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止持會集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十二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十二
第五十八藏他物戒
若比丘,藏他比丘衣鉢、坐具、鍼筒,若自藏、教人藏,下至戲笑者,波逸提。
第五十九輙著淨施衣戒
若比丘,與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衣,後不語主還取著,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六羣真實施親厚比丘衣已,後不語主還取著。諸比丘聞,有少欲慚愧者嫌責,白佛結戒:由衣事及廢闕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與比丘下明施衣有主,後不語下結成所犯。律云衣有十種如上。與衣者,淨施衣有二種:一者真實淨施,言此是我長衣未作淨,今為淨故與長老作真實淨;二者展轉淨施展轉淨施法於作持中明,此中約真實淨施制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真實施衣,不語主而取著者,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真實淨,二、不語主知,三、私取輒用。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真實淨施語主取著,展轉淨施語以不語隨意取著,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此戒大乘同學。
第六十衣不壞色戒
若比丘,得新衣,應三種壞色,一一色中隨意壞:若青、若黑、若木蘭。若不壞色,著餘新衣,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六羣比丘著白色衣,時諸居士見共皆譏嫌,謂如似王大臣有慚愧。比丘聞知白佛結戒,由衣服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得新衣下,明其正制;若不壞下,結成所犯。律云:衣有十種,如上新者,若是新衣;若初從人得者,盡名新衣;若青者非大深青及純青也,亦要壞其正青之色;若黑者謂是泥染,然亦不聽用純烏泥皂,以類外道故,宜兼赤土樹皮染之可也;若木蘭者木蘭,樹名也,亦名林蘭,其染衣色赤,又云紫淡色,非正赤色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得新衣不染,作三種色著者,波逸提。 若得重衣、若得輕衣,不作淨而畜者,盡突吉羅。 若非衣鉢囊、革屣囊、鍼線囊、禪帶、腰帶、帽、襪、巾等,不作淨畜者,一切突吉羅此謂非說淨,是百一中數,應點作淨也。若以未染衣寄白衣家,突吉羅。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純白及正上色衣;二、不以三種色染壞,亦不點淨而畜;三、作三衣中數,於現處著用。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違上制。若衣色脫更染,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十誦律云:若得青衣,應泥茜淨泥即黑色也。茜音倩,染絳之草也;得泥衣,應青茜淨;得茜衣,應青泥淨;得黃衣、赤衣、白衣,應青泥茜三種淨。
五分律云:應三種色作誌:若不作誌,著著波逸提; 若不著,宿宿波逸提。
律攝云:下至拭鉢巾、拂足巾、鉢囊、腰絛等,咸須壞色點淨而畜。
薩婆多論云:除三衣,餘一切衣但作三點淨著,無過。 若非純青、淺青及碧作點淨,得作。衣裏舍勒,外不現相,得著舍勒,此云內衣,似短裙也。若作現處衣,盡不得著。赤、黃、白色,色不純大者,亦如是。 除富羅、革屣,餘一切衣、臥具等,盡應三點淨著。不點淨著,用皆墮罪。 若如法色衣,以五大色作點淨者,惡作。
除五大色,有純黃、藍、鬱金、青黛及一切青,亦不得著。 若黃、赤、白,雖三點淨,著亦惡作。
僧祗律云:作淨時,極大齊四指,極小如豌豆,或一、或三、或五、或七、或九,不得如華形。 若得多雜碎新物,合補一處者,一處作淨;各各補者,一一作淨。 若作新衣,趣一角作淨; 若一條、半條補者,亦作淨。
此戒大乘同制。
第六十一殺生命戒
若比丘,故殺畜生命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祗園精舍,迦留陀夷不喜見烏,作竹弓射之。時諸居士來入園中,禮拜佛僧,見已譏嫌云:沙門釋子不知慚愧,無有慈心。諸比丘聞之,啟白世尊。此初結戒也。佛結戒已,時諸比丘坐起行來,多殺細小蟲,其中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更加故殺之語,復為僧第二結戒也。此是性罪,由生命事,無悲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殺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畜生者,不能變化者。殺者,謂斷其命,若自斷、若教人斷,乃至毒藥安殺具等殺言故者,謂有心害物,非無意錯誤也。廣如初篇殺波羅夷中所釋結罪。 是中犯者,若故有殺心,殺者波逸提。 方便殺而不死,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有殺心,二、是畜生,三、畜生想,四、必令命斷。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故殺。或以瓦石刀杖擲餘處而誤斷命。若比丘經營作房舍,手失瓦石而誤殺。若土墼杖木。若屋枉椽,如是手不禁墮而殺者。若扶病起臥出入房時,一切無有害心而死。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畜生者,除龍,餘畜生是。龍雖是畜,而能變化,具神力,守護國土,保綏正法,其功用與諸天相類。故所殺龍者,犯偷蘭遮。本律亦云:不能變化者,義皆同此,故爾除之。
根本律云:若苾芻作殺害心,乃至以一指損害旁生,因此命終者,得墮罪。 或當時不死,後時因此死者,亦得墮罪。 若後時不死者,得惡作罪。
律攝云:若使癲狂者行殺害時,彼雖無犯,教者本罪。 旁生旁生想,墮罪。 旁生疑、 旁生非旁生想、 非旁生旁生想、 非旁生疑,皆得惡作罪。 薩婆多摩得勒伽云:欲斫藤誤斫蛇,不犯。 欲斫蛇誤斫藤,惡作。 欲殺此蟲而誤殺彼蟲, 欲斫蟲而斫地, 欲搦蟲而搦土,皆得惡作罪。
此戒大乘同制,菩薩以護眾生。凡有命者,一切不得殺,殺者犯重。
附考: 律攝云:若守房廊,鳥雀棲宿,為喧閙者,應使人檢察。巢無兒卵,應即除棄,有者待去方除。 若有蜂窠,無兒應除,有者以線縷纏之,便不增長。
大論云:好殺之人,有命之屬,皆不喜見。若不好殺,一切眾生,皆樂依附。故持戒之人,命欲終時,其心安樂,無疑無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長壽。是為得道因緣,乃至得佛,住壽無量。殺生之人,今世後世,受種種身心苦痛。不殺之人,無此眾苦。是則殺他,還是自殺。其有智者,肯自殺乎?
