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治毗尼事義集要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第八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第八
若比丘,殘宿食而食者,波逸提。
緣 尊者迦羅常坐禪思惟,時城中乞食易得,迦羅作是念:何為日日乞食疲苦?寧可食先得者,後得食當持還。即如所念為之。諸比丘於食時不見迦羅,疑是命終遠行等,後見乃問知其故,白佛結戒。
相, 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宿受食,有餘與父母及作人等,後從彼邊乞得。
十誦律云:大比丘未手受而共宿者,名曰內宿。噉者,突吉羅。已手受舉共宿者,名殘宿食。噉者,波逸提。
先自取果,後從淨人受而食,突吉羅。
有二種觸,食食無罪:一、清淨比丘誤觸,二、破戒比丘無慚愧觸。
天食過中可食,可七日受。
根本尼陀那云:所餘餅果持與求寂,明旦還得食之。若有希望心,與時惡作,食時犯墮。若總無希望心,不犯。
目得迦云:若病者貧,設是殘觸,酥油服之無犯。
苾芻行路令求寂持路糧,亦得為其擎舉擎下。又諸苾芻道行應持糧者,既無俗人又無求寂,應勸施主,施主亦無,應自持去。後見俗人共換而食,換處亦無,分為兩分,告俗人曰:汝取一分。彼既入手,應告彼曰:汝取我食,我取汝分。換易而食,此復難求。於第一日應須絕食,明日如有授人受取而食。若無授者,自取一彪拳許食之。至第三日還無授者,食二彪拳。至第四日復無授人,隨情自取飽食無犯。於後路糧罄盡,見有熟果墮地,應取作淨受已而食。若淨人難得者,受已應食,授者亦無,應可自取作北洲想而食。樹上果熟未落地者,應自上樹搖振令墮,自取而食。如上開者並為難緣,若無難時悉皆制斷。
善見律云:若多比丘共行,唯一小沙彌。比丘各自擔糧,至食時各自分分。沙彌得分已,語比丘言:今持沙彌分與大德易。得已,復與第二座易。展轉乃至眾多食,皆無罪。若沙彌不解法,比丘自持食分與沙彌,展轉易得食,不犯。
薩婆多論云:若食是佛臘、面門臘、自恣臘,雖先捉後買,得食無已想故,無罪。
證 根本雜事云:佛告阿難:無容得有住其家內食殘宿食證阿羅漢,無容得有阿羅漢諸漏已盡處白衣家食殘宿食。
辯 問:沙彌不食殘宿食者,得證阿羅漢果。若已證阿羅漢果,須受具不?答:八種比丘中,雖有破結使比丘,然佛滅後,必以白四羯磨為宗要。故沙彌設證無學,但可即時受具,不俟年滿二十,未有不登壇受具者也。
○三十九、自取食戒。此是遮罪,大乘比丘同學。
若比丘,不受食,若藥著口中,除水及楊枝,波逸提。
緣 舍衛城有一比丘,常乞食著糞掃衣。時城中諸居士,為命過父母等,於四衢道乃至廟中,作飲食祭祀供養。彼比丘自取食之,居士譏嫌故制。時諸比丘生疑,不敢自取楊枝淨水,佛言:不犯。
釋: 受有五種,手與手受、或手與持物受、或持物與持物受、或持物與手受、或遙過物與,與者受者俱知,中無觸礙,得墮手中。又五種受,身與身受、衣與衣受、曲肘與曲肘受、器與器受、或有因緣置地與。
相、 想、疑等六句,如常可知,比丘尼波逸提。
五分律云:除嘗食,但不得咽。聽從龍受食,天受食,鬼受食,獼猴受食,以施主語受食,不得受擲食食。
辯。 問:四分遙過物與成受,五分不得受擲食食,此復何從?答:四分所謂遙過,蓋指或有因緣;五分所謂擲食,則由出於輕慢。聽制條別,意在於斯。
○四十、無病索好食戒。大乘有病,亦不得食魚肉。
緣 䟦難陀詣商主家索雜食,商主問:有何患?報言:無所患,但意欲得雜食耳。商主譏嫌故制。時病比丘畏慎不敢乞,不敢為病人乞,得已不敢食故聽。
相、 比丘尼悔過法,餘三眾突吉羅。
十誦律云:索得,波逸提;不得,突吉羅。
律攝云:無病從乞,有病而食,乞時惡作,食時無犯。有病從乞,無病而食,乞時無犯,食得墮罪。若施主言:有所須者,隨意可索。或從天、龍、藥叉舍乞求,無犯。
○四十一、自與外道食戒大乘同學,或觀機得與。
若比丘,外道男、外道女,自手與食者,波逸提。
