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成大修行。」
因上入三解脫門疾得菩提,故大慧請如來說,如諸菩薩等所修行法無漏方便。
佛言:「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則得名為大修行者。」
如來言具四方便能成就大修行,此舉四名,下自徵釋。
「大慧!云何觀察自心所現(至)如是觀察自心所現。」
此謂三界依正等法,唯是自心過習所熏,分別隨入之所現者。如《起信論》云「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也。如是觀察名為正觀。
「大慧!云何得離生住滅見?(至)轉所依止獲意生身。」
遠離生見者,謂七地滿功用位畢,於二種生中,而能離彼相生見也。證如幻性,住第八地,了心識等。得意生身者,即無功用道覺法自性意生身也。
大慧言:「世尊!以何因緣名意生身?」
因上八地菩薩既云轉所依識,云何復名意生身?故問意生身者何因緣?
佛言:「大慧!意生身者(至)得遠離於生住滅見。」
意有三義,故取意為喻:一迅疾、二無礙、三遍到,以喻菩薩得如幻三昧,現形十方以化眾生,亦有此三義也。
從「意生身者亦復如是」已下,以法合喻可知。
「大慧!云何觀外法無性?(至)汝應如是勤加修學。」
此明修四如實行,成上四種法門。謂觀自心所現行,成上一切法空門也。遠離生住滅見行,成上無生法門也。善知外法無性行,成上無自性法門也。專求自證聖智行,成上無二門也。是名菩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如實大方便,故勸汝當勤行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不妄執諸法漸生頓生。」
因上見妄想緣生於三界,故大慧舉因緣相以請問。
佛言:「大慧!一切法因緣生(至)是名外緣前後轉生。」
言泥團為因,水杖等為緣,而成於瓶為果。如泥瓶因果既爾,例餘縷疊等四亦復如是。皆以縷草種酪為其因,疊席、牙酥為果,緣義可知。是名緣生之法,必先因後果展轉而生。謂親起者為因,疎助者為緣也。
「內者,謂無明愛業等(至)此但愚夫之所分別。」
內緣者,謂以無明愛業等為因緣故,生陰界入身,名之為果。但是愚夫虛妄分別,各見差別。廣如《中論.破因緣品》所明。然外由內變,本末相收,為一緣起。
「大慧!因有六種:謂當有因(至)觀待因。」
上通說一切諸法內外因緣竟。自下別說六種因及四種緣,皆是愚夫自所分別。
「大慧!當有因者,謂內外法作因生果。」
言後果起時名為當有,即是現在作因,當來得果,名當有因也。
「相屬因者,謂內外法作所緣生果蘊種子等。」
謂作攀緣已,內外法生,能所因果更相屬故。蘊,果也。種子,因也。
「相因者,作無間相生相續果。」
言互為果相,相續不斷名為相因。《對法論》云「俱有互為果,如大相所相,心於心隨轉。」謂有為相於有為法,有為法於有為相;心於隨心法,隨心法於心,互為果故,亦名俱有因也。
「能作因者,謂作增上而生於果,如轉輪王。」
一切有為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為能作因,由彼生時無障住故。譬如國人,以其輪王不為損害,咸作是言:「我因輪王而得安樂。」
「顯了因者,謂分別生能顯境相,如燈照物。」
言妄想事生已,能顯境相。能所因果,互相發明,如燈照物。
「觀待因者,謂滅時相屬斷無妄想生。」
如長短高下互相因待,因果亦然。因滅果起,故名滅時相屬斷,不見妄想法生。
「大慧!此是愚夫自所分別(至)求其因相不可得故。」
自下,破計六種因緣生,是自心妄想相。若言頓生者,則能所因果無別,何有因相?
