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十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陰盡者。是人平常夢想消滅。寤寐恒一。覺明虗靜。猶如晴空。無復麤重前塵影事。觀諸世間大地山河。如鏡鑑明。來無所粘。過無縱迹。虗受照應。了罔陳習。惟一精真。
前來十種。若具透過。或始終不起愛求。或魔來便能先覺。如是久久。想陰自有盡時。故此科示想盡之相。寐即睡也。寤即醒也。寐中有夢。寤中有想。然夢乃寐中之想。想乃寤中之夢。皆獨頭意識所為。想陰之體相也。故想陰盡者。夢想皆滅。由寐無夢。而寤無想。故寤寐恒常。一念不生。自是性覺妙明之體。豈不恒常。虗而無窒礙。靜而無喧雜。如雲散空澄。且麤重塵影。即是法塵全依想陰為體。想盡塵自無依。故言無復麤塵等。此以上約心之自體。妙觀諸下約心之照境妙也。又上獨影先虗也。以下性境亦虗也。如鏡鑑明者。蓋言心照山河等。如鏡現影。無罣礙也。過者離境之後也。無迹者。如鏡還空無留滯也。虗受照應者。收束上文言心之觸境。但虗受照應而[A3]已。明心境皆虗融也。末二句。總言想盡真純以結之也。罔無也。宿積深厚曰陳。習即習氣也。蓋浮想擾心。誠宿積難除之習氣。今乃一旦滅盡。故言了。罔謂了不可得也。惟一精真者。純一虗靜覺明之體也。
△二狀示行陰區宇。
生滅根元。從此披露。見諸十方十二眾生。畢殫其類。雖未通其各命由緒。見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生滅指分段生死而言。三界眾生。所以生滅無停根元。皆是行陰所遷。前三陰未破。則此根元終不可見。今前三盡除。第四自現殫盡也。十二類生該盡天上人間四空。不出行苦。正謂此耳。故曰畢殫其類也。環師謂。由緒為識陰。而生基為行陰。見二陰深淺之殊。圓師謂。各命為別相。同分為總相。定二陰細麤之別。皆宜深玩之也。莊子註中。[A4]已辯野馬。但是陽焰。非是塵埃。且熠字從火。既表光明閃爍。足顯與焰為順。乃田間地氣春晴伏地可見狀如水而光如焰也。清擾言動之細微也。焰喻正表隱微難見。若通前後。俱用水喻。則想陰尚如大浪。行陰乃如細浪。識陰則如無浪流水。真覺性體當如湛然不動之水。故行陰為分段根元。識陰為變易根元。前後較量。麤細妄真。歷然指掌。故知惟一精真亦縱許也。浮根塵。即浮根四塵。謂肉身也。究竟樞穴。謂遷謝老死之深本全在於此矣。末結行陰區宇。蓋獨取熠熠清擾為其相也。
△二終破顯露妄源。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為澄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首舉行陰而稱元性。明其為生滅之根元。性體也。水浪停息曰澄。元澄即識陰也。性入元澄者。蓋細浪之行水。收歸無浪之識海。元習即行陰種子。一澄元習者。永絕行陰之種習更不起也。下喻可明。全孚前之水喻。溫陵曰。生滅不停。業運常遷。名眾生濁。故行陰盡則超之。行陰密移。曾無覺悟。故曰幽隱妄想。具示始終[A5]已竟。
△二中間十計變境。言計者。顯此但是自緣定中所見。而生種種邪計。非有外境魔事之擾也。就分十。一二種無因。又為三。一標由示墜。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此下十計。既當想陰[A6]已破行陰未破。中間所起。故此科牒敘想破行現以為發端。是得正知者。即不遭邪慮也。奢摩他中者。即圓定發明也。凝不動也。即始終不起愛求。明不迷也。即魔來先覺不惑正心。即雙承不動不迷。而頭正尾正也。如是則上來十類天魔畢竟不得方便。方得精研者。始能力破想陰也。窮生類本者。初得徹至行陰也。此上方以歷述想破行現竟。於本下。却說正因行現而遂起十種邪計。良以想破之後。天魔無可奈何。不復更至。惟是自心邪解作孽。所謂心魔也。本類即十二類。生元即行陰也。露顯現也。圓者徧十二類也。幽清擾動。即微細動相。圓元勒成行。名二無因論。乃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違理背正之惡見耳。今行現之解適與之同。故即墜彼論中。如後車蹈前車之覆轍。故即同墮一坑壍也。後文諸論。皆[1]放此意。
△二分條詳釋。又二。一本無因。此約過去不得達因而立。又分三。一據[A7]己見量。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此生彼。只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
前二句標定。下徵釋之。生機發動之本。即指行陰。破乃顯意非盡也。見屬于眼。故乘眼功德八百。八萬其數相應而[A8]已。不必分約過未。數反不合。蓋乘眼根全分功德。合乎定力。能徹見於過去諸類。業流即宿命通也。問此何不為別相。答亦多總見類生展轉生死無停而[A9]已。非一一各詳也。若能各詳。則不成自然之執。待下執自然處。再當明之。其處者。八萬劫以內也。蓋其通力分量。止於此數。故數外冥無所見矣。
△二謬成邪計。
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
以不見處。而起無因之計。約此則名無因外道。岳師謂即冥諦是也。蓋眾生三道。展轉相因。窮極無始。惟佛眼能徹。菩薩尚有分限。何況凡小。故凡小極其通力。但此而止。岳師責其不知因識非是。縱知因識。亦豈能窮乎。
△三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竪。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
標徵同前據釋詞。乃是詳推過去。例定未來。生即劫內類生。根即劫外無因。蓋即以無因。為類生元本。知人下。詳明皆本無因自然而然也。故此轉記名為自然外道。然此驗知。但是總相。見於多分眾生長時不變。輙起斯計。如人總觀閙市。但見人行。不見坐立。若能一一別察。則少分坐立者。亦應知之。良以。十二類生。惟人類易轉。而餘皆長時難變。今由總見。不能別觀。故約多分。而成自然之計。是以末二句。結成無變。岳師註此意同。但引鶖子觀鴿之事。應不盡同。彼能別相。而見如來故。擇常不變者。令其別觀。欲勉其進也。且四果羅漢。行開識現。便能別見。各命由緒。終不執於自然。
△二謬成邪計。
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
上科全是詳推過去。此科方以例定未來。盡形者盡未來也。亦如是者。決定其皆不改移也。下釋成之。本來不見菩提者。言八萬劫前。元不見其從菩提性起也。云何下。言例知八萬劫後亦終不成也。當知下。遂以判決執成邪計矣。岳師謂本字合是末字是也。末無因者。言八萬劫盡。終成斷滅。無復因果而[A12]已。蓋以從無因而起者。還復無因返於冥初之意。但是推前而知。不言觀後而見。疑恐行陰未破。不能前後劫同。不然何用種種推前。再詳。
△三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準上可知。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二種無因[A13]已竟。
△二四種徧常。分三。一標由示墜。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徧常論。
大意但因窮至行陰。尚猶被覆而未見。其幽隱遷流遂於未徧未常者。早計徧常。是謂常見外道。然四種雖皆不離行陰起計。而前三皆兼窮他法。且以法之廣狹。而分劫之多少。惟第四則無所兼。而亦不言劫量。此其別也。長水曰。行陰生滅相續不失故名常。所計四種徧一切法故名圓。溫陵曰。徧即圓也。故此標名徧常。後結名圓常。
△二分條詳釋。分四。一心境計常。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首二句。言是人想破行現。乘此心開。遂以窮研內心外境本元自何而起。然窮之不遠。但見二萬劫前無因自有。良以所窮之法。麤略而狹。故其見量止此而[A14]已。修習者。即窮心境之修習。能知下。蓋言二萬劫外固冥無知見。而二萬劫內。親見眾生生滅不斷。故不計劫外斷滅。惟計劫內相續為徧常。以是異前。後三準此。
△二四大計常。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恒。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此亦乘心開而窮化元。見萬法皆從四大和合而成。故作意窮之。見其體性常住。洞照眾生生死劫量。至於四萬。比上所窮之法。稍為詳廣。故其照劫數倍於前。然計常之故。亦凖前人但據劫內而[A15]已。
△三八識計常。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根字決是識字之訛。不必能所曲釋。蓋末那執受。既是七八。前是六識無疑。況下復以心意識。逆次收束。八七六識。猶可驗知。舊註諸師。疑此處行陰未開。豈能窮徹八識。殊不知八識但是此人乘開心後所用進修法門。徹固未徹。窮乃許窮。例如聲聞。窮四諦法。但盡生滅。豈能徹無作底。至於本元由處。岳師謂別指行陰是也。以彼尚為行覆故。所徹性元。但止行陰。而妄謂真常耳。特以所窮八識法門深廣詳切倍前四大故。所知劫數。亦倍前人。而遠窮八萬也。至於劫內觀生計常。不殊前計矣。
△四想盡計常。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今[A16]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斯人於想盡行現之後。無復窮研之力。便計為常。比之第一。尚為淺劣。何況二三。故不復立能知之劫量。度其所知。必不逮於二萬劫矣。以是推知。前文本無因中。所以照八萬劫者。亦應乘眼功德。更加窮研之力。方始能之。非想盡即能也。溫陵曰。想元想陰也。生理行陰也。妄謂流轉生滅皆屬想心。今[A17]已永滅。則不生滅理自然屬行。不知行陰即生滅元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常。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非徧圓而計徧圓。非真常而計真常。故墮邪覺。而失正覺矣。此中不必取舊註強分屬於五陰。而言前廣後狹。反顛亂於本文矣。四種徧常[A18]已竟。
△三四種顛倒。合前二計觀之。二無因。似觀劫外斷處而計無常。四徧常。似觀劫內續處而計常。各皆單計而[A19]已。今此乃是雙計常與無常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此於想盡行現之後。窮研自他。而起邪妄分別。更是或單或雙。不離自他而[A20]已。非一一雙兼也。首楞定中。須了一切事究竟堅固方為正覺。今乃常與無常。等分計之。故成顛倒見。