緣。 佛敕阿難,分餅與眾僧,分已有餘,乃與乞人。有一裸形外道女,顏貌端正,阿難付餅,餅黏相著,謂是一餅,與此女人,女與傍人,轉問所得,即生疑謗。又一梵志,在此食已,轉向餘國,道逢篤信相士,告以從禿頭居士得食,相士以白比丘。佛聞結戒,於是外道,皆有怨言,佛乃聽置地與,使人與。
相 自手與而受,波逸提。不受,突吉羅。方便欲與還變悔,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與父母及作人等、若力勢強奪。
根本律云:或欲以食因緣,除彼惡見,無犯。
十誦律云:不犯者,若彼有病,若親里,若求出家時與謂四月試時也。
未受食不應與他,先受已後當與他。若父、若母、若閉繫人,急須食人。姙身女人,少多與之。畜生應與一口。
○四十二、詣餘家不囑授戒大乘同學。
緣 有長者設食請僧,待䟦難陀至,䟦難陀小食時更詣餘家,時垂欲過方來,諸比丘飲食不得滿足。又一大臣送甘果至僧伽藍,亦待䟦難陀來分,彼後食已詣餘家,時過乃還,使眾僧不得食新果,故制。是後眾僧不敢入城受請,佛聽相囑授入城。又以因緣,聽病時、作衣時、施衣時不囑授入城。
釋: 前食者,明相出至食時。後食者,從食時至日中。餘比丘者,同一界共住也。
相 囑已出,若中道還等,欲出須更囑,不囑入餘家,波逸提。一足入門內等,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若無比丘不囑授,至庫藏聚落邊房,至所囑家,若勢力所持,命難、梵行難。
律攝云:若語施主:我設不來,應與僧食,勿令廢缺。若施主不以此人而為先首,並無罪。
○四十三、食家強坐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在食家中有寶,強安坐者,波逸提。
緣 迦留陀夷至齋優婆夷家坐,其夫問:須何等?報言:須食。即使婦出食與之,食已不去。其夫瞋恚而出,語言:隨汝所為。佛聞故制。
釋: 食者,男以女為食、女以男為食,故名為食。家寶者,𤥭璖、瑪瑙、真珠、琥珀、金、銀按此戒正從食家得罪,不從有寶得罪。言有寶者,或有寶則是夫婦可行欲處故耳。
相, 盲不聾、聾不盲、立不坐,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舒手及戶處坐,有二比丘為伴及被繫等。
十誦律云:不犯者:若斷婬欲家;若受齋家;若更有所尊重人在坐;若是舍多人出入。
若女人受一日戒,男子不受;若男子受一日戒,女人不受,是家中坐,突吉羅。若二俱受者,不犯。
○四十四、食家屏坐戒,大乘同學,犯不犯同上。
若比丘,食家中有寶,在屏處坐者,波逸提。
緣 迦留陀夷更在戶扇後坐,與齋優婆夷語,故制。
○四十五、獨與女人坐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獨與女人露地坐,波逸提。
緣 亦起自前人,故制。
相 犯不犯悉同前。
十誦律云:相去一丈坐,波逸提。相去丈五坐,突吉羅。過二丈,無犯。
律攝云:若與非人女、半擇迦女,及未堪行婬境,若聾騃等,共屏坐時,咸得惡作。
○四十六、故使他不得食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語餘比丘如是語:大德!共至聚落,當與汝食。彼比丘竟不教與是比丘食,語言:汝去!我與汝一處。若坐、若語不樂,獨坐、獨語樂,以此因緣,非餘方便遣去,波逸提。根本律云:語謂讀誦,坐謂禪思。
緣 䟦難陀與餘比丘鬬,結恨在心,異時將至無食處,徧行餘有,少時乃語言:汝是大惡人,由汝故,并使我不得食,汝速去云云。彼比丘出城到祇桓,日時已過,不得食,乏極。諸比丘聞,嫌責,白佛故制。
相 方便遣去,捨見聞處、或自捨見聞處,盡波逸提。捨聞處至見處、捨見處至聞處,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與食遣去、若病、若無威儀人見,不喜語言:汝去!我當送食至僧伽藍。若彼破戒、破見、破威儀、被舉、被擯、應擯、若命難、梵行難,方便遣去,不以嫌恨故遣去。
五分律云:作此惱餘四眾,突吉羅尼;作此惱二眾,波逸提;惱餘三眾,突吉羅。
