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瑜伽學派之如來藏說
第一節 瑜伽學派略說
瑜伽(Yoga)學派,或稱為唯識派([A1]Vijñānavādin),是以彌勒(Maitreya)、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所造的論典——《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辯中邊論》,《分別瑜伽論》,《大乘莊嚴經論》,《攝大乘論》,《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唯識三十論》,《唯識二十論》等論為宗依的學派。瑜伽學派所依的經典,主要為《解深密經》與《阿毘達磨大乘經》。在這些經論中,《阿毘達磨大乘經》與《分別瑜伽論》,沒有譯為漢文(原本現已佚失)。除了《大乘莊嚴經論》,是唐波羅頗蜜多羅(Prabhākaramitra)譯出以外,其餘的都有唐玄奘的譯本。早在西元五世紀上半,北涼(西元四一四——)曇無讖(Dharmarakṣa)所譯的《地持經》十卷,宋(西元四三一)求那跋摩(Guṇavarman)所譯的《菩薩善戒經》九卷,就是《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的〈菩薩地〉的異譯。宋(西元四三六——四五三)求那跋陀羅(Guṇabhadra)所譯的《第一義五相略集》一卷,《相續解脫經》二卷,是《解深密經》的一部分,從《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節錄出來的。可見瑜伽派的根本經論——《解深密經》與《瑜伽師地論》,在西元五世紀上半,已部分的傳來中國了,但對中國佛教的影響,似乎並不太大!到西元六世紀上半,菩提流支(Bodhiruci)、佛陀扇多([A2]Buddhaśāmti)、勒那摩提(Ratnamati)、瞿曇般若流支(Prajñāruci)等,到中國北魏來,譯出了與無著、世親有關的論典。世親的《十地經論》,以菩提流支為主,勒那摩提、佛陀扇多相助而譯出。當時意見不一致,所以有各別譯出而合為一部的傳說[1]。這部論受到當時的重視,傳承宏揚,成為「地論宗」。這幾位譯師所譯的,如《十地經論》,《法華經論》,《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大乘寶積經論》、《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等,都與無著、世親有關,重於菩薩大行的釋經論。雖然,菩提流支譯出了《深密解脫經》(《解深密經》的異譯)五卷,佛陀扇多譯出了《攝大乘論》二卷,瞿曇般若流支譯出了(二十)《唯識論》一卷,但對於瑜伽學派,分別抉擇甚深法義的宗經論,顯然譯出是不充分的,所以法義也不夠明確。《究竟一乘寶性論》,也是菩提流支與勒那摩提譯的,所以「地論宗」,尤其是傳承勒那摩提的「地論南道」,與《寶性論》的思想極為接近。同時而多少遲一些,真諦(Paramârtha)到達中國的南方,在梁、陳間(西元五四九——五六七),譯出了《攝大乘論》三卷,《攝大乘論(世親)釋》十五卷,是真諦所傳唯識學的要典,所以有「攝論宗」的傳宏。真諦所譯的,還有《解節經》一卷,是《解深密經》的「勝義了義」部分。《決定藏論》三卷,是《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的〈五識身相應地〉與〈意地〉的異譯。《十七地論》五卷,是《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的異譯;但當時沒有全部譯出,早已佚失。《三無性論》一卷,是《顯揚聖教論.成無性品》的別譯。《中邊分別論》[A3]二卷,是《辯中邊論》的異譯;《十八空論》一卷,是《中邊分別論》的部分注釋。《轉識論》一卷,是《唯識三十論》的釋論。《大乘唯識論》一卷,是《唯識二十論》的異譯。真諦所譯的,比北方菩提流支等所譯,無疑的充分明確得多!真諦又譯出《無上依經》三卷,《佛性論》四卷,那是接近《寶性論》思想的。西元七世紀中,唐玄奘從印度回來,從貞觀十九年(西元六四五),到龍朔元年(西元六六一),譯出瑜伽、唯識學的大量經論。其中,《成唯識論》十卷,是玄奘所傳的精要所在,所以稱玄奘所傳的為「唯識宗」。這部論,糅合《唯識三十論》的十家注釋所成,而其實是以護法(Dharmapāla)論義為正宗的,代表了印度的唯識學,在發展中所完成的思想。
在部派佛教中,尋求瑜伽唯識學的淵源,近於上座部([A4]Sthavira)中的說一切有([A5]Sarvāstivāda)——「三世有」系。說一切有系分裂為犢子部([A6]Vātsīputrīya)及其末派,與說一切有部([A7]Sarvāstivāda)。從《大毘婆沙論》中,可以看出說一切有部中,有重論的阿毘達磨者([A8]abhidhārmika),也就是一般所說的說一切有部;重經的譬喻者([A9]dārṣṭāntika),如法救(Dharmatrāta),覺天(Buddhadeva)等。從論師系又分出說轉部([A10]Saṃkrāntivādin)。說轉部立「勝義補特伽羅」(paramârtha-pudgala),與立「不可說我」(anabhilāpya-pudgala)的犢子部等,都是「我法俱有」的;說一切有部是「法有我無」的。西元三世紀初,譬喻師捨棄了「三世有」說,改宗(大眾部與分別說部的)「現在有」而過未無說,演化為著名的經部([A11]Sūtravādin)譬喻師。經部的一項重要思想,是種子(bīja)或習氣(vāsanā)說。瑜伽唯識學所說的法相,是廣義的說一切有,而依「現在有」立種子說,與經部的關係更密切。如世親的《大乘成業論》,對於業(karman)力,取種子說,更進一步的說:「一類經為量者」,立「異熟果識具一切種子」;有「集起心」與「種種心」,引《解深密經》[2],就是大乘瑜伽論師。瑜伽大乘的興起,已經是大乘佛教的後期,所以面對初期大乘的一切法空([A12]sarvadharma-śūnyatā),一切法無自性([A13]sarvadharma-niḥsvabhāva)說,後期大乘的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佛性(buddha-dhātu, buddha-garbha)說,從說一切有,特別是經部的思想,接受而解說他。對於初期大乘,如《大般若經》等空無自性說,從「說有」的立場,給以善巧的再解說,如《解深密經》的〈一切法相品〉、〈無自性相品〉所說[3]。對於後期大乘,眾生本有如來藏、佛性說,也給以善巧的再解說,如依《阿毘達磨大乘經》而造的《攝大乘論》,引述《阿毘達磨大乘經》說:「法有三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三、彼二分」,引「金、土、(礦)藏為喻」,來說明遍計所執性(parikalpita-svabhāva)、圓成實性([A14]pariniṣpanna-svabhāva),依他起性([A15]para-tantra-svabhāva)——三性[4]。因此,依他起性的定義,除了一般的「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以外,又有「雜染清淨性不成故」[5],作為眾生與佛的共同依止性。《解深密經》是繼承經部的《瑜伽師地論》所宗;《阿毘達磨大乘經》中圓熟的唯識思想,代表了大乘不共的唯識學,是《攝大乘論》所宗依的。[A16]《瑜伽師地論》說:阿賴耶(ālaya)是「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6];「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說「諸識俱轉」,是重於阿賴耶現行識的[7]。《唯識三十論》也是這樣,所以說三種(能)變。《攝大乘論》重於阿賴耶識為種子性;依阿賴耶為種子而現似一切,所以有「一能變」說。瑜伽唯識學系,對廣義的說一切有,取捨不同:或立本有種子,或說種子由熏習而有;或說依心現似心所,或說心所別有;依他起性,或重從種子生,或重於雜染清淨性不成;或立無漏依他起(正智是依他起性),或說無漏是圓成實,所以立「四種清淨」。雖有種種異說,但大義是一致的;對如來藏的解說,也是一致的。真諦所傳譯的,是瑜伽唯識學,而有折衷如來藏學的傾向,所以要分別的加以論究。
第二節 瑜伽唯識學的如來藏說
唯識學派([A17]Vijñānavādin)有關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的見解,試分別的加以論究。
一、「如來藏」:如來藏是什麼?是依什麼意義而說的?《寶性論》約三義說——「佛身遍」,「無差別」,「如來(佛種)性」。在這三義中,唯識學者但約「無差別」說,如《大乘莊嚴經論》卷三(大正三一.六〇四下)說:
「一切無別故,得如清淨故,故說諸眾生,名為如來藏」。