「若漸生者,求其體相亦不可得,如未生子云何名父?」
言未生子不得名父,此之一喻俱破二見。若因果同時頓生者,則如父子齊體,尊卑莫辨;若先因後果,則父先子後,子若定後父稱何從?以此責之,二見都喪,父喻因,子喻果。又云如無父故不得名子,前分已滅故,後分不得次第名。
「諸計度人言以因緣(至)皆是妄情執著相故。」
此說妄計四緣生者,謂親能辨果名曰因緣;更相依故謂所緣緣;前後開導稱為次第;不礙生義故云增上。諸計度人,以是四緣,能所生法相繫屬次第生者,皆不可得。唯是心量,妄想執著相故。四緣廣義,如《唯識論》所明。
「大慧!漸次與頓皆悉不生(至)漸頓生見。」
佛昔方便說一切法從因緣生,以破外道自然、無因、邪因。又說緣生無我,破外道執有我。如下偈云「為遮於能作,說因緣和合。為遮於常過,說緣是無常。」今此會令捨權乘,達唯心現,故結破云,應離因緣和合相中頓漸生見。
然遮異見,權實教中通有三說:一、令諸菩薩知一切法從因緣生,異外道見;二、知從心現,捨二乘見;三、唯心性起,不同權教。學者應知。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一切法無生,亦復無有滅,於彼諸緣中,分別生滅相。」
以一切法無生故不得言滅,但於彼不實諸緣中妄分別有生滅之相。
「非遮諸緣會,如是滅復生,但止於凡愚,妄情之所著。」
明佛不遮緣起滅復生法,以法自性不生故,唯為斷凡愚、癡惑、妄想所計著故。
「緣中法有無,是悉無有生,習氣迷轉心,從是三有現。」
言緣起有無,一切諸法皆無生,唯從自心習氣迷轉故三有現。三有者,謂欲有、色有、無色有也。
「本來無有生,亦復無有滅(至)而說有生滅。」
若離二取一切妄見,則知所生法、能生因緣,悉皆本無,非復推之使無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於二義中而得清淨。」
因上言:「但隨世俗故,而說有生滅。」故大慧舉言說分別相,及心法門以請問也。
佛言:「大慧!有四種言說分別相(至)是為四。」
四種言說,文顯可知。又夢言說者,亦云八地菩薩得無生忍覺已,緣勝解行地乃至七地,先所經境界不實,說諸法如夢,故名夢言說。
大慧復言:「世尊(至)何處何因云何而起?」
問言說所出處?問言說因何而生?
佛言:「大慧!依頭、胸、喉、脣、齶、齒、舌和合而起。」
此等諸緣出言說處。
大慧復言:「世尊!言語分別(至)分別為因起言語故。」
謂彼言說,因分別生。
「若異者,分別不應為因(至)是故非異亦非不異。」
若言說與分別異者,不應因分別起言說。若言說與分別不異者,以分別不顯義,言說亦應不顯義,而言說能顯義,是故俱非。
大慧復言:「世尊(至)因言而入非即是言。」
因上言說能顯義,故大慧問為言說是第一義?為所說是第一義?并重舉上第一義心法以請問。而佛答言:非言語是,亦非所說。何以故?第一義者是自證聖智三昧樂境,因言而入非即是言。是故言殺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
「第一義者是聖智內自證境(至)於第一義不能顯示。」
言語生滅動搖,是無常故,從眾緣生即無自體,云何能顯第一義?
「第一義者,無自他相(至)應當遠離言語分別。」
言第一義諦絕自他相,言說涉有相故不能顯示。又第一義者,但唯證入自性真心,心外無法,外種種法悉皆無性,言說妄想豈能顯示?故勸離言說分別依第一義。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法無自性,亦復無言說,不見空空義,愚夫故流轉。」
以諸法無體故,亦無有言說,凡愚不見言說空所說空故,流轉生死。
「一切法無性,離語言分別,諸有如夢化,非生死涅槃。」
言一切法及言說不實,如夢如化。如夢化者,豈有生死涅槃定相?
