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四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
覺緣。即覺性遍緣無乎不在者也。前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又云即心圓明遍含國土。即所謂覺緣遍十方界常住不滅也。然黃髮之流。亦說真我遍界。及所立冥諦。謂真性冥冥。體非生滅。則與佛說何異。葢外道不見性真。但依賴耶妄計。混濫真說。故此問難冀佛甄別也。外道通稱梵志。投灰苦行外道也。
△二問答質疑四。一疑同自然二。一疑。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
先引佛語起疑也。楞伽會上。為大慧菩薩。說因緣義。以破外道自然之執。非彼境界者。非同外道所見也。
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虗妄顛倒。似非因緣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群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楞伽雖說因緣。破彼妄執。今觀覺性。有真自然體。遠離倒妄。則似非因緣。及異彼妄執之自然也。阿難意。以今經所談覺性。既非生滅。則似乎自然。既非自然。則似乎因緣。恐末學濫解。故特與質問。
△二釋。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此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A1]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釋非自然也。真實之告。即自住三摩地中等文也。自然謂自體本然也。自體本然則不隨境變。今皆隨變。非自然矣。
△二疑同因緣二。一疑。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猶未明。諮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捨一執一。迷者皆然。
△二釋。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釋非因緣也。假物為因。循物為緣。既無定趣。非因緣矣。
△三疊拂直示。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疊拂徧計。直示精覺也。因緣自然是非等相。皆是妄情徧計分別。精覺妙明本無是事。故曰離一切相。徧計既離。則圓成實體。觸處現前。故曰即一切法。祖師所謂但離妄緣即如如佛。又曰是非[A2]已去了。是非裏薦取。此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之意也。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如以手掌撮摩虗空。秪益自勞。虗空云何隨汝執捉。
結上文而責滯情也。精覺不可措心。如虗空不可措手。
△四引經再辯四。初引經問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義云何。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緣生之法。因空而有。因明而顯。因心而知。因眼而見。是乃世間名相。於第一義皆為戲論。
△二委曲辯覈。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不見。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
因三種光。而後能見。名和合相。非真見體。當知真見非和合相。不逐緣生。不隨境滅。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
漸覈真見也。
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
逆質俗情也。
若復二相自相凌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順顯真見也。明暗自奪。見不暫無。此即不逐緣生不隨境滅者也。
△三正明見體二。初明離緣。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
明暗空塞皆屬緣塵。各非見體。
△二明離相。
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者。結成上義。復起下文也。上明見非是明乃至見非是塞。義既成就。次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葢知明暗之非見。則雖悟見體離緣。而未見見體。知見見之非見。則悟見體離相。而真見見體矣。
△四結責勉進。
見猶離見。見不能及。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見體尚猶離見。而見不能及。況諸言說能及哉。離緣離相。言說不及。是謂清淨實相妙菩提路。而聲聞但局名相不能通達。故勉令善思勿疲怠也。前文躡迹。廣明身心真妄。意在發正知見顯如來藏。而學者見見未明。覺心未淨。故下文重開慧目。再淨餘塵。使真精瞭然。則如來藏存於目擊矣。
△九廣明眚妄重開慧目三。初阿難牒請。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為我等輩宣說因緣及與自然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伏願弘慈。施大慧目。開示我等覺心明淨。作是語[A3]已。悲淚頂禮。承受聖旨。
牒前重請也。諸和合相。即因日月燈然後有見者也。不和合相。即非明非暗非通非塞者也。
△二佛與開示三。初愍眾敕聽。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眾。將欲敷演大陀羅尼諸三摩提妙修行路。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他微密觀照心猶未了。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將來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憐愍者。愍諸有學空溺多聞不開慧目而迷倒輪轉也。大陀羅尼等者。即首楞正觀也。於此能了。則顛倒見妄無復發生。遂盡諸漏。獲菩提果矣。