「一切眾生,一切諸佛等無差別」,無二無別,所以名為真「如」(tathatā)。世親(Vasubandhu)的《攝大乘論釋》也說:「自性本來清淨,即是真如,自性實有,一切有情平等共相;由有此故,說一切法有如來藏」[1]。真如是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的別名。真如是實有自性的;本來清淨的;是一切有情的平等共相(無差別相),也就是生佛不二的。無差別的真如性,[A18]遍於一切眾生,所以說「一切眾生有如來藏」,這是如來藏說的本義。真如是[A19]遍於一切法的,所以說「一切法有如來藏」,這應該是唯識學者的新義。也許「眾生有如來藏」,無論怎樣解說,總不免帶點神我(ātman)的意味,所以雖然真如是「一切有情平等共相」,卻說為「一切法有如來藏」!一切眾生或一切法有「如」性,為什麼說有「如來」藏呢?tathāgata,或譯如來、如去,是契入如、[A20]顯現[A21]如的意義。契入如或顯現如,約究竟說,就是如來——佛的異名。佛是如性究竟顯現清淨的,眾生是沒有清淨顯現的,這就是真如(圓成實性)的離垢清淨與自性清淨。然而這到底是約世俗安立說的,如約真如自性(勝義),那是無所謂契入不契入,顯現不顯現的。真如離能所,所以約真如自性說,眾生如與如來如,沒有任何差別可說。[A22]那麼,一切眾生有「如」性,一切法有「如」性,也就可說有「如來」了。依世俗安立說,眾生雖可說有「如來」,而還沒有能離障清淨,隱而未顯,如胎兒在胎藏(garbha)中一樣;依於這一意義,所以說為「如來藏」。
二、「我」:「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2]。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佛性(buddha-dhātu, buddha-garbha),都就是我(ātman),這是《大般涅槃經》,《央掘魔羅經》所明確說到的。如來有常、樂、我、淨——四種功德;如來的「我」德,是一切如來藏經論所說到的,而如來藏,佛性就是我,在唯識學派中,說得多少含蓄一點,其實也還是說到了的。《大乘莊嚴經論》卷三(大正三一.六〇三下)說:
「清淨空無我,佛說第一我;諸佛我淨故,故佛名大我」。
漢譯的《究竟一乘寶性論》,也引證了這一偈:「如清淨真空,得第一無我;諸佛得淨體,是名得大身」[3]。梵、藏本沒有這一偈。《佛性論》也引此偈說:「二空已清淨,得無我勝我;佛得淨性故,無我轉成我」[4]。這一偈,在《大乘莊嚴經論》中,是說無漏法界(dharma-dhātu)的大我(mahātman)相。「如」是空性清淨(śūnyatā viśuddha);空性是無我(nairātmya),沒有眾生妄執的神我,而無我空性,正就是佛所得的最勝我。如《論》釋說:「第一無我,謂清淨如,彼清淨如即是諸佛我自性。……由佛此我最得清淨,是故號佛以為大我」[5]。如清淨空性,唯識學者是解說為(如來藏)我的;佛證得最清淨法界(真如),所以佛可以稱為大我。
真如法界是佛與一切眾生無差別的平等共相,既然是「諸佛我自性」,當然也是菩薩、一切眾生的我自性。《大般若經.初分.學觀品》:「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由不見故,不生執著」[6]。唯識學者依據這一段文字,解說為對治「十種散動分別」。《般若經》一向說「菩薩不可得」,「不見有菩薩」,「菩薩但有名字」,而〈學觀品〉卻說「實有菩薩」,這是什麼意義?玄奘譯《攝大乘論(世親)釋》卷四(大正三一.三四二下)解說為:
「此中無相散動(十種散動之一)者,謂此散動,即以其無為所緣相。為對治此散動故。般若波羅蜜多經言:實有菩薩。言實有者,顯示菩薩實有空體;空即是體,故名空體」。
玄奘所譯的,可以解說為菩薩的實有空體。其實,這是說:菩薩以真如空性為自體。如真諦(Paramârtha)所譯《攝大乘論釋》說:「由說實有,顯有菩薩以真如空為體」[7]。無性([A23]Asvabhāva)《釋論》也說:「謂實有空為菩薩體」[8]。可見「實有菩薩」的意義是:真如空是菩薩實體。菩薩沒有世俗的神我,卻有勝義的真我。如來藏約真如無差別說,我也是約真如說。佛可說為大我,菩薩可說「實有菩薩」,眾生當然也可說「實有眾生」。不過後代的唯識學者,大都避而不談,儘量避免以真如為「我自性」的意義。
唯識學的本義,是以真如空性解說「如來藏我」的,還有可以證明的,如《大乘莊嚴經論》卷二(大正三一.五九六上)說:
「佛體平等,由法界與我無別,決定能通達故」。
佛以最清淨法界為自體,以法界與我的無差別,說明佛自體的平等,「我」正是法界的「大我相」。《顯揚聖教論》也說到了「大我」,如[9]說:
1.「廣大阿世耶者,謂大我阿世耶及廣普阿世耶。大我阿世耶者,謂諸菩薩由得自他平等解故,為諸有情皆得解脫清淨信欲。廣普阿世耶者,謂諸菩薩於流轉寂滅得無分別平等解故,為利有情二俱不住清淨信欲」。
2.「是大我意樂,於自性無得;廣意樂當知,二性無分別。論曰:當知此平等心性,即是大我阿世耶,及廣大阿世耶。於遍計所執自性無所得故;於有漏無漏二性,過失功德亦無所得,由無分別故」。
阿世耶(āśaya)譯為「意樂」,這[A24]裡的二種意樂,就是「清淨信欲」。依第一則,理解有情的自他平等,發起一切有情同得解脫的意樂(與「同體大悲」的意義相同),名為大我阿世耶,大我約一切有情的「自他平等」說。依第二則,(唯識宗依心立我)「平等心性」是通達遍計所執自性(parikalpita-svabhāva)無所得,也就是心空性。每一有情的「我自性」,是平等無差別的,但有情不能通達,迷著虛妄的神我。菩薩能通達自他平等,起大我意樂。佛能圓滿證得法界(我)平等,[A25]遍法界身以法界為自體,就是佛的「大我相」。《顯揚聖教論》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九上——中)又說:
「五、究竟不可見故,如言內我之體,有何相貌而常恒不變自性正住?……如於語相違難,隨順會通,如是於不定顯示難,究竟不可見難,亦爾」。
論文是解釋從經文引起的疑難。疑難共有五類,「究竟不可見難」是第五難。自「內我」,怎麼說也都不是的。沒有相可說,怎麼知道有自體?知道是「常恒不變自性正住」呢?依論說,這應該隨順會通。佛經所說的,有的「語相違」,前說與後說不合。有的「不定顯示」,對於同一內容,以種種異門來說明。對於「語相違」、「不定顯示」所引起的疑難,應該「隨順會通」。「隨順會通」,是隨順無顛倒解,如理的正義為準繩,依此如實法義來會通經說。常恒不變的自內我,難以說明,引起學者的疑難,唯識學者是依真如平等空性來解說會通的。
三、心性本淨:[A26]citta-prakṛti-prabhāsvaratā,譯為心本性淨,心性本淨,或譯為自性清淨心。源出《增壹阿含經》,為《般若》等大乘經所採用。初期大乘經,多說一切法本性淨,一切法本性空,表示法界(dharma-dhātu)、真如(tathatā)的意義;心性淨只是法性淨中之一。後期大乘經,傾向唯心([A27]cittamātratā)說,心為一切法的所依,多說心性本淨。法界清淨與心性本淨,有了同樣的意義,如來藏經典也就多說自性清淨心。唯識者對於心性本淨的見解,如《大乘莊嚴經論》卷六(大正三一.六二二下——六二三上)說:
「譬如清水濁,穢除還本清;自心淨亦爾,唯離客塵故」。「已說心性淨,而為客塵染,不離心真如,別有心性淨」。
《論》文以水的清濁,來比喻「自心淨」(svacitta-śuddha)。水有垢濁與清淨的;除去垢濁所得的清淨水,「清(淨)非外來」,水的清淨性是本來如此的。這正如方便修行,除去客塵,顯心的清淨,也是「淨非外來,本性淨故」。從雜染心而轉為清淨,顯出的心清淨性本來如此,與真如的自性清淨,離垢清淨,意義完全一樣。所以,所說的自心本淨,約心的真如性(citta-tathatā)說,並非說虛妄分別(abhūta-parikalpa)的有漏心識是清淨的。對於心清淨,《莊嚴論》解說為:「如是心性自淨,而為客塵所染,此義已成。由是義故,不離心之真如,別有異心,謂依他相,說為自性清淨。此中應知說心真如,名之為心,即說此心為自性清淨,此心即是阿摩羅識」[10]。自性清淨的心,是心真如,梵本作法性心(dharma-citta);真如心與法性心,意義是相同的。總之,自心清淨,約無差別的真如說,與如來藏、我的約真如說,意義相同。《成唯識論》卷二(大正三一.九上)說:
「然契經說心性淨者,說心空理所顯真如,真如是心真實性故,或說心體非煩惱故名性本淨,非有漏心性是無漏,故名本淨」。
對於心性本淨,《成唯識論》有二說:一、約心空理所顯真如說,與《莊嚴論》所說的相同。二、約心體非煩惱說,是採取了說一切有([A28]Sarvāstivāda)系的見解,如《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七二(大正二九.七三三中——下)說:
「此經依何密意?依本客性,密作是說:謂本性心必是清淨,若客性心容有染[A29]污。本性心者,謂無記心,非慼非欣任運轉位,諸有情類多住此心,一切位中皆容有故。此心必淨,非染[A30]污故。客性心者,謂所餘心,非諸有情多分安住,亦有諸位非皆容有,斷善根者必無善心,無學位中必無染故。……如是但約心相續中,住本性時說名為淨,住客性位容暫有染」。
依說一切有部說:心識的本性,是中容的無記性,與善或不善心所相應,名為善心、不善心。善心與不善心,是相應善,相應不善,而心的自性是無記的,所以善與惡是心的客性。心的本性是無記,不是染污性,所以說「心體非煩惱故名性本淨」。後一說,是通於有漏心的,也許是《阿含經》的本意,但在大乘經中,心性本淨應該是約心真如說的。《成唯識論》的識本性無記說,也是繼承《瑜伽師地論》的,如卷五四(〈攝決擇分〉)(大正三〇.五九五下)說:
「又復諸識自性非染,由世尊說一切心性本清淨故。所以者何?非心自性畢竟不淨,能生過失,猶如貪等一切煩惱。亦不獨為煩惱因緣,如色受等,所以者何?以必無有獨於識性而起染愛,如於色等」。
一切識自性非染污,不是煩惱。如識不與煩惱相應,識不能獨為煩惱的因緣;如於識而起染愛,那是識與煩惱俱起的關係。約識自性非染污來解說心性本淨,正合於識本性無記的意義。[A31]《瑜伽師地論》說「淨識」,都指無漏識,與心性本淨不合。[A32]《大乘莊嚴經論》的漢譯本說:「此心(真如)即是阿摩羅識」,梵文本沒有這一句。阿摩羅識(amala-vijñāna)譯義為無垢識,是真諦所傳唯識學所一再提到的,可能是傳譯時,綴文、證義者,受到真諦學影響而附加進去的!
