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3]三(之一)
第二、破六入。梵語鉢羅吠奢,此云入,亦云處,境入之處也,亦是識生處故。然根境二法俱識生處,今分六根別破,故獨以根為入也。文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如五蘊初解。
二、別破,六:一、眼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借前色陰中見華瞪目以為喻也。目睛喻覺性,瞪發勞喻妄念忽生。兼目與勞等,即此眼根能結所結,起不離真,故云同是菩提。經文語略,若細論之,即淨目喻覺性,因瞪發勞喻無明不了故成念動,由發勞故見空中華,喻由念動故現妄境界及根身等。兼目與勞下,約喻指法也。目即無明動,心勞即所現根境及能見心,此之心境及與動念,俱是[4]菩薩性中無明勞相,無體可得,虛妄發生,猶如瞪目見空中華,俱為勞也。
二、約塵[5]辨無。
「因[6]于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7]像,名為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既因動心現妄境界,於此妄境派成根塵,互為對待相形而立,本無自性,體不可得。下文云「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8]猶如交蘆。」故云因于明暗發見居中。塵既發根,根還取境,根境既備,方成見性,故云吸此名見性等。既因取境而得名見,故知此見從影像生。像,喻塵也。《起信》云「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明暗尚如影象無體可得,況所發見而有體耶?故云離彼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前文雖云因于明暗,為顯根性本無,假他而有,就妄分別而似有因。今以四處推窮,體無生處,故此標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像,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初破境生,境中自有明暗相背,因明即不見暗,以暗時無明,見隨明滅故,因暗反此。次破根生,根生即不假明暗,明暗不來,根無自性。此中言根生者,以自望自,非謂破識,亦可勝義望世俗根,故云根生。次破空生,若言虛空能生,勝義在浮塵內,進既觀像,退應觀根。又空中自能有見,何關汝之眼入?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眼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如前[9]解。
二、耳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耳喻真性,手喻無明,真妄和合名塞。動念初起名勞,由念動故境現,如頭作聲。兼耳與勞下,此之動念與妄境界,能結之心所現之境,皆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此中塞耳同彼直視,故亦言瞪。
二、約塵辨無。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塵既發根,根還取境,根境相待聞始得成,故此耳根離塵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即非虛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境有動靜,聞一則不聞一,以隨能生,有生滅故。次破根生,不假動靜聞亦無故。後破空生,空若有聞自成於根,又空自聞,豈干于耳。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耳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虛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鼻喻真性,外風喻無明。畜謂縮氣,喻真妄和合。勞喻心動,冷觸、香臭喻妄境。餘文如前。
二、[1]終塵辨無。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名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釋如前文。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通塞根空俱無生處。」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是聞自當迴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通塞互破可知。發明,顯了也。次破根生,根生則無境,無境則無根,由塵發知故。機亦根也。次破空生,前則聞境,歸則嗅根,空自聞香,汝鼻何用?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鼻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舌根不動喻[2]真,吻喻無明,舐喻真與妄合。勞即念動,念動故境生,如甜苦淡。問:甜苦由勞故生,可喻妄境。淡是舌根不動,合喻於真,為何喻境?答:元來不動可以喻真,今以由動故顯不動,既是形待,故成妄矣。如下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餘如文。
二、約塵[3]顯無。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像,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若於空出,虛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從境、從根、從空亦如前釋。虛空自味者,味猶嘗也。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舌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涉勢若成,因于勞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二手喻真妄,合喻真妄和合。真有不守自性,隨緣成根境等,如隨冷熱緣成冷熱手。問:二手之中何手喻真?答:以勢劣者喻真,思之。餘如文。
二、約塵辨無。
「因于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像,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已滅,云何覺離?違順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
破境生,更約違順二相廣其道理,例前離合。次根生、空生皆如文。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身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
人喻真性,本自覺故。勞倦則眠喻無明迷真,性不了故。睡熟喻動念現境,謂睡故成夢,夢具心境。心喻業轉,境喻現相。寤喻事識,事識取所現境,分別染淨,不了自心所現,見從外來,如憶夢中之事不得明了,故云覽塵斯憶。失憶,為忘也。
「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已上總指生滅結成意根。夢中現境因睡故有,脫禮是假。既睡寤已,不了假有,覽而憶想,謂是[1]其實,名為顛倒生住異滅。寤寐憶忘皆生滅也。法中亦爾,動心現境已是虛妄,事識不了,見境實有,名為顛倒。境與分別前後訛替,念念移易,名生住異滅。覽此生滅全歸意根,熏習不斷,念念分別,名意根耳。能分別意、所分別境,皆是覺性之中無明勞相。
二、約塵辨無。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