△二分條詳釋。分四。一雙約自他。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徧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從是則計我徧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吳興曰。觀妙下重舉觀行。湛然下正明起計。亦由不了行陰生滅。妄謂此處心性湛然。以為神我。言神我者。外道名主諦。謂一切法皆是我所。悉以此神。而為其主。
○此蓋二十五諦中末後諦也。二卷說有真我徧滿十方。亦即此耳。當知。自心無生滅。即計自是常。眾生於我心中生死。即計他是無常。故為雙計。
△二約他國土。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徧觀十方恒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既曰不觀其心。顯是單觀他法。即惟觀國土也。吳興曰。三禪以下。終為三灾所壞。名無常種性。四禪以上。災不能壞。名究竟常。
△三約自身心。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身心皆自而別觀。心能細轉不變為常。令身生死變壞為無常。然外道所計我相有三。一微細我。二廣大我。三大小我。此微細我也。精言非雜。細言非麤。微言非著。密言非顯。如微塵。言細小難見知也。流轉二句。即計其自心常不生滅。能令下。即計其自身無常生滅也。末四句。牒定常與無常。上二句牒心。下二句牒身。豈非單約自而成計耶。
△四雙非他自。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色受想等。今[A21]已滅盡。名為無常。
此觀前四陰而起計。以自他不純。故言雙非。計行則非他。以行是自心故。計三陰則非純自心。以色有外六塵故。若約自多他少。以少從多。亦可科云約自四陰。今圖四義不缺不重。故作是科。其分常與無常。文易可了。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此蓋所約自他。雖單雙不定。而所計常與無常。皆同雙計也。四種顛倒[A22]已竟。
△四四種有邊。文中雖雙計有邊無邊。理實但是邪計邊見而[A23]已。非真得於無邊理體。故以正教判之。但名有邊。詳其立意。殆以有邊為有限際。非勝法也。以無邊為無限際。是殊勝法。例如雙計常與無常。而惟取常為勝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溫陵曰。分位有四。謂三際分。位見聞分位。彼我分位。生滅分位。
△二分條詳釋。分四。一約三際。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溫陵曰。生元流用行陰也。因遷流計三際。以過者[A24]已滅來者未見故名有邊。現在相續故名無邊。
○既取現心續處。為無限際。則必以過未斷處。為有限際。然現心無限際者。以當念觀心浩渺無涯岸之謂也。
△二約見聞。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此與前計相反。岳師所謂回互倒計是也。前計過未為有邊。似計無見聞處也。計現在為無邊。似計有見聞處也。今却計劫內有見聞處為有邊。以其限於八萬之數也。計劫外無見聞處為無邊。以其無窮極而不可測知也。吳興曰。後八萬劫。亦合如前。今恐存略。
△三約彼我。
三者是人計我徧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首三句。自任無邊之性。下言彼人現我知中者。謂彼性但在我性之中也。我曾不知彼性者。謂我於自性之中。不見別有彼之知性也。亦明彼性不能外於我性之意。末二句。遂判彼為有邊性也。
△四約生滅。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窮行陰空者。蓋斯人窮至行陰不了區宇未空。而遂謂真空寂滅之性。故下半生半滅。乃據見妄度眾生身中。自想陰以前半屬於生。自行陰以後半屬於滅。更判生為有邊滅為無邊。而意取行陰空寂。為無限際之勝性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即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四種有邊[A25]已竟。
△五四種矯亂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礙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種顛倒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知見生計者。據彼定中所知所見而倒計也。溫陵曰。以邪倒故。於知見中。狂解不決。遂矯亂其語也。今之邪人。妄謂得道。而中無主正。矯惑於人者。多類此四。資中曰。準婆沙論釋。外道計天常住。名為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輙答者。恐成矯亂。故有問時。答言祕密。言亂不應皆說。或不定答。佛法訶云。此真矯亂。故名不死矯亂虗論也。
△二分條詳釋。又為四。一八亦矯亂。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總處。名之為恒。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以理都觀。用心別見。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長水曰。於一生滅行陰。分為八義別見。謂變恒生滅增減有無也。答中略舉六義。以不能定其道理。但兩楹而答。故云亦生亦滅等。
○八義雖皆依行而起。而實約行陰中所見萬象以別計也。故言相續之因。性不斷者。此是由象推性。方成增計。所以別於恒也。增者多餘也。正相續中所離者。蓋凡言相續必是前後相續故。中間亦必有缺乏之處。如出入二息相續。則必缺於中交。是也。缺少即減也。互互亡處。即各各滅處也。前人即問義之人也。失章句有二意。一謂答者既自矯亂。聞者自難憶持。故隨聞隨失。也二謂言既兩持。是非不決。能令聞者番疑平日舊習經論。猶言喪其所守也。
△二惟無矯亂。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惟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岳師釋得證謂悟一切法皆無也。蓋執拗而不順於理為矯。心無主正為亂。今詳第一第四言皆兩可亂意為多。而終非順理。亦兼於矯也。第二第三言惟一偏矯意為多。而終非主正同歸於亂。故總名矯亂。勿疑一字為非亂也。
△三惟是矯亂。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惟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不言有而言是。以所見既偏。於法法皆有。則隨所問。莫不皆是。故作如是答也。
△四有無矯亂。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詰。
枝者。如木一本而分二枝。即空有岐二兩楹不定之意。吳興曰。從二至四。於前八中。有無分出也。二三單計。第四兩亦。有即是無。如冰是水也。無不是有。如水非冰也。四句之中。但涉三句。未見雙非。其計猶麤。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矯亂虗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虗無謂虗妄非實也。顛倒性明其見非真正。末判屬於徧計執性見。其執繩為蛇。妄之至也。四種矯亂[A26]已竟。
△六十六有相。分為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資中曰。無盡流即行陰也。由見無盡故。言死後有相。
○真悟無生。了知初生本即有滅。是知生前尚空洞而無相。何況死後。豈可妄計有相耶。
△二詳釋其相。又二。一正成本計。又二。一分條例顯。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見我圓含徧國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緣隨我迴復。云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云我在色。
此即外道六十二見中四計也。初自固身者。堅持護養也。云色是我者。同彼即色是我也。二我含國土云我有色者。同彼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前緣隨我云色屬我者。同彼離色是我也。前緣。沇師謂即目前之色是也。迴復即運用也。既云屬我。顯是我所與我為二。非即我矣。四我依行中云我在色者。同彼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也。沇師謂行相續相即色。故我行中即色中也。
△二總勒名數。
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環師謂。於色作此四。於受想行亦然。故成十六相我。故科上名例顯也。敏師謂。不言識陰者。所計之我。即識陰也。岳師非之。乃謂行陰未破識不當情。故不言之耳。
△二更成轉計。
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竝驅。各不相觸。
上因見行無盡。遂計前三[A27]已滅之陰。仍復無盡。而同成有相。此更轉計一切染淨諸法。無不皆然。故言煩惱。攝盡染法。言菩提攝盡淨法。皆無盡而恒有。竝驅即竝行也。各不相觸。猶言各不相礙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吳興曰。言五陰者。通結五陰。正在前四。又雖在前四義。惟行陰耳。十六有相[A28]已竟。
△七八種無相。又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此與上計。敵體相[1]番。故變有成無。蓋上覩未滅之行陰。見其無盡。而因計前三并萬法皆當無盡。此覩[A29]已滅之前三見其無相。而因計行陰并萬法皆當無相也。
△二詳釋其相。分二。一正成本計。又為二。一分條例顯。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無復連綴。陰性消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
上總標無相。此分條一一明之。色為形。想為心。而受則雙以連持色心。今因皆滅。故形無因。心無繫。而受無連綴也。下乃例顯行陰亦應同滅成無相也。溫陵曰。陰性消散。謂色受想滅也。生理即行。謂無受想。則行亦滅也。
△二總勒名數。
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彼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
