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十五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猶如揑目。亂華發生。顛倒妙圓真淨明心。具足如斯虗妄亂想。
十二顛倒。即動顛倒欲顛倒至殺顛倒也。以是妄擾真心。而成八萬四千亂想。
△二正令除妄二。初總告三法。
汝今修證佛三摩地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方得除滅。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云何名為三種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進。達其現業。
五辛為助。婬殺為正。緣斷則違。
△二詳明三法三。一除助因。
云何助因。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種辛菜。
四食者。人間段食謂所飡必有分段。鬼神觸食。但歆觸而飽。禪天則思食。食至或但思之則飽。識天識食。既無形色。但以識想。此直明眾生皆依食住。而因食誡斷五辛。不必他引也。五辛。一大蒜。二茖葱。三慈葱。四蘭葱。五興蕖。五者葷穢。內發婬恚。外引邪魅。故名助因。俗齋不茹。況真修者。
是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噉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䑛其脣吻。常與鬼住。福德日消。長無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婬怒癡。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二刳正性。
云何正性。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永斷婬心。不餐酒肉。以火淨食。無噉生氣。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當觀婬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
欲刳婬殺正性。必持戒律。不飲酒防亂之至也。不晱生防殺之至也。律中五果。皆須火淨。示不噉生氣也。婬如毒蛇怨賊者。能害法身殺慧命故。
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
執身使無犯也。執心使無思犯也。
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於世間不還宿債。
婬殺相襲。偷劫相負。由無禁遏故。禁戒成就。二業永無。
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覩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淨。得無艱險。
業性刳盡。則妙性圓明。
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三違現業。
云何現業。阿難。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婬。於外六塵。不多流逸。
流逸奔塵。起現前業。由戒禁制。得不流逸。斯能違遠。
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返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琉璃內懸明月。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是人即獲無生法忍。
流則分湛合塵故。不流則旋元無偶。遂能反六用之擾。全一真之湛。譬之川水。反流全一。斯自淵澄。湛性淵澄。故國土身心妙圓清淨。與如來合。故一切如來密圓之心淨妙之性皆現其中也。華嚴十忍第三曰。無生法忍。謂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離諸情垢。無作無願。安住是道。名之曰忍。言法忍者。揀異二乘伏忍也。
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業淨性明。乃可發行升進聖位。五十七位。各隨行相立名。使觀其名義。知所修進也。
△五歷示聖位十一。一乾慧地。
阿難。是善男子。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執心虗明。純是智慧。慧性明圓。瑩十方界。乾有其慧。名乾慧地。
欲愛潤惑。根境造業。生死相續唯此而[A1]已。故欲枯境謝。則殘質不續。無所汩雜。故執心虗明。純是智慧。然初入位。未與如來法流水接。則乾有其慧而[A2]已。聖位始於十住。而以信為初因。又於信前立乾慧。地前立四加。妙前立金剛。乾慧者此三為轉位關要昇進方便。初從凡發迹。慧性不圓。不能入信成賢。賢行既成。不加功用。不能登地成聖。聖位既終。非金剛慧斷最後細惑蕩前位緣影。不能造妙成佛故也。
△二十信聖位以信為初因者。純真無妄之謂信。又相應之謂信。必先審中中圓妙之道。令純真無妄。然後發行。使心法相應。則等妙雖懸。可以徑造也。文十。一信心。
欲習初乾。未與如來法流水接。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捨欲愛超乾慧猶在凡地。未入法流。故須於如來薩婆若海中中流入。無所偏滯。則圓妙之性於是開敷。然猶餘妄習。非真妙圓。又須從真妙圓重發真妙。而常住妙信。使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中之道。純真無妄。故名信心住。餘皆由此增進。更無別法。但隨位依真妙性。淨治惑習。單複練磨。使纖塵不立。即登妙覺也。
