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十一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恒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觀音者。觀世言音。圓悟圓應之號也。於音言觀者。以觀智照之。不以耳識聞之也。所謂入流亡所。則以觀不以聞可知矣。所師之佛亦名觀音者。因果相符古今一道也。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釋從三慧入圓通也。達耳之謂聞。著心之謂思。治習之謂修。三者圓明。是名三慧。入流亡所者。不隨聲塵。頓入法流。而亡其所入也。音聲之性。由動靜顯故。所入既寂。則動靜不生。此聞慧也。既達乎耳。復著於心。如水之漸。如土之增。使能聞所聞情境俱泯。而盡聞之心亦復不住。以合真覺。此思慧也。既著於心。還以治習。使能覺所覺皆合妙空。則空覺不二。是謂極圓。能空所空亦復不立。乃為盡道。此修慧也。夫然後生滅滅生。情境俱盡。而真寂真滅圓通之體。於是現前。即所謂入三摩地也。以圓覺配之。入流亡所等。即應當遠離幻妄境界也。如是漸增等。即心如幻者亦復遠離也。覺所覺空。即遠離為幻亦復遠離也。空所空滅。即離遠離幻亦復遠離也。生滅既滅。則得無所離即除諸幻也。寂滅現前。即譬如磨鏡垢盡明現也。造至於此。則圓通之體極矣。
△二敘圓用二。一總。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由根境圓融故。世出世法。不能限礙。而十方法界圓明洞達也。惟其圓洞。故上合諸佛下合群生無間然者。上合諸佛。故能愍物興慈。應機與樂。即三十二應是也。下合群生。故知其悲仰。隨與拔苦。即十四無畏是也。
△二別三。一三十二應。此現十法界身。圓應群機也。開有三十二。合惟四聖六凡。攝盡群類。文三。一總舉。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幻人作為。本於無作。故此言如幻三昧。後言無作妙力。此之三昧。由聞慧熏修以成。而無能沮壞。故稱金剛。依此三昧。隨緣應化。凡皆如幻而[A1]已。
△二詳列二。一四聖四。一佛。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修正定。取正果。曰進修無漏。境智雙忘。情解俱泯。名勝解現圓。斯可以得佛。故現佛身為說果法也。第十地菩薩。坐華王座。垂成正覺。亦須別佛說教。斷最後無明。方成佛道。
△二辟支。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有學小聲聞也。獨覺亦曰麟喻。喻麟之獨也。出無佛世。觀物變易。自覺無生。故號獨覺。樂獨善寂。求自然慧。故曰寂靜妙明。能妙萬物。以明自性。故曰勝妙。
△三緣覺。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知迷勝性。由十二緣。於是斷之。自無明滅。至憂悲苦惱滅。則緣斷而性現矣。性因緣斷而現。故曰緣斷勝性。由觀緣悟道。名緣覺乘。
△四聲聞。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斷四諦下麤惑。名得四諦空。依道諦修而證滅諦果。名修道入滅。此未能妙物。獨證空性。故曰勝性現圓也。四聖不舉菩薩者。兼在佛位。
△二六凡三。一天。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梵天超出欲界故。心能明悟。不犯欲塵。身根清淨。即得生彼也。帝釋為忉利天主。統三十三天。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虗空。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自在遊行。名自在天。即欲頂他化也。飛行虗空。名大自在天。即色頂摩醯也。初舉梵王。至此乃自欲天色天。而超至色頂。意兼無色。以明無剎不現也。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上舉正統。此舉臣輔也。天將軍。為帝釋上將。統領鬼神。四天王。臣於帝釋。統領世界。四天太子。即那吒之類。能驅鬼神。
△二人三。一王臣士庶。
若諸眾生。樂為人王。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於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自金輪至粟散。皆人王也。粟散即邦國小王。散於天下。如粟之多。長者具十德。謂姓貴。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備。上嘆。下歸。故為族姓之主世間推讓也。隱居求志行義達道名居士。名言典雅之言也。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剖判也。合和占相推步盈虗。皆數術也。
△二入道四眾。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戒謂比丘戒二百五十。尼倍之。言律言禁者。比丘所持常律而[A2]已。尼則禁切尤詳。優婆塞優婆夷。謂近事佛法男女。五戒。殺盜婬妄酒也。此為諸戒根本。萬善樞機。五分真體。前四能具戒定慧解脫。後一能具解脫知見。葢使昏昏為昭昭故也。