心性是依心真如性說的。心性本淨,是與客塵煩惱相對稱的。在大乘法中,心性依心真如說,所以心性清淨,就是真如或法界清淨。聖者內自所證的真如或法界,其實是非染非淨的,所以從勝義(聖智自證)的立場,《大乘莊嚴經論》卷三(大正三一.六〇三下)說:
「如前後亦爾,及離一切障,非淨非不淨,佛說名為如」。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清淨相。如前後亦爾者,所謂非淨,由自性不染故。及離一切障者,所謂非不淨,由後時客塵離故。非淨非不淨,佛說名為如者,是故佛說:是如非淨非不淨。是名法界清淨相。」
法界、真如無差別,無變異,是非淨非不淨(也可說非染非不染),沒有淨不淨可說的。清淨是對雜染說的,真如是前後一如,本來如此,實在無所謂清淨;不過從離客塵雜染所顯來說,真如也可說非不淨的。唯識學者依世俗說勝義,對於勝義——真如、法界,是從世俗安立去闡明的。如直從勝義(非安立)說,那是超越於相對界,非分別名相所及,有什麼淨不淨呢!
真如非淨非不淨,《辯中邊論》卷上(大正三一.四六六中)也說:
「此若無雜染,一切應自脫;此若無清淨,功用應無果」!「非染非不染,非淨非不淨,心性本淨故,由客塵所染」。
《辯中邊論》說:真如、法界等,是「空性異門」,約不同意義來表示空性,所以有不同名字,而內容是相同的。成立「空性差別」——有垢與無垢的差別,所以說了上面二頌。雜染與清淨,是佛法化世的根本論題;染淨相對的意義,是不可能沒有的,一定要肯定這雜染與清淨的事實,因此空性就有了有垢位與無垢位的差別。然依空性——真如、法界自性來說,實在是「非染非不染,非淨非不淨」的。不過,說空性、真如是「非染非不染,非淨非不淨」,還是依雜染與清淨而說的,所以,約「心性本淨」,說非染非不染;約「客塵所染」,說非淨非不淨。這與說「非空非不空」一樣,都是依世俗說勝義,而不是直就勝義的超越說。《辯中邊論》說:「有情及法俱非有故,彼染淨性亦俱非有;以染淨義俱不可得,故染淨品無減無增」[11]。可見說「法界本淨」,「心性本淨」,都不過觀待世俗的雜染性而說。
四、種性:如來藏,我,心性本淨——自性清淨心,唯識學者是約真如性說的。如來種性([A33]tathāgata-gotra),佛種性([A34]buddha-gotra),唯識學約菩薩所有的成佛種子(bīja)說,這是與《寶性論》如來藏學最大的差別所在。《瑜伽師地論》(〈菩薩地〉)卷三五(大正三〇.四七八下)說:
「云何種性?謂略有二種:一、本性住種性,二、習所成種性。本性住種性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性。習所成種性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名習所成種性」。
「又此種性,亦名種子,亦名為界,亦名為性」。
依《論》說,種子(bīja),界(dhātu),性([A35]prakṛti),都是種性(gotra)的名字差別。不同的名字,解說為同一內容,都是種子的別名。《[A36]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也這樣說[12]。《大乘莊嚴經論》也說:「性種及習種,所依及能依,應知有非有,功德度義故」[13]。菩薩種性,有性種性——本性住種性([A37]prakṛti-stha-gotra),習(所成)種性(samudānīta-gotra)。本性住種性,是無始以來法爾而有的;習所成種性,是經過不斷的熏習而成就的。這二類,是本有的,及經不斷熏習而功能增勝的種子。《莊嚴論》所說,與[A38]《瑜伽師地論》所說相同。種性、種子是什麼意義?種子是有因體而還沒有果體——「有非有」,所以是可能性,可能生起果法的潛能。因為能出生菩薩功德,所以名為菩薩種性。種性是「功德度義」,能出生功德的意義;種性雖是種子的異名,但種性專約能生無漏功德說。無漏功德有三乘差別,不同的無漏功德,從不同的種子生,所以唯識學立五種種性:一、聲聞(śrāvaka)種性;二、獨覺(pratyeka-buddha)種性;三、如來(tathāgata)種性;四、不定(aniyata)種性,有多種無漏種子,雖隨緣修證二乘聖果,而可以迴小入大;五、無種性(a-gotra),沒有三乘無漏種子,怎麼也不能發生無漏功德,證入聖果。種子是多種差別的,所以唯識學立「五性各別」,「三乘究竟」而不是唯一佛乘的。
《[A39]瑜伽師地論.本地分》,[A40]《大乘莊嚴經論》,立本有的本性住種性,而《攝大乘論》,立種子從熏習(vāsanā)而有的新熏說,如《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六中——下)說:
「云何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為雜染因,復為出世能對治彼淨心種子?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
依《攝論》說,依止阿賴耶(ālaya)識的內種子,一定是從熏習而有的,所以說:「外(種子)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14]。佛菩薩的無漏功德,是出世心,一定是從種子生的。眾生從無始以來,不曾有過無漏清淨法現行,也就不可能有熏習所成的無漏種子;沒有無漏種子,最初的出世無漏清淨心,從那[A41]裡生起呢?《攝論》說:是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的。佛盡離一切障,所以佛證無漏法界,是最清淨的。從佛自證的最清淨法界,應機而流出的「經等教法」,在四種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中,名為「生此境清淨,謂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淨緣故,非遍計所執自性;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15]。佛的教法,從佛自證法界等流而有的。眾生聽聞正法的耳識與意識,雖是有漏的世間心。但聽聞正法教,能在眾生心中,引發趣向清淨出世的動力,所以正聞熏習所成的,名為正聞熏習種子。正聞熏習力漸漸增盛,能生無漏出世心。三乘的無漏功德,都從正聞熏習生,所以雖本來沒有無漏種子,而清淨無漏法,卻有緣而能夠生起。正聞熏習是寄在阿賴耶識中的,依阿賴耶而有對治阿賴耶識的作用,所以不是阿賴耶識自性,是圓成實自性所攝,法身(dharma-kāya)、解脫身(vimuktikāya)所攝。唯識學對出世無漏法的生起,有本有說、新熏說二流(《成唯識論》綜合而加以會通),而都是以種子為種性的,約不定種性而說會三歸一的。
與《攝大乘論》相契合的,是《瑜伽師地論》的〈攝決擇分〉,如卷五二(大正三〇.五八九上——中)說:
「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
「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者,建立為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若不爾者,建立為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若有畢竟所知障種子,布在所依,非煩惱障種子者,於彼一分建立聲聞種性補特伽羅,一分建立獨覺種性補特伽羅。若不爾者,建立如來種性補特伽羅」。
「若出世間諸法生已,即便隨轉,當知由轉依力所任持故。然此轉依與阿賴耶識,互相違反,對治阿賴耶識,名無漏界,離諸戲論」。
種子與種性,[A42]《瑜伽師地論》是作為同一內容的,但種性約能生無漏功德法說。能生無漏出世間法的,是般涅槃法種性([A43]parinirvāṇa-dharma-gotra),就是三乘聖種性;不能生起無漏出世法的,是不般涅槃種性(a-pari-nirvāṇa-gotra),也就是無種性人。出世間法從什麼種子生起呢?「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與《攝論》的「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意義是相通的。《攝論》約大乘種性說;大乘的正法教,是最清淨法界等流,圓成實性所攝。大乘法教是「生此能證菩提分法所緣境界」[16],所以名為「生此境清淨」,這就是「從真如所緣緣」的意義。從聽聞大乘法教,成聞熏習種子,漸漸增勝而能引生無漏出世間法,聞熏習——真如所緣緣種子,不屬於阿賴耶識,而能對治阿賴耶識,與法界(真如)相應,名無漏界。依《攝論》,這是法身、解脫身所攝的。《瑜伽師地論》卷八〇(大正三〇.七四七下)又說:
「諸阿羅漢實有轉依,而此轉依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何以故?由此轉依,真如清淨所顯,真如種性,真如種子,真如集成,而彼真如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三乘聖者的般涅槃,是以轉依(āśraya-parāvṛtti)為體的。捨雜染分而轉化為清淨分;離[A44]遍計所執性,捨雜染依他起性,體悟圓成實性而得依他起性清淨分,名為轉依。從法界等流而起的聞熏習,使雜染力減而清淨功能增長,也可以名為轉依——「損力益能轉」,但主要是體悟真如,出世無漏心現前,到達究竟清淨。所以《論》上說:轉依是「真如清淨所顯」([A45]tathatāviśuddhi-prabhāvita),以離垢真如為體的;「真如種性」(tathatā-gotraka)、「真如種子」(tathatā-bījaka),以真如所緣緣而熏成聖種性的;「真如集起」(tathatā-samudāgata),依真如而集成一切功德的。轉依是離一切戲論的,不離有情自體——六處,也不就是六處,所以不是名相分別所能擬議的。