此質即指現陰色心。不可得者。言今在定現見四陰皆無相之可得。因決死後豈有相邪。問此與前解中初生有滅等意。何以別乎。答彼約即有而空。本自無生。前後一際。是佛正教。此約昔有今無。今滅後無。全是生滅。顛倒邪計。何殊天壤哉。勘校即計度也。每陰各計現未二無四陰故。成八無相矣。
△二更成轉計。
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上由前三而推行陰同滅為無。此更轉計諸法皆然同歸斷滅。涅槃以轉生死為因。故生死即涅槃之因。涅槃即生死之果。且生死攝世間法。涅槃攝出世間法。一切死後皆無。故曰徒有等也。吳興曰。涅槃因果依現陰而修後陰而證。陰既叵測。修證何有邪。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八種無相[A30]已竟。
△八八種俱非。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於行存中者。見行陰未滅區宇宛在也。兼受想滅者。見前三[A31]已滅體相全空也。雙計有無者。於存計有。於滅計無也。自體相破者。以行陰之有。破前三之無。以前三之無。破行陰之有也。末言墜俱非者。以破無則成非無。破有則成非有也。
△二詳釋其相。又二。一正成本計。又二。一分條例顯。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
此科全是自體相破。色受想中者。前三滅境之中也。見有非有者。言正在滅境時。雖見行有。亦即同滅而非有矣。如暗夜中看皎潔之物。亦同暗而非皎潔矣。行遷流內者。行陰擾動之內也。觀無不無者。言正在擾動處。雖觀前三[A32]已無。亦即同動而非無矣。如動水中看靜定之影。亦同動而非靜定矣。互破以成雙非正自體相破也。
△二總勒名數。
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
首三句標定八非。循環窮陰者。歷四陰而徧計之也。八俱非者。正以勒成名數。末三句釋成上八非之由也。隨得一緣者。言每於一陰也。皆言有相無相。乃出雙非之因。所以成立上雙非之宗。如云因有相故非無。因無相故非有。每於一陰。計此二非。歷四陰而成八非也。故知首科但言受想滅語之略也。舊註不達以因立宗之旨。而釋為雙亦雙非。應成十六。何名八非邪。
△二更成轉計。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虗實失措。
此諸行乃指萬法。非謂行陰。如諸行無常。亦指萬法也。上但雙觀[A33]已滅未滅之四陰。而正計八非。此則更以例成轉計。而謂一切法無不皆然。性遷訛者。例皆死後有無交相破奪也。心發通悟者。增廣邪見解也。末二句。結成一切雙非虗實亦有無也。失措不定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後際即死後。盡未來際也。昏瞢猶言杳冥。即一切皆非也。道言也。以有無俱不可定。故無可言也。八俱非相[A34]已竟。
△九七際斷滅。此之斷滅。雖似第七無相。而起計不同。彼由前三。此由行陰。又彼推過去。以定死後。此觀未來。念念成滅。故計處處有斷滅處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溫陵曰。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由是妄計。設生人天七處。後皆斷滅。
△二具顯其相又二。一分條詳釋。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捨滅。
此計陰性。如無源之水。有流近而竭者。有流遠而竭者。今至近如人間即滅。至遠如有頂方滅也。
△二總勒名數。
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消滅。滅[A35]已無復。
七際。謂四洲六欲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四空共七處也。消滅謂生理永無。無復謂更不復有也。此方儒宗末流。惡聞輪轉。亦計似此。然但許人間即滅。仍不許有餘六處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觀此亦總結於五陰。則知所謂消滅者。後陰全無也。七際斷滅[A36]已竟。
△十五現涅槃。此計與第五有相甚大不同。彼計死後有相。此計現所生處即常住極果。舊言從彼流出。甚無謂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五涅槃論。
後後有。亦應準前相番。前於行陰念念滅處起計。此却於行陰念念生處起計。後後有者。蓋觀見行陰。念念相續。新新成有。故解其當有實果必不滅無也。而曰現涅槃者。不待灰斷。即於現所生處。即是此果也。其數有五。下別列之。
△二具顯其相。分二。一分條詳釋。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禪。性無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故。或以三禪。極悅隨故。或以四禪。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
或者不定之辭。顯非一人徧計五處。各隨所見。或計一處而[A37]已。欲界指六欲天上也。為正轉依者。妄計為真涅槃境也。以涅槃為佛轉依之果。而環師所謂轉生死依涅槃也。此如仙家計六欲天上無生死耳。以彼所計玉皇橫統三十三天。仍不知其即六欲之帝釋也。此句應通後四。每於中間。皆當有之。而經家省文。更不重標。令準上也。觀見圓明者。以初得天眼普觀天光清淨明麗逈離人間之濁穢而[A38]已。準下四皆對本天勝境為言。非指性也。生愛慕故者。正出妄計之由。謂彼圓明即涅槃真境也。下四故字。皆準此說。按前色界天中。初禪苦惱不逼。二禪憂懸不逼。以苦重憂輕序之宜也。今初禪無憂。二禪無苦。決譯人誤顛倒也。三禪極悅隨者。前云歡喜畢具具大隨順是也。四禪苦樂雙亡。顯同前文雙捨。不受輪迴生滅者。由彼定中見此處三灾不壞。故起斯計也。
△二總勒名數。
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五處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作無為解。即妄計為離繫自在之果。此誤濫涅槃之真我也。五處安隱者。以稍離下界之不安。而誤濫涅槃之真樂也。為勝淨依者。以稍離下界之濁穢。而誤濫涅槃之真淨也。結言究竟者。以稍離下界之短壽。而誤濫涅槃之真常也。此總判五處皆然。若分五處別判。初於六欲。乍離人間之塵穢。而妄謂真淨。次於初禪二禪。乍離下界之憂苦。而妄謂真樂。又於三禪。乍得隨順自在。而妄謂真我。後於四禪。暫得三灾不壞。而妄謂真常不生滅也。此正於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中。而妄計常樂我淨。所謂前四顛倒耳。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中間十計[A39]已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斯悟。
溫陵曰。前云禪那現境。乃天魔候得其便。此云禪那狂解。乃心魔自起深孽。凡見道不真。多岐妄計。皆即狂解。是謂心魔。最宜深防也。
○交互準前悟即邪解也。然通論十種邪解。不出斷常空有四字而[A40]已。且前五屬斷常。後五屬空有。第一斷見。第二常見。第三雙亦。第四第五皆充廣雙亦也。問何無雙非。答斷常皆過。若雙非則為離過正見非外道也。第六執有。第七執空。第八雙非。問此何不為離過正見。答有空不定屬過偏始過生。且此雙非。蓋指後陰昏瞢。不定有無。非是雙遮之中道。故非正見。第九推廣畢竟斷空。第十推廣畢竟滯有。若更以空有攝入斷常。仍惟斷常二見而[A41]已。
△二迷則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痴暗曰頑。正悟難發也。惑亂曰迷。邪解易生也。不自忖量者。大端由於不揣[A42]己之修證。至何地位。輙敢自專判決立論。且僭稱聖位。成大妄語。故墮極重之獄矣。
△三囑令保護。又分二。一囑作摧邪知識。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護。消息邪見。
覺了斯義。謂迷解分明不顛倒也。下復令其冥顯加持之也。孽者禍之萌也。心魔自起者。言天魔不至自心禍生也。猶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也。然此二句。蓋今未起者勿起。末二句是[A43]已起者令息也。
△二囑作趣真導師。
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真義者。真心實義也。逈然不屬於斷常空有。即前離即離非是即非即一念不生中中流入。木旁出曰枝。路旁出曰岐。夫遭枝岐。即墮外道。祈求也。求少足則流二乘。此二皆為極果中途之險阻。心目洞開。方不為所惑。故須教示之力也。末二句囑其作成佛指南。一邪不染。故稱清淨耳。行陰魔相[A44]已竟。
△五識陰魔相。分三。一具示始終。又二。一始初未破區宇。又為二。一躡前行陰盡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清擾動。同分生機。倐然隳裂。沉細綱紐。補特伽羅。酬業深脉。感應懸絕。
諸世間性者。十二類生遷流體性也。同分生機者。即同生基也。基表生之根。機明動之始。其意一也。同分仍目總相。以上躡前行陰。向下明盡相也。倐然猶忽然也。隳裂解散也。連下四字讀之。沉細極表深微。綱紐狀明總要。然即生機綱紐結縛之深根也。由前大定。堅凝正心。十計不墮。功夫徹至。故能於此綱紐。忽然解散矣。末三句。復明此處於三界分段生死即應解脫。然亦約一類聖性習種純熟者言之。餘不盡然。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即中有也。眾生由此。能數數取於諸趣。而受生也。且受生所以酬答宿業。而酬業深潛脉絡。即此行陰所為感應即因果也。而言懸絕者。以行陰既盡。則深脉[A45]已斷。故分段生死。因亡果喪。不復受生。是謂懸絕。問證同則事同。此何別取於聖性熟者。而餘又不然耶。答按下佛言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今言界內因果斷絕。顯是十執後二聲聞緣覺所能他豈能哉。
△二狀示識陰區宇。
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雞後鳴。瞻顧東方。[A46]已有精色。六根虗靜。無復馳逸。內外湛明。入無所入。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不召。於十方界[A47]已獲其同。精色不沉。發現幽祕。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溫陵曰。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昏如長夜。前三陰盡。如雞初鳴。雖為曙兆。猶沉二陰。精色未分。此行陰盡。如雞後鳴。惟餘一陰。故將大明悟也。