△三主婦童真。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天子三公九卿等掌外政。三后九妃等掌內政。所以修治家國。女主即后妃也。命婦即公侯之妻。受錫命者。漢班惠姬為皇后傅。號稱大家。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三神。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修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緊那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此天龍八部等類也。樂人修人者。此類似人而非。故樂生人道。諸非人。指有形無形有想無想。即休咎精明空散消沉類也。六凡不舉獄鬼畜者。此類方沉幽昏。未能聞法。則以施無畏力拔之。
△三結。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迹示同類。心絕愛見。名妙淨。依無作智起大神用。名妙力。無作無為隨緣汎應。名自在成就。
△二十四無畏三。一總舉。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由我不自觀音。而彼獲脫苦。由我知見旋復。而彼能不燒。故曰於我身心獲無畏德。
△二詳列三。一脫外業七。一脫眾苦。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不自觀音者。不隨聞塵所起知見也。以觀觀者。謂旋倒聞機反照自性也。不起知見。則無所妄反照自性。則一切真寂。無復苦惱可得。此則真觀。淨觀。大智慧觀。能破癡暗。能伏災難。故令苦眾生蒙我真觀。即得解脫。
△二脫三災。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內外四大。常相交感。見覺屬火。聞聽屬水。故見業交則見猛火。聞業交則見波濤。今知見旋復。則無見業。觀聽旋復。則無聞業。故水火不能燒溺也。於聽言觀。猶於音言觀也。大水所漂。意兼風災。
△三脫鬼害。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自此至脫囚離怨之事。皆由六根消復。心無所召。故境不能為也。
△四脫形戮。
五者熏聞。成聞六根消復。同於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以聞慧熏其聞根。以成圓聞。一根既圓。則六根消復。同於聲聽。無復形礙。故如割水吹光也。
△五脫幽邪。
六者聞熏精明。明徧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旁。目不能視。
聞熏精明。爍彼幽暗。故不能視。
△六脫囚繫。
七者音性圓消。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繫枷鎻所不能著。
音性圓消。則內無所繫。觀聽返入。則外無所累。故枷鎻自脫。
△七脫冤賊。
八者滅音圓聞。徧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音聞兩立。則物我成敵。滅音圓聞。則內外無待。故能遍生慈力。無復怨敵矣。
△二脫內業三。一脫欲。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婬眾生遠離貪欲。
眾生以欲習合塵。故為色劫。能以金剛三昧熏聞成性。遂能離塵。性成則欲愛乾枯。離塵則根境不偶。故雖有妖色。不能劫動。
△二脫恚。
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
瞋由違情而起。對境而生。音性純淨。無復妄塵。故圓融無違。無能所對。無違無對。則不嗔矣。
△三脫癡。
十一者消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癡暗。
癡由妄塵所蔽。無明所覆。銷塵則無蔽。旋明則無覆。故外之法界。內之身心。凝瑩朗徹。離癡暗矣。性障即癡也。阿顛迦云無善心。內業有十。而壞滅法身。唯婬怒癡為甚。故舉三以兼餘。
△三示福應。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遍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融形則礙滅。復聞則性真。故涉入世間而無動無壞。能遍十方。供微塵佛。稟承其法。各為法子。供佛足福。稟法足慧。而繼紹法王。有男子之道。故能應其求也。
十三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祕密法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圓故無二。通故含界。明照則大圓鏡智之質也。含界則空如來藏之體也。具此故。能承順法門。受領無失。承順即坤儀柔德。受領即閨門能事。有女之道。故能應其求也。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億恒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先舉多佛。次顯多福也。一剎一日月。百億日月即百億剎土也。
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徧法界。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億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
圓通本根。妙含法界。一多平等。彼我無二。故令持我名福等於彼。當知。修習得真圓通。則一身多身。他方此界。一福德一名物。各各圓遍。無復涯異也。
△二結。
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三四不思議二。一總舉。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現眾多容。誦一一呪。攝化眾生。圓應所求。理出於無為。神應於不測。名不思議無作妙德。然前亦現形應求。獨此名不思議者。前則略顯。此復深明。如於一身現八萬首臂。固莫得而思議也。