「如王及長者,為令諸子喜(至)自證實際法。」
上一頌舉喻,下頌法合。謂我今所演,自覺聖智實際境界,不說言說所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自證聖智所行境界。」
大慧因上言第一義者,是自證聖智所得,非言說分別境界,即舉自證聖智所得第一義以請問。然第一義,體離一異、有無、斷常、俱不俱等四句見故,大慧請離四句法也。此中說三法以明四句,有十二句,依文有九,隱顯互出。一異上有四句,有無上有三句,常無常上有二句,經家略故。具如《四宗論》所明。
「遠離妄計自相(至)具足圓滿一切功德。」
言非獨離外道見,亦離二乘執陰界入自共相見,令諸菩薩及諸眾生,速證如來無上種智。
佛言:「大慧!善哉!善哉!(至)常無常等一切自性。」
上雖言離有無等,未知何者是有無?今正出有無法體。言凡夫愚癡,不知是自心量妄習為因之所變現,執著外法為有為無,起四句等見,此是妄計有無體也。下十二喻,況此有無、一異等法,皆不真實,是應遠離。答上願為我說離一異、有無、常無常等所行境界。
「大慧!譬如群獸為渴所逼(至)墮一異等執著之中。」
鹿逐時焰,況愚樂欲境,言愚癡凡夫亦復如是,合上群獸。無始戲論分別所熏三毒燒心,合上為渴所逼。樂色境界見生住滅,合上於熱時焰而作水想。取內外法,墮一異等執著之中,合上迷惑、馳趣,不知非水。
「大慧!如乾闥婆城(至)離二自性法,起有性分別。」
言三種量者:一曰現量、二曰比量、三曰聖言量。量者是楷定義,譬夫升斗量物也。現量者,現即顯現,謂分明證境,不帶名言,無籌度心,親得法體,離妄分別,而非錯謬。比量者,比即比類,謂以因由譬喻,比類量度而得知故。如遠見煙必知有火、隔牆見角必知是牛,雖不親見,亦非虛妄。聖言量者,謂以如來聖教為準繩故。故古德曰:吾佛滅後,以經論為繩墨、知識為指南,以防閑魔外是也。
五分論者:一宗、二因、三喻、四合、五結。宗因喻三,亦云三支比量,喻合但成之。且如外道妄計,執聲為常。於聲明中立量云:聲是有法,定常為宗。因云所作性故,同喻如虛空。然而虛空非所作性,則因上不轉,引喻不齊,立聲為常不成。若佛法中聲是無常,故立量云:聲是有法,定無常為宗。因云所作性故,同喻如瓶盆。如《楞嚴經》云「音聲雜語言,但依名句味。」豈常也哉?外道種種計執,自謂過人,若不類彼立量比破之,何由破執?故如來所說五分論者,如以楔出楔,將聲止聲也。所謂摧魔外之異執,定佛法之綱宗,令諸眾生,於自覺聖智所證境界,離有無等諸異見故。愚夫迷教者,猶計有性,一異、斷常妄想分別。
「大慧!諸修行者轉心意識(至)則著我人眾生壽者。」
諸修行者,應滅心意識,離二自性能取所取,入如來地,於有及無不生妄想。若於自覺所證境作有無計,還著我我所。
「大慧!一切諸法自相共相(至)自證聖智三昧樂境。」
言化佛,但隨順愚夫妄起之見,作種種言說,說自相共相,令知不實法故。非非佛者,宋魏二譯,皆云法佛。
「大慧!譬如水中有樹影現(至)俱不俱等一切分別。」
如來結勸。於所證中,應離如上凡夫、外道,生滅、一異、有無、斷常、俱不俱等惡見分別也。
然天竺邪見,大約有三:一、佛法外外道。如上計執四句,及六師九十六種外道是也。二、附佛法外道。起自犢子、方廣,自以聰明讀佛經書,不明正見,別生妄解。譬夫牛飲水成乳、蛇飲水則成毒,諸師皆推不受,是附佛法邪見人也。三、學佛法成外道。執佛教門而生惱煩,不得悟入。《大論》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入阿毘曇即墮有中;入空即墮無中;入昆勒墮亦有亦無中。」《中論》云「執非有非無名愚癡論,倒執正法還成邪見人。」又大乘四門皆成見者,實語是虛妄,生語見故;涅槃是生死,起貪著故。多服甘露,傷命早夭,失方便門,墮於邪執,故稱內邪見也。是知法無定相,迴轉隨心,執則成非,達之無咎。如四句法,通塞由人。在法名四句,悟入名四門,妄計名四執,毀之名四謗。四句不動,得失空生;一法無差,升沈自異。但有所重所依,立知立解,絲毫見處不忘,皆成外道,故知見在即凡,情亡即佛。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識蘊有五,猶如水樹影,所見如夢幻,不應妄分別。」
此頌上三喻類於五蘊,不應妄起分別。
「三有如陽焰,幻夢及毛輪,若能如是觀,究竟得解脫。」
頌牒四喻明三有不實,以是觀者必得菩提。
「譬如熱時焰,動轉迷亂心,(至)愚夫生執著。」
