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六
第六宗趣通局者。夫語之所尚曰宗。宗之所歸曰趣。
鈔。宗者。崇也。故云所尚。亦云尊也。尊者。主也。宗歸曰趣。趣者趨也。以吾人之所趨向故。清凉云。亡軀得其死所。竭思有其所歸。故曰。不論是何等法門。乃我之所崇。即我之所尊。而為歸向趣故。故佛一代時教。總以因緣為宗趣耳。故舍利弗習外道時。路遇馬勝比邱。問曰。汝師以何為宗。答曰。以因緣為宗。又復問之。尊者即答偈曰。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又中論云。空假中三觀。總以因緣而為宗。主趣向義故。故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即以因緣為宗。以空假中三觀為趣。所謂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故。
△二開列章。文四。初標列名教。
先明其通。後明其別。
△二轉釋名義。分十。一我法俱有宗二。初列名。
第一我法俱有宗。謂犢子等部。或少一分。
鈔。夫論一代聖教。不出十宗。大意其中前四。俱屬小乘。次五六二宗。通大小乘。後四宗。惟一乘。又前六宗。通十八部。并上座部。及大眾部。今初。上座部中。如來涅槃三百年後。轉名說一切有部。又三百年後。從一切有部流出犢子部。次又三百年後。從犢子部。流出四部。一名法上部.二名賢胄部.三名正量部.四密林山部。後次第三百年後。還從一切有部。流出化地部。又一百年後。從化地部出二部。一名本末經部。一名法藏部。次又三百年後。出飲光部。次又四年後。出雪山部。今上座部。轉名說一切有部為本。分二類各五為末。本末合成十一部。因上座部。轉名一切有部。流出十部。皆從如來滅度。一千四百零四年中。而流出故。
○二大眾部中分八部。次如來二百年出第一名一說部。次又二百年出第二名說出世部。次又二百年後第三名鷄胤部。四名多聞部。五說假部。六名多山部。七名西山部。八名北山部。又大眾部為本。八部為末。是為兩次本末。合成名義。為二十部。
今我清凉祖意。將本末十八部及二部中義旨。判分六宗。屬大小乘故。故文殊大士問經云。十八及本二。皆從大乘出。無是亦無非。我說未來起。故佛住世時。文殊即記當來之事。疏或少一分者。謂犢子部等五部。俱計我法而立宗故。向下第二科中詳釋。今云等者。等取根本經部。不等取末經部。根本經部者。原從說一切有部流出。又從化地部中。一百年後流出末經部。又將根本經部并末經部合成一部。名本末經部。故單等取本經部義。即本末經部中一半耳。故疏云或少一分。
△二立我法俱有宗所以三。初正彼計立二。初立三聚。
彼立三聚。一有為。二無為。三非二聚。非二即我。
鈔。一有為聚。二無為聚。三非有為非無為聚。大意掃除二邊。非有非無處。計立為我。
△次立五法藏。
又立五法藏。謂三世(過去現在未來)為三。無為為四。第五不可說藏我在其中。以不可說有為及無為故。是為三聚五法藏者。
鈔。初標.次釋.後結。謂有.無二為徧三世故。又此有.無二為。在三世中不可得故。彼宗以不可得中。計立為我。
△二立我所以。
大意為雙遣有為及無為。故云不可說等。離二邊故。立為我意。
鈔。大意下立我所以。因雙遣有.無。離二邊故不可說也。以不可說中而有我意。
△三出彼宗過。
然此一部。諸部論師共推不受。呼為附佛法外道。所計雖殊。皆立我故。
鈔。然此一部下破也。謂西天九十五種十一師等。因計有我。故成外道。而佛法中。佛說一代聖教皆破有我。故計立我者。是生死根本。云何今佛法中而立我者。豈非是附佛法中之外道乎。疏所計雖殊。皆立我故者。正出彼過意。皆徧犢子等五部義故。
△二。法有我無宗二。初出部名。
二法有我無宗。謂薩多部等。
鈔。薩多婆等者。即說一切有部。二雪山部。即是上座本部宗輪出。論中義。又多同說一切有部。故亦等取上座部也。三多聞部宗輪出。其中餘義。多同一切有部。並不立我計法實有。故是三全部而言等者。等取化地部。末計少分耳。
△二立法有我無宗。所以三。初正彼立宗。
彼立諸法不離色心。或立三世無為。或分五類。皆無有我。以無我故。異外道計。
鈔。彼立諸法。即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等。不離色心二法。於色心等法。各各推求誰為我者。誰為主者。即忽然而得生空觀也。及無為自性尚不可得。何處而立我者。故云實無有法也。或立三世無為者。即化地中少分義。云過去未來。並皆實有。亦有中一切法。所知所識。各無自性。故名一切法無我。疎或分五類。即上三世及無為法不可說藏。前立有我。今不計我。了無我故。故疏云。以無我故。異外道計。所以勝前宗部。不立我也。
△二出無我除過二。初立因緣正破。