瑜伽唯識學者,以種子來解說種性,與如來藏學不同。然推究起來,《[A46]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的本性住種——本有無漏種子,實在就是「一切眾生有如來藏」;對當時大乘經的如來藏說,從緣起論的立場,給以善巧的解說,以種子來解說種性。如《瑜伽師地論》[17]說:
1.〈聲聞地〉:「今此種姓以何為體?答: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
2.〈菩薩地〉:「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
無漏種子是附在所依中的,種子是能依(āśrita),有情自體——六處(ṣaḍ-āyatana)是所依(āśraya)。〈菩薩地〉的異譯,《菩薩善戒經》譯作:「言本性者,陰界六入次第相續,無始無終,法性自爾,是名本性」[18]。「六處殊勝」,後代唯識學者解說為第六意處——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其實只是(五)陰(六)界六入(處)的簡說。陰界六入是有情自體,在陰界六入——有情身中,是舊義;在阿賴耶識中,是唯識學的新義。為什麼名為阿賴耶識?《解深密經》以為:「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19]。「身」是根身六處的總名,阿賴耶識與「身」,是不相離的,所以古義的依附(陰界)六處,唯識學中轉為依附阿賴耶識,只是著重本識,而不是與依附六處相違反的。能生無漏法的種性,在有情身中——六處或陰界六處中,與如來藏說是相同的,如[20]說:
1.《無上依經》:「云何如來為界不可思議?阿難!一切眾生有陰界入,勝相種類,內外所現,無始時節相續流來,法爾所得至明妙善」。
2.《勝天王般若經》:「云何法性不可思議?佛言:大王!在諸眾生陰界入中,無始相續,所不能染,法性體淨」。《大般若經》:「如來法性,在有情類蘊界處中,從無始來展轉相續,煩惱不染,本性清淨」。
3.《入楞伽經》:「如修多羅說:如來藏自性清淨,具三十二相,在於一切眾生身中,為貪瞋癡不實垢染,陰界入衣之所纏裹」。
如來藏——如來界,如來性在有情的蘊界處中,為無漏功德法的根源,是如來藏契經的本義。印度的《奧義書》中說:「識所成我,梵也。……識為一切之因,識者梵也」;「依名色而開展,我入於名色而隱於其中」[21]。梵我——識入於名色中,不就是「如來藏自性清淨,……入於一切眾生身中」嗎[22]?如來藏我,是深受印度神學影響的。唯識學者沒有忘卻佛法的根本立場,所以以生滅相續的種子,說本有的無漏功能,以阿賴耶妄識,說識與根身藏隱同安危,巧妙的解說了如來藏我,而脫卻了如來藏我的神學色采,這就是唯識學的種性說。
一切眾生本有無漏種子,而無漏種子非虛妄分別識自性,多少還有本有如來藏的形[A47]跡。也許為了這樣,《[A48]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攝大乘論》改取了新熏說。但新熏無漏種,是「法界等流聞熏習」,「真如所緣緣種子」,「真如種子」,與法界及真如,有了不可離的關係。在唯識學中,真如是有情、菩薩、如來的真實我體,那新熏的無漏法種,又有了依「我」而現起的意義。在後期大乘時代,唯心論而要泯絕梵我論的影響,也真還不容易呢!
第三節 真諦所傳的如來藏說
真諦(Paramârtha)所譯的論書不少,以世親(Vasubandhu)《攝大乘論釋》為主,被稱為攝論宗。傳攝論學的,有靖嵩與曇遷二大系。靖嵩是親承真諦的法泰弟子。靖嵩的弟子,一、法護,與玄奘的新譯,「奄然符會」[1]。二、道因,參與玄奘的譯場,「奘師偏獎賞之,每有難文,同加參酌」[2]。靖嵩系,是接近唯識宗的。曇遷是地論師曇遵的弟子,到南方來,得到了《攝大乘論釋》,大加讚賞。後來在北地宏揚《攝論》,受到地論師的讚同[3],這是近於地論師的。真諦所傳的,以《攝大乘論釋》為主,與印度後期完成的,玄奘所宗的《成唯識論》,見解上應有多少不同,但真諦的譯典,如《攝大乘論釋》(簡稱陳譯),與隋達摩笈多(Dharmagupta)、唐玄奘所譯的《攝大乘論釋》(簡稱隋譯、唐譯),互相比對起來,顯然有了增飾的成分。從翻譯來說,真諦譯是不夠忠實的,然在思想上,確有獨到處,這[A49]裡擇要的加以論述。
一、如來藏學與瑜伽學的糅合:真諦學的主要特色,是將《寶性論》的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說,與瑜伽(yoga)學的阿賴耶(ālaya)說,結合起來,在真諦譯書中,是可以充分證明的。如《佛性論》四分中,前二分是〈緣起分〉與〈破執分〉;後二分是〈顯體分〉與〈辯相分〉,可說是《寶性論.如來藏品》的解說。〈顯體分〉是闡明佛性([A50]buddha-dhātu, buddha-garbha)體性的,先立〈三因品〉,明「三因與三種佛性」,如《論》卷二(大正三一.七九四上)說:
「三因者,一、應得因,二、加行因,三、圓滿因。應得因者,二空所現真如;由此空故,應得菩提心及加行等,乃至道後法身,故稱應得。加行因者,謂菩提心;由此心故,能得三十七品、十地、十波羅蜜助道之法,乃至道後法身,是名加行因。圓滿因者,即是加行;由加行故,得因圓滿及果圓滿」。
《佛性論》的三因說,是參照《[A51]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的三持而改寫的,如[A52]《瑜伽師地論》說:「云何名持?謂諸菩薩自乘種性,最初發心,及以一切菩提分法,是名為持」。持(ādhāra)是所依止、所建立的意義,也就是因(hetu)。菩薩的自乘種性,是菩薩的堪任性持;初發菩提心,是菩薩行加行持;一切所行菩提分法,是菩薩所圓滿的大菩提持[4]。三持與《佛性論》的三因,次第相同,但《佛性論》改[A53]《瑜伽師地論》的種性(gotra)——種子(bīja)為真如(tathatā),真如為如來藏別名。由於以真如性為應得因,所以說:「應得因中具有三性:一、住自性性(不淨位),二、引出性(淨不淨位),三、至得性」(清淨位)[5]。這樣,[A54]《瑜伽師地論》的三持說,成為如來藏說的三因三佛性了。
《佛性論》次立〈三性品〉,是瑜伽學所立的三自性([A55]trisvabhāva)與三無性([A56]trinihsvabhāva),引此以作融會如來藏學的理論依據。
次立〈如來藏品〉,是正面說明如來藏的名義,如《佛性論》卷二(大正三一.七九五下——七九六上)說:
「如來藏義有三種應知。何者為三?一、所攝藏,二、隱覆藏,三、能攝藏」。
「一、所攝名藏者,佛說約住自性如如,一切眾生是如來藏。言如者,有二義:一、如如智,二、如如境,並不倒故名如如。言來者,約從自性來來至至得,是名如來。……一切眾生悉在如來智內,故名為藏。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故一切眾生決無有出如如境者,並為如來之所攝持,故名所藏眾生為如來藏。……由此(佛)果能攝藏一切眾生,故說眾生為如來藏」。
「二、隱覆為藏者,……如來性住道前時,為煩惱隱覆,眾生不見,故名為藏」。
「三、能攝為藏者,謂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德,住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已盡」。
《佛性論》的三藏說,與《寶性論》所說,如來藏有三義相當。一、所攝藏:佛「果能攝藏一切眾生」,「一切眾生悉在如來智內」——眾生為如來所攝藏,是《寶性論》第一「法身遍眾生」義。三、能攝藏:如來應得性,約沒有發心以前的眾生說。在眾生位,已經攝盡了「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德」,是《寶性論》第[A57]三「眾生有如來種性」義。上二義,與《寶性論》說相同,但二,隱覆為藏義,約煩惱隱覆如來性(界)說,與《寶性論》第二「真如無差別」義不合。《佛性論》為什麼不同?不能不說是受了《攝大乘論》的影響。無著(Asaṅga)的《攝大乘論》,引「無始時來界」偈,「由攝藏諸法」偈,然後解說阿賴耶(或譯為阿梨耶、阿羅耶)識名為阿賴耶(藏)的意義說:「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6]。阿賴耶識有:攝藏為因性,攝藏為果性,攝藏為自我性——三義,《成唯識論》引申說:「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7]。《佛性論》以三藏解釋如來藏,是比合阿賴耶三藏的。在能攝藏、所攝藏以外,隱覆藏與執藏,是富有共同性的。
從《佛性論》的〈顯體分〉,可以明確的看出,真諦是以瑜伽學所說的,去解說、比附、充實如來藏學。而在無著、世親論,如《攝大乘論釋》中,處處引入如來藏說,這是比對異譯而可以明白的。真諦所傳述的,只有把握這一特色,才能得出正確的見解。如以為真諦所傳,代表唯識古學,那是不能免於誤解的!