○六根虗靜。無復馳逸者。按圓通。此當聞所聞盡。[A48]已得六銷之時。亦即漸次中。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之時也。內外湛明者。言根塵化為一味湛明之境。入無所入者。謂初心亡所故。言入流既盡。根塵更何所入受命元由。環師謂。即識陰然亦即是類生別相。所謂各命由緒。顯異前之總相而見。故曰深達也。觀由執元諸類不召者。承上言既以觀見受命由緒必能執守受生元本令不流逸。則盡十二類皆不能牽引受生矣。於十方界[A49]已獲其同者。界指情界。同有二解。一謂同者一也。言其銷六和合復一精明也。二謂同者空也。言其根塵既盡。惟一空性也。此即[A50]已得六銷。猶未亡一。小乘涅槃。正齊於此。精色不沉者。如曉天可辯色也。發現幽祕。言其具見暗中之物也。即是行除識現。如脫盡外衣方見最內貼體汗衫故。即結為識陰區宇。
△二終破顯露妄原。
若於羣召[A51]已獲同中。消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隣。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虗無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首三句。猶躡未破區宇。羣召即指類生十二。皆能牽引受生。故言羣召。同中即識陰區宇之中。所謂受命元由。空靜湛一。故稱為同。然自行陰盡後[A52]已入此境。故曰[A53]已獲同中。消磨六門者。解其結而泯其異也。合開成就者。歸於一而融為空也。成就猶言功成。此猶躡上以牒銷六成一。所以起下文亡一而用六也。故下方明圓通之用。不惟情界脫纏。而亦以情器交徹也。見聞者。略舉六根之二。通鄰者。其結[A54]已解。其體不隔也。互用者。體既無隔。用可互通也。謂眼家能作耳家佛事等。以其逈脫浮塵勝義二種根結。無障無礙。故曰清淨。此即情界脫纏。下文情器交徹。文易可知。即前所謂山河大地應念化為無上知覺。是也。名識陰盡。一句結定。故知行盡無過者。在七信位。齊小羅漢。識盡乃十信滿心住位初心。方以證入圓通。是知凡言羅漢獲圓通者。皆指初住。以圓住齊於別地。是大乘羅漢也。末復結其所超所觀。溫陵曰。性本一真。由塵隔越。性用之間。同異失準。名為命濁。故識盡則超之。識乃妄覺影明。元無自體。由顛倒起。故名罔象虗無顛倒妄想。具示始終[A55]已竟。
△二中間十執。變計而言執。依經本文。以經文一一皆名為執故耳。就分為十。一因所因執。又分三。一兩楹之間。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A56]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夫行陰即是前楹。識陰即是後楹。而十執起處。正當此二之中。故十執皆以此科冠之。窮諸下三句。明[A57]已破行陰也。窮諸行空。照見行蘊空也。於識還元者。明行空而識現。則前之行相泯然。沒入識海之中。蓋元從識海。騰躍轉生者。返本還元矣。[A58]已滅生滅者。仍結行破也。以初滅行之清擾也。末二句。明未破識陰也。所言寂滅者。即圓通中次第解結末後之寂滅也。不帶纖毫生滅曰精。惟餘一味寂常曰妙。始是純真性體。此而未圓。正明識陰未破尚為所覆。似一似常。未精未妙也。若連上句讀之。宛是[A59]已得圓通中生滅既滅。而尚猶未得寂滅現前耳。後放此。
△二邪解執背。
能令[A60]己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通㳷。能入圓元。若於所歸。立真常因。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娑毗迦羅所歸冥諦。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能令下。先舉起執之由。大凡起執。必覩大定中殊勝之象。以發端耳。首二句。躡前銷六入一之境。次三句。明此境為羣心統同混一之區。如千燈共室光通無二也。圓元即識陰也。而圓表諸類徧含。元彰萬化托始。其言能入此者。意明四陰蕩盡歸宿於斯。如諸浪[A61]已停銷落於海。正識陰區宇也。若於下。方是所起之計。所歸即此圓元。因者依也。因所因執者。本非可依。而妄計能依之心所依之境也。良以。識乃無明幻影罔象虗無畢竟非實故也。如人夢見依歸得托之地。妄生慶幸。豈有真實哉。下明所墮同類。即黃髮外道所立冥諦。有二十五。第一冥初生覺。遂計終亦還歸冥諦。前文云非色非空。拘舍黎等昧為冥諦。是也。然計此者。非止一人。前後異出耳。伴侶即同類也。迷菩提。昧正果也。亡知見。失真因也。放此。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溫陵曰。以心有所得。果有所歸。即因即果。皆墮所妄。所以違遠圓通背涅槃也。
○內教究竟。歸無所得。今有得有歸。如人夢見拾得金寶。歸於家中。所得所歸。皆非真也。違圓通則失因地心。背涅槃則亡果地證。後皆放此。因所因執[A62]已竟。
△二能非能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63]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準前。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歸。覽為自體。盡虗空界十二類內所有眾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能非能執。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上科[A64]已將識陰作所歸果故。今所歸二字。仍躡前識陰也。前但計為歸托之性。今復覽為自體。是其差別也。溫陵曰。執識元為自體。而謂一切眾生自此流出。遂執我能生彼。而實不能。故曰能非能執。摩醯首羅。即色頂魔王也。妄計我能現起無邊眾生亦能非能類也。
△二結名異種。
是名第二立能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徧圓種。
能為心者。能造化之心也。能事果者。能成辦所造化之事。以為實果也。溫陵曰。大慢天即摩醯也。不能謂能。故名大慢也。徧圓者。計我體圓徧空界也。
○問此計識為自心流出一切。何異內教萬法惟識。答內教萬法惟識。表如夢幻。生即無生。此計實生。安得一轍。又惟識正明無他心外之法。此計能生他法。宛是顛倒奚疑乎。能非能執[A65]已竟。
△三常非常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66]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虗空。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沉迷。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與上執。皆從識起。而所計不同。上謂識即是我。能生萬物。此謂我從識出。彼是真常。是其差別也。溫陵曰。以識元為所歸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遂計生起流出之處。為真常無生之體。此則在生滅中。妄計常住。既惑真不生性。又迷現生滅法。以非常為常。故名常非常執。既計彼能生我。即與計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矣。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溫陵曰。由依識元妄計常住。故曰立因依心成妄記果。前計我圓生物。此計彼圓生我。名倒圓。常非常執[A67]已竟。
△四知無知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68]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知。知徧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徧知。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溫陵曰。所知即所觀識陰也。謂識有知而一切法由知變起。因計知體圓徧諸法。遂立異解。謂無情徧皆有知。
○草木下三句。承上無異言。既與有情相同。則當互輪轉焉。無擇者。不分有情與無情。而徧皆有知也。是其謬計無情有知。而實本無知。故言知無知執也。環師謂婆吒霰尼乃二外道。覺即知也。亦計徧知之類。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四計圓知心。成虗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溫陵曰。此謬計圓知以為因心。則果終虗謬矣。以無知為知。是倒知也。
○問此與內教山河化為知覺無情作佛之旨。何所簡別。答孤山亦有此辯。意是而辭欠明了。今詳內教。明見相二分。本惟一心。迷之為二。故妄見無情不通知覺大悟復歸一心則通一知覺更無外物。非謂各各有知同他心量也。今計各各有知互相輪轉。誠為虗謬。是知內教明訓銷歸一心。此執謬計成無數心。豈濫同哉。問今何草木為妖亦有知乎。答此非草木有知。是彼依草附木之精靈有知。斯則仍是有情之知。非彼無情之草木能知也。知無知執[A69]已竟。
△五生無生執。分為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70]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A71]已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羣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環師謂。識陰盡者。消磨六門諸根互用。今此未盡則纔得隨順而[A72]已。此解極是。然觀中之一字。足且互用之妙含之未發也。且言[A73]已得隨順者。[A74]已能顯發隨心順意。神通變化也。如身上出水身下出火。十八變等。是也。岳師謂。圓化乃觀中所見圓融變化惟識之境。固無不是。然詳便於二字。亦應即是隨順中圓化。又云。一切發生即四大之相。然亦即是覩圓化之四大。而種種起著也。下列四種求樂愛觀是矣。三大可知。塵即地大。而言成就者。即環師謂能成器界。是也。大凡有形磈者。皆塵所為耳。崇尊尚也。事供養也。而言各各者。或有尊供於火者。乃至或有尊供於地者。各隨所見而徧執也。岳師謂。羣塵總指四大是也。然發者出生也。作者辦造也。本因者根元也。邪計四大為出生一切辦造一切之根元也。立常住解者。目為常司造化之真宰也。生無生執者。妄計能生萬法。而實不能生也。迦葉波別姓也。婆羅門總姓也。總有十八。迦葉其一也。求出生死者。以四大既為出生辦造之根元。則出因辦果。靡不由之。如果上依正清淨光明等。皆彼四大為之。故事之以求真常果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計著邪惑也。崇事邪業也。迷心謂迷[A75]己一真靈覺之心。從物謂從彼四大無知之物。妄求因者。非因計因也。妄冀果者。無果望果也。反將無情之物。以為生物之原。誠如環師所謂思果皆妄顛倒化理。故名顛化種也。生無生執[A76]已竟。
