。
二、破。
「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如文。
三、會通,二:一、亡相顯法。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
所亡之相通有八句:謂因緣也、自然也、是也、非也,此四是病。非因緣、非自然、非是、非非,此四是藥。經文從非因緣下三句,雙亡因緣、自然之藥病,謂非因緣、非自然,非不因緣、非不自然。不因緣義在自然中也。無非下二句,雙亡是非之藥病,謂無非、無不非,無是、無不是。藥病俱亡,無跡可滯,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故云離一切相,以前諸相皆是虛妄遍計執故。
「即一切法。」
精覺妙明,非別有體,但於諸法遠離。前來虛妄遍執,即是圓成妙覺明性。故《起信》云「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唯識》亦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又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下經廣辨,須預此知。
二、結責滯情。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如以手掌撮摩虛空,秖益自勞,虛空云何隨汝執捉?」
因緣、自然等,皆是世間戲論名相,如何以此於真覺中舉心分別。如下文云「汝暫舉心,塵勞先[2]起。名相手[3]掌摩真覺空,勞黷自為,一無所益。」
二、引經為難,三:一、伸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義云何?」
此依俗諦具緣能見為難。唯識說九緣,此唯出四,約小乘義,減大五緣,心即分別緣也。
二、正破,三:一、總示雙徵。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說第一義,故非諸相。今以世諦因緣為難,如說鏡體明淨,以像差別為難,於理如何。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不見?」
徵問世諦見與不見之由。
二、別答雙難,二:一、答。
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
此舉由一明緣,以答見種種相。世間之法假因託緣方始名見,非是離相湛然之見,如下文云「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
[4]三、難,二:一、正難。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
若無明相名不見者,暗時無明應不見暗;若實見暗,只可說無明相,不[5]可說為[6]無見也。
二、反難。
「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
若汝執言,雖然見暗只名不見,以不見明故,此牒計也。次即破云,今雖見明,亦合名為不見,以不見暗故。若立見明為見,見暗亦合名見;若立見暗為不見,見明亦合名不見,故云俱名不見也。
三、結成俱見。
「若復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明暗自有相陵,見性未曾移動,斯則見相見暗俱名為見,不可說言見暗之時名為不見。
三、會通,二:一、結顯會通,三:一、會前見性非他所[7]成。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四義成就。」
[8] 明等四境自屬前塵,見性未曾生滅。雖見四境,而非四境成就於見。譯人巧略,故別列而總結也。若欲經文當句中具者,應云:見明之時,見非[9]是明成就,乃至見非是塞成就。此之四見古今多解,不看前文及此非字,但見成就之語,便別作意度解釋,文無連貫、旨非起盡,孤然作解,豈稱佛心?然此經意,明真見不假明暗等緣,而體常照。故下經云「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等。見性既然,聞性亦爾,故下文云「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豈得復言因空、因明、因心、因眼耶!
二、克[1]爾見體離自見相。
「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前約信解行位明此真見,不逐緣生、不因境起,仍留真見,不亡自相。今此所明,約見道已去直至極果,真用顯發照真體時,體之與用俱非見相。若以上見為用、下見為體,用照體時,理智[2]㳷然無體可得,用相亦亡,故云見非是見。若以上見為體、下見為用,體發用時,無法可照,亦不名見。若以上見為真、下見為妄,真覺妄時,無妄可得,亦不名見,唯一法界無二相故。斯則由無相境發無緣智,以無緣智緣無相境,境智冥合,如水投水,不可分別說名為見。《唯識》[3]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4]二取相故。」
「見猶離見,見不能及。」
真見自體尚離見相,無體可得,豈令見用照所及乎?又見體尚無體,豈及有見用?又所覺之妄尚無有體,能覺之見豈能及乎?
「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此則結責以世間戲論名相分別真見也。或可從見猶離見下,名結真離妄,意云:真見自體離自見相,尚不可以見之名字之所能及,云何更說屬乎因緣及自然等耶!