集,聚也。中,猶內也。吸、撮,皆取也。由生滅境引發集聚內覺知性,此之覺知常取生滅,於內分別,非同前五照外境界,故名內塵,以意根內緣不緣外故,即前文中聚緣內搖也。
「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揀異前五也。逆流,猶返緣也。地,處也。前五但順取外境,不能返緣內塵,名此內塵為緣不及處。此不及處唯意根合,即此合處為意知根。
二、破成無相,[2]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花,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先約寤寐,次約生滅,法喻雖二,俱破境生,皆互有互亡也。次破根生,意根無相,約寤寐顯寤能思察、寐則成夢,知是意根。今破寤寐自是身之開合,非于意根。《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3]莊子》亦云「其寐也畜交,其覺也形開。」意云寤寐無體,自隨於身,非是意根,應知意根畢竟叵得。若從空生,故為不可。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意入[4]處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破十二處,此則正破境也。文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前已總標,今別徵起以顯藏性。
二、別破,六:一、眼色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處以生門為義,六根、六境是識生處,根已前破,今正破境,然亦以根相對而破,故雙問色生眼生等也。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
破根生境也。初二句牒,見空非色下破境有色空。今以色空相對而破,此破色也。若見空時則無有色,根既生色,名為色性,應合銷亡。能生既亡,所生何有,故云顯發一切都無,此則空現色銷也。色相下有二義:一、空不自顯,由色所顯,今既無色,從誰顯空?又能生根同是色法,色相既亡,根亦隨滅;根既已滅,復[5]欲將何以了空質?此則空無色顯也。空亦如是者,例破生空也,行相如色。
「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破境生根也。初二句牒,觀空下破。此亦色空相對而破,此破色也。色既生根,觀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生根而了於空?又色能顯空,見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顯空?下色之一字,義含空能生見,例色應知。單破雙結,妙盡譯旨。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見與[A1]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無處所者,無生處也。餘文可見。
二、耳聲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此約耳聽鐘鼓二音,以破根境往來之相也。若知二俱虛妄,何往何來?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破聲來耳處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舉喻,佛,音聲也。城,耳根也。林,鐘鼓也。此聲下例破。聲既來汝耳邊,此聲已離鐘鼓,只合汝自獨聞,不合他人亦聽;今且不爾,一切皆聞,應知聲無來往。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
破耳往聲處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舉喻,佛喻耳根,祇園喻鼓,城喻阿難。汝聞下例破。耳根既往鼓處,阿難應闕耳根,鐘聲與[6]鼓齊鳴,不合更聞鐘響,況餘聲耶。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雙結不成聞義也。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香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又嗅此[1]爐中旃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旃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此中但問境之生處,不同前文根境對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氣?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破根生也。初牒,稱鼻下正破,稱汝下縱破。設許汝鼻能生於香,生義雖成,聞義不立,以但能出香,不從外入與鼻合故。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爐中爇此枯木?」
破空生也。空性常住,應常有香。若常有香,何須燒木方聞香氣?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蒙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已聞?」
破木生也。此約所見煙相麁顯而破,不論其氣。若以煙表,實謂未通,故云其煙騰空未及遙遠也。煙猶在近,聞已遠通,故知其香不從木發。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嗅與香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味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秖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破根生也。初標,在汝下五破一舌不知多味也。若以味從舌,味應無別也。若不下縱破。設若汝許味不別者,味既不分,何成知味?若變下破味變,舌應多體也,初二句反破,後二句結破。此則以舌從味,舌便成多;今汝不然,故云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破境生也。初三句正破,味若生食應不假根,無根別食焉能成味?若成味者食須有識,若無識者云何自知?又食下縱破,設許食自能知,即同他人嘗味,何關汝舌之知。
「若生於空,汝噉虛空當作何味?必其虛空若作醎味,既醎汝舌,亦醎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醎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醎,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破空生也。初三句牒計審味,必其下正破。初四句身面俱醎,後二句醎同海[2]旋,若俱醎者海魚無異。既常下縱破。初四句互奪兩亡,縱汝常受於醎,畢竟不能如淡,若無淡味,何顯於醎?淡之與醎俱不安立。必無下二句結非知味,醎淡既不能分,不可說名知味。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觸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按摩之法常式皆然,故摩頭也。此徵能觸在頭、在手二俱有過,如下破之。
二、隨計牒破。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
互有互亡破也,根境相顯觸乃得成,一有一無故不名觸。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各存兩質破也。頭手各有,則有二知,二知便成二阿難體,何體為汝?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