△六歸無歸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77]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明。計明中虗。非滅羣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圓明即識陰區宇。計明中虗者。於此境中。初見前四陰盡諸有皆空。即以虗無。為究竟性。非毀也。非滅羣化者。便欲灰身滅土纖塵不立也。以永下。復願常處虗空。永為依托也。歸無歸者。蓋謬計斷空為休歸處。不知幻滅虗境亦等空華。非實歸處也。無想天。略舉非非想。以該四空。非取四禪無想也。諸舜若多。總舉趣空天眾為同類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六圓虗無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圓虗無心者。以取空之心為因也。成空亡果者。以斷滅之境為果也。問此與後二乘何別。答棄有取空。見解志願皆同。但先心各別。此凡外種。伏惑取空。彼聖性種。斷惑取空。歸無歸執[A78]已竟。
△七貪非貪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79]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於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圓常亦識陰區宇。歷觀上來。於此一境。稱圓元圓融圓明圓常。義各有表。元表諸法統歸。融表萬化含蓄。明表徹體虗朗。常表究竟堅牢。各與本文關涉。細尋可見。然同是識海周徧。故皆稱圓。且均是識陰似一似常之相。行人不達似而非真。故各隨所見。而起異執耳。今觀圓常。而欲身常住者。蓋因見性常。而并欲命常。即仙家性命雙修之見。而又言同於精圓長不傾逝者。精即性也。如見性轉稱見精之例。傾逝即死也。即欲身命與性同圓長生不死也。貪非貪執者。言其妄起貪留而不知生滅無停本非可貪留也。良以。所托之性。但惟識陰。[A80]已是似常。而非真常。何況所兼之命。全是生滅虗幻。縱經多劫。終落空亡。豈真實常住哉。阿斯陀。此云無比。古仙名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執著命元。以識陰為長命之元。立固妄因者。以因中功夫惟求堅固妄性妄命也。趣長勞果者。言所趣之果。徒以長勞。終非常住也。𤀹師謂。勞應作牢。為聲之誤者。似為最順。妄延者。妄求身命延長也。貪非貪執[A81]已竟。
△八真無真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82]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觀命互通。却留塵勞。恐其銷盡。便於此際。坐蓮華宮。廣化七珍。多增寶媛。恣縱其心。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真無真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命異前身命。以天魔不用前身故也。應如環師所謂以識為命元也。要之亦住世壽者之相。且命以連持色心為名。今互通即連持之意。而塵勞不出運心役色諸欲叢擾也。今言觀命留塵者。以見命元既與塵勞連持。則存與俱存。亡與俱亡。故懼塵勞盡而元命必斷。由是妄起留塵之計。不令銷盡。且行盡識現者。圓化隨心得大自在。故恣意化諸欲境七珍美女。於中放逸矣。真無真執者。妄執命元。為[A83]己真宰。而實非真也。溫陵曰。吒枳迦羅。即欲頂自在天類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熾塵果者。熾然恣縱塵勞妄謂果中受用也。墜入欲頂天魔者。生以類聚也。真非真執[A84]已竟。
△九定性聲聞。分為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85]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於命明中。分別精麤。疏決真偽。因果相酬。惟求感應。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A86]已休。更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命明者。環師所謂。因窮識陰深明眾生受命元由。是也。分別精麤者。了達界外聖法為精。界內凡定為麤。疏決真偽者。揀擇內教因緣為真。外道斷常為偽。因果相酬者。雙明世出世間二種因果。感即是修。應即是證。惟求感應者。惟求實修實證。速出三界而[A87]已。背清淨道者。不順無修之修無證之證了義如幻之大道也。所謂下。躡上確實指陳也。苦集是世間果因。滅道是出世果因。即因果相酬也。知之與斷。是於世間。則厭果除因。慕之與修。是於出世。則欣果從因。即惟求感應也。居滅下。是化城止息。不趣寶所也。定性聲聞不迴心鈍羅漢也。諸無聞下。言此一類多由愚法無聞未證謂證未得謂得者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九圓精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圓滿也。專求曰精。滿其專求取證之因心。成其偏趣冥寂之斷果也。為空所縛。曰纏空種。良以。有餘涅槃位。僅齊於七信。識陰所覆。尚不達圓通之因地。安能至無餘之果地哉。故均之違圓通而背涅槃也。下科辟支放此。定性聲聞[A88]已竟。
△十定性辟支。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A89]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迴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銷六入一為圓融。破有歸空為清淨。了見命元為覺明。發研深妙。有二。獨覺觀物遷變。緣覺推審因緣。皆發深妙之悟。即以所悟之境。為涅槃歸息之地。諸緣獨倫者。即緣覺獨覺之同倫也。餘可準前例知。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十圓覺㳷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圓即圓融。覺即覺明。㳷心即清淨。湛明果即以悟境為涅槃也。不化圓種者。不能融化透過所悟所執空淨圓影。祖家所謂隱人胸次自成情也。住此則障真寂滅。礙圓通用。終不達於寶所矣。問聲聞辟支為內教正乘。號出世小聖。今何亦列魔數。答以魔羅害正之稱。今此經大定。以順圓通向涅槃為益。以違圓通背涅槃為損。而二乘宛然違背墮之者。則枝岐鈍滯害正事。均非魔而何。然以定性簡之。是但取於不回心者。而能回心固不墮斯數也。中間十執[A90]已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文雖是總結。而亦可略分。中途一句。前八意多。蓋前八魔外中途。各起狂解。或所歸果及熾塵果等。於末二句後二意多。蓋後二少乘。得小為足。不復前進。因依一句。意兼前後。蓋十執無非因迷而起依迷而住。皆是下。方總判交互現前色陰文中。
△二迷則成害。又曲為二。一總標迷妄。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將為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
頑迷不忖。解現前文。所愛先習者。各以積劫薰習。偏愛邪種也。今於定中。各境界相。適與先心相似者。投彼病根。發其痼疾。即以欣取依止。妄謂究竟極證。末句結為墮因。下科方判也。
△二分害重輕。
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岳師謂。七是外道。八是邪魔。是也。夫魔外既由先心。而各墮其類。是業[A91]已成矣。及享其修禪福盡墮獄。何疑圓人住前墮義。解現想陰中貪求善巧科矣。此害之至重者也。聲聞下。明其若於先心原有二乘種習。見其境界有相似處。即證小果。然二乘[A92]已能斷惑取證。必無墮義。但惟永閉化城。不達寶所。此害之稍輕者也。永嘉所謂。一愚痴一小騃。是也。
△三囑令保護。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沉孽。保綏哀救。消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存心者。存如來大悲之心。秉道者。秉如來二利覺道。此法門即辯魔法門也。分別曰見。見魔即顛倒分別也。依岳師。七純是見。八具見愛。以留塵勞生勝解故也。至於二乘。界內見愛雖盡。而界外見愛仍存。如其於涅槃則迷真執似。於諦理則厭有著空。不達法空。惟求自利等。皆顛倒分別也。沉亦深也。綏安也。邪緣即前倒見。全障正真知見。能消磨息滅。則障盡理現。於佛知見。自證入矣。成就即至終也。魔外二乘。皆違圓通背涅槃。故皆岐路也。詳分五魔境相一大科[A93]已竟。
△三結示超證護持。分二。一先示超證。謂從識破超入後心果地也。又三。一諸佛先證。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
此法門。亦應總指五陰中辯魔法門。諸佛乘此心開者。每於一陰。未開之時。要須依此法門。以辯別之。不為十種魔境所惑。方得一陰破除。從色至識。無不皆然。故云爾也。成無上道者。言乘此陰破入住可以超證極果矣。
△二識盡所超。分三。一識盡根融。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
此之單舉識盡者。將齊此以明超證也。互用解現識陰終破科中。蓋體固圓融。而用亦不隔。每一根中。皆兼具五根之用。此正初住圓通之位。舊註乃判七信。不思經文明言聲聞緣覺位在識陰交互未開列於魔數。正齊七信。何乃識開。仍是七信。理不通也。
△二頓齊等覺。分二。一法說。
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