三、責[5]小無識勸進大途。
「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實相無相,即見無見,識劣智昧,無法空慧,如何通達?故勸善思不怠,大行可庶幾矣。
二、酬請廣釋,三:一、承前置請。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為我等輩宣說因緣及與自然,」
指已聞也。已知真見非是因緣及自然相。
「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
述未悟也。心中猶疑此見和合與不和合,未得開解,是一迷悶。
「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
和合等義尚未明白,何堪更聞見非是見,斯則醉更洪飲,孰能醒悟?故云重增迷悶。
「伏願弘慈,施大惠目,開示我等覺心明淨。」作是語已,悲淚頂禮,承受聖旨。
求法空智,名施大惠目。見實相理,名覺心明淨。此明真見離緣絕相,言思不及,非二乘境界,故增迷悶。不承決擇,孰能通曉,故垂淚禮請也。
二、總告許宣。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眾,將欲敷演大陀羅尼諸三摩提妙修行路。
陀羅尼,此云總持,然有一字、多字、無字之異。若指下文神呪,即多字也。若顯實相妙理,即無字也。今此所明真覺妙心,是諸三昧妙修行門之基址,故若不通達而修行者,皆為邪僻,故指此法為通衢耳。
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他微密觀照,心猶未了。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將來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此之妙心若欲眾生生信解者,故可詮辯種種開示。若欲明證親顯此境,應以微密觀照奢摩他中現量所得,離諸分別,方[6]為親證。故《起信》中說「離言真如是觀智境,依言真如是生信境。」今斥多聞[7]強記不修理觀,故於此境心猶未了。故《般若》云「以無所得故得阿耨菩提。」
[8]三、舉事開曉,三:一、雙標二見。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妄,當處發生,當業輪轉。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一念心動名為分別,動故有見,俱無實體,故云見妄。此一念動無別所依,只迷一真,忽然而起,故名當處發生,此即無明無始義也。《起信》云「以不達一法界故,忽然念起,名為無明。即此無明動心,名之為業。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故云當業輪轉。」此顯無始根本無明,亦名為業、亦名見妄。如下文云「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名為劫濁也。」妄見是一,約人分二,故有同別之名。眾生望佛,見無見殊。又眾生妄識,緣境有異,故名別業。如下文云「見我及汝并諸世間皆即見眚,性非眚者,故不名見。」《起信》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應知未離業識,則皆有見,無見即真,有見皆妄,故云妄見。此之妄見約眾生界彼彼皆然,故云同分。是知妄見是一,約人名異,故不可將常途二業而得相配,恐失經旨。下文即云「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
問:阿難此疑見見非見,故請開示,如來何故不便直答,而却廣明二種妄見耶?答:若不廣示妄見有見,不能顯於真見無見。若據阿難所疑,既名真見,合須有見,如何却云見見非見?若見無見,應不名為見精明元。而不知寂而常照故名真見,照而常寂故非是見,故佛廣約一人多人,對辯真妄見無見異。應知未離無明眚病,俱名有見;眚病若亡,彼見精真,故不名見,如下細辯。
二、雙釋能喻,二:一、別業,三:一、別徵略示。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
目喻真見,眚喻業相。眚因熱氣逼成,業因無明所動。燈喻法性,夜見喻妄見,圓影喻五蘊。斯則由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動,說名為業。以依動故能見,依能見故境界妄現,以有境界緣故起心分別等。
二、廣破即離,二:一、別破,二:一、破即燈即見。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眚之觀?」
若此圓影是燈上現,無眚之人應合俱見,何以獨有眚人自觀,餘無見者?