共成一體破也。初四句正破,若頭與手共生一觸,遂令二種合為一體。設許一體,觸自不成,此結破也。
「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
破轉救也。初二句牒救總徵。若汝救云:所生雖一,能生自二,云何令我頭手不異者,此則[3]一體之觸為在何處?故云觸誰為在。在能下二句推同前破,前云若在於手,頭則無用等。不應下破空生也,有形之法尚不能生,豈況空無而能成觸。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法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意中所緣三性之法,攝一切盡。自然而然故云生成。此所緣法即心、離心二俱有過,下文即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破即心也。初一句牒,次一句定,非心下破。既即是心,定非是塵;若非是塵,則不是心家所緣之境,何名法處?下破離心。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
牒計雙徵也。初二句牒,則法下徵。此法既離於心,更以知、不知徵而破之。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破有知也。初句奪成心量,離心之法若有知者,應名為心。異汝下更分即異以破,初二句破異。有知之法若異汝心,即同他人,異於汝心又有知故。即汝下三句破即心,初句半牒半定,後二句破。有知之法既即汝心,即應汝心之外更有汝心也,故云更二於汝。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虛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破無知也。初五句定非色空,次一句審問何在。色空二事攝諸法盡,既非色空,今何所在?今於下二句推無所表也,若此法塵亦色空攝,以何表示知是法塵?不應下二句破空外無成也,色空之內既無表示,不成此塵處[1]有空外,以空無外故。心非下二句結無處義,如上推檢,法塵不有,則心無所緣之境,從何以立處耶?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破十八界,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梵云馱都,此云界,界是因義,根、境、識三互為因故。又種族義,根、境、識三各一種族。又眼等六,種族別故。
二、別破,六:一、眼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如汝所明,[2]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
佛於小乘方便教,說諸因緣法,今明第一義諦,因緣、自然皆為戲論,故此牒而徵之。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破根生也。初句牒。既無下四句,無境有識,何用破也。既從根生即不須境,若無其境何所分別?所緣既無,能緣何用?汝見下四句,即能生識根無體破也。若謂根生,根非青等是不可見,復無表示。根尚不立,識從何有?下破境生。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虛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
此色空相傾無識破也。初一句牒,空無下四句立理正破。既從色生,空現色亡,識應隨滅,誰了虛空?若色下五句據理質破也。色若遷變,汝能了變識元不遷,既無色相,從何[3]界立?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
此隨變不變非界破。初二句隨變無識破,色若變時識亦隨變,名誰為識?不變下四句不變無知破,若不隨變,識則常在,元從色生,不合知空。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破共生也。若根境合生中界者,此識中界知、不知別,故云中離。若成別者,此識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兩合。兩合若成,有雜亂過,知與不知同一界故,界義應非。或離者開義,或猶無也。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二、耳聲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
先破根生,此勝義也。初一句牒,動靜下三句正破能生。若無前境,根自不成,由塵發知故。必無下況破所生,若實無知,根尚不立,更[4]何有識?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破浮塵也。初三句縱破,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下三句正責破也,如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為識之界?則耳下二句雙質二根,從何為界生耳識耶?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
已下破境生。初句牒,識因下根境俱亡破。聲能生識,何假於聞,此亡根也。若無於根,聲亦不有,此亡境也。根境俱亡,識從誰生?
「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
「聞聲同識破。初三句雙牒,汝謂識因聲生,[1]又許因根有相,今聞聲時即是聞識。
「不聞非界,聞則同聲。」
初句不聞無界破。若不聞識亦不聞聲,能聞所聞俱無界義。後一句聞識同聲破,可知。
「識已被聞,誰知聞識?」
成所無能破也。能了之識已作[2]句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聞識?
「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無知草木破也。了別既無,草木何異。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破共生也。初二句正破中界,根境各生尚非,共生豈有此理。後三句顯無根塵,對邊立中,中既不成,邊亦不立也。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
[3]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嗅知動搖之性?」
先破根生,此以浮塵、勝義二根雙問,二俱有過。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破浮塵也。初句牒,次二句破。若取雙爪,此乃身攝,非屬鼻根。設有所知,但名知觸不名知香。名身下二句結非香鼻。鼻尚下指無界義。此下破勝義根。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
初三句牒計總問,以肉下破。浮塵是知,身自知觸,非是鼻根也。
「以空為知,空則身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虛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破空是知。初三句根無知覺破,如是下二句空即是身破,汝身下三句結無本體。
「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
破香是知,此正破也。香自有知,何關汝鼻。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及[4]栴檀木。」
破轉計也。初二句牒計,設汝若言非不相干,由有我鼻,香臭方立,猶如鼻根由香故有,則彼下破。今四句質,[5]不生香[6]破也。
「二物不來,汝自嗅鼻為香、為臭?」
嗅根何氣破。
「臭則非香,香應非臭。」
香臭相傾破也。非無也,無不聞也。
「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
俱聞二體破也。鼻若生香,必不聞臭;必若生臭,應不聞香。今既俱聞,鼻須有二;二鼻若立,兩體還成,正為何體?