第六十二飲用蟲水戒
若比丘,知水有蟲飲用,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六羣比丘取雜蟲水而飲用,諸居士見已譏嫌,有少欲比丘聞知白佛。此初結戒也。爾時諸比丘不知有蟲無蟲,後乃知,或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故更加知水有蟲,復為僧。第二結戒也。此是性罪,由受用水時害眾生命,制斯學處,乃初篇殺根本種類。
釋義 知者,或自知或他告。水有蟲者,蟲有二種:一謂纔觀即見,二謂羅漉方見。水謂一切河池泉井溝瀆等水。用水有二:一內受用,謂是內身所有受用,洗浴飲噉嚼齒木或洗手足,此乃內用。二外受用,如前第十九戒中所明此准根本律釋之。
結罪。 是中犯者,知是雜蟲水飲用者,及飲用雜蟲漿醋等,波逸提。
有蟲水,有蟲水想,波逸提; 有蟲水疑, 無蟲水,有蟲想, 無蟲水疑,皆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是雜蟲水,二、有蟲想,三、不觀漉,四、飲用入咽。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先不知有蟲無蟲想。若麤蟲觸水使去。若漉水飲者。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此戒大乘同制。
引證。 僧祗律云:波羅脂國有二比丘,共伴來詣舍衛國,問訊世尊。中路渴乏無水,前到一井。一比丘汲水便飲,一比丘看水,見蟲不飲。飲水比丘問言:汝何不飲?答言:世尊制戒,不得飲蟲水故。彼復勸言:長老但飲,勿令渴死,不得見佛。答言:我寧喪身,不毀佛戒。遂便渴死。飲水比丘漸到佛所,佛問:汝從何來?又問:汝有伴不?彼即具以事答。佛言:癡人!汝不見我,謂得見我。彼死比丘已先見我。十誦律云:彼持戒者,不飲便死,即生三十三天,得天身具足。先到佛所,禮佛聞法,得法眼淨,受三皈依。故曰已先見我也。根本律中,其事亦同。若比丘放逸懈怠,不攝諸根,雖共我一處,彼離我遠,彼雖見我,我不見彼。若有比丘在海彼岸,能不放逸,精進不怠,斂攝諸根,雖去我遠,我常見彼,彼常近我。此約界論也。若約世論,則放逸之人,雖生聖世,不異末法。不放逸者,雖生末世,不異正法。佛身真常,本無出世及與滅度。願深信智者,莫起像法法滅盡想,而自委棄。誓當精進不懈,善攝諸根,嚴淨毗尼,勿輕小過。常如面奉慈顏,親承明誨。修持不已,當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也。
附考。 僧祗律云:蟲者,非魚鼈等,謂小小倒孑諸蟲,乃至極微細形。眼所見者,不應以天眼看,亦不得使闇眼人看。下至能見掌中細文者,得使看水。不得太速太久,當如大象一迴頃。若水中蟲極細,不得就用洗手面及大小行。孑音結,餘也。說文云:人無右臂。今取義,謂此蟲乃無足而倒行也。
律攝云:有五種眼不應觀水:一、患瘡眼,二、睛翳眼,三、狂亂眼,四、老病眼,五、天眼。齊幾許時應觀水?謂六牛車迴轉頃,若順河流,一度觀水無蟲,齊一拘羅舍,隨意飲用,然須中間無別河入一拘羅舍謂五里也,或云二里。 若下流水及逆流河,一度觀時,齊一尋內得用八尺為一尋也。 有五種淨水:一、僧伽淨,二、別人淨,三、漉羅淨,四、涌泉淨,五、井水淨。若知彼人是持戒者,存護生命,縱不觀察,得彼水時,飲用無犯。凡一切觀水,始從日出,迄至明相未出,咸隨受用。 應知漉物有其五種:一、謂方羅,二、謂法瓶,三、謂君持,四、謂酌羅,五、謂衣角。
第四分云:不應無漉水囊行,乃至半由旬;若無,應以僧伽梨角漉木。
五分律云:亦聽畜漉水筒,用銅、鐵、竹、木、瓦、石作之,以細衣縵口,不聽用糞掃衣。
根本雜事云:以絹繫君持口,細繩繫項,沉放水中,擡頭半出口若全沉,水則難入。待滿引出,仍須察蟲。但是綽口瓶瓨,無問大小,以絹縵口,隨時取水,極是省事綽,昌入聲,寬也。瓨與缸同。
緇門警訓漉囊教意云:出家之人,修慈為本。慈名與樂,無殺為先。物類雖微,保命無異。此乃行慈之具,濟物之緣。大行由是而生,至道因茲而尅。所以匿王大將梨師達多及富羅那,受居家五禁。凡奉王命征討時,弓稍恒掛漉水囊。況僧慈護,豈容乏之?