二、阿梨耶識通二分:真諦所譯的無著《攝大乘論》,引《阿毘達磨大乘經》的「此界無始時」偈,證明阿梨耶識體;又引「諸法依藏住」偈,說明名為阿梨耶識的理由。引證了二偈,然後說:「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為果故,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為因故。復次,諸眾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名阿黎耶識」[8]。這段論文,與隋、唐譯本是一致的,也就是果報種子阿梨耶識為依止說。然在陳譯的《攝大乘論釋》中,增入了初偈的解說,如《釋論》卷一(大正三一.一五六下)說:
「此,即此阿黎耶識界,以解為性;此界有五義」。
「界有五義」,真諦譯引《勝鬘經》說,而給以一一的解說,這是如來藏為依止說。這樣,阿梨耶識有二分:與「有生不淨(即雜染)品法」互為因果的「果報(vipāka)種子」性,及清淨的「解性」。「此界無始時」的「界」,是「因義」,是一切法的所依止。在大乘佛法中,有二類不同的所依說,如《[A58]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說:「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9]。有漏的雜染種,依附的無漏清淨種,都以阿賴耶識——心(citta)為所依止。異熟一切種的阿賴耶識,為一切法依止,是瑜伽學系的根本立場:這是興起於印度北方的阿賴耶識為依說。還有,如《勝鬘經》、《不增不減經》等,說如來藏為依止而有生死,涅槃,這是興起於印度南方的如來藏為依說。基本立場是不同的,《成唯識論》曾給以解說:「一、持種依,謂本識,由此能持染淨法種,與染淨法俱為所依,聖道轉令捨染得淨。……二、迷悟依,謂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諸染淨法依之得生,聖道轉令捨染得淨」[10]。這二大系,思想體系是不同的,而真諦在「果報種子」梨耶外,別立「解性梨耶」,綜合了這二大系。這不是真諦的自出機杼,是多少有依據的,如宋譯《楞伽經》,處處說「如來藏藏識心」,將如來藏與藏(阿賴耶)識統一起來了。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四(大正三一.二五四下)說:
「滅不淨品盡,證得法身,名為清淨法。云何得此清淨法?……對治起時,離本識不淨品一分,與本識淨品一分相應,名為轉依」。
這也是阿梨耶識二分說。第八阿梨耶識,重在「異熟」性,所以到了阿羅漢位,就捨去阿梨耶的名稱。也許為了這點,真諦多用「本識」一詞,代表第八識。本識有不淨(雜染)品一分,清淨品一分,雖與前一說不完全相同,但都是本識有二分。真諦的第八識通二分說,應該是受到《攝大乘論》的[A59]啟發。如《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三九下)說:
「依他起略有二種:一者,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故;二者,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故。由此二種依他別故,名依他起」。
「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是一般常說的依他起(para-tantra),阿賴耶識為種子而生起的。「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不一定雜染,也不一定清淨;隨分別染緣而成為雜染,隨無分別淨緣而成為清淨,不自成而依他的定義,是《攝大乘論》所有的特義。《攝大乘論》說到三自性,「非異非不異」;又「由異門,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11]。對於三自性,不但說明三自性的差別相,更著重三自性的關聯,從依他起自性而統攝三性。這一獨到的見解,是本於《阿毘達磨大乘經》的,如《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四〇下)說:
「阿毘達[A60]磨大乘經中,薄伽梵說:法有三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三、彼二分」。
「依何密意作如是說?於依他起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是雜染分,圓成實自性是清淨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說。於此義中,以何喻顯?以金、土、藏為喻顯示。譬如世間金土藏中,三法可得:一、地界,二、土,三、金。於地界中,土非實有而現可得,金是實有而不可得;火燒鍊時,土相不現,金相顯現。又此地界土顯現時,虛妄顯現;金顯現時,真實顯現,是故地界是彼二分。識亦如是,無分別智火未燒時,於此識中,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顯現,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不顯現。此識若為無分別智火所燒時,於此識中,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顯現,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不顯現。是故此虛妄分別識依他起自性,有彼二分,如金、土、藏中所有地界」。
土、金、藏比喻中,解說為地界的「藏」,就是礦藏,如《攝大乘論釋》說:「界者謂因,是一切法等所依止,現見世間於金[A61]鑛等說界名故」;「此中藏者,是彼種子」[12]。界藏,比喻通二分的依他起自性(para-tantra-svabhāva)。無分別(avikalpa)火沒有燒鍊以前,遍計所執自性(parikalpita-svabhāva)顯現,如只見土相。遍計所執自性是非有的,所以是虛妄。在無分別智火燒鍊以後,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顯現,如土相消失而金現顯現。圓成實自性是有的,所以是真實。依這一意義說,依他起自性是虛妄而又真實的。虛妄遍計所執性顯現,圓成實性不顯現,那是雜染分——生死。虛妄遍計所執性不顯現,圓成實性顯現,就是清淨分——涅槃。雜染與清淨,生死與涅槃,都是依依他起自性而為轉移,所以說依他起通二分。這正是《攝大乘論本》的轉依(āśraya-parāvṛtti)義,如卷下(大正三一.一四九上)說:
「諸凡夫覆真,一向顯虛妄;諸菩薩捨妄,一向顯真實。應知顯不顯,真義非真義,轉依即解脫,隨欲自在行」。
約三自性說,依依他起而安立三性,依他起性有二分。如約唯識(vijñapti-mātratā)說:依他起自性,是「三界心心所,是虛妄分別」[13]。心所是依心識所生的;一切識中,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為一切法所依。所以,世親《釋論》解說依他起為:「虛妄分別識依他起自性」。識等於依他起自性,是各種譯本所一致的。在土、金、藏譬喻中,玄奘所譯的「此識」,陳譯作「本識」,指阿梨耶識。以阿梨耶識來解說「界藏」,至少是可以這樣說的。[A62]那麼虛妄分別的種子識,在眾生位,雖現起雜染生死而不見清淨真實,而種子識的本性,是有清淨真實分的。真諦的別立「解性梨耶」,不正是說明這通二分的意義嗎?「解性梨耶」是解說如來藏的,應該是解脫(vimokṣa)性,也就是心真如性(citta-tathatā),合於無著、世親的論義。如解說為知解、勝解([A63]adhimokṣa)性,那就與無著、世親義不合,近於《起信論》的「本覺」了。至於所說的「本識清淨分」,是清淨依他起,指無漏有為功德說。
三、如來藏我:《攝大乘論釋》卷六(大正三一.一九一下)說:
「由是法自性本來清淨,此清淨名如如,於一切眾生平等有,以是通相故。由此法是有故,說一切法名如來藏」。
如如(tathatā)或譯真如,是一切法的通相——共相(sāmānya-lakṣaṇa),本性清淨,一切眾生平等不二,所以說「一切法名如來藏」。依真如無差別說如來藏,是世親釋三種譯本所一致的。真諦又採用了《寶性論》的如來藏說,如《佛性論.顯體[A64]分》,如來藏有三藏義,結合瑜伽學而多少與《寶性論》不同,但〈無變異品〉中說:「此九譬為三:初三譬法身,次一譬如如,後五譬佛性(佛種性)」[14],所說如來藏九喻,譬喻法身、真如、種性,與《寶性論》相同。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三一.一五六下——一五七上)說:
「界以解為性,此界有五義」。
阿梨耶識「界,以解為性,此界有五義」,是依《勝鬘經》而解說的。《勝鬘經》的五藏,《寶性論》也引用了。但《寶性論》梵本,僅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出世間藏(lokôttara-garbha),自性清淨藏([A65]prakṛti-pariśuddha-garbha)——三名。漢譯本作:「如來藏者,是法界藏,(出世間)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法身藏,自性清淨如來藏」[15]。陳譯所引用的五藏,與《勝鬘[A66]經》[A67]相合。真諦譯三次引用了五藏義:一、《攝大乘論釋》卷一,引來解說「一切法依止」的「界」[16]。二、《攝大乘論釋》卷一五,引五義來解說「法身含法界五義」[17]。三、《佛性論》卷二,引五義來解說如來藏「自體」的「如意功德性」[18]。三說大致相同,也有多少差別。大意是:1.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藏是體類(自性)義:一切法以無(二)我為性——如性(tathatā),一切眾生不出於真如無差別性。2.法界藏([A68]dharmadhātu-garbha),藏是因義:一切聖人的無漏法,都緣法界而生起。3.法身藏(dharma-kāya-garbha),藏是生義:一切聖人所得的法身,由於信樂界性而得成就。《攝論釋》卷一五,解說為:由於虛妄法所隱覆,所以凡夫、二乘都不見法身。這是「藏義」,與如來藏三藏中的「隱覆藏」相同。《佛性論》所說又不同,也是約佛法身說的,但說佛性的成就佛果,所以說「至得是其[A69]藏義」。法身藏的解說,是五義中最不一致的。4.出世間藏(lokôttarra-garbha),藏是真實義:出世間法,不像世間(有為)法那樣的可以破壞,可以滅盡,這正是(說出世部)世間法虛妄,出世法真實的見解。5.自性清淨藏([A70]prakṛti-pariśuddha-garbha),藏是藏(甚深,秘密)義:如與(如來)界相應的,自性成為善淨的;如與界不相應,名為外,自性成為不善淨的(煩惱)㲉;自性清淨是甚深秘密而難以了知的。真諦所說的如來藏,是隨順《寶性論》說的[19]。但瑜伽學本義,是以真如解說如來藏的,在陳譯《攝大乘論釋》中,也還保留這一定義。
《寶性論》與瑜伽學,沒有說眾生身中的如來藏,就是我(ātman),真諦學也是這樣。如來法身中有「我」德,我是離外道的神我執,也不著聲聞的無我;一切法無我性,如離二障而證法身時,名為大我,這是無我之我。《佛性論》所說,與《寶性論》等相同[20]。
四、轉依:轉凡夫為聖人,轉雜染為清淨,轉生死為涅槃,轉煩惱為菩提,是修學佛法的目的。假使只是捨去這部分,得到那部分,就不能說明從凡入聖之間的關聯性,所以提出了轉依(āśraya-parāvṛtti)一詞。在生死還滅的轉化中,有統一的依止(āśraya),依止的雜染分,成為清淨分。瑜伽學立阿賴耶識為一切法的所依,如來藏學立如來藏為所依止,都是為了轉依,這是後期大乘的共同傾向。但以阿賴耶異熟種子識為依,重於雜染的;轉雜染熏習為清淨熏習,轉化中本來清淨的真如的體現,說明上是難得圓滿的。以如來藏為依,重於清淨本有的;依此而能起雜染,也是難得說明圓滿的。《攝大乘論》與〈攝決擇分〉,提出了依他起通二分說。在依他起通二分中,真諦依阿賴耶種子界及心真如界為依止;不違反瑜伽學的定義,總攝種子與真如——二依止於同一「識界」,實為一極有意義的解說!