上一頌頌前初喻,次一頌頌前法合。
「無始生死中,執著所纏覆。」
通頌十二喻意,由於無始執著我法所纏覆故。
「退捨令出離,如因榍出榍。」
上十二喻,如逆榍欲去生死榍。
「幻呪機所作,浮雲夢電光,觀世恒如是,永斷三相續。」
又頌五喻,觀世如是能斷三界永無相續。浮雲、電光,上無文。
「此中無所有,如空中陽焰,如是知諸法,則為無所知。」
言知諸法無體,則無可知。
「諸蘊如毛輪,於中妄分別,唯假施設名,求相不可得。」
言諸陰非有、假名亦空、無自性相。
「如畫垂髮幻,夢乾闥婆城(至)愚夫妄分別。」
又通頌七喻,顯有無、一異、常無常等四句見不實。畫喻上文無。
「明鏡水淨眼,摩尼妙寶珠(至)亦如石女兒。」
此明諸法雖現,皆無實事。淨眼、石女兒,上文無。
「復次,大慧!諸佛說法(至)時微塵等而共相應。」
言諸佛出世,凡演說法,離四句、絕百非,建立誹謗,凡情聖量所不能及。大機未遇,皆以四諦十二因緣,證滅修道、解脫生死而為濫觴之首,不與諸外道勝性自然而共其相。雖初說小乘之因緣,已勝外道之玄妙。
「大慧!諸佛說法(至)猶如商主善導眾人。」
為淨惑智二種障故,猶如商主引導商人,知道中通塞、過咎、止宿之處。而又善別種種諸寶,以譬如來引導眾生,斷除二障,令住無相法中安隱之處。而又善別諸乘差別地位之寶也。
言惑智二障者,如《起信論》云「六染心者名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此義云何?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此約本末相依以明二障義。若約二執以明二障者,如後當引《成唯識論》以釋其義。
「復次,大慧!有四種禪(至)攀緣真如禪諸如來禪。」
因上二障能障聖道,不證如來菩提涅槃二轉依果。凡學道者應修禪定,發生無漏妙慧,方能淨彼二障,故次說四種禪也。亦云六波羅蜜中,禪定一行最為神妙,能發起性上無漏智慧。萬行萬德,乃至神通光明,皆從定發。故三乘學人,欲求聖道,必須修禪,故通明四種禪也。
「大慧!云何愚夫所行禪(至)是名愚夫所行禪。」
言修二乘觀行者,達人無我,見自他蘊界處皆是無常苦空不淨之相,觀察不捨得初靜慮,漸次轉勝至無想,受滅盡三昧。然不離相故,名為愚夫所行禪。
「云何觀察義禪(至)是名觀察義禪。」
義者,諸法實相也。從初地至七地菩薩,觀二乘外道等法俱知不實已,於法無我諸地相義,隨順正觀,故名觀察義禪也。
「云何緣真如禪(至)是名緣真如禪。」
何者是妄念?謂此二無我是妄念。何以故?為對治二種我見故,說二種無我。以所治既不實,能治亦是妄,故言二無我虛妄念。若如實知,如理平等,不起二無我妄念,是名緣真如禪。一作正念真如禪。
「云何諸如來禪(至)是名諸如來禪。」
言得如來地自證聖智真實法身,常住寂滅,令眾生得三種樂,及得如來智慧法身不思議事也。三種樂者:禪定樂、菩提樂、涅槃樂,是名如來禪。又先德約凡夫外道三乘一乘所依不同,通有五種禪:謂滯異計欣上厭下而修者,是外道禪;正信因果亦以欣厭而修者,是凡夫禪;悟我空偏真之理而修者,是小乘禪;悟我法二空所顯真理而修者,是大乘禪;若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元無煩惱,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亦名一行三昧,亦名真如三昧,此是一切三昧根本,若能念念修習,自然漸得無量百千諸三昧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相禪,攀緣真如禪,如來清淨禪。」
頌上四禪名也。
「修行者在定,觀見日月形,波頭摩深險,虛空火及畫。」
此明外道二乘修禪之相也。言外道計著神我,於禪觀時見如日月形狀,明淨朗曜,或見紅蓮在深險之下。二乘以自共相為實有,灰身滅智同於虛空,如薪盡火滅以為究竟涅槃。畫字恐誤,餘二本皆作盡字。
「如是種種相,墮於外道法,亦墮於聲聞,辟支佛境界。」
如上諸相,是外道及聲聞、辟支佛禪境界也。
「捨離此一切,住於無所緣。」
上句觀察義禪,下自是攀緣真如禪。
「是則能隨入,如如真實相(至)而摩是人頂。」
言入如來清淨禪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說何等法名為涅槃?」
因上外道以見神我為涅槃,二乘以身智滅,如薪盡火滅為涅槃,故問如來說何等法為涅槃?