第六十三故惱他戒
若比丘,故惱他比丘,令須臾間不樂,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十七羣比丘往問六羣:長老!云何入初禪、第二、第三、第四禪?云何入空、無相、無願?云何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耶?六羣報言:如汝等所說者,即已犯波羅夷法,非比丘。十七羣便往上座比丘所問言:若有諸比丘作如是問:云何入初禪乃至得阿羅漢果?為犯何罪?上座報言:無犯。即察知此六羣與十七羣作疑惱,往白世尊。此初結戒也。如是結戒已,時諸比丘集在一處共論法律。有一比丘退去而心有疑,作是言:彼諸比丘與我作疑。諸比丘白佛,佛言:不故作者無犯。此第二結戒也。由戲弄事掉舉煩惱,制斯學處。按根本律:烏陀夷苾芻見十七群受近圓已,作惱亂心而告之曰:汝等雖蒙作法,實不得戒,何用勞心更求學業?故制。
釋義: 律云:疑惱者,若為生、若為年歲、若受戒、若為羯磨、若為犯,故為法也。為生時疑者,問言:汝生來幾時耶?報言:我生來爾所時。語言:汝不爾所時生。汝如餘人生,非爾所時生。是謂問生時疑。 問年歲時疑者,問言:汝幾歲?報言:我爾所歲。語言:汝非爾所歲。如餘受戒者,汝未爾所歲。是謂問年歲時生疑。 問受戒生疑者,問言:汝受戒既年不滿二十,又界內別眾。是謂問受戒時生疑。 問羯磨時生疑者,問言:汝受戒時白不成,羯磨不成,非法別眾。是謂問羯磨生疑。 於犯生疑者,語言:汝犯波羅夷、僧伽婆尸沙、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偷蘭遮、突吉羅、惡說。是謂於犯生疑。 於法生疑者,汝等所問法者,則犯波羅夷,非比丘。是謂於法生疑。令須臾間不樂者三十須臾為一晝夜,謂令他少時間情不安隱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故為比丘作疑,若以生時、若為年歲乃至法時疑,說而了了者,波逸提。 說而不了了者,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前人是比丘,二、故有疑惱心,三、說聽了了。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其事實爾。不故作惱。或戲笑語。或疾疾語。或獨語。或夢中語。或欲說此錯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有人來,欲受具足戒,若滿二十,與受具足。若不滿者,語言:且住待滿。若彼便於彼處受具足來,不得語疑悔。語者,越毗尼罪。 若諸根不具及病,亦爾。此上二句,謂總攝百遮等人是也。
五分律云:令餘四眾疑悔,突吉羅 尼;令二眾疑悔,波逸提; 令餘三眾疑悔,突吉羅。
薩婆多論云:若更以餘事欲令疑悔故語者,突吉羅。所謂語比丘言:汝多眠、多食、多語等, 是人非比丘、非沙門、非釋子,令疑悔者,突吉羅。
此戒大乘同學。
第六十四覆他麤罪戒
若比丘,知他比丘犯麤罪,覆藏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䟦難陀數犯罪,向一親厚比丘說之,囑令勿語人。後二人共鬬,彼比丘即向餘比丘說其所犯。餘比丘聞知白佛。此初結戒也。時有比丘聞佛結戒已,不知犯麤不犯麤,後乃知麤罪,或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無犯,復更與結戒也。此是性罪,由舊伴屬事,覆藏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律云:麤罪者,四波羅夷、十三僧殘。覆藏者謂掩蔽其過而不說也。 薩婆多論云:覆藏罪,令佛法不清淨,長養惡法故。
結罪。 是中犯者,小食知食後說, 食後知至初夜說, 初夜知至中夜說,盡突吉羅。
中夜知,至後夜欲說而未說,明相出時,波逸提。 除麤罪,覆餘罪者,突吉羅。 自覆藏麤罪,突吉羅此是經夜展轉,名從生小罪也。除比丘、比丘尼,覆餘人麤罪,突吉羅餘人,謂出家下三眾,及居家受戒者二眾。
麤罪、麤罪想,波逸提; 麤罪疑、 非麤罪、麤罪想、 非麤罪疑,盡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是受具戒人,二、所犯是麤罪,三、麤罪想為他人覆,四、覆經明相已出。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問:准尼律,比丘尼覆藏他尼棄罪,犯波羅夷。此定波逸提,二義何從?答:少有差別。若尼覆他尼行婬,一事得重,餘戒從輕,故爾結墮。