從互用中者。即從初住位也。能入金剛乾慧者。即一超直入等覺後心也。此蓋促舉始終也。金剛乾慧。解現八卷等覺位中。圓明二句。又以略表中間。廓周法界曰圓。寂照無邊曰明。此即知見菩提之實相。偈曰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是也。而言精心者。揀異相似位中無明初伏之麤心也。於中者。於初住等覺兩楹之中也。發化者。以清淨禪那。歷超於諸位也。
△二喻說。
如淨琉璃內含寶月。
琉璃譬圓明精心。含月譬於中發化之諸位也。
△三示超諸位。
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
此即於中發化一切諸位而確指列名也。蓋識陰破後信滿入住之初。一超直過。以至後心。然既當信滿。而復超十信者。全顯此經十信乃初住十心也。於地而特言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聖位耳。皆以金剛利智修斷。故言金剛十地。於等覺而復言圓明者。見始終惟此一心。但至等覺。則發化之極也。按天台言圓教有利根者。一生超登十地。清涼言解行在躬一生圓曠劫之果。皆從初住超之。蓋初住名發心住。以是義言。從初發心。即成正覺。故舊註謂從七信超之。未敢聞命。大抵詳究圓家只有二位。一斷前通惑。從滿觀行。一超直入初住。中間更不取證。二斷後別惑。從入初住。一超直至等覺。中間亦不取證。而佛於圓家。仍列多位者。有二意。一者引為漸機令欣從圓頓也。二者見佛眼明極能於至迅速者能見能析也。譬飛隼上山雖至迅疾。然亦自下歷上。但眼鈍者終不能徹見。而分析之。故須佛眼也。
△三圓證極果。
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孤山曰。金剛乾慧。是妙覺無間道。轉入解脫道。即妙覺也。故云入於如來等也。妙莊嚴海是福究竟。圓滿菩提是智究竟。歸無所得是理究竟。福即解脫。智即般若。理即法身。不縱不橫。三德祕藏於茲具顯。
○妙莊嚴海者。具足萬德莊嚴之果海也。圓滿菩提者。完復一切種智也。歸無所得者。一一契合性真本有。而不從外得也。上二句顯修成。末句顯性具。蓋從性起修者。而修還契性。離性真外無片法可得矣。先示超證[A94]已竟。
△二後示護持。又分三。一首明遵古辯析。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微細魔事。
止觀性修說現前文。覺明二句。言此乃諸佛因中。始覺智明詳分魔事也。
△二正令諳識護持。分二。一先令自[A95]己諳識。又三。一諳識魔邪。
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
成害雖似由魔致魔實因心垢。前云各以所愛先習迷心即心垢也。今能諳識魔境。豈但不墮魔奸兼亦洗除心垢。不陷邪宗。
△二諸魔不現。
陰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魎無復出生。
陰魔即心見兩魔也。發雖在於最後。今由即屬心垢故。首先言其銷滅。有以深況淺之意。如云汝能依此明誨識魔除垢。陰魔早[A96]已銷滅絕根。何況外魔焉敢留難。是以天魔及鬼神精魅。悉摧心喪魄以逃遯矣。
△三二果無障。
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首二句言自初因以至無上智果。中間略無缺乏。於辯魔之法。要後三句作一氣讀。大涅槃是佛究竟無餘斷果。所謂五百由旬之外真實寶所。前行識中。二十種魔外小乘皆下劣。得少為足。或迷馳險路。或悶閉化城。不成增進。今惟諳識魔境。則諸下劣皆增進於寶所無迷悶矣。是此法門後二尚賴如此。何況前三陰中。利賴可知。
△二轉令呪護眾生。分為三。一正教勸持。
若諸末世愚鈍眾生。未識禪那。不知說法。樂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
未識禪那者。不能明悟於諸魔境也。不知說法者。缺多聞性也。樂修三昧者。好獨領簡便之法而樂於靜修如直修反聞之定。是也。
△二兼通寫帶。
若未能誦。寫於禪堂。或帶身上。
△三總結魔伏。
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此全顯呪力。極勸行人當持也。
△三叮囑欽古教範。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論自利之智。則究竟之修進。非中路化城之止息也。論利他之悲。則最後之垂範。非始教不了之權義也。可不敬承以利[A97]己利他哉。無間問說五陰魔境[A98]已竟。
△二因請重明五陰起滅。分二。一躡前請問。又三。一領前請後。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於大眾中。重復白佛。
憶持無失者。於[A99]己諸法不漏落乎毫髮也。
△二具陳三問。就分三。一問生起妄想。
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虗妄。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細開示。
指前每於終破妄原各有所觀妄想以為根本。今總舉之以重問也。我等下申罕聞以求細示也。蓋聞之熟者可一舉而便見。今由曾未蒙示故。乍聞未得其詳也。
△二問滅除頓漸。
又此五陰。為併銷除。為次第盡。
併銷者。五陰齊除也。次第者。五陰漸破也。
△三問陰界淺深。
如是五重。詣何為界。
淺深即各陰邊際也。後文自見。
△三願利現未。
惟願如來發宣大慈。為此大眾清明心目。以為末世一切眾生作將來眼。
發宣大慈者。於三問一一詳示大慈無倦也。下求開現未道眼。可知。
△二酬請具答。分二。一具答三問。就分三。一答生起妄想。又三。一標說妄想之由。又三。一推原生起元虗。又三。一明真本無陰。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乃至虗空。
精真者。純真全體也。妙明者。惟有寂照雙融也。名之以本覺者。揀非修成也。而特言其圓淨者。即彌滿清淨也。非留下即表中不容他也。亦即心經空中無色等義。死生即界內分段也。塵垢即界外涅槃也。所謂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也。乃至者超多之詞。如正報依報皆在其中。極於虗空盡色邊際矣。取要言之。但是本覺中元無五陰而[A100]已。蓋界內分段。即受想行之三陰。界外涅槃。即識陰依正等。乃至虗空即色陰也。
△二表陰皆妄生。
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皆字總躡上死生塵垢乃至虗空。應以伏難起之。如云既本覺中。元無生死涅槃乃至虗空等五陰實法。奈何即今眾生宛然現有耶。答此等皆但因於五種妄想次第生起而[A101]已。豈性真本有耶。當知此句。正乃確答妄想生起。
△三喻妄生非實。
斯元本覺妙明精真。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迷頭認影。
元字似是緣字之訛。作元頗無情味。若強釋之。元者總統也。蓋總統前之真妄。以為法說。起下喻說而[A102]已。言真本有而妄迷如失。如演若頭本在而妄驚其失也。妄本空而誤迷為有。如演若影非實而錯認為真也。意表五陰從本虗妄不實矣。
△二判決倒計非是。又二。一直示二計俱妄。
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迷因緣者。稱為自然。彼虗空性。猶實幻生。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此中所以必斥二計者。良以。五陰始從妄想而生。雖有恒無。終依倒計而住。雖無恒有。所謂從畢竟無。成畢竟有。是故二計不忘。則五陰牢不可破矣。所以如來欲掘妄想之原。先斥所依之計也。初五句先以雙舉二計。妄元無因者。惟此一句是其實義也。於妄二句。明其迷無因而方立因緣也。迷因二句。又其明迷因緣而方說自然也。彼虗空下。例明二計皆妄也。蓋虗空宛似不動不壞。猶是虗幻非真。何況二計。本出眾生顛倒分別。豈有真實義哉。
△二縱奪況顯必妄。
阿難。知妄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
上科直斷其妄。此顯其所以為妄。而縱奪況顯之間。仍見二計之妄有淺有深。首二句縱許因緣也。言汝果能知妄起處。則許汝說因緣也。次三句。斥奪因緣非真也。若妄元無者。言妄若本無起處可得。則說因說緣。本非實有。而為不了義矣。以上先以縱奪因緣非真。何況下。方是況顯自然愈妄之甚也。何況不知者。何況竝因緣而亦未通達也。推自然者。復更違因緣而謬說自然。可謂迷執中之迷執矣。
△三結歸故說妄想。
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承明我所以說五陰同是妄想者。一欲眾生了見五陰真正本因。而破除無難。二欲眾生捐捨五陰徧執情計。而達妄無惑矣。若約三性分之。則精真妙明圓成本實也。皆因妄起依他[A103]已虗也。二計俱非偏計愈妄也。標說妄想之由[A104]已竟。
△二詳示五重妄想。就分為五。一色陰妄想。分三。一示體因想。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色陰雖兼五根六塵。今圖易顯其與想相應故。且單就內身。而言先因父母想生者。以父母俱動染愛之想。而後有赤白二陰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者。言汝之父母染想雖具。而汝之中陰。不作愛憎之想。亦不能來入胎中。是則全乘父母竝[A105]己三想成就。而後結胎中命根。故曰想中傳命也。
△二引喻詳釋。又二。一雙引二想。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
先言者。二卷想陰中言也。口涎足酸。全顯虗想能感通實體也。
△二辯顯虗妄。
懸崖不有。酢物未來。汝體必非虗妄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酢出。
首二句。言二物但是空談非是實有。汝體下。反言以顯體乃妄倫也。言汝之身體。若不與虗妄通為一類。空談酢崖。而口水足酸何為妄出耶。
△二結妄想名。
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堅固妄想者。言此想之體取著有力固結而不可解也。如父母交遘染心。并[A106]己憎愛深心。其交固有力。不待言矣。問內根固然。若兼外器。何關三想。答如前世界相續中。言堅明立礙及與堅覺寶成等。亦堅固妄想也。
△二受陰妄想。分二。一轉想成受。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澀。
首二句。躡前想陰。亦即躡前喻中臨高虗想。次二句。但取受酸澀處。以為受陰。所謂轉想成受也。而言真受者。意明想雖無實高險而形乃受真酸澀。諸受皆可例知其妄。
△二推廣結名。
由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虗明第二妄想。