佛告大慧:「一切識自性習氣(至)即是諸法性空境界。」
言諸識等見習轉已名涅槃者,謂無明轉即變為明。如融氷成水,更非他物、不餘處來,故云即是諸法性空所顯真實境界。
「復次大慧!涅槃者(至)一切聖者自證智所行故。」
明如來所證涅槃境界,離斷常有無性故。云何非常?謂除自共相妄想故非常。云何非斷?謂三世如來所證得故非斷。
「復次大慧!大般涅槃(至)諸修行者之所歸趣。」
以更不受生相續故涅槃不死,以非有為生住滅法故涅槃不壞,以無壞無死故,為修行者之所歸趣。
「復次大慧!無捨無得故(至)不一不異故說名涅槃。」
涅槃無煩惱可捨,無菩提可得,故非斷常一異。唯證相應,是名如來涅槃。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至)彼於其中生涅槃想。」
二乘覺知陰界入中無冥諦神我,捨離憒閙,煩惱障滅不生顛倒,不起未來生死分別,彼於其中生涅槃想。故《法華經》云「但盡生死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
「復次大慧!有二種自性相(至)以不覺自心所現故起。」
因上一切識自性習氣等轉,說名涅槃。然一切識自性是凡夫法,故明凡夫計著一切識自性起二種自性相也。謂無始以來,妄想言說習氣不斷故,計著有言說自性相;不知自心所起諸法故,見有自共相陰界入一切法,故執著著法自性相。
「復次大慧!諸佛有二種加持(至)手灌其頂。」
因上凡夫計著起二種自性相故,如來對上二種自性相故,以二種加持加諸菩薩。
「大慧!初地菩薩摩訶薩(至)菩薩摩訶薩者是。」
言初地菩薩蒙如來神力加持故,入菩薩大乘照明三昧,入已,一切諸佛皆現其前,三業加持。如金剛藏,華嚴會中住初地時,及餘成就初地功德相菩薩亦如是加。
「大慧!此菩薩摩訶薩(至)受灌頂已而得自在。」
菩薩蒙加入定已,於百千劫,積集一切諸善根故,漸入諸地,能達治所治相。至法雲地者,總收地義略有二種:一者果分,此不可說,唯證相應。二者因分,可以寄言辯於行解斷證等故。故此十地,修十勝行,斷十種障,證十真如,建立十地。行有二種:一者通相,於地地中,具修一切諸善行故。二者別相,此復有二:一者十度,雖諸地中皆具修習,然別地相各說一增,初地檀增,二地戒增,乃至十地智度增。復修十行,今略對明。謂初歡喜地修願樂行,說十大願,樂利樂故,便能斷異生性障,證遍滿真如。而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證此便得名歡喜地。謂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歡喜。乃至第十地修受位行,斷於諸法中未自在障,便證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而此真如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證此便得名法雲地。謂大智雲含眾德水,蔽如空麁重,充所依法身故。
然此十地通於三乘,一乘雖同,意明寄位。若約三學:初地願、二地戒、三地定,四地已上皆慧攝。若約圓修,行行齊修通有三德:一證道德,證智契如故;二教道德,隨德差別故;三不住道德,不住生死及涅槃故。一地之中,具足一切諸地功德,初後圓融故,若一向別逐行位而階差,若一向同失進修而墮寂,所以位位具德,陛降宛然,重重練磨,本位不動。將受佛職,坐蓮華王座,眷屬圍遶。眾寶瓔珞莊嚴其身,十方諸佛皆舒右手摩菩薩頂。譬如自在轉輪聖王及天帝釋,太子灌頂以授職位,而得自在故。
「此諸菩薩亦復如是(至)異則不能。」
法合結示,如文可知。若不如是,則不能見。
「復次大慧!諸菩薩摩訶薩(至)皆由諸佛二種持力。」
凡住獲通善說法要,皆由二種神力加持所致故。
「大慧!若諸菩薩(至)有如是等廣大作用。」
言離加持神力能說法者,諸凡夫應能說。言凡夫不能也。況佛以大悲加持一切無情之物,尚演法音,矧有心者乎!事見《月光童經》所明,但有見聞,無非獲益故。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至)「及殊勝地中手灌其頂。」
佛上說如初十二地,未明加之所以,故大慧請問何緣神力偏加二地?