隨開。 不犯者:先不知麤罪不麤罪想;若向人說;或無人可向說;發心言我當說;未說之間,明相已出;若或說有命難、梵行難、不說;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薩婆多論云:覆他麤罪有三種:一、覆他四棄僧殘,得墮罪; 二、覆出佛身,血壞僧倫,得對首偷蘭遮; 三、覆下三篇,得突吉羅。
十誦律云:見他犯罪,向一人說便止;若聞若疑,不須說。
僧祗律云:不得趣向人說,當向善比丘說。若彼罪比丘兇暴,或依王力、大臣力,起奪命因緣,傷梵行者,應作是念:彼罪行業,必自有報,彼自應知。喻如失火,但自救身,焉知餘事?斯則無罪。
根本律云:恐與為障礙之事,或緣此令僧破壞者,覆,皆無犯。
此戒大乘同制,與不教悔罪戒一也。
附考。 第三分云:內有五法應舉他:以時不以非時,真實不以不實,有益不以損減,柔軟不以麤獷,慈心不以瞋恚。
第四分云:佛告優波離:身威儀不清淨,言不清淨,命不清淨,寡聞不知修多羅,寡聞不誦毗尼,言辯不了,喻若白羊,是不應舉他。若諸法具足,應以時以法舉他罪。 又復此比丘有愛恭敬於我,則應舉罪。或無愛有恭敬,或無恭敬有愛,應舉。或雖無恭敬,能令捨惡就善,應舉。或彼有所重比丘尊敬信樂者,能令捨惡行善,應舉。若都無者,僧應都捨置驅棄,語言:長老!隨汝所去處,彼當為汝作舉、作憶念、作自言、遮出罪、遮說戒、遮自恣。譬如調馬師,惡馬難調,即合韁杙驅棄。如此比丘不應先從其求聽,即此是聽。
薩婆多論云:天眼舉,他罪突吉羅。天耳舉亦如是。
第六十五授戒不如法戒
年滿二十應受大戒。若比丘,知年不滿二十與受大戒,此人不得戒,彼比丘可訶,癡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時城中有十七羣童子先為親友,最大者年十七,最小者年十二,共求出家。諸比丘即度令出家與受大戒。時諸童子小來習樂不堪一食,至於夜半患饑,高聲大喚啼哭言:與我食來!與我食來!諸比丘語言:少待須天明,若眾僧有食當與共食,若無食者當共乞,此間都無作食處。佛聞知而故問,阿難具以事白。佛言:不應授年未滿二十者大戒。此初結戒也。時彼比丘聞結戒已,不知年滿二十不滿二十,後乃知不滿二十,或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無犯。此第二結戒也。由近圓事攝眾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年滿二十應受大戒,明其正制。若比丘知年不滿下,結成所犯。律云:年不滿二十者,不堪忍寒熱、饑渴、暴風、蚊虻、毒虫,及不忍惡言。若身有種種病苦痛,不能堪忍。又復不堪持戒,不堪一食與受大戒者與是能授之者,謂壇上三師及七位證盟僧也。受謂求具足戒之人。此人不得戒者謂所受人年既不滿三師七證,雖如法秉宣白四羯磨,而彼不成比丘性。戒體不圓,名非具足。葢佛為諸法之王,深知眾生業性差別,而諸佛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是故依制則比丘性具,違教則戒法匪成也,彼比丘可訶癡故者謂不但所受者不得戒,而能授者亦招愆,以癡無智慧不知戒法故。 律攝云:滿足十夏方住師位,復須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無犯;三、知輕;四、知重;五、於別解脫經廣能開解,於諸學處創結隨開。若遇難緣善知通塞,常誦戒本能決他疑,戒見多聞自他俱利,威儀行法無有虧犯,具如是德名親教師,由其親能教出離法故。 若苾芻雖近圓已,於諸學處不識重輕,設六十夏仍須仗託明德依止而住。若師小者,唯除禮拜,自餘咸作,此即名為老小苾芻,不得與他出家及受近圓也。
結罪。 是中犯者,和尚若知年未滿二十,眾中問言:汝年滿二十未?受戒人報言:或滿二十、或未滿二十。或疑、或不知年數、或默然、或眾僧不問,授大戒三羯磨竟,波逸提。 白已二羯磨竟,三突吉羅。 白已一羯磨竟,二突吉羅。 白竟,一突吉羅。 和尚疑年未滿,得罪亦爾。 若未白,為作方便、若剃髮淨壇敷座,是為作方便。剃髮者,非出家時。凡登壇受具,必須相同。比丘不得長髮俗衣,故當先剃髮也、若欲集眾、若眾僧已集,和尚一切突吉羅。 眾僧若知、若疑,年未滿二十,不問,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授具和尚,二、知年未滿,三、羯磨已竟。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下三眾犯突吉羅者,彼非大僧,無登壇作師之位。若受居家八戒等法,不遵律制,豈無違越毗尼之咎?