△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陰處界三。不能為礙。如是乃至過去未來無數劫中。捨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心真而明。則一切圓通。而陰等不礙。故能洞照宿習。憶治無遺。
△三精進心。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無始習氣。通一精明。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妙圓通性。既純既真。則妄習皆化。唯一精明。而進乎真淨。行無雜糅。故名精進。
△四慧心。
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妄習既盡。故心精現前。而進趣云為。純智無習矣。
△五定心。
執持智明。周徧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慧既純明。須定以持之。使周徧寂湛。寂妙之體。常凝不變。乃名定心。
△六不退心。
定光發明。明性深入。唯進無退。名不退心。
以定持慧。至於寂湛。故性光發明。而深入於道。
△七護法心。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既能深入。又能保持。使道同十方氣合如來。是謂護法。
△八回向心。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迴佛慈光。向佛安住。猶如雙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得相入。名迴向心。
由護法心。進合如來。得妙覺明。護持不失。故能妙回向。回佛慈光。則回果向因也。向佛安住。則回因向果也。因果交參。體用互攝。故譬雙鏡。云云。
△九戒心。
心光密迴。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安住無為。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由回佛心光。而得之於我。故曰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常凝則對境無動。妙淨則涉塵不染。而戒心成矣。
△十願心。
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隨願。名願心住。
對境無動。涉塵不染。是謂住戒自在。無動無染。則無適不可。故能遊十方所去隨願也。修行之初。必枯絕欲愛。使心性虗明。然後能入法流。開妙圓性。真性明圓。細習乃現。遂發行治之。使純智無習。又持之以定。使寂湛發光。深入於道。護持不失。斯能迴佛慈光。獲佛淨戒。而涉塵不染。所去隨願。此十信之序也。
△三十住。從信趨入生如來家。依無住智永不退還。名住。文十。一發心住。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輝。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真方便妙慧也。此十心十信也。十心頓發。圓成一心。住佛智地。名發心住。聖位以十信為初因。以十住十行十願十地為漸次。而終於等妙。皆相躡而設。欲令行人從信趨入住佛智地。而依智起行。濟行以願。由是超三賢。入十聖。登等妙。此修證之序也。
△二治地住。
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心中發明。內外精瑩。牒心精發暉義也。履是妙心以為真基。名曰治地。如將築室必先治地。乃可興作也。
△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
由內外精瑩。治成心地。故所涉所知俱得明了。則任運修進。得無留礙。
△四生貴住。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妙行密契。則妙理冥感。將生佛家。為法王族。故名生貴。中陰諭冥感之理也。現陰[A3]已謝後陰未生之中。名曰中陰。
△五方便具足住。
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A4]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同妙行之氣分。冥妙理之中陰。是遊道胎奉覺胤也。道胎既成。故妙相不缺。而修行方便具矣。
△六正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容止外同。心相內異。非正心也。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同佛之德。有進無退。
△八童真住。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具體而微。故以童稱。十身者。菩提身。願身。化身。力身。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福身。法身。智身也。
△九法王子住。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自發心至生貴。名入聖胎。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長養聖胎。至此長養功終。故喻出胎王子。
△十灌頂住。
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國大王天子也。嫡嗣曰太子。剎利王諸王也。嫡嗣曰世子。將付國位。取大海水灌頂表為王。當承用眾智。今此位眾德潛備。堪任佛事。故表以成人陳列灌頂也。言以國事分委。則非正付國位。特表成人而[A5]已。葢此方極十住。若十地行滿。乃堪正付故。華嚴十地菩薩受佛職位。比輪王太子受職。夫發心必治地。治地乃修行。修行然後生如來家。而具覺相同佛心長道體圓十身。為佛子任佛事。此十住始終之序也。