又於有為之中。立正因緣。以破外道邪因及無因故。
鈔。於有為中立正因緣者。佛於大小乘教。不離因緣。言因緣者。即一切有為色心等法也。故圭峯大師云。夫因緣者有二。一內.二外。外因緣者。謂水土人時。而芽得生。泥團輪繩水火陶師。而器得成。內因緣者。外由內變。本末相収。為一緣起。故佛教從淺至深說一切法。不出因緣二字。然有四重。一因緣故。故生死成壞。涅槃云。我觀諸行無常。云何知耶。以因緣故。二因緣故即空。謂不自生(若自生者。種子不因他力而成故)。不他生(若他生者。何待種子而生)。不共生(若共生者。即自他多果過之生)。不無因生(若無因。云何成立一切果也)。三因緣故即假。如鏡像水月之流。緣會不得不現。四因緣故即中。若言不從因緣生。即是定有定無。墮斷.常見。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是以立正因緣。以破外道。邪因無因。所謂自然為因。能生萬物。即是邪因。謂此五糓不因他力而成就故。又人不修而自成故。所謂無因者。即謂萬物自然初生。如鶴之白。如烏之黑。即是無因。故妄計虗空微塵性等。而以無因為生。無因為果。若計自然及無因生。乃成大過。豈人不教。而自善也。
△次計邪無二因為本。
然西域九十五種外道。或是邪因。或是無因等。而為世間及涅槃體。
鈔。西域九十五種不出十一論師。所云外道者。心遊道外。以不了自性妄計自然無因。而為世出世間本。故名外道。今出其名。令學者不可不知。
○一數論師。計冥初生(即二十五諦法數。從冥諦而生。名數論師。如華嚴玄談中說)。
○二衛世師。計六句和合(六句者。一實.二德.三業.四大有.五同異.六和合。為六句義耳)。
○三塗灰師。計自在天生萬物。
○四圍陀師。計那羅延天生四姓。
○五茶論師。計本際生。
○六時敬師。計物從時生。
○七方論師。計方生人。人生天地。
○八路伽師。計色心二法皆極微作。
○九目力師。計虗空為萬物因。
○十宿作論師。計苦樂隨業生。
○十一兼因師。計自在天生。
△三引疏正破。
清凉云。以不知三界由吾自心。從癡有愛。流轉無窮。迷正因緣。故異計紛然。安知因緣。性空妙有。中百等論。亦廣破之。
鈔。以不知三界下。引清凉大疏。破無因及邪因故。謂不知欲界.色界及無色界。皆從自心中。流出動業(即欲界有漏善惡而成就故也)。不動業(即修有漏禪定而成就不動業)。現行熏入第八識心中。成種為因。而招當報有漏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異[1]熱之果。故唯識頌云。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解曰。界者因也。謂無始時來。一類相續種子。而生現行。成一切法等。由此而有三善三惡趣道。異[*]熱果故及修戒定慧等。而證得涅槃。世出世間果也。豈同外道。或以邪因及無因等。迷正因緣異計紛然者乎。故云不知云云耳。
△三結破。
是知佛法之淺淺。[A1]已破外道之深深。
鈔。小乘論中。立生滅因緣之旨。尚以破之。況終頓圓。三教之旨。而不破哉。
△三法無來去宗二。初出部名。
三法無來去宗。謂大眾部等。
鈔。出部名者。一大眾部.三鷄胤部.四制多山部.五西山部.六北山部.七法藏部.八飲光部。今云大眾部等者。等下六部半義故。所云半者。又等取化地部中。一少分耳。
△二立彼宗義所以。
說有現在及無為耳。其過未之法。體用俱無。
△四現通假實宗二。初出部名。
四現通假實宗。謂說假部等。
鈔。一全分。一少分。一全即說假部。一少分即末經部。其成實論師。先是數論弟子。以所造為能造。後出家時入佛法中。即經部攝故。
△二立彼宗意。
謂就前現在之中法。在蘊為實。在界為假。其成實論經師。即斯類故。
鈔。現在法者。即真俗二諦。不離假實。蘊門明義是實。實者積聚故。界處門者明義是假。假者體假積聚故。其成實論者。即少分末經部義。
△五俗妄真實宗二。初出部名。
五俗妄真實宗。即出世部等。
△次立彼宗意。
謂世俗是假。以虗妄故。出世是真。非虗妄故。
△六諸法但名宗二。初出部名。
六諸法但名宗。謂一說部等。
△次立彼宗意。
云一切我法。但有假名。無有實體故。
鈔。中論云。若有世間。即有出世間。既無世間。何用出世間等。故出世間。亦假名耳。無實體故。以上六宗通大小乘故。
△七三性空有宗。
七三性空有宗。謂徧計是空。依他圓成是有。
鈔。三性空有下。徧計虗妄。是空觀。依他是假觀。圓成是中觀。又遍計情有理無。依他。相有性無。圓成。理有情無。又徧計純相。圓成純性。斯即法相宗義。若約法性宗義。了妄即真。以相即性故。
△八真空絕相宗。
八真空絕相宗。謂心境兩忘。直顯體故。
鈔。法無相想。思則亂生。故不隨智見。離心境故。坐斷有無。超現量故。觸處逢真。照體獨立故。
△九空有無礙宗。
九空有無礙宗。謂互融雙絕而不礙兩存。真如隨緣。具恒沙德故。