「若是見色,見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名為何等?」
影若從彼眚者見發,其見爾時已成於影,不合名見,見圓影者復是何物?色即影也。
二、破離燈離見。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旁觀屏帳几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若離燈外別有圓影,旁見餘物何無影出?色若離見別有體者,不合眚眼見於圓影。几,案屬。筵,席也。
二、總結。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影見俱眚。」
色,燈光也。燈實有光,不曾有影,今見影者乃是眚病使之然也。以此而推,所見之影、能見之見俱為眚病。
「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燈非見。」
見無眚病之人,自然無影可緣,說誰是燈是見、非燈非見?亦可見是了知義,了知五影是眚所成,則無執影之病,終不說影有生處也。下文云「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三、重以喻顯,二:一、喻。
「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捏所成故。」
非是真月之體,又非水中之影,但是捺目根識參差,故見二相,其實無體,如彼圓影目眚所成,無體可得。
「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
捏,猶月也,非形見也,非見形也。智人不言此月生處是形是見、離形離見。譯人用巧,變其文耳。
二、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以喻顯喻,合前可見。
二、同分,二:一、通列外報。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至[1]于三十、四十、五十。」
水中可居曰洲,三千總號,閻浮中而復大者是此五天也,括結量數也。國,域也,有限域也。
二、別示業緣。
「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秖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覩諸一切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
兩國,二土也。眾生穢土以有漏識為體,煩惱造業所共感故。諸佛淨土以無漏智為體,真如淨用之所現故。暈適,謂日月之暈。適,近也,近日月也。
「珮玦,」
玉器也,妖氣近日月,如珮玦之形,人之所佩或環或琨或玦,今氣如之也。
「彗孛飛流,」
此皆妖星,其光似[2]箒,孛孛然起。絕跡而去曰飛,光跡相連曰流。
「負耳虹蜺,」
氣負日邊,如耳之有珥也。雄曰虹,雌曰蜺,即陰陽之[3]精也。
「種種惡相,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所現不一,故云種種,皆是災惡所表前相。凡夫五濁同業共感,如惡相國。諸佛淨土唯一清淨,如不見國。
[4]三、雙例所喻,二:一、總標。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進例於法,退例於喻,互相合顯,以明見與無見也。
二、別例,二:一、例合別業,二:一、舉喻例法,二:一、能喻燈眚,二:一、示妄。
「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5]現[6]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
妄心變起,似有不真。眚病所生,故非色造。
二、顯真。
「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若知五影因眚故見,終不執影是實有體,既無所見,能見何立?故無見咎。此約喻釋見無見也。
二、所喻心境,二:一、示妄。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
國土、眾生依正二報,皆是妄念分別故有,若離於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華嚴》云「眾生妄分別,有佛有世界,若了真法性,無佛無世界。」
二、顯真。
「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
見之與境皆如空華,本無所有,故云似現前境。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故云元我覺明。
二、重釋結酬,二:一、寄喻重釋。
「見所緣眚,覺見即眚。」
覺,猶見也。若見實有所緣之境及能[1]緣見,皆是眚病,以能、所緣如空華故。或可見與所緣已俱是眚,若起覺智覺此二空,此能覺者亦是眚也。《圓覺》亦云「依幻說覺,亦名為幻。」
「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此顯真覺妙明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虛妄顛倒,湛然常住,故非眚也。言覺緣者,覺之緣由行相也,如前文云「誠如法王所說,覺緣遍十方界」等。
「覺所覺眚,覺非眚中。」
此雙結真妄也。若起能覺,覺於所覺,俱是眚病。真覺之體非能所中,故云覺非眚中。
「此實見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
此無能所。本覺明心名為見見,以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故,於此豈名見聞知等。然一切眾生自無始來,由見聞知以為病本,分能立所,顛倒從生。今聞非見,[2]碩乖先志,於是迷悶。由此廣示妄故有見,真元無見,是故指云:此實見見,云何可立覺聞知見?《圓覺經》中無知覺明,正同此也。
二、寄喻結詶。
「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分別彼此、生佛、依正皆屬見妄。無見妄者說名真精,故此真精無境可見,故不名見。如前觀燈有圓影者皆屬於眚,見若無眚,說名淨眼。此真淨眼無影可見,故不名見。此則結詶前問見非是見也。
二、例合同分,二:一、舉喻例法,二:一、能喻一多理齊。
「阿難![3]若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
一人所見與多人同,由眚病故見圓影出,由瘴惡故感災祥起。瘴即病也,將有惡病預見此事。
「俱是無始[4]妄見所生。」
約法雙結。汝及眾生一多雖殊,分別世間、業果、眾生更無有異,斯則俱是無始無明分別見妄,反顯真心本非見也。
二、所喻心境俱妄。
「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虛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從一眾生[5]至十方眾生,以少及多,若依若正,皆由不了一法界相,於無漏心忽起見妄,而分見聞覺知,以為虛妄病緣,遂見一切差別境界。生之與死俱不離妄,故云和合。和合者,不相離義也,故下文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起信》亦云「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二、息妄歸真。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三相應染名為和合,三不相應名不和合,此是麁細妄念,《起信》名為染心,是生死本,輪迴之因。若能遠離即滅生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菩提、涅槃二轉依果於斯成就,故云圓滿,即同《起信》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四、破和合非合疑,二:一、牒前未曉。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前文敘云:諸和合相及不和合,心猶未開,故今牒也。然因緣、自然,和合、非和合,義雖無別,詮言有殊,故隨其門一一遍破。以世間人說能證智是菩提心,假因仗緣和合而生,其所證理名為涅槃,不從因緣但了因所了,一向[6]偏執有為、無為二性全別,不知如來常依二諦說法,遂成戲論,皆障一真法界,能所宛然,微細法執,故今破之。
二、別破疑情,二:一、破和合疑,二:一、指出疑情。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
執方便教依安立說,遂疑勝義一真菩提從和合有,生住異滅是無常性,即違《淨名》「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乃至無為是菩提,無生住異滅故。」
二、正破和合,二:一、破和,二:一、總徵。
「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見若是和,和必從境,故舉此四[1]境總而徵之。
二、別破,二:一、就明推破,四:一、明見相雜何形。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辯,雜何形像?」
明屬前境,見屬內心,齊何處所而論其雜?見之與相目擊可辯,若其相雜,作何形像?