「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
互即雙亡破也。若汝不許鼻有二者,則香、臭混然都無有別,以從一鼻之所流故。若無香臭,說何為知名生識界?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應不知香。」
此下破境生也。初句牒,識因下五句舉例奪破。眼能有見,見不觀眼;香能生識,識不知香。
「知即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
反覆縱破也。縱許汝識能知香者,此則不合言從香生,故云知則非生。設若不能知此香臭,又何名識稱了別耶?故云不知非識。香不因根,無有香界,故云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了香,非可說言因香有識。
「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虛妄。」
總結破也。識既無生,根境不立,設有聞性皆虛妄耳。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甞舌,為甜為苦。」
破根生也。初句牒,則諸下舉無五味以問舌根,即無味自甞問也。
「若舌性苦,誰來甞舌?舌不自甞,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有無隨計破也。舌若有味,根已成境,孰知根者?無味之時味必境生,獨有汝根焉能生識?下破境生。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何識知是味非味?」
引例無知破也。從味所生,豈合名識?故云識自為味。設許名識,亦不自甞,引例可見。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
如前五味各生一物,識必境生亦應多體,即識從於味,識即成多也。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醎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若一體識必從境生,能生之境亦應一體,何分五別?分別下縱破,五味不分,何名了別說為識耶?此則味從於識,味應無別。云何下[1]一一句,總責識體從二得名,根生、境生二俱失故。
「不應虛空生汝心識。」
破空生也。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破共生也,既從合生,自性屬誰而名界耶?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觸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識?」
破根生也。觀對待也,無二所覺為相待緣,獨此身根無生識理。下破境生。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無身非覺破也。有身無觸尚不成知,有觸無身故非能覺。非身,無身也。下根境互亡破也。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
此指現道理也。物無覺觸之知,身則能覺於觸,斯理昭然,明白可見。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
此下依理推破。此二句根境相即也,今汝若許觸能生識,觸則有知,與身何異?應可身亦名觸、觸亦名身,俱有知故。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觸所攝,以有知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身根攝,以有知故,如汝身根。斯則觸既生識,遂令相即也。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
身觸俱非也。以相即故遂令俱非,則觸不成觸、身不成身也。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非身根,以有知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非是觸,以有知故,如汝身根。將汝一因成我四量,令汝相即、亦令俱亡。身觸下二句結無二位。下破離合。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初二句合即唯身破,觸既合身,合應無二,唯一身根更無觸位。後二句離應無觸破,觸若離身,復何成觸,如虛空相亦無觸位。
「內外不成,中云何立?」
例破識體也。觸立則根立,內無則外無,根境不存,識何為相耶。
「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雙牒反質也。三位俱空,識從何立?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先破根生,此離塵無體破也。初一句牒,於汝下五句正破能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若無法塵,意根不起。離緣下二句例破所生,離前法緣,尚無根之形貌,況所生識,將何起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
此下同異俱非破也。此總問同異。識心,第八也。思量,第七也。了別,第六也。七八二識俱第六根,亦同名意,故此雙問二俱有過。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破同也。若識與意其體同者,識即是意,云何更分能生所生?此下破異。
「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
無識非生破。初句半牒半定,應無下[2]破。既識與意異,應一有所識、一無了知。苟無了知何言意生?以意有知故。
「若有所識,云何識意?」
設使此識有了別者,如何辨異識之與意?此有識無異破也。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雙結不成也。同義無憑,異又非理,二性不立,云何識生從汝根出?下破境生。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
此明五塵不即意攝也,以各有所對故。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
總問法塵也。法塵之法故云法法,以別揀通也。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
前五句正顯無體。法塵即前五[1]之影,故離五無體。生則下四句牒破轉救也。設汝救言:色及餘法雖非意境,生滅二種正是法塵者,若爾生滅無體全是色等,若起若止,無別生滅在色等外。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正破識界無體也。所因即法塵,法塵尚不可得,豈生汝識?能所俱無,立何為界?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4]三(之二)
二、重約七大會相。然大之為名本乎世諦,小乘法相說諸色法四大和合之所成就,復分內外。說此名為諸法自相,寂而不圓,猶為諸法共相所揀,麁而且淺。是佛如來隨他意語,世間安立,有名無實,雖名為大,大義不成,勝義諦中所說不爾。謂周遍含攝,體無不在,物無不是,非因待小,當體受稱,故名為大。今此經中所說七義俱名大者,七義之中攝一切法,謂空有、根塵、色心、性相,塵塵法法無不周遍、無不含容,破彼權見令知實義,如下文云「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斯則會相即性,性遍相遍,方稱勝義至極之大,豈同權教說名自相。文三:一、伸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
敘昔聞也。
「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
難今說也。排推,擯棄也。
「唯垂哀[5]慜,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求開示也。方便安立,說有四大因緣和合成諸變化。第一義中諸法不生,今則無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今以世諦疑第一義,故有斯難。
二、許宣,三:一、指意標示。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開示第一義諦。」
因緣和合、四大發明皆小乘法,諸法不生唯如來藏,即第一義。
二、牒疑舉[6]阿。
「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雖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說為真可憐慜。」
纏繞,疑惑也。諸佛祕密靡不皆知,故云說藥。今聞諸法皆如來藏,名真藥現前。舉昔方便疑今真實,名不能分別。
三、勅許竚聽。
「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勅聽許宣,現未俱益。[7]二、正說,二:一、立理總非。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雜和,猶如虛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氷,氷還成水。」