△四十行既依普智。住佛所住。遂能繁興妙行。自利利人。文十。一歡喜行。
阿難。是善男子。成佛子[A6]已。具足無量如來妙德。十方隨順。名歡喜行。
具佛妙德。故能十方隨順。無適不可。自他利備。機應俱喜。名歡喜行。
△二饒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善推妙德。益以利人。
△三無嗔行。
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嗔恨行。
嗔恨生於違拒。
△四無盡行。
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
觸類而長。隨機而應。利行無盡。
△五離癡亂行。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癡亂行。
於法不了曰癡。於行紛錯曰亂。今能一合於法。得無差誤。故離癡亂。
△六善現行。
則於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由無癡亂故。能於種種法門。互現隨應。圓融自在。所謂善現。
△七無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虗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此由善現行。充擴圓融也。塵中現剎名現界。不壞塵相名現塵。
△八尊重行。
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
種種所現皆是般若性德。無作妙力。自在成就。故名尊重。金剛稱第一波羅蜜即般若也。
△九善法行。
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十方諸佛。以是成道。以是利生。
△十真實行。
一一皆是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總括前行。無非真性。本然妙用。相雖萬殊。體唯一真。故名真實。如是十行乃至後位。不離前法。而皆相躡。別設者一使行人隨位增進。開擴性覺。淨治惑障。而成熟佛果也。
△五十迴向。亦名十願。前十住十行。出俗心多。大悲行劣。此須濟以悲願處俗利生。迴真向俗。迴智向悲。使真俗圓融。智悲不二。是名迴向修進妙行。至此備矣。文十。一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阿難。是善男子。滿足神通。成佛事[A7]已。純潔精真。遠諸留患。當度眾生。滅諸度相。向無為心。向涅槃路。名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滿足神通。至遠諸留患。牒前現塵現界不相留礙等事。謂此行滿足。當修迴向行也。迴向之行。悲願最深故。職在度生。然見有可度。即涉有為。背涅槃路。故須滅除度相。迴向無為心。向涅槃路也。
△二不壞迴向。
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迴向。
壞其可壞。謂遠離一切虗妄境界也。遠離諸離。謂離遠離幻亦復遠離也。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而證不壞矣。
△三等一切佛迴向。
本覺湛然。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
無壞不壞。無離不離。乃湛然齊佛。
△四至一切處迴向。
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迴向。
覺湛故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前覺等一切。則真如體徧也。此地至一切。則真如界遍也。
△五無盡功德藏迴向。
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得無罣礙。名無盡功德藏迴向。
真界真體。二俱圓遍。故涉入無礙。任運發輝。德用無盡。
△六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淨因。依因發揮。取涅槃道。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同佛地即前地如佛地也。於一切處。各起淨因。取涅槃道。是謂平等善根。
△七隨順等觀眾生迴向。
真根既成。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不失眾生。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平等善根。性真圓融。周遍法界。故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我善既成。故能成就一切眾生善根。無有遺失。無有高下。名隨順等觀。
△八真如相迴向。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唯即與離。二無所著。名真如相迴向。
如故即。真故離。有即有離。是假真如。二無所著。乃真真如也。
△九無縛解脫迴向。
真得所如。十方無礙。名無縛解脫迴向。
依假真如。則不無滯礙。是有縛解脫。唯真得所如故。一切無礙。乃名無縛解脫。
△十法界無量迴向。
性德圓成。法界量滅。名法界無量迴向。
初證性德。以為齊佛。以為如佛。以為至一切處等。皆存量見。則法界性未離有量。及乎性德圓成。乃滅量見。乃得無量。此總治前位限量情見也。此性圓成。可超三賢。入十聖矣。
△六四加行。三賢位極。當於此際。復加功行。即入聖位。文二。一牒前總標。
阿難。是善男子。盡是清淨四十一心。次成四種妙圓加行。