△二辯妄開示二。初總標妄本。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妄。當處發生。當業輪轉。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二倒見妄。即同別二見也。別業。言起惑之異。妄逐緣影。迷失正見。同業。言感妄所同。妄隨生死。淪替本覺。由此見妄。循造妄業。故云當處發生。隨業受報人天諸趣。故云當業輪轉。
△二別釋妄相二。一喻明二。一喻別業四。一舉喻。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
目有赤眚。則於燈見重疊之色。見有妄病。故於境起差別之惑。
△二明妄二一即燈見明妄。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眚之觀。若是見色。見[A4]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名為何等。
重疊影光。既非燈色。又非見色。唯彼見者目眚所成。喻差別妄見非由境起亦非根起。皆是眾生見病所成也。唯眚之觀。謂唯有眚者見之也。名字何等。謂色若在根。則燈之圓影。不得名色矣。
△二離燈見明妄。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傍觀屏帳几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上即燈見既無實體。此離燈見又無定處。足知其妄矣。
△三結顯妄源。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
燈有色而無影。影由目眚之為。智有照而無妄。妄由見病所起。
△四了妄無體。
影見俱眚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燈非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揑所成故。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
知影由見病之為。則影與見俱眚病耳。而見眚者自非病也。見眚者即見體也。見體本自無病。則影見之眚皆為浮妄。了不相涉。故不應執言是燈是見。亦不應執非燈非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全即虗妄。故不應窮詰也。體謂真月。影謂水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既了無體。何用擬心。
△二喻同分二。一廣舉。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
△二局喻。
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秪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覩諸一切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珮玦。彗孛飛流。負耳虹蜺。種種惡相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不祥氣現。唯災地見之。乃同業妄感也。彼無災地。不見不聞。喻有漏境界唯妄覺見之。即同業妄見也。彼無漏者。見本清淨故。釋迦化土。現淨穢之不同。諸天飯食。隨福德而有異也。暈適珮玦。日月之災象也。彗孛飛流。星辰之災象也。負耳虹蜺。陰陽之災象也。惡氣環日為暈。日食曰適。所謂適見于日月之災也。珮玦謂妖氣近日如環珮之狀。星芒偏指曰彗。如彗箒也。芒氣四出曰孛。孛孛然也。絕迹而去曰飛。光迹相連曰流。陰陽之氣。或背日如負。旁日如耳。或明而為虹。暗而為霓。
△二法合二。一合別業五。一標告。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二事者。別業眚見同分不祥也。法喻互顯。曰進退合明。
△二牒喻。
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似前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圓影無實。則似境而[A5]已。乃見勞目眚所成。非燈色所造。喻別業之妄咎由根起非由境也。雖由根起。特根之妄。非見之妄。故曰然見眚者終無見咎也。前云見眚非病。此云見眚者無見咎。次云本覺明心覺緣非眚。後云皆即見眚非見眚者。又云彼見精真性非眚者。皆指見體也。
△三正合。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見所緣眚。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器界無實。亦似境而[A6]已。乃無始見病所成。非前境所造。故曰元我覺明覺所緣眚也。見與見緣。指妄根妄境也。雖似有而無實。元則我之覺明。見所緣眚而[A7]已。此眚非他。但有覺有見。即為眚病。所謂知見立知即無明本也。然此特覺明之妄。非本覺之妄。故曰本覺明心覺緣非眚也。
△四牒答。
覺所覺眚。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
所覺即一切可見之境也。覺可見之境皆為眚病。而此覺性非墮眚中。即非可見之境矣。見此非可見者。即實見見也。真見如是。云何復以覺聞知見眚中之事而名之哉。
△五結告。
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皆即見眚非見眚者。言可見之法皆即眚病非是見體。彼見真體本非眚類。故不名見。此結見非是見也。
△二合同分二。一牒喻。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
引別業例同分。引眚妄例瘴惡。以明妄業雖異妄本不殊。故曰俱是無始見妄所生。
△二正合。
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虗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上以一人例一國。此以一國例大千。合顯器界根身無非見病和合妄起也。覺明無漏妙心即依真起妄者。
△三舉要結答。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諸和合緣。即因境而起妄念麤相。不和合者。即離緣獨證法執細相。此皆諸生死因。能虧菩提。起生滅。汙淨心。淪本覺。故能遠離則圓滿清淨。而本覺常住。此章始於阿難請開慧目。使覺心明淨故。此結答乃開慧目淨覺心之要也。
