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五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六根吸塵名入。
△二別明六。一眼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即彼者。指色陰中。目瞪發勞。別見狂華。明眼入之妄同彼也。然目乃浮根。勞因瞪發。菩提性中皆為幻妄。故云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二辯妄無實。
因于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象。名為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因塵發見。因根吸塵。故有眼入。然離塵無體。足知虗妄。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象。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必無明暗等者。謂儻無明暗。則見無自性。又似從明暗生。非根生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既無所從。故非因緣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矣。餘五例此。
△二耳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指本無聲。耳本無聞。妄相感觸。故頭中作聲。耳入之妄皆如是也。必依指喻者。明凡聲本無。由妄感觸。非感非觸。彼此寂然。則如來藏本然真妙矣。耳勞因塞。乃至意勞因習。妄同眼勞。故例稱瞪發。
△二辯妄無實。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耳因動靜發聞。猶目因明暗發見也。
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即非虗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有聞成性。謂有所聞則成有性。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耳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虗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畜縮氣也。冷因畜有。不畜本無。鼻入之妄皆如是也。餘意例前。
△二辯妄無實。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是聞自當迴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一無實義。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吻非苦甜。因勞妄有。故不動之時淡性常在。舌入之妄皆如是也。
△二辯妄無實。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當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若於空出。虗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例前無實。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涉勢若成。因于勞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身入主觸。然觸無自性。猶如二手冷熱相涉兩無定勢。足知其妄也。手不自觸。因合覺觸。故曰合覺之觸。合不自合。因離知合。故曰顯於離知。涉勢若成等者。謂以熱涉冷。使冷成熱。亦則勞觸而[A2]已。
△二辯妄無實。
因于難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象。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A3]已滅。云何覺離。違順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意入主於憶知。憶知生於寤寐。故托睡寤以明也。覽憶為生。失忘為滅。而住異處中。既覽而憶。旋失而忘。是謂顛倒。吸習妄塵。中歸意根。前念後念次第相續。故曰不相逾越。此意入之相也。
△二辯妄無實。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意主覺知。而根潛身中。故云集知居中。意著法塵。而想像內發。故云吸撮內塵。文殊云。法稱為內塵。即過去諸法影像是也。亦名落謝塵。阿毗曇名無表色。皆內塵也。逆流謂返緣也。意總五根。故稱見聞。然五根但能順緣現境。唯意能返緣五根所緣不及之地。如追憶夢境。五根無及矣。
知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華。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反覆窮詰。一無實義也。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故云寤寐二相隨身開合。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即十二處顯如來藏二。初總標。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六根六塵名十二處。
△二別明六。一眼色處三。一舉相問處。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樹林泉池色也。能觀此者眼也。
△二辯處無實二。一依根辯。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
眼能生色。則眼為色性。然見空之時。既無色相。則色性應銷。眼中之色性既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矣。且色空二法對待而顯。色相既無。何以顯空。故曰誰明空質。然則計眼生色處者妄也。空亦如是者。因色例空。亦無定處也。
△二依境辯。
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色能生見。則觀空之時見無所生。故曰銷亡。亡即無見。誰明空色。則計色生眼處者妄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二耳聲處三一舉相問處。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皷。眾集撞鐘。鐘皷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來往可辨。乃有實處。
△二辨處無實二。一依根辯。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鍾聲。同來食處。
如我入城。祇園無我。喻聲來耳邊則餘處無聲。然千眾皆聞。則聲處無實矣。
△二依境辯。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皷聲。其耳[A4]已往擊皷之處。鍾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
如我歸園。城中無我。喻耳往聲處則餘處無耳。然異音皆聞。則耳處無實矣。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前後辯妄。皆遣識心分別計度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香處二。一舉相問處。
阿難。汝又齅此鑪中栴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栴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二辯處無實二。一依根辯。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氣。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計鼻生者妄也。
△二依境辯。
若生於空。空性常桓。香應常在何藉鑪中爇此枯木。
藉爇而有非生空矣。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蒙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A5]已聞。
香質木也。煙非木也。離木離煙。又遠四十里聞香。豈木生哉。既非鼻非空非木。無實處矣。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齅與香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味處三。一舉相問處。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二辯處無實二。一依根辯。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爾時[A6]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既無定體。味不生舌矣。石蜜沙糖也。堅如砂石。
△二依境辯。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食不自知。因舌知味。縱食能知。則知不在汝。便同他食。汝無所預。何名知味。理既不然。味不生食矣。
若生於空。汝噉虗空。當作何味。必其虗空若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鹹。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鹹。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虗空無味。不可辯明。故托鹹以辯。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觸處三。一舉相問處。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二辯處無實二。一依手辯。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
△二依頭辯。
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
觸因根境。能所相感。而獨依根明者。示萬法一體。由妄分能所。故有妄觸。然在手在頭初無定處。即身與觸處皆虗妄矣。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虗空與汝成觸。
二者合辯身觸二處皆無實也。觸則無成者。謂觸須二物。一則不成。非所非能。言皆無實處。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法處三。一舉相問處。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善惡緣慮心也。無記昏住心也。意緣不出此三。而吸撮內塵。成所緣法。故曰生成法則。