隨開。 不犯者:先不知信受戒人語;若旁人證;若信父母;若受戒已疑,聽數胎中年月及閏月;若數一切十四日說戒,以為年數半月半月說戒,每年共有二十四次。白月及黑月大,皆十五日說戒。若黑月小,則十四日說戒。一年僅有六次。十四日說戒,當有十八次,是十五日說戒。今以方便,皆約十四日說戒以算日數,則每年省出一十八日,十年便有百八十日。儻其人是十九歲,共省三百四十二日,又可算作一年,即可名為滿二十歲矣。
會採 律攝云:若有人近圓時,年實未滿而作滿想。後有親屬報云:不滿。應數胎月、閏月。若滿者善,斯名善受。若不滿者,退為求寂,應更與受近圓。若不爾者,同前賊住。 若有人年滿十九,作二十心而受近圓。後經一年,親屬來見,報云:不滿。或自憶知不滿,或年十八而受近圓。後經二歲,同前憶知。斯等皆名善受。正教難逢,是開聽故。本部未滿,更開數一切十四日說戒。律攝未滿,但聽數胎月、閏月以足之。若不足者,退為求寂。須知上根受具,應准本部。機若下劣,律攝當依。然斯乃受具已後有疑,佛慈聽開。若未登壇,先算此而為滿歲者,則法犯相似,人墮全非。斷不可例此,宜應欽遵於此。
此戒大乘比丘同學。
第六十六發起諍事戒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時六羣比丘鬬諍,僧如法滅已,後更發起,作如是言:汝不善觀不成觀,不善解不成解,不善滅不成滅,令僧未有諍事而有諍事起,已有諍事而不除滅。諸比丘察知其故,具白世尊。此初結戒也。與結戒已,時諸比丘不知諍事如法滅不如法滅,後乃知如法滅,或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無犯。此第二結戒也。由起諍事,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律云:諍者有四種:言諍、覓諍、犯諍、事諍詳如後七滅諍法中釋。如法者,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懺悔已者謂善滅諍法,後更發起者謂其諍已滅,復以不善心而舉發,令眾諍論不息也。
結罪。 是中犯者,知如法滅已,後更發起,作如是言:不善觀、不成觀,不善解、不成解,不善滅、不成滅。說而了了,波逸提。言觀解者,謂稱量得宜,應與何法、當與何法也。不成觀解者,謂法不應諍,與毗尼相乖也。
觀作觀想者,波逸提。 觀疑 不成觀,有觀想 不成觀疑,盡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見比丘諍事,二、如法滅已,三、觀作觀想而更發起,四、說而了了。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先不知。若觀作不觀想。若事實爾言不善觀乃至不成滅。若戲笑語。若疾疾語。若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律攝云:若眾為眾作羯磨,得窣吐羅罪,以是破僧方便故。
薩婆多論云:若是僧制,不入佛法發起,得突吉羅罪。
此戒大乘同制,為菩薩不能善和鬬諍,而反亂眾鬬諍,罪結輕垢。
第六十七同賊伴行戒
若比丘,知賊伴結要,共同道行,乃至一村間,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有眾多比丘從舍衛至毗舍離,有私度關賈客欲為伴,與之同行,俱為守關者所捉,將至波斯匿王。王問其故:諸尊,實知此人不輸王稅,是賊賈不?答言:知。王言:若實知者,法應死。復作念云:豈宜殺沙門釋子耶?但以訶責放去,臣眾不服。有少欲比丘聞知白佛。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不知是賊非賊伴行,後乃知是賊伴,或作波逸提懺者,或生疑者。佛言:不知無犯。故有第二結戒也。此是遮罪,由行路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賊伴者,若作賊還,若方欲去。結要者,共要至城,若至村。道者,村間處處道。
結罪。 是中犯者,知是賊伴,共要同道行,至村間處處道行,一一波逸提。 無村曠野無界處共道行,波逸提。
若共村間半道、 若無村曠野行減十里,皆突吉羅。 若村間一道行、 若方便欲去而不去、 共要去而不去,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實知是賊,二、結要同行,三、行處不減。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先不知。不共結伴逐行安隱謂無恐怖也。若力勢所持。若被繫縛將去。若命難。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比丘欲行時,當求車伴。賊相貌有三事可知:香、色、莊嚴。香者,在空處食生熟肉氣。色者,常恐怖色。莊嚴者,終日結束,面黑髮黃,兇惡似閻羅人。若賊詐稱作好人,著好衣服,到空迴處,展轉相語:今日當入聚落,破墻壁,劫奪財物。不問沙門、婆羅門,一切盡取。當知是賊不得即便捨離,宜隨順去。若近聚落,方便捨去。若賊覺者,應語言:長壽!我正到此。若與偷金賊共行,波逸提。金乃七寶之首攝,餘可知。與叛負債人共行,越毗尼罪。十誦律云:若險難處,賊迭度者,不犯。