四十一心者。乾慧一。信住行向各十。小乘通教皆有四加。而非妙非圓。故此特稱妙圓加行。
△二詳開行位四。一煖位。
即以佛覺。用為[A8]己心。若出未出。猶如鑽火。欲然其木。名為煖地。
佛覺果覺也。前雖能齊。未能正證。今極賢位。將趨聖果。即須用佛果覺。為[A9]己因心。復加功行。以求正證。火喻果覺。木喻因心。鑽喻加行。初入因位。未即得果。故譬鑽火方得煖相。
△二頂位。
又以[A10]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虗空下有微礙。名為頂地。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
[A15]己心佛覺融為一體曰二同。因果兩忘二邊不立曰中道。此中道果覺將證未證。故如忍事人非懷非出。
△四世第一地。
數量消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
前位謂之二同。則[A16]已墮數量。見有中邊。則強分迷覺。此俱泯滅。而名亦不立。脫世情量。超於三賢。故名世第一。若進十聖。極乎妙覺。乃出世第一也。
△七十地。蘊積前法。至於成實。一切佛法依此發生。故謂之地也。自十信[A17]已還位。皆躡跡相資。直趨妙覺。於中不無斷證。是皆不斷而斷。不證而證。或說每地斷一障二愚修一波羅蜜。名相煩紊。辭義迂闊。故今略之。直取躡迹相資之義而釋。庶修進者煥然易悟耳。文十。一歡喜地。
阿難。是善男子。於大菩提。善得通達。覺通如來。盡佛境界。名歡喜地。
向雖覺齊佛覺。未能盡佛菩提境界。今由加行妙圓故。善能通達而盡之矣。由是法喜復增故。復名歡喜。
△二離垢地。
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
通大菩提。盡佛境界。則一切障礙即究竟覺。眾生國土同一法性。是異性入同也。然見異見同。還是情垢。至於同性亦滅。乃名離垢。
△三發光地。
淨極明生。名發光地。
情見之垢淨。則妙覺之明生。
△四焰慧地。
明極覺滿。名焰慧地。
明極覺滿。如大火聚。一切緣影悉皆爍絕。故名焰慧。
△五難勝地。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
前雖異性入同同性亦滅。猶有能至之境。此以焰慧爍絕故。一切同異所不能至。至尚不能。孰能勝哉。
△六現前地。
無為真如性淨明露。名現前地。
人莫不有真如淨性。葢常為一切同異之所揜蔽。故同異不至。則明露現前。
△七遠行地。
盡真如際。名遠行地。
真如現前。分證則局。盡際乃遠。逈超極造。故名遠行。
△八不動地。
一真如心。名不動地。
既盡其際。乃全得其體一真凝常。故名不動。
△九善慧地。
發真如用。名善慧地。
既得真體。斯發真用。凡所照應。無所不真。無所不如。故名善慧。
阿難。是諸菩薩。從此[A18]已往。修習畢功。功德圓滿。亦目此地名修習位。
此結前顯後也。聖位總束有五。一資糧三賢也。二加行四加也。三通達初地也。四修習即此也。五無學妙覺也。自初發信。至超賢入聖。皆修習之事。而此位[A19]已超八地。無功用道。智悲並圓。則修習之功終畢於此。故名修習。以結十地之因也。次後乃十地之果。無復修習矣。華嚴十地。以金剛藏表因。解脫月表果。亦以因地有修果地無修也。問後位既無修習。復有斷障之事。何耶。曰此明智悲功終得十地果而[A20]已。若論斷障。則等覺之位。猶是修習。故至妙覺。乃名無學。
△十法雲地。
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慈陰妙雲十地果德也。涅槃海妙覺果海也。十地果滿。智悲功圓。無復自利。純是利他。故大悲之陰。充徧法界。無心無緣。而應彼心緣。施作利潤。而本寂無作。稱合如來大寂滅海。故云覆也。
△八等覺位。
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覺。
十地菩薩。混俗利生。與如來同。但所趨逆順。與如來異。葢如來逆生死流。出同萬物。菩薩順涅槃流。入趨妙覺。[A21]已至覺際。故名入交。與佛無間。故名等覺。即解脫道前無間道也。此雖齊等。未極於妙。葢能順能入而[A22]已。須於大寂滅海逆流而出。妙同萬物。乃名妙覺也。
△九金剛慧。
阿難。從乾慧心。至等覺[A23]已。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
此名等覺後心妙覺伏道。妙覺之道。無別行相。但從初乾慧。至等覺[A24]已。復起金剛心。從初重歷諸位。破斷微細緣影最後無明。使纖塵不立。乃可入妙。為其復從初位以始故。名金剛心中初乾慧地。識陰盡者。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即此也。前名乾慧。以未與如來法流水接。此名乾慧。以未與如來妙莊嚴海接。名雖乍同。義乃逈別。
△十妙覺。
如是重重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圓覺有單複圓修之義。今此獨由信心以歷諸位曰單。兼金剛心重歷諸位曰複。十二者。乾信住行向煖頂忍世地金等是也。十二為因。妙覺為果。故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
此教其用金剛心成就妙覺之方也。種種地十二位也。十喻者。幻人陽𦦨水月空華谷響乾城夢影像化也。了法如此。則頓忘情解。纖塵不立。故曰清淨修證。奢摩他毗婆舍那。云止觀。言如來者。揀異小乘。
△十一總結功用。
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三增進三漸次也。聖位皆資之以成就也。信住行向地為五十。并乾慧四加等妙。有五十七位。獨指五十五為菩提路者。等妙乃菩提之果。由是路以趣證也。或指金剛觀察及止觀。為三增進。
△四結經分。正宗未終。而遽結經者。自初示密因。次開修證。而卒乎極果。則經之正範畢矣。故於此結也。後之二科。戒備失錯。深防邪誤。特助道而[A25]已。故於後別列。乃正助之辯也。文二。一請問經名。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當何名是經。我及眾生。云何奉持。