初四句牒所計,次六句略破非和。若四大性自體非和,則不和諸大,如空與色礙、無礙異。若和下破和合,若大性體自是和合,即成生滅,始終即生滅也。生死下釋相,初句釋相成,次句釋相續,謂生能成死等,[8]死能續生等,謂現在生續過去生也。如旋下二喻,初喻相續,次喻相成。如文。
二、舉性別破,七:一、地性,四:一、舉事以標。
「汝觀地性,麁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隣虛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隣虛即實空性。」
隣虛,無方分微也,即是極微色邊際相。微塵,有方分微也。今經指有方分微名色邊際相,隨經所出,不須和會。
二、立理廣破。
「阿難!若此隣虛析成虛空,當知虛空出生色相。」
依標立理也。既能析色成空,亦可合空成色,方曰相成相續耳。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
牒起所疑也,欲破先牒。
「汝且觀此一隣虛塵,用幾虛空和合而有?不應隣虛合成隣虛。」
此下依理廣破,此合空成色非理也。汝許析色為空,應許合空成色,隣虛極小,成用幾空?若合隣虛,自成方分,不成隣虛。
「又隣虛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虛空?」
合色為空義乖也。虛空至大,隣虛至小,析小成大,為用幾塵。
「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
雙非色空互成也。色合成色,空合成空,以類自,合非互相作也。
「色猶可析,空云何合?」
重責合空義失也。析色明空,教觀俱有;合空成色,內外無憑。前文云「猶如虛空不[1]知諸色」,若言和合相成相續,皆為虛妄。
三、會通實理。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此明真色。初一句指本迷,如來下三句顯法體。如來藏,即一法界心中道第一義諦也。性色真空即俗之真,性空真色即真之俗。皆言性者,顯即中之真俗也。斯則舉一即具三、言三體即一,非縱橫竝別名祕密藏,此真地大也。清淨下二句敘德量,無妄相應,具無漏法故名清淨,非是有為故云本然,無所不在故云周遍。此則種性、體德、體量悉具足耳。若識此法,成三妙觀,方知一塵具一切佛法、一切心法、一切眾生法,靡不皆在一微塵中即見盧舍那。即見自己,即見一切法;如一微塵,一切法亦爾,下皆准此。隨眾生下顯隨緣也,眾生十界漏、無漏異,業亦不同,所感色法淨穢殊等也。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凡外小乘稟權教者皆名無知,不了實義故名為[2]感,執成名相故稱曰為。皆是下總斥虛妄。識心虛妄,顛倒從生,因迷積迷,何實之有。
二、火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
緣生之火本無主宰,無主即無性也,因緣和合虛妄有耳。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
舉事也。陽燧,出火鏡也。
「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3]民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盧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4]姓。」
引例也。舉眾以明和合也,因別成總,總必有別,故引三人顯其異也。瞿曇,此云地最勝,亦云日種。優樓頻螺,此云木苽林。
「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
牒徵可知。
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
破日生也。從日至手四萬由旬,凡所照處何不遭[5]熱,而獨燒汝手中艾耶?
「若鏡中出,自能於鏡出然[6]于艾,鏡何不鎔?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
破鏡生也。前四句正破,後三句縱破。火能克金,遇必融泮,外能燒艾,內合鎔鏡。今汝不然,應非鏡出。
「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
破艾生也。艾若出火,日鏡不合,何無火出?若必待合然後火生,顯非艾出。
「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遊歷於此?」
總結無從也。三處不出,火從何生?應知必無。
「日鏡相遠,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破和合無因也。日鏡非近,無和合義。緣中既無,非緣有火必無此理。
三、會通實理。
「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本然,周遍法界。」
明真火也。初句指本迷,如來下三句顯法體,清淨下二句明德量,竝如前解。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遍法界執,滿世間起。起遍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顯隨緣亦如前解。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如文可知。
三、水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
緣水無常,故云不定。隨物流止,即不定相。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如室羅城迦毘羅仙、斫迦羅仙及鉢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藥。是諸師等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此水為復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
迦毘羅,云黃赤色。斫迦羅,云輪。鉢頭摩,云赤蓮華。訶薩多,未詳。此皆外道也。太陰精,月也。方諸,出水珠也。太陰當中,以珠向之而求水也。月、珠、虛空三處徵訖。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從月來,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流則何待方諸所出?不流,明水非從月降。」
破月生也。前五句正牒破,月去人間如日之量,故云遠方。月光照處皆合成流,何獨珠出?流則下四句雙結非也,照處皆流,何用珠出。設無流者,顯此水性不從月來。
「若從珠出,則此珠中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
破珠生也。珠若生水,合常有流,不待照月,何無水生?
「若從空生,空性無邊,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
破空生也。空若生水,有空皆水,誰不受溺?以空遍故水亦周遍,人天水陸應不各存。滔,水沒也。
「汝更諦觀,月從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盤本人敷設,水從何方流注於此?」
總結無從也。月從天升,珠持手內,盤由人置,水自何來?
「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1]月精無從自有。」
破和合無因也。言水精者,是太陰精之所流故。緣中尚無,非緣豈有?
三、會通實理。
「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一處水出,遍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節釋如前。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四、風性,四:一、總標無[2]生。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
風性無狀,動靜以表。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汝常整衣,入於大眾,僧伽梨角動及傍人,則有微風拂彼人面。此風為復出袈裟角?發於虛空?生彼人面?」
僧伽梨,大衣也。袈裟,云壞色。衣動於此,風拂於彼,二處及空三皆不生,應知虛妄。
二、依理推破。
「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其衣飛搖,應離汝體,我今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
破衣生也。前五句披衣離體破,風性不靜,若生衣中,應見飛動,今何不然?我今下六句舉例無風破,佛今垂衣不見飛搖,獨汝袈裟云何風出?衣中未必有潛風處令衣不動。
「若生虛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
此下破空生也。此正牒破,空若生風,何須假汝動衣方有。
「空性常住,風應常生。」
此下展轉難也。今二句隨空常在難,空性無滅,風合常有,不動衣時何無風出?
「若無風時,虛空當滅。」
無風空滅難也。若[3]空生風,風不起時應是無空。
「滅風可見,滅空何狀?」
滅空無[4]辦難。物不動時應知風滅,空若滅時以何表辦?