首二句。牒前妄受動體。例下諸受皆是妄動。吳興曰。汝今現前下。正示受想也。順益即樂受。違損即苦受。合有非違非順即不苦不樂受。但是文略耳。溫陵曰。臨高空想而酸澀真發違順皆妄。而損益現馳。則受陰無體虗有所明。故名虗明妄想。
△三想陰妄想。分為二。一身念相應。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
此科全舉想陰之虗。能使色陰之實。而虗實相應。以見想陰之妄也。溫陵曰。念慮虗情也。色身實質也。虗實不倫。而能相使者。由想融之也。心生虗想。形取實物。心形異用。而能相應者。由想通之也。
△二推廣結名。
寤即想心。寐為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寤想寐夢。皆獨頭意識為體。故即想陰。而言搖動妄情者。顯其皆非寂靜真心也。溫陵曰。寤寐搖變。使心隨境。使境隨心。皆融通妄想也。
△四行陰妄想。分三。一體遷不覺。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消容皺。日夜相代。曾無覺悟。
此亦例前明虗妄行陰能遷實體也。首二句。舉行陰也。化理猶言變化之性。即指行陰以遷流為相。故曰不住。運運猶言念念也。密移者。表其動之隱微也。莊子喻以夜壑負舟。正此密移之意。但彼謂造化。此言行陰也。次二句。正表能遷實體也。蓋遷少至長。遷壯成老也。日夜相代。即剎那剎那不得停住也。曾無覺悟。言不能念念了知。正以見遷移之密也。
△二雙詰是非。
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覺。
此字即指行陰。此若非汝者。言此遷流之行陰若果非汝心耶。云何體遷者。詰其何能遷變汝之實體耶。以見不非汝也。如必是真者。言此遷流之行陰若果真汝心也。汝何不覺者。詰其何不念念覺知耶。以見不即汝也。非汝是汝二不可定。足知虗妄而非真矣。
△三推廣結名。
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幽隱者。固以遷流難知是非莫定為義。亦以前三覆藏非修莫見為相也。大抵受想行之三陰。雖皆屬心。而文中皆要顯與色身通貫。受則能令色身領境。想則能驅使於身。行則能遷變乎體。又雖說三陰通貫色身。而實要顯身為念倫非真實有也。
△五識陰妄想。分四。一縱奪真妄。又二。一約性縱真。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若實精真。不容習妄。
迷位識陰。雖通收八識。而修斷位中。前四陰盡無復麤浮遷動。更何論於前七。應知此惟目於第八也。故此首三句。先用縱詞。牒定恒常。精明不搖。即指第八識也。純一不雜而橫竪洞照曰精明。所謂似一也。浮想[A107]已盡而遷擾俱停曰湛不搖。所謂似常也。名恒常者。正是牒定之詞。言若即以此精明不搖之識。為真常不變之性耶。於身下。縱其應不習妄也。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者。益顯經前所示根中之性。即是第八實體無疑矣。但前帶妄顯真。此則研真斷妄也。若實精真不容習妄者。如云若實精金不應混沙也。習妄之事。下科方以見之也。
△二驗憶奪妄。
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筭。
此但約記持多年不忘舊見為八識習妄之過。蓋最初熏習。雖由前六。而憶持不忘。非前六所能。前六如聚[A108]斂之臣。第八似庫藏之吏。第七同出納之官。故知此論收執不忘。惟約第八也。理實此識尚能憶持多劫無量種習。次第成熟。豈止現生之多年乎。舊註不達。濫收前七。失旨甚矣。湛不搖中念念受熏者。言見物之後。雖似忘情置過。而實念念熏持。無有剎那間歇。如其不然。於後覆覩。豈能宛然現前耶。有何籌筭者。言此方是驗一物之不忘。而實持種之無量積習以無邊。故云爾也。
△二正申喻示。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
急流水須取無波平流之急水。望如恬靜者。以其無波浪之參差無飛湍之上下也。次二句。明其正因流急故不可見。非真無流也。嘗對此水。閑驗其流。拋一草葉於其水面。草葉迅疾而去。方覺其流之最急非無流也。故佛前驗其記物如拋草葉也。末二句。判定仍想元也。蓋前想陰之盡。但盡麤想。其實此陰仍是細想。所以仍受此妄習也。大抵究本惟一妄想。但麤而著者。極於色陰。細而微者。極於識陰也。
△三的指滅時。
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此言識陰既非確實。精真猶屬妄習。然則此妄何時而方滅耶。要須六根互用之時。根隔合開之後。此之妄想。方以滅除也。但經用反言以顯。故云若非根解入圓。此妄終無滅時也。蓋互用合開。正當寂滅現前獲二殊勝十信滿心十住初心之際也。
△四推廣結名。
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虗無第五顛倒細微精想。
現在見聞覺知者。即就阿難現前六根中性一念不生之體。如佛前十番開顯不動不滅等識精明元也。而言中串習幾者。即覩物不忘念念受熏也。湛了內即精明湛然不搖之中也。罔象虗無者。謂其本是無明幻瞖。似實而虗。似有而無也。顛倒者。迷真執似也。細微者。陀那細識也。精想者。識精明元也。簡異前想陰中瀑流麤想耳。詳示五重妄想[A109]已竟。
△三總結妄想所成。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惟色與空。是色邊際。惟觸及離。是受邊際。惟記與忘。是想邊際。惟滅與生。是行邊際。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阿難前第三問云如是五重詣何為界。佛今於第二答中答此問也。因界者。舊註以空色相因等義釋之。頗無情謂。今考古訓十八界。乃云界者因義。謂出生諸法。如地生物。而地為物因也。今五陰即界之開合。故名因界。但是陰之別名而[A111]已。淺深即邊際之淺深。歷五陰而各有也。如色陰中有相為色無相為空。若離諸色相。而棲心空淨。祖家謂之一色邊。惟識謂為空一顯色。是知盡色而不盡空。皆未出乎色陰邊際。而一切空忍皆非究竟也。受陰中。取著曰觸。厭捨曰離。斷諸取著。而不忘厭捨。是猶住捨受之中。故佛於離幻之後。復教離離。是知盡觸而不盡離。亦未出乎受陰邊際。而一切背捨皆非究竟也。想陰中。有念為記。無念為忘。除諸念而不忘無念。是仍住於靜念之中。故佛言有念無念同歸迷悶。祖云。莫謂無心是道。無心猶隔一關。是知盡記而不盡忘。亦未出乎想陰邊際。而一切無想皆非究竟也。行陰中。以迷位散心麤行為生相。如二卷喻如瀑流者是也。以修位定心細行為滅相。如此卷喻如野馬者是也。然此細行似滅非滅。仍是清擾細遷。如定中人不免爪生髮長。足以驗之。是知盡生而不盡滅。亦未出乎行陰邊際。而一切滅定皆非究竟也。識陰中。以有入為湛入。蓋泯行流而沒歸識海。經云。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為澄水。是也。以無入為合湛。經云。內外湛明入無所入。是也。蓋合字有不動之意。即流急不見其流也。然此合湛境界分劑非淺。良以。始言湛入特表行陰方消識海初入。按位[A112]已當七信。齊於四果。而圓通正在聞所聞盡。終言合湛。更名識海久停湛明淨極。區宇漸啟。將通未通。按位可當八九十信。而圓通應在後三結中。雖視湛入有加居然。仍在識境。咸不免於最細四相所遷。是知盡湛入而不盡合湛。終未出乎識陰邊際。所謂清光照眼。猶似迷家。而一切明白法身俱未究竟也。問識陰盡時畢竟何位。答入初住證圓通也。經云。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是其明徵也。問此之識陰。既惟第八。即是業識。而別經論皆謂。無明生相等覺後心方盡。今言初住即盡。而後位依何住持耶。答彼是漸教所談。初住等覺。尚隔天淵。豈遽說盡。此是圓頓之旨。經文明言。從互用中頓超諸位。能入金剛乾慧。非等覺後心而何。應知勝義中真勝義性。大不思議。不應以漸而難圓也。然以此總較因界之淺深者。若但知色為色。而不知空亦是色者。知色界之淺者也。知空色之皆色者。知色界之深者也。如是乃至但知湛入為識。而不知合湛亦識者。知識界之淺者也。知湛入合湛皆識者。知識界之深者也。是則發揮五重妄想。可謂極盡其境界矣。
△三答滅除頓漸。阿難前第二問云。又此五陰為併消除。為次第盡。故如來今於第三答中。答此問也。分為三。一生滅次第。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
此五陰生滅次第。即六根結解次第。將明五陰雖頓悟而須漸修故。先陳五陰生起滅除。本有兩重次第。豈得併消除哉。元本也。重疊生起。言本由積壘非頓成也。孤山曰。約生則由內造外。從細至麤。如著衣也。故迷理有識乃至有色。約滅則由外至內。從麤至細。如脫衣也。故悟理色盡至識盡。
△二頓漸始終。
理則頓悟。乘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上科雙舉生滅二種次第。此則單陳滅除次第。而仍兼始悟。則無次第。而終修須次第也。其言理則頓悟者。理謂妄理。頓悟謂了達五陰。惟一妄想。妄則本空。一念悟徹。焉有次第。乘悟併消者。即銷其億劫顛倒之想也。如暗夜驚杌為鬼奔馳荒越。一旦被人說破。鬼想全消。事非頓除者。事謂破除修斷之事。不頓除者。言不能一時俱除也。因次第盡者。要須歷五陰次第而漸除之也。如鬼想雖以全消。馳途豈能遽返。要須歷返前途。方歸舊處矣。總是頓悟漸修之意而[A113]已。
△三責忘前教。
我[A114]已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A115]已示巾結者。即五卷佛取劫波羅天所獻華巾。綰結以示倫次之文。何所不明者。言前法喻昭然無不明了。汝當即彼悟此。方為善領佛誨。何乃忽略於彼而再問於此哉。研究斯貴。則的知前觀音解六結而入圓通。全同此處破五陰而入初住。但法數。前六此五。開合參差。難以細對。略作兩節。麤分攝之。從色空乃至湛入。攝前三結。惟合湛二字。攝後三結。舊解誤以六根為六結。而不達一根分具六結。今解既[A116]已不從。故此處舊註中橫竪之辯。皆無用矣。具答三問[A117]已竟。
△二結勸傳示。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令識虗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開通者。於一一陰。皆了達其根元。全是妄想。非性實有矣。此教其自利也。傳示下。勸其利他也。令識虗妄者。令其達陰妄本空如[A118]己無二也。深厭自生者。自之一字有二意。一者自然意。謂既達全妄。則深切厭離之至自然生發矣。二者自[A119]己意。謂既悟五陰元無。便發深心厭此。皆由自[A120]己妄生還須自力滅除。末二句。言便知自性本有無蓋覆無集聚。常樂我淨之果性。不復更戀三界生死有漏因果矣。蓋厭戀相反。既厭而豈復戀哉。自談七趣。以至於此。名超有出魔周。正宗分一大科[A121]已竟。