△二如來標示五。一標藏心法眼。
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囉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
大佛頂白傘蓋無上寶印者。體極含覆。超情離見。即如來藏之心印也。證佛心要。必契於此。十方如來清淨海眼者。照窮剎海。淨絕纖塵。即爍迦羅之法眼也。開佛知見。必資於此。實大事因緣。非小智之法。故以文殊請問。
△二明濟度妙力。
亦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
阿難為親。摩登為因。舉斯二者。明有緣皆度也。無上正覺。由此經得。一切智海。由此經入。
△三明果人同修。
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如來正果。藉此為因。權乘修證皆不了義。
△四明眾德大備。
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體極無外。方正平等。周徧含容。名大方廣。因果同彰。染淨不滯。於法自在。名妙蓮華王。出生十方一切諸佛。總一切法。持無量義。名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五明因人同證。
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汝當奉持。
菩薩由此。受佛職位。故名灌頂章句。
△五助道分二。一別明諸趣。戒備失錯。文云令持戒者謹潔無犯不入邪見。即戒備意也。文二。初阿難繼請二。初結前讚謝。
說是語[A26]已。即時阿難及諸大眾。得蒙如來開示密印般怛羅義。兼聞此經了義名目。頓悟禪那修進聖位。增上妙理。心慮虗凝。斷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細煩惱。
此結敘時眾獲益。下乃讚謝也。開示密印。至增上妙理。通指前經奧義也。印證藏心清淨含覆一切決了。是謂密印般怛羅了義也。以明心見性為因。以等妙極證為果。纖塵不立。情解兩忘。心慮灰凝。細惑頓斷。是謂禪那修進增上妙理也。修道所斷俱生細惑。大乘入地永伏。至佛地方斷。小乘於三界分九地。地各九品。初果斷欲界前六品而證二果。斷後三品而證三果。斷上二界各九品而證無學。今此增上頓斷故言三界六品。其餘三品。必須佛地方斷。雖三果能斷九品。特分斷漸伏而[A27]已。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無遮。善開眾生微細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饒益。
正讚謝也。俱生幽隱。故曰沉惑。
△二正請後法三。一正問。
世尊。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徧圓。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蝡動含靈。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道。
前說真淨妙心。本來圓徧。則法界一真。萬動一體。宜無諸趣之異。其如方今現有乃常情所疑。故或執諸趣。而迷妙圓之體。或執妙圓。而撥諸趣之業。以致失錯墮落。故特請問。冀行人詳明而知所戒備也。
世尊。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
自妄發生。非本來有。
△二引事。
世尊。如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婬欲。妄言行婬非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A28]已。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獄。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為誅瞿曇族姓。善星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人阿鼻地獄。此諸地獄。為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私受。
不斷三業。各各有私。眾同分中非無定處也。琉璃。匿王太子。廢父自立。挾宿嫌誅釋種。佛記其七日當入地獄。王泛海以避。水中自然燒滅。善星比丘。能說十二部經。獲四禪果。因狎邪友。妄言無佛無法無有涅槃。故生陷無間。此皆謬執妙圓。撥無業趣者也。
△三結請。
惟垂大慈。發開童蒙。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義。歡喜頂戴。謹潔無犯。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十五
音切
(羊晉切)。
鑽(祖官切)。
複(音福)。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1 冊 No. 270 楞嚴經要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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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令除妄本。此證果漸次也。前既令識妄因。此復令除妄本者。知賊所在。即須討除。使陰仇殄蕩性宇晏清。然優遊趣證。得無艱險。文二。初牒舉本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