二、若見不見非理。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
若此雜相不可見者,應亦不見明相,云何現見於明?若此雜相即可見者,雜中有見,應合見見。
三、互遍失其和義。
「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若一切處遍是於見,則無明相可和。若一切處總是於明,則無有見可雜。
四、俱亡立理不成。
「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
心境不同,能所殊體,故云必異。明見若雜,各失其義,明則非明,見亦非見。二義既失,名字亦亡,猶如微塵與水相和,但名泥團,不名塵水。明見既失,將何名和?故云非義也。
二、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明相既爾,餘境亦然。
二、破合,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
和則如水雜塵,合則如函與蓋,故成二門。
二、別破,二:一、就明推破,二:一、正推破。
「若明合者,至於暗時明相已滅,此見即不與諸暗合,云何見暗?」
見與明合,暗相現時明相必滅,既與明合,應隨明滅,不應見暗。設使不滅亦不見暗,以此不與諸暗合故,合即有見,不合無見,如鼻聞香。
二、破轉救。
「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既不見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彼若救云:我此見性雖不與暗合,無妨見暗,斯有何失?故此牒云:若見暗時不與暗合,隨即破云:與明合者應非見明。若許不合有見,即應合必無見,復云何言見與明合,了明非暗?故知見明而無合義。和合見性既而不成,菩提證心因和合有,從茲破矣。
二、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如文。
二、破非和合疑,二:一、述所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由前破菩提心不從因緣和合而得,便計離緣別有體性,執菩提心有別異相,從分別生,還成法執,障一真性,故今破之。《淨名》云「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
二、破所計,二:一、破非和,三:一、牒計總徵。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
此總牒別徵,如文可解。
二、就明推破,二:一、非和宛成其畔。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
若見明時明見不和,明之與見應分邊際。汝今細審於見、於明,齊何處所而論邊畔?
二、不及畔義全乖。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如或定不相和,見應緣明不及,尚自不知明相,約何以分畔義?
三、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2]如文。二、破非合,三:一、總徵。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
四義徵訖。
二、別破。
「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若見明時不與明合,明、見二性應相乖異。如牛之角[3]敵對各立,曾不相應。亦如耳根對於明緣,何曾相觸?耳但聞聲,不緣明故。若以此例,見須不知明相所在,若無明相亦不顯見。明見既無,如何分別合與非合二種義耶?
三、例餘。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已上破妄顯真唯約心、見二門,歷緣對境以辨,雖有會通,止就一門而顯。次下備約三科、七大一切法上即妄顯真,即相顯性,廣斥世間虛妄分別,說有因緣及自然性,而不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豈唯心見是藏性耶!故次前段有此文來。文[4]五:一、正就三科顯性,二:一、會緣入實以總標,四:一、總指咸真。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
總指諸相。前文雖就眼之一門,顯真見體離緣絕相、非生非滅,略會見之與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而未明三科諸法皆如幻化,故此指也。虛假不實污染真性,故曰浮塵。假託虛偽妄設情名,稱幻。無而忽有畢竟無體,稱之曰化。
「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此諸幻相本無所依,但是迷真忽然而起,故云當處出生。生即無生,本自寂滅,故云隨處滅盡。《楞伽經》云「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彼之無生即此滅盡也。以妄見取似有浮相,畢竟無體,猶如幻事,故云幻妄稱相。無體之處元是菩提妙覺明性,故云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問:幻相不實,畢竟無體,何得復云其性真為妙覺明體?答:譬如空華,由依翳病觀空故有,離空無別華相,空華雖無自性,然以虛空為所依體。若翳病差,華相雖滅,空性不滅。諸法性相亦復如是,幻相雖滅,真性不動。