根本律云:若迷失道,彼來指示,雖同行,不犯。
五分律云:共惡比丘期行,突吉羅。若諸難緣,不犯。
此戒大乘同制。
第六十八惡見不捨戒
若比丘,作如是說:我知佛所說法,行婬欲非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語,莫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語。世尊無數方便說犯婬欲是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比丘時,堅持不捨。彼比丘乃至三諫,捨此事故。若再三諫,捨者善;不捨者,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有阿梨吒比丘生是惡見。諸比丘聞,欲除去彼惡見故,諫而不捨,往白世尊。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阿梨吒已,告諸比丘:聽眾僧為彼作訶諫白四羯磨捨此事。若有餘比丘作如是言:亦應訶諫白四羯磨。故結此戒。由邪思事僻執煩惱,制斯學處。此並下二戒,於三破中皆名破見也。
釋義, 文分三節。若比丘作如是說等,明所生之惡見。彼比丘諫此比丘言,乃至犯婬欲,是障道法等,明所諫之詞。彼比丘諫此比丘時,堅持不捨等,結成所犯。作是說者謂謬引佛語,以證己見。由見居家善信士女,受持三皈五戒,唯斷邪婬。雖有妻室,而亦能證須陀洹,乃至亦得阿那含果。故生如是惡見,我知者謂自能解知,非他告知也,佛所說法者所說是彰義。法有二種:一是佛親說,二是弟子說。雖弟子說,由承佛教,故亦名法也,行婬欲者是鄙惡事也,非障道法者謂習行其事,而不能障礙諸賢聖道法也,彼比丘諫此比丘言者謂作下別諫之詞,大德者是如律尊稱之詞,莫作是語者謂不可作是惡見之言也,莫謗世尊者謂佛所說法,離欲清淨,寂滅無為。若言欲非障道,即違反佛說,是誹謗世尊。謗者,謂出非理之言也,不善者謂當來定招惡果報也,世尊不作是語者謂佛不說婬非障道法也,世尊無數方便說犯婬欲是障道者謂世尊以種種言詞說法,教斷欲想,除愛欲所燒,度於愛結,欲如火坑、如火炬,欲如枯骨、如段肉、如夢所見,欲是不淨法、是有漏法、是障諸賢聖道果法。彼比丘諫時,堅持不捨者謂一比丘於屏處別諫之時,固執邪見,不受諫語也,彼比丘乃至三諫等者謂別諫不從,當鳴椎集僧,白四羯磨。其羯磨全法,於作持中明,向下唯明諫詞結罪。
結罪。 是中犯者,彼比丘諫此比丘言:乃至無數方便說行婬欲是障道法,汝今可捨此事,莫為僧所訶更犯重罪。若受語者善此是一比丘別諫也,不隨語者應白此是集僧訶諫,凡作羯磨皆先有白。白已當語言:我已白竟,餘有羯磨在,汝可捨此事,莫為眾僧所訶責更犯罪。若隨語者善言善者僅免本罪,其方便罪仍當懺除。
不隨語者,作初羯磨。作初羯磨已,當語言:我已白初羯磨竟,餘有二羯磨在,汝當捨此事,莫為僧所訶責犯罪。若隨語者善。
若不隨語者,當作第二羯磨。第二羯磨已,當語言:已作白二羯磨竟,餘有一羯磨在,汝可捨是事,莫為眾僧所訶犯罪。若隨語者善。
若不隨語者,唱三羯磨竟,波逸提。
作白已二羯磨竟捨者,三突吉羅。 作白已一羯磨竟捨者,二突吉羅。 作白已捨者,一突吉羅。 若白未竟捨者,突吉羅。
若未作白,作是語:我知佛所說法,行婬欲非障道法。一切突吉羅此謂別諫時及未曾別諫之前也。
彼比丘諫此比丘時,餘比丘遮。若比丘尼遮者,若有餘人遮:汝莫捨此事。眾僧諫與不諫,遮者,一切突吉羅。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堅持惡見,二、頻諫不捨,三、羯磨如法,四、三番白竟。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初語時捨謂最初別諫時,一聞諫語即捨。若非法別眾諫。若非法和合諫。法別眾、法相似別眾、法相似和合。非法、非毗尼、非佛所教諫。若無諫者。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律攝云:若苾芻心生惡見,謂為正見,云:我所解最為殊勝,實不從佛聞如是語,但出自意說其文義,不生慚愧,邪說誑他。餘苾芻見時,應為屏諫。若不捨者,得惡作罪。次羯磨諫,作初白竟,乃至第二羯磨竟,若不捨者,一一皆得惡作之罪。第三竟時,便得墮罪,應於眾中說悔其罪。然懺單墮,皆對首作法,即得除滅。今准律攝云:眾中說悔者,其義有二:一、以眾為證,更不再生如是邪見故;二、治此一人,以誡眾人令正思惟故。
此戒大乘犯重,攝謗法戒故。