△三流通分。此於法華。既為一轍。法華較顯經功流通勸讚之文。品品有之。至後流通大分仍延數品而斯經流通之文何甚少耶。答此與法華同一轍者。義理分劑同也。至於流通多少。略以二義推之。一者疑信差別故。法華廢立之初。疑深信淺。故洗蕩疑情為詳。而發揮理行為略。如知見實相等。但標名字而[A122]已。而顧重重較讚勸通者。意在決了滯疑且令信受也。此經開顯之久。疑消信定。故發揮理行為詳。而洗蕩不信為略。如知見實相等。詳確搜揚竭盡不[A123]已。而不多勸通者。知其領受易也。二者以約該博故。蓋流通之文。雖比法華為約。實以約辭而收博義。非真缺略。由佛語微妙故也。該博入文自見。分為二。一極顯經功。又分二。一開二利而況顯福報。蓋舉少示以況顯廣示也。又二。一舉利他況顯。又二科。一舉多功較定。又二。一如來舉功令較。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所有虗空盈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虗度。於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此中據佛所舉財田各極其盛。蓋十方虗空本無邊量。滿空七寶豈有量耶。若是則一閻浮徧世界皆不足論。凡稱財勝者。縱重壘其詞。終不能過於斯矣。法界微塵本自無盡。塵數諸佛豈有盡耶。若此則三四五佛。百千萬億。皆未可比。凡稱揚田勝者。縱增崇其語。終不加於是矣。承事供養者。即以盈空之寶承供也。心無虗過者。即於微塵諸佛。一一無遺也。是人下。令其較量也。然較量且從獲福以滅罪尚未及言故也。
△二阿難較定無量。
阿難答言。虗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虗空既窮。佛土充徧。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首二句。單以牒言財勝。昔有下。雙以況顯財田俱勝。蓋以七錢而施一佛。財田俱劣也。而猶得轉輪勝報。況顯徧空佛土。即田勝也。皆施珍寶。即財勝也。窮劫下。決其獲福不思議而無邊際也。
△二況顯經功超越。當知況顯之意。全在言外。分為三。一示誠言起信。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虗妄。
此因向下弘經之功至少。而滅罪獲福至多。恐難信及。故此先明佛無不實不真之語。令當諦信之也。
△二明滅罪往生。又三。一極言惡因惡果。
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
若復有人者。設言有此一人也。四重即殺盜婬妄十波羅夷。或即十惡。未見的據。然波羅夷。五篇第一。義當極惡集。云三意釋之。一退沒。二不共住。三墮落。亦譯名棄。五刑如斬。按下惡報極重則此四重十惡應必集至無邊。此上惡因向下惡果。瞬息即經者。言臨墮至近也。阿鼻即五無間獄之至重也。窮盡十方皆經歷者。獄之至多也。
△二略舉暫爾弘經。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末學。
能念之人。即前臨墮獄者。一念者。暫時發心也。此法門須確指大定圓通超出深入之一門也。末劫者。聖遠魔強之日也。末學者。難進易退之人也。須知弘經既惟一念。經必非多。所謂四句偈等。人必非眾。所謂竊為一人等也。
△三因之離苦得樂。
是人罪障。應念消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罪障即上最重最多之惡報。應念即應弘經之一念。銷滅者。如星火之爇積草無有不灰燼者矣。變其下。更言不但只消罪業。仍以轉見樂邦。而往生其中。夫一念微功。而能離極苦。以生極樂者。良以應觀法界一切惟心。實華嚴破獄之偈。而斯經圓彰法界。極顯惟心。一念持此。是以能令無量阿鼻隨處滅盡。難思樂土。當處發生。然須自信。方以剋功。自信不及。深孤妙利。痛哉。
△三明獲福勝前。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筭數譬喻所不能及。
言不但離苦得樂。仍當獲福無量超勝無比。而言超前施人者。即超前以虗空剎寶供塵數諸佛之人也。其超越之數。不但一倍二倍。蓋百千萬億倍乃至筭喻不及也。正以斯經。開如來祕密之寶藏。獲本然周徧之家珍。成塵剎互融之佛果。故非財施之多執相之供有為之果所能及矣。問全經雖有是功。一念豈能盡義。遽滅多愆。而頓膺廣福。胡不為濫賞乎。答圓融不思議境智。剎塵齊量。而念劫相收。豈以大小短長情量而測之哉。宜深忍樂佛言。勿自疑阻於本真之妙利也。又復應知言外況顯之意。此處當明。蓋極重罪人。一念弘經。尚能滅罪獲福如此。何況輕罪無罪。乃至有福多福之人。弘經果報。殊勝可知。一念尚能如此。何況久弘。乃至盡形。一句一偈尚能如此。何況一卷半部乃至全經。竊謂一人尚能如此。何況多人。乃至在大眾中。廣為人說。其果報殊勝益可知矣。舉利他況顯[A124]已竟。
△二舉自利況顯。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呪。如我廣說。窮劫不盡。
誦經持顯文也。持呪誦密經也。如我廣說者。謂以佛八音四辯稱揚斯人。滅如上罪。獲如上福。窮盡劫數。尚不能盡。應知此中亦具有言外況顯之意。良以。誦經持呪。方得聞慧。其功其報。[A125]已至佛說不盡。何況進於思修如解義習定作觀。反聞自性。乃至達於六度萬行。其功其報。益不可盡說之矣。問廣如上說。而更加窮劫不盡。豈自利反勝於利他耶。答互影略耳。前詳較量超越。要之由經勝妙故。使二利均之超勝無比。均之演說不盡矣。開二利而況顯勝報[A126]已竟。
△二合二利而深許極果。
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此科雙承上二利。而合言之。依教行道。即謂遵佛。以此法門。自利利他。方為如教行道。良由斯經元以具足二利。而況無上菩提。必須二利圓滿。方為證極故也。直成菩提者。從初發心。以至成佛。中[1]問更無諸委曲相。如水赴壑似箭穿空。更無留難。固非如小乘化城之中止。亦非如漸教歷證之遲延。所謂不歷僧祇一超直入者也。末句略出其由。蓋中間凡有退屈紆迴。皆因魔業肆擾。斯經顯密加持。永無魔障。所以直成菩提更無留滯也。是則此之流通據文無幾。而研究辭旨。雖重篇累帙。亦不能過。豈非以約收博。無所遺餘。所謂我為法王於法自在。信不誣矣。極顯經功[A127]已竟。
△二結眾法喜。
佛說此經[A128]已。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及諸地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并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此科與序分相為首尾。皆經家所設。首句竝結正宗流通以二皆佛說故也。比丘下。先列歡喜之眾。然此與序分列眾各有所兼。故分二分。前兼嘆德時會。故為序分列眾。此兼歡喜禮散。故為流通列眾。且序分列眾雖詳而缺。此科列眾雖略而全。請別詳略缺全之相。如此科首列四眾。而序分但列比丘。是缺三眾也。次略陳八部。辭雖略而具顯八部之相。序分則盡缺焉。次標菩薩。次標二乘。皆總略而未如序分之別而詳也。後加聖仙力神二眾。非但序分缺之。諸經未多見也。然於仙而特加聖童者。明其雖居仙趣而修行內教三乘聖道。以希童真妙果。所以揀餘仙眾也。於鬼神特加發心大力者。表其建志護法。而具大神通。力洞無畏。所以揀暴惡及羸劣者也。此之二眾。皆能弘護。流通八部。收之未盡。故增列之。末二句。正結法喜謝辭。大歡喜者。既聞正宗。而獲本妙圓心。復聞流通。而知究竟弘益。近無墮惡之憂。遠有證真之望。非同人天三乘微利。得大饒益。故慶非常。大歡喜也。去者歸也。各離隨相法會各歸自心不動道場。或修習或弘通。非如世人離法會而遂成散亂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十(終)
No. 275-B 刊楞嚴正脉後䟦
予寓上黨。制斯疏時。妙峯澄印輩數子。清譽振於寰宇。著作流於海內。心祈稿成。得一證明。足驗乎不乖聖意。但慮其值之不。偶稿將半。妙峯忽至潞。[A129]已甚異之。將往拜師。[A130]已及門。一見即傾倒肺腑。如三生好。咨其來意。曰鑄萬固塔頂耳。予曰茲有佛頂。當呈似君。即出其稿。再拜請證。師亦拜受。讀未竟。驚曰。當代僧英。指摘舊解若易梁柱。然茲如革故鼎新。大番昔按非細事也。[A131]已領其槩。未盡其詳。乞携歸旅寓。一研味之。予唯唯別去。次日往答拜師。乃稽首謝曰。昨披妙註。抵暮徹曉。不能釋手。新意疊現。聞所未聞。楞嚴本旨。如日初出。非諸聖冥加。決不至此。願師專志速成。恐時不逮刊刻之事。某甲效勞。予承斯證許。亦稽首謝之。私念此或聖心𠃔若何遇之奇而獲證之早耶。別日師復諄諄。予感時光不逮之警。日夕孜孜。復三載而稿完。歲逼除。師又忽至。慶慰無量。請稿如蒲。予謂非躬理之不可容緩圖之元日後復別去。仲春予遂有五頂飯僧之行。轉至蘆芽華嚴寺過夏。寺亦師所建也。冬寓於汾。次春復應臺山之請。說觀經疏鈔。夏游雲中。留西巖寺。講楞嚴。值妙師應宣城之招過西嵓。促予歸蒲。事亦甚奇。予乃繼行。仲冬始達萬固。承師厚遇種種。次年二月一日。命工就刊。王公大人。莫不與力。師復吹噓於隣郡及上谷。乃至自鬻所乘以足之。是以周歲而畢。夫經疏科釋。過四十萬言。而速成如此。固不無默相之者。而師之法眼道力所願成就。尤不可測。其亦多生有大因緣。於是經。而鑑蒙翊助。非茲一世也。否則安能不期而至。而緣之輳際如是乎。因紀顛末。以見法有所證功有所歸焉。
時萬曆庚子八月望日沙門真鑑謹䟦
No. 275-C
不肖(梃)育斯叔世。宿性庸愚。雖嗜道真。恨乏指授。此生何幸。值我王兄殿下。研精貝典。洞燭玄微。深荷磨礲。僅通一綫。稔聞交光尊師。潞陽掛錫。改註楞嚴。(梃)數數神交。願祈親炙。戊戌歲 妙峯師約師過萬固刻楞嚴新疏。(梃)謁之領誨無量。次春師講華嚴懸談。(梃)侍坐與聞。不啻撥雲覩日出井觀天。頓覺身心擴周法界。踰年新疏工竣。荷師頒示。焚香披閱。始知識心為無量障源。根性即真心實體。反聞乃無功用道。捨障源則妄盡。見實體則心安。用無功則頓入。華嚴固無盡寶藏。斯經其入華嚴之捷逕矣乎。法乳汪洋。粉軀莫報。蕪言謬贅。敢告同心。
旹萬曆庚子中秋日持菩薩戒門下弟子體玄子朱俊梴和南謹䟦
校注
[0461001] 放仿音通下準之知 [0465001] 番翻音通下準之知 [0480001] 問疑間【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2 冊 No. 275 楞嚴經正脉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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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陰魔相[A1]已竟。
△四行陰魔相。此陰前於二卷。五陰科中。彼約迷位。故取其麤。譬如瀑流。此約修位。故取其細。喻同野馬。以前三[A2]已空。而所餘行陰最為深細。分三。一具示始終。又二。一始初未破區宇。又二。一躡前想陰盡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