△三再淨餘塵二。一牒疑。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覺元自本覺而出即始覺也。下所謂證菩提心者是也。前於妙明本覺。疑同因緣自然。既與辯質。而未明證道始覺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為覺心餘塵故。再與辯之。使明淨也。
△二辯淨二。一舉妄情。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
△二正與辯四。一辯非和五。初總問。
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設有所和。即涉妄塵。不名妙淨。
△二別辯。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辯。雜何形像。
見相謂見與明相。
△三反辯。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
明若非見。不能見明。此疑若相雜也。明若即見。誰為能見。又非雜矣。此章皆明浮塵幻相。一無實體不容窮詰。
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惟見與明。體必圓滿。不合相和。葢和則間雜。非圓滿矣。
△四結成。
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
牒上結成非和也。見既異明。若和而雜之。則失彼妙淨性名。定非與明和矣。
△五例明。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知非與明和。餘皆非也。
△二辯非合四。初總問。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
和者雜而不辨。合則附而不離。
△二別辯。
若明合者。至於暗時明相[A8]已滅。此見即不與諸暗合。云何見暗。
合則不離故。明相滅時見亦隨滅。不復合暗。
△三反辯。
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既不見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若不合暗而能見暗。則與明合時應不見明。然既不見明。云何言與明合。云何了明非暗耶。合義不成。則證菩提心非和合起明矣。
△四例明。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二辯非非和二。初起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此又捨一執一也。
△二正辯四。初總問。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
△二別辯。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
和則同而無畔。非和則異。故必有畔。且求畔不得非非和矣。
△三反辯。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相及乃有畔。畔義不成。非非和也。
△四例明。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四辯非非合三。初總問。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
△二別辯。
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以為非合。則根境乖背。既不知明。亦不顯見。二體既無。從何甄別合與非合之理耶。
△三例明。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上皆依淨妙見精遣拂情塵也。自卷初發明覺性廣辯真妄。乃至重開慧目。再淨餘塵。至此身心洒落。真妄兩亡。斯可顯示如來藏性。使知根塵處界法法圓明物物顯現。是為造悟修證大本也。
△十即諸根塵顯如來藏二。初括前總顯。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明暗通塞合非合理。皆所謂浮塵幻相。和合妄起。和合妄滅。故曰當處出生隨處滅盡。本無有生。亦無和合。則幻妄稱相而[A9]已。幻無自性。依真而立。如華起空全體即空。如泡生水全體即水。故曰其性真為妙覺明體。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莫不皆然。故曰如是乃至等也。如來藏者。當人法身妙性也。依果而稱曰如來。含攝眾德曰藏。未甞去來曰常住。暗不能昏曰妙明。不隨生滅曰不動。無不遍足曰周圓。妙萬物而至神。性一切而不異。曰妙真如性。能見是性。則迷悟生死。了不可得矣。問真常之性人人本具。既無去來生死。奈何今之實有耶。曰不真常則有。真常則不有矣。譬之空水。目病則華。風擊則泡。豈其真常哉。若晴明澄湛。乃謂真常。於明湛中。靜求華泡。夫何所得。能審乎此。則不疑聖言。惟務在了幻妄而復真常也。
△二隨事別明四。初即五陰明二。初總徵。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色受想行識五者成體蔭蔽妙明曰五陰。
△二別明五。一色陰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唯一晴虗。逈無所有。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淨目晴空。喻淨智。觀妙性故逈無所有。勞目華空。喻妄因緣幻色故。別見狂相。此色陰所起也。空華喻色陰。狂相喻色境。皆妄感也。
△二辯妄無實。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虗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阿難體不容阿難。
辯狂華不因空生。明色陰不因境有也。有出入則有實體。故非虗空。非空則實。故如阿難體更無所容。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即此華性從目出故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去既華空。旋合見眼。若無見者。出既翳空。旋當翳眼。又見華時。目應無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辯狂華不因目出。明色陰不因根生也。華從目出。則得目之性故應有見。今旋時既不見眼。又不翳眼。非目出矣。又見華時。目應無翳。乃成出義。云何見華。目尚有翳。必見晴空乃號清明眼。則目出之義了無定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既了幻華無因。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自然。即如來藏妙真如性。餘四例此。