問:若如是者,斯則真如即萬法、萬法即真如,何得一體立真立妄?答:亦如空華翳者妄見,若無翳目,唯見晴空而無華相。故知萬法雖真,唯證乃知,非是識心之所能見。以凡夫人心識麁動,唯見世間麁動之相。執此麁相,為相所礙,不見真性,故前文云「迷己為物,故於是中觀大觀小。」故今廣破,執喪空明,因茲悟入佛之知見。故《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前文亦云「若能轉物,即同如來。」皆斯義也。
二、別列諸妄。
「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
諸法名數不能盡言,但舉三科,自攝一切,故云乃至。三科者,謂蘊、處、界。今於處中別出六根,故有六入。此之三科乃是世間虛妄分別,幻因緣合假名為生,幻因緣離假名為滅,實無有體可生可滅。
三、斥迷圓實。
「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
殊不知者,斥其異乎能知也。一切諸法本自不生,今則無滅。非三世法,故無去來。生滅去來既不可得,如來藏性元自常住,本不曾動,周遍[1]湛寂。眾生迷倒,為物所轉,殊不覺知,是迷圓實也。
四、結顯超情。
「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了,畢竟也。迷悟,生佛也,亦真妄也。生佛、真妄、去來、生死,一切對待,情謂故有。一真如性尚無此名,況有諸法對待相耶!情忘體現,畢竟無得。
二、破執顯真以別釋,四:一、破五陰,二:一、總徵。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梵云塞健陀,此云蘊,古翻為陰。蘊是積聚,陰是蓋覆,積聚有為,蓋覆真性。此陰有五,攝有為盡。前文總標乃至五陰等皆如來藏,今此別徵,逐科推檢,令知虛妄本非因緣及自然有,元是藏體妙真如性。
二、別破,五:一、色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唯一晴虛,逈無所有。」
喻真性本空也。目喻智,空喻理。以果海無別色聲,唯如如理及如如智獨存。
「其人無故不動目[A3]睛,瞪以發勞,則於虛空別見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喻迷真起妄也。故,事也,瞪直視貌,不由別事,只因自不動目,直視於空,目[A4]睛勞倦,遂見華相。或見毛輪、第二月等,故云一切。色陰亦爾,以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動念,現六塵境,即色陰起也。
二、約喻廣破,二:[2]一、標無生。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
空元無華,妄見生起,說誰出來?真元無色,妄分質礙,復何從所?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虛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阿難體不容阿難。」
破空生也。見華既從空生,不見應從空入。空無內外,何出入之有?設有出入即是實色,不合名空。既非虛空,云何華出?見實物時無華生故。如阿難體是其實色,見汝體時,豈更容有阿難出耶?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即此華性從目出故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去既華空,旋合見眼。若無見者,出既翳空,旋當翳眼。又見華時目應無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此[3]不破目出。如人從屋出必有入,目既有見,能出於華,華應有見,從目出去能華於空,自空歸目合見於眼。若此華性雖從目出,而無有見,斯但為翳。既從目出去翳虛空,歸目之時應合翳眼。若汝執言實不成翳無妨見華,既無翳目而能見華,見晴明空應是翳眼,云何見空號清明眼?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色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華無所出,色陰不生,本妙真常,何曾起滅?而有說為因緣、自然者,真為虛妄。
二、受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違順。」
喻一真也。宴,靜。調,和。適,悅也。骸,體也。忘生,忘形也。身肢安靜,恬然暢適,而無苦樂二境相逼,忽然如其無形一般,斯蓋但以捨受相應,不覺此形之有生也。李陵云:「每一念至,忽如忘生。」法中可知。
「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澁滑、冷熟諸相。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喻起妄也。妄本無因,故云無故。真妄和合,如二手相摩。阿賴耶識變起世間,故云生澁滑等。或可二手及空喻根境識,根境識三和合生觸,觸是受因,從此領納,故知受陰無明妄念,迷真和合,假託而生,故[1]下破之。
二、約喻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
冷煖本無,手合故有,故云幻觸。受陰不實,妄緣假生,故無來處。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不應虛空選擇來觸。」
破空生也。虛空平等,無所不在,豈能選擇不觸乎身而觸於掌?
「若從掌出,應非待合。」
已下破掌出。若此澁滑從?掌而出掌未,合時何無澁滑?