十誦律云:未入城門令還,乃至未入白衣家內門令還,皆突吉羅。若入內門令還,波逸提。
律攝云:若隨醫教為病,令斷食者,無犯。
○四十七、過受藥戒,大乘同學為眾故索,不犯。
若比丘,受四月請與藥,無病比丘應受;若過受,除常請、更請、分請、盡形壽請,波逸提。
緣 摩訶男釋種供僧藥,恭敬上座,施與好者,求亦與,不求亦與。六羣詣其家故,求難得藥,報言:有者當與,無者當詣市買與。六羣即以有愛及妄語訶之。摩訶男因不復供僧藥故制,復以緣開常請等。
釋 四月者,夏四月。病者,醫所教服藥也。常請者,其人作如是言:我常與藥。更請者,斷已後復更請。與分請者,持藥至僧伽藍分與。盡形壽請者,其人言:我當盡壽與藥。請有四種:或夜有限齊、藥無限齊,或夜有限齊、藥有限齊,夏四月應受;或夜無限齊、藥有限齊,或夜無限齊、藥無限齊,隨施時應受。
僧祇律云:或夏四月,或冬四月,或春四月,檀越請不必定。或四月,或一月、半月,期滿已,不得更索。若請前食,不得索後食;請後食,不得索前食。藥及餘物亦爾。若言盡壽受我四事供養,爾時得隨意索。
相 過受,咽咽波逸提。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
十誦律云:索得,波逸提;不得,突吉羅。索訶梨勒等苦藥,得不得,盡突吉羅。
律攝云:四月未竟,請粗食,更求好者,得惡作罪,食便得墮;請好食,更索粗者,索時惡作,食時無犯。
善見律云:檀越施藥,應作藥用,不得作食用。與油乞蘇,犯突吉羅。
附: 五分律云:若人施僧藥,執事比丘應問:為留聚落中?為著僧坊內?若言留聚落中,須時應語:我須如是藥,為我辦,勿使乏。若言留僧坊內,應白二羯磨,差五法比丘:不隨愛、恚、癡、畏、知藥非藥者,作守僧藥人。彼應以新器盛呵梨勒、阿摩勒、鞞醯勒、畢䟦羅、乾薑、甘蔗、糖、石蜜。若器不漏,應盛酥、油、蜜。應持物結口,題上藥名。若病比丘須者,應歡喜與。若病者自知須此藥,應自取服。若不知,應問醫。若無醫,應問二師:我如是如是病,應服何藥?若二師不知,應取藥再三服。不差,復取餘藥服。
○四十八、觀軍陣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往觀軍陣,除時因緣,波逸提。
緣。 波斯匿王自領六軍,征伐反叛,六羣往觀,王見不悅,因寄石蜜一裹,問訊世尊,世尊訶責結戒。後梨師達、富羅那二大臣,在軍中渴仰,欲見比丘,遣使來請,比丘畏慎,不敢往故。除時因緣。
相 往而見,波逸提。不見,突吉羅。欲觀而不去,路遇而不避,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強力所將,一切阻難不得避。
僧祇律云:軍來詣精舍,不作意看,無罪;作意看,越毗尼罪;下至看人口諍,越毗尼罪。
根本律云:若見軍時,不應說其好惡。
十誦律云:往觀夜叉軍,突吉羅。
尼陀那云:有打鬬者不應往看,若見諍者急捨而去。
○四十九、軍中過三宿戒,大乘同學,或觀機,不犯。
若比丘,有因緣,聽至軍中二宿、三宿。過者,波逸提。
緣 六羣有因緣至軍中宿,居士譏嫌,故制。
相。 第三宿明相未出,應離聞處、見處。若不離至明相出,波逸提。離聞不離見處、離見不離聞處,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種種阻難等。
五分律云:雖有因緣,若書信得了,應遣書信。若須自往,然後往,事訖便還,勿經宿。若不了,應一宿;一宿不了,應再宿;復不了,應三宿。若了不了,過三宿,波逸提。若事即了,不應宿而宿,突吉羅。
○五十觀軍事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二宿、三宿軍中住,或時觀軍陣鬬戰,若觀遊軍象馬力勢者,波逸提。
緣 六羣看軍陣,為箭所射,同伴以衣裹之,輿還。居士問知其故,共相譏嫌,故制。
相 犯不犯等同上。
五分律云:觀鳥獸鬬,突吉羅。
○五十一、飲酒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飲酒者,波逸提。