△二受陰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違順。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澁滑冷熱諸相。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觸情於境納境於心曰受。宴安調適。性無違順。喻藏性本無諸受也。二手空摩。妄生澁滑。喻妄觸引起諸受也。忘生如圓覺所謂忽忘我身。言調適之至也。
△二辯妄無實。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不應虗空選擇來觸。若從掌出。應非待合。
空體常遍。不應有擇。掌當自出。不應有待。
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則觸入。臂腕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蹤跡。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要名為觸。
若從掌出。出必有入。然合而出時掌雖有知。離而入時臂且不覺。既無定實。全一虗妄耳。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受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想陰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酸澁。想陰當知亦復如是。
想無實相。由心成相。說梅思崖無實相也。口水足酸由心成相也。凡想如之。
△二辯妄無實。
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非從口入。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若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若獨耳聞。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人談梅而口水。梅不能談。則計梅出者妄也。耳聞梅而心想。口不能聞。則計口入者妄也。耳聞梅而耳無水。則計說計聞皆妄也。
想蹋懸崖。與說相類。
類例上義全上妄耳。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想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行陰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瀑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妙湛妄動。隨境轉徙。念念遷謝。新新不停。故名行陰。而譬瀑流也。以念念生滅後不至前。故曰不相踰越。
△二辯妄無實。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空水。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虗空成無盡流。世界自然俱受淪溺。若因水有。則此瀑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今應現在。若即水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
牒釋流性。不因空水。非即非離。以明行陰無實體也。有所有相。謂流應離水別有體相也。空非有外。水流其間。水外無流。流終依水。則非離空水矣。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行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識陰三一依真起妄。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缾。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缾作頻伽鳥形。有形無實。譬眾生妄身也。滿中之空。譬識陰也。性空真覺。周遍法界。一迷為識。故局在妄身之內。如瓶中之空耳。內外一空。喻性識一體。塞其兩孔。喻妄分同異也。空無往來。不可擎餉。以隨頻伽瓶故。妄有千里之行他國之餉。喻性無生滅無捨受以依幻妄身故。逃形於此。托生於彼。比迷性成識妄隨流轉之狀也。
△二辯妄無實。
阿難。如是虗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明性無往來無出入也。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本瓶地應少虗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空出。
計有出入。皆為虗妄。
△三了妄即真。
是故當知。識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身心萬法。即如來藏妙真如性。道嫌揀擇。理忘情謂。凡有言說皆為戲論。擬心動念盡涉迷倒。大覺將與覺之。故此卷之初。權且明正倒。辨緣影。擇見精。示真量。一就其迷倒情計為之。拂心眼之塵翳。洗肺腸之垢濁。使心境洒落真妄兩忘。然後融會入如來藏。遂知根塵處界法法無非妙真如性。此第二及第三卷大旨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四
音切
(音堅)。
措(音醋)。
撮(倉括切)。
奪(徒活切)。
狹(音洽)。
眚(所景切)。
揑(音涅)。
秪(音質)。
暈(音運)。
適(陟草切)。
珮(音佩)。
玦(音決)。
虹(音紅)。
蜺(五雞切)。
酢(音醋)。
腕(烏貫切)。
瀑(薄報切)。
蹋(徒合切)。
崖(疑皆切)。
餉(式亮切)。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1 冊 No. 270 楞嚴經要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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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辨明真說甄別疑濫二。初阿難通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