△二辯處無實二。一依根辯。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法既即心。則不屬塵。故非所緣。不成意處。
△二依境辯。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虗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法塵非相。因意知顯。故問為知非知。知則屬心。然體異於汝。又且非塵。故同他心量。設若非知。然此法塵既非色等。特由知發。今既非知。處當何在。既於色空之內無所表顯。不應存於色空之外。況空又非有外也。則心緣意處終無實矣。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即十八界明如來藏二。初總標。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根塵識三各六。分內外中名界。
△二別明六。一眼色界三。一舉相問界。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
[A7]眼色眼與色也。由徵心云識生其中則為心在。故曰如汝所明。
△二辯界無實三。一依根辯。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若獨因眼。不有色空。則識無所緣。見無所表。界無所立。非因眼矣。
△二依境辯。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虗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
若因色生。當隨色滅。色滅空現。當不識知矣。若亦識知。則是色相遷變汝識獨存。獨則無隣。界從何立。非因色矣。下牒難。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虗空所在。
變則無體。故界相自無。若不隨變。則識性常一。當一於色。應不識空。理又不然。非從色生矣。
△三根境合辯。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若眼色兼合。共生識界。當半有知半無知。故曰中離。若中離者。半合根半合境。故曰兩合。二義推窮。皆不成界。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既不因眼。又不因色。諸妄併除。藏性自顯。餘五例此。
△二耳聲界三。一舉相問界。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二辯界無實三。一依根辯。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耳識別了曰知。耳形觸聲曰聞。皆由動靜而發。若無動靜。各無所成矣。知乃識之體。故曰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聞特耳形雜物色觸聲塵而[A8]已。非耳識也。故曰云何耳形名為識界。
△二依境辯。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不聞非界。
若謂識生於聲。則識因境有。自不關根。然不因根聞何知聲所。許聲因聞。謂聲因聞許也。然識從聲生。聲即識矣。則聞應聞識。設若不聞。又非界義。皆不可也。
聞則同聲。識[A9]已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識為能聞。聲為所聞。若實聞識。識則同聲。[A10]已為所聞。誰為能聞。故曰誰知聞識。能聞無知。則如草木。又不可也。
△三根境合辯。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依根依境。單論既非。不應二者合成識界。而為中位。中位既無。邊界何立。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香界三。一舉相問界。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
△二辯界無實三。一依根辯。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齅知動搖之性。
爪形鼻相也。動嗅鼻性也。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名身則非鼻。名觸則屬塵。故鼻無名。
若取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以空為知。空則自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虗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肉質之知屬身故元觸非鼻。虗空之知屬空故肉應無覺。又應空是汝身。則今阿難身空無所在矣。此計識因鼻生者妄也。
△二依境辯。
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及旃檀木。二物不來。汝自齅鼻。為香為臭。
若知屬香。則鼻不預知。知不屬香矣。若香生鼻。則木應無香。且伊蘭之臭。旃檀之香。二物不來。鼻作何氣。則香不生鼻矣。此計識因香生者妄也。
△三根境合辯。
臭則非香。香應非臭。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
境二則根亦應二。此皆遣識心分別計度也。
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
以根一境。則境性互奪。從何立界。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應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識。
眼識因眼而有。既不見眼。鼻識因香而有。應不知香。若曰能知。即非香生。若曰不知。即不名識。皆不可也。
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
香不因根。則不成香界。識不知香。則不成識界。
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虗妄。
中間識界也。內外鼻香界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味界三。一舉相問界。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二辯界無實三。一依根辯。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嘗舌。為甜為苦。
甘蔗等舉五味也。
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味因舌嘗。若舌本苦。則無能嘗者。孰為識體。若舌本淡。既不因境。味無所生。無味與對。從何立界。此計界因舌生者妄也。
△二依境辯。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何識知是味非味。
識自為味。謂識即味也。同於舌根。謂識不自嘗也。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不應虗空生汝心識。
識因味生。則味多識亦應多。識一味亦應一。體必味生者。牒定識因味生也。鹹淡甘辛同為一味者。結成識一味亦應一也。異識既一。異味既同。則無分別。無別則非識。非識則無界。此計界因味生者妄也。眾味曰和合。本味曰俱生。轉味曰變異。
△三根境合辯。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根境合混。則自性無定。從何生界。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觸界三。一舉相問界。
阿難。又汝所明所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二辯界無實三。一依根辯。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識。
覺觀即身識也。以合離二境為緣。
△二依境辯。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無身則不知合離。是則因身非因境也。
△三根境合辯。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虗空等相。內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物不觸知身知有觸者。徒觸不能生知。因身然後知觸。此明身識由根境合顯也。合則當知。身即觸也。觸即身也。若身即觸。則身非身矣。若觸即身。則觸非觸矣。身觸互奪。故無處所。合身則無觸位故即為身體。離身則無觸用故即同虗空。然則內外中間之位皆不成立。縱曰識因觸生。從何立界耶。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法界三。一舉相問界。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二辯界無實三。一依根辯。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意識發於所思。意根生於法塵。二者皆屬前境。離此則根無形。識無用。是必因境。則計根生者妄也。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又辯根識混濫不成因界也。識心意識也。思量了別意根也。同則無復能所。異則不能有識。二既混濫。[A11]已無自性。則界無所立矣。
△二依境辯。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
五塵各對眼耳五根。非意所攝。五法各因色空諸緣。終無實狀。既非意攝。又無實狀。安能生意識耶。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前謂識因法生。今所因者。既隨緣起滅。自無實狀。則因之生識。復作何狀耶。狀不有則界亦亡矣。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既非因緣自然。是謂妙真如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五
音切
(許及切)。
齅(虛救切)。
舐(神紙切)。
吻(文粉切)。
甜(徒兼切)。
踰(羊朱切)。
寤(音悟)。
撮(此活切)。
寐(密二切)。
撞(音幢)。
銖(音殊)。
藉(慈夜切)。
爇(如悅切)。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1 冊 No. 270 楞嚴經要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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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即六入明如來藏。前明五陰。此明六入。文二。初總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