緣。 娑伽陀尊者借宿辮髮梵志家,降毒火龍。拘睒彌主心生篤信,覲禮世尊,欲供尊者。六羣為索黑酒,尊者醉飽,中路倒吐,眾烏亂鳴。佛問阿難知之,訶云:如今不能降伏小蛇,況能降伏大龍?凡飲酒者,有十過失:一者顏色惡,二者少力,三者眼視不明,四者現瞋恚相,五者壞田業資生法,六者增致疾病,七者益鬬訟,八者惡名流布,九者智慧減少,十者身壞命終墮三惡道。自今以去,以我為師者,乃至不得以草木頭內著酒中而入口
相, 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以酒為藥,以酒塗瘡。
十誦律云:飲酢酒、甜酒,若麯,若糟,一切能醉者,咽咽波逸提。若但作酒色,無酒香、酒味,不能醉人,飲者無犯。
摩得勒伽云:若以酒煑時藥、非時藥、七日藥,無酒性得服。
善見律云:若酒煑食、煑藥故,有酒香味,突吉羅;無酒香味,得食。
○五十二、水中戲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水中嬉戲者,波逸提。
緣 十七羣比丘水中戲,波斯匿王與末利夫人在樓上見之,夫人遣使往白世尊,故制。
釋: 水中戲者,從此岸至彼岸,或順流或逆流,或此沒彼出,或以手畫水,或水相澆灒。
相 水中戲,波逸提。若酪漿、苦酒、麥汁等器中弄戲,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道行、渡水、牽竹木、取石沙、尋失物、學浮法等。
五分律云:摶雪是草頭露,突吉羅。
十誦律云:槃上有水,若坐牀上有水,以指畫之,突吉羅。
善見律云:水深沒脚背,於中戲,波逸提。若搖船弄水,突吉羅。
○五十三、相擊攊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以指相擊攊者,波逸提。謂挃令肉癢,以此取笑也。
緣 六羣中一人擊攊十七羣一人,乃令命終,故制。
相, 除手脚指,以杖𨷲拂柄等擊攊,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眠觸令覺及一切誤觸。
五分律云:擊攊沙彌乃至畜生,突吉羅。
薩婆多摩得勒伽云:若身根壞,指挃,突吉羅。
○五十四、不受諫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不受諫者,波逸提。
緣 闡陀欲犯戒,諸比丘諫而不從,故制。
相, 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來諫人無智及戲笑錯說等。
附: 毗尼母經云:不應受五種人訶諫:一、無慚愧,二、不廣學,三、常覓人過,四、喜鬬諍,五、欲捨服還俗。
○五十五、恐怖他戒,大乘同學,或觀機折伏,不犯。
若比丘,恐怖他比丘者,波逸提。
緣 佛在經行處,經行那迦波羅比丘侍佛,初夜請佛歸房,世尊默然,中夜後夜亦爾,乃反被拘執,作非人恐怖聲。世尊清旦集眾,訶責結戒。
釋 恐怖者,若以色、聲、香、味、觸、法恐怖人。
相, 前人見聞知、恐不恐,盡波逸提。不見聞知,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一切不作恐怖他意。
律攝云:若以可惡色聲等令生畏惱,得墮罪。若以可愛色聲等令生畏惱,惡作罪。若於餘人為驚惱者,皆惡作罪。若說三塗情存化導,彼雖生怖無犯。苾芻苾芻想六句:初二墮罪,後四輕罪。實無怖事無怖事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
○五十六、過洗浴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半月洗浴,無病比丘應受,不得過,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熱時、病時、作時、風雨時、道行時,此是時。
緣 摩竭國有池水瓶沙,王聽諸比丘常在中浴。六羣比丘後夜入浴,王與綵女亦至,聞比丘浴聲,靜以待之。六羣以種種細末藥更相洗,乃至明相出,王竟不得浴。諸大臣皆共嫌恚,故制。