「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2]即觸入,臂[3]脫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蹤跡,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要名為觸?」
若汝執言,掌雖生觸,須待合時此觸方出。若爾合既觸出,離應觸入。若觸入時,所經之處應亦覺知觸入蹤跡。若實覺知,觸常在體,應須常[4]知,何待合知。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既知幻觸能生於受,推其觸性都無,故知受陰虛妄也。
三、想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酸澁。想陰當知亦復如是。」
想謂取像,想像不實,從虛妄有,故以說酢水生、思[5]崖酸起為喻。因說想酸,因思想峻,故有水酸。以想喻想,近取譬耳。
[6]酢音醋。
二、約喻廣破,三: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非從口入。」
以水喻想。今推酢說,說既不有,水從何生?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若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若獨耳聞,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因人說梅,梅何有說,故非梅生。若因人說,水便口流,口既流水,應合聞說,何用耳聞?口若不聞唯耳聞者,[7]耳既聞說,亦合流水,故云此水何不耳中流出。說不得梅,梅不至口。耳自聞說,水却口流。說梅與水,二俱叵得。
三、類思崖。
「想蹋懸崖,與說相類。」
類說應云:如是崖想,不從崖生,不從足入。若崖生者,崖合自思,何待人想?若從足入,足應有思,何須心想?若獨心思,此酸只應心中自有,何以足心却有酸澁?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想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說酢思崖,水酸形體,想像虛偽,能所俱空,元是菩提妙覺明性,何因緣、自然之有耶!
四、行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8]瀑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行以遷流造作為義,剎那無常,念念遷謝,生死死生如旋火輪,無有休息,故以瀑流,波浪相續,無踰越義以為喻也。
二、約喻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空水。」
即空即水,離空離水,求瀑流體俱不可得。行陰亦爾,本無生處。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虛空成無盡流,世界自然俱受淪溺。」
破空生流也。流從空生,空體常在,流應常生,虛空性遍,流亦應遍,斯則[9]俱見瀑流,應無世界,又如何分水陸空行耶?
「若因水有,則此瀑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今應現在。」
破水生流也。流從水生,水與瀑流兩體應異。水為能生,流為所生,如樹生果,果不是樹。二俱現在,今且不然,如何因水耶?
「若即水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
破流即水也。流相漂動,水相澄清,若此漂動便是水相者,至澄清時應非是水,暴流漂動已是水故。
「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
破離空離水也。離空有流,空且無外,何離之有?若離水有,水外求波,故應非理。流既無生,行陰元寂。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行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如前可解。
五、識陰,三:一、寄喻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頻伽,好聲鳥也,瓶形似彼。識陰無形,在有情身,如瓶盛空。遠餉他國者,阿賴耶識為業所使,隨處受生。此陰若滅,彼陰續生,如人擎空遠餉千里。死有至時,諸根不通,如塞兩孔。
二、約喻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虛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虛空非出入,喻識無往來。既無往來,將[1]何為識而了別耶?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本瓶地應少虛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空出。」
彼方,瓶來方也,名本瓶地。空若彼方來於此方,本瓶來處應少虛空;本處既無所少,應知非彼方來。瓶倒之地名為此方,若此方空入於瓶內,先合見空從瓶而出,方知空入。出空既無,入空何有?空既無出入,識何曾往來?又此方入者,入此方也。其文易解。
三、結成虛空。
「是故當知,識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可解。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2]二(之二)
校注