△二詳列四。一現容。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清淨寶覺。故我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祕密神呪。
從真妙圓。重發真妙。曰妙妙聞心。旋聞脫聲。獨返真源。曰心精遺聞。由獲妙遺聞故。眾塵不隔。一覺圓融。而應現無滯矣。言初獲者。指本因也。
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羅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陀羅臂。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首為六用之總。臂表提接之悲。目表照了之智。各依本數充之。以至八萬四千者。表依根本六用根本智悲。而泛應塵勞。得大自在。此十一地等覺妙行也。華嚴十地[A3]已前。猶依本智。長養大悲。至十一地。長養功終。純是大悲。為法界體。與智圓現故。觀音手眼通身徧身。而以大悲稱也。一體之中。塵勞萬法。慈威定慧。無所不備。而繼二十四聖示現者。明彼所現。雖各一端圓。而會之咸極於此。使悟入者。不止二十五門。頓了八萬塵勞。法界理事。曾不離吾一圓融淨覺之體。能同能異。即一即多。無邊剎海德用遍周。十方身土境相相入。邪正吉凶之術。養生安物之方。法法圓通。塵塵具足矣。或曰八萬四千特表法耳。一身何所施乎。是特以有思惟心。測度菩薩圓通境界也。夫身含十虗。毛端現剎。彼空與剎。又不啻如首臂而[A4]已。彼現八萬四千首臂。猶人之八萬四千毛孔耳。未足異也。聖人之言。即理即事。既曰不思議德。無以限意思之議之。爍迦羅云金剛堅固不壞也。母陀羅云印。各有妙印也。清淨寶目。離塵合覺也。慈以攝化。威以折伏。定以復湛。慧以開覺。通指眾多妙容也。
△二說呪。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呪。其形其呪。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以聞思慧脫塵不礙故。現形誦呪。神變妙力。一一無礙。是謂妙能。
△三攝化。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遊世界。皆令眾生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本根清淨。則一切無著故。能令眾生捨諸慳著也。求我哀愍者。哀愍為受。而施作佛事也。
△四應求。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旁及法界六道眾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得佛心證。慧足也。珍寶供養。福足也。福慧兩足故。餘波傍及。使彼所求世出世法無不隨願。
△二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為第一。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是從耳門得圓照也。由得圓照故。隨緣應化得大自在。次又漸增以至圓空覺證寂滅。是因入流相。成就菩提也。
△三結顯圓號。
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因能觀聽故果號觀音。實洞十方故名亦遍界。
△三瑞應。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彼諸如來。亦於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虗空成七寶色。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前說圓通之法。此顯圓通之瑞而應之也。諸佛五體同放寶光者。表證性明極。則寶覺圓融全體發現也。互相灌頂者。頂為圓極之相。表諸佛證性圓極。於此會中菩薩羅漢。即二十四聖之儔。佛光亦灌其頂者。印其修證等無優劣也。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者。圓通現前。則一切聲是佛聲。一切色是佛色。無非悟入之處。無非圓通之理也。大眾普獲金剛三昧者。因此皆能破惑障悟圓通也。天雨寶華。空現寶色。地隱山河。界含塵剎者。表證圓通性。則無作妙行自然分披。寶明空覺自然發現。有為習漏。當不復生眾塵廓然。無復隔越也。梵唄詠歌自然敷奏者。能使法界永離眾苦。常得妙樂也。聖人所演圓通法門。奧旨妙利。詳悉若是。故眾瑞詳而應之。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十一
音切
(丘于切)。
暴(簿報切)。
割(音葛)。
忿(敷蘊切)。
垣(胡官切)。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1 冊 No. 270 楞嚴經要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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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標耳根。總諸圓通二十五門。此最當機。故特標也。文三。一敘本修證二。初敘圓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