「若有生滅,不名虛空。」
生滅非空難。虛空無為,為無生滅;今有生滅,不名無為。
「名為虛空,云何風出?」
反結空不生風也。風性搖動,虛空寂然,豈有寂然而生搖動。
「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
破面生也。初二句牒,從彼下四句破。被拂之人面若生風,應合順吹,汝當受拂,汝自整衣,不干風出,云何其風反吹彼面?
「汝審諦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虛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誰方鼓動來此?」
重審也。衣面空異,動寂體殊,風從何來吹拂其面?
「風空性隔,非和非合,不應風心無從自有。」
破和合無因也。動寂不同,故云性隔。心即是性,文變故爾。
三、會通實理。
「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風出。遍法界拂,滿國土生,周遍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五、空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
空無有質,離色之處即顯是空,以對待故,故無性也。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毘舍、首陀兼頗羅墮、旋陀羅等新立安居,鑿井求水。」
舉事也。剎帝利,云田[5]王。婆羅門,云淨志。毘舍,云坐估。首陀,云農者。頗羅墮,云利根,亦[6]捷疾。旃陀羅,云殺者。
「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虛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虛空,虛空淺深隨出多少。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
標徵也。隨出土之多少,則見空之淺深也。虛空與色二俱是假,互相因有,體不離色,今此推徵令知虛妄。
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唯見大地[1]逈無通達。」
破無因生也。空若無因,鑿前何無?鑿後何有?無因不成。
「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虛空因土而出?」
破土生,此正破也。前三句牒破,土若生空,土出井時,應見虛空出土入井。若土下四句結非,若見土出,不見空入,云何言空從土而有?
「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
此轉破也。若不見空出土入井,則土因空果二無有異,土即是空、空即是土,土出井時,何不見空從井而出?
「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
破鑿生也。前三句正破鑿出,若鑿出空,鑿自出空,云何見土從井而出。不因下三句反破不因,土因鑿出,空因何有?
「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虛空因何所出?」
再審二處也。土從地中運鑿移出,故云地移。
「鑿空、虛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不應虛空無從自出。」
此破和合,重結無因也。鑿、空二體也,虛、實二義也,豈相符順而稱和合?餘文可知。
三、會通實義,三:一、類通前義。
「若此虛空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前三句顯虛空之大義也。虛空若從因緣所生,體非周遍,復是動搖,豈名為大?夫言大者常遍為義,常故無生滅動搖,遍故時處悉有。若因緣生,此有彼無、現有未無,緣會則生、緣離則滅。今此不爾,本如來藏,本自周遍,本不動搖,故名為大。當知下六句,類前四性同受大名。咸稱大者,皆周遍故、無動搖故、是藏性中真功德故、無方大用遍一切處作利益故,豈同方便有名無實而稱大耶?
二、斥勸研詳。
「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虛[2]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
無圓實智故名昏,不了常遍故稱迷。若虛空性有出入等,則體非常,亦無遍義,豈名為大?故勸詳審也。
三、正會今理。
「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虛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例前可解。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六根性然。小乘多出四大,大教始有空名。根之與識同名大者未見經出,諸圓實教圓觀諸法,根境識三周遍不動,雖有其義,不立大名。今此特出,真為最後究竟垂範也。文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分析。此見為復與明暗相并太虛空為同一體?為非一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此約四句以徵。謂一也?異也?亦一亦異也?非一非異也?
二、依理推破。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虛空元一體者,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明時無暗;若與暗一,明則見亡;必一於明,暗時當滅,滅則云何見明、見暗?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
此破一也。前四句牒計,則明下四句立理,若與下六句推破。見與境一,境滅見亡,如何分辦明之與暗?若明下三句結非,明暗自殊,見不隨滅,應知此見不與境一。
「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與虛空,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虛空,是見元同龜毛兔角,明、暗、虛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
破異也。初三句牒計,汝離下四句正難離境何相,離明下四句結成畢竟無體。上皆正破,明暗下三句結破,竝可知。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元無,云何或異?」
破兩亦也。同即一也,明暗互滅故云相背,若與一同見即隨滅,如前所破。明、暗、虛空離此無見,亦異不可。
「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
破雙非也。空見無[3]辨,故非不一。明暗自遷,見無生滅,故非不異。
「汝更細審,微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隨黑月,通屬虛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
重審也。勸細審詳,四境之中從何有見?
「見覺空頑,非和非合,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破和合無因也。
三、會通實義,三:一、類通前義。
「若見聞知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虛空,并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見聞覺知同名大者,蓋常遍故,如前文釋。
二、斥勸研詳。
「阿難!汝性沈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為非生滅?為非同異?」
生滅,同也。非生滅,異也。為同為異,兩亦也。見聞既真,四句叵得,不動周遍,其大者歟?
三、正會今理。
「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嗅嘗觸、見觸覺知,妙德瑩然,遍周法界,圓滿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曾,則也。聽嗅嘗觸者,鼻舌二根境合始覺,故名嘗觸。覺觸,身也。覺知,意也。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七、識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根能照境,如鏡照物。識能了境,分別自他。此識分別為從何生?
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
破根生也。有相有見、相無見無,根尚無形,識從何發?
「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
破境界也。相見相待,無見無相;相猶不立,從何有識?