釋 病者,下至身體臭穢。作者,下至掃屋前地。風雨者,下至一旋一滴著身。道行者,下至半由旬。
五分。律云:熱時者,熱悶汗出。
薩婆多論云:隨處熱時早晚數,取二月半於中浴。
相, 除餘時過一徧澆身,或水澆半身,波逸提。方便不去,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力勢所持,強使洗浴。
十誦律云:昨日來,今日浴;明日欲去,今日浴,波逸提。
僧祇律云:若無上諸時,當作陶家浴法:先洗兩䏶、兩脚,後洗頭、面、腰、背、臂、肘、胸、腋。
辯 禮懺。結壇日,須洗浴,乃至三洗,並遵佛教,非犯。叢林普眾有湯,亦應非犯。
附: 不應共白衣浴,若稱歎三寶者聽浴。
○五十七、露地然火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無病,自為炙身故,在露地然火、若教人然,除時因緣,波逸提。
緣 六羣以在上座前不得隨意,即出房外露地然火向炙。時空樹中有毒蛇,火氣熱逼從樹孔出,諸比丘皆驚,取所燒薪散擲迸火燒佛講堂,故制。
釋 病者。若須火炙身時因緣者。為病比丘煑粥羮飯。若在溫室廚屋浴室。若熏鉢染衣然燈燒香。
相。 無病露地然火自炙,若燒草木枝葉等,波逸提。燒半燋者然炭,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
五分律云:為炙然火𦦨,高至四指,波逸提。
薩婆多論云:行路盛寒不犯。
僧祇律云:持炬行欲抖擻,不得在未燒地,當在灰上,若瓦上。若炬火自落地,即在上抖擻,無罪。
附: 第四分云:向火有五過:一、令人無顏色,二、無力,三、眼闇,四、令多人鬧集,五、多說俗事。
僧祇律云:然火有七事無利益:一、壞眼,二、壞色,三、身羸,四、衣垢壞,五、壞牀褥,六、生犯戒因緣,七、增世俗言論。
附: 根本雜事云:故焚燒林野,得吐羅罪。
○五十八、戲藏他物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藏比丘衣鉢、坐具、針筒,若自藏、教人藏,下至戲笑者,波逸提。
緣 十七羣持衣鉢坐具針筒著,一面經行望食時到,六羣俟彼背向時取而藏之,時到尋覓在前調弄,餘比丘察知嫌責。佛聞制戒。
相, 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實知彼人物體悉故取,風雨飄漬故取,戒勅慢藏性故取,借彼衣著彼不收攝恐失故取,或命難、梵行難等。
五分律云:藏餘四眾,乃至畜生物,突吉羅。尼藏二眾物,波逸提。餘皆突吉羅。
十誦律云:彼若覓得,突吉羅;彼覓不得,波逸提。若藏空針筒,覓得不得,盡突吉羅。
僧祇律云:藏餘衣餘物,越毗尼罪。
○五十九、輙著淨施衣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與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衣,後不語主還取著,波逸提。
緣 起自六羣,故制。
釋: 與衣者,淨施衣也。淨施有二種:一、真實淨施,言:此是我長衣未作淨,今為淨故與長老作真實淨。二、展轉淨施,言:此是我長衣未作淨,今為淨故與長老。彼應語言:長老聽!長老有是長衣未作淨,今與我,為淨故我便受。受已問言:欲與誰耶?報言:與某甲。彼應語言:長老有是長衣未作淨,今與我,為淨故我便受。受已與某甲,此衣是某甲所有,汝為某甲故守護持隨意用。
相, 是中真實淨施,應問主然後取著。展轉淨施,語、不語隨意,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
根本律云:受他寄衣,後不問主,輒自著用,波逸底迦。若親友物,彼聞用時,心歡喜者,無犯。
辯: 按根本律與今四分,旨趣兼殊,此則為能施者制戒,彼則為受寄者防愆,雖各不相侔,然理應雙護也。