[0843003] 二之一【大】,三【甲】 [0843004] 壞【大】,懷【甲】【乙】【宮】 [0843005] 辨【大】*,辯【甲】* [0843006] 𣇲【大】,昏【甲】【乙】 [0844001] 壤【大】,壞【甲】【乙】【宮】 [0844002] 有【大】,〔-〕【甲】 [0844003] 于【大】*,於【甲】* [0844004] 訛【大】,化【甲】【乙】 [0844005] 置【大】,安【宮】 [0844006] 劑【大】,齊【甲】 [0844007] 一【大】,〔-〕【甲】 [0844008] 汝知【大】,知汝【宮】 [0844009] 河【大】,何【甲】 [0845001] 動搖【大】,搖動【甲】 [0845002] 搖動【大】,動搖【宮】 [0845003] 倒【大】,〔-〕【甲】 [0845004] 倒見【大】,顛倒【甲】 [0845005] 知【大】,〔-〕【甲】 [0845006] 去聲【大】,〔-〕【甲】 [0845007] 愍【大】,憫【甲】 [0846001] 甲本冠註曰具義海作是 [0846002] 處【大】,故【甲】,甲本冠註曰故義海作處 [0846003] 擾【大】,攘【甲】,擾【考偽-甲】 [0846004] 見【大】,哉【甲】,見哉【乙】 [0846005] 慜【大】*,愍【甲】【乙】* [0846006] 大【大】,本【宮】 [0846007] 允【大】,名【甲】 [0846008] 為【大】,為本元【甲】【乙】 [0847001] 一【大】,二【甲】【乙】【宮】 [0847002] 昧【大】,味【甲】 [0847003] 像【大】*,象【甲】【乙】* [0848001] 睡【大】,唾【甲】 [0848002] 寐【大】,寢【宮】 [0848003] 亦不【大】,不亦【甲】 [0848004] 明【大】,用【甲】 [0848005] 往【大】,性【甲】【乙】【宮】 [0848006] 吾今【大】,今吾【甲】【乙】 [0848007] 揀【大】,揀也【甲】 [0849001] 也【大】,耶【甲】【乙】 [0849002] 用【大】,〔-〕【甲】 [0849003] 見【大】,破見【甲】 [0849004] 是【大】,見【宮】 [0850001] 以【大】,心【甲】 [0850002] 異【大】,別【甲】 [0850003] 纖洪【大】,洪纖【甲】【乙】 [0850004] 精見【大】,見精【甲】 [0851001] 是【大】,更【甲】 [0851002] 甲本冠註曰心義海作忝 [0851003]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三終【甲】 [0851004]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四首【甲】 [0852001] 不分卷【甲】 [0852002] 不分卷【甲】 [0852003] 披【大】,拔【甲】【乙】【宮】 [0852004] 大惠【大】下同,大慧【宮】下同 [0852005] 辨【大】下同,辯【甲】下同 [0852006] 間【大】,問【甲】 [0853001] 緣【大】,緣義【甲】【乙】 [0853002] 起【大】,起以【甲】 [0853003] 掌【大】,〔-〕【甲】 [0853004] 三【大】,二【甲】【乙】【宮】 [0853005] 可【大】,可無【甲】 [0853006] 無【大】,明【甲】 [0853007] 成【大】,成二【甲】 [0853008] [-]【CB】【甲】【乙】【宮】,時【大】 [0853009] 是【大】,之【甲】 [0854001] 爾【大】,示【甲】【乙】【宮】 [0854002] 㳷【大】,𭰞【甲】,𭰴【宮】 [0854003] 云若【大】,若云【甲】 [0854004] 二【大】,三【宮】 [0854005] 小【大】,下【甲】 [0854006] 為【大】,名【宮】 [0854007] 強【大】,疆【甲】 [0854008] 三【大】,二【甲】 [0855001] 于【大】,於【甲】,千【乙】 [0855002] 箒【大】,帚【甲】 [0855003] 精【大】,精氣【甲】 [0855004] 三【大】,二【宮】 [0855005] 現【大】,〔-〕【甲】 [0855006] 似【大】,似前【甲】 [0856001] 緣【大】,緣之【甲】 [0856002] 碩【大】,頓【考偽-大】,頓【乙】 [0856003] 若【大】,如【宮】 [0856004] 妄見【大】,見妄【甲】 [0856005] 至【大】,止【甲】 [0856006] 偏【大】,徧【甲】【乙】 [0857001] 境【大】,〔-〕【宮】 [0857002] 如文【大】,〔-〕【甲】 [0857003] 敵【大】,敲【宮】 [0857004] 五【大】,三【甲】【乙】 [0858001] 湛【大】,圓【甲】 [0858002] 一【大】,〔-〕【甲】【乙】 [0858003] 不【大】,下【甲】【乙】 [0859001] 下【大】,下經【甲】 [0859002] 即【大】,則【甲】 [0859003] 脫【大】,腕【甲】【乙】【宮】 [0859004] 知【大】,覺【甲】 [0859005] 崖【大】,岸【甲】 [0859006] 酢音醋【大】,〔-〕【甲】 [0859007] 耳【大】,耳聞【甲】 [0859008] 瀑【大】*,暴【甲】【宮】* [0859009] 俱【大】,但【甲】【乙】【宮】 [0860001] 何【大】,何以【甲】 [0860002] 二之二【大】,四【甲】【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9 冊 No. 1799 首楞嚴義疏注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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