佛言:「大慧!為欲令其遠離(至)以加持力持諸菩薩。」
為離二種過故初地須加,為得二種利故十地須加。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魔業。等如《華嚴》、《大集》中所明。
「大慧!若不如是(至)以加持力攝諸菩薩。」
言初地不加,必墮外道惡見,及聲聞境十界,地不加,不能速得菩提。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世尊清淨願,有大加持力,初地十地中,三昧及灌頂。」
菩薩積集善根,如來本願故加,猶如摩尼無思而應,故云清淨。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說作緣起非義有別。」
因上言諸佛說法,以諦緣起滅道解脫而為其首,非與外道性勝自在宿作自然時微塵等而共相,故大慧舉上佛自說緣起請問世尊。如佛說緣起是由作起,非心自體起,外道亦說勝自在天等而生諸法。今佛但以異名說作緣起,非別有義耳!
「世尊!外道亦說以作者故(至)本無而生生已歸滅。」
此難如來所說,正類外道也。
「如佛所說無明緣行(至)是故外道說勝,非如來也。」
言如來說十二緣中無明無因,非是有因。又說無明有故行有,行有故識有,非漸次相待,其義不成。復難如來說緣起不如外道,故言外道說勝,非同如來。
「何以故?外道說因(至)又此有故彼有者則無有因。」
何所以外道勝如來?謂彼說微塵世性等因,不從他緣生而能生他。因常為因不為果,是故外道說勝也。如佛所說,觀行是無明果,觀識即是因。如是一法即是因、即是果,因緣雜亂。無明生諸行,諸行生老死,老死生無明,如是展轉成無窮過。又此有故彼有者,則無有定因。以是二義,釋成如來說不如外道。
佛言:「大慧!我了諸法唯心所現(至)非我所說。」
謂了諸法非有無生,但唯心現,故無說法因緣過失。若不如是了知諸法,心外見境計著有無,有所言說皆成戲論。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至)若無諸法言依何起?」
有言說因緣之名,必有所說因緣諸法,若無所說因緣性,言說依何而生?
「大慧!雖無諸法(至)有諸法者此論則壞。」
言一切法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故引龜毛兔角喻之。以明縱有言說自性,亦無所說諸法自性。
「大慧!非一切佛土皆有言說。言說者,假安立耳!」
此又明言說性亦無也。故《起信》云「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若言說有性,則一切剎土皆應有言也。
「大慧!或有佛土瞪視顯法(至)非由言說而有諸法。」
釋上非一切剎土皆有言說以顯法,是故無言說自性。
「此世界蠅蟻等虫,雖無言說成自事故。」
釋上言說是假安立耳!言見此愚夫無知如虫蟻等,故作言說以辨法相。故上經云「有諸言說,悉由愚夫希望見生。」亦云「微細諸虫,尚無有言說,而各辦其事。」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始虛空兔角,及與石女兒,無而有言說,妄計法如是。」
言上三物並無體性,但有言說,妄計諸法名實,自性亦爾。
「因緣和合中,愚夫妄謂生,不能如實解,流轉於三有。」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所說常聲依何處說?」
因上佛謂言說所說皆無自性,則無有因緣法。故大慧舉餘修多羅,佛自說十二因緣,有佛無佛,性相常住。故問所說常聲,依何處說?