「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
此下破空生。初二句審定不由根境也。非見下正破,前三句非見不辨四境破。非相下三句,非相不立五根破。相即是緣,四境既無,即所緣境滅;所緣既無,五根何有?上皆牒破不假根境也。
「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正破識從空生也。非相非見,故云二非,即正指空也。同無者,如龜毛兔角畢竟無故。若言其空是有體者,豈同物像可形可狀。又此虛空昏[1]純無辨,無辨之空若有所生亦應無辨,故云欲何分別。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破無因也。日中無月,既無見月之識,應知非是無因而有。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和非合。」
重審生處也。[2]晴即浮塵,境即明暗,成有成無即虛空也。識動下二句結非和合,動謂能了別也,澄謂但照境也。
「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前二句例破餘識。聞聽即耳鼻,覺、知即舌身意識。不應下二句結無生處,識起緣由,故云識緣。
三、會通實義,三:一、類通前義。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初二句能類,當知下所類。了別謂識,見聞謂根也,是生識之根,故云了別見聞等。
二、斥勸研詳。
「阿難!汝心麁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
同異如根中破。空謂空生,有謂根境,非空有謂無因也。
三、正會今理。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三、承前開示獲悟,二:一、具敘大眾領悟,二:一、略敘除疑。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然,得無罣礙。
三科七大即相即性,本自不生,今則無滅,生滅去來皆如來藏,圓遍不動,清淨本然,此是如來宣勝義中真勝義性,故云微妙開示。身心圓明,故云蕩然。更無諸法可為所疑,故無罣礙。
二、廣述得益,四:一、悟心廣大益。
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
向執心在身中,謂言是我真性。今知空在心內,如片物持於掌間。下文亦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
二、了物咸真益。
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圓,含裹十方。
向執心外有法,今悟法法唯心。離實相外無法可得,故世間物皆菩提也。菩提云覺,覺即是佛,若執無情無佛性者,請[1]看此文。縱信無情有性,仍說不具諸法,遂令佛性派成其二:一具法佛性,謂有情性;二不具法佛性,謂無情性。若此派分,何異他說無情草木無佛性耶?今立量示云:一切草木是有法,定具諸法故為宗,因云有佛性故,同喻如有情。正教量云: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妙覺湛然,周遍法界,含吐十方,寧有方所。稟彼說者,宜悉詳之。
三、反顧遺身益。
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虛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
太虛處我心中,尚如片物在掌,更觀所生微質,於心大小若何?故舉空中一塵,存亡豈[2]辨,喻至小也。如湛下再舉漚,喻了身無生也。前喻猶存小相,今喻相本無生,故此二喻各顯一意。
四、妙獲元心益。
了然自知,獲[3]妙本心,常住不滅。
了,謂顯了,猶分明也。然,語辭也。明解在心,故云自知。獲,得也,迷妄名失,了悟名得。既言常住不滅,故非新得,但顯現耳。
二、阿難說偈讚述,二:一、標舉。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讚佛:
得益在懷,蓋承開示,故展禮伸讚,述益發心也。
二、正說,四:一、嘆佛法希有,二:一、正歎。
「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
初句讚佛。佛有三身,謂法、報、應,今皆具歎。妙湛,法身也,法身無相,湛然常寂,無作無為,遍一切處,不生滅故。總持,報身也,謂無量劫修行諸度之所顯發,總攝一切無漏功德,盡未來際任持不失,無有壞滅,詶彼因故。不動尊者,應身也,謂隨機感厭求勝劣,眾生心中之所顯現真如用相,名之為應。佛體不動,無有作意,如月不降、百水不升,慈善根力法爾如此,亦如鏡像隨形所現,鏡且不動,故以不動為應身也。又妙及尊字通上通下,謂三身一體,不三而三,體相用法具一切義,故名為妙;是最究竟。極證所顯,故名為尊。下句嘆法,即行法也。一經所顯,唯此三昧,最尊最勝於法自在,故稱為王。上句理、果,下句是行,理、果、行三是所詮義,必因能詮所詮方顯,是故四法皆具嘆也。
二、述益。
「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初句斷障,即前身心蕩然,得無罣礙也。下經云「從無始來顛倒淪替。」今言億者,舉大數耳。妄認四大六塵緣影為身心相,迷己為物,觀大觀小,皆為顛倒虛妄亂想。今聞開示,不執不認,故名為銷。下句悟道,即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也。阿僧祇,云無數。劫波,云時分。方便教說,一切諸佛皆於無數劫中修波羅蜜,然後成佛。今於此會言下頓悟,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何歷僧祇之有乎?故下文云「歇即菩提,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又云「彈指超無學。」又《圓覺》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皆此義也。然據今文,且敘解悟,如文云「各各自知心遍十方」,知即解也,敘雖論解,不無證悟,以隨人入位淺深不同。且如兩教二乘稟權菩薩、圓教根性未發信者悟此境界,即是解悟。若曾已入信解行位,聞法開悟,即是證悟。更有已入地住,即增道損生。乃至妙覺,破惑證理,發真妙用,皆隨位淺深而論廣狹。此則一會之眾皆得妙益耳。