鈔。九空有無礙宗下。立雙遮雙照方成德性宗義。互融者。謂有即是即空之有。空即是即有之空。語空。必攝於有。語有。必攝於空。故曰互融。言雙絕者。有即空。故有絕。空即有。故空絕。言不礙兩存者。不壞空有相。故有即空而不泯。空即有而不忘。真如隨緣具恒沙德者。由有不礙於空。空不礙於有。空有無礙。離即離非。雙照雙遮。是為真俗圓融。性相如如。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名不可思議德也。故香林大祖和尚云。一色無邊際。紅蓮到處開。分明離取捨。那更有安排。端的無餘事。香風時送來。又溈山師云。聞聲見色。盖是尋常。這邊那邊。應用不缺。即空有無礙圓宗之旨耳。
△十圓融具德宗。
十圓融具德宗。謂事事無礙。主伴具足無盡。無盡自在故。以後後之旨深於前前故。
鈔。圓融具德者。謂一為無量。無量為一。一地即攝一切諸地功德。此有四句。一一即一切。二一切即一。三一即一。四一切即一切。又則一句中。容有四句義旨。如一切諸地。如是乃至無量。依正凡聖心境法門。莫不皆然耳。故名圓融具德。自在宗義。
△三料揀。
前四唯小乘。五六通大小。後四唯大。七即法相宗。八即無相宗。後二宗即法性宗。又七即始教。八即頓教。九即終教。十即是圓教。
△四攝其所歸二。初攝屬諸宗二。初有該無屬。
今此經者。謂前六宗。但有所該。無其所屬。即如破相顯性。破相即妄。顯性即真。一切法等。但有假名。即該前故。
鈔。經云。佛問須菩提云。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否。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等文。非一。斯諸文義。皆以一切法等。但有假名。破相顯性。故該前六宗文旨。
△二正屬所該四。初屬法相宗。
又此經除徧計性。我法二執。依他不有。圓成不無。即含法相宗義。
鈔。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即掃徧計性也。又云。若見諸相非相。即依他性也。即見如來等。即圓成實性也。其文非一故。
△二屬法性宗。
又示三性(徧計.依他.圓成三性)三無性等。即色即空。即空即色。故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菩提。即終教宗。如法華經中。平等大慧教菩薩法故。
△三屬頓教宗。
又即俗非真。即真非俗。非真非俗。離性離相。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菩提。即頓教宗義。
鈔。即俗非真者。真不可得故。即真非俗者。俗不可得故。是故真俗皆不可得。則廓然無寄。一念不生。即名為佛。是故不說法相。惟辨真性等。即頓教中義耳。
△四攝屬圓宗。
後十圓融具德宗者。雖未全攝。亦少分攝故。如前第五教體淺深中辨。恐煩不引。
△二本宗四。初二師所立。
若依圭峰大師所判者。以文字般若為宗。以觀照實相為趣。或以無住為宗。以斷疑生信為趣。
鈔。前是圭峰師立。後宗泐大師立。
△二和會二宗。
評曰。以無住為宗。即前圭峯義故。謂住而不住。即實相般若。妙體常寂故。不住而住。即文字觀照般若。不彰而自彰故。
△三自評恐謬。
以予之意。以破相顯性為宗。以觀照實相為趣。文中有段段非相遮義。故云破相。又云即見如來等。是顯性義。又應作如是觀。不取于相。如如不動。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是觀照實相。而為其趣也。
△四證後師不謬前旨。
今三宗評論無住之宗亦為正義。經云。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乃諸經之綱領。三藏之本源。故六祖聞之。豁然大悟。諸佛心印。菩薩依止。是以一即三。三即一者。無二法故。
△三總結。
以上第六宗趣通局一科[A2]已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六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5 冊 No. 499 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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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宗趣通局。文三。初標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