佛言:「大慧!依妄法說。以諸妄法聖人亦現,然不顛倒。」
言即說虛妄法為常也,為愚夫見因緣妄法,執以為實,起生滅見。如來說言,此即是常。以彼妄法,諸聖亦現,然不起於有無顛倒。
「大慧!譬如陽焰火輪垂髮(至)有智不然,然非不現。」
此七喻者,明境是一,而見有異也。
「大慧!妄法現時無量差別(至)一切愚夫種種解故。」
彼虛妄法現時,雖有種種無量差別,如水中月,然非無常。何故不是無常?言虛妄法離有無故,非無常。云何離有無處,起虛妄見?謂諸愚夫種種境界,是離有無處,而起種種虛妄見解。
「如恒河水有見不見(至)聖於妄法離顛倒見。」
如恒河水,餓鬼見為火,無火處見火,即是見他好人不見者。以譬愚夫無虛妄處見有虛妄,即是見他聖人不見者。是故,諸聖於虛妄法,悉離顛倒有無見故。
「大慧!妄法是常(至)是故妄法其體是常。」
言諸妄法是真常故,無種種相異可得故,以愚夫妄想分別言有異故。
「大慧!云何而得妄法真實(至)非聖言說。」
有少分想者,謂生心動念,念即乖法體,失正念故。既失正念,非愚夫戲論乎!
「大慧!若分別妄法是倒非倒(至)凡夫種性。」
若愚夫分別緣起妄法為倒非倒,遂有二種種性差別。
「大慧!聖種性者彼復三種(至)所謂計著自相共相。」
謂彼愚夫觀察妄法,取自共相,起聲聞乘種性。
「大慧!何謂復有愚夫(至)離於憒鬧。」
即彼聲聞所觀虛妄自共相法,遠離計著,起緣覺乘種性。
「大慧!何謂智人分別妄法(至)無有外法。」
智者觀此妄法實相,了彼能見所見,從自心起故。無有外法有無妄想,起佛乘種性。
「大慧!有諸愚夫分別妄法(至)此則成就生死乘性。」
此釋第二愚夫種性。言諸愚夫,於此妄法取種種事性相,決定執有實我實法,起生死乘種性。
「大慧!彼妄法中種種事物,非即是物亦非非物。」
言此虛妄法離有離無,是名三乘及凡夫種性。
「大慧!即彼妄法諸聖智者(至)悉離一切諸分別故。」
此重釋成佛乘種性,如文可知。
問曰:上云妄法是常,以分別故而有別異,謂即真如愚夫分別名為妄法。此云即彼妄法習氣轉依,即說此妄名為真如。既妄法即真如,無復妄法,與誰論即耶?答曰:如為不識水人,指氷是水、指水是氷,但有名字,寧有二物論相即耶?亦如一珠向月生水、向日生火,不向則無水火,一物未嘗二,而有水火之殊耳!一心法門亦復如是,在凡夫即真如名妄法,在聖人即妄法名真如,聖凡情盡、真妄見亡者,孰得而名乎?
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所說妄法為有為無?」
舉上三乘凡夫同觀妄法,以問如來為有為無也。
佛言:「如幻無執著相故(至)應如外道說作者生。」
言妄法如幻,不可以有無而計著故。若計著有性相者,即是真實不可轉故,則諸緣起妄法,應同外道計從有無生一切法。
大慧又言:「若諸妄法同於幻者,此則當與餘妄作因。」
若諸妄法同於幻者,此幻應與愚夫妄法作因,當來必招餘報果故。
佛言:「大慧!非諸幻事(至)以諸幻事無分別故。」
非幻與妄惑為因,以幻不實,不起過惡及分別故。若起諸過生分別者,是則為因,故非與餘妄作因。
「大慧!夫幻事者從他明呪(至)非諸聖者。」
此明妄法如幻,若心想計著者,但是愚夫。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聖不見妄法,中間亦非實,以妄即真故,中間亦真實。」
上二句言聖人知妄惑體無實故,不見於妄法。下二句謂觀妄法實性故,妄惑即是真實。
「若離於妄法,而有生相者,此還即是妄,如翳未清淨。復次大慧!見諸法非幻(至)故說一切法如幻。」
言諸妄法離幻更無相似,故說一切法如幻也。
大慧言:「世尊!為依執著(至)此執著顛倒相耶?」
既言離幻更無相似,為計著種種幻相言如幻耶?為異依此計著顛倒相言如幻耶?