引證。 大般若經云:若染色欲,於生梵天尚能為障,況得無上正等菩提。是故菩薩斷欲出家,能得無上菩提,非不斷者。 又云:菩薩摩訶薩於五欲中深生厭患,不為五欲過失所染,以無量門訶毀諸欲,欲為熾火燒身心故,欲為穢惡染自他故,欲為魁膾於去來今常為害故,欲為怨敵長夜伺求作衰損故,欲如草炬,欲如苦果,欲如利劒,欲如火聚,欲如毒器,欲如幻惑,欲如闇井,欲如詐親旃陀羅等。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以如是等無量過門訶毀諸欲。
第六十九黨惡見不捨戒
若比丘,知如是語人未作法,如是邪見而不捨,供給所須,共同羯磨,止宿言語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阿梨吒生惡見,眾僧訶諫而故執不捨。諸比丘嫌責白佛,佛令僧與作惡見不捨舉白四羯磨,此初結戒也即前戒是。時六羣比丘供給所須,共同羯磨止宿言語。有知足頭陀比丘訶責白佛,此第二結戒也。亦由邪思事僻執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律云:如是語者,作如是語:我聞世尊說法,行婬欲非障道法。未作法者,若被舉未與解羯磨。如是邪見不捨者,眾僧訶責而未捨惡見。供給所須者,有二種:若法、若財。法者,教修習增上戒、增上意、增上智,學問誦經。財者,供給衣服、飲食、牀座、臥具、病瘦醫藥。同羯磨者,同說戒。止宿者,屋有四壁一切覆,或一切覆不一切障,或一切障不一切覆。言語者謂教授及與評論善惡等事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先入屋,後有如是語人來;若如是語人先入,比丘後來;若二人俱入宿,隨脇著地,一切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知是惡邪見人。二、知僧作舉不捨。三、供給所須止宿。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准尼律:若隨順被舉,比丘三諫不捨者,波羅夷。是尼發起之本制也。此乃比丘發起之兼制也。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知有如是語。人在中宿。若屋不盡覆障。若露地。若病倒地。若為勢力所持。若被繫閉。或命難。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共語,語語波逸提;共坐,坐坐波逸提;共宿,宿宿波逸提;共事,事事波逸提。 雖捨惡見,僧未解羯磨,亦波逸提。 若作惡見,僧未羯磨,突吉羅。 若不知及不如法羯磨,不犯。
十誦律云:若教他法,若從受法,若與他財,若取他財,若共宿,一切波逸提。
根本律云:若彼身病,看侍無犯; 或同居令捨惡見,此亦無犯。
此戒大乘同制。
第七十畜被擯沙彌戒
若比丘,知沙彌作如是言:我從佛聞法,行婬欲非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沙彌如是言:汝莫誹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語。沙彌!世尊無數方便說婬欲是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沙彌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乃再三訶諫,令捨此事故。乃至三諫而捨者善;不捨者,彼比丘應語彼沙彌言:汝自今已去,不得言佛是我世尊,不得隨逐餘比丘。如諸沙彌得與餘比丘二、三宿,汝今無是事。汝出去!滅去!不應住此。若比丘,知如是眾中被擯沙彌,而誘將畜養共止宿者,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䟦難陀有二沙彌共行不淨,自相謂言:我等從佛聞法,其行婬欲非障道法。聞中有少欲比丘白佛。佛敕諸比丘:置此二沙彌於眾僧前眼見不聞處,立作訶諫白四羯磨。捨此事故,而彼故不捨,乃令僧如前置立作不捨滅擯白四羯磨此乃不現前羯磨法也。若諫訶則呼之近前而令聽,若羯磨則遣之遠立而不聞。時六羣比丘知僧為此二沙彌作惡見不捨滅擯羯磨,而便誘將畜養同共止宿。諸比丘嫌責六羣,啟白世尊。此初結戒也。如是結戒已,彼二沙彌城中擯出便往外村,城外擯出還入城中。時諸比丘亦不知此是滅擯不滅擯,後乃方知是滅擯,或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者無犯。此第二結戒也。亦由邪思事僻執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四節。若比丘知沙彌作如是言等,明沙彌所起邪見。彼比丘諫此沙彌如是言等,明訶諫白四羯磨。彼比丘應語沙彌言:自今已去等,明不捨滅擯白四羯磨。若比丘知如是眾中被擯沙彌等,結成所犯。