轉依,論書所說的,各有著重點,《成唯識論》綜合而分別為四種:一、能轉道;二、所轉依,有染淨依與迷悟依二類;三、所轉捨,四、所轉得,又有所顯得的大般涅槃,所生得的大菩提[21]。《成唯識論》所說,極為完備!但對《攝大乘論》依他起通二分的轉依說,不免忽略了!「轉依」這一術語,可能是瑜伽學者所安立的。起初,轉依是轉生死為涅槃,阿羅漢與如來的究竟體證。因為,《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是普為三乘的;所說的大乘〈菩薩地〉,沒有如來藏經典的色采。說到轉依,如《瑜伽師地論》卷五〇(大正三〇.五七七中——下)說:
「與一切依不相應,違背一切煩惱諸苦流轉生起,轉依所顯真無漏界。……由此清淨真如所顯,一向無垢,是名無損惱寂滅」。
《論》說無餘依涅槃界([A71]nirupadhi-śeṣa-nirvāṇa-dhātu),是「轉依所顯」,「清淨真如所顯」,所以無餘依涅槃界,「唯餘清淨無為離垢真法界在」[22]。《[A72]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說得更為明顯,如《論》卷八〇(大正三〇.七四七下——七四八上)說:
「阿羅漢實有轉依(體),而此轉依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何以故?由此轉依,真如清淨所顯,真如種性,真如種子,真如集成,而彼真如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世尊依此轉依體性,密意說言:遍計自性中,由有執無執,二種習氣故,成雜染清淨,是即有漏界,是即無漏界;是即為轉依,清淨無有上」。
無餘依涅槃,是三乘所共的。轉依與六處(ṣaḍ-āyatana),是不能說異,不能說不異的。因為轉依是清淨真如所顯的,真如與六處,不能說異不異,所以轉依與六處,也不能說異不異了。偈頌所說,與《攝大乘論》說相同。於依他起自性(para-tantra-svabhāva)而有所執,成遍計所執(parikalpita)種子——雜染習氣;依雜染習氣而生依他起雜染分,立為遍計所執自性。如於依他起而不起執著,成清淨習氣,起無漏功德,能顯真如離垢清淨,立為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阿賴耶為雜染種子依,是有漏界;離垢真如——法界為清淨種子依,就是無漏界(anāsrava-dhātu)[23]。偈頌所說轉依,似乎是轉雜染種子依為清淨種子依,而佛意在以真如離垢清淨為轉依體。轉依是常,是有,是樂,無戲論相,善清淨法界為相[24]。
[A73]《瑜伽師地論》所說的〈菩薩地〉與轉依,是普為三乘的。所說的菩薩法,是初期大乘的,後期的如來藏思想,還沒有被注意。依〈菩薩地〉品目次第而造的《大乘莊嚴經論》,已接觸到如來藏說,並在[A74]《瑜伽師地論》的思想體系上,方便的給予會通了。《大乘莊嚴經論》的內容,極為廣大!廣說唯識所現,觀唯識現而證入的次第以外,融會了如來藏說。〈菩提品〉說到轉依相:「二障種恒隨,彼滅極廣斷;白法圓滿故,依轉二道成」[25]。《論》以為:轉依是永滅二障種子,最上的白法圓滿。這是以菩提(bodhi)為轉依體,從轉捨二障種子,成就二種出世智道而轉得的。又在「諸佛法界清淨」性說:「二障已永除,法如得清淨,諸物及緣智,自在亦無盡」[26]。離二障所顯的清淨真如,就是無漏(法)界。不只是離障清淨,也是事物與所緣、智慧,都是無窮無盡,自由自在的。[A75]《大乘莊嚴經論》所說,顯然與《寶性論》有關的,如《究竟一乘寶性論》(〈菩提品〉)卷四(大正三一.八四一上、中)說:
「實體者,向說如來藏不離煩惱障所纏,以遠離諸煩惱,轉身得清淨。……因者,有二種無分別智,……偈言得故。果者,即依此得得證智果,是名為果,偈言遠離故」。
「佛功德無垢,常恒及不變,不分別諸法,得無漏真智」。
菩提的自性(實體),是如來藏的轉依而得清淨,這由於遠離二障,得二智而成就。這與《[A76]大乘莊嚴經論.菩提品》,以「得」及「捨」來說明,是一致的。然如來藏學,如來藏有三義,而瑜伽學但約真如無差別說。種性約如來藏本有功德說,而瑜伽學約種子說。如說遠離二障,[A77]《大乘莊嚴經論》說「二障種恒隨,彼滅極廣斷」,《寶性論》與《佛性論》,卻都沒有說種子。依如來藏學,轉依成佛,只是具足一切功德的如來藏,離煩惱而圓滿顯現,所以佛德是常住無為(asaṃskṛta)的;如《勝鬘經》說是滅諦(nirodha)。真諦在如來藏學中,也是這樣,如《佛性論》卷三(大正三一.八〇二下——八〇三上)說:
「如來轉依法身,已度四種生死故,一切煩惱虛妄已滅盡故,一切道已修故,棄生死、捨道諦故,此二無四德故,唯法身獨住四德圓滿故」。
在轉依法身中,依之能得轉依的道,也被棄捨;道是有為而法身唯是無為滅諦[27]。然在瑜伽學中,真如是無為,而「正智」是有為,是依他起,是道諦。在安立中,佛果是有有為、無為功德的。
真諦在《佛性論》中,雖多少引入瑜伽學,而關於如來藏、轉依的說明,還是與《寶性論》一致的。在《攝大乘論釋》及《決定藏論》中,雖多少引入如來藏學,而大義還是順於無著、世親《論》的。大乘的究竟轉依,在佛位,然轉依一詞,可通於聲聞及菩薩位。如《瑜伽師地論》卷五一(〈攝決擇分〉)(大正三〇.五八一下)說:
「修觀行者,以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行界故,略彼諸行,於阿賴耶識中總為一團、一積、一聚;為一聚已,由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習故,而得轉依。轉依無間,當言已斷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體是無常,有取受性;轉依是常,無取受性,緣真如境聖道方能轉依故」。
「又阿賴耶識是煩惱轉因,聖道不轉因;轉依是煩惱不轉因,聖道轉因。應知但是建立因性,非生因性」。
真諦異譯的《決定藏論》,也是這樣說,不過將轉依譯作阿摩羅識[28]。轉依,是經修行,使依阿賴耶識的雜習種子滅;雜染種子滅,一切業、苦也滅,雜染依止的阿賴耶識也滅。[A78]《瑜伽師地論》普為三乘,所以阿賴耶識滅,是二乘的阿羅漢,不退菩薩及如來。[29]這是轉捨轉滅阿賴耶識依,而轉得的轉依,是離垢真如,所以說:「轉依究竟遠離一切所有[A79]麁重。……轉依是聖道轉因」。聖道因,就是真如異名的法界(dharma-dhātu)。法界的意義,正是:「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30]。
真諦所傳,是以《攝大乘論》為主的。轉依的本義,是究竟解脫的,阿羅漢與如來的聖證。但說明轉依,主要是現實界——依他起性或阿賴耶為種子的轉捨,理想界——圓成實性真如的轉顯。雜染種子是漸漸捨滅的,清淨真如是分分顯現的,兩者有對應的關係,所以《攝大乘論》有六位轉依的安立,說明轉依的漸次究竟。六位是:一、[A80]損力益能轉;二、通達轉;三、修習轉;四、果圓滿轉;五、下劣轉;六、廣大轉。後二類,是小乘與大乘的轉依差別;前四位,是菩薩趣入佛位的次第轉依。《攝大乘論》重視聞熏習,作為成佛的種子,所以在沒有體悟真如以前,由於聞熏習的漸漸增上,使煩惱部分不起,也就稱為轉依——損力益能轉。通達轉是初地以上,已經是虛妄不顯現,真實顯現了。修習轉是七地以上,能「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不過所知障種子還沒有斷盡。果圓滿轉是佛位,「最清淨真實顯現,於一切相得自在」[31]。《攝論》大乘轉依的四位安立,不但是捨虛妄而顯真實,並有減捨雜染習氣,增益清淨習氣的意義。
聞熏習是生起出世心,轉依的關鍵所在。在從凡入聖的歷程中,聞熏習是怎樣的呢?陳譯《攝大乘論》卷上(大正三一.一一七上)說:
「此聞慧種子,以何法為依止?至諸佛無上菩提位,是聞慧熏習生,隨在一依止處,此中共果報識俱生」。
「此聞熏習雖是世間法,初修觀菩薩所得,應知此法屬法身攝;若聲聞、獨覺所得,屬解脫身攝」。
聞熏習,從初熏習起,到成佛為止,雖與阿梨耶(果報)識的性質相反,卻依附阿梨耶識,與阿梨耶識俱生俱滅,這應該要阿梨耶識滅盡,聞熏習才與阿梨耶識相分離。但《攝論》又說:聞熏習是法身(dharma-kāya)、解脫身(vimukti-kāya)所攝的。法身與解脫身,都是以真如清淨所顯為體。所以在生死相續中,聞熏習雖與阿梨耶識俱生,而約聞熏習屬圓成實性說,這又是屬於真如的。因此,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三(大正三一.一七五上)說:
「由本識功能漸減,聞熏習等次第漸增,捨凡夫依,作聖人依。聖人依者,聞熏習與解性和合,以此為依,一切聖道皆依此生」。
凡位與聖位,陳譯《攝大乘論釋》這樣說:「菩薩有二種:一、在凡位,二、在聖位。從初發心,訖十信以還,並是凡位;從十解以上,悉屬聖位」[32]。「菩薩有二種,謂凡夫,聖人。十信以還是凡夫,十解以上是聖人」[33]。十解,就是十住位。依真諦所傳,從十解以上的菩薩,就是聖者,因為「此人我執,前十解中已滅除故,唯法我未除」[34]。十解位菩薩,已滅除人我執,能悟入人空真如,就到達聖位。從凡入聖,就轉捨阿梨耶識(中我執)——凡夫依,轉得我空真如性。「聖人依」,是聞熏習與解性梨耶和合,也就是聞熏習依於梨耶的心真如性,成為一切聖道的生起因。