「若依執著種種幻相(至)見種種色相不無因故。」
若計幻相,謂諸法皆如幻者,餘有性法,即非如幻,故言非一切法悉如幻。何故不如幻?見人天男女色相非無因故,亦非因呪術而起故,不如幻者故。
「世尊!都無有因(至)言一切法與幻相似。」
言都無別因,令諸色相差別顯現,可言如幻。是故不可以見幻相相似,說一切法如幻也。
佛言:「大慧!不依執著(至)不實速滅如電,故說如幻。」
不以幻相有種種、人天有種種,二法相似,言一切法如幻。以一切法當體不實,速起速滅如彼電光,故說如幻。
「大慧!譬如電光見已即滅(至)而妄計著種種色相。」
譬如電光剎那頃現,現已即滅,迅速無常。世間現見,類合諸法,依自心妄想現亦爾。不能觀察不實非有,而起執著自共色相。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非幻無相似,亦非有諸法,不實速如電,如幻應當知。」
上二句頌非幻無有相似,故說一切法如幻;下二句頌上答文。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將非所說前後相違。」
大慧因佛先說一切法無生,今又謂不實速如電,說一切法如幻,故言世尊前後所說自相違。
佛言:「大慧!無有相違(至)見其無性本不生故。」
由了諸法唯自心現,即知生本無生。故龍勝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由是觀之,有無外法悉無自性,故本不生。
「大慧!為離外道因生義故(至)非有無生故名無生。」
外道以作者為生因義,謂從有無生一切法。有謂有種,即自在微塵等為能生因也。無謂無種,即虛空自然等生也,不說從自心妄想生。故我說一切法,不同外道無因邪因生,故名無生耳!
「大慧!說諸法者(至)遮其無有斷滅見故。」
佛語大慧:「我說諸法非有無生,唯是自心分別為緣,令受化者知一切法雖無作者,而業不亡。是故攝受二種生死,遮彼邪見斷滅戲論。」故《識論》云「生死相續,由內因緣不待外緣,故唯有識。」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緣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所以者何?生死有二種: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麁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妙用難測,名不思議。《經》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云。」豈類惡見斷滅論耶!已上如來敘無生意竟。下文說如幻,正答二義無有相違。
「大慧!說諸法相猶如幻者(至)一切諸法如實住處。」
如實住處者,謂無所住故名如實住。此是自覺聖智、無師智、自然智之所證處,不由他悟;若有所住則為非住。
「大慧!見一切法如實處者謂能了達唯心所現。」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非了唯自心者豈能明見乎?是故,如來所說,諸法無生如幻,無有相違。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無作故無生,有法攝生死,了達如幻等,於相不分別。」
以無作性故說無生,為遮斷見故說業性攝生死。觀諸法如幻性相故,即無相可得,是故遠離緣起分別。
「復次大慧!我當說(至)復能開悟一切眾生。」
因上如來為眾生故,慈悲方便作種種異說,欲令眾生了名句中實義,莫著言說,故說名句文身。告諸菩薩,能觀此相達其義趣,疾得菩提,復能以是開覺眾生。是知法無言象、非離言象,若無言象而惑倒,執言象而迷真。故聖人利見垂象設教,豈徒然哉!
「大慧!名身者謂依事立名(至)是名文身。」
如依瓶盆事,立瓶盆名,謂一名二名多名能詮自性,名曰名身。言句身等者,即因名成句,因句顯義,如銅、鐵等瓶,句義各異,謂一句二句多句能詮差別,名曰句身。由於此文能成名句,謂一字二字多字為二所依,名曰文身。若依古譯翻文為味,但是所顯非能顯也。身者多法積聚義。
「復次大慧!句身者謂句事究竟(至)謂長短高下。」
自下重明異義也。句身謂句事究竟者,言有文時必有名,未必有句;若有句時必有名及文,故云句事究竟也。名身者,謂諸字名各各差別,如從阿字乃至呵字者,如十四音阿呵等字,皆初短次長,高下亦爾。故繼言文身者,謂長短高下,即音韻屈曲長短高下也。名句必依文字立故。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四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9 冊 No. 1791 注大乘入楞伽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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