附: 五分律云:不應淨施與五種人:一、不相識,二、未相諳悉,三、未相狎習,四、非親友同師,五、非時類年太老邁為非時,未曾出家為非類。復有二法不應淨施:一、不能讚歎人,二、不能與人作好名稱。復有二法:一、不能受人重物淨施,護如己有;二、己有重物不能淨施,彼用不恨。復有二法:一、不知彼在世不,二、不知彼在道不。若比丘獨住有長衣,應作遙指淨施。若三衣中須有所易,應偏袒右肩,脫革屣,𧿟跪捉衣,心生口言:我此某衣若干條今捨。如是三說。然後受所長衣,亦如前法,心生口言:我此某衣若干條受。如是三說。如是受已,所捨之衣應淨施。復如前法,心生口言:我此長衣淨施某甲,從彼取用。若不須易受者,所得長衣應即如是淨施。獨淨施法至十一日,復應如前法,心生口言:我此長衣從某甲取還。然後更如前法受持淨施。若對人淨施,應作展轉淨施,如前法捉衣言:我此長衣於長老邊作淨施。彼應問:長老!此衣於我邊作淨施,我持與誰?答言:於五眾中隨意與之。彼即語言:我今與某甲,長老若須,從彼取用,好愛護之。彼以此事語所稱名比丘,比丘恐犯長衣,不取受。佛言:不應語所稱名比丘。
○六十、衣不壞色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得新衣,應三種壞色,一一色中隨意壞:若青、若黑、若木蘭。若不壞色,著餘新衣,波逸提。
緣 六羣著白色衣行,居士譏嫌故制。
釋: 若是新衣、若初從人得,盡名新衣。
相, 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
十誦律云:若得青衣,應泥茜淨泥即黑色也。茜,此見切,草名,亦作蒨,即木蘭色;得泥衣,應青茜淨;得茜衣,應青泥淨;得黃衣、赤衣、白衣,應青、泥、茜三種淨。
五分律云:應三種色作誌:若不作誌,著著波逸提;若不著,宿宿波逸提。
僧祇律云:作淨時,極大齊四指,極小如豌豆,或一、或三、或五、或七、或九,不得如華形。若得多雜碎新物,合補一處者,一處作淨;各各別補者,一一作淨。若作新衣,趣一角作淨;若一條、半條補者,亦作淨。
○六十一、殺生命戒,此是性罪,大乘犯重。
若比丘,故殺畜生命者,波逸提。
緣 迦留陀夷不喜見烏,作竹弓射之,故制。
釋: 五分律云:畜生者,除龍,餘畜生是。龍雖是畜,而能變化,具神力,守護國土,保綏正法,其功用與諸天相類。故殺者,犯偷蘭遮。
相 自殺、教人殺、方便殺等,一切波逸提。方便欲殺而不殺,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誤傷無犯。
薩婆多摩得勒伽云:欲斫藤,誤斫蛇,不犯。欲斫蛇,誤斫藤,突吉羅。欲殺此蟲,悞殺彼蟲,欲斫蟲而斫地,欲搦蟲而搦土,皆突吉羅。
附: 律攝云:若寺房廊,鳥雀棲宿,為喧鬧者,應使人檢察。巢無兒卵,應即除棄;有者,待去方除。若有蜂窠,無兒應除;有者,以線縷纏之,便不增長。
○六十二、飲用蟲水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知水有蟲飲用,波逸提。
緣 起。自六羣比丘故制。
相 想疑等六句可知。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不知有蟲。若有粗蟲觸水使去。若漉水飲。
根本律云:知麨、蜜、糖、油、醋、漿、乳、酪、餅、果等物,有蟲而受用者,皆得墮罪。
律攝云:有五種眼不應觀水:一、患瘡眼,二、睛翳眼,三、狂亂眼,四、老病眼,五、天眼。齊幾許時應觀水?謂六牛車迴轉之頃,若順河流,一度觀水無蟲,齊一拘羅舍,隨意飲用,然須中間無別河入。若不流水及逆流河,一度觀時,齊一尋內得用。有五種淨水:一、僧伽淨,二、別人淨,三、濾羅淨,四、涌泉淨,五、井水淨。若知彼人是持戒者,存護生命,縱不觀察,得彼水時,飯用無犯。凡一觀水,始從日出,迄至明相未出,咸隨受用。
僧祇律云:蟲者,非魚鼈等,謂小小倒孑諸蟲,乃至極微細形。眼所見者,不應以天眼看,亦不得使闇眼人看。下至能見掌中細文者,得使看水。不得太速太久,當如大象一迴頃。若水中蟲極細,不得就用洗手面及大小行。若檀越家請食,應問:漉水未?若言:未漉。應看前人是可信者,教令漉水。若不可信,莫語令漉傷蟲。比丘應自漉,用蟲水著自器中。應問:從何處取水?隨來處還送蟲水瀉中。若先取水處遠,見有池水,七日不消盡者,以蟲水著中。若無池,當器中盛蟲水,持來養之。俟天大雨,有暴流,以蟲瀉中。作是言:汝入大海去。若道中行,知井水有蟲,不得持汲水灌器繩借人。若池水、汪水有蟲,不得唱言:長老!此水有蟲,有蟲。令前人生疑不樂。若前人問:此水無蟲?不應答言:長老自看。若知識同師者,應語言:此水有蟲,當漉用。