有關轉依的說明,真諦不但說明佛果的道是有為法,更會通了如來藏學,如《攝大乘論釋》卷三(大正三一.一七三下——一七四上)說:
「何法名法身?轉依名法身。轉依相云何?成熟修習十地及波羅蜜,出離轉依功德為相。由聞熏習,四法得成:一、信樂大乘是大淨種子;二、般若波羅蜜是大我種子;三、虛空器三昧是大樂種子;四、大悲是大常種子。常、樂、我、淨是法身四德,此聞熏習及四法為四德種子。四德圓時,本識都盡;聞熏習及四法,既為四德種子,故能對治本識。聞熏習正是五分法身種子,聞熏習是行法,未有而有,五分法身亦未有而有,故正是五分法身種子。聞熏習但是四德道種子,四德道能成顯四德。四德本來是有,不從種子生;從因作名,故稱種子」。
「本論」說:「是聞熏習下中上品,應知是法身種子」,《釋論》補充了這大段解說。信,般若,三昧,大悲,是能顯如來藏的因;常、樂、我、淨,是如來藏的果德;並舉闡提,外道,聲聞,獨覺——四種障:這是《寶性論》所說的。現在說:聞熏習為因,能生信等四法;四法是道,能顯出法身四德,所以說聞熏習是法身種子。然在《寶性論》中,是不立聞熏習的。這與《論釋》所說:「若證法身果,則得淨、我、樂、常四德果。淨不與闡提等,我不與外道等,樂不與聲聞等,常不與獨覺等」[35],都是會入《寶性論》義,與其他譯本不同的。同時,聞熏習是行法——生滅法,能生起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所以聞熏習也是五分法身種子。五分中的戒、定、慧,修道時已有了,證果時更有解脫、解脫知見。這樣,聞熏習是有為的五分法身種子,也可說常等四德法身種子,貫通了如來藏學。
六種轉依中的果圓滿轉,是佛位的圓滿轉依,如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三(大正三一.二四八上)說:
「三德具足,名果圓滿。已離一切障人,即是諸佛能得此轉。一切相不顯現,即是斷德,以一切相滅故。清淨真如顯現,即是智德,如理、如量智圓滿故,謂具一切智及一切種智。至得一切相自在,即是恩德,依止一切相中所得自在,由得此自在,如意能作一切眾生利益事。三德並以此轉為依止」。
果圓滿轉,含有多種意義,所以約三德來解說。「清淨真如顯現,即是智德」,以菩薩修二智圓滿,轉得一切智(sarvajñā)、一切種智(sarvathā-jñāna)來解說。如依其他譯本,是說一切相不顯現,所以清淨真如顯現[36]。真諦譯似乎與《寶性論》的思想有關。《寶性論》的〈菩提品〉,說無漏法界中,遠離一切垢得轉依。全品以八義來說明,前四義是[37]:
轉依自性──「淨」:離垢真如。
轉依因───「得」:二種無分別智為因。
轉依果───「遠離」:遠離二種障,得證果智。
轉依業───「自他利」:離障得無障礙清淨法身;依彼二種佛身,得世間自在力行。
轉依清淨成菩提,自體只是離垢真如(如來藏出纏)。由二無分別智的修習,遠離二障,得證果智。真如最清淨顯現,就是無障礙清淨法身。這與陳譯《攝論釋》的「真如清淨所顯,即是智德」,是相契合的。
五、阿摩羅識:在真諦所傳的唯識學中,阿摩羅識(amala-vijñāna)是最特出的!阿摩羅識,譯義為無垢識。依《成唯識論》:「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並引經說:「如來無垢識,……圓鏡智相應」[38]:這顯然是如來所有的無漏第八識。如泛稱善淨無漏識為無垢識,地上無漏第六、第七識,也可說無垢識了。但「唯識宗」所說,與真諦所傳的阿摩羅識的意義,都是不相合的。我以為:虛妄分別為自性的心識(根本是阿賴耶識)為依止,說明「一切法唯識所現」,開示轉雜染為清淨的轉依,是彌勒、無著、世親論所說的。但轉依的內容,都沒有說到「識」;可以見到的,反而是阿賴耶識,「阿羅漢位捨」[39]。《攝大乘論》說:「謂轉阿賴耶識,得法身故」;法身由五種自在而得自在,「五、由圓鏡,平等,觀察,成所作智自在,由轉識蘊依故」[40]。《大乘莊嚴經論》說:「如是種子轉者,阿梨耶識轉故。……是名無漏界」[41]。阿賴耶識與識蘊,被轉捨了,在無漏法界中,還是生死雜染那樣的有「識」嗎?識是虛妄分別為自性的,轉依而真實相顯現,這也可以稱為唯識嗎?為了貫徹「一切法唯識」的原則,是真諦提出阿摩羅識的理由所在。如《轉識論》(大正三一.六二中——下)說:
「立唯識義,意本為遣境遣心,今境界既無,唯識又泯,即是說唯識義成也」。
「問:遣境存識,乃可稱唯識義,既境識俱遣,何識可成?答:立唯識乃一往遣境留心,卒終為論,遣境為欲空心,是其正意。是故境識俱泯,是其(唯識)義成。此境識俱泯,即是實性,實性即是阿摩羅識;亦可卒終為論,是阿摩羅識也」。
「唯識」,一般是說「遣境存識」,「遣境留心」,也就是唯有內識,沒有離心的外境。唯識無塵,表顯出唯識的獨到意義!「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正是唯識觀的初門。《辯中邊論》卷上(大正三一.四六五上)說:
「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遣境存識);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境識俱泯)」。「由識有得性,亦成無所得,故知二有得,無得性平等」。
境與識是相關的,境不可得,識也不得生,所以從識有境無,到境識並泯,是唯識學中,從虛妄分別而契入空性的方便次第。到了境識並泯,依《辯中邊論》說:是空性,真如,這怎麼還可以說唯識呢?為了解答這一疑難,所以說:「此境識俱泯,即是實性,實性即是阿摩羅識」。意思說:唯識的真正意義,不只是說明生死虛妄的唯識,而目的在境識並泯的實證。境識並泯的真如實性,就是阿摩羅識,這當然可以說唯識了。這一見解,《十八空論》(大正三一.八六四上)也說:
「明唯識真實,辨一切諸法唯有淨識」。
「唯識義有兩:一者,方便:謂先觀唯有阿梨耶識,無餘境界,現得境智兩空,除妄識已盡,名為方便唯識也。二、明正觀唯識:遣蕩生死虛妄識心,及以境界一切皆淨盡,惟有阿摩羅清淨心也」。
論文辨二類唯識,主意在說明「一切諸法唯有淨識」。一、方便唯識,是以阿梨耶識為種子性,為一切法依止而成立一切唯識的。修唯識觀,達到境空、心空,也就是妄分別識不起。這是登地以前的唯識觀,是方便唯識。二、正觀唯識,無分別智現證真如,從登地到究竟清淨,生死虛妄識心(阿梨耶識為根本)及一切境界,都轉滅而為清淨。稱為正觀唯識的,就是以阿摩羅淨識為依的唯識說。從虛妄到真實,作兩層唯識說,是真諦所傳的一致說明,如《三無性論》卷上(大正三一.八七一下——八七二上)說:
「識如如者,謂一切諸行但唯是識。此識二義故稱如如:一、攝無倒;二、無變異。(一)攝無倒者,謂十二入等一切諸法,但唯是識,離亂識外無別餘法故,一切諸法皆為識攝。此義決定,故稱攝無倒,無倒故如如,無倒如如未是無相如如也。(二)無變異者,明此亂識即是分別,依他似塵識所顯;由分別性永無故,依他性亦不有,此二無所有,即是阿摩羅識。唯有此識獨無變異,故稱如如」。
「先以唯一亂識,遣於外境,次阿摩羅識遣於亂識故,究竟唯一淨識也」。
《三無性論》解說識如如(vijñapti-tathatā),也是分為兩層的。外境、亂識並泯,是阿摩羅識,阿摩羅識是無變異的如如,顯然是真如的別名。在《決定藏論》中,玄奘譯為轉依的,真諦也譯為阿摩羅識,如說:「阿羅(梨)耶識對治故,證阿摩羅識」;「阿摩羅識是常,是無漏法;得真如境道故,證阿摩羅識」;「阿摩羅識作聖道依因,不作生因」(法界的意義)[42]。論上一再說「證阿摩羅識」,就是證得轉依,轉依以真如離垢為性。這與「實性即是阿摩羅識」;「阿摩羅識是無顛倒,是無變異,是真如如」[43]的意義,完全相合。說唯識而作二層說,陳譯《攝大乘論釋》也有相近的說明,如說:「一切法以識為相,真如為體故。若方便道,以識為相;若入見道,以真如為體」[44]。以方便道、見道來分別解說,與《三無性論》等相同,只是稱為真如,而沒有稱為阿摩羅識而已。
阿摩羅識是真如的異名,是無可懷疑的,如《十八空論》(大正三一.八六三中)說:
「云何分判法界非淨非不淨?答:阿摩羅識是自性清淨心,但為客塵所[A81]污,故名不淨;為客塵盡故,故立為淨」。
《十八空論》是《中邊分別論》的部分解釋。《中邊分別論.相品》末,「空成立義」說:「不染非不染,非淨非不淨,心本清淨故,煩惱客塵故」[45]。真如、法界等,是空([A82]śūnyatā)的異名,在說明真如有雜垢與離垢時,不說真如或法界本淨,而說「心本清淨」(prabhāsvaratva-citta)。心本明淨,約心真如說。《十八空論》說:「阿摩羅識是自性清淨心」,與上來所說,阿摩羅識是真如,意義是相合的。不過上來所說的阿摩羅識,約離垢清淨說,這[A83]裡約本性清淨說。心自性清淨,或譯為自性清淨心,如[A84]《大乘莊嚴經論》說:「不離心之真如,別有異心,謂依他相,說為自性清淨。此中應知說心真如,名之為(自性清淨的)心」[46]。可以說心真如(tathatā-citta)為「心」,當然也可以稱識真如為「識」了。在這樣的意義下,真諦學立識的體性為阿摩羅識。在解說「此界無始時」的「界」時,是「此識為一切法因」,又說「阿梨耶識界以解為性」。從虛妄的唯識相,到真實的唯識體——阿摩羅識,轉染識為淨識,貫徹了「一切法唯識」的教說。而阿摩羅識即是自性清淨心,又會通了如來藏學。不過,真諦所譯傳的論書,除《佛性論》(及《無上依經》)以上,大意都是符合瑜伽學的。