二、願得果度生,二:一、正陳所願,二:一、陳願。
「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恒沙眾。」
初句敘智,即佛道無上誓願成也。即於此身期獲證故,故云願今。次句敘悲,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也。下云除惑,即煩惱無盡誓願斷。悲、智二法即菩提心,正是道體。復以要誓總而持之,即三法周備、四願具足,發菩提心畢於此矣。依《圓覺疏》,頓教因地總有三重:初、了悟覺性,即前獲妙本心得法身也;二、發菩提心,即今悲智二願也;後、修菩薩行,即向下問修行方便也。謂若不了自心,云何知正道?故多劫修行非真菩薩。次不發大心無由起行,故善財先陳已發,方問修行,圓頓修證莫過此矣。
二、述意。
「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上句同佛化,上求下化,悲、智二心,一一先悟妙覺明性。從深理生,故名深心。以此二心承順塵剎諸佛化行,無二無別,故名為奉。下句結報恩,《大論》云「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座遍三千,若不傳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
二、重請證明。
「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
我願成道本為度生,度生之心非暫時爾,盡未來際,眾生界盡,我方入滅。斯願至重,故請證明。
[1]二、乞除惑速成。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
初句嘆德。威德猛盛如[2]獅子王,故名雄。十義具足不可屈伏,故云力。慈悲謂拔苦與樂。無緣普救,皆言大者,顯無上也。次句乞除惑。自乘修惑、大乘所知,俱名微細。下二句乞速成,前文已願得果,今再言者,以度生心切,願早得也。上句真身,下句垂應。[3]登,成也。道場,現八相也。前云未成不滅,約時竪論;今云於十方界,約處橫說,即釋成上求下化也。
四、喻道心無動。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舜若多,云空也。虛空之性不可銷滅,今尚可滅;上求下化菩提之心終無移動,故不動轉。爍迦羅,云[4]竪固不壞也,又翻為輪。輪有摧碾,謂悲智之心自利利他,皆能摧碾惑業苦故。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5]三(之二)
校注
[0860003] 三之一【大】,五【甲】 [0860004] 菩薩【大】,菩提【宮】 [0860005] 辨【大】下同,辯【甲】下同 [0860006] 于【大】*,於【甲】* [0860007] 像【大】*,象【甲】【宮】* [0860008] 猶如【大】,同於【甲】 [0860009] 解【大】,所解【甲】 [0861001] 終【大】,約【甲】【乙】【宮】 [0861002] 真【大】,真性【甲】 [0861003] 顯【大】,辯【甲】 [0862001] 其【大】,真【甲】 [0862002] 二【大】,三【甲】 [0862003] (莊子…開)十四字【大】,〔-〕【甲】 [0862004] 處【大】,虛【甲】【乙】【宮】 [0862005] 欲【大】,〔-〕【甲】 [0862006] 鼓【大】,鼓聲【甲】 [0863001] 爐【大】*,鑪【甲】* [0863002] 旋【大】,族【甲】【乙】【宮】 [0863003] 一【大】,二【甲】【乙】 [0864001] 有【大】,在【甲】 [0864002] 眼【大】,根【甲】 [0864003] 界立【大】,立界【甲】 [0864004] 何有【大】,有何【甲】 [0865001] 又【大】,不【甲】 [0865002] 句【大】,所【甲】【乙】【宮】 [0865003] 隨【大】,二隨【甲】 [0865004] 栴【大】,旃【甲】【宮】 [0865005] 不【大】,不破【甲】 [0865006] 破【大】,〔-〕【甲】 [0866001] 一一【大】,二【甲】【宮】 [0866002] 破【大】,研【甲】 [0867001] 之【大】,塵【甲】 [0867002] (首楞…一)十二字【大】,〔-〕【宮】 [0867003] 三之一【大】,五【甲】 [0867004] 三之二【大】,六【甲】 [0867005] 慜【大】*,愍【甲】【乙】* [0867006] 阿【大】,呵【甲】【乙】 [0867007] 二【大】,三【甲】 [0867008] 死【大】,生【甲】 [0868001] 知【大】,和【甲】【乙】【宮】 [0868002] 感【大】,惑【甲】【乙】【宮】 [0868003] 民【大】,氏【甲】【乙】【宮】 [0868004] 姓【大】,性【宮】 [0868005] 熱【大】,爇【甲】 [0868006] 于【大】,於【甲】 [0869001] 月【大】,水【甲】【乙】【宮】 [0869002] 生【大】,性【甲】 [0869003] 空【大】,實【甲】 [0869004] 辦【大】*,辯【甲】*,辨【乙】 [0869005] 王【大】,主【甲】【乙】【宮】 [0869006] 捷【大】,揵【甲】,甲本冠註曰揵一作捷 [0870001] 逈【大】,迴【甲】 [0870002] 空【CB】【甲】【乙】【宮】,生【大】 [0870003] 辨【大】*,辯【甲】* [0871001] 純【大】,鈍【甲】【乙】【宮】 [0871002] 晴【大】,睛【甲】 [0872001] 看【大】,有【甲】 [0872002] 辨【大】,辯【甲】 [0872003] 妙本【大】*,本妙【甲】* [0873001] 二【大】,三【甲】【乙】【宮】 [0873002] 獅【大】,師【宮】 [0873003] 登【大】,證【甲】,甲本冠註曰證一作登 [0873004] 竪【大】,堅【甲】 [0873005] 三之二【大】,六【甲】【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9 冊 No. 1799 首楞嚴義疏注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3-06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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