律云:滅擯者,僧與作滅擯羯磨滅謂滅除,擯謂擯棄。誘者,若自誘,若教人誘謂以財法勸動,引誘將去也。畜養者,若自畜,若與人畜畜謂攝受與作依止,養謂教授學問經法並給飲食也。共止宿者謂同餘比丘一處居止,共房二三宿也。 羯磨法於作持中明。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先入宿,滅擯者後至;若滅擯者先入,比丘後至;或二人俱至,隨脇著地轉側,一切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惡邪被擯,二、明知誘引,三、同宿畜養。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先不知。若比丘先至,滅擯者後至,比丘不知。若房四無障上有覆。若顛發倒地。若病動轉。或為勢力所持被繫閉。若命難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十誦律云:通夜坐不臥,亦波逸提。
律攝云:若與依止,及教讀誦,皆得墮罪。 凡不見罪等,被捨置人,共為受用,皆得惡作罪。此謂凡是三舉二擯等人,若共同受用,皆不應故。
根本律云:若是親族,或時帶病,或復令彼冀捨惡見,雖權攝教,並皆無犯。
此戒大乘同制。
附考。 僧祗律云:若有人為和尚、阿闍黎所嫌,餘比丘不得誘引,言:我與汝四事,汝當在我邊住,受經、誦經。 若觀彼人必當捨戒就俗者,得誘取已,當教言:汝當知二師恩甚重難報,汝應還彼目下住。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十二
音義
上音旁,下音羊。彷徉,猶徘徊也。又彷徉以逍遙也。
關與鑰同關,令不能開。
漉音六,淋也,水下也。
畜生梵語底栗車,此云畜生。立世論云:由因諂曲業故,於中受生。復說此道眾生多覆身行,故名底栗車。
婆沙論云:生謂眾生,畜謂畜養。謂彼橫生,稟性愚癡,不能自立,為他畜養,故名畜生。
問:若以畜養名畜生者,如諸龍水陸空行,豈可為人所養名為畜生耶?答:養者義寬,且滿人世及以六天。不養者處狹,唯在人中山野澤內。又古昔諸龍亦為人養,具在文史。今從畜養偏多,故名畜生。
綏音雖,安也。
搦音諾,按也。
溝瀆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注谷曰溝,注溝曰澮,注澮曰瀆。
又田間之水曰溝。
又水瀆。廣四尺,深四尺,曰瀆。
一尋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又云:舒兩臂為一尋。
天眼此眼諸天因修禪定而得也,能見遠近、前後、內外、晝夜、上下,皆悉見之。以無色質障礙,故名天眼,通非礙也。
得法眼淨證須陀洹果,斷三界分別惑,見真諦理,名法眼淨。
阿梨吒比丘阿梨吒亦名阿利吒,此云無相。是人所以生此邪見者,言須陀洹、斯陀含皆有妻室亦不障道,牽此自比故生邪見,言婬欲非障道法也。
薩婆多論云:此人先是外道弟子,外道邪見師遣入佛法中,倒亂佛法。其人聰明利根,不經少時,通達三藏,即便倒說云:行障道法,不能障道;盡其智辯,不能令成。
緣起。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有居士請僧明日食,夜辦供已,明日清旦往白時至。爾時十七羣持衣鉢坐具鍼筒著一面,經行彷徉望食時到。六羣伺彼背向時取而藏之,時到尋覓不得,見六羣在前調弄。餘比丘察知嫌責,白佛結戒。由調戲事不寂靜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藏者密舉也、衣者三衣及餘衣也、鉢者鐵瓦二種應量之器、坐具者敷以坐臥、鍼筒者貯鍼之器,此等皆是比丘要用隨身之六物也,下至戲笑者若故令他生惱而藏,或戲弄取笑而藏。
結罪。 是中犯者,若自藏、若教人藏,下至戲笑者,波逸提。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調弄心藏,二、須是比丘六物,三、彼人尋覓不獲。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實知彼人物相體悉而取舉;若在露地為風雨所飄漬取舉;若物主為人性慢狼藉六物,為欲戒勅彼故而舉之;若借衣著而彼不收攝,恐失便舉之;或以此衣鉢諸物故,有命難、梵行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五分律云:藏餘四眾,乃至畜生物,突吉羅。 尼藏二眾物,波逸提。 藏餘三眾物,皆突吉羅。
十誦律云:彼若覓得,突吉羅; 覓不得,波逸提。 若藏空鍼筒,覓不得,突吉羅。
律攝云:但是沙門合畜之物,藏得墮罪; 不合畜者,得惡作。 若犯捨墮物,及不淨三衣、減量衣、授學人物、外道婆羅門等物,輙藏舉者,咸得惡作。
根本律云:若苾芻寄與餘苾芻,彼但藏自衣,不藏他衣,被賊盜去,不犯。
此戒大乘同學。