校注
[0186001] 《開元釋教錄》卷六(大正五五.五四〇下)。 [0188002] 《大乘成業論》(大正三一.七八四中——下)。 [0188003] 《解深密經》卷二(大正一六.六九三上——六九七中)。 [0189004] 《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四〇下)。 [0189005] 《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三九下)。 [0189006] 《瑜伽師地論》卷一(大正三〇.二八〇中)。 [0189007] 《瑜伽師地論》卷五一(大正三〇.五七九上——中)。 [0190001] 《攝大乘論釋》卷五(大正三一.三四四上)。 [0191002] 《大般涅槃經》卷七(大正一二.四〇七中)。 [0192003]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三(大正三一.八二九下)。 [0192004] 《佛性論》卷二(大正三一.七九八下)。 [0192005] 《大乘莊嚴經論》卷三(大正三一.六〇三下)。 [0192006]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大正五.一七中——下)。 [0193007] 《攝大乘論釋》卷五(大正三一.一八九下)。 [0193008] 《攝大乘論釋》卷四(大正三一.四〇五中)。 [0193009] 1.《顯揚聖教論》卷三(大正三一.四九三下)。2.《顯揚聖教論》卷一七(大正三一.五六二中)。 [0196010] 《大乘莊嚴經論》卷六(大正三一.六二三上)。 [0199011] 《辯中邊論》卷下(大正三一.四七五下)。 [0200012] 《瑜伽師地論》卷二一(大正三〇.三九五下)。 [0200013] 《大乘莊嚴經論》卷一(大正三一.五九四中——下)。 [0201014] 《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五中)。 [0201015] 《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四〇中)。 [0203016] 《攝大乘論釋》卷五(大正三一.三四四上)。 [0204017] 1.《瑜伽師地論》卷二一(大正三〇.三九五下)。2.《瑜伽師地論》卷三五(大正三〇.四七八下)。 [0204018] 《菩薩善戒經》卷一(大正三〇.九六二下)。 [0204019] 《解深密經》卷一(大正一六.六九二中)。 [0205020] 1.《無上依經》卷上(大正一六.四六九中)。2.《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七〇〇下)。《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六分〉)卷五六九(大正七.九三六下)。3.《入楞伽經》卷三(大正一六.五二九中)。 [0205021] 《愛陀賴耶奧義書》(三.三)。《布利哈德奧義書》(一,四,七)。 [0205022]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大正一六.四八九上)。 [0208001] 《續高僧傳》卷一三(大正五〇.五三〇下)。 [0208002] 《宋高僧傳》卷二(大正五〇.七一七中)。 [0208003] 《續高僧傳》卷一八(大正五〇.五七二下)。 [0209004] 《瑜伽師地論》卷三五(大正三〇.四七八中)。 [0209005] 《佛性論》卷二(大正三一.七九四上)。 [0211006] 《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三中)。 [0211007] 《成唯識論》卷二(大正三一.七下)。 [0211008] 《攝大乘論》卷上(大正三一.一一四上)。 [0212009] 《瑜伽師地論》卷一(大正三〇.二八〇中)。 [0212010] 《成唯識論》卷一〇(大正三一.五五上)。 [0213011] 《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三九中、一四〇上)。 [0214012] 《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三一.三二四上)。又卷五(大正三一.三四五中)。 [0215013] 《辯中邊論》卷上(大正三一.四六五上)。 [0216014] 《佛性論》卷四(大正三一.八〇八上)。 [0216015]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大正三一.八三九上)。 [0217016] 《攝大乘論釋》卷一(大正三一.一五六下)。 [0217017] 《攝大乘論釋》卷一五(大正三一.二六四中)。 [0217018] 《佛性論》卷二(大正三一.七九六中)。 [0217019]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大正三一.八三九上——中)。《顯識論》所說「所言性者,自有五義」,與五義相同,但第一「自性種類義」不同(大正三一.八八一下——八八二上)。 [0218020] 《佛性論》卷二(大正三一.七九八下——七九九中)。《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三(大正三一.八二九下——八三〇下)。 [0218021] 《成唯識論》卷一〇(大正三一.五四下——五七上)。 [0219022] 《瑜伽師地論》卷八〇(大正三〇.七四八上)。 [0220023] 《瑜伽師地論》所引經偈,也見於《顯揚聖教論》卷一六,並有解說(大正三一.五五九下)。《三無性論》卷下(大正三一.八七四中——下)。 [0220024] 《瑜伽師地論》卷八〇(大正三〇.七四八中)。 [0220025] 《大乘莊嚴經論》卷三(大正三一.六〇二下)。 [0220026] 《大乘莊嚴經論》卷三(大正三一.六〇六上)。 [0221027]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二說:「有道,有為相攝;若為有為相所攝者,彼法虛妄。……若虛妄者,彼法非實;若非實者,彼非真諦;非真諦者,即是無常;若無常者,非可歸依」(大正三一.八二六中),與《佛性論》同。 [0222028] 《決定藏論》卷上(大正三〇.一〇二〇中)。 [0222029] 《瑜伽師地論》卷五一(大正三〇.五八二上)。《決定藏論》卷上(大正三〇.一〇二〇下)。 [0223030] 《辯中邊論》卷上(大正三一.四六五下)。 [0223031] 《攝大乘論本》卷下(大正三一.一四八下)。參閱《成唯識論》卷一〇(大正三一.五四下)。《三無性論》卷下(大正三一.八七四下)。 [0224032] 《攝大乘論釋》卷三(大正三一.一七四下)。 [0224033] 《攝大乘論釋》卷四(大正三一.一七七下)。 [0224034] 《攝大乘論釋》卷七(大正三一.二〇二上)。 [0226035] 《攝大乘論釋》卷一四(大正三一.二五八上)。 [0226036] 《攝大乘論釋論》卷九(大正三一.三一二上)。《攝大乘論釋》卷九(大正三一.三六九下)。 [0226037]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大正三一.八四一上——中)。 [0227038] 《成唯識論》卷三(大正三一.一三下)。 [0227039] 《唯識三十論》(大正三一.六〇中)。 [0227040] 《攝大乘論本》卷下(大正三一.一四九下)。 [0228041] 《大乘莊嚴經論》卷五(大正三一.六一四中)。 [0230042] 《決定藏論》卷上(大正三〇.一〇二〇中)。 [0230043] 《轉識論》(大正三一.六二下)。《三無性論》卷上(大正三一.八七二上)。 [0230044] 《攝大乘論釋》卷七(大正三一.二〇〇上)。 [0231045] 《中邊分別論》卷上(大正三一.四五三上)。 [0231046] 《大乘莊嚴經論》卷六(大正三一.六二三上)。【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39 冊 No. 37 如來藏之研究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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