附: 第四分云:不應無漉水囊行,乃至半由旬。若無,應以僧伽棃角漉水。
五分律云:亦聽畜漉水筒,用銅、鐵、竹、木、瓦、石作之,以細衣縵口,不聽用糞掃衣。
根本雜事云:以絹繫君持口,細繩繫項,沉放水中,擡口出半。若全沉口,水則不入。待滿引出,仍須察蟲。但是綽口瓶瓨,無問大小,以絹縵口,隨時取水,極是省事。君持亦云軍遲,此翻瓶也。南海寄歸云:淨瓶用瓦瓷,須受二三升者,放淨處,淨手捉。觸瓶任用銅鐵,放觸處,隨手捉。緇門警訓云:漉囊乃行慈之具,濟物之緣。大行由是而生,至道因茲而尅。
證。 僧祇律云:波羅脂國有二比丘,共伴來詣舍衛,問訊世尊。中路渴乏無水,前到一井。一比丘汲水便飲,一比丘看水,見蟲不飲。飲水比丘問言:汝何不飲?答言:世尊制戒,不得飲蟲水故。彼復勸言:長老但飲,勿令渴死,不得見佛。答言:我寧喪身,不毀佛戒。遂便渴死。飲水比丘漸到佛所。佛問:汝從何來?又問:汝有伴不?彼即具以事答。佛言:癡人!汝不見我,謂得見我。彼死比丘已先見我。十誦律云:彼持戒者,不飲便死,即生三十三天,得天身具足。先到佛所,禮足聞法,得法眼淨,受三歸依。故曰已先見我也。根本律中,其事亦同。若比丘放逸懈怠,不攝諸根,雖共我一處,彼離我遠;彼雖見我,我不見彼。若有比丘在海彼岸,能不放逸,精進不懈,斂攝諸根,雖去我遠,我常見彼,彼常近我。此約界論遠近也。若約世論,則放逸人雖生聖世,不異末法;不放逸者雖生末世,不異正法。佛身真常,本無出世及與滅度。願豪傑之士,莫起像法法滅盡想,而自委棄。誓當精進不懈,斂攝諸根,嚴淨毗尼,勿輕小罪。常如面奉慈顏,親承明誨。修持不已,當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也。
○六十三、故惱他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故惱他比丘,令須臾間不樂,波逸提。
緣 十七羣比丘問六羣比丘:云何入初禪、第二、第三、第四禪?云何入空、無相、無願?云何得四果?報言:如汝等所說者,則已犯波羅夷法,非比丘。時十七羣往問,上座知其為作疑惱,白佛制戒。
釋 疑惱者,若為生、若為年歲、若受戒、若為羯磨、若為犯、若為法也。為生時,疑者問言:汝生來幾時耶?報言:爾所時。語言:汝不爾所時生。汝如餘人生,非爾所時生,乃至法等亦爾。
相。 若故以此為作疑惱,說而了了波逸提,不了了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其事實爾,不故作惱乃至錯說等。
五分律云:令餘四眾疑悔,突吉羅尼;令二眾疑悔,波逸提;令餘三眾疑悔,突吉羅。
○六十四、覆他粗罪戒。此是性罪,大乘同制,即是不教悔罪戒也。問:不覆他罪,得非說四眾過耶?答:但制不得向外人說,不制僧中如法舉過也。倘姑息縱容,養成巨慝,既令彼罪日深,兼使法門受玷,誰有慈心,乃甘坐視也哉?
若比丘,知他比丘犯粗罪,覆藏者,波逸提。
緣 䟦難陀數犯罪,向一親厚比丘說之,令勿語人。後二人共鬬,彼比丘即向餘比丘說其所犯。餘比丘問知其由,白佛制戒。
釋 粗罪者四,棄十三僧殘,
相, 小食知,食後說,乃至初夜知,中夜說,突吉羅。中夜知,後夜欲說而未說,明相出,波逸提。覆餘罪,自覆粗罪,覆餘人粗罪,盡突吉羅。比丘尼覆尼棄罪,波羅夷。覆尼僧殘,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先不知,或無人可向說,或命難、梵行難。
十誦律云:見他罪,向一人說便止;若聞若疑,不須說。
僧祇律云:不得趣向人說,當向善比丘說。若彼罪比丘兇暴,或依王力、大臣力、兇惡人力,起奪命因緣,傷梵行者,應作是念:彼罪行業,必自有報,彼自應知。喻如失火,但自救身,焉知餘事無罪?
附: 第三分云:內有五法應舉他:以時不以非時,真實不以不實,有益不以減損,柔軟不以粗獷,慈心不以瞋恚。
第四分云:佛告優波離:身威儀不清淨,言不清淨,命不清淨,寡聞不知修多羅,寡聞不誦毗尼,言辯不了,喻若白羊,是不應舉他罪。若諸法具足,應以時以法舉他罪。又復此比丘有愛恭敬於我,則應舉罪。或無愛有恭敬,或無恭敬有愛,應舉。或雖無愛敬,能令捨惡就善,應舉。或彼有所重比丘尊敬信樂者,能令捨惡行善,應舉。若都無者,僧應都捨置驅棄,語言:長老!隨汝所去處,彼當為汝作舉、作憶念、作自言、遮出罪、遮說戒、遮自恣。譬如調馬師,惡馬難調,即合韁杙驅棄。如此比丘不應先從其求聽,即此是聽。
薩婆多摩得勒伽云:天眼舉他罪,突吉羅。天耳亦如是。
○六十五、授戒不如法戒,大乘比丘同學。
年滿二十應受大戒。若比丘,知年不滿二十與受大戒,此人不得戒,彼比丘可訶,癡故,波逸提。
緣 十七羣童子先為親友,最大者年十七,最小者年十二,共求出家。諸比丘與受大戒,不堪一食,夜半患譏,大喚啼哭。佛聞故問,阿難具答,而結此戒。
相。 和尚若知若疑,與受戒三羯磨竟,波逸提。二羯磨竟,三突吉羅。一羯磨竟,二突吉羅。白竟,一突吉羅。為作方便,乃至集僧,盡突吉羅。眾僧若知若疑,一切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先不知信受戒人語,若傍人證,若信父母受戒已疑,聽數胎中年月,或數一切十四說戒以為年數。半月半月說戒,每年共有二十四次。白月及大黑月,皆十五日說戒。黑月若小,則十四日說戒。一年僅有六次,是十四日說戒。當有十八次,是十五日說戒。今以權巧方便,皆約十四日說戒。以算月數,則每年省出一十八日,十年便有百八十日。倘其人是十九歲,共省三百四十二日。又可算作一年,即可名為滿二十歲矣。受戒犍度云:若得阿羅漢,即名受具足。
律攝云:若近圓時,年實未滅而作滿想,後有親友報云不滿,應數胎月、閏月。若滿者,善;若不滿者,退為求寂,更受近圓。不爾,則成賊住。若年滿十九,作二十心而受近圓,後經一年,親友來見,報云不滿,或自憶知不滿;或年十八而受近圓,後經二歲,同前憶知。斯等皆名善受,正教難逢,是開聽故。
○六十六、發起諍事戒,大乘同制。
緣 六群知諍事如法滅已,更作是言:汝不善觀不成觀,不善解不成解,不善滅不成滅。令僧未有諍事而生起,已有諍事而不滅,故制。
釋 如法者,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諍者,有四種:言諍、覓諍、犯諍、事諍。
相 作,發起言了了,波逸提;不了了,突吉羅。發起餘鬬諍、罵詈及已鬬事、餘人鬬諍,盡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實不善觀等。
律攝云:若眾為眾作羯磨,得窣吐羅罪,以是破僧方便故。若以法除殄,作除殄想疑而毀破者,得墮罪。不如法除殄,作如法想疑而遮止者,得惡作罪。法與非法,作非法想而毀破者,二俱非犯。
○六十七、同賊伴行戒。此是遮罪,大乘同制。
若比丘,知賊伴結要,共同道行,乃至一村間,波逸提。
緣 眾多比丘與賈客私度關者伴行,俱為守關人所捉,波斯匿王訶責放去,王眾不服。佛聞制戒。
釋 賊伴者,若作賊還、若方欲去。
相 犯輕重,如共婦女行戒,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不知、不結要及持縛等。
五分律云:共惡比丘期行,突吉羅。若諸難緣,不犯。
十誦律云:若險難處,賊送度者,不犯。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第八
音義
不見翻譯。
彪補尤切。小虎也。
藥叉或云夜叉,此翻捷疾鬼。
半擇迦此云變今生,變作不男。
騃涯,上聲,癡也。
波斯匿此翻和悅,亦翻勝軍。
末利或云摩利,此翻鬘,亦翻柰,因施柰得報也。
灒則諫切。汙灑也。亦作濺。
那迦波羅不見翻譯。
拘執毯也。
拘羅舍此云五百弓,亦云一牛吼地,亦云一鼓聲。俱舍云:二里。襍寶藏云:五里。
一尋舒兩臂為一尋。
綽口瓶瓨綽,尺約切,寬也。瓶口太窄,水則不入。
三十三天梵稱忉利,在須彌山頂,四方各八天,為三十二,并中間帝釋為三十三,即六欲天之第二天也。在四王天上,在夜摩天下。
得法眼淨證須陀洹果,斷三界分別惑,見真諦理,名法眼清淨。
杙音弋,橛也。
○三十八、殘宿食戒。此是